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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日新闻大求真汇集20篇

走过一段很长的路,你用青春的脚步,敲出铿锵的音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运动会新闻稿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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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新闻发布会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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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的最后一节课,我们班准备开展一次“”小小新闻发布会”的活动,我和范思雨有幸担任主持人。

记得星期二那天,我问范思雨,思雨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你愿意当主持人吗?我和你搭档吗?当然没问题啦,他爽快的答应了,但是她又说我能做好吗?我把手轻轻的搭在她肩膀上说,你一定能行的,我相信你。主持稿,编辑好了以后我们利用空余的时间不断练习,经过我们的努力,读稿的时候也是生疏,渐渐变得熟练呢。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班级活动。

同学们把黑板布置的十分精美,小小新闻发布会几个字分外醒目。伴随着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我俩大步走上讲台进行开场思雨讲话时面带微笑。深情并茂,但似乎又有几分紧张颤动。下了台,我竖起大拇指说你真棒,千万别比别紧张,要知道你可以做得很好。活动过程中,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的发布各种各样的有趣的新闻,内容丰富,同学们还一起评出了最佳新闻发布者。很快结束时,我拿过主持稿,指着一行字,说是鱼,你看这儿这一副对联,后面的语言不是一句话,他们是分开的,记得要停顿哦,思雨点了点头,接着说我们走上讲台,一起来结束这场活动,这次在思宇的声音里听出自信。我们成功了班队活动圆满结束。

放学后思雨和我说,雨田,谢谢你在班队活动中给我鼓励,并细心指导我。刹时我感到无比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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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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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一)

今天傍晚,我在湖南卫视观看了一档对中小学生十分有益的节目——《新闻大求真》。

具《新闻大求真》了解到,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是世界安全教育日。而今年的安全日的主题是——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

本期新闻大求真刚开头的时候,主持人姐姐做了一个游戏,让5位小朋友一个连一个的推大力士一诺哥哥,可是大力士一诺哥哥竟然纹丝不动。而在场专家的由此测量出5位小朋友共推出127KG的力。紧接着,主持人让5位小朋友一起往上冲,此时,大力士一诺哥哥没有顶住5位小朋友的力量,场上的专家测出这次5位小朋友推共产生627KG的力。这是一个人无法承受的力。所以,在踩踏事故中,一群人推的力会让人承受不住,然后摔倒,从而造成了踩踏事故。接着新闻大求真向我们介绍了在踩踏事故中保护自己的窍门以及成功活下来的方法。

之后,新闻大求真向我们介绍了一位同学——鲁贝贝。他上学时与同学追逐打闹,过马路时因闯红灯,被他爸爸开车撞到了,幸亏伤势不严重,并及时送往了医院救治;两个月后,他不闯红灯了,每天拿哨子吹来提醒人们是红灯,可是,这个小调皮,不慎将口哨吞入腹中,被街坊邻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之后,他去外公家,外公在院子里用油锅炸鸡翅。鲁贝贝趁外公不在时,私自将冻鸡翅放入油锅,油瞬间沸腾起来,溅到了鲁贝贝的脸上,被油烫伤脸部,幸亏及时送往医院,不然将毁容;又过了些日子,他与弟弟在玩捉迷藏,这个小淘气在二楼爬栏杆,不慎从二楼坠下,身受重伤。

据可靠消息称,每5起中小学生车祸案中,至少有一起发生死亡。近年来,吞入异物而送进医院抢救人数同比201x年增长了百分之十。不慎从楼上坠下而伤亡人数上千人了。

从上面的事例中我明白了:只有我们生活中不遵守交通规则才会发生车祸,在拥挤时你推我挤会发生踩踏事故。乱吃东西可能会卡住异物。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交通规则,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安全意识。才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新闻大求真观后感(二)

为了保障我校中学生们的交通安全,以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组织观看了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片。

安全,众所周知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如此复杂的问题,随着近代社会的发展,各类交通工具的增多和提速,交通安全也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由于交通知 识贫乏,安全意识无从提高,中学生安全问题更是令人担忧。1999年全国中小学生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4519人,受伤12045人,给社会造成巨大损 失,也给家庭和个人造成无法愈合的创伤。

老师教导,父母叮咛, 不在机动车道上骑车,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骑行,一字一句的叮咛嘱咐,某些中学生并没有改变在马路上违纪乱行的混乱状态:

有些同学一手扒在车上,不用脚蹬自行车,随车前进。

部分学生骑车横冲直撞,争道强行,甚至骑飞车逞能。多数同学仍在马路左旁骑车,逆向而行,造成诸多不便。

仍有学生骑车时与他人嬉戏,注意力不集中或听随身听,甚至有学生双手离把骑车,没有想到后果,没有想过他人,思想中只有自我,只有现在。这当中随意的一 点,就可能上演一出马路的悲剧。生命是短暂的,人活一世不过区区几十年,难道就让生命在这世上白走一遭?这当然不是我们中学生想要的人生。

通过对此片的认真观看学习,同学们意识到,了解交通法律知识,切实履行条文规定的各种要求,并提高安全仪式在每个同学心中的地位才是让全体同学安全骑车, 避免交通事故的根本。安全得不到保障,就算韦编三绝的读书也只是徒劳。

为了达到以上要求,班中会定时举行一系列宣传“安全骑车”的活动,让全体同学深刻的感受到安全行使的意义所在,了解用血泪写出的“注意安全,珍惜生命”的警句,争取让全体同学养成:

靠马路右边行使,转弯时减速慢行,骑车时思想集中,不飞车穿行,不成群 并肩骑车,不追逐嬉戏,不双手离把,不扒机动车行驶等习惯。

中学生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未来的建设者,更是父母们的依靠,如果成为马路的牺牲者,随之倒下的,还有父母家人,如果他们倒下了,一个家庭如何继续持续! 如何避免,关键在于自己,如果思想观念到位,安全骑车深入心中,和依法深入此惨烈之事!因此,让我们高呼: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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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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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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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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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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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电视上观看了《新闻大求真》,因为昨天是世界安全教育日,《新闻大求真》节目演的全是有关安全的一些事情。

首先,主持人通过一个小游戏和我们讲了的严重,一个大力士用双手撑住一块玻璃板,五个小朋友上去推,第一次,他们是一个一个上去推的,玻璃纹丝不动;第二次,他们一起推,奇迹发生了,因为冲击力很大,所以,大力士支撑不住了。记力器显示,五个小朋友,竟然有着五百多公斤的力。之后主持人又向我们讲了引发的各种原因:人在走动的时候突然被异物绊倒;有时候走着走着,突然蹲下系鞋带;还有一条是因为突然逆行,由于推进力大,被推倒,以上几种情形都可能引发。

专家又向我们讲述了生活中常见的危险事例;有一个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叫鲁贝贝,一是:鲁贝贝闯红灯,不小心被车撞了;二是:鲁贝贝要做绿灯侠,用口哨指挥人们绿灯走、红灯停,可是却不小心误吞口哨;三是:鲁贝贝来到外公家,外公要给鲁贝贝做炸鸡翅,外公去拿佐料的时候,鲁贝贝自己拿了一个冷冻后的鸡翅,扔进了油锅,溅起的油烫伤了他;四是:外公家是一座两层别墅,鲁贝贝从二层往下看的时候,不小心从高空坠落。

最后,主持人说,平均每天会有二千二百七十多个孩子离开人世,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危险无处不在,我们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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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31新闻大求真有感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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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收看了湖南卫视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节目,了解什么是安全。

节目以游戏和故事的方式总结了“踩踏事故、交通事故、异物入口、意外跌伤、不慎烫伤”五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细致介绍了防护措施与急救方法,对中小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

看完了这个节目,我对我们生活中的安全隐患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的确,我们生活中不安全的现象无处不在,我们应该正确地避免不安全的因素,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当危险来临时,我们也要正确地去应对,用最科学的方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才能有效地化险为夷。这些方法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认识、掌握、会运用的,让安全知识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去。

生活中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去年,昆明一所小学就发生了踩踏事件:当时,学校的楼道上摆放着两张海棉垫子,几个同学在垫子上玩耍,一位同学被压在了垫子下面,许多不知情的同学都压上了垫子,楼道内变得十分拥挤。此时上课铃响了,下楼梯的同学冲入了拥护的人群,很多人被推倒,随之发生了踩踏,楼道内到处是哭声与叫喊声。这次事件造成6人死亡,26人受伤。这种同龄人严重的安全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使安全教育变得更加重要。

同学们,让我们学安全、懂安全、传安全,为自己的成长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做一个安全小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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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闻事件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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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下午,我校为了迎接妇女们的节日----《三八妇女节》,特意设置了活动“制作贺卡比赛”,以表示对妈妈们的敬意,同学们纷纷参加了活动。

当天下午,同学们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纷纷动手制作贺卡。

同学们展开想象的翅膀画出心中对妈妈最美好的祝福,看来同学们都很爱他们的妈妈,都希望妈妈得到快乐,现在终于有了一次能向妈妈表现的机会,他们自然很高兴,都认认真真的去做这张贺卡。有的同学以外表吸引人的注意;有的同学以颜色吸引人的注意;有的同学以话语吸引人的注意……

这贺卡装满了同学们对妈妈的浓浓厚爱和深深的敬意,愿妈妈们幸福。快乐。健康!

拓展

一、新闻的定义:新闻是用概括性的叙述方式,简明扼要的文字,迅速及时地报道国内外具有新闻价值的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一种新闻文体。

二、新闻的结构:

1.标题

2.导语(副标题):是一句话或一段话,是新闻当中最有价值最核心的事实概括

3.主体:是对导语的展开补充

4.背景:是新闻的历史情况和坏境条件

5.结语:是最后一句话或一段话,具有启发与激励性的语言

三、需要注意事项:

①精心拟定标题。标题要能准确地反映消息报道的主要事实和中心意思,给人以启示。标题要力求简洁、概括、凝炼,以精炼的文字概括消息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使人一目了然。

②导语明确。要用一句话或一段话写出消息的主要事实,一般告诉读者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单位)、什么事以及事情的经过或结果。

③主体部分要具体充实,用事实说话,不能虚构或夸张。消息的记叙不要求详尽地展开事件的情节或细节,只是简明扼要、精炼概括地记叙事实的轮廓和梗概。主体部分还必须注意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内容充实、生动形象。

④有时可根据情况省略导语或背景或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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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闻观后感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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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一夜晚上,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在看新闻联播,突然看到一个镜头,温爷爷到了江西一重灾区,在和乡亲们一起吃饭,还亲切地问候与关心着这里的人,不仅是他们,虽然隔着个电视屏幕,我们全家也一起感受到了这份温暖,如今的中国,也正是因为国家的关心,党和政府了解民生,执政为民才有了那么快的发展速度,奔向了小康生活,看着新闻上中国外交事业的成功,经济建设、法制建设、道德建设取得如此的成功,看着中国一点一点的崛起,我的心里不禁为祖国而感自豪。

中国的成就离不开人们的努力,看着人人都为着祖国而努力奋斗着,我不禁感到惭愧,整个寒假,我都是玩电脑看电视到晚上十二点多,早上十一点多才起来,每天昏昏沉沉的度过一天又一天,真是浪费了大好时光,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也要为自己的人生多奋斗奋斗,不能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俗话说得好: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于是我便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与终生独立学习的能力,从现在起中华之崛起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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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十二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4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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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组委会决定,定于2016年3月中旬前后在中国成都举行2015年度国际新闻摄影比赛评选。组委会现面向全球发出征稿通告。征稿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自2015年12月31日开始,参赛者可通过互联网将作品上传至华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pp.cn/,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将作品光盘寄至设在中国北京的第十二届华赛征稿办公室。互联网上传和邮寄参赛的截稿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2月15日24时。

一、比赛主题

比赛主题为“和平与发展”,旨在围绕维护世界和平事业、推动世界各地政治进步、经济繁荣的主题,表现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生态、环境等诸多领域中存在的社会冲突、出现的问题以及取得的成就,以视觉书写方式展现人们向往并争取和平与发展的努力,传递表现人类情感、意志、力量和命运的信息。

二、照片分类及代码

本届华赛的参赛作品共分八大类,每一类设单幅与组照两项。类别和代码明细如下:

1、日常生活类单幅(DL)和组照(DLS)

2、战争与冲突类新闻单幅(WCN)和组照(WCNS)

3、灾难与疾病类新闻单幅(DDN) 和组照(DDNS)

4、时事新闻类单幅(GN)和组照(GNS)

5、经济类新闻单幅(EN)和组照(ENS)

6、科技与文化类新闻单幅(STCN)和组照(STCNS)

7、自然与环境类新闻单幅(NEN)和组照(NENS)

8、体育类新闻单幅(SPN)和组照(SPNS)

三、参赛细则

(一) 参赛作品要求

1、每名参赛者限投10件作品参赛,一个组照视作一件作品。一个组照至少6张、至多10张。每件作品中的每张照片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系列代码和顺序代码。

2、作为组照参赛的作品可以拆开单独递交至同一类别下的单幅类别参赛,但相同的照片不得同时投送至不同类别参赛。分别参加单幅和组照比赛的相同照片将被累计计算参赛作品件数。

3、所有单幅新闻照片必须在2015年拍摄并发表。战争与冲突类新闻组照、灾难与疾病类新闻组照、一般新闻组照和体育类新闻组照的所有照片必须在2015年拍摄并发表;日常生活类组照、经济类新闻组照、科技与文化类新闻组照、自然与环境类新闻组照的比赛接受跨年度作品,但该作品必须在2015年完成拍摄并发表。

4、参赛者可登录华赛官方网站上传照片,或制作成光盘寄送至华赛征稿办公室。数码照片文件格式建议为JPG,单幅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MB,建议不超过8MB。

5、参赛照片必须配有相应标题和新闻要素齐全的文字说明。参赛者提供的中文和/或英文说明要准确、简洁。所有照片必须说明拍摄国家或地区、拍摄地点和拍摄日期。

6、参赛照片正面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或身份信息、照片标题和图片说明,但要标注分类代码和序列号。组委会收到参赛作品后,会对每张参赛照片注册和重新编号。

7、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将两个以上画面组合拼贴在同一画面中的作品。

8、往届华赛获奖作品(含原获奖作品中的部分照片)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参赛。

9、不接受由两位(含)以上作者共同署名拍摄的作品参赛。

(二)参赛办法须知

1、华赛接受世界各地通讯社、报刊社、图片社、网络媒体和各种摄影团体的新闻记者及摄影师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赛。参赛者可经由官网上传、邮寄光盘和电子邮件寄送等三种方式提交参赛作品。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在实件邮寄或网络邮件传递过程中偶尔出现的丢包情况,建议参赛者优先使用官网上传方式参赛。

2、使用邮寄光盘方式的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并与参赛作品一同邮寄至华赛征稿办公室。中文或英文版申请表可由华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pp.cn/下载。参赛者须在参赛申请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参赛申请表必须有参赛者的签名或由参赛者授权的签名。在填写参赛申请表时,如果参赛者缺少受聘单位,应提供能够证明摄影师职业状况的证明信或由官方机构(包括各种摄影团体)认可的文件和注册编号。邮寄包裹上须注明“不具有商业价值”字样以避免因产生额外费用、海关延误等情况而无法按时寄达征稿办公室。

3、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并与参赛作品一同发送至收稿邮箱upload@chipp.cn。中文或英文版申请表可由华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pp.cn/下载。参赛者须在参赛申请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参赛申请表必须有参赛者的签名或由参赛者授权的签名。在填写参赛申请表时,如果参赛者缺少受聘单位,应提供能够证明摄影师职业状况的证明信或由官方机构(包括各种摄影团体)认可的文件和注册编号。

4、通过官网上传方式参赛的参赛者可不填写参赛申请表。

(三)权责声明

1、不符合参赛要求、不遵守参赛规则以及不满足参赛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评委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相关申诉应由申诉个人或机构向华赛组委会提出。

3、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反参赛要求,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在华赛官方网站和展览中撤销所涉及作品。

4、参赛者应确保对参赛作品持有版权或已获得作品版权所有者的同意递交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等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5、华赛组委会持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利,但上述权利仅限于使用这些图片进行与华赛相关的出版、展览和推广活动。组委会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及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组委会保留在评选结果揭晓后向获奖者索要大数据量电子文件的权利,以满足华赛年鉴出版、展览和赛事推广的需要。

6、参赛规则和申请表相关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奖项与奖酬

(一)奖项

1、在八大类、每类单幅和组照总计16个比赛项目中,每项设金奖1个、银奖1个、铜奖1个和1个优秀奖。

2、比赛设单幅“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1个,该作品应在全部获得单幅金奖的作品和获得金银铜奖的组照作品中选出。

3、比赛必须评出年度新闻照片大奖,但各单项比赛的金、银、铜和优秀奖均可空缺。

(二)奖酬

1、“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获得者可获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十万元(税前)、前往颁奖城市领奖的往返机票一张。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同时获得的单项金奖不再重复领取奖金。

2、金奖获得者可获奖杯一座、证书一件、人民币一万元(税前)、前往颁奖城市领奖的往返机票一张。

3、银奖和铜奖获得者可获奖杯一座、证书一件。

4、优秀奖获得者可获证书一件。

5、所有获奖作品将入编当年华赛年度获奖作品年鉴。组委会将向每位获奖者免费赠送当年比赛获奖作品年鉴一本。

五、获奖通知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将于2016年3月在中国四川成都进行,并于评选结束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比赛结果,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华赛官方网站以中、英文两种文字发布,并在相关媒体发表。

组委会将使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每位奖者。比赛结果公布后,组委会将向所有参赛者发出参赛答谢声明以及完整的获奖作品名单。

六、参赛作品报送

通过互联网上传参赛作品的参赛者请自即日起登录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pp.cn/并按照网页上的引导步骤注册、填写表格和提交作品。

通过邮寄方式参赛的参赛者请将光盘邮寄至:

中国北京宣武门西大街57号新华社中国新闻摄影学会邮政编码100803

七、参赛作品截稿时间

第十二届华赛将于北京时间2016年2月15日24时截止收稿,逾期参赛作品将不予接受。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参赛作品的,邮寄包裹邮戳时间将被视为参赛作品的提交时间。通过互联网上传方式提交作品的,作品上传完成时显示的时间将被视为参赛作品的提交时间。

华赛征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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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国北京宣武门西大街57号新华社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邮政编码: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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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照片分类及定义

1、日常生活类单幅(DL)和组照(DLS):表现日常生活中不常见、新奇、独特场景的单幅或成组照片;单幅照片必须摄于2015年并发表,组照必须在2015年完成并发表。

2、战争与冲突类新闻单幅(WCN)和组照(WCNS):表现全球各地战争、非战争类军事活动及暴力冲突新闻事件的单幅和成组照片;所有照片必须摄于2015年并发表。

3、灾难与疾病类新闻单幅(DDN)和组照(DDNS):表现全球各地自然灾害、人为灾难及重大流行性疫情等新闻事件的单幅和成组照片;所有照片必须摄于2015年并发表。

4、时事新闻单幅(GN)和组照(GNS):反映全球各地战争、冲突和灾难事件以外的重要社会事件与问题、社会矛盾与犯罪、救援和重建等新闻事件的单幅和成组照片;所有照片必须摄于2015年并发表。

5、经济类新闻单幅(EN)和组照(ENS):反映全球各地社会宏观与微观经济事件、社会经济问题与矛盾的单幅和成组照片;单幅照片必须摄于2015年并发表,组照必须在2015年完成并发表。

6、科技与文化类新闻单幅(STCN)和组照(STCNS):反映全球各地与人类社会文明活动多样性及其发展相关的摄影作品,包括科学技术发展与成果、文化艺术、风俗习惯、民族宗教活动和仪式、教育活动及娱乐、舞台表演等事件的单幅或成组照片。单幅照片必须摄于2015年并发表,组照必须在2015年完成并发表。

7、自然与环境类新闻单幅(NEN)和组照(NENS):反映全球范围内野生生物、自然世界其他方面、风景及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问题和危机的单幅照片及组照。单幅照片必须摄于2015年并发表,组照必须在2015年完成并发表。

8、体育新闻单幅(SPN)和组照(SPNS):反映全球各地大型体育赛事或顶级体育比赛中的动作瞬间,或体育运动各种表现方式的单幅或成组照片,被摄主体可以是业余或专业,运动形式可以是竞技类,也可以是休闲康复类。全部照片必须摄于2015年并发表。

* 全部参赛作品必须曾经发表过的作品,华赛组委会认可的发表媒介包括平面媒体、电子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各种媒体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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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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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必须珍惜你所拥有的美好。我国教育部委托《新闻大求真》制作了一期关于中小学生溺水安全的节目,我也观看了。

关于溺水事故,大家应该并不陌生吧!但有些中小学生明知道野外水区危险,却还是去水区中游泳,导致了惨剧的发生。经有关部门调查,全国中小学生非意外事故死亡中因溺水死亡的约占三分之一。

《新闻大求真》也进行了调查,150名学生,会游泳的占30%,其中野泳过的占了15%,大多数都发生了意外。一旦发生意外,如果周围没有大人,很容易失去生命,就连游泳运动员在野外游泳也会意外。因此,不要到野外水区玩耍。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我们的安全,请大家不要野泳,如果发生意外,会牵连到很多关心我们的人为我们感到伤心,父母辛辛苦苦的把我们养大,如果我们这么不重视生命,让他们为我们伤心,就会辜负他们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

这期《新闻大求真》做的非常好,它用了许多测试来证明了溺水的危险,让我们知道了生命的来之不易,因此,请大家不要到野外水区玩耍,更不能去野泳!生命是宝藏,是黄金,我们中小学生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因此,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努力学习,回报自己的家人和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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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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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里看电视,无意间看见一个节目叫新闻大求真,心想:新闻还会有假的?便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起来。刚看是不大一会,我明白了原来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啊!

安全,众所周知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如此复杂的问题。在曾经发生的踩踏事故中,虽然事故原因不一样,但是如果人们能拥有更多的安全意识,掌握一些自救本领,就能在紧急情况中有效减少伤亡。

在发生的踩踏事件中,5个小朋友的冲撞力就有627公斤,这也正是再踩踏事件中人群密集,迅速冲撞为什么会造成很大伤害的原因,人越多,踩踏带来的将是5个小朋友的千万倍,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每一个孩子都是最可爱,最需要呵护的。但是每天总能听到一些不太好的消息,总会有一些孩子因为意外的情况而受到伤害。在造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案例当中,溺水、交通事故和猝死是排列前三位的。在涉及到儿童的交通事故当中,每五起事故就会有一起造成死亡!这些事故都是由于同学们在上放学的路上不注意走斑马线,不注意看红绿灯,总是追逐打闹,甚至在马路上玩耍。往往看似简单的小事情就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可怕的恶果。

很多的孩子特别愿意把一些东西往嘴里放,例如硬币,笔盖,哨子等,这些东西特别容易卡住气管和食道,而吞进去容易拿出去难,要经过手术等复杂的技术才能将异物取出。

中小学生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未来的建设者,更是父母们的依靠,如果成为马路的牺牲者,随之倒下的,还有父母家人,如果他们倒下了,一个家庭如何继续持续! 如何避免,关键在于自己,如果思想观念到位,安全骑车深入心中,和依法深入此惨烈之事!因此,让我们永远牢记:

安全,从我做起,从大家做起!

2015看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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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闻大求真关于安全的观后感

2015年安全教育观后感600字

3月30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观后感

2015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观后感600字

小学生3月31日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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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新闻大求真观后感作文

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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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湖南卫视台《新闻大求真》直播后,受益匪浅。

我知道踩踏事件怎么办?第一抱住胸口保护胸口,第二抱住后脑勺,脚弯曲,保护头部和胸口。不能在楼梯上打打闹闹,不能在楼梯上拥挤,要有秩序的慢慢行走。万一当时有红领巾不小心掉下去,不要去捡,容易危险。故事中鲁贝贝又告诉我们穿马路时要走斑马线,要看红绿灯,不要不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的口诀要牢记。在家里不要爬窗户,否则不小心会掉下去哦,也要提醒小朋友在家里有二层楼房的小朋友不要去看下面,很容易有危险,自己要注意安全。

小朋友要保护自己,安全知识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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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小学生新闻大求真观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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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的晚上,我准时收看了湖南卫视全国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特别节目——《新闻大求真》。

事情发生在长沙市的一所学校里。那时,正当同学们在教室里读古诗时,警铃突然响起,示意大家迅速撤离教室。就这样,三个发生踩踏事故的原因便一目了然:一是楼梯下有杂物,导致同学们摔倒,发生踩踏事故;二是由于同学在人潮中突然蹲下,才发生了惨重的踩踏事件;三是因为同学在人群中逆向走动,才引发了踩踏事故。求真记者一诺得出了一个结论:虽然发生踩踏事故的原因不同,但如果我们能有更多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方法,那么就能在紧急情况中有效地减少伤亡。

紧接着,演练开始了。首先,主持人梁田先介绍了有关“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相关知识,又介绍了今天的主题为“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有趣的游戏。一诺哥哥先推着一辆重大5吨重的大货车出场了,现场的同学都发出了惊叹,我也不例外。接着,梁田姐姐选了5名同学,要他们和一诺哥哥去比力气。结果,他们一个一个地去发力,没能比过一诺哥哥,力量只有一百多斤;而他们一起发,竟把一诺哥哥给推动了,力量有六百多斤呢!这充分表现了团结的力量有多大!第二个游戏就是用自己的办法来保护气球不被压破。又得出一个结论:在人群中摔倒时一定要护住头,保持呼吸流通,才能保住生命。

接下来播放的是一名叫鲁贝贝同学的奇遇。一天上午,鲁贝贝和同学一起去上学。而鲁贝贝他一心想赶上同学,便不顾十字路口的红灯闯了过去,结果被车给撞伤了。经过了撞车事件后,鲁贝贝决定自己不闯红灯,也阻止别人闯红灯。正当他吹着哨子想劝阻路人时,他一不小心把哨子给吞了下去,嘴唇发紫,看样子很不舒服啊!事后,鲁贝贝又去他的爷爷家做客。他刚到爷爷家里,便提出要吃鸡翅。但他没听爷爷的话,擅自把冰冻鸡翅放进滚烫的热油中,导致热油喷到了脸上。经过治疗后,鲁贝贝又和自己的弟弟玩起了捉迷藏。鲁贝贝发现了弟弟藏在楼下,便趴在栏杆上,而一不小心掉了下去!

收看了这次《新闻大求真》之后,使我受益匪浅。同时,我有自己的感受:安全,是众所周知的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十分复杂的问题。如果想要让安全得到保障,就必须要大家自觉做到不闯红绿灯,不要把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等各项安全防范。我们一定要了解用血泪写出的“注意安全,珍惜生命!”的警句。

安全,与我们的生活相关;安全,与我们的家庭相连;安全,与我们的生命相系!安全第一!“安全”两次时刻牢记心中!安全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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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校园新闻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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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学校的银灰色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漂亮的绿色长廊,长廊两旁有长方形的花坛,花坛里种着各色鲜艳的花,有昂首怒放的菊花、娇艳的月季花和火红的鸡冠花等,竞相开放,争奇斗妍。给校园增添了几份秀色。微风吹来,一股幽香沁人肺腑,醉了人心。

长廊的尽头,是一个用蓝色瓷砖拼砌而成的花形喷泉,清凉的泉水从碗口大的泉眼里冒出来,仿佛天女散花一样,把祝福和希望洒向每一位同学,更给校园增添了生机和活力。

跨过长廊,登上台阶便来到了雄伟壮观的教学楼,大楼正中贴着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逸夫教学楼。白色的瓷砖外墙、蓝宝石的玻璃、深绿色的楼门、自色的墙壁、绿色的墙裙,每个教室内都有新配的桌椅,教室的墙壁上贴有学风、校风、班风。每天早晨走到教室门前,就会听见同学们清脆、悦耳的读书声。教室内还有一台29寸的大彩电和VCD等现代教学仪器,给我们的学习增添了许多趣味,同时也把教学楼装扮得更加美丽。每层楼的教室都是那么宽敞、明亮、空气清香,窗台上摆满了同学们抱来的盆花,美丽极了。我们在这样好的条件下,在这么优雅的环境里学习,就更应该刻苦的学习老师传授的知识,认真地听好老师讲的每一门功课。教学楼的前面是一个平坦宽阔的大操场,每天老师和同学们都在这里跑步、做操、锻炼身体。操场周围那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松树,舒枝展叶,把校园装扮得格处美丽,生机勃勃。我们的校园象一块巨大的磁石一样,以它独特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每一位同学。我为生活在这样一个舒适优雅的学校大家庭里而感到幸福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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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新闻300字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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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 ,大家好,我是地球电视台QQ风景主持人,今天的天气非常阴暗,会经常下阵雨,总是一会儿停,一会儿又开始下起来了。天气很好的就突然黑了,冷风尽往我们的身体里,骨头里钻,今天已下了五六场雨了,更别说早上起床时还出了几个小时的太阳呢! 哎,这天真让人捉摸不透呀!”

“尽管天气是这样,但我还是要顶着风雨来给大家做报道,因为 我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情。有一支明星登山队,经过不少日子终于爬上了月球上的连比兹峰。这座连比兹峰的山头有一块鼻子形状的黑色巨石,但明星登山队的赵微把“鼻子”打破了,所以月球爆炸了,因此地球的天气也不怎么好。”

“好了,今天的新闻报到就到这儿告一段落了,咱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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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则新闻的启示作文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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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科技发达的新世代,世界各地发生的事情,有如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传播到世界各地。新闻使我们了解时事与充实更多知识,而我,最关注的是“体育新闻”。

在体育方面上有极大兴趣的我,只要一拿到报纸,我就马上翻到运动版面,关心最近有何重大的新闻。其实,就在不久前,有看到“某球队涉及打假球”的报导。也 就是说为了金钱利益,而去打假球。身为一位足球迷,当然深深感到生气与无奈,因为我觉得身为一位好的球员应该是要尽自己所能努力把一场球赛打好,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而违反了职业道德。那不但让我们这一些足球迷感到失望与难过,也非常对不起那些为足球而努力的人。

打假球这案子给了我一些启示,它是我领悟到了人生中必会遇到惊涛骇浪,重点是要如何去克服,不被束缚,而不是被心中的恶魔给击败。我想,“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精神,一定会比拿到总冠军的成就还要来的高。

从这件事中,也浪我清楚的知道“职业”是要认真、踏实的去做。也一定要有职业道德和不违背自己初衷与让世界变得更精采的情操。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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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专题新闻

全文共 2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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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专题新闻,它既不是对一个固定人物的描述,也不是对一个独立事件的阐述,而是围绕一个主题,综合一个较大范围(一个地区、一条战线、一个单位),在一个时期内发生的事情,点面结合,反映全局。这种形式适用宣传各条战线的形势,某项工作的成就或者反映群众运动的声势、规模、特点、趋向。它纵览全局,有事实有分析,具有鲜明主题和指导性。

专题新闻在电视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它在写作上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主要是由报道的内容和宣传形势的需要来决定。那么,怎样才能写好专题新闻呢?

一、要善于分析材料。由于综合性新闻不受某一具体事物发展的局限,可以在一个比较广阔的天地里,广泛地选用材料,游刃空间较大,所以,对大量的材料,作者一定要善于分析。如何进行分析?一是把杂乱纷繁的素材系统化。综合消息涉及的范围广、方面多,材料也就非常丰富。面对这大量的材料,作者一定要善于分析。恩格斯说过:“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我们写综合消息,要把材料分类排队,然后加以分析,弄清楚这材料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哪些是说明本质的,哪些是只说明现象的;哪些是新鲜的,哪些是陈旧的。要分析出这些材料之间有些什么联系,能够说明一些什么问题,然后进行归纳、综合,提炼出大观点、小观点,使繁多的素材系统化。二是把报道的事实与全局联系起来。在分析材料的时候,把这些材料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起来,既站在全局的高度来报道局部,又从报道局部反映全局。这里讲的局部,对综合消息所报道的范围来说,又是一个“全局”。比如说,我们综合一个我县的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对这个县来说,是报道它的全局,但对全地区、全省来说,它又是一个局部。报道时不能只看到本县的实际情况,还要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在更大范围内的地位与作用,这样才能知道选择什么,突出什么,使报道具有针对性。也就避免了就农田水利建设谈农田水利建设,而要联系整个形势、任务等来报道。三是把好的和一般的各类事实进行归纳比较。在分析综合材料时,要突出综合性。专题新闻既不是对一人一事的报道,也不是面对庞杂的材料有闻必录,统统写进消息中,而是把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事件,归纳综合成一个有机体。当然,这种综合,必须是围绕分析一个问题或解决一个问题,对众多的单位或众多的事实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把好的和一般的各类事实进行归纳比较,实事求是地选材用材,使人们对事物的发展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使之具有启发、提高受众认知作用。

二、要善于精选典型事例。专题新闻对事实的选择,应力求有个性,有代表性,有视角冲击力。只有这样,才能有说服力,有可看性,有指导性。

一是在选择事实的时候,既要着重客观实际,又要对实际工作的艰苦性、复杂性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既要抓住新问题,又要防止片面性;既要顾及事实的典型意义,又要考虑社会的客观效果。做到这些,就要认真做好采访工作,选择最有说服力的典型事例。

二是通过采访提炼出新颖的主题。专题新闻对事实的选择不同于事件性新闻,专题新闻时间跨度较长,空间跨度也较大,加上报道范围广、容易给人以陈旧之感。这就要在提炼新颖的主题上下功夫,巧妙地衔接时间与空间的跨度,力求以新的事实和数字为由头,使背景介绍、事实的综合能有一个最近距离的新闻依据,起到以新带旧的作用,使人有亲近感和新鲜感。当然不是把旧材料贴上新标签,换上新提法,对准新口径。这就是说既要选好典型材料,又要选好主题,才能用线索把珍珠串起来。

三是写作专题新闻时,一定要考虑到如何把它写,拍得耐看,耐听一点,吸引人一点。由于专题新闻材料繁多,跨度较大,加之要竭力为表述比较抽象的观点服务,所以,很容易写得枯燥乏味。要对所写的事物有个透彻的了解,有独特的见解和认识,这是写好专题新闻的基础。还要尽力把文字写得生动活泼一点,以求把抽象的观点在生动形象的文字表述下,增强其可看性,使受众过目不忘。

三、要善于概括材料。综合消息反映的内容比较丰富,范围比较广阔,因此材料就特别多,只有抓住事物的本质和特点,才能对事物作全面、高度的概括。概括事实要注意两点:

一是要准确。即准确地反映事物的全貌、特点、意义,不能轻率、浮夸,以点代面。语言要贴切,分寸要得当。还要中肯,不含含糊糊。

二是要形象。有的事实一经作者概括,就变得干干巴巴,没有什么感染力。要给人以具体、实在的感觉,有时可以以小见大,由近及远地反映全局,其时还可以用见闻式、感受式的写法来介绍全局的情况。

三是要全面。专题新闻最容易自觉不自觉地出现思想方法上片面性、绝对化,从而影响新闻的真实性。这是由于我们对材料的理解角度和认识水平不同,对同一事物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也许我们主观上并不想说假话、说绝话,甚至选取的某一具体材料也确是客观的真实的,但由于思想方法上缺乏辩证法,所以说好一切都好,说坏一切都坏,结果导致以偏概全。因此,在写稿时,既要以事实概括,又不能以现象代替本质。说好的不可写成“足赤”、“完人”,坏的也不能概括为一无是处。我们看到一些通讯员写的综合新闻,常见的毛病是摆出一副指导的面孔,观点加例子,贴标签戴帽子,使读者不愿看,这种情况应当尽力避免。要对所写的事物有个透彻的了解,有独特的见解和认识,这是写好综合新闻的基础。还要尽力把文字写得生动活泼一点,以求把抽象的观点在生动形象的文字表述下,增强其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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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3月27日新闻大求真防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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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看了防止溺水的一部电影,里面讲述了许多自救的方法与提示。在遇到漩涡时不要慌张,只管用力向前游;在游泳之前,必须要做热身;游泳要家人和老师的陪伴才能去;不能在不知水情的地方游泳;不要在无救护人员的地方游泳······等等。

这些告诉我们要爱护生命,珍惜生命,拥抱生命。俗话说的好‘水火不留请’,在我们这个世上因为溺水死亡的人约占了百分之六十。那些可怜的孩子就是被溺水带走了生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死亡。

同学们,大家们,我要告诉你们溺水就像魔鬼,随时随地都可能夺走你的生命,大家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不要在被魔鬼夺走生命,我们的生命是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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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二新闻优秀学生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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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凤凰早班车……”每一个清晨的开始,我都是在《凤凰早班车》中度过的。

处于我们这个花季年龄的少男少女们,大多都喜欢微妙的青春故事,迷恋罗志祥的《小丑鱼》,贪恋周杰伦的《飘移》。至于许多同学们沉溺于青春偶像剧也就更不足为奇了。而我,在这方面却显得有点“孤陋寡闻”,同学们讨厌的新闻反而成了我的最爱,新闻能使我了解我们广东的发展情况,乃至中国,世界的经济情况。

每天晚上七点钟播放的中央新闻,虽然我没有时间看,可我有空就会下载来看,从中,我了解到了神州六号的伟大,看到我们国家的繁荣昌盛,感受到世界发展的速度之快。同时,我也能看到中国外交关系的风云变化,更能看见老百姓的平凡故事,烈士的丰功伟绩。

体育新闻,是我的最爱。每当我看到张怡宁与王楠的一次次对战,我的心弦被拨动了,她们的拼搏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看到中国女排在陈忠和教练的训练下,一次次地登上了世界冠军的宝座,我再一次感受到团结的力量;看到中国跳水队的辉煌历史,不禁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凤凰早班车,也是我的喜爱之一。它早上的报导,各国之间的战情,把我带入了思维的空间,于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各式各样的新闻,只要你认真去看,你都能悟出点什么来。关注新闻吧,它更能够扩展你的视野,充实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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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闻大求真观后感600字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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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作业——看电视。你可别想得太美,之所以让我们看湖南卫视的《新闻大求真》,是因为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想让我们通过看电视,学到自我安全保护和认识生活中的危险。

我们的生活表面上看起来云淡风轻,事实上却处处隐藏着“陷阱”。像过马路、吃东西、玩耍,这样的事都有可能让我们发生意外。虽然老师和父母再而三地强调我们过马路时注意安全,可在一年中,全国因为过马路而身亡的儿童还是不计其数。“过马路时看清车再过。”“不要横穿马路。”“注意红绿灯,走斑马线……”这样的话我们早已烂熟于心,可为什么生活中还是会发生那样的惨剧呢?我们一定要记住,过马路时注意安全,注意车辆,注意走斑马线。

还有玩耍时不小心坠楼,这样的结果想想就令人害怕。当然,我们还要注意别误吃了异物。因为我们不知道这些异物有没有细菌,对我们的身体有没有伤害。

在观看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踩踏对我们造成的伤害。特别是在人潮拥挤的地方,最容易发生。这时,可能你一个弯腰,或捡起一个东西,都有可能让你身陷踩踏,甚至危及你的生命。东西没有了可以再买,可如果我们的生命没了,那一切就结束了,生命不可能再有第二次。曾经在上海就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踩踏事件:在跨年夜活动中,因很多人进出和退出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致使人流对冲,发生踩踏事件。造成了36人死亡,49人受伤,多么可怕的数字!

看了这期节目,我才知道自己对安全知识懂得的是多么浅薄,以后,为了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安全教育。因为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生命只有一次,是不售回程票的。对我们来说,生命是美丽的,而美丽的生命不可能与健康成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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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新闻大求真安全教育日防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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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完新闻大求真安全教育日防溺水节目,我懂得了对于溺水者,除了积极自救外,还要积极进行陆上抢救:

(1)若溺者口鼻中有淤泥、杂草和呕吐物,首先应清除,保持上呼吸道的通畅;

(2)溺者若已喝了大量的水,救护者可一腿跪着,另一腿屈膝,将溺者腹部放在屈膝的大腿上,一手扶着溺者的头,将他的嘴向下,另一手压在背部,使水排出;

(3)若是溺者已昏迷,呼吸很弱或停止呼吸,做完上述处理外,要进行人工呼吸。可使溺者仰卧,救护者在身旁用一手捏住溺者的鼻子,另一手托着他的下颚,吸一口气,然后用嘴对着溺者的嘴将气吹入。吹完一口气后,离开溺者的嘴,同时松开捏鼻子的手,并用手压一下溺者的胸部,帮助他呼气。如此有规律地反复进行,每分钟约做14—20次,开始时可稍慢,以后可适当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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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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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的晚上,我看了《新闻大求真》这个节目。里面说了这些内容:不要爬窗台,以免发生坠落事件;不要玩违禁玩具、臭屁弹、bb槍,免得伤到人;荡秋千不要荡的太高......节目里还

做了好多实验,给我们演示了做这些危险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看到这些画面,我真的感觉很恐怖,有时都闭上眼睛不敢看了。看了这个节目后,我想起了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危险行为。

有一次,我在公园里悠闲的散步。突然,几颗“子弹”从我的耳朵旁刮了过去,往一片枇杷叶飞过去,害得我吓了一跳,险些摔倒。过了一会儿,我才从惊吓中走出来,我走到砒杷叶旁边,定睛一看,那片枇杷叶被打了好几个窟窿,犹如一个受了重伤的病人,那时我真的觉得我非常的幸运。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杭州看妹妹。爸爸在前面开车,我和妈妈坐在后排忘记系安全带了,结果在上高速时,有一辆车子从旁边飞速地超过去,爸爸连忙刹了一下车,我和妈妈的身体一下子往前倾斜了。妈妈倒没事,我的鼻子却被撞得火辣辣的疼,还

流了一些鼻血。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做危险的动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大家好好的保护生命、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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