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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流传千年的历史典故通用8篇 作文推荐20篇

我们的先烈英勇奋战的身影,我们永远也不可遗忘,要铭记历史。以下是小编整理的8个流传千年的历史典故通用8篇 作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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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灭六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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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嬴政(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嬴姓赵氏,故又称赵政,汉族(当时称“华夏”),生于赵国首都邯郸。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战略家,首位完成中国统一的秦朝开国皇帝,秦庄襄王之子,十三岁即王位,三十九岁称皇帝,在位三十七年。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中央实施三公九卿,地方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统一文字和度量衡,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把中国推向了大一统时代,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开创了新局面,对中国和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奠定中国两千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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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姽婳将军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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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四娘原本是秦淮歌妓,后又成了衡王朱常庶的宠妃,虽然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争,却因此而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姽婳将军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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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远古时代历史典故之盘古开天辟地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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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太古时代,宇宙好像一颗硕大无比的鸡蛋,里面漆黑一片,没有东南西北,也没有前后左右。

就在这样的世界中,诞生了一位伟大的英雄,他的名字叫盘古

盘古在“鸡蛋”中沉睡了一万八千多年,终于苏醒过来。

当他睁开朦胧的睡眼时,眼前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他想伸展一下筋骨,但“鸡蛋”紧紧包裹着身子,他感到浑身燥热不堪,呼吸非常困难。

天哪!这该死的地方!

盘古不能想象可以在这种环境中忍辱地生存下去。

他火冒三丈,勃然大怒,随手操起一把巨大而锋利的斧头,使出浑身气力,大吼一声,奋力挥舞开来。

“哗啦啦啦——”一阵巨响过后,“鸡蛋”中一股清新的气体散发开来,飘飘扬扬升到高处,变成天空;

另外一些浑浊的东西缓缓下沉,变成大地。

从此,混沌不分的宇宙一变而为天和地,不再是漆黑一片。

人置身其中,只觉得神清气爽。

天空高远,大地辽阔。

但盘古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他担心天地会重新合在一起,于是叉开双脚,稳稳地踩在地上,高高昂起头颅,顶住天空,然后施展法术,身体在一天之内变化九次。

每当盘古的身体长高一尺,天空就随之增高一尺,大地也增厚一尺;

每当盘古的身体长高一丈,天空就随之增高一丈,大地也增厚一丈。

经过一万八千多年的努力,盘古变成一位顶天立地的巨人,而天空也升得高不可及,大地也变得厚实无比。

盘古仍不罢休,继续施展法术,不知又过了多少年,天终于不能再高了,地也不能再厚了。

这时,盘古已耗尽全身力气,他缓缓睁开双眼,满怀深情地望了望自己亲手开辟的天地。

啊!太伟大了,自己竟然创造出这样一个崭新的世界!

从此,天地间的万物再也不会生活在黑暗中了。

盘古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慢慢地躺在地上,闭上沉重的眼皮,与世长辞了。

伟大的英雄死了,但他的遗体并没有消失:

盘古的左眼变成太阳,照耀大地;

右眼变成浩洁的月亮,给夜晚带来光明;

千万缕头发变成颗颗星星,点缀美丽的夜空;

而他的四肢和身躯却变成三山五岳,给大地以雄壮;

鲜血变成江河湖海,奔腾不息;

肌肉变成千里沃野,供万物生存;

骨骼变成树木花草,供人们欣赏;

牙齿变成石头和金属,供人们使用;

精髓变成明亮的珍珠,供人们收藏;

汗水变成雨露,滋润禾苗;

呼出的空气变成轻风和白去,汇成美丽的人间风光……

盘古生前完成开天辟地的伟大业绩,死后永远留给后人无穷无尽的宝藏,成为中华民族崇拜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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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放虎归山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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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襄公的后母文嬴[就是怀嬴]听到了秦国打了败仗,孟明视等全给逮住了,恐怕晋国跟秦国的冤仇越结越深,就对晋襄公说:“秦国和晋国是亲戚,向来彼此帮忙。为了孟明视这群武人自己要争势力,弄得两国伤了和气。我想秦伯一定也恨他们三个人。要是咱们把他们杀了,恐怕两国的冤仇越结越深。不如把他们放了,让秦伯自己去处治他们,他必定会感激咱们的。”晋襄公说:“已经逮住了的老虎怎么能放回里去呐?”文嬴说:“成得臣打了败仗,就给楚王杀了。难道秦国没有军法吗?再说咱们的先君惠公,也给秦国人逮住过,秦伯可把他放回来了。你爸爸全靠人家秦国才做了国君。难道咱们连这一点情义都忘了吗?”晋襄公觉得她说得挺对,就把秦国的三个俘虏放了。

这时候先轸正在家里吃饭,一听说国君把秦国的将军放了,赶快吐出嘴里的饭,三步当两步地跑去见晋襄公,怒气冲冲地问他:“秦国的将军在哪儿?”晋襄公脸红了,说:“母亲叫我把他们放了。”先轸一听,直气得青筋乱跳,向晋襄公的脸上啐了一口唾沫,说:“呸!你这个小毛孩子,什么事都不懂!将士们费了多少心计,儿郎们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汗,才逮住了这三个人。你就凭妇道人一句话,把他们放了,也不想想以后的祸患!”晋襄公擦着脸上的唾沫,挺抱歉地说:“这是我不好。可怎么办呐?不知道还能不能追上去?”大将阳处父自告奋勇地说:“我去追!”先轸对他说:“你要是能追上他们,好言好语请他们回来,就是一等大功!”阳处父手提大刀,上了车,连连加鞭,飞似地追下去了。

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恐怕晋襄公后悔,派人去追,就拼命地跑,连吃奶的劲儿全使出来了。他们一直跑到黄河边,回头一瞧,果然有人追下来。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就是铁打的英雄好汉,也瘫痪下来了。正在这吃紧的关头,他们瞧见一只小船停在那儿。三个人也不管是什么船,赶快跳下去。船舱里出来了一个打鱼的。他们一瞧,连话都说不上来,就这么倒在船上。那个打鱼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好朋友公孙枝!原来蹇叔送走了他儿子以后,就说身害重病,告老还乡了。百里奚对他说:“我也打算回去,可是我还得等着,也许能再见儿子一面。您有什么吩咐没有?”蹇叔说:“咱们这回一定得打败仗。您还是私下里请公孙枝在河东预备船只。万一他们能够回来,多少也有个接应。”百里奚就去见公孙枝,请他准备。公孙枝在河东等了好些天,这时候果然见他们三位来了,立刻叫人开船。小船刚离开河边,阳处父赶到了,赶着说:“秦国将军慢点走,我们主公一时忘了给你们预备车马,叫我追上来,送给将军几匹好马。请你们收下吧!”孟明视站起来,向阳处父行个礼,说:“蒙晋侯不杀之恩,我们已经万分感激,哪儿还敢再受礼物?要是我们回去还有活命的话,那么再过三年,我们理当亲自到贵国来道谢。”阳处父还想再说什么,就瞧见那只小船漂摇漂摇地越去越远了。阳处父只好张着嘴、瞪着眼,呆呆地出了一会神,懒洋洋地上了车,拖着大刀回去了。

晋襄公听了阳处父的报告,很不安心。他只怕孟明视前来“道谢”,老派人到秦国去探听。他指望秦穆公治死孟明视他们,就好比楚成王治死成得臣一样。谁想秦穆公另有主意。他一听到三位将军空身跑回来,就穿着孝衣亲自到城外去迎接他们。孟明视这三个人跪在地下,请他办罪。秦穆公把他们扶起来,反倒向他们赔罪,流着眼泪,说:“这全是我不听蹇叔和百里奚的话,害得你们吃苦受罪。我哪儿能怪你们呐?你们只要别忘了阵亡的将士们就是了。”三个人好比是罪孽深重的败家子,在外头把家业花完了,丢了父亲的脸面,回到家来,他们情愿挨打受骂。万没想到秦穆公反倒好好地安慰他们一番,仍旧叫他们执掌兵权,待他们比以前更关心。他们感激得直流眼泪,心坎里把君主当做父亲那么看待。百里奚总算能够和儿子见了面,他嘱咐孟明视别辜负了君主的大恩,自己也像蹇叔那样告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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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夸父逐日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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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是中国上古时代神话传说故事,故事出自于《山海经·海外北经》。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山海经·海外北经》。

【释义】夸父:古传说中的人名。夸父拼命追赶太陽。比喻人有大志,也比喻不自量力。

【历史典故】

远古时候,在北方荒野中,生活着一群力大无穷的巨人。他们的首领是幽冥之神后土的孙儿,信的儿子,名字叫做夸父,因此这群人就叫夸父族。他们高大魁梧,意志力坚强,而且心地善良,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但是当时的大地上毒蛇猛兽横行,夸父每天都率领众人跟洪水猛兽搏斗。

有一年,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陽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人们热得难以忍受,夸父族的人纷纷死去。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心里很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陽,告诉族人:“太陽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陽,捉住它,让它听人的指挥。”族人听后纷纷劝阻。有的人说:“你千万别去呀,太陽离我们那么远,你会累死的。”有的人说:“太陽那么热,你会被烤死的。”

但是夸父心意已决,他看着愁苦不堪的族人,说:“为大家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去!”于是,夸父告别族人,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陽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

太陽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夸父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追。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跑累的时候,就打个盹,饿的时候,就摘野果充饥。眼看离太陽越来越近,他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接近太陽,就渴得越厉害。但是,他没有害怕,一直鼓励自己:“快了,就要追上太陽了,人们的生活就会幸福了。”

九天九夜之后,在太陽落山的地方,夸父终于追上了它。夸父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抱住太陽。可是太陽炽热异常,夸父感到又渴又累。他就跑到黄河边,一口气把黄河水之水喝干;他又跑到渭河边,把渭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夸父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夸父解渴。但是,夸父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渴死了。

【成长心语】

卓越者和平庸者最根本的差别,并不在于天赋,而在于有没有人生的目标。人生没有目标,正如生活没有方向,让人意志消沉,碌碌无为而虚度一生。平淡而有规律的日子,使人惬意,但让人容易失去方向。不甘于平庸一生,不愿意永远被埋没,则需要树立目标,然后向着既定的目标努力奋斗。树立自己人生的目标,就如同黑夜中燃起不灭的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只要有了目标,平淡的日子亦能放射出绚丽的光芒,生活才会变得充实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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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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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句俗话的由来,还有一个典故

传说古时候有个名叫朱耀宗的书生,天资聪慧,满腹经纶,进京赶考高中状元。皇上殿试时,见他不仅才华横溢,而且长得一表人才,便将他招为驸马,把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他。

“春风得意马蹄疾”,循惯例朱耀宗一身锦绣新贵还乡。临行前,朱耀宗奏明皇上,提起他的母亲如何含辛茹苦,如何从小将他培养成人,母子俩如何相依为命,请求皇上为他多年守寡、一直不嫁的母亲树立贞节牌坊。皇上闻言甚喜,心中更加喜爱此乘龙快婿,即准允所奏。朱耀宗喜滋滋地日夜兼程,回家拜见母亲。

当朱耀宗向娘述说了树立贞节牌坊一事后,原本欢天喜地的朱母一下子惊呆了,脸上露出不安的神色来,欲言又止,似有难言之隐。朱耀宗大惑不解,惊愕地问:“娘,您老哪儿不舒服?”

“心口痛着哩。”

“怎么说痛就痛起来了?”

“儿呀!”朱母大放悲声,“你不知道做寡妇的痛苦,长夜秉烛,垂泪天明,好不容易将你熬出了头!娘现在想着有个伴儿安度后半生。有件事我如今告诉你,娘要改嫁,这贞节牌坊我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娘,您要嫁谁?”

“你的恩师张文举。”

听了娘的回答,好似晴天一声炸雷,毫无思想准备的朱耀宗顿时被击倒了,“扑通”一下跪在了娘的面前:“娘,这千万使不得。您若改嫁,叫儿的脸面往哪儿搁?再说,这‘欺君之罪’,难免杀身之祸啊!”

朱母一时语塞,在儿子和改嫁之间无法做到两全其美。

原来,朱耀宗8岁时丧父,朱母陈秀英强忍年轻丧夫的悲痛,她见儿子聪明好学、读书用功,便特意聘请当地有名的秀才张文举执教家中。由于张文举教育有方,朱耀宗学业长进很快。朱母欢喜,对张文举愈加敬重。朝夕相处,长年累月,张文举的人品和才华深深打动了陈秀英的芳心,张文举对温柔贤惠的陈秀英也产生了爱慕之情,两人商定,待到朱耀宗成家立业后即正式结婚,白首偕老。殊不料,这桩姻缘却要被蒙在鼓里的朱耀宗无意中搅黄了,出现了这样尴尬的局面。

解铃还须系铃人。正值左右为难之际,朱母不由长叹一声:“那就听天由命吧。”她说着随手解下身上一件罗裙,告诉朱耀宗说,“明天你替我把裙子洗干净,晒一天一夜。如果裙子晒干,我便答应不改嫁;如果裙子不干,天意如此,你也就不用再阻拦了。”

这一天晴空朗日,朱耀宗心想这事并不难做,便点头同意。谁知当夜便阴云密布,天明下起了暴雨,裙子始终是湿漉漉的,朱耀宗心中叫苦不迭,知是天意。

陈秀英则认认真真地对儿子说:“孩子,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天意不可违!”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朱耀宗只得将母亲和恩师的婚事如实报告了皇上,请皇上治罪。皇上连连称奇,降道御旨:“不知者不怪罪,天作之合,由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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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桥豆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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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豆腐是江苏淮安的一道汉族名菜,属于苏菜-淮扬菜。选用内脂豆腐,将其切成一致的菱形小块,配以鸡肉丁、香菇丁、香菜沫,用鲫鱼脑起鲜,因其起锅时淋了一层明油看似不冒热气,其实很烫,一定要小心慢用。平桥豆腐经济实惠,美味可口,食而不腻,清素入肺。

平桥豆腐含有丰富的营养,具有补五脏、疗虚损的功效,在夏季食用功效更显著,许多中外顾客在当地品尝这道历史名菜后,对其滋味之鲜美,均赞不绝口。肉质细嫩,清香爽滑,口味鲜咸。豆腐鲜嫩油润,汤汁醇厚,油封汤面,入口滚烫。豆腐片洁白细嫩,辅以鸡汁海鲜,味美汤浓,深受食者喜爱。

平桥豆腐是提及这菜的来历,还与乾隆南巡有关。平桥是隶属淮安的一座古镇,濒临京杭大运河的东岸,古色古香的街道,加上淳朴敦厚的乡风民俗,使这里很自然地成为了富有情趣、令人向往的地方。相传乾隆皇帝下江南之时,乘龙舟路经这里。当时有位名叫林百万的大财主,认为这是天赐良机,是讨好皇上的大好时机,于是他依仗自己拥有百万家产,令人在淮安至平桥镇四十多里的路上,张灯结彩,铺设罗缎,硬是把皇上接到了家里。

林百万是个很有心计的财主,早在接驾之前,他就派人探听到皇上的饮食口味,所以他命家厨用鲫鱼脑子加老母鸡原汁烩当地的特色豆腐款待乾隆。乾隆虽然尝遍山珍海味,可是他何曾品味过如此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味呢?因此他品尝以后,连连称好。接驾以后,鲜美可口的平桥豆腐便不胫而走,从此誉满江淮,成为淮扬菜系里的传统名菜。

平桥豆腐虽然名气甚大,但是它的制作方法并不复杂。烩制时,用原汁鸡汤,加上鲫鱼脑和蟹黄、猪油、葱、姜等佐料,煮沸后,将去卤的精豆腐片和熟肉丁、虾米、少许酱油一起放进锅里。烧开之后,用菱粉勾芡,再加少许味精便可起锅了。若要增加香味,还可稍加一点麻油或胡椒粉。判别是否是平桥豆腐,除了上述的辅佐料以外,关键在于豆腐的刀工。平桥豆腐的碎片,就像瓜子一般,切得越薄,越显出功夫,同时也越入味。

如今漫步平桥镇,已经无法寻觅林百万的子孙后裔了,但是平桥镇的街铺里,还到处悬挂着正宗平桥豆腐的招牌。南来北往的行人,路经这里,免不了要品尝一下。除了那菜肴确实令人回味不已外,那与之并存下来关于乾隆皇帝的传闻,经过几百年来的加工打造,乍一听来,也是津津有味的。

1984年接待美日华侨,1986年接待开发洪泽湖会议的十一个国家的代表,餐桌上皆有平桥豆腐。平桥豆腐受到了中外宾客的一致赞扬。1981年被评为淮安市十佳产品。1984年,北京人民大会堂特派两名厨师专程来平桥学习制作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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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王羲之写字换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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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马共天下”的东晋时期,王氏是高级的士族。王导、王敦家族的子弟,都当上了大小的官员,他们大多数是庸庸碌碌的官僚,但在他们当中,也出了一个我国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家。他就是王羲之(羲音xī)。

王羲之从小喜爱写字。据说他平时走路的时候,也随时用手指比划着练字,日子一久,连衣服都划破了。经过勤学苦练,王羲之的书法就达到很高的水平。

因为他出身士族,加上他的才华出众,朝廷中的公卿大臣都推荐他做官。他做过刺史,也当过右军将军(人们也称他王右军)。后来又在会稽郡做官。他不爱住在繁华的京城,见到会稽的风景秀丽,非常喜爱,一有空,就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游览山水。有一次,王羲之和他的朋友在会稽郡山阴的兰亭举行宴会。大家一面喝酒,一面写诗。最后由王羲之当场挥笔,写了一篇文章纪念这次宴会,这就是有名的《兰亭集序》。那幅由王羲之亲笔书写的《兰亭集序》,历来被认为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珍品,可惜它的真迹已经失传了。

王羲之的书法越来越有名。当时的人都把他写的字当宝贝看待。据说有一次,他到他门生家里去,门生很热情地接待他。他坐在一个新的几案旁,看到几案的面又光滑又干净,引起了他写字的兴趣,叫门生拿笔墨来。

那个门生高兴得不得了,马上把笔墨拿来给王羲之。王羲之在几案上写了几行字,留作纪念,就回去了。

过了几天,那个门生有事出门去了。他的父亲进书房收拾,一看新几案给墨迹弄脏了,就用刀把字刮掉。等门生回来,几案上的字迹已经不见了。门生为这件事懊恼了好几天。

又有一次,王羲之到一个村子去。有个老婆婆拎了一篮子六角形的竹扇在集上叫卖。那种竹扇很简陋,没有什么装饰,引不起过路人的兴趣,看样子卖不出去了,老婆婆十分着急。

王羲之看到这情形,很同情那老婆婆,就上前跟她说:“你这竹扇上没画没字,当然卖不出去。我给你题上字,怎么样?”

老婆婆不认识王羲之,见他这样热心,也就把竹扇交给他写了。

王羲之提起笔来,在每把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五个字,就还给老婆婆。老婆婆不识字,觉得他写得很潦草,很不高兴。

王羲之安慰她说:“别急。你只告诉买扇的人,说上面是王右军写的字。”

王羲之一离开,老婆婆就照他的话做了。集上的人一看真是王右军的书法,都抢着买。一箩竹扇马上就卖完了。

许多艺术家都有各自的爱好,有的爱种花,有的爱养鸟。但是王羲之却有他特殊的癖好。不管哪里有好鹅,他都有兴趣去看,或者把它买回来玩赏。

山阴地方有一个道士,他想要王羲之给他写一卷《道德经》。可是他知道王羲之是不肯轻易替人抄写经书的。后来,他打听到王羲之喜欢白鹅,就特地养了一批品种好的鹅。

王羲之听说道士家有好鹅,真的跑去看了。当他走近那道士屋旁,正见到河里有一群鹅在水面上悠闲地浮游着,一身雪白的羽毛,映衬着高高的红顶,实在逗人喜爱。

王羲之在河边看着看看,简直舍不得离开,就派人去找道士,要求把这群鹅卖给他。

那道士笑着说:“既然王公这样喜爱,就用不到破费,我把这群鹅全部送您好了。不过我有一个要求,就是请您替我写一卷经。”

王羲之毫不犹豫地给道士抄写了一卷经,那群鹅就被王羲之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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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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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牛郎织女传说的典籍记载,最早见于《诗经·大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皖彼牵牛,不以服箱。”其二为《诗经·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神女,不可求死。”这些记录只是牛郎织女传说的雏形,这几句话描述了织女没有织布,牵牛不拉车,显然,此时描绘的织女星和牵牛星主要还是作为带有农耕文明和家庭手工业文明的象征的两个星宿出现,并没有出现传说故事中的主要人物、相互关系和相关情节,这时的织女与牵牛并没有产生男女关系。后来的《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牛郎织女才开始有了隔河相望的相思形象。到了东汉时期,演绎成织女七夕渡鹊桥的传说。东汉应劭的《风俗通》记载:“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桥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淮南子》“乌鹊填河成桥而渡织女。”《史记》里也有记载:“四星在危面,匏瓜。牵牛为牺牲。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天官星占日: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牵牛一名天鼓,不与织女值者,阴阳不和。”到曹植的《洛神赋》里,才确定了牛郎织女的夫妻关系。而作为夫妇的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故事,大致形成于南北朝时期。当时的《荆楚岁时记》记载:“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迁。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

由此可见,对牛郎织女二星的歌咏,从周末经春秋战国,再由汉初至东汉、三国、魏晋南北朝,流传数百年间,才提到七月七日相会。而那时候的七月七日已经是规模不小的岁时节日了。

七夕起源很早,刚开始时只是作为一个节令。从历史文献来看,七夕节起源时间至少在三四千年以前,其起源与星象、物候密切相关。

据说七夕的节日在战国时期可能就已经有了。据明代罗颀《物源》记载:“楚怀王初置七夕。”但因作者与所载时间相隔太远,恐不足信。关于七夕乞巧风俗最早的记载当数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文中记载:“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后出,为扶风人段儒妻,说在宫中时,七月七日临百子池作于阗乐。乐毕,以五色缕相羁,谓之‘相爱连’。” 又载:“汉丝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开于襟褸。”这两条记载都可以说明,西汉初宫中过七月七日的盛况,而汉代这些风俗活动中都不见有关牛郎织女故事的记载。由此可见,七夕并非是牛郎织女传说所衍生出来的岁时节日。

关于七夕节的起源,我们可以从七夕风俗中去探寻。

“七夕”最早来源于人们对星神,也就是对自然的崇拜。《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东晋周处《风士记》:“七月初七日,其夜洒扫于庭,露施几筵,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以祈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此处的河鼓和织女,指的就是牵牛星和织女星。牵牛星是视为谷物神,织女则传说是天帝之女桑蚕神,谷物神和桑蚕神都是我们这个农耕民族的先民极为重视的神袛。那时的人们认为东西南北各有七颗代表方位的星星,合称二十八星宿。至于在七夕拜牵牛和织女二星,是因为两星的运行七月显得最为突出。

“七夕”也来源于古代人们对时间的崇拜。据《太平御览》记载:“七月黍熟,七日为阳数,故以麋为珍。”“七月七日为良日”,所以把它作为庆贺秋收的吉庆日子。汉魏时把这一天作为集会游乐的日子。这一天还是天宫神仙们聚会的日子。《续齐谐记》记载:“织女渡河,诸仙悉还宫。”七数在民间表现为时间上的阶段性,计算时间时往往以“七七”为终局完满。因此,在七夕风俗里,有乞巧乞福乞情等风俗,都是源于七月七日是良日,以此祈求丰收美满之意。对时间的崇拜,也延伸到对生命的崇拜上。在七夕风俗中,就有乞子和祭祖的风俗。杨琳在研究七夕节的起源时,结合民俗学相关原理、结合类书、文人笔记、地方志等相关记载资料,对七夕节的起源问题作了详细的辨析:七夕节的成因在于“七在古代文化中是个具有生殖魔力的数目,古人将七月七日作为节日是崇拜七这个神秘之数的结果,其实质是对生殖的期盼和膜拜。”因而,在古代,很多女性为了提高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在七夕节这天往往会进行乞子的活动。

七夕节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与牛郎织女的神话传说结合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动乱时期,百姓长期处于战乱之中,追求幸福安定的生活愿望在现实中很难实现,于是便向传说中的人物去乞求。此时牛郎织女的故事进一步完善,并与七夕节相互融合,七夕节成为普遍的节日。除了乞巧的习俗外,七夕节在此期间还多了乞求富贵、长寿、生子的习俗,牛郎织女的坚贞爱情也成了人们的情感寄托。由于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较低,在封建社会又通常被视为繁衍后代的工具,生下男婴因而成为女性为提高社会地位的方式之一,求子也因此而成为七夕节民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分别对牛郎织女神话传说和七夕节的探源可见,七夕节的起源主要来自古代人民对星辰、对自然以以及时间的崇拜,其起源与牛郎织女的传说是毫无关系的。但随着牛郎织女神话故事的发展演变及其故事中传达的人类情感,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逐渐融合交汇的。

[有关于七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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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诸葛亮真借铜雀台激将周瑜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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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贯中在《三国演义》第三十四回里介绍铜雀台时道:“却说曹操於金光处,掘出一铜雀,问荀攸曰:‘此何兆也?’攸曰:‘昔舜母梦玉雀入怀而生舜。今得铜雀,亦吉祥之兆也’。操大喜,遂命作高台以庆之。乃即日破土断木,烧瓦磨砖,筑铜雀台于漳河之上”。此说毫无根据,却提示了罗贯中在构思三国故事时,也思考过铜雀台名字的出处问题,只是不得其解,才虚拟出这段情节来。铜雀台名字的由来,古诗《歌》提供了一条线索:

长安城西双员阙,上有一双铜雀。一鸣五谷生,再鸣五谷熟。

西汉太初元年(公元前104 年),汉武帝在长安西郊上林苑里营造建章宫,双圆阙是建章宫的一组建筑物。古代王侯的府邸,为了炫耀权势,在大门的两侧建有成双的塔楼,称做“阙”。汉阙的顶上,常常有鸟形的装饰物。双圆阙是夹着建章宫北宫门的两座塔楼,塔楼的顶上,安装有一对铜铸的凤凰,就是古诗《歌》中的铜雀。东汉张衡的《西京赋》形容双圆阙高高耸立在空中,有如海边屹起的一对山峰。稍后的古藉给出具体的数字:双圆阙“高二十五丈”,铜凤凰“高丈余”。西汉一尺相当於今天公制的 23.2厘米,换算下来,阙楼加上铜雀,总高度超过六十米。以当时的技术水平,有无可能性建造这样高的建筑物,有待建筑学家们的论证。公元26年,赤眉军撤离长安城时,放火焚烧了城内外的皇家宫苑,建章宫成为一片焦土,双圆阙被毁。

双圆阙焚毁后一百八十四年,曹操在邺城城墙上筑起了以“铜雀”为名的高台。与双圆阙不同,铜雀台上并没有安装铜雀。建安文人,包括曹氏父子,在诗文中没有一个字提到过铜雀台上有铜雀。西晋左思的《魏都赋》,铺陈了邺城的山川、物产、宫苑、市里,在述及三台时,仅以“三台列峙以峥嵘”一句话带过。记载邺城最为详细的现存古藉是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在介绍三台时仅说:“中曰铜雀台,高十丈,有屋百一间”,也没有说铜雀台上有铜雀;在述叙后赵君主石虎翻修铜雀台时,才说“又作铜雀於楼巅,舒翼若飞”,这已经是公元336年,后赵迁都邺城以后的事情了。后世许多著作引用《水经注》的这一段文字时,不细分三国时期的铜雀台和十六国时期的铜雀台,使读者形成铜雀台上始终都有铜雀的错觉。曹操没有在铜雀台上安装铜雀,很可能是受到礼法制度的约束。汉人衣帽、车乘的式样、颜色和附加装饰物都要求与使用者的身份相称,在《后汉书》舆服志里有详尽的记述。对建筑物也有类似的规定,有《后汉书》皇甫嵩传为证:“嵩讨张角,路由邺,见中常侍赵忠舍宅逾制,乃奏没入之”,有关的条文则已经失传。当时曹操官居丞相,封爵是武平侯,还没有进位到魏王,也许还没有资格在建筑物顶部用凤凰当装饰物。

所以这名字应该是曹操起的。

在中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中,孔明用智激周瑜时,篡改了曹植的《铜雀台赋》,将“连二桥于东西兮,若长空之蝃蝀。”改成了“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

众所周知,二乔,即大乔、小乔,分别是孙策、周瑜的妻子。孔明为了促使周瑜联合起来抗击曹操,特用激将法来激怒周瑜,使周瑜听孔明背诵完修改版《铜雀台赋》后,果然马上被激怒,离座指北而骂曰:“老贼欺吾太甚!”并当即表示:“吾承伯符寄托,安有屈身降操之理?适来所言,故相试耳。吾自离鄱阳湖,便有北伐之心,虽刀斧加头,不易其志也!望孔明助一臂之力,同破曹贼。”于是,孔明的激将法凑效了。

当然,罗贯中的这段记载,也不是没有根据的。早在唐代,著名诗人杜牧在《赤壁》中就有这样的诗句“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可见,我们完全可以推测,罗贯中在描写这一段时,多少受了这句诗的启发吧。在新版的《三国》中也证实了这一点,新版《三国》曹植在做此赋之前周瑜就已经死了,高希希导演把握的很准确,所以更加证实了孔明篡改《铜雀台赋》只是推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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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著名的历史典故四:鹜蚌相争渔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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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苏代(著名纵横家苏秦之弟)听说赵国将要攻打燕国,他替燕国当说客到赵国去劝阻。苏代见赵惠文王时,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燕国来赵国途中,经过易水(今河北省中部的一条河,流经易县)时,看到一只蚌露出水面在晒太阳,正巧飞来一只鹜鸟去啄蚌肉。蚌马上合拢其壳,将鹜鸟的长嘴紧紧 地挟住,鹜鸟说:“今天不下雨,明天不下雨,你就会被晒死。”蚌回答说:“今天不放你,明天不放你,你就会被憋死。”双方都互不相让,来了一个打鱼人,一下子把它们都捉了起来。 在苏代的劝说下,赵王放弃了攻打燕国的打算。 苏代讲的这个故事,叫做“鹜蚌相争,渔人得利”。至今还被人们常常引用,以说明由于双方互不相让,结果弄得两败俱伤,使第三者从中得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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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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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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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考试作文:孝敬母亲历史典故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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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冰求鲤

晋朝时期,有个叫王祥的人,心地善良。他幼年时失去了母亲。后来继母朱氏对他不慈爱,时常在他父亲面前说三道四,搬弄是非。他父亲对他也逐渐冷淡。王祥的继母喜欢吃鲤鱼。有一年冬天,天气很冷,冰冻三尺,王祥为了能得到鲤鱼,赤身卧在冰上。他浑身冻得通红,仍在冰上祷告求鲤鱼。正在他祷告之时,他右边的冰突然开裂。王祥喜出望外,正准备跳入河中捉鱼时,忽从冰缝中跳出两条活蹦乱跳的鲤鱼。王祥高兴极了,就把两条鲤鱼带回家供奉给继母。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

有诗颂曰:

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

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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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猪有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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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人们对牛年、马年等都说了许多好听的话,如“老黄牛”精神、“千里马”速度等等,对猪能说什么呢?我左思右想,想了许久,竟然想不出一个好听的词语来形容猪。似乎猪给人的印象,就是丑、懒、脏、笨。确实,猪不雅观,眼小耳朵阔,头大鼻嘴长,脚短身体胖,臃肿怪模样。因此什么“猪朋狗友”、“猪生狗养”、“猪狗不如”、“猪拖狗拔”、“猪嘴里吐不出象牙”、“猪鼻子插葱——装象”、“猪头三”等等词语,没有一个说得好听的。就连那个也有三十六般变化,能驾云使风的八戒也没个好形象。他本是天篷元帅,因罪被谪,只因误投猪胎而生,就成了半猪半人的形体。他虽身粗力大,但好吃懒做,贪图女色,喜进馋言,并好用小手段占小便宜。其实人们对猪是很不公平的。人们几乎三天两头要吃猪肉,还吃猪肝、猪肚什么的,猪的皮给人制革,猪的鬃给人制刷,猪胆还可以制药,猪心还可用来修补人的心脏。猪可谓向人们作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奉献了,可是人们还说它许多坏话。我们常说做人难,看来它做猪也难啊!

唐时有个猪龙的故事,说唐玄宗与安禄山一起饮酒,安禄山醉后睡觉,竟变成一个猪身龙首的怪物。左右劝玄宗杀了他,玄宗说“此猪龙,无能为”,玄宗认为是猪龙,没本事的,不会出问题的。后来却发生了安史之乱。安禄山作乱怎么也加上个猪字呢?大概猪有乱撞乱窜,会发猪颠风的特点吧。人们还说猪贪,《左传》中就有“实有豕心,贪婪无厌”的话。豕,是古代猪的别称。后来,这豕心就用来比喻贪得无厌了。这是因为猪的肚子大,吃得多给人留下的印象。在政治也有用到过猪字的,曾有人称袁世凯时的国会为“猪仔国会”,称那些议员为“猪仔议员”,因为那些议员非常贪婪,他们被袁世凯用金钱收买、利用,成了无耻的猪仔了。

由于猪是下等的,所以古人也有用猪来作谦词的。古人有称自己的儿子为“豚儿”的。豚,指小猪,温州人叫猪豚。如《聊斋志异•青凤》中有“俄少年自外入,叟曰:‘此豚儿也’。”也有称“豚儿犬子”的。

《韩非子》中有一则不错的教子故事:曾子的妻子要去市场,儿子哭着要跟去。其妻说:“不要跟去,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妻子一回来,曾子就捕猪要杀。其妻说:“不要杀猪,我是哄骗孩子的。”曾子严肃地说:“不能对孩子说谎,孩子不懂事,会跟大人学。你骗他,是教他骗。这样教育是不行的。”曾子就真的把猪杀了,烹给孩子吃。《吕氏春秋》中有一个三豕涉河的事故。“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巳亥也。’。”原来是已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在传抄时写错了。这就成了因字形近似抄写出现谬误的典故。这两则故事提到猪,并未说猪好坏,只是颇有趣味,故不妨一提。还有因与猪某些方面相似的,也会带上一个猪字。如入药的真菌植物,有利水渗湿功效的猪苓,因其皮黑作块似猪粪。又,长江中的扬子鳄,因鼻嘴特长,故俗称猪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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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武则天当女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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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十四岁时,被唐太宗召入宫,封为才人(唐代一种妃嫔的称号),赐号武媚。她称帝后,又特地造了一个“瞾”字作为自己的名字,表示日月当空的意思。

唐太宗病死后,武则天等妃嫔被遣送到感业寺当尼姑。高宗李治在当太子时,就在太宗宫中见过武则天,彼此倾心。高宗即位后,有一天到感业寺拜佛,与武则天再次相见。武则天一面跪接,一面禁不住哭泣起来。高宗很感动,就想找机会把她接入宫中。

高宗的皇后王氏性情高傲,对上不肯奉承皇帝,对下人也不知体贴,再加上没有生育皇子,已被冷落多年。高宗的淑妃萧氏生有一子,封雍王,深受皇帝宠爱。当时后妃之间的争斗越演越激烈。王皇后知道高宗思念武氏,就想利用武则天来打击萧淑妃。她派人让武则天留起头发,后来又把武则天接进宫中。高宗见了正合心意,就将武则天封为昭仪,越来越宠爱她。

武则天从小就聪明,有智谋。当年她被征召入宫时,母亲为她送别,哭得很伤心。武则天却神色自若地说:“我去见皇帝怎知不是福分呢,何必像小儿女那样悲伤。”她母亲倒不好意思再哭了。武则天还有很好的文史知识修养,爱好文学、书法。她出众的才华,使得只知道为争宠而争斗的皇后、淑妃,在她面前相形见绌。高宗便产生了废黜王皇后,改立武则天的心思。

高宗知道,改立皇后是件大事,必须听取长孙无忌、褚遂良等老臣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太宗临终时托付过后事的顾命大臣。为此,他还亲自到长孙无忌家去说明心愿。但长孙无忌和褚遂良都坚决反对,他们认为王皇后出身名门,是太宗皇帝为李治迎娶的,不能轻易废掉;就是要改立皇后,也应当从名门望族中选择更好的女子。武则天的父亲,当年只是一个木材商人,只是因为帮助高祖李渊起兵,后来才当了工部尚书,封为应国公。因此武则天的出身实在很低微,不配做皇后。

他们的意见,代表的是士族地主阶级的利益,而武则天代表的则是庶族地主阶级。从南北朝以后,士族地主阶级的势力就在不断跌落,庶族地主阶级的势力则在不断上升。而唐高宗当时又想摆脱顾命大臣对他的控制,这就使他必然要依靠有才干的,但是庶族出身的武则天。

一天,属于元老派的李入朝觐见高宗。高宗便问他:“朕想立武昭仪为皇后,可是褚遂良很固执,坚持认为不可。他是顾命大臣,事情弄到这样,该怎么办?”

李回答说:“改立皇后是陛下的家务事,何必去问外人!”

听了李的回答,李治便下定了改立皇后的决心。公元655年,高宗李治下诏,将王皇后和萧淑妃都废为庶人,打入冷宫;将武则天封为皇后;又将那些反对此事的大臣或诛杀,或放逐,连他的舅父、顾命大臣长孙无忌也被逼自杀。

高宗在公元660年以后,头晕病日益加重,使他不能正常地处理朝政。武则天对政治很有兴趣,而且权力欲也很强,因此百官的奏章常由她代批。从此以后,武则天便参与国政。她极力树立自己的权威,不久就凌驾于高宗之上。高宗心里很不痛快,西台侍郎上官仪便对高宗说:“皇后专权,有失民心,请陛下废黜她。” 高宗就让上官仪起草废后的诏书。

不料,此事立刻被人通报给武则天。武则天闻讯赶来,厉声责问高宗。高宗吓得把责任一古脑儿推在上官仪身上。不久,武则天就找了一个罪名,杀掉了上官仪。

从此以后,高宗上朝,武后垂帘并坐。不论大小政事,都由武后说了算。公元674年,高宗称天皇,武后称天后,朝廷内外,将他们二人并称为“二圣”。

公元683年,唐高宗病亡。武则天先立儿子李显为帝,就是唐中宗。但中宗只是个傀儡,所有朝廷大事都由武则天说了算。中宗很不甘心,便自作主张,把皇后的父亲从小小的参军提升为刺史,并打算再把他提升为侍中。

武则天对此十分愤怒,立刻把中宗贬为庐陵王,另立豫王李旦为帝。但只过了半年多,她又把睿宗李旦废了,改元为光宅,亲自掌握朝政,并重用武氏家族。武则天随便地废立皇帝,是对封建社会男权的挑战,也是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不能容忍的;加上武氏家族仗着她的势力横行霸道,李唐皇族人人自危,因此引起一些人公开反对她。

先是徐敬业、骆宾王等人在扬州揭竿而起,他们公开提出口号:推翻武太后专权,拥护李显复位。不几天就聚集了十万之众,攻占了润州(治所在今江苏镇江)、淮阴等地。为了号召全国响应,作为唐代着名文学家的骆宾王,还亲笔写了讨伐武则天的檄文。这篇檄文是一篇文采飞扬、脍炙人口的好文章,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称颂。檄文中,有些文字把武则天责骂得非常厉害,但武则天看了以后却赞不绝口。她不仅不生气,反而认为朝廷没能任用骆宾王,实在是“宰相之过”。由此可见这位女皇帝的胸襟肚量。

武则天派大将军李孝逸,率领三十万大军,镇压了徐敬业。此后又有唐宗室诸王起兵,反对武则天,但也被武则天镇压了。

公元690年九月,武则天将国号改为周,自己加尊号“圣神皇帝”。就这样,她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登上皇帝宝座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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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苏东坡买房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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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那年的春天,苏洵带着两个儿子苏轼和苏辙,来到了汴京。汴京宽阔的大街上,兄弟二人左顾右盼,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世上还有这么繁华的城市。在一处幽深的巷子里,那个花蝴蝶般的妓女朝苏洵招了招手,苏洵的脸立即涨成了猪肝色。他看了两个儿子一眼,对这座城市刹那间充满了无名的恐惧。

照苏洵的意思,在汴京租一处房子住下算了,等谋取了功名,说不准都是要外放的。苏轼不同意。苏轼说:“租房子哪如买房子!”苏轼又说:“租的房子永远是人家的,买的房子才是自家的。”

苏辙也附和哥哥,说:“我们应该买一处房子。”

于是,他们就有了一栋房子。这栋房子在仪秋门附近,房前房后遍栽高大的榆树和槐树。房子的后面,是一处占地约半亩的小花园,园内的花儿已开始含苞吐蕾,有早熟的蝴蝶在花蕾上扇动翅膀。

不久,朝廷的任命下达,苏洵被任命为校书郎,在京城任职。苏辙只有辞去外补职务,陪同父亲住在汴京,这是宋朝的规矩,无须赘言。

苏轼却去了凤翔府,出任签书判官,不得不告别刚刚入住的房子。苏轼的这一西行,在他以后人生的旅途中,或许埋下了某种暗示。

以后的若干年,苏轼辗转于凤翔、杭州、徐州等地方任上,居住的都是官舍。年轻的苏轼,一心想建立功业,还没有出现过为自己造房筑屋的念头。

乌台诗案后,苏轼被贬黄州。在这里,他开始筑建他一生中最有田园风味的“雪堂”。

这一年的冬天,黄州飘起了鹅毛大雪,雪稍霁,苏轼就开始在黄州东门外东坡故营地筑造房屋。房屋建好,苏轼给它取名雪堂。

苏轼在雪堂的四壁画上了森林、河流及渔夫垂钓的景致。雪堂的石阶下有一座小桥跨沟而过,除了下雨天,这条水沟都是干涸的。沟里常有野兔出没。在雪堂的东边,苏轼栽了一棵柳树,每天早晨,枝头有黄雀梳理着羽毛。苏轼雇人在柳树下打了一眼土井,井水清澈,除了汲水做饭,苏轼还用井里的水浇花、洗衣服。绕过柳树,走下山坡,是一望无际的稻田,稻田旁栽着几棵高大的桑葚树,桑葚成熟时,小孩子吃得满嘴红紫。

雪堂后边,是一个小土岗,遍栽青翠的毛竹,荫翳蔽日,苏轼搬一把躺椅,就在这下边乘凉,间或打个小盹儿,立即就有蝴蝶飞来,在他眉毛上翩翩起舞。

这一段时间,苏轼喜欢读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赋。在田间耕作时,他将《归去来兮》中的句子打乱,重新组合起来,配上当地民歌小调,教家人吟唱。他用竹枝敲击着接牛角,敲出了优美的旋律。

一幅多么美妙的田园图啊!

然而,这种生活不久就被打破。朝廷一张诏书,苏轼由黄州迁任汝州。是夜,苏轼站在雪堂的院子里,遥望满天星辰,长久地沉默不语。

苏轼九月抵达金陵,和王安石在一起数日,饱览了秦淮河两岸的美景,他怀恋雪堂,想在这儿再置一处房子。他想,朝廷这样把他调来调去,每到一地都得寻找房屋,很是操劳,不如趁早找一个养老的去处。

消息传出,仪真的太守邀请苏轼,让他把养老的房子建在仪真。

仪真靠近金陵,有着优越的地理条件。

湖州太守腾元发是苏轼的好朋友,亲自登上门来,迎接苏轼去湖州小住,并劝他在山清水秀的宜兴买上一块田地,还出主意,让苏轼上表朝廷,一家老小需要靠种田谋生,申请朝廷允许他把家安在宜兴。

恰巧,腾元发有一个亲戚,在宜兴城外二十里的深山中有一处田地,每年可产八百担大米,苏家可以凭此衣食无忧了。苏轼有点儿动心。托人卖掉了他父亲当年在汴京买下的那处住宅,筹了银两,用来购买田产。

一天清晨,苏轼去看那片田地。船在荆溪里行走,两岸繁树浓荫,恍如仙境。想到将来要在这样的环境中颐养天年,苏轼几乎陶醉了。

那果然是一片肥沃异常的土地,可以说旱涝都能保住好的收成。

苏轼站在那片田地上,开始谋划起来,那儿种水稻,那儿种桑椹,那儿种柑橘。等等。他手舞足蹈,像一个小孩子。

苏轼把这片地买了下来,又写信给腾元发,说已决定在荆溪边买上一处房子,然后把家小接来,要长期定居于此了。

过几天,房子找到了,这是一栋老宅子,房子建得古朴而精巧。

几经说合,原房主人同意五十万钱出手,苏轼掏干净所有口袋,才凑齐这笔钱。买下房子,苏轼掐着手指头定了个黄道吉日,准备在那一天搬进新房子里去。

离搬进新房子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这天晚上,有着很好的月亮,苏轼与朋友邵民瞻在月下散步,邵氏就是这所房子的说合者。他们偶然进了一个村子,听到一个老妇人在一间茅舍里很伤心地痛哭。苏轼听得心酸,就推门进去问个究竟。

老妇人说:“我有一套房子,世代相传好几百年了,可我生个不争气的儿子,卖掉了房子,把我撵到这间茅屋里来了。看到明晃晃的月亮,想起祖宅,很是心酸。”

苏轼一问之下,暗自吃惊。老妇人所说的房子正是自己刚买下的那所。苏轼弯下腰安慰那位老妇人说:“你不用伤心了,我就是买你房子的人,现在我就把房子还给你。”苏轼掏出买房的字据,当着老妇人的面撕掉了。

苏轼带着家眷要离开宜兴了。小船在荆溪里穿行,两岸有怪鸟惊起。小儿子问苏轼:“父亲,我们的房子呢?”苏轼站在船头,抬目望向远处。

远处一片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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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南郡杀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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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晋朝的时候,社会上盛行斗鹅。

当时,有一个叫桓南郡的小孩子,他那时年纪不大,不太懂事,却也参与到了这一活动当中来。

他养了一只鹅,平时经常和他家里的叔伯兄弟们斗。但是,每一次都鹅,桓南郡的那只鹅总是输给别人,很少获胜。

桓南郡心里便忿忿不平,很不甘心。他要想一个办法报复一下。

这天晚上,他拿了一把尖刀,悄悄地摸到鹅栏,将叔伯兄弟们养的鹅全部都杀掉了,然后,就溜回了自己的房间。

天才蒙蒙亮,一个家人去喂鹅,发现鹅全部都被杀死了,就大叫起来:

"家里出了妖怪了,妖怪把鹅全部都给杀死了!”

有人把鹅全部被杀死的情况告诉了桓南郡的父亲,他的父亲说道:

“胡说!不会有什么妖怪,大概是因为南郡因为自己斗鹅失败了,一气之下,就把所有的鹅都杀了。”

于是,他派人把南郡叫过来一问,桓南郡不得不承认了是这样的。

父亲告诫桓南郡说:“斗鹅,只不过是一种大家之间的小消遣罢了,输赢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你失败了,说明你养的鹅比较恶劣,没有别人的好。你应该选择优良的品种,精心驯养,用光明正大的手段去谋求以后的胜利。怎么可以暗中把别人的鹅全部都杀掉呢?在这种小事上面就采用这样不光明正大的卑劣手段,是玷污一个人的品格的。你以后千万千万不可以再这样啊!”

桓南郡默默地点了点头,把父亲的话牢牢地记在了自己的心上,也深深地记得了这个教训。

后来,他注意改正,努力鞭策自己,终于成为了一个很有名望和道德修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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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教育意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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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本身就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一篇有教育意义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一、无声的教育:老禅师的育人技巧

相传古代有位老禅师,一日晚在禅院里散步,看见院墙边有一张椅子,他立即明白了有位出家人违反寺规翻墙出去了。老禅师也不声张,静静地走到墙边,移开椅子,就地蹲下。

不到半个时辰,果真听到墙外一阵响动。少顷,一位小和尚翻墙而入,黑暗中踩着老禅师的背脊跳进了院子。当他双脚着地时,才发觉刚才自己踏上的不是椅子,而是自己的师傅。小和尚顿时惊慌失措,张口结舌,只得站在原地,等待师傅的责备和处罚。

出乎小和尚意料的是,师傅并没有厉声责备他,只是以很平静的语调说:

“夜深天凉,快去多穿一件衣服”。

二、人格的力量:张伯苓先生以身作则

我国著名教育家张伯苓,1919年之后相继创办南开大学、南开女中、南开小学。他十分注意对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并且身体力行,为人师表。

一次,他发现有个学生手指被烟熏黄了,便严肃地劝告那个学生:“烟对身体有害,要戒掉它。”没想到那个学生有点不服气,俏皮地说:“那您吸烟就对身体没有害处吗?”张伯苓对于学生的责难,歉意地笑了笑,立即唤工友将自己所有的吕宋烟全部取来,当众销毁,还折断了自己用了多年的心爱的烟袋杆,诚恳地说: “从此以后,我与诸同学共同戒烟。”果然,打那以后,他再也不吸烟了。

三、一句话:保罗校长“妙手回春”

“我一看你修长的小拇指就知道,将来你一定会是纽约州的州长”,一句普通的话,改变了一个学生的人生。

此话出自美国纽约大沙头诺必塔小学校长皮尔·保罗之口,话语中的“你”是指当时一名调皮捣蛋的学生罗杰罗尔斯。小罗尔斯出生于美国纽约声名狼藉的大沙头贫民窟,这里环境肮脏、充满暴力,是偷渡者和流浪汗的聚集地。因此,他从小就受到了不良影响,读小学时经常逃学、打架、偷窃。一天,当他从又窗台上跳下,伸着小手走向讲台时,校长皮尔保罗将他逮个正着。出乎意料的是,校长不但没有批评他,反而诚恳地说了上面的那句话并给予语重心长的引导和鼓励。

当时的罗尔斯大吃一经惊,因为在他不长的人生经历中只有奶奶让他振奋过一次,说他可以成为五吨重的小船的船长。他记下了校长的话并坚信这是真实的。从那天起,“纽约州州长”就象一面旗帜在他心里高高飘扬。罗尔斯的衣服不再粘满泥土、罗尔斯的语言不再肮脏难听,罗尔斯的行动不再拖沓和漫无目的。在此后的40多年间,他没有一天不按州长的身份要求自己。51岁那年,他终于成了纽约州的州长。

四、宽容的力量:陶行知的四块糖果

陶行知先生当校长的时候,有一天看到一位男生用砖头砸同学,便将其制止并叫他到校长办公室去。当陶校长回到办公室时,男孩已经等在那里了。

陶行知掏出一颗糖给这位同学:“这是奖励你的,因为你比我先到办公室。”接着他又掏出一颗糖,说:“这也是给你的,我不让你打同学,你立即住手了,说明你尊重我。”

男孩将信将疑地接过第二颗糖,陶先生又说道:“据我了解,你打同学是因为他欺负女生,说明你很有正义感,我再奖励你一颗糖。”

这时,男孩感动得哭了,说:“校长,我错了,同学再不对,我也不能采取这种方式。”陶先生于是又掏出一颗糖:“你已认错了,我再奖励你一块。我的糖发完了,我们的谈话也结束了。”

五、赞美的力量:暗室中的一只蜡烛

据气象台的天气预报,最近将有台风袭击一座海滨小城。

小城里的百姓惊慌起来,积极地投入到预防工作中。一位母亲忙碌着,旁边站着她的小女儿。

“这该死的台风……”,母亲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诅咒。

“我喜欢台风”,旁边的小女孩不同意母亲的说法。

母亲感到很诧异,因为台风破坏力极强,毁坏庄稼、吹倒房屋、阻塞交通,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的不便并造成损失,可眼前这个小不点儿居然说她喜欢台风。

“孩子,告诉妈妈,你为什么喜欢台风?”母亲小心翼翼地问。

“上次台风来了,就停了电”,小女孩不假思索地回答。

“停了电又怎么样?”

“晚上就会点蜡烛。”

“你喜欢点蜡烛吗?”

“是的,那回(指上次台风吹过的晚上)我点着蜡烛走来走去,你说我象小天使。”

母亲顿时无言,旋即放下手中的活计,抱起小女孩,亲吻着她的小脸蛋,凑近她的小耳朵并说了一句话:“孩子,你永远是天使!”

六、开花的佛桌:给浪子回头的机会

曾经有一个小和尚,极得方丈宠爱。方丈将毕生所学全数教授,希望他能成为出色的佛门弟子。没想到他在一夜之间动了凡心,偷偷下了山,五光十色的城市迷住了他的眼睛,从此花街柳巷,他只管放浪形骸。

20年后的一个深夜,窗外月色如洗,澄明清澈地洒在他的掌心。他忽然忏悔了,披衣而起,快马加鞭赶往寺里请求师父原谅。方丈深深厌恶他的放荡,不愿再收他为弟子,说:“你罪孽深重,必堕阿鼻地狱,要想佛祖饶恕,除非桌子上开花。”浪子失望地离开了。

第二天,方丈踏进佛堂时,看到佛桌上开满了大簇大簇的花朵。方丈在瞬间大彻大悟,连忙下山寻找弟子,却为时已晚,心灰意冷的浪子重又堕入荒唐的生活,而佛桌上的那些花朵只开放了短短的一天。是夜,方丈圆寂,临终遗言:“这世上,没有什么歧途不可以回头,没有什么错误不可以改正。”

一个真心向善的念头,是最罕有的奇迹,好像佛桌上开出的花朵。而让奇迹陨灭的,不是错误,是一颗冰冷的、不肯原谅、不肯相信的心。

七、正人先正己

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有一位女士养了一只珍贵的鹦鹉。这只鹦鹉非常美丽,可是它却有一个坏毛病:经常咳嗽且声音沙哑难听,好象喉咙里塞满了令人作呕的痰。女主人十分焦虑,急忙带它去看兽医,生怕它患上了什么呼吸系统的怪病。

检查结果证明,鹦鹉完全健康,根本没有任何毛病。女主人急忙问起为什么鹦鹉会发出那难听的咳嗽声,医生回答说:

“俗话说,鹦鹉学舌。它之所以发出咳嗽声一定是因为它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你们家一定有人经常咳嗽,是吗?”

这时,女主人有些不好意思了。原来,她自己有抽烟的习惯,所以经常咳嗽,鹦鹉只不过是惟妙惟肖地把女主人的咳嗽声模仿出来而已。

八、恶语伤人六月寒

一头熊在与同伴的搏斗中受了重伤,它来到一位守林人的小木屋外乞求得到援助。

守林人看它可怜,便决定收留它。晚上,守林人耐心地、小心翼翼地为熊擦去血迹、包扎好伤口并准备了丰盛的晚餐供熊享用,这一切令熊无比感动。

临睡时,由于只有一张床,守林人便邀请熊与他共眠。就在熊进入被窝时,它身上那难闻的气味钻进了守林人的鼻孔。

“天哪!我从来没闻过这么难闻的味道,你简直是天底下第一大臭虫!”

熊没有任何语言,当然也无法入眠,勉强地挨到天亮后向守林人致谢上路。

多年后一次偶然相遇时,守林人问熊:

“你那次伤得好重,现在伤口愈合了吗?”

熊回答道:“皮肉上的伤痛我已经忘记,心灵上的伤口却永远难以痊愈!

九、给每一株野草开花的时间

一位隐士住在山中,他很勤劳,每年春天,台阶上的野草刚探出头便被他清理掉了。

一天,隐士决定出远门,叫了一位朋友帮他看守庭院。与他相反,这位朋友很懒,从不修剪台阶上的野草,任其自由疯长。

暮夏时,一株野草开花了,五瓣的小花氤氲着一阵阵的幽香,花形如林地里的那些兰花一样,不同的是花边呈蜡黄色。这位朋友怀疑是它也是兰花中的一种,便采撷了一些叶子和花朵去请教一位研究植物的专家。专家仔细地观察了一阵,兴奋地说:

“这是兰花的一个稀有品种,许多人穷尽了一生都很难找到它,如果在城市的花市上,这种腊兰的单株价至少是一万元。”

“腊兰?!”这位朋友惊呆了。而当那位隐士知道这个结果时,惊呆的人又多了一个,他不无感慨地说:

“其实那株腊兰每年春天都会破土而出,只不过它刚发芽就被我拔掉了。要是我能耐心地等待它开花,那么几年前就能发现它的价值了。”

十、永不凋谢的玫瑰

在前苏联的一所学校,校园的花房里开出了美丽的玫瑰花,每天都有很多同学前来观看,但都没有人去采摘。

一天清晨,一个四岁的小朋友(就读于该校幼儿园)进入花房,摘下了一朵最大、最漂亮的玫瑰花。当她拿着花走出花房时,迎面走来了该校的校长。校长十分想知道小女孩为什么要摘花,便弯下腰亲切地问:

“孩子,你可以告诉我你摘下的花是送给谁的吗?”

“送给奶奶的。奶奶生了重病,我告诉她学校里有一朵很大的玫瑰,奶奶不信,我这就摘下来送给她看,希望她早点好起来,等奶奶看完了之后我会把花送回来。”

听完孩子的回答,校长的心颤动了。他牵着小女孩的手,从花房里又摘下了两朵大玫瑰花,说道:

“这一朵是奖给你的,你是一个懂事的孩子;这一朵是送给你奶奶的,感谢她养育了你这样的好孩子。”

这位校长是谁呢?他就是伟大的教育家、万世敬仰的育人楷模苏霍姆林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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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化干戈为玉帛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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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戈玉帛比喻使战争转变为和平、友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化干戈为玉帛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语出]西汉·刘安《淮南子·原道训》:“昔者夏鲧作三仞之城,诸侯背之,海外有狡心。禹知天下之叛也,乃坏城平池,散财物,焚甲兵,施之以德,海外宾服,四夷纳职,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

大禹受舜的禅让而继位,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的奠基者。据说大禹活到了一百岁,死后葬在会稽山。大禹是夏后氏部落首领鲧的儿子,据传为颛顼(zhuānxù)曾孙,是中国历史上的名君。

大禹幼年时便随鲧东迁,来到中原。其父鲧被尧帝封于崇(即中岳嵩山),叫崇伯,实际上是一个封国国君。当时中原闹水灾,尧帝便叫鲧治水。因为治水的组织是半军事性质,号令很严,所以鲧的地位和权势迅速上升,以致发展到有能力以暴力破坏氏族社会“禅让制度”的地步,尧帝看到了这种威胁,便命舜以“治水无状”的罪名,把鲧处死于羽山。

大禹的父亲被杀之后,舜又向尧推荐说:“可以让鲧的儿子禹接替父职,继续治水。”禹深知这里面隐藏的政治意图,因此,他“薄衣食,卑宫室”、“声为律,身为度”、“左准绳,右规矩”、“疏九河,陂九泽”、“度九山,开九州”,为平定水患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忠于职守,克勤克俭,身先士卒,埋头苦干,还把地域划定为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

不仅如此,大禹还功成不居,好让不争,谦卑自律,责躬罪己,仁厚爱民。以前,大禹的父亲鲧在自己的封地上建造了很高的城墙来保卫自己,使得自己属下的部落及族人纷纷离他而去;也使得其他部落的人认为有机可乘,都虎视眈眈地等待着机会。大禹当上首领后,注意到这个情况,就马上派人拆掉了城墙,填平了护城河。不但如此,他还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大家,毁掉兵器,以道德来教化人民。大禹带领部下,因地制宜,教民众学种稻谷、种杂粮,发展农牧业生产。这时候天下安定,国富民强,老百姓家里集聚了够好几年吃的粮食,国库中的贮备也足够用好几十年。

大禹带领整个部落的人都各尽其责,别的部落相继来归附。大禹在涂山开首领大会时,来进献玉帛珍宝的首领有上万人。舜也觉得大禹是一个能够治理天下的贤能之人,就在老了以后把帝位禅让给了大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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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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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卷三十一。陈胜项籍传:「方今江西皆反秦,此亦天亡秦时也。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

秦二世时,陈胜、吴广揭竿起义,南方风起云涌,会稽郡代理郡守殷通对项梁说:「江西一代地方全反了,这正是上天要亡秦国的时刻。我听说:『先发动就能让别人受我控制,动作慢了就受人控制。』我准备起义,并且任命先生您与桓楚为将领。」

当时,桓楚藏匿在沼泽地带,项梁说:「桓楚逃匿,只有项羽知道他藏在哪里。」于是项梁出去吩咐项羽「如此如此」,再回室内对殷通说:「请你召见项羽,命令他去召回桓楚。」等到项羽进入,接受命令,才过一会儿,项梁示意项羽:「可以动手了。」

于是项羽拔剑斩下殷通的脑袋,项梁手中拎着郡守脑袋,腰配着郡守的印绶走出去,郡政府人员见状惊慌纷乱,项羽击杀数十百人,镇住了局面。

项梁召集他熟识的豪杰与吏士,告知他们要起义,募集兵马八千人,任命自己为会稽郡守,项羽为裨将,攻略附近县城。

锦衣夜行

【明慧学校】据《史记。卷七。项羽本纪》载,西楚霸王项羽率兵进入秦国首都咸阳后,屠杀城里的百姓,杀害已经投降的秦王子婴,并且放火烧掉宫殿,然后带着到处搜括而来的财货、珍宝和妇女要回故乡去。

这时有人跟项羽建议:「关中这个地方,山河四面围绕,是天然屏障,土地肥沃丰饶,首都建在这里可以称霸中原。」项羽看到秦宫殿都已经烧毁,心里又想念故乡,就回答说:「人富贵了不回故乡,就好像晚上穿着漂亮的衣服外出,谁看得到?」

沐猴而冠

那个人背地里对人说:「听说项羽这个人,就像个性急躁的猕猴学人穿戴冠帽,没有远见成不了大事,现在看来果然是真的。」结果话传到项羽的耳里,就把那个人捉来烹煮。

后来「沐猴而冠」被用来指性情急躁的猕猴学人穿戴冠帽。亦用来比喻人虚有其表,却不脱粗鄙的本质,没有远见。除此之外,古来对这句成语另有一解,认为因为猕猴性子急躁,不能若人久着冠带,用来比喻人的性情急躁。

马上得天下,岂可马上治天下

汉高祖刘邦击败了项羽,在长安登基做了皇帝,即是历史上创建汉朝四百年天下的第一位开国君主汉高祖。汉高祖即位之初,功臣战将遍布朝廷,使朝廷纷纷扰扰毫无秩序,汉高祖真的不知道怎么来统治这个国家。当时有个儒生叫做陆贾对汉高祖说:「你马上得天下,岂可马上治天下?」这个话让汉高祖非常震惊,便接受了陆贾的意见。于是汉高祖设法重用一些文士而不重用武将来治理国家,所以做了丞相的人不是那位立了第一战功的韩信,而是文士萧何。从此以后,历代的开国君主莫不以「马上得天下,岂可马上治天下」做为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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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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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灭商后第二年,因病去世。他的儿子姬诵继位,即周成王,而此时的周成王还是个毫不懂事的少年。面对刚打下来的江山和年幼无知的侄儿,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决定以国家利益为重,代行天子之事,替成王摄政。

此举引起管叔和蔡叔(周武王的堂兄弟)的猜忌,他们牢骚满腹,四处造谣,许多人信以为真,连年少的成王也充满了疑虑,对周公旦的行为产生怀疑。管叔和蔡叔在嫉妒和权力欲望的驱使下,联合商纣王之子武庚举旗反叛,发动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管蔡之乱”。消息传来,周王室上下十分惊恐。

成王虽然年少,但也知道情况严重,完全依赖周公。经过大家的商议和安排,最后决定由周公亲自率领大军迎敌。经过三年苦战,赢得了胜利,武庚在战斗中被打死,管叔被诛杀,蔡叔成了俘虏,被流放到人烟稀少的蛮荒地区。

大军回师那天,周成王亲自到城外去迎接周公,满脸歉疚地说:“予其惩,而毖后患。”“惩前毖后”从此而来。意思为:要从以前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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