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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实用20篇】

我的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只是想提醒自己,认识自己,在我的时间里做我自己。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高中生《活着》读后感18篇 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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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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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是作家路遥写的《平凡世界》。读这本书也是因为很偶然的一个原因,记得有一天我打开收音机听广播,刚好听到在播《平凡的世界》,我一下子就被那优美的朗读声和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妈妈叫我好几遍都没听见。当妈妈跑过来,看到我听得这么入迷,就从书架上给我找出了这本书,并对我说:“这本书写得很令人感动,好好看吧,看完咱俩聊聊感想”。

我一连几天,除了上课、写作业,其余的时间都会抱着这本书看,越看越觉得书中的人物仿佛越加鲜活生动了,他们好像就在我身边,对我说话,在诉说他们的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他们经历的风风雨雨。书中的主人公孙少平是一个出生在普通农民家庭的青年,与那个特定时代的许许多多农村青年一样,孙少平似乎应该安于现状。因为他没有机会上大学,又出身在贫穷本分的农民人家。他注定要像他父亲那样,在这个祖祖辈辈都周而复始的土地上以同一种姿态旋转,跳不出这个圈子,这就是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但孙少平没有向自身的命运低头,他了解农村,也了解自己,他从不惧怕劳动,决不同于他那个游手好闲的姐夫王满银。他也不愿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单纯追求一种物质生活上的富足。他决不鄙视农民,但却不想在土地里平淡一生,平凡的小人物,却有着不平凡的思想,成就了不平凡的人生,我敬佩他!

读完《平凡的世界》,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和妈妈讨论过对这本书的感想后,更让我明白了80年代人们的艰苦与贫穷,更体会到了现代生活的来之不易,我将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并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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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路遥《平凡的世界》读后感高中0字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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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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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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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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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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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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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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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早上,闲来无事,我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浅绿色封面的书,翻开后,一股淡淡的油墨香味扑鼻而来。这本书名叫《简爱》,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这是一本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要写了出生于穷牧师家庭的简爱从小就受尽舅母与表兄妹的欺辱,后来被送进了孤儿院。进入孤儿院后,她还是没能摆脱悲惨的命运,唯一开心的是结识了新朋友海伦。后来海伦死去,简离开了孤儿院,成为了一个庄园的仆人,这时她爱上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最后两人如愿以偿,长相厮守。

在这本书里,使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简爱这个人物。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不甘忍受社会压迫、用于追求幸福的女性。她在社会底层受尽了磨难,生活遭遇更是令人同情,但她自尊自强。她的一句:“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令所有人都为之震撼,深深感受到她的崇高精神与人格魅力。简爱认为爱情也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并不取决于社会的地位、财富与容貌,只有男女真正爱上对方,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在这点上,简爱就表现出了一心渴望幸福的强烈欲望,尽管自己身处仆人地位,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对罗切斯特的追求……

读读《简爱》吧,相信它一定能使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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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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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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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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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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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儒林外史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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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国的历史上有着两千五百年由封建王朝统治的时期,其中的最后一个朝代——清代,最终将差点江山社稷断送他人。以前,我一直认为清朝的整体末落是从它的后期开始的,可当我读完清代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之后,我的观点发生了变化:清朝就像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各种各样的坏社会风气乌烟瘴气地笼罩着它,其中之一就有使无数士人丧失淡泊名利意志的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是能让非官宦家庭出身的人升官发财的一种便捷路径。《儒林外史》一书就是围绕一些士人与百姓、官宦写的许多故事,通过故事深刻地讽刺了社会上那些惟利是图的人与腐化的科举考试。

整本书以“人生南北多歧路,将相神仙,也要凡人做。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一词为开头,点出了高官厚禄是芸芸众生的追求,世上没有几个人能看得透。

全书分别介绍了很多不同的人物:有淡泊名利的蘧公孙,有愤世嫉俗的两位娄公子;有自吹自擂的匡超人,有爱财胜命的严监生等等。在这些人物中,最令我印象深刻、也最令我佩服的人就是王冕了。王冕作为全书第一章的主人公,也是全书的楔子,堪称得上是所有士人的楷模:他淡泊名利、宁静致远,不被金钱与地位所迷惑。他格守仕途,学识渊博,而又不迂腐。比后文娄三公子、四公子来说更明辨是非,不轻信他人的只言片语;比文中那些卑鄙龌龊、惟利是图的伪君子来说,能看的破世事,始终都很正直。

当__朝开国皇__来拜访他时,他没有显得献媚讨好,而是和__促膝谈国事;当假名士危素想请他会面时,王冕装病不出,不因买办对他使弄权势进行恐吓而胆怯。在这一章的最后,王冕指出“贯索犯文昌,一代文人有厄”,又见“忽起一阵怪风,刮得树木都飕飕的响,水面上的禽鸟格格惊起了许多”“只见天上纷纷有百十个小星,都坠向东南角上去了”,可见此言不虚。后来__让人去请王冕当参军,王冕却早已料到,已隐居__山去了。最终他在__山患病逝世,王冕这一生,真可谓问心无愧、两袖清风地离开了人世。

《儒林外史》就如一把锋利的解剖刀,真实的解剖了清朝这个垂危的“病人”,以讽刺的手法对清政府的腐败无能给予了有力的打击,也对当时的伪君子、假名士嘲讽一番。在全文最后,一首《__》表现了作者对世风浇漓的无奈和伤感。

诗曰:从今后,伴药炉经卷,自礼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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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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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听,书房里传来一阵悦耳的读书声,这是我在读《论语》。《论语》是古代圣人孔子的学生根据孔子的言行编写成的一本书。

当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学校就专门设立了一项特别课程——经典导读课。拿到经典导读书后,我就翻阅起来,不经意中我看到了《论语》,那时我只知道有本书叫《论语》,并不知其中的内容。但我们导读书上的《论语》没有解释,我只能似懂非懂地读,还想学校为什么要让我们读那么枯燥的文章呢?可是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突然看到茶几上有一本《论语》,便悄悄把它翻开,咦,书里居然有原文、有注释、有译文,还有圣人的智慧,我能看懂了。从此以后,我开始喜欢读《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里讲了许多道理,比如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孔子说复习学过的知识的同时,有新发现,新收获,就可以当老师了。爸爸妈妈和老师们经常对我们说“温故而知新”,让我们学习新知识的时候还要经常复习已经学过的知识,他们大概也是从《论语》中受到的启发吧!再比如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说学习但不思考问题,就会迷惑;只思考但不学习,就会缺乏信心。有时候我遇上了难题,就有了畏难情绪,不想自己思考,老想寻求帮助,还很急躁。每当这时妈妈就会提醒我说“你忘了孔子的话了吗?”一经提醒我会慢慢平静下来,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居然经常会把难题给解开了,每当我解决难题之后都会从心里佩服孔子,怪不得人们会尊称他为“圣人”,他说得可真对呀!孔子还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告诉我们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只担心自己不了解别人。同学之间往往会因为误解而发生矛盾,我也不例外。但自从我读了这一句以后,与同学之间发生不愉快的事情的时候,我会常常想提醒自己,可能是我误会别人了,还是不要这么小气吧。就这样,慢慢气就消了,又和同学一起快乐地玩耍了。

《论语》真是一本好书,每句简短的话里却蕴藏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道理,体现了圣人伟大的智慧!我越来越喜欢读《论语》了,我还要继续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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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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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法国凡尔纳的一部经典名着,里面不但有很多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而且还是一本让人受益终身的文学经典,是一本影响很多人一生的世界十大名着。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纺锥型的庞然大物,它周身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个头比鲸鱼还要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在海上神秘出没,有不少船只遭受到了它的攻击。为了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北美联合国发表声明,宣布成立剿灭怪物的远征队。

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怪物其实就是一艘世间绝无仅有的巨大潜艇。随后,主人公被带到了潜水艇中,同尼摩船长一起在美丽的海底世界里面打猎,在南极大战章鱼群,在海面上打败敌舰。在一次漩涡中主人公被带到了陆地上,他不知道尼摩船长有没有生还,他是否还要继续在海底执行他那可怕的报复,他的真实姓名究竟是什么呢?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其中,我最喜欢尼摩船长,因为他机智、勇敢,而且一直从事海洋探测的研究事业!在生活中,我可不是那么勇敢的。有一次,我和爸爸去淀塘畈玩。正当我们来到攀登绳索的地方,老爸一咕噜地爬了过去,我为了面子也只好跟着爬过去。可是才爬了一半,我的脚就不停地颤抖,全身都抖了起来。我只好原路返回,看来我得好好向尼摩船长学习了。

这本书中,我十分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也佩服仆人康塞尔对主人的忠心耿耿;更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敢。现在,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来体会一下它动人的情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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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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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汉朝末年,汉灵帝越来越残暴,导致爆发了强大的农民起义,自己逃到北岸的哪里去都不知道了。后来,冒出来很多英雄,也有几个奸雄。下面我慢慢给你们介绍。

有一人,他姓刘名备字玄德,结拜兄弟有张飞、关羽。那张飞,字翼德,只有个长子张苞。那关羽,字云长,有义子关平,儿子关兴、关索。军师有孔明、庞统。其他人么,还有孙坚将军、曹操奸贼等。

当时天下大乱,曹操到了北岸,做了汉献帝丞相;刘备到了荆州,投奔刘表;孙坚来到江东,开创了东吴。后来,刘表、袁绍等几个人都被曹操奸贼给杀了,再随着周瑜火烧赤壁,三国鼎立的局面终于形成,分别是蜀汉、曹魏、东吴。

后来,司马昭灭了蜀汉,司马炎灭了东吴。三国归晋,整个三国时代就这样结束了。

有一次,我对我爸爸说:“爸爸,你知道我三国时代我最恨的是哪件事情吗?”“什么事情?”爸爸问。“那我就告诉你吧。”我笑呵呵地说,“关羽把曹操放了!否则的话,北方就平定了!”爸爸听了,哭笑不得。

《七步诗》大家都熟悉了吧?其实呢,曹操也是个诗人,写过一首《短歌行》。

三国时期,我最喜欢的国是“蜀国。”我最喜欢的人是诸葛亮,再是姜维,再是刘备。我先说明一下,我为何喜欢孔明。

那是因为,诸葛亮几乎每次都打胜仗,我很佩服他的学问。单幅和司马微对他的评价都很高:单幅说:“用我和他相比,就好像乌鸦比凤凰一样。”司马微说“在我看来,或许只有兴周八百年的姜子牙,旺汉四百年的张子房可以和他比一比。

一开始,关、张二人都不相信诸葛亮的才华,还开玩笑说:“先生为什么不请‘水’去?”后来在大败夏侯惇时,才相信孔明的才华,说:“先生真了不起!”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战争是“马谡大意失街亭。”马谡不听王平劝告,上山扎寨,结果被围的水泄不通,士兵纷纷投降。诸葛亮因为自已用人不当悔恨不已,后来挥泪斩了马谡。

如果要问我三国时代我最讨厌的人,那就是刘阿斗了。

三国时代,我只有一个不明白:为什么司马懿能活那么长时间?

还好现在没有战争,不然,我们要受多少苦难啊!

战斗时期,成败主要靠计谋,当然也要武将勇猛,最好能“文武双全”。在东吴,孙坚是“武,”孙策是“武,”孙权“‘文武双无’,”孙皓是残暴的君主。周瑜是“文,”鲁肃是“文,”吕蒙是“文,”陆逊是“文。”在蜀汉,张飞是“武,”关羽是“武,”黄忠是“武,”马超是“武,”赵云是“武,”孔明是“文,”庞统是“文,”姜维呢,却是“文武双全。”曹操那里,司马懿是“文,”武呢多看了《三国演义》后,我最想成为三国里的诸葛亮。我也希望我以后能成为一个“文武双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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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的教育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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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部经典名着——《爱的教育》,是意大利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德·亚米契斯的代表作。

《爱的教育》风靡世界,历久弥新……

一个小学生的世界活泼泼地呈现在我面前。作者通过一件件平凡、细微的事情,娓娓地记叙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之谊,展现出人们的善良与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

此书并不刻意讲究修辞与结构,语言也异常朴实、流畅,但它饱含了对社会中下层艰辛度日人民的关爱,对普通人纯真心灵的热忱赞颂,它洋溢着博大的人道精神和温馨的人性之美,使此书于细微处见真情,平凡中寓崇高;我阅毕全书,激荡于胸怀的感情与波澜久久难以平静。不妨说,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我的心扉。

我读完全书,觉得《感恩》这篇文章最感人;读完全文,我学到了许多。

全文语言巧妙,值得我去体会学习;更为我的语言积累下了丰富的底蕴——为我今后的语言道路铺了一块台阶。

本文教会了我感恩父母,感恩老师。老师其实是恨铁不成钢。老师是神圣的,因为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孩子,他是启发你的心灵,培养你的智慧的人,他在你的一生中差不多和你的父母一样重要。老师是亿万儿童心灵的智慧之父,他们得到极其微薄的报酬,却在培养未来一代的优秀国民而辛勤劳动着。永远要爱自己的老师,永远要以尊敬的口吻来称呼“老师”这两个字,因为世界上除了父母亲之外,“老师”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崇高、最亲切的称呼了。

全文阅毕,我像刚吃饱饭一样;此文沐浴了我的心灵,进化了我的灵魂。爱是阳光和雨露使我的人格更完整。

读完全书,我获得了精神食粮的满足。我体会到了人生哲学,收获了感恩的心,关爱他人,无私为他人奉献……

《爱的教育》交给了我做人的基本人伦常识与做人的基本道德品质

《爱的教育》整个文学创作的人道主义、博爱精神,流光溢彩,意蕴深远,使此书超越了时空,获得了普遍的、永恒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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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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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我思想中的三国世界。《三国演义》这本名书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吧!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有勇无谋。但能让许多能人贤士辅佐的人却只有他们:曹操、刘备、孙权。

他们三人有一个相同的特点:看重人才。

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夫人而假装向曹操投降,曹操为留关羽为己所用而用金钱美女诱惑他。曹操知道关羽这人有情有义、这对他没有用,但他也要试一试。在关羽离开曹操而要返回刘备身边时,曹操并没有下令让人追杀关羽。曹操知道即使留不下他,也不能去杀他。其一,关羽是人才,曹操很欣赏他,也希望有像关羽这样的人为自己办事;其二,曹操想借“留关羽”这事来告诉能人之士“他的求贤若渴,和他怎样对待能人之士。

刘备的求贤之事,最着名的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为看看刘备是否诚心请他出山才多次为难刘备,刘备下定决心要请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不仅是因为刘备的诚心,而且是因为刘备仁德、礼贤下士、为人谦和。

孙权善于任用贤人,如:吕蒙,孙权知道吕蒙在沙场上屡建奇功、有用武之地,孙权知道吕蒙的才能不仅如此,倘若让他读书,他一定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好好读书”,果然,吕蒙的知识、见解有所提升,在沙场上善于用兵。

如果要我来评价他们三人谁谁最坏?就我个人而言,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中——没有、也没有最坏。倘若他们不在战争时代,他们可能会保卫国家。但他们偏偏在战争时代,曹操为了实现他的抱负而发动了战争;刘备为了维护汉朝的统治而建立了军队;孙权为了保护父兄留下来的祖业而训练军队、不受侵略。

之后,他们三人先后建立属于自己的帝国。但是,他们建立的帝国最后成司马家族的江山。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都意识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他们的后代子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魏国的最后一代君主魏元帝曹奂手中无实权,由司马炎控制;蜀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孝怀皇帝后主刘禅,刘备死后,刘禅依靠诸葛亮帮他处理朝政,诸葛亮等贤臣死后,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魏国分三路进攻,最终蜀国灭亡;吴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吴末帝孙皓,孙皓初立时,下令抚恤人民、开仓振贫、一时被誉为令主,但是,孙皓很快变得粗暴骄盈、暴虐治国、又好酒色,从而导致民心丧尽,西晋伐吴,吴国无力抵挡、最终吴国灭亡。

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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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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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即一个“泪”字,从中不难品味出红楼一梦的辛酸、悲哀。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黛玉多愁善感之极,常常触景生悲:听到女孩子们演习戏文时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便想到诸如“水流花落两无情”的话语,不禁“两眼泪汪汪”了;看到落花,立刻又勾起伤心,一人到葬花处痛苦一场;看到宝钗母女共叙天伦,不禁又心酸落泪?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宝玉,一出生就有一块通灵宝玉,自幼被贾母疼爱,照理说,他这个“富贵闲人”应该别无所求了吧,然而,在这个“大观园”中,他其实也是很无奈的:与丫环金钏儿的几句玩笑话,却使得她投井身亡;晴雯只是不安现状,反抗,而落得病死的下场?宝玉,虽然是贾府的少爷,但却无力反抗?当他好不容易“等”来一个知他的黛玉,却又“迎”来了金玉良缘?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贾府表面上金钱、利益源源不断时,他正在迅速破落下去,他需要薛府的财力支持,再加上“金玉良缘”之说,于情于理,似乎宝玉与宝钗非得在一起了,于是,便有了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看似以“宝黛”二人感情为基础,展示了一个家族的兴盛衰败,实则,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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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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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作为儒家经典,宣扬“仁”。在《论语》中,孝道有着不可动摇的低位。中国人自古认为百善孝为先,把孝道作为道德之根本。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年轻学德的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对现在的你来说,你一定认为孝只要做到能养父母孩子吃饭就行了,但狗了、马了之类的动物都会喂饱幼崽儿,如果人不能做到持之一恒的照顾老人小孩,那人还跟动物有区别吗?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之一就是可以探知他人的心理,对父母尽孝不只是物质上的供养,还有精神、心理的关爱。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意思是孩子孝敬父母,不能使父母为自己忧愁。只有自己有疾病时,父母才为自己担忧,其余一切都不能使父母担心。“事父母能竭其力。”一个人通过努力可以做好很多事,让父母欣慰。只有生老病死,这种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事,让父母担忧也是没办法。除了这些人力不可控的事,其余的都做好,不让父母担心,这样就是孝。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句话告诉我们:侍奉父母,他们若有过失,要婉言劝告。话说清楚了,却没有被接纳,仍然尊敬他们,不要违逆对抗,继续操劳而不怨恨。这句话明确了侍奉父母不能唯命是从,孔子反对愚孝的绝对无违,应该以道义为标准,客观对待父母的对错;如果父母做错了,却不听从自己的劝告,也要履行孝道,绝不能对父母产生怨怼之意。

《论语》告诉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是一座思想的宝库。如何做人,是一个终生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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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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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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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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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一种好奇心兴奋地打开了这本《海底两万里》。在读书的过程里我仿佛于文中探险者阿龙纳斯一起乘坐这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了传奇色彩的海底探险之路。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北冰洋,遇见了许许多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等。

让我明白了大量科学文化的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岩,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结构等等这些东西至今早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了一番,佩服作者的想象力,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号的尼摩船长是极为神秘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将一些事情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万两黄金来支援陆地的人们的正义斗争。

还有一次在南极探险时,处于一个缺氧的一个状态,可当时只有潜水衣的储存的一丝空气,却把那一丝空气给阿龙纳斯,他为别人的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生命感动了无数的读者,也感动了我。

读完了后,我明白了一句话是: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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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骆驼祥子读后感1000字高中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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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因为他认为“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现实主义,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骆驼祥子》是一本真正值得每个人去阅读的书,祥子的悲惨遭遇,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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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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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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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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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开始读《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的时候,就忍不住一口气从头看到了尾。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它讲述的是关于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但她的思维方式比较乱,不能静下心来读书,一般人无法理解,成了大家眼里的“怪人”。淘气的小豆豆一年级就被原学校退学了,后来来到了巴学园新的学校,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一生的基础。后来小豆豆成了著名的作家和电视节目主持人,被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

这本书让我影响深刻的故事很多。小林校长是个思想开明、与众不同的老师,他觉得玩是小孩的天性,给小孩一定的自由时间,在自由时间里,巴学园孩子们可以尽情的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小豆豆刚到巴学园的时候看到校长,但她海不知道是校长先生,她就鞠了以躬,大声的问“您是校长先生还是车站的人啊?”那个人笑着说“是校长先生啊。”小豆豆非常开心地说“太好了!那么,拜托了,我想到这个学校来。”接着校长很有耐心的听小豆豆说话,连小豆豆自己都不敢相信,她整整讲了四个小时,想到哪儿就讲到哪儿。小豆豆很感动,从来没有人愿意和她聊天聊这么长时间,小豆豆喜欢上了这个小林校长。

非常爱巴学园,有一次她听到外面的孩子唱的歌“巴学园,破学校”!她很气愤,就编了一首歌“巴学园,好学校!走进去一看,还是好学校!”同学们一起唱着这首歌,这是大家送给校长无比珍贵的礼物。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有很多的地方需要向小豆豆学习的,学习她有礼貌、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愿意与别人沟通、有正义感等等。这些都是她长大后能成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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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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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红楼梦》,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厚厚的书册,密密麻麻如蝌蚪般的文字,散发着油墨的气息,让那时才初一的我产生了厌倦。也许是对这种密密麻麻的文字的排斥,我并没有把这本书读完。再读红楼时,我已是高中,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渐渐长大,对于爱情有了朦胧的见解。重新端起厚厚的书页时,发黄的书页上不再是蝌蚪样的文字,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幅幅真实动人的画……

起初,看到的是黛玉的孤傲,宝钗的圆滑,湘云的爽朗,王熙凤的泼辣……后来,看到了黛玉对爱情的纯真,对封建教条的不满。宝钗对婚姻反应的冷淡,是一个封建世俗的守卫者……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写的便是黛玉和宝钗。“可叹停机德”说宝钗是合乎封建道德标准的贤妻良母,“金簪雪里埋”描绘了宝玉出家,一人独守空闺的悲凉。“堪怜咏絮才”称黛玉有谢道韫咏絮之才,“玉带林中挂”黛玉泪枯而死,宝玉出家为僧。

黛玉和宝玉的爱情悲剧不仅是家庭悲剧,更是社会悲剧。王熙凤在得到贾母的态度后,用宝钗替代黛玉演了一处“偷梁换柱”。结果便是黛玉的死,宝玉的心灰意冷。

红楼里众多人物,独爱黛玉,她的孤傲,她的天真,她的才气,她对爱情的纯真,深深感染了我。她没有宝钗的机灵圆滑,没有王熙凤的权术,没有湘云的英朗直爽……一个多泪多伤的女子,即便出生便择定了家庭轨迹,即便出生便注定死的凄凉,她依旧敢爱敢恨,临死前的那句,“宝玉,你好……”更是悲凉。一首《葬花词》是她不愿受辱,不甘低头屈服,好强要胜的情绪宣释。“侬尽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意为现在别人笑我葬花痴傻,他年别人葬我可知我是谁么?暗含了自己命不如花,道尽了心中苦楚。这样一个格格不入,多泪多伤的女子是那样的凄美。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一抹降珠草,受神瑛侍者浇灌,又因浇灌过多故五内郁结。这也就是宝玉与黛玉悲惨爱情的写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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