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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喜欢的书为话题写一篇英文作文1000字【最新20篇】

环保对每个人来说息息相关,我们要做好环保的工作,同时也要宣传好环保,对环保进行倡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保倡议书作文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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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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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欣喜,怀着好奇,我翻开了一本崭新的沉甸甸的————《鲁滨逊漂流记》。纸页洁白无暇,还能闻到一丝丝墨香。可能是书太厚吧,我并不是很认真地去读,但是当我读到一半时,却陷入了深深的感慨之中,怀者这样的心情,我便继续看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它让我看到了一位英国航海商人遇难后在一座荒岛上生活了28年两个月零19天后回到祖国的故事。这位英国航海商人就是鲁滨逊·克鲁伊茨内。

鲁滨逊·克鲁伊茨内从巴西驶往几内亚的航程中遇到强烈的风暴,船驶来到一座孤岛附近沉没,全船人只有鲁滨逊一人死里逃生,爬上了孤岛。本来他已无生存支柱,因为他上岛的地方没有任何食物,但幸运的是,第二天,沉没的船又浮出了水面,里面的货物没有一点损坏。于是他集中精力,用了10多天时间,把船能用的,能搬地动的东西统统搬到了岛上,度过了难关。在岛上,为了保护自己,他搭帐篷、挖岩洞,克服多种困难才另建“城堡”;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他养山羊、捉鱼鳖、打野鸟、晒制葡萄干;更为幸运的是,他把几粒散落在布袋的稻谷种子中在地里,循环使用,按季节收粮食,终于吃上了自己做的面包,而且收获了许多粮食;为了打消孤独和寂寞

,他读了《圣经》、作祷告、写日记;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他烧制陶器、酿造美酒、烤制烟叶、制作凳子和桌子、在岩壁上打货架,最后终于把生活弄的十全十美。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出了一位要被其他野人吃掉的,知恩图报,忠心耿耿的年轻野人小伙子,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他与“星期五”朝夕相处,并教“星期五”历史、地理、天文知识,让星期五”摆脱野蛮,走向了文明。

在最后,鲁滨逊和“星期五”解救了船被人给霸占了而被丢到了孤岛上的商船船长和他的大副、旅客。他们五人聚在一起,商量对策,最后平息了叛乱,夺回了商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祖国。

就在此时此刻,我想:鲁滨逊能在孤岛生活2年多时间,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他用自己的一双手,造起了“城堡”,种起了稻谷,使自己丰衣足食,要是换成我,我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我真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做一个坚毅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它作为18世纪时欧洲乃至现在广为流传的书籍,它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胜利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像山间小径一样,这条路有时先折回来,然后伸向前去;像山间小径一样,走这条路的人需要耐心和毅力。累了就歇在路边的人是不会得到胜利的。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以故事情节生动曲折、理深刻的亮点时刻吸引着我,让我百读不厌,不信你也读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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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作文900字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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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不爱读文字,呆板的字连成的文章在我眼中枯燥乏味,能使我入目的只有漫画,漫画的刺激性比书佳。长大后才发现看书的重要,急忙潜下心来看书,重要性的压力让我沉迷于书中,不想停下一刻遨游。

此时的我二年级,亡羊补牢还来得及,若没有提前接触文字书,现在还停留在漫画的虚拟世界。有很多学校奖的作文选被我扔在床边,当我捧起书入迷时,就意识到自己还要看更多书。

作文选全被我看完了,本是庆幸的,可在书的王国里没走几步,就被挡住了去路——买一本书对家里并不困难,可妈妈却极力反对,没读过的她不知道看书的好处,说:“书看完就没用了,只要你愿意,一本书可以读上百遍。”也曾试图说服妈妈,可每一次她的头总是扭一边去,都以失败而告终,我放弃了。

找同学借吧,不是一句没带就是一句不借,我像一条流浪狗在向人求骨头,这全是妈妈眼中的节省导致的。

真希望快升上三年级,可以找学校图书馆借书。那时的图书馆在三楼,曾是贫穷的学校给老师们的简陋的办公室。我进去过几回,一看到成堆的书,心已飘到书海中。

终于升上三年级了,可这才发现图书馆两周才可以借一本,而且不能自己拿,挤在一堆同学中喊破喉咙借一本,不值。我不再找图书馆借书,这种方法实在累。

又过了两个春秋,班主任换成了林老师,把所有学生的底都摸清了——一个个聪明得像天才的脑袋被吃喝玩乐给占据了,没留下一块空地给书。眼睁睁看着21世纪的孩子的人生态度,作为老师自然是心痛,于是……

林老师发动全班同学至少人手一本书,每人进行交流,并制作班级自己的借书证及图书书情况登记总表,每星期检查。

这方案一推出立见效果,一下课同学之间的问候全换上了“你有什么书?”效果比学校图书馆还好,没两个星期我问过的同学每人至少看了五本。书没上图书橱,班上小小的60多本书,形成了一个流动效率极高的“书包图书馆”。

我借、看书都很有效率。我借的书大都是200多页的,至少要用两天才看得完。如果我找某个同学借书他没带,我会叫也明天带来而再去找另一个同学借《淘气包马小跳》(班上最为之疯狂的书),那书我一个晚上就能看完。这种方法让我多看了好几本。

伴随着有效率的看书方法,上学期读完,我看的书正好填满了班级借书证-----二十本。我的脑袋从没被吃喝玩乐占据,是因为有丰富的知识和它们对抗。我要不间断地看书,因为怕脑袋全是吃喝玩乐。

[以书为话题作文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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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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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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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我喜欢大海二年级话题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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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茫宇宙,万物轮回,大自然向人们展示花的妩媚,树的挺拨,山的竦峙,水的流长……而我独爱那深邃蔚蓝的大海,它带给我的是惊喜,是忧伤,是欢乐,是痛苦…… The vast universe, reincarnation of all things, nature shows the charming of flowers to people, the trees are dialing, the mountains of the mountains,The deep sea, it brings me surprise, sadness, joy, pain ...

我喜爱大海的静谧。夜幕降临,我独自站立在船头,凝望着在这皓月下的大海,那么的平静,那么的安祥,朝着远处的海面望去,那种“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的情感荡然于胸。张开双臂,在这静谧的世界里,“心事浩茫连广宇”,仿佛拥有了这世上的一切。海让我的心胸变得开阔,让我的性情张扬,那种博大,那种广袤,是无与伦比的,让我深深地嵌入了这个整体,时间仿佛都被静止,一切都是美妙的。

我喜爱大海的澎湃。学习鲁彦的《听潮》时,我的心中也激起了那种听潮的渴望。海水冲击岩石的巨响,那种惟妙惟肖的描写令我神往。当我也站在海边,听着那犹如千军万马的奔腾,又如各种乐器齐奏的潮音,心中的喜悦,是无与言表的。那时候的我,尽管没有拥有天地万物的感受,但我仍然喜爱,喜爱大海的这份,这份豪迈,让我觉得生活中,也要激起这么一份豪情,去面对万物,去面对挑战。

我喜爱大海的力量。“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海不择细流,故成其大。大海的一切来源于她的“纳”。她的广阔,她的深邃,她的无垠,她的源远流长,来自于她的禀性。从她的性情中,我找到了博爱;从她的言辞中,我找到了深远;从她的声音里,我找到了慈祥;从她的体魄里,我找到了刚毅。在她的灵魂里,我洗涤了心胸;在她的慈爱里,我学会了宽容;在她的深远里,我学会了坚强……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海是宽博的,是美丽的。在大海上,尽管我只是“天地一沙鸥”,但我仍然喜爱她,喜爱她的吞吐日月;因为我坚信,大海中我锤炼了自己,领略了大海的性情,我同样拥有“吞吐日月”的本领。

这让我怦然心动、让我陶醉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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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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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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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春雨初一600字话题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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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过后,雨丝就悄悄地下,不到一会儿,院子里的地上都湿了。春雨开始是无声的,但是,此时无声胜有声,雨丝撩拨了人们的心弦,人们盼望春天第一场雨,盼望许久了啊! After the dusk, the rain silk quietly underground, less than a while, the ground in the yard was wet.Chunyu began to be silent, but at this time, the silent was better, and the rain stretched out peoples heartstrings. People were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irst rain in the spring, and for a long time!

第一个听到春雨脚步声的,大约是华山顶上居住的鸟儿,是它们用急促的充满欢乐的声调报告了春雨来临的喜讯,而此刻透过那淅淅沥沥的春雨,隐约可以听到从阳光广场到红石峡两地的广阔地上的阵阵欢愉,可以听到了几百万根心弦零响的声声赞叹。

杜甫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这场春雨,真好像知道时节,知道我们的大好时节,他来得正是时候,泥土在等待着它,百草千花在等候着它。从去冬到今春,榆林的气候是干燥的,没有雨,雪花也不多,一共只见到了两三回小雪,虽说许多越冬植物不曾受过旱,他们喝过了从水库机井输送来的清清的“饮料。”但是,无论如何,总也不及春雨这么甜。

春雨也涤荡了飞舞的尘埃和灰土,走到屋檐下,就已经感到一种新鲜的空气带着湿意迎面而来走到院子里,让雨丝在头发间落到脸上,手上,就会觉得分外新鲜,清凉,再仔细一品味,仿佛还能到一丝丝香哩。虽然院子里并没有迎春花。对人们的心理来说,岂不也时时需要一场春雨,来涤荡掉它沾染着的一些尘埃和灰土吗?

也许他们暂时并没有使你感到什么痛楚。甚至也许已经习以为常了,也许它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侵蚀了你的肌肤破坏了你的血液,并且越积越多,成了一个垃圾堆,也许他们曾经被扫清的了,但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你放松警惕时又发了芽……那么,就让一场新的春雨,来把它们冲得干干净净。

春雨还下着,下着。雨丝撩拨着人们的心弦,同雨声响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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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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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的还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就算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这是我最珍贵的感慨,是在读了这样一本后才彻彻底底领悟到的。

最初看到这本书时,并不精美的封面,一翻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我对它毫无感觉,甚至不屑去看它。要不是要买一套书的话,我可能甚至一辈子也不会去翻开它,去细细品味。看到有无数人对它的好评,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这才叫文学吧"我心里暗暗想着。然而因无聊而第一次翻开它时,我才改变了想法。这本书就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

这本书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分别描写了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和一个文学家。他们三个人虽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虑困苦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

我虽然还没读完这本书,感受却已经很深了。贝多芬用痛苦和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是音乐界不朽的杰作;托尔斯泰则用他的小说向世界传播爱的种子。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是米开朗罗这位天才艺术家。书中他是一个极其矛盾的悲剧人物,他有英雄化了的天才,在艺术上无语伦比,他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但是他的意志却不是英雄式的,他的精神软弱无力,只能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他是天才的工具和牺牲品。他的一生没有一天快乐,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并不能实现他计划的万分之一。这位天才的艺术家88岁死于贫病和孤独之中,死前一周他还整天站着工作。米开朗琪罗是用血泪流下了给后人享用不尽的精神食粮的啊!这三位名人在面对苦难是所表现出的坚强和勇敢都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一定是永远!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从小热爱音乐,醉心于托尔斯泰和雨果的作品,形成了非暴力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他还在大学时期与托尔斯泰有书信来往,托尔斯泰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你只要打开罗曼●罗兰的《名人传》,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我国著名的翻译家傅雷对《名人传》这样概述。优秀的传记不仅能鼓舞人,还能使人更深刻的认识世界,了解人生,或是像我一样能得出珍贵的感慨。

名人传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也愿意接受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熏陶吗?如果你的答案是“是”的话,那你一定会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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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读书中考满分话题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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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手捧一卷,任思绪畅游其中,多么惬意自得,读书为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Invite a round of bright moon, carry a breeze, taste a fragrant, hold a volume, and you can swim in it.Infinite happiness.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我畅游在大江南北,既可以领略到“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的泰山的高大雄伟,又可以欣赏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边塞奇异风光。读书,使我的思绪不断的穿梭在古今南北,使我领略自然的神奇,让我向往自然,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与自由。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陶渊明对田园的向往啊,对世外桃源的向往啊!李白遭驱逐后,更是“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面对着茫茫前方,李白发出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他们一直激励着我,激发了我对生活的进取心。读书,使我快乐,让我笑对生活,时刻铭记“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读书,更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宽容、坚强与自信。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使我心忧天下;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使我懂得了奉献;王安石的“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层”使我更加坚定自信,努力追求自己的信念,相信终究会如杜甫所言“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一样。读书,使我在奉献中快乐,在追求中坚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读书最重要的是它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人类正是借着这个阶梯,不断的向上。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正是由于书籍才得以保存下来。书籍也是人类精神的寄托,思家忧国、念亲伤别……我喜爱读书,因为快乐来自于读书,它使我不断成长与进步。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要求我们不仅要喜爱读书,更要读好书。因为在社会中仍有一些不健康的书籍,有可能会引我们走上不归路。快乐,来自于读好书。我钟情于读书,它使我生活中处处充满了乐趣,使我迎难而上,乘风破浪;有人说“书籍是人类精神的粮食”,因此读书充实了我的大脑,更充实了我的生活。畅游在书海,永远不知疲惫,也不知何休何止,它使我忘记自我,尽兴地享受它的快乐。

有书相伴,不仅装点着我们的青春,更让我们成长,逐渐走向成熟,它也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更加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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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英文作文之我喜欢运动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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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sport

good afternoon, ladies and gentlemen. it’s my great pleasure to be here sharing my speech with you. today my topic is my favourite sport.

look at my healthy skin , oh! can you guess which sport i like best? yes,its swimming !thats why i look so handsome.

when i was only 5 years old, i began to learn how to swim and i like it. i think swimming is an interesting sport and its exciting. its also a good way to keep fit .

every summer, i go to swimming school . my parents say i’ll have a good health if i insist swimming in a right way. and i can grow taller if i go to swim often. so i always ask my coach some questions on swimming and he always helps me a lot. i can swim so well and i can swim breaststroke, backstroke and freestyle.

if you also like swimming, join me!

thank you!

我最喜欢运动

下午好,女士们,先生们。我很高兴能在这里与你分享我的演讲。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我最喜欢的运动。

看我的健康的肤色,哦!你能猜出我最喜欢哪项运动?是的,这是游泳!这就是为什么我看起来很帅。

当我只有5岁的时候,我开始学习如何游泳,我喜欢它。我认为游泳是一个有趣的运动,这是令人兴奋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来保持健康。

每年夏天,我就去游泳学校。

[英文作文之我喜欢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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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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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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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我喜欢读书话题作文初1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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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穷尽一生,也不能走完整个世界的角角落落。但是,当你拥有了书,便拥有了整个世界。 A person, exhausted for a lifetime, and cannot go to the corners of the entire world.However, when you have a book, you have the entire world.

——题记

书,可是由来已久,早在3000多年前的殷代后期,就出现了有关占卜的书。但当时没有发明纸,人们就用龟甲和兽骨,这便是最早的图书——甲骨的书。

从龟甲兽骨到木头、竹子,再到纸的普及,甚至现代的电子化。书伴随着历史的成长。但是你不知道的是,书也在伴随着我的成长。

对书的认识,是在我的孩提时代。那一本本迷幻神奇的连环画,绮丽的色彩、夸张的画面,常常使我陷入了对美好世界的遐想。“丑小鸭”饱经折磨,蜕变成美丽的天鹅。这时,我手舞足蹈,会让自己作天鹅样,幻想着飞上了湛蓝的天空。

年龄渐长,我开始钟情童话故事。想去金碧辉煌而又神秘的宫殿,寻找化成泡沫的美人鱼;去寻找飞上天空的丑小鸭,问问它如何成为白天鹅;去富丽堂皇吧的宫殿一览睡美人的芳泽;再到卖火柴的小女孩那里买下她所有火柴,让她开开心心地蹦跳着回家,过一个快乐的新年夜。

告别了如梦的童年,我来到了红领巾的时代,我迷上了四大名著。被《水浒传》中的武松的豪气而吸引;对《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空城计而折服;为孙悟空的大闹天宫而拍手叫好;也为林妹妹的弱不禁风而唏嘘叹息……感受到罗贯中的“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的气慨恢弘,也聆听到曹雪芹笔下黛玉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忧伤……

走进初中,我开始阅读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出身贫寒,但却没有自怨自艾,而选择自强不息、坚持信念。身残志坚的他用那惊人的毅力,手中的笔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他的精神激励了我要努力,不放弃;《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要勇于探索,勇于克服困难,面对挫折要冷静,从理智中解决问题,不鲁莽不慌张,从容应对各种问题。

书,让我了解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书,让我了解了人体的组成奥秘;书,让我知道科学知识;书是我的良师,书是我的益友。因为有书为伴,我的成长路上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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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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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书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快乐。读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情操,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更加强我们的修养。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中外神话故事》。

这本书内容丰富,充满了神话。这本书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祖先的过去和世界上无数东西的来源。《中外神话故事》这本名著为我们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知道了怎样做“真人”,让我们心中充满了“神话”这以传说,更为我们树立了从小要探索未来,学做“真人”,像我们的祖先一样。

这本书中有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比如:《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药》《孟姜女哭倒长城》《麻姑》《湘妃记》《龙女拜观音》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个故事是,《孟姜女哭倒长城,这个故事讲的是:

在孟氏和姜氏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瓜,这个瓜裂开了,里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因为是孟姜两家发现的,就同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孟姜女”。一晃16年过去了,孟姜女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天,她经过花园,听到花丛里有什么声音,就去找家丁。家丁带来几个人,一看是一个小伙子,就把他带到老爷面前,一问这个小伙子的名字叫范喜良。现在城里正抓男丁去修筑长城。到了孟姜女该出嫁的时侯,孟姜氏都觉的范喜良不错,孟姜女和范喜良也情投意合。就在结婚的晚上,范喜良和孟姜女正在房里,几名官兵忽然冲进来抓走范喜良,孟姜女整天以泪洗面。

她决定去找自己的丈夫。她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脚上磨出了血泡,忍着饥饿和口渴,终于到了长城上。可是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丈夫,她只好问到其他人,他们说;范喜良几天前

就已经死了,就埋在长城脚下。孟姜女听了,差点昏死过去,连哭带跑的跑到丈夫被埋的地方,用手刨丈夫的尸骨。正在这时,秦始皇来寻察长城建的怎么样,看到孟姜女时,对孟姜女说你做我的妃子,怎么样?’’孟姜女知道秦始皇是个好色之徒,对他说:昏君,要想我做你的妃子没门,你看看,你害死了多少人。说完,朝长城撞去,‘‘轰隆’一声长城全倒了。

这一个神话故事对于我来说这是最值得一读的

《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为祖国奉献,不做小人。读书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读,是一丝不苟,聚精会神的读,并要了解这篇文章的大意。我们只有多读书,多看书才能提高知识水平。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希望别的同学可以多读书,不要做一位“野蛮”之人!只有读书,你才有可能不是一位“野蛮”人。

现在我们是中学生,更应该读书了,要读更多的书。一本书不能粗略的读,要仔细的读。要想读得通顺、有感情,必须要读好几遍和看好几遍,理解大意。应带着感情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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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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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这样一种东西:为了它,我可以在诱人的美味面前无数次咽下口水;为了它,我还可以对梦寐以求的玩具视而不见.

没错,它就是.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整天捧着图画书在看。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见书上精美的图案,已经让我爱不释手了。

上小学的第一天起,课本就像一快磁石深深的吸引了我,那一幅幅漂亮的插图,一个个整齐的方块字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最爱玩的年纪安静地坐下来看书,我常常一坐几个小时不动地方.。后来认识的字也逐渐多了。于是,中外寓言,童话故事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至爱话题作文 我与书作文话题作文 我与书作文。从《伊索寓言》,到《安徒生童话》,从《葫芦娃娃》到《打闹天宫》┄┄我读了不少凄美的故事,它们告诉了我人间的真善美。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虽对于我没什么深刻的体会,但也能在朦胧中懂得一些道理。

因为我对书的着迷,所以很爱收集书。每当看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把它买下来,当你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可以说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跑进了路边的一个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那是老师曾在班上推荐过的书,说要是看到最好买一本。对于我这么爱书的人,却真的让我碰到了。我拿着这本书真是舍不得放手呀,翻开了几页,又翻到封底看看标价,哇,三十块钱,再翻翻几页,又漠漠自己口袋里那几块钱。三十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钱,但对于一个小学生的我来说,三十块却已经很昂贵,三十块够我花好几星期的啦。我再次看看书的封面,它真的很美,可是,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哪里够三十块钱呀。我不得不把它放回原处。在书店里转了一圈,雨还没有停,我又转回原来的地方,再次拿起《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再翻一翻……这次,那位售书员走过来,但她对我说的话让我一辈子都记得,“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不买不要把书翻旧了。”我只好把书放下,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只好回家,虽然雨还没有全停,但我好像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在想:等我以后有了钱,我把你的书店全买下。

我爱书,书让我体味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不断感受到灵魂受到荡涤.毫不夸张的说,书的世界是天空是海洋,让我变成鸟儿自由的翱翔,变成鱼儿尽情的畅游.

感谢书,感谢有书相伴的日子.往后的岁月,我仍愿与书共同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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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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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掀开窗帘,投进洁白的月光,我靠在姐姐的身边睡意朦胧。因为爸爸妈妈出去有事了,让我晚上跟姐姐睡。我躺在床上渐渐闭上眼睛。

正当我快进入梦乡的时候,忽然传来姐姐的嚎啕大哭声:“啊,啊,太可怜了,啊啊,太可怜了……”我连忙坐了起来,钻进姐姐的怀里,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姐姐看吵醒了我,连忙说:“没事了,没事了,姐姐在看呢。”我望了望姐姐拿着的书,突然觉得有点可怕。姐姐看了看我,说:“我给你读读这本书吧!”于是姐姐一边读,一边还擦着眼泪,我也跟着姐姐一起感动着,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与书中的主人公产生了共鸣,只是觉得书并不像刚才那样可怕了。后来我知道了,当时姐姐读的是《我有友情要出租》。那年,我才三岁。

自从听姐姐读故事以后,我就天天缠着妈妈读故事,每天晚上不听完就睡不着觉。

随着好奇心的增强,单凭妈妈晚上的读故事已经不能满足我了。我有一种强烈的想自己接近书的欲望。于是我在生活中开始识字,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我会对妈妈说:“妈妈,天是无边无‘标’的。”妈妈愣了很久,哈哈大笑着说:“儿子,天是无边无‘际’的。”爸爸带着我去建设银行取钱,我会问:“爸爸,建设银行就是‘箭’射过来,射过来的银行哦?”爸爸又哈哈大笑,不知怎样回答我。就在爸爸妈妈的哈哈大笑中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字,开始了独立阅读。那年,我五岁。

从此,书成了我每天的伙伴。我的体质较弱,爸爸妈妈总喜欢我静静的,可是我总是那么好动。于是,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好多的书。只要拿起书我就会安静下来。从图文并茂的绘本《暖暖心绘本》、《彩虹鱼》、《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到文学类的《彩乌鸦系列》、《老鼠记者系列》;从科学类内容短小,语言通俗易懂的《从小爱科学系列绘本》 读到藏有深奥科学知识的《神奇校车》;从《数学小子》读到《幻想数学大战》。从书中我结识许多的好朋友,也收获了许多的惊喜。最大的惊喜就是参加叶圣陶杯读写大赛荣获市级三等级奖以及我写的诗歌《六一,我们开出的花朵》在我们学校的校刊上发表了,同时我也被评为永嘉县级读书之星。那年,我八岁。

现在我11岁了。我与书的交情已有九年。在这八年里,它时而让我开怀大笑,时而让我嚎啕大哭,即使奶奶说我是小疯子,我也乐此不疲。在这八年里,它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管在家或学校,不管是旅游外出,甚至是课间短短的十分钟,我都舍不得放下它,即使同学叫我“书痴”,我也欣然接受。

有书作伴,真好!与书为友,真好!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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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读书中考满分话题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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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清茶,一段音乐,徐徐的清风,此时加上一本好书,就有了安静而又丰富的内心。书,因为有她,我们变得会思考,并充满着灵性。 A cup of tea, a piece of music, slow breeze, add a good book at this time, with a quiet and rich heart.Books, because of her, we can think and be full of spirituality.

忙碌却充实的寒假中,还有一部分由书填满。

在假期每天都会看几页毕淑敏著的《爱怕什么?》。她以心理学家的目光和作家的笔法,针对当代中国人纷繁驿动的心,写下了那一篇篇令人耳目一新的散文。看着一篇篇娓娓道来的散文,犹如自己的内心沐浴在清新的风中,荡涤得一如雨后的新叶。作为一名老师,繁琐的工作,来自多方面的压力常常有些让人喘不过气来,精心读着这本书,正如书名所说,爱怕什么?于是,极力地吸收着书中的营养,告诉自己,活得好一点,快乐一点,善良一点,健康一点,光明一点。很喜欢其中一篇的书名《鱼在波涛下微笑》,那么让我在阳光下微笑,更是希望在平时,因为我的努力,我的学生们在阳光下微笑。

书桌上《做一名有专业尊严的教师》、《听窦桂梅老师讲课》这两本书是关于特级教师窦桂梅老师的。我一下子就被她的课堂和她的人所深深吸引,她的课堂教学智慧、细腻、甚至是唯美。佩服她对文本的解读,对学生的引导,从她的课,她的讲座,甚至是每一个细节,展现出的是语文课堂教学的无限魅力。

因此,认真读了这两本书,内心里甚至偷偷地奢望自己也能成为窦老师一样出色,不是因为可以出名,而是因为这样老师学生会喜欢,因为这样的课堂孩子才会沉醉其中。认真琢磨窦老师的文字,仿佛能置身于当时的丰富生动的教学情境中,促使我也不断反思我的课堂。

我震撼于这段文字:“教师因读书铸就备课灵魂,便成就了教育的永恒爱心、理想信念、社会良知以及社会责任心,这才是一个教师不或缺的精神底子”。所以,窦老师能够超越教材,她的深度备课这一理念也伴随着这段文字,深入我的内心。窦老师的课堂,窦老师的文字一次又一次地震撼着我的心,有智慧,有激情,有诗意,所以有魅力。我想,这就是我前行的目标。

每一次读书便觉得自己的肤浅,于是,将继续鼓励自己,每天读一点,厚积才能薄发。那么,静静看书吧,相信,我心一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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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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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好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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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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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阳光姐姐写的,因为阳光姐姐写的书非常的生动、有趣,能让我们百看不厌,虽然阳光姐姐书里的句子非常朴实,没那么深奥,但还是能让我们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去明白一些道理。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书是《阳光姐姐小说派之最后一条班规》这个故事所讲的内容是:五(三)班的班主任李老师住院了,学校派给五(三)班一个新的代课老师——黎老师,黎老师一来到班级,就给五(三)班定下了四条残酷的班规:一是不能带饮料和零食来学校;二是不许带课外书来学校;三是在食堂就餐时,不能剩菜剩饭;四是课间休息时,除了去上厕所外不能离开教室。这四条残酷的班规让大家叫苦连天。(中 国 作文网_)

为了废除第一条班规,大家在科学课上(因为科学老师对他们很好)每隔7秒钟喝一次水,科学老师问同学们怎么了,同学们有气无力的对老师说黎老师不让带零食来学校,肚子饿的只好喝水。科学老师马上找到黎老师,叫黎老师撤掉第一条班规,还和黎老师两个人凑了一点零食给大家吃。

为了废除第二条班规,作文课上,黎老师让大家写作文,几乎没有一个人动笔,黎老师生气了,问大家为什么不写作文,有人说老师不给他们带课外书来学校,他们写不出作文来,为了让大家写出作文来,黎老师又撤掉了第二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三条班规,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有大家最不爱吃的肥肉,可是原来最不爱吃肥肉的一个女同学,大口大口的夹起一把青菜,几乎不嚼就吞了下去,只见她越吃越快,忽然,她开始吐了起来,不仅是刚刚吃的东西,就连早餐都吐了出来,同学找来了老师,同学们又让黎老师撤掉了第三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四条班规,在运动会上,原来成绩很好的五(三)班,得到了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很生气,大家说是因为黎老师下课时不让大家出去运动,所以在运动会上才得到了这样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只好把最后一条班规给撤掉了。

可是等大家好不容易废除了四条班规,时间光阴似箭,两个月转眼就过去了,班主任李老师出院了,代课老师——黎老师也要走了。

我的感受:这个故事讲了大家怎样费尽心思,要不容易用各种办法撤掉了黎老师那残酷的四条班规,大家的课间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可黎老师又要走了,经过了两个月的点点滴滴,大家和黎老师产生了很深的感情,一时都很舍不得黎老师,大家的眼圈都红红的。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很好玩,你们不妨也看一看吧,我家里还有阳光姐姐小说派一系列的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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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喜欢读书话题中考满分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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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书本,书中的每一个铅字都象一个快乐的孩童欢呼着在向我招呼,我会感到无比的欣慰。”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是啊,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从中能得到一些道理和知识。 "Whenever I open the book, each of the guidance in the book is like a happy child cheering to say hello to me, I will feel extremely pleased." ThisIt is a famous saying in Gorky.Yes, reading is a happy thing, and you can get some truths and knowledge from it.

儿时妈妈讲的《海的女儿》让我看见了一个善良,而又美丽的女孩;《三只小猪》让我体会到了那一群憨厚而又可爱的小猪;长大后,从会看那一幅幅惹人开怀大笑的连环画到一篇又一篇的长篇小说,书让我的童年时代更加美好,更加快乐,在我儿时的画卷上洒下七彩水粉。

书中的字里行间都融入了作者浓浓的情感。《七色花》引的我浮想联翩;《海的女儿》又叫我泪落如珠……只要我手中一有了书,便会如痴如醉的看起来。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爱看书,我像一个饥渴的孩子,贪婪的吮吸着书中的一切。翱翔在书海之中,让知识的扁舟带我去一个神秘的世界!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纯真年华》,我一看,就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它:淡紫色的封面,是我喜欢的颜色!上面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中间睡着一个小姑娘。翻开一看,洁白的纸上印着黑体的铅字,好漂亮呀!真是让人爱不释手!我便马上如饥似渴的读起来。从文章中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也领悟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渐渐地,我的文章已不再只有单调、乏味了,稚嫩的手笔中也多了几分沉稳、包容。有同学惊讶我的转变,而我的回答是多读书,知识的丰富要靠日积月累才形成。

同学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有的书像陈年佳酿,百读不厌;有的书如倒啖甘蔗,渐入佳境;有的书却像一枚青青的橄榄,苦涩后现清香……

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灯,它不仅为我提供丰富的精神粮食,还陶冶了我的品格,使我懂得了做一个怎样的人。我爱书,她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她向我描绘气象万千的景色,教我大大小小的道理,教我受益无穷的知识……感谢一路有你,伴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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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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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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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喜欢读书话题中考满分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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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我的舞台,从一双双羡慕欣赏的眼睛中,我看到了自己的成功与成长,低头发现是书支撑了这个舞台。回首我每一个成长的足印,其中都有一个关于书的故事! Standing on my stage, from a pair of envy and appreciation eyes, I saw my success and growth, and found that the book supported the stage.Looking back at each of my growth footprints, there is a story about the book!

在我的心目中,书是神奇的,书是有生命的。她能给我带来欢乐,使我感到生活的充实与温馨。书,就像我的知心朋友,与其说读书,还不如说是一种默契的交流,她总能读懂我心,正如我明白她意。从她那里我得到了安慰、鼓励和帮助,她总是暗暗地激励起我对生活和学习的斗志,让曾经丧失自信的我重新振作起来。

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到四楼阅览室去读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杨红樱的著作——《女生日记》,真有相见恨晚之感,我如鱼得水般地享受着畅游书海的愉悦。那淡淡的书香,如梦如幻,将我带进一个奇幻的世界……连下班后妈妈走到我的跟前很久,我竟一点儿都不知道。

在我看来,书籍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精神营养品,每当我看到一本好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爱不释手。每逢生日或者学习上取得一点点进步,妈妈都会问我要什么礼物,我总是不假思索地说:“书!书!我要书!”

我的房间里摆放着一个大大的书柜,那里面全是书。从小小的、薄薄的《小学生必读》到大大的、厚厚的《狼图腾》、《论语》、《呼兰河传》等等,应有尽有。曾经有多少次抱着书入眠,也曾有多少次把自己关在家里,静静地沉浸于书的海洋,在那里遨游、徜徉。

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神情,绽开舒心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流下同情的眼泪;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真是妙不可言;读到深奥之处,我总是皱起眉头,冥思苦想;读到优美的词句,我会动笔摘录下来,细细品味。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发我;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与我进行心与心的交谈。

此时此刻,我回味起那迷人的书香,心中的理想之灯更亮了,前进的脚步也更坚定了。坐拥书城,谁与争锋?手捧一本好书,还有谁比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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