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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我的小伙伴的作文(汇编20篇)

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都有童年的朋友,我当然也不例外,在我的童年中,就有这样一位朋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童年小伙伴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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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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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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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是我最好的朋友,上个月刚搬去了广州,每每想到她,我就会想起清晨的那个乌龙。

暑假时曾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晨跑。我喜欢在清晨六点时,听着小区里的鸟叫声,迎着温暖的清风,在小区林间的小跑道上慢慢跑步。那天清晨,我照例在六点整的时候下楼跑步。听着清脆悦耳的鸟鸣,在幽静的林间小道上慢跑着,真是惬意。或许是太过安静,祥和了,我竟闭上了眼睛。在一个拐弯处,我还没来得及睁开双眼,就撞上了一个重物,一下子跌倒在地。我睁开双眼,看见一个女孩子怒视着我,骂道:“你走路不长眼睛吗?撞到人也不道歉!”我翻翻白眼,懒得理她。她竟还在后面骂骂咧咧。我心想:真是的,清晨的美好心情都被她破坏了。我又跑了跑,感觉心情依然郁闷,便生气地回家了。

第二天清晨,我像往常那样,仍然在小区里晨跑,不料走路没注意,脚拌到一块大石头,一下子我的膝盖便和大地来了“亲密接吻”。我看着不断溢出血的膝盖欲哭无泪。清晨晨跑,讲究的是安静祥和,于是我便选了这条幽静,行人较少的林间小路。今天我在这里跌倒了,怎么可能会有人来救我!这时,一个阴影投射到地面上。我一抬头,发现是昨天清晨遇到的那位少女。我的心凉了半截,心想:我昨天那样对她,她应该不会救我的。我刚心灰意冷地想着,一股力量就把我给撑起来了。我一看,是那位女孩子,她盯着我,没好气的说:“喂,你很重的耶,快点,自己站一下!”“哦哦。”我连忙站起来。在她的搀扶下,我和她慢慢地向我家走去……

这天过后,我们便成为了好朋友。她告诉我,“我叫杨新”,我告诉她,“我叫郑雅甄”。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画画。我经常去她家找她讨论画作。可是,暑假过后的一个月,她爸爸因工作原因,便带着她们全家搬去了广州。我跟她相互道别后,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自从她走了,我在小区便没有更好的朋友了。真是很想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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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杨杰作文200字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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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内蒙认识了一个小伙伴,他叫杨杰,今天13岁,他个子比我高半头,眼睛很大,脸上有两个小酒窝,嘴里还长着两个大牙,他喜欢穿肥裤子,自己却廋廋的像三毛。

他很调皮,爱动。我们经常玩枪战、捉人、打土战等游戏,用土打人的脸、手全是土,成了一个丑八怪,我们哈哈大笑,那时的我们好快乐。

他总是喜欢动别人家的东西。有一次他把房东爷爷家的摩托撬起来了,他一进姨姨家,就玩人家的手机,动人家的电视,人家说他,他也不听。

不过他也很善良,我们来到这儿,喝不惯井水,杨杰就说他家的水甜,马上给我们打来一壶水,让我们天天到他家打水。

尽管有时我们也争吵,但我们还是好朋友,他给我的异地生活带来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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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记小伙伴们的暑假游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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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暑假,是我们学生生涯中最开心快乐的时光。爸爸妈妈们会趁着这段美好的假期,带我们出去领略祖国&异国的风光。在一节班队课上,我们在同学们的介绍中也游历了天南海北各地奇异的美景。

我和同学结伴,两家一起去了香港游玩。如今的香港,一片繁华美丽之景象。香港有小朋友们最喜爱的迪士尼乐园,里面分为几个园区,每个园区都具有它们独特的魅力!在美国小镇大街,你可以乘坐迪士尼火车到幻想世界,欣赏美国街市的怀旧建筑和各款典雅的古董车,品尝各种中西佳肴美食;在探险世界里,沿着一条条巨大的河流,穿过非洲大草原,进入亚洲神秘森林,到达泰山小岛,勇敢的领航员会带领游客探索大自然的神奇密境;充满欢乐的幻想世界,是梦幻中的童话世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纯真活泼的小飞象、天真可爱的小熊维尼,每一个童话中的主角都能给人带来欢乐和幻想;明日世界可以让人体验太空惊险之旅,探索宇宙。海洋公园里还有憨态可掬的企鹅,聪明的海豚,懒洋洋的北极熊等可爱的动物。香港让我乐而忘返!

在炎热的暑假,最好的消暑地方,就是——海滩。范嘉琪就去了海南的三亚。细软的沙子亲吻脚丫,晶莹的海水拍打岸边。脚印在沙滩上烙下印记,记忆下时光的流逝。但是,调皮的海水迫不及待地冲上沙滩,把脚印冲掉,又咯…咯…咯…笑着离开了!

我们是中国人,在我们的人生中,去首都北京这个地方是必不可少的。钱波去了北京。“水立方”、“鸟巢”这些奇形怪状的建筑,都比不上故宫悠久的历史。红墙黄瓦,每一寸,都诉说着中华五千年的沧桑。身处故宫,仿佛听到了皇上跟大臣们讨论国家大事,看到了各宫娘娘们和睦相处……

嵩山的少林寺留下了周军东一家的足迹,丁乙畅游孔孟故里,叶远见游历宝岛台湾,郑旻叶、余莹驰骋一南一北大草原。不出远门,黄龙的盛夏冰雪世界深深吸引了华嘉瑞。祖国风光很美丽,外国的奇妙景色也毫不逊色。郭步青、王许予卓、陈泽玺三家结伴去了我们的近邻韩国济州岛。

中国的奇山秀水,外国的奇异建筑,都让我们大开眼界,发出啧啧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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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小伙伴让座的作文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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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我和妈妈乘公交车去市区玩。车上的人不多,我和妈妈并排坐着,透过车窗观赏风景,心情愉悦。

一路上,车每停靠一个站点,就三三两两地上来一些人,不一会儿,车厢内只剩下一个空座。这时,车又到站点了,车门一打开,一个年轻小伙子一马当先冲了上来;一个鬈发时髦小姐也不甘示弱,蹬着细高跟,扭动着腰肢,小碎步上前;最厉害的要数那个壮汉子,挺着啤酒肚,左冲右突,后来者居上。说时迟那时快,狭窄的车厢上空, “唰”划出一道耀眼的红光, “吧嗒”一个红色大提包不偏不斜地落到空座上。“鬈发”得意扬扬地说:“女士优先!”其余两个一脸无奈。

正当我和妈妈面面相觑时,上来一位步履蹒跚的老爷爷,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大姐姐正搀扶着他上台阶,老爷爷嘴里不序地说:“谢谢丫头……”我连忙站起来,招呼老大爷到我的座位上坐下。老大爷连声道谢,我微微一笑摇摇手,妈妈抱我坐在她腿上。

忽然,背后传来一阵哭声,我转身一看,原来是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儿。她梳着一条冲天小辫子,扎着粉红的蝴蝶结,特别可爱。她妈妈正哄着她,可是不奏效。为何哭呢?让我逗她乐吧! “小妹妹别哭了……”我话音未落,她却瞥了我一眼,哭得更凶了,嘴里还嚷道:“大姐姐你坏!大姐姐你坏!”我感到莫名其妙。小女孩儿妈妈不好意思地说: “她刚才想给老爷爷让座,结果让你抢先了,所以……”小女孩儿委屈地说:“我们幼儿园老师说了,要尊敬老人,在车上要给爷爷奶奶让座,大姐姐真坏,不让我……”说完她又埋头哭起来。

我恍然大悟,车上的人都笑了起来老大爷连忙站起来笑着说: “好孩子,爷爷就坐你的座位。”小女孩儿抬起头破涕为笑,兴高采烈地从自己的座位上跳下来,像模像样地扶着老爷爷坐下,然后拉着我的衣服说: “大姐姐,这个座位还给你?”“小妹妹,我们一起坐好吗?”我抚摩着她可爱的小辫说。她一脸幸福地和我挤在了同一个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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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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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材很瘦,像根竹竿,眼睛和鼻子有点大,显得有点呆呆的。

如果说他的特点,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上课发呆。特别是上英语课,老师讲课就像安眠曲,把他呆呆地定在那儿,做白日梦。老师开始提问,可他还在发呆。老师一眼望过去,就知道了他在发呆,于是点他回答问题。他猛然站起来,低头想了一会儿,说:“老师,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去了,还没有回来,你找他们有什么事情呢?”老师听他这么一说,气得头发都快要竖起来了,同学们呢早就捧腹大笑啦。老师深呼几口气,看得出这是在平伏情绪,说:“你啊!你也去取经去了么?你取的是什么经呢?是《发呆经》吗?”同学们一听又是一阵哈哈大笑,而那时的他似乎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副知错就改的样子。老师见状,让他坐下来。他老老实实地坐了下来,认认真真地听老师讲课。但不过一会儿,他又发起呆来,老师真是拿他没有办法。

有一次,我们回到宿舍。我问他:“你觉得自己有什么要改正的地方吗?”他想了一会儿,说:“我觉得嘛,我要是上课能不发呆就好了。”也是,他上课发呆是家常便饭了,要不然他的学习成绩怎么学那么差呢。唉,虽然他也意识到发呆不好,曾信誓旦旦地要洗心革面,不再发呆,可一到堂上,他又原形毕露了。

他是谁呢?他就是我的小伙伴——小谦。我真想帮他改掉发呆的坏毛病,可我一直没有找到好方法,要是你们有什么要的方法,你们一定要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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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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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许许多多的朋友,每个朋友的性格都各不相同。而我的小伙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小雪。小雪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她有一张圆圆的脸,粉粉的小嘴巴,扁扁的鼻子。

小雪很容易生气,谁要是随便去动她的东西或是恶作剧。她便会气得小嘴嘟嘟,脸色立马如要下雨般地乌云密布。记得那一次,我在她的本子上画了一个鬼脸,她胆子较小,我不过是想吓吓她。这天放学时,她突然大叫一声,立马龙颜大怒:是谁?是谁?敢在我的本子上乱涂乱画。她十分生气地说。她去跟老师打了小报告,于是我被老师训了一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去惹怒她了。

当然,小雪虽然容易生气,但她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那一次,我和小雪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看到一个老爷爷,这个老爷爷正准备过马路,而他却迟迟没有过去。小雪上前问好,才知老爷爷是个盲人。于是,小雪说:“我们一起过去扶老爷爷过马路吧!”我说:好啊!我们扶老爷爷过马路后,老爷爷说:你们可真是好孩子啊!我们笑呵呵地说:关爱老人是应该的。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性格古怪,但又十分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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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哭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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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她叫琼。她的个子不是很高,身体不胖不瘦。她的头发长长的扎着小辫子。眼睛水灵灵的鼻子很小,微微一笑就开着洁白的牙齿。

琼很爱哭。别看他长得那么可爱,却动不动就爱掉金豆豆。这不,同学们说她不爱学习,她哭了;老师批评她,她的笑脸变哭脸;自己一不小心把事情弄砸了,她也要哭。她真是个爱哭鬼。我记得有一次她写作业的时候写错了一个字,老师一看就看出来了,老师说:“琼,你把需字写错啦,写五行,写完给我看。”琼听了,眼泪刷的就流了下来。她还是听话的来到了办公桌前。怔怔地写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听到了哭声,我走到办公桌旁说:“你别哭了,写完好回家。”可琼像没听见似的,哭得像个大花脸,我急忙拿几张纸给她,她用纸擦了擦脸又哭了起来,我只好悄悄的走开。

学校要关门了,老师问琼写完了没有,她说没有写完。老师也没法,只好说那么回家一定要写完,明天给老师看。她含着眼泪点点头。

琼真是个爱哭的伙伴,恐怕是个水做的女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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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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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乔

我的小伙伴,陪伴着我的童年。我的小伙伴是谁呢?它就是萨摩耶。

它,黑色的眼珠来回来回地转,跑起来,浑身的白毛一抖一抖地,颇像一个白绒球在向前方滚。趁你不注意,它就悄悄地跳上你的脚背,用小爪子抱住你腿,小脸直往身上挨。不一会儿,裤子上便出现了“白头发”。

那天,我急急地跑回家,抄起一把狗粮,扔笼子里。它原本在睡觉,小鼻子抽了几抽,便“嗖”的一下爬起来,用它那小牙齿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狗粮。它细细地嚼着,连我也被它馋得流了口水。它又开始吃了!“咔嚓咔嚓”,时不时能听见它咀嚼的声音。时间久了,狗粮也快吃完了。它忽然转过头去,不吃了。我轻轻抚着它的头,柔柔的。它闭上了眼睛,一副悠闲的样子;它又趴过去,身体一松,睡着了。

还有一次,我把它从笼子里放出来,它便左蹦右跳,活像一只小青蛙,等它回来时,满身都是尘土。“你个小淘气”,我指着它的鼻子“骂”,又去哪儿玩啦?它用那种呆萌呆萌的眼神望着我,我都不忍心说它了!

你若是有一只这样可爱的小伙伴,你会不喜欢它吗?

除了可爱的狗狗,还有其他可爱的小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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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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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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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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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是我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因为它很贪吃,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有趣的名字叫贪吃鬼。

贪吃鬼长得非常可爱。胖乎乎的脸蛋,大大的眼睛,像在脸上镶了两颗亮晶晶的黑色宝石,两只三角形的大耳朵,长长的尾巴。

它喜欢吃肉和骨头。有一次,我带它去买肉,它看见肉高兴极了,围着我边跑边叫,好像在说:“我想吃肉。”我说:“不能给你吃,我还要给爸爸煮饭炒菜的呢!”回到家,我把肉放在了桌子上,就去做作业了。爸爸回来问我肉在哪里?我说:“在桌子上啊。”爸爸说:“没有呀。”我急忙跑下去找,找了半天都没找着。忽然,我看见贪吃鬼在角落里吃肉,我一个箭步跑过去,贪吃鬼看见我撒腿就跑,跑得比谁都快。我把肉拿起来一看,就剩下一小块了,肉被它吃了一大半。于是我只好又问爸爸拿了15块钱去买肉,这次,我把肉放在高高的地方,放到贪吃鬼拿不到的地方。

贪吃鬼是我最好的动物伙伴,它给我家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欢乐,我想和它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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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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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所有小学生一样,有一个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杨雨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我们学校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个同样的现象:一下课,大家就三五成群的分散开了,只去找自己在班上的好朋友,只要没什么要找别人的事,就直奔自己伙伴,有什么事也只找好朋友。

我五年级时和雨馨在同一班,那时候我们一天到晚都粘在一起,如连体婴儿一样。她坐在我前面,我们之间的友谊要是没有这“先天”条件,这友谊的桥梁或许也不会是由雨馨和我架起。她以前住在我家旁边,只是我们一直没见过对方。

我们第一次相见是在学校枫树下,那时枫叶正红,地上也零零星星地摆着许多枫叶,被太阳晒得干干的,脚一踩上去,就会发出“沙,沙”的脆生生的声音,如一曲悠悠的小令,常常使我陶醉其中。我背着书包,在枫叶上悠闲地踏来踏去,嘴里哼着流行歌曲,等待家长来接我回家。忽然,枫叶的声音变成了二重唱,怎么回事?

我想:都放学了怎么还有人在这儿?难道他的家长也是在这儿接他的?我把头探过去,呀!是个女孩。看着娇小玲珑,长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束马尾,大大的眼睛里有泪正欲滴下来。我走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傻傻地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她抬起头,我才看清她的脸,眉清目秀的,明眸善睐,玉齿珠唇,给我一种冰清玉洁、小家碧玉的感觉。她牵强地扬起嘴角,向我点点头,带着又尖又细的嗓音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谢谢!”伸手接住纸巾。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她的背,一边吐出让我自己都吃惊的话:"哭出来吧!会好受些,我做你的倾诉者。”她吞吞吐吐、断断续续地向我倾诉,在她的话中,我知道了她叫杨雨馨,因为她和她的朋友不喜欢的人说话,她的朋友就不想理她了,所以雨馨才想哭。

我静静地听,听完后,我带着酸酸的鼻音,说了个笑话逗她,看她破涕为笑的样子,我心里也松了松,我对她说:“我们也可以做朋友啊!朋友不一定要在同一年级的。我快上五年级了,你应该快上四年级了吧?”雨馨迟疑了一会儿,一边狂笑一边说:“我也快上五年级了,你把我看得太小了吧!”我也大笑。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我们第一个共同的经历。为我们的友谊搭上了第一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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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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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它就是我家的小狗——毛豆。

毛豆是爷爷以前送给我的礼物,毛豆长得非常可爱。它那黑宝石般的眼睛总是水汪汪的,看起来楚楚可怜,毛豆全身都是白色的细毛,摸起来毛茸茸的,但是它不喜欢别人碰它的身体,除了脸颊!

我的毛豆特别聪明,开始我给它做一些特殊训练。比如我把东西丢出去,让毛豆捡回来,再给它一些奖励(骨头)。没几天,毛豆就被训练的很有样子。有一次,我正在玩皮球,皮球从墙上弹过来,突然毛豆不知从什么地方跳过来,用力地把球顶回去了,然后毛豆静静地看着我好像在说:“你看刚刚多危险,你差点被球砸了,幸亏我及时赶到!”哈哈,原来我家的小毛豆还会保护我了!

毛豆平时都很乖巧,可是一到吃饭的时候,它就非常顽皮。我每次刚坐下吃饭,它就跳到我的腿上,给我撒娇,用它的头使劲蹭我。等我把骨头给它时,它埋起头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不一会,它又蹭蹭我的腿,我一看它的骨头还没吃完呢,怎么又要,刚要批评它,只见毛豆用爪子把骨头推到我的脚下,原来毛豆是把它的美食分享给我,难道毛豆把我也当成小狗了!后来每次它喝水的时候都会让我先喝,看来我们真成“铁哥们”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毛豆,它给我带来了一个难忘快乐的童年。

点评:真是一只聪明可爱的小毛豆,老师也是爱狗一族,看到你的好朋友真是羡慕死你了!小狗的一举一动都在你的眼里,在你的心里留下美好的回忆!看来毛豆真的是你的特殊朋友,老师希望你们永远那么“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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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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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火红的太阳,下面有一栋教学楼,教学楼里有这么一个班,教室里坐着一群天真、活泼可爱的学生,认真听老师讲课。其间有一名十二岁的少年,项带玉佩,手捏一支水笔,正在认真做着笔记。

这少年便是黄迅。当初我认识他的时候,是在上学前班,离现在已经七年了。那时,他还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上课时经常在下面搞小动作,不听老师讲课,还欺负比他小的朋友,所以大家都不肯和他交朋友。这样还不行,他还被老师点名、罚站,可他还不知羞耻,继续兴风作浪。老师们一见到他都纷纷摇头,其他家长对他的意见很大,他濒临被停课的险境。可是到上一年级的时候,他像脱胎换骨一样,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上。老师一见到他都是竖起大拇指,大家都非常乐意和他交朋友,到二年级时他还连续荣获市三好学生,每个学期都是班上的前五名。就算这样,他还是认真学习,从不骄傲。有问题不懂时,他总是打破沙锅问到底。有一次,他有道数学题不懂,就先去问同学,同学不懂,就再去问老师……直到他弄懂为止。他除了爱学习之外,还乐于助人。有一次,他的同桌没有带笔,他就毫不犹豫的借给了他。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黄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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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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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这个“角色”是每一个人的童年中必不可少的,可以说没有小伙伴就没有快乐的童年。

我的小伙伴,在辈分中属于我侄子,所以他只可以叫我叔叔,所以这让我感到有种至高无上的荣誉感。他叫小熊(小名),是个阳光帅气的小男孩,他让人最佩服的便是他的幽默了。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小熊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这不,有一次,他又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冰箱(当时是夏天,里面有冰淇淋)。正当他要“作案”时,他奶奶闻声而来,看出他的“动机”后,怒不可遏(那时小熊因为吃冰淇淋“过度”而肚子疼痛):“你是不是痛不怕的啊!皮痒了是不是?小心我自己把冰淇淋吃了!”小熊听了之后以臣民对皇上的语气说:“一勺行不行?一勺!”“好吧”小熊奶奶无可奈何地答道。只见小熊迅速将厨房的锅拿起(锅像一只放大了的勺子),以排山倒海之势打开冰箱门,“铲”了一大“勺”,然后……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再也不曾见到他吃冰淇淋,原因大家心知肚明。

他也是个“搞怪奇葩”。一日,我问他:“怎么让蚊子不叮我们呢?”他得意地回答:“在身上粘胶水,粘住蚊子,让它们等我醒来收拾!”结果他居然真的这么做了,他在手臂上涂满了胶水,一不小心粘住了被子,不过他没有发觉。等到第二天,他招来的只有奶奶的一顿臭骂。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知心朋友,要学会珍惜这些友情。最好的感情莫过于最纯洁的友谊!学会珍惜我们的友情,记住现在的一点一滴,那将是以后美好的回忆!

[初中作文我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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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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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朋友,我们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其中最好的朋友还是她。她是谁?就让你们猜猜吧!

她那圆脸蛋红彤彤的,看起来十分可爱;水汪汪的眼睛,炯炯有神;一头乌黑的短头发;一个小小的鼻子和一张樱桃小嘴。她十分文静,性格温和,从来不会与他人发生吵闹,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同学。

记得开学的时候,学校举行了军训活动。那是要去到东莞市国防训练基地训练。每天都要在炎炎烈日下训练站姿,总让我们汗流浃背。一天,我站了十几二十分钟就觉得头晕,当时觉得很口渴,很难受。我的好朋友小琦看见了,就飞快地跑过来小心地把我扶起去休息,还倒了一杯温水递给我。然后,从匆匆忙忙地回宿舍拿油给我擦,宿舍在六楼,但过了不一会儿,小琦就拿着药油下来了。小琦轻轻地拧开盖子,用温柔的双手仔细的帮我擦药。

还有一次体育棵,我跑步不小心摔跤了,手和脚都摔破了皮,小琦连忙跑过来,小心翼翼地扶起我,慢慢地把握扶到医务室,她还拿着药温柔而细心地帮我擦,擦的时候还亲切地问我:“还疼不疼?下次要小心点哦!”看到她认真、仔细的样子,我感动地说:“小琦,谢谢你,你一次又一次地帮助我。”她笑了笑说:“没关系,我们是朋友嘛!”这让我知道了她是一个关爱同学的人。

我的好朋友:小琦。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还经常说:“乐于助人为快乐之本。”小琦,我永远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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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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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有着一张和善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对龙飞凤舞的眉毛,一张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扁平的鼻子上驾着一副黑白相间的黑框眼镜。他每天笑嘻嘻的,人称“笑佛”。最滑稽的是,他长着一对招风耳,身材圆滚滚的,走起路来,浑身上下的肉都在抖动,看着很喜感,我叫他胖哥。

胖哥的爱好是踢足球,我很敬佩他。

有一次学校举行足球比赛。球赛开始了,双方打得非常激烈。当球传到胖哥的脚下时,他猛地飞起一脚,球在空中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飞向了球门。守门员立刻反扑,接住了球!他的表情仿佛告诉我:“唉!真是出师不利呀!”

球在我的脚下传来传去,我一次射门的机会都没有,真让人着急!我忍不住大声喊到:“胖哥,传过来!传过来!”胖哥果然把球传了过来!这时,我紧张极了,心里“咚咚”打着小鼓。我抓住机会,来了个“倒挂金钩”。哎,球好像长了眼睛似的,不偏不倚进了球门……

胖哥,是我球场上的最佳搭档,也是我最铁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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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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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走,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每当听到这首周华健的《朋友》我就想起了我的伙伴——黄怡芸。

黄怡芸既是我的伙伴又是我的朋友。她爱说爱唱,长得很可爱,圆圆的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粗粗的眉毛下有一双宝石般的大眼睛,她的鼻子又扁又平,小小的嘴巴能说会道,简直可以用伶牙俐齿来形容。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总是随意的扎成一个马尾辫。

我和黄怡芸很要好,一下课就聚在一块儿,这不光是她长得可爱,更重要的是他帮助同学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有一天放学,我们手拉手回家。在路上,我看中了学校路旁小店中的小零食,很想买,可是没带钱。此时我想起了一句话形容我很好:“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于是,我拉了拉黄怡芸,问她:“黄怡芸,你有钱吗?借我一点吧!”“我有啊,怎么了,你要钱干什么?”黄怡芸疑惑地问我。“啊哈!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借我1元吧!我知道那家店里有卖南京板鸭和拖肥,可好吃了!放心,我明天就还你!”我有点儿巴结的对黄怡芸说:“求求你了,你借我1元,大不了我明天还你2元不就行了!”

“不行,我才不借呢!”黄怡芸坚决的说。“嘿!你真小气!”我甩开了她的手,生气的抛下她往家里跑去。“徐易如——”黄怡芸还想说点什么,可我已经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我边跑边想:“哼,这个黄怡芸,可真小气!亏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好朋友,连1元钱都不借我,干脆绝交算了!”

晚上,黄怡芸打来了电话我也不接,她从QQ上发来的信息我也不看,我还赌气的把她从我的好友名单中删除了。

第二天,黄怡芸和我说话,我也不理睬她,只当她是个隐身人。

就这样过了好几天,有一天上学,第一节课下后,因为第二节课要考试,我便检查了一下我又没有带齐文具 ,结果我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忘带修正带了!我向周露丹借,可是她不借,几乎所有的同学我都问遍了,可他们不是不借就是只带了一个修正带。正当我急得团团转时,耳边响起了黄怡芸的声音:“徐易如,你怎么了?”“我,我忘带修正带了。”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哦,原来是这样啊,反正我有两个,就借你一个吧!”我惊异地看着她,映入眼帘的是她友善的微笑。

“那上次……”

“上次我不借你钱是因为路边的小店里的零食既不健康又不卫生,吃了对身体不好。”

“那这次……”

“这次是因为朋友有难,即使是刀山火海也要帮助朋友啊!”

听了她的话,我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的啊!对不起啊,我错怪你了。”我有点儿不好意思的说。“哦,没关系,我们是朋友啊!”我和她都笑了。

黄怡芸就是这样一个团结互助的伙伴,我和她是永远是我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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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伙伴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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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朋友的情谊呀我们今生最大的难得,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每当这首歌的旋律响起时,总能让我回忆和丽丽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丽丽的头发乌黑乌黑的,她经常把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辫,两个大大的眼睛,像两颗紫水晶钻石似的嵌在眼眶里,樱桃小嘴,一笑起来,嘴角两边就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每每想起她那灿烂的笑容,我的心情也不由的愉悦起来。

丽丽原先就住在我家的后面,以前我可以每天见到她,和她玩,但现在丽丽已经上初中了,我的课程也越来越紧了,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我就更加怀念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些快乐的时光。

记得那年暑假,丽丽要去上电子琴班,她很想让我陪她一起去,说她的老师对她很好,不必担心,可妈妈不想让我去,怕耽误丽丽学习,经不住我的撒娇,妈妈终于让我去丽丽的电子琴班,到琴班以后,丽丽在很认真的练琴,她一会儿双眉紧锁,一会儿搔搔头皮,“这首曲子太难了,实在不容易学”,丽丽自言自语道,好像完全感觉不到我的存在,继续钻研那首曲子的弹奏之法,我感觉不到自己的重要性,突然看到旁边还有一架电子琴,就学着丽丽的样子弹琴,可我连指法都不会只能用一个手指头敲来敲去,弹出一些刺耳的“怪音”,丽丽被我“弹”的曲子逗得哈哈哈大笑,丽丽说:“等我学好这首曲子后,可以教你弹电子琴”,话音未落,丽丽就又专心的去学老师教的曲子了,看她那认真的样子,让我也有种想学琴的欲望。

等到下课的时候,丽丽先教我指法,哪个手指该放到哪个琴键上,俨然一副小老师的模样,我先从最基本的曲子学期,我常被某个音符搞的一头雾水,经过丽丽这个小老师的指点,我还真会弹奏出一首曲子呢!那一个个音符连起来组合成的曲子,在我的弹奏之下,虽然不怎么悦耳动听,但自我感觉还是蛮好的。

我的小伙伴丽丽是我最最知心的朋友,虽然我们现在不常见面,但我们俩人发生的那些事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份友谊我会一直留在我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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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伙伴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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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樱桃似的嘴巴,圆圆的脸蛋,穿起运动服精神倍加。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富有热心肠乐于助人的小伙伴!记得那一天放学后,天上突然下起倾盆大雨,因为我早上出门太急了忘了带伞,正当我在教室里徘徊时,我的小伙伴小冬拿着雨伞,走了过来,对我说:"我的伞大,我送你回家吧。"我急忙背起书包向门外走去,小冬用双手为我撑起了一片"晴天",到了家门口时,我这才发现小冬为了让我不淋到雨,我的小伙伴把伞全都给我遮雨自己却淋了雨。我对小冬说道:"你的衣服都湿了,来我家换一身再走吧,不然会着凉的。"小冬说:"没事的我的身体倍棒,不就是一阵雨,那也难不倒我。"说完,小冬转身离去了。望着我的小伙伴那远去的背影,心里感到无比温暖,他总说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

雨天里的那把伞,为我撑起了一片"晴天",我的小伙伴犹如黑夜里的一盏灯,为我照亮前方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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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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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既不是我的同学,也不是我的邻居,她是我的姐姐——何晓涵。

何晓涵姐姐今年10岁了,她有着一头烏黑光亮的头发,一张粉嫩的瓜子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何晓涵姐姐非常热爱学习,一有空闲时间就看书,那种全身心的投入程度,真让我自愧不如。记得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在家闷得慌,便邀何姐姐一同去新华书店看书。她一来到新华书店,就左顾右盼地来回扫视,真像高速运转的雷达,在紧张搜索着她想要捕获的信息。突然,她迅速向写作栏目走去,伸手拿起一本作文书,俯下身子找了个座位,就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那上面全是一篇篇优秀的作文。文中那一行行的铅字就像磁铁一样,紧紧地把她的眼睛吸引了过去。只见她时而轻抿嘴唇,微微一笑;时而眉头紧锁,双目圆睁,那铁青的脸上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愤怒。看她那样子,似乎要透过那一行行的文字看到那一个个激动人心的场面,一幅幅如画似锦的美丽风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很快就到了下午四点多。“姐姐,咱们回家吧!”我催促着她。“等等,再等等。”可我这一等就又等了半个多小时。我继续催促她早点回家,可她还是用那句老话“等等,再等等”打发我,自己仍埋头看书,在她的书海中继续遨游。直到我好说歹说,她才肯起身回家。

何晓涵姐姐就是这样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她是我可爱的小伙伴,更是我学习上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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