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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喜欢的书三年级作文通用3篇 作文怎么写(汇总20篇)

多读好书,对于人生受益匪浅。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有关我喜欢的书三年级作文通用3篇 作文怎么写,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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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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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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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传统节日优秀的三年级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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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闹元宵

农历正月十五,春节刚过,迎来的就是中国传统节日——元宵节。一大早,妈妈就收到了一条祝福的短信:元宵之夜月儿圆,合家欢乐吃汤圆,甜甜蜜蜜满心间,幸福一年又一年。

“吃汤圆喽!”随着妈妈的喊声,我们聚拢到桌前等待着。一个个圆溜溜胖乎乎的彩色汤圆在碗里翻滚着,我迫不及待地捞了一个就往嘴里咬,“哇呀呀,烫死啦!”我尖叫着。爸爸偷偷地笑了:“慢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看,烫着嘴了吧!”我只好耐住性子慢慢地吃。那甜甜的味道填在嘴里,更甜进了心里。看我吃得慢,妈妈却急了,催促道:“快点儿,我们要去赏花灯了。”我连忙风卷残云般吃完了汤圆。

江滨公园可是赏花灯的好去处,我们来到园内,那儿真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走道两边的树上缠绕着许多彩色的霓虹灯,有红的、白的、黄的、蓝的、紫的......大树就像一位位美丽娇羞的仙女,霓虹灯就是她手臂上柔软轻盈的飘带。漫步长长的走道,我们看见了各式各样形态各异的花灯:有展翅翱翔的“老鹰”,有手托彩莲的“观音”,有翩翩起舞的“蝴蝶”,有蹦蹦跳跳的“玉兔”......真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最有趣的要数一个巨形花灯:两只活泼的“小粉猪”正顶着一个金色的圆球嬉戏,可爱极了!

元宵节真快乐呀!我悄悄地许下了一个心愿:希望我的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学习进步。我们的生活像汤圆一样幸福美满,团团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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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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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

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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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读的书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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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它也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在短暂的假期里,我把这本书整整读了三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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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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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山西运城盐湖区康杰附中初二179班高二:陈寒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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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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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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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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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我家的看门狗,它叫“黄黄”,它一身黄色的毛,四肢强壮,两只耳朵长长的,像兔子耳朵一样,牙齿很锋利,像狼的牙齿一样,黑黑的眼睛,下面长着可爱的大嘴巴和小鼻子。

星期天的早上,我让黄黄去吃饭,它就马上跑到食物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我来到家门前看到它的饭碗里的饭已经一点食物也没了,我不禁感叹:原来它已经都饿“疯了”。

记得还有一次,我看见黄黄茶不思饭不想,原来它生病了,我赶紧的告诉妈妈,妈妈带着黄黄去兽医那里检查,兽医帮黄黄体检后对妈妈说没有什么大事,就给黄黄开了些药,妈妈拿药回家放到黄黄的饭里让它吃下去,不到几个星期,黄黄的病就好了。

还有一次,我们到草坪上去玩,我把飞碟扔的很远,黄黄飞快地跑过去,把它接住,又兴高采烈的跑回来,这样反复了好几次,快到黄昏了,我们就回家了,晚上在家里吃饭,然后又一起看电视,不知不觉的我睡着了,做了快乐的梦,在梦里,我和黄黄追逐打闹着,开心极了。

我家的黄黄是不是很有趣啊,有时间,你可以到我家和它一起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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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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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看些什么书呢?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原著是美国的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本来不盲,不聋的人,因为一次高烧而失去了光明和听觉,但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考入了最著名的大学之一——哈弗大学。

海伦·凯勒在无光、无声的黑暗世界里,坚强面对生活,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虽然拥有三天光明只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但是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却给全世界成千上万的残疾人和正常人带来感动和激动。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你也赶快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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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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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笨女孩安琪儿》。

一拿到书,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书的封面是一台ATM自动提款机,马小跳正在把一张卡插在里面,另一只手伸得老长,好象在向我挥手,自动提款机还喷出许多十元的钱,安琪儿正捂着脸惊讶得尖叫。

故事的内容更是有趣。这本书叙述的事发生在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安琪儿之间。故事主要讲了安琪儿很笨很丑,可是马小跳等人照样和她玩,从而生出一串串令人捧腹的事。如安琪儿上美术课画小猪,送珍珠熊等,很贴近我们现实生活,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读起来很亲切。

文章丰富的想象力、幽默色彩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像安琪儿居然想和比她大那么多的韩力哥哥结婚,马小跳一生下来就一蹦三尺高,这都太有趣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欢乐,也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我要像马小跳那样诚实勇敢有责任心。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我常常看得入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听不到,太好看了。小朋友们,你们要是喜欢,就去书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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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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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的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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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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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就好比人生中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的海浪。有欢笑,也会有烦恼。我已经12岁了,也算一个半成年人了,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自己的打算。可父母却要为我规划一切。

吃饭时,我对妈妈说:“妈,老师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长,你……可不可以让我报一个特长班啊?”妈妈的脸顿时由晴转阴,说:“学它干什么?又没有用,你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把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必须有一个专长,这样才能立足社会,在大学时,专长对一个人十分重要,多学一项,就会多一条出路。”妈妈脸色阴沉沉地说:“我是过来人,不想让你因为别的东西而耽误学习!”“妈,我保证不会耽误的,现代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读死的书呆子!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机器人!”“妈,我不小了,我也能规划自己的未来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你的意愿只是你的,它永远也不会是我的,我也有我想走的道路啊!”“好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大道理我不懂,现在你只要学好该学的就可以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起来。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妈妈这就是对我好吗?我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一点点自由吗?妈妈是过来人,可她们所经历的,我一定会经历吗?我按着大人的计划走,人生的道路就会平平坦坦吗?他们了解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有时,我真想永远呆在学校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同学们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不用再像笼子里的鸟儿一样飞不出去。在学校里,我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番思想和一片蓝天。

但愿有一天我能冲出“牢笼”,在蓝天下自由地展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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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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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养宠物,有人喜欢做手工,有人喜欢看电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因为看书能增长知识,积累词语。我每天至少有三个半小时在看书,至今为止至少积累了成百上千个好词好句,难道还不让你惊讶?

对于我来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了。没有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没有一生命一样。不过,长期以来的看书习惯,让我写作下笔如有神,从来不用打草稿、查资料,都是一气呵成,半个小时内搞定,积累的好词好句使我的作文栩栩如生,几乎就是用好几百个成语连起来的作文;还给我的绘画带来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然我没学过画画,但老师都夸我的画作远远超越了同龄人的水平。

我一开始接触书的时候,妈妈说我还很小,刚满月,当时我以为它是个玩具,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从色彩鲜艳的图片、绘本到文字小说都会读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

但是喜欢看书也是我的一个缺点,有一次吃饭,我拿着书走到餐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慢悠悠地吃饭,妈妈看见了,一下子抢过的的书,对我说:“边吃饭边看书对肠胃不好!”我没把这当回事,顺手拿起妈妈抢过的书,一边看一边吃饭,这个样子接二连三,妈妈已经筋疲力尽了,可我还在看。没办法,妈妈只好让我一边看书一边吃饭。

书使我的生活绚丽多彩,希望大家也能养成阅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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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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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吗?喜欢,当然喜欢!在美丽的星空中,书就是一颗颗小星星,那么繁密,那么闪耀。现在我就摘下一颗与大家分享吧!

关于友谊的文章不计其数,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夏洛特的网》。文中,夏洛是一只蜘蛛,而威尔伯则是一只小猪,这两种完全不相干的动物因为友谊而擦出了火花。

当威尔伯的命运遭遇危难,马上要变成烤肉时,他便向夏洛发出了求救信号,夏洛为了自己的好朋友不被吃掉,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她在猪圈周围织起一层网,然后在蜘蛛网上写下“王牌猪”、“了不起”等字样。人们见了,都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认为猪有神灵的庇护,不敢对它下手了。

就这样,小小的蜘蛛网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当威尔伯可以享受晚年时,夏洛的生命却在一点一点地流失。最终,夏洛死了,她留下的后代在威尔伯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它们便架着伞飞向四方。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只能比得上好朋友夏洛,夏洛将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友谊是一笔任何东西都不能交换的可贵财富,面对我们的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里面充满快乐和希望,但是同样不能缺乏友谊,这是《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懂得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珍惜友谊呢?就请你也读读《夏洛的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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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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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

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_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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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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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馨

三国志里面曾说过“读百遍其义自现”。有的人喜欢读寓言;而我喜欢读字里行间透露着美感的散文。今天,我要告诉你的是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就像天上的星星,但是我要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稻草人》。

这本书是叶圣陶先生写的。它的书名是里面文章的名字。这篇文章也让我记忆犹新。它主要写了在广阔无边的田野上,生活着一个老太太和一个稻草人。老太太想要什么,稻草人都努力满足。老太太上哪它都跟着,最后,老太太病逝了。稻草人把她干的事全部接手,直到有一天,稻草人倒在田地中间,真是让人感动啊!

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好词好句好段。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畅游在叶圣陶先生的笔下,跟着故事情节一起笑一起哭。它还让我们开阔了眼界,告诉我们:世界上简直无所不有。读了这本书,我敢确定你肯定会爱上读书。

这本书具有好的文采,丰富想象,告诉我们;世界上无所不有,亲情友情一定要珍惜。所以,我推荐大家读一下这本书。“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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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三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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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小仓鼠,它叫“小胖球”,小名“球球”。

它的样子非常可爱,它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的尾巴特别的短,还有它睡觉的时候团成一小团,跟一个圆球似的,它的牙很尖,它最爱吃的食物有花生米、玉米豆、西瓜皮、白菜叶……。在它闲的没事的时候还常常咬笼子。我想:它是不是想出来呀?要不就是在磨牙!

有一天放学回来,我发现小仓鼠不见了,我找呀找,最后终于在沙发下面找到了,它怎么出来的呢?噢!

原来笼子没扣住,它把小门顶上去了!

它好聪明啊!

我真的喜欢我的小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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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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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们很需要的东西,记得五年级第一单元中的窃读记,一句话深刻地印在我的心中: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对于我来说,书就如同生命,而读懂书的真正意义,并不是为了娱乐,是用心体会,理解它。

记得,在儿时,我还在读大班,十分想上一年级。我想:只要上了一年级,我认识了许多字,就可以读那些深刻的书了!可是并不是,当我刚刚读完一年级时,我手捧着《四大名著》,好似囫囵吞枣,大有求之不足的滋味。从那一刻我便知道,读懂书,必要日积月累才行。

有一年,一次童书阅读课,当老师发下书本时,我发到了一种最不喜欢的书目,而我不得不看,我如同啃着一张死皮,硬着头读下去。而我读了一半,我发现我已经不知不觉怀着好奇心,突然,我觉得每一本书都如同有着魔力般的神奇。

书,不像那些吃的,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但是,只要你从小爱上了知识广阔的书,书自然也会爱上你。因此,我爱上了书,不,而是深深地爱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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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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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冒险小王子》。

《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运气的兔子脚”。我很爱看这本书,是因为它写得好,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要相互帮助。让我们来看看吧!

《冒险小王子》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勇敢、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龙、于萌萌、汤诺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和小伙伴汤诺、于萌萌等人,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纳尤精灵”国度,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他善良、勇敢爱冒险,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于萌萌十分聪明,做事认真,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会为了朋友冒险。汤诺十分平和,胆子有点小,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做事总是慢半拍,但很重义气,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才让《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写得那么好,这本书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长穿衣镜。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粉红色冰吧”。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

我这下更加喜欢《冒险小王子》这本书了。因为,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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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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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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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读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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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懂事起,家里就没有电视机,所以闲暇之余,都是书来陪伴我的。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有《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男生日记和女生日记》,《米小圈上学记》等。

读《淘气包马小跳》让我懂得情商比智商重要;读《笑猫日记》让我明白了只要有童心,就永远不会老;读《神奇校车》,让我知道生活常识的重要性。

每当我读书的时候,书中的情节就像电影一样在我眼前浮现,读着读着已到深夜但我根本停不下来,就像脱缰的马匹一样。没书看的时候,我就会把以前读过的书再读一遍。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不同的体会。这次读可能是认识了一个新词语,下一次读也许了解了作者的经历。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就会试着再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希望有第二部,第三部书。

书就像我的伙伴,也像我的朋友,更像我的家人。要是没有书,我觉得我的生活就缺少了美丽,缺少了阳光,缺少了幸福!

与书为伴,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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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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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破解。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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