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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我心中的短文(汇总20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天又将结束了,相信大家都有不少体会吧,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日记了。每日一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制在我心中的短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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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童改写成短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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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儿青呀野花香,我放牛儿下山岗……”你听,从那蜿蜒的林间小道上传来了牧童清亮天真的歌声。欢快的歌儿在树林中回荡,乐得小鸟们闹得更欢了。寻着歌声望去,只见一个十来岁的牧童扎着一条小辫,身穿短衫裤,光着脚丫,骑在牛背上正唱地欢呢。你看,他敞开短衫,牛绳缠在腰间,倒骑在牛背上,一边唱着歌儿,一边做着鬼脸,翘着脚丫。

天可真热呀。你听,树林里的知了烦躁不安一个劲儿地喊:“热死了,热死了!”牧童眯着眼,用树枝编成的草帽扇着风。突然,小牧童的歌声听住了,他轻轻一拍牛背,牛也停住了脚。啊!原来在牧童身边的树杈上停着一只的知了,正扇动翅膀在歌唱呢!牧童想:“捉只知了系上线,玩玩该多痛快!”于是他慢慢地站在牛背上,轻轻地向知了靠近。

近了,更近了。只见小牧童右手一罩,“哈哈,抓住了,抓住了!”知了在他手心挣扎。牧童调皮地说:“你‘知道’的太迟了!”

说完,他两脚向外一分,“嗖”的一下子又稳稳地骑在牛背上,“嘘――哧――”,他顽皮地一声叫,催着牛儿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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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制的力量爱心的传递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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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熟悉的音乐的响起,2011年度十大法制人物颁奖晚会拉开帷幕。

正义、爱心、慈善、责任,是平时大家听到最多的褒义词,而真正能做到的却并不多。今天,我认识了一个群体,他们是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却都拥有一颗炽热的心。农民工、警察、饭店服务员、律师、狱警、检察官,他们是中国人的榜样,是最美的中国人。他们中间我最敬佩的是被誉为“最美的中国人”的群体。有最帅的交警王静、最美的女孩刁娜、最美的妈妈吴菊萍、李小锋成小燕及19位农民工。他们都是2011年最美的中国人。他们传递了责任和爱心,让我们看看他们感人的事迹、那温暖的瞬间吧:最帅的交警王静救一位想要轻生的女孩儿,女孩从六米高的天桥坠下,王静当机立断,纵身跃起,两人毫发无损;最美的女孩刁娜是一位新娘,大雨滂沱、车来车往中不顾自己的安危,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了另一位姑娘;最美的妈妈吴菊萍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接住了一个幼小的生命,两人重重的摔在地上,女孩获救。“什么理由去救人?”“只因我也身为人母!”;“大巴司机救下重伤老人,误认凶手,司机自首,迷团解开”;19位农民工硬是活活抬开了数吨重的小轿车,女孩获救了,农民工却认为这是小事儿,无虚华的语言,只有朴实的行动。

“十大法制人物”晚会结束了,但我相信正义、爱心、慈善、责任这些精神永远不会结束,都说当今人心冷漠,但总有善良之火在照亮,让我们呵护她、壮大她,让我们的社会在她的指引下走向美好。

[传递爱心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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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制教育与我同行征文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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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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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制在我心中征文1000字

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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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使我不仅对古代的整个法律体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而且还了解到其产生的根源和社会背景。

中国古代自国家出现后,统治阶级就开始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建立法律制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法律体系。

夏商周的法律是奴隶制法律,以习惯法为主,礼刑并用。它体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渗透了神权思想。夏代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总称为“禹刑”。刑罚的出现,标志着夏代法律制度已经产生。

“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商代已具有成文法律,商朝的刑法严酷,有死刑、肉刑、流刑、徒刑等。

西周的法律制度因于夏、商,到了西周更趋成熟。《吕刑》中对犯人施行五种刑罚的规定长达三千条;同时,明确规定了罚金等级和赎刑制度等。

春秋战国春秋时期,奴隶制法制解体,各诸侯国的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成文法陆续颁布。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确立。各诸侯国陆续颁布了以保护封建私有制为中心内容的封建法律。秦代法律以酷烈而著称于世,刑罚种类繁多,手段也极为残酷,对罪犯往往数刑并施。

先秦以前没有专设司法机关,只是设官理刑。夏有大理,商周有司寇。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设置掌握狱讼的最高法官。

秦统一的秦王朝建立后,“廷尉”列为九卿之一,作为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和地方移送的疑难案件。秦地方无专门的司法机关,郡守、县令兼行审判权,可自行处理一般案件。

西汉,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制成《九章律》,确立以律、令、科、比为形式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种思想构成了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一直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奉行。

汉代确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奠定了整个封建社会六部制度的基础。汉代中央仍以廷尉(又称大理)为最高司法长官,地方司法机关与秦基本相同。汉代对各种机构的员额和职权都有明确规定。

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各朝都编纂法典。曹魏对法律作了重大修改,制定《魏律》18篇,规定五刑,使刑名进一步规范化;保护贵族、官僚、地主等8种权贵人物在审判上享有特权的“八议”也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这是中国古代刑法的重要发展。《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北魏、南陈法律中规定的官吏可以官抵罪的“官当”制度,对后世的封建法典皆有重大影响。

隋唐这是中国封建社会诸种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隋朝制定的《开皇律》在封建法典中占有重要地位。唐律把“十恶”特标篇首,律文全面反映了唐代社会的等级划分,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唐律》和《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发展影响极大,对亚洲一些国家亦有一定影响。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司法行政,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案件。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亦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唐朝时,每遇重大案件,皇帝通常命令大理寺卿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作“三司推事”。

宋代司法机关不断扩大,职权分散。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和刑部之外,皇帝在宫中增设审刑院,掌审议大理寺上报的案件。宋元《宋刑统》是宋代的基本法典。宋朝全面强化封建专制主义,皇帝可随时颁布□令作为断罪处刑的依据。

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两个朝代,在法律上亦反映出封建社会后期的时代特点。明、清法规以律为主,律外有诰、例、令、条例、则例、会典等。

清代制定的《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明清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强化,司法权更趋集中、完善。于中央设都察院、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分典刑狱。对重大案件实行“三司会审”,清称“九卿会审”,标志着皇帝对司法权的严格控制。

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法律条文的背后,有着极为复杂的社会思想因素。这些因素决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①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②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以其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礼法合流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体系。维护“三纲五常”成为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成为法制的原则。

③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中国古代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

④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中国古代法律最早表现为礼刑并用,之后形成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在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皇帝是最高统治者,直接控制司法大权。地方的审判权完全归属行政机关。

感受完这一次古老的洗礼,我的受益良多。古代法律制度的背后承载了许多古老的历史文化和中国传统思想。只有我们更多地去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演变,才能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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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制安全教育班会

全文共 1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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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会时间:2014年12月9日

二、班会地点:教室

三、参加人员:全班同学及班主任

四、主持人:班主任

五、班会主题:法制教育"反对邪教"班队会

六、目标:

1、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2、认识邪教的本质特征和危害性。

3、学习用科学的眼光分析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七、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八、形式:

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九、活动过程参考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

3、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4、班主任老师总结。

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5、首先我们通过一段录像来了解什么是邪教。(看录像)

(1)、什么是邪教?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封建迷信邪教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邪教普遍具有哪些特征?

①所谓教主虽来自弱势群体,却有强烈的出人头地的思想,有强烈的统治欲和政治野心。

②宣传世界末日来临也是邪教惯用的手法。

③所谓教徒大多来自于弱势人群,教内对教徒进行强制性的灌输和精神控制,大搞神秘主义,追求神秘的心灵体验。

④邪教教主采用各种欺骗的手段骗取教徒的信任,要求教徒放弃物质享受,俭朴禁欲,交出私有财产。

(3)、邪教是怎样骗人的?

①利用天堂地狱、鬼神;

②制造教主是神来进行欺骗;

③编造前世债孽来进行欺骗;

④以强身健体,治病救命进行欺骗;

⑤利用信仰需要,以传播福音骗人;

⑥制造新迷信。

(4)、邪教的本质是什么?

邪教的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

(5)、邪教有什么危害?

①剥夺信众人权;

②泯灭亲情人性;

③骗取群众血汗钱;

④破坏生产、生活秩序;

⑤煽动闹事,扰乱社会治安;

⑥危害国家政

7、邪教的危害

邪教骗人时,假装关心你,让你觉得很亲近,不知不觉上了当

案例:魏某因病做了手术,生活更加困难。一天,魏家来了两个神秘的人,对魏“安慰”一番,魏某很感激。这两人逐渐成了魏某的“知心朋友”。魏某受骗入了邪教,交了300元钱和600公斤小麦。魏某积极参加邪教活动,又欺骗他人,还跑到外地散发邪教传单。邪教被取缔后,魏某被绳之以法。他十分后悔。

8、如何预防邪教(学生先谈自己的看法,教师总结)

①良好行为健康保证

②思维清晰理性处事

③积极进取乐观处世

9、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希望同学们树立科学的“三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歪理邪说的侵蚀,自觉抵制邪教、传播科学、弘扬文明,对邪教的宣传活动不听、不信,发现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后,要勇于揭露、举报,不断用先进的文化充实自己,健康。

三、小结

“邪教”是精神的鸦片,万恶的化身。它对人们进行精神控制,无休止地折磨着无知的人们。邪教残害生命、摧残青少年,就是对国家,对社会的犯罪,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漠然视之,都会坚决予以打击!邪教,也像一把犀利的剑,外表招摇而充满诱惑,一旦刺中人们的心,便无一生还。这把剑中带着诱骗的成份。如果一个人没有一点科学知识,不懂科学发展观,只知道企求上天和神佛的恩赐,贪图微薄的利益,那他就会很容易地被这把剑刺中心脏,在污浊中毁灭。还有的人头脑简单,轻信别人的话,那他也很容易被骗得神魂颠倒,晕头转向,迷失了方向后会一直朝着错误的方向往前走,不知悔改,他要把原本纯净的心灵染黑,也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同学们,铲除邪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科学就是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最有力的武器。科学知识有助于人们消除无知和愚昧,从根本上来制止迷信的形成。作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人们,我们应该恪守下列四条法则:一是从我做起,不信邪教,抵制邪教;二是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不信邪教,拒绝邪教;三是发挥我们的知识优势、智力优势,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四是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歪理邪说,让邪教无地容身!

(请同学谈谈自己上这节班会课的体会和认识。)

今天的班会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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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三关于法制的征文800字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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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法律不单单只是人人都要墨守陈规的一个个规矩,更不是一条条限制人身自由的条例,它的存在同样是为了让我们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思想或是列举出处事中我们不应有的错误应对方法。林肯就这样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在法网包围之外就肆意为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被见者视而不见就认为此事被所有人的道德所接纳。法,是所有良好道德与行为的囊括,是帮世人解决矛盾的桥梁,而不是能被人轻易跨过它的界限的装饰品或是“打扰”到我们正常生活的干扰者。这是一名守法者应有的觉悟。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校中我们何尝没有校规、班规!而在这些条例中,我想大家应有的反应应当是觉得没有一件是会让人觉得做起来很困难的,因为这其中的规则都是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做到的或所能养成的习惯,或是说是应有的品德、行为而已。然而有意违法、违规者,在我的眼中,就是已经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法律,它是一个我们行为的标准,就像是一个生活之中的楷模,尽管或许我们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我们始终都要学习这位“楷模”所带给我们的道德修养。因为“法者,乃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执法无论是宽还是严,最重要的是要自身的清正严明。

如今在校园或是放眼社会,行不端者不在少数,其道德的深浅便在其一言一行中表露无遗——衣冠不整、动作散漫、神情轻浮……这所有的一切都表现出一个人的思想的低下,更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否对自己的发色与行为做出过反思,自身所做的一切是否已渐渐划过自身道德(法律)的边线……而这便定为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的行为,无疑众人会以蔑视相加,鞭挞相

以对。而遵法者不单是不违法,更是要拥有自身的良好道德,让他人生活的更好,让自己无愧于心,鞭策自己不与不正之风相联系,这种感受是一名真正的守法者应有的感觉。

此乃守法者也。了解何为法,怎样遵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达人!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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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文章公共场所吸烟上法制节目事件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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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节目报道,演员文章在一家火锅店禁止吸烟的包厢吸烟,导致涉事餐馆被调查。记者就此连线文章经纪人,对方当时表示并不知道此事,但明确表示:“在禁止吸烟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吸烟。”

据节目报道,文章和友人在北京朝阳区一家火锅店聚餐,并在禁止吸烟的房间里边吸烟边与友人交谈,在长达半分钟的视频中,并没有服务人员过来阻止。据悉,自2015年6月1日起,北京公共场合禁止吸烟,餐馆也有责任进行劝导和制止。随后5月6日上午11点,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队员来到了这家位于将台路附近的火锅店进行调查。

据悉,这家火锅店并不大,在门口就有为客人准备的吸烟区,对于演员文章在店内包厢里吸烟一事,火锅店服务员表示:“当时没看到,看到的话我们肯定会及时阻止,每桌客人都是一样的。”该服务员还表示,进到包厢时闻到烟味,还问文章是不是吸烟了,并提醒他不能抽烟。

《法治进行时》记者还连线文章经纪人,对方表示并不知道此事,但表示:“在禁止吸烟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吸烟啊”,并称“我先看一下视频好吗?我现在在拍戏现场。”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餐馆服务人员发现客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应该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阻的客人,可以进行50到200元的罚款。在采访过程中,该火锅店服务人员表示,对于不听劝阻的客人,他们也很无奈。另外,当天卫生执法人员对这家火锅店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落实控烟条例,并立即整改,同时责令餐馆负责人到卫生行政部门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面临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金额处罚。

文章回应吸烟事件:接受批评 严于律己

日前,一则有关文章在火锅店包间内抽烟的视频在网上曝光,涉事店方被责令整改,该事件被法制节目报道。5月8日下午,文章在微博中表示“接受批评,严于律己”,为在公共场所吸烟一事道歉。

视频中显示,文章来到火锅店包房吃饭,边抽烟边与朋友交谈,视频半分钟的时间内并无人员阻拦。5月6日,涉事店方被责令整改。随后,某档法制节目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回应称,希望文章立即对新闻报道做出积极回应,承认错误,求得社会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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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全文共 2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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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标:

1. 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 预防青少年犯罪,

3. 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方式和方法: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一、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 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 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 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4.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

1. 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 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 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 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 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 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 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 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3、 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 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 学一点法律知识

3. 不 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4. 不结交不良的朋友

5. 不看黄色书籍

6、 作业

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以此为题写一篇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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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5《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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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夸父逐日》选自《山海经.海外北经》,《山海经》书名,《山海经》是我国古代地理著作,内容为民间传说中的地理知识,包括山川、地理、民族、物产、药物、祭祀等,并保存了不少远古神话传说。《夸父逐日》是我国最早的神话之一。共收录18篇文章,其中14篇是战国时期作品,《海内经》四篇则为西汉初年作品。

②《两小儿辩日》选自《列子.汤问》,作者是战国时郑国人列御寇。战国前期道家代表人物之一。主张清静无为,今本《列子》八篇,内容多为民间故事,寓言故事和神话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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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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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是小编带来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希望对你有帮助。

1.日忙夜忙,学法不忘。

2.关注交通 保护生命

3.拓宽普法宣传渠道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知法明礼,用法维善,护法除恶,守法心安。

5.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6.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7.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科学发展

8.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9.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10.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11.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本

12.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3.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

14.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15.知法铭心智,懂法正言行,守法创和谐。

16.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17.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

18.健康发展,依法经营,与时俱进,步步为赢。

19.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

21.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22.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23.开展普法教育 确保公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24.依法治企促进科学发展 依法维权共建和谐家园

25.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7.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28.增强职工维权意识 提高职工法律素养

29.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掀起全民学法用法热潮

30.扩大基础民主 搞好村民自治

31.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一条

32.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33.法律是灯,照亮征程;法治是桨,迈向希望

34.守法,法有情有义;违法,法铁面无私

35.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6.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37.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38.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39.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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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团员日记短文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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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作为共产党的后备生力军,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作为一名共青团,我们应该坚持与俱进应,严格要求自己,并且学习上要争高分,政治上要先进,活动中要积极。进入大学以来,我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个光荣的共青团员,处处严格地要求自己。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漫漫人生路,我想如果我能勇于尝试新的东西,不断挑战极限,并尽我所能努力做好。这样的话,即使到了人生的终点,我也能坦然地告诉别人:我能,我行,我是一个真正的成功者。因此,在进入大学初,我就为自己设立了四年的短期目标,以达到激励自己不断前进的目标。争取能够在大学四年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身综合学习的能力。

在思想政治方面,上学期我被评为党课优秀学员,在党课学习期间,各位老师对党的精辟解析,独到的见解和大量的旁征博引,让我在无比叹服的同时深受鼓舞和教育,这不仅使我对党组织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也坚定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通过学习,我学到了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怎样履行党员的义务。使我对党的认识理解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党课学习,使我更加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决不是套在自己头上,在人前用于炫耀的光环,而是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所应该达到的目标,组织上的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的入党一生一世。

在工作方面,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也为了寻找一次为同学服务的机会。在大一,我报名参加了学部勤工部的工作。两个学期的活动,我结识了许多朋友,也学会了与别人交流的一些方法。与他人合作,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的沟通。所以在班集体中,我虽不是班委,但我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为班级服务。在学生会两年来,能够和其他同学一起工作、学习,我感觉到自己在不断成长起来。

在学习方面,我深知知识的重要性,积极上进,努力进取,在期末院考的时候我以较高分数名列前茅。平时我不旷课,不迟到,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我除了学好学校开设的公共课和专业课外,还经常通过其他途径拓展我的科学文化知识,保证各方面知识均衡发展。作为一名理科生,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人文方面的修养还很低,于是有意识的通过阅读、听讲座、上选修课等途径弥补。通过努力,我去年获院乙等奖学金。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把学到的党的基本知识具体体现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从自身抓起,从小事做起,对学习刻苦努力,对工作有创新精神,注重思想上的学习,全心全意地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敢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不断地学习中完善自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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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制教育大会观后感6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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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天这个激动的日子,我校迎来了省里的局长、庭长和科长来我校莅临检查,并且还召开七、八年级的《法制安全报告会》。

各位领导在介绍完了之后并开始演讲《法制安全》的重要性还告诉我们触犯法律的后果,例如∶抢劫、偷盗、因打架斗殴引起的刑事职责。还有旷课,携带管制刀具。

千万不要因为哥们义气害人害己,更不能因为钱财而去抢劫,更不能因为刺激而去偷盗,更不能因受他人唆使而去犯法,。

你一旦犯了法最悲哀的是你的家人,而那些因你年少无知被你伤害的人的家人的悲哀绝不比你的父母的悲哀少一点,因为你一旦犯了不可绕恕的罪,而那些因你而不完整的家庭怎样办,你为了自我或哥们,却把你养育成人的父母放在一旁,不顾他们的死活,你觉得这样对吗?

千万不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大家要谨记这则名言。

每年我省都要受理110多件未成年人因无知而犯罪的案子,我国法律所以推出了一系列关于未成年人犯法的法律。例如∶未成年人抢劫金额到达万元以上,应处罚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一旦未成年触犯法律一并不公开审理。

如果你遇到危险,必须要冷静对待,如果你遇到侵害,必须在第一时光报警,因次我国还推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够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不会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受损。

一般犯法的人是因为懒惰、不劳而获的思想,领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一旦走上犯罪的道路没办法回头,只能越陷越深,无法自拔,最终彻底沦为犯罪嫌疑人。

学校是传授知识的学堂,并不是你打架斗殴的地方,也不是你开始犯罪的地方,学校是使人尊敬的地方,使人爱护的地方,使人理解知识的地方,学校是师生的天堂,学校是和谐的地方,学校有家的温暖,学校有家的温馨。

在我们学校同学关系是融洽的,还有和蔼可亲的教师,和值得我们尊敬的校长,还有一系列的活动,使我们同学之间更相亲相爱,增进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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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制安全教育班会

全文共 3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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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师生学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班会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法制安全教育班会一:

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检测

A、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B、单项选择题

(1)这幅漫画中父亲的行为是(A)

A.不依法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

B.要求儿子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C.确保儿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D.在履行对儿子的教育义务

(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

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3)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

A、家庭保护B、学校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

(4)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5)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

A、特殊保护B、特殊关注C、特殊照顾D、特殊援助

C、多项选择题

(1)据报载,洛阳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ABC)

A、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B、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自律,又要学会自我保护

C、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D、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2)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对这一案例的正确说法是(BD)

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C、乡政府不应该干涉家庭关系

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3)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表现在(AC)

A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特殊保护

B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时期

C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D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

(4)下列事例中属于违反学校保护规定的有(AC)

A某小学教师为提高学生成绩,对成绩差的学生在其课上摆上“差生”的标牌

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C某校校长仍坚持让学生在已是“危房”的教室中上课

D某校校长规定每学期要给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5)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家庭,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AB)

A彩灯厂老板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社会保护的规定

B这些童工的父母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

C这些未成年童工都是自愿的。老板付给他们工资,说不上老板违法

D有的童工的父母说,家里穷,让孩子自己出去闯生活不是什么坏事

(6)在加强来自社会的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ABCD)

A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B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D要依法自律

(7)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打骂,是(ABC)

A违法行为

B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C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D严格要求,不违法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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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制宣传日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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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法制宣传日,下午老师让我们把椅子搬到操场上,只见一条横联上写着“弘扬法治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服务科学发展”18个醒目的大字。2时14分校长宣布活动开始,活动第一项:升国旗。在国歌声中,国旗冉冉升起,我们注视着,庄严地唱着国歌;第二项:宣誓。我们大声说着我们对法治的信心和自已也要维护法律的决心;第三项:遵纪守法签名。为我胶讲课的是派出所指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先是指导员给我们讲了几个未成年人的案例。一个是东至胜利一家三口被人杀死在家里,二老一小,他是偷钱时被人发现,于是杀人灭口,拿了100元便离开了。

经过警犬等破案工具,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将其抓获,判了无期,他才17岁呀。还有一个孩子因为想上网却没有钱便去偷,偷走了一些MP3,MP4一共两千元,而他又低价贱卖给同学,结果不仅是他犯法,买他的东西的同学也跟着犯法。

还有一位同学在学前班的时候偷别人的橡皮、笔,六年级的时候竟然偷走了一头牛,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抢劫、欧打、包庇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我们一定要记住“八荣八耻”,遇到危险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击退敌人。我胶一定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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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学校法制教育讲话稿

全文共 4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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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始终要把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1、车祸猛于虎

案例一:从去年以来,江苏连续发生几起恶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礼嘉车祸造成一对夫妻和一个胎儿死亡;南京车祸造成五人死亡6人受伤;最近栗阳一人死亡两人重伤。1月19日晚9点半左右,金坛四中夜自修结束,四名高一男生走出校门,步行上街吃夜宵,被一辆疾驶而来的小轿车撞倒,目前有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两人重伤,生命也处于垂危状态。据媒体报道,开小轿车的驾驶员属于严重醉酒驾车。

以上这些血淋淋的事实给我们在场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敲响了警钟: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敬畏生命、善待生命、珍视生命。只有做到“安全意识常记心头,居安思危人人重视”,才会避免悲剧的发生。鉴于此,我们要求每一位同学在假期里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无证驾车,不闯红灯,不喝酒行车,不戴耳机骑车;不在公路上闲逛,即使在公路上步行,也要注意来往车辆。

假如你和家人一起驾车外出,要监督驾驶员:一是不酒后驾车;二是不无证驾车;三是不超速行驶;四是不闯红灯;五是不追尾,要与前车保持适当距离;六是在高速公路上抛锚,要把车移至边上临时停车道,在车后50——100米处摆上红色警示标志,车里所有人员不能留在车里。

要提防五种“马路杀手”:喝酒驾车、疲劳驾车、行车避让、病车上路、新手驾车。

请各位千万牢记:安全隐患就像影子,时时刻刻跟在人的身后,稍不留意,就要出现意外,严重的要危及生命。所以,我们要时时留心,处处防范。

2、火灾夺人命

案例二:大约十年前,我校初中部有一个姓姜的同学,放学回家后,该同学点着蜡烛去察看一个存放在家里的装有液体的塑料桶时,突然从桶里窜出火苗,直扑这个同学的脸上,把该同学的脸部严重烧伤。经过医院抢救,保住了生命,脸上烧伤部分经过植皮后也痊愈,但是,他的脸被这场意想不到的大火毁了容,非常难看,惨不忍睹。

据统计,全世界平均每天要发生火灾1万多起,数百人丧生火灾。而绝大部分火灾都是都发生在冬季。为此,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要求人们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和技能,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消防部门设立了119火警报警电话。

我们在家里,要特别注意三方面的防火:

一是液化气炉灶的防火:使用液化气时,必须有人在场看管;不使用时,必须关闭总阀门;要定期检查塑料软管,防止老化漏气。当发现液本文来自小草网化气泄漏,要保持镇静,不能打电话,因为按键发出的微弱火花会引爆液化气;而要先关闭阀门,然后轻轻打开所有的门窗,再迅速离开现场报案。

二是电视机的防火:电视机的正常使用寿命是8——10年,随着电视机原部件的老化,由于使用时间过长或者使用不当,会造成自燃。这个时候应当先切断电源,然后使用泡沫灭火器对电视机喷射,千万不能用水浇火。如果用水浇,因显像管等零件热胀冷缩,会导致爆炸,炸伤在场的人员。

三、电热毯、取暖器等家用电器的火灾:电热毯不能整夜使用,在睡觉前使用,上床后要立即关闭;取暖器要放在房间中央,不能靠近床、沙发、衣柜等物,上面不能覆盖任何物件。

当火灾发生时,我们应当如何自救呢?注意一下四点:

首先,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资,火势大小等情况。

其次,选择与火源相反的通道脱离险地。遇到浓烟,要放低身体或者爬行,千万不能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

再次,如果火势凶猛,应当把身上衣服用水浇湿,或者用打湿的毛巾、衣服、被单等披上身上、捂住鼻子快速冲出火场;或者从房屋的窗口、阳台、自来水管等处逃生,一般楼层高的,不宜跳窗。

第四,若逃生通道全被大火切断,则应该退居室内,关闭门窗,并向门窗上浇水,同时向室外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二、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公民

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一个人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不自由了。遵纪守法,无尚光荣;违纪违法,无比可耻。

1、关于违纪、违法、犯罪的界限

(1)违纪行为: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礼嘉中学一日常规》、《礼嘉中学课间行为“十不准” 》等校纪校规。

(2)违法行为:违反《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旗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3) 犯罪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危害社会;第二,违反刑法;第三,应受刑罚处罚。

2、法律所禁止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这部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果某同学发生这些行为,就是是属于违法行为: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包括营业性网吧);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青少年学生重点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远离各种营业性网吧和非法开办的网吧。

案例三:2002年6月16日,两个不满15岁的少年由于对网吧老板不满,在凌晨放火,导致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25人烧死,12人烧伤,半数以上的人是学生。

网吧是社会闲杂人员的集散地,也是外地流窜犯的落脚点。据报道,自从有了网吧以来,在网吧里被打、被骗、被杀,以及网吧火灾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北京蓝极速纵火案就是一个恐怖的例子。听了这起触目惊心的案例,我想,喜欢到网吧上网的同学应该感到震惊了。

二是严禁利用手机、互联网辱骂、恶意攻击他人,散布虚假信息。

案例四:《扬子晚报》报道:《道听途说银行被劫600万, 常州一女网上传谣言被抓》。元月26日11时许,常州市百丈派出所民警网上巡查发现,一网民在常州某论坛发帖说:“听说百丈的农业银行被抢走600万元,特警都来了,抓了1个嫌犯,但有4个嫌犯逃走了……”当时有70余人跟帖,点击率达3000多次。

派出所立即进行核查,发现这一帖子中涉及银行劫案一事纯属谣言。考虑到临近年底,此谣言一旦大范围传播,必定会引起社会恐慌,为消除群众的恐惧心里,百丈所立即启动重大舆情导控预案,一方面跟帖澄清事实,一方面向上级汇报,调查此案。

经侦查,该网民姓韩,女,24岁,常州新北区龙虎塘人。当日下午6时许,韩某被抓获归案。经警方审查,韩某交代,自己平时经常在论坛上跟帖发帖闲聊,当日上午她在单位门口听到一过路人随口说了此事,于是就在网上散布此事,现在对此做法后悔莫及。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手机、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同样要遵守有关国家在互联网上发帖的有关要求。有的人以为用自己的手机、或者在自己家里发一些虚假的、不健康的、甚至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辱骂他人、侮辱他人人格的信息,别人不知道,这完全是一种错误观念。要知道,任何电脑都有IP地址,你的手机号码人家也知道是谁的。谁发出去的信息,谁负责;如果造成对他人或者社会的危害,发信息者同样需要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那种故意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诽谤罪,将承担法律责任。

有些同学,把老师的名字变成顺口溜,甚至写一些辱骂老师的语言,散布在同学的手机上或者网络上。或者写小纸条辱骂他人。有这样行为的同学,奉劝你赶快停止这样的错误行为,千万不要在悬崖的边缘越走越近,一旦触犯了法律这条红线,当法警找上门的时候,你就没有了退路。

三是远离色情、赌博、毒品等场所和物品。

不阅读色情的书籍、影视片、视频。

老板打来电话,向我汇报说抓到一个在小店里偷东西的学生,准备扭送派出所。然后我说:先由学校政教处协助处理,看其认识态度和表现,如果态度不端正,再送派出所也不迟。

现在,各单位商店为防止偷窃、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加强了人防、技防技术,保安人员、摄像头到处都是,一旦有人作案,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公安人员很快就会破案。所以,有的同学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去拿,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三,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指青少年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青少年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青少年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2、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青少年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青少年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青少年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当遭受暴力侵害的时候,能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目前,特别要提防被骗、被拐卖、被绑架;陷入中奖骗局和非法传销的陷阱。

4、加强青少年学生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

第一、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要急中生智,而不要鲁莽行事。

第二、要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本文来自小草网者政府主管部门的。不要盲目行事。有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作主张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这种以违法的手段来维权的做法是万万行不通的。

最后,希望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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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舟过安仁改写成短文350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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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脚下有一条河。河上一叶渔船在慢慢的前进。走近仔细一看,渔船上坐着两个小孩子。他们真可爱,一个穿着白色衣服,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真是黑白配。他们正悠闲地坐在船中玩游戏呢。

不知怎么的,他们跑到船尾。把划船的竹竿给收起来了。他们要做什么!然而,更加奇怪的事发生了。他们竟然把船桨给停在了船尾。天啊!这样他们的船怎么前进呢!没有了竹竿,没有了船桨,他们只能呆在原地了。可他们似乎不在意这事,又跑到船头那儿去,继续玩游戏了。

过了一会儿,可能是玩腻了,他们拿出了一把崭新的伞,那把伞真漂亮啊,在白白的雾里,更衬托出了那把伞的美,犹如一朵彩色大花。他们张开了伞。咦?真是奇怪,没有下雨他们张开伞干什么。我仔细观察了一下。真奇怪,小船还在前进,原来原因是那把伞给了他们力量,才使得小船前进。

怪不得他们没有下雨都张开伞,是因为他们有个好主意。他们张开伞不是为了挡风雨,不让自己的头被雨淋湿。是想让这把伞招来风,然而使他们的小船前进呀!他们可真聪明,能想出这个法子。

于是,杨万里写了《舟过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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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制在我心中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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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有《教师法》。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

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

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人只有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才会保护你。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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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公安局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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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12月1日,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河南县公安局组织治安、国保、派出所等部门,通过设置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和印有法律宣传的抽纸、手提袋等形式,在辖区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为了确保此次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公安局高度重视,提前抽调警力组成公安宣传队伍,在“那达慕”文化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民警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将印有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册、宣传资料等,同时向群众强调了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意义,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犯罪形式向过往群众做了讲解,通过案例宣传了防火、防盗、防诈骗等相关知识,并希望大家能够在自身利益或安全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宣传过程中,不时有群众驻足展台前进行咨询,民警一一做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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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寓言故事短文2:月亮里的动物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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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哲学家德莫克里特肯定地说,我们总是被自己的感觉所欺骗,而另一个哲学家赫拉克里特却明确地表示说,感觉从来不会欺骗我们。这两人的学说都有各自的道理。这在哲学上是常有的事,人们常常根据感觉作出错误的结论。如果人们在远近的距离、周围的环境、人的感官差异以及使用的工具方面,对被反映的事物的形象作出修正,感觉就会再欺骗我们。

大自然精巧地反映了这一切,我在将来还会继续论述这一主题。我们观察太阳的感觉如何呢?从地球上看,这巨大的星体看上去圆周也就是一米,但假如我们从太空去看又会是什么样子呢?通过其距离判断大小,根据角和勾股关系,我的手就能测出其直径。缺少知识的人认为太阳是扁平的,但我却认为它是个球形,它看来并不运动,而是地球在围绕着它转动。总之,对着太阳我应否定我的眼睛,这样我的视觉影像就丝毫不妨碍我的判断。我只要一有机会,就去展示隐藏在外表里面的真实本质。

耳朵听声音太慢,眼睛看物体显得匆忙,所以我基本不相信它们。棍子插进水里由于光线的折射而显得不直,知识使人懂得这一道理,理性将对这一切作出判断。借助于理性的帮助,我的眼睛尽管常常骗自己,但我却从来没有搞错。

假如我相信感官的反映,那么一个女人的头就可能出现在月亮里面。这事可能吗?肯定是不可能的。这是一种常犯的错误。但如何得出头像的结论呢?原来,从地球上看,一些起伏不平的月球表面产生了这一种视觉效果。月球表面不可能是一抹平地,有些地方是平原,而一些地方又是山岗,由于反射的光线明暗变化,所以形成了一个人、一头牛或者一头象的形象。

最近,英国科学家从望远镜里看到了一只新奇的动物出现在美丽的月球上。大家叫嚷着认为真是个奇迹。星球上能有变化,毫无疑问将预示有一场巨变,谁说得准呢?怎么知道列强间的战争和这一种天象就没有一点儿关连?国王闻讯,立刻以君主的身份要使这门高深的学问得以迅速发展,闹了半天,这月中怪物在研究中把原形给暴露:却原来是一只藏在玻璃镜片后面的小老鼠。看来战争爆发的原因可以在望远镜中得到解释。大家如释重负,相视大笑不止。你看!英国人是多么的幸福!法国人在什么时候才能像他们那样研究出结果,从而也好结束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战争一次次地给我们带来了胜利的荣誉,畏惧战争的正是我们的敌人,好战的是我们自己,因为胜利就像我们法国路易十四国王的情妇一样,与他四处相随,他的盖世功绩将使法国彪炳史册,诗神缪斯也将讴歌这段历史,我们为此感到特别的高兴。

和平绝不会让我们叹息,而只会使我们产生希望。英王查理二世懂得享受和平,他曾在战时就指出了和平的价值,结果他让英国在战争的一边袖手旁观。假若他能平息这场战争,我们真该向他大礼参拜烧高香!难道他算不上最值得尊敬的君王?难道奥古斯特大帝的事业不能与恺撒大帝的战绩相比?啊!多么幸福的英国人民!什么时候和平才让法国人民也像你们一样,全身心地投入到科学艺术之中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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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12.4法制宣传日优秀征文

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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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逐渐建立,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分立,在此背景下,依法治国的理念渐趋走进人们的视野。国家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市民社会自治作为一种越来越强烈的话语出现在理论界,民众参与依法治国成为市民社会自治的必然要求。

民众积极参与依法治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越性:

民众参与本身是直接民主的表现,是依法治国的当然要求。民众参与依法治国,表达自身的诉求,有利于集中智慧,减少失误,改善政府管理,形成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是实现利益兼得的要求。依法治国,实行法治,意味着政府治理应规范化、法制化,公共利益不再绝对本位,应切实尊重保护个体利益,应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兼得。但我们的困境在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道德多元,利益多元,公共利益的判断日趋困难。且随着经营化思想的兴起,行政主体逐渐有了自身的私益,其在公益与自身私益发生冲突时的两难选择中,很难舍己为公。解决问题的路径在于:通过民众积极参与,确保自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体现,同时通过民主讨论,形成公益,并使之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兼得。

是国家稳定的要求。现代社会政治稳定取决于制度化参与的比例。社会中的利益按照功能分化的原则组织起来,有序参与到政府治理的过程中去。从这种制度化参与机制中,国家权力获得了稳定的支持来源和控制权。

上述分析表明依法治国尚需民众的积极参与,然民众如何参与?从参与的层面来讲:区分社会自治层面的参与、国家管理层面的参与。

对于前者即意味着民众在社会自治领域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参与的内容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自治并非排斥国家的指导,甚至在政务方面仍需接受国家的领导。社会自治不能滥用权利,需遵守和权利相对应的法律义务。现有的社会自治主要体现为: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行业自治。

对于后者,国家管理层面的参与,从其流程来讲是指参与立法、参与决策、参与执行、寻求救济。参与立法、参与决策是抽象意义上的参与,旨在确保立法、决策维护体现自身的利益,相较于其后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具有特殊的意义,可防患于未然。参与执行、寻求救济则是比较具体的参与,民众需配合政府权力的行使,可对其执行行为提起异议,并可寻求进一步的救济:自身提起诉讼。

依法治国要求改进政府的治理方式,推动民众的参与。民众的参与需制度化的保障,否则民众的参与将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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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制伴随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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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这个词中包含了多少意义?在星期天4:30之前,我对宪法一无所知,但看过那个节目之后,我明白了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哦,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宪法就是保护我们人民的”。

星期天演的那个是学生讲宪法的比赛。参加比赛的有辽宁队,海南队,河北队,重庆队,还有山东队和天津队。六个队的表现都十分精彩,最让我难忘的是天津队的一位姐姐对一位老爷爷说的话:“宪法是一条路,在这条路上您和您的家人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听完这句话,我的眼眶湿润了,这句话说的是那么触动人心。宪法是保护我们的,是造福我们的。更让我有感触的是我们山东队,虽然第一轮就被淘汰了,但是虽败犹荣。王柯心,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上台的时候是那么自信,那么大方。后来又经过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赛,最后天津队获得了最后的胜利。看完这个比赛,我觉得我应该认真了解宪法的基本性质和内容,认真学习宪法。

“依靠法律来护航,一言一行记心上,谦和恭让莫逞强,结交朋友要思量……”这首童谣我已经烂熟于心。宪法,离我们的生活看似遥远,实际有那么紧密相连,所以,我们才更应该学习宪法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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