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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热门七篇】

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有利于学生认清自己的社会价值,适应社会,逐渐改变社会。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周记范文,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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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南财经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自荐信

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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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西南财经大学招生办领导、老师们:

您好,我叫张xx,是山东省临沂市莒南高补中学高三理科班的一名学生,非常感谢您耐心看完我的个人申请材料。希望这是我成功的开始。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对西财的向往由来已久,“经世济民、孜孜以求”的西财精神, “严谨、勤俭、求实、开拓”的校训,以及西南财经大学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教学资源,良好的学术氛围,强烈的时代气息,无不深深吸引着我。我将选择贵校为第一志愿,非常渴望能在明年7月拿到贵校的录取通知书,成为一名光荣的西财大学生,成为一名对社会、对祖国有用的人才。

朝气蓬勃篇

在多年的学习过程中,从小学习成绩一直领先的我,中考时在一万五千多名考生中凭借自己的努力以全县前五十名成绩考入县一中实验班,经过三年的锤炼,我已经成长为意志坚强、底蕴深厚、成熟内敛、热爱生活、有爱心、有同情心、有上进心、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我性格开朗,兴趣广泛,天文地理、国内国际形势都会引起我极大的兴趣与关注。我喜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喜欢运动、唱歌,做过校园联欢晚会主持人等,这些爱好,让我不但在学习上,而且在德体美多方面取得进步。

我是个乐观向上的年轻人。热爱生活,逆境也不畏惧,对生活充满心和希望。我坚信,我的努力会让我达到成功的梦想。我喜欢感受快乐,我希望把快乐传递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为强者欢呼,为弱者流泪,我相信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用自己的真诚,博得良好的同学缘,老师们也都对我非常认可,这多来自我单纯、直率、热情的性格。

孜孜以求篇

我从来没有被迫读过书,对知识的渴求皆兴趣使然。自从记忆抽芽,浩瀚的知识所闪耀的人类智慧的光辉就让我迷醉。作为一名理科生,养成了行事条理分明的个性,亦是一个做事果断、有主见、有分寸的人。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中,我都努力达到事半功倍的的效果。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我常常用更少的时间就能学会别人在标准学习时间内才能获取的知识,经常花费别人的一部分时间完成和别人同样的作业任务。在高中历次的期中、期末考试中,我的成绩大多领先,这些都源自我科学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我的世界是充满挑战的世界,因为我探索着新世界;我的世界也是一个永不言败的世界,因为我不住挥动翅膀。也许,我所奔赴的天空是难以抵达的,但我明白我走过的每一段路途,探索了的每一块空间都是我的一次小成功。而这一次次小成功都是我坚持不懈的飞行动力。我相信,我的人生将是饱满的,因为我有动力,更有一个奋斗目标。“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我相信在西财的“阔海”“高天”中,我会飞得更高。

人生规划篇

我深信“大师铸大学,大器方乃成”,西财拥有众多的名师、教授、学者,是我梦寐以求的大学殿堂,假如我这次有幸进入西财,我将明确努力方向,在大学汲取更多的知识,不仅是知识,更有献身祖国、为民族复兴贡献一份力量的情操。在学术活跃的西财,我将努力参加一些团体、论坛和各种活动,锻炼我的能力,把自己磨砺成一个西财学生所具备的独特文化品位、非凡才能和良好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同时,在充满激烈竞争与挑战的大学里,与一大批最活跃的学生争锋,用最开阔的视角纵观国际,培养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最终秉承“经世济民、孜孜以求”的西财精神!恳请贵校领导接受我的申请,实现我的理想。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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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全文共 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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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

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原拥用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书面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回复。

第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经过协商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后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材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四)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出租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内容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内容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同上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终止后,抵押人应当自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权利取得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者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期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经过协商后,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订明,但不得超过《条例》规定的最高年限。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 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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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南财经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自荐信

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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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考官:

您好!

我是一名申请参加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很荣幸有机会向您呈上我的自荐。我出生于一个教师之家,母亲是一位优秀的小学教师;父亲是也曾经是教师,后来经历了人生的第二次选择,考入法院,成了一名法官。父母对生活的热情和对人生挫折的态度,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形成了我自强不息、不轻言败的性格。

中考的教训,让我懂得了什么叫脚踏实地,什么叫不图虚荣,什么叫谦虚谨慎,什么叫取长补短……高中三年,我努力夯实学科基础知识、掌握学习方法、提高操作实践能力、同时,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而且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夷陵中学严谨的学风塑造了我朴实、稳重的学习态度,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个精英云集的地方,我学会了在竞争中挑战自我,在合作中欣赏他人。这样一步一个脚印走来,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成绩逐年上升,我看到了自己身上蕴藏着的无限潜能,它让我相信——如果给我一个支点,我也能撬起整个地球!

参加自主招生就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寻找一个“支点”,选择西南财经大学我有以下几个理由:

一是西南财经大学是一所国家教育部直属的,拥有研究生院,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文、经、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的全国著名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有着坚实的学术基础和严谨的治学传统,校园环境优美的大学。在这样的学习环境里,无论是在知识能力,还是在个人素质修养方面,我会受益匪浅。

二是西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大学,这符合了我的学科兴趣,我是一个理科生,尤其以数学、物理学科见长,这次推荐我参加自主招生的就是我的数学老师和物理老师。我喜欢在这样自主开放的环境里学习,希望可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是西南财经大学坚持以“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计划,在教学中注重创新能力培养,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实施了一系列教学改革新措施包括:名师上讲台工程、中英文双语教学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本硕连读制度等,还有一系列的完善学分制管理的制度,包括主辅修制、弹性学制、第二学位制、优异生培养制度等。

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毕业后面临就业难的问题,这也将是我今后不能回避的,但我想,这是一个适应社会的问题。大学是一个可以接触并尝试众多领域的独一无二的场所,是一个沟通社会的平台。我希望这里掌握生活技能,培养自己的社会角色,使自己能承担社会责任,权利和义务,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

现在的科技发展可谓日新月异,我的学习是要掌握最基本的学习工具和方法,将来利用这些工具和方法,再去学习新的东西。我们不可能靠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来维护一生的,以后如果不再学了,照样会落后,所以,本科读什么专业不能完全决定毕业后的工作方向。我希望根据我的学科特长,选择适合我的专业,但是我不会太在意专业的趋向,绝对服从学校根据我的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自主招生只是一次机会,无论这个机会是否垂青于我,我都不会气馁,我会全力以赴,备战高考,去迎接六月的彩虹(我的六月不是黑色)!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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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专车管理办法出台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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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月13日电滴滴快的取得上海发出的内地首张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证,优步中国也宣布入驻上海,而约租车盛行的广州,其改革方案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广州市交通委员会13日召开出租车行业征求意见座谈会,业内普遍期待新规早日实行。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私家车不允许接入约租车运营平台”、“约租车拟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驾驶员仅限在一个平台提供服务”等规定备受关注。

此次新政将对约租车平台的使用

产生重大影响。会议上,优步、滴滴快的、神州专车、易到用车等4家互联网约租车平台称,将会配合新规的落实。

优步中国公共事务经理郑成俊认为,目前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部分内容有进一步探讨的需要,“例如,新规规定约租车平台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但目前九成的约租车司机都是兼职,签订合同工等于让司机放弃原来的职业。”

易到用车华南区总经理汪锡瑞称,交通部的文件规范了互联网约租专车进入市场的途径,他称,将向政府申请运输许可,并配合各大城市的规定而修正平台管理。

约租车的出现,对中国一些城市出租车的营运产生了一定冲击。有出租车从业者对新规政策表示欢迎,希望新政尽快出台。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何敬奇称:“对于我们出租车司机来说,目前‘专车’

约租车的出现,对中国一些城市出租车的营运产生了一定冲击。有出租车从业者对新规政策表示欢迎,希望新政尽快出台。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何敬奇称:“对于我们出租车司机来说,目前‘专车’大规模无序发展,在市场上属于不公平竞争,等于非法营运的‘黑车’。”他认为,未经规范的约租车都在路边等订单,是导致目前道路交通拥堵、出租汽车营运市场混乱及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有交通和法律专家认为,改革与创新要于法有据,新规应权衡各方利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教授张永华认为,“先考虑安全,再考虑便利。”他表示,无论是民众还是政府,都要在客观上保证安全运营的义务。

中山大学交通专家易到和称,约租车解决了民众的用车需求,但需要在地方细

则制定上认真探讨传统出租车和互联网租车之间的协调融合和差异化发展。

不少约租车司机表示,目前约租车补贴越来越少,约租车驾驶员群体也非常希望能使其营运合法化,对新规持观望状态。

有民众表示,约租车的确为出行带来了便利,但是出行安全是乘客最为关注的问题,希望政策能尽快出台,使乘客得到便利安全的服务。

广州市交委称,目前广州市交通部门已启动出租车行业改革方案的研究工作,待交通运输部正式文件出台后,将结合广州本地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台广州网络约租车的相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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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专车管理办法出台交通部

全文共 3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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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滴滴快的拿下国内首张网络约租车平台资质后,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同时,在巡游出租车方面,将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等形式。

交通部表示, 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密切配合,推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尽快出台,因地制宜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而根据交通运输部此前公布的信息,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还有几大要点: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提供网络约租车服务平台企业是网络约租车的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主体责任。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三是要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安全责任事故等要承担主体责任。四是要维护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要遵守运输市场规则,公平规范地参与市场竞争。五是加强政府监管,将网络约租车服务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因势利导,建章立制,促进网络约租车规范发展。在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的同时,我部也在积极推进传统出租汽车深化改革,鼓励传统出租汽车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转型升级,改进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此前,专车因合法性质疑而长期身份尴尬,各地的专车司机都面临着被执法机关查处的危险。而如Uber之类的专车公司,更是在多地遭到调查步履维艰。但在消费需求的不断呼吁下,交通部门随后宣布将研究专车的合法化方案。

10月8日,滴滴快的宣布获得上海市交通委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同时,其竞争对手的Uber也在同日宣布入驻上海自贸区,在许可问题上积极备战。此次新规发布之后,则预示着更多专车企业将迎来运营的合法化。依据此前报道,预计明年上半年专车合法化将在全国普及。

附注: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是科学定位,适度发展,动态调整运力规模。《指导意见》提出: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由于出租汽车社会出行成本的不经济性、对城市道路或停车等资源的过多占用等原因,决定了必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在对出租汽车运营实行许可管理时,要区分大中小城市,结合公共交通完善程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参配、图片、询价)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具体到某一个城市,运力规模总量及其具体配置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二是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满足社会不同层次需求。本着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规范发展、循序渐进的原则,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对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服务。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数量调控,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在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准入管理,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开展预约运营服务。

三是深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改革。首先,规定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减轻行业负担。同时,对历史遗留问题审慎处理,现有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要合理确定期限,实现平稳过渡。其次,完善经营权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第三,规范经营权的使用管理。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四是协商确定并公开承包费标准。承包经营是为调动驾驶员积极性采取的激励措施,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提升运营效率,具有现实合理性。承包费关系到出租汽车企业发展和驾驶员切身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探索多种利益分配机制,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五是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一方面,引导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鼓励巡游出租汽车拓展服务功能,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改进提升服务。另一方面,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施许可管理。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提供差异化服务,实行错位经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六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通过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促进出租汽车回归合理定位。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起草原则

一是坚持鼓励创新。鼓励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客运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出租汽车服务创新,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促进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提高出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按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第112项设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许可事项,依法实施许可管理。

三是坚持维护稳定。本着疏堵结合、循序渐进的原则,稳妥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应当遵循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部门联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技术与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产生的新型跨界服务模式,需要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发展。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发展定位。明确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及准入条件。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并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等,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相应的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相关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将平台数据库接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

三是规定车辆条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等设施设备。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

四是明确驾驶员条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需满足驾驶经历、安全驾驶等方面条件,按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五是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保证接入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的合法性,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实行明码标价,向乘客提供发票,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在服务所在地不应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奖励、促销计划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和国家安全信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专项资金,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运营服务。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事中事后监管。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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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启事最新

全文共 6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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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等信息传播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艺、管、经、法、理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并设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 。

一、招生计划

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400人左右(实际招生数按国家当年下达具体招生计划为准)。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数约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数的30%(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拟招收人数参阅我校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在复试前根据国家当年最终下达指标数和生源情况确定。

二、初试方式及报考条件

我校2015年初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复试时加试两门笔试,考试科目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目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按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能提交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1:目前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三类。

报名时,如考生既是成人高校或专续本、专升本、专接本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也有大专毕业证书且符合专科报考的所有条件,此类考生可以选其中一种类别报考:

①选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填写本科学历注册学号,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要以本科毕业当年度的时间、学历水平为准;

②选专科身份报考时,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以专科的毕业时间、学历水平为准。按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②不能同时填报。

注2: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本科段成绩单(或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的成绩单(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复试报到时提交本人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材料;复试时加试两门笔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目录》)。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外的其它专业学位(艺术、工程、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MBA人员,不需要提交本科段成绩单、论文及科研成果,不需要同等学力加试。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及现场确认。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各招生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文件。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必须选择中国传媒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33);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在报考中国传媒大学前,应认真阅读《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信息。

选择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2015年北京市硕士生报考须知及网报公告、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网报公告。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名填报的定向委培单位,在职考生应为定向单位,非在职考生应为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并应与《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的审批单位一致。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为保证与考生的信息畅通,请务必填写移动电话号码。有些重要的临时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发给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各类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选择中国传媒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登陆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uc.edu.cn/)查看现场确认须知、核对报考信息并凭网报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打印现场确认预约单,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请留意查看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2)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北院44号楼五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务必认真阅读2015年北京市硕士生报考须知及网报公告,按要求网上缴费。

(3)考生按报考点按规定配合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般为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初试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初试地点:选择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的考生在中国传媒大学校内;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到考点所在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6.初试成绩: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发布成绩,请上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成绩单,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成绩单到我校研招办加盖公章。

(二)复试

凡达到我校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请登陆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上网打印复试通知书并按复试通知书要求参加复试。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

1.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或汉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复试中专业笔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目录》。

2.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

3.复试具体要求参见当年度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六、体检

复试时体检。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七、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要求见当年度复试办法。

八、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

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研究生

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中国传媒大学。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相应协议书就业。

九、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并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多元奖助体系。学费以当年度审批标准为准,按学年缴费。

十、学习年限

我校各专业方向学制请参见《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其他

1.2015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2.报考播音主持艺术学专业、广播电视领域01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新闻与传播领域06口语传播实务方向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上述专业、方向的考生需在2014年12月1日-15日之间(以邮戳为准)寄交考生本人的“播音主持作品”创作光盘,内容要求参见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2)一律用EMS特快专递邮寄(不要用其他快递或包裹形式邮寄)。考生也可自行交到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光盘作为初试考试科目的一部分,其外盒、外表及录像内容中不得有考号、姓名、考生所在单位等有关考生信息,此类内容在《回执条》中写明并夹放在光盘外盒内,《回执条》切勿贴在光盘上。违反上述规定或逾期未寄出者按考试违规或缺考处理。

(4)考生于12月1日起,到中国传媒大学研招网下载打印“播音主持作品”创作光盘“回执条”。

(5)考生可通过我校研招网“邮件查询系统“查询接收情况。

3.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至录取期间,请考生关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重要信息均在此发布。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录取期间不要轻易更换移动电话。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7.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①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北院44号楼五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24

②联系电话:010-65779227

③中国传媒大学主页:www.cuc.edu.cn

④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http://yz.c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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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出租车管理办法18年后废止并非取消“份子钱”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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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官网昨日发布,实施了18年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这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下面请继续看相关的消息。

据住建部官网的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月16日予以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信息被认为与目前交通运输部主推的出租车改革有关,一些媒体认为,这是为出租车新规铺路。

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专家认为,这样挂钩很牵强。“其实早在2008年大部制改革中,住建部对城市出租车这一块儿的管理职能,就划给了交通运输部。住建部现在已不承担这项职能了。而且国务院也要求清理过期的、不合时宜的政策法规,因此该《办法》被清理、废止是很正常的。”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从1998年2月起施行的,那时城市出租车管理的主导部门还是当时的建设部,2008年交通运输部正式挂牌,并成为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部门。

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9月30日以交通运输部令公布,2015年元旦施行。自此,原建设部和公安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成为业界口中“僵尸办法”。

■ 焦点

废止《办法》并非取消份子钱”

昨天,有媒体称,被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有“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条款,这就是老百姓口中俗称的“份子钱”。并有媒体表示,废止该办法是“份子钱”改革或取消的标志。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虞明远告诉记者,该《办法》的废止和份子钱是两个概念。“有偿转让是如果要获得出租车的经营权,以前有的地方政府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为了减轻负担,我们希望各地在获得新的出租车经营牌照时,不要收取牌照费,希望是无偿的。有偿出让和份子钱是两个概念,份子钱是一种管理方式。”

今年全国两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曾表示,在本轮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中,将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同时,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的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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