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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精彩20篇)

《哲理故事》用一则则生动的故事来阐释一条条人生的哲理,小故事蕴含大道理,大道理打开智慧门。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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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小学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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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 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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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迅全集读后感

全文共 2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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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自己一直以来就对鲁迅先生的喜爱,我这次的阅读书目是《鲁迅全集》,由于时间方面的关系,我就我阅读后喜欢的篇目谈谈我自己的感想。

读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住。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胸怀大志、卓然不群的少年鲁迅,他怀揣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和追求新思想、新事物的理想,毅然决然地跨出封建宗法社会的门槛,离开家乡,到南京求学。他之所以选择上水师学堂、矿路学堂,一是因为这两所学校免交学费,解决了当时经济困难,二是这些是“新学”,有自强救国的希望。可为什么考入水师学堂后很快又改进矿路学堂呢?这是由于少年鲁迅没钱求学,无奈选择了水师学堂,虽然水师学堂不要学费,但教员水平极差,根本学不到什么东西。直到鲁迅离开二十年后,江南水师学堂还有教员公然在课堂上断言:“地球有两个,一个自动,一个被动,一个叫东半球,一个叫西半球。”所以,为了求学,少年鲁迅又改进矿路学堂。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捍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到《孔乙己》到《阿Q正传》,这些文章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能说给我怎样的陶冶,至少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不仅教会我怎样生活,更多的是怎么样乐观的生活,积极的生活。

鲁迅选择学医,是确知新的医学对于日本维新有很大助力,想通过学医,改变中国人“东亚病夫”的状况,来达到强国的目的。但后来通过“看电影事件”认识到体质弱并不是导致国弱受人欺凌的根本原因,愚昧、麻木才是病根,因此“弃医从文”,希望通过提倡新文艺,对国民进行思想启蒙,来达到富国强民,改变落后面貌。

如果说出国前鲁迅多次的人生选择多是被迫的、无奈的,那么留学日本后,鲁迅也经历了数次人生道路的选择,则完全把自己的学业和国家命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是为民救国的赤子。如果说出国前的鲁迅更多的是为自己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奔波的话,出国后接受了新思想的鲁迅,则成长为一位拥有救国救民理想、积极探索救国道路的志士,开始了他更富有传奇色彩的精彩人生。

工作以后,鲁迅从浙江杭州到绍兴,又从北京转到厦门、广州,最后定于上海。由普通中学教员到教务长、教育部员、大学教授,每一次波折都是一段精彩人生!都是因为宣传进步思想,揭露政府劣行和帝国主义列强罪行而受到排挤、迫害!而这些也正是他为人民奔波,同敌人作战的“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写照。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奔波表现得极为平淡,用“走出”“又走出”“被拒绝”“到底被拒绝”,较详叙述的只是从北京到厦门的一次,这表明鲁迅先生对个人奔波毫不介意,而对反动政府的迫害则不屑置辩,不以为然。由此可见,在文章朴实平缓的语言之中,包含了先生对民族、国家的挚爱,也有对反动者的气愤与不耻。“到1926年,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说我不好,要捕拿我……”,被政府通缉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但鲁迅先生却以轻描淡写的语气表达出来,将那种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告密行为说成“说我不好”,重话轻讲,充分体现了先生蔑视反动政府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与反动军警不两立的坚定立场。而将告密者尊称为“学者”,则不无调侃嘲弄之味。

先生很简单的介绍自己的作品,还提到“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其实,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其作品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为世人所推崇。他的这种写法,恰恰表现了他谦逊质朴的人品。

鲁迅先生的文章不仅是历史的一种有力的见证,更是人性的一种有力的说明,我一直都很崇拜鲁迅先生,的确是因为他的文章给我人生一种无比强劲的动力。我写的这篇读后感也是参照比较多的书目,也许摘抄的比较多点,但还是有很多想说的话,总之,我是很喜欢鲁迅先生的文章,以后我都会一直阅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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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小学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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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各种神秘事件由你来接晓吧!

翻到第一页,一个血字的研究案件就放 到了你的眼前,一名男子死在了他家的客厅里,一面墙上面还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第二个悬案是“三k党”约翰 的父母无意中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三个k,和五个橘子,他的父母没在意,没过多久,他的父母就被谋杀了,过了几天,约翰也收到了这种信,被杀了,三次被害地都靠近“孤星号”“白鹅号”孤星号的人说:我没给他橘子,一定是白鹅号的人干的。白鹅号的人说:我们也是才知道这件事,一定是孤星号的人干的!到第是哪一条船干的呢?

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探案集】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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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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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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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小学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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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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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迅全集读后感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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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文章其实在小学的时候早就学过了,但真正喜爱上鲁迅的文章还是高中之后。开始并不是很喜欢鲁迅的文章,大概是不能体会文章的美妙吧,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增加,看的书籍的积累,越来越感到还是鲁迅的文章写的最好。喜欢读《朝花夕拾》,闲暇时看看,真的很享受,里面有童年的趣事,有鲁迅思想成熟的过程,为什么鲁迅要弃医从文,还有鲁迅的感情世界……

我很小时候就经常听妈妈讲鲁迅的故事,零零星星地一些知道他的故事,只知道他是一位著名文学家。这次读了《鲁迅全集》,我对他敬佩得五体投地,他用他的笔墨诉说了阿Q的可笑,祥林嫂的悲哀,奇叔的大胆等,他是一位战斗作者,他用笔在与不平的社会战斗着,为穷人打抱不平,打击恶官僚,贪官污吏。

《鲁迅全集》告诉我,鲁迅年幼时家境尚好,家有一个二千余亩的百草园,相传里园里长满了野草,但却是鲁迅儿时的乐园,他在泥墙根上蹿下跳地捉蚱蜢,挖类人形的何首乌(相传吃它会长生不老),还不停地在井口上与小朋友跳上跳下。正是因为这一点,家人认为他不乖,就把他送入三味书屋学习。等鲁迅稍大一些时,家境开始渐渐地贫寒,有一次,鲁迅为了给父亲抓药而误了上课,而被老师用戒尺打了掌心,于是鲁迅在桌子上刻了一个“早”字,来提醒自己要早到。他在三味书屋读五年书,深受老师喜欢。

鲁迅对日本人深恶痛绝。他敢打,用笔墨通达日本人的“走狗”;他也敢骂,用文章来痛骂那些贪财爱荣的官僚,和狗仗人势的大恶人。因为他的弟弟娶了个日本女人,而且生活非常地奢侈,鲁迅大发雷霆,并与周作人断绝兄弟关系。

读了《鲁迅全集》,留给我的是对鲁迅无限的敬佩和怀念,他不仅是个文学家,更是一个伟大地思想家和革命家。我的耳边时常会响起鲁迅先生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平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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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小学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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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我已经读过了许多遍,但仍百读不厌,每次的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书中人物的精神品质,也使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由世界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也是他伸张正义,时刻准备着与恶势力同归于尽的精神品质的见证:"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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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福尔摩斯读后感英语版

全文共 4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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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ughts given by Sherlock Holmes and the Duke’s Son

Written in the first chapter of the book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n extraordinary sentence of which even a person who has had only a brief look upon the book will not fail to receive a deep impression-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In terms of Sherlock Holmes, we’d better alter the sentence into “It is a fact universally accepted by readers throughout the world that an excellent book in possession of our famous detective Sherlock Holmes is undoubtedly a masterpiece of all times.” Perhaps this is one of the most obvious explanations for the unrivaled popularity of “Holmes series” in the field of detective stories. Overwhelmed by the recommendations provided by my friends, I decided to take a look on this Sherlock Holmes and the Duke’s Son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s a whole, this book is about a case concerning the Duke’s missing son. Arthur, the Duke’s son, was found out in a certain morning to have disappeared, accompanied with which was also the disappearance of the German teacher. The school master Dr. Huxtable then turned to the famous detective of the time Sherlock Holmes for help. Realizing how tough and important the case is, Holmes immediately made up his mind to accept the case and followed Dr. Huxtable back to Mackleton by train. Having formed a rough idea about the wholle matter, Holmes probed into the case immediately and had a careful investigation of the entire area shortly after the arrival, during the process of which he discovered the body of the German teacher Heidegger. Finally, primarily due to his prominent ability as a detective, he managed to unravel the mystery and obtained the twelve thousand pounds promised by the Duke.

Having once started reading this fiction, I was completely immersed in the mysterious story presented by the book. As the saying goes, “Well begun, half done”.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tory, just like many other detective stories, the author gives us a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condition by the words of a client. However, unlike other ones, this story first delineates the client’s strange behavior at length to indicate the severity of the incident in order to attract the readers to continue reading it. As is known to all, vivid depiction is essential to detective stories since it can help the readers understand each figure’s characteristics and visualize the scenes, thus making the story more authentic and attractive. Therefore, trying to present a “real world” to his readership, Sir Arthur Conan Doyle, author of the original “Holmes series”, has skillfully arranged the plots of the whole stor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r. Watson, a character not so specialized in discovering the truth hidden behind the enigmatic happenings as Holmes but so loyal to Sherlock Homes as a friend that he always accompanies Holmes wherever he goes. In this way, he elaborately depicted every scene and character in the book, Apart from the special start, the ending of the whole story, being dramatic but reasonable, is certainly an outstanding one. After all, except the author himself, who knows that the Duke’s seemingly ordinary secretary is in fact the Duke’s bastard? In addition, who knows that the Duke actually has already been acquainted with the whole thing before Holmes solves this complicated problem? Yet, surprising as it is, this ending seems so natural that it fits all the plots of the story perfectly well. While enjoying this wonderful story, I could do nothing but admire the wonderful design of this masterpiece as well as the author’s gorgeous writing skill. Closing my eyes, I can even “see” the story happening just like watching a film. Not until then did I understand why the Japanese cartoon film Detective Conan used this “Conan” as the name of its hero.

As far as I am concerned, nothing is more admirable and surprising in the hero Sherlock Homes than his profound knowledge which has certainly assisted him a lot when he was studying the case. Take the bicycle tyres for instance, Holmes actually is capable of recognizing 42 different varieties of bicycle tyres. What’s more, according to his other stories, Holmes has studied different kinds of newspapers, cigarettes, people’s footprints and other special things as well. Therefore, he seems to have the mastery of anything relevant to the cases he deals with. Except for his illimitable knowledge, Holmes also specializes in arranging the facts in order and then finding the fact leading him to a GREat discovery or even the truth itself. From his speaking “Every mystery has an answer”, we can readily shape the impression of a man with great intelligence and inflexible will. In this case, after getting rid of unrelated facts, Sherlock Homes eventually grasped the clue and discovered the amazing f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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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迅全集读后感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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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住。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捍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

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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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福尔摩斯读后感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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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我期盼已久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关于破案的小说,我一拿到这本书就手不释卷地读了起来,聪明的福尔摩斯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思考细心推理,让我为之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是由苏格兰的亚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它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福尔摩斯小说,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这本书主要写了福尔摩斯通过自己的缜密的思考和细心的推理,最终查出凶手破案的故事。每当遇到遇到疑难案件,福尔摩斯先把所有的线索列举出来,然后不断地进行假设、反复推敲、亲自证实,再把有用的线索排列,还原成当时的作案过程,最终查出凶手,把凶手绳之以法。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澎湃不已,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快就能破案?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聪明?······我们也要像尔摩斯一样,遇到问题沉着冷静,细心观察,用心思考。他处理问题的态度正是我要学习的地方。

当今社会,人们为了图名声,为了图轻松,遇到问题敷衍了事,妄下定论,因此而导致的冤案错判屡见不鲜,好人入狱而坏人逍遥法外,每当看到类似的新闻我都痛心疾首。再想想我自己,我在学校也会这样,考试时候一道看似简单的题目,不认真审题也不打草稿计算,提起笔就草草了事,常常因为马虎而丢分。有些题目老师批改后,也不愿意订正,全都是因为想偷懒不愿动脑筋思考。读完这本书都,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这个坏毛病的严重性,并下决心一定要改正。

低头看看手中这本已经抓了很久的,封面上的福尔摩斯叼着一个烟斗,靠在小巷中的墙上低头思考着,我的内心不由地涌起一股敬佩之情,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爱动脑思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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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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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福尔摩斯像一个“显微镜”,能够从一些蛛丝马迹中,顺藤摸瓜,最终让案件水落石出。真不知道他怎么会有那么强的逻辑推理能力。

当初华生医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一见他就猜测出华生医生去过阿富汗。让华生目瞪口呆。当福尔摩斯把他的推断说给他听时,又不得不让他感到信服。——“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特征,又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而他手腕处肤色白皙,面部却黝黑,肯定刚从炎热的地带归来,面容憔悴,一定历经艰辛……最终结果是来自阿富汗。”这一翻话不得不让人佩服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和卓越的推理能力。

中国不是有句俗语:“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这句话本来是是在告诉坏人不要做坏事。可在这儿,我却想到的是,这个世界其实充满了许多未知的东西,他们就像一个个宝藏,期待着有心人去发现。牛顿在苹果树底下,因为一个不起眼的掉苹果事件,却发现了划时代的地球引力。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

可在感叹这些时,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力,超强推理能力难道与他的经验、渊博的知识无关吗?为什么大多数人不能去见微知著,我想正是因为他们没有相关的经验,以及一些相关的知识。所以要去发现何尝不需要有丰富的知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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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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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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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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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家喻户晓的作品,深受许多人的喜爱。而我却对这本书有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少年儿童懂得探索,善于思考,出发点是好的,可我觉得,这本书里有不良内容。凶手连环杀人案,砍头,注射毒液……情节常常都是血流成河,人被碎尸万段,内容太过于血腥,不适于少年儿童。

就拿第一部作品《追凶20年》来说吧,男主为了给自己心爱的人报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自己即将去世时,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仇人。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思考呢?对男主的同情?还是对男主残忍的手段不解?在过多涉及这种方面的作品后,我们的思想会变得肮脏,残忍,狠毒,这给少年儿童造成阳光下的阴影。

这本书也是对黑暗主义的一种诠释吧,权威人员表示,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们从多方面思考,有助于儿童的成长……但真是这样吗?故事的结局,无疑就像普通的玄幻故事一样,侦探破案,凶手被捕,单纯的美好愿望不一定那么真实,很黑很暴力的事情,还是让孩子少知道点比较好。

这种故事里,有为他人报仇杀人的凶手,被大家同情,可我觉得他们不值得同情。他们固然有杀人的理由,可是也许有更好的方法去解决这些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困难的事,难道都去仇恨吗?少年儿童的思辨能力还不够强大,如果都去学福尔摩斯中那些报仇的人,都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解决,冤冤相报何时了,世界还不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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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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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福尔摩斯,人们的脑海中就会映出这样一个形象:他叼着烟斗,缕缕轻烟飘散在空中;他眉头紧锁,脑中映着的是数不清的线索,数不清的谜团;他不苟小节,却能在关键时刻找准每一个细节并准确地推断出凶手。这样的一个人,可亲又可敬。

或许有人会说他骄傲自负、狂傲不羁,可我更觉得,他是那么的真实,和虚张浮华的人不同,他本分,做着自己的事,有着追求真理的狂热的心。有人说他很难接近,其实不然——只要用心去和这个大侦探相处,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十分平易近人的人。

当遇到一起起离奇的案件,人们被眼前的假象难倒,并且被蒙蔽的时候,是他那样成熟稳重,不去在乎眼前的假象,而是用心去感受事实,这时候,智慧与勇气同在。他或许很自满,可他也的确尽到了自己的本能,破解了一起起重大的案件,让人不禁生出一分敬佩之情。

《福尔摩斯探案集》,尽管我看的是探案,可我却看出了另外一种情感——对福尔摩斯美好品质的称颂,以及对这个世界的评价。福尔摩斯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一个懂得什么叫真理的人,我对这样的人感到深深的敬佩!《福尔摩斯探案集》对我的感触很大,我强烈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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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迅全集读后感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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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色书皮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开始被渐渐习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可以拿起一本喜欢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因为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欢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同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可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所以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讨厌鲁迅,他太狠心。

而,就像我们的道路早已被设下了前进的轨道一般,即使讨厌鲁迅,在后几年也总是不断邂逅鲁迅的作品,在我们的不期而遇之间,我也开始从象牙塔走出,准备步入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思维在不断的变幻中似乎总是会在某刻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在教科书有意无意的安排下,在啊Q过去多年后,我又一次迷上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当然,在此时说完全失去了啊Q的影响那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过去几年,虽然一直抵触鲁迅,但在教科书的必修课文上自己被迫接受了更多的鲁迅思想和文学的同时啊Q亦渗入心里,而自己看来,啊Q或许走了,但似乎他的那种自我暗示和转移的方法与执着和傻傻的话语给了我一种另类的勇气,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只是更多的人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却是在逃避,在自我欺骗。于是,在多年后,我在想,到底谁更可怜。

当然,不管如何我也可怜不了那么多人。因为在啊Q后我又看到了孔乙己,我不敢想象后面了,因为只是啊Q就让我留下如此多记忆,虽然鲁迅先生已逝去,但我知道后世总会有诸如鲁迅先生的能人才子存在,倘若他日某人直接从新闻报道,而非小说作品时我们又该如何,我们能如何。于是,生活在继续的同时,我也希望可以在不断前进的空暇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在真正品读啊Q和孔乙己之后展现一丝释怀的笑靥和真挚的沉思,而不是一声声刺耳的嘲笑,或者一次次饭后闲谈的无聊话题。

你要知道,我们内心都有一个啊Q和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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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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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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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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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 Holmes, does not need to say you knew.He is one world famous, the widely known famous spy.Who then portrays him is? Is F. Conan doyle, (1859 1930), English outstanding spying writer of fiction, playwright.By Four Signs, Return Records, Terrorist Valley and so on is world famous.

Sherlock Holmes Detective case Collection mainly says is - - Sherlock Holmes is a village gentleman"s descendant, both understands the village the custom, how and understands in the city life.Sherlock Holmes through studied, unceasingly the study unceasingly and practices unceasingly only then enable oneself to have the astonishing spying ability.Therefore, he carries on each kind of spy both logical, and gathers the reason; He to each kind of case explanation and the judgment only then can rationally, only then cause the question which one all hangs also hangs to be easily solved, only then causes an ancestor to confuse the document to restore justice.

Not only this book is fascinating by the inside vivid story, the structure falls extends the fluctuation intense, the plot winding, exciting, soul-stirring, causes me to be unable to put down, but also manifested a meaning famous saying - - every is the diligent person, all had the spirit which never said die.

Sherlock Holmes is a such person.

Although he had become famous at that time in England the spying, but he in unceasingly assiduous study.He has specially rented between a small house nearby English Fine arts Museum, the use material and the opportunity research related spying aspect science and the experience, can cause him to melt all sorts to confuse the group case, finally lets the evil become known in the world.

I thought that,Sherlock Holmes life all is studying, studies the spying aspect continuously the science and the experience, his this indomitable spirit, is worth our general young people studying.

I like reading this this cause me to profit significantly Sherlock Holmes Detective case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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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后感的好词好句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及读后感受全集

全文共 1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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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底两万里》

熠熠生辉 奇幻莫测 震耳欲聋 美不胜收 惊天动地 无穷无尽 屹立不动 毛骨悚然 寸步难行 英姿 精确 荒寂 沸沸扬扬,残酷,破损零散,沸腾的水流,光彩夺目、瑰丽无比

尼摩船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

毫无疑问,如果我们追赶的那个怪物,真的跟尼德?兰的鱼叉相碰,我决不敢打赌,保证这个怪物无事。

读后感这部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许多我不了解的美丽岛屿;它让我了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许多希奇古怪的事。

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

好词好句 好段;

好词

倒背如流 清清楚楚 一清二楚 胡说八道 不由分说 瓮声瓮气 无精打采 来来回回 干干净净 仔仔细细 火舌飞舞 筋疲力尽 声色俱厉

好句:

忧伤,以及常人的各种热烈的或者温柔的普通感情,几乎人人都可以自由抒发,唯独保尔没有这个权利,它们被永不松懈的意志禁锢着。

海浪在他脚下拍打着零乱的石堆,从遥远的土耳其刮来的干燥海风吹拂着他的脸。

港湾的海岸呈不规则的弓形,一条钢骨水泥筑成的防波堤挡住了海浪。蜿蜒起伏的山脉延伸至海滨突然中断。

城郊一幢幢白色小屋排列在山峰之中,伸展到很远的地方。

三。读后感 。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着,告诉了我很许多关于保尔·柯察金的事与思想品德。解剖自己的精神。他身上实在有许多我要学习的地方,要像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比如:他的永不言败,顽强生活。我以前意志有点薄弱,动不动就放弃,毅力也不算强,所以一定要自我反省并要跟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还要学习他,如饥似渴的学习。

四、书名:《红岩》

好词:自欺欺人、花言巧语、斩钉截铁、枯瘦如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异想天开、出尔反尔、稍安毋躁、千方百计、万众一心、心旷神怡、目不转睛、自讨 好句:

1.这一年,我见了多少血腥的罪行,任何花言巧语,都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

2.可是,那春雷一般的,万众一心的声浪,一旦升起,怎会被这嗡嗡的苍蝇的阻扰而停歇?

3.今天,你们又想玩弄什么和谈阴谋,妄想放我一个人来欺骗群众。告诉你,这是梦想,你们欺骗不了人民雪亮的眼睛。”

主要内容:《红岩》记述的是1948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

五、读后感:

书名 窗边的小豆豆

好词摘抄:

兴致勃勃 迷迷糊糊 莫名其妙 身临其境 恋恋不舍 画龙点睛 名副其实 翩翩起舞 亦乐乎 自由自在 心地善良 目不暇接 滔滔不绝 情不自禁 天南海北 好句摘抄:

1、总之,由于上面那些缘故,小豆豆和妈妈现在正朝着一所新学校走去。当新学校的大门清晰地呈现在母女俩面前的时候,小豆豆站住了。

2、走进去一看,学生们正吵吵嚷嚷地把桌椅在礼堂中间摆成一个圆圈。

3、这饭盒里装的太棒了!黄色的炒鸡蛋、青色的豌豆、茶色的鱼肉松、粉红色的炒得松蓬蓬的咸雪鱼子,各种各样的颜色,就象花园那么漂亮。

4、这个人头发稀疏,门牙已经脱落,脸色很好,身材虽不太高,肩膀和胳膊却很结实,整整齐齐地穿着一身已经陈旧的黑色西装。

感受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小林先生是个富有童心的好校长。

书名 窗边的小豆豆

一本正经 不亦乐乎 自由自在 心地善良 目不暇接 滔滔不绝 情不自禁 天南海北 惬意 尴尬 昏暗 缘故

5、象小豆豆他们这些一年级学生,虽然还没有上自习的课程,但在从自己喜欢的科目学起这一点上,却是同上自习课完全相同的。

6、无论哪辆电车都很安静,好像刚刚开始上第一节课。在那并不很大的校园的周围,种上了各种各样的树当作围墙,花坛里也开满了红、黄等各种颜色的花朵。

7、妈妈眼前仿佛浮现出小豆豆淘气的情景:她坐在从未见过的课桌前,正好奇地把桌盖一会儿打开,一会儿关上。

8 外面仍然春光明媚,正像第一天在电车教室里遇到泰明时一样,阳光是那么灿烂,洒落在小豆豆的周围。但是,此时的小豆豆脸颊上却沾满了泪水,这和两个人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是那么的不一样。

感受:《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小林先生是个富有童心的好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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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小学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50字

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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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爸爸妈妈都迷上了一个烧脑的“游戏”——看推理小说。爸爸最喜欢英国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妈妈只要一拿起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书就爱不释手。推理小说真有那么大的魔力?爸爸见我也有兴趣,强烈推荐我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看不知道,一看放不了。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个故事,我就已经被柯南道尔圈粉。《福尔摩斯探案集》由一个个独立的破案故事组成,比如《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的列犬》、《四签名》等等。每看一个故事,我就跟着作者的描述循着福尔摩斯的视角来分析、猜测案件的真凶,从一开始的一头雾水到后来渐渐摸出一点门道,这个过程真是又紧张又兴奋,让人欲罢不能。其中,《血字研究》这个故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血字研究,一听这个名字,你也许会觉得血腥、恐怖吧?其实不然,何出此言?且听我娓娓道来。因为合租房子,军医华生和侦探福尔摩斯结缘。认识后不久,他们便碰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来到现场,福尔摩斯一丝不苟地察看了尸体和案发现场,生怕漏过一个细节。死者生前非常愤怒,挣扎过却没有伤口,墙上有鲜红的“RACHE”字迹,一枚结婚戒指和几道马车的痕迹,这些线索看似零零散散,毫无关联,福尔摩斯却已经通过缜密的推理,机智的判断,将它们像串珠子一样串连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红脸汉的杰作,用下毒的方式,为自己的妻子复仇。

这正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地方。因为好奇,我也放下书本好好思考了一翻,发现仅凭这些线索,真是毫无头绪。可侦探的脑子已经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把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心思之缜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几天后的早晨,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墙上有同样的字迹,床头放着一个药盒。两起案件,扑索迷离,别的侦探忙得晕头转向,唯一解开迷团的侦探差点抓错人。这也更衬得福尔摩斯机智过人。他用结婚戒指失物招领,报童寻人等巧妙的方法,成功地抓到杀人凶手。原来凶手“候波”的未婚妻被迫嫁给了当地的族长,伤心过度而死。岳父也在逃跑过程中被杀害了。候波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没有屈服,坚持十几年如一日,追遍两大洲报了杀妻杀父之仇,自己却因劳累过度,在接受法律制裁前因癌细胞扩散而死。候波杀人固然犯法,但事出有因,他的执着和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犯案与破案步步惊心,跌宕起伏的故事中带着一点点难能可贵的真情,不得不为作者匠心独具点赞。

福尔摩斯真是我心中的男神。他遇到案件观察入微,遇到变卦临危不乱。在他眼里,一个脚印,一个药盒,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线索,会说话会传达消息。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福尔摩斯拥有惊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做梦都想有像他那样的“火眼金睛”,也能帮助警察叔叔破案,做威武的小神探。可是怎么才能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本领呢?是天生就有的吗?不是!书中说,福尔摩斯非常喜欢学习,而且学一样精一样。其实就是这股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福尔摩斯才成了“破案天才”。

反观自己,不禁冷汗直流。记得昨天晚上,我发现自己的队徽找不到了。这可把我给急坏了。怎么办呢?先去找爸爸帮忙。谁知爸爸正在照顾妹妹,腾不出空来,打发我自己再找。我手忙脚乱地翻箱倒柜,也不见队徽的踪影,难道长翅膀飞了吗?我犹豫了好一会儿,只好忐忑不安地再去找爸爸。爸爸无奈地摇摇头,让我先想想最后一次见到是在哪里,什么时间,再想想去过哪些地方,一个个地排查,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队徽。多简单的一件事啊!如果我能再仔细一点,也许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了。我以后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多学习多观察,成为小“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精彩!我还想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着福尔摩斯在推理的世界里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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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迅全集读后感

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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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笔是投枪,是匕首,鲁迅先生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任性的。《鲁迅全集》融会了鲁迅先生的斗争思想,反映了近代中国生活、思想的方方面面。这本书里收录的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小说集、杂文集等,其中最出名的有《呐喊》、《祝福》、《阿Q正传》、《药》等,这些文章都是极具讽刺意味的都是通过一些小事描写当时的中国人的生活,突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人们的愚昧封建,国家的羸弱,侧面反映了中国的近代史。其中反映得最深刻的就是当中的《阿Q正传》。

阿Q所处的时代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内忧外患,政治腐败,民众愚昧,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而以孙中山为首的少数有志之士,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试图挽救危亡的中国。这就是近现代之交轰轰烈烈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中国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和愚民政策。在阿Q身上,我们可以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历史是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屈辱史,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形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面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面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封建麻醉教育,正是造成劳动人民不觉醒的精神状态的麻醉剂。这种麻醉剂只能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

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从阿Q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时国人的愚昧,自欺欺人,国人悲惨的生活使得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这种阿Q精神,麻痹这整个中华大地。鲁迅先生就是希望通过这篇《阿Q》来进行呐喊,对这个社会呐喊,唤醒国人,唤醒整个中华民族。

其实除了《阿Q正传》之外。《药》、《祝福》、等作品也一样映射着当代中国的社会,每一篇几乎都是鲁迅先生在用尽全力再向国人呐喊,在呼唤国民的苏醒。鲁迅先生用那铿锵有力的笔头一直奋斗着。《鲁迅全集》是一本从社会底层去看近代中国的书,它反映着当时最真实的社会状况,是一本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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