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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汇总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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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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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的人眼睛中,是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因为狼有些人也受过伤,严重的话可能死去。但是狼也分好和坏,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凶残的,狼之间也有感情如友情、爱情、母爱。想到狼我就想到《狼王梦》这本书。

有一匹母狼叫做紫 岚 ,它 爱上了一匹公狼叫作黑桑。它们策划着想坐上狼王的位子上,但是后来在竟争里不幸去世了,紫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然后在危险中生下了五匹健康的小狼。

第一匹狼崽在寒冷的天气下被冻死了。第二匹狼崽黑仔对世界的好奇心死于金雕的嘴下。第三匹狼崽蓝魂儿倒是英武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下。第四匹狼崽在小时候受哥哥们的压迫留下了心里自卑的阴影占了下风,死于众狼口中。紫岗为了把这四匹狼崽培育成“超狼”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它总是擦肩而过,紫岗不顾一切生命保护了媚媚和它腹中的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为它的经历敢动,它把一生都放在了梦想上,不但没有成功还令自己的孩子死去。但也是出于对孩子的母爱吧!媚媚的孩子是否能成为狼王 ? 好期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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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灰太狼,我想对你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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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我想对你,我不会因为你抓羊我就把你当成一个坏蛋,因为我在你身上学到了永不言败、奋勇拼搏的精神。

拼搏强人

“我一定会回来的”这是你的口头禅,每当听到这样一句话,就意味着你的计划又泡汤了,但是你总是会想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鬼点子,曾经有多少次你被那些小羊耍得团团转,有多少次的阴谋都以失败告终,但是你坚持不懈,也不灰心,你总是相信你是最棒的。

发明大王

你是一个足智多谋、不折不扣的发明大王,你的智慧犹如滔滔江水一样源源不断,你那些用处多样、稀其古怪的发明,总是会帮助你实现连做梦都想不到的愿望,你发明的各式各样的药水,例如:聪明药水、隐形药水,总是被你那古灵精怪的大脑瓜子巧妙运用在你抓羊的过程中。

一心为家

你每次没抓到羊,硬着头皮回到家中,不但得不到老婆的安慰,还要被K一顿,可是你一声不出,从来不反抗,要不然怎么会有红遍大江南北《要嫁就嫁灰太狼》这首歌?甚至在女生口中时时流传呢?在我眼中,灰太狼,你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家中主妇,也是一个一心为家的温饱做出拼搏的硬男子汉。

灰太狼,赞美的话就不多说了,我祝愿你哪一天能美梦成真,吃上一顿真正的羊肉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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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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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使用天鹅绒织成的绒花,是大海语言凝成的精华;我是雨的化身,是水的灵魂。

我同风一起共舞在天空,与鸟儿一起游戏在天边,与晚霞一起共饮在天际。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轻松的漫游在广阔的天穹中。

我喜欢与伙伴一起在天空自由组合,变幻出各种各样奇异的形状;我也喜欢在天空中模仿动物的样子,当小孩子笑着,跳着,指着我,喊着我模仿的动物的名字时,看着他们纯洁的笑容,我脸上也会弯出幸福的弧度;当我看见一对有缘人在一起时,我也会尽力变化出心形形状,代表维纳斯赠予他们美丽的祝福。

在春天,我将会化成一根根锃亮钢针,穿破冰封了一个冬季的河流,让他们奔腾,让他们歌唱,让他们飞舞;我将会化成甘露,去抚摸那将要枯死的草儿,亲吻那垂死的小花,让他们复苏,让她们绽放,让他们看到成长的希望。

我要换醒大自然沉睡的双眼,我要让春天在大自然中挥洒青春。

我要歌颂大自然!赞美大自然!拥抱大自然!

直到,直到在天空中化尽我最后一丝精气,然后慢慢消失在空气中……

这是我软绵绵的爱,毛茸茸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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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写战狼的观后感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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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这是影片《战》里吴京所扮演的冷锋所说的一句话,这句话是多么鼓舞人心。它让想当兵的人热血沸腾;会让正在当兵或当过兵的人骄傲自豪;会让反对当兵或不想当兵的人后悔莫及……

《战狼》这部电影的主要内容是狙击手冷锋为救队友,杀了毒枭而违抗军令。正当他要被开除队伍时,却意外得到战狼中队队长的赏识,加入了战狼部队。他与队友相互配合,最终把入侵者和毒枭赶出了中国。

这部电影有许多地方让人振奋,可最让我记忆犹新的那句话”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句话体现出了中国人的尊严和气势,更表现出了中国人爱国爱民的情怀。当时波兰有十分之九的领土落到了沙皇俄国手里。肖邦在国外常为同胞募捐演出,为贵族演出。他还严词拒绝沙俄授予他“俄国皇帝陛下首席钢琴家”的职位。他坚信波兰不会亡。为了祖国和生计,白天,他忙于奔波;晚上,他创作曲子。因为过度劳累,使他旧病复发。弥留之际,肖邦还对姐姐路德维卡说:“我死后,请把我的心脏带回去,我要长眠在祖国的地下。”

这样的爱国情怀让我想到了被誉为“中国导弹之父”的钱学森。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在外留学的钱学森由衷地为祖国感到高兴。他想回到祖国,用自己的专长为祖国服务。但那时在美国留学的中国科学家想回国不易,再加上钱学森的专长又与国防有关,想回去简直是难上加难。可他从来都没放弃过这个念头。1950年,钱学森争取回归祖国,而当时美国海军次长金布尔声称:“钱学森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的兵力,我宁可把他击毙在美国,也不能让他离开。”钱学森由此受到美国政府迫害遭到软禁,失去了自由。1955年10月,在周恩来总理的努力下,钱学森终于回归了祖国的怀抱。回国后,他为中国火箭和导弹技术的提出了极为重要的实施方案,对中国火箭,导弹和航天事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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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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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一个母亲深深的爱。《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帅气的公狼黑桑。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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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灰太狼遇难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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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的小羊们整日受尽灰太的追捕,提心吊胆。有一天,村长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一个除掉灰太狼的办法——让他的哥哥太慢羊制造一种可以把狼送入“地狱”的机器,消灭死敌灰太狼。

不久,装有灭狼仪的火箭就送到了羊村,大家高兴得手舞足蹈,心想:终于不用再怕灰太狼了。“事不宜迟,赶紧商量怎么消灭灰太狼吧!”天才喜羊羊发话了。大家立即停止了狂欢,开始商量具体的办法。最后,决定由沸羊羊去把灰太狼一家引出狼堡,引到安装有灭狼仪的大树洞里,还要让灰太狼受伤流血,等狼血滴到灭狼仪上,灰太狼一家就会被仪器吸进去。

第二天早晨,沸羊羊跑到狼堡前,一边敲门一边大喊:“灰太狼,红太狼,你们有本事就来抓我呀!”听到羊的挑衅声,灰太狼和红太狼急忙跑出来。沸羊羊见状,朝树洞的方向狂奔而去,路上沸羊羊暗暗笑道:嘿嘿,上当了吧!很快,沸羊羊快到树洞了,在树洞前他突然往旁边一闪,灰太狼夫妻由于追得太猛,来不及躲闪,一起掉进了树洞。这时,喜羊羊在树上朝灰太狼放箭,箭射在灰太狼的背部,顿时狼血四溅,滴在了灭狼仪上。灰太狼和红太狼被仪器吸进去,瞬间消失了。这时,躲在周围的羊群马上冒了出来。除去了死敌,大家有的唱歌,有的跳舞,现场成了欢乐的海洋。

从此,羊村的羊再也不担惊受怕了,过上了更加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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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和鹿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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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林子里有一只大灰和一只梅花鹿。由于他们不在一个地方,一个东头一个西头,所以它们谁也不招惹谁,就这样和平地生活在一起。

在一次食物匮乏的冬季,这只又饥又渴的狼在林子里到处寻找食物,它坐在一棵树下叹息:“唉,我堂堂大灰狼也会因找不到食物受饿呀!”忽然,它眼睛一转,兴奋地大叫一声:“我想起来了!我可以到小鹿家,假装是她的朋友小松鼠做客!要是他开了门,我就扑上去,把他给吃了,这样我就不会在这挨饿受冻了!”大灰狼赶紧向梅花鹿家跑去。

这些话刚好被在树上的小松鼠听见,小松鼠赶紧向梅花鹿家跑去。小松鼠十万火急的跑到梅花鹿家,向梅花鹿告诉大灰狼说的话。梅花鹿听了,吓得不知所措,问小松鼠这可怎么办?小松鼠回答,不如我们将计就计,来个瓮中捉鳖……

不一会大灰狼就来了,说:“我是小松鼠,我到你家来做客了”屋里的小松鼠听着心里发笑。小鹿说:“是小松鼠呀,我来给你开门。”门一开,大灰狼就往前一扑,扑到了一个大坑里。小鹿说:“大灰狼,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为什么要吃我?”大灰狼说:“我三天三夜没吃饭了,快饿死了。”梅花鹿听了,动了怜悯之心,给了大灰狼一些水果,放它走了。

从此以后,大灰狼再也不找梅花鹿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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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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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元前207年,建安十二年时的一个,秋高气爽的秋天,我率领大军征伐当时东北方的大患乌桓。这是我同意北方大业中的一次重要战争。

我带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来到了河北的碣石山上。

我沿着一条幽静的小路,一边观景一边眺望那茫茫的沧海。一路上树木丛生,火红火红的枫叶就像被祖国壮丽山河染上了敌人的鲜血,这一切都是那样的豪壮。路边的小草在秋风下,慢慢地低下了头。山上那清澈的河流,也在夕阳的映照下变成了火红的颜色。

在碣石山顶,我看见了那碧波涌动的沧海,一阵秋风袭来,沧海顿时涌起了阵阵洪波,就像我的千军万马,正朝着胜利的方向飞速前进。

我喝着小酒,看着太阳渐渐从大海中消失,又看着月亮从大海中慢慢升起。看见了灿烂的星空在大海中有了它们的足迹。不禁激动起来,怀着对江山的渴望,迎风吟唱起这首诗:《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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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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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姥爷推荐我读了一本叫《王梦》的好书,它是动物故事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本小说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狼这种动物的许多知识,同时也被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失去了丈夫的母狼,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牺牲了自己的感情和生命来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一共生育了四只狼崽,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和双毛,一只母狼媚媚。

其中公狼黑仔最象她早已过世的丈夫黑桑,她最宠爱这只狼崽,结果这只狼崽还没有培养成狼王就因为擅自外出而被金雕吃掉了,读到了那里,我深深为紫岚感到惋惜,本来黑仔是最具备狼王气质的一只狼崽,结果因为太宠爱,反而葬送了黑仔的生命;

黑仔死后,紫岚将蓝魂作为第二个狼王的培养对象,蓝魂因为缺乏生活经验,葬送在了猎人的陷阱里面,当蓝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后,作为母亲的紫岚并没有随狼群离孩子而去,而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想办法救出蓝魂,但是天就要亮了,大批的猎人就要来了,蓝魂只有死路一条了,紫岚只有忍着失去孩子的痛苦选取咬死蓝魂,把他给安葬了,而不是眼睁睁的看着猎人将蓝魂的狼皮剥掉,读到那里我真的落泪了,为失去两个孩子的母亲而悲哀不已,而更为悲哀的是紫岚失去了两个精神支柱。

但是紫岚并没有放下自己的理想,开始专心的培养最没有狼王气质的双毛,为了激发双毛的狼性,不惜折断了自己的一条腿,双毛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的大公狼,并且完全具备了争夺狼王宝座的潜力,可惜的是在和老狼王争夺狼王位置的斗争中,他内心最深处的自卑感葬送了他的前程,成为了狼王洛嘎的食物。

读到那里,我简直是太为紫岚感到难过了,她连续失去了三个儿子,上天对她太残酷了,三个儿子不光没有成为狼王,就连生命也失去了。其实紫岚完全能够选取嫁给卡鲁鲁,过上安逸的生活,但是她为了培养孩子甚至放下了自己的感情,选取了最艰苦的生活来成全孩子的狼王前程,也只有母爱才能做出如此伟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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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生感悟散文:体验生活,感叹人生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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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走,我们在变,渐渐地,便心生感悟,回首曾经,原来已物是人非!

感叹着物是人非,但我有时却想,自己的变化不是更大吗,有时,想着曾经自己做过的傻事,总是会感叹时间流逝太快,原来我已长大!

打击,挫折,成长,一路走来总是感叹人生,却始终无法读懂人生,只知道,曾经的激情已化为灰烬了,就连那坚持了三四年的爱情,也渐渐淡了!

那一天,写了封信给她,说我不等了,想到自己曾经被她劝了无数次,始终是“高考后我还是要追你”而让她停止劝我放弃,我突然想笑,她问我是她做错什么了还是有什么误会,我说了句,是我变了。

最后,她闺蜜一直想不通就问我,怎么快追到了就放了,我说了句不爱了,,,,

淡了,都淡了,曾经为未来而奋斗的激情没了,想让自己变强的斗志没了,如今爱情也淡了,便开始变得伤感,喜欢上了伤感文字。看见树叶因风而动,自己在课桌上,根本听不进老师的话,有一种被困住的感觉,一向喜欢看天的我,再次看到那蓝天白云,便很想飞,你说,像鸟样在天空飞,多么自由,有么惬意!

终究是变了,自己的心情也随着天气而变,每当阴天下雨,便觉得伤感,就连那落日也如此的伤感,如今我已高二,高三的学生已上高考的战场,而我也将进入高三,但我却怕了,因为曾经的斗志都已不在,现在的自己就像行尸走肉,毫无色彩,似乎自己迷失在大雾中,忘记了方向,便放慢了脚步,由此,我学会了欣赏事物!

有时候,慢下来,不是认输,而是一种境界的上升,因为只有慢下来,才能欣赏路边的风景,才能更看的清人情世故,看的清人心,看的清社。

如今,我想独自骑着单车,去旅行,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走走停停,离开喧嚣的环境,去看大海,去攀高山,去品美食,可惜,太不现实!

很喜欢一个同学跟我说过的话:我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得那么匆忙!

当不眠的岁月梳理着丝丝白发,当蠕动的皱纹爬满了生活的沧桑,尘封的童真时时追思着记忆的稚嫩。人生的原始里,思维是令人羡慕的简单,常常用那和完泥水的小手扑捉梦幻的色彩,涂满世界的泥巴,绘制着快乐的童年。哪管世事风雨变幻,哪管生活步履维艰,阳光在我们的心里,永远是那么的灿烂。奔跑追逐中呀呀长成,一次次的摔倒,疼痛中明白了生活不只是甜蜜和温馨。慵懒地蜷睡在母亲的怀抱,脸上露出的是梦中的微笑。舍不掉的是母亲的乳汁,即使涂上了墨水,也哭着钻进母亲的怀抱。

别忘了,我们活着就是来到这个世界体验一番生活,别惧怕,跟着自己的心走,训练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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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战狼2观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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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是现代人业余放松的一种好方式,和电视剧相比,它剧情直白精彩,耗时短、效果好,更受人欢迎。

在暑假里,我去看了一个部电影,这部电影的特效、演员较其他电影来说,都没有太多的亮点,就是这样一个没明星、没后台的电影,却引起全国人民的强烈赞美与共鸣。在我看来,它却有着特别的意义,它的剧情是这样的。

一个前战特种部队军人,因为正义而杀了当地的恶霸,在三年期刑满后,却得知心爱人的人在非洲执行任务时壮烈牺牲。就在他独自选择去非洲寻找击毙爱人的罪犯的时候,碰巧遇上当地红巾军的恐怖袭击,本可以顺利回国的他却选择留下,救出驻非医生与自己干儿子的母亲。他在途中认识了一个外籍医生和一群在外国工作的中国人,以及在这一群中国人中的退伍军人,无意中他不幸感染拉曼拉病毒。他在众人的帮助下过五关斩六将,开过坦克开过枪,最后成功解救所有人。电影的剧情十分精彩,看过的人无不为自己的祖国感到自豪与骄傲。

在电影结束时,屏幕上投影出一本护照,上面有这么一段话“虽然中国的护照不能把你送去世界的任何地方,可是可以把你从世界各地接回家,当你在外遇到危险,不要怕,要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是的,我们的祖国就是这么的强大,我看完后内心的震撼,丝毫不亚于看完一场盛大的阅兵仪式,我为祖国这些年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

我爱祖国,我为我是中国人自豪。这是在我在电影中体会到的,更是在生活上体会到的。中国,这个和平的国度,我们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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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繁星流动与你们同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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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雨伞,雨停了也不肯收;有一种花朵,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谊,希望到永远,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心里保留。人生路上,我们有很多誓言,不是关于亲情,亦不是关于爱情。而是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一个依靠、一个拥抱、一个主意、一个肯定的人,而那种关系就是友谊。

安静的午后,独自一人享受着秋阳,耳畔响起那熟悉的声音:你快来看我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她好烦,我们不理她吧……,仿佛一切都还是昨天,昨天的我们都还是一群孩童,昨天的我们还肆无忌惮的笑着,昨天的我们却已经长成现在的大姑娘、大小伙。一路走来,身边来往了好多人,有些人来了就走,我们管他叫作过客。有些人只是路过,我们叫作陌生人,而又些人来了,不管岁月如何流逝,无论季节如何更替,她永远陪在你身边,好似一颗青松,四季常青。

此刻,我更想念高中一起没心没肺的笑,一起挑灯夜战的日子。大家都有同一个梦想,同一个话题;每个人都会记得彼此的生日,会悄悄为寝室里的人准备生日惊喜;每个人都有察言观色的能力,总会在对方的脸上发现对方的难过与开心;每个人都有颗脆弱和坚强的心,就算难过倒在对方的怀里哭过就好。我们会一起相约打饭提水,以至于别人总会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这个“庞大”的队伍;我们会闹别扭,但其她人总会想方设法化解;我们一起分享对方的小秘密;我们互起昵称;我们一起去看其他班男生打篮球,一起在我哥们班教室下大喊他的名字,为他高考加油;我们在对方的留言册里留下好几篇的话,从认识写到未来,生怕以后都来不及说了……那时的我们,不分彼此,不论你我。而现在,大学的生活让我很怀念以前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并不是在这里我找不到真正的友谊,而是那种感觉却很难找寻。

友谊本由一个缘字开始,凭一个信字延续,靠一个心字长久。走到现在,我也很感谢很多曾经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人,还要感谢一个人——我的闺蜜,在她身上我学会了包容。我们从不会因为忙碌而疏远,她为我做的远比我为她做的还要多的多。我想,这就是友谊最神奇的地方。现在我总是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每一段来之不易的友情,如果这段友情属于你,就要尽全力的维系好。如果这是一段苍白且无力的友情,那就放开,去追寻值得的那段。

孩提时的友谊好似一张白纸,没有热情的红,没有沉静的蓝,没有攻心的黑。有的只有善良纯洁的白;中年的友谊像极了陈年的老酒,时间越长,品出的感觉最真。青葱岁月的我们,友谊就像一艘帆船,风平浪静的时候一帆风顺,狂风四起的时候摇摆不定。但终究帆船还是在海上航行着。我喜欢那些青葱岁月里一起嬉闹的朋友。纵使我们有过不愉快,但因为这样我们才会跟加珍惜彼此。

朋友是一种心灵的感应,一种心照不宣的感悟。有人说,友情如酒,经历的岁月愈久愈香醇;也有人说,友情似茶,味道淡而不浓却沁人心脾。而我说,友情就像一双翅膀,让幸福并肩飞翔。我不知道,没有友情的世界我会过的怎么样,我只知道,真诚的友谊不会忘记,执着的感情不会放弃,永远的朋友不会分离,真诚的问候不分四季。

花开花落,繁星流动,我想与你们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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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蔚蓝的天空下飘荡的白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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氤氲的蓝天下,

飘荡着一朵孤独的白云

我问她要去哪儿?

她冲我微笑着,并没有回答。

我又再次问道,

她冲我微笑着,依然没有回答。

我问她是不是要去远方?

她说整个蓝天都属于她!

我朝她挥了挥手,

目别在那夏日树影的婆娑下。

我问自己,何为婆娑?

这不禁让我想起——《问佛》(仓央嘉措诗集名篇):

我问佛∶世间为何有那麽多遗憾?

佛曰∶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即遗憾,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不会体会快乐!

我在想,什么是白云的快乐?

是那畅游天际的逍遥自在,

还是那碧海蓝天下的云淡风轻?

或许我的猜测都是错的,

只有白云才会知道,

什么是自己的快乐!

而我的快乐,或者说是众生的快乐,

永远只有体会快乐的人才会明白。

苍茫人海,漈譕扶摇。

屠休百里,天道沧桑。

千言万语,最难说破。

人间情真,何为明白?

白云走了,

去追寻属于她的那片蓝天,

独留一片素影在我的心间。

或许……

有一天我也该远离故土,

去追寻自己梦中的那片蓝天!

天空是遥远的,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

天空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摇曳在蓝天下的背影,

唤醒了多少忘穿流年?

多少穷尽一生的白头,

迷失在温柔富贵乡中!

天空是纯净的,

至少对于我来说,

天空是那么的清澈明亮!

风花在雪月里的孤独,

沉醉了多少快乐忧伤?

多少无尽岁月的悲哀,

书写在恩义情仇之中!

白云走了,

去那蔚蓝的天空下,

寻找自己梦中的天堂!

参杂着忧伤和快乐的心情,

随着天空的辽阔而遥远。

再见,那片云,

但愿我们再见的时候,

彼此都寻到了自己心中的那片蔚蓝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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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披着羊皮的狼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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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只阴险的

草原霸主——狮子命令狼:“你狼太占我们的食物资源了,所以我任命你为后勤部,为我捕食食物。”狼被吓得不敢说话,只好照狮子的办。

每次狼捕到食物都要先献给狮子濡滑鲜嫩可口的内脏和上等的肉,自己只能吃下等的肉渣。一直到有一天,狼终于忍不住了,但是他对狮子也无可奈何,于是他想出了一个绝妙之计。

一天,他在自己家装睡,狮子大王肚子饿的直贴肚皮,只好找上门,“老狼,今天的食物呢?”“对不起,大王,我生病了,今天不能给你捕食了,但我知道哪里有食物。”“哪里?”狮子听了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那在距离我家30千米,有群羊,我都是在那里抓羊的。”狮子听了,心急如焚“快带我去!”“没问题!”狼阴险的笑了笑,“这狮子真笨,我生病了,还能走30千米吗?”

不一会儿,狼便领着狮子到了人看管的羊圈,狮子连忙扑了上去,狼趁机宰杀了一只大肥羊,把身上的血腥味洗掉,披着羊皮趁着混乱进入了羊圈,“啪——”随着一声枪响,狮子便倒在了血泊之中,放牧人过来,一看,开心的赞叹:“啧啧,虽然死了一只羊,但得到了一张色泽鲜美的狮子皮,也是不错滴。”

放牧人转身就走,这时狼假扮成羊,与羊亲近,渐渐羊把他当成了自己要好的同伴,狼博取了羊的信任,一场腥风血雨即将刮起。

第二天早上,放牧人哼着歌,“咦,不对,一,二,三……怎么少了一只?难道我数错了?再数一遍,一,二,三……真少了。”放牧人左思右想,“难道,昨天,有肉食动物来过。对,一定是这样,今晚加紧防守。”

晚上,放牧人巡视着,狼一看想:这还怎么下手,哦,有办法了。狼一直往另一只羊身上靠,放牧人因为注意力一直在外面,所以毫无察觉,狼不轻易间地想:人类还真是愚蠢的动物。

放牧人一看又少了一只,勃然大怒,“到底是谁干的,分明没有动物过来怎么还少!”放牧人慢慢冷静下来,想:这样的话,说明问题出在里面。他当时看了一眼狼,狼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牧羊人径直走向狼,狼顿时做好扑咬的动作,牧羊人感到危机感,拿起了枪慢慢走去,突然一个停顿,“怎么可能他是狼,是我想多了吧。”

晚上,狼知道现在自己已经暴露了便把羊圈里的羊趁着放牧人睡觉一只只运回去,但是他正运第一只羊,“别动!”狼顿时一惊,下意识的回过头,放牧人把枪已经对准它的脑门,这时狼才知道,他在和一个人,站在世界食物链顶端的动物,狼在死之前在悔恨,为什么自己会动歪脑筋,但这已经晚了,“啪——”随着一声枪响,狼便暴毙在羊圈里,眼睛还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后悔自己的行为。

从此,草原恢复了宁静,也少了一匹无恶不作的狼,与一只愚蠢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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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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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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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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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是噩梦,是悲伤的导火索。

阳光,不再温暖;彩虹,亦少了一种颜色;我的世界从此堕入黑暗。

我不明白,上天为什么这样残忍,偏偏要在六月惩罚我。我也终于明白,看似美好的希望实际上只是漂亮的肥皂泡,所谓理所当然的事情亦充满变数。

从前的一切实在是太顺利了,以至于我都已经把它当成了一种习惯。以前,我一直喜欢沉回忆那些光辉岁月,并沉浸其中,不能自拔。每一次回忆,我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满足感和成就感。然而,从这个六月开始,一切都成为过去。我开始害怕起回忆来,因为那次惨痛的教训早已成为我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伤痕。

虽然觉得有点可笑――我曾经那样自信的说自己绝对不可能复读,但我还是毅然选择了复读,选择了面对高四,面对我人生的第三次高考,毕竟,我不是懦夫,永远不是。

我知道,我还是逃脱不了六月的考验,虽然又是一年,但我相信,新的一年

会带来新的希望。就算阳光不温暖,我依然可以热血沸腾;即使彩虹只有六色,

我也可以帮它画上去;如果世界沦为黑暗,我还可以点上一盏油灯。

六月,注定是一个三岔路口,无法逃避。

但是,明年的六月,阳光将重新灿烂,因为我已经将它点燃,彩虹将重新绚丽,因为我已经将蓝色弥补。

六月,我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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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岁月无恙便安暖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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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千年有过一次回眸,才有了此生这样的遇见?

信步走在尘世间,满怀的痴恋于执念,在红尘深处翻转。彼岸很远,路不平坦。爱在天涯里浸润了双眼。百媚千红的花朵妖娆绽艳。那一朵才是想要的永远。柔情顾盼,雨笑嫣然,婉约的心旖旎静美的诗篇。

此时的夏日,阳光正暖。将一颗潮湿阴霾的心放逐于阳光下面。天空真的很高,云朵真的在变。此刻会有一种安详,空灵的感觉,如痴如醉,如梦如幻。简单的音乐,律动着缱绻。不知谁的模样在花影中若隐若现。莞尔一笑,明媚灿烂。隔着遥远的彼岸,云烟深处,一份相知,一份牵念。唯美了记忆,温暖了流年。

站在岁月的河畔,满积的心事,无奈的渲染。穿越时光的距离,在尘世的轮回里独舞清颜。谁的深情?谁的息叹?谁的回眸?谁的碎念?仿若远久久不肯离,又一抹清愁搁浅。指尖葱茏谢幕,人生之多聚散。如同风花落尽,寂然相伴。飞扬的思绪,不容拾捻。剪影里,流云、微风、碧空、阳光……微漾着,却没有波澜。

浅笑华年,花开夏满。细雨淋漓过后,如约而至晴天。总有一些美丽于心深镌,总有一段故事于怀情牵。拈一缕如梦的芬芳,尽是满山粉色的桃源;执一念花开的季节,笙萧和鸣云水之间。风沙画影里,恍若隔世颜。隐入红尘深处,渐行渐远。

一曲琴殇别梦寒,回眸一笑此经年。

静守一树花开时,岁月无恙便安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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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三散文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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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风在今日浅浅的徘徊,谁会在意它曾留下或深或浅的印记,在人们欢笑的时候。平凡的人生于平凡的世界,无关风雅,便成了这凡尘的一抹艳影,独立寒尘,无人言语。漫漫红尘,世事繁杂,梦醒时分却只能独自悲凉,世道沧桑,何人举灯相照?

夜黑的夜,黑夜的黑,清风拂过带走何人的思绪,又是何人在独自凝视着夜空,试图用最完美的仰角。星星闪烁,如一树花开,或安静或热烈,或寂寞或璀璨。

茫茫星海,数不尽的落寞却又坚持着闪烁,黎明不是还有很久,何苦执着于发光的蕴热?在如此红尘中,往事随风,旧事成伤,你我在生活中早已习惯了麻木,也早已不去想太多,因为就算这样也依旧与事无补,所以看淡了人群的冷酷,世事的沧桑,一个人躲在一个角落里安静地起舞。

舞动着与世无争的愉悦旋转着与世隔绝的清心寡欲,跟不上的脚步,干脆就这样止步吧,不要再去奢望他人给的幸福,也不要苦苦哀求他人的爱怜,一个人可以笑,也可以哭,

不是谁都非要一个人来做保护。你我都是时光中孤独的守望者,踮起脚尖,急切的寻找着什么,一转身,心便莫名失落了,空虚了,压抑着无法喘息。可一个人浅吟时光,深尝岁月,已然成为一种习惯,不是么?

习惯着没有谁的陪伴,习惯没有谁的安慰,也习惯没有谁的怜爱。在逝去的日子里,或甜或苦,一个人用最温柔的方式陪伴自己最孤独的时光。

一个人用最无奈的方式度过了所有冰冷漫长的时光,一个人用最残忍的方式击溃了所有艰难困苦的磨难,所以这种孤独虽败犹荣。高山流水,有几对。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各几人。谁,能陪谁把今生的路走完,谁,能陪谁将今世的故事演尽。一路走来,一边捡拾一边遗失,得到的失去了,失去的再也找不回来了。

所以,当你我劳累之时,停下匆忙的脚步,坐下来静看花开花落的从容,闲赏白云出岫的美丽。心境平静无澜,万物自然得映,心灵静极而定,刹那便是永恒。

菊已半开,茶饮半盏,我且等,等一季花开红尘渺渺,得一人孤独相伴,互相守望。一路的风景走过,一生的风情领略,谁能看穿谁内心的脆弱,也许,叶落树会怜,花谢茎会惜;也许,一个人的孤寂会有谁的怜惜;也许,你我只是孤独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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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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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狗,一只向往自由的狗!

我是一只小狗,我在人类中最喜欢的孩子就是小主人小王了,她不像别的孩子一样用脚来和我说话而是蹲下来,用和和气气的声音跟我说话,有一次她带我逛超市,竟然对我说:“狗呀,其实就是特殊的人。”我兴奋地汪汪叫了几声,扑向了她,要不是她弯腰躲开了,我会好好给她洗洗脸的。

又一次逛超市,我看见了七只,我认识他们,因为我在“七匹狼”中看到过他们。其中一只对我说:“可找到你了,你是我们大首领阿迪维斯的孩子,后来被他们逮到了,买走了你。快和我们走吧!”几句话,就说清楚了我的身世,我不禁佩服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可是,我还是不相信它的话,它似乎猜到了我的心事,就将我领到了小河边,说:“不相信,你自己看看。”我低头向水面望去,平日弱不禁风的小狗,竟然怎么看都像一匹狼!我本来想跟它们走,但是却想起了我的小主人,于是就学着它呜呜的叫声说:“对不起,我不能和你们走。”那只狼神情严肃的对我说:“那可由不得你了!”说完,向他的兄弟们打了一个手势。

那六匹狼团团包围住了我,我愤怒地叫着,冲上前去咬掉了领头的几搓毛。小王看见了我被包围,不顾自己,奋力的将几批狼踢伤了。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挂了彩,搏斗结束,我后来得知,是小王为了保护我才受伤的,而那七匹狼是被猎人吓跑的,他们并没有杀它们。看着躺在我身旁一受重伤的小主人,我的鼻子情不自禁的贴向了她的脸庞。今天与我浴血奋战的人,就将是我今生今世的兄弟!

我是一匹狼,一批甘愿做宠物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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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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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南通,我们就一定会想起。狼山位于南通市南郊,拥有“八小佛山”之一的美称。狼山的文化历史非常悠久,所以它还有一个美誉“南通第一山”。这个周末,我就与爸爸妈妈一起去了狼山。

刚进大门,就见几颗高大挺拔酷似士兵的树立在门旁,直入眼底的是一处小小的水流,它顺着山的轮廓流入底下的水池。向右看是一个个缆车,为了锻炼身体,我们选择爬山。

往里走,一路的美景让我赞叹。“哇,终于看到楼梯了。”我说道。对于爬过泰山的我来说,这狼山简直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刚开始我就迫不及待的快速地上楼梯,没爬多少,我就累得气喘吁吁。我后悔的说:“早知道就不爬这么快了。”之后我便匀速爬后面的楼梯。

来到了半山腰,这里有一块开阔的平地,平地中间有一座亭子,这座亭子有八个角,每个角都微微翘起,由于这里向南眺望是一望无际的长江,所以被称为“望江亭”。

我们在望江亭休息了一会儿后,向山顶进发。经过了四十五分钟的山路,我们终于来到了狼山山顶——大观台,听朋友说:这里原名位大观音台,因为四望无际,因此改名为大观台。站在上面,向下望去,汽车、树木、楼房……就如芝麻般大,仿佛伸手就能拿起它们,任意摆放。依伴狼山的其余四座山——军山、剑山、黄泥山、马鞍山,它们就像五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一起谈话。

狼山虽没有泰山那么高大,没有华山的雄伟,可它是南通的象征。王安石游狼山写下“遨游半是江湖里,始觉今朝眼界开”这样的诗句,我觉得更加突出狼山的美丽、壮观、流连忘返。

我们久久的坐在大观台上,欣赏这美丽的风景,只觉得已融入这景色中。

走下狼山,我们原路返回,绿树仍然挺拔,我们也仍然回味这一座山——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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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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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收到了妈妈送给我的新书——《王梦》。于是,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只小狼和一只母狼的故事,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黑桑不幸丧命于鬼谷中。紫岚给黑桑生了五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被冻死。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为蓝魂儿,三儿子为双毛,小儿子为媚媚。因为黑仔长的非常像黑桑,所以紫岚十分宠爱它,想让他来完成黑桑临死前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于是,紫岚一开始训练它。在他这个年龄,别的狼仔还不敢出洞,可他却在大草原上奔跑,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紫岚只好训练蓝魂儿;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是狼群中的佼佼者,每次都是他带领着大家,可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把希望放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双毛因为胆怯,被狼王洛嘎咬死。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在一起,生了五只狼仔。但紫岚再也无法看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为了保护媚媚和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看孩子愿不愿意,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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