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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汇集六篇

本次的全国甲卷作文是以人给匾额题名,或直接移用,或借鉴化用,或根据情境独创主要素材,那么关于这次的高考作文真题素材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4年第三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素材,欢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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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梦·家乡味道”全国文学大奖赛征文启事

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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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广大文学爱好者抒写自己的“中国梦”,大观杂志社特举办“中国梦·家乡味道全国文学大奖赛

一、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征文要求:弘扬正能量,感情真切,内容充实,贴近生活;文章体裁以小小说、散文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

三、投稿邮箱dazgm2017@126.com

四、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

大观杂志社

2017年1月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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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美耒阳,绿色家园”生态文学征文大赛启事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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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特举办“大美耒阳•绿色家园”2017年生态文学征文大赛

此次征文由中共耒阳市委宣传部主办,耒阳市环保局承办,耒阳市新媒体中心、耒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协办,欢迎广大作家、文学爱好者踊跃投稿。

征文主题:倡导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热爱自然的理念和精神。反映现实生活或真实人物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讴歌生态之美、展现可喜的环境变化。应征作品要注重文学品质和故事性,主题突出,真实生动,文笔细腻流畅。

作品体裁:体裁不限,小说4000字以内,散文1500字以内,诗歌50行以内。

来稿要求:原创、未公开发表。请在稿件中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地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

奖项设置;

金奖一名 奖金2000元

银奖三名 奖金1000元

铜奖五名 奖金800元

优胜奖若干

征文时间:2017年5月15日~28日,应征作品将择优在耒阳新闻网、耒阳手机报、时刻新闻耒阳客户端、耒阳百姓论坛、耒阳发布微博、耒阳宣传微信公众号、楚南风杂志公众号刊发。征文活动结束后,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

征文邮箱:874386257@qq.com

联系电话:15207347991

201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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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地文心-首届生态文学作品征文启事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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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特别指出,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学是以自觉的生态意识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学。为进一步繁荣生态文化,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的有关要求,推动生态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一批反映环境保护、倡导生态文明的优秀作品,培育生态道德,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联合有关单位举办“大地文心-首届生态文学作品征文活动”,由中国环境报社承办。欢迎广大作家、文学爱好者积极参与投稿。

征文主题:具有深刻的生态思想内涵,倡导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热爱自然的理念和精神。内容以纪实的方式反映现实生活或真实人物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要求讴歌生态之美、展现可喜的环境变化。应征作品要注重文学品质和故事性,主题突出,真实生动,文笔细腻流畅。

作品体裁:包括短篇报告文学、散文、评论。报告文学4000字以内,散文1500字以内,评论1500字以内。

来稿要求:原创、未公开发表,如因抄袭、盗用他人作品或歪曲事实等情况产生纠纷的,由作者负责。请在稿件中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地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

征文活动时间为2016年4月~11月,应征作品将择优在中国环境报文化版刊发。征文活动结束后,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

征文设专用邮箱:

dadiwenxin@sina.com

联系电话:

010-67112251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

中国环境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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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七届“岱山杯”全国海洋文学大赛征文启事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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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世纪呼唤海洋文化,海洋文化呼唤海洋文学岱山地处东海,山海璀璨,风光瑰丽,风情宜人,素有“蓬莱仙岛”美誉,正成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的主战场,描绘着“港口花园城”的蓝图。

为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海洋文学,关注和挖掘海洋人文精神与人类共同命运的海洋文学作品,让更多人走进岱山、了解岱山,促进岱山海洋文化名县建设,中国散文学会、浙江省作家协会和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岱山杯”全国海洋文学大赛

一、本次大赛题材限于描绘、抒写海洋海岛方面题材的散文和诗歌,尤其欢迎描写“东海蓬莱、仙岛岱山”的优秀作品。作品须为原创,要求思想积极健康、风格新颖独特。作者文责自负。

二、参赛散文作品每篇一般不超过5000字,诗歌每首限100行内。谢绝手写稿件,作品请以Word文档方式发送至投稿邮箱xxs4470003@sina.com。为便于处理,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作者省份+姓名+作品标题+体裁。

三、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100字内简历、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四、征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

五、奖项事宜:

1.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1500元;优秀奖若干名。

2.获奖的作品或将结集出版,不再另外支付稿费;其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加本次大赛征文者视同同意本项规定。

3.大赛评奖结束后,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在浙江省岱山县举行的颁奖典礼并采风海岛。

六、大赛邀请国内知名作家、编辑组成评委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

七、大赛咨询电话:(0580)4470003;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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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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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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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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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作为奈曼旗“文化旅游发展突破年”,自7月起将陆续举办大型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

为全面推广奈曼旗旅游事业,展现奈曼旗民族文化和独特魅力,提升奈曼旗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奈曼旗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委员会、奈曼旗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通辽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奈曼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奈曼旗旅游局、奈曼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奈曼旗摄影家协会、内蒙古乃蛮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奈曼旗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特别征集奈曼旗境内的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等系列文化旅游推广活动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谢绝中国摄影报“走进生态大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中国摄影报“走进沙海明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奈曼旗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的“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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