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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二桃杀三士原文(热门20篇)

七月与安生从小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七月温柔漂亮、文静乖巧,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而安生性格阴郁冷僻、桀骜不驯,除了七月没有人愿意和她来往。两个表象看上去极端相反的、带有符号化特质的女孩,其实恰好就是彼此的投射,她们是对方的映射,显现出自己另外一面所隐含的被压抑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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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原文赏析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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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蝇古之善射者彀[gòu]弓而兽伏鸟下。弟子名飞卫学射于甘蝇而巧过其师。

纪昌者,又学射于飞卫。飞卫曰:“尔先学不瞬,而后可言射矣。”

纪昌归,偃[yǎn]卧其妻之机下,以目承牵挺。二年后,虽锥末倒眦[zì],而不瞬也。以告飞卫。飞卫曰:“未也,必学视而后可。视小如大,视微如著,而后告我。”

昌以牦[máo]悬虱于牖[yǒu],南面而望之 。旬日之间,浸[jìn]大也。三年之后,如车轮焉。以睹余物,皆丘山也。乃以燕角之弧、朔蓬之簳[gǎn]射之,贯虱之心,而悬不绝。以告飞卫。

飞卫高蹈拊膺[fǔ yīng]曰:“汝得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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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六届“《英语世界》杯”翻译大赛原文

全文共 4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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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arden That Welcomes Strangers

By Allen Lacy

I do not know what became of her, and I never learned her name. But I feel that I knew her from the garden she had so lovingly made over many decades.

The house she lived in lies two miles from mine – a simple, two-story structure with the boxy plan, steeply-pitched roof and unadorned lines that are typical of houses built in the middle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near the New Jersey shore.

Her garden was equally simple. She was not a conventional gardener who did everything by the book, following the common advice to vary her plantings so there would be something in bloom from the first crocus in the spring to the last chrysanthemum in the fall. She had no respect for the rule that says that tall-growing plants belong at the rear of a perennial border, low ones in the front and middle-sized ones in the middle, with occasional exceptions for dramatic accent.

In her garden, everything was accent, everything was tall, and the evidence was plain that she loved three kinds of plant and three only: roses, clematis and lilies, intermingled promiscuously to pleasant effect but no apparent design.

She grew a dozen sorts of clematis, perhaps 50 plants in all, trained and tied so that they clambered up metal rods, each rod crowned intermittently throughout the summer by a rounded profusion of large blossoms of dark purple, rich crimson, pale lavender, light blue and gleaming white.

Her taste in roses was old-fashioned. There wasn’t a single modern hybrid tea rose or floribunda in sight. Instead, she favored the roses of other ages – the York and Lancaster rose, the cabbage rose, the damask and the rugosa rose in several varieties. She propagated her roses herself from cuttings stuck directly in the ground and protected by upended gallon jugs.

Lilies, I believe were her greatest love. Except for some Madonna lilies it is impossible to name them, since the wooden flats stood casually here and there in the flower bed, all thickly planted with dark green lily seedlings. The occasional paper tag fluttering from a seed pod with the date and record of a cross showed that she was an amateur hybridizer with some special fondness for lilies of a warm muskmelon shade or a pale lemon yellow.

She believed in sharing her garden. By her curb there was a sign: “This is my garden, and you are welcome here. Take whatever you wish with your eyes, but nothing with your hand.”

Until five years ago, her garden was always immaculately tended, the lawn kept fertilized and mowed, the flower bed free of weeds, the tall lilies carefully staked. But then something happened. I don’t know what it was, but the lawn was mowed less frequently, then not at all. Tall grass invaded the roses, the clematis, the lilies. The elm tree in her front yard sickened and died, and when a coastal gale struck, the branches that fell were never removed.

With every year, the neglect has grown worse. Wild honeysuckle and bittersweet run rampant in the garden. Sumac, ailanthus, poison ivy and other uninvited things threaten the few lilies and clematis and roses that still struggle for survival.

Last year the house itself went dead. The front door was padlocked and the windows covered with sheets of plywood. For many months there has been a for sale sign out front, replacing the sign inviting strangers to share her garden.

I drive by that house almost daily and have been tempted to load a shovel in my car trunk, stop at her curb and rescue a few lilies from the smothering thicket of weeds. The laws of trespass and the fact that her house sits across the street from a police station have given me the cowardice to resist temptation. But her garden has reminded me of mortality; gardeners and the gardens they make are fragile things, creatures of time, hostages to chance and to decay.

Last week, the for sale sign out front came down and the windows were unboarded. A crew of painters arrived and someone cut down the dead elm tree. This morning there was a moving van in the driveway unloading a swing set, a barbecue grill, a grand piano and a houseful of sensible furniture. A young family is moving into that house.

I hope that among their number is a gardener whose special fondness for old roses and clematis and lilies will see to it that all else is put aside until that flower bed is restored to something of its former self.

(选自Patterns: A Short Prose Reader, by Mary Lou Conlin, published by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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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考作文旧书原文及点评

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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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一本旧书。(将“历史”比成“旧书”构思新颖,扣题准确。)

微微泛黄的封面,是因时间流逝而显得古朴沧桑的痕迹;略显粗糙的书页,是无数人千万次翻开的证明;简单客观的文字,虽不富有生趣但真实鲜活地存在。(运用“泛黄”、“粗糙”等一系列的形容词描述了旧书的外形,形象生动。排比句的运用增强了文势。)

历史这一本旧书的出版时间已久远至不可考,但翻开它,我们却可以探求历史发生的时间,追溯往昔的记忆,感悟真实的过去。(点出“旧书”即“历史”所蕴含的历史价值,追溯历史,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从目录索引,我们开始品读这一本旧书。

第20页,是公元前221年,是我国这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的最初,秦始皇一统天下的辉煌痕迹。在这一页我们读到了秦朝的兴起,秦朝的统治过程,乃至秦朝的衰亡。“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杰遂并起亡秦族矣。”短短数行文字,既记述了真实发生过的历史,也给予后人一个深刻的教训。我们品读历史这一本旧书,既收获了知识,也感悟了警示。(以页码为线索,追溯泰国统一天下的历史,感悟到读旧书可以收获知识,感悟警示,有一定的历史意义。)

第1049页,是194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曾经万众欢庆的开国大典。往后翻,是三大改造,“一五”计划……书中记载了共和国的诞生与发展,磨难与成就,在历史的新篇章,我们品读并仿佛在经历着,那种“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喜悦与自豪,那种取得成就的愉快与骄傲,那种虽历经波折但终有发展的激动与欣慰。我们品读历史这一本旧书,既收获了知识,也感悟了在曲折中前进的坚忍品质。(追溯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感悟到曲折中前进的坚忍不拔的品质。)

第1298页,是1978年,是改革开放的开始。经过拨乱反正,动荡终于过去,中国人民终于迎来了多姿多彩的新时代,从沿海到内地,从国内到国际,中国正在朝气蓬勃地发展,正在走向世界这一大舞台。不断地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中国的国际地位在上升,国际声誉也在不断提高。历史这一本旧书密密麻麻地写满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取得的种种成就,也写满了中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的政策方针与成效。我们品读历史这一本旧书,既收获了知识,也感悟了精神,不断向上发展的勇毅精神。(再现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感悟到发展的勇毅精神。)

鲁迅曾说过,“不满足是向上的车轮。”(引用鲁迅的名言,表达“旧书”给我们的感悟,提升了文章的主旨。)而我们品读历史这一本旧书,正是带着这种不满足的精神不断探求,探求历史给予我们的警示,探求在艰苦中成就的坚忍品质,也探求不断进取发展的勇毅精神。(继续排比,延续了前文的整饬格调,展示了历史这部大书给人的启示。)在学习中,在生活中,我们凭着在历史这一本旧书中学到的警示、品质、精神,塑造自己,发展自己,给自己更多成功的可能。

历史是一本旧书,但它教会我们如何面对新的生活。(照应开头,升华主旨。)

评点

内容项:25分。文章将历史比成一本旧书,行文中抓住221年秦统一中国、1949年新中国成立和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三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来追溯前世过往,展示历史这部大书的全貌。中心突出,内容充实,切合题意。

表达项:25分。文章结构严谨大气,语言简洁畅达,卷面工整。

发展项:10分。构思新颖,想象有独到之处,材料丰富,观点具有启发性。

本文得分:25+25+10=60分。

[高考作文旧书原文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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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的原文结局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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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历开始深度追思琅嬅。

苏绿筠犯下大错,未得抬旗,死后未葬入帝陵。

金玉妍得以抬旗,葬帝陵。

如懿断发忤逆,皇帝夺其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四份册宝,圈禁。形同废后。

如懿离世,入葬妃陵。永璟无爵。

忻嫔戴湄若失宠,后又接连生女复宠,最后因母体虚弱离世,封忻贵妃。

巴林艳拂、陆璎珞因抚育令妃的儿子得以封颖贵妃、庆恭皇贵妃,

和卓香见入宫从入宫后隆宠不断,由容贵人升至容妃。

遁贵妃、惇妃与令妃争宠,或者为令妃党,

愉妃失子,永琪封亲王,后海兰病殁,追封愉贵妃。

婉妃陈婉茵凭借高龄和资历封为婉贵妃,

令妃逆袭,追封皇后,其子永琰登基,是为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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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包贝尔原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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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收到份特别的礼物,我和包文婧的婚礼视频

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心里特别难受。本来准备好好的婚礼,由于我自己的原因,变成了这样,心里怀着深深的内疚,觉得对不起很多人,尤其是我的太太包文婧。

我们两个人在一起11年了,从大学毕业她就跟我在一起。我跑龙套她去看我,和我挤单人床,没钱没暖气冬天穿着羽绒服盖着军大衣睡觉。但两个人挤在几平米的小屋,心是暖的。我那时候拍戏不挣钱,她就放弃演戏,给人家做美容,教人家健身操,去地铁口发传单……两个人一点点攒钱,她连件贵衣服都舍不得买。我挣了5000块钱,给她买个包,她用布包起来藏了一年都不舍得背!我问她为啥不背,她说留着过年背!这些年工作越来越忙,生活也慢慢变好,但能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少,平平淡淡的生活聚少离多,对于一个一心一意爱着我支持着我体谅着我11年的女孩,没什么惊喜也没有荣华富贵,我能做的,只有花光了所有的心思,准备给她一个温馨快乐的婚礼……没想到却成了一个这样的婚礼。

婚礼的当天,我失控了,太开心了,大家就玩疯了,忘记了我自己是公众人物,也忘记了顾及其他人的感受。第二天事件出来的时候,我懵了,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逃避,逃避网络,逃避朋友,逃避家人。我在失控的状态下只看到了自己,只想到自己的情绪,慌乱地道了个歉,想早早结束这一切,很没有诚意,根本没管其他人,甚至是包文婧……

这些天我过得非常纠结,每天都希望时间走得快一点,大家骂我骂着骂着就忘记了。可是今天再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我知道,不管大家会不会遗忘这个段落,这却是我一生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婚礼那天,是我们女儿饺子的生日,特意选在这一天,是希望给我生命中最爱的两个女人一个最难忘的记忆,然而我搞砸了一切。所有为我而来的伴郎伴娘们,在这个事件中,受到各种各样的牵扯和伤害,都是因为我的失控和我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勇敢面对,尤其是对包文婧,我有着深深的负罪感。

我想,唯一弥补的办法,是站出来,勇敢地面对发生过的事情,真诚地向在这个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所有人致歉,对作为公众人物给社会大众造成不良示范道歉。对不起,我错了。我没有理由为自己开脱,我真的错了……

希望有一天饺子长大了,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起码看到他的爸爸,有一个真挚的道歉,是一个知错就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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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种柳戏题诗》原文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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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谈笑为故事,推移成昔年。

垂阴当覆地,耸干会参天。好作思人树,惭无惠化传。

种柳戏题诗》注释

(1)戏,逗趣。戏题:以题诗作为消遣之意。在这里,柳宗元借种柳为题,以轻松的笔调,抒发感情,寄托理想。

(2)柳江:西江支流,流经今柳州市。当时亦称浔水。

(3)故事:过去的事情。推移:指时光的流逝。昔年:往年,历史。这两句的意思是,今天的种柳会成为将来人们谈笑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成为一种史迹。

(4)垂阴:指柳树遮阴。当:应当。覆地:遮盖大地。耸干(songgan怂赣):高耸的树干。会:能够,一定能。参(can餐)天:高入云天。

(5)思人树:《史记•燕召公世家》:"召公巡行乡邑,有棠对,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歌咏之,作《甘棠》之诗。"今《诗经》存《甘棠》一诗,思人树之说即由此而来。柳宗元在此借用这个典故,是为了表达努力造福于民的愿望。惠化:有益于民的德政与教化。

《种柳戏题诗》译文

柳州刺史柳宗元,今日种柳柳江边。人们当作谈笑的故事,随着时间流逝,今日也会变为往年。浓绿的柳阴当会覆盖大地,耸立的树干将要直刺蓝天。到那时,人们见树也许会引起怀念,惭愧的是我没有什么良好政绩可以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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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笑死人的一封信原文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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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大哥:

俺是怀着万分崇拜无比敬仰的心情给你写的这封的,说实话,从昨晚到今天清早临走的几个小时里,毫不夸张地说,俺对你的敬佩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昨晚夜里,俺又惊又怕,总算摸到了你的车边,俺是使尽了浑身解数,把师父传的那点玩意,身上带的钥匙通通使完了,三个多小时也没把你的锁打开,万般无奈之下,俺只好把你的锁给拆了,从俺包里拿把新的给你换上了,可你那车咋就那么难发动呢?俺可整整踩了一千八百多下啊。俺真是累得在地上趴了两个多钟头,差点没睡着,后来俺看了看,原来是油箱没油了,幸好俺带的油桶里有,就给你加满了。俺知道你平时工作忙,但你再忙也得抽空把车拾掇拾掇啊?实不相瞒,你那车发动起来,动静可比手扶拖拉机大多了,我刚走了不到五分钟,你们单位附近农村养的猪啊、羊啊、狗啊、鸡啊都给吵醒了,扯足了嗓子大呼小叫,我当时是真怕啊,心说干脆停下推着走算了,不料想你那车捏了刹车居然比没捏刹车跑得还快,我一头就撞路边树上了,那血流的呀~俺疼呀,难过地蹲在路边哭了大半宿,总算琢磨透了,您老人家就是江湖大哥!俺发誓以后再也不偷车了,想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未满月的儿子,要是再碰到几个像您这样的,风险太大,只怕小命难保,俺把您刹车给修好了,车也给您洗了,您试试还合适不?耽误您时间了,谢谢!我的话说完了,再次郑重向您道歉!

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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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故事原文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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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孟子少时,父早丧,母仉[zhang]氏守节。居住之所近于墓,孟子学为丧葬,躄[bì],踊痛哭之事。母曰:“此非所以居子也。”乃去,舍市傍,孟子又嬉为贾人炫卖之事,母曰:“此又非所以居子也。”舍市,近于屠,学为买卖屠杀之事。母又曰:“是亦非所以居子矣。”继而迁于学宫之旁。每月朔(shuò,夏历每月初一日)望,官员入文庙,行礼跪拜,揖[yī,拱 孟母三迁手礼]让进退,孟子见了,一一习记。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也。”遂居于此。 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中期邹(今山东邹县)人,是孔子思想和政治主张的继承者和发扬者,也是孔子以后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孟子能成长为一个大学问家首先得归功于孟母。

孟轲三岁时死了父亲,养育的责任就全部落在母亲的身上。孟母是一位勤劳善良又有见识的妇女,丈夫死后,她靠织布、帮人浆洗过活。

孟轲小时候贪玩不好好念书,当时他住的地方有一些坟墓。他常常和小朋友到坟场玩耍,看到人家埋葬死人,他就和小朋友们学着样子玩抬棺材、挖坑这类游戏。孟母见了,认为这个地方对小孩子的影响不好,就搬了家。

孟家搬到城里街上住,家附近是集市和商店。孟轲住在那里后,又和小朋友玩起做买卖的游戏来。孟母见了很不高兴,决定再搬家。

孟母第三次搬到了学宫旁边,学宫就是学校的校舍。学宫里进进出出的都是些读书人,文质彬彬,有时学宫里还举行祭祀,纪念那些逝去的著名学者。孟轲耳濡目染,受其影响,也带着小朋友玩

行礼的游戏。孟母见了,这才放下心来。从此孟家就居住在那里。可见孟母在教育儿子上是多么煞费苦心,同对又表现出孟母的远见卓识,她虽是一位普通的家庭妇女,却懂得环境在小孩子成长中潜移默化的影响。

孟母还很懂得教育方法。孟轲长大一点,便就学于子思门下,但读书不用功,有一次竟逃学提前回了家。他的母亲正在织布,见他早回来,诧异地问:“你已经学好了吗?”

孟轲回答:“没有!”

孟母拿起剪刀把织的布剪断了。孟轲紧张地问母亲为什么要剪断布。母亲说:“你中途停学,和我中途断织是一样的事。君子只有经过学和问才能有广博的知识,以后一生做的事情才能顺利,避免祸患。现在你没到放学就跑回来,将来怎么能有出息?好比我们家是靠我织布生活的,现在我把布机上的布剪断了,吃饭和穿衣的来源也就都断了。”

母亲的教育方式给孟轲很深的印象,从此,他下决心刻苦读书,后来成为著名的儒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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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笑死人的一封信原文

全文共 2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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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对不起。

妈妈说我的智商只有76。我的智商到底有多高,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是一个杀伤力很强的人,很多人因我而受到伤害,他们有的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有的甚至自杀身亡。所以我一直怀疑我有潜在的超能力,而这种超能力又不知为什么对我的老师作用尤强。

我至今仍记得第一位因为我而牺牲的老师。那时我上小学一年级,老师带着我们去野外上自然实践课。看到春风拂绿、杨柳抽枝,老师不禁想起一个问题,于是问道:“同学们,你们知道如何识别风向吗?”“我知道!”同班的一个小女孩一边回答一边从地上检起一片树叶向空中抛去,“捡一片东西往空中一抛,看它往哪边飘,不就知道了吗?”“嗯,很好。”老师表扬道,“那还有哪位同学愿意再给大家示范一下,看看现在刮的是什么风?”

“我。”我自告奋勇走了出来,从地上捡起半块砖头向空中抛去……

“报告老师,现在刮的是上下风!”

我记不清楚老师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子,我只记得他拼命地挣扎了几下就气绝身亡了。

后来据医院里的医生说他是由于突然受到强烈刺激导致气血逆行走火人魔而死。就这样,我害死了一名人民教师。

一年级老师教我们认识家禽动物。

老师:

我回答:“妈妈!”把老师笑得差点断气!

期中考试回家以后,妈妈问我:“考得怎么样?”

我说:“我就一道题没有填出来。”

妈妈问:“是什么题?”

我就说:“说有一道问题:3乘以7得多少,我当时不管三七二十一填了15。”

我妈把刚喝的水喷到我爸脸上。哎……我太伟大了!我爸爸问我:“学校怎么样?你的老师满意你吗?”“啊,是的,爸爸,十分满意。”

“你怎么知道?是她亲口对你说的?”

“当然,爸爸。前天她对我说:‘要是所有的学生都像你这样,我马上就离开学校!’这说明,我已经全学会了。”

我爸大脑马上!@#$#@!$%$#@@

一天上数学,老师问一加一等于几,我说不知道。老师叫我回去问。我问妈妈,妈妈在烧饭,叫我滚出去。我问爸爸,爸爸在看球,大叫‘爽’。我问姐姐,姐姐在唱歌,唱到BABY。我问哥哥,哥哥在打电话,说我在外面等你。

第二天,老师问一加一等几,我说你给我滚出去;老师给我一个耳光,我大叫爽;老师骂我饭桶,我反骂卑鄙;老师说滚,我说我在外面等你。我们数学老师当场高血压又犯了,晕倒了……

小学我上语文课时,全校语文老师都去听倪老师的课。倪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个“被”字,问我:“这个字你认识吗?”我回答:“不认识。”倪老师就这样开始启发我:“你家里有床吗?”我答:“有。”“床上有什么?”“席子。”“席子上呢?”我答:“我妈妈。”倪老师心想,这也对,妈妈身上就是被子了,就接着往下启发:“你妈妈身上呢?”“我爸爸。”倪老师万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在这么多老师面前出洋相,一急之下问道:“那被子呢?”我回答说:“被子在地上。”倪老师也被我气得发羊癲疯住皖了!后来学校换了个老师让我们造句,我从容不迫完成作业,老师对我刮目相看。我写的造句是:

难过————我们家门前的大水沟很难过。

如果———耀头不如果汁营养丰富。

天真———今天真热,是游泳的好日子。

十分———妹妹的数学只考十分,真丢脸。

从容———我做事情,都是先从容易的做起。

人参———老师说明天每个人参加大队接力时,一定要尽力。

棉被———小玉的卫生棉被偷了。

便当———小明把大便当做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要做的事。

老师摸着我的头严厉说道:“放学回家发奋图强10篇。”我回到家里没有人,就准备完成代课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上厕所开始发獎涂墙,把洗手间整整涂十篇很满意我的作业才收手。家里人回来把我骂了一顿,第二天我妈找校长告代课老师误人子弟,后来代课老师被炒鱿鱼。哎……我心里自言自语说:“我长得很有创意,丑并不是我的本意,上天不要发脾气,我会勇敢地活下去,衬托世界的美丽!”

在一天早晨上课的时候,我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把自己的脚放到走道上。这时,老师对我说道:“请把你嘴里的东西吐出来,再把你的脚伸进去。”我大脑:_%#$#,之后的一段日子里,相继又有几位老师惨遭不幸,好在没有出了人命,也就没有捅出太大的娄子来。不过我的名气却是不胫而走,一时间也成了城里的名人。

然而,名人也有名人的痛苦,我就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当我初中的时候,物理课上物理老师问我:“你说,如何变轨?”我:“据〈涂刚纷说若人在阳世光做坏事死后就会变鬼!”原来老师正在讲卫星如何变轨!

上历史课睡觉被老师叫醒,老师问我:“文成公主嫁给谁了?”

小王小声告诉我:“松赞干布。”我没听清,张口就答:“宋朝干部。”

后来历史也没上成。

一日我从理发店扮酷回来,一开门,众女生惊呼:“酷哥来也!”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哪里!哪里!只是剪了个酷头而已。”恰巧校长从一旁走过,一本正经地说:“捡个裤头也要交公!”

好在没什么,我往宿舍走去,从女生宿舍楼下走过,看到了一个好友,高声吹嘘说:“看,我剪了一个酷头。”二楼马上有一女生伸出头来说:“我的裤头,你拣的是我的裤头……”

第二天考试,生物老师拿来一只用布盖着的鸟。然后他把鸟的腿露出来让学生猜这是一只什么鸟。我实在是不知道,就交了白卷。老师一看很生气,就问:“你为什么交白卷?你叫什么名字?”我一听,气呼呼地把裤腿卷了起来,露出两条腿说:“现在该轮到你来猜猜我是谁了吧?”生物老师马上倒了下去。

我的名气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城里所有的中学都出于为本校老师的安全考虑,拒绝接收我人学。没办法,带着对重点中学无限的憧憬,我去了乡下。乡下的中学虽然条件是苦了点,但是没有了舆论的压力,我也算活得逍遥自在。然而是金子始终是要发光的,乡下中学特有的沉默并没有抑制住我的爆发。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又横空出世,突然崛起,迅速占领了农村市场。

有一天,我迟到了,老师就问:“你今天为什么迟到?”我说:“早上我带邻家大叔的公猪去配种,所以就迟到了。”老师还没有听完就把眼睛瞪得大大的,说:“这事应该让去邻家大叔做呀。”我不解地说:“这事非公猪不可,邻家大叔也不是牲口啊。”

那是一次智力竞赛,我们班和另外一个班经过最后的角逐仍没有分出胜负。于是主持人宣布了最后的决出办法:每个班抽签派出一名代表,两个代表再进行猜硬币,猜对者向猜错者提问一个问题,如猜错者回答正确,则猜错者胜。反之,则猜对者#在班级胜出。天灵灵,地灵灵,该我的差使躲也不行。我居然被抽为代表,并且顺利地猜错了硬币,进人问答阶段。老师和同学们一下紧张了起来,每个人都用殷切的眼光看着我。尤其是班主任李老师,面色沉重,一言不发。我也感觉到有一些压力,不过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我的对手王小佛,王小佛是当时我们学校最具威力的“名师杀手

扔硬币后,由王小佛问我问题。王小佛问:“你知道我今天带了几个鸡蛋?”我无语。

王小佛得意地说:“哈哈!你如果猜对了我就把我身上两个鸡蛋送给你。”当王小佛说了这句话后,我们班上的同学欢呼了起来,我们班主任也高兴地对我点了点头,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高兴,王小佛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更是无语……

下面的内容你们也能猜到了。

您的极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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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作品原文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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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看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在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在这境界里,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我们访问的是陈巴尔虎旗。汽车走了一百五十里,才到达目的地。一百五十里全是草原。再走一百五十里,也还是草原。草原上行车十分洒脱,只要方向不错,怎么走都可以。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儿声音,也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走了许久,远远地望见了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河!牛羊多起来,也看到了马群,隐隐有鞭子的轻响。快了,快到了。忽然,像被一阵风吹来似的,远处的小丘上出现了一群马,马上的男女老少穿着各色的衣裳,群马疾驰,襟飘带舞,像一条彩虹向我们飞过来。这是主人来到几十里外欢迎远客。见到我们,主人们立刻拨转马头,欢呼着,飞驰着,在汽车左右与前面引路。静寂的草原热闹起来:欢呼声,车声,马蹄声,响成一片。车跟着马飞过小丘,看见了几座蒙古包。

蒙古包外,许多匹马,许多辆车。人很多,都是从几十里外乘马或坐车来看我们的。主人们下了马,我们下了车。也不知道是谁的手,总是热乎乎地握着,握住不散。大家的语言不同,心可是一样。握手再握手,笑了再笑。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总的意思是民族团结互助。

也不知怎的,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主客都盘腿坐下,谁都有礼貌,谁都又那么亲热,一点儿不拘束。不大一会儿,好客的主人端进来大盘的手抓羊肉。干部向我们敬酒,七十岁的老翁向我们敬酒。我们回敬,主人再举杯,我们再回敬。这时候,鄂温克姑娘们戴着尖尖的帽子,既大方,又稍有点儿羞涩,来给客人们唱民歌。我们同行的歌手也赶紧唱起来。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不管唱的是什么,听者总会露出会心的微笑。饭后,小伙子们表演套马、摔跤,姑娘们表演了民族舞蹈。客人们也舞的舞,唱的唱,并且要骑一骑蒙古马。太阳已经偏西,谁也不肯走。是呀!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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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去年的树》原文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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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树和一只鸟儿是好朋友。鸟儿站在树枝上,天天给树唱歌。树呢,天天听着鸟儿唱。

日子一天天过去,寒冷的冬天就要来到了。鸟儿必须离开树,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树对鸟儿说:“再见了,小鸟!明年春天请你回来,还唱歌给我听。”

鸟儿说:“好的,我明年春天一定回来,给你唱歌。请等着我吧!”鸟儿说完,就向南方飞去了。

春天又来了。原野上、森林里的雪都融化了。鸟儿又回到这里,找她的好朋友树来了。

可是,树不见了,只剩下树根留在那里。

“立在这儿的那棵树,到什么地方去了呀?”鸟儿问树根。

树根回答:“伐木人用斧子把他砍倒,拉到山谷里去了。”

鸟儿向山谷里飞去。

山谷里有个很大的工厂,锯木头的声音,“沙——沙——”地响着。鸟儿落在工厂的大门上。她问大门:“门先生,我的好朋友树在哪儿,您知道吗?”

大门回答说:“树么,在厂子里给切成细条条儿,做成火柴,运到那边的村子里卖掉了。”

鸟儿向村子飞去。

在一盏煤油灯旁,坐着个小女孩。鸟儿问女孩:“小姑娘,请告诉我,你知道火柴在那儿吗?”

小女孩儿回答说:“火柴已经用光了。可是,火柴点燃的火,还在这盏灯里亮着。”

鸟儿睁大眼睛,盯着灯火看了一会儿。

接着,她就唱起去年唱过的歌儿给灯火听。

唱完了歌,鸟儿又对着灯火看了一会儿,就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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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愉此一生小说结局原文内容介绍

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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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川出国最顺的路是从重庆下巫山经过武汉到上海,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心中不舍不免越重。因为战争关系,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大人物,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时节了。

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轰动世界,日本军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恐怕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

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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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3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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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同名小说改编《夏至未至》,大家是否关注呢?小说的结局结尾是如何的呢?

《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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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原文结局

全文共 4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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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迪伦困惑地皱起了眉头。

他耸耸肩,像是答案一目了然似的,“当我失去玛丽时,我本该当时就被拉走,被送去迎接下一个灵魂的。”

“可是……当时还有我在那儿啊。”

“我知道。”他点点头说,“一开始我也以为可能就是有你在,所以我才没有走,我必须要待到你被再次安全送回去为止。可是这样的想法可能不对,可能我现在……”他踌躇着,尽力想搜出一个合适的词,“可能我现在报废了或是发生了诸如此类的事情吧。”他冲她笑了一下,“我是说,我本来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往回走的。这不正常,迪伦。”

“或许你没有报废,”她缓缓说道,“或许,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的活做够了,摆渡了足够多的灵魂,你就解脱了。”

“也太多‘或许’了。”他朝她温柔一笑,“我不知道,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迪伦似乎没有感受到他的不安和谨慎。她坐得笔直,嘴角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眼神发亮,“嗯,嗯,除此之外……”她朝崔斯坦身体右侧点点头,看到他在用右手遮掩,“……一切都在朝着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或许我们就应该顺势而为。”

“或许吧。”他说,眼神中仍带着疑惑。他不想把一切事都告诉迪伦,但潜意识深处一直在隐隐担忧。他们穿越荒原,越走越远,他的伤口似乎也在逐渐恶化。迪伦感觉到自己正在奋力挣扎重获新生,可崔斯坦却禁不住担心等待着他的是不是截然不同的命运。

虽然迪伦一直在宽慰崔斯坦,但想起要回到那条火车隧道、爬回自己的尸体上,迪伦还是十分紧张。她想起了乔纳斯之前说过的话,他提醒她要回到原来的尸身。她希望车厢里不至于太黑。她也不知道自己伤得有多重,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自己的灵魂出了窍。她不知道当自己还魂苏醒后这伤会有多痛。

还有,最糟糕的是,她害怕等回到车厢里醒过来后,只剩自己一个人。那样的话,她返回尘世、起死回生反倒坐实了崔斯坦的猜测——他不可能和自己在一起。他不知道如果这样的事发生的话她该怎么办。她只能希望甚至暗自祈祷命运不要这么残酷。

这是一场豪赌。每次一想到这些,她的胃里就翻江倒海,一阵恶心。然而她实在别无他法,别无选择。崔斯坦坚信他的身体无法穿越荒原上那道分界线,他又不能让迪伦待在这儿。还有别的路可走吗?

真的走投无路了。

要担心的事实在太多了,然而不知怎么的,尽管忧心忡忡,他们荒原跋涉的最后一天里,太阳始终高悬天空,阴云也无影无踪。

迪伦想,这全是因为自己和崔斯坦待在一起,否则她实在想不出别的原因了。不管发生什么,只要她和崔斯坦待在一起,她就能挺过去,应付得来。明媚的阳光也让人觉得宽慰,把那些烦恼都压制在意识深处,驱赶到了本属于它们的阴暗角落。

迪伦满心期盼自己能认出这趟旅途的终点,能辨认出某些地标。它们会告诉她目的地就在眼前,让她心潮澎湃,鼓起勇气。然而最后那座山和之前翻越的那些山峰别无二致,不过他们不知不觉间就登上了这座山的峰顶,俯瞰山下那一段锈迹斑斑的铁轨。

就是那儿,她当时就是在那里死去的。她俯视着铁轨,等待着心中涌起某种感情。是怅然若失、哀恸伤心,或是痛苦不堪,而最后她心头慢慢浮现出的只有恐惧和焦虑,那种她一整天都在拼命压抑的紧张感。她强忍着,默默下定了决心。

她的手从牛仔裤口袋里伸了出来,用手指摩挲着崔斯坦送她的那朵丝绸般顺滑的花瓣。花被摘下来后已经枯萎了,但她还是舍不得扔掉,反而像护身符一样紧紧捏着它。它将迪伦和荒原联系起来,把她和崔斯坦联系在一起。迪伦只希望它能让她和崔斯坦永远在一起。

她沉稳地深吸了一口气,“我们到了。”她多此一举地说。

崔斯坦不可能看不到铁轨,它们是连绵起伏的群山间唯一可看的东西。

“是啊,我们到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她那样紧张或急切,而是充满了忧伤。

就好像他已经断定这次冒险一定会徒劳无功,他很害怕迪伦会失望。他的悲观情绪并没有影响到迪伦,因为她自己心里也难掩重重疑虑。

“那么我们就沿着铁路走好吗?”她问道。

崔斯坦只是点了点头。

“嗯,”她把胳膊前前后后甩了十几次,有些紧张,“好吧,我们开始吧。”

崔斯坦没有动,她意识到他是在等她先走。她连续做了两次深呼吸,腿似乎不听使唤,感觉像灌了铅一样,沉甸甸的无法从露水深重的草地抬起来。这是因为自己害怕,还是荒原不想让她走?

“一定会成功的。”她对着天空喃喃自语,声音小得连崔斯坦都听不到,“我们一定要回去。”

她的嘴绷紧了,显出决绝的样子,然后步履艰难地向前走。一只手紧紧抓着身边的崔斯坦,一步一步挪移。现在他走路一瘸一拐的,一只手一直捂着身体右侧,但他会没事的。如果她能和他一起走完这最后的一小段路,带他回到她的世界,他就会安然无恙的。

她强迫自己相信这一点。

他们往山下走,直到迪伦走到枕木上,看到像梯子一样的铁轨才停下来。她转过头,待向崔斯坦求证她走的方向无误后,就开始顺着铁路线向隧道口走去。铁轨沿着乡野蜿蜒铺开,所以一开始迪伦没有看见它们。可是突然之间,它们就在一个转弯处出现了。巨大的山峦在铁路沿线岿然屹立,铁轨似乎在向大山曲折前进,然后就消失在远方,不知通向何处。他们越走近,山脚下黑漆漆的山洞似乎也越变越大。最后迪伦终于看清了铁路钻山的入口,她走了进去,但这远不是终点。

黑色的山洞张着大口,似乎在召唤她。迪伦哆嗦着,脖子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万一,万一,万一呢?潜意识中的种种疑虑此刻化成了她耳边疯狂的窃窃私语,但她尽力不去理会它们。她高扬起下巴,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前继续走。

“迪伦。”崔斯坦拉住了她,迪伦转过脸面对着他,“迪伦,这样行不通。”

“能行——”

“不,不行的。我没办法进到你的世界,我不属于那里。除了这里,我不属于任何地方。”他似乎在半愤怒半绝望地哀求她。

迪伦在牙齿间转着舌头,盯着他。他第一次看起来像个十六岁的男孩,弱小而迷茫。他的迟疑不仅没有吓到迪伦,反而增添了她的勇气。

“你为什么来这里呢?”她质问道。

崔斯坦抬起一个肩膀半耸了一下,看上去倒非常像一个笨手笨脚的大孩子。

“崔斯坦?你为什么要过来?”

“因为……因为……”他重重吐出一口气,“因为我爱你。”

他说话的时候低着头,没有看到迪伦脸上闪现出的惊喜表情。片刻后他抬起头看着迪伦说,“我希望你是对的,迪伦。可你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你保证过会试试的,”她提醒道,“要有信心。”

听到这话,他惨笑一声,“你还有信心吗?”他问。

“我心里有希望,”她脸红着说,“还有爱。”迪伦望着他,一双碧眼射来热辣辣的目光,“相信我。”

她长途跋涉一路走来只为了这个机会,现在她不能回头,不能连试都不试一下就回去。而且,他们也不能待在这里,崔斯坦受伤了。不管之前发生了什么,现在的荒原正在伤害他。崔斯坦错了,他不属于这里,他需要离开。迪伦把这些念头在心头默念,尽力不去理会头脑深处传来的声音,“他之所以会受伤,之所以会痛苦,全是因为你正逼着他离开荒原。”她挺起胸继续向黑暗深处走去。

崔斯坦别无选择只能跟上,她不肯放开他的手。

一开始在黑暗中分不清方向,他们的脚步声经过封闭的墙体传来回声,空气中有股潮乎乎的味道。迪伦打了个冷战。

“这里会有恶魔吗?”她小声问。这里的气氛异常安静,但它们肯定可以潜伏在这种潮湿荒凉的地方。

“不会的,”崔斯坦回答,“它们无法靠近你的世界。我们现在是安全的。”

他的话对迪伦来说只算是小小的安慰,还不足以驱散山洞里的寒气。这寒意让迪伦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上下牙也在不停地打架。

“你能看见什么吗?”她不喜欢这沉默的气氛,“我们靠近火车了吗?”

“快了,”崔斯坦说,“就在我们正前方,没几米远了。”

迪伦放慢了脚步。这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她可不想撞到列车前的减震器上。

“停!”崔斯坦大喊了一声,她应声停了下来,“伸手摸一下,你已经到了。”

迪伦用指尖试探着,手还没有伸直,就已经触到了某个冰冷坚硬的物体。那趟火车。

“帮我找找门在哪儿。”她说。

崔斯坦抓着她的胳膊肘,带着她走了几米。

“这里就是了。”他说着,把她的手放在半空中,刚好到他肩膀的位置。她的手四处摸索着,感觉手指下面是污垢和橡胶,那是列车门前的踏板。她意识到踏板很高,他们必须要攀爬上去。

“准备好了吗?”她问。没有回应,但她感觉得到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胳膊上,“崔斯坦?”

“准备好了。”他小声回答道。

迪伦往前走,准备爬上去。她把崔斯坦的手拉过来,盘进掌心。她不能冒险,不能松开他的手。她才不管这样有多不雅观呢,她不想又一次上当受骗。

“等等。”他使劲拽她,她只好转过头。崔斯坦的另一只胳膊游移到她的腰间,把她拉进自己怀里。隧道里的路高低不平,所以这一次他的脸正和迪伦的脸平齐。他的呼吸让迪伦觉得脸痒痒的。

“看,我……”他先开了口,随即又沉默不语了。她听到他一声声沉重的呼吸。他捧着她的下巴,往上抬了一点点,“以防万一。”他小声说。

崔斯坦的吻像是在道别一样。他的嘴唇如饥似渴地贴过来,吻得她简直无法呼吸。他放开她的脸,手指滑进她的秀发间,把她拉得更近。迪伦紧闭着双眼,尽力忍住泪水。这不是告别,不是。这绝不是她最后一次感受他温暖怀抱,和他相互依偎。不是。

他们以后还会有像现在这样百万次的亲吻。

“准备好了吗?”她又问了一遍,这一次她几乎窒息得说不出话来。

“没有。”崔斯坦在黑暗中回答。他的声音沙哑,听起来可以说是非常害怕。迪伦紧张得胃部一阵痉挛。

“迪伦,”崔斯坦在她耳边喃喃地说,“我希望你是对的。”

迪伦在黑暗中笑了笑,但愿如此。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平静地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先找到我的身体。我想,应该是在列车中部。”

她小心翼翼地往前慢慢挪动。车厢里一片死寂,然而她的脉搏跳动声听起来却异常响亮。崔斯坦在她身后仅一步之遥,可迪伦连他的呼吸声都几乎听不到了。她的肠胃剧烈地痉挛。如果这个办法行不通怎么办?如果她的身体破损严重无法修复怎么办?

那横在自己的灵魂和躯体之间的东西是什么?他们不得不越过去的东西是什么?鲜血、残肢,还是那个蠢女人的大包小包?迪伦想想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声有些神经质。她转过头想把笑话和崔斯坦分享,这才发现自己的运动鞋转起来有点过于轻松了,鞋下面沾着一层滑滑的东西。她确定,这可不是什么溢出来的果汁。她感到一阵恶心,赶紧抬起脚,可脚跟却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她一下子失去了平衡,把另一只脚也带得有些打滑,不过不知什么东西挡在了前面。她的重心又开始往后倾,这次有点矫枉过正,她摇摇晃晃地又往后倒去。

落地前她还有时间猛吸了一口气。她奋力伸出手,免得直接摔倒在坟场一样的地板上。这次她两只手都伸了出去,空空的手里什么也没攥着。

尖叫声。

这里本应该寂寂无声。静谧,死一般的肃穆沉寂。

然而只有尖叫声。

迪伦睁开眼,马上感到目眩。一道强烈的白光刺进她的脑袋。迪伦努力想转身摆脱,然而那白光却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也随之移动,紧紧跟着她,吞噬了身后的黑暗。迪伦看着这道光,目瞪口呆。

这道白光来得猛烈,然而转瞬间就消失了。迪伦晃晃悠悠地站在那里,眼前跳动着五颜六色的光点。不知不觉间一张脸出现在视线中,迪伦不由得吓了一跳。接着它便填满了视野。这张苍白的脸上满是闪亮的汗水和红墨水般的痕迹。这是一张男人的脸,嘴边的胡楂很浓密,看口型他好像在急切地说着什么。迪伦努力集中精力想听清他说些什么,但尖厉的耳鸣声让她什么也听不见。

她摇摇头,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人的嘴上。慢慢地,她终于明白了,那个人在一遍遍重复着相同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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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逆鳞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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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羊重登绝巅,俯视天下苍生。

他目光冷咧,望着那群背弃弃义的无耻小人。

他们害怕,瑟瑟发抖,眼中有无尽的恐惧以及……悔恨。

如果你以为他们的悔恨是因为对龙族挥动屠刀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们恨,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发现,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杀了李牧羊。

陆契机一身白衣胜雪,绝美而灵动,觉醒凤凰之心的她,更加出尘,美艳不可方物。

“人类已经知错,付出了那么多人命的代价,龙族已经复活,这些已经够多的了,龙王,你还要再斗下去吗,还不停手吗?”

黑龙王,不,现在应该称他为黄金龙神。

“这些就够了吗?不,这些还远远不够,我要让他们死,让九国的领导人,还有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人族精英,人族大英雄,全部都要死。”

陆契机高飞九天,化身为凤。

“龙王,万载的已经过去,你已经被仇恨磨灭了心智,放下吧,放下心中的仇恨,让那些都过去吧。”

李牧羊双目血红,他咬紧牙关,一字一顿道

“放下?

你要我放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如山的仇,那似海的恨,你要我放下!!!

你问问那怒江之中的英灵,你问问我身后的弟兄,一句而今复活,便将所有磨灭,那你可知道,这万年他们是怎样过来的吗,你又知道,这万载以来,我……又是怎样过来的?

呃啊……”

龙王一怒,天摇地动。

“欠我的,欠我族人的,我要他们十倍,百倍,千倍,万倍的偿还……”

天地苍穹下,有惊雷炸响,天地间,下起了大雨,。

龙王怅然,翻手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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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考生原文

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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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

您好,在经历十多年千辛万苦耐心等待之后,我终于走进了高考考场,激动之情无法言表,仅希望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大家。

在备考之际,作为一名阎良巷里的孩子,我曾无数次想象走进考场的情景,我也数十次的学习、观摩了历年的高考作文题目。作为语文考试的大头,作文必然占据很多比例,所以,对作文我等是万分看重的。

尊敬的老师,您好。看到上面的材料后,我不知道如何提笔写信。父亲是个不折不扣的农民,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阎良,一年365天都是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最近,刚忙完甜瓜又开始收麦,收完麦,又开始种包谷。农村,犹如横亘在他面前的黄河长江一样,出村对他而言就是天方夜谭。父亲,一个一辈子只和土地打交道的质朴农民,他怎么会有车呢?当然,他有车,那个爷爷手里就有的架子车。平时,拉着驾车老远就给别人让道,父亲拉驾车时就是爱听那广播。

尊敬的老师,高速公路对我而言,也只是电视上,报纸上和书本上的事。我走过的路只有乡间小道,最好的路也只是镇里的马路。不知道老师,你见过那种颤颤巍巍随时都可能骑车摔跤的小道吗?从上学的第一天起,我就走在了在那样的路上,走了十几年。第一次听到高速公路这个词语后,我曾经幻想有一天,我能够带着父亲一起走在那样的路上,宽阔平坦。但截止到现在,截止到我写这封信,我仍然没有目睹过“她”的芳容。

尊敬的老师,您好。在作文这个事情上,我渴望取得好的成绩,渴望写出一篇“千古绝唱”。可我真不知道如何给父亲写这封信。他,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长年累月身在农村,没有见过高速公路,只有个手机,经常还欠费,在家放着。更没有钱去买车,他怎么会在高速公路上开着车,打着电话呢?或许对于城里和我一样的考生来说,私家车,手机,高速公路……都是家常便饭,但对于我,对于父亲,这是个奢望,至少目前是的。

尊敬的老师,您好。不知道我所说的这些您能否理解?但不管如何,我请你相信,给父亲的信,我无法撰写。但是我可以向您提点意见或建议。

对于像我一样在农村里生活的考生,高考就像一道门槛,迈也不是,不迈也不是。因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很想去看看。可就凭这个作文,我的愿望恐怕就要落空。因为,材料里的这些事对我是陌生又陌生的,我甚至都难以想象这样的事情发生,如何写,我无法提笔。

尊敬的老师您好。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作文材料是有关农村的事,比如种庄稼的事,比如养猪牛羊的事,比如去摘甜瓜的事,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您,我绝对熟悉,绝对可以写出点东西来,至少不会无法提笔。

可是,尊敬的老师,如果出了类似这样的题材,城里的孩子又怎么办呢?他们见过庄稼吗?分的清小麦和韭菜吗?他们分的清吗?对他们而言,这又是陌生的。如果您这样干了,估计网络上的恶评定会如浪似涛,您恐怕难以承受。还好,像我这样的,无法上网的,没有手机的,没有出过农村的,只能认命,更不会去评论。所以,您不必担心。

尊敬的老师,您好。 就在昨天来阎良县城考试之前,父亲告诉我:好好考,成不成再说,但要遵守考场纪律,不要违法乱纪。想到这里,我真的再次像您保证,我的父亲不会开车,手机六月一开始就欠费了,更不知道高速公路在哪里。

所以,尊敬的老师,我真的不知道这封“写给违反交规的父亲的信”怎么写,只好写给您了!你应该知道阎良,中国航空城阎良吧,但你可能不知道关山吧,更不可能知道我村了。没事,相信你马上就知道!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考生

201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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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木兰诗原文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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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旦辞爷娘去,暮至黑山头,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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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岳阳楼记原文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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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属(zhǔ)予(yú)作文以记之。

予观夫(fú)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shāng),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前人之述备矣。然则北通巫峡,南极潇湘,迁客骚人,多会于此。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若夫淫(yín)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qiáng)倾楫摧;薄(bó)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qǐng);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tīng)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xié)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嗟(jiē)夫!予(yú)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chǔ)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yé)?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yī)!微斯人, 吾谁与归?

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岳阳楼记》是一篇为重修岳阳楼写的记。由北宋文学家范仲淹应好友巴陵郡守滕子京之请,于北宋庆历六年(1046年)九月十五日所作。其中的诗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较为出名和引用较多的句子。《岳阳楼记》能够成为传世名篇并非因为其对岳阳楼风景的描述,而是范仲淹借《岳阳楼记》一文抒发先忧后乐、忧国忧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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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作品原文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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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行》

(诗前小序)元和十年,予左迁(1)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2)然有京都声(3) 。问其人,本长安倡女(4) ,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5),年长色衰,委身(6)为(7) 贾人(8) 妇。遂命酒(9) ,使快(10)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11)憔悴,转徙于江湖间。予出官(12)二年,恬然(13)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14)意。因为(15)长句(16) ,歌(17) 以赠之,凡(18) 六百一十六言(19),命(20)曰《琵琶行》。

浔阳江(21)头夜送客,枫叶荻花(22)秋瑟瑟(23)。

主人(24)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25)重开宴。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弦弦掩抑(26)声声思(27),似诉平生不得志。

低眉信手(28) 续续弹(29),说尽心中无限事。

轻拢(30)慢捻(31)抹(32)复挑(33),初为《霓裳》(34)后《六幺》(35)。

大弦(36)嘈嘈(37)如急雨,小弦(38)切切(39)如私语。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间关(40)莺语花底滑,幽咽(41)泉流冰下难(42)。

冰泉冷涩弦凝绝(43),凝绝不通声暂歇。

别有幽愁暗恨(44)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银瓶乍破水浆迸(45),铁骑突出刀枪鸣。

曲终(46)收拨当心画(47),四弦一声如裂帛(48)。

东船西舫(49)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50)。

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51)下住。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52)第一部。

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53)妒。

五陵(54)年少争缠头(55),一曲红绡(56)不知数。

钿头(57)银(云)篦击节(58)碎,血色罗裙翻酒污。

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59)度。

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60)。

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

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61)买茶去。

去来(62)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63)红阑干(64)。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65)唧唧(66)。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

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

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

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

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67)难为听。

今夜闻君琵琶语(68),如听仙乐耳暂(69)明。

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

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70)促弦(71)弦转急。

凄凄不似向前声(72),满座重闻皆掩泣(73)。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74)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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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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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是桐华写的一部现代魔幻小说剧情精彩,那么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半个月后。我和吴居蓝在海岛举行了婚礼。婚礼地点选择了停泊在大海中的一艘游艇上,既脚踏实地,又漂浮在海天之间。游艇被江易盛和巫靓靓装饰得美轮美奂,活脱脱童话故事中的梦幻之船。因为吴居蓝对气味和声音很敏感,不喜欢嘈杂拥挤的人群,我也正好不喜欢,所以我们的婚礼只邀请了最亲近的人。吴居蓝那边是Violet和巫靓靓。我这边是江易盛和沈杨晖。爸爸仍在养病,没有办法参加,沈杨晖就算代表爸爸了。妈妈要照顾两个孩子,人又远在加拿大,也没有办法及时赶来参加婚礼,我答应了她会把婚礼的视频发给她。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一个周前,我和吴居蓝已经按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登记注册为夫妻。但是,这一刻,碧海蓝天下,听到Violet问:“吴居蓝,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女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我还是觉得心脏有一刹那几乎停止了跳动。

吴居蓝握着我的手说:“我愿意!”

Violet问:“沈螺,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男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

我笑了笑,凝视着吴居蓝的眼睛说:“我愿意!”

Violet说:“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彼此生命的伴侣,可以亲吻你们的伴侣了。”

吴居蓝微笑着掀开了我的面纱,我闭上了眼睛,把自己放心地全部交给了他。大家吃完我和吴居蓝精心准备的海鲜大餐后,决定告辞,把整个游艇还给我和吴居蓝。“祝你们蜜月愉快!”江易盛给了我一个大力的拥抱后,带着沈杨晖坐小船先离开了。巫靓靓最后检查了一遍船上的所有设备,叮嘱我说:“随时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会的!”Violet问:“决定去哪里了吗?”我说:“中国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板凳抱着走,吴居蓝到哪里,我就去哪里。”Violet笑了起来,感叹地说:“Regulus的海洋之行……很令人期待啊!一定会看到许多令人大吃一惊的事物,记得拍了照片给我们看!”我笑着说:“好的!靓靓送了我防水相机,我会善加使用。”Violet说:“那我们走了,等你们回来。”

我把她们一直送到了船舷边。巫靓靓已经下到了小艇里,Violet正要下梯子时,我说:“Violet……”Violet停住了脚步,耐心地看着我。我觉得不好意思,欲言又止。Violet说:“您是Regulus的生命伴侣,不管任何事,我都愿意为您效劳。”我越发不好意思了,回头看了眼正在驾驶舱里专心准备开船的吴居蓝,确定他没有留意我们。我往Violet身前凑了凑,压着声音,吞吞吐吐地问:“《AgneteandtheMerman》的故事里说……Agnete为金发人鱼生了孩子,是真的吗?”

Violet愣了一愣,忍着笑说:“是真的!”我涨红着脸问:“那我、我……和吴居蓝……”“也可以的。”我喜悦地说:“谢谢你!”Violet摇摇头,“是我应该谢谢你!”我笑了笑,没有再多言。Violet说:“祝你们蜜月快乐!”

目送着Violet和巫靓靓开着小艇离开后,我正要弯身收起舷梯,吴居蓝快步走了过来,“我来吧!”他把梯子收好后,转身看着我,面无表情地问:“出发吗?我的新娘!”他可真是永远用最正经的口气说着最不正经的话!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搂着他的脖子说:“出发吧!我的新郎!”他说过最想我陪他去大海上,从现在开始,我就陪着他去看他出生、长大的地方,分享他收藏的美妙时光和记忆。随着天色越来越黑,我们的船距离人群居住的陆地也越来越远,天地之间似乎只剩下了我们。吴居蓝设定了自动驾驶,由着船慢慢地驶向海洋的深处。黑夜显得格外宁静,海浪起伏的声音听得十分清楚,像是某种生命律动的节奏,正在向我们倾诉着什么。我和吴居蓝赤身裸体地裹在一张大毯子里,相拥躺在甲板上,静静地看着头顶的苍穹。繁星密布、星光闪烁,璀璨的银河横跨在天上。无数星辰汇聚而成的银河光芒万点、绚烂闪耀,就好像一条波光粼粼、奔腾流动的大河。

我向着苍穹,伸出了一只手,像是要去摘一颗星星。吴居蓝的手从我的胸前,沿着肩膀、胳膊抚摸而上,绕过我的手腕,和我十指交缠在一起。漫天星光璀璨,照耀着我们交握的手。在整个苍穹下,亿万颗星辰间,我们显得多么渺小,可是,渺小的我们,却能看见浩瀚的整个苍穹。

在这漫天的繁星中,很多看似明亮闪耀的星星其实早已熄灭死去,有的甚至已经死了几千万年。可是,因为我们的眼睛依旧捕捉着它们的光芒,它们的美丽在几千万个光年之外被感知,和其他活着的星辰一起璀璨闪耀。

生和死,在这瑰丽辉煌的宇宙间,根本难以分辨。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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