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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的散文(20篇)

《荷塘月色》是他抒情散文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写于1927年7月他在北京清华大学执教时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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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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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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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一只来自远方的狼我带着不同于这个时代的气息来到这个世界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徘徊我不知道我来自何方,又将去往何方我只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远方的`狼

我是一只狼,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戴着温柔的面具快乐的生活在这个繁华的都市我不知道我脱去这身温顺的躯壳,我还剩下什么我只是一只狼,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我是一只狼,一只孤独的狼我用犀利的眼神淡漠地看着这个城市我用尖利的长牙咬着我内心的伤痛我不知道在这迷幻的黑色之中,我究竟是什么我只是一只狼,一只孤独的狼

我是一只狼,一只归途的狼这个时代不属于我,我亦不属于这个世界我知道我将要离开,回到我来的地方,那个属于我的世界我只是一只狼,一只即将远去的狼

“嗷。”伴随着这响声,一只狼投身于悬崖之下人们说:“这只是一只狼。”是的只是,一只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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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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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散文,能够点醒几代人,让读过的人明白了血浓于水的父爱之情;一篇散文,让我们永远记住了清华园的朦胧、忧伤之美;一篇散文,让我们仅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春天的萌发和勃勃生机。

这些散文的作者便是朱自清。他的散文被称为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在他的带领下,中国的散文开创了前程似锦的未来。

朱自清先生的语言如同珍珠落入我的心盘,我记忆最深的是《轮雅俗共赏》。在这篇文章中,朱自清表露了自己对中国文化发展史的见解,分析了雅和俗的特质,指出中国文学史的发展经历了俗到雅,在到雅俗共赏的变化。文章纵向梳理了文学的发展过程;以史带论,史论结合。全文捡平实,但又充满了趣味性。

朱自清在北平生活了多年,对北平人的语言和说话方法都很熟悉,这一篇《人话》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篇文章仅选取了北平话中的“人话”一次铺开介绍了北平人讲究规矩的特点。在介绍人话时,还不忘和讲理一词作比较,虽然意思相近,但前者明显在表达上更鲜明。

朱自清在晚年患了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购买三袋面粉。一家十二口人吃的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在这种情况下,朱自清还是抵抗住了面粉的诱惑,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美援“面粉”宣告书上签了名,并说“宁可在贫困中死去,也不接收这耻辱的面粉”

他珍珠般的语言中又不失自己的爱国心。字里行间又能看出他对帝国主义者的愤慨。《动乱时刻》深深打动了我,我明白帝国主义可恶的同时,还明白了当时生命的低贱。一个小孩子只值七毛钱,这行字就如针一般扎入了我的眼睛。朱自清先生不顾自己安危,用自己的民魂抨击了旧社会。这见义勇为的精神实在让人敬佩。那些颓废者,投靠帝国主义的颓废者,是多么可恶,令人咬牙切齿,他们的生命才是最低贱的!

就因为有了这些英勇无畏,不向反动派低头的作家、政治家。我们的未来才会充满希望,现在生活才会那么美好。他们是七月的星火,是民族的救星,唤醒了沉睡的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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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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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如此稍纵即逝,世事又岂能尽如人意。似乎一切我都懂得,似乎一切于我来说又是如此费解。终归还是涉世未深吧。

珍惜,我不晓得我到底是明白还是不明白。洒脱,我不清楚我到底是在意还是无所谓。终归还是输给这个社会吧。

都说,没那么简单。我似乎明白,一切都不只是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假装。假装不在意,不在意别人对你的意见,不在意别人对你所谓尊严的所谓侮辱,不在意他人有意无意对你言语上的恶伤,不在意只言片语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在意一切,只为一点自我觉得值得的事情一再坚持。或许,放开,会收获很多。至少不需要在面对。

我本是乐观的,正如我每天的笑。可是,累的时候,我好想不顾一切的放纵自己。可是,似乎,没有我的空间和自由!难道,我不属于这个时空?哦,好吧,我是火星人,说着火星人听不懂,地球人不明白的水星语。我离太阳很近,所以我有一腔热血,或者说,一腔热水!

突然,就那么突然的身心疲惫,好想回家,找妈妈。累的时候,妈妈会给我很多无形的力量。我总说,我会为了我妈好好活着,活得好好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也有妈妈,妈妈是不是也会累?妈妈对妈妈的妈妈是不是有着无限的眷恋呢?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而我们却是自私的!自私到欲“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这世上,真心待己的人,寥寥无几——父母、兄弟还有那预备过上一生的另一半。可是,谁又真的会陪谁一生?不然,离婚率升高又说明着什么?难不成在过家家,闹着玩吗?开玩笑!!

我是在很认真的生活!所以,我会放松的好好的活着!

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但终究,在这世上,活着,才是好的。那是一个慰藉,一个借口,一种美德!只要活着,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去爱人,去被爱!只有活着,才能不让那些爱你的人伤心!

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这里,太深沉了,不想了。这一生,开心就好!这一生,不错过就好!这一生,不后悔便好!这一生,有一个依靠的人相伴一生就好!

开心吗?开心吧?!我应该是很开心才对!可,为什么……

我爱我的妈妈!开始工作前,我对爸爸有成见,很深很深,现在,好些了!现在我可以说,我爱我的爸妈!从小哥哥就是我的榜样,可是我学跑偏了!当时觉得对不起所有人!可是,我成长了!后来哥哥有了嫂子,再后来他们有了我可爱的小侄子!看着一家人其乐融融,我很开心!看着他们,很开心!我爱这一家人!我的嫂子,更是一个好人!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那是不是说,我们家很好呢?呵呵除了,没有大富大贵,我觉得还不错!我们,奋斗中的一家人!我感到骄傲!我相信,哥哥会给嫂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那是我从小仰慕的哥哥。因为,我们是很好的一家人!

家,好想家!家,哪里才是我的家!我的!家!

从小就没有安全感的我,很厌恶吵架。厌恶至极!非常厌恶!最近打电话回家,情况似乎还不错!记得妈妈说过,老伴老伴就是一个伴!所以我放手了,不再去管上一代人的琐碎。顺其自然!

最近,变动来了,变动近了。所以,我有受影响了。

开心一些吧。

听着越长大越孤单,突然好孤单,好无助!虽然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的梦想,我的坚持,但是却突然好无助,好孤单。

喜欢上一首歌,勿忘心安!那就心安吧!人心本就很拥挤!我只想找到属于我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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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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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羊羊,今天,是‘青青’服装店开张五周年纪念。我们一起去看看吧!”美羊羊笑嘻嘻的说。美羊羊想象着自己穿上公主裙的样子,在草原上跳着舞........“我们一起去吧!”喜羊羊和沸羊羊也走来说。“你们什么时候也喜欢上购物了?”美羊羊说。“我们也有购物券,我正好想买一件虎皮大衣。嘿嘿~”沸羊羊说。“我也要去。嘻嘻,纪念会上有无数的青草蛋糕。”懒羊羊也跑过来说。“那我们一起去吧。”“走咯。”

“老公,今天我们去‘青青’服装店吧!”红太笑眯眯的说。“老婆,今天我去抓羊,你自己去吧。”灰太狼话还没说完,接着就是“呯”地一声。“我叫你去就去。”红太狼拿着平底锅砸向灰太狼。“是,老婆。”

他们一走进时装店,美羊羊和红太郎就精挑细选其衣服来。“哇,好漂亮的裙子哦。”美羊羊和红太郎异口同声地说。她们两个正好碰上头。“砰!”美羊羊和红太郎摔倒在地上。“是谁这么缺德?”美羊羊爬起来说,“红太狼.......”“美羊羊。”红太狼也看见了美羊羊,“老公,有小肥羊。”“什么,有小肥羊。”灰太狼跑过来说,“小肥羊,你跳不掉了。”说着向美羊羊扑来,把美羊羊抓住。红太狼买了这条裙子跟灰太狼回家了。

然而,这都被暖羊羊看见了。“喜羊羊,大事不好了,美羊羊被抓走了。”“什么?”喜羊羊说,看着沸羊羊手上的虎皮大衣,喜洋洋想出了一个妙计。

“咚咚。”沸羊羊假扮的老虎出现在狼堡的门前,敲着门。“是谁呀。”灰太狼开了门,看见沸羊羊假扮的老虎,以为是真老虎,吓傻了,“老虎大哥,有何贵干。”老虎不说话,带着一只母老虎进了他老婆的房间(母老虎是喜羊羊假扮的)。红太狼正在镜子前试着那条刚买回来的裙子。“就是这条裙子。”母老虎大叫。“是吗?”老虎说,“灰太狼,你老婆竟敢拿我老婆看上的裙子。不想活啦!”“不敢不敢。”灰太狼吓坏了,“老婆,把裙子给他吧。”“好好好。”“老虎大哥,您能走了吗?”灰太狼说。“客厅里的小肥羊我也带走。”“好好。”

老虎把裙子和美羊羊带走了。喜羊羊出去后,脱掉虎皮大衣,对灰太狼说:“灰太狼先生,再见了。”“什么,又是喜羊羊。”喜羊羊已经跑出去很远了。“灰太狼!”红太狼气势汹汹的说,“没用的东西。”“砰!”“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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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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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爸爸推荐我读《图腾》这本书。没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目中对狼没有好感,我一直认为狼是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因为我经常听到诋毁它的很多故事,比如:狼和小羊、三只小猪等等。然而,阅读《狼图腾》时,随着故事情节深入,我不知不觉中明白了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无知,多么愚昧,现在我终于喜欢起狼来,为什么呢?

首先,狼是智慧的。本书中,狼围剿黄羊时,如果我是头狼定会全部包围住,但这样头羊便会带领强壮的公羊突围,到头来,只能捉到少半的羊。可狼群捉羊,却给羊留了个口子,让羊逃生,谁料,羊自以为安全的通道,却会让它们陷入一个大雪窝,而狼也会借助这个天然“冰箱"储存食物,真是聪明至极。其次,狼是勇敢的。狼群袭击军马时,一匹头狼不怕军马的踩踏,奋不顾身地与军马们同归于尽;与猎狗搏斗时,它们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死,也依然挺拔,在草原上它们是真真正正的王者,它们主宰着大草原。

最后,狼是团结的。它们是怎么越过高高的围栏,袭击羊圈中的羊群的?没错,它们就是一只狼踩着另一只狼,叠狼塔,依靠团结协作才吃到羊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排山倒海,勇不可挡。草原蒙古兵很多打仗的策略和方法都是从狼那里学来的,他们就靠狼的智慧,大破宋金,横扫欧洲。

现在,我已被狼的智慧、狼的勇敢、狼的团结所折服。有机会,我要去蒙古大草原领略一下草原的风光,拜访智慧的化身、勇敢的强者——草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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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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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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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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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吹过,银杏树向我微微点头,一片银杏叶旋转着缓缓下落,在我眼前翩翩起舞,我下意识地托住了它,微微一笑,又让它随风而去。

如今,我已进入这银杏之森——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银杏是省奔中的校树,省奔中不仅处处种有银杏,而且建筑样式、布局也如银杏一般,走在这样的校园内,不禁让我潜移默化之间感受着银杏的沉稳、朴实,也接受着这些精神的熏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的长高、长大需吸收天地之精华,并保持向上的斗志,树人的培养也离不开老师的教诲,自身的努力,以及优良的校风、学风等。每天早晨,走过高三学长的教室,朗朗书声声声悦耳,从他们身旁经过,他们目不转睛,差劲在书海之中,他们用读书声传递着“锐意进取”的校风和“专心致志”的学风,让优良之风吹醒校园。课堂上,老师循循善诱,善待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走向成功,一个微笑,便活泼了课堂氛围,推动了课堂进程。这些正能量都在一点点地改变着我,“不待扬鞭自奋蹄”,为了追上他们的步伐,我还需加倍努力,珍惜年华,自强不息。

如今的我,只是银杏之森中的一个小小的芽儿,新的三年,充满了未知、新鲜,与无限的可能,让我欣喜又好奇。但正如初中三年转瞬即逝,高中三年也会很快过去,回首往昔,才发觉时光宝贵,新的生活,更要加倍珍惜,抓住云烟一般的年华,三年后,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今天我以学校为荣,三年后学校以我为荣。未来,长路漫漫,走过之后,才感到长路的飘渺,有志者,事竟成,当下的苦,会成就我未来的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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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哦,原来你还在这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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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笺心语,凝成一帘思绪,漫天飞舞。素心瘦尽,落寞守望的心香,层层剥落的温情,裸露出骨子里的暗伤。唯有一缕清幽,尚在泛凉的指尖,哀婉流淌。是谁说过,花香越淡,芬芳越长?若感情可以丈量,我愿真爱无香。

轻折忧伤,慢叠惆怅,用微笑点缀凄凉,快乐包装过往,装订成册的岁月,道道折痕,却跃然于心上。或许,疼痛可以掩埋,我劣质的伪装,怎能抵过,你一滴清泪的涤荡?素颜如雪,漫舞飞扬,你的心房,是我唯一可飘落的地方,辗转的岁月里,如今为谁半敞?

有你的日子,雨,总会不期而至。一直想做个温瑞如玉的女子,被你的柔情浸润滋养。回忆裹着你气息的温度,不再薄凉。

雨,刷新后的天空,宛如你的笑,清新澄澈。风淡如水,流动着云的衣袖,舞动的浪漫,随风渐长。蓝天作宣,白云为墨,风儿随意洒脱,那份飘逸的画卷,融入眼里,在心底收藏。侧耳倾听,你轻弹落花的声音,惊醒了千娇百媚,我摇曳的清姿,蹁跹成蝶,在云端,在水湄,在你拢着落花的肩膀,低吟浅唱。一粒红豆,灿烂了整个枫林。因为有你,世界变得不同寻常。

没你的日子,茶香暖着回忆,相思渐渐瘦长。是谁轻许了诺言,晾晒于冬日的沧桑,风干的岁月,在一声碎裂的心音里,无所遁形,向着天空的方向,四散逃亡···贩?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浓夜,细数着梦的呻吟,清晨,迂回成文字,定格了诗的悲怆。风儿不识字,还会来翻读,情无所寄,梦无所依,聚散两匆匆,人海两茫茫。

碎影流光里,已然沉淀的过往,捞不起一泓潋滟的春光。窗外,风花雪月,红尘阡陌,窗内,红烛灼心,墨舞成殇。摇落月亮的思念,跌进墨染的流年,碾尽一池的墨香,只为千年的辗转,一纸心酸,两行清泪,君若见,是否会还我一片碧海青天?

时间蹉跎,悄无声息的踏碎了青春,逝尽了韶华。飞扬跋扈的日子,敢爱敢恨的岁月,都淹没在一声轻轻的叹息。如今,那一抹清愁,只能凝聚在眉尖,在轮回的四季里,缓缓流淌。

你的到来,似风儿吹皱心湖,激起涟漪无数,你的离去,似一滴泪水落进心湖,淡而不化。

掀起岁月的帷幔,穿越时光,穿越心灵。再璀璨的爱,亦如瞬间的烟火,终究飘落成烟灰的寂寞,任何初见的悸动,都难逃心底的一声干裂,羽化成岁月的清泉。如果有来生,我会毅然喝下孟婆汤,走过奈何桥,来世不再为情羁绊,如此,是否就能不诉离殇,两两相忘?

你来时,紫藤花开的正旺,那一泻如瀑,灵动的绚烂,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紫色,那枝枝蔓蔓的缠绕,在那个古老的传说里,却是为情而生,无爱而亡。捡一枚吹落的花瓣,那抹迷离的紫,冷艳凄美,花开纵好,落亦珍惜。

此时,放下心中的执念,心却依然。思念,俨然成为一种习惯,或许,无须等待,只是习惯使然。

是否,经年后的偶遇,你也会微笑着说一声:哦,原来你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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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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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看到一本书叫《王梦》,我就随便翻了几页,感觉不错。就让妈妈给买了回来,回到家我爱不释手,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文中内容主要讲了: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野猪杀死了,紫岚为了圆他的狼王梦,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的梦想。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只强壮的狼和媚媚已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打动了,文中紫岚这位母亲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为了自己,也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这本书带给我们对于狼的一个全新认识——它也是有母性和母爱的,同样与人一样有感情的,至死都在为子女儿孙们操劳着。有多少父母不是像紫岚一样时时刻刻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求回报呢!狼子们也许还没有回过神来品味和回报母爱,可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自己的父母亲分忧吗!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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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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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小的时候就知道是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的这本书后,就感受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为了狼崽们成为“狼王”,花了多少心血和痛苦,甚至还变成一只跛腿狼,它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们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它要狼崽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生命、爱、梦想贯穿了狼的整个精神世界。

也许你会觉得紫岚太冷酷,但些的“狼道”却让我们懂得了妈妈对孩子的爱也是有分寸的。是依赖还是让妈妈放手呢?一直以来数学并不是我的强项,所以每当我不会的时候,就要叫妈妈,可妈妈却每次说:“自己先思考,如果全靠别人能得到答案的话就没有挑战性了,而且这样做出来的题目也就记不住了。一开始觉得妈妈太冷酷了,一道题让我费尽心思在那里想,苦恼又心烦。可慢慢地等我静下心来仔细一步步深入解题后,难题还是解出来了,这种战胜自己的感觉真是好极了。我想母狼紫岚当时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吧,它要让它的狼崽们自己来赢得胜利。

当然母狼紫岚也有着对一代无限的爱,为了下一代它失去了自己的伴侣,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想到爱也会自然会想到妈妈的爱、爸爸的爱、亲人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好多好多,这些爱我的人她们照顾我、关心我、安慰我。

《狼王梦》的故事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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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繁星流动与你们同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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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雨伞,雨停了也不肯收;有一种花朵,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谊,希望到永远,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心里保留。人生路上,我们有很多誓言,不是关于亲情,亦不是关于爱情。而是在你无助的时候给你一个依靠、一个拥抱、一个主意、一个肯定的人,而那种关系就是友谊。

安静的午后,独自一人享受着秋阳,耳畔响起那熟悉的声音:你快来看我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她好烦,我们不理她吧……,仿佛一切都还是昨天,昨天的我们都还是一群孩童,昨天的我们还肆无忌惮的笑着,昨天的我们却已经长成现在的大姑娘、大小伙。一路走来,身边来往了好多人,有些人来了就走,我们管他叫作过客。有些人只是路过,我们叫作陌生人,而又些人来了,不管岁月如何流逝,无论季节如何更替,她永远陪在你身边,好似一颗青松,四季常青。

此刻,我更想念高中一起没心没肺的笑,一起挑灯夜战的日子。大家都有同一个梦想,同一个话题;每个人都会记得彼此的生日,会悄悄为寝室里的人准备生日惊喜;每个人都有察言观色的能力,总会在对方的脸上发现对方的难过与开心;每个人都有颗脆弱和坚强的心,就算难过倒在对方的怀里哭过就好。我们会一起相约打饭提水,以至于别人总会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这个“庞大”的队伍;我们会闹别扭,但其她人总会想方设法化解;我们一起分享对方的小秘密;我们互起昵称;我们一起去看其他班男生打篮球,一起在我哥们班教室下大喊他的名字,为他高考加油;我们在对方的留言册里留下好几篇的话,从认识写到未来,生怕以后都来不及说了……那时的我们,不分彼此,不论你我。而现在,大学的生活让我很怀念以前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并不是在这里我找不到真正的友谊,而是那种感觉却很难找寻。

友谊本由一个缘字开始,凭一个信字延续,靠一个心字长久。走到现在,我也很感谢很多曾经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人,还要感谢一个人——我的闺蜜,在她身上我学会了包容。我们从不会因为忙碌而疏远,她为我做的远比我为她做的还要多的多。我想,这就是友谊最神奇的地方。现在我总是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每一段来之不易的友情,如果这段友情属于你,就要尽全力的维系好。如果这是一段苍白且无力的友情,那就放开,去追寻值得的那段。

孩提时的友谊好似一张白纸,没有热情的红,没有沉静的蓝,没有攻心的黑。有的只有善良纯洁的白;中年的友谊像极了陈年的老酒,时间越长,品出的感觉最真。青葱岁月的我们,友谊就像一艘帆船,风平浪静的时候一帆风顺,狂风四起的时候摇摆不定。但终究帆船还是在海上航行着。我喜欢那些青葱岁月里一起嬉闹的朋友。纵使我们有过不愉快,但因为这样我们才会跟加珍惜彼此。

朋友是一种心灵的感应,一种心照不宣的感悟。有人说,友情如酒,经历的岁月愈久愈香醇;也有人说,友情似茶,味道淡而不浓却沁人心脾。而我说,友情就像一双翅膀,让幸福并肩飞翔。我不知道,没有友情的世界我会过的怎么样,我只知道,真诚的友谊不会忘记,执着的感情不会放弃,永远的朋友不会分离,真诚的问候不分四季。

花开花落,繁星流动,我想与你们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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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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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人们是多么重要。在我们所读过的书中,大部分都表达了一个个深刻的道理。我们来看看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王梦》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雌狼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它的丈夫“黑桑”,但“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却并没有同它一起永远消逝:“紫岚”把它的亡夫黑桑的梦想交给了刚出生的儿子们来完成。“紫岚”先是选了酷似其父的老大“黑仔”来重点培养,给了它比别的幼狼多出三倍的奶量,并在它该吃肉时将好吃的内脏全部给了它,而自己却只吃骨头。因为“紫岚”的重点培养所以让“黑仔”成长的尤其快,迅速超过了别的同龄幼狼,在它还不到半岁时就已经可以去捕猎小野兔了。当“紫岚”认为狼王宝座很快就会得手时,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尽管“紫岚”已经十分谨慎动物的来袭,但还是被钻了空子:一只金雕当“黑仔”在外面捕捉小松鼠时叼走了它,将它当成了食物吃了。可是“黑仔”的离去并没有让紫岚放弃梦想,反而让“紫岚”让儿子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更加强烈了。于是,它将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又放在了老二“蓝魂儿”身上。它又把好吃的内脏全给了“蓝魂儿”,让它顺着“黑仔”已经给它做好榜样的路继续走下去,虽然“蓝魂儿”一直十分强壮,但好景不长,它最后也走了它大哥的路: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因为“蓝魂儿”太过饥饿,所以中了一个猎人的陷阱,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可“紫岚”还是不灰心接着又将当狼王的梦想放在了老三“双毛”身上,当“紫岚”好不容易才帮助懦弱的“双毛”重塑王者之心,又把它喂养的十分强壮后。但因为一次意外它也走了两个哥哥的路,倒在了获得狼王宝座的前面。尽管如此,它还是没有灰心丧气,沉浸于失去三个孩子的痛苦中,又将获得狼王宝座的梦想放在了自己孙一辈中仅剩的两只雄狼身上。

“紫岚”百折不挠,永不放弃培养狼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望子成王的心理更是无比高尚。我们要学习”紫岚”精神,有了目标就要去不停努力争取,不能半途而废,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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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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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灰灰要过生日啦,灰太要给他举办一个最豪华个生日派对,小灰灰把请谏发给小羊,小羊不知该不该要去,勇敢的喜羊羊说我带大家去。

到啦狼堡,灰太狼一见到小羊,就立刻扑了过去。没想到被小灰灰拦住。灰太狼说儿子让开马上我们就有美味的羊肉吃啦。小灰灰说喜羊羊为我们青青草原做拉那麽多贡献我们为什麽还要吃他。灰太狼说他那些破贡献我也能做出来,儿子今天我要送你一个炸羊腿。小灰灰说,我不要吃,喜羊羊是我的朋友,爸爸你们就在一起为青青草原做贡献吧,小灰灰怀着渴望的神情说。

老虎大叔和长颈鹿大婶也纷纷劝灰太狼,红太狼走过来说里就满足儿子的愿望吧。灰太狼终于答应啦。

小灰灰用亲情感化啦狼与羊的仇恨,让狼与羊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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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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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姥爷推荐我读了一本叫《王梦》的好书,它是动物故事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本小说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狼这种动物的许多知识,同时也被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失去了丈夫的母狼,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牺牲了自己的感情和生命来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一共生育了四只狼崽,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和双毛,一只母狼媚媚。

其中公狼黑仔最象她早已过世的丈夫黑桑,她最宠爱这只狼崽,结果这只狼崽还没有培养成狼王就因为擅自外出而被金雕吃掉了,读到了那里,我深深为紫岚感到惋惜,本来黑仔是最具备狼王气质的一只狼崽,结果因为太宠爱,反而葬送了黑仔的生命;

黑仔死后,紫岚将蓝魂作为第二个狼王的培养对象,蓝魂因为缺乏生活经验,葬送在了猎人的陷阱里面,当蓝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后,作为母亲的紫岚并没有随狼群离孩子而去,而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想办法救出蓝魂,但是天就要亮了,大批的猎人就要来了,蓝魂只有死路一条了,紫岚只有忍着失去孩子的痛苦选取咬死蓝魂,把他给安葬了,而不是眼睁睁的看着猎人将蓝魂的狼皮剥掉,读到那里我真的落泪了,为失去两个孩子的母亲而悲哀不已,而更为悲哀的是紫岚失去了两个精神支柱。

但是紫岚并没有放下自己的理想,开始专心的培养最没有狼王气质的双毛,为了激发双毛的狼性,不惜折断了自己的一条腿,双毛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的大公狼,并且完全具备了争夺狼王宝座的潜力,可惜的是在和老狼王争夺狼王位置的斗争中,他内心最深处的自卑感葬送了他的前程,成为了狼王洛嘎的食物。

读到那里,我简直是太为紫岚感到难过了,她连续失去了三个儿子,上天对她太残酷了,三个儿子不光没有成为狼王,就连生命也失去了。其实紫岚完全能够选取嫁给卡鲁鲁,过上安逸的生活,但是她为了培养孩子甚至放下了自己的感情,选取了最艰苦的生活来成全孩子的狼王前程,也只有母爱才能做出如此伟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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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披着羊皮的狼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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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只阴险的

草原霸主——狮子命令狼:“你狼太占我们的食物资源了,所以我任命你为后勤部,为我捕食食物。”狼被吓得不敢说话,只好照狮子的办。

每次狼捕到食物都要先献给狮子濡滑鲜嫩可口的内脏和上等的肉,自己只能吃下等的肉渣。一直到有一天,狼终于忍不住了,但是他对狮子也无可奈何,于是他想出了一个绝妙之计。

一天,他在自己家装睡,狮子大王肚子饿的直贴肚皮,只好找上门,“老狼,今天的食物呢?”“对不起,大王,我生病了,今天不能给你捕食了,但我知道哪里有食物。”“哪里?”狮子听了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那在距离我家30千米,有群羊,我都是在那里抓羊的。”狮子听了,心急如焚“快带我去!”“没问题!”狼阴险的笑了笑,“这狮子真笨,我生病了,还能走30千米吗?”

不一会儿,狼便领着狮子到了人看管的羊圈,狮子连忙扑了上去,狼趁机宰杀了一只大肥羊,把身上的血腥味洗掉,披着羊皮趁着混乱进入了羊圈,“啪——”随着一声枪响,狮子便倒在了血泊之中,放牧人过来,一看,开心的赞叹:“啧啧,虽然死了一只羊,但得到了一张色泽鲜美的狮子皮,也是不错滴。”

放牧人转身就走,这时狼假扮成羊,与羊亲近,渐渐羊把他当成了自己要好的同伴,狼博取了羊的信任,一场腥风血雨即将刮起。

第二天早上,放牧人哼着歌,“咦,不对,一,二,三……怎么少了一只?难道我数错了?再数一遍,一,二,三……真少了。”放牧人左思右想,“难道,昨天,有肉食动物来过。对,一定是这样,今晚加紧防守。”

晚上,放牧人巡视着,狼一看想:这还怎么下手,哦,有办法了。狼一直往另一只羊身上靠,放牧人因为注意力一直在外面,所以毫无察觉,狼不轻易间地想:人类还真是愚蠢的动物。

放牧人一看又少了一只,勃然大怒,“到底是谁干的,分明没有动物过来怎么还少!”放牧人慢慢冷静下来,想:这样的话,说明问题出在里面。他当时看了一眼狼,狼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牧羊人径直走向狼,狼顿时做好扑咬的动作,牧羊人感到危机感,拿起了枪慢慢走去,突然一个停顿,“怎么可能他是狼,是我想多了吧。”

晚上,狼知道现在自己已经暴露了便把羊圈里的羊趁着放牧人睡觉一只只运回去,但是他正运第一只羊,“别动!”狼顿时一惊,下意识的回过头,放牧人把枪已经对准它的脑门,这时狼才知道,他在和一个人,站在世界食物链顶端的动物,狼在死之前在悔恨,为什么自己会动歪脑筋,但这已经晚了,“啪——”随着一声枪响,狼便暴毙在羊圈里,眼睛还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后悔自己的行为。

从此,草原恢复了宁静,也少了一匹无恶不作的狼,与一只愚蠢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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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狼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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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眼中是执着、冷静、孤傲、威风凛凛的。在森林里,狼群总是会在晚上,对着月亮嚎叫。这并不是仇恨,而是一种对月亮的虔诚。

狼,是月亮的儿子,它们的叫声能使大地颤抖,连老虎、狮子都会避让三分,不敢靠近它们。

但是,我在动物园里见到的狼,却完全不一样。

那天,我去动物园玩。走的时候我们看见了狼。我满怀激动地跑去看狼,只见工作人员正在喂食。

那个工作人员扔起了一块肉,我本以为狼会不理不睬,等肉掉到地上后抢着吃。但没想到一群狼像狗一样,蹲在地上,张这嘴巴,吐着舌头,一脸讨好的样子。就这样让工作人员喂,吃饱了,便走到一边懒洋洋地晒太阳去了,或是去睡觉。

我惊呆了,狼的那份自尊心呢?狼的弱肉强食的规矩呢?去哪儿了?

有一只狼还算比较有野性和野心,时不时地去抢别的狼的食物,但每次都会被工作人员敲一下脑门。不过那只狼竟然也不会反击一下,任凭工作人员敲脑门,顶多也就躲闪一下,像狗被主人训斥一般。

我失望极了,狼那威风凛凛,孤傲的性格跑哪儿去了?只留下了温顺和屈服,看不到一丝斗志昂扬的影子。

还有一只狼像沙皮狗一样趴在地上,晒着太阳,不知是睡觉还是在乞讨,简直像一个垂死的老人。狼是那么的讨厌太阳,现在怎么还晒起了太阳?

那些狼已经丢失了狼的本性,就成了披着狼皮的狗了。任何的动物一定要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中,才能保持它们原本的强大技能。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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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狮子、猎豹和狼的童话故事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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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猎豹这三只动物从小就是好朋友,它们三只动物一起上学、一起游玩,可以说非常快乐。

这一天,狮子突然对狼说:“你在小学的时候语文非常差,而且你是个贪婪的动物”。狼对狮子说:“我上小学的时候语文非常好,老师经常帮助我,而且同学们也非常照顾我”。狮子问狼:“是吗?”,狼这时肯定的回答:“是,我是班里的香饽饽呀”。狮子对狼说:“真会吹牛”。狮子说:“我是个老实人,我只喜欢不吹牛的动物”。这时狼对狮子大吼道:“难道你在班里就没有吹牛的时候”。狮子说:“没有你这只狼吹的厉害”。

这时,狼大哭起来说:“狮子欺负我,谁来帮助我打败这头狮子”。狼的大哭把一旁的猎豹吵醒了,猎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说:“刚才是谁吵的声音如此巨大?,竟然把我吵醒了,我要惩罚它”。狼、狮子互指对方同说:“是它、是它”。

猎豹生气了,这时它奋力追赶狮子,狮子非常害怕,慌忙之下跑进了一个死角落,这时猎豹发现了,它用自己锋利的牙齿咬住了狮子的脖子,导致狮子无法挣脱,狮子慢慢的失血过多死亡了,这时狼得知了狮子的死讯,狼二话没说,便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过了一段时间,由于狼的思虑过度致使而亡,猎豹也失去了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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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未亡城住未亡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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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深藏于心。

── 题记

还记得那时初遇,我们还无忧无虑,天真岁月不忍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经也以为,地久天长不是奢望;曾经也以为,相濡以沫不是妄想。我们斗嘴了十年,别扭了十年,相伴了十年。也一度认为,彼此相依此生双栖。

当初你开玩笑说幸福是苦难的开始,我一笑而过,傻瓜,幸福会长长久久的。你看着我调皮一笑,我只是随便说说嘛。多年后,我想起你眉梢的那抹笑意,眼眶酸涩几欲落泪。

我想大概幸福会被上天嫉妒吧。那天午后,阳光碎碎的撒在地上,岁月静好,年华安详。那天我的世界坍塌陷落,入目满是红色。你走的很安静,没有悲伤,没有不甘。送你的那天,这座城市下了蒙蒙细雨,沉静安谧,就像你,走的无声无息。

我不只一次的想到你,想念你骂我,想念你饭菜的味道,想念你嘴角微挑的笑。思念一层一层,几乎窒息的感觉,原来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重要。爱到画地为牢,爱到情深难放。

我一遍一遍的走曾经你最爱的小路,仿佛你就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静静的,眼眸温柔。偶尔我会听到你问我爱你到什么地步,我认真的说,直到无可救药。抬头泪水已盈满眼眶,终究不是你,终究不是你回来了。

思念是会呼吸的痛,我会不经意间为你准备一副碗筷,不经意间为你挑选你所钟爱的包包。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你,一如当初,我们走过的大街小巷,看过的每一处风景。

若是当初,若是当初…… 我能说出太多若是当初,可终归不是当初,你已不在,独留我一人孤单。我曾想,若是当初,离开的是我;若是当初,不是你推开了我。万事皆空,也好。至少你那时没有历经思念的折磨,余生的苦涩,我一人尝便可。

你就在我心间,天地相隔不过瞬间。你看,心海里的那座城,在回忆里春暖花开。“将来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里,你娶我好吗?”“嗯”你目光灼灼,似乎,那一刹,便已过完了一生。我闭上眼睛,笑的云淡风轻,等我。

心中一座城,一生只一梦,梦中有个你,笑说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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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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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安十二年,我率领几十万大军,一下子除去了我大魏王超市的心腹大患——乌桓。统一了北方后,我班师回朝。途中,在东方的一个滨海小镇里,我看到了雄伟壮观的碣石。

于是,我叫了几个随从,登上了碣石山,以便观赏沧海。只要见海面上水势汹涌,水面上,一座座岛屿拔地而起。在山上,路边的灌木丛生,各种野花、野草生长的十分丰茂。一阵刺骨的秋风吹来,水花冲天而起,一个大浪撞在了一块大礁石上,但是旁边的狼还是在滚滚前进着。统一天下也是如此,在过程中,有些人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价值来消灭敌人,但我绝不当一个奸臣。此刻,我觉得热血沸腾,胸口在不停的起伏着。虽然我清楚帮刘邦打天下后韩信的下场,可我活着的时候要当豪杰,死了也要当人人称赞的鬼雄!现在我觉得天上的星星、月亮河太阳都是出自那广阔的大海里的,大海就是我的胸怀!我是多么想让天下所有的人才都来帮我打败那愚蠢的孙权和老谋深算的诸葛亮呀!但也不能得意忘形,该歌咏魏国那英勇的战士们!

我诗兴大发。于是,提笔写下《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瑟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我写完这首诗后,心里更是觉得兴奋不已。于是命令快马加鞭,给皇帝去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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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游狼山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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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通市南郊,是一座群树环绕的高山,海拔106。94米,是南通远近闻名的景点。

记得有一次,爸爸带我去狼山玩,我们乘汽车大约20分钟便到了狼山风景区。一下车,一座重彩描绘的飞檐彩门就映入我的眼帘。我们每人买了一张门票,便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拾级而上,朝着山顶攀登,过了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广教禅寺内的支云塔。举头仰望,支云塔共有五层,每层檐角上都有5只小巧玲珑的小狮子,它们半蹲着,威风凛凛,遥视远方。在檐角下各有一个铜铃,它们经历数年风吹雨打,至今仍完好无损。在塔顶上还安有一个金黄色的葫芦!传说在很久以前,狼山是狼群居住的地方。一天,大势至菩萨背着支云塔来到了狼山上,恳请狼王给他一块修身之地。一开始,狼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可是,没几天,狼王又改变想法了,连一点地方都不给他。这下,大势至菩萨发怒了,用他的袈裟将狼山罩住,从此狼山便成了大势至菩萨的修身之地。

狼山虽没有黄山那样秀,没有泰山那样高,但它的小巧却也楚楚动人。站在支云塔上,衣角被轻轻掀起,大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感受,真是别有一番情趣!

夕阳西下,我们回家了,看着这狼山离我渐渐远去,我心里默想:狼山,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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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人生感悟散文:体验生活,感叹人生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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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走,我们在变,渐渐地,便心生感悟,回首曾经,原来已物是人非!

感叹着物是人非,但我有时却想,自己的变化不是更大吗,有时,想着曾经自己做过的傻事,总是会感叹时间流逝太快,原来我已长大!

打击,挫折,成长,一路走来总是感叹人生,却始终无法读懂人生,只知道,曾经的激情已化为灰烬了,就连那坚持了三四年的爱情,也渐渐淡了!

那一天,写了封信给她,说我不等了,想到自己曾经被她劝了无数次,始终是“高考后我还是要追你”而让她停止劝我放弃,我突然想笑,她问我是她做错什么了还是有什么误会,我说了句,是我变了。

最后,她闺蜜一直想不通就问我,怎么快追到了就放了,我说了句不爱了,,,,

淡了,都淡了,曾经为未来而奋斗的激情没了,想让自己变强的斗志没了,如今爱情也淡了,便开始变得伤感,喜欢上了伤感文字。看见树叶因风而动,自己在课桌上,根本听不进老师的话,有一种被困住的感觉,一向喜欢看天的我,再次看到那蓝天白云,便很想飞,你说,像鸟样在天空飞,多么自由,有么惬意!

终究是变了,自己的心情也随着天气而变,每当阴天下雨,便觉得伤感,就连那落日也如此的伤感,如今我已高二,高三的学生已上高考的战场,而我也将进入高三,但我却怕了,因为曾经的斗志都已不在,现在的自己就像行尸走肉,毫无色彩,似乎自己迷失在大雾中,忘记了方向,便放慢了脚步,由此,我学会了欣赏事物!

有时候,慢下来,不是认输,而是一种境界的上升,因为只有慢下来,才能欣赏路边的风景,才能更看的清人情世故,看的清人心,看的清社。

如今,我想独自骑着单车,去旅行,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走走停停,离开喧嚣的环境,去看大海,去攀高山,去品美食,可惜,太不现实!

很喜欢一个同学跟我说过的话:我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得那么匆忙!

当不眠的岁月梳理着丝丝白发,当蠕动的皱纹爬满了生活的沧桑,尘封的童真时时追思着记忆的稚嫩。人生的原始里,思维是令人羡慕的简单,常常用那和完泥水的小手扑捉梦幻的色彩,涂满世界的泥巴,绘制着快乐的童年。哪管世事风雨变幻,哪管生活步履维艰,阳光在我们的心里,永远是那么的灿烂。奔跑追逐中呀呀长成,一次次的摔倒,疼痛中明白了生活不只是甜蜜和温馨。慵懒地蜷睡在母亲的怀抱,脸上露出的是梦中的微笑。舍不掉的是母亲的乳汁,即使涂上了墨水,也哭着钻进母亲的怀抱。

别忘了,我们活着就是来到这个世界体验一番生活,别惧怕,跟着自己的心走,训练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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