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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产假条怎样写推荐20篇

对于一些职场女性朋友来说,生孩子需要休产假,那么产假请假条怎么写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为此开学吧给同学们带来了关于剖腹产产假条怎样写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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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最新国家规定产假天数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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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产假比2015年增加了,但各个省份的标准都不同,大多在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2016年产假规定明确了配偶的护理假,其中江西是15天,四川是20天,宁夏是25天。其中,四川省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江西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

宁夏则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如果按照夫妻合计,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广州等地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产假可从国家规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并增加配偶产假15天。

据悉,目前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是世界劳工组织《生育保障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其实,世界上产假最长的是俄罗斯,产假为三年,日本产假也是两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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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定产假期限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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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但是产假请假条怎么写呢?有没有产假请假条范文呢? 产假请假条 产假请假条范文xx(单位)办公室: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特此请假,恳望批准!xx(单位)xx(部门)xx(姓名)年 月 日另附:法定产假期限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

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产假请假条 产假请假条范文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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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休产假请假条写作模板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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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医生鉴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1__年 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从201__年__月__日开始请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请假期限为173天。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

根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共计173天

申请人: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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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15省修改计生条例增加陪产假公告

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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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7天婚假,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新增配偶陪产假15天。

截至目前,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5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15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随着北京的新计生条例出炉,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5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5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

注意到,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5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5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5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7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陪产假最少7天 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

延长产假的同时,15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5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8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5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例如,四川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广西方面也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25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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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15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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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5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7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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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女职工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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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女职工产假请假条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 月 日

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范文《女职工产假请假条》。但是产假请假条怎么写呢?有没有产假请假条范文呢? 产假请假条 产假请假条范文xx(单位)办公室: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特此请假,恳望批准!xx(单位)xx(部门)xx(姓名)年 月 日另附:法定产假期限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

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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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二胎产假多少天?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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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二胎产假128天

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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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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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

根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共计173天

申请人: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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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拟增7天婚假产假最长7个月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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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5年12月21日实行新的规定后,各地的晚婚假都被取消,但是有些省市也新出了适合本地的相关放假规定。

北京拟规定新婚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女职工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并新增配偶的陪产假。

这是记者24日从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上获悉的。当天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婚假有望休10天

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介绍,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他介绍,此次国家法律修改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加之,婚假的长短本不是计划生育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

据悉,在参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草案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规定。

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刘振刚介绍,之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但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故草案规定,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陪产假,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假。

“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刘振刚说,在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为了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他说,主要考虑是,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空间。

再婚家庭婚前有2孩 婚后或可再生

再生育政策也将进行调整。再生育,是指一对夫妻(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已经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又生育的。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内部指导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草案细化了再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再婚夫妻生育和子女病残生育两大情形。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独生子女夫妇达一定年龄 或可领1000元

根据草案,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除(三)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是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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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产假“有减有增”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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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落地后,产假会不会少了?这是很多准妈妈的担忧。以深圳为例,按照现行规定,正常产假98天,晚育假15天,独生子女产假35天。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这意味着晚育假以及独生子女产假将会“缩水”。

不过,修正案草案同时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延长生育假的细则虽然还没出来,但给了公众很好的预期,这说明计生政策实现了以人为本和与国际接轨。”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陶林直呼,没想到延长生育假来得这么快。

他表示,延长生育假恰恰可以体现此次修正草案中“提倡”两孩生育的“提倡”二字含义。“提倡不是允许,有鼓励的意思,我们可以期望为国民提倡生育两孩,会有更多福利政策相继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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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休产假请假条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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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某某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某某同志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名字)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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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省份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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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 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 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 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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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全国妇联回应产假延至1年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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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副主席记宋秀岩今日在回应“将产假的时间延长至一年”时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国新办今日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焦扬介绍中国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及今年全国“两会”的时候有人大代表曾经提出,建议将产假的时间延长至一年,甚至有的人大代表提出延长至三年,并且建议生育二孩的情况下也享有同样时间的产假。

宋秀岩对此回应称,目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把女性的产假延长到98天,也有人提出应该一年。她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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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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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同时,晚婚晚育假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被删除,也意味着“晚婚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带着时代特色的词汇将逐步淡出计生领域。

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没了

解读:

现行规定

根据2012年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假,难产的,增加15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中的有关规定,对晚育(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修正案草案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修正案草案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准妈妈:希望生育假能延长30天

昨天,正在待产的小刘看到国家拟取消晚育假的新闻后,很担心。她今年30岁,怀孕38周,预产期恰好在元旦前后。“如果我元旦后生,是不是就不能休晚育假了?”她表示,虽然生育假可能延长,但也不确定能不能延长30天。

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二孩妈妈享受不了晚育假 八成网友力挺产假延长》,这个愿望有希望实现了!此次草案修订,虽然拟删除晚育奖励,但同时规定,可延长生育假。这对二孩妈妈来说,可是个利好。

那么妈妈们希望能延长多少?多数人表示,希望至少与取消晚育假前天数一样。也就是说,希望基础性产假能延长30天。

“98天真的有点少了,都过不到孩子百天。”小刘表示。

婚假可能只剩3天

现行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对晚婚(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初婚)的,延长婚假十天。

也就是说加上国家法定婚假3天,一共可以享受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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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另附:法定产假期限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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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时间:90天+30天(晚育)+15天(剖腹产)+30天(寒假顺延)≈5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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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样的

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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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即视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产假天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由公司先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公司。

如:广东省的刘小姐现年28岁,月薪7000,所在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00,最近刚刚生完宝宝。则她的生育津贴=8000/30*128=38400元。由于小刘的生育津贴高于她本人工资标准,因此所在公司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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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18省份公布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最新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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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晚婚晚育假取消,各地婚假产假休假方案陆续出台。目前已有18个省市出台了最新的政策,各地政策差异较大。

日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8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分别为河北、辽宁、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其余各省市的有关条例也在加紧修订中。

从目前已出台的规定来看,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地区的婚假天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一致,不过因延长产假天数各有规定,导致各地员工能够享受的总产假天数存在较大差异。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海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具有青海省户籍的城镇、农村一对夫妻,提倡生育两个子女。具有青海省户籍的牧区少数民族牧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一对夫妻按政策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受委托的村(居、牧)委会、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自主安排生育。

《条例》规定: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有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的、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两个以上的、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等情形可按《条例》规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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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务员陪产假请假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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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本人因妻子分娩在即,需要看护,特此请假回家陪产XX天(含公司规定之陪产假x天和事假X天),时间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共计X天。请领导批准。直接跟你们公司的人事科说明情况,填一张特定的单子就可以了。这个假不用写请假条的。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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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孕妇产假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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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预产期为X月X日,因身体原因需从现在开请产假一个学期,(从即日起来7月4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20xx年9月1日

小tips:教师请假最好不要在学期中请假,如果在学期中,可以自己请人代课或者把课给学校其他老师上,然后过了假期后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再请假一个学期,这样两个假期连起来,带孩子的时间长一些,自己也得到更好的休息,有利于更好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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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重磅消息重庆产假可休一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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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省的计生条例的出台,重庆近日也出台了相关的方案,拟定产假休一整年。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并于2016年元旦起实行。随着计生法的修改,今年初各省份也相继开始修改地方计生条例。包括去年全国人大表决前率先修改条例的广东省在内,现共有25个省(市区)已完成对本省(市区)条例的修改,其中吉林、重庆等10个省份,都是在本周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对新版计生条例的修改。

已经修改了条例的这些省(市区)普遍取消了晚婚假,致使婚假呈现两极分化形势。而以生育奖励假取代原来的晚育假,使生育假得以保障。

山西甘肃可享超长婚假

此前计生法中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

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

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

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

增加“生育奖励假期”

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

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

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

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规定在各地新计生条例中也得到体现。所有新修改了条例的省份,都取消了原本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予以晚婚假奖励的规定。配合晚婚假的取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调整措施,使各省市区婚假呈现两种不同的态势。南都记者梳理,目前已经完成修改的25个省份中,婚假最短为3天,最长的30天。其中天津、安徽、浙江、四川等11个省份直接取消7—20天不等的晚婚假,只保留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婚假可谓“大幅缩水”。

而北京、上海、辽宁、福建12个省市区虽然取消了晚婚假奖励,但相对延长了婚假时间。也就是说,无论晚婚与否,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10天至30天不等的“加长版”婚假。山西和甘肃的婚假最长,两地将原先的“3+30”天婚假统一调整为30天,也就是说接下来这两个省所有新婚夫妻都可以享受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增加“生育奖励假期”除了婚假外,各地在计生条例的修改中,对女性产假及男性的陪产、护理假也作出一定调整。

根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按照98天计算。此前,各地执行的产假方案大多是“国家规定假期+晚育假”的方案。南都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法规修改中,各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期”。各省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30天至90天不等的生育奖励假期,也就是说,各省份产妇可享受的实际产假为128天至188天不等。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可休产假最长的省份是重庆。

重庆市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128天的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北京仅次之。据北京市新版计生条例中,除了规定128天产假之外,还明确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1个月至3个月假期,算下来,最长可休218天。在配偶陪产假方面,天津、山东规定配偶陪产假为7天;上海、安徽规定配偶陪产假为10天,同时安徽规定,处于异地的夫妻,男方陪产假可延长10天;另外北京、山西、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的配偶陪产假为15天;广西、宁夏的配偶陪产假为25天,甘肃的配偶产假为20天,但异地的夫妻也可将男方陪产假延长至25天;云南的陪产假最长达30天。在各地新修改的条例中,对女性休产假及男性陪产期间的工资待遇都明确了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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