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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虫作文优秀800字汇总20篇

《羊脂球》把妓女和贵族相对比,将贵族内心的黑暗、冷酷、自私揭示得淋漓尽致。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羊脂球》读书笔记,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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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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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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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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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就是故事类了,这本叫做《环游地球八十天》,下面我们来聊聊这一本书吧!

八十天环游地球,在今天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在100多年前却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在作者笔下,便有了福克先生与其他五个朋友的一场大赌局,但是结局会是怎样呢?凭着沉着冷静得近乎怪癖的福克先生与他的法国的忠诚仆人路路通他们能在八十天环游地球吗?只要通过阅读这一本有趣的书,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对了,忘了为大家介绍这本书的作者了。本书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儒乐?凡尔纳,他是19世纪的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和探险小说之父”。他善于将现实和幻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再以生动流畅的语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大胆丰富的想象,来创造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凡尔纳先生一生共创作出了66部小说,若干部剧本和一部六卷本小说《伟大旅行和伟大旅行家的故事》。

《环游地球八十天》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是它的那一连串优美的语句和它那生动的故事情节。

先说一句,我为大家摘抄几句:“1872年,白村敦花园坊赛微乐街七号住着一位名叫斐利亚?福克的绅士,他年有四十,但面容清秀,高个微胖,眼珠明亮有神,是那种沉着冷静的英国人的典型。”这句话抓住了人物的特点,进行生动而又恰如其分的描述,给我们活画出福克先生这个形象。

还有故事情节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九章《喝酒误事》。这里讲了福克先生,他们乘坐的仰光号耽误了两小时才从印度走到香港,所以他们也差点没有赶上将要乘坐的卡尔纳帝号。但是,这样一来,对于福克先生很有利。因为费克斯想要抓福克先生。于是,费克斯想要拖住他们,便到了酒吧将路路通灌醉,然后再离开酒吧。卡尔纳蒂克号马上就要出发了,但仆人路路通一直没来,所以福克先生很急,但是为了拿到两万英镑,只能丢下路路通,继续去旅行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了各地的风土人情,懂得了坚韧不拔的精神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好好读读这本书吧,尤其是我们这些正处在成长阶段,最需要精神滋养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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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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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一缕香,读百味人生。

题记

一剪娴静的光阴。

我愿捧一杯香茗于孤灯之下,任窗外云卷云舒,我自轻叩心灵之门,让自己的思绪如行云流水般潇洒自如,聆听生命的感动之声。

我愿捧一本古书于绿荫之下,任树影斑斑驳驳,我自畅游于文字海洋,感受五指轻触纸张的质朴与真实,轻嗅文字散发出的淡淡墨香,体会百味人生。

手捧心爱的课外书籍,有时会想起小时候嬉戏玩耍的情景。幼时的我并不爱读书,钟情于抱着各种玩具枪与伙伴枪战,痴迷于拿着镰刀铲子玩泥巴,喜欢无休止地问这问那父母试图让我耳濡目染的喜欢上读书,什么《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葫芦娃》《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少儿版的《水浒传》《西游记》等等等等,可谓是应有尽有,可我对于这些触手可及的书真是熟视无睹。现在想来,父母为了培养我的读书兴趣,真可谓是煞费苦心!

大约是上小学三年级时,有一天父母都不在家,我孤独一人百无聊赖,于是随便翻开几本小人书看了几页,不想书里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从此那些小册子便成了我的好伙伴,我也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读书,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那样,随手拿起一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没完。

随着年龄的增长,烦恼也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同学间的矛盾,父母的唠叨,老师的批评,但每每翻开那或朴实或华丽的篇章,烦恼便会烟消云散,那优美的文字,精炼的语言,生动的人物,无一不深深吸引着我。在书中,我跟随岳飞奋勇抗金。

感受“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满怀壮志;感受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赤胆忠心;感受屈原汨罗江畔对那雷雨的呼唤;感受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旷达胸襟;感受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抱负,感受海明威笔下桑地亚歌的顽强与不屈;感受鲁迅直面惨淡人生时“横眉怒对千夫指”的狂傲与不羁那字里行间燃烧着的激情,平息了我内心的浮躁,点亮了我灵魂的灯塔

一缕书香,一盏明灯,品读经典,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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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在书中找亲属800字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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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人。虽然他们大多终将会成为过客,但偏有这么一群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们就是——亲人。

我读过很多。虽然它们大多终会被我忘记,但偏有这么一本书,我至今未忘,它就是——《长袜子皮皮》。

“我的爸爸在南方的一个小岸上当着黑人国王,当他造好一只船时,会回来接我的!我的妈妈是天使,她一直在天上望着我呢!”

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

皮皮的父母是一个肥胖的船长,在一次出海时,船被巨浪打翻了,当船员们都脱离了危险时,皮皮的爸爸却已经消失了。而皮皮的妈妈,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是,单纯而善良的皮皮始终相信,她妈妈在天上一直保护着她。

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他们在远方忙于工作,总是没能和我们待在一起。我们对此常常抱怨,也许还有一丝的不满。可皮皮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些问题,或许,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吧。

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一个人吃着三人份的蛋糕,一个人坐在自己的马旁边,品着茶,还时不时望着身旁箱的金币,哼着歌,一个幽静的下午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是属于皮皮的生活。

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书桌上放着电脑,茶杯里装着气泡水,身旁的布娃娃整齐地排列着,彩灯一闪一闪地变闪着颜色。我嘴里含着酸酸甜甜的糖,手机里放着音乐,窗外放着烟花。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是晴天。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考场上的紧迫感,把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每周一次的“周末放松”使我变成了“皮皮·韦”。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至少,我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这也是值得欣慰的。

皮皮真像我的亲人一样,她让我懂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忧郁时,她教会我“做好自己就行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思念时,她还教会我要转移注意力;困惑、悲伤时,她甚至会告诉我解决的方法。

从长袜子皮皮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也学到了坚强和独立。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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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本书的友谊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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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有很多很多各种类型的书。在这些书中,有一套《上下五千年》对我的影响最大,感触最深。

这套书是我表哥送给我的,在没得到这套书之前,我每天除了上学,回家,做作业,睡觉就无所事事了。直到星期六到婆婆家,见到我以为非常友爱的表哥就会一道玩游戏。除此外一切都抛于脑后。

一天,我又和表哥见面了,我提议“打游戏”,表哥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弟弟,别玩游戏了,我在芒果作文班学习,老师让我们多看书,多阅读,这样才能提高写作能力,今天我们就不玩游戏,就看书吧,我给你带了一本书来给你看”。说完从身后抽出一本书在我眼前一晃,我伸手抢了过来,一看是一本《上下五千年》第一册。在没得玩游戏的失落心情下,心不甘情不愿的随便翻着书。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一篇一篇地看下去,真有点爱不释手了。

哥哥看我看书入迷的样子,又对我说:“弟弟,看书该比玩游戏好吧,‘玩游戏’是混日子,而看书,是长知识,以后我们要多看书呀。这《上下五千年》这书共四本,你还想看吗?”“想看,太好看了,你借给我吧。”“好,下星期六我给你带来。”

盼呀盼,终于盼到了星期六。我早早的到外婆家等着,只要有敲门声我都快步的去开门,一次次让我失望,直到下午一点过钟哥哥才满头大汗地跑回来,一进门就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学作文才放学”,说完就赶快从书包里掏出其余三册递给我说:“我看完了,你喜欢就给你吧。”我高兴地抱住了哥哥,连忙说:“谢谢!谢谢!我也把我的《查理九世》送你吧!”哥哥也高兴的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闲时间就不再玩游戏了,而是埋头扎在书堆里看书了。

我现在喜欢看书,是哥哥给我的《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带我走进的书的世界。

随着年龄增加,学习课程加重,我和表哥见面时间也少了。可《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却还在整整齐齐的立在我的书柜里,这套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公众号:芒果作文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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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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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用墨香来装点我的花季,因为它让我感受到高雅的气息。

我爱读,因为读书教会我“巧言色令,鲜矣仁!”的道理;因为读书让我懂得“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高尚。

我爱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春日融融的午后,我与恩里科会面,它让我感受到少年的正义与童真;我爱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多萝西的爱心让我感动不已,为我拂去夏日的炎热与烦躁;我爱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的冒险精神让伴着月光的我心胸澎湃……

但我最喜欢读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是它带领我穿越时空,去追寻神秘的历史足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我伴着微黄的灯光贪婪的读着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记。我为努尔哈赤的悲惨命运感叹。夜深人静时,我梦见我努尔哈赤一起挖人参,捡松子,拾蘑菇,采木耳;和他一起接受祖父和夫亲被误杀的噩耗;和他共建王朝,谋划战术,攻京畿。

在那段与这本书共度的时光里,我经常看书到很晚,我对书的“贪心”好像永无休止,总是在妈妈三番五次的催促下恋恋不舍的进入梦乡。一有时间我就那起它细细品读。读到高兴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每当我在学习疲劳的时候,捧起它就让我感受到生活中的绚烂多姿,犹如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在我读书的时候,我觉得时光飞逝,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与十二位皇帝经历了浩浩荡荡的生死。我认为我是幸运的,因为书在我骄傲的时候为我敲响警钟,也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催我奋进。每本书中的人物性格都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让我快乐,让我谨慎,让我勇敢。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教会了我自信和坚强,替我抛弃了忧愁和烦恼。凡事皆如耕耘,有播种、浇灌、收获的过程。我相信在一声声的呼唤,一双双眼睛的期待下书一定会为我打开提高语文成绩和写作能力的知识之门。

我的花季正因为有这些墨迹而精彩,我不想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类空口号,我只想奉劝同学们“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需惜少年时。”让我们在有限的花季里留下无限的精彩瞬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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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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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书籍使人们的精神变得充实,使心灵变得高尚。因为有了书籍,人类的文明才得以传播和发扬。

从我小时候开始,书籍已经对我的生活产生了影响。《唐诗宋词三百首》使我领略到古代文人的喜怒哀乐;寓言故事“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使我惊叹于学者的不畏艰苦;格林童话,带我同卖火柴的小女孩共喜同悲。书籍充实了我幼小的心灵,给了我无比的欢乐。

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些小故事已不能满足我的精神需求,世界名着占据了我的书架。我在《水浒传》中感受无数好汉的豪情壮志,在《三国演义》中观其风起云涌,电光火石的战斗画面,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体会主人公不畏困难,坚毅顽强的品格。读一本书时,自己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跟随作者在曲折的情节中穿行。

慢慢地,书籍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我需要帮助时,书籍为我指点迷津;当我感到痛苦时,书籍为我抚平伤口。它让我在挫折时学会坚强,在争执时学会了宽容,在竞争时明白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它为我的生活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就因为读书,才有如此丰富的学识。作为国家主席,几十年来,他每天总坚持读书,哪怕有分分秒秒,也要用来看书学习。在他中南海的故居,简直是书的天地。书架上,办公桌上,茶几上,床边到处都是书。他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带着一箱子书。他不放弃一分一秒,即使在颠簸的列车上,他也全然不顾,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也是一有空闲就看起来。毛主席晚年重病在身,但仍不放弃阅读。正因为书籍,他成为一代伟人,不仅丰富了自己,也赢得了尊重。

古人曾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要懂得把握时间,我们有多少青春时光啊!我们要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读书要像蜜蜂采蜜,我们不能只学一处,而要博览群书,每一点知识都是成功的阶梯,知识越多,我们就能比别人站得高,看得远!

书籍是人一生的老师,它伴你成长,为你增长知识,解开疑问。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使我成长,使我变得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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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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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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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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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生存是离不开金钱的,每天都需要消费,但这里面却有很多技巧。今天,我想向大家推荐一本———《马一仑的秘密财富王国之零花钱变身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作家蔡渊,由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理财专家王翔、顾冰、曾勇、陈婷联袂推荐。大家听到这些,都应该知道这本书是关于理财方面的书了吧。这本书以马一仑听老爸讲理财课,学会了许多理财知识,同时也让我们学会了理财知识。

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语言是那么生动有趣,故事是那么富含哲理。它在我眼前几乎已经不是一本书了,而是一位老者,他看着我,用那饱经风霜的声音在为我有声有色的诉说着一个个理财方面的知识,让我深深的被吸引住了!

这本书用讲故事的方式,使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很多理财知识。本书的开头就讲了一件“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故事:主人公马一仑的铁哥们儿刘鹏要过生日,正巧他的零花钱花光了,囊中羞涩的马一仑怎么给好朋友买礼物呢?他只好向老爸借,老爸趁机要求一仑听他的理财课,谁知误打误撞,越听越上瘾,最后,竟修的一身理财功夫。

读了这本书,我可是受益匪浅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理财等式、10%存钱法、利与弊、省钱小窍门、反季节购买。总之,生活中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一定要按照自家的经济条件来消费,不然,超出的部分没有人会替你买单的。要在生活中不断地摸索经验,不但要学会挣钱,还要学会花钱。

同学们,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我们的家长认为花钱不用教,天生就会的,以前,我还没有这本书的时候,我的零花钱都是随着性子花,到了月底就囊中羞涩,有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如何合理的掌控自己的零花钱,我希望同学们也能够合理的安排自己的零花钱。

踏上财富王国漫游之旅后,我才发现财富的世界可真是好玩!会吐钱币的存钱罐、总让妈妈头疼的购物清单、匪夷所思的高昂话剧演出票、奇怪的反季节购物现象、神奇的跳蚤市场。一切都大有学问呢!其实,财富王国离我们并不遥远,只要善于观察,只要善于挖掘,学会理财,里面满满当当的宝藏,全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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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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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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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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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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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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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英国的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还深深记得邱老师对我们说过:“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在阅读中,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知识的力量。

小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七岁那年读的第一本课外书就叫《爱的教育》。在书中,描绘了一个个充满爱的,洋溢着浓浓亲情的,友情的真、善、美得故事。文中的那个年轻漂亮的充满爱心的那个“天使”老师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在天使老师的指引下,我与书为友,与文中的卡罗利那成了好朋友。卡罗只是一个八岁的男孩,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我伸出温暖的小手,抚慰他受伤的心灵。我把自己融入书中,和书中的小伙伴同欢乐同哀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还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认识了正直、勇敢、善良有爱心的阿廖沙;我还阅读了笛福,从鲁宾逊身上学会了勇敢和刚强;还阅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落下了同情的泪水;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喜极而泣;为那昏庸愚蠢的皇帝自哀自怜……一个个精彩生动的小故事像一块磁块深深吸引我,我喜欢故事中那充满真、善、美的小主人。

上了中学,我读的书更多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鲁迅全集》,《红楼梦》,《名人故事》……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是我学习的楷模,是他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

在作文竞赛场上,我挥笔而就,一气呵成写成一篇“大作”,我的名字被印成了铅字。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成了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在一片片的喝彩声中,我获得了莫大的成就感。我多么渴望自己有一只生花妙笔啊,像张爱玲、冰心、琼瑶、席慕容那样写出优美的文章,留下一些令人珍惜,令人惊叹的不朽佳作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我们记住冰心奶奶说的那句话“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享受读书的莫大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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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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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着温暖的春光,手中的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悠闲自在地看着手中那独具匠心的书,品味着作者的人生感悟,随着作者的妙笔生花,我感受到了,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我与书是一个绝对的朋友。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患难兄弟,在困难时候,书就可以帮助我。比如有一次,我在树林里玩,不知不觉地,天沉下了脸,黑色一丝一丝地织上天空。我迷失了方向,心中不由地起了鸡皮疙瘩,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迷路了,我一心只顾着玩,根本没有在意方向,该这么回去?我就这样被困在树林里出不去了吗?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的心里只有着急,只有慌乱。顿时,我的朋友——书,他曾今告诉过我,在野外迷了路,千万不要慌张,如何辨别方向,可以观察北极星,可以观察树的年轮。需要求救时,还可以点火生烟。我的心稳定了下来,想到了我身上还带着玩鞭炮用的火柴,我拾起几根书枝,我的朋友——书曾今告诉过我,可以摩擦起火,但是,有了火柴的帮忙,那样恐怕是多此一举了。我点燃了火柴,它带给我温暖和光亮,这温暖和光亮,我的朋友——书,恐怕要占的功劳也很大。我依靠着火光找着了北极星,有了北极星和朋友——书的帮助,我走出了树林。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铁哥们,在无聊的时候,书就可以陪伴我。每次做完作业,每次休息的时间,我会反射性地拿出一本喜爱的书,把他碰在手里,和他对话,和他交流心得,他是全世界知识最丰富的一位老师,有了他陪我说话,我不会寂寞,还能让他教我写作,告诉我一些我完全不知道的事情。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数是朋友,同时也是驴友,在和他聊天的时候,它能够带领我到一些我不敢想象的空间。我与他聊天的时候,他同时也是一架飞机,能够让我在家里就能领略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他也可以成为一架宇宙飞船,带我上太空,上月球。他同时是一架时光机,带领我回到过去,了解历史。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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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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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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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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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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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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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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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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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水是最好的药》。

你了解自己身体内的水吗?你了解身体缺水会导致哪些疾病吗?你知道仅仅用水就可以治愈许多慢性疾病吗?那么,请您来读一读《水是最好的药》这本书吧!

美国着名医学博士F巴特曼会告诉你:你没病,只是渴了!我们对身体外面的水了解得很多很多,但对身体内的水却知之甚少。如果我们了解了水在身体内的具体运行情况,我们就会恍然大悟,我们关于医疗保健的观念就会随之发生彻底的改变。我们会惊讶地发现许许多多疾病的病因仅仅是:身体缺水。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人们往往会犯最基本的、灾难性的错误:当身体急需水时,我们却给它茶、咖啡、酒或用工业化方法生产的饮料,而不是纯净的天然水。不可否认,茶、咖啡和工业化生产的饮料不仅含有大量水,而且还含有一些对身体有益的物质;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茶、咖啡和工业饮料里含有大量脱水因子,这些脱水因子进入身体后,不仅让进入身体的水迅速排出,而且还会带走体内储备的水。这就是我们越喝茶和咖啡就越想小便的原因。

一方面我们的身体急需水,发出了口渴的呼唤;一方面我们用茶、咖啡和工业化饮料在糊弄口渴,并没有真正满足身体对水的急切需求。久而久之,我们就会麻木;久而久之,水的新陈代谢功能就会紊乱。新陈代谢功能一俟紊乱,身体的某些区域缺水,它发出的信号就不仅是口渴,而会表现出比口干多得多的症状:它们会让你的腰疼痛;它们会让你的颈椎疼痛;它们会让你的消化道溃疡;它们会让你的血压升高;它们会让你哮喘和过敏;它们甚至还让你患上胰岛素非依赖型糖尿病。多么可怕的结果,多么巨大的灾难!

身体缺水不仅会发出口渴的信号,还会发出各种各样的患病信号。在《水是最好的药》中,巴特曼博士总结了自己几十年的究成果。F巴特曼博士是亚力山大佛莱明盘尼西林发现者和诺贝尔奖得主的学生,他将毕生精力致力于研究水的治疗作用。他不用药,仅用水,就治愈了3000多名患者。

现在,《水是最好的药》已被翻译成16种语言,畅销全球,仅在美国就已印刷了35次。难怪有人将这本书与《圣经》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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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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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背囊》如《读者》般事业广阔,似《青年文摘》那样见解深刻,做人的这里就深藏于此,《智慧背囊》让我的人生无限。亲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阅读《智慧背囊》吧! "Smart Backpack" has a wide career like "Reader", as well as "Youth Digest", it is hidden here, "Smart Backpack"Make my life unlimited.Dear friend, please read "Smart Backpack" with me!

我们一家人都爱看,因为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智慧背囊》系列从书。希望大家也能和我一起分享这套书。

其中,《绿色的手》这篇文章我还记忆犹新,主要讲述的是一个解放军在洪灾中救了无数老百姓,而自己却牺牲了。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在洪水肆虐的时候,在人们受到死亡的吞噬的时候,“解放军”这个光辉的名字,跃入了人们的视线,他们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

书中的一篇篇文章,一则则小故事蕴涵着深深的道理是我们人生的导航,一件件感人肺腑的事激励着我们共同前进,一段段简短的话语浓缩了生命的真谛,一句句富有哲理的话让我们认识到勤劳的可贵。《智慧背囊》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洗礼,让我的品质得到提高。

《智慧背囊》中的语言,句句畅通,慷慨激昂。让人跟着故事的情节时而悲时而欢,随着主人公的情感情不自禁,随着主人公的足迹一步步追逐,随着主人公的心理而探索……其实,每个小故事都有一个道理,例如;《秀的是你自己》告诉我们要多看看自己的优点;《把石头放在脚下》告诉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困难,要学会积极乐观的行动。诠译出做人的智慧……

《智慧背囊》如《读者》般事业广阔,似《青年文摘》那样见解深刻,做人的这里就深藏于此,《智慧背囊》让我的人生无限。亲爱的朋友,请和我一起阅读《智慧背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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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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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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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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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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