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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木桥的介绍精彩20篇

导语:《诛仙》是由毕业于福建工程学院的当代作家萧鼎写作的长篇武侠古典仙侠小说,全书共八册,被新浪网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书中反复探究的一个问题是“何为正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小说的主题思想。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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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自己6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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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袁,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村女孩,我喜欢唱歌、画画、写故事。

我很懒,不愿意写作业。但一玩起来,我总是最活跃的一个。我很活泼、好动、阳光、乐观。我像是古人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格。我很仰慕古人的才华,这也影响到我喜欢语文喜欢的如痴如醉。

在班级里,我是一个时时刻刻不能空闲的女生。我总是喜欢加入任何的活动,上课总是最爱发言的一个。我很喜欢语文课,因为语文老师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我不喜欢英语,虽然英语老师很疼我。我心目中也有自己的女神——刘诗诗。因为我觉得她很漂亮很有趣。

我长得并不出众,但很爱笑。我总是认为:哭是一天,笑也是一天,与其愁眉苦脸的过完一天,不如开开心心的过一天。可妈妈总是说我在为自己缺心眼找借口。

在班级里大家一致的认为我是“女汉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见到我,都不会惹我。有时有人说我欺负她,而另一个人却说,我打不过他。

我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字“说”。不是我吹牛,要说这个“说”呀,有几个人比得过我。我还喜欢看电视,每当有什么好节目,我总是第一个冲到电视机前观看。我几乎什么都看:新闻联播、电视剧、动画片。我就是一个十足的电视迷。我还喜欢看小说,我可是班级里公认的才女!别看我不爱学习,我的成绩也不赖,大榜70之前一定有我。

总之,我就是这样一个活泼、开朗、爱说话的一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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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介绍家乡的风景二年级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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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天桥岭座落在长白山脚下,是一个风景秀丽的边疆小镇。小镇的东侧有一条迂回延绵的丝带——嘎呀河。河水清澈见底,河岸景色迷人。 My hometown Tianqiao Ridge is located at the foot of Changbai Mountain, a beautiful frontier town.There is a roundabout ribbon on the east side of the town -Gaya River.The river water is clear, and the scenery of the river bank is charming.

春天到了,冰雪融化,万物复苏。几场春雨过后,嘎呀河褪去了身上厚厚的“棉被”苏醒过来。鸭鹅也开始了“曲项向天歌,红掌拨清波”的嬉戏,还不时地拍扇着翅膀,激起层层波纹。河水一漾一漾的,把岸边的几茎小草滋润得更加嫩绿了。微风中不知名的野花在草丛摇曳,时隐时现。那一排排杨树也急匆匆地抽出了嫩绿的枝叶。远处高山隐隐透出绿意,而那一片片的粉红又在山腰处突显,因为那里有一簇簇的映山红在怒放,美丽极了!

夏天是嘎呀河一年中的季节。白天,老人在远处的河边钓鱼;小孩子们在河里捉小鱼、小虾;大人们带着孩子们在河里游泳,一件件衣服在那些阿姨们快乐的笑声中被清洗干净。

夜晚的河边,微风习习,白玉盘般的月亮挂在天空,倒映在水中,更加明亮,月光洒在河面上,河面铺满了银光。人们饭后漫步在堤坝上,耳边是青蛙、不知名的虫子的叫声,眼中是月光下静静流淌的河水,让人们不愿迈出回家的脚步。

秋天的河是最美的。风平浪静的水里一群小鱼顶着水游过来,明镜一样的水面顿时漾起了一道道波纹。一阵秋风吹来,岸边的杨树叶子落了下来,仿佛像一只只蝴蝶在翩翩起舞,不时落入水中,它们变成小船,在水面上轻轻漂荡。岸边的田野被一片金黄色所包围,颗粒饱满的庄稼在微风中欢笑,而远处的群山则披上五彩的.花衬衫,绿的、黄的、红的……

冬天来了,虽然天气寒冷,但是嘎呀河依然不寂寞,放眼望去,冰面上到处都是玩耍的孩童,滑冰刀、溜冰车,一阵阵欢笑声回荡在河面上。

多么美的河,多么美的河岸景色!我真是希望这种美好一直保持下去,但是近几年,那一堆堆垃圾、废弃的木耳菌袋出现在了河岸上,河水里,这不仅影响了河水周围的环境,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水质,影响到了我们的身体健康。真是希望家乡的人们能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嘎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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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介绍自己话题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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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倪天纯,是琅小三年级(6)班学生。我是一个兴趣广泛,思维活跃的女孩,游泳,滑板,羽毛球是我的至爱,而读书和写作更是我的最爱,这一切均缘于兴趣和习惯。我从小就养成了睡前读书或听故事半小时的习惯。在幼儿园的时候,以爸爸妈妈读给我听为主,有时听完后他们会让我再复述一遍,或者口述一个故事,由妈妈记录。在幼儿园中班时,我的《猎人与鹿》的故事就在《早期教育》上发表了。这次发表,大大激发了我的编故事,讲故事的兴趣。

到上小学之前,我已基本听完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今天我是升旗手》、《我要做好孩子》、《中华上下五千年》、《上学就看》等书,天文、地理、历史大大开阔了我的知识面,词汇量也日积月累,不断丰富,这些都为我以后的习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进入小学后,我学会了拼音和认字,可以自己看书,我觉得自己看比听别人读更有味道,更好玩。一年级时,我开始尝试着把自己经历的和有感触的事情写成文字,开始时只有短短四五十字,语句和章法也不很规范,但童言稚语、童真童趣。过段时间,回头看看,我不禁会“哈哈”大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写的东西也就慢慢地开始有点样子,字数多了,对事物的描写和人物心理的刻画比较到位,也开始懂得文章的立意和整体架构的重要性,并且努力去赋予文章以美感。到二年级结束时,爸爸妈妈帮我汇编的第一本作文集——《浪花朵朵》已经是厚厚一本,我自己看着也感觉小有成就,喜滋滋的,对作文也就越感兴趣。进入三年级后,有了正式的作文课,我的作文屡屡能获得万老师的精彩评语以及表扬和肯定,还在《少年文艺》,《金陵晚报》,校刊《小主人》杂志上发表呢!这更加给了我写作的热情。

总结作文心得,我觉得作文不难,只要写出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作文不是凭空捏造,也不是无中生有。所以,在学习之余,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并且能多思考、读懂书。总之,我觉得作文这件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家长和老师的也应该以不断地赏识来提高我们的兴趣。说到此,我要向我的班主任—月亮姐姐万茜老师真诚地道一声谢谢,如果没有万老师对我缺点和不足的宽容和鼓励,我相信我对作文的兴趣不会如此的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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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二十年后的家乡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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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42年的时候,我成为了一名警察。一天,我收到了一个任务,任务地点竟是阔别二十年的家乡——安康。于是,我坐上了我的私人飞机踏上了回家的路。

回到我的家乡——安康,我发现这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本又低又矮的房子已经变了个样。如今,错落有致、形态各异的房子展现在我眼前:有的像一只只海鸥;有的房子变得像蘑菇一样;有的像一朵朵洁白的云块;还有的像一朵朵盛开的花儿……连房屋的颜色也各种各样:蘑菇房子上面是棕色的,下面却是大粉色;海鸥房子全身都是黑色的,远看还真像一只只展翅飞翔的海鸥呢……还有的房子竟然会移动!原来,房子的下面装了许多轮子,只要有人控制它们,房子就能移动到你想到的地方。你看,神不神奇?

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可是,如今的车子却没有了轮子,下面装的竟是发射器。这样,车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还可以直接升上天空。街道上,人来人往。但是,人们穿的衣服和以前也大不相同。衣服可以随着天气的变化而变化温度:炎热的夏天,衣服会变得很凉快;到了寒冷的冬天,衣服又会变得非常暖和。

汉江的变化也不小,水中竟有了很多建筑:有水下地铁、水上餐厅……此时的汉江水清澈见底,犹如一面明亮的大镜子。两旁绿油油的草坪像是一片柔软的绿毯,还有隐藏在远处树林的城堡……

啊!我爱我的家乡!我为我的家乡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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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荔枝的说明文400字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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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在xx,我爱故乡的荔枝

春天,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滋润着一棵棵荔枝树,树上开着一朵朵小花,几滴小雨滴在花朵上,花儿不停的上下摇摆,好像在点头微笑。

夏天,花儿谢了,变成了一个个绿色的小果子,小果子渐渐长大,从绿色变成了淡红色,随后变成鲜红色,最后变成紫红色了。

荔枝圆圆的,身上疙疙瘩瘩凹凹凸凸的。你轻轻的剥开它那厚厚的皮,就可以看见那细嫩的半透明的果肉,汁水作文/不停的往外流,你咬一口,那清凉爽口的汁水直沁心底,嘴唇上舌尖上同时染满了甜滋滋的汁水,叫你越吃越爱吃,越吃越想吃。

但是荔枝不能多吃,如果吃多了,会得“荔枝病”,还会出现头晕,恶心,心慌等症状。

刚摘下的荔枝新鲜无比,第二天果肉的颜色就变白了,第三天就变味了,第四天就不能吃了,所以荔枝不易保存。

我喜欢吃荔枝,也喜欢我的故乡,因为那里的荔枝又大又甜,有空你也来尝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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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我的表哥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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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表哥,他今年上初一了。一双眼睛小小的,但很有神。个子不高,性格活泼开朗。

我们常常在一起玩,哥哥总是爱捉弄我。玩电脑的时候,哥哥会故意把电脑关掉,还说不是故意的。在我游泳的时候,哥哥趁我不注意,把水泼在我的脸上,呛得我鼻子疼极了。有时候他又会把我逗得我哈哈大笑。哥哥的字写的很漂亮,画画也很棒,学习很用功,得了很多奖状挂满了整面墙呢!

哥哥很有表演天赋,每次在学校的活动表演中都让人刮目相看。有一次,他表演韩国的骑马舞,十几个伴舞围着他穿着统一的黑西服,戴着墨镜,在舞台上劲歌劲舞,整个会场都为之沸腾了。

我们俩还常跟父母去野营,哥哥教会了我怎么捡柴、生火、帮大人做了许多事。我们一起划船、一起爬山、一起烧烤、一起捉蜻蜓,玩的开心极了!

有一个哥哥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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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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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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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苹果的说明文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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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葡萄、柑桔还有香蕉齐称四大水果,也是四大水果之冠。宋代诗人李调元赞咏苹果“虞翻宅里起秋风,翠叶玲珑剪未工,错认如花枝上艳,不知荚子缀猩红。”在晋朝中国种植苹果的技术水平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了,2005年,我国的苹果种植已达到了24011081吨,由此可见,我国是世界上当之无愧的最大的苹果生产国和消费国。

苹果的外形漂亮,像一个红彤彤的大气球。苹果的形状像一个小拳头那么大,但它的口感爽脆多汁,打开苹果你会觉得一股幽香慢慢扩散开来。如果你摸一下滑滑的苹果,你会觉得像鸡蛋一样光光的。如果你仔细地看苹果的皮,你会觉得小点和黄条和在一起会像一幅油画。成熟的苹果是艳红的,果肉丰腴,但是未成熟的苹果是深绿色的,很不好吃。

苹果不但外形漂亮好吃,而且种类繁多,平时我们看见的是红富士、国光、金元帅,其实还不只这些,还有澳洲青苹、粉红佳人、乔纳金、恩派等一些不常见的苹果种类。而我国的苹果主要生产地在北方山东烟台、万荣,它们在那儿惬意的生活。每当你走进一片苹果林时,它那种诱人的味道就会伴着微风进入你的鼻孔甚至全身,久违的舒畅感会从你那深埋已久的神经中迸发而出。

苹果是老幼皆宜的水果之一,它的营养价值和医疗价值都很高。西方有一句话,“每天一个苹果,医生远离我。”苹果中含有大量的镁、硫、铁、铜、碘、锰、锌等微量元素,可使皮肤细腻、红润有光泽,也可以降低血压,预防癌症、强化骨骼、治疗失眠。

苹果还对科学家的发明和发现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牛顿就是因为发现花园里的苹果从树上掉了下来,而发现并验实了地心引力;无独有偶,乔布斯因为咬了一口苹果,才想到发明苹果手机和电脑。

听了我的一番介绍之后,你是不是口水都快流了出来了吧。好,心动不如行动,快拿起一个苹果开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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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自己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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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靳松源,今年八岁,上小学三年级。

我长着一张瓜子脸,个子瘦而偏高、眼睛很细、戴个眼镜,一笑起来就眯。

我胸前长着一块痣,妈妈说我一出生都有,那是我的标志。我的身材很苗条,饭也吃很少。爸爸说,我是一个只长个,不长肉的小猴子。班级排队时,我在队伍的后半部分。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特别爱上体育课,巴不得每天都上两节体育课。我还热爱跑步,运动会上,报了几次名也没有被录取。我还爱打羽毛球,记得有一次,我的脸被奶奶用羽毛球打中,气得我哇哇大叫,把奶奶的帽子给打掉了,最后也无济于事。

我还有文静的一面,那就是读书。每到星期天,我就钻进书房,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让我增长了见识,还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瞧,这就是我,一个文静、可爱却又鲁莽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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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舞蹈英语作文80字小学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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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as a shy girl and I never dared to make performance in the public, but

everything will have the exception. Last week, our English teacher gave us a

job. All students needed to make performance in group. I was chosen to be the

protagonist in my team. At first, I told them that I couldn’t make it, but they

believed that I was the suitable person. So I practised hard and tried to get

over my fear. It was my stage. I stood in front of my classmates. With my

teammates, I finished my job. I felt so cool and dared to face so many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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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自我介绍日记400字四年级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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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特别爱跟小孩子玩的人,因为我觉得小孩子超可爱。据说,我小时候也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孩子,经常搞得大人们哭笑不得。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两个我小时候好玩的故事吧。

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在幼儿园里上课,上着上着,突然发现窗户上有一只虫子,我就一直盯着它,想看看它要干什么。老师的课在上到一半的时候,我忍不住举起了手,老师很高兴,以为她教的我都学会了,就点了我起来,可是我说了一句话让老师哭笑不得。其实,我说的是:“老师,那个窗户上有一只虫子在爬呢!”老师无奈地说:“上课的时候要认真听讲,不要管闲事了!”说完就继续上课。过了一会儿,我又举手,指着那个窗户对老师说:“老师,那只虫子还在那儿爬呢!”结果,课堂秩序大乱!全班同学都闹哄哄地研究那个虫子去了……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睡觉,当我醒来的时候,我身上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包,我生气地对妈妈说:“妈妈,这些蚊子太坏了,专门欺负我!”妈妈故意逗我说:“是的,这些蚊子太不乖了,我要告诉他们的妈妈,一定要收拾他们一顿!”我听了很高兴,天真地说:“太好了,太好了!叫他们的妈妈打他们的_

股!”逗得妈妈和外婆笑个不停!

看来,我小时候真的也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孩子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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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中国传统节日三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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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是中国传统节日,早在两千多年的西汉就有了,元宵节赏灯始于东汉明帝时期,明帝提倡佛教,听说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观佛舍利、点灯敬佛的做法,就命令这一天夜晚在皇宫和寺庙里点灯进佛,令士族庶民都挂灯。以后这种佛教礼仪节日逐渐形成民间盛大的节日。该节经历了由宫廷到民间,由中原到全国的发展过程。

元宵节起源于“火把节”,汉代民众在乡间田野持火把驱赶虫兽,希望减轻虫害,祈祷获得好收成。舞龙、舞狮都是节日代表吉祥、平安,代表着做什么事都万事如意。我知道:每当到元宵节,大家都会在家一起吃汤圆,小朋友还会去做游戏、猜灯迷。大人们有的去看赛龙舟,有的跟长辈一起去寺庙拜佛。

我的家乡——丰顺过元宵也很热闹,我听奶奶说:“白天迎花灯,晚上舞火龙,舞火龙头要交钱,而且要有威望的人才能担当举火龙头的重任。舞火龙意味着一年的开始,而舞火龙头的人代表着这一年做任何事都会顺顺利利、平安大吉,所以很多人都争着去舞火龙头。每当开始舞龙,就会有烟花向上冲,别提有多美丽了。不过,舞火龙十分危险,因为,每当烟花爆开以后,火花就会掉下来,溅到身上。因此,舞龙的人身上都要抹油(奶奶说不出这是什么油)。”

听完了奶奶的述说后,我十分渴望亲眼去看一看元宵节的舞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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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小学一年级自我介绍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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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你们好,我的名字叫_,今年_岁了,很高兴与大家相识在一(1)班。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生,我的性格有点倔强,喜欢遇事坚持自己的想法,因为妈妈说过遇事要相信自己才能成功。平时我喜欢画画,用美丽的色彩涂画自己的小世界,对好玩有趣的东西总是充满了好奇心,喜欢追根问底。

更喜欢交朋友,希望我们都能成为朋友,和睦相处,一起快乐的学习,游戏。我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了能当一名宇航员,象翟志刚叔叔一样能去探索神奇的太空,为了我的理想,我现在就要好好学习,作一名优秀的小学生,希望大家都能喜欢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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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一种事物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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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厨房里一直住着一位神秘来客——“油烟机”。它身穿一件乌黑锃亮的外套。据说,他在厨房,很能有能力,可以减少污染,净化空气,传说还有防毒防爆的安全保障。它的身体长方形的,内有像吸尘器一样的吸口,只是大了些。在每天妈妈做饭的时候,我时常在一旁路过,心中涌起个疑问:为什么炒菜开了油烟机,就能没有油烟?

直到有一次,我自己亲自下厨,妈妈让我打开那个神秘来客,我才解开心头的谜团。那天,我做的是香喷喷的蛋炒饭,随着我手忙脚乱地听从妈妈的指挥动手炒饭,锅里油温渐升,随着我锅铲的翻动,那油烟也逐渐盘旋,缕缕上升。被神秘来客看到,就像看到了美食,迫不及待的张开它那大大的嘴巴,从铁锅里升起的油烟,被它一口一口吸了进去,直到蛋炒饭炒完,它也吸得差不多了——作者胃口真叫一个大呀!他吃饱喝足了,开心地“嗡嗡”,得意地笑着,等妈妈关了电源,不一会儿,刚才神气的他就像小肥猪一样睡觉去了般没了声响。而那些被吸走的油烟大部分被油烟机消化了,一小部分被它排到外面既辽阔又蔚蓝的天空中,变成一朵朵可以像孙悟空那样千变万化的云朵了!我心头的疑惑迎刃而解。

现在大家知道我家油烟机的威力了吧?它呀,真是每个家庭的得力助手,家家户户都离不开它。油烟机——你真是一个能干的神秘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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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种事物450字满分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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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搬家的时候,我在柜子的角落里找到了一部已经过时很久的相机。出于好奇,我便用它拍了些照片,觉得很好玩,便把它带去了新家。

它原先是我妈妈的相机,因为过时而被遗忘在时光的角落里,久而久之,就没人记得它了。它的外形并不是很精美,长方形的机身上早已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原先银灰色的漆已磨去了一大块,镜头也变得有些模糊,早已不是从前被擦得锃亮的、被人们珍藏在木匣里的相机。打开这部旧相机,藏在机身后面的镜头就会“咔嚓”一声伸出来,帮我记录下眼前的一幕幕景象。

我曾经用它记录下许许多多的事物:家门前的小巷、公园里的小桥流水、石缝中努力生长的小瓜苗……都被我一一记录在相机的芯片里。不过,我一直不舍得删除的是我老家的照片。在搬家的前一天,我不止一次提醒自己要把老家留在相机里,想念老家时可以打开来看一看。可一直忙到了晚上,我都没想起来这件事,直到快要离开老家时,我才猛然想起这件事,便匆匆忙忙地在父母的催促声中拍下了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将它们带到了新家。直到现在,这些珍贵的照片依旧存在相机里,存在我的心中。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拿起这部相机,我就仿佛又回到了老家,又拿着相机在窗前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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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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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值得读的的话,我首先想到的便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的作品,也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此书主要描写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反映了在三国时代的乱世之争。所谓乱世出英雄,于是便有了一系列的英雄豪杰的出现:曹操、袁术、袁绍、吕布、刘备、孙策、关羽、张飞、诸葛亮等各路人物不断涌现,在作者的笔下,一副波澜壮阔的群雄逐鹿的场面边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那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风云,那一个个让人拍手称快的锦囊妙计,无疑都使整部作品更加丰满而又引人入胜。

我觉得这部作品也可以看做是一部军事作品,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诸葛亮也是后世大部分人所钦佩的对象,他所流传下来的故事,到今天还为世人所津津乐道。那些精妙的计策,用兵的方法也是值得我们所学习的。作者通过对魏、蜀、吴的兴亡的描写,让我明白了天下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随着历史车轮的前进,统一是不可避免的,顺应历史的潮流才是王道。直至西晋,整部作品才接近尾声。

那一场场气势宏大的战争场面是否对你有有所震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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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一种事物五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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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血吸虫是寄生在人畜身体里的寄生虫,被我传染的人到了晚期会腹大如鼓,所以人们叫这种病为大肚子病“筒旗鼓”。

可我还是过着不劳而获的生活,因为我还是卵的时候,就可以进入人的皮肤里,在人的血液里成长到了幼年,我们只需要十秒,就可以进入人的肝脏。到了壮年,我会分泌有毒的液体,让人的细胞坏死,在内脏里到处游走,杀害人类。到了老年我也不会退让,因为我到了老年,会先产大约800个卵,在人体内出来后还会产大约400个虫卵,让我的孩子们继续杀死生命。要是有人被我钻到了他的身体里,我就会让他发烧,死亡,人们谈到我就会变脸色我早已觉得无地自容。

其实我也想和人类和平共存,可我们家族自古以来就遵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古训,所以我警告你们不要让我进入你们的体内,一、不要到我生活的水域里玩耍;二、不要乱喝水;三、如果吃了钉螺或喝了水,就要到本市的血防部门杀死我;四、如果要下水,到我的地盘之前,要穿好防护服,涂药膏。

请人类为自己的生命着想,不要碰我和别的寄生虫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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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四年级自我介绍作文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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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__,今年已满12岁,现就读于__中学七(5)班。我有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一双不大不小却很灵动的眼睛,鼻子下的两片红唇构成了能说会道的小翘嘴。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上若隐若现,更加显现了我的甜美可爱。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能让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高技能、更能净化心灵。因此我的书桌上整齐的摆放着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哈利·波特》。因为每个女孩都如书中一样神奇的魔法世界充满着向往。我常常会沉浸在书中的海洋无法自拔,只要我认真看书时周围就会形成“魔法杖”一样,有人在叫我时根本听不到,因为我已经沉浸在知识中的海洋,在探索摸索着知识给我的力量,谁都打扰不了我。

我也特别喜欢画画,每当画画使能让我快乐无比;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用画画体现自己心中的小世界。因为画画能带给我愉快的好心情,画画能把我的理想的东西如:卡通人、物或景通过画笔记录在纸上,每当我完成一幅画时就颇有成就感。

另外,我还特喜欢写作文。我能把我的所见、所闻、所感等全部记录在纸上。把生活里的点点滴滴的小事记录下来,这样既能让我的心情得到充分的安抚,又能让我练一练笔,把自己的心情充分的释放出来。通过这样长期练笔,使我的作文写作的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我在学校还获奖。

我的爱好还有很多,如弹古筝、做手工、打排球等等。在成绩面前我也充分看到了自的不足。比如交际能力不是很好,胆子不大,有时候还粗心,不过现在来到新的学校,新的环境,相信在老师教育引导和同学们的帮助下,一定能够塑造一个全新的邢芯语,希望同学们和我一起携手比肩,共同进步,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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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介绍自己话题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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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今年13岁,脸上最大的特点就是带了副眼镜,我喜欢助人为乐,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能帮就帮。

有一次,我还在读二年级,学校组织春游,恰巧听天气预报说那天下雨,大家都很着急,都在担心会不会取消春游改上课,但学校广播说风雨无阻,但要带好雨具,我们都很高兴。到了第二天,我穿了件雨披,打算去学校,但是突然想到可能有同学会没带,于是吵着要带把伞去,以防有同学没带,家人本不同意,但后来也没办法,只好让我带去。最后,总算是没有下雨,不过我的雨伞可就无用武之地啦。

我也很胆小,但不是天生的,促成这个性格的原因是电视。我从小受我妈的影响就爱看法制节目,听闻了许多绑架小孩、小偷强盗等等,所以对于这类事情很害怕,害怕有一天会降临到我头上,但是,也有好处。我的志向是当法官,最初让我产生这一想法的还是因为电视,法制节目看多了,自然也看过很多法官判案,我尤其喜欢法官的锤子,敲起来很好玩,所以我就立志长大了要当法官。后来长大了,就觉得儿时的想法很好玩,但志向依旧没变,因为我也渐渐真正爱上了这个严肃而庄重的职业。

我爱看书,不分种类,只要不是恐怖的,我都有兴趣,俗话说:择书如择友,一本好书可能影响你的一生,黄金屋也是书里出来的。因此,我经常让我爸妈帮我买书,家里的书可算是数不胜数了,但是,学无止尽嘛,我要争取博览群书!

这就是我,一个平凡又与众不同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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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种事物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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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渴望有一只小狗,但因为没有时间养,只好借四姨婆的小狗养了三天。

那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狗,两只大耳朵,全身浅棕色毛,额头上还有一缕白色的毛,浑身毛茸茸的,摸起来很舒服。我给它取名叫“福落”。我非常喜欢它。

它是一只很聪明的小狗,才养了三天,就很听我的话了。我一叫它“福落”,福落!”它就会转过身来用乌溜溜的大眼睛看我。我只要一喊它“过来”!它就会迈着轻盈的步伐朝我跑来。

它还是一个“小贪吃鬼”。每当我们吃午饭的时候,它就追着我要吃的。我把它的饭碗给它,它便迫不及待地吃起来,它会把碗里的每一粒饭都添得干干净净的,吃完还嫌不够,就去拱碗,把碗拱翻了,见我没有再给它的意思,就边拱碗边“呜呜”地叫,好像在说“我还要,还要嘛!

三天时间眨眼间就过去了,我真舍不得福落离开。

我还养过小鱼那是一群热带鱼,颜色五彩缤纷,样子各种各样,非常可爱。刚养鱼的前几天我们一家人都很新鲜,甚至都不看电视了,围着鱼缸看,忙着给每一条小鱼起名字。有四姐妹、小虎皮、红绿灯……我每天放学一回家,放下书包首先奔向鱼缸,观察它们的一举一动。它们在鱼缸里嬉戏打闹,你追我赶,非常活泼可爱。一来二去它们好像认识了我似的,只要我准备揭开鱼缸盖喂食的时候,它们会纷纷游上来,争先恐后地抢吃鱼食。偶尔也会死一条鱼,当我看到鱼死了的时候,我就非常难过。

我爱小狗,也爱鱼儿,还有许许多多可爱的小动物,因为它们带给了我许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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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种事物五年级学生作文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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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抽屉里放着一支陈旧的钢笔,它是爷爷留下来的,整整陪伴了他30多年。虽然它现在已经不能用来写字了,但是在我的眼里,它依然是无价之宝,任何东西都不能和它相比。爷爷一直都对它百般呵护,我对它更是疼爱有加,像心肝宝贝一样对待它。

它的外形很特别,笔身上面刻着一对张牙舞爪的双龙。那圆圆的大眼睛,那弯来弯去的尾巴,那铁色的爪子,真是栩栩如生。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手不小心碰了一下那支珍贵的钢笔。没想到的是,意外发生了:钢笔居然从柜子上“啪”地一声摔到了地上。世界在我眼里一瞬间变得缓慢。笔落到地上,摔坏了!我的心顿时也碎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脑海里浮现出爸爸给我笔的那一刻。爸爸说:“孩子,这支笔是你爷爷留下来的,现在我送给你。记住,一定要保管好,看到了它,就像看到了你爷爷。”我说:“爸爸,你放心,我一定会保管好的。”这时,爸爸闻声走过来对我说:“没事,笔虽然碎了,但只要你的心里还想着爷爷,那不就好了吗?”

现在,这支笔就被我放在了课桌的抽屉里,我想让它帮我去寻回那些遥远的记忆。每当看到了它,就像看到了爷爷在向着我微笑。对于我来说,即使是镶满金子的笔,也比不过爷爷留下来的这支普普通通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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