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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大海作文【汇集20篇】

我们对大海的污染破坏,毫无节制。总有一天大海会发怒的!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作文:大海愤怒了,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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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中国名著《西游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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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的班会上,班主任给我们探讨了《西游记》。她说我们从小就读《西游记》,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就是唐僧的三个徒弟和坐骑都各有神通,上天入地的本领他们都会,但唐僧只会念经拜佛,还有点儿胆小怕事,为什么唐僧可以当师父,可以是师徒四人,一匹马西行的领头人呢?

这个问题是值得探讨的,等同学们思考过后,有些同学开始发表意见了,有人认为是出身问题,唐僧是佛祖弟子金蝉子转世,还是状元之子,并且是御弟,出身名门,身世虽凄惨,但还是很高贵的,而孙悟空只是山大王,猪八戒只是想娶媳妇猥琐猪,沙僧只是在水底练练功夫打妖怪,白龙马只是一个随意杀生的纨绔凡龙,这些身世都不如唐僧,只得靠边站,师父让同事当。

还有同学认为这只是一部神话幻想小说,并不是有那么多的道理;也有同学认为这只是一本教科书,教后人尊师重道的。

等同学们说完后,班主任开始说了。她说唐僧是取经团队中最有目标的,他希望自己能多学佛法,多传经于世人,而且他脚踏实地,对自己艰难的取经路充满了自信。

班主任也希望我们在学习方面像唐僧一样,脚踏实地,对学习之路充满自信,如此下去总会取得最后的成功的。

我对《西游记》也有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西游记》是一部有趣的小说,我从小到大都看《西游记》,我喜欢看孙悟空打妖怪,我喜欢兄弟仨和小白龙齐力救唐僧的曲折故事,我更喜欢他们最终达到西方净土,得了佛位,取得佛经归来的美满结局。

从中土到西方,路途遥远,取经团队历经千磨万险,最终修成了正果,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愉快和欣慰的事啊!

我想像孙悟空那样变化多端,像猪八戒那样古灵精怪,也想像沙僧那样老实巴交,小白龙那样专心致志,更想像唐僧那样有唯一的目标,向着目标努力。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西游记》,一本伴我成长的伟大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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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会阅读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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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婬雨霏霏的一天。“快来弹钢琴!”哦,“邪恶”的紧箍咒又响起了,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书本,停下了与大师们的互动。我愁眉苦脸地走向钢琴,极不情愿地坐在黑色的琴凳上,犹豫地伸出双手,摆在了黑白相间的琴键上,照着谱,一字一符,按部就班地弹了下去。难听!难听!琴声中夹杂了我的情绪,暴躁而不安。痛苦!痛苦!拼命挣扎在琴的苦海,就是出不来!我想放弃,因为谁都捉弄我,时间、钢琴都捉弄我!

我多想放声歌唱——“自由都去哪儿了,还 没好好享受喜悦苦就来,约束牢牢缚住我身……”,以此来发泄,来表达内心的种种不满!我一定会放弃你的,钢琴!

恶劣的情绪伴随着我,强烈的不满紧跟着我,我一定要放弃!雨越来越猛烈,狠狠地打在窗上,但丝毫没浇灭我内心倔强地燃烧着的狂盛火焰,只如同火上浇油。我重重地合上了琴盖。

我又拿起书,又徜徉在了作家笔下那动人的故事之中,又开始享受那心灵的盛宴。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迫不及待地看了下去。

“‘妈妈,今天我要挑战一下哟!’‘嗯,好的,宝贝。妈妈看着你呢!’”“挑战?”一个小孩挑战什么?强烈的好奇心促使我寻着墨香看了下去——一个小女孩,正面临着人生的第一次跨跃台阶。她目光炯炯,颤悠悠地抬起脚,单脚站立的她,显得是那样娇弱。哎,抬得不够高,失败了。一次、两次、三次……我绕有兴趣地看着,看着她又开始新一轮的尝试,她紧咬着嘴唇,目光坚毅,抬起来了,跨上去了,她成功了。

一个小孩对待一件事是如此执着,对坚持的理解是如此深刻,那对于多在世上十年的我,还 有什么理由言放弃,谈退缩呢?内心的百般滋味一齐涌上心头,轻轻地合上书,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

我缓缓站起身,脚步微移,来到了钢琴边,将手轻轻地放在了琴键上。

谢谢你,小女孩,是你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无知,谢谢你,阅读,是你让我学会了坚持,懂得了不轻易放弃!

之后,一首婉转动听的《雨的印记》和着淅淅小雨的节拍从我指尖流淌而出,悦耳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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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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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出自英国作家奥斯丁之手的浪漫爱情小说,其中一直夹带着浪漫最大的“敌人”——现实!没有浪漫的爱情就失去了其本身的美好的色彩,但小说中种种门当户对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却充斥其间。

小说共写了四桩婚姻故事,可以说这四桩婚事代表了世界上各种类型的婚姻。文中着重描写的是最单纯、最纯粹的爱情——不是为了财富,不是为了地位,仅仅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

其中最荒谬、最令人不齿的是贝内特家族的小女儿与威科姆的婚事。威科姆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伪君子,险些欺骗伊丽莎白,后伊丽莎白在其舅舅舅妈的规劝以及自己理智冷静的控制自己的感情之下,没有上他的当。是谎言终究会被揭穿:达西戳穿了他的谎言。可是谁知小女儿放荡无知,竟和他私奔了!最后还是在达西的资助下才有钱成婚,婚后还自诩幸福。这种由无知导致两人不顾一切结婚,自以为幸福,却不知遭了多少人的唾弃、鄙视。

第二桩婚事明显简单了许多: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金钱和财富,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夏绿蒂和科斯林可所谓门当户对,金钱成为他们俩唯一的挂钩。虽然婚后并不算幸福,但不得不承认,钱改善了生活,过的并不差。现在像这样为钱而婚的、没有感情的婚姻早已屡见不鲜。

宾利与简的爱情故事算是大众的表现了,两情相悦,众望所归。虽免不了过程有些曲折,但终究在亲友祝福、父母见证下完婚。婚后幸福而美满,和睦且融洽。

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可算的上是难能可贵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一见不钟情,二见却倾心的感情一直持续了下去,伊丽莎白对他则算是日久生情。两个人闹过矛盾,吵过架,翻过脸,伊丽莎白还曾一度讨厌他,但最后在达西的耐心解释下,一封真情流露的长信,揭穿了威科姆的真实面目,为自己洗脱那些污蔑他的谣言,使伊丽莎白对他刮目相看。后来达西对伊丽莎白一家人给予帮助,一点也没有他那傲慢的特性和那种上流社会的偏见,终于感动了伊丽莎白——她曾今还拒绝过达西的求婚,达西竟然还能伸出援手,不变感情——文中许多描写两人心理的句子很值得回味。两人最终结成百年好合,也算是来之不易的幸福。

全文四桩婚事犀利批判当时社会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在于金钱财富,而文章中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则犹如镜中花、水中月,似乎遥不可及。所以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等现实因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自己的真爱,要学会珍惜相爱的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而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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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阅读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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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你感兴趣吗?阅读,对我来说是一种美好的享受,是一种无限的快乐,因为它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感到生活无比充实……

记得小的时候,我还没开始学汉字,妈妈就帮我准备了好多图书,有漫画、童话故事、世界名著……上了小学,我认识了很多字,家里的书,我开始去阅读,但我只是看看那些漫画,因为它有漂亮的图画,而那些名著,写得密密麻麻,像一群群小蝌蚪,一点也看不懂,但妈妈还是坚持让我尝试着看下去。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坚持着,坚持着……慢慢的,我认识了许多小蝌蚪,并与它们做了好朋友。读着读着,咦!小蝌蚪怎么有味道了。别看我小小年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爱的教育》等名著我都已拜读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五、六年的阅读积累,为我的写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锡山区举行的“好娃娃杯”作文竞赛中,我的作文《爸爸的爱》获得了一等奖。同学们向我投来了羡慕的目光,老师给了我更大的鼓励,那一刻,我感到树木更苍翠了,天空更蔚蓝了,世界更精彩了……

书中有我的黄金屋,书中有我的颜如玉,我阅读,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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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想看看大海年级600字

全文共 1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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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大海是什么样子的,看过大海的人他们都说大海很大一望无际,在大海边上可以做许多有趣的事情,我对他们口中的大海充满了幻想,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够去看一次大海,每次都只能够在电视上看通过别人的视角欣赏大海的美丽,总是觉得在电视上看到的大海并没有他们口中所说的那样美丽和宽阔。 When I was young, I saw the sea on TV. Those who saw the sea said that the sea was very big and I could do a lot of many of them on the sea on the sea.Interesting things, I am full of fantasies about the sea in their mouths. I hope that one day I can see the sea once, and I can only watch the beauty of the sea through the perspective of others on TV each time.The sea they arrived was not as beautiful and wide as what they said.

于是我一直对大海有着极大的疑惑,于是我在父母放假的时候鼓起勇气向他们说了我这个想法,他们一开始都是不同意的,后面因为我饿一直纠缠他们才同意了要带我去一次,我就这样实现了自己第一次去看大海的心愿。在通往大海的路上我一直都在好奇着大海到底有多美,海水是不是真的那么咸。

大海里是不是真的有电视上所说的海萤,我的脑袋里充满了迷惑,同学们口中所说的大海终于可以我自己去看一眼了,是苦是甜自己尝过才知道,我激动的在座位上焦躁不安,迫不及待的希望自己能够马上见到大海的容貌。经过一个小时的行车路程,我终于来到了这个让我充满幻想的地方,最让我震惊的还是大海咆哮的声音,虽然让人听了以后有点恐惧感,可是我却觉得大海的胸襟很宽广,容纳了那么多滴水。

我欢快的走在沙滩上,海上的风吹打着我,像个小孩子一样在我的周围嬉戏着,凭借着自己那柔软的身躯来捉弄我,看到大海的一望无际我不禁发出了感慨,大海真的好宽阔啊!令人充满了敬畏之情,大海母亲真的很伟大,她哺育收养了那么多的孩子,从来都不嫌弃他们有多么的渺小。我看到了沙滩上被大海母亲给卷上来的贝壳,为她自己打扮着,原来大海母亲也跟我们一样有爱美之心,大海母亲穿着那庞大到今人心生畏惧的大裙子,浪花时不时的在大海母亲的差遣下扑向我,好像在向我问好。

在大海的陪伴下,我突然觉得时间过的飞快,一不留神就已经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了,我还没有把大海上各个角落的美景看完,就已经到了要回家的时间了,大海母亲有一个坏习惯,就是脾气有点不好,一到晚上的时间就会跑到沙滩上来发泄,所以人们一般都会在这个时候离开她,虽然我对大海充满了依依不舍之情,可是我也是要不得不离开她的怀抱,我终于能够实现自己的小愿望第一次亲眼看到了大海体会到了大海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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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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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落地蓉城,刚好读完。

先说书:引子和尾声两章极其精彩。开卷让人回想起《尼加拉》开头那个为荣誉而死的国王。只有人类学才能不断地为我带来这样的高光时刻。

这本书最好的写法其实是沿着引子写下去写成一本小说,然后接上结尾50年一梦回首。

中间11章有10章论述和1章结论,总体来说写得不怎么样,10章论述的安排铺陈没有新意,只是简单的史料罗列和分类,第11章强行升华做理论比较,可谓生搬硬套莫名其妙。据此,总的来说如果说王笛的想法是做一个哈贝马斯社会理论的经验研究,那无疑完成度是很差的。

王笛其实拿着一批相当有价值的材料,令我觉得尤其有理论空间的包括文化精英的删诗活动(那个叫《杀子报》的话剧太有意思了,我昨晚做梦甚至都梦到了)、袍哥帮会与地方自治、军阀期间四川的武装化、团练问题等等,深究下去都很精彩,但文中就平平带过了。

但以此指责王笛这本作品是失败的是无理的,因为为理论提供某种质料恰恰不是民族志的意义所在。民族志的活力和意义正在于那些理论系统无法统摄的细节。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志材料越是无法归置于什么理论之下,这些材料才越有价值。

我看来,《茶馆》真正的结论是那个尾声,作者最后亲自在1950年的蓉城降临,作为一个不可说的已知未来的见证者,他用这本书表达了对成都人最普通的共同生活的热爱和怀念,这种十分个人性的情感恰恰构成了《茶馆》的精彩及其意义,在这种情感面前,哈贝马斯什么的真是毫不重要。

大概一个90年代的普通青年对这样的茶馆真是毫不陌生,对我自己来说,高中逃学去的网吧,大学隔壁寝的空座位,有灯之前的夜晚紫操,这些共同生活的场景才是日复一日的模糊岁月中最鲜亮的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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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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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又一次重温了这部我从小看到大的经典《西游记》。

我四五岁时,第一次看西游记的动画片,就被孙悟空这个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英雄形象所迷住了: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穿锁子黄金甲,脚底藕丝步云履,手提如意金箍棒。龙宫夺宝,大闹天宫,偷蟠桃,盗仙丹。在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时,一路上斩妖除魔,极力保护唐僧,最终成了“斗战胜佛”,活脱脱一个超级大英雄的形象。

五年级时,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学生版的《西游记》。我这时却觉得我心中那个孙悟空并不完美,甚至有时像个好斗的土匪、流氓。又因为本领高强,悟空也自傲,对帝王权贵毫不尊敬,见玉皇大帝也只是“唱个诺”,经常扯着土地的胡子恐吓。他又极度好面子,听说弼马温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就感觉受了愚弄和侮辱,打下南天门。蟠桃会没请他,他搅翻了蟠桃会,跑回花果山。他还动不动就“俺乃齐天大圣孙悟空!”

前不久看了一篇对《西游记》分析的文章,叫做《唐僧为何死活都不让孙悟空打杀白骨精》,内容虽有些胡编乱造,但也实实在在地引发我对《西游记》的又一次兴趣,让我对孙悟空又一次的改观了。我觉得孙悟空像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

首先,他有很强的学习力。拜菩提祖师为师后,孙悟空因为他的天资聪颖与勤奋,学会了七十二变、筋斗云、长生不老等法术。他学神通的时间很短,在学习中多半是自主学习,可见他学习能力的强大。

其次,脾气暴躁、爱用暴力,这点在大闹天宫、龙宫寻宝等章节中也可见一斑了。但是,人总有一个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年轻时的他血气方刚,给人一种暴躁、好斗的印象。

但是,悟空的成长从被压在五指山下开始了。五百年的光阴磨去了悟空鲁莽的棱角,但他执着、勇敢的个性却没变。

取经路上,最值得说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悟空没做错却被冤枉,八戒挑唆唐僧念紧箍咒时的幸灾乐祸,唐僧赶走孙悟空时的无情,悟空都看在眼里,但他却仍跪谢师傅一路来的照顾,还让师弟们保护好师傅,这时,我真的觉得悟空成熟了,他已经是一个有担当有孝心的好青年了。

最终,悟空成就了“斗战胜佛”,完成了对人生的升华。看完书的我们,是否应该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做出选择,是做脱胎换骨的“斗战胜佛”,抑或是整日嬉戏抱着手机无所事事的弱者,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让我们携手并进,争当新时代好队员。

#435456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6 #435456 Read Wu Chengens "Journey to the West" reading notes 6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其中,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吴承恩爷爷在这部名着中塑造了四个人物形象:唐僧-向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向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向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向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正义大胆的孙悟空了。因为这其中有一件事,让我来和你说说吧!

记得在四年级放暑假时,我爸爸带我去文化广场的鬼屋玩,我听了,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便迫不及待地跟着爸爸一起去。到了鬼屋,我的腿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听到那恐怖的鬼叫声,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拉起爸爸的手,说:“老爸,我还是不去了吧!”爸爸听了,说:“不怕,世界上是没有鬼的,要相信科学,就算是鬼,那也是人假扮的!”老爸还说了一句“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的心里经过百般纠结,终于决定了要去。之后,我给了票,和老爸一起进去。刚到门口,就有个没有头的人慢慢地像我们飘来,我见了,情不自禁“啊”的大叫一声,马上拉着老爸跑进里面去。这时,地面慢慢地陷了下去,我和老爸又马上爬了上去,继续往前走,在深处,我看见有个闪着红光的骷髅人在牢笼里,说着,我们便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前走虽然心里害怕,但我想着爸爸的那句话:“这世上没有鬼,更何况我没有做亏心事。”终于,我们到达了出口。我似乎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胆小的我了……

读完《西游记》,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像唐僧师徒一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冷静下来想办法。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同时,这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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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五年级学生阅读《西游记》有感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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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是我的生日,妈妈送给我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作为我的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便打开看了起来。

《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文学家吴承恩,相信大家一定都很熟悉。

《西游记》这部小说写的是唐僧带领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唐僧先后找到了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然后长途跋涉,最后终于通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真经。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努力了就会成功,师徒经历的千辛万苦就像我们学习上碰到的大挫折,我们只需要好好的学习,要努力了就会成功。

我以前总是半途而废,从看了《西游记》这本书后,每当我要放弃的时候,就想想《西游记》,就坚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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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的意义作文600字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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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是改变命运、扭转人生的唯一途径,但对一无所有的我们来说,读书却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好的途径,所以与其抱怨资本、社会、命运、生活的不公平,那倒不如在学习上孤注一掷。在读书改变命运上面下赌注是不需要太多资本和筹码的,赌输了也没什么好害怕的,最起码我们获得了知识,掌握了常识,懂得了道理,明白了规则,而要是足够幸运赌赢的话,那岂不是欢天喜地、皆大欢喜的结局吗,最起码我们多了一次拥抱成功的机会。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努力地去汲取知识、拼命地去掌握知识,因为我们拥有这么好的教育资源和学习资源。

读书使人明智,学习使人明理,人们都说书里面的知识会转化为一个的阅历、经验、气质和智慧,因此我们一定要抱着一种敬畏、诚恳、认真的态度去汲取一切有用的、有见地的、有正能量的、有大智慧的知识,只要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变成一个功利、世俗、无知、无趣的俗人。苏轼说:“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过说:“便使书种多,会有岁稔多。”于谦说:“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这些风雅、智慧、通达、晓理的圣贤之人都这样看重、推崇、在乎、颂扬读书,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读书呢?

一代大臣曾国藩说过,读书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格、品行、内涵和素养,因此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品格是不会差到哪里去的,而一个品行端正、正气凛然、内外兼修的人也是饱受命运眷顾之人。因此说读书是一件高贵的事业,我们读书的厚度是可以决定我们今后生活的长度、深度和厚度的,所以为了做一个眼界开阔、思想卓越、智慧独到、心性端正的君子,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拼命读书、用心读书、感恩读书、宣扬读书。

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读书可以丰富一个人的谈吐,读书可以丰润一个人的思想,读书可以点缀一个人的文笔,读书可以扭转一个人的命运,读书也可以摆脱一个人的俗气,但愿我们都可以通过读书成为一个有更多可能、有更好未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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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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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起,每天晚上陪我进入甜甜梦乡的都是爸爸和妈妈动听的故事。没有上学的时候,因为不识字,妈妈常买一些图片书给我看,在书中,我渐渐认识了一些动物、植物、交通工具等;后来我又接触了《古诗词》,也会像念顺口溜似的背上三两首,因此受到大人的夸奖,这时我就像一个胜利的战士,开始体会到阅读的快乐。

爸爸也经常给我讲故事,可是爸爸很忙,有时候,一本书就讲一半,让我很着急。那时我就想要是能自己读书就好了。上了一年级以后,老师教会了我很多字,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认识的汉字也渐渐多了起来。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自己读书,以前爸爸给我读的书,现在我都能自己读了。放学回家,除了玩我的玩具,就是翻看我专用书柜里的书,每次吃饭都是妈妈再三提醒,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现在,读书成了我最大的兴趣。

爸爸、妈妈每个月都会帮我订一些杂志或者书籍,每个月的新书成了我最大的期待。我最早读完的一套书是《不一样的卡梅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大小卡梅拉们执著地追求那些不可想象的事情。去看大海、去摘星星、去找回太阳……,一路上处处坎坷、历经艰难,最后都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要问我为什么爱读书?我会说,因为它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读书我变得幸福、快乐,同时,也发现了很多小朋友们不知道的“秘密”,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会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有常常把爸爸、妈妈问倒了。爸爸说,阅读是每个人的事情,现在互相朗读、讲故事成了我全家每周的固定节目。

读书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从现在开始,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以书为伴,让我在快乐阅读中汲取知识的营养,一路陪伴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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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傅雷家书》阅读感悟心得启示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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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家书都是连通家人的情感桥梁,它有过“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也有过“雁字回时,月满西楼”的种种典故。《傅雷家书》始于1954年,傅聪――傅雷的长子出国留学波兰,学习钢琴演奏。父子俩情深意切的交谈,贯穿在一封封家书中。而傅雷的家书中,却不仅是亲人的思念,我读这本书,更是看到了傅雷一家对艺术的追求,对生活的感悟,对祖国的热爱……

每个人心中,都暗藏着一个心灵的归属,可以在此,发自肺腑地与亲人畅谈。而从无声的文字中,我似乎也看到了,不仅仅有傅雷与儿子的深厚温情,还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熟悉。

这是一位严谨的父亲对儿子耐心的指导。几乎每封信中,都有父子俩对于钢琴艺术的感悟。傅雷不仅关心儿子练琴的生活,还不断强调各种曲调的情感,比较不同演奏者的不同。朴实的语句中更体现的是父亲对于儿子的关怀,对于艺术的追求。

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对儿子的教育。傅雷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嘱咐他坚定立场,待人谦虚,礼仪得体,心怀爱国之情。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含情脉脉的文字后,是远隔两岸的.深厚情义。文字本无情,却承载了爱的温情,似细水长流,滋润干涸的草地。在一个时代的孕育下,傅雷有力而坚决地告诉儿子,告诉我们每一个人“生活中困难重重,我们必须不断自我改造,向一切传统,资本主义的,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感情与习俗做斗争,我们必须抛弃所有的人生观和旧的社会准则。”

傅雷对儿子的关心更多让我看到了我的生活,我的家庭。没有分离,没有书信,但仍有那种熟悉的感觉,那种爱的关怀。父母对于我的帮助,也是无私的,他们教我感恩,细致,对学习,对生活……家书记录的,是我的生活,它教会了我懂得与珍惜。

我诞生在了一个与傅雷完全不同的时代,一直以来的幸福团聚让我们缺少了书信的交谈,但那份来自父母细致的关怀,那些点滴的爱仍然熟悉在我的脑海里,无论何时,无论爱的表达有什么不同,从傅雷的家书中,我更看清了这份爱,我会在淡淡的清欢中感受爱,感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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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幸福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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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生活很快乐,这不光是来自父母与亲人给予的精心呵护,更因为我有一位好朋友——书籍的幸福相伴。阅读使我的羽翼变得丰满,阅读让我的童年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很小的时候,我就非常喜欢读书,妈妈说我三四岁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看与走迷宫有关的书,每次都能看上好长时间,看这类书仿佛让我走进迷宫世界,让我感觉到应该像冒险家那样去生活、去探险,觉得既神奇又有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面的增加,我涉及书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漫画类、科学类、故事类、探险类……等等。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又接触了儿童文学、名著等作品。

我爱读书,不管走到哪里,我的身上都会带着一本书。在不同的环境下读书,其感受也是不一样的。在家里,靠在自己的小床上,是一种放松快乐的读书;在江边铺上地垫,吹着微风,是一种悠闲自在的读书;在图书馆有许多人在一起陪伴我,是一种安静自觉律的读书。当我疲惫的时候,书籍仿佛是精神的加油站;当我沮丧的时候,书籍帮我重拾信心;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书籍能瞬间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

穿梭在书的花海中,我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而且身上还会留有阵阵芳香,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如同插上一双翅膀,时而飞向天空、时而飞向山川、时而飞向高原、时而飞向海洋,领略到不一样的世界风光,读书让我的内心变得强大而充满力量。

喜欢读书的人是幸福的,它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它是我前进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同学们,让我们通过阅读,在知识的海洋里走遍世界各地,共享阅读带给我们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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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快乐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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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钥匙,可以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是伴侣,能够让我们共度美好时光。它给了我无限的快乐,给了我无穷的知识,给了我无尽的收获,使我的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也让我能够尽情地畅游在书的海洋中,不受拘束地享受!

大出风头

紧张的时刻到了。我们排好整整齐齐的队伍,向阶梯教室走去。这时,我的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似的,不停地抖动,而且直冒冷汗。没想到的是,在课堂上,我竟然像一位诗人一样,嘴里吐出了一句又一句让同学和老师既赞叹不已又目瞪口呆的精彩的句子,下面掌声热烈,让我一下子还有点害羞呢!但这一切却使我充满自信,非常自豪,它还驱使着我继续勇敢前进,去面临更大的问题,不管是困难还是惊喜。

这一次的公开课,使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也使我的勇气大大提高了!我得好好感谢书籍,他——功不可没!

收获连连

今天将是一个寂寞的日子。我闲着无聊,就随便翻了翻《盛世繁花》,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它里面竟用词那么的准确,那么的恰当,那么的合理,而且描写得非常生动、形象,简直太吸引人了!可以说是天衣无缝,没有任何缺点啊!这时,我就对自己下定决心,说:“一定要把这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过去,决不放过一个标点符号!”看完后我还写了一篇读后感,受到徐老师大力表扬,还张贴在教室墙上。更意想不到的是,学校一年一度的阅读之星竞赛中,其中好几个题目就来自《盛世繁花》,不用说,我当然独占鳌头啦!嗬嗬嗬,功不可没——书!

排忧解难

“这咋办?这咋办?”一件小事就把父母急得团团转。没关系,我灵机一动,三下五除二就把让父母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的困难给搞定了。到底是什么问题使我如此轻松地了结而父母却怎么也想不出来呢?告诉你吧,太简单了,不过是一个压瘪的乒乓球,>阐述得清清楚楚!因为他们的工作非常忙,所以没空看书,才会导致“营养”不良,脑子一片空白,没有任何丰富的知识,那么,即使遇到很简单的困难也就无法想出法子了。

你知道吗?如果没有书陪伴在身边,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这种感觉是任何人都无法体会到的,只有亲自去感受,才能真正感受得到。

书已成为我心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我的“掌上明珠”,也是我的“心肝宝贝”。现在,我已拥有了它,所以,我不能放弃,一定要牢牢抓住,决不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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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二的爱的教育阅读笔记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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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的,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朋友们你们喜欢看书吗?今天我想向你们推荐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这本书主要是写小学生安利柯的成长故事。通过安利柯九个月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爱是整篇小说的主旨,就在最平实的字里行间,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老师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同学之爱……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引人深思。这里有让安利柯深以为傲的好友卡隆的侠义之举,有品学兼优的班长代洛西的助人为乐;也有华梯尼的虚荣狭隘,诺琵斯的傲慢无礼;还有“小石匠”的朴实可爱,克洛西的坚强不息……完全在用爱去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篇文章是《勇敢的罗伯特》,故事讲述了:一次爸爸送主人公安利柯去上学时,目睹了一个小学生在上学的时候,跑到马路中间,正好有辆马车驶过,眼看小学生要被车子轧着了,罗伯特英勇地冲了过去把小学生抱开,小学生得救了,可罗伯特却被车子轧伤了脚,脚骨粉碎,从此残废了。罗伯特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们大家都应该向他学习。《爱的教育》这本书中还有许多这样感人的故事。如《扫烟窗的孩子》、《感恩》、《穷人》、《小抄写员》等等。

从我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每每被书中那些平凡人物的平凡事迹感动。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想《爱的教育》这本书将会把“爱”带给更多的人。让我们的爱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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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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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己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不过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只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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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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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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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海作文

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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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大海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美丽的梦想,和煦的阳光、温柔的海风、金黄的沙滩,湛蓝的`海水只是在梦中才能见到。那时,我经常想着有一天能够踏着细软的沙滩,在大海边尽情喊叫和狂奔,然后,快乐地拾起一个个斑斓的红贝壳。这样一个湛蓝的梦,伴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十二岁那年的暑假,我看海的愿意终于实现了,爸爸带着我,坐上了开往海滨度假村的旅游车。多年的梦想即将实现,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一个劲地问爸爸什么时候才会到啊。爸爸总是对我说,不急不急,很快就要到海边了。经过两个小时的路程,我们终于来到了海边。一下车我顾不上放下行李就直奔海滩,向着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梦中的那可爱的大海奔去。眼前的大海,一望无际,却并不似我想像中的那般大,海水不是那种宝石般的湛蓝,却呈现出一种土黄色,显得浑浊不堪。沙滩的确是金黄色,却在金黄中夹杂着一些灰黑的颜色。心中那笼罩着的光环一下黯淡了许多。尽管这样,我依然十分开心。面对着大海,我能感受到它的博大,雄浑。这种感觉震撼着我的内心,幼小的我翻遍了大脑中匮乏的知识库,竟没头没脑地吟出了一句“寄蜉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

我在海滩上足足疯玩了一整天。在沙滩上堆沙丘,在乱石缝中找贝壳,捉螃蟹。当然,我还不忘品尝了一下海水的味道,咸咸的,带着一股苦涩的腥味。

第一次的大海之行在我的欢笑声中结束了,大海那博大的胸襟,雄浑的气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尽管他不似心中那般完美无缺,但我依旧深爱着大海,渴望下一次再见到大海。

第二次与大海的“亲密接触”仍然是在一个暑假,也同样在那片海滩,但我却目睹了大海另一种风姿。

白天的玩闹自是不必说。到了夜晚,我突发奇想,想见识一下夜晚的大海。父母自是不同意的,他们忙着聊天,与别人打麻将,让我一个人去他们又不放心。去是一定要去的。我瞒着他们,悄悄溜出了旅社,来到了海边。夜里的大海是很安详的,波涛亲吻着海岸,发出轻微的“唰唰”声,白天那调皮的浪花早已不见,似乎早已安睡。此时的大海显得如此神秘,朦胧,仿佛一位蒙着面纱的少女。望着平静的海面,我的心也开始沉寂,完全陶醉在这夜色之中,竟不自觉地哼起了黄磊的《我想我是海》。四周一片寂静,只有几艘渔船上的渔火在黑暗中明明灭灭。

第三次见到大海是在多年以后。高一暑假,我到琅岐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将近尾声之时,学校组织我们去了一趟海边。这一次大海之旅也许是我最为刻骨铭心的一次,因为我见到的不再是我熟悉的大海:海水固然和沙滩有着相着无几的颜色,却不是土黄和金黄,而是一种触目惊心的黑色。海风卷着一阵阵腥臭的气息呼啸而过。——这无疑又是人类的“杰作”。

我退却了,不敢触碰这样的海水,更不必说品尝了。心目中大海那美丽的身姿被击得粉碎。面对无边无际的大海,我第一次感到了窒息。从那片海滩归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闷闷不乐,我不明白人们怎么狠得下这样的心肠,难道金钱果真如此重要?

从那次之后,我再也没去过海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我不敢再面朝大海,只想把有关大海的美好回忆保留于心,直至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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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的意义作文600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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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如果一个人不会阅读,那么他就无法获得更多知识,无法学习技术,无法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可见阅读作用之大。

阅读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人的大多数知识无不是从书上来的,书是前人对知识的总结,长期读大量的书是最好的积累。

中华五千年历史,发生了无数的事,而书却把它们全部记了下来。书,造福人类,它为世界带来了一大批各方面的人才。

大量的阅读,可以使我们形成良好的品德,我们既可以学习善良、友好、文明、礼貌等优秀的品德,也可以杜绝说谎、不孝、打架等不好的行为。既可以去了解历史,学习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也可以去读哲理故事,还能看幽默故事获取快乐。不仅可以读自己国家的文章,也能去读外国优秀作品,既可领略唐诗宋词的韵味,也可去品读内涵丰富的现代文。

读《三国演义》,看魏、蜀、吴间的争霸,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去领略海伦·凯勒的内心,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学习保尔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品质,读《海底两万里》,看深海的奇幻世界。

读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小时候起,我们就从书上获取信息。像小时候妈妈给我们读的故事,它让我们从中受益,又例如小学的优秀文章,中学的文章,其中都有一些哲理和道理,我们要汲取书中的知识,学习书中的道理。书也给予我们科学知识,像现在的物理书,为我们讲解了许多现象,我们也从中学到了更多的科学知识。只有多读书,才能知天下事。

读书,也要掌握一定的方法,例如,总理说过:“要‘读活书、活读书、读书活’。”书籍不能改变世界,但读书可以改变人,人是可以改变世界的。读书可以给人智慧,可以使人勇敢,可以让人温暖。可见,书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当我们学会读书、用好的方法去读书时,我们才会有更大的收获。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的作用是无穷的,我们为何不去读书呢?我们要通过阅读,去学习更多的知识,把我们变为一个强人,从而把世界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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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们阅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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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学生涯中遇到过很多人,他们有的爱学习,经常一学学到深夜;有的爱劳动,经常帮助同学擦黑板;有的爱读书,经常走到哪都带着书。今天我就来讲讲我们班的那添同学,他非常喜爱读书,人送绰号“阅读大王。”

那添的个子不高,精瘦精瘦的,头顶上有一块地方没有头发。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堂体育课,课上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大家都去玩了。但是那添却拿出作业本,趴在草地上不知道在干什么。于是,我决定走上前去看个究竟。当我走上前去的时候,我发现那添正在兴致勃勃地读书。我疑惑不解。心想:那添为什么要在这时候读书呢?这么好的玩的机会,他为什么要放弃而去读书呢?我对他说:“那添,你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读书呢?你不知道这是最后一节体育课了吗?”那添答道:“我知道。但书上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只想把时间花在有意义的事上。如果不趁现在抓紧学习的话,以后怕是就晚了。”听了他的话,我仿佛若有所悟。呆呆地在那里站了许久。

还有一次,下课铃响了,老师让我们投票决定是出去玩还是在屋子里学习、读书。最后只有一个人选择了读书,可见他对读书十分热爱。那就是那添。

这就是我们班的“阅读大王”那添,你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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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茶馆》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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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总让人有一种“暖气熏得学子醉”的感觉。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有睡意,我总要在学习到有点乏意的时候随便找一本书来看看。这一天下午,《茶馆》跑到了我的手里。

应该是上大学后,有了更多的机会可以看到舞台戏剧演出。学校的两大话剧社团——“梵音”和“黑白”的给力演出也让我对这一艺术形式有了更多的兴趣。细数上大学以来,看过《称心如意》、《太阳城》、《忠孝两全》、《借我一个男高音》、《求是魂》等剧。

其中《称》看过两版,觉得最赞的是《忠孝两全》,最近才看的是《求是魂》——还是两家社团的合演,也着实不错。每每看剧,都会让我有一种正能量传递过来,一方面是演员们演出的成功和看剧的缓解压力,更重要的方面我觉得还是演员的热情,这种热情总能打动我。我想我还会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吧,渐渐地让这也发展成为一种兴趣,也挺好的。

还是说回《茶馆》吧。要说最大的感受,那无疑是认识到看剧本和看表演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经历——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编剧、导演和演员。如果没有很好的舞台感受天赋(例如我),很难把这样的文字转换为舞台的东西。当然了,更难的是把舞台的要表达的东西凝聚在纸上面,这就是编剧的能力所在啊。

老舍的《茶馆》让他成为了不仅仅是一名出色的小说家,更成为了一名懂得多种艺术形式的作家——就像他把小说转换成话剧,一种舞台感更强的事物。他自己也说过:自己曾经把舞台剧剧本写得一团糟。当然我们知道所谓的一团糟不是没有生活性、艺术性、深刻性,而是一种舞台感。

在老舍刚开始接触这一艺术形式的时候,正是宣传抗日、宣传思想的重要时期。他深深明白“演”的重要性,虽然一开始“小说味”太浓是最大的舞台败笔,后来老舍也成功写出了像《龙须沟》的成功话剧。也正是有了老舍的努力,才有了与《雷雨》齐名的《茶馆》。

其实说句实在话,我还真看不懂《茶馆》经典在哪里,不知道是少了时代体验还是艺术细胞还有待训练。事实上,我在看完纸质版后,更希望有机会到剧场看舞台表演去。就像老舍说过的那样“演员也是艺术家”。就让这些艺术家来给我解惑吧。在此之前,我还是先写作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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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格列佛游记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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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我觉得这本书对我很有帮助,最大的收获就是勇于去面对现实中的残酷和美好。

这本书写了格列佛在小人国的途中所做的事,后来,格列佛和自己的仆人一起坐着小船离开了这个国家,然后自己冒险出海,经过风险,最后回到自己的祖国。在途中发生的事太多太多了,有被箭射伤,有被葡萄牙人强行抓上船……

不要以为我没有遇过大风险,接下来我给大家述说一下我的经历吧!有一次,我和父母一起去爬山,刚爬过一半时,只听“轰”的一声,山体滑坡了。爸爸瞬间拉着我和妈妈飞奔下山,还好爸爸反应快。我们到了山下,爸爸刚说要离开这里,我转身一看,一位老人还在往下走,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飞快地冲上山,一步一步地扶老人下山。一大堆石头已经砸在我们身边,可不知为什么,我和老人都没被砸到。我想:可能是上天在保佑我们吧!到了山下,老人感谢了我,我说:“每个人在生命中不可能没有被别人帮助过,即使是一只动物也有可能被帮助。”老人夸我是个好孩子,我的小尾巴差一点翘了起来。不久,我们回了家,我看了一下那里的天气和情况,原来,那里那天发生小地震,引起了山体滑坡。这一次真是有惊无险,还意外救了一位老人,虽然有惊吓,可还挺开心的。

我的这一段经历和《格列佛游记》中格列佛被新荷兰的当地土著人用箭射伤后那一段一样惊险,可格列佛运气好,被葡萄牙人强行抓到一艘船上,还受了热情招待,要知道葡萄牙美食可超好吃的。我为什么没这么好的运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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