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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农民画作品展(汇总七篇)

语文素养,是指学生在语文方面表现出的"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学识、能力、技艺和情感态度价值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语文和国家密不可分的关联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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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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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画,是一个充满浓郁生活情趣,源于作者对生活的原始憧憬和心灵反映的画种,它以各地民俗风情为养分,以作者自身生活感悟为源泉,内容丰富,个性鲜明,能体现出浓厚的地域特色。为继承和挖掘这一独特的绘画样式,推动全国农民画(渔民画)艺术的交流与研究,充分发挥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以及全国各地区专家对农民画指导、理论研究的优势和作用,展示中国农民画的现状,使之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和发展,我们将于2016年11月举办“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暨研讨会。现面向全国农民画作者、爱好者征稿

一、支持单位

上海市文史研究馆 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

二、组委会

主任:郝铁川 马新林

副主任:潘鲁生 骆献跃

委 员(按姓氏笔画):马雄福 忻雅华

刘丽玲 李丽娜 杨海涛 郭 静 奚吉平

梁 江 曹保明

三、评委会

主 任:陈佩秋

副主任:潘鲁生 吴彤章 廖开明

委 员(按姓氏笔画):左汉中 朱国荣

池沙鸿 阮章云 汪观清 张为民 张培础 郑土有

四、投稿与评审(一)投稿

1.作品必须是作者近5年内新作,且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农民画评奖活动。作品内容与展览主题相符,具有当今时代风貌,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特点。体裁、材料不限。

2.作者须实名投稿,禁用笔名投稿。作品必须作者原创,不得以代笔、抄袭作品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作品尺寸不超过80×80厘米,每位作者送展作品1件,不收装裱及装框作品。

3.征稿要求及日期:初评时,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稿:

(1)纸质材料:作品照片1张(冲印10寸以上),背后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同时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省份、姓名及联系电话寄组委会办公室。

(2)电子稿:作品照片电子版(3M以上,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投稿登记表》、个人照片,传至指定电子邮箱。《投稿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shwsg.net网站下载。

初评作品照片(纸质)收件截稿日期: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2 月2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评奖

1.初评结束,入围者由主办方电话或邮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寄作品原件参加复评终评,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作者所寄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作品原件接受个人和集体送件,鼓励集体送件;作品邮寄时以挂号或快递形式并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投稿邮寄费用由选送方承担,不收到付件;退还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3.通过复评终评,最终从来稿中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包括60件优秀奖作品。

(三)展览时间:2016年11月将在上海举行,并将组织举办农民画理论研究研讨会。

五、作者待遇及相关责任

1.组委会将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奖金、证书。优秀作品奖金2000元,入展作品奖金500元。免费赠送参展作者展览作品集一本。

2.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退还。

3.组委会对入选画展的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4.组委会在相关杂志、报纸和网站上对相关活动、获奖作者进行介绍宣传。

特别提示:投稿请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寄至:上海市思南路41号102室,“朵云轩杯”首届全国农民画选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00020。投稿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shwsgar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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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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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力讴歌惊天地、泣鬼神的长征精神,更好地为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特举办“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主办:中国新闻出版书法家协会

安华城建有限公司

承办:水墨天下(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评委由中国新闻出版书协组织相关专家、书法家组成。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主要书写赞颂红军长征精神的诗词歌赋、对联短句,鼓励作者自己创作歌颂长征的诗文歌赋对联。书写古典诗文亦可。

2.参展作品为毛笔书法,每位作者作品限3幅以内,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为方便展览,作品应为竖式,不大于六尺整纸,不小于四尺整纸,亦可四尺、六尺条幅、对联或斗方。册页、手卷作品需要作者自己根据审美风格装裱。其余展出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3.每幅作品需另附纸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及个人简介(200字以内),以备出版作品集所用。

4.奖项设置(所有奖金均为税前):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1000元;另选入展、入选作品若干。获奖及入展、入选作者均发证书。

四、征稿时间: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展出时间:拟在12月中下旬,拟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到开幕式现场领奖。

六、编辑出版《“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作品集》,赠送特约、获奖、入展、入选作者每人一册,并在开幕式上赠送来宾。

七、所有获奖及入展、入选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除奖金外不再另付稿酬。本次展览不收取参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八、本次展览获奖作者,可具备直接加入中国新闻出版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入展、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中国新闻出版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如能获入展、入选2次则具备入会条件)。

九、所有特邀、获奖、入展、入选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处置权归主办单位。

十、凡来稿者均视为认同本启事上述各条的约定。

十一、来稿请寄: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北京商务会馆办公区715室中国新闻出版书法家协会秘书处朱老师收

电话:010—57201745

手机:13910401103

“长征颂·安华杯”全国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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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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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宗旨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风貌,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决定在第八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诗书画协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美术馆北京行宫书画院 金门县书法协会 闽台书画院

三、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各方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四、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民族复兴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书法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

2.作品尺寸6尺以内(含6尺),横竖式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

3.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4.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5.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各一份(用A4纸打印)。

6.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特快寄出。

六、作品评审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等媒体上公布。

2.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00件(含获奖作品),其中评出书法、绘画一等奖各2名,书法奖金每人10000元,绘画奖金每人15000元;书法、绘画二等奖各3名,书法奖金每人5000元,绘画奖金每人8000元;书法、绘画三等奖各10名,书法奖金每人2000元,绘画奖金每人3000元。

3.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获奖,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入展、获奖者均获赠《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七、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八、展览及出版事项

1.作品展览时间,入展作品将于2015年11月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

2.所有获奖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入展、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九、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路2005号综合楼318室(厦门市翔安区政协办公室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

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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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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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2017年2月20日结束)

2016-10-25 06:50:40 来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坛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拟于2017年4月举办“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本次展览不收篆刻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人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9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两件作品保险费为60元,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9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创作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所临碑帖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使用流行的仿古底色印刷宣纸。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3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书写或创作作品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并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或使用仿古印刷纸,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7年4月下旬在广州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位作者一临一创共4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2月2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临帖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珠江钢管办公室

邮编:511450

联系人:吴小梅、王慧珊

电话:020-84558888转2299或2390

手机:18902408016

传真:020-84850688

E-mail:quanguoshufa@126.com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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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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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魅力,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喜迎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在厦门召开,决定在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作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厦门市书法家协会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书画院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馆金门县书法协会北京行宫书画院闽台书画院

二、 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展评委、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 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 征稿要求

1.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

2. 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风格不限。手卷、册页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册页外请勿装裱,欢迎投寄多字数作品。

3. 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无须装裱。

4. 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 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6. 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一份(用A4纸打印)。

7. 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

8. 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快递寄出,并请注明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字样。

五、 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1. 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及相关网络等媒体上公布。

2. 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获奖优秀作品),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优秀作品各15件。其中书法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7000元,绘画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10000元;书法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2000元,绘画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3000元。实际入展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以上所述奖金均税前为人民币。

3. 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的,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获优秀奖证书。入展与获奖者均获赠《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六、 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 展览及出版事项

1. 作品展览时间: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将于2017年10月下旬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开幕式。

2. 所有获奖作品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 所有参赛作品(含获奖和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八、 其他事项

在开幕式期间同时举办“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两岸书画艺术研讨会。

九、 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顶曾路360号六楼C601A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0592-7167162

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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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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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书法事业健康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

本次展览旨在挖潜与探索手卷形式在当代艺术语境下的学术价值,倡导文本构思、情感抒发、艺术表现三方面相辅相成,鼓励回归传统文人书法的自然书写状态,注重作品的精神内涵和文化气格,引导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在把握时代脉搏的基础上,努力创作出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优秀作品。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辉县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南开元太行文化研究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河南省书协

二、组织机构

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辉县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

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本次展览学术策划:李刚田

三、作品

1、本次展览作品应符合传统手卷的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书体不限。净尺寸:高度不超过40cm,长度不超过300cm。投稿作品均不装裱。不收篆刻和刻字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件一次,投稿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本次投稿作品不退稿。

3、费用:每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5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4、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省份、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固定电话、手机)。投稿须附书写内容权威版本的复印件、《疑难用字表》、《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本次展览提倡自作诗文,如书写古人诗文,应使用权威版本。鼓励对手卷形式的深入探索,合理使用手卷中褾题、印记、押署、题跋等形式。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内容完整的作品,禁止一稿多投。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和评审工作流程;评审拟于2015年4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2、本次展览评审增设内容审查环节,对所有入展作品进行审读,审读内容包括字法的规范、内容的准确,衍文、脱文、倒文、误文、形讹、错字等皆在此审查范围。

3、严厉惩治代笔和抄袭行为,评审期间或评审结束后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面试。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官方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且列入中国书协主办展览的入展必查名单。

五、展览与出版

展览开幕式拟于2015年5月份在河南省新乡市举行,本次展览拟展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含20件优秀作品),视投稿数量及稿件质量具体确定。同时出版《文心犹在——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本届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

2、优秀作者、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税前),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前,优秀奖不再颁发收藏费)。

4、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5、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3月2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单位:河南省辉县市文联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收稿地址:河南省辉县市苏门大道北苑巷

邮 编:453600

电 话:15736993139(办公室) 18240698126(手机)

联 系 人: 冯现俊 E-mail:zgdejsjz@163.com

邮局汇款地址:河南省辉县市苏门大道北苑巷

邮 编:453600

收 款 人:河南开元太行文化研究有限公司 李小莲

联系电话:13525019230

九、全国第二届手卷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李宁、杨家伟。

电话:010-59759814 E-mail: 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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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第二届《朝圣敦煌》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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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一路一带”文化发展战略,打造国家向西开放文化发展平台,推进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敦煌国际文化名城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敦煌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未来四方集团

协办单位:

中国女画家协会

北京拍卖行业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连辑

主任:吴长江

副主任:徐里高志凌周丽宁詹顺舟

秘书长:杜军李宝堂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孔紫甘学军孙同和贾泰斌董竟成樊威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瞿金叶吴光林贺建生

展览编辑:康蕾晋学英王爱文陈科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

2015年9月

五、展出地点:

甘肃省敦煌市

六、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100件(含未来四方佳作作品5件、敦煌岩彩佳作作品5件,优秀作品90件),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100件(税前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收藏费:20000元/件,油画收藏费:30000元/件);入选作品200件(税前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收藏费:12000元/件,油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画种。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

中国画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油画画幅尺寸不小于1米×1米,版画、水彩粉画画幅尺寸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康蕾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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