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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作文初一【热门20篇】

读书有苦有乐,苦中带甜,甜中掺乐,乐苦掺半,其中情趣无穷。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议论文,快来看看吧,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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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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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宝库,是知识的海洋。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的确是这样,当你打开绚丽多彩的图书,你就起进了知识的大门。你便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动人的小说,美妙的诗歌,感人的童话,精美的散文……都会让你难忘怀,给你无穷的欢乐。让你置身于新的世界——知识世界。书不仅是知识的宝库,而且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能教我们怎样作文,怎样做人。在我们孤单时,它像大朋友一样安慰你。中国古时候有一位文学家说过:“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困难时,它会帮助我们,给我们力量。

书还可以使我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像《桂林山水》《林海》《福州动物园》等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去过,可对这些景色我还是了如指掌,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我读了很多有关类似的文章。虽然我没有去过,但是我仿佛和作者们游玩了一次。

书还可以增长知识,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虽然我只读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却为我提供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考试竟然考了这些知识,我当然不用犯愁了。现在我越来越发现,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源泉,是我们成长中不可缺少的高钙乳液成份。去读书吧,它将把你带入你的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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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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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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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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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是希腊伊索写的《伊索寓言》,这是一部寓言故事集,它通过简短的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蚂蚁和鸽子》的故事,下面我来简单地讲一下:

一只很渴的蚂蚁到河边喝水时不小心被水冲走了,在它快要溺死时,有一只鸽子看见了,便摘下一片叶子放在河中,蚂蚁爬上叶子,安全地漂浮到岸上。不久以后,来了一个捕鸟人,他在树下安置了有胶水的枝条,想捉住树枝上的鸽子。蚂蚁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在鸽子快靠近那枝条时,突然去叮捕鸟人的脚,捕鸟人忍不住动了一下,鸽子发现后飞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心终能得好报。因此我们要善待身边的一切事物。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的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比如《聪明的乌鸦》的故事使我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狐狸和豹》的故事则使我明白了心灵美重于外表美;而《龟兔赛跑》的故事又使我明白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真是一本“小故事大智慧、小寓言大启发”的好书,我最喜欢读这本书了,你们想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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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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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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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春天初一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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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是啊,春天确实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

啊,你看!晶莹透亮的蓝天上飘着朵朵白云。那阳光,像擦去了一个冬天的灰尘,闪闪发亮,金黄金黄的,可美了!照在身上,暖洋洋的,真想打个盹儿......

大地上,冰雪渐渐地融化了,大地妈妈换上了五彩斑斓的春装。

在绿油油的草地上,色彩缤纷的小雏菊和那小野花都开放了。小溪又开始唱那好听的歌谣。“叽叽喳,叽叽喳,叽叽喳喳”咦,是谁在赞美这美丽的景色呢?哦,原来是可爱的鸟儿们,它们在枝头上跳来跳去,别提有多快活了。

你看,柳树姐姐用风婆婆的梳子梳理着长长的头发。

桃花也不甘示弱,憋足了劲儿,长出了花苞,又把花瓣慢慢地舒展开来。嗬,好香哪,白里透红的桃花一瓣一瓣的,引来许许多多的小蜜蜂、小蝴蝶在花间翩翩起舞。时不时还可以看到小蝴蝶和小蜜蜂你碰我一下,我碰你一下的情形呢!小蝴蝶说:“这蜜又香又甜,真好吃,真好吃!”小蜜蜂嚷道:“这蜜是我的,这蜜全部是我的!”它们嘤嘤嗡嗡,忙个不停,真是热闹!

“唧唧,唧唧,唧唧唧”多么熟悉的声音!哦,是可爱的小燕子们飞回来了呀!“欢迎燕子的到来——”孩子们高兴的叫喊着。

哦,你们看,春阳高照,树木发芽,燕子北飞,溪流欢唱,百花盛开,都织在了大地妈妈的春装上,,真是绚丽多彩,美不胜收。

我特别喜爱美丽而又有希望的春天。让我们走进大自然妈妈的怀抱,去聆听与探索春的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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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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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本小故事如一盏明灯,指引我们的方向;一本好如一缕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房。都说偷了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了一个朋友。

看着本书的封面,印入眼帘的就是淡绿加淡蓝的颜色,上面一尘不染,因为我珍爱它。网上一看,就是几个大字“励志中国,受益一生的哲理故事全集”。

掀开第一页,就清楚的看到这本书的五大块“生命的色彩”“写下你的梦想”“只要心中有爱”“美的的价值”“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在这无边的哲理大全里,曾让我难以忘记的今生感动的两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个是《死亡日记和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让自己沉浸在痛苦和不幸之中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心情,要知道痛苦和不幸在乐观坚强的人看来,不过是匆匆过了罢了!

这本书蕴含着人生的这里,凝结着人生的智慧,不仅能开阔视野,也能陶冶情操,让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锐变成一个拥有道德品质的好孩子,我一样要努力珍惜,这本书就像一个指路牌,给你指示的人生的路永远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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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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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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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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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是我一直以来都看的

那次,我们去书摊,在那里恰好看到这本书。爸爸掏了钱,我们买了回来。回家后,因为我有好多字不认识,爸爸就读给我听,我顿时感到了幸福。

我看完了,好朋友汪锋看见书,想问我借。过了几天,他书看完了,把书还给了我。虽然破了一点,但我一点也不计较,毕竟书是用来看的。

又一个星期天,阳光明媚,天气很好,我又拿出书,坐在家里,静静地看。从书中,我懂了许多道理,做人不能撒谎,要好好读书。

书是我的好朋友,我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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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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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近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其实这本里比这更神奇的故事还有很多。通过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科学知识,还可以激励我们更加努力的学习。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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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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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刚上二年级,我可是读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十三遍了,每次读都是爱不释手。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喜欢它精美的包装和书里的插图,每一章的插图虽然简单,但是都惟妙惟肖,鲁滨逊的破烂衣服,身上的肌肉,还有长长的头发、脸上的表情都画得清清楚楚。

后来我更喜欢里面的文字,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新山洞时欣喜,圈养羊的细心;和野人斗争的惊险;收留星期五的幸运……每当读这些,我脑子里就会清晰的浮现一幅幅的动画。

每读一遍都有一些新的发现,第十遍时我才发现鲁滨逊是白种人,才想到和我们黄种人是不同的人种。我问妈妈以后知道世界上还有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知道这些人种都分布在世界上哪些地区。当我读到第十二遍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鲁滨逊和我喜欢看的动漫《海贼王》里的路飞非常相似,他们都喜欢航海,鲁滨逊斗野人和路飞斗海贼一样厉害,他们都很勇敢,只是路飞有点二。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看着它让我感到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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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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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知道许多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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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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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我最喜欢是什么吗?告诉你吧,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是书。我推荐给大家,挺好看的哟!

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叫安妮的孩子被好心的马修收养了。起初,马修的妹妹很不乐意,因为他们原本想要一个男孩的,可是看在马修苦苦求情的份上,她还是勉强地接受了这个孩子。

自从马修在把安妮接回来的路上,他就感觉到了这个一定不是一般的孩子。安妮话很多,凡事都要评价两句。后来,马修的妹妹让安妮上了主教学校,安妮有一次还出了丑。通过一次交流,安妮还和戴安娜成为了永远的知己朋友。

还有一次,安妮请了戴安娜来她们家参加茶会,但是安妮把红酒看成了茶,二话不说就倒在戴安娜的杯子里,结果戴安娜醉醺醺地跑回家去做了些蠢事,所以戴安娜的妈妈很生气,她从现在开始禁止安妮与戴安娜在一起玩儿,而且戴安娜不能与安妮说一句话······

这一类的事层出不穷,安妮多次犯了错误,但她并没退缩,反而勇敢地面对了它,安妮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上面是我对这个故事的概述,下面看看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安妮,她的生活也跟我们一样平平凡凡,没有什么值得我们羡慕的事情。她的学校跟我们一样,经常有演出,偶尔也会出去野餐······

安妮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孩子,她偶尔也会糊里糊涂地犯错,但孩子不犯错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才能读出孩子味儿,成年时读这本书,你会想起你的童年。

读读吧,它对你来说肯宁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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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春天初一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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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有四季,即红柳绿春,夏热秋爽,冬多雪。我最喜欢的是春天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草从地上探出头来,花儿竞相开放。柳姑娘在河边挥动手臂,燕子掠过天空。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景象。

春天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季节。田里的农民正在勤奋地播种,“春天种一粒谷子,秋天收获一万粒种子。”他们都想在秋天有个好收成。学生努力学习,也是为了取得好成绩。

春天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季节。"今年的计划在春天。"春天是一年的开始。看,街道上布满了孩子们的脚印。的确,春天适合做很多事情,比如放风筝、徒步旅行、野餐等。可以表现出孩子的活力、朝气和童心。

春天仍然是一个充满绿色的季节。看绿草如茵的叶子,真是赏心悦目。

当然,我也喜欢生命的春天。生命的春天是青春。青春真的很好,因为你可以用心去感受成长的过程。无论是平淡如水,渺小如丝,还是惊天动地,轰轰烈烈,青春都是快乐的。只要你珍惜青春的感觉,青春里的酸、甜、苦、辣、咸,都会成为你人生旅途中最珍贵的珠宝。

青春的我们不自卑不自大不自负不自我欣赏是多么美好啊!

我喜欢春天,万物复苏的春天,充满希望的春天,充满活力的春天,充满绿色的春天,生命的春天。

春天无限好。我喜欢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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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春雨初一600字话题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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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过后,雨丝就悄悄地下,不到一会儿,院子里的地上都湿了。春雨开始是无声的,但是,此时无声胜有声,雨丝撩拨了人们的心弦,人们盼望春天第一场雨,盼望许久了啊! After the dusk, the rain silk quietly underground, less than a while, the ground in the yard was wet.Chunyu began to be silent, but at this time, the silent was better, and the rain stretched out peoples heartstrings. People were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irst rain in the spring, and for a long time!

第一个听到春雨脚步声的,大约是华山顶上居住的鸟儿,是它们用急促的充满欢乐的声调报告了春雨来临的喜讯,而此刻透过那淅淅沥沥的春雨,隐约可以听到从阳光广场到红石峡两地的广阔地上的阵阵欢愉,可以听到了几百万根心弦零响的声声赞叹。

杜甫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这场春雨,真好像知道时节,知道我们的大好时节,他来得正是时候,泥土在等待着它,百草千花在等候着它。从去冬到今春,榆林的气候是干燥的,没有雨,雪花也不多,一共只见到了两三回小雪,虽说许多越冬植物不曾受过旱,他们喝过了从水库机井输送来的清清的“饮料。”但是,无论如何,总也不及春雨这么甜。

春雨也涤荡了飞舞的尘埃和灰土,走到屋檐下,就已经感到一种新鲜的空气带着湿意迎面而来走到院子里,让雨丝在头发间落到脸上,手上,就会觉得分外新鲜,清凉,再仔细一品味,仿佛还能到一丝丝香哩。虽然院子里并没有迎春花。对人们的心理来说,岂不也时时需要一场春雨,来涤荡掉它沾染着的一些尘埃和灰土吗?

也许他们暂时并没有使你感到什么痛楚。甚至也许已经习以为常了,也许它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侵蚀了你的肌肤破坏了你的血液,并且越积越多,成了一个垃圾堆,也许他们曾经被扫清的了,但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你放松警惕时又发了芽……那么,就让一场新的春雨,来把它们冲得干干净净。

春雨还下着,下着。雨丝撩拨着人们的心弦,同雨声响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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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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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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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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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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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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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

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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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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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破解。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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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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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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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一写我喜欢的一则格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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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他的意思是:跌倒了,你可以马上站起来,可你失信了,就很难让别人再次相信你了。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诚信的可贵。

星期五晚上,我跟好朋友——小刘约好星期六早上8点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可是星期六早上,我突然被震耳欲聋的雷声从梦中惊醒,我朦胧地起来一看,呀!外面正下着大雨,突然,我想起和小刘的约定,我看了看闹钟,心想:现在才7点半,过一会儿,看看雨水会不会减弱再说吧。

可是过了一会儿,雨势还是没有一丝减弱,我心想:现在我到底要不要去呢,去吧,我就会被淋成落汤鸡。不去吧,别人就不会再信任我了。我不知怎么办,急得就像在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这时,被刚醒来的妈妈看见了,她关心地问:“你怎么了?”我把犹豫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妈妈听完说道:“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你必须做个守信的孩子,不然别人就难以相信你了。”“对。我要做个守信的孩子。”说完,我就拿起雨伞向书店冲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雨中。来到书店,之间小刘早已来到,正在向我招手呢,我笑了起来。

“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这就是一直伴随着我成长的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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