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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小说【经典20篇】

《西游记》是明朝的吴承恩写的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内容很丰富,里面的人物也写得栩栩如生。本文是小编整理的西游记读书笔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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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创作小说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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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有当文学家作家的梦想,所以我总喜欢创作一些作文或者故事,但是看见他们那长篇小说,我还是有点心虚,我能写的出来这么优美,而且连续性这么强的故事吗?试试吧!

刚开始创作小说的时候,我的信心非常的足,让他妈端来牛奶的时候,我一口回绝:“我的作家梦想还没有实现呢,现在不应该享受更应该努力的学习,努力的写作,将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妈妈笑了笑。“你就是稀罕这几天,等过几天你马上就忘了,这马上跟没有过似的,你不信就看着吧!”我重重地摇了摇头。

小说的创作,我非常的认真,每一笔每一画每一个故事情节,每一个人物刻画都写得非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且对文中情节的构思,我也是不思茶饭,对文中人物的刻画我也显得非常的专心。每过几天约二十页就出稿了,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成果,我有些欣喜,有些激动,却也在暗中有了一些骄傲。再过几天我感觉自己已经写的差不多了,所以也渐渐的放慢了步伐。

妈妈目睹了这一切,他说“孩子做任何事都不能知难而退呀,也不能半途而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既然开了这个门,就一定要坚持下去,把你的小说创作完成,到时候看着你辛辛苦苦得来的成果集也是欢欣的,是喜悦的,是满足的,也是充实!”

没有落下步伐,没有放弃,我重新起笔,继续刷刷点点的修改着,创作者自己的第一本小说集。有些时候寂寞无聊的时候,我仍沉浸在小说所带给的快乐中,有些是骄傲的时候,我总安慰自己一定要静下心来,进行创作,才是创作本道。就这样日复一日,到了第二月的时候,我的小说终于创作完成了,约有两万个字,故事情节都非常的精彩,众人看了连连称赞。

小说创作靠的不是文学才华,也靠的不是才华横溢,更靠的是一种耐心的态度和平心静气的写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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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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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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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体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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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生,就是在攀登一道责任的阶梯。

小时候,我的责任是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爸爸妈妈失望。

以后在中学和大学,我的责任仍然是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有能力的优秀的人,不要让社会失望。

从读博士开始,我的责任变得具体了。我要为运载火箭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要制造出推力更大、更可靠的火箭,把很少的人和物资送到地球执道上。

后来进入PIA,我的责任变成把一个探测器送到一光年以外的太空中,与入便的三体舰队相会。这个距离,是我以前参与研制的运载火箭飞行距离的百亿倍。

然后,我得到了一颗星星,在新纪元,它给我带来了以前难以想象的责任,我成为黑暗森林威慑的执剑人。现在看来,说那时自己掌握着人类的命运有些言过其实,但我确实掌握着两个文明历史的走向。

后来,责任变得复杂起来,我想让人类插上光速飞行的翅膀,却又不得不做相反的事:制止由此引发的战争。

我不知道那些灾难和太阳系最后的毁灭与我有多大关系,这是永远无法证实的,但肯定与我有关系,与我的责任有关系。

现在,我将登上责任的顶峰,要为宇宙的命运负责了。当然,要为此负责的不止我们两个人,但这责任有我们的一份,这样的责任,在以前是绝对无法想象的。

我要对相信上帝存在的人们说,我不是它选定的;我也要对唯物主义者们说,我不是创造历史的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幸的是没有能够走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道路,我的经历其实是一个文明的历程。

现在我们知道,每个文明的历程都是这样:从一个狭小的摇篮世界中觉醒,瞒珊地走出去,飞起来,越飞越快,越飞越远,最后与宇宙的命运融为一体。

对于智慧文明来说,它们最后总变得和自己的思想一样大。

智子通过647号宇宙的控制系统,操纵小宇宙处于大宇宙中的门,门在大宇宙中快速移动,寻找着适合生存的世界。门与小宇宙的通信能够传递的信息十分有限,不能传输图像,只能发回对环境的评估结果,这是在负十到十之间的一个数字,表示环境的生存级别,只有级别大于零的环境,人类才能在其中生存。

门在大宇宙中进行了上万次跳跃移动,这过程耗费了三个月,只有一次检测到一个三级环境,智子不得不承认,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三级环境是很恶劣很危险的!”智子对程心和关一帆说。

“我们不怕,我们就去那里吧。”程心坚定地说,关一帆对他点点头。

门在647号宇宙中出现了,同程心和关一帆在蓝星上看到的一样,它也是一个由发光的直线画出的,长方形,但比蓝星上那个要大许多,这可能是为了物质转移的方便。门最初出现时并没有与大宇宙连通,任何物质都能穿过它来到另一侧。当智子重新设定门的参数后,穿过门的物质消失了,它们将在大宇宙中出现。

接着,647号宇宙开始向大宇宙归还物质。

据智子介绍,小宇宙本身是没有质量的,它的质量都来自于从大宇宙中带来的物质。在三体世界曾经制造过的几百个小宇宙中,647号属于最小的一类,它总共从大宇宙中带走了约五十万吨物质,相当于公元世纪一艘大型油轮的运载量,从宇宙尺度上讲确实微不足道。

物质搬运首先从土壤开始。自从第二次收割后,田地就没有再播种,机器人们用干农活的小推车装运潮湿的土壤,到达门前时,两个机器人抬起小车把土倾倒到门里——在经过长方形平面后,土消失了。土壤的搬运进行得很快,三天后,小宇宙中已经没有一粒土了,房子周围的那几棵树也送进了门中。

土壤消失后,小宇宙出现了一片金属的地面。这地面由一片片光洁的金属板拼接而成,像镜子一样倒映着太阳。机器人从地面的一侧把金属板拆下来,把它们一块块推进门。

在小世界一侧被掀开的地面下,露出了一艘小型飞船。这艘飞船只有十几米长,却浓缩了三体世界最先进的技术。它是按地球人类的人体工程学设计,可乘坐三名乘员,装备了核聚变和曲率驱动两套动力系统,有适合人类的迷你型生态循环系统和冬眠装置,像“星环”号一样可以直接在行星上降落和起飞。也许是为了方便通过小宇宙的门,它的外形呈细长的流线型。这艘飞船原本设想是由647号宇宙中的人进入新宇宙时使用,在新宇宙中找到合适的生存环境前,它可以维持相当长的时间在,他们将乘坐它返回大宇宙。

金属地面被继续掀开,露出了下面的机器设备,这就是程心和关一帆在小宇宙中第一次看到具有三体特征的事物。就像程心曾见过的那样,这些东西的设计理念与人类完全不同,初看根本看不出它们是机器,像是一堆怪诞的雕塑或某种自然形成的地质构造。机器人开始拆卸这些机器,把它们的部件一块块地送进门。

程心和智子在一间房子里忙碌着什么,她们不让关一帆过去看,说是在做一件女人的事情,最后会给他一个惊喜。

当地面下的某部机器被关停后,小宇宙中的重力消失了,那几幢白色的房子悬浮在空中。

机器人在失重中拆除天空,那是一大片能够显示蓝天和白云的薄膜。

这时,最后的地面也拆除了。

由于水体失去约束大量蒸发,小宇宙中云雾迷漫,太阳在云后朦胧地照耀着,出现了一道横跨宇宙的绚丽彩虹。小世界中的水都在失重中形成大大小小的液球,晶莹地折射和反射着阳光,在彩虹周围飘浮着。

随着机器的拆除,生态维持系统关闭了,程心和关一帆穿上了太空服。

智子再次修改了门的通行参数,第一次允许气体通过。小宇宙中响起一阵低沉的轰鸣声,这是空气涌进门时发出的。在彩虹下面,雪白的云雾在门的附近形成一个大旋涡,像从太空中看到的地球上的台风。然后,旋涡变成一股龙卷风,发出的声音也变成尖啸,飘浮的水球被纷纷吸进湍急的龙卷风,撕碎后消失在门里。空中飘浮的无数小物体也都被龙卷风吞噬。太阳、房子和飞船等大物体,都向门的方向飘去,但它们很快被带有推进器的机器人固定在空中。

随着空气渐渐稀薄,彩虹消失了,云雾页越来越淡,空间变得越来越透明,小宇宙的太空显现出来,它与大宇宙的太空一样,漆黑深邃,但没有星星。只剩下三件大的物体飘浮在太空中:太阳、一间房子和飞船,还有在失重中的十几个机器人。在程心眼中,这个简单的世界很像她小时候画过的一幅稚拙的画。程心和关一帆在失重中开动太空服上的推进器向太空深处飞去,最远飞一千米就到达宇宙的边缘,瞬间回到宇宙的另一侧。可以在太空中看到那些物体的映像,每个方向的映像都有无穷多个,像相对摆放的两面镜子中的场景一样,成长长的一排延伸到无穷远处。

最后一间房子被迅速拆除,这就是智子的那间东方格调的会客厅,那些字画、茶案和房子的碎片一起被机器人送进门去、太阳终于熄灭了,它是一个金属球体,发光的一半是透明的。三个机器人把它整个推过了门。以后小宇宙中只能有灯光照明,已经变成真空的太空迅速冷下来,残存的水和空气被冻成片片冰晶,在灯光中闪闪发光。

在智子的指令下,所有的机器人排成一列,鱼贯地进入门中。

现在,小宇宙的太空中,只剩下一艘细长的小飞船和漂浮在船边的三个人。

智子拿着一个金属盒,那是他们要留在小宇宙中的东西,是要送往新宇宙的漂流瓶。它的主体是一台微型电脑,电脑的量子存储器中存储着小宇宙电脑主机的全部信息,这几乎是三体和地球文明的全部记忆了。

当新宇宙诞生时,金属盒会收到门发来的信号,然后用自己的小推进器穿过门,进入新宇宙。它会在新宇宙的高维太空中飘浮,等待着被拾取和解读的那一天。同时,它还会用中微子束把自己存储的信息不断地播放出来,如果新宇宙中也有中微子的话。

程心和关一帆相信,其他的小宇宙,那些响应回归运动呼吁的小宇宙,也在做着同样的事。如果新宇宙真的诞生,其中会有许多来自旧宇宙的漂流瓶。可以相信,相当一部分漂流瓶中的记忆体里存储的信息可能达到这样的程度:记录了那个文明每一个个体的全部记忆和意识,以及每个个体的全部生物学细节,以至于新宇宙中的文明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复原那个文明。”“还可以再留下五公斤吗?”程心问道。她在飞船的另一侧,身穿太空服,手中举着一个发光的透明球体.球体直径约半米,里面飘浮着几个水球,有的里面游动着几条小鱼,有的里面生长着绿藻;还有两块戮浮的微型陆地,上面长着嫩绿的青草。光亮是从球体顶部发出的,那里安装着一个小小的发光体.是这个小世界的太阳。这是一个全封闭的生态球,是程心和智子十多天的共作成果,只要球休内的小太阳还能够发光,这个小小的生态系统就能生存下去。只要有它留在这里,647号宇宙就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黑暗世界。

“当然可以,大宇宙不会因为这五公斤就不坍缩了。”关一帆说,他还有一个没说出来的想法:也许大宇宙真的会因为相差一个原子的质量而由封闭转为开放。大自然的精巧有时超出想象,比如生命的诞生,就需要各项宇宙参数在几亿亿分之一精度上的精确配合。但程心仍然可以留下她的生态球,因为在那无数文明创造的无数小宇宙中,肯定有相当一部分不响应回归运动的号召,所以,大宇宙最终被夺走的质量至少有几亿吨,甚至可能是几亿亿亿吨。

但愿大宇宙能够忽略这个误差。

程心和关一帆进入了飞船,智子最后也进来了。她早就不再穿那身华丽的和服了,她现在身着迷彩服,再次成为一名轻捷精悍的战士,她的身上佩带着许多武器和生存装备,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把插在背后的武士刀。

“放心,我在,你们就在!”智子对两位人类朋友说。

聚变发动机启动了,推进器发出幽幽的蓝光,飞船缓缓地穿过了宇宙之门。

小宇宙中只剩下漂流瓶和生态球。漂流瓶隐没于黑暗里,在一千米见方的宇宙中,只有生态球里的小太阳发出一点光芒。在这个小小的生命世界中,几只清澈的水球在零重力环境中静静地飘浮着,有一条小鱼从一只水球中蹦出,跃入另一只水球,轻盈地穿游于绿藻之间。在一小块陆地上的草丛中,有一滴露珠从一片草叶上脱离,旋转着飘起,向太空中折射出一缕晶莹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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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欢乐颂的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4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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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顿足,“以暴制暴只会恶性循环。你别以为今天你占优势,你不会永远占优势。”

曲筱绡拿棍指向谢滨,“安迪你不知道那小人吃饭前怎么威胁我,等我回家说给你听,你再评理。你别拦我,我不会让那小人猖狂。谢滨,你有种走出一步,别树荫下躲着。”

关睢尔原本将希望完全寄托在安迪身上,听到这儿,全身抖得糠筛似的,不断地念:“樊姐,樊姐,想想办法啊。”

曹律师在后面有意无意地道:“冲进内场应该不会有人拦,比说话劝和更直接有效。”

却是邱莹莹听在心里,叫一声“啊,我去”,便试图冲进去拦在曲筱绡与谢滨中间,好在她醉得脚步蹒跚,被樊胜美一把抓回来。樊胜美急迫之下,只得打足中气,冲曲筱绡喊话,“小曲,我们22楼的事,都放到22楼解决好不好?我们回家说,只有我们22楼的女孩和家属,我们大家替你评理。如果小谢对不起你,我们扔掉高跟鞋帮你抓住小谢让你揍。好不好?”

邱莹莹使不上劲,只能嘴巴出力,“对,曲曲,如果你委屈,我大熊抱等着你。”

“跟你们无关。谢滨,你走出来,有种走出一步,别做缩头乌龟。”

樊胜美见曲筱绡没太反抗,忙又紧张地强打笑脸,尽量柔和地道:“曲曲,我们都会用你帮我们时使的菜刀,我们还学会在屁股上雕乌龟。只要你有委屈,我们22楼全压上替你拼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是的,曲曲,我们是好朋友。”邱莹莹使劲捧眼。

“曲曲,家里事家里解决,我们回22楼说话吧。曲曲,曲曲……”樊胜美动之以情,邱莹莹使劲配以“曲曲”,弄得樊胜美后来也觉得直接喊曲曲比说什么话都亲切方便。

“嗷,叫魂啊,烦死了,嗷……”曲筱绡最烦腻死人的以情感人,烦得都不理会谢滨还没走出一步,就双手举棍,尖叫着劈过去。

可谢滨是个会得实战的人,他背靠大树以免偷袭,头顶树荫遮蔽灯光,曲筱绡这一棍子下去,先哗哗打在树叶树枝上,虽是响动了得,却也消解了一大半力气,及至劈上谢滨肩头,已是强弩之末。而那一棍又顺着肩膀擦着手臂下去,更是很难伤到毫毛。谢滨试图躲避后还手,可树枝树叶将棍子的来路硬是扭转了一个大角度,他没躲过,肩上生生挨上一棍。但一挨之下却是惊讶了,并不怎么疼。他一时没留意到是树叶树枝替他挡了冲击,以为曲筱绡手下留情,只是虚张声势挣个场面好看。见曲筱绡一棍下来人也往前踉跄,便下意识伸手抓住球棍稳住曲筱绡。曲筱绡的朋友们本来长声喝彩,一见形势逆转,纷纷围了上来,瞬时围得铁桶似的。

曲筱绡心里则是清楚,可她试图抽回球棍,却被谢滨牢牢握住。她的力气哪是谢滨的对手。她正试图弃棍重来,却分明听见耳边谢滨道歉,“对不起,我误伤你家。”

“误伤?说得轻巧……”曲筱绡还没说完,赵医生就过来,将曲筱绡拖开几步。

谢滨趁机道:“具体安迪会跟你解释,我们刚才已经谈了很多。我为过去的暴躁道歉。”

赵医生听见了一愣,立刻大声道:“既然你有这个态度,小曲,我们见好就收。曲家严重损失已经造成,可即使要了你的命也无法弥补损失,我们是理性的人,我们愤怒,所求的无非是你一个态度,你现在认错就行。行了,大家都看到了,请一起做个证。我们散了吧。小曲,我们请朋友们吃夜宵。22楼的朋友,我们未来有时间。”

曲筱绡根本就不想息事宁人,但她被赵医生抱住,无法动弹,只得对谢滨怒目而视。见此,包奕凡也拉安迪过去,包奕凡抱住谢滨,将人拉出包围圈。一边伸手挡开曲筱绡的朋友。“小曲,你请你朋友们别伤到安迪,孕妇,伤不起。小曲。”

曲筱绡郁闷得肝疼,可碍于安迪那大肚子,只能狂躁地尖叫一声:“算了,今晚放过他。你们去找个地方吃夜宵,我立刻赶去。谁都别结账,我来。”说完,她就猛踢赵医生脚跟出气,赵医生痛倒是不痛,但是被曲筱绡踢得抱不住人又站立不稳,索性将曲筱绡抡来抡去地玩儿,曲筱绡哭笑不得,一口咬在赵医生脖子上。赵医生笑道:“咬浅一点是静脉,咬断有救。咬深了是动脉,立刻玩完。曲女侠嘴下留情。”曲筱绡狠狠咬了会儿,“哼,就给你留个牙印,让你明天见不得人。谁让你放走他,你放开我,别看我朋友都走了,我还在。”这一回,赵医生放开了她。

而曲筱绡的朋友们离去前,还是过来对谢滨推推搡搡了几下。包奕凡护着谢滨,但也擒住谢滨的手脚,总算没再加剧冲突。可他们站的地方正是樊胜美他们一窝人面前,一窝人的眼睛都看着谢滨,谢滨无地自容。如此窝囊,令他仿佛回到小时候,那时候是人小无能为力,而现在……他仿佛已经看到众女眼中的怜悯,尤其是关睢尔的。

可樊胜美断然一声爆喝:“小谢真好汉!”

包奕凡立刻醒悟,改抱为搂,亲热地道:“兄弟真功夫,好涵养。佩服,佩服。就是嘛,当着大伙儿面让女孩子一马,递个面子,还不是为了女朋友。兄弟以后一定也是跟我一样,对老婆二十四孝。”

谢滨憋着一肚子话没法说,身后又有安迪开心地道:“小谢,真为你开心,不容易欸。我熬到回国才慢慢学会退一步开阔天空,肯吃一点亏。这滋味不好受,回家千万找个娱乐散散心。我刚才真怕你们斗起来。”

谢滨无奈,只得违心地道:“是小曲没用力,她那一棍子打下来跟痒痒挠似的轻。”

安迪笑道:“小曲这小坏蛋大原则倒是从不会错,道理还是讲的,只是经常歪理太多,让人头痛。”

曲筱绡闻言赶过来暴跳,“我是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啊啊……”

赵医生赶来搂住曲筱绡道:“我早知道你肯定这么说,可不得不揭穿你一下……”

“对,像你这种从小混江湖,往人屁股雕乌龟手起刀落的,出招讲的是快狠准,我们知道你拿捏得好分寸啦。”包奕凡笑嘻嘻地补充,可他还没说完,脚面就挨了曲筱绡一脚,只得鬼哭狼嚎地跳开揉脚,可始终不离谢滨太远,与谢滨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樊胜美一肚子的笑话,可就是不敢对曲筱绡说,怕遭反噬。还是安迪笑道:“瞧,这一脚就是标准的快狠准。”

于是樊胜美扭头对谢滨道:“你们两个搭档得珠联璧合,反应神速,要不是你们解释,我们都还不知道你们私下做了手脚,暗度了陈仓。真让人欣慰。”

谢滨此时才弄清楚,曲筱绡那一棍不是对他手下留情,而应该真是被树叶挡住。然而事情就那么阴差阳错了。而周围诸人又何尝不知,但大家充满好意,有些是为了他,有些是为了曲筱绡,都拼了命地将错就错,一错再错,反而死死坐实了他们两个互谅互让,大有天朝外交风范。谢滨忍下一个又一个的声明,可忍不住看向曲筱绡,曲筱绡也怒容满面地看他,两人在昏暗的路灯光里对视得火花四射。然而曲筱绡也知道现下再无法扑腾起来,她一怒之下,转身对赵医生老拳伺候,此人正是始作俑者,枕边人最坏事。当然,她打到赵医生身上雨点般的拳头,才是真正做了手脚的花拳。邱莹莹笑得大呼小叫,觉得他们2203自己人打自己人,她看得特痛快。

安迪由衷地笑着,对樊胜美道:“都挺好的。”

樊胜美偷偷冲关睢尔努嘴。安迪才发现一声不吭的关睢尔。安迪忙向包奕凡比画,包奕凡领悟过来,一瘸一拐地跳到谢滨身边,笑道:“兄弟,男人是不是主动点儿?女朋友真不要了?”

谢滨却正看向安迪,见安迪脸上挂着坦荡真纯的笑容,在捏喝醉的邱莹莹的鼻子,他也不禁微微一咧嘴,似乎是笑。他对包奕凡道:“呵呵,没脸见人。”

“无论如何,得有个交代。对了,我找时间会跟你原单位打个招呼。以前误会,多有得罪。”

“呵呵,不用了。请帮我谢谢安迪开解。她现在的快乐心情对我是最大的说服力,希望我有一天也能。”

“她今天非常高兴,你也开解了她。你也别妄自菲薄,你已经走出最关键一步,就冲你今天有实力拼个你死我活的境况下肯吐血忍让,你已经学会放下。你会有那一天的。但有句心里话,说出来供你一哂:机关或者大机构的工作环境无法张扬人性,未必对你有利。”

谢滨一愣,看着如此真诚的富二代滑头商人包奕凡久久无语。

关睢尔等打架结束,便一言不发,挂在樊胜美身边低头看鞋子。但她怎能不关注周围的一举一动,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地上穿插的合影,都在扰乱她的心神。可那条她熟悉的影子,始终没往她这边挪动。

反而曲筱绡揍完了赵医生,跳过来严肃地问安迪:“谢滨说他已经跟你解释了?他到底怎么解释,他有没有说怎么威胁我?”

安迪不愿撒谎,只得道:“你自己去问他。”

“擦,早知他骗我,骗我解散弟兄们。有数了。大奸雄,能屈能伸哈,刘备。臭安迪你别揪我头发。”可安迪揪她一小撮头发的效果很好,直接就阻止了曲筱绡一怒之下再袭谢滨的冲动,她狠狠看了谢滨一眼,但一鼓作气,再鼓而衰,现在已经不再是痛扁谢滨的好时机了。她一张怒脸刷地印到傻笑的邱莹莹面前,本想吓邱莹莹,不料邱莹莹反而哈哈大笑,觉得好玩,曲筱绡心里好生没意思。

安迪道:“我们回去了吧?安排一下车位,我们车只能坐两个人。曹律师,得辛苦你了。”

曹律师立刻道:“正等你捉差。樊小姐和关小姐都我送吧。谢兄也一起走吗?”

赵医生笑道:“咱小破车,任务最重,载新娘子。”

谢滨却道:“我不顺路,自己打个车。小关,回头见。”谢滨说完,便与在场男人们握别,撩起长腿走了。

谢滨才转身,关睢尔便趴在樊胜美肩头,泣不成声。安迪看见,走过来伸手搭上关睢尔的肩头,不知说什么才好,与樊胜美一起扶起关睢尔。她另一只手还拖着曲筱绡,但曲筱绡翻个白眼,和身挂到安迪手臂上,显得她才是跟安迪更亲密。

包奕凡招呼大家去停车场,樊胜美和安迪辛苦地拖起三位妹妹,挤挤挨挨地先走了。后面,赵医生扶起已打瞌睡的应勤,与包奕凡一起架着应勤走。包奕凡跟赵医生道:“我本来反对安迪结婚后还住22楼,房子不够大。”

赵医生笑道:“我本来以为曲曲安心扎根22楼是权宜之计,骗了她爸妈就搬走。”

两人越过应勤的头顶相视一笑,包奕凡忍不住笑道:“不知道她们几个以后怎么发落那个岳西。”

“连曲曲都同化了,个把岳西更不在话下。”

曹律师插嘴:“做22楼的家属似乎也很不错。”

赵、包都笑,“贿赂我们。”

曲筱绡走到一半,听口袋里手机提示短信,摸出来一看,竟是谢滨来的。她看着内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刚与大学老师通话,谈成一份新工作,不久我将随远洋货轮出海。我去看大海。”曲筱绡将手机翻来翻去,忽然意识到,这是朋友夺来交给她的关睢尔的手机,她连忙击鼓传花似的将手机传给安迪。

安迪已经听到曲筱绡大声读短信,还没反应过来呢,手机已经到手。她将手机转交关睢尔,看着关睢尔的眼泪洒满手机屏。樊胜美与安迪对视叹息。只有曲筱绢抬头朝夜空微笑,她无忧矣。

然而他们都没停一下脚步,他们穿过马路,拐过大楼,继续向前走着。路灯像魔术师的手,将他们的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压扁。但再高明的魔术师都无法将五个人的身影分开,五个人的身影连成一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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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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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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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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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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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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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一位名叫“许愿”的人,他从小父亲早逝,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母亲靠给大户人家打短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异常艰苦。

许母虽穷,但性格坚强,无论自己多苦多累,都要让儿子吃饱穿暖,期盼他健康成长。她小时候念过几天私塾,也就认得几个字和学得一些道理,如今儿子渐渐长大,她无力供他上私塾,就把自己的所学教给了他,希望长大后能有所作为。

许母是虔诚的佛教徒,每逢农历初二和十六都要到佛堂去进香,祈求佛祖保佑她母子平安,儿子能出人头地,她俩能过上好日子。因此,儿子“许愿” 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时光飞逝,转眼间许愿已长成一个健壮的小伙子,他能够担当起家庭重任,成为下地干活的一把好手。在母亲的调教下,他知书达礼,为人和善,经常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村里人总是对他赞不绝口。

有一天,许愿和往常一样,天刚蒙蒙亮就上山砍柴,准备在山上劳作一天,希望把家里的柴垛堆满。他临走前告诉许母,这次的砍柴地点,以便中午给他送饭,说完就匆匆上山了。

许母心疼儿子,早早地煮好了饭,打好包就上了山。从家里到砍柴的地方,大约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是一条崎岖的山路。许母沿着山路往前走,刚走到近半路程的一个交叉路口,看到一个衣裳褴褛的乞丐,躺在地上低声呻吟,许母急忙把餐盒放在路边,走到乞丐跟前探个究竟。

许母问:“你怎么啦?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乞丐低声答道:“我,我好多天没吃饭了,快要饿死了。”

见许母迟疑,那乞丐用低沉的声音说:“求求你快救救我吧,我马上就快饿死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许母心善,心想还是救人要紧,就让儿子先饿着吧。于是,把饭盒里的饭菜递给了乞丐,乞丐接过饭盒就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儿就把饭菜一扫而光。

吃饱饭的乞丐立即显得生龙活虎,便与许母闲聊起来。

“你这饭是给谁送的?”乞丐一边满足地用细竹枝剔着牙,一边问许母。

“在山上砍柴的儿子,一会没见着我送饭,他肯定会又饿又生气了。”许母一边回答道,一边赶紧收拾饭盒,准备回家重新送饭上山。

“大娘不必着急,我吃了你儿子的饭,无以为报,就把这双鞋送给你儿子吧。”说着,他脱下脚上一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许母。

许母哪会要一个乞丐的东西,就婉言谢绝。岂料这乞丐硬是把鞋放到她手里,说:“带给你儿子吧,让他好好保管。”

话音刚落,就化作一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许母幡然醒悟,知道这乞丐一定是神仙下凡,来点化她儿子的。

她小心翼翼地收好这双“神仙鞋”,兴高采烈地往家里赶,匆匆备好饭菜就重新出发了。这次她非常顺利地到达儿子砍柴的地方,一眼看见坐在树杆上休息的儿子,便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他的跟前。

“娘,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我都快饿死了。”许愿见到母亲,就抱怨道。

许母把刚才在路上的遇见的事情告诉他,并拿出那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他,说:“这就是那位神仙托我带给你的东西,嘱咐你要好好保管。”

许愿看着手中这双又脏又臭又破的鞋,还是将信将疑,顺手将鞋扔在地上,嘴里还不停地嘟哝着:“自己儿子快饿死了都不管,把饭给乞丐吃。”

此时,一阵风吹了过来,其中一只鞋跟着风飞了起来,越飞越远,另一只鞋也离开了地面,许愿见状,飞身摁住那只鞋子。

据说,这是神仙下凡给许愿送的“神仙鞋”,穿上这双鞋以后,他就可以成仙,可惜飞走了一只,因此,他只能成“半仙”。也就是说,他穿上这只鞋子,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见到山势成形的灵动。

许愿穿着这只鞋子,走遍方圆百里之外的灵山大川,写下数十本厚厚的风水书籍,里面标注着各个山脉的点睛之笔,有福之人得到那块风水宝地,必能加官晋爵,富贵双收,福寿双全。

从此,这些地方世代官商兴旺,人们安居乐业,“许半仙”的名声也远扬千里之外。

[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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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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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蓝色、天青色、灰白色交杂的清冷且广阔的阿富汗的冬天的天空里,一只蓝色风筝在趾高气昂的飞舞过后猛然扎下,“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于是,一群孩子欢快地奔跑,追逐着风筝……电影里的万千的画面让书里的文字更加鲜活了,可在读了书本以后再来看电影,总觉得那短短127分钟所表达的缺失了些什么……

书里的哈桑,追逐的不仅仅是阿米尔的战利品——一只宝石蓝的风筝,更是忠诚、友情、勇气以及宽容博大的少年的心。堆满破铜烂铁的小巷里哈桑那羔羊的神色、阿米尔怯懦的逃离、暗夜里将雪地染成黑色的血滴、哈桑被逼走、阿米尔同父亲逃往美国……原本和谐的生命节奏被种族间的摩擦和战争的梦魇打乱。可是在任何混乱且无助的时候,其实大家都没有放弃自己世界里的追逐。我们每一天都在离属于自己的港口更近一点点,因为自从你驶入人生之海,你的航船至今尚未停歇片刻,这片海洋太深了,总是你想找到一个抛锚停泊之处也难以求得。因此,在驶入港口之前,你无法稍作休息。”我们一直在路上,从没有停歇片刻;我们一直在追逐,从没有丝毫懈怠。

敏感、缺乏安全感却在不断成长的阿米尔;善良、忠诚、勇敢的哈扎拉兔唇孩子哈桑;多层次性格、尽力用后半生去赎罪的父亲;逆来顺受却善良又可怜的阿里……忠诚与血缘串联起这关于恩典与救赎的生命圆满循环的故事。大风中猛烈晃动的风筝预示着情感关系的脆弱,可一开始,单纯的孩子哈桑没有意识到这点,他以为阿米尔是他的朋友,他以为阿米尔把他当朋友。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这是一个残忍又美丽的故事。多年以后,中年的阿米尔踏上了艰辛的赎罪的路,可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当事实与真相被一层层剥开展现在他眼前时,他的灵魂被善良的鞭子无情的抽打,可拯救自己的脚步没有停止,他仍在追逐。在书中最后一个镜头是阿米尔奔跑在美国的土地上为哈桑的孩子索拉博追一只风筝,他对索拉博说了当初的哈桑对他说过的同样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获得了灵魂上的深深的安宁与幸福。

文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可以是一切美好且善意的东西。我们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色彩斑斓的各式风筝在飞舞,他们便是生命里的光,指引了我们奔跑的方向。无论他是什么,亲情、友情、爱情……或是善良、忠诚、勇敢……我愿用一生去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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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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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家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

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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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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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着,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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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欧亨利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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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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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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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狼性》这本书后,知道了狼的信条:强者生存,卧薪尝胆,不惧失败,讲究策略,众狼一心,鼓励个性,狼亦钟情,善于交流,充满好奇。我想这个信条就决定了狼的品质,这也是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万年的原因了。

那么,狼究竟有什么品质呢?

我认为野是狼品质的最精髓最简短的概括。具体的表现是狼个性的自由,独立,桀骜不驯,敏锐快捷,坚韧,果断,不屈不挠等。然而这丝毫不妨碍他们的团体作战能力。他们凭借敏锐的嗅觉,发起勇往直前的攻击,遭遇失败不屈不挠的态度,协同对敌的精神,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强者的原因。他们呈现的品质如此的迥异于其它动物,却与人类的品质如此相似。外加上它们是肉食动物。这也就成为了人类批评,敬畏,喜欢的狼原因了。就因为人类与狼作为强者,品性如此的接近,使我更能清楚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我缺乏狼的独立,坚韧,不屈不挠。除此之外,我认为狼有谦恭的态度,不管对手多么弱,它也要对对手做一个详细的观察了解。对手多么的强它也凛然不惧,不示弱。狼对自身了解是多么的准确,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才大志疏。对自身在狼群的地位的多么的满意,积极的奉献。这些都是我缺乏要学习的。

然而,最重要的我认为狼的智慧更加值得我学习。狼的智慧:强的心态,坚韧不拔,专注目标,不畏挑战,勇于冒险,团结合作,发现机会,善于观察和沟通,从失败中学习,好奇好学。学习这些智慧足以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变的强大。试问我们自身有狼面对困难时的坚韧,锁定猎物的专注,明知对方强大仍勇于进攻意志吗?我们有狼紧跟并详细观察猎物,不断地发现机会,向队员发送信息,策划攻击策略和路线团体合作精神吗?我们有狼从失败中学习,对新鲜事物好奇好学的态度吗?我想这些我都没有,这也是我更加要学习实践的方向。通过这方面的加强我想八月份完成开户数八个,有效户四个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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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第一次小说之旅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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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数不清的记忆里,有一件事让我最难忘,至今还记忆犹新,那就是我第一次小说

六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每人都要看一本小说。我对小说并不感兴趣,所以就随便找了本翻了起来。开始,我是漫不经心地看,但渐渐地,越看越起劲,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小说这么好看,这么有趣,并且我还从书中收获和懂得了许多新奇知识。

我第一次看的那本小说是《找呀找呀找朋友》,它让我懂得了友情,让我对友情有了新的见解,让我重新认识友谊。小说中的主角:没心没肺的万里晴,心高气傲的学霸姐杜子阅,还有粘人又胆小的白兔妹王妮可,这三个女孩性格各异却做了死党,这让我第一次明白了不论自己的朋友是怎样的,即使爱好、性格跟自己不同也没关系,只要你们有缘,对彼此都是真心的,也一样能成为朋友。

我第一次觉得友情就像个寻宝游戏。每个人头顶都闪着金光,但只有真正把他们视若珍宝的人才看得到那炫目的光芒。这光芒跟你的外貌、性格、特长、人缘没有一点关系。每个人都会遇见属于自己的寻宝者,这个寻宝者会带你一起踏上一段漫长的友谊之旅。

朋友之间虽然有时会因为一些事而吵闹、发生争执,但是只有这样,彼此的关系才会越来越铁,也更懂得珍惜对方了。朋友之间,有时候快乐会因为分享变成双倍,悲伤会因为分担而减轻,他会和你一起同甘共苦。友情就像灵丹妙药,它会悄悄治愈受伤的心,会悄悄地改变着我们每一个人。

第一次看小说让我受益匪浅,这第一次就让我爱上了小说。小说里有无穷无尽的“果实”等着我们去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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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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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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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们仨作文小说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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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哐啷”“刺啦”……

每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妞妞她爸就开始忙乎起来。一阵手忙脚乱,等他把三碗热气腾腾的粥、三份香喷喷的煎鸡蛋端上桌后,就快步推门进来挨个把我和妞叫醒。通常,他的叫醒服务里还包含一杯水的内容,那是预备妞迷迷瞪瞪一起身就能喝到。早上的时间仓促宝贵,早几分钟让妞喝水,是为了让妞去卫生间与吃早餐的时间有点间隔。妞妞她爸算是把那套计算机编程统筹学运用到“家”了。

作为程序男的妞爸,每天从闹铃响那一刻起,他一天的生活仿佛就被编进了精准的程序里,他的程序基本上也决定了我们仨一日生活的步调,如果一步慢,就步步乱了。他先是伴着铃声毫不犹豫地起床,然后睡眼惺忪地冲进卫生间,先洗漱自己,再迅速洗净头晚妞睡前换下的袜子。下一步进厨房。虽然多少年了,他的厨艺一直没有长进,可早晨的厨房非他莫属。早餐他能拿得出手的不是粥和鸡蛋,就是鸡蛋和粥。面包是事先买好的。唯一的变化是粥的配料。妞为此常常坐在桌前皱眉赌气,不想吃。妞妞爸一边哄着:“粥的营养最好,吃了能长高”,一边自己“呼呼啦啦”喝得山响,试图以此调动起妞的食欲。

饭毕,妞妞爸拎起妞沉重的大书包飞奔下楼,发动车等候。妞妞坐进去,车子启动而去。至此,在妞爸的带领下,我们仨一天的运转就进入了下一个程序。

晚上,仨人陆续回到家。晚饭后照例的情形是,妞爸在自己的角落里看书或玩手机,妞在书房写作业。我健身,呼哧呼哧练到大汗淋漓。

偶尔也有程序出现意外的时候,那多半是遇到妞爸要出差了。虽然妞爸出差并不频繁,每次出差他都会提前多日给我说,并尽可能把他不在家的那几天里的柴米油盐备足,一切安排停当,但我还是会惶惶然,担心搞砸,不断地告诫妞到时要手脚麻利,配合好我。

还好,妞爸不在的日子,我们俩的生活并没有乱了套,一切都在我的主导下有条不紊地运转,有时还会有小花样出现,比如,换换早餐的口味,挤出一些时间和妞一起分享一首歌曲、一篇文章或是一部电影,颇有几分处变不乱、从容淡定的样子。

“你呀!能力并不差,就是犯懒,对爸爸太依赖了。”每次妞都这样总结,她早看穿了我。

妞敢这样肆无忌惮地点评我,仗的是我们俩关系铁,可以无话不谈。她对我指指点点的地方多着呢,“你这发型不行啊!嘁!”“你这件衣服不错,可以借我穿两天吗?”“你OUT了,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不用嘚瑟,你这文章没啥嘛”“你这……”我耳朵早听得起了茧。

不过,妞对我的信赖也是实实在在的,她的那点小秘密总会毫无保留地交代给我。每隔一阵子,我俩就“卧谈”一次,多半是她说,我听。遇到她弄不明白的,就换成我说,她听。有时我忙忘了,很久没召开恳谈会,她就会主动提醒:“你就不问问我最近有没有烦心事?”

这些事情,妞从不向她爸敞开心扉聊,妞她爸也很少热心过问。不过,有我这个妈当听众兼心理辅导员,妞似乎已经很满足了。有一次,我好奇心大发,偷看妞的日记,发现她是这样写我的:“妈妈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也是闺密之一。”

嘿嘿,评价不低嘛!

我推测,妞不爱向爸爸倾诉,不是因为不信任他,也不是嫌他缺乏理解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妞爸嘴太笨,不像妈妈那样甜言蜜语、巧言令色、循循善诱。这个认识是妞在生活中长期观察到的结果。平日里,我若因为一件什么事和她爸发生意见或分歧,基本上每次争不了几个回合就变成我一个人的独角戏了,笨嘴拙舌的他三句话就把自己的话语储备耗尽了,只得理屈词穷地撂下一句“我不跟你理论”,就拂袖而去了。每到此时,我和妞都会偷偷相视一笑,再冲他离去的背影做个鬼脸。

妞不常跟爸爸说掏心窝子的话,也和妞爸的教育方法怪异脱不了干系。他这个人平时好脾气,和妞打成一片,嘻嘻哈哈、呵呵、嘿嘿,没大没小,可一遇到妞做事情磨叽了,或是功课考砸了,他就控制不好应对的火候,经常会显得用力过猛。他要么是把脸一沉,一言不发,冷得像块石头。要么生硬地批评两声了事。妞一看到那个架势,就知道爸爸生气了,于是立刻一声也不敢吭了,有时甚至“哗”一下眼泪就出来了。这个时候,我会悄悄走过去抱抱她,蹭蹭她的小脸,给她一些安慰。事后,我煞有介事地开导妞她爸,“不能这样对待孩子”,呜哩哇啦说上一大堆。妞爸的反应则是一脸迷茫,好像已然忘记还有这档子事了。

大多数时候,妞和爸爸是其乐融融的相处场景。妞总爱骑在爸爸的脖子上,任他驮着满屋子四处走。要么就是捉迷藏,百十平方米的房子,所有的犄角旮旯儿都被他们藏遍了。这都是他俩一直爱玩的游戏,从小玩到现在,百玩不厌,真不知道里面藏着多少乐趣值得开发。假期来了,爸爸就带着妞去外面玩,妞认为那是一个学期尽头最有盼头的大事。

妞在作文里写:“爸爸就是我的一个玩伴。”看来,这个描述还是蛮写实的。

我和妞都知道妞爸这个理工男对文字一窍不通,所以有时会故意拿一篇我俩都喜欢的文章给他看,想试试他的反应。结果总是不出所料,妞爸一目十行,转眼间就把长长的文章生吞活剥了,然后一脸懵懂地宣布:“没啥呀。”惹得我俩哈哈大笑,妞还一边笑一边撇嘴、摇头。

仨人的生活每天都在“单曲循环”,可也称得上岁月静好,乐趣多多。未来人生路漫漫,我们仨就一直这样相携着走,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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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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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空,就随手拿起了身边的《水浒传》翻看,虽然以前也看过这本书,但由于时间的流逝,我忘了其中的许多故事。现在回头看看,却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触,领悟到了一些新的真谛。《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这位作家把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惟妙惟肖地展现了出来。

作者还在每一位好汉的名字前加上称谓,如“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等,让人更好记,也更生动形象。正是这些称谓,使这些好汉的特点更具体,全面地表现出来。这正是这本名著的成功之处之一。

这本书中最使我喜欢的故事是第七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

其中,对林冲地描写更是生动:“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塔尾龟被银带。穿一对磕瓜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这段话用了对偶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林冲的打扮与当时的动作。

林冲是梁山上的英雄,他出生与一个职业军官家庭,本人原本是一名教头,待遇十分优厚,家庭也非常圆满,可后来由于到风雪山神庙,侥幸躲过草料场那场大火,又听到仇人的私房话以后,才奋起反抗。他可以说是《水浒传》中塑造得的人物之一。

“本书十分生动地描写了被压迫者先后走上造反之路的过程,歌颂他们的反抗精神和正义活动。”这是语文书上对本书的评价。但我觉得,这本书的好处不止于此。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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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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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唉,说起来都是我的好奇心太旺盛,星期二路过书店时,我看到了书架上一本封面怪异的书,翻了一下,是一本恐怖小说。我从未接触过这类题材,好奇心的趋使便买了下来。这下好了,结果,一直到今天星期五都觉得身边还围绕着恐怖的气息。

星期二上午的课间,我偷偷打开了书。一开始就看得入了迷,结果连上课铃响了也不知道。上课时,老师说的什么也没听进去,心里想着恐怖小说情节,好几次老师点名我都不在状态。心中只盼望着快快下课,好让我接着往下看。

晚上,放学了,天也黑了,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看着一片黑暗的小路,我忽然想起小说情节,觉得周围阴森恐怖,就怕周围蹦出个女鬼或一具尸体。我安慰自己说:“那只是小说中的情景,不会出现的,更何况我又没做什么坏事,我不怕它们来找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而且周围这么多人,我不怕它!”我嘴上是这么说,可是双脚却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

终于回到家了,这下安全了,我心里高兴地想着。可是当我打开门时,心却凉了半截,因为家里没有一个人!家里黒漆漆的,原本就心里不安的我一下子又开始害怕了起来。为了不让自己害怕,我把电视声音调到最大,把客厅的灯全部打开。电视调到我最喜欢的电影频道,想看些搞笑片壮胆,也想放松一下心情,却发现播的还是鬼片!这真是雪上加霜,更增加了我的恐惧感。我害怕地想:难不成真的有鬼?我赶紧摇了摇头,想把这个想法从脑袋里赶出,可是这个想法像生了根一般,牢牢的抓着我的思想不放。我赶紧把电视调到湖南卫视频道,看着搞笑的《恋家有方》,才算是放松许多了。

看着看着,到了八点半,我该睡觉了。等等,睡觉!睡觉=关灯=鬼!一想到这,我全身都布满了鸡皮疙瘩。但是,不睡觉=早上起不来=迟到=被骂。两个结局都不好!我该怎么办!我快抓狂了。

做了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认命地躺在床上,我害怕地想:妈妈怎么还不回来,我爸也是,平时这个时候该回来了。好恐怖,好黑,女鬼不会找我索命吧?为什么我还是睡不着,睡觉了就不怕有鬼了。我也不敢睁开眼睛,怕眼前出现一个女鬼。就这样,我在胡思乱想中迷迷糊糊睡着了。

早上,六点钟起床,冬天,天还是黑的。虽然很不想出来,但是我昨天看恐怖小说,忘记背书了,昨天的任务没完成,今天还不背那就惨了!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一片漆黑的小路上,又想起小区里经常有老人离世,这些人要是留恋人世,他们的魂魄在这里不走的话该怎么办?它们会来找我吗?我越想越怕,恍惚间,又好像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不敢往后望,怕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脚步声停了,我越发越怕。实在忍不住了,撒腿就往有灯和人的大马路上跑。

来到学校上课时,老师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我只想睡觉,连下课都没精打采的。唉,不用说,这都是这恐怖小说惹的祸!

我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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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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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这本书主要记录了安利柯每天接触的人。它是以日记的形式来记录每一个感人的故事与爱!爱是那么的闪亮;人们去追求与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好!我们要拥有它并共创出人间最美好的爱!我相信这本书表达的就是这一点。

读了爱的教育,我认为里面有一个见义勇为的卡隆布兰谛,克洛西把墨水瓶咂了,卡隆勇敢的站起来保护他,让我最怀念的是老师说的那句话:你的心灵是最高尚的!

读了《爱的教育》我走进了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怎样生活、学习,更重要的是怎样去爱别人。我觉得安利柯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活泼好动,天真可爱,我发现在他生活的周围有许多好的朋友,时常鼓励他,安慰他,所以他才可以顺利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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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短篇小说作文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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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短篇小说——《红奶羊》。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红奶羊》讲的是幼狼黑球一出生,它的妈妈就去世了,黑球还太小,需要乳汁来喂养,于是,狼爸爸黑宝吧母羊茜露儿抓到葫芦山洞,让茜露儿喂养黑球的故事。

从《红奶羊》中,反映出三种爱:

父爱——那是在一个血色的黄昏。猎人和猎犬发现狼爸爸黑宝,羊妈妈茜露儿和幼狼黑球居住在葫芦山洞。狼爸爸黑宝为了保护幼狼黑球,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窜出洞口,打了猎人和猎犬一个措手不及,再以猎人和猎犬追得上的速度逃走,引开猎人和猎犬,让他们远离葫芦山洞。黑宝出去以后,就再也没回来过。看到这里,我深深地感动了,这就是伟大而深沉的父爱。

母爱——不一般的母爱,那是跨越种族的母爱。如果当初羊妈妈抛弃了黑球不管,黑球肯定会饿死。狼是羊的天敌,抛弃黑球,茜露儿既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到羊群中,又可以为羊群做出贡献——为羊群消灭一只将来可能威胁羊群的狼。茜露儿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感情战胜了理智。羊妈妈茜露儿决定继续抚养幼狼。原因很简单,因为黑球还是一只不懂事的幼狼,它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多么伟大的母爱呀!羊妈妈茜露儿居然能收留将来可能危及她以及她的家人的幼狼。动物之间都能有如此无私的母爱,我想,作为万物之灵的我们也应该做点什么吧。当我们看见在街上乞讨的人时,我们该现出我们的爱心,给他们一块面包,一块巧克力或者一两块钱……让爱心传递开来。

孩子对母亲的爱。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狼黑球并没有因为是喝羊奶长大而改变本性。尽管如此,也不妨碍小狼黑球对羊妈妈茜露儿的爱。当比狼还要凶猛的豺狼出现,羊妈妈的处境十分危险时,小狼黑球挺身而出。尽管黑球力量各方面都和豺狼相差甚远,可黑球没有畏惧。()黑球和豺狼展开了激烈的殊死搏斗,最终黑球赶走了豺狼。我想,我们也应该为爸爸妈妈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让父母不那么的劳累。

从这短篇小说中,让我看到跨越种族的爱,世界因爱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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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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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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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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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回到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用心、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最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我的贡献.鲁迅先生以前说过:“伟大的胸怀,就应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我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我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能够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必须不要被挫折压倒啊!

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通向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主席以前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到无数次失败和打击.然而,他英勇卓绝.他从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时候林肯最后当选为美国总统,他最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最后得到了回报.

我们碰到挫折时,就应要勇敢应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力量.正如歌德所说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

此刻我们努力起来,让老人、让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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