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诗《做一片美的叶子》全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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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篇1:阅读全文双十一”电商成交额料再创新高
全文共 805 字
+ 加入清单11月11日,一年一度的“电商节”再度拉开帷幕。业内普遍预计,今年“双十一”电商整体成交额将再创新高。值得关注的是,电商间的竞争已经告别了单纯的价格战,而是各自采取不同的竞争策略。
近年来,电商行业发展迅猛,整体成交额不断攀升。业内分析认为,根据目前电商行业的发展态势,今年“双十一”主流电商的成交额有望再创新高。有市场分析认为,今年“双十一”成交额有可能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30%到50%。以天猫为例,2015年“双十一”当天成交额突破912亿元,如果按照增长30%计算,今年“双十一”的成交额可能会达到1200亿元左右。
尽管没有对“双十一”当天成交额进行公开预测,但多位主流电商企业负责人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双十一”的成交额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十一”期间,电商企业间的竞争已经告别了单纯的价格战,而是各自采取了不同的竞争策略。阿里方面今年主打“国际化”,将通过天猫打通海内外,实现全球新零售一体化。京东方面则在物流和金融方面继续发力,一方面,会通过此前巨额投入的物流系统为用户提供快捷方便的商品配送;另一方面,则会通过京东金融为用户提供针对性的消费金融服务。
其他电商也采取了差异化的竞争方式。苏宁、国美等电商,在继续主打电器、日用品等垂直品类的同时,还和线下门店进一步加强互动;唯品会等企业,则在“双十一”期间推出网络直播,希望通过网络社交等手段继续提升成交额。多家电商企业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双十一”,成交额已不再是企业的关注重点,更多的是将“双十一”作为对企业差异化竞争策略能否奏效的检验。
今天早报来的有点晚,因为剁手后的静静要身残志坚地做早报
双十一,早上好!
也许,你已经忘了这个节日从前的内涵;也许,“为你清空购物车”仍然是个传说;也许,经历昨夜一战,你将吃土到年夜饭……
没事,有静静在。年轻人,多读早报,钱包永远不会瘦。
哈哈,不多说了,来看早报吧~
篇2:钓鱼岛散文诗歌精选
全文共 252 字
+ 加入清单我不是你汪洋里孤苦伶仃的水草,
任凭咸涩和风雨来把我飘摇。
七百年来挥之不去的魂牵梦绕,
母亲啊,我是你瞻望大海的
那一弯睫毛。
母亲,我是钓鱼岛!
我不是强盗桌上诱人口水的佳肴,
有血色的餐布和腥辣的调料。
七百年来挥之不去的魂牵梦绕,
母亲啊,我是你迎向大海的
那一根肋条。
母亲,我是钓鱼岛!
我不是你衣角上可有可无的珠宝,
是炎黄的姓氏让我忠心照耀。
七百年来挥之不去的魂牵梦绕,
母亲啊,我是你开拓大海的
那一尊火炮。
母亲,我是钓鱼岛!
七百年来挥之不去的魂牵梦绕,
母亲啊,我坚守贞操,不屈到老。
母亲,我是你的孩子,
我是钓鱼岛!
篇3: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答问全文如下
全文共 810 字
+ 加入清单问:有媒体报道个别场所存在不愿收取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现象。请问,公众遇到这一问题怎么办?人民银行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以下简称新版100元纸币)已于11月12日发行。为维护持币人的利益,新版100元纸币着重提高了公众防伪技术水平,采取了多项先进的公众防伪技术,通过眼观手摸即可做到准确识别;新版100元纸币也采取了多项机读防伪措施供机具识别。个人和单位只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防伪特征,均可准确识别新版100元纸币。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重申,新版100元纸币是国家的法定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个人和单位在使用新版人民币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人民银行将依法予以处理。人民银行也将加大对新版100元纸币流通的检查力度,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相关检查,确保新版100元纸币顺利流通,切实维护广大持币人的利益。
问:近期媒体反映,商用零售领域的个别验钞机不能有效识别新版人民币,导致部分商户不愿接收新版人民币。对此,人民银行有何措施?
答:新版人民币发行日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用现钞处理设备已全部完成升级并经过严格检验,能够保证有效识别新版人民币。社会商用零售领域点验钞设备的升级与更新,要在新版人民币正式发行后才能启动,全面完成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协助零售企业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新版人民币发行公告之后,人民银行即通过多种渠道对全社会开展了大规模宣传活动,并全面完成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商用零售领域的点验钞设备完成升级和更新前,可以人工识别。请相关人士访问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或到附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了解和掌握新版人民币识别方法,只要方法得当,就可以准确识别新版人民币。
篇4:兰亭序全文
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晋)王羲之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篇5:纪律处分条例全文最新
全文共 17954 字
+ 加入清单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总 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 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篇6:散文诗两首教学反思
全文共 934 字
+ 加入清单课堂气氛还不够活跃。在情感升华后,我设计了一个仿写环节,让学生再次感受母爱的伟大。由于时间仓促,只点评了几个学生仿写的句子,没给更多学生发言的机会,情感教育还不是很到位。另外,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在过渡时,衔接得不够好,对教学效果有一定的影响。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不断加以改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范例三人们总说冰心的文章犹如一池春水,风过后,心中漾起阵阵涟漪久久不能散去,又犹如涓涓小溪,或平沙细淌,或曼杨轻拂,或叮咚有韵,或温馨氤氲。这样的诗文,似乎是夜空中的星星,晶莹剔透。
《荷叶母亲》的语言很适合我们初一的孩子拾掇珍藏,透过那清丽的文字,我们能感受到浓浓的母爱。《荷叶母亲》以景物为依托,它描述了定格在儿时记忆中的两个对比强烈的画面。一朵白莲在雷雨之夜,被打得四处漂散,身是泘萍。没想白天繁密的雨又至,作者不由得担心起那一朵刚刚展开花瓣的被雨打得“左右欹斜”的红莲。正当敏感的小冰心倚在细心的母亲身旁“无法可想”之时,红莲旁的一片大荷叶“倾侧了下来,正好覆盖在红莲上”,无惧无畏地守护着红莲,正如母亲呵护着儿女一般,这一刻在作者的心中定格成为永恒……
在讲授《荷叶母亲》这节课时,我决心把课堂交给学生,按照“朗读——探究——发现”这样的教学思路,引导学生去感受这篇课文的文质之美,探究诗文的构思美,使学生对诗歌的赏析上升到一定的审美层次。在探究过程中,通过自主、合作的学习方式,让学生体验、感悟出荷叶对红莲的荫蔽也就是母亲对儿女的庇护,从而清楚地认识借物抒情的写法。在课堂上学生动脑还动手,运用同类写法发表个性化的见解,抒发对母亲的爱。
我总在想《荷叶母亲》,荷叶并不美,为何我们的孩子能在淡淡地钢琴声中读得如此声情并茂呢?或许情浓是本文的关键。家庭的和睦、水乡儿女的敏感、母亲的细心都在作者包含深情语言中娓娓而致。特别是文章描写的雨打红莲,荷叶护莲的场景,温馨感人,既充满了浓浓的爱意,又让人顺理成章地联想到母亲对子女的无微呵护和关爱。
当然,随着新课程改革的进行,还有许多问题值得商榷,现在只能摸索着走,在摸索中不断地改进,不断地提高。力争达到“文章由学生自己读懂,疑问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由学生自己解决,知识由学生自己发现获取,规律由学生自己概括掌握”的境界。
篇7:汪国真经典散文《淡泊》全文
全文共 561 字
+ 加入清单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里,欲望是咖啡,是美酒,是可卡因,淡泊是茶。
非份的欲望鼓舞人,也戕害人。淡泊,不是没有欲望,属于我的当仁不让;不属于我的,千金难动其心,这就是一种淡泊。
不忧淡泊的生活,并能以淡泊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繁华和诱惑,让自己的灵魂安然入梦。这样的人,予自己是云朵一样的轻松,予别人是湖泊一样的宁静。
破坏安谧的生活,总是先从破坏淡泊的心境开始的;修补受了损伤的灵魂,总是先从学会淡泊的生活开始的。
诱惑犹如莱茵河上的洛雷莱,欲望好比受不住诱惑撞碎在洛雷莱下的舟子。淡泊能使你心常如明镜,免受灾难。
淡泊给予你的或许不多,但是你所必须的东西都给予你了;奢华给予你的可能很多,但是人所必须的一些东西却可能丢掉了。
一个为淡泊的生活感到痛苦难熬的人,他往往会以更大的痛苦为代价重新认识淡泊。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诱惑,因此有太多的欲望,有太多欲望满足不了的痛苦。一个人要以清醒的心智和从容的步履走过岁月,他的精神中不能缺少淡泊。否则,他不是活得太忧郁,就是活的太无聊!
淡泊,不是不思进取,不是无所作为,不是没有追求,而是以纯美的灵魂对待生活与人生。淡泊明智,古人早已对淡泊有过精辟的见解。的确,淡泊犹如美好的天籁。
春天在我们眼里,沙滩在我们脚下,蓝天在我门头上,森林在我们手中。让我们的心境离尘嚣远一点,离自然近一点,淡泊就在其中。
篇8:余秀华《穿过半个中国去睡你》: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全文
全文共 4508 字
+ 加入清单她向2014年歌唱般的告别
像在他乡的一次拥抱:再见,我的2014
像在他乡的最后告别:再见,我的2014
我迟钝,多情,总是被人群落在后面
他们挥手的时候,我以为还有可以浪费的时辰
我以为还有许多可以浪费的时辰
……
下一个春天啊,为时不远
下一个春天,再没有可亲的姐姐遇见
但是我谢谢那些深深伤害我的人们
余秀华的新浪博客名叫“云端梦呓”。2014年12月17日,她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一场诗歌朗诵会后,回到湖北钟祥市石碑镇横店村八组的家里,两天后在“云端梦呓”发表《北京之行略记》,最后一句话是:“我希望我写出的诗歌只是余秀华的,而不是脑瘫者余秀华,或者农民余秀华的。”
3年前,2011年9月30日,时任荆门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的李书新在荆门论坛上实名发帖,帖子名字就叫《记者走基层:走近脑瘫农民女诗人余秀华》。
是脑瘫者,也是农民。
李书新这样写到:“她挣扎着,上网,敲打着这个社会的门窗。她知道她要什么,她想更多地与社会亲近。”
而在这两天,独自挣扎和敲打了十几年的余秀华遭遇了整个社会的“亲近”。
“一夜之间,余秀华的诗在微信上爆红,一天之后,她家小小的院子里,已经挤满了采访的记者,还有慰问的领导……因诗歌而来的喧哗,在这一天有变成骚动的表演之危险。”
昨日,记者试图与多位诗人聊起此事,对方都急忙说:“你们别去了,人家家里的兔子都快死光了!”
孤独:一开始,她希望亲近外界,但又觉得,乡间的植物最幸福
2011年的那次探访显示,当时,余秀华作为诗人已经在某些论坛上小有名气,不过影响力有限。
2011年秋天,根据李书新和随他同行的记者杨新星的观察,余秀华的生活是宁静的,虽然孤独。
“余秀华的家靠近村公路,有一条碎石路连着她家。碎石路两旁长满蒿草,间或一株两株南瓜、豆角什么的。余秀华说,这些乡间的植物最为幸福,它们享受着最好的阳光,一点一点享受,一点一点老去也值。”
李书新的眼里似乎满是诗意:“深秋了,余秀华家里的稻场干干净净,庭院干干净净,她简陋的房间干干净净。”
不过文章也明显在强调着一种孤独感:“我们围坐在一起,帮助余秀华剥棉花。其双亲年近七旬,这些天还在帮别人家打场。余秀华干不了其他农活,就和奶奶剥棉花;其奶奶年逾九旬,精力不济。祖孙二人亦少话语。”
据日后媒体的访谈和报道,38岁的余秀华前半截人生可以概括为:因出生时倒产脑缺氧而造成脑瘫,高二辍学后便在家里安排下结婚生子。目前儿子在武汉读大学,她与年迈的父母相依为命,没有收入,甚至需要年迈的父母照顾。
在聊天中,余秀华不止一次跟来人提到自己的孤独:“在家跟父母没什么交流,儿子有什么话也不太跟我交流。”
还好,她认识了诗歌。她在博客上写,在论坛上写。
亲近:终于被人发现了才华,她却感到了疲惫
刘年在《诗刊》推出余秀华时还没见过余秀华:“为了写这篇文章,做了简短的采访。电话里,她咬字不准,于是改作QQ聊天。她的智商不仅不低,反而很高”。
2014年,在余秀华独自写下了2000多首诗后,亲近的机会来了。《诗刊》编辑刘年发现了余秀华的诗。
关于余秀华何时开始写诗,凤凰网说她“从2009年到现在,写了近2000首诗”。人民日报说写了16年:“1998年,余秀华写下了她的第一首诗《印痕》。”
但后来余秀华否认了这个说法。她回答记者关于“第一次发表诗歌”的问题时说:“以前有媒体这么问过我,我说是1998年写了《印痕》,那是我临时编出来的。我也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写诗,什么时候开始发表,别人非要问我,我就说了一个。”
至于为什么写诗,她对这个问题似乎也感到疲惫:“没有什么契机,真的没有,想写就开始写了。”
在《诗刊》配发的自述《摇摇晃晃的人间》里,余秀华也许是深思熟虑过的:“当我最初想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时候,我选择了诗歌。因为我是脑瘫,一个字写出来是非常吃力的,它要我用最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左手压住右腕,才能把一个字扭扭曲曲地写出来。在所有的文体里,诗歌是字数最少的一个,所以这也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情。”
刘年对余秀华的认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来源于她的出身和周遭:“我也是农村长大的,因为也曾不管不顾,也曾痛彻心扉。”
拥抱:想和每一个人拥抱,又明白写诗是一个人的事
“字都认识,但不知道她写的啥。”一个村民对蜂拥而至的记者说。余秀华明白,在横店村,自己没有读者。对此她也坦然:写诗,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
不久以后他们见面了。
《诗刊》介绍余秀华后,又将她的诗和随笔在《诗刊》博客及微信发布,激起了更大范围的一轮阅读和转发。
12月,余秀华受邀参加“摇摇晃晃的人间———余秀华、秦兴威、小西、红莲、老井诗歌朗诵会”。朗诵会在北京的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余秀华与其他几位农民、快递员、矿工、理发师诗人一起,进入了媒体的视野。
那次朗诵会后,人民日报和凤凰网大篇幅报道了余秀华。凤凰网记者在第一次见到余秀华时,想起她在一首诗中曾说:“陌生人,请抱一抱我,不要问我冷不冷。”
所以,这位记者见到她第一句话是:“余姐,抱一抱你,不问你冷不冷。”
余秀华对拥抱有着一种比常人更特殊的认知。回到家后,她为北京之行写的博文,名字就叫:《想拥抱每一个你———北京之行略记》。这篇博客的背景音乐,是赵鹏版的《感恩的心》。
她记下与刘年之间的点滴:“我去的时候,也是刘年接我,他去早了,在寒风里冻了一个多小时……几天里,他总是抢着背重的东西……最叫我开心的是我走的时候,我们拥抱了一下。”她说,刘年慢慢教会自己怎样做人,做一个更好的人。
而刘年曾为余秀华如何做人的自述吃惊:“余秀华说她经常骂人,我略吃了一惊。很想知道她是怎么骂的。”
余秀华透露,有人说她性格有缺陷,而她认为自己不偷不抢,不趋炎附势,只是爱说真话而已。
喧哗:她一一笑脸相迎,却不肯给记者留电话
有人称余秀华是中国的艾米丽·迪肯森。对此评价,余秀华呵呵一笑:“我不认识她”。
但最近,诗歌从一个人的事,变成了流行。
而她比谁都清醒:“不用多久,我就会回归到以前的状态。之前我的博客只有200个粉丝,现在已经有2000多了。我会有越来越多的读者,但是真正理解我的人、懂我诗的人,全世界可能只有一两个。”
《诗刊》发表余秀华的诗后,给她寄来了1000多元稿费。之后,有两家以上的出版社跟她联系,希望可以为她出版诗集。
而真正的病毒式爆发在本月15日。余秀华这个名字突然在微信上处于刷屏状态,尤以《余秀华: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和《什么是诗歌?余秀华———这个让我彻夜不眠的诗人》两条为最(其实内容为同一篇文章)。
16日、17日两天,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堆满了余家的小院,余秀华一遍又一遍地微笑着回答着相同的问题。
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即便是面对面,余秀华也不愿给出自己的电话号码。与她认识或有关的编辑、诗人纷纷婉拒媒体的采访要求。
去年夏天,第一次在QQ上聊天后,刘年眼里的余秀华是这样的:“她的内心,没有高墙、铜锁和狗,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你可以轻易地就走进去,然后,可以放心大胆聊她的脑瘫,聊她的丈夫和孩子,聊她的爱情观,聊她的被打。”
可是,如今,许多人感受到了余秀华内心的墙。
解读
与中国大部分女诗人相比,余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你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你,让你的心疼痛。
如诗刊的编辑刘年所说:“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异类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对话诗人余秀华:“我的身份顺序是女人、农民、诗人”
近日,随着一首名为《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诗在网络“病毒般蔓延”后,余秀华火了。
数十家媒体来到余秀华家中,她一一笑脸相迎。她喜欢讲述诗的一切,对各类身份标签又强调着反感。多家出版商打来电话,要给她的诗出书,她答应了两家。
未来,她盘算着再多走些地方,再多读些书,碰到自己有感触的东西,就一一记下。
她在博客中回应突然的走红称,自己的身份顺序应是女人,农民,诗人,“但是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问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
她觉得,任何身份的标签都不能凌驾于诗歌本身之上。
记者:有人对你的关注,是因为你的遭遇,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余秀华:这样会把诗歌给推到后面,把身体(残疾)推到前台,把苦难放在诗歌前面是不对的,本末倒置了。我不喜欢别人给我贴标签,“脑瘫诗人”“农民诗人”等,任何标签都有局限性,而每个人都是丰富的,写的诗也是不一样的。我不回避“脑瘫”的事实,但希望人们更多去关注我的诗。
记者:那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你觉得这首诗是最好的吗?诗中的“你”有原型吗?
余秀华:我觉得这首诗写得并不好,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火起来。诗里的“你”没有原型,也真的没有对象。他可以是所有人,也可以是某一个人。我以前喜欢在QQ群里、论坛里逛,大家都来自天南海北,有时候开玩笑就这么写。
记者:你有喜欢的诗人吗?有模仿过别人的诗歌吗?
余秀华:我非常喜欢雷平阳,他笑起来很好看,看着很温暖,并不一定帅就是好的。有一次看过一个他的视频,视频里他在唱“一寸光阴一寸金”,我看着看着就笑了。不过,我们没有见过,只在网上聊过几句。我也不想跟他见面,见面了就不是偶像了。
我没有模仿过别人的诗歌,能够模仿的诗不一定是好诗,好诗是独一无二的,不能模仿。我觉得自己读书太少了,很多好诗没读过。
记者:你的诗歌里面出现过“红嘴唇”、“高跟鞋”这样的意象,你曾希望有这样的打扮吗?
余秀华:高跟鞋、红嘴唇会使女人很有范,我喜欢别人化妆,但是我从来不化妆,能吃得饱穿得好就行。别人说,你怎么老是不修边幅,我说以前年轻时候没想过,现在人老珠黄了更不会想。有一次,记者要给我拍照,让我打扮一下,但是我刚打扮好,他们没拍就跑了。拍照的时候,我会自然地就紧张起来了。
记者:你在博客中说你是个“好战分子”,你也会经常参与一些网上骂战,为何如此呢?
余秀华:我性格比较倔,以前会跟家人吵架,现在好一些了。有时在网上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就会跟别人骂战。
余秀华诗歌代表作节选
《我爱你》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篇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全文
全文共 8263 字
+ 加入清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进一步释放,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
(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投入,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加快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
(八)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简化程序,细化措施,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提高代偿效率,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
(九)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十)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广。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十一)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十二)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对政策落实好、创业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上级政府要强化帮扶责任,加大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特别是对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
(十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义务兵,要确保岗位落实,细化完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聘用),以及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按比例预留岗位择优招录的措施。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调整完善促进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就业税收政策。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各地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按照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成以省级为基础、全国一体化的就业信息化格局。建立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十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规范,及时纠正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等行为。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
(二十)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尊重劳动者培训意愿,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推动形成劳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技能劳动者获得与其能力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二十二)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
五、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三)健全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尽职履责。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
(二十四)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提高权重,并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有关地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十五)保障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相关资金。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政府间促进就业政策的功能定位,严格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逐步将性别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建设,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内容。强化统计调查的质量控制。加大就业统计调查人员、经费和软硬件等保障力度,推进就业统计调查信息化建设。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二十七)注重舆论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时要切实转变职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稳就业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篇10:小学生语文文学常识:三字经全文
全文共 1776 字
+ 加入清单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
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
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
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
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
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
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
曰南北,曰西东,此四方,应乎中。
曰水火,木金土,此五行,本乎数。
十干者,甲至癸,十二支,子至亥。
曰黄道,日所躔,日赤道,日所权。
赤道下,温暖极,我中华,在东北。
曰江河,曰淮济,此四渎,水之纪。
曰岱华,嵩恒衡,此五岳,山之名。
曰士农,曰工商,此四民,国之良。
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
地所生,有草木,此植物,遍水陆。
有虫鱼,有鸟兽,此动物,能飞走。
稻粱菽,麦黍稷,此六谷,人所食。
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
曰喜怒,曰哀惧,爱恶欲,七情具。
匏土革,木石金,丝与竹,乃八音。
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
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
父子恩,夫妇从。兄则友,弟则恭。
长幼序,友与朋。君则敬,臣则忠。
此十义,人所同。当顺叙,勿违背。
有古文,大小篆,隶草继,不可乱。
若广学,惧其繁,但略说,能知原。
凡训蒙,须讲究,详训诂,明句读。
为学者,必有初,小学终,至四书。
论语者,二十篇,群弟子,记善言。
孟子者,七篇止,讲道德,说仁义。
作中庸,子思笔,中不偏,庸不易。
作大学,乃曾子,自修齐,至平治。
四书熟,孝经通,如六经,始可读。
诗书易,礼春秋,号六经,当讲求。
有连山,有归藏,有周易,三易详。
有典谟,有训诰。有誓命,书之奥。
我周公,作周礼,著六官,存治体。
大小戴,注礼记,述圣言,礼乐备。
曰国风,曰雅颂,号四诗,当讽咏。
诗既亡,春秋作,寓褒贬,别善恶。
三传者,有公羊,有左氏,有彀梁。
经既明,方读子。撮其要,记其事。
五子者,有荀杨,文中子,及老庄。
经子通,读诸史,考世系,知终始。
自羲农,至黄帝,号三皇,居上世。
唐有虞,号二帝,相揖逊,称盛世。
夏有禹,商有汤,周文武,称三王。
夏传子,家天下,四百载,迁夏社。
汤伐夏,国号商,六百载,至纣亡。
周武王,始诛纣,八百载,最长久。
周辙东,王纲堕,逞干戈,尚游说。
始春秋,终战国,五霸强,七雄出。
嬴秦氏,始兼并,传二世,楚汉争。
高祖兴,汉业建,至孝平,王莽篡。
光武兴,为东汉,四百年,终于献。
魏蜀吴,争汉鼎,号三国,迄两晋。
宋齐继,梁陈承,为南朝,都金陵。
北元魏,分东西,宇文周,与高齐。
迨至隋,一土宇,不再传,失统绪。
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
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
梁唐晋,及汉周,称五代,皆有由。
炎宋兴,受周禅,十八传,南北混。
辽与金,帝号纷,迨灭辽,宋犹存。
舆图广,超前代,九十年,国祚废。
太租兴,国大明,号洪武,都金陵。
迨成祖,迁燕京,十六世,至崇祯。
权阉肆,蔻如林,李闯出,神器终。
清世租,膺景命,靖四方,克大定。
由康雍,历乾嘉,民安富,治绩夸。
道咸间,变乱起,始英法,扰都鄙。
同光后,宣统弱,传九帝,满业没。
革命兴,废帝制,立宪法,建民国。
古今史,全在兹,载治乱,知兴衰。
史虽繁,读有次,史记一,汉书二。
后汉三,国志四,兼证经,参通鉴。
读史者,考实录,通古今,若亲目。
口而诵,心而惟,朝于斯,夕于斯。
昔仲尼,师项橐,古圣贤,尚勤学。
赵中令,读鲁论,彼既仕,学且勤。
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勉。
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
如囊萤,如映雪,家虽贫,学不缀。
如负薪,如挂角,身虽劳,犹苦卓。
苏老泉,二十七,始发愤,读书籍。
彼既老,犹悔迟。尔小生,宜早思。
若梁灏,八十二,对大廷,魁多士。
彼既成,众称异。尔小生,宜立志。
莹八岁,能咏诗。泌七岁,能赋棋。
彼颖悟,人称奇。尔幼学,当效之。
蔡文姬,能辨琴。谢道韫,能咏吟。
彼女子,且聪敏。尔男子,当自警。
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
彼虽幼,身己仕。有为者,亦若是。
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
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
幼而学,壮而行,上至君,下泽民。
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
人遗子,金满籝。我教子,惟一经。
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
篇11:一帘幽梦散文诗
全文共 611 字
+ 加入清单“下雨的天空,突然雷声轰隆隆,有谁知道我心痛......”
独坐窗前,呆呆地望着窗外。CD机不知疲惫地转动了一天,重复的只是这首歌。雨打残荷声潺潺,是六月的雨,没有惊人的雷声,只有我心痛的抽泣。
离别后,才懂孤独,曾经的欢愉被泪水掩埋,造就了一个寂寞的坟墓,心海泛起的思念,是落幕的守候,却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每个故事的开始,都要一步步走向结局,等雁字回时,我想那时肯定是月满西楼。凭栏处,望尽天涯路,思念不尽泪重重。
轻轻拉下窗帘,掩去窗外的雨声,呆呆地出神。突然想起《一帘幽梦》,一帘幽梦?能有我的一帘幽梦吗?沉默的回首还是沉默,我想有的。只是不见往日阳光明媚风轻云淡的日子,剩下阴雨绵绵愁绪万千的剧情。
不喜欢孤独,却又害怕两个人相处,因为离别更加让人心痛,那些逝去的,已无法再回头,走过了就不要后悔,世界上毕竟没有这种药买。
偶尔在人群中相遇,却是彼此以池浅浅的笑靥,于是痛苦地擦肩而过。佛说:前世的三百次回眸,换回今生的一次擦肩,真是这样的吗?我还是不懂。
心很累很累了,真的不能再去想了,于是翻开笔记本写下一首小诗:
月满西楼时
一帘幽梦起
伊人将离去
别泪附沾巾
惆怅地望着窗帘,看珠子在风中摇动,很累了,仿佛是一叶浮萍,天涯注定从此寂寞,河流只须漂泊。没人聆听心路上成群结队的无奈,没人踏进心境忽淡忽浓的无奈,没人安慰万千忧伤的无奈.....
CD机还在转动,永远都是这首歌
“灰暗的天空,不见昨日的朦胧.....”
篇12:习大大2024新年贺词全文
全文共 1342 字
+ 加入清单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发表了二○一六年新年贺词。
全文如下:
再过几个小时,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我们即将告别2015年,迎来2016年的第一缕阳光。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向全国各族人民,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向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向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朋友们,致以新年的祝福!
有付出,就会有收获。2015年,中国人民付出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我国经济增长继续居于世界前列,改革全面发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了政治生态改善,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经过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这一年,我们隆重纪念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举行了盛大阅兵,昭示了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的真理。我们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宣布裁军30万。我和马英九先生在新加坡会面,实现了跨越66年时空的握手,表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愿。
这一年,北京获得第24届冬奥会举办权,人民币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我国自主研制的C919大型客机总装下线,中国超级计算机破世界纪录蝉联“六连冠”,我国科学家研制的暗物质探测卫星发射升空,屠呦呦成为我国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这说明,只要坚持,梦想总是可以实现的。
这一年,我们有欣喜,也有悲伤。“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深圳滑坡等事故造成不少同胞失去了生命,还有我们的同胞被恐怖分子残忍杀害,令人深感痛心。我们怀念他们,愿逝者安息、生者安康!群众的生活中还有一些困难和烦恼。党和政府一定会继续努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生活改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2016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未来5年我国发展的方向。前景令人鼓舞、催人奋进,但幸福不会从天降。我们要树立必胜信念、继续埋头苦干,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好局、起好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3亿人要携手前进。让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好起来,是我心中的牵挂。我们吹响了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号角,全党全国要勠力同心,着力补齐这块短板,确保农村所有贫困人口如期摆脱贫困。对所有困难群众,我们都要关爱,让他们从内心感受到温暖。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是各国人民共同的家园。这一年,我国领导人参加了不少国际会议,开展了不少外交活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参与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国际事务。世界那么大,问题那么多,国际社会期待听到中国声音、看到中国方案,中国不能缺席。面对身陷苦难和战火的人们,我们要有悲悯和同情,更要有责任和行动。中国将永远向世界敞开怀抱,也将尽己所能向面临困境的人们伸出援手,让我们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我衷心希望,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多一份平和,多一份合作,变对抗为合作,化干戈为玉帛,共同构建各国人民共有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谢谢大家。(完)
篇13:1978年邓小平讲话录音公开文字稿全文
全文共 2478 字
+ 加入清单邓小平讲话录音公开钓鱼岛争端怎么解决钓鱼岛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中日两国最大的争端,2014年年底,中日两国曾就钓鱼岛问题展开重大磋商,这才缓和了中日;两国的紧张关系;与此同时,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的争端也并非近些年来的问题,而是历史长期发展下来所遗留下来的问题,近来,邓小平讲话录音公开被日本媒体曝光,据邓小平讲话录音内容表示,早于1978年,当时身为中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就曾表达过自己的观点,也表明了中国对钓鱼岛的立场。、
邓小平讲话录音公开钓鱼岛争端怎么解决
据日本共同社2月10日电,日本记者俱乐部近日在主页上公开了日本历任首相及外国政要等召开记者会时的讲话录音,其中有1978年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为互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访日时就两国围绕钓鱼岛问题对立的讲话录音。邓小平在讲话中表示,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
中日领导人最早提及搁置钓鱼岛问题一事是在1972年田中角荣首相访问中国,促进中日邦交正常化之时。据曾担任外交部顾问,深度参与中日邦交恢复工作的日本问题专家张香山回忆,田中角荣和周恩来在(中日)第三次首脑会谈快要结束时谈起钓鱼岛问题,周恩来表示“有些问题要等到时间转移后来谈”,田中亦表示“一旦邦交正常化,我相信其他问题是能够解决的。”(《中日复交谈判回顾》,载《日本学刊》1998年第1期)
而中日之间就钓鱼岛问题较为深入的讨论,是在1978年《中日和平条约》谈判时期邓小平与日本外相园田直之间的会谈。本次公布的录音即是这一时期邓小平在日本记者俱乐部答国内外记者的谈话。该录音共1小时6分钟48秒,时间为1978年10月25日。
整理谈及钓鱼岛部分的录音文字,以及其他史料对这段历史的记录,供读者阅读参考。
钓鱼岛
日本记者俱乐部公布的录音(部分文字稿):
邓小平:尊敬的酒井新二(时任日本共同社社长)先生,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首先我对日本记者俱乐部举办今天的记者招待会表示感谢。中日两国人民有着两千年的友好交往的历史,和悠久的传统友谊,中日友好源远流长,有着坚实的基础。尽管中日之间有过一段不幸的历史,中国人民遭受了深重的灾难,日本人民也受害不浅。但是,这与两千多年的友好历史相比,毕竟是很短暂的。现在,中日两国友好交往的新高潮正在到来,我们应该向前看,放眼未来,共同努力,使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提问:还有两个问题,请您务必能回答一下。第一个问题就是尖阁列岛的归属问题,我们是认为这是日本固有的领土,不容置疑,但这个问题上很遗憾双方看法不一样,阁下有什么想法?)
这个,我们叫钓鱼岛,这个名字就叫法不同。(众笑)这点嘛,双方确实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候,双方约定不涉及这样的问题。这是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我们双方有约定不涉及。就中国人的智慧来说,也只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来。因为一涉及就搞不清楚的。倒是有一些人倒是想在这些问题上挑一些刺,制造障碍(阻碍)中日关系的发展。
所以我们认为我们两国政府谈这个问题时避开是比较明智的。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等十年也没有关系。我们这代人智慧不够,这个问题谈不拢,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些。总会找到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形式、方式来解决。
录音地址:http://www。jnpc。or。jp/activities/voice/
邓小平访日期间接受采访
日文报纸报道邓小平副总理在日本记者俱乐部举行的答国内外记者的谈话要旨:
“实现邦交正常化之际,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和平条约谈判之际,双方也同样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两国谈判之际还是避开这一问题好。我们认为把这个问题暂时搁置起来是比较明智的。倒是有些人想利用这个问题,来给中日关係泼冷水。”
来源:《日中关係基本资料集》,日本霞山会。
张香山(原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的记载:
“(邓小平的发言):我们两国并不是不存在一些问题的。比如你们说的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的问题,还有大陆架问题。但在你们国内不是有一些人企图挑起这样的事情来妨碍《友好条约》的签订吗?我们中国人也不是没有这种人,比如说,我们留美的,加入美国籍的,有些还是华侨,在台湾也有保钓呢!这样的问题现在不要牵进去,本着《和平条约》的精神,放几年不要紧,很可能这样的问题,几十年也达不成协议。达不成,我们就不友好了吗?这个条约就可以不实行了吗?要把钓鱼岛问题放在一边,慢慢来,从容考虑。
在邓小平谈及钓鱼岛问题后,园田外相说: 你谈了这个问题,我作为日本外相,也不能不说一点。关于日本对尖阁的立场,阁下是知道的,希望不再发生那样的偶然事件(指中国捕鱼船队,一度进入钓鱼岛海域),我讲这麽一句。 邓小平说: 我也想说一点。把这样的事情摆开,我们这一代人,没有找到办法,我们的下一代、再下一代总会找得到办法解决的。 ”
张香山:《中日关系管窥与见证》(日中关系管见见证),三和书籍。
对于这次会谈,日本外相园田直这样写道:
“与邓副主席的会谈中,最伤脑筋的只有一点,就是在什么时机提出钓鱼岛所有权的问题。钓鱼岛问题在这次商谈不应该提起,是我的基本想法。
为什么呢?因为钓鱼岛很早就是日本的领土,已经实行实际统治。如果日本公开声称这是日本的地方,中国考虑到面子也必须主张中国拥有主权。
我鼓起勇气,这麽说:钓鱼岛自古以来是我国的地方,发生上次那种偶然事件,我无法向政府交待。
邓小平微笑地说: 之前的是偶然事件。绝对不会再发生啰。
当时,我已急得坐立不安,生怕万一从邓小平口中突然说出是日本的,或是中国的之类的话,就危险了,只能一心求老天保佑。
然后,邓先生说, 就像以前那样,放它二十年也好、三十年也好。这句话背后的潜台词是,日本现在实际控制着钓鱼岛,就让它维持现状。他不动声色地讲着这句话,我却快受不了了,使劲拍了一下邓先生的双肩,说: 阁下,话说到这个份上就可以了。 如果没有其他人在场,真想对邓先生说声谢谢! ”
园田直:《世界.日本.愛》,第三政經研究會。
(以上三段史料选自孙崎享著,戴东阳译:《日本的国境问题》,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4年。)
篇1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4号组图全文
全文共 278 字
+ 加入清单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5年2月6日发行2015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一枚。
一、2015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图案
该普通纪念币正面刊“中国人民银行”、“10元”、汉语拼音字母“SHIYUAN”及年号“2015”;背面主景图案为一只传统装饰造型的小山羊,背景为宫灯和花朵,币面左方刊“乙未”字样。
二、2015年贺岁普通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数量
该普通纪念币面额10元,直径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发行数量为8000万枚。
三、该普通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1月16日
2015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图案
正面图案
背面图案
篇15:开学有感散文诗歌
全文共 1386 字
+ 加入清单鲜花散发芬芳.
你的脸上,
皱纹多了.
那都是为了我和弟弟,
记得那一天.
再晚上,
万家灯火熄灭,
而您在灯光下,
为我打毛衣.
再今天,
我要向您说声,
三八妇女节快乐,
您辛苦了!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学校下午要在操场举行一场有妈妈参加的亲子游戏活动,内容是有关交通安全的常识。我真是又紧张又激动!
下午到了,我的心“砰砰”直跳。到了操场我看到了妈妈,妈妈也看到了我……这时小主持人在讲游戏规则:一位妈妈和自己的孩子二人一组,跑到放有交通指示牌的地方,选一块交通指示牌,然后交给孩子,让她跑到主席台前说出牌子上的意思。你来我往很热闹。不少同学和妈妈都参加了游戏,由于时间关系,我和妈妈没能排到就结束了,真遗憾!但令人高兴的是小主持人安排了一项活动,就是每个孩子都给自己的妈妈送一份礼品,以表示对妈妈节日的祝贺,我走到妈妈跟前将自己精心制作的小礼品双手送给了妈妈,向妈妈说“妈妈节日快乐”!妈妈高兴极了,直夸我好孩子,我当然开心极了。
游戏结束了,王老师带我们回到了教室,收好自己的东西和妈妈放学回家了。今天的活动真开心,希望下次还能有机会参加。
我们来到小镇上,精挑细选,妈妈一会儿瞧瞧这支,一会儿看看那支;一会儿注意笔尖,一会儿用水润了润笔锋,用毛笔尖在手上顺时针旋转,我正纳闷,妈妈告书我,这种方法主要是用来检查笔毛的质量,如果旋转时笔毛出现了分叉,就不好用了。我兴奋极了,因为我学到了选择毛笔的方法。
2004年3月5日,是我最难忘的日子。中午,我们早早的吃了饭,妈妈用自行车驮着我上街,我可高兴了,因为妈妈带我去选毛笔和墨汁,这是我盼望已久的事。
我们来到小镇上,精挑细选,妈妈一会儿瞧瞧这支,一会儿看看那支;一会儿注意笔尖,一会儿用水润了润笔锋,用毛笔尖在手上顺时针旋转,我正纳闷,妈妈告书我,这种方法主要是用来检查笔毛的质量,如果旋转时笔毛出现了分叉,就不好用了。我兴奋极了,因为我学到了选择毛笔的方法。
我和妈妈整理好笔,放在自行车前面的蓝子里,我坐在妈妈的背后,手抱着妈妈的腰,哼着欢快的歌回家……
回家的路上,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下坡时,妈妈的自行车前轮绊到了一块石头,只听妈妈叫了一声:“不好!”我和妈妈滚到了布满石渣的路上,为了保护我,不让自行车压着我,妈妈情急生智,将自行车往外一推,另外一只手揽住我,我从妈妈背上滑了下来。等我从地上起来,才发现妈妈还趴在地上,一声未吭,也许是太疼了,也许妈妈不愿意让我吓着,妈妈紧紧地用手捂着额头,鲜血还是从妈妈的指缝里浸了出来,我吓坏了,焦急地叫到:“妈妈,你怎么了?”过了好一阵子,妈妈才抬起头来,看着我,小声地说:“没什么,勇敢一点,妈妈再休息一会儿。”我紧张得很,眼泪快掉出来了,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我对妈妈说,我回去叫奶奶,说着,就向前跑去。刚跑不远,妈妈叫住了我,“儿子,别回去了,你在路上又急又怕,车辆多,撞到你怎么办?爸爸、爷爷都不在家,你奶奶脚又不方便,一着急,那可不好了!”
我看着妈妈痛苦又着急的表情,也就罢了。等妈妈休息了一会,我帮妈妈扶起自行车,慢慢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到了家,我去叫医院的外科主任-张伯伯。我和张伯伯回家时,看见妈妈正对着镜子清冼伤口。等妈妈去医院缝好伤口,已是晚上了。
回想这一天,真让人难忘!虽然墨汁已经泼在了地上,但我从妈妈镇定的眼神里明白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果断,什么是冷静,什么是伟大的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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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笑着离开惠普全文阅读读后感
全文共 769 字
+ 加入清单《笑着离开惠普》这本书中,很多地方作者不惜花较多篇幅去说明一点 – 惠普公司的以人为本的精髓及公司文化,甚至有时不惜以牺牲暂时经济利益为代价!在这一点上,是绝大多数其它在中国大陆的公司所不及的。
在这里讲讲台资公司(本人曾在一台资企业持续工作6年):事实上如今在中国大陆的台资公司,很多都取得了不俗的战绩,最典型的要算鸿海了,短短十几年在大陆的发展,就从当初的一般规模做到如今的EMS全球最大!超过了旭电(Solectron)和伟创力(Flextronics)。台资公司之所以有如此迅猛的发展,事实上她们也是有非常完善的机制作为公司的运营环境,而且是不断地改进提升。但是就以人为本的宗旨上来讲,台资企业则显得有点打着旗号的味道了。
台资企业以军事化管理著称,以抓执行力为主,以低成本, 高品质,大规模为竞争力,因此相对来讲,对“人”就不那么看重了。在台资企业里,尤其是台资工厂(当然一般在大陆的台资企业都是工厂),劳动力廉价是蛮明显的,作业员的基本工资有时低到每月就五六百块左右,其它就得靠加班了,然而超长的加班时间(不夸张地讲,加班180小时/月在台资厂里绝不会是什么新闻,也许现在有所改善)再加上低廉的加班费,确实使很多的作业员难以忍受。
以上只是谈工作强度的问题。事实上,在对员工的尊重上,甚至有更多的和“以人为本”相悖的。比如,早期在台资工厂,保安见到台湾干部要敬礼,同时大声喊:长官好!然后大陆干部却进出厂时要检查(甚至要被搜查行李),还有这样不准,那样不允许,当然有些是为了员工考虑而设立,但其中蛮多是不合理,更不用说以人为本。同样在工作中,老板斥责下属更是习以为常,当然同时会冠以“下属不力,老板之过”。在处理上下属关系中,比较偏向像日本一样,绝对服从。也许是因为曾沦为日本殖民地长达五十年之久之故吧。不过近些年来,已有较大改善。
篇17:世界上最悲伤作文全文
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爸爸四年前死了。爸爸生前最疼我,妈妈就天天想办法给我做好吃的。可能妈妈也想他了吧。妈妈病了,去镇上,去西昌,钱没了,病也没好。那天,妈妈倒了,看看妈妈很难受,我哭了。我对妈妈说:“妈妈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我支持你,吃了我做的饭,睡睡觉,就好了。”第二天早上,妈妈起不来,样子很难看。我赶紧叫打工刚回家的叔叔,把妈妈送到镇上。第三天早上,我去医院看妈妈,她还没有醒。我轻轻地给她洗手,她醒了。妈妈拉着我的手,叫我的小名:“妹妹,妈妈想回家。”我问:“为什么了?”“这里不舒服,还是家里舒服。”我把妈妈接回家,坐了一会儿,我就去给妈妈做饭。饭好了,去叫妈妈,妈妈已经死了。课本上说,有个地方有个日月潭,那就是女儿想念母亲留下的泪水。
篇18:赞美母爱的散文诗
全文共 784 字
+ 加入清单母爱是伟大的,用怎样优美的诗歌才能赞美。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吧。
母爱是一条长长的路。无论你走到哪里,她都伴你延伸、顺畅。那悠悠的牵挂,那谆谆的叮咛,为你指点迷津,护你一路走好。
母爱是一座高高的山。无论你有多大困难,她总是依靠的屏障。那高耸的身躯,为你遮风挡雨,令你心安神怡。
母爱是一泓深深的潭。无论家有多少纠葛,她总是以容纳百川的胸怀,默默忍让。那宽宏的气量,那包含的品格,让家和睦泰然、息事宁人。
母爱是永恒的,不管风雨如何剥蚀,她总是完美无损、永不褪色;母爱是质朴的,她总是心清如水、原汁原味;母爱是执著的,不管命运如何苦涩,她总是掏心吐哺、从不打折。
母爱深明大义、柔中有刚。当你啼哭于襁褓时,母爱是温馨的怀抱,当你呀呀学语时,母爱是耐心的教导;当你熬夜备考时,母爱是暖暖的热茶;当你远行时,母爱是声声的呜咽;当你取得成绩时,母爱是激动的泪花;当你病卧在床时,母爱是布满血丝的双眼;当你沾染恶习时,母爱是苦口婆心的劝勉;当你如履薄冰而屡教不改时,母爱是撒在你伤口上疼在她心上的那把盐。
母爱是慷慨的,她把爱洒给了春露,洒给了秋霜;留给了晨曦,留给了暮霭;分给了弃婴,分给了遗孤;而惟独忘了她自己。母爱没有陌路、地域、种族的界限,母爱是“幼或幼以及人之幼”的大家,大家无方。母爱是体贴、慰藉、宽容、理解、善良、慈祥的源泉。
母爱之情,惊动天地,感泣鬼神。
母爱之恩,与江河同流,与日月同辉。
愿天下母亲,别忘了留一份爱给自己。愿天下儿女,别忘了回报母爱一缕浓浓的芳馨。
母爱是人间最圣洁、最崇高、最无私的爱。
母爱是灿烂的阳光,炽热而光明。她能融化冰川、净化心灵、蓬勃生机。她以博大的襟怀哺育生命、呵护万物。
母爱是盎然的绿地,芳菲而宜人。她使空气清新、百花缤纷、彩蝶飞舞。她是唯一没被名利污染的一方净土。
母爱是明澈的山泉,洁净而碧澈。她纯而不梁、真而无邪、诚而无瑕,她能洗涤一切污浊。
篇19:秋景风情话心思散文诗
全文共 433 字
+ 加入清单是的,有多少秋景心思交替着岁岁的往复,让万物的感叹就在竞类当中风霜华彩。
而最终的你我联想,真实了那些色彩所呈现的华章,记忆着那一个个美好的曾经。
我和你情话心思,天地的>故事与传说让季节风华,人类与万物的灵性在永恒贯通。
他和她的感怀,都在秋天的雨水里融化荒野,都在秋天的阳光中温暖着所有梦想。
每一个秋天的往复与更迭,都在叙说那一个个的永恒,更加美丽动人着爱的命题。
纯朴的色彩里,让所有的感怀都陷入那情感的漩涡,共同在光的点滴里拥抱得失。
笑语欢声,莺歌燕舞,都在我和你、他和她的共同舞蹈形态上展现一个风华彩章。
秋景心思,风情话语,让我和你都在那些飘荡红叶里感叹着风流的世态,真善美。
敞开心怀,为了勇敢的接受冬天里的一把火,我不再悲秋,为了生命真谛的重现。
为了人生价值更具实意,我和你又怎么拒绝灵魂深处的那滴泪呢?人生是唯美的。
灵魂深处的歌唱呐喊,透着一丝甜甜诗意,让无数灵魂再次抵达更高的精神境界。
然后,我和你,又把那一个个心思中的为什么重新包装起来,去感触雪花的丰盈。
篇20:秋天美景的散文诗
全文共 3228 字
+ 加入清单秋姑娘已经携着短裙慢悠悠地向我们走来了,它带来了金黄色,带来了丰收的好消息,带来了凉爽。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欣赏吧,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1.秋日琐思
秋风瑟瑟,一份平静。秋雨,棉棉无声。秋阳,照耀着那片枫林。
一层秋雨一层凉,秋雨绵绵秋意长。没有了春天的春暖花开,没有冬天的严寒深沉。秋天就是秋天,多彩的季节。最喜爱那秋天的枫叶,红红的,透过阳光的光线,更加好看。透过铺满阳光的树叶,流露着大自然的清新自然。秋天是红色的,秋天是黄色的,秋天是深绿色的。
秋天的思考,凡得到必有付出,要奋斗必有牺牲。
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经过努力和付出,不可能得到。即便得到了,也是预支,今后必要有所付出。但凡所有的得到,一定是付出换回的。
要奋斗必将会有牺牲,要得到就一定会有失去。
有句话说,简单就是快乐。生活就是一个由简单走向复杂、然后由复杂走向简单的过程。
用简单的眼光看待生活,无欲则刚,无求则乐。简单让我们会恬退隐忍,简单让我们甘于淡泊宁静。然奋斗一定会有牺牲,不奋斗也不是当代人的性格。
生活就是一种平衡的生活艺术,生活原本也就是一种平衡。
得到了,会牺牲。牺牲了,会弥补。奋斗不一定得到,不奋斗就不可能得到。奋斗会有牺牲,得失之间,寻找着前进的路径,然生活总要向前。
就如这秋天的美丽,一定经过了冬天的寒冷,春天的生根发芽,夏天的烈日酷热,才来到了秋天的丰收。
生命的诞生也许是偶然,注定在得失之间。生命选择了你就失去了另一个你。你生男儿身,就失去了女儿态。生为女儿身,又想是男儿。
生命短暂,没有返程票。在这个世界上走一趟,需要用心。
努力了,不一定得到,失去的不明不白。天上一个馅饼,得到的不清不楚。人生在世,顶天立地,赏这美丽的秋景。
年轻的时候,不懂得。中年的时候要奋斗。也许,只有到了暮年,才知道有些东西,当你完全拥有时,索然无味,有些东西,当你失去时,才知道珍贵无比。所以,放下就是快乐,简单就是另一种成熟。
心态最重要,心情最要好,就如这秋天,自然而美丽。
2.秋天的风
倾听——清晨中秋天的风
秋天的风轻轻的走来,悄悄把微笑洒满大地,把愉快种在了人们的心中。清晨一声问候,清晨的一缕清风,像小溪的水叮叮咚咚,轻轻流过洒满落叶的河畔,鸟儿飞过,少了叽叽喳喳的热闹,大雁变得深沉,默默飞过蓝天。秋天清晨的风,像是跳动的音符,一个个音符就是从山泉滑落的泉水,滴滴答答,柔美而美丽。感动了行人的心灵,感动了琴弦,琴弦随风起舞,音符随风起舞。好美的清晨,凉爽,舒服。沿着树林的羊肠小路,走进树林,秋天的风在阳光下更加美丽。洗去了忙碌的紧张和烦躁,心情变得安静。看着清澈见底的湖水,波光闪闪,大地安静,心中安静了。宽阔,爽朗,畅快,舒服。
欣赏——阳光下秋天的风
秋天的风轻轻的抚摸太阳时,风随风充满芳香。秋天的风,熏香四溢,丰富的沁香,抬头望着天空,晴朗了许多,云彩白白,衬托了蓝色晶莹。娴静,轻盈,秋天的阳光里,和秋风一起飞翔。湖水丝丝涟漪,又见清风。捡起一片树叶,心中的一切负担压力随风而去,随风飘散,满是轻松,满是诗意。晶莹的水珠,青青的草地,空气也是爽凉和舒畅的。在秋天的风中,你会不知不觉如醉,思绪随风飘啊飘,飘向了金灿灿的天地,飘向了美丽的山林,蓝色的大海,壮观的瀑布,美丽的城市。成熟又绚丽的风,洒在大地。
感悟——月光里秋天的风
一轮明月爬起来,升上天空。一片云,一轮月,一片天,绵绵美丽。迷迷胧胧,甜蜜又安静。秋天风走了又来了,时间过得好快。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匆匆的脚步,急匆匆的心情,放慢脚步吧,听听风的歌唱,看看大自然的美丽。站在秋天的风中,看宽阔的大地,望望广阔的天空,欣赏一望无垠的大海。写一首赞美的歌,赋一曲优美的旋律。平平淡淡才是真,细水长流才是爱。
3.秋天的脚步
清晨,打开窗户。凉爽的风飘进来,吹在脸上,很舒服。没有了夏日的炎热,阳光明媚。
一片黄色的叶子随风轻轻滴飘落下来,听到了秋天的脚步声,秋天来了。
鸿雁从天空飞过,在白云和蓝天之间,成排结队,很是壮观。远处的山青青,不再是夏天那么绿,有了些淡淡的黄色。
秋天是清高的,如果你在春天播种夏天耕耘,那么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秋天也充满了惆怅,如果你没有耕耘就没有收获。秋天是深沉的,秋天是思考的季节,秋天是沉淀成熟的季节。
走进秋天,没有了春天的幼稚,退却了夏天的炽热,走进了一个沉淀成熟的季节。
一阵子风儿吹过,一片落叶飘进来,落在了摊开的书页。仔细端详,树叶的经脉很清晰,经过了春天和夏天,一片树叶就是时间和大自然。
秋天是金黄色的,街心花园里的树木变黄了。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大地,把行人、建筑、草地都照得变黄了。
秋天是丰收的,田野里到处是丰收的歌声。麦田里一片微笑的景象。
秋天是香甜的,果园里的果子熟了,苹果红红挂满枝头,香蕉是金灿灿的。梨子黄橙橙的,葡萄紫檀檀的。
秋天是多彩的。花园里红的、白的、黄的、橙的、玫瑰红的花朵,争相斗艳。
一份凉爽,一份丰收,一份紧张,一份秋天的心情。
4.秋天诗韵
当清晨第一缕凉爽的风从窗外飘进来,吹在脸上,很凉爽。当第一片树叶从枝头随风飘落,落在满是落叶的地上。仿佛闻到了秋天的味道,听到了秋天的声音。
一片黄叶落下,两片、三片。倾听远方,秋风吹着身后的黄叶,秋风吹着飘满落叶的树林。秋天的诗,这是秋天的诗歌。
秋天天高云淡,我们的心情也便如这天空一般晴朗飘逸。走进秋天,听一首秋天的歌曲。写一首秋天的诗。
秋风飘过,秋天的味道。稻谷沉甸甸的清香,玉米棒子的清香,还有花生香喷喷的味道,红薯的脆甜味道。混合成了秋天特有的馨香。香味随风飘啊飘,写成了秋天的诗。
秋天的颜色格外不同,黄色的枫叶,红色的辣椒。蓝蓝的天,天高云淡,秋韵湖水,水清而透彻,秋虫唧唧,秋蝉鸣叫。小桥流水,夕阳灿红。在这个秋日的午后,任思绪飘远,写下秋天的诗歌。
一场秋雨一场凉,期盼秋天的第一场雨。听秋天的雨,写秋天的诗。用心体会秋天细腻的自然美丽,满山的花、草、树、木,在风中,在水中。
秋天的傍晚,风儿轻轻,吹人心醉。秋雨缠绵,清晨如诗。风,拂面而过,静静的,凉凉的。还有泥土的芳香,花儿的清香。
秋天,满是感动,大自然处处是诗意。缠绵的诗歌,秋天的诗歌。
5.深秋
深秋,秋高气爽,天高云淡。
走进深秋,深秋的阳光,温暖、不耀眼。
湖水波光粼粼,泛着点点的阳光。蓝色的天空中,一只雄鸷翱翔在天边,时而高时而低,枫叶很红,满山遍野。
深秋的雨,细腻、凉爽。缠缠绵绵,走出深秋,阳光明媚。
秋天褪去了深绿的衣裳,风把秋天染成了斑斓的季节,由黄到浅淡的红色。秋天和晚霞,蓝色和琥珀,自然里的一切如此美丽,枫叶红了,听到了天籁的呼唤。
秋天的阳光,闪着水银的色彩,小草匍匐在绿叶上,一种沉醉和清馨绕着你不肯离去,红色的星星,枫叶在秋天里窃窃私语,阳光透过森林照在地上,让人向往,很是美丽。
枫叶上写满了诗韵,红色的雨浸透了深秋的湛蓝,绵绵如丝、细腻如泥土,浪漫而释怀,枫叶飘逸而洒脱,没有喧嚣和功利,享受着大自然的青睐,享受着天籁和泉水的洗涤,心也潮湿了,喊着被大自然感动的泪水,凝望着那一片片飘飞的枫叶,悄然又轻盈,写满岁月的痕迹。浓浓的秋意,淡淡的美丽。
枫叶的红,深邃明澈,飘落的枫叶,在山间、在溪水、在蜿蜒的江河,呼唤泉水,呼唤河流,写满这枫叶,让风儿捎去远方的朋友。
红如秋叶静美,优雅不失朴实。高尚不失平易,境界慎美。
枫叶被雨水冲刷过,青翠欲滴,澄澈迷人、红的醉人,红的揪心。清爽的风吹来,满山秋天的惬意。
枫叶和湛蓝澄澈的湖水,在微风中轻轻弹奏,波光粼粼的旋律,韵律和美丽。
彩霞和夕阳浸透了红红的枫叶,怎样的一幅情景和诗意,拾起一片枫叶,珍藏在秋的日记。
走进深秋,追逐秋风和枫叶,层林尽染的天山,牵挽夕阳和晚霞,银丝被枫叶染透的美丽。
走出深秋,感叹自然的美丽,深秋的颜色是最朴素的,没有修饰,没有点缀,有的只是深沉和厚重,有的是温暖。深秋的颜色是最本色的,没有虚化,没有娇媚,没有春的柔和与夏的火热,没有冬天的坚强,有的是沉淀和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