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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我身边作文【通用20篇】

导语:懂法,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安全,还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欢迎阅读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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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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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宣传宪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起,我县开展宪法日暨“12.4法制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县四大家领导邱晓燕、张翠梅、任各、李志龙出席宪法日宣传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永寿》为主题,紧紧围绕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为宣传重点。活动从11月8日起至12月20日,将开展县级系列示范活动,法制文艺精品制作、征集和推荐活动,窗口单位宪法宣传活动,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公务员法律培训,干部理论知识考试,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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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我与法制同行征文

全文共 1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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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例如,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 有的同学因发生了纠纷,而引起了打架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明显是不对的,这样一来,不仅会受伤,受老师父母的批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以上的例子,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观念是多么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相应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小小的事例告许我们一:要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同学。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动手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我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家长和学校的教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我从中学会了不少,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事物……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错,父母就会立刻指出来,教育我们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在这种环境下,我渐渐地懂事了许多,时刻铭记老师家长的话,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正确做到与法律同行,通过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国无法不治,民无发不立。小到一个家庭,一个学校,大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形成“人人守法纪,事事依法规”的浓厚氛围,才能确保井然有序,稳步发展。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小范是一个转学生,家庭条件不好。一次,一个同班同学在网吧前碰到了小范,邀请他进去玩一把,同学请客,小范便进去玩了一次,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后来老师找到同学、小范父母了解情况,才知道他近来一直沉迷网吧。老师父母苦口婆心的劝说,使他有所转变,但时间不长,他又禁不住诱惑,再次光顾网吧;甚至把妈妈给他交学费的200块钱也玩了进去。事后有担心没法向妈妈交代,就伙同同学一起去抢劫。结果在打斗中,小范用刀捅死一个人。这令人痛惜的案件发生在青少年的身上,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没一个公民,特别是每一个青少年更应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我们中学生更要明纪知法,守法。但是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本了解的分别只有24.7%和16.4%。这也说明了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较差,如果法制意识薄弱,就会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对法律的认识不够,更使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如星罗棋布般,屡见不鲜。

女中学生小敏,刚上初一,同班同学向他借钱,出于友好,小敏把钱借给了同学。可是渐渐的,同学一直不还钱。最后竟公然向小敏劫钱,小敏付不起钱,更不堪同学的侮辱。但她却没有及时把事情告知老师家长,反而找到了一个26岁的男青年作为“靠山“。男青年来到学校,揍了大个劫钱的同学一顿,从此再无人敢欺负小敏。借着同学对男青年的畏惧,小敏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一个害人者。开始,她让同学为她付车费,甚至有些同学为了讨好她,往她的书包里塞零食;因为受了男青年的影响,渐渐的,小敏开始抢劫同学的手机。可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最终会招致法律的制裁。小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且越走越远,最终被警方抓获,走进了教管所。

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又是一次血淋淋的教训。在这个法治的社会里,正是缺少了法律观念,不懂法不知法,盲目行事,以至付出惨痛代价。

我们中学生应该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学习常识性法规,处处遵守国家法律,自觉用法纪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小自我修养,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从而保持人格气节,创造自己更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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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法制节目观后感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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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我们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次课题,使我们更好认识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加深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抵御能力。

通过这次学习,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要遵守《小学生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人生如一张白纸,想要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安分守己、好好学习。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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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社会与法制频道节目观后感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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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人到超市买东西,随手把一个电池放进了衣兜里,出来没有交钱,于是被超市的防损员带到一间小屋里,防损员逼迫老人填一个单子,老人一再说“我给忘了,我把钱交上不就完了吗”,防损员还说了什麽“几十岁的人了,不要脸”,最后老人突然倒地,防损员却误以为老人在装病,结果延误了救治时间,最终导致老人死亡。那个老人把电池放进衣兜不能说明就是偷窃,好多人都把小东西放进衣兜,购物车的缝隙太大,很多小物件会漏下去。

老人也许就是想到这点才把电池放进衣兜的,毕竟年龄大了,所以就忘记交钱了。这种事不能怪防损员,他们是有擒贼指标的,有的超市规定每个人一个月要抓10个贼,完不成任务就扣奖金。有的防损员抓到一个小偷后会兴奋的念叨“终于抓到一个” 我觉得老人真的很可怜,退一步说,就算老人真的是一时起了邪念,那麽超市真的就有必要这样对付偷窃者吗?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仅举几例:

爱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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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制征文6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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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法盲”可不好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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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县政府12.4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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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帮助广大职工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12月4日,公司工会联合法律审计部在F区篮球场组织开展了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本次活动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围绕宪法、民商法、刑法、公司法、道路交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加强职工学法、懂法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活动一开场的普法文艺歌舞、“三句半”等演出把法律宣传教育与维权相结合,贴近生活、贴近职工,吸引了广大职工驻足观看,进一步营造普法氛围,宣传普法知识。同时结合知识问答、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为职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及援助。通过与职工群众面对面的交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职工的广泛好评。本次活动共计200余人次职工参加。

据悉,本次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期一周,将于12月7日结束。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职工法制观念,提高了职工在劳动关系中的维权意识,在公司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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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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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的组织下,星期三下午举行了关于《法制建设与经济》的讲座,时间虽然很短,但是我们却都受益匪浅,也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让只有半只脚踏入社会的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

我国是一个讲法律的国家。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真是无处不有,无处不在,它好像一张网,虚若无物

无声无息,却悄悄约束着我们。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法制建设讲座是必不可少的一门课。通过这次讲座,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当今社会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侵蚀,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的大学生,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通过这次讲座以及平时班导对我们的苦口婆心,也使我们更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

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我约束。反对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我们必须增长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只有懂得学习法律与学会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自己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讲座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充实自己不断与我的学习以及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提升我的法律意识。

三 社会文化对我们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由于改革开放,文化也日益繁荣。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负面影响及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

港台文化对我们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些影响也是导致我们可能犯罪的原因之一。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健康向上的,对青少年起着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暴力 荒谬

享乐主义以及西方 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

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则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导着我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所以我们自己应该懂得自重 自省 自警

自励,以及学习法律相关知识,懂得明辨是非,洁身自好,形成自己的科学发展观和人生价值观。

最后,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感觉到现代社会整体治安复杂化,各种社会问题集中出现,人们对社会及生活的不满通过各种极端方法表现出来。就拿大学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或纠纷而报复

跳楼 自杀

投毒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对步入大学校园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做的是学会独立面对社会,独立生活,学习知识,增长技能,而一切的前提还是我们“健健康康”的活着,平安比什么都重要!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合格大学生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落后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诈骗

盗窃 抢劫 等安全问题的注意,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生命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自觉尊重法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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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法制初一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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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有属于他的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即使你老了,也是有权利让你的子女赡养你。 我家住在五福家园小区,在我家旁边的单元,有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了。有一户人家买了一套房子和一间地下室。但买来的房子是给儿女住的,而地下室是给老人住的,尽管地下室里能够透风,空气还是不好,影响老人的健康。光线也不好,虽然安装了电灯,但是光线也只比原来好一点点。五福家园里有一个专门管理这类事情的部门。这个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知道了这件事情后,立刻来到这户人家说:“你好,请问地下室11号内老人是你的父母吗?”这家男主人说:“是的,请问有事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规定:父母生下孩子后,有义务将孩子抚养成人;当子女结婚后,和妻子(丈夫)有义务赡养父母。这条规定你们不会不知道吧!”管理人员严肃地说。男主人说:“对不起,我一会儿就把父母接上来”管理人员说:“不是向我说‘对不起’,而是应该像你的父母道歉。现在,我和你们一起将你们的父母接上来住。”于是,男主人和他的妻子在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将他们的父母接了回来。 还有这样一件事:某一学校的一位女同学在学校看见一位男士正在抽烟,便对那位男士说:“叔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等内吸烟。”男士听了连忙把烟灭掉,丢进了垃圾桶。 从这两件事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多么的重要,我们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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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制在我心中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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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法律,总会给人带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是一样的,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力才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然而我们该思考的是:在我们成长道路长如何与法同行呢?可能有人会说:你多虑了,我们都还只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根本约束不到我们。听到这个说法,我很气愤,我会说:不!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它伴随着我们的一步步成长。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我想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最终导致他们走上了犯罪之路。有一句法律格言说得好:“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接触了社会。目前是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有一些不法现象,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我们要提高警惕,增强我们自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在使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下能冷静、机智、勇敢的去应对。

1、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院门、防盗窗等,保管好财物。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要盲目开门,要从观察镜看清楚是谁,或者隔门问清楚对方是谁,如果是你认识的人才能开门,如果是陌生人,就不要开门。

3、不要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里做客,以防坏人有机可乘。

4、外出要告诉父母你去哪里,如果是晚上一定要结伴同行,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5、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法律保护。

同学们,

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生命与健康,

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要相信,法就在我们身边,法伴随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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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制安全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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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网 ,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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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青少年法制教育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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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谁,对于我们少年鹅绒,是走上殿堂的梯子。我们拥有一个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童年。是什么让我们如此幸福呢?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的法律社会当中。法律,他想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指引这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

法律充斥这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与我们息息相关。比如说《森林保护法》约束人们不准破坏森林,所以当猎人站在禁猎区,站在一群领养旁举着列强准备设计时,有良知的人们一定会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许他会放下猎枪,与小动物和平相处,我们因此而可以看到和谐美丽、充满生机的大草原;《交通法规则》约束人们不要乱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每天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规”这是人尽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式这样的法律让我们走的如此流畅;《妇女儿童保护法》保障我们的儿童合法权益,让我们的童年备受保护......

试想,假如没有法则,社会会变成什么样?车辆横冲直撞,交通事故百出,安全没有保障,杀人、放火、抢劫,坏人尽显疯狂.....世界将多么可怕。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律制度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从小事做起。”是啊,俗话说:小到偷针,大到偷金。我们这些小勾灵要从小就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自己自护自首的能力要学会分辨是非,抑恶扬善,做一名有知识,有道德,遵纪、守法、懂法、用法的小公民,古语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你时时刻刻都要用法律法规来对照,衡量自己的行为从小小事做起,维护社会的秩序,营造友好的社会。

法律伴随这我们成长的每一步,法律令社会安定,令我们的生活更加没好,和谐。

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为构建和谐的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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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黄克功案件法制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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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黄克功案件》完整再现了1937年延安轰动一时的“黄克功事件”:有着光荣革命历史、勇冠三军的红军将领黄克功因情感纠纷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16女学员刘茜。案件发生后,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案件,保卫部门缜密细致勘察,边区最高法院最后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

黄克功作为当时的战区红人,对其处理的一丝一毫都会引发巨大影响,面对国内外的舆论,面对认识刘茜的学生百姓,面对老红军的请求,主持审案的雷经天承受各方压力,采用公开审理,民主判决的方法审判此案。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二千多人参加,有12位群众代表发言,黄克功当庭辩论,最后审判庭五人展开了激烈争辩……黄克功一直在期待毛主席的特赦令,终于主席的复信来了,在大会上宣读,他赞成处黄克功以极刑,没有赦免他。

和过往同类主旋律电影走纪实风格不一样,电影以全新的手法架构、组织剧情,让影片在不失教育性、宣传性的基础上,有效增强了电影的可看性,尤其是作为影片的重头戏的陕北公学操场公审,举证、驳证,自辩、反辩,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剑拔弩张,叙事的节奏,影像的剪辑,画面的色彩,演员的表演,被恰到好处的调和在一起,紧张又不失跌宕,精彩而不乏余味,整场戏处理得不见硝烟,却时时处处弥漫着硝烟的味道,颇有好莱坞律政大片的风骨,也是今年华语电影里不容错过的一场好戏。

这种类商业片的包装,能让观者更投入和更深刻的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依法治国的信念和决心,可以说,这是一堂堪称完美的法制警示教育课,推荐每一位观众,都到电影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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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县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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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近日,宣化镇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单位开展了以“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社会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律知识、设点咨询、摆放展板、发放法制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禁毒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反邪教等法律知识。活动期间,共悬挂横幅4条、摆放展板8块、发放宣传品1150余份。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明辨是非、崇礼守法的能力,有力的强化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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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青少年法制教育片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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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法制报告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做优秀学生,做合格公民。

结束之后我回过头来想想朱老师的精彩演讲,感到受益匪浅。不禁感慨:我们青少年正是犯罪的高发季节,如果我们稍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身不由已。只有懂得了法律我们才知道怎样不触犯法律,做一个可爱的地球人。

老师向同学们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教育同学们明辨是非,提醒同学们在违法犯罪面前要进行自我防范:服从学校老师的管理;交友慎重;凡事考虑后果,克服一时冲动,不过分争强好胜;自尊、自立、自强,珍惜学习机会;珍爱生命,做到学法懂法,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深知在学校的小范围之内连最起码的纪律遵守都做不到,何谈社会上的遵法,哪怕是犯一个小错误,都足以在一瞬间否认你!

我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会不久的未来见证你所得到和拥有的,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代价必定是你犯错时所必须付出的。

后悔这两个字写起来容易,但却是人生最难捱的痛苦。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警言应该时刻在我们的脑中闪现!

历史的长卷是由自己谱写的,不要让其沾上不光彩的污点,人生只有在光明的道路上才会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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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黄克功案件法制警示教育片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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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如何让“国家宪法日”变得更有仪式感?《人民日报》提前一天发表了“任仲平”的文章--《让法治为现代中国护航——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仲平”不常写稿,只要出手,都是大文章,值得反复参详。

黄克功案件》这部电影又选择了“国家宪法日”在人民大会堂首映。同日,也在全国公映,献礼宪法日。

影片以法官审判长雷经天、公诉人胡耀邦的视角来展开故事情节。雷经天之子雷炳坚在首映式上说,父亲让母亲把毛主席的回信、胡耀邦的公诉书以及所有涉及黄克功案件的证据和证言收集存档,交给了法院。这些记载着中国共产党早期坚持民主法治的宝贵资料,促成制片人将当年延安那场阳光下的大审判再现银幕。

这或许可以证明执政党欲借历史发声,重申“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治军”等时代命题。

此片的公演,具有相当大的警世意义,用当下流行的话说就是还请各位“不忘初心”!2014年12月5日,一直被网民关注的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并对其立案审查,正赶上电影的上映期,足见这部电影的用心良苦!

一部严肃的电影“出笼”并不容易,如《走向共和》,从上映到禁映,令人迷惑,使人郁闷,鬼也不知道庙堂之上的高僧们是如何思考的?倒是惹痴人开怀大笑的抗日神剧却大行其道。结果是,粗制滥造的片子连央视也看不下去了!真不知道中国的“影视”要向何处去?拆围墙与国际接轨,咱们乡下人绝不反对,当年上山下乡就知道农村是广阔的天地,天当被子地当床,根本不要墙。

中国的不少电影,除了哄哄小孩和老人,想走出国门与国际接轨,恐怕还要先做一场春梦才行!

一部电影,观者视角不同,要找到共识更不容易,哪怕公款请大家去看也是枉然。有些电影,零票房纪录也创下了,这不能不让电影人深思。

《黄克功案件》这部电影,拍摄技巧与场情无可厚非,溜着马儿,延河漫步,树下依偎,儿女常情,简陋的审判台,严肃的“战士”,历史场面,尘封初现,但对法制精神不甚了解的观众却情绪激动,视角难免茫然。大多数影评人士仍站在吹捧的角度,视法律为儿戏,大伙儿都热衷于“皇上”下旨:刀下留人!偏偏“皇上”挥泪斩马谡,而且要求当众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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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制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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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展翅高飞的雄鹰。

法律在我们的身边是十分重要的,无时无刻都需要法律的制裁,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它能让人改过自新。要是杀人,纵火,盗贼等等,如果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难道还会犯罪吗?由此一来,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

这个故事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我看了之后,深受感动,这个故事讲了:绑架事件发生在北京的一所小学附近。学校放学后,一个小男生独自一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两个大人所绑架。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放学后,没有回家,就非常的着急。不久之后,就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那个人在电话里说将他们的儿子绑架了,要求他们支付十万块钱。父亲很着急,但是,在接电话的时候自己的心还是心平如镜,他要求电话里的陌生人一定不能伤害自己的孩子,并且要他们证明自己的孩子在他们的手毫发无损,电话那边的人立即将电话嫁给那个被绑架的小学生,小学生在电话中证实了自己被陌生人绑架,号啕大哭并且大声呼喊:“爸爸,快来救我,我好害怕,他们对我好凶。”

电话很快就断了,十万块对他们这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但还是救孩子重要,最后,他们采用的方法是报警。警方对这件事十分的重视,于是,小男孩的父母随同警方来到了绑架犯要求交赎金的地方——是一个茂密的森林,警方伪装了一下。他们来到绑架犯要求的森林里,警方发现了绑架犯,绑架犯也认出了警方。他们十分地慌乱,两个绑架犯,一个紧紧地拉住小男孩,另一个拿出手抢对着小男孩的头,要挟警方不准过来,否则小男孩就会被他们杀死,警方以为绑架犯不敢这样做,就上前一步,用手抢指着绑架犯,而绑架犯在慌乱之中,把小男孩给杀了,两个绑架犯被处了死刑,而小男孩的父母因为失去了孩子,非常地悲伤,结局成了一个悲局。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虽然两个绑架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白白的牺牲了一个生命,是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四分五裂。绑架犯的这种恶劣行为,对社会产生了影响,警示了我们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青少年朋友,并告诉我们不能误入歧途,从小要要懂得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要学好法律。

通过这件事,我要对同学们说: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因此,我们每位同学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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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制文明名言警句大全

全文共 5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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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以下是小编整理法制文明名言警句大全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1、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2、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3、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4、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5、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6、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7、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8、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是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

9、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0、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11、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12、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13、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14、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15、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16、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17、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18、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19、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20、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21、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22、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23、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24、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5、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26、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27、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28、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29、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30、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31、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32、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33、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34、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3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36、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37、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38、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39、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40、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1、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42、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43、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44、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45、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

46、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47、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48、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49、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5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51、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52、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53、不论哪个时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里进行的各种阐述理论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太大,那么法律就会失去力量。

54、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

55、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56、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57、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58、法律的目的是创造一个稳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动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个人能够执行其计划并多少意识到可能产生的结果。

59、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60、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61、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62、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

63、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64、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65、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66、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67、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68、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69、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70、法律用惩罚、预防、特定救济和代替救济来保障各种利益,除此之外,人类的智慧还没有在司法行动上发现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71、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7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73、系统的法典化可以是法律生活的有意识的普遍的重定方向的产物,譬如作为外交部政治革新的成果,或者作为希望达到政治实体内在社会统一的各阶级、集团之间妥协的结果。

74、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因而迫切需要对这样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而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

75、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6、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77、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78、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79、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8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8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82、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

83、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84、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85、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86、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87、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88、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89、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90、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91、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92、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93、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94、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95、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96、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97、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论》

98、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99、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100、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延伸阅读(英语版)

1. The law always encounters the feelings and prejudices of the legislator. -- montesquieu, the spirit of the law

2. Where the burden of proof lies, that is where the loss is made. - method of proverbs

3. The social status of legal profession is a symbol of national civilization. - field

4.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law is transferred by the love and respect that it causes, and this love and respect is transferred by the internal sense of justice and reasonableness. -- robespierre (law) "revolutionary law and judgment"

5The life of law lies in experience, not in logic.

6, as people generally understand, legal act is of a specific legal order in all the facts the elements of the abstract, the main is that not illegal behavior, at the same time, it is not a legal transaction behavior, such behavior will have legal consequences. The act of making certain legal consequences according to the law is the act of law.

7It is the duty of the legislature to spread the knowledge of their will among the people as much as possible. -- bentham

8, if the same people at the same time has the right to make and enforce the law, it will give peoples vulnerability to the overwhelming temptation, to make them easily to seize power, so as to protect themselves from obey their laws, and i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law, is law suitable for their own private interest.

9Law is the expression of the freedom and dignity of the will of the people. -- robespierre (law) "revolutionary law and judgment"

10The knowledge of the truth of the law comes from the upbringing of the legislator. - He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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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制在我心中

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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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 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学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 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讨钱,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他,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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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青少年法制教育片观后感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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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x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x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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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校园法制教育观后感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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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校的篮球场上展出了许多法制教育图片,深深得吸引了同学驻足观看,出于好奇,我也凑了上去。图片中大都是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看的毛骨悚然,现在回想起来还

胆战心惊,久久不能平静,就如同是一幕幕的电影在我眼前回放,历历在目。其中有一个案例我印象最深刻:一个男孩因为憎恨他的母亲而在母亲的药里放了农药,导致其母死亡,而他高兴之余,也为此付出失去年轻生命的沉重代价,一个正处于花样年华的生命就这样匆匆地结束了。

图片中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从偷小钱到抢大钱,杀死老师,吸毒……看到这些青少年犯罪的事例,我是既震惊又深受教育。为什么这样事件层出不穷,比比皆是?为什么青少年发生频率那么高?我想主要原因是他们不懂法,而且自控能力比较差,管不住自己,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而他们却当耳边风,积少成多,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比如我们身边就有一些同学,经常逃学,进出网吧、游戏厅,与“黑社会”接触密切,我想长期发展下去,后果必将不堪设想。

虽说走向青少年走向犯罪,学校,家庭,社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关键还

在于自己,我们正处于似懂非懂的年龄阶段,更要学法,守法,经常洗涤我们的心灵。从这触目惊心的事实中,我们也应吸取教训,认真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新时代的好学生,让犯罪现象永远从生活中消失,让我们每天都沐浴在陽光中,充满微笑,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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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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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至今仍光芒永存。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把! 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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