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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精品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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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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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你还在这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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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笺心语,凝成一帘思绪,漫天飞舞。素心瘦尽,落寞守望的心香,层层剥落的温情,裸露出骨子里的暗伤。唯有一缕清幽,尚在泛凉的指尖,哀婉流淌。是谁说过,花香越淡,芬芳越长?若感情可以丈量,我愿真爱无香。

轻折忧伤,慢叠惆怅,用微笑点缀凄凉,快乐包装过往,装订成册的岁月,道道折痕,却跃然于心上。或许,疼痛可以掩埋,我劣质的伪装,怎能抵过,你一滴清泪的涤荡?素颜如雪,漫舞飞扬,你的心房,是我唯一可飘落的地方,辗转的岁月里,如今为谁半敞?

有你的日子,雨,总会不期而至。一直想做个温瑞如玉的女子,被你的柔情浸润滋养。回忆裹着你气息的温度,不再薄凉。

雨,刷新后的天空,宛如你的笑,清新澄澈。风淡如水,流动着云的衣袖,舞动的浪漫,随风渐长。蓝天作宣,白云为墨,风儿随意洒脱,那份飘逸的画卷,融入眼里,在心底收藏。侧耳倾听,你轻弹落花的声音,惊醒了千娇百媚,我摇曳的清姿,蹁跹成蝶,在云端,在水湄,在你拢着落花的肩膀,低吟浅唱。一粒红豆,灿烂了整个枫林。因为有你,世界变得不同寻常。

没你的日子,茶香暖着回忆,相思渐渐瘦长。是谁轻许了诺言,晾晒于冬日的沧桑,风干的岁月,在一声碎裂的心音里,无所遁形,向着天空的方向,四散逃亡···贩?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浓夜,细数着梦的呻吟,清晨,迂回成文字,定格了诗的悲怆。风儿不识字,还会来翻读,情无所寄,梦无所依,聚散两匆匆,人海两茫茫。

碎影流光里,已然沉淀的过往,捞不起一泓潋滟的春光。窗外,风花雪月,红尘阡陌,窗内,红烛灼心,墨舞成殇。摇落月亮的思念,跌进墨染的流年,碾尽一池的墨香,只为千年的辗转,一纸心酸,两行清泪,君若见,是否会还我一片碧海青天?

时间蹉跎,悄无声息的踏碎了青春,逝尽了韶华。飞扬跋扈的日子,敢爱敢恨的岁月,都淹没在一声轻轻的叹息。如今,那一抹清愁,只能凝聚在眉尖,在轮回的四季里,缓缓流淌。

你的到来,似风儿吹皱心湖,激起涟漪无数,你的离去,似一滴泪水落进心湖,淡而不化。

掀起岁月的帷幔,穿越时光,穿越心灵。再璀璨的爱,亦如瞬间的烟火,终究飘落成烟灰的寂寞,任何初见的悸动,都难逃心底的一声干裂,羽化成岁月的清泉。如果有来生,我会毅然喝下孟婆汤,走过奈何桥,来世不再为情羁绊,如此,是否就能不诉离殇,两两相忘?

你来时,紫藤花开的正旺,那一泻如瀑,灵动的绚烂,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紫色,那枝枝蔓蔓的缠绕,在那个古老的传说里,却是为情而生,无爱而亡。捡一枚吹落的花瓣,那抹迷离的紫,冷艳凄美,花开纵好,落亦珍惜。

此时,放下心中的执念,心却依然。思念,俨然成为一种习惯,或许,无须等待,只是习惯使然。

是否,经年后的偶遇,你也会微笑着说一声:哦,原来你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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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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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羊羊,今天,是‘青青’服装店开张五周年纪念。我们一起去看看吧!”美羊羊笑嘻嘻的说。美羊羊想象着自己穿上公主裙的样子,在草原上跳着舞........“我们一起去吧!”喜羊羊和沸羊羊也走来说。“你们什么时候也喜欢上购物了?”美羊羊说。“我们也有购物券,我正好想买一件虎皮大衣。嘿嘿~”沸羊羊说。“我也要去。嘻嘻,纪念会上有无数的青草蛋糕。”懒羊羊也跑过来说。“那我们一起去吧。”“走咯。”

“老公,今天我们去‘青青’服装店吧!”红太笑眯眯的说。“老婆,今天我去抓羊,你自己去吧。”灰太狼话还没说完,接着就是“呯”地一声。“我叫你去就去。”红太狼拿着平底锅砸向灰太狼。“是,老婆。”

他们一走进时装店,美羊羊和红太郎就精挑细选其衣服来。“哇,好漂亮的裙子哦。”美羊羊和红太郎异口同声地说。她们两个正好碰上头。“砰!”美羊羊和红太郎摔倒在地上。“是谁这么缺德?”美羊羊爬起来说,“红太狼.......”“美羊羊。”红太狼也看见了美羊羊,“老公,有小肥羊。”“什么,有小肥羊。”灰太狼跑过来说,“小肥羊,你跳不掉了。”说着向美羊羊扑来,把美羊羊抓住。红太狼买了这条裙子跟灰太狼回家了。

然而,这都被暖羊羊看见了。“喜羊羊,大事不好了,美羊羊被抓走了。”“什么?”喜羊羊说,看着沸羊羊手上的虎皮大衣,喜洋洋想出了一个妙计。

“咚咚。”沸羊羊假扮的老虎出现在狼堡的门前,敲着门。“是谁呀。”灰太狼开了门,看见沸羊羊假扮的老虎,以为是真老虎,吓傻了,“老虎大哥,有何贵干。”老虎不说话,带着一只母老虎进了他老婆的房间(母老虎是喜羊羊假扮的)。红太狼正在镜子前试着那条刚买回来的裙子。“就是这条裙子。”母老虎大叫。“是吗?”老虎说,“灰太狼,你老婆竟敢拿我老婆看上的裙子。不想活啦!”“不敢不敢。”灰太狼吓坏了,“老婆,把裙子给他吧。”“好好好。”“老虎大哥,您能走了吗?”灰太狼说。“客厅里的小肥羊我也带走。”“好好。”

老虎把裙子和美羊羊带走了。喜羊羊出去后,脱掉虎皮大衣,对灰太狼说:“灰太狼先生,再见了。”“什么,又是喜羊羊。”喜羊羊已经跑出去很远了。“灰太狼!”红太狼气势汹汹的说,“没用的东西。”“砰!”“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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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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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沈石溪写的王梦一书,使我受益非浅。

本文描述了一头母狼紫岚与她的丈夫企图夺取王位的故事,可惜在马上要成功时,大公狼在狩猎时被野猪杀死了,魂归西天,紫岚的计划泡汤了。

可是她依旧不放弃,开始注力培养下一代,让它们有机会当上狼王,成为狼群中的优秀的君主。紫岚会成功吗?

在狼群之中,弱肉强食,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只留下一只小母狼。可她还是不死心,不肯向残酷的命运低头,只好为小母狼找到了狼群中第二优秀的狼结婚,将目光放到了下一代——狼孙身上。在最后,母狼为保护狼孙而与想袭击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本文内容写的荡气回肠,委婉动人,引人入胜。

读完本文之后,我发现了紫岚身上有许多我没有的品质,比如说像做事一丝不苟,专心致志,决不轻言放弃,这些都是在今后以及未来值得学习的。

回到现实,我发现自己和紫岚差远了。遇到不会的问题也不深度探索,而是直接跳过;遇到一点点小挫折就会轻易放弃。在今后,我一定要学习母狼紫狼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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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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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如此稍纵即逝,世事又岂能尽如人意。似乎一切我都懂得,似乎一切于我来说又是如此费解。终归还是涉世未深吧。

珍惜,我不晓得我到底是明白还是不明白。洒脱,我不清楚我到底是在意还是无所谓。终归还是输给这个社会吧。

都说,没那么简单。我似乎明白,一切都不只是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假装。假装不在意,不在意别人对你的意见,不在意别人对你所谓尊严的所谓侮辱,不在意他人有意无意对你言语上的恶伤,不在意只言片语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在意一切,只为一点自我觉得值得的事情一再坚持。或许,放开,会收获很多。至少不需要在面对。

我本是乐观的,正如我每天的笑。可是,累的时候,我好想不顾一切的放纵自己。可是,似乎,没有我的空间和自由!难道,我不属于这个时空?哦,好吧,我是火星人,说着火星人听不懂,地球人不明白的水星语。我离太阳很近,所以我有一腔热血,或者说,一腔热水!

突然,就那么突然的身心疲惫,好想回家,找妈妈。累的时候,妈妈会给我很多无形的力量。我总说,我会为了我妈好好活着,活得好好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也有妈妈,妈妈是不是也会累?妈妈对妈妈的妈妈是不是有着无限的眷恋呢?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而我们却是自私的!自私到欲“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这世上,真心待己的人,寥寥无几——父母、兄弟还有那预备过上一生的另一半。可是,谁又真的会陪谁一生?不然,离婚率升高又说明着什么?难不成在过家家,闹着玩吗?开玩笑!!

我是在很认真的生活!所以,我会放松的好好的活着!

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但终究,在这世上,活着,才是好的。那是一个慰藉,一个借口,一种美德!只要活着,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去爱人,去被爱!只有活着,才能不让那些爱你的人伤心!

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这里,太深沉了,不想了。这一生,开心就好!这一生,不错过就好!这一生,不后悔便好!这一生,有一个依靠的人相伴一生就好!

开心吗?开心吧?!我应该是很开心才对!可,为什么……

我爱我的妈妈!开始工作前,我对爸爸有成见,很深很深,现在,好些了!现在我可以说,我爱我的爸妈!从小哥哥就是我的榜样,可是我学跑偏了!当时觉得对不起所有人!可是,我成长了!后来哥哥有了嫂子,再后来他们有了我可爱的小侄子!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我很开心!看着他们,很开心!我爱这一家人!我的嫂子,更是一个好人!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那是不是说,我们家很好呢?呵呵除了,没有大富大贵,我觉得还不错!我们,奋斗中的一家人!我感到骄傲!我相信,哥哥会给嫂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那是我从小仰慕的哥哥。因为,我们是很好的一家人!

家,好想家!家,哪里才是我的家!我的!家!

从小就没有安全感的我,很厌恶吵架。厌恶至极!非常厌恶!最近打电话回家,情况似乎还不错!记得妈妈说过,老伴老伴就是一个伴!所以我放手了,不再去管上一代人的琐碎。顺其自然!

最近,变动来了,变动近了。所以,我有受影响了。

开心一些吧。

听着越长大越孤单,突然好孤单,好无助!虽然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的梦想,我的坚持,但是却突然好无助,好孤单。

喜欢上一首歌,勿忘心安!那就心安吧!人心本就很拥挤!我只想找到属于我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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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改写白话故事6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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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蒲松龄

屠户很晚才回家,担子中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没人要的骨头。没想到了,回家路上被两只盯上了。

屠户看着跟在后面的狼,心想:“这大晚上的,什么人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呀?有了,要不扔些骨头把它们打发走。”于是,屠户赶紧扔了块骨头,一只狼停下来,咬住骨头,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又扔了根骨头过去,这只狼停下,前一只狼又跟了上来。随着骨头一点点减少,屠户也加快了脚步。很快,骨头扔完了。两只狼舔了舔嘴巴,似乎并不满足,开始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害怕了,边跑边想:“这两只狼如此贪婪,吃完我的骨头又想要吃我,待会这俩畜生一前一后夹击我,我不就成了它们口下的晚餐了吗?”

忽然,看见前面不远处好像有个打麦场,场主把柴草堆得跟小山似的,心想:“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迅速跑过去,背靠着“小山”下方,将肩上的担子解下,拿起刀子,决心就靠这个有利地形与狼决一死战。两只狼看见屠户的样子,都不敢上前,只好瞪着他。

不一会儿,一只狼走开了。而另一只狼似乎贼心不改,像狗一样蹲在屠户面前。屠户看见了心下有些吃惊,但他不敢有丝毫放松,这狼到底在耍什么花招?

时间久了,这只狼就像睡着了似的。没有任何预兆,屠户直接朝狼的脑袋砍去,又连砍了几刀才将狼杀死。他刚想走,突然感到不对劲,这只狼怎么敢在敌人面前睡觉呢?于是他小心翼翼地走到柴草堆后面,才发现原来另一只狼想从身后攻击他,一半的身子已经钻进草堆了。屠户来不及多想,便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杀死了它。原来前面那只狼假装睡觉是来诱惑他,好为后方的同伴打掩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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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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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化妆?什么是生命的化妆?怎么样来为生命化妆呢?我带着这些疑问读完了《生命的化妆》这篇文章,细细品味,顿时恍然大悟……

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用三句简单的话来说明,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就像文章中说的一样,拙劣的化妆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了人的视线,但别人知道你是在写文章。最好的文章是作者心灵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种人生……

说的多好啊,最好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们不需要用语言、行动来伪装自己、粉饰自己,最美的自己就是真实的自己露出一个真实的自我。虽然生的化妆是最重要的,但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我们要从内在里改革。是的一个人就算是再美丽,却没有气质和内在美,那不是真正的美;一个人用太多的语言、行动来粉饰自己,会适得其反,让人觉得虚伪。

现在也不再是那个以貌取人的年代了,如果你有才华、气质和内在美,无论你是美丽还是丑陋,都会有人赏识你,不会“怀才不遇”的。生命就是表里如一,诚实无欺、心智纯正、灵魂纯净。不必花时间去思考别人眼中的自己,别人心中的自己……

我要我的自我,无须粉饰,更不需要华丽的伪装。

生命是一方待琢的玉,圣洁的雕刀,会把一切瑕疵雕落。

生命是一块冲浪的帆板,奋力拼搏,才不会被海水吞没。

来吧,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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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七绝·官亭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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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官亭

序:安徽省怀远县唐集镇山前村一处地名叫官亭,众人不解其名来由,问于余。余当年曾工作于斯,对此有过一些研究:发现这一地名与另一处古地名“魏阳城”有关联。这个“官亭”即是“魏阳城”的官亭,古有“十里官亭”之说,魏阳城与官亭当时相距约十里(秦汉时期的一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四百米,甚至更少一些)。

流行名号人人喊,

大众难知地几龄。

过往要员经宝处,

送迎重客历官亭。

九山俱是侯王地,

十里皆为霸主庭。

鼎盛前朝车马累,

誉留孤影对残青。

注:九山:指平阿山的九座山峰。

这一站奈何桥,下一站黄泉路

有谁会为谁誓言今生,有谁和谁一生相伴,我漠然地看着世界的苍茫,诺言今生只不过淡眼云烟。在这来来往往的世界,谁逃脱得了孟婆汤的轮回,谁会为谁奈何桥前守候一生。无言语着淡看着世间,独自踏上无尽的黄泉路,黑暗中回荡着我那沧桑的脚步声…

夜诉心里话,我也想家

夜深,静坐。

是在梦里,还是在心底?

如此真实,却又如此迷茫。

我又做梦了……

当人们在一次的决定新的一年

工作一个多月,我新的生活继续踏着新的梦想前行。夜的对面如此繁华,依稀感见窗内嘻嘻热闹的欢言。我底下头沉思着,却想起儿时父亲教我的那首《静夜思》,此刻,举头望无月,唉“底头思故乡”呐。我为什么,为什么留在客乡?我为那微薄的工钱,咽泪吞声也甘愿。

家是一个巢,溢满了温馨和厚爱,离家的时候,心情犹如行李一样沉重,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涌上了心头,我一步三回头,想在这暮然回首之际寻找一种真情。

远离故乡的偏僻与宁静,来到繁华喧闹的城市,想家的心情耐不住寂寞,于是三番两次想回家。

我独自走在这繁华而喧闹城市的大街上,看到每天上下班拥挤的人群,每天排着长队看不到边际的车辆,载满了整座城市,而我也必须在这样的地方等待我每天需要乘坐的公交车,在这瞬间又不知道我是否能上去这辆车,幻想着如果有一天能无阻碍的到家那就是十分开心的了。

然而,每当你抬头看看慰蓝的天空,不由的让我更想起告别已久的家乡,因为天是一样的天,人却不是一样的人,在那里有我童年的回忆,那里有我儿时的伙伴,在那里有每天担心和关爱我的白发父母亲,也有鼓励支持我的兄弟姐妹,在那里我才能感觉到温暖和依慰,想我的爸爸妈妈,看见他们年迈的步伐;看看他们沧白的头发,看看他们每天思念女儿的眼神,看看他们不停的为生活而奔波,我的心在流泪,我的心在痛……这时我多想回到从前,回到我的家乡。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落叶归根”

我现在最想唱的两首歌就是:

父亲

想想你的背影

我感受了坚韧

抚摸你的双手

我摸到了艰辛

不知不觉你鬓角露了白发

不声不响你眼角上添了皱纹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人间的甘甜有十分

您只尝了三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听听你的叮瞩

我接过了自信

凝望你的目光

我看到了爱心

有老有小你手里捧着笑声

再苦再累你脸上挂着温馨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你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生活的苦涩有三分

你却吃了十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我的老父亲

母亲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

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

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他)给你包

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

啊,这个人就是娘

啊,这个人就是妈

这个人给了我生命

给我一个家

啊,不管你走多远

无论你在干啥

到什么时候也离不开

咱的妈

你身在(那)他乡住有人在牵挂

你回到(那)家里边有人沏热茶

你躺在(那)病床上有人(他)掉眼泪

你露出(那)笑容时有人乐开花

啊,不管你多富有

无论你官多大

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忘咱的妈

回乡偶语

风雨漂泊任逍遥,日月相伴度春秋。不觉已逝三两载,万般情愫让人愁。手捧青稞酒一杯,游子心酸泪涟漪。遥观东方明月夜,低头轻摇难入眠。

痴痴的忧郁

我不过是个踏过青草踢过露珠的路人,

偶尔也会瞥一眼远空的鸿雁

我也不过是在这样的空虚里走来走去,

看看你们游荡的灵魂在寂寞中的无聊

我只是在走远,

走出一个无聊而烦躁的圈子,去默看你们的琐事

看看远处的心情,听听远方的声音

想象远处跶跶的马蹄是否踏碎了一地的红尘,是否等待也寄予了一潭思念的春水

我只不过是很悲潦的思考着很多,思考很多的悲潦

于是,一度的凄凉就在不经意间洒落了一地,幻成漫天的忧伤

我想逃,却逃不脱那天网般的无奈,无奈于无奈

莫不在忽隙中钻进了文字,变成了一个一切的流浪儿,狼狈的穿梭在凡尘

抖抖紧握的半两文字,却如流沙般的握不住,一丝丝的眼睁睁看着流落

流落成一座荒芜的坟墓……

-左斜

此生有憾,还为谁美

错过了花季,错过了机会,错过了选择,一切已成定局,无法改变,后悔已是多余。

曾经因为傲慢,也因为自信,自信不错的容貌。便不屑一顾地,毫不在意的任由追求者一个个离开,从不曾仔细审视过,自认为好的还在后面,还有够我选择的,也因此走眼了我的“真命天子”,也许这就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过。最后,在寥寥无几的叩访者中随便选择一个定了终生,就这样,和人生开了如此大的一个玩笑。

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没有真正爱过,没有触电的感觉,不痛不痒的走到今天,甚至好像没有丈夫的感觉,只不过与一个合作者一起生活罢了,真没意思。

我像一个跳独脚舞的人一样,没有舞伴,没有人欣赏,心无依靠,孤独、落寞伴随着我。

曾经一段时间,懒于梳妆,衣着随便,不知为谁妆,为谁美,彷徨中迷失了自我。

没有我爱的人,没有爱我的人。

我还等吗?我的“真命天子”。就是等来了又何妨,他不是与我从零开始的,现在他的、我的生活中多了许多份子,即使遇见,还能怎样!

错过了,就永远错过,没有那个千年约会,永远无法相交、相识、相知,缘分已经擦肩而过!

只有独自梳理自己,随波逐流,荒芜一生罢了!

种在心里的花儿开了

等待的花儿开了,开在暖暖的心流里,开在夏季的午后。此花非自然届的花,而是种植在我内心的不朽之花。这朵花就是我们的爱情之花。

夜幕的傍晚,他发来短信,说明天将会有重大的惊喜。猜疑中,我想到了惊喜的礼物,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那一刻仿佛自己从未有过的平静,没有欢喜,没有雀跃。

从我们相恋的那天,注定了我们的爱情之花绽放。但绽放的芬芳需要我们彼此的精心呵护,需要我们彼此的虚心灌注。因为他身份的固定,我们别无选择。曾经,我也有想过放弃,想过逃避,想过从此不再联系。但内心永远欺负不了自己的行为,明明之中,我总是想起,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我们共同走过的风风雨雨。

分离的长久,没有隔断我们的感情,没有中断我们的心,更没有终结了我们的爱情之花。大雨过后定有阳光,长久的等待,他明儿就要回来。

坐在电脑前敲击文字,仿佛火车的汽笛声就在耳边,他随着火车向我渐渐地走来。

因为工作的关系,不能和他在车站的人群里寻找彼此的身影,不能在车站彼此相拥,不能给彼此的热吻。这一次的相聚也预示着分离,来了,又要去。不管未来如何,先珍惜他回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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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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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一个八百多年前的一天,秋风习习,我站在家里的窗户前往外看,地上是金黄色的树叶被风吹得到处都是,我的心里很是凄凉,因为在也不能上战场了。

我坐在桌边,手中拿着我最爱的宝剑,先把那油灯点上,我从房间拿出一块布,对着剑慢慢擦拭,并仔细端详着把陪伴我多年做过无数风风雨雨的日子的宝剑。我似乎听见了军营里的号角,这又是要在一起准备打仗的样子。我提着宝剑和大伙一起聚个餐。在军营里,大家一起分享着那美味的烤牛肉,喝着拿上好的老白干。我们一起思考着准备着怎么样对付敌人。一旁的乐器在吹奏者那雄壮的军歌。

吃完了饭,大家尽快的准备着,带着那些武器在一旁等候着我和几个将军在一起点了一下人数,便飞身来到了战场。我们的战马像的卢一样飞快的奔驰,向着敌人冲去。随后,利箭射出,那声音十分响,敌人死伤大半,就在我准备开心的返回时,突然发现自己在做一个梦,原来是一个梦,唉!发现自己的头发已经白了。

我突然有感而发,做出一首诗: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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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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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月色》是现代抒情散文的名篇。文章借对“荷塘月色”的细腻描绘,含蓄而又委婉地抒发了作者不满现实,渴望自由,想超脱现实而又不能的复杂的思想感情,为我们留下了旧中国正直知识分子在苦难中徘徊前进的足迹。

《荷塘月色》的结构,是圆形的,外结构、内结构均如此。从外结构看,这篇作品从作者出门经小径到荷塘复又归来,依空间顺序描绘了一次夏夜游。从内结构看,情感思绪从不静、求静、得静到出静,也呈一个圆形。内外结构的一致性,恰到好处地适应了作者展现一段心理历程的需要。他知道,作为社会的人,是无论如何摆脱不了现实的骚扰的,苦闷之中,何以排忧?在他看来,“还是暂时超然的好”、“乐得暂时忘记,宁静也好,超脱也好,都只能是短暂的。所以,出了门还得回来,获得片刻的静最终还得回到嚣闹中去。结构和内容的紧密联系,使《荷塘月色》读来文气酣畅、浑然天成。

朱先生的语言,历来是“新而不失自然”,在口语的基础上刻意出新。既有平白如话,毫无雕饰之感的文字,更有精心“择练”的遣词用字。点活了月光和雾气的“泻”“浮”二字;把量词活用为形容词的“一丝”“一带”“一道”“一二点”等等,都生动地起了丰富、润饰、强化形象的作用。叠词的运用,更是朱先生的擅长,例如,以“田田”形容荷叶的密度,以“层层”刻画它的深度,用“曲曲折折”表示荷塘的广度,用“蓊蓊郁郁”极写树木的繁茂,都产生了鲜明的实观效应,同时,读起来又节奏明朗、韵律协调,有音乐美的感觉。

文章三大部分之间的转接,十分妥贴。第一部分(1至3段)写夜赏的缘由,用“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就自然而然地过渡到第二部分(4至6段)的夜景描写,烘托出一片宁静之后,让蝉声和蛙声打破宁静,借此转下最后的第三部分,写六朝采莲的热闹和江南故乡采莲的情状,心境又回到现实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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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狼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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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位于食物链位端的生物,大家可能问,为什么体型较小的狼却能占据食物链顶端的宝座?其实呢,狼的精神是他们称霸天下的重要原因。

狼是团结的,他们总是成群结队的生活捕猎,在遇到庞大的猎物时,老狼会选择牺牲自己,用生命换取团体的生存机会。

狼是无畏的,遇到危险时,成年的狼会第一个冲上去,和敌人拼搏,以至于不顾一切。在危难面前,狼从不低头,因为他们知道勇气能战胜一切。

狼是有野心的,他们从不知足,当狼群猎杀的大型动物时,它们不会吃光,而是将猎物尸体拖到巢内储存,以供日后急需,每一只狼都是有追求的。一只公狼都有一颗当狼王的狼心,这颗狼心是永不熄灭的。

那为什么这么厉害呢?也许这就是最好的解释了。狼的精神也暗示着人的精神。难道一个成功者不是这样吗?每一位成功人士就像一只狼,他们代表着团结、无畏、野心、坚持……作为一个人,我们更应该学习那种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出一番事业,这也就是一个人的成功法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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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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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草树木,悲欢离合,一切寻常的小事构成了生活绚丽多彩的画卷。汪曾祺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和细腻的感受让他的散文散发别样的魅力,它清新,有趣,吸引着我读下去。其中我最喜欢《寻常茶话》这一篇。

茶,是深受北京人喜爱的一种饮品,在我的家中亦是如此,所以我才对《寻常茶话》这篇文章产生了一些共鸣。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写了关于茶的很多奇事小事,其中他说到他祖父好喝龙井,这恰好和我姥姥的喝茶习惯爱好一样。姥姥退休前是教师,平时为了缓解嗓子不适,就爱喝茶,而且还就爱喝龙井茶,一年四季都喝,这习惯已经伴随了姥姥一生。姥姥会在每天早上沏上一杯龙井茶,喝到中午换一次茶叶,再喝到晚上。因为我经常去姥姥家,所以自然也喝惯了龙井,而且龙井好坏,一“品”便知。姥姥烧水、挑茶、洗茶、沏茶这个过程,我更是看会了学到了,如今,我也开始了“喝茶之旅”,也成了“品茶大师”。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还说到了老北京爱喝花茶,恰巧我姥爷就是这样一位喝了一辈子花茶的老北京人。自打姥爷参加工作以来,便每天早上一碗花茶喝到晚上,姥爷喝茶很淡,每次只放一点茶叶,但他只认准“张一元”的茶叶,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汪曾祺在一次“西湖品茶”中得知好茶需好水,水好,茶才香。我姥姥泡茶的水也从来不用自来水,都是用买来的矿泉水泡茶,因为她也坚信好水出好茶。汪曾祺散文中的语言是那么的灵动,自然和亲切,以至于每一个小故事都让人读起来是那么的有趣。

在汪曾祺的散文中,我们不仅能学到他对文字巧妙的运用,更能从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他是一个乐观,开朗,热爱生活生灵,心灵细腻,善于发现生活美好的人,这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喜爱。我们应该像他一样过好每一天,留心每一件生活中发生的趣事,这样你的生活方可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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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来了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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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泽灏

很久很久以前,村子里有一个放羊的孩子,很诚实,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因为有一次,他和村子里的人玩恶作剧,说来了,结果狼没来,大家从此再也不信任他了。

“我再也不能像上次一样逗大家玩了,我得让大家了解我。”他扛着锄头来到农田。大家看他不顺眼,没人理他,可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起锄头帮大家干活,累得满头大汗,也不休息。有的人说:“这个臭小子竟然在帮我们干活。”有的人说:“肯定又有什么坏主意,还是让他早点回去吧。”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农民们回家吃午饭了,等到下午来到田里一看,发现田地里的草都锄完了。大家有的瞪大了眼睛,有的傻眼了,有的赞叹不已。

这时,一只狼从南山走了过来,大家都没有发现,他又喊:“狼来了!”大家连忙拿起工具,向狼杀了过去,把狼打死了。晚上为了庆祝,大家煮了一锅狼肉,也请他过来一起吃,他心想:“原来被人信任的感觉这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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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来了续写改写700字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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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次一淘气小牧童耍了村民们被凶狠恶大灰吃了的这件事到今天,已经有三百年了。这三百年啊,发生了许多:清朝灭亡、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解放……我国越来越发达:原子弹也有了、卫星也有了……然而,在小牧童被吃了的那座小山丘上,现在又来了一小牧童,他也像曾经的那位一样调皮、爱搞恶作剧,而且很巧的是,山下也有一片农田,农夫们经常在那里耕作。

这个小牧童,听了那个被吃的牧童的故事之后啊,自己也想试试,他想着:反正这一片是没有狼的,我怎么可能被吃呢?他想着想着,终于抓到了一个好时机。

这是秋收的一天,山丘下的农民伯伯们都在辛勤的收割着麦子。这时,这牧童大喊一声:“狼来了!”厚实的农民们轻易的就相信了这小牧童,爬上山去,却连半个狼的影子也没看见。他们哄哄了一阵子,又下去继续干活去了。这时这个牧童竟还不过瘾,还想再耍村民们一次。但是村民们也知道“狼来了”这个故事,他们绝对不想在上第二次当,。但是,正巧是第二次,就来了一条狼。这是多么的巧!牧童大喊:“狼来了!”而村民们完全不理会,继续进行他们的工作。

牧童此时此刻吓坏了,他吓得瘫坐在了地上,而这条狼竟不敢上前,还往后退了几步。牧童撞了撞胆子,问道:“你怎么……不……吃羊?……别吃我!”狼的嘴里发出了奇怪的声音,呜咽地说:“谁还敢懂你们人类的羊!我本以为这是机制野羊,想上来看看,没想到是你们人类养的!原来我们可是敢吃,可是现在你们人类有那种黑色的长管,对准我们,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死了。谁敢吃啊!”说完,怏怏地跑下山了。

牧童愣了好一会子才缓过神来,原来,他们怕枪!看来,世界的进步还真是大啊!不过,我们还是要维持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界中的食物链,否则,遭殃的就不是人类自己了,而是整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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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登南京紫金山怀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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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我登上了六朝古都-南京紫金山(也叫钟山),此刻,满眼见到的是巍峨雄伟的山峰,苍翠一望无际,我感叹时过境迁,世事无常。唯一不变的只有山麓的万里长江,奔腾不息向东流入大海同时也带走了古都南京六朝(东吴,东晋,宋齐梁陈)时的繁荣。

时代变更,朝代更换到底是什么?看,不远处人们说是东吴和东晋所在的城墙,可以想像当时是何等热闹辉煌,可此时剩下的便是夕阳西照笼罩下的断墙和几根横在乱草丛的半截柱子。

六朝时的八里秦淮河是何等喧华,桨声灯影,汀洲曲岸,歌舞升平,歌女们肌肤白如雪,唱着地方小调,小楫在碧水中荡漾着,游客如织,如痴如醉…潺潺流水,声音仿佛惊醒了远逝的英雄们。

遥想楚国霸居东南半壁河山,称霸春秋时期,敢于问鼎于周天子时的雄才,中原谁可敌手?胸怀大略的曹操也大赞生子应当生孙仲谋,可他们如今何在?梁武帝一心向佛才使故国灭亡的吗?现在也没有几个人在意是什么原因了,六朝繁华短如一梦方醒。

谢安才华横溢,举止风流,年轻时不愿入仕途,只图与王羲之等好友在绍兴的东山下一醉方休,激皍文字于兰亭。但国家真正需要时,谢安仍运筹帷幄,,淝水之战以少胜多,痛击了北方蛮夷,保住了江东百年基业。联想起不务正业的南朝后主们,他们一定会愧对英雄先辈,看,陈后主在穷途末路时还不忘带上了宠妃丽华藏匿于胭脂井里。

往事如烟,钟山上留下的只是陵墓座座,陪伴它们的只有些参天古松,幽径埋没于凌乱的杂草中。

辽阔的天空天色慢慢暗下来,夕阳西沉,我目睹了百鸟归巢,此刻,看到了天边升起了如钩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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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狼王梦有感700字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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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是写了一只母的故事,由于公狼“英年早逝”,母狼独自养育着五只小狼崽,尽管如此艰辛,母狼也仍有让孩子们成为狼王的“”。但天不由人,其中四只小公狼相继遭到猎捕被杀,仅小母狼存活了下来,但母狼没有放弃,为了让小母狼生下后代,尽离开了自己的领土,跟当年杀死自己的长子金雕同归于尽了,读到这里我潸然泪下,我被他们一家的精神所深深的震撼了。

虽然狼在人们的心中是邪恶、不友善的,但它也是勇敢与坚韧的化身,书中的母狼在面对老公死亡,并不是低声叹气,而是在困难中昂起头来。对狼的习性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狼哺育后代是公狼和母狼一起哺育的,否则,小狼的存活率会下降一半,甚至更低,而书中这是一只母狼,母狼和公狼相比各方面都要显得略差,可是她仍坚强的活了下来,还怀有乐观向上的心态,这是多么的可贵啊!母狼面对一次又一次的丧子之痛,不是沉浸在痛苦中,而是更用心的哺育下一代,就连他将死时,也一直在为她的女儿着想——自己的孙子。

生命是自私的,尤其是当狼捕获不到食物时,便会吃受了伤的狼,母狼如果不去杀雕,至少也能再活二三个月吧!但是就在那一瞬间,母狼确选择了杀死金雕,这是多么的伟大啊!这是需要多大的精神支柱啊!而在生死攸关的一刻,母狼可以放弃,这样便可以存活,但在母狼的生命中,似乎根本没有“放弃”这一词,尽管母狼的肋骨已被金雕的爪子勾断了,但是母狼在四角触地的眨眼间将金雕的翅膀咬断了,母狼面对金雕的一系列反抗,不敢丝毫放松,而是把仅存有的最后一口力气凝聚到他锋利的牙齿上,随之而来的是松开了牙齿,最后一次嚎叫,不仅是一种痛,还是一种期盼,山崖下染红了一片草地,更在我们心中,留下了刻苦铭心的烙印。最后,金雕也坠入了山底,像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的墓碑,渐渐地五只狼崽诞生了。

因此请你把这只老母狼的名字像刻刀刻东西一样,刻在心里,他的名字就是“紫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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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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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的各种文学小说中,最令我喜欢的就要数《王梦》了。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它的丈夫黑桑立志要当上狼王。可就在黑桑准备夺取王位的时候,一只大野猪顶死了黑桑。幸好紫岚已经怀上了狼崽,于是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意愿,把当上狼王的希望寄托在了狼崽的身上。在紫岚即将分娩时,她为了补充营养,去人的鹿圈了偷鹿仔,结果被大白狗追杀,由于大白狗踢了紫岚的肚子,紫岚提前分娩了。由于大雨,第五只狼崽一出生就走了。剩下的四只狼崽分别是黑仔、蓝魂、双毛、媚媚。紫岚对黑仔特别偏爱、溺爱,使黑仔太大胆了。最终黑仔被金雕琢死了。而蓝魂儿经过了紫岚放手设计成长下,表现得十分勇敢、机智。可就在当上狼王的梦想快要实现的时候。蓝魂儿被捕鼠器夹住,蓝魂狠下心来咬死蓝魂儿。把它埋了。双毛这是已经是一匹“草狼”了。紫岚用“威逼利诱”的激将方法才使双毛变成了一匹强壮、勇敢、机智的大公狼。可是双毛在狼王争夺赛上因为又有了自卑意识而被狼王咬死了。只剩下了一只名叫媚媚的母狼。紫岚为女儿找了匹强壮的公狼配种,并为保护狼孙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最令我佩服的就是母狼紫岚了,她是一位为这梦想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够当了狼王,付出了很多,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她的这种为梦想坚定不移,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以前做事总是一遇到挫折就不敢前进,半途而废。结果什么也干不好。读了这本书后,我一定要改正这种做法,向紫岚学习,做一个做事坚持不懈,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

《狼王梦》这本书不仅带给了很多启示,而且还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呢!

那天,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妈妈问我说:“这本书是不是就讲了些狼群在一起时的故事呀?”我回答:“错!不是狼群!”妈妈跟疑惑了:“不是狼群吗?人家都说狼一直是群居的呀!”我拿过书,找到了一段文字,具体的意思是说,狼只有在冬天群居,冬天一过就要化整为零了。妈妈看了不禁心服口服。她笑着对我说:“你呀,现在比我懂得还多呢!看来以后你得当我的小老师了。”我听了妈妈夸奖我的话,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可都是《狼王梦》这本书带给我的知识呀。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狼王梦》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带给我了启示,还带给我了丰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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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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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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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超越灵魂的歌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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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已经不再很虔诚的看待文学了。因为今天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太匮乏了。我更易于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文字写作就形同于那些工匠,他活着的全部意义也只是为了完成某种需要而去付出自己。

作家,就是这样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眩目的称号和人的精神信仰所需抵达的某种目标。

作家,是一种平凡意义上的活着。

有些人为了浪漫和潇洒去营造自己的作家之梦,就像一个期待在秋天里收获的农民在春天里将一颗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果子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一样,那样注定了要付出代价也注定了要活得沉重。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他只是借助文字在表达自己,他只是想写出他眼中看到的一种真实而证明自己的觉醒,他没有想到去发表,没想到去赚稿费,也没有想到要因此而改变他自己,他只是无意识完成了一个作家活着的过程。

曹雪芹痛苦一生,清贫了一生。曹雪芹解释了什么是作家。

但现代人的浮躁让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作家这一原来痛苦的职业已经从本质上蜕变而慢慢成了不少人轻取人生的手段。

所以,我们今天不说再也读不到《红楼梦》,就连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作品也很少见到了。我们读到的多是风花雪月、搔首弄姿、故作高深的或者叫情调或者叫调侃或者叫智慧的东西。

我们从书里读出生活的“轻”来,因为我们今天的作家自己早已游离于平凡活着的本身。他们进入了一种感觉的非理性状态而且习惯了那种状态下去活着。

因此,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读不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感觉到作家已超然于凡人之上。作家是一个新的智慧阶层。

作家活得贵族了,也就意味着作家本身的意义已经消忘了。就像你要记住什么往往忘记了什么,你要获得的什么恰恰意味着失去了什么一样。

我曾经也一度陷入一种对文字痴迷的意识里,这让我感到迷茫,以至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差点不再动笔。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孤单,甚至在艳阳高照的上午,坐在阳光融融的窗台前,突然会有冷的感觉,很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很茕茕子立的样子。

有些时候,人的孤独并不一定是事情上的失意或者是生活上的不圆满,甚至是恰恰相反,当一切来得太容易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索然无味。

无疑的,我从小倾慕文学,渴慕能做一个编辑,而这一切到今天也没有实现,却发现自己活得很疲惫很茫然,我给朋友写过很多文章让别人快乐起来,但我有些时候却无能力带自己走出心境上的下雨天,这一点让我很真切的感到文字的沧白无力和凡俗。我从来没有因为对文学的喜好和厌倦而否定文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海阔天空,我看见了许多人对文学孜孜不倦默默无闻的耕耘着,看到了许多人对文学心生敬意继而对写手十分羡慕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对文学的那份痴心,永远只有自己最懂。

我想,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你看重什么,你疏忽什么,甚至鄙视什么,这应该是你最清楚不过了。

父亲最原始的愿望是希望我做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对我说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牢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换来的一点资本,就这样被我舍弃了。换来的代价是我赢得了我自己,我想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面去,无疑人生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自由。

一个人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可走的时候,往往会激发你在某个方面的的进取斗志,但一切并不一定能证明内心的安适和对命运有充足的把握,要知道真正地成为一个文客是多么的难,这不能把选择当作养家糊口等同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为人生付出的太多也真的不值得了,那活着的意义也太渺小了。

我只满足于身心自由,心境宽广的生活方式,我看重网络中层出不穷出现的好文章,知道艺无止境,我惶恐于现实,甚至有危机四伏地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走进考场,却明显不敌如云高手的孩子面对父母深深的期望一样。但我清楚一点,我会追求下去,只要有价值的我便义无反顾走下去,何况,一条曲折的路上会比一马平川的路上有更多的风景。

这个年代,一个人要是放弃了责任心会活得很轻松很惬意的。如果我易满足,我想我会活得很好,但我却做不到,生活中有一种现象,纵使你拥有了你想拥有的东西,有些时候你也不排斥对自己的不欣赏,我知道我每写一篇作文,都要告诉自己要用自己的真情和倾注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但发现总是满足不了自己,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写出让自己怦然心动、击节赞叹的文字了,这让我痛苦孤独甚至鄙视自己的无能。

有些时候人活着的意义会非常的渺小,学生会为了几门功课而活,演员为塑造自己的角色而活,进入恋爱的人会为了爱情而活,编辑为了自己经营的刊物而活…

我不想奢求未来,我只知道只为当下而活。正因为我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我多怕自己的不完美,我不想粉释我的痛苦,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淡,我只想在我的文字里行间记下一真实却平淡的经历,喜欢告诉朋友一些不深刻但却是自己悟出来的道理,纵使一生只钟爱一个人,也不排斥去写两人世界上浪漫文字。我知道我身上有很多作茧自缚的因素,一切都缘于我心里看重做人的那份真实和责任。

在一些平淡的日子里,我的心情像一只不识归途的白色小鸟飞在沙漠的上空,那份忧郁的氛围往往让我找到一种平实的感觉。

周末的晚上,也常常一个人去看场电影,选择在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着,在影片放映着的那一小段时光,任剧场里的恬噪不绝于耳,我却习惯了双眼盯着苍白的银幕,心里想起一些算不上伤感的往事,还有相距或远或近的朋友。那时,我早已忘记了自己是来看电影的,仿佛已变成了一颗微尘,多么微不足道却又分明存在着,那一刻,自己感到多么从容地接受生命变得平淡的事实。

每个月我还是会从邮递员那里接过两份杂志《花溪》和《南风》,也不是最满意于这两本杂志,仅仅是提醒着我自己还有许多人与你一样默默地写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会写得如此的美伦美奂。

黄昏的时候喜欢挑一张不错的CD唱片独自品味,感受一种生命的遥远和亲切,在那些欢快的节奏里,我想起了自己从前高兴的时候,喜欢学着电影里的模式跑出去让大雨浇上一场释放激情,结果发现除了换来一场重感冒外,原来一点也不诗意。

而听到一些忧伤的音乐,却让我想起以前失意的事情,便喜欢去乡间小路上散步,却最终被农家穿出来的大黄狗吓得落慌而逃,这才知道生活与书本上写的多大的差距,这种思考让我一步一步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

是的,我习惯于这样远离浮华去接近生活的真实本色,这样我才活在了自己真实的世界里,而且一切事情都尽心尽力的去做,这样我也就不在乎得失和别人的看法了。

这些日子里,作家汪曾祺的一本40万字的自选集放在枕边看了好几遍,读着他的小说,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的,他只是诉说着他自己活着的平淡和生活的凡俗,但我们分明看出了他的深邃和智慧。我们看不出他借小说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我们什么都觉悟到了。

因为作家不只要拥有出众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且,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活得平淡和凡俗,他真是一个淡泊而有境界的人。

我想我书架上的书可以暂且搁起来不读,但生活的这本书却一定要好好的读了--以一颗平和的心去咀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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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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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是每个母亲愿望,她们会不惜一切的代价让孩子们的未来更好,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一样,也是其中一种。

母狼紫岚就是其中之一。她坚信她与公狼黑桑都是强壮而机敏的好狼种,只要流的是黑桑和她的血统,也是一头剽悍强壮的好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就如同黑桑一样超前,他一个多月就独自出门捕猎了,有时候还有可能捕捉到小鹿等等呢!一般的小狼一个多月还蜷缩在一个角落了呢!两个月独自驰骋草原,真让人佩服啊!两个月的小狼最多就是在洞里走走而已。如果意外不发生,命中注定,必是将来的狼王。紫岚给他最好的待遇:未断奶时,他一人就要霸占三个乳头呢!断奶后,他吃内脏和好肉,而另外的三只小狼只能吃皮和骨。一开始那三只小狼打抱不平,一直到被母亲撕下他的一点皮毛才算数呢!除了蓝魂儿。可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了意外:黑仔在洞口附近抓野兔,弟弟妹妹在洞里嬉戏,妈妈紫岚也出去捕猎了,没有母狼的保护,他独自在野外。不幸发生了,可怜的黑仔呀!就死在这样一个黑鹰的手里。未来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生命。紫岚精心培育的狼王啊!多么可惜啊!紫岚心里一定有说不出的痛。

紫岚并没有应此而泄气,她立刻脱离了痛苦、悲哀,他要让蓝魂儿成为狼王!蓝魂儿一开始可能是因为紫岚偏爱黑仔,所以对这样的待遇有点不习惯,他每要一口都抬头看母亲,似乎很警觉。紫岚却向他微笑,在心里念叨:吃吧!尽情的吃吧!它们属于你,爆发出狼残暴的本性吧!你是新一代的狼王!久而久之,蓝魂儿也习惯了,他开始认为自己吃好的是理所当然的。很快到冬天了,狼群开始群居了,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眉眉来到了狼群中,蓝魂儿很出众,他是少年狼团的团长呢!他甚至能比过公狼呢!那次,下着大雪天寒地冻,到处没有吃的,狼群就去找比他们凶猛几倍的狗熊吃。可狗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树洞狭窄,进去引熊出洞的狼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但哪匹狼愿意牺牲呢?大家都一筹莫展,唯有蓝魂儿愿意,他在熊鼻子上咬了一口,而后立刻跳到熊掌上,狗熊本能的抬起一只爪子,蓝魂儿就趁此机会跳出来了!这是聪明过狼呀!紫岚的狼王梦还没有结束,我也为紫岚、为蓝魂儿感到高兴呢!可是,没有生活经验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里。有一天,他禁不住美食的诱惑,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很难过,她的心血被捕兽夹夹碎了,她的心肝被捕兽夹夹疼了,为了不让心肝生不如死,她把心肝蓝魂儿的气管咬破了,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把他埋了……可惜呀可惜!一个狼王又死了。

最后的双毛了,他一开始很自卑,在紫岚的训练下,他也出众了,可在与狼王的战争中,将要胜利的那一刻,被狼王的一声气势十足的嚎叫唤出了自卑最后……最后死了!每个妈妈都是如此,费尽心血,不求回报,只有一个宿愿:让我们的将来更美好!妈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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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繁星流动与你们同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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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雨伞,雨停了也不肯收;有一种花朵,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谊,希望到永远,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心里保留。人生路上,我们有很多誓言,不是关于亲情,亦不是关于爱情。而是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一个依靠、一个拥抱、一个主意、一个肯定的人,而那种关系就是友谊。

安静的午后,独自一人享受着秋阳,耳畔响起那熟悉的声音:你快来看我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她好烦,我们不理她吧……,仿佛一切都还是昨天,昨天的我们都还是一群孩童,昨天的我们还肆无忌惮的笑着,昨天的我们却已经长成现在的大姑娘、大小伙。一路走来,身边来往了好多人,有些人来了就走,我们管他叫作过客。有些人只是路过,我们叫作陌生人,而又些人来了,不管岁月如何流逝,无论季节如何更替,她永远陪在你身边,好似一颗青松,四季常青。

此刻,我更想念高中一起没心没肺的笑,一起挑灯夜战的日子。大家都有同一个梦想,同一个话题;每个人都会记得彼此的生日,会悄悄为寝室里的人准备生日惊喜;每个人都有察言观色的能力,总会在对方的脸上发现对方的难过与开心;每个人都有颗脆弱和坚强的心,就算难过倒在对方的怀里哭过就好。我们会一起相约打饭提水,以至于别人总会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这个“庞大”的队伍;我们会闹别扭,但其她人总会想方设法化解;我们一起分享对方的小秘密;我们互起昵称;我们一起去看其他班男生打篮球,一起在我哥们班教室下大喊他的名字,为他高考加油;我们在对方的留言册里留下好几篇的话,从认识写到未来,生怕以后都来不及说了……那时的我们,不分彼此,不论你我。而现在,大学的生活让我很怀念以前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并不是在这里我找不到真正的友谊,而是那种感觉却很难找寻。

友谊本由一个缘字开始,凭一个信字延续,靠一个心字长久。走到现在,我也很感谢很多曾经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人,还要感谢一个人——我的闺蜜,在她身上我学会了包容。我们从不会因为忙碌而疏远,她为我做的远比我为她做的还要多的多。我想,这就是友谊最神奇的地方。现在我总是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每一段来之不易的友情,如果这段友情属于你,就要尽全力的维系好。如果这是一段苍白且无力的友情,那就放开,去追寻值得的那段。

孩提时的友谊好似一张白纸,没有热情的红,没有沉静的蓝,没有攻心的黑。有的只有善良纯洁的白;中年的友谊像极了陈年的老酒,时间越长,品出的感觉最真。青葱岁月的我们,友谊就像一艘帆船,风平浪静的时候一帆风顺,狂风四起的时候摇摆不定。但终究帆船还是在海上航行着。我喜欢那些青葱岁月里一起嬉闹的朋友。纵使我们有过不愉快,但因为这样我们才会跟加珍惜彼此。

朋友是一种心灵的感应,一种心照不宣的感悟。有人说,友情如酒,经历的岁月愈久愈香醇;也有人说,友情似茶,味道淡而不浓却沁人心脾。而我说,友情就像一双翅膀,让幸福并肩飞翔。我不知道,没有友情的世界我会过的怎么样,我只知道,真诚的友谊不会忘记,执着的感情不会放弃,永远的朋友不会分离,真诚的问候不分四季。

花开花落,繁星流动,我想与你们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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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改写500字初一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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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瑟,重重地打在屠户脸上;皓月当空,月光寂寞,无力地撒在屠户身上。而屠户最不想面对的,则是已在月黑风高夜晚下跟了他数里的两双绿眼睛,盯着担中无肉骨头的绿眼睛。

这时的屠户边赶路边想,虽然骨头能喂家犬但为了保命,还是把骨头给它们吧!于是拿起骨头,迅速而卖力地向远投去,又急速地逃跑。又跟上来了,屠户一次又一次地投骨,直到摸见担子中的骨头全部投完。

“完了!”屠户心里忐忑不安,风依然吹着,宁静的夜中只剩下屠户与狼之间的战争。屠户依靠着柴草堆把担子中的屠刀紧紧握在手中,不久汗流成河。狼们在原地打转,露出凶恶的面容,带着威胁地嚎叫着。

但一会,一只狼径直离开,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屠户面前。时间长了,它的眼睛慢慢闭上了,神情很是悠闲,只剩下狼毛随风飘动。屠户突然跳起,用长长的屠刀狠狠地向狼劈去,刀刃刚碰到狼的时候,狼扭动着身躯,拼命地挣扎着,屠户眼疾手快,砍了几刀后,狼被杀死了。”呼,好险!”屠户松了口气,刚准备离开,身后的“沙沙”声令他毛骨悚然,他猛地回过头,发现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中打洞,只留了屁股和尾巴在外面,屠户打起精神,随着一声“啊——呜”的叫声,这只狼也死了,腿上插着一把屠刀,屠户看着死去的两只狼,嘴角上扬。

狼是很狡猾呀!有时让人掉入深渊,可有时自身难保。禽兽的诡诈手段能有多少啊?还不是给人们增添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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