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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图书馆之间的故事散文【汇编19篇】

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开学第一课》请来几位老红军和他们的后人,他们步履蹒跚,在亲属搀扶下上台,给同学们讲述长征途中的那些伟大事迹和那些包裹在历史里百折不挠的强大信念。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我与图书馆之间的故事散文,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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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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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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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书能使人类智慧提高书能使我们从无知走向成熟。

学校的满天星图书馆成了酷爱爱书的我最喜爱的地方。满天星图书馆那些丰富的图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那些古今中外的大部头小说使我如痴如醉,我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在借阅图书上。一页、两页、一本、两本,我如饥似渴的阅读着。

我和她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记得有一次我去借书,一阵阵书香扑鼻而来。它们像小伙伴似的,友好地向我招手。我从书中抽出一本仔细地阅读起来,细细地品味每个词,每个句子,它们像优美的音韵,演奏出一首又一首优雅的小曲,使我沉浸在这迷人的故事中。不知不觉,黄昏已经降临,我才想起该回家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书,因为通过书籍我能了解到大千世界。而图书馆,则是我实现理想的地方!感谢满天星的叔叔阿姨们,让我们每天都能沉浸在书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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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森林图书馆里的故事》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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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一个周末,森林图书馆里充满了生机。

小兔、小松鼠和小乌龟在一起看书。大家正看得入神的时候,小刺猬来了,它踮起脚尖,轻轻地走来,生怕吵到学习中的大家。过了一会儿,小兔换了一个角度来看书。一不小心,小兔的腰被小刺猬身上的刺给刺到了,疼地跳了起来,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大叫着:“哟,真刺人。”小兔这一叫倒是没什么关系,只是唰唰唰图书馆的小动物们都把两目光一齐射到了小兔身上,小刺猬委屈地说:“对不起,你坐吧!”说完就想到其他位置上去看书。“你别走,”善良的小乌龟开口了,“我愿意和你一起坐。”小刺猬开心地说:“你真的愿意和我一起坐吗?”小乌龟说:“是的,我背上有坚硬的壳。”听它这么一说,小刺猬就放心地坐下了,果然,只要小乌龟的壳保护住自己,刺就不会刺到小乌龟了。

图书馆又恢复了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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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时候我和书的故事散文

全文共 2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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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嗜书如命,其疯狂程度简直可与葛朗台见钱眼开的本能反应相提并论,也因此闹了不少笑话,日后想起,在微笑之余往往“肃然起敬”。

正像没有一个女孩会无端爱上一个男孩,我爱上书也是一种“缘分”。

7岁那年,第一次踏入校园的我,由于对周围一切极为生疏,加上比较调皮,学习成绩很差,还多次被老师批评,当时在自己幼小的心灵中,每天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进校园。

到了三年级,我却蜕变成另一个人,用一个成语来形容这种变化,真是“天壤之别”。那时我变得品学兼优,成了老师与同学们心目中模范的“三好学生”。

对于这种让人想起“一切皆有可能”的可喜转变,应该感谢的是我的启蒙老师——黄红莺女士。她是我们三年级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当时不过十八、九岁,有如芙蓉出水,与我们相处也很融洽,就像我们的大姐姐一样。

黄老师似乎发现了我对文字的“慧根”,对我关爱有加。其间,她亲自辅导我阅读、写作,还常把自己订购的报纸、杂志或作文选集借给我。在她的指导和关爱下,我渐渐喜欢上书。回忆有时候就是一种对从前自己的“出卖”,当时我还因此悄悄喜欢上这位婷婷玉立的大姐姐,常常想着如果自己也是相仿年纪,一定非她莫娶。

记得小学四年级的寒假,那时家家户户的孩子们都在尽情玩耍,而我足不出户,沉浸于书中世界自得其乐。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于当时我看来却拥有着大人归隐田园般的快乐,即使在除夕之夜所有孩子都欢呼雀跃地出来燃放烟花,或兴致勃勃地观看着春节联欢晚会时,我依然无动于衷,就像和尚对荤没感觉。

那时的我就开始读《千家诗》了,虽一知半解的,却爱不释手。为了模仿古人,我天天练习押韵、做诗,写了厚厚的一大叠纸,至今还保留着,来日偶有翻看,虽觉得生涩稚气,却对其专注精神“肃然起敬”。

也因此,我非常崇拜古人们,好想自己能够进入时空隧道一睹诗人们的风采。记得当时,我还刻意把自己打扮成古人模样,算是融入角色身临其境:头用布巾包裹着,顶上塞了厚厚的棉絮使之隆起,中间横插着一根筷子,当作发髻;身上穿着妈妈的宽大围裙,高提至胸;双臂戴着长长的围套,垂至手下……一手握着书本,一手背在腰间,口念着,头轻摇,在屋里踱来踱去,陶醉不已。

在家里,我常这样打扮。起初把妹妹笑弯了腰,后来竟也习以为常了;而妈妈见我行为怪异又不肯出门,自然心急如焚,担心我出了什么事。为此,她还特意跑到关帝庙替我问神,说是中了魔,要我同去化解。而我自然清楚那是骗人的鬼话,便死活不从。

就像积蓄已久的火山忽然爆发一样,终于有天妈妈勃然大怒,对我又打又骂的。我绕着村落一路跑,她手持木棍一路追,引得左邻右舍都当成一场耍猴戏纷纷跑来围观。

最后在她的强拉硬拽下,我才很不情愿地出了门。当时妈妈还歇斯底里地流下了眼泪,这是她有史以来对我最为生气的一次,让我记忆犹新。

我天天躲在屋里看书,性格变得越来越蔫了,偶有亲戚朋友来访时,更是噤若寒蝉、变本加厉。那年正月初三,我的几个姨母一同来我家拜年,我照常关在屋里看书,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更没有出来跟她们打招呼,这与母亲口中只是羞涩的我的严重出入着实让她们大为吃惊。

记得当时三姨母走进我看书的房间,我下意识地抬起头,对着她羞涩地笑了笑,她在上下打量了我和我的书桌后,有点激动地指着我说:“看你这样死读书,都孤僻成什么样了,人来了也不懂出来问声好!”

刚开始我觉得三姨母话中带刺,还真有点厌恶她的,但长大了我明白了三姨母的口快心直以及她当时的深深担扰。

还记得小学五年级的一个周六,我习惯性地带了几本书到县城找在那边工作的父亲,到了县城后我又习惯性地先去附近的一家新华书店看书。当时我在里面一呆就是两三个小时,手中还提着家里带来的装书的袋子。

当我看完书想走出来时,却被一个脸上带着一幅唯我是问的样子的阿姨拦住了。

当时我有点害怕,不知出了什么事。只见她斜睨着我,没好声气地说:“小孩,把你的袋子拿来让我看看!”

“为……为……什么?”我有点吞吐地轻声应道。

“不要问为什么!给我就是了!”她一幅像是侦察员破获敌方机密并成功抓捕了敌手的自豪神情,大声嚷道。

于此情形,胆怯的我就像是正受着审讯的犯人,而诸如“不知所措”、“哑口无言”之类的不由自主的表象,似在告诉对方自己干了坏事。

她抢过袋子后迅速打开,上下翻查着我的书,大声问我:“你这些书都是从哪来的?”

我如蚊子般小声的说:“从家里……家里……带的!”

……

到了午饭时间,爸爸慌张地跑到书店找我,见我正耷拉着头在接受审问。他客气地向那个阿姨说明了情况,并连声说“不好意思”。那个阿姨像是在确定了什么后才放我们出去。

当时我太天真了,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才明白,那阿姨怀疑我偷了书。也难怪,由于经常到此光“顾”不买,里面的营业员大都认得我的,难免让她们生疑了。

……

这些小时候的“笑话”宛然在目,使我永生难忘。现在我依然爱书,也经常逛逛书店,看看报纸、杂志等,但早已不比小时候的疯狂嗜书了,还常常为自己找着实在没有太多闲余时间的借口。

想起小时候那执著爱书的往事,微笑之余往往“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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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蓝天与白云的故事散文800字

全文共 2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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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了,退出了我的视线,笔尖,梦境……

同时,他也来到了。在一个早已注定相遇的地方;那里充满了快乐的气息。因为他来了,给了我另一个梦,另一个期待!

故事中,阳光如此明媚,让我感到的是久违了的幸福,和泪水洗面后心灵的清澈。我叫做白云,笼罩着我、给我“理想”的则是他——蓝天

我们是同一学校的。蓝天在6班,我在7班。好象是在开学的第一个星期的篮球比赛上,我认识了他。场上的他并不那么吸引人!

直到有一天,我才发现我看到的知识一个很单纯的表面。我尤其喜欢他那一双眼睛,像充满了无数个天使一样,让人看了温暖而又回味无穷。于是,我用了写信的方式,提出了要和他做朋友。出乎我意料,一个有千万个女孩子在身边,几乎可以天天收到情书的人会那么坦然地答应了。

我和蓝天的距离是擦肩而过的。我知道他说可以和我做朋友,可我还是没有勇气对他说一声:“早上好!”有时候我也在骗我自己。我害怕遇见他,但出门时是算准了可以遇见他的时间走。我好想正视他,可我的头依然偏向了另一方,但在他从我身旁走过以后,我又会回头注视他很久。我想,他应该看出了我的“胆小”,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表露在了脸上、行动上。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国庆大假到了。他们说蓝天晚上都会上网到很晚。我很想和他聊天,可惜每天晚上我都不能上网。只有天天下午,寂寞地等待着……直到我几乎放弃了的最后一天,我遇见了他!

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能否当他的妹妹(我比他小1天)。可是他毫不犹豫地回绝了。他说他已经有妹妹了,而且他的妹妹不希望蓝天有别人。我看了他的回复也没说什么,只是暗暗的多少有一些遗憾。

虽然不是妹妹,我也尽自己的权利做一个好朋友。记得每天早晨做广播操,他们班都要求带红领巾,而蓝天却总是忘带。自从冬瓜给我讲了以后,我每天都必备两条红领巾。每天早晨等着冬瓜给他。希望他能够感到我不是一个陌生人。虽然不知道他脖子上的红领巾是谁的,是他妹的?是我的?还是他自己的?但他能够接受,我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我想托冬瓜告诉他:“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只要我办得到。”但我觉得这样可能会引起他的误会,引起别人的误会……

很快,校运会开始了。我清楚的记得我在收号码布时,收了他的3次。在第一次,我想为他取下,但最后还是他自己取下给了别人,别人再给我的。第二次,也是最幸福了。这一次,我亲自为他取下了一个锁针后,第2个怎么也取不下来。后来蓝天伸出了双手想要自己取。就在他伸手的时候,我们彼此的指尖“打架”了。这是我第一次碰到他的手,很兴奋哦!第三次,我以为又可以像上次一样,可事情总是不让人随心。蓝天的姐姐冲了上来,抱住了他,为他取下了号码布。

于是,我拿起相机,拍他个不停。他不会知道,我去帮老师取号码布。拉着“娅格格”、“珍珠奶茶”和珂,一站就是3天,都是为了他啊!有时听别人说,蓝天说我怎样怎样。我都不在乎,我总把这以为是他在乎我~~

的确,蓝天是太傲了一点,让我都有点想扁他!身旁的人好象近来和蓝天相处得特别好,珂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好象特别聊得来,网上,生活中。我无时无刻不羡慕她。要知道,蓝天的QQ还是我给她的呢!于是,我不断问自己:“是不是命运在和我开玩笑?自己想要的没有,而当决定不要时,又感觉他好象在我身边……” 看到珂和蓝天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因为她拥有一切我想要的。

记忆中的感情,造已淡淡的模糊了,但那撕骨的痛,我依然存留在心底。反之,对蓝天,我们是无缘的,我们不能不相信缘分。爱情,永远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纯情的,浪漫的。悲伤的…… 十米的距离,如果说这个距离之内,是白云和蓝天的距离。那心中的距离又是多远呢?是越来越远,还是渐渐地靠近?而对蓝天和珂,我只能表示我内心真诚的祝福。

现在,故事在戏剧化的进行着。而我真的头晕眼花了。故事中的主角,好象是换人了。我只是不断对自己说:“爱情的美丽只是一瞬间。”来安慰自己。

我不会把痛苦表现在脸上,留给他的只是微笑。如果他可以,蓝天回看到我对他的祝福!

现在好了,蓝天的一切都不再需要我的“多情”了。问自己,是否轻松了许多呢?有个更好的人,用更细的心将我一丝不留的取代。

我不认为这一切的一切是事实的残酷,正如蓝天白云的故事,注定一开始就不会有结果。像“珍珠奶茶”说的一样,“只是在不知不觉中,用笑容掩盖了许多……”

10月的早晨,总不那么令人期待。出门的时间不是提前就是延后。因为害怕遇见了,害怕手足无措的表情,更害怕喜欢上他。

对蓝天,我相信自己“保持”了“清澈”的心。对珂的友谊,我也不希望有半点虚假的痕迹。但真的当珂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谁又会看不出来我的忧伤呢?

那次珂帮蓝天向我借书,我的确没有带。可那天蓝天说的话真的太让我失望了。“就是被记,我也不找她借。”一句多么令人伤心的话啊!谁又能理解到我心中的悲伤呢?而留下的依然只是虚伪不真的“笑容”。并且因为这件事让他们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又哪是我的本意呢?

既然珂拥有了我永远得不到的,那当然要连我那份快乐也带进,和蓝天好好的发展下去!

而我现在唯一奢望的,也只能期待的就是和蓝天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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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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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一生中最愚蠢的两件事是没有锻炼身体和没有好好读书。对此,我也深有同感:健康的身体是生存的本能,而书籍是我们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粮食。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能让你终生受益。

从小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为了满足我的读书欲望,每到节假日,我就会缠着妈妈带我到罗定图书馆去看书。

去年,我学校在“满天星”叔叔阿姨们的帮助下,建起了一个图书馆。图书馆里面布局十分别致、美观。几张崭新的桌子和椅子围成一个圆形,四周的墙是蓝色的,地面是蓝色的,走进去就像走进了一个蓝色的世界,舒服极了!四周摆放着一排排书架,里面陈列着一本本整整齐齐的图书,琳琅满目。图书的各类繁多,有科普读物,有文学作品,有学生学习用书……每种书籍都让人爱不释手。我成了这里的常客,每天放学都会来这里看一会书才肯回家。

有一次,放学了,我迫不及待地跑到图书馆,拿着读者借阅证,排队排了很久才进入到阅览室。一到阅览室,我马上先了一本《小英雄雨来》,找了一处少人走动的角落,坐在椅子上,像饿坏了的马儿,贪婪地读着。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把手上这本书看完了。我的脖子酸酸的,抬头一看,发现天色已暗了下来,周围一个人影也没有。我走到门口,“糟了,门已关上了。”我一下子慌了起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但我很快镇定下来,因为刚刚看的主人公雨来让我明白遇事要镇定,不能慌张,办法总比困难多。想到这里,我的心里还暗暗高兴,因为今晚可以与书为伴了,可以尽情地在书的海洋畅游一晚了。我正想着,听见门外有妈妈和校长的呼喊声,我知道妈妈来找我了,于是我大声拍门回应。校长开了锁,妈妈一下子把我搂在怀中,既高兴又带着责备的语气说:“你怎么还不回家?担心死妈妈了。”我抱着妈妈,惭愧地说:“妈妈,对不起!让你担心了,让我原谅我!刚才我看书太入迷了,管理员说关门也没有听见。当时我是一个人躲在角落看书的,可能管理员没有看见我,又没听见人回答,以为人都走完了,所以就关门走了。妈妈,对不起!”校长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小书虫,以后不可以这样了,不能让妈妈担心,知道了吗?”我笑着点点头。

这就是我和图书馆的故事,书不仅仅丰富我们的知识,还可以教我们做人的道理,这就是书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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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散文欣赏—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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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阳光明媚的下午,伫立在书柜旁,让指尖肆意划过那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让整个人都浸泡在书的海洋里,享受这静好时光。因为书就是文学的载体,因为书就是知识的天堂,因为书就是洗涤灵魂的圣池,所以,我愿让它伴我度过每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愿让它赐我一袭清香。

我和书的故事,犹如满天繁星,我只得随意摘取几颗来叙述。

在某个盛夏的傍晚,我在书柜中翻到了一本封面看起来很新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应该是在我的书堆里埋了很久了吧。翻开书,我发现扉页里有一幅插图,是海伦?凯勒恬静的微笑,下面写着“我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我承认我被这句话吸引了,我,想去了解海伦?凯勒,我想知道她经历过什么,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几乎是以每页三分钟的速度品读这本书,其实大约有一分钟我都是沉浸在我所想象的世界里的。我体会着海伦失明失聪后的悲伤,也品味着她学会说话后的惊喜,以至于忽略了这美丽的黄昏和那安静的星辰,甚至是,忽略了我自己。合上书,像是完成了极艰巨的任务,我无力地揉了揉酸痛的眼睛,仰头瞟向窗外时才发现那漫天繁星已伴了我数个小时。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它让我感受到坚强的力量,同时也是我意识到,我是如此的幸运,我没有资格去埋怨命运,反而应该去感谢命运。而另一本书,也让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为母爱,为信仰,为狼的母爱和狼的信仰。

世人普遍害怕狼,甚至是憎恨它。嗜血的凶残,孤傲冷漠,这便是狼了。它在文学作品中通常是以破坏者的身份出现的,而有这么一本书,偏偏就是赞颂狼的,它,就是《狼王梦》。在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我坐在书桌前,听着冷雨拍击地面的声音,视线却没有从手中捧着的书上离开半分。我被书中母狼紫岚的母爱与她的坚强所折服。朔风猎猎,伴着凄厉的狼嚎,仿佛一曲悲歌钻入我心中;淫雨霏霏,伴着殷红的鲜血,仿佛一抹残阳,烙在我心上……回过神来,脸上肆虐的泪水告诉我:我又把自己锁在书中度过了一个下午。

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读书,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过程,实际上是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的为大智慧相结合的过程。”没错,是书,让我倾听到作者的心声。我想,不是书进入了我的世界,而是我进入了书的世界吧,是我在书的世界静伫观望,偕了满满的墨香。

明月洗空,群星所颂之歌,便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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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图书馆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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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图书馆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文化园里。一走进文化园,我就被浓浓的桂花香吸引住了。坐在图书馆里静静地看书,闻着桂花香,真令人陶醉。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使我明理,读书能使我增长知识,读书能使我开拓视野。进入三年级了,我对读书的喜爱越来越浓。带着对读书的喜爱,我又来到了图书馆。图书馆里很安静,这里的一切充满了书的香气。我来到了二楼少儿活动中心,这里人山人海,不过大家都只是在默默地看书,一点都不吵闹。有的是爸爸带着孩子一起来看书;有的是妈妈带着小孩来看绘本;还有大哥哥大姐姐在这里认真的做作业,找习题。

我拿起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认真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觉得,原来我们的世界有这么奇妙啊!花儿分时间开放;动物为什么要冬眠;为什么会有巨石阵;人为什么会衰老。我看得津津有味,根本忘记了时间。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家了,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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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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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喜欢读书,什么四大名著啊,《上下五千年》啊,我早就读的滚瓜烂熟。我家的书柜里,摆满了各类刊物,小说,它们是我最珍爱的宝贝,除了爸爸妈妈,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一般人我不会让别人乱翻我的书。

可是这却不能满足我的读书欲望,这个里就成了我流连忘返的地方——图书馆

那时候我还小,刚刚上一二年级吧。第一次踏进图书馆的大门是姥爷带我去的,那儿对我来说是个神圣庄严的地方:她像是一位和蔼可敬的女神,她有广阔的胸怀和渊博的知识。我终于走进了她。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便离不了她了,在书的海洋里 ,我尽情地畅游那里有我喜欢看的各类童话.小说以及名著等等,仿佛所有有趣儿的东西都在这儿。

我爱图书馆到了痴迷的程度,我经常会到那里去寻找我的宝藏。记得有一次,我有一本书没看完,没跟妈妈说,就自己跑到去图书馆,我被书中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忘记了回家。这回麻烦可大了:妈妈找不到我了,以为我丢了,便到处找我,可怎么找也找不到,就差没报警了,我却自己跑了回去:书读完了,一看天快黑了,(出去的时候才刚刚中午两点左右)我知道自己闯祸了,便快往家跑,妈妈见了我,只抱着我哭,说着:“你这破孩子,上哪里去了!急死我了!”我只是傻傻地笑,以后啊,再也不敢自己不说一声就去看书了。

慢慢的长大些了,去图书馆的时候就少的很多,想看篇文章就从网上搜一下,可我却并没有放弃去图书馆,在学校里,每星期有一节阅读课,我们都会在学校的图书馆进行,以前我看书只不过看个热闹,囫囵吞枣,没有多大的用处;现在,没上阅读课我都会带一本阅读笔记来抄阅好词好句,我的写作水平也大大提高了。

图书馆是我的启蒙老师,我对她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那里我获得了知识获得了让我一生受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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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随笔散文

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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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亲密接触”--小人书《红楼梦》

那是有记忆以来,第一次与书的亲密接触。说亲密,也只是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道书印而已。

那是大约五六岁光景时候的一个夏日,街坊邻里在院子里消暑。大人围着孩子身边,各自评论赞叹,也是消暑的必要内容。自家人当然认为儿子是自己的好。别人呢,尽管不太完全苟同,但碍于面子,也不得不说些恭维话。在当时,我父亲是企业的干部,母亲是医生,当是全院子里最有面子的家庭了,于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我似乎便也不可辩驳地要成了有出息的下一代。于是我得到的恭维绝对会比别的孩子多。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大约是有邻居说:人家这孩子都会写字啦。那时候孩子上学可是比较晚的,换句话说,我尚在学前,且那时并无所谓的学前班之类的说法。小孩子会写字儿,基本上是无人相信的。于是有邻居说:来来来,往这上写几个,要真会写,这本书就送你家啦。

勇者无畏。于是,铅笔头儿引领着我在书的空白处写下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毛主席万岁”。

但我还太小,当时不知道那小册子是啥书,只记得上面画了不少古代美人儿。后来妈妈告诉我:这叫红楼梦。

知道叫红楼梦了,但仍然不知道是啥意思,也看不进去。毕竟斗大的字可能只识了这几个,就全都贡献出去了。唯一的结果是:获得了满院子邻居的啧啧称赞,估摸着成了科举制度诞生以来最小的“秀才”。

一见钟情《抓舌头》

书如人,是有灵性的。书如情人、爱人,是需要一见钟情的体验的,否则,断乎谈不上爱书。所以,每一个爱书人,必定将第一次接触的印象最深的书,或者为你奠定了一辈子喜欢书的那本“书”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小小连环画《抓舌头》,便是我一生的“初恋”。

其实父母都有不少自己的书,当时并无书架,只是统统装在一个落地的柜子里。我只在大人都不在家时,才敢偷偷地看几眼。并会觉得:那都是大人的东西,与我无关。但是,与我有关的东西在哪儿呢?8岁的时候,机会终于降临。感谢一次不大不小的感冒。因为感冒,妈妈心疼地领我出去逛商店,以图转移我的注意力。

想要的东西多了,但知道那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无论走到哪儿,都只是君子动眼不动口。等走到一家百货商店设立的图书专柜时,脚步被魔法般地定住了。反正还是不说话,只是站着久久地看。

妈妈说:走吧,买点儿饼干去,然后回家。我说:不要饼干啦,要那个吧。点了点静静地躺在那儿的《抓舌头》。妈妈问:你能看?我说:能!

1角4分,可以买至少5块大白兔奶糖,5根冰棍,这个不小的数字啦。但妈妈还是决定满足一下我的隆重要求。她可能只是为了我的“感冒”,并不会明确意识到其深远意识和影响。于是,以连环画为起点的“书生”便由此发端了,而且一发而不可收拾,一出又一出的与书有关的“活报剧”伴着那苍凉的年月不断演绎着。

最早的“图书交流大会”

与真正的大书有过从,那当然得是认得大字之后才可以的,所以,与书的故事,无疑要从小人书起,而且不断持续下去。甚至许多最难忘的事儿,都是由这小人书引起来的。

大杂院的好处就是人际交流极为方便,而且必然是当时一种绝对有效和需要的“外交方式”。当年并无电视,半导体都比较稀罕,听有固定的大喇叭,整天听样板戏和最高指示。小孩子们到好办些,至少,每人手里都有几本、几十本小人书,宝贝似的分出三六九等,最高等的秘不示人,自觉一般的,才拿出来显摆一下,以求能够与别的小伙伴儿交换着阅读。那时候都是半天课,下课后,还会组成学习小组,打开书包,往往就可以抽出一两册小人书,大家交换着欣赏。这可能是比较原始的“图书交流大会”吧。

这种交流不是有去无回的那种,而是转来转去还要回到自己手中。可是如果转错了,岂不是要引发“战争“”?此类事儿并不是没有过,甚至搞得需要家长出面来调停。有问题就会有解决的办法,大院之外怎么办不知道,至少,我们大院十几个小孩子发明了一种办法:写上自己的名字,比如张军的小人书,第三十五本。写名字当然是为了识别,写本数,一是为了自己管理方便,同时兼有炫耀的意思。

更细心一些的,往往都是用牛皮纸包了皮儿,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这样的孩子不多,而且也轻易不参与交流,怕的是搞旧了。估摸着,今天的收获家,有许多就是那时候培养起来的。记忆中,有个叫徐小明的哥们儿,比我们大了几岁,小儿麻痹,需要坐轮椅的那种。他就认真地把小人儿书包了皮儿,整整齐齐地码在桌儿上,然后一个人独自享受。我们小,是无法进入他的“书房”的,于是只好经常偷偷在从窗外往里窥视。他也并不恼,总是笑眯眯地挥手让我们离开。

几十年过去了,他现在似乎仍然没怎么变老,还是那车,那人,连白头发都没有,从容地笑对生活。只是,我们一直无法一睹他小人书的庐山真面目,实为憾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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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熊爷爷的图书馆_故事作文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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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从小就特别爱书,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收集自己喜欢的书。为了书,他爬进野蜂巢里,打败过群蜂战斗机;为了书,他钻进毒蛇谷,躲开过蛇信子绝杀阵;为了书,他搭过云梯,找过天上的月亮星星;为了书,他走过狮子丛林,逃脱过狮子的咆哮……熊爷爷家里的书也越来越多,小小的山洞已经堆不下了。熊爷爷希望有一座图书馆,让小小熊和自己可以安安静静地看书。小小熊想:爷爷的书太多了,就我俩看,太浪费了。

小小熊对熊爷爷说:爷爷,我们盖一座露天图书馆,让更多的朋友来看书吧。

露天?开玩笑吧?一下雨,书就会被淋湿的。熊爷爷摇摇头。我可以帮忙盖屋顶。山洞外的长春藤说。可没有书架,把书放在哪里呢?熊爷爷又问。我的胳膊能做书架。大树伸出强壮的树枝说。你身上那么多调皮的虫子,会把书弄脏的。

不会,不会,我们一定先洗干净再看书。蚂蚁、毛毛虫、螳螂齐声说。

那好吧。熊爷爷半信半疑。露天图书馆成立了!长春藤在树枝的周围,用叶子和藤织了一个大大的绿屋顶。大树把腰身挺了又挺,把书本摆放得整整齐齐……

小鸟儿们叼来各种各样的树叶,送给熊爷爷做包书纸;小松鼠跳过来,帮忙把每一本书包好;小小熊把书摆上树枝;蘑菇们变出了许多桌子和凳子,屎壳郎们清理着每一个角落……

忙完后,小松鼠洗干净手拿起一本书,靠着树干,边看边笑;小鸟儿也擦净嘴巴,翻开一本书,边看边唱;蝴蝶、蚂蚁、螳螂早就洗得干干净净的,钻进了书堆里,寻找自己的快乐;就连屎壳郎也把小粪车推到远远的地方,再走回来,掸掉身上的脏东西,洗净手脚,捧着一本书读起来……

小小熊当上了图书管理员,爬上爬下,忙个不停,帮朋友们找书。不行,这样我没时间看书了。小小熊心想。他向熊爷爷请一个月的假,在山洞里玩起了电脑。熊爷爷着急了:总玩电脑可不行哟,要多看书才对。小小熊笑嘻嘻地说:哦,我只玩一个月。一个月后,小小熊送给熊爷爷一份神奇的礼物8只电子机器手。

现在,只要对着大树喊出书名,这些机器手们就会自动找出那本书,捧到读者面前。

装上这些机器手,我成了铁臂螃蟹树啦。大树说。

咦?熊爷爷呢?原来他跑到对面山头,去找他的熊朋友,说服他和自己一起开第二家露天图书馆。

因为,每一个有山有水有熊的地方,都应该有熊爷爷的图书馆。

[熊爷爷的图书馆_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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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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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从来不喜欢看书阅读,学习成绩也不怎么好。一次偶然的机会,老师带我们上图书馆看书,到了图书馆,看见图书馆里有各式各样的图书,有科学的、有动漫的、有幻想的……真是琳琅满目,看得我眼花缭乱,我们各自去找自己喜欢的书看,我随便拿了一本书来看,刚掀开第一页,就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我坐下来静静地看着书,不知不觉,下课了,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同学们对我大吼了一声,我才知道,我还没有看完呢,我就借回家接着看。

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图书馆的图书像一块巨大的磁铁一样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课余时间,我都会去图书馆看书,我还随身带着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每次去看书的时候,就把书中的名人名言、好词佳句抄写下来。就这样,我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作文水平不断提高。

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春天来了》,老师读了一段范文后,当大多数同学千篇一律地开始写“春天来了,树木发芽了,小草长出来了”时,我想大家都这样写多没意思,我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春天,用自己的感受去写春天。我把春天比作一个穿着绿色衣裙的仙女,她那轻飘的衣袖拂去了冬天的睡意,将美丽和明亮撒给大地,她把种子撒给大地,开出了朵朵美丽的鲜花。人们都爱春天,爱她的百花齐放,爱她的万物复苏,爱她的春回大地。春天,使人们的心情格外舒畅。

于是,我的作文得了一个“甲优”。我多么得意啊!因为阅读,我才能有这样的成绩,阅读让我获得知识,陶冶性情!图书馆,我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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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图书馆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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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我和妈妈来到了太原市图书迎,准备度过悠闲的周末。

初入市图,我便被它恢宏的气势所震撼。光洁的大理石地板反射着头顶上无处不在的如星星一般的灯光,使得整个馆内光线充足。我翻看了市图新馆的介绍,得知它是目前国内第三大图书馆,占地55亩,馆藏书籍140万册!这些数据真是令人震撼!

它的外形是由中国建筑设计院崔愷院士领衔设计的,以现代简约风格为主,看起来酷似书架上互相靠拢的书本,恰如其分。其寓意《四库全书》的厚重和历史文化的沉积。一进大厅,就看到有很多台阶,拾阶而上不禁让人有种登山的感觉,更让我想起了“书山有路勤为径”这句读书名言。

再看一层层的阅读空间里,端庄雅致的书架、桌椅和温馨的桌灯,营造出书香四溢的典雅、静谧的环境,徜徉其间,真让人乐不思蜀啊!

大人们的阅读空间安逸、典雅,孩子们的阅读世界则充满了“惊喜”。鲜艳的色彩,桌椅全都没有棱角,真让人有被关怀的感动!

我和妈妈各自挑选了喜欢的书籍,安安静静坐下来看书。很快我就沉浸到了书的海洋里,情绪跟着主人公的命运起伏。大约过了一节课的时间吧,我觉得有些疲劳了,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从耄耋老人到学龄前儿童,络绎不绝却都悄无声息,丝毫没有在其他地方的喧嚣和浮躁。我又看了看妈妈,只见她一手拿着笔,一手翻着手机,为《山海经》里不认识的那些生僻字做批注,不到一会儿她的笔记本上就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就这样,我们在安静的图书馆里呆了四个小时左右,收获了知识,也收获了心灵的安宁。

来到这个图书馆,我真的愿意做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虫呢!

我喜欢这个图书馆!以后我会经常来这里做客,去充实自己的头脑,洗去浮华,屏蔽喧闹,做个爱读书,会读书的彬彬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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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两位掌门人春天的故事哲理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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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掌门人春天故事

程颐:春日偶成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朱熹: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两首诗很短,只有28字。可能和现在的QQ个性签名或者微型博客差不多。加上程朱二人的身份,可以算是名人博客了。两首诗一直流传到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读书的,但是一般人读书就先背古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学很多的古诗,但是每个读古诗的人都先学《千家诗》;也有很多人连《千家诗》都没有念完,但是都是从前两首开始的,于是这两首诗歌便成为普及文化中的普及文化,众人皆知的文化。如果宋朝有博客或者个性签名,这两篇博文回复的人,转帖的,浏览的,恐怕是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两首诗可以用“异曲同工”来总结。程颐与朱熹,中国历史特别是哲学史上首屈一指的两位大哲学家,思想家。有着同样的专业,同样的思想基础,也应该有同样的生活,同样的爱好。他们都喜欢春游,都喜欢吟诗,具体就体现在这两首异曲同工的诗歌上面。

程颐的《春日偶成》记述了他在春天里发生的一件趣事。“云淡风清”的中午,他“傍花随柳”在河边散步。他的欢乐远远超过身边同龄人所能表现的程度,于是听见了“偷闲学少年”的旁白。

朱熹的《春日》通过描绘泗水河畔的景色,发出了“万紫千红总是春”的高度概括。

两首诗都是春天生活的描绘,是游记,或者日记。都是大学者在外面散步时候的散记。或者是观察,或者是思考,或者是感悟。表现了学者的风范。在相似的爱好中,可以看见彼此统一的人格还有相互支持的思想体系。

于是有人开始探究诗作的原委。首先作为日记应该知道它们创作的确切时间。“春日”是立春那一天吗?可能是的,但也有可能不是。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两首诗歌都是春天写下的。但是春天,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春天,都是立春开始的。立春在这里即使不能当作确切的日期,也能算一个参考的日期,参考的时刻。在两位哲人一味地爱春,爱走,爱水之中可以看到更多属于智慧的属性。

孔子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静,智者动,仁者寿,智者乐”。仁,是孔子思想中的人生最高境界,但是并不能说明“智”就不如仁。仁是一种人格的量度,智是智力的量度。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现在人说的智商。智力量表是很多的,而且也相对权威,像威克斯勒,像比奈西门量表,在很多地方仍然作为智力的依据。但是人格量表虽然有,发展却比智力量表慢得多了。现在还是只能描述,不能比较。所以也不能说程朱二人就不仁,但是可以看到他们是真正的智者。智者的诗,也就应该用智者的眼光来看。

程颐诗歌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善用了类对偶的手法,“云淡风轻”写出了当时的环境,“近午天”点出来写作或者活动的时间。“傍花随柳”写出了游览路上的景色,也简单的交代了游览的路程。这两句话的信息含量之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程颐了简洁的诗歌还创造了两个成语,用来表示环境,景色,乃至是社会的气氛,可以说是很了不起的。因为写诗容易,写成语难。在诗歌中创造成语的人屈指可数的,而在一首随意的“偶成”中,一篇类似于现在的微博类似于现在的心情的文章,日记的文章里面创造了两个成语,那不是高智商是什么?

朱熹的诗歌可能没有创造那么多的成语,但是“万紫千红总是春”也是众人皆知的句子。他的“万紫千红总是春”不仅仅是一句抽象的总结,“万紫千红”也具体地描绘了春天的景色。什么是景色?什么是视觉?其实人是看不到真正的物质的。看到的只是颜色。但是朱熹写的就是颜色!而且还有精确的数字说明,同时一句多义,不得不让人佩服。他们写的都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环境,却能让所有的人在春天的时候想起这样的诗歌,这是他们的高超归纳能力,抽象概括能力。

当然,相同的专业同样的环境,也展示了不同的人生。

相比之下,朱熹的诗歌在时间跨度上比较大。“一时新”中可以体现出来。要知道,事物平时都是量变的,外面的景物也是。第二天去看第三天去看和第一天去看到的景物肯定差不多。即使有一天叶子全打落了,还能见到地上的落叶呢。但是五天就是一侯,十天就是一旬,十五天就是一气,三十天就是一月。这样量变就积累了,变成质变了。“一时新”体现的就是这种质变。可以看得出朱熹有段时间没有出门了。起码得五天吧,快一个星期了。但是程颐是经常出门的,至少在诗歌中体现是这样。“云淡风轻“天天有,晴天,春天,都是这样。

其他的差别也就从这一点中来。也许是因为少出门吧,朱熹的散步是叫做“寻芳”的。他看春风是“等闲”地。朱熹的时间比较充足。但是程颐的“傍花随柳”是“偷闲”的。似乎就很紧张了,一会儿花过了,一会儿柳过了。可能又匆匆忙忙回家搞科研去了。“偷闲学少年”除了说他太高兴了,有没有可能是说他走得太快了呢?可能是因为朱熹出去的少,所以一次在外面的时间多,程颐出去的经常,所以一次就要不停地赶回来。

同时程颐出门是有伴儿的,至少是“粉丝”。否则没有人知道他多少岁,没有人会说他学少年。但是朱熹肯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人吧,他的思考就远一些了他敢用“总是”的词语来说他看到的东西。但是程颐呢,只用了“将谓偷闲学少年”,意思是说他的是别人的话呢,不是自己的,更加不是客观的东西。

在这两个即是好友又是关注友人的个性签名里面,我们看到了许多对于自然的热爱,关于哲学人生的思考。

程颐朱熹是宋明程朱理学的创始人,在江湖上也能算上是“掌门人”了。他们的个性签名也好,微博也好,也展示了掌门人应有的气度和胸襟。

他们写的都是日记,但是因为写了春天一日里面所有关于春天的特性,变成了咏春的作品;他们写的都是个人的感受,但是因为这样的感受包含了太多的普遍现象,成为了真实的哲理;他们写的都是身边的景物,但是因为景物包含了所有地方的春天,于是成了春天的故事。这也许就是王国维眼中的“大事业,大文章,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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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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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那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在清静温馨的图书馆里,知识的使者会降临到你的身边,使你感到轻松愉快。在图书馆里我们可以回忆古老的历史,也可以憧憬美好的未来;可以探索世界的奥秘;还可以得到学习的技巧和秘诀……

记得有一次,老师叫我们搜集有关地球的资料,查完后还要汇报查资料的方法。父亲告诉我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可以利用图书馆的资源。于是,我兴致勃勃地来到东莞市图书馆。哟!图书馆里的人还真不少,大家都在静静地看书。我轻轻地走到书架前,生怕打扰了他们。经过查找,我发现这里关于地球的资料很多。我翻开一本《宇宙的奥秘》,里面有一篇文章是关于地球的,可一篇文章太少了,我又翻开了另外和地球有关的书,终于,我又找到了一部分。我把这分散的资料摘抄下来,汇总后内容十分丰富。上课时,我汇报了搜集的资料,老师高兴地表扬了我,同学们也向我投来敬佩的眼光,这时,我心里甜滋滋的。

首战告捷,我对利用图书馆资源的积极性高涨。学习语文时,需要大量地阅读课外书籍,到图书馆可以寻找适合我们的书籍;写作文需要掌握写作技巧,也可以到图书馆里找一些作文书,多阅读,可以提高写作水平;复习时需要巩固知识,可以到图书馆找课后练习类的书,多做练习。当我遇到难题时,也可以从图书馆里找到资料,释疑解惑,做到融会贯通。图书馆里还有很多励志的书籍,阅读时,犹如喝了心灵鸡汤,清新励志,让读者获益匪浅!在图书馆中阅读学习,真是一件极其快乐的事!

我都不知道我的假期有多长时间在图书馆里,只感觉图书馆好像一个浩瀚的知识海洋,让我们尽情遨游!如今,图书馆已成为我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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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图书馆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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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精彩文笔是图书的功劳,图书馆对我有着神奇的吸引力。

我喜欢看书,可我家里书不多,翻来翻去都是那几本,开始时,我看得津津有味,天长日久,我就感到不过瘾,我多想能看到更多的书啊!真是天随人意,满天星图书馆在我们学校开放了!那天,我迫不及待来到图书馆,一走进去,琳琅满目的图书映入眼帘,书架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各种各类的图书。嘿,《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哇,我简直来到了书的海洋里,真想畅快的遨游一番。此时此刻,我的心像吃了蜜一样,甜滋滋的。我拿起一本《狼王梦》,坐在一个角落里马上看起来,一页、两页……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本小说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图书馆员催了我好几次,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

图书馆的书香韵味,它的多姿多彩,令我着迷。从此,满天星图书馆那丰富的图书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那些古今中外名著使我如痴如醉,我把所有的课外时间都花在借阅图书上。这时,我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记书中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精彩的段落,做笔记锻炼了我的记忆力,又增强了我的理解能力。我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每次习作,老师都说我写得好,把我的当范文读给同学听。

我每次走进满天星图书馆都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是亲切的、甜蜜的,浓浓的糊在心头,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好像我从小就认识它,很想投入它的怀抱,每次置身于在这里阅读,都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满天星图书馆既温馨又安静,真是阅读的好地方,更是我每天向往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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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图书馆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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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孕育了千百万年的学子。好的书籍令我们赞叹,令我们心旷神怡。图书馆是知识的海洋,它和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息息相关。我仿佛闻到了那淡淡的书的芳香。

在奶奶的家门前有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图书馆,在这个巴掌大小的图书馆里却隐藏着另外一道风景线——丰富多彩的知识,这个图书馆的名字和它一样的富有活力——旭日书屋。似乎象征着读书的我们就像旭日一样朝气蓬勃,充满了祖国未来的希望。这里面井井有条地陈列着一些大大小小的已有些老旧的书柜,在这些书柜饱经沧桑的脸上,却充满了岁月走过的痕迹和知识的渊源流传。

我又走进了这个图书馆,又是那扑鼻而来的淡淡的油墨香味,这是知识和纸张夹杂的芳香,这芳香弥漫了整个书屋。这芳香不是满街烧烤的炭味,这是一种似有若无的味道,每当我闻到这种味道,就好像在成长的道路上找到了成功的方向。

我特别喜欢到图书馆读书的地方,因为在一个远离喧嚣的安静处读书常使我忘却烦恼,全身心的投入书籍世界。每次离开图书馆我还会借走一些书,因为大概两星期才能有时间去一次图书馆。那种关于历史的书都是我所爱的,因为看历史书籍就像坐着时光机见证了人类灿烂辉煌的过去,就像回到了那我所向往的世界。书籍还让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埃及金字塔是如何在那种时代建立的;百慕大三角为何如此离奇;法老的诅咒又是否确有其事;外星人又是否真的存在……如此多的未解之谜让我们惊叹,如此多的未解之谜都在等待我们解答,是读书使我领略到世界的多彩,是读书使我领略到古人的聪慧。

读书是美妙的,可以带给我们欢乐,好像我们在和古圣贤交流,好像我们在和文人墨客文臣武将对饮,好像我们回到了那个时代。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花儿没有了阳光,鸟儿没有了翅膀,鱼儿没有了流水。书籍带给我们智慧,所以从现在我们要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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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图书馆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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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生活中平凡的的存在,它在我的心目却占有崇高的地位。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多读书多看报,就是为你成长的道路铺一条通向成功的地毯。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图书馆,那是一座漂亮的建筑,装饰典雅,古色古香。架子上摆满了一排排整齐的图书。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一丝杂音。这里有我想看的很多书,每次来了,我就挑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席地而坐,渐渐的就沉迷在书海之中了。

在书的海洋里我有时和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有时和冰心奶奶一起畅游在诗海里,有时还和沈石溪爷爷游荡在动物的世界里……书里的知识都是我在课本上没学过的,丰富精彩的内容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我看了一个又一个,忘了时间,忘了地点,忘了周围一切。不知不觉就到了闭馆的时间,我在图书馆人员几次催促下,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原位。自从去了图书馆,我的课外知识丰富了不少,课堂上发言总是很出彩,就连作文也写的越来越好,我从书中找到了无穷的乐趣。

图书馆,为我打开了一扇神奇的大门,我愿意在这扇门里驻足停留,沉醉在书香世界里不复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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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经典散文

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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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好像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家就有个属于我的大书架,是带有年轮厚重感的木制品,外层镶有防尘的玻璃门,似乎要把书呵护成艺术家的藏品。书架有三层,我踮着脚尖一本又一本地把书码上去,从下往上依次排列,从“最对我胃口”到“实在意兴阑珊”。这是件有意思的差事。多少次,我站上小板凳奋力地在书架上寻找,“什么样的书适合什么样的情绪和天气”,觉得这就像一门快乐的学问。

可也不是没有遇到过选错频道的书。为一场突发的考试,为一些荒唐的冲动。于是开始把书翻得哗哗地响,连同脑子里的声音也一起躁动不安地尖叫:“看不进去啊!”“还是看不下去!”“算了我不看了!”仿佛那书页上乌压压一片的都是条形码。纵使那故事再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环环相扣,我也不过是个跷着二郎腿旁观的看客,抱怨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弄得谁都不愉快。

平时,我虽然很想按照自己的兴趣,多看相应频道的书,但作为一个中学生,要上一整天的课,课后老师都抢着布置作业,在如此繁忙的学习中,要想挤出点时间来谈何容易。于是,我慢慢变成了时间的吝啬鬼。无数个下课十分钟,看书;吃饭二十分钟,右手拿筷左手扶书,看书;“午睡半个小时就够了”的观念下省下的午觉三十分钟,看书;晚自习后宿舍熄灯前的三十分钟,看书。每天,硬生生挤出一小时以上的好时光。

每逢周末去理发店洗头的时候,我也要带上一本喜欢看的书,即使吹风机呼呼地吵闹,也可以做到头也不抬,屏蔽一切干扰,依旧顽固地与作者沉溺在同一片阳光下。

“读书要选对频道!”牢记这样的小法则,遇到灿烂的阳光天气,带一本愉快的书出门,坐上秋千笑得摇摇晃晃;碰到倒霉的阴雨天气,那就把自己锁在湿漉漉的房间里,看一本悲伤的书,然后小哭一场。这些时候,情绪恰到好处地扣紧了与作者的维系,再让被适宜温度助长的细腻情感,缓缓地把我推向作者内心那片澎湃的海。手指滑过富于质感的纸页,或许还能触碰到两个频道间疑似磁性的东西。

虽然我所读的大部分书的作者与我并不是同龄人,有时连相仿也谈不上,但我读起来仍然兴趣盎然。就像我最喜欢的一位青年女作家,她与我至少有十五岁的年龄差,但她的书却弥漫着少女般的柔情,以致完全吞没了我与她之间的“代沟”。她甚至会让我产生错觉,仿佛写这本书的人,只是一位如我一样十五六岁的敏感青涩的小姑娘。她就挽着我的胳膊坐在我的旁边,时而轻皱眉头,时而又笑容欢快地喋喋不休,说她有全世界最帅的老爸,说某个不善言辞的黑发男孩,同时倾倒她的委屈,她的冒失,还有她满满的幸福感。而我用大半时间惊喜地叫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啊!”所以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参加她的新书签售会,我怕看到这位美丽知性的女子待我如普通读者般,因为在她的书里,我们早已是更亲密的朋友。

还有这样的记忆,放学后下午悠闲的五六点,我和朋友去学校图书馆消磨时间。有一本书我兜来转去找了很久,朋友也帮我一起天南海北地找。就为了找一本我感兴趣的频道的书,我们却分头找了近一个小时,找得肚子都饿了,然而最后谁也没有找到。我有些沮丧,回头看朋友还蹲在地上朝着书柜不罢休地观望,她眯着眼睛几乎一本也没有放过,夕阳把她微曲的脊背染成橘色。我说:“走啦!”她却固执地继续吃力地找着,终于在书架最底层一本厚书的后面,把那本我想要的书提溜了出来。她可怜兮兮地朝我伸手,“快拉我起来,我蹲得太久,腿都麻了。”

这点点滴滴关于书的美好回忆,总能温暖得让我笑容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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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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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幼儿园到现在,我去过很多图书馆,其中我最喜欢去的就是我们学校里的图书馆,在图书馆里不仅可以查找资料,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好多家里没有的书籍,去的次数多了,竟渐渐的喜欢起读书来了

每次踏进图书馆,捧着一本本散发着浓浓油墨香的图书,我都爱不释手,我小心的翻动着书中的每一页,恨不能把它们一气呵成,更恨不能把整个图书馆搬到自己家里去。

这里有很多我喜欢的书,有《淘气包马小跳》,《亲爱的笨笨猪》,《三毛流浪记》,《木偶奇遇记》,《窗边的小豆豆》,《九色鹿》,《爱的教育》……这些书不但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而且,我还 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其中《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应该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九色鹿》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三毛流浪记》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坚强的人…...

我喜欢去图书馆,是因为我更喜欢读书。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此言不逊,希望同学们有时间多去图书馆看看书,因为读书对我们有很大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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