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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小说阅读技巧(汇编20篇)

一粒红尘是由吴奇隆和颖儿主演的电视剧,其改编的小说结局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国小说阅读技巧,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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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史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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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

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最后制服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句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这天,这精神依然在发光,在弘扬。

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众志成城,每个中国人心中的一道长城。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搞笑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搞笑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应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完美,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民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想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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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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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几遍《三国演义》,对其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曹操、孙权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刘备是一个稳重的人,很有爱心,关爱百姓。刘备为人以大局为重,就像三顾茅庐,为了统一乱世,牺牲了很多时间,三次才请到诸葛亮。他还十分重视兄弟之情,对关羽、张飞关爱有加,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却走到了一起,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共同为天下百姓做事,一生无怨无悔。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受到巨大打击就不能维持平时的情绪,就像关羽张飞被杀害后,刘备就变的性情急躁,也不听诸葛亮的话,执意伐吴,导致陆逊火烧连营,死在白帝城。如果那时他能以平时对待事情的情绪来对待,那么他肯定能完成建立蜀国的大业。

接着是曹操,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他统治魏国时,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强大的兵力,厉害的大将,还有他的军略,如果他能够更加的合理运用,绝对能让魏国称霸天下。虽然曹操有着这么多的好处,可是一点对它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多疑。在赤壁大战,因为周瑜的一点小计策,就让他杀掉了能为自己立大功的忠臣蔡瑁、张允,导致魏军没有好的水军将领,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舟战术,结果被孙刘联盟打败,几乎是全军覆没。

最后是孙权,孙权有十分厉害的大将,吕蒙、鲁肃、陆逊、周泰、凌统……将士可是数不胜数,还可以合理运用将士的才能、敌人的弱点来赢得战争,可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君主,把吴国治理的很好。虽然看起来是三国演义里的配角,可他也为政治作出了贡献,曾经派鲁肃去海上巡游,找寻新大陆。他也是以大局为重,与蜀国绝交后,还可以很快的和好,同意共同抗击魏国,从这位君王的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可说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了。

在三国里的三位君王身上,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比如刘备教育我们的:急躁必定坏事,冷静对待才可以成功。曹操教育我们的:不要多疑,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权教育我们的:只有合理运用条件,才可以做到上下连心,互相帮助,取得胜利。在这些事情里,告诉了我们很多,同时我也知道,只有注意了细节,全面看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推断。我们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战胜一切,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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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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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名字《复活》,这部小说描述的是聂赫留朵夫的和玛丝洛娃两个人复活的故事。尤其是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救赎,让我深有感触,看到了人性的光芒。

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个意气风发,思想进步的青年。后来由于受着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开始颓废,虚度光阴。但是在一次做陪审员时,他遇见了年轻时曾经诱骗过的玛丝洛娃,生活从此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未泯的良心,人性的凸显,聂赫留朵夫开始觉醒。他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向玛丝洛娃赎罪。

最终聂赫留朵夫不仅拯救了玛丝洛娃,也拯救了自己。他的精神得到了救赎,人格得到了升华,同时开启了他崭新的人生,成功的完成了自我救赎。聂赫留朵夫复活了,其实也是人性的回归。

在现今社会,人们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所表现出来的冷漠,对弱势群体表现出来的歧视,无不彰显着人性的缺失。更有甚者受着欲望的驱使,利益熏心,不择手段。道德的沦丧,人性的缺失,触目惊心。社会在进步,人类却在倒退。

从古自今,人类一直都对人性怀着美好的向往。社会的理想美好其实就在于人性的美好。人性本善。善与恶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好人与坏人就在这一瞬间也会发生转换。呼唤人性的回归,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善,少一些恶;多一些好人,少一些坏人;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歧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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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伊索寓言》阅读感受300字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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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伊索寓言》。

刚开始,我以为它只是一本普通的故事书。但是我后来才发现它就像哆啦A梦的口袋,而每个小故事就如同口袋里的法宝,虽然简短但总能给我带来无穷的惊喜。同一种动物在不同的寓言故事中会有不同的形象。比如:“机智的狐狸”中,狐狸是聪明机智.善于观察的;“乌鸦和狐狸”中狐狸又是狡猾贪婪的。

书中有很多精彩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但最让我受益匪浅的还是——“运盐的驴子”。

这个故事主要说:一只驴子运盐来到一条河旁盐就变轻了,第二次,又来运棉花,结果变的越来越重,差点就要掉到河里了。不知变通的小驴根本不明白,外界的环境和条件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去管用的办法现在可能已经失去了作用。

这真是一本不错的课外书,我希望有更多的朋友能够阅读它并能从中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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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暑假阅读《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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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为《旧事重提》,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但优美的文字和作者本身挚热的情感给整本书增添了几分色彩,是我读完后回味起来,觉得这本书别有一番韵味。

第一篇是《狗·猫·鼠》,虽然表面写了作者对猫的厌恶和仇恨,但表达的是对弱小者的同情,对残暴者的憎恨。

第二篇是《阿长与山海经》,我觉得这篇的人物描写非常生动,其中在第3至5自然段形象地写出了长妈妈的睡相,她的睡相好像就在我的脑袋里印着,让我读了不禁发笑。但同时我也觉得长妈妈的经历有点悲哀,长妈妈虽然迷信,但是却挺疼爱作者,还找了作者喜爱的绘图的《山海经》,使作者多年以后回想长妈妈,对她怀念,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还有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

读这些文章,虽然有点悲凉的气氛,但是从小时侯充满童趣、顽皮的“我”,到对封建的教育、思想而反抗的“我”,再到爱国的“我”,形散而神聚,让作者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自己的情感,也使我怀念那逝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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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升初作文写作技巧

全文共 1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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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题简洁,准确醒目

文题是文章的眉目,“文好题一半”。一个好的题目,可以概括全文的内容,可以体现全文的思路,可以蕴涵全文的主旨,可以表明全文的特色,能给人清新脱俗、耳目一新的感觉,能一下子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激发起仔细阅读的兴趣,能使文章起到眉目传神的妙用。考场作文的文题应力求简洁凝炼,形象生动,拟题原则是“小”“准”“新”,能展示文采,先声夺人。常见的文题有三种类型。1、采用原话题的原词句,并不多加改造。如《心灵的选择》《小议诚信》。2、在对原话题理解的基础上,所拟文题或明确主旨,或概括内容,或体现思路,或表明特色,如《高扬道德的大旗》、《失败是种难言的美丽》。3、采用一定的修辞方法,常见的如比喻《用语言连缀心灵的星空》,夸张式《世界很小是个家》,引用式《你不该安静地走开》(歌曲)、《忙兮忙兮奈若何》(诗句),反问式《21世纪你美吗》,情景式《滑铁卢上空的雄鹰》,符号式《出发+拼搏=到达》,呼告式《妈妈,我想对你说》,对比式《英雄无用武之地与英雄有用武之地》。这三种情况以后两种为好。

2、凤头引蝶,立意新颖

古人写文章很讲究开头,称之“凤头”,西方的谚语也这样说: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对于一篇800字左右的考场作文来说更是如此,往往开头便决定了整篇文章的大体走势,定下了文章的基调。同时,一个好的开头也增加考生写好下文的信心。开头的方法有很多,但究竟如何开头需要因文而定,因人而定。只要能够使阅卷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文章,且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就是成功的文章开头。立意时一要善于“化大为小”,口子要小,要善于在一个大的、宽泛的范围内,“择其一点,不及其余”,也就是只写“大范围”中的“某一方面”,给自己提供了一个充分发挥、具体表现的好舞台,这样才能在小篇幅内写出立意鲜明集中、内容具体充实的好文章。二要善于“以小见大”,从小的方面表现深刻的主题。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小的方面”的时候,注意所选方面的“现实性、针对性、典型性”。立意对文章写作的成败至关重要,应该在准确、深刻、新颖、独到上下工夫,最好能体现出创新意识,这就需要有见地、有胆识,善于避开人云亦云的观点,跳出陈陈相因的窠臼,表现出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真实感受和认识。如果想写出认识深刻的的文章来,就要“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要做到深思,就必须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个别到一般),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揭示问题产生的原因,要辩证分析,自己观点具有启发作用。

3、快速构思,编列提纲

快速构思是写作成功的关键。快速构思的过程,实际是一个快速调遣材料表达中心的过程。文章中心的表达因文体而异,议论文重在明确,用材料证明;记叙文贵在含蓄,让事实说话。无论写什么体裁的文章,表达中心的材料都是必不可少的。材料是文章的血肉,没有材料,文章的内容便丰富不起来;有了材料而不加选择,文章的思想也深刻不起来。因此,选用什么样的材料表达中心,便成为考场作文构思的首要问题。安排材料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组织文章结构的过程。从整体上看,采用什么样的结构形式,遵循怎样的写作思路,都要根据不同的文体特点通盘谋划,就局部而言,哪些在前,哪些在后,哪些该详,哪些该略,也都要根据行文的需要妥当处置,这样,材料的安排才会有条不紊,井然有序。此外,文章怎么开头,怎么结尾,如何组织段落和层次,如何进行过渡和照应,也要精心进行设计,只有这样,文章的结构才算得上严谨和完整。成功的构思使所写的文章能向人们揭示某种隐藏在客观事物里或社会表象深处的道理。只有深入构思,才能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对客观事物或社会表象得出清晰而深刻的认识,才能写出观点新颖、结构与角度不落俗套的佳作。以上构思的全过程,可以用一份简明的提纲来表示。提纲是文章内容的浓缩,也是行文思路的体现,要在考场上快速成文,列一份明晰的构思提纲是非常必要的。一些考生写话题作文时常常复制话题,原地打转,或者东拉西扯,文意散漫,有这样一份提纲控制,有利于防止这类毛病的发生。提纲的大致形式为:开头,如何扣题;中间各段主要写什么,分几层写;结尾如何照应开头,如何深化、强调主题等。“胸中有全局,笔下有路数”,作文才有可能一气呵成。

这次整理就到这里啦,祝大家在考试中鱼跃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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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西游记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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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恩先生写的小说《西游记》,我们耳熟能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生动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使我记忆犹新,从小就对它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今天,我又一次翻开《西游记》,武功高强、正义大胆的孙悟空;贪吃贪睡、好色好财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心地善良的沙和尚;意志坚强、诚心向佛的唐玄奘;勤劳勇敢、忠心耿耿的白龙马……精彩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写也又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合上书本,我不禁感叹:唐僧师徒四人,真是艰难啊!一步一步地走完了十万八千里。路上是多么辛苦,九九八十一难,大家都受尽了煎熬!

其实,我们学习也像取经,有些人像《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懒惰,对任何事情都是草草了事,没有一点儿耐心。有的人像唐僧,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唐僧遇到过那么多困难,但从来没有气馁过,从未打消过取得真经的念头。我们有的同学也是,遇到难解的题目毫不畏惧,一定要不断地演算,哪怕到最后算不出来,也要找老师弄懂为止。有的人像沙和尚,诚恳老实,对任何事都不敷衍了事,总是一点一滴踏踏实实地把事情做好!有的人像孙悟空,活泼好动,足智多谋,特别聪明,对学习有很强的兴趣,回到家,总是把当天所学的复习一遍,把没有学的预习一遍。如果大家都像唐僧、沙和尚和孙悟空一样,有对学习有坚定的决心,就会像他们一样,“取得真经”。

看着师徒四人的坚定不拔,想想我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是自形惭愧。

6岁那年,瞅着别人如小鸟般在溜冰场上“飞翔”,我也禁不住动了心,非缠着妈妈要买一双溜冰鞋。妈妈拗不过我,便说:只要你学会了滑冰,我就给你买。”“好!一言为定!”不过,当我摔了几脚后,就气呼呼地把溜冰鞋给扔到垃圾桶里去了。瞧着别人溜冰时轻盈矫健的身影,我也只有望“鞋”兴叹啦!可唐僧师徒呢?一十四年后才取得真经,一路上遇到了多少妖魔鬼怪、艰难险阻也没有放弃。这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唐僧四人都有缺点,孙悟空的毛躁,猪悟能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唐玄奘的懦弱。可是他们却带着各自的缺点取到了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说明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在学习上,在生活中取完真经,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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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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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主要讲述的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农民的生活,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对兄弟,孙少安和孙少平。孙少安是家里的老大,小学上完就辍学,回家帮忙干活,以供弟弟少平和妹妹上学,18岁就当上生产队大队长,生活又起起伏伏,少安娃的命运可算是最坎坷的。

孙少安的爱情可算是令人心酸。婚姻有事将就门当户对,所以说少安是农村人也应该娶一个农村人,可他偏偏爱上了村支书的女儿田润叶。刚开始时,两人两情相悦,少安也许下诺言,可现实却给他们当头一棒。润叶的叔叔田福军由于事业的关系,必须以润叶来与职场上的一位仁兄联姻。润叶少平起初都不愿意,可润叶叔叔与爸爸的恳求与威胁让少安动摇,是啊,他一个农村的娃娃怎么配得上县人民教师呢?觉得门当户不对的他,心灰意冷,从此躲开了润叶。但润叶却热情依旧,他坚信少安哥会娶她的。少安为了让润叶死心,不耽误她。便去陕西寻了个婆姨,过上了日子。但润叶经过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搞政治婚姻,婚后甚至没有和那人上过一次床,因为他的心里放不下孙少安。这一切都终止于一次车祸,润叶的老公做司机干活时出了车祸,腿断了一肢。润叶才意识到,她该好好照顾这个被她遗忘的男人。最后少安和他的婆姨生活着,而润叶照顾着她那残疾的丈夫。

那时的现实是那么残酷,两人两情相悦,却不能终成眷属。每个人都在煎熬,面对爱情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可或许最后也是的选择。那是还有这歧视,还有这门当户不对,甚至现在还有这样的说法,现在人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了,却又有多少人离离合合,他们会选择离婚,分手,倒也不如在原来的社会下的幸福。爱情不易强求,顺其自然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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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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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我以往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令人着迷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我把《西游记》一书认真地看了一遍,才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

《西游记》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险恶的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这部名着主要体现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明白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最终取得了真经。

其中,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的情景最让我感动,他并非抗拒,努力的等待着他师傅来救他,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是干汉还是下雨,他依然等着,等着,有一天,唐僧他最之后了,把孙悟空从石缝里救了出来。在这件事中,让我读懂了:坚持就是胜利。

在《西游记》中,最为精彩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明白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所以把他赶回花果山。可是等唐僧被妖怪抓走后,猪八戒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终唐僧获救了。

是啊,我们应当学习孙悟空的那种不计较,知恩途报的精神。神。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也应当像他们那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取得胜利。比如:有一次,我们学校要选3名同学去参加县里的科技比赛,结果我也被选中了,我和其他两名同学每一天午时都去办公室练习,每当遇到困难,我们就一齐商量,然后想办法去解决。一但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就提出来,加以修改,结果在比赛的时候获得了三等奖。这另我们十分开心。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以及应齐心协力,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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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凡尔纳《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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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法国著名的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里面有光怪陆离的海底景物,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还有性格不一的人物形象,特别是那个神奇的诺第留斯号,我更喜欢叫它“鹦鹉螺”号,简直是那一个时段我向往无比的神秘幻境。

也就是因为这本小说,我喜欢上了搜集各种不常见的贝壳,期待着有一天我也会乘坐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交通工具去神游太空。整部小说带给我太多的感受和震撼,每一章每一节都有,我觉得真是写也写不完,但我更敬佩的,却是作者儒勒·凡尔纳这个人,他有着怎么样奇幻的大脑和想像力呢,带给我们一个这样神秘的,超前的,不同寻常的科幻世界!

《海底两万里》发表于1869年,在跨越了近一个半世纪的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读起来依然觉得超前而且先进,当时的凡尔纳预见了几百年的科技水平,这让我由衷地赞叹他这先进的前占眼光,他在我心里真是位了不起的大人物!这让我不由想起前不久我看过的美国大片《星际穿越》那震撼无比的科技水平和视觉效果。让我不由的感叹,为什么我们中国人没有这样先进的科技头脑呢?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不能去创造这种神奇的科技创新呢?

是的,我们很少,我们是一个稳重的,成熟的,内向的民族,我们常常引以为豪的是我们五千年的灿烂文明,是老袓宗已经失传的科技成果,我们躺在古人留下的片言只字中就能觉得自己特别有优越感,觉得我们国家厚重的历史足够抵消现在一切的不足,我们却没注意到欧美发达国家的飞速上升的科技水平和预见力。我觉得我们年轻的一代是应该觉醒一下了,不能只掰着手指细数我们的历史,更应该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我们怎么样才能重新让自己的国家再度辉煌灿烂起来,这才是我们青少年应该思考和觉悟的吧。

什么时候,我们中国人能自己驾驶着我们自己的“鹦鹉螺”号,能够在海底和太空任意遨游,书写着由我们创造的奇迹,让全世界都为我们赞叹,那时再读《海底两万里》,会不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呢?

我这样想,我应该也更努力地去做,这就是《海底两万里》带给我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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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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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寒假里我读了好多书,例如《窗边的小豆豆》《十万个为什么》《80天环游地球》《万尔德童话》等。

我个人比较喜欢看《凡尔纳科幻故事之神秘岛》这本书是儒勒。凡尔纳写的,在19世纪享誉世界的科幻小说家,她也被称为是“科学时代的预言家”。《神秘岛》描绘了一个奇异多姿的科幻故事,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愤怒的南方军队囚禁了北方军队做俘虏,把他们困在一小城里。五个北方人乘坐热气球一起逃亡。五个人以为从此就获得了自由,却没想到中途遇到了猛烈的暴风雨,尽管他们扔掉了所有的身外之物,但还是被猛烈的暴风雨吹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开始了勇敢的生活。

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顽强的同命运做斗争,一直没有放弃过对幸福的向往跟追求。这些顽强的人用自己的双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他们自己制造了陶器。玻璃。电报机它们的诞生是几个人血汗的结晶,荒岛成为了一个富饶之地。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困难与绝望之前,要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敢学会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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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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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般刺目,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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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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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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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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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星期的坚持,我终于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外国名著。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无法忘记它。这本小说主要写了一位老人独自在海上打鱼。他钓到了一条大鱼,把鱼头和上半身绑在小船边上。但是他遇上了鲨鱼,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到的鱼肉都吃了却还有800磅左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 压

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桑提阿果爷爷的硬骨头精神实在令我佩服。每当我读到爷爷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的心情不知是要紧张还是要为爷爷担心,可是爷爷,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人家桑提阿果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也毫不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副贪生怕死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敢地去消灭它。

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桑提阿果爷爷那样勇敢,那样勇于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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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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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即一个“泪”字,从中不难品味出红楼一梦的辛酸、悲哀。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黛玉多愁善感之极,常常触景生悲:听到女孩子们演习戏文时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便想到诸如“水流花落两无情”的话语,不禁“两眼泪汪汪”了;看到落花,立刻又勾起伤心,一人到葬花处痛苦一场;看到宝钗母女共叙天伦,不禁又心酸落泪?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宝玉,一出生就有一块通灵宝玉,自幼被贾母疼爱,照理说,他这个“富贵闲人”应该别无所求了吧,然而,在这个“大观园”中,他其实也是很无奈的:与丫环金钏儿的几句玩笑话,却使得她投井身亡;晴雯只是不安现状,反抗,而落得病死的下场?宝玉,虽然是贾府的少爷,但却无力反抗?当他好不容易“等”来一个知他的黛玉,却又“迎”来了金玉良缘?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贾府表面上金钱、利益源源不断时,他正在迅速破落下去,他需要薛府的财力支持,再加上“金玉良缘”之说,于情于理,似乎宝玉与宝钗非得在一起了,于是,便有了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看似以“宝黛”二人感情为基础,展示了一个家族的兴盛衰败,实则,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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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阅读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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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问大家,您爱读书吗?是的,我看到很多人在点头,那就表示大多数人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也爱读书。书籍——这一座智慧的殿堂,这一片思想的森林,这一片文明的沃野,包罗万象,藏珍蕴奇,怎能不使人心醉神迷,留连忘返?无论是朝霞灿烂的早晨,还是炊烟袅袅的黄昏;无论是月光如水的良宵,还是风雨大作的暗夜,打开书,我就忘记了一切悲伤与孤寂,心头充满了愉悦与宁静。从而,缀饮知识的琼浆慢慢成长。

是的,是读书,是读书让我由一个懵然无知的孩子,变成一个对世界有了认知、开始独立思考的中学生。因为阅读童话书籍,我走入一个纯净而美丽的世界。当看到小人鱼为了所爱的王子,毅然放弃了三百年的生命,化为海中的泡沫时,我忍不住潸然泪下,同时也为王子祝福。记得那一天,我整个下午都在小溪边徘徊,看着澄澈的流水,想着小人鱼的善良与美丽,一种难言的忧伤与真诚的感动,占据了我幼小的心灵。而当再看到童话中的主人公凭着勇敢与智慧战胜邪恶时,我又为之高兴不已,拍手称快,就这样,我开始懂得了真、善、美。

有人说“优秀的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最黯淡的生活道路。”的确,读传记,读翩翩风度、铮铮铁骨;读诗歌,看蒹葭苍苍、杨柳依依;读哲学,解心灵之、悟苍穹之远……我的世界因此而辽阔,我的生活因此而充实。

不过,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史书。翻开近代史,可以看到书中有南湖红船迎着迷茫烟雨艰难地起航,有抗日战士直冲云天的热血,有马蹄声碎、喇叭声咽的悲怆,有苍山如海、残阳如血的气象,也有千里跃进万马奔腾的豪壮,书中更有一曲曲直冲霄汉、光照九州的正气歌!一段段历史,一页页记载着苦难与辉煌的文字里,我看到了先辈前贤们虽九死犹未悔的艰难探索,我看到了人们对公平、自由与正义的不懈追求!我看到寻求幸福的道路百转千回荆棘密布,我更看到人们披荆斩棘跋山涉水一往无前的勇敢!这一切,都让我明白肩上的责任,让我看清前方的路,更使我明白,该怎样煅造一个洁白而美丽的灵魂!

各位朋友们,各位同学们,我想对你们说,爱上读书,享受阅读吧,这会让你享受到阳光的明媚,空气的清新,享受到心灵的愉悦和生命的奇妙!享受阅读吧!让思想的火炬飞越乱云飞渡,雨脚如麻的岁月,穿行在漫漫长夜亘古荒原,在坎坷中前行,在低谷中攀升,照亮你前行的长路。享受阅读吧!乘着书的翅膀,掠过千山万水,走近自然,期盼幸福,收藏阳光!

让我们都来打开书,打开神奇的世界,打开无穷无尽的希望。让文明之火薪火相传,让智慧之声响彻美丽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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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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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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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2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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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没有它就像鱼儿没有了水,就像树木没有了阳光,所以,陈寿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就是这个道理。

平时我很爱看书,喜欢在书海中乘着小船前进,去领略书中的奥秘,进入书的世界,我和书中的《狼牙山五壮士》一起浴血奋战,感受着他们视死如归的精神;和贝多芬一起抗拒着痛苦,感觉他的伟大精神;和李白一起游走于的大好河山,领略气势磅礴的庐山瀑布,感受着身处于白帝城中李白的心情,感知着他无与伦比的才华……各种各样的书籍让我爱不释手,每次读的入迷了,便会废寝忘食。阅读增长我的知识,让我开阔眼界,而且书不是白读的,在写作时,平时积累的好词好句就派上了用场,使我每次的作文都不会差,书亦是我的朋友,亦是我的老师,他让我欢乐、悲伤,也让我成长,并让我明白许多道理,书真是人类必不可少的东西。

记得有一次,我期中考试没考好,各科成绩都处于90分以下,这让我非常失望,心情到了低谷,心中就像一只老虎用他那挫败我的魔爪,疯狂的撕裂着我的心。垂头丧气的我想看一下书平复心情,谁知我竟入了迷,书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心中的大门,一个个书中的人物都在安抚我的心灵,渐渐的,我并不伤心、难过了,看到保尔的经历,我心中的难过就像武松打虎一样,全都一个个消失了,因为我的挫折和保尔的挫折比起来,就根本不算什么,他的困难是我的1000倍、10000倍,我还有什么理由再伤心呢?书就是我的人生导师,他让我忘记心中的痛苦,则向着阳光的一面驶去,我真该谢谢它!

人们活着都应该读书,因为它让我们的生活美好,他解开了我们的心结,让我们忘记了伤心、悲痛,还让我们知识渊博,知识面广,我们真应该好好读书。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8 Reading makes life better composition articles 8

从小时候起,我就是家里的“混世魔王”,每天总爱舞枪弄棒,带着一群小伙伴“练习武艺”,最终,我在小伙伴里鹤立鸡群,当上了“八十万禁军教头”,成了孩子们的“头儿”。

大概8岁时,我得到了一本拼音版的《水浒传》,书中的人物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从此我就弃武从文,认真地阅读起来。从《水浒传》中,我看到了仗义疏财的呼保义宋江,武艺高强的大刀关胜、,为寻找宋江而四处奔波的石将军石勇;豹子头林冲是如何火并白衣秀士王伦的……从书中我似乎发现了新大陆,原来只爱武艺的我却变得文质彬彬,这一切都是书的特别功劳!

还是再来说说《水浒传》吧,之所以小旋风柴进在被关到监狱之后,梁山泊好汉宁可死也要发兵去救,是因为在梁山泊好汉不得志时,柴大官人将他们留在庄上,救济他们。所以好汉们全力以赴几乎舍命去救柴进。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才是朋友之间应该做的,在朋友有困难时,去雪中送炭,而不是落井下石,从《水浒传》中,我悟出了这样的道理。《三国演义》、《野风车》、《草房子》、《青铜葵花》、《红瓦黑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等……我深深地迷醉在浩瀚的书海里,无论古典的还是现代的作品,都把我带进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教会我许多人生的道理。我像一个饥渴的孩子,贪婪地吸吮着书里的营养!

读书令我见到了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令我见到了古代英雄的侠义豪爽,令我见到了人与人间的诚信友爱,我爱书,它把我带到了一个更神奇、更广阔的天地!我像一条鱼尽情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自从爱上读书,我感觉生活变得如此美好!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9 Reading makes life better composition articles 9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知识;读书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充实了我们的生活。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我喜欢读书,周六周日,都会去图书馆借几本书看看。每当我走进图书馆,看到读者津津有味地读书,有一种温馨甜蜜之感,正如诗中所说:“书香,美的极致!”

读书给我们以启迪,只有认真阅读,我们才会享受到其中的乐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用自己的.独特方式去感悟书中蕴含的真谛,而我的读书方法是”煮书”。

“煮书”不是指把书给煮熟了,而是拿起书反复地读,直至把书读通读懂为止。我见到了书中的大千世界,书提醒我灵魂有不可见的形态;书赋予我的发现以生命;书唤醒我悟性,澄清思维;书照亮了我内心的思想;书涤尽了我有生以来的蒙昧与无知。

唐代的大诗人杜甫,他从小酷爱读书,而且反复诵读,细细品味,非把书读透不可。就是因为他用”煮书”的读书方法,做起诗来才如此得心应手。悟出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哲理。我们学习知识,对那些好的文章,也应该那么“煮”,否则就很难把知识学得既扎实又牢固。

读书为我们营造了一步步走向成功的阶梯;读书让我也尝到了成功的喜悦,在区举行的学历史、知海防、秀才艺竞赛中获三等奖;在校举行的语文知识竞赛中获二等奖;在成绩面前我会更加发奋读书,以更优异的成绩报答我的父母。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让我们一起读书吧!让它熏陶我们的人生,熏陶我们的道德修养吧!让生活更美好,使我们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10 Reading makes life better composition articles 10

阅读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阅读会使人生活变得美好。我是一个不爱看书的人,高尔基曾经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却没把这句当回事,我不喜欢看书的原因是我总感觉书里面只有长篇大论的文字,而没有让我感兴趣的东西。

有一次,老师上课说:“大家以后要多读书,少玩。每个人都带了课外书,我却没有带,我就在想书有什么好看的,但是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别人都在看书,而我每天只顾着玩,就基本没有看过。

但是那天,我就拿起一本书读了起来,不知在哪里看见了一篇小故事,上面写着一个男孩,去买吃的,但是收银员阿姨,给他多找了2元钱,他并没有乱花,而是返回去又把钱还给了阿姨,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诚信是多么重要。

书就不像电视,你看一看、乐一乐就过去了,但是书会让你在看完之后思考到很多。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爱好,从那时起,我渐渐喜欢看书,因为看书可以增长知识,以前许多同学都不和我玩,我很伤心,但是我看了书了解了知识,学习也变好了,每个同学都很愿意和我玩,我现在又开心又愉快。

星期五那天,老语文师上课说,今天我们讲林海音的《迟到》这一课,学完这一课之后老师问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谁还知道林海音有什么作品?

教室里鸦雀无声,突然,我想起来林海音不是还写过《城南旧事》这本书吗?我环顾四周,没有人回答,我举起手,老师叫到了我,我回答出来,周围是一片掌声,我很骄傲,所以,看书还是有好处的。

读书是一件好事,但每个人只要用心阅读就会更好,也会增长很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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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心得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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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觉得三毛太苦太累了,他一生受的苦难,我们连一小会儿都没受过。

比起三毛来我们真的很幸福。

我们有宽敞的教室;有美丽的而庞大的操场;有小小的太阳花向我们开放;有那整齐的课本;有那高大的情智楼;还有那一个个亲切的老师。

放学回家,我们有丰盛的晚餐;有一家欢乐的笑声;有学桌前明亮的灯光;还有我那软软的小床;三毛没床睡,没书看,没有同学们和他玩乐;还没有爸爸妈妈给他做的丰盛晚餐。

啊!我们真幸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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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著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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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刚刚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著名的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所写,这本书的名字叫《高老头》。

这本书以当时的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资本主义金钱的丑恶。文中的高老头其实是一个极有商业头脑的暴发户,爱女成癖。他将自己的两个女儿送进了上流社会,最后自己钱财花光了,女儿也抛弃了他。从此,他重病缠身,独自一人,最后凄惨地死去。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完全的金钱关系。成功地塑造了高老头这样的一个典型人物。同时,也把“父爱”这种感情加以赞颂和美化,也使我的心灵有了很大的触动。

我仿佛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个真实的父亲形象,耳畔回响着文中克利斯朵夫所说的“我研究过他的脑袋。只有一根父骨,或许他是一个永恒的父亲吧!”也因此想起来我自己的父亲。记得小时候,我经常早早地钻进了温暖的被子里。而一睡觉,我的“被动技能”:踢被子也就被触动成功了,而我自己却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每当我睡着了以后,老爸就会悄悄走上楼帮我把被子盖好。

有一次,我口渴极了,自己准备倒些牛奶喝。正当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竟然看到了爸爸正在我的床旁。只见他的身上只不过是披了一件大衣就过来帮我把被子盖好,他的全身早已冷得发抖。他看见我睁开了眼睛,对我笑了笑,说:“快睡吧,别感冒了。我们大人的身体好,一场感冒一顶就过去了;而你们小孩一着凉可麻烦多了!”这个时候,我突然感觉鼻子酸酸的,眼眶也湿漉漉的。

这只不过是一件十分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我至今还是记忆犹新。老爸对我的爱,在日常生活中更是随处可见:每天都给我买早餐,为了给我营造学习氛围,经常在电脑前工作到很晚……这点点滴滴的一件件小事,不都在里面包裹着浓浓的父爱吗?爸爸为了我,不,是为了我们家可以说是付出了他的心血,他的一切!这又和高老头为他的两个女儿付出了一切是多么的相似啊!

但是我是不会像作品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那样:“橘子全部都吃完了,她们就将剩下的橘子皮扔到路边”,只顾着自己的享受,却一点儿不顾她们的父亲的感受。以至于高老头的老年生活实在是过得很凄惨,最后也悲惨死去。他们是那样子的自私,心中没有一点人性的真、善、美,他们的所作所为,将会遭受到后人的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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