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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及感悟20篇【实用20篇】

导语:清明节的感悟“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是杜牧描写清明的一首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明节感悟作文,仅供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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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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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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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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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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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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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由安徒生所篇写的,他的这篇《皇帝新装》,顾名思义就是说衣服,但在安徒生笔中的衣服却有大有文章,是怎样回事呢?那么就让我们一齐走进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吧!

这个故事是说一个皇帝请了两个人给他做衣服,这两个人表面上做衣服,实际是骗取金钱,什么衣服能够测量愚蠢,都是一派胡言,许多人都不甘是蠢,几乎都捂住良心说谎话。唯独到最后,一个小孩子大胆的站出来说:“皇帝没穿衣服”。

一个一眼就能够看穿的骗局,竟令皇帝,甚至广大百性几乎人人背着良心说谎,这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吗?然而,却被一个天真的小孩子说出了真相:“我看见了王帝没穿衣服。”这代表小孩子就是愚蠢吗?不,这孩子聪明极了,王帝是没穿衣服。那么,就是说大臣们都是愚蠢的吗?其实,他们都明白真相只是怕说出来,就把自我的良心给蒙蔽了。是啊,谁会认自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呢!

此时,我想起哥哥留下的一句话:做人别自欺欺人,凡是实事求是。

自欺欺人好熟悉的字眼,不是吗?同学们考试是不是也干过这样的事吗?回家没好好学习,考试的时候就悄悄地抄别人的、传字条,就是因为抄答案就取得个优异的成绩,而不用让老师罚留堂而暗喜。其实,你在欺骗自我和别人。如果这样,不如自我实实在在考回来更有好处,至少你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对得起你自我,对得起信任你的人。

试问,天下间有谁会喜欢那些“骗子”结伴为伍。其实,一种行为改变一生命运,任何人都是自我幸福的工匠,别做自欺欺人的人,让自我幸福点。

点评:从国王和大臣的愚昧中,明白了不要自欺欺人的道理,并能联系到自我的生活实际来论述,分析得比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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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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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净化人的心灵,使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更芬芳。每当我得到一本好书,我就会废寝忘食地看着,细细品味,琢磨其中的奥秘。

一个宁静的早晨,一缕金灿灿的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叶缝照在我的书桌上,显得十分柔和。树上,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欢快地唱起了婉转的歌谣。我捧起《昆虫记》这本书,像是走进了书的海洋,与书融为一体,不管时间的流逝,书像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我的目光……

我不知看了多久,终于合上了书,眼前还不断浮现出书中那一幕幕奇特的景象,“哇,原来昆虫和我们的生活这么相似啊!”那一声声惊叹在我脑海中若隐若现。叽叽湫湫,叽叽湫湫的虫声回荡在我耳畔。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似乎有成长了许多,我从一个害怕虫子、讨厌虫子的小女孩长成了以为喜爱虫子,甚至敬佩虫子的“青年”。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我认识了一群全新的昆虫,它们不像我记忆中的那样,是富有灵性的。法布尔向我们描述了许多昆虫的觅食、劳动等,几乎包含了昆虫的一生,从中我也能深刻了解到法布尔观察昆虫时多么仔细,用心;我能想象到法布尔为了观察蚂蚁,一动不动地拿着放大镜在草丛旁待了一下午的艰辛;为了扑捉一只小虫,气喘吁吁地追赶着,绊倒了也不管的执着……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们肃然起敬。

《昆虫记》中,我认识了喝树汁的蝉,吃蜗牛的萤火虫,爱吃莴苣叶的小蟋蟀……我也知道是我误会了蜜蜂,我不该用相同的眼光对待所有的昆虫。蜜蜂早出晚归的采蜜是为了我们,是让我们喝到那甜滋滋的蜂蜜,它那锋利的刺并不是为了伤害人类,而是自卫;还有七星瓢虫,蝴蝶……如果没有它们,我们会有这么多姿多彩的世界吗?长久下去,我们能好好地存活下去吗?因此,我们要保护昆虫,让它们更好地造福于我们的子孙后代!

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多么有意思的《昆虫记》!我希望人们能把昆虫当作永远的朋友,保护它们,与这些小生灵渡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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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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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小读者》是著名作家冰心的一部代表作。在通讯五中,冰心奶奶讲述了在火车上遇见一对母女的故事。那女儿不住地撒娇,要汤要水。母亲面目蔼然,和她谈话的态度,似爱怜,又似斥责。这不禁让冰心奶奶想起自己的母亲,临风偷洒了几滴泪。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感触很深。是呀,母爱如山,又有谁能扯断这浓厚的母子情呢?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又把我们养育大,母亲给予我们的是无私的爱,这种爱是永恒不变的,是温和的、是细碎的、有时又是严厉的。

我小的时候学钢琴,每天晚上都要到琴行去练琴,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对于我这样的顽皮男孩来说,安静地坐在那里练钢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刚开始学琴的时候,我用哭声来反抗,后来,在老师和妈妈的耐心引导下,我慢慢地喜欢上了弹钢琴,但是每天枯燥的练习对我来说,实在没有在外面自由自在的玩耍更开心。于是,我在练习的时候会偷工减料,用很快的速度来练习,这样,手指就不用按要求抬得那样高,一些技术性很强的技巧也能省点力。但我的小算盘马上就被妈妈识破了,她请来老师坐在我的身边辅导我练习,每次上课的时候妈妈都陪我一起上课,把老师的要求记录下来,每天练琴的时候妈妈就坐在一旁听着,有不准确的地方就马上指出来。在老师的精心辅导和妈妈的严厉“管教”下,我的钢琴越弹越好,很快就成为琴行里的小明星,还多次在省市钢琴比赛中获得大奖 。 回想我的学琴经历,如果没有妈妈严厉的爱,我是不会取得这么好的成绩的。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母爱犹如涛涛大海,母爱犹如一片天空,母爱犹如一个“避风港”,母爱犹如一洼温泉。让我们学会感恩,珍惜母爱,用自己优异的成绩回报母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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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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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病》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

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难怪一位日本学者说:“纵使日本有一千个川端康成,也比不上中国,因为中国有位鲁迅。”

人生阅历的疏密、时代氛围的错落,造就了不同时代不同人的思想。过多的“斗士”形象的渲染,让人过多的感受到鲁迅的“冷峻”,就像最常见的那尊他的胸像。当我们忘记鲁迅身上的光环,或者忘记鲁迅,细细品读《朝花夕拾》,就会发现一个“冷峻”外的鲁迅。从而发现鲁迅内心深处的一片净土。正是在这片净土上,散发着鲁迅许多人性的灵光,使他的文章洋溢出浓浓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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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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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碧空万里无云,我和孩儿们正在花果山兴高采烈地玩过山车,突然雷电虎架着奔驰给我送来一封信,我接过一看,哦!原来是师父寄来的。

我打开信一看:

亲爱的悟空:

自从西天取经归来后,好久没跟你念叨了,乖徒儿你在花果山过得可好啊?知道你看字不快,所以师傅我这封信写得很慢。听说你最近脸上长表春痘了,你那一脸猴毛也该整一下了,记得讲卫生啊!不然会出更多痘子的,本想给你寄瓶洗面奶,但被你师母抢走了!

昨天我和你师母去买比萨,店员小姐说:“请问要切八块的还是切16块的?”你勤俭节约的师母说:“切8块好了,16片好像吃不完。”对啦,还要告诉你一件好事,牛魔王来玩了,下次来时让他请我们吃牛排。最近你有三师弟老沙的消息吗?也不知道他到哪流浪去了。

没事的话去看看八戒吧,听说他最近正在减肥,你去劝劝他,叫他别没事花钱丢肉,去时别忘了多买些零食,八戒也不顾计划生育,一不小心为你添了八个侄儿

这风天天气变暖了,我脱去棉衣,穿上观音姐姐织的毛衣,因为她不知道我长胖了,所以穿着有点紧了,所以我准备不钉扣子了。袖子也紧在身上,我只好在中间剪了一条缝,你师母说,这样很有个性!

不说了!不说了!一是你师母说为了节约纸张!二是怕你没耐心看这么长的信!三是我的唠叨病好多了!

记得没事多想想师傅啊!

再补:我本想寄21000元给你,可信封粘好,放不进了,下回再说吧!

师傅的唠叨病好了?天哪!……

呀!!过山车要下冲啦,快把信收好,不然一不小心丢了,师傅下次来又要把我念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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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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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迹,亦不入于室:

昨日《论语》共修,老师讲解此章。当时听到,就觉惊心动魄,感慨不已。今日重听录音,仍有步步惊心之感。遂整理成文,以享诸位:

为何学?

有些人天生淳朴,为人厚道,在一般人眼里也确实是好人。这样的人,常常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也因此一辈子就被限定在这样的境界里,不足以通达人性的核心,进入圣域。故夫子曾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不学的善人终究只是俗人。这样的善,层次其实是很低的,一旦人生出现大的变动,往往经受不住,难免留下遗憾。唯有通过学习得到的满足,才是真满足。

孔子十五志于学,至七十从心所欲,其中也是经过漫长、艰难困苦的修学,却不曾见夫子中道而废。释迦摩尼在悟道之前,也是广学多闻,转益多师。只要中途任何一次,他觉得“我可以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佛教。

这“入于室”就是进入人格成就的殿堂。门外路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唯有进入者,才能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跟谁学:

在学道路上,“好人”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学习是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你需要那么多俗人的肯定做什么?涛涛者天下皆是也,最重要的是你要跟着谁走?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什么样的人没出现过?随大流的也有,自称“大师”的也有,随便跟着一个人糊里糊涂去走,你会走向哪里呢?这路上的脚印可乱着呢!因此,必要怀着戒慎恐惧、恭敬之心,选择正确的老师。读后感·即使全世界都反对,只要有一个明眼人肯定就可以,只要老师的一句赞叹就够了。

怎么学:

真正求道的人不会迷失。会走错路的,都是自己先迷失的人。为何会迷失?就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孔门高足中,聪明者不可谓不多。然最能体会夫子心法的,是“参也鲁”的曾子,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颜回。

我们虽然离圣人遥远,但圣人留下的经典,仍然鲜明地记录着圣人的足迹。它即是真理,又是道路。顺着这些足迹走,我们才能走进最深的内殿。而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立志。第一步没踩对,一步错,步步错。人的生命,首先要有个定向,定下终极的目标,这就是远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鼠目寸光,只看眼前,每一步都是未知的,怎么能不担心呢?相反,以目标为导向,即使中途走了几步弯路,只要目标不迷失,还能纠正回来。

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旅途中奔波,风雨飘摇,前路也不见人。但能顺着圣贤留下的足迹走,我们也能走进人格成就的殿堂。一路上,历代圣贤都在看着我,护着我,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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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童年》读书笔记三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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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是快乐的,我就想温室中的花朵一样,从未受过任何打击。但并不是所有人的童年都那么快乐,今天我从书店买下了《童年》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苏联伟大的作家,文学家,教育家高尔基,这本书继续了他的童年。高尔基幼年时他的父亲就去世了,她的母亲整天以泪洗面,跟高尔基最亲近的人就是他的外婆,他的外婆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她整天逗着高尔基笑。高尔基的家里十分贫穷,虽然家里贫穷,但是他还是专心致志的学习。由于家里穷,她的母亲让他去打工,有时候,他会用打工的钱自己在一个小摊上买本旧书,然后,自己偷偷地蹲在一个小角落里看起书来,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几年后,她的母亲和外婆都去世了,但他还是专心致志地学习。之后他的外公让他出去谋生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禁感叹道: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居然能成为苏联乃至整个世界的著名的作家,他靠的是什么?是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生活的贫困与亲人的离去并没有阻挡高尔基对学习的热爱,他依然是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生活在如此贫困的家庭也能够不断认真的学习,而我们生活的无忧无虑的人们更要抓紧时间学习。其实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生活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走向成功的精神,高尔基不正是如此吗?

高尔基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走向成功,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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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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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鲁传》已经被我看了两遍了,第一遍看完了以后,毫无感觉,第二遍看完了,才印象深刻。

看第二遍的时候,我对《世界末危机》的印象很深刻,因为里面讲的是:宇宙里,有一座比地球还科学进步的星球——沙星,沙星人的目的是征服地球,他们决定把地球人全变成动物,他们做实验时,选中了皮皮鲁的爸爸,在12:05分变成狼,令人心惊胆战。

随后,皮皮鲁失踪了,被沙星人带走了,皮皮鲁最后知道了沙星人的阴谋诡计,原来他们准备在22世纪把地球人全变成动物。最后,地球人预防了沙星人的征服。

最好玩的是,皮皮鲁失踪后,警察来了,警察说:“有一个地方能破这案子”,皮皮鲁的爸爸问:“哪儿?”,警察说:“神经病院”。警察差点被打一个耳光。

这就是我读《皮皮鲁传》之《世界末危机》。怎样?很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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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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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的科学作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撰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的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与习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憎感情和思想行为,读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性。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和道德去做一些悖于自然法则的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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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演义读书笔记感悟6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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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顿时有感于怀。人们都认为三国是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80年这90年里,实际上真正的三国是在“三分天下吴蜀魏”那个时候,但要是只写真正的三国,那么曹操和其他三国名人就没有出场的机会了,《三国演义》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枭雄,也就是凶猛的英雄,但我们肯定最先想到的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更令他威风八面,加上他平时南征北战,在人们心中自然会成为枭雄。他的基本策略是招降纳叛,因此他得到了人才和武将还有许多他想要的东西,但是,曹操随着自己的发展,野心也开始膨胀,从枭雄摇身一变成奸雄,从骑都尉升到丞相,就差没当皇帝了。当我看完曹操的事迹后,再回顾他以前的事,我不得不承认他很了不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其中,我还喜欢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找刘备,最后终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写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有很多人都说刘备是枭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曹操每次打仗都是冲在前面,刘备就很少出马,但他战黄巾,斗吕布时,他打的很英勇。刘备是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了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在人们心中真不知道他的人气和地位飙升到什么层度。

孙权是个好皇帝,可“藉兄父之基业”这几个字使他很难堪,但他带兵打和政治方面都很卓越。在《三国演义》里孙权既没有曹操那么凶猛,也不像刘备那么懦弱,因此名声比较好,活得比曹操和刘备长,使得吴国的寿命长。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这三国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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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海底两万里小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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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一个充满恐怖却又令人好奇的地方,一个充满幻想并且美丽的地方,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多少人为了去揭开那神秘的面纱丢掉了性命。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是科学与幻想之旅。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8个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为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恶劣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写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样一部小说,读来既使人赏心悦目,也令人惊心动魄。

《海底两万里》讲述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深海旅行的故事。作者以追踪“海水怪物”为引子,衬托出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入“鹦鹉号”的一个个精彩、引人入胜的故事,展现出一幅幅壮丽画面;神秘的海洋、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海底葬礼、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

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和主人公一起畅游海底的世界,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植物、海产品、海洋动物,使我开阔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知识,使我感到海洋的神秘莫测。读《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知道了:没有梦想,没有理想是不行的,但梦想也不代表空想,需要实际行动来实现,不怕失败,只怕你没有承受失败的能力。只有梦想,加上行动,才会进步,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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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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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只是没了昨天灿烂的阳光。

福贵拿起陌生的锄头走进了他仆人工作的地里,他实在没想到,丢掉了地主的光环,竟不堪到如此狼狈,他不得不接受要用汗水来养活自己的现实。坐在温暖的田野上,他不禁感到欣慰,还有娘、妻子、儿女在身旁。

我在田野里疯狂地奔跑着,“我要上学……“几乎村里的所有人都听见了,包括田野里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恨他们,为什么我的伙伴们可以进入学堂认字、学曲,而独留我守护这片寂静的田野;为什么村里人没提到我都摇头叹气;为什么只有蛐蛐才是我最好的伙伴……,身影颤了颤,我背上了书包……

为了给妻子治好病,福贵拿出了所有积蓄到集市请郎中,他满以为能够请回活菩萨治好妻子,然而这一去,便是五年的分离,他被拉入部队当上了炮兵,在死亡的鬼门关游荡了五年,五年的相思在重逢时化作了一滴滴滚烫的热泪,母亲已离他而去,然而亲人的离别才刚刚开始,他告诉自己要好好活着

我考上了市内的一所重点中学,但并没有把通知书交给父亲,母亲仍在床上左呕右吐,我沉痛地含着泪水在黑暗的角落里点燃了通知书,打算编个没考上的理由来永远陪伴他们,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现在好好活着,可是,父亲的警觉还是让我背上了书包。站在山头,与忙碌的身影作别,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未来好好活着。

命运的毒手仍在向他伸进,儿子因被“黑“过多,哑女因难产,妻子因患软骨病都相继死在同一家医院的黑屋子里,世间的种.种不幸似乎都发生在他身上,他也似乎因此崩溃而死,可他并没有,已到暮年的他,很满足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告诉自己,与其回忆伤痛、抱怨命运,不如乐观向前,就当做老天对我前半辈子的罪孽的惩罚吧

每当月圆之夜,身处异乡的我都会在校园的操场上仰望星空,我知道,在明亮的星空那边,月夜下仍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

看完《活着》,我泪流了一晚上,我不禁将福贵悲惨的一生与我穷苦的童年联系在一起,不是为了比谁更不幸,而是在告诉自己,一生会充满着不幸,命运会充满着不公,就像花儿会遭遇冷霜,麦苗会遭受虫害,尽管自己处在命运的边界,我也要像福贵一样,看淡世间给你做出的安排,路在自己的脚下,好好的活着。

活着,不只是在为自己活着,还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想终有一天,他们不会再弯着腰忙碌,他们会看见星空中明亮的月光。

活着,不只是为自己活着,我的子女将来也会背上书包,拥有快乐美好的童年。

活着,不能平淡的活着,而要精彩的活下去。

福贵牵着黄牛在灿烂的残阳里,渐渐远去……

我背着沉甸甸的希望,迈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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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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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细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

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执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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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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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部分认为贾宝玉为了爱情而出家的人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的离开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

天是无法改变的,老天说这样,你不能那样。可我觉得,贾母那是不相信宝玉,不相信黛玉。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活生生的拆散宝黛俩人。这是为什么呢?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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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石晓婷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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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笑日记——会唱歌的猫》,我非常喜欢。《笑猫日记》一共有16套。主人公是一只猫,他是世界上唯一会笑的猫,他的名字是笑猫。《笑猫日记》讲述的是在笑猫身边发生的事。

这本书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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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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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可爱的小猪。它有很多的好朋友,有:狗汪汪、猫咪咪,还有白兔姐妹。

笨笨猪很笨,但是它过得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上,它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也救了生日上所有的动物。它睡觉时打呼噜像在打雷,居然吓跑了想吃掉小兔子的大灰狼。它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它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的让老鼠学习了知识。

你们看,这就是聪明的笨笨猪。笨笨猪给别人带来了快乐,所以笨笨猪也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是多么可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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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史慧萍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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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写的童话,名叫【拇指姑娘】。

文中讲了一对夫妇非常渴望有一个孩子,终于,巫婆给了她们一颗麦粒,使她们有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姑娘,取名叫拇指姑娘。

她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着,有一天,她被一只丑陋的癞蛤蟆带走,逼迫她嫁给他的儿子,她被一群可爱的鱼儿救了,之后她遇到了一只田鼠,田鼠让她嫁给鼹鼠,她不想嫁给鼹鼠,她更不想和鼹鼠在黑暗的地下生活。在这期间,她救活了一只快要冻死的小燕子。小燕子为了报答她,把她带到了南方,见到了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男人。后来,她们结婚了。

从此以后,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拇指姑娘的遭遇十分曲折,她历经千辛万苦、种.种磨难,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这幸福源自于善心,她友善地救活了冻僵的小燕子,因此,才会有燕子的帮助,逃到南方。

从拇指姑娘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明白;心存善心、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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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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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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