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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作文。800字(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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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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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韵生活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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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生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路,那么,就是沿途随四季更替的风景。

孩提时,我迷恋炫彩的童话书和有趣的谜语书,喜欢它们多彩的艳丽插图,敬佩其中的肝胆英雄,憧憬书中美好的生活

这种让我梦寐以求的感觉,以及这欣赏美丽的过程,仿佛正在天空中与鸟儿为友,与白云结伴,遨游天际之中。我总希望生活能像激情浪漫的小诗那样直白,希望身边有同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而书就是这些希望的“代替演员”。

渐渐地,时间褪去了我稚嫩的外衣,逐渐地成长让我明白,童话、谜语书一类的书只是让我憧憬明天罢了,它只是我开垦荒原的第一步,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的胃口越来越大,期望中,终于找到了新的“食物来源”——散文。

如果说童话书是书中明珠的话,那么,散文就是书中之帝了吧!

寄情散文,我觉得散文就是作家望向未来,遥思过去的一种方式,这种感觉是那么强烈。我一遍一遍地读着,时而大声颂读,时而闭目深思,一颗心早已乘着文字之舟飞到了作家身旁,与他们激情呼唤,与他们怅然追忆。

这就像场盛大的音乐会,作家在台上指挥,我在台下侧耳倾听,一个个灵动的汉字谱成了一曲曲充满风韵的音律,或轻舞悠扬,或激越高亢。在节奏的洪流中,我恍然,这才是真正的书韵,我窃喜,这是我在荒原上撒下的第二批种子。

童话让我憧憬,散文让我感动,小说实令我癫狂。

刚接触小说,有点儿看不懂里面的剧情发展,不过日久天长也就能看懂了,并沉陷其中。我十分尊敬小说,读它时,我将它视一次汲取知识的过程。

这种旋律,让我流连其间,好像灵魂音乐家——贝多芬又在创造新的交响曲了呢!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无不让我沉醉其中难以自拔,虽不能自诩废寝忘食,但绝对可算如醉如痴。

有人说:“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也有人说:“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不管哪个,我愿意如书中所说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书一路伴我迎接风风雨雨,欣赏蓝天白云,艳阳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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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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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知识的海洋,帮助我们热爱读书,变犹如给我们插上了自由翱翔的翅膀,书籍是世界进步的力量,帮助我们解决读书中的问题,便等于为我们明天的成功铺设了台阶,大家也来和我享受读书的乐趣吧! Books are the ocean of knowledge, helping us love reading, turning it like inserting the wings of freely soaring. Books are the power of the worlds progress to help us solve the reading of books in reading books.The problem is equivalent to laying the steps for our successful tomorrow. Lets also enjoy the fun of reading with me!

有人说读书是孤独的,但我认为,在孤独的时候翻翻书,体味其中那悠远而绵长的意境,此时书不再是一本单纯的书,他成了自己最亲密的朋友和最善解人意的知己。

读书真好。读书,使我从一个无知的孩童成为一个略懂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青少年;读书,使我有了自己的思想,有了自己的是非观和审美观;读书,更让我初步尝试知识的无穷魅力,感受到了作为生产力的科学技术的伟大力量……

或许,读书算不得大幸福,充其量是一种小幸福而已。然而,这很重要,在这个世界上,大起大落的人生毕竟不常见,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生命里更多的是安静和平淡。小幸福贯穿着我们的一生,但也因其小,我们常常有意无意地给忽略了。拥有小幸福,就让我们从读书开始吧!

同学们,不要再说读书苦、读书累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古训要记取!趁着青春年少的大好时光,努力读书吧,因为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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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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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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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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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翻开,捏住书角,细细的品味书中的味道。书香如一坛老酒,醇馥幽香;如一杯清茶,清冽芬芳;如一杯清水,虽索然无味,但有益于身心。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当今高速发展的时代,没有书带给我们的营养,没有书给我们带来的精神食粮,我们不会有丰富的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正是无数的作者用他们的笔,传播出各种各样的知识和技术能让我们学习与运用。

通过读书,我们懂得了“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的治国道理;通过读书我们了解了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英雄事迹;通过读书,我们理解了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人生追求。阅读,让我们了解更多,懂得了更多,它教会了我们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大脑。

一个下午,我坐在椅子上阅读曹文轩的《大麦地》。字字句句如清水,将五脏六腑涤荡得妥帖舒畅。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在了书页上,文字的构建的美妙意象和感觉瞬间渗入全身,心在字里行间跳跃飞舞,喜悦漫溢出来。窗外,天蓝如洗,云作奇峰,这景被窗户框成了画,清新至极。因为阅读,匆忙枯燥的时间被文字的墨细细地研磨了,书香适意怡人。这个下午也变的安静美好,有了无穷的回味。

当我在追寻梦想的路上跌倒,事事不如意时,我总会想起书中的:“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想想古往今来,多少风流人物在逆境中坚守自我,相比于他们,我这点痛又算得了什么。这十几年里,书一直陪伴我成长,并教会我点点滴滴做人的道德,使我在青春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宽。

阅读走进我的青春,改变我的青春,丰富了我的青春。与书为友,我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比别人看得更高更远;与书为友,我将展翅翱翔在蓝天之上,搏击长空。热爱读书吧!让书香来净化你的心灵,因为它会使你的青春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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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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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这句话,我觉得说得太恰当了,因为从小到大陪伴我的除了书还是书,一天不读书,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不知不觉间,读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了!

不知是不是天生的灵性,妈妈说我在婴孩时就与书有缘,特喜欢在书堆里爬,爬起来还特有精神,嘴里还时不时发出怪声,妈妈说怎么哄,我也不出来。有时,爬累了,还喜欢在书堆里睡上一大觉,你别说,还真奇怪,睡那么长时间,我连泡尿也不撒。妈妈现在回忆起来,还觉得很诧异呢!嘿嘿,可能我小时候就知道什么是“陶醉书海”了吧!

长大了,我开始正儿八经地读书了。起初,最吸引我的还足那些历史故事书,常常使我如醉如痴。有一次,我正在读《三国演义》,读着读着,仿佛进入故事中了。咦,我怎么变成曹操了,这不是那次赤壁大战吗?哼,这一次,我一定要让曹军胜。当黄盖带船来降时,我下令让大家一齐攻击来船。突然,敌方向我方发射了无数支箭,我正不解故事中有没有这个情节时,一支利箭向我的脑门径直飞来,幸亏我闪得快,双手利索地一接,来了个“空手套白狼”,转瞬间,我又把箭射了出去,以虎狼之势一箭刺穿了黄盖的心脏,只见他顷刻间倒了下去。此时,敌方士气大落。我方乘胜追击,夺帅旗,抢船只,终于赢了,我方将士齐声欢呼。可是,我却失望了,自言自语地说:“我的偶像诸葛亮可怎么办?多让他没面子呀!”说着说着,我终于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可对故事中的情节仍牵肠挂肚。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烈,妈妈经常因为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批评我,可我就是改不了。读书时,我真的很快乐,很满足。慢慢地,我拓展了阅读量,《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关于中国的历史让我留连忘返,《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侦探手段和方法让我折服,《水浒传》中的侠肝义胆之气让我振奋不已……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收获也越来越大。

昨天,书给了我知识;今天,书给了我信心和智慧;明天,我定要用书所给我的一切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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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温暖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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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得睁开眼,打开房门,看了一眼时间,眉头皱成“川”字,抓起包就往外跑。

“糟透了……糟透了……”我恨不得长对翅膀飞出去,要知道,罚站是难受的。

我气喘吁吁地赶到,把作业一交,书包塞进桌子里,坐了下来。

今天是语文自习,我把手伸进书包里,眉头皱得更紧了,心想:我难道是犯了“天条”——语文书没有带。

这时,我发现教室外有一个匆忙的身影。

雨,下得更大了,那人没有带伞,她的身影在模糊的窗玻璃旁穿行。她应该很着急吧,就和我一样。

她走到教室窗口那里,突然停了下来,没过多久,窗口的玻璃也被她身上的水汽弄模糊了。她应该是跑来的吧,就和我一样。

她双手紧紧捂在胸前,像抱着什么宝贝一样,生怕丢失或打湿了,会是什么呢?

她越来越近,窗玻璃慢慢淡出她的轮廓。那一刻,我看清了,她是我的妈妈。她全身上下都湿透了,脸上布满了雨滴留下的浅显痕迹,长长的头发和衣角不停地滴着水珠,她叫我:“东阳,东阳……”

我飞快地跑了出去,到妈妈跟前。这时,她的手慢慢松开,从里层的衣服里慢慢掏出我的语文书,那是怎样的一本语文书啊,在这样暴雨如注的日子里,它一滴雨都没有淋着,它是那样干燥、干净、整齐,像开学时刚发的新书一样。这是我的妈妈用自己的衣服和身体保护的书;这是我的妈妈用母爱保护好的书;这是我的妈妈用一生的力量和温情在风雨中奔跑为我保存完好的书。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母爱,每一页纸张仿佛都融进了母亲的关怀和温暖。当我双手接过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笑了,仿佛置身于一个阳光明媚的世界,全然忘记自己已经被雨淋透了……

回到教室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捧着母亲送过来的书,我仿佛触摸到了一丝余温。那是母亲留下来的,是母亲带给我的。这丝余温,是母爱的小小溪流。这条溪流,在我心中奔流成爱的江河大海……

感恩母亲,如果有人问我,母爱是什么?我想说,母爱是一本温暖的书,也可能是书上的一丝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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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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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就是故事类了,这本叫做《环游地球八十天》,下面我们来聊聊这一本书吧!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今天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在100多年前却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在作者笔下,便有了福克先生与其他五个朋友的一场大赌局,但是结局会是怎样呢?凭着沉着冷静得近乎怪癖的福克先生与他的法国的忠诚仆人路路通他们能在八十天环游地球吗?只要通过阅读这一本有趣的书,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对了,忘了为大家介绍这本书的作者了。本书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儒乐?凡尔纳,他是19世纪的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和探险小说之父”。他善于将现实和幻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再以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来创造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凡尔纳先生一生共创作出了66部小说,若干部剧本和一部六卷本小说《伟大旅行和伟大旅行家的故事》。

《环游地球八十天》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是它的那一连串优美的语句和它那生动的故事情节。

先说一句,我为大家摘抄几句:“1872年,白村敦花园坊赛微乐街七号住着一位名叫斐利亚?福克的绅士,他年有四十,但面容清秀,高个微胖,眼珠明亮有神,是那种沉着冷静的英国人的典型。”这句话抓住了人物的特点,进行生动而又恰如其分的描述,给我们活画出福克先生这个形象。

还有故事情节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九章《喝酒误事》。这里讲了福克先生,他们乘坐的仰光号耽误了两小时才从印度走到香港,所以他们也差点没有赶上将要乘坐的卡尔纳帝号。但是,这样一来,对于福克先生很有利。因为费克斯想要抓福克先生。于是,费克斯想要拖住他们,便到了酒吧将路路通灌醉,然后再离开酒吧。卡尔纳蒂克号马上就要出发了,但仆人路路通一直没来,所以福克先生很急,但是为了拿到两万英镑,只能丢下路路通,继续去旅行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了各地的风土人情,懂得了坚韧不拔的精神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好好读读这本书吧,尤其是我们这些正处在成长阶段,最需要精神滋养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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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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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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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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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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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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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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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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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因梦想而伟大,人不能没有梦想,试想:你连想都不敢想的事,那你会去做吗? Life is great because of dreams. People cannot have no dreams. Imagine: Do you even dare to think about, then you will do it?

题记

最近,我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里其中几篇,获得了很多人生的感悟,于是便想向大家推荐这本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一些事例来启发、告诫读者在人生与梦想目标方面要有追求,要有高度。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文中讲述丘吉尔的演讲,在这个“成功秘诀”讲座上,丘吉尔只说了三句话:“成功的秘诀有三个:第一是决不放弃;第二是决不,决不放弃;第三是决不,决不,决不能放弃!”当然这仅仅是三句话,但他却用简短的文字诠释了如何才能成功。

想成功就不能放:想成功就不能放弃,放弃就一定不会成功;只要坚持到底,你的梦想就一定能成真!每当我不管是在学习方面还是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就快要懦弱退缩的时候就会想起我曾经读的这本书,那些让人倍加信心的话语就会让我一直坚持下去,最终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圆满做完这件事。

在人生的征途中,懒惰总是会一直侵蚀着你,让你奋进的脚步停滞不前,让你满怀希望的事业半途而废。就在初一时候,两次大考连续退了一百多名,成绩单上的分数更是让我目瞪口呆,那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快颓废了,渐渐也没了自信,导致成绩如同跳水一般落到了低谷。就当我快要绝望时让我想起书中的一句话:要是你再坚持一刻,熬过难关,也许你就尝到了奋斗的乐趣,分享到了成功的喜悦。这句话鼓舞了我,让我扬起自信的风帆,如同黑夜中一直指引我方向的那颗最闪亮星星!

《哈佛凌晨四点半》汇集了很多成功人士对于目标与梦想的追求与思考,当你每天夜里在窗台前奋斗的时候给予你走向成功的垫脚石,在你因困难而退缩的时候让你战胜自己!

勤奋如果不是抱有远大的目标就很难持之以恒,人生只是短暂的一瞬,生命的弓弦应紧绷不松,灯火阑珊,便是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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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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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着温暖的春光,手中的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悠闲自在地看着手中那独具匠心的书,品味着作者的人生感悟,随着作者的妙笔生花,我感受到了,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我与书是一个绝对的朋友。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患难兄弟,在困难时候,书就可以帮助我。比如有一次,我在树林里玩,不知不觉地,天沉下了脸,黑色一丝一丝地织上天空。我迷失了方向,心中不由地起了鸡皮疙瘩,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迷路了,我一心只顾着玩,根本没有在意方向,该这么回去?我就这样被困在树林里出不去了吗?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的心里只有着急,只有慌乱。顿时,我的朋友——书,他曾今告诉过我,在野外迷了路,千万不要慌张,如何辨别方向,可以观察北极星,可以观察树的年轮。需要求救时,还可以点火生烟。我的心稳定了下来,想到了我身上还带着玩鞭炮用的火柴,我拾起几根书枝,我的朋友——书曾今告诉过我,可以摩擦起火,但是,有了火柴的帮忙,那样恐怕是多此一举了。我点燃了火柴,它带给我温暖和光亮,这温暖和光亮,我的朋友——书,恐怕要占的功劳也很大。我依靠着火光找着了北极星,有了北极星和朋友——书的帮助,我走出了树林。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铁哥们,在无聊的时候,书就可以陪伴我。每次做完作业,每次休息的时间,我会反射性地拿出一本喜爱的书,把他碰在手里,和他对话,和他交流心得,他是全世界知识最丰富的一位老师,有了他陪我说话,我不会寂寞,还能让他教我写作,告诉我一些我完全不知道的事情。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数是朋友,同时也是驴友,在和他聊天的时候,它能够带领我到一些我不敢想象的空间。我与他聊天的时候,他同时也是一架飞机,能够让我在家里就能领略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他也可以成为一架宇宙飞船,带我上太空,上月球。他同时是一架时光机,带领我回到过去,了解历史。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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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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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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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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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书籍使人们的精神变得充实,使心灵变得高尚。因为有了书籍,人类的文明才得以传播和发扬。

从我小时候开始,书籍已经对我的生活产生了影响。《唐诗宋词三百首》使我领略到古代文人的喜怒哀乐;寓言故事“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使我惊叹于学者的不畏艰苦;格林童话,带我同卖火柴的小女孩共喜同悲。书籍充实了我幼小的心灵,给了我无比的欢乐。

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些小故事已不能满足我的精神需求,世界名着占据了我的书架。我在《水浒传》中感受无数好汉的豪情壮志,在《三国演义》中观其风起云涌,电光火石的战斗画面,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体会主人公不畏困难,坚毅顽强的品格。读一本书时,自己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跟随作者在曲折的情节中穿行。

慢慢地,书籍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我需要帮助时,书籍为我指点迷津;当我感到痛苦时,书籍为我抚平伤口。它让我在挫折时学会坚强,在争执时学会了宽容,在竞争时明白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它为我的生活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就因为读书,才有如此丰富的学识。作为国家主席,几十年来,他每天总坚持读书,哪怕有分分秒秒,也要用来看书学习。在他中南海的故居,简直是书的天地。书架上,办公桌上,茶几上,床边到处都是书。他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带着一箱子书。他不放弃一分一秒,即使在颠簸的列车上,他也全然不顾,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也是一有空闲就看起来。毛主席晚年重病在身,但仍不放弃阅读。正因为书籍,他成为一代伟人,不仅丰富了自己,也赢得了尊重。

古人曾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要懂得把握时间,我们有多少青春时光啊!我们要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读书要像蜜蜂采蜜,我们不能只学一处,而要博览群书,每一点知识都是成功的阶梯,知识越多,我们就能比别人站得高,看得远!

书籍是人一生的老师,它伴你成长,为你增长知识,解开疑问。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使我成长,使我变得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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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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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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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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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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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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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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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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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位可以倾心交谈的益友人,有一句古话叫:“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是一只“书虫”,小伙伴都打趣我道:“书呆子的世界,我们不懂”让我羞得满脸通红,像个熟透的大苹果。

各种各样的书会让我浮想联翩,当我看《狼牙山五壮士》我会想起抗日的艰辛;《假如我有三天光明》引起我泪落如珠,心中涌起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福尔摩斯探案》会让揪心,每破一个案件,我心中的大石头就放下……

最令人难忘的是令人揪心不已的凄美故事,那些故事总会触碰到我们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记得有一次,两个小伙伴来串门,问我一些问题。一进门,就见我看着《假如我有三天光明》中的“我的老师”部分,她们看着我,看着看着,居然发现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滑了下来,一个小伙伴见了,连忙跑过来,大声地说:“妮妮,妮妮”。一边说,一边摇着,终于把我从书中“摇”出来了,她说:“妮妮,你怎么哭了呢?”我笑而不语,小伙伴苦恼地说:“我们要向你问《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和沙利文”“如果你们听了,哭了,可别说是我八你们弄哭的啊”。说完,我便给她们俩讲起海伦和沙利文老师的故事。

“海伦小时候因为发烧,而不能看东,不能听别人说话,还哑了……”。她们俩听着听着,也沉浸在这个成功人士的故事里,眼里闪动着泪花,讲完海伦,我又滔滔不绝地讲沙利文,“沙利文老师曾经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个强壮有力的爸爸,有一个温柔体贴的妈妈,却得了沙眼,弱视,母亲得病同时又产下小弟弟……”我讲完后,她们抹去泪水,问:“妮妮,你哪懂那么多故事?”“书”我回答她,“原来读书那么好。拜拜,我要回家去完成作业,完成作业我要去看书喽!”语音未落,就一溜烟跑了,我心中无奈地想:这两个人,真拿她们没办法。想完,我又光临了书的海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认为,这句古话说得没错,因为有了书,我们的生活也变得有趣而充实,还帮我的小伙伴完成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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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在书中找亲属800字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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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人。虽然他们大多终将会成为过客,但偏有这么一群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们就是——亲人。

我读过很多。虽然它们大多终会被我忘记,但偏有这么一本书,我至今未忘,它就是——《长袜子皮皮》。

“我的爸爸在南方的一个小岸上当着黑人国王,当他造好一只船时,会回来接我的!我的妈妈是天使,她一直在天上望着我呢!”

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

皮皮的父母是一个肥胖的船长,在一次出海时,船被巨浪打翻了,当船员们都脱离了危险时,皮皮的爸爸却已经消失了。而皮皮的妈妈,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是,单纯而善良的皮皮始终相信,她妈妈在天上一直保护着她。

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他们在远方忙于工作,总是没能和我们待在一起。我们对此常常抱怨,也许还有一丝的不满。可皮皮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些问题,或许,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吧。

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一个人吃着三人份的蛋糕,一个人坐在自己的马旁边,品着茶,还时不时望着身旁箱的金币,哼着歌,一个幽静的下午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是属于皮皮的生活。

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书桌上放着电脑,茶杯里装着气泡水,身旁的布娃娃整齐地排列着,彩灯一闪一闪地变闪着颜色。我嘴里含着酸酸甜甜的糖,手机里放着音乐,窗外放着烟花。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是晴天。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考场上的紧迫感,把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每周一次的“周末放松”使我变成了“皮皮·韦”。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至少,我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这也是值得欣慰的。

皮皮真像我的亲人一样,她让我懂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忧郁时,她教会我“做好自己就行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思念时,她还教会我要转移注意力;困惑、悲伤时,她甚至会告诉我解决的方法。

从长袜子皮皮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也学到了坚强和独立。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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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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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云,读使人充实,读史令人明智。余深以为然。书文者,字之碰撞,思想之迸发,气之所形也。印于竹帛而留痕于心也。凡乐读书,亦好为文,然文不可以学而能,则养而致气。所以致气者,读书也。亦读亦作,字字珠玑之妙,盈于心,见于行也。

所以击掌称快,自觉乐在其中者,盖读书也。余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居老武昌城西北隅。雉堞坍圮,榛莽荒杂。有小楼二间。春日将近,然余寒犹厉,冻风时作,作则飞砂走砾。居于一室之内,生檀香一炉而密雪骤至,碎玉声丁然。但宜读书尔,坐一隅之下而诵《诗》《书》《史记》,每遇有感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惊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余则自得于己,面有得意之色,常欣然忘食,不能自己。乐者,书之所与。

所以行之有素,谈吐不庸者,盖读书也。每遇硕师先达,欲援疑质理,则俯身倾耳以请,故鲜遇其叱咄。如此者,缘读书之时,常慕古之儒雅羽扇纶巾、长袍飘逸之形,亦仰其恭敬礼周之举。时效法矣。色恭,礼至,故余常有所得。又好作文,固不及宽厚宏博,冲乎天地之间,亦尚存些许疏荡,幸得以尘秽大方视听,尝得其指教。故余之所得,拜读书之赐也。

所以心若止水,思之至深者,盖读书也。存书于心,又幸而遇时,尝假书于藏书之家,古之经达无所不读。又恐汩没陈迹之中,复随书指引,求字内之奇闻壮观以晓天地。恣观终南之秀,慨然如见古之豪士,细察畅春之婉,怅然如闻凄冷之音。

已东览高山大野以自广,北顾奔流黄河以自达,西过秦汉之都以自醒,南及儋州汩泉以自静。无复求绮绣,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烨然矣。见浮世之徒,自念不汲汲于富贵。又闻有功而谪者,吊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偶遇拥才不遇之人,劝之,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宠辱不惊,心若止水,思之至深,再拜读书也。

故读书之利,不可一而足也。个人之感,亦趣舍万殊。惟有手捧一卷,亲临其中,方见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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