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关于年假的有关规定【实用20篇】

规划好自己的未来,才能成就心中的那个人,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关于年假的有关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浏览

4743

作文

158

篇1:党员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72 字

+ 加入清单

自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我通过积极认真参加集中理论学习以及个人在工作中的实践学习,学习和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委会上的讲话精神,使自己对干部作风好坏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并深刻体会到应该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作风,时刻保持干部良好形象。通过认真学习,我就此次作风建设活动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提高认识,理解活动重要性是搞好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所谓作风,是工作中一以贯之表现出来的态度和做法,它潜移默化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左右着我们的行动。干部作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就其具体内容来看,每一个方面都涉及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正确关系,都从不同的方面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思想作风看,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会失去不竭的源泉;从学风看,马克思主义理论如果离开了群众的具体实践,就会成为空洞的教条,所提出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不能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就要犯错误;从工作作风看,如果脱离群众,就必然会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从领导作风看,如果脱离群众,也必然会出现独断专行、软弱涣散、自由主义等不正之风;从生活作风看,如果脱离群众,忘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如果我们不加强作风建设,如果我们作风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如果任其发展,我们的事业不仅不能与时俱进,而且很可能与时俱退、与时俱变。也将会出现骄奢淫逸等消极腐败现象,使党的形象受到损害。

二、加强学习,夯实理论素质是搞好作风建设的理论基础。

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学习方法上,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在保证学习时间上,要坚持业余时间自学与单位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同时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和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的书籍、典型事迹等,使学习教育贯穿于政府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始终。

三、深入排查,整改问题是搞好作风建设的基本途径。

作为街道干部要认真分析梳理本人在本业务上的特权思想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基层群众,我们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满腔热情地为基层群众服好务,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从严遵守,建设高素质队伍是搞好作风建设的首要条件。

从严遵守重点抓两条,一是要严格执行“四条禁令”,把“四条禁令”作为每个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来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来规范整个干部队伍作风。 五、从严要求,树立良好形象是搞好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要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这四句话来改进我们的办事作风。一是人要精神。每一名干部都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单位荣誉,做到纪律严、作风实、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软、懒、散的状况必须坚决改变。二是物要整洁。每一个办公室都必须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物品摆放规矩整齐。脏、乱、差的面貌必须坚决改变。三是说话和气。每位干部对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不摆架子,不耍态度,文明礼貌。四是办事公道。每位干部服务群众,都要做到平等待人,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公平办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部分规定与新需求脱节

全文共 415 字

+ 加入清单

据了解,《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原建设部、公安部批准,自1998年2月施行,涉及城市出租汽车的规划、经营、管理和服务。《办法》要求,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应符合相应资质,经营者以及驾驶员在服务中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出租车服务中产生的投诉和纠纷进行明确规定

18年来,我国城市交通环境经历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随着交通拥堵加剧及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发展,这部规章不时引发争议,如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内容,层层转包之下,就成为“份子钱”源头之一,深为公众诟病。由于该政策提到经营权可以“买卖”,在接下来的发展中,出租车行业才出现了天价“牌照费”等问题,业内人士认为,“牌照费”的存在是出租车“份子钱”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此外,该办法的部分规定,更与网络约车等新需求脱节。如该办法只规定了“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站点租乘等客运服务方式”,目前显然已经涵盖不了近两年新近流行的网络约车方式。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符合规定生二孩也可以多休假

全文共 203 字

+ 加入清单

为倡导按政策生育,新《条例》规定了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并且晚育的职工,享受原来只给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假(增加60天)和男方护理假(15天)的政策,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2012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修正案规定了“施行人工流产术的,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假15天;满4个月流产的,休假42天。”,较原《条例》的休假天数有所增加。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关于违反八项规定检讨书

全文共 944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局领导、各位同事:

对于 月 日下午,我在工作时间打台球被纪委查处一事,感到深深的内疚和悔恨。

当天下午5点半,我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和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被前来检查的市纪委工作组发现。检查时的视频经电视台播出、微信圈的转发,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对我们单位、我们系统造成了恶劣影响,相关同事因我受到牵连,我感到十分抱歉,在这里,请允许我说一声:对不起。(鞠躬)

事情发生后,我的心情一直很沉重,不停反思、深刻检讨自己所犯下的错误。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原因:

1、政治觉悟低。十八大后,党和国家提出八项规定,大力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我们是服务性单位,局里多次组织大家学习相关精神,时刻敲打我们。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我却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八项规定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不仅觉得离自己很遥远,还顶风作案,与党的要求相违背。从这一点上说,我不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纪律性不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纪律规定都不遵守,就成为空话。我没有遵守党的要求,没有遵守局里的规定,没有将规章制度刻在心中,做事前,没

有考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与制度相违背,才会犯下今天的严重错误。

3、存在侥幸心理。当天下午3点钟,纪委检查组已经来到我们单位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我想当然的认为:“今天已经来过一次,应该不会再来了。再说全市那么多单位,不可能光盯住咱们一家啊,时间已经5点半了,接近下班时间了,不会有事的”正是有了这种侥幸心理,放松了警惕,做出了违规的事情。

归根到底,还是我没有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本质,对自己要求不严。即使没有纪委的监督与检查,我也应该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对得起局领导对我的培养与信任。在工作时间内,恪尽职守,循规蹈矩,出满勤,干满点,不脱离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经过这次事情,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也对给我局带来了的不好影响感到愧疚。我必须要为我的过失负责,愿意接受该有的惩罚。这次教训,我将当作极其宝贵的经验财富加以吸取,并铭记于心,时常警醒自己。

真心感谢领导和同事的教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坚决不再犯类似错误。欢迎大家对我进行监督指正。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最新婚假国家规定

全文共 1513 字

+ 加入清单

国家“拟延长产假,取消晚婚晚育奖励”的消息传出后,对适婚青年、育龄夫妻来说,可谓是重磅炸弹。婚假是不是只剩下3天了?为此,不少已领证但还没休婚假的新人,打算在元旦前请婚假。

不过,昨天已有法律专家就“晚婚假明年元旦起取消”的传言给出了确切说法:“晚育假”的确将取消,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所以,奉劝年底扎堆请婚假的朋友,先不用急。

晚婚假

关注

担心晚婚假取消,提前领证

昨天上午8点半,南京玄武区婚姻登记处还没有开门,就有两对情侣在门口排队等候。

“平常只有好日子才会有人赶早来排队,今天早上来的时候,我还很好奇,怎么冬至也有人来赶早。”工作人员表示,冬天因为天冷,情侣们起床也晚,平日里上午10点半才是领证高峰期,而昨天一上午,领证的情侣一直没断过。“后来不少人打电话来咨询,我才知道原因,都是问晚婚假取消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尚未接到上级通知,他们也无法做出回复。但是情侣们很担心,纷纷打电话询问,是否元旦后,晚婚假就取消了。

“挺吃惊的,感觉消息来得很突然。之前国家要放开两孩,我们也没想到会跟晚婚假有关。”80后小伙子瞿旭跟女朋友昨天来领证。他表示,如果真的确定实施,肯定会抢在元旦前休婚假。

记者了解到,截至下午5点,昨天南京有348对情侣领了“红本本”,比平日里约多出50对。

85后男生小王,昨天看到消息,就跟女朋友商量抢在元旦前领证。“我跟女朋友感情挺稳定的,明年肯定是要结婚。但是具体哪天领证没定。我今天早上看到新闻就想,择日不如撞日,还不如在元旦前把证领了,多休几天假。”

这边还没领证的小情侣纠结要不要领证,那边已经领过证但是还没休婚假的夫妻们也不淡定了。在南京某学校当老师的小阳,今年9月10日教师节领的证,预备明年9月份办婚宴。“按照我们学校的规定,领证日期一年内,都可以请婚假。那我如果明年请,还有没有15天假?”昨天一大早,小阳就急匆匆地跑到人事部门咨询。“学校人事部门的意见是,还是休了稳妥,因为明年政策不清楚。”于是,小阳递交了婚假请假申请表,从2015年12月25日休到2016年1月8日。

生育假延长

配套政策也应跟上

专家

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关于延长生育假,取消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受到了普遍关注。有些媒体在报道时称“明年1月1日晚婚假取消!婚假只有3天了!”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记者对比了现行的人口计生法和此次的草案,现行人口计生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第25条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的确删除了关于晚婚晚育奖励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通常说的“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实是两回事,若按草案中规定,晚育假的确将取消,因为无论何时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将延长,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长期从事婚姻法的研究工作,她认为人口计生法严格来说只规范生育这一阶段,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来规定。记者查阅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也就是说,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薛宁兰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计生法并不会对婚假或生育假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应该由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把它具体化,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在她看来,现在就判断生育假将延长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为时过早。待草案通过以后,还需要各地的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到时候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到具体的延长或取消的问题,这都需要一个过程。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如何遵守友情的规定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 加入清单

人们一见到这个话题,大多数人都会犹豫,迷茫,不知所措。我们应该怎么做呢,这是一个值得人思考的问题。

友情,它是一种很美妙的东西,可以让你在失落的时候变得高兴起来,可以让你走出苦海,去迎接新的人生。它就像一种你无法说出,又可以感到快乐无比的东西。

规定,是一些必须遵守的条件,不可违反规定,在做事情之前的时候需要我们想好,不能违反。

但是,友情和规定放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我认为,在不违反规定的时候,关注友情。在违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事都不能做,这是对自己和朋友着想。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违反。

但是今天的事情就违反了规定。

记得上体育课时,我和同学先跑了一圈,然后就开始打雪仗,漫无目的的走着,然后我看见同学在找什么东西,不知道找什么,我上前询问,说是一位女同学的手镯丢了,再走的时候不小心掉了,我想如果掉在雪里,全是银色怎么找啊,但一想,是小学同学,关系也很好,就找吧,开始像大海捞针的一般寻找着,后来陆续有人来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这让我很着急,找了一节课,下课了,到最后还是没有找到,然后我就吃饭去了,只晚饭我就又和同学在操场上找,始终没有下落很是着急,一直找到快上课,我们才赶回去,上课了,我和同桌告诉老师这件事,老师说通知一下学生处的主任,广播一下,后来老师说让全班男生出动上操场上寻找,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女生也来找了,然后听一个同学说,五十之前回来,也没太当回事,后来还是没找到,但是我们回来晚了到了五十七分才回来,然后我们就受到了惩罚,但是没有影响到下午的课程,后来在下课的时候我就没找,但是在下午第三节课下课的时候一个同学找到了,急忙跑上楼通知这个好消息,我们都很高兴,放学时,那个女同学很高兴,很激动,都要流出眼泪了,但是我也为他而高兴。

不过,我们还得受惩罚,因为我们没有遵守规定,违反了老师要求,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一定要在在不违反规定的时候,关注友情。

[如何遵守友情的规定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全文共 1345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44 字

+ 加入清单

“为人民服务”作为我党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良好的作风对整个党、整个社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的正确之举。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呈现的新气象和新风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通过自我表率和模范带头,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这堂课生动具体,中央带头,全党上下积极行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种工作作风的转变,看似简单,但是对改进党风、改进政风、改进民风其作用何其深远。

作为一名党员,不折不扣的的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是衡量你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懒汉思想,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置党和国家的事业于“不仁不义”之地,危害之大可想而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项规定”,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持之以恒,还需要领导干部做表率,带头抓。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我们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四大危险”中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四风”是脱离群众的集中表现。只有狠刹“四风”、逐步扫除“四风”,才能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四风”不仅损害党的形象,更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任其滋长蔓延,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就无从谈起,失掉人心也绝非危言耸听。因此,荡涤“四风”,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中国梦的实现。

只有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更深地植根于全党的思想和行动中,才能夯实党的执政之基,进而在全党全社会汇聚起追梦圆梦的强大正能量。只要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我们一定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胜利到达光辉的彼岸!

作风问题不是小事,关系到事业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任由“四风”发展下去,我们党就会失去民心,失去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从而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四风”已严重威胁到党的肌体健康,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复杂而严峻,查摆“四风”问题越具体,教育实践活动才会越深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四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正“四风”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巩固八项规定成果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说出一条做到一条,言必信、行必果。要严明纪律,提高制度执行力,端正学风文风会风,坚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使社会感受到改进作风的新成效,让人民满意,让中央放心。党的十八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针对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八项规定的出台,展现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理念和新姿态,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此举顺民心得民意,是党中央为更好的履行新时期历史任务作出的重要政治承诺。

八项规定的出台给全党、全社会带来一股风清气正的务实之风,鼓舞士气,大快人心。我坚信只要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实际工作中持之以恒,认真履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们的党就一定能继续赢得民心,引领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检应视同该员工正常出勤最新

全文共 754 字

+ 加入清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目的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该《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规定》同时对违反该《规定》的后果确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

实例

家有半岁爱女的小芹是一家贸易公司的部门经理,最近却因为公司业务繁忙,经常加班加点。小编提醒各位新妈妈,《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还有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2024年婚假最新规定解读

全文共 1456 字

+ 加入清单

今起,最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取消了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目前,北京尚未公布修订后的计生条例。昨天,为抢休晚婚假,许多新人扎堆领证结婚。

根据2014年修正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加上婚假的3天共计10天假期。而刚刚通过的《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昨天上午8点,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前,已有数十对新人排队等待。近半数新人表示,正是为了抢休晚婚假对领证时间做出了调整,“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了,目前政策还没变,要等北京的具体细则”。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12月2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12月22日到12月30日,全市结婚登记9096对,较去年同期多了2071对。仅30日一天,就有2500对新人登记结婚,是去年同期人数的6倍。

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修订后的计生条例及配套规章仍未公布。目前,上海、广东已确定取消晚婚假,两地均明确,2016年1月1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之前已办理登记手续、但尚未休晚婚假的仍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

媒体声音: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之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有一点非常受关注,那就是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此,有人解读认为,原来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真的是这样吗?

晚婚和晚育相关但是两码事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修法后的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由于现在国人的生育越来越晚,因此对于晚婚晚育的福利非常关心。但实际上,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成两部分,一是晚婚,二是晚育,二者虽然有关系,但也不是一码事。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对于晚婚年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之前的文件精神,一般是在法定年龄之后三年结婚为晚婚,也就是男子25岁,女子23岁。按照正常生育的生理时间,晚育时间较晚婚略晚一年左右,也就是女子24岁左右。

取消晚婚假?没那么简单

首先说晚婚,计生法修改之后,晚婚假是不是取消了呢?实际上对于晚婚问题,《婚姻法》和修改之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有涉及,《婚姻法》的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修改之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次修改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并没有修改,因此晚婚的福利并不能简单地说就取消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李也表示,“晚婚属于婚姻法的范畴,计生法管不了,因此不存在取消晚婚假的问题”。

但是看遍婚姻法的条文,并没有哪一条具体规定晚婚有多少天的假期,只有抽象的说法。其实,晚婚假休多久是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自行规定的,时间也不一。比如北京上海,晚婚假就是7天,加上正常的婚假3天,一共是10天。而安徽,正常婚假三天,如果是晚婚再延长20天,一共为23天。因此,计生法修订之后,晚婚假是否取消,还要看各地立法机关是否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目前,不能就简单地说晚婚假已经取消了。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规定目标

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

上次考试都还不错。so,这次——期中大战,无论如何,至少也得保持吧!

数学:115

我觉得期中考试考得太差,只考了114,既不是我喜欢的数字,也不是我喜欢的分数,想想就觉得失败。这半学期数学比上半学期难度提高了不少,但是我会努力达到的,甚至更好。

英语:115

英语上课记的许多重点是要掌握的,此外,练一练,背一背,读一读,记一记,再把字写好点,就差不多ok了!

语文:100

语文的话就没什么大问题,相对来说还不算是我的弱项。关键是作文,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期中考试我一定不会纵容自己犯同样的错误。

物理:90

这是我到现在觉得最难的一门课。有时候简直是在听天书,不过,我相信勤奋也可以造就天才。

政治:90

历史:90

地理:90

生物:90

总分:780

针对期中考试,我不能说自己是“胸有成竹”,虽然我不会因为考试而紧张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但是我也不会轻视它,我会重视它,把它当成自己的一个敌人,用自己的全力把它打倒。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2024年北京晚婚假现行规定

全文共 820 字

+ 加入清单

婚假拟取消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

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本月28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这也就是说,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另外,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至于生育独生子女的奖励问题,同样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来拟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又再生育的也将不再享受奖励,此前已经享受奖励费不退还。

附注:

再生育可择优适用

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生育的第一孩存在残疾等,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二孩。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再生育就是指生育第三孩。

因为再生育的具体规定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因此可能出现不同省份政策不一的情况。

为此修正草案新增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以前的独生子女福利继续享受

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4荐读

全文共 741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铁路部门出台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规定,退票费的高低是由提前退票时间的长短来决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旅客在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无须承担任何退票手续费;

2、旅客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退票,承担原票价5%的手续费;

3、旅客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退票,承担原票价10%的手续费;

4、旅客在票面乘车站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承担原票价20%的手续费;

按照以上方法计算出的退票手续费是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12306退票改签收费标准

开车前48小时以上

例:2015年2月5日13时的车票,在2015年2月3日13时以前,可办理预售期内任意日期、任意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车票,可以办理预售期内任意日期、任意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开车前48小时以内

例:2015年2月5日13时的车票,在2015年2月3日13时至2月5日24时之间,可改签为2月5日24时之前的其他车次。

开车前48小时以内的车票,可以办理自改签之时起,至票面日期当日24小时之前其他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票面当日24时

例:2015年2月5日13时的车票,在2月5日13时以后也可以改签为2月5日24时之前的其他车次。

开车后的车票,可以办理票面日期当日其他车次有富余车票、与票面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的改签。

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2015年春运期间为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据悉,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实行梯次退票,网上退票手续费和其他退票方式扣费无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党员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58 字

+ 加入清单

机关作为全所的服务中心,也是全所工作的“枢纽”和“窗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机关工作的主题。这次所第四次党代会的成功召开,为我所的今后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机关如何围绕这个中心,怎样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反映我所的工作,这是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思考的问题。我有几点不成熟的想法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突出业务建设,推进机关工作高效优质发展

一是着眼一个“早”字谋划业务。机关工作事务较多,客观上存在工作的被动性和随机性。要想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滞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就必须把握全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想在先,谋在前,做到领导未谋有所思,领导未问有所行,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和领导需求,超前思考运筹,正确预测发展趋势,及早反映情况信息,果断提出有预见性、准确度高的参谋建议,提前做好各项服务。如把握党委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积极主动地围绕带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推进工作发展出良策、当高参。

二是立足一个“准”字开展业务。准,就是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机关工作首先要把握工作定位,摆正位置,坚持以党委的目标任务为服务主线和重点,从全局的角度去谋划工作,做到时刻关注全局,认真研究全局,准确把握全局,在全局中定位和开展业务,才不会错位、越位、缺位,工作才能做到准确无误。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按原则办事,才不会偏离方向、站错立场。要全面了解情况,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捕捉和掌握各种信息,准确把握形势,深入挖掘,科学分析,并据此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为党委科学预测、判断形势、果断决策、应对复杂局面提供准确有效的服务。

三是突出一个“精”字推进业务。无论是办文办会办事办活动,还是起草文稿、督促检查、布置工作,务必讲究细节,精心准备,科学安排,严格把关,精益求精,于细微之处见真功。办文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要知道文件也是代表我所的形象,要严把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格式关,确保文件在政策上不出偏差、内容上不出纰漏、文字上不出差错;办活动要深思熟虑,周密部署,反复检查,不厌其烦,细致入微,确保所有环节万无一失。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机关工作绩效

一是提高决策参谋能力。参谋服务是机关工作首要的工作任务,也是衡量机关工作水平的最主要标志。提高决策参谋能力就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要紧扣党委工作重点,紧紧围绕领导关心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实际工作的难点,加强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和主要工作部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深入实地,摸清实情,紧贴实际,杜绝主观性、片面性,避免失实和失误。要提高分析综合、总结提炼的能力,对调查中获取的大量和复杂的材料进行梳理筛选、分析综合,经过反复比较、鉴别、思考、提炼,由此及彼,由点到面,由事入理,从小中见大,实中见虚,微观中见宏观,个别中见一般,得出正确、鲜明的结论,为领导决策提供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要讲究参谋的方式方法,既大胆建言献策,又态度谦虚谨慎,善于抓住有利时机,让领导乐于接受,使的调研成果纳入领导决策范围。

二是提高统筹协调能力。统筹协调是机关服务水平的集中体现。要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以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目标、统一要求,充分发挥枢纽作用,注意加强联系和沟通,调动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应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形成团结奋进、齐心协力的工作局面。关键是要把握工作大局,突出全局性,牵住“牛鼻子”,学会“弹钢琴”,对一些涉及部门多、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问题,要主动进行协调,明确和细化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和部门的作用;要改进协调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关的日常运转反应灵敏、科学合理、严谨细致。

三是提高督查落实的能力。抓好工作落实,是机关科室的重要职责。“督查是决策落实的第一推动力”。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督查重点,着力抓好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工作部署以及上级督办件的督查落实。要改进督查工作方式,全方位开展日常督办、明察暗访、点上核查、督查调研、专项查办等多种形式的督查,做到党委的决策覆盖到哪里,督查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要突出督查实效,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加强自身建设,创建四型机关

机关要在保障全所工作高效运转中有效发挥作用,首要的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打造一支有思想、有活力、有专长的队伍,形成一个重服务、重协调、重落实的机制,创造一个快节奏、快提高、快发展的环境。

一是优化素质,建设学习型机关。机关要跟上领导的思路,发挥好职能作用,必须加强学习,才能做到厚积薄发、举重若轻。提高素质,首要的是提高政治素质,这是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同时也要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进取精神、奉献精神的基础。因此,要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和政治修养,把重点把在领会精神、把握实质、勇于实践上来。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要在实践中学习谋划发展的思路、处理问题的方法,努力在各方面提高素质和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国家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措施有哪些?

全文共 283 字

+ 加入清单

行政处罚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追究和制裁危害国家安全或妨害国家安全工作的违法行为的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拘留。国家安全机关对以下情况可以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1)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拒绝提供有关证据,情节较轻的;(2)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情节较轻的;(3)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未构成犯罪的。

没收。国家安全机关对于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应当予以没收。

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对违反《国家安全法》的境外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其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2024年节假日加班工资相关规定

全文共 759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全文共 210 字

+ 加入清单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更多最近热门文章推荐阅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按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记者所在单位多名正在筹备结婚的同事表示,为了多出来的20天,干脆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

除此之外,修正案草案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1、2016年晚婚晚育假或将取消(公告)

2、晚婚婚假规定2015【官方】

3、2016年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4、2016年晚婚晚育假期规定【最新】

5、晚婚晚育婚假规定2016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28 字

+ 加入清单

“八项规定”是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出中国未来施政的动向。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具体举措,明确提出改进文风会风、改进调查研究、改进新闻报道等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细致具体,针对性强,彰显了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体现了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习总书记强调,“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会议同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并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

这意味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尤其是工作作风问题,已经被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八项规定”是一股行政新风。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从以往的腐败案例来看,一些领导干部最终走上腐化堕落之路,大多是从不良作风开始的。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会继续损伤党的形象和威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八项规定”内容本身其实就是改进工作作风的范本。密切联系群众、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是求真,轻车简从、规范出访活动是体察,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是务实,厉行勤俭节约是我们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党凝聚党心民心、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法宝。将“八项规定”常态化,则彰显了我党抓作风抓党风抓反腐的决心,又体现新一届政府的政治主导力、执行力和持久力。

“八项规定”的常态化无疑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反复抓、抓反复,让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从业习惯,内化为一种执政自觉。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因此,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让群众的满意形成作风转变的持久动力,要加大问责力度,用严格的纪律、完善的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由此,“实干兴邦”不日可期。

中央提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没用过高的要求,都是琐小普通的细节,但是却涵盖了领导干部开会、发文、接待、考察、陪同、警卫、报道、待遇等方方面面。尽管文字不多,却务实管用,充分顺应了民心、民意,也彰显了中央破除“虚风”、“官气”的决心和勇气。

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管人才的人才,其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干部群众对党组织的看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在践行八项规定方面更应作好表率,做一个务实的组工干部。具体来说,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把组织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统筹和推进,积极为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二是要立足实际,注重创新。针对党政正职选任方法不新、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实施一把手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针对一些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等问题,实施党支部建设的“堡垒工程”。针对部分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眼界不宽等问题,实施干部培训的“素质工程”。针对村务公开范围不广、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阳光工程”。针对党员队伍青黄不接、结构不优、源头不足等问题,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工程”。针对高层次人才少、科研型人才少,基层人才少等问题,实施培养选拔重在实用的“人才工程”。三是要转变作风,贴近基层。要进一步强化学习,解放党员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思想,深入基层,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表率意识、奉献意识等五种意识,为领导搞好服务,为同级机关搞好服务,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搞好服务,努力把组织部门打造成模范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