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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豆瓣精品20篇

在追求文学的路上,我们不能停止住脚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芈月传小说豆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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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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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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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0本大学生必看小说

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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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该用知识充实自己,那传说中的大学生必看的10本小说都有哪些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大学生10本必看小说,一起来看看。

大学生必看小说:青春泪流满面

作者:上官潇潇

"大学校园里面真的有这么黑暗吗?",年级比较小的网友会问我这样的问题,很怀疑,很恐慌的样子,告诉我感觉没有希望。而那些工作了的朋友,或者说年级比较高的朋友,会告诉我,"这就是真实的大学生活。",很怀念,很忧郁的样子。看到这些,我就在想,到底是什么东西让我们在短短几年中仿佛脱胎换骨,恍若隔世?

是生活本身,还是我们自己?什么东西才是我们的追求?爱情?友谊?出人头地?......

大学生必看小说:理工大风流往事

作者: zt

幽默搞笑的无厘头语言,飙风突进的少年心气。让你感受激情四射的真实的大学生活。

本书借用三国的人物,巧用他们之间的关系,再用纪实手法加上搞笑的无厘头风格,作者演绎了一种激情四射的大学生活。小说中的颓废、叛逆、反抗以及真挚的友情、难忘的爱情,无不充满着真实的元素。

大学生必看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

作者:郭敬明

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11-01

内容简介:这是郭敬明的第二部小说,这部小说一改《幻城》的奇幻风格,从天上回到人间,小说以北京、上海等大都市为背景,讲述了几个年青人的爱情故事,情节曲折,语言幽默生动。

郭敬明就是这样,不断地进行新的尝试,颠覆他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旧模样。在《梦里花落知多少》里,他会逗你发笑,但还不忘恰到好处地玩点儿“深沉”,让你的心里弥漫起忧伤。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郭敬明在《梦里花落知多少》揭示的,也是生活的实质。

大学生必看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作者:何员外

在这本书里我能闻到初恋的清馨,听到誓言的无奈,看到真爱的奇迹……

我想,之所以大家都喜欢这篇小说,最大的原因来自于它与我午一样,都在“大学文化”里。看着它就好像在回忆昨天发生在自已身边的事情一样亲切……

毕业了,恋并没有失;何员外离开了上海理工,我们的大学不在继续。读《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其实在读我们自已,读我们一路放歌的大学时光……

在被他的诙谐语言所打动投入到角色的时候,我会不禁笑出声来,但之后我却感到一丝丝伤感……

何员外写到大学恋爱部分,更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唯美感觉,很美妙,很微妙,那是很多大学里的朋友都幻想和追求过的……

看下来,你会发现,你停不住,会一直想往下看,不是关注故事的结局,而是被召回到那早已远去的校园的那片草坪,晒着太阳,听一个特别空的人在你耳边东家长西家短,然后觉得生命还是单纯点好……

大学生必看小说:没人疼

作者:温文稳问

这是一群理工大学里的文科生,总觉得母校对他们像继母…… 王小旗暗恋李蓝“暗”到一定程度,虽曾柳暗花明,终于暗无天日;赵赤峰才高八斗,忽然有天怀疑自己得了性病;华哥离开学校远走俄罗斯,娶个金发老婆名叫“裂巴”;刘学在一场赌局中把自己输给了女朋友,老大却不爱美人爱江山;众位老师千奇百怪,有的在课堂上给学生针灸,有的要求给自己写悼词……毕业后曲终人散,兄弟们又聚到一起,陪王小旗千里之外的女友和她的男友操办了一次婚礼……

大学生必看小说:我不是聪明女生

作者:董晓磊

在韩国,我国网络小说的美少女作者董晓磊的《我不是聪明女生》被称作是最接近韩国生活、最幽默、最唯美的网络小说,这也是目前唯一在国内还没出版便被韩国引进的网络小说,在韩国一经发行,便龙卷风般席卷整个韩国图书市场,发行量在短短两周内迅速突破300万册,稳据韩国图书排行榜首。此次我国网络小说在韩国出版还是首次,小说《我不是聪明女生》一经登陆韩国,便令韩国炫酷新生代为之疯狂,据不完统计,每两个韩国炫酷新生代中就有一个看过《我不是聪明女生》,在韩国,炫酷一族没有听说过《我不是聪明女生》,被看作“另类”。

《我不是聪明女生》已是网络人气最旺的小说被中、韩各网站疯狂转帖,两地网站点击率总合超过6000万。封面绘制更是由日本动漫大师藤原熏及我国动漫高手刘亚平、刘馨两地强强联手为小说量身绘制。小说更是在韩国产生 “哈唐族”新名词,引发中国留学潮,大批韩国学生涌向东北学习汉语。

大学生必看小说:那一季的青春飞扬

作者:旧梦如欢

公元1999年--历史书上描写重大事件都是这么开头的--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我18岁,长大了。

超级幽默,超级伤感.

大学生必看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

作者:痞子蔡

部小说被认为是中文网络文学的一座里程碑,它使作者痞子蔡一炮走红,也使网络文学开始为人关注。书中痞子蔡悼亡似地诉说了一个凄迷的爱情故事,美丽的女孩最后死于绝症,她的名字很浪漫,叫轻舞飞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大学生必看小说:草样年华(1,2)

作者:孙睿

出版社:远方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01-01

本书是一部描写大学生活的长篇爱情小说,以邱飞和周舟的爱情生活为主线,塑造了大学生邱飞、杨阳等个性鲜明的人物,在学校里,他们都是所谓不务正业的“坏”学生,无心学习,整天琢磨着逃避考试、偷窥女生宿舍、谈恋爱、玩乐队、喝酒、打架等等,为读者展开了一幅活灵活现的大学生活众生相。但他们实际上又是充满理想和热情的青春少年,他们渴望找到灵魂的出口,热爱文学和音乐,内心充满了善良和对未来的期待,只是与大学校园死板、程序化的环境格格不入,这才导致了他们的愤世嫉俗,以微弱的“坏”来与周围的环境相抗争。直到最后才猛然惊醒,为自己青春的面目全非和支离破碎而备觉荒凉,在此情可待成追忆时,才知道爱情和生活的可贵。

大学生必看小说:那小子真帅

作者:可爱淘

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01-01

内容简介:最炫最酷的韩国网络小说《那小子真帅》一经发行,

几十万读者迅速被韩国的“帅小子综合症”成倍数传染,炫酷一族无一幸免地被"帅小子情结"狂风骤雨般地“清洗”。

《那小子真帅》给人一种日本漫画式的感觉,讲述了一个家里有钱,长相一流“四大天王”之首的男孩子和一个虽然平凡,却活泼向上、充满朝气的女孩子之间的爱情故事。

作者巧妙地运用了一切学生耳熟能详的道具,如发短信、手机联络、改校服裙子、去卡拉OK唱歌等,营造出贴近生活的爆笑气氛。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更是由偶像小生宋承宪、当红女星郑多彬担纲,人气直线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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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明清小说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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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代的章回小说和四大奇书.明朝人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

《金瓶梅》的作者叫兰陵笑笑生,该书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社会现实。

B.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日趋衰亡。作者曹雪芹,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

C.此外还有明代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清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清人刘鹗的《老残游记》,吴沃尧(字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曾朴的《孽海花》被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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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她说:“我只提供小说”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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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第》原著的结局,凄凉而遗憾,但电视剧却让所有人齐刷刷变好人,上演了一出大团圆。

对此,连谏称自己只提供小说,不参与改编。对于结局,连谏也有自己的看法,“文学作品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所以才会有于明加所说的,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连谏认为团圆是一种主流价值观的需求,有观众喜欢,但整剧的发展是像一棵树生长一般,发芽、开花、结果,“若是一棵苹果树上结出枣,肯定是会让人觉得别扭”,在连谏看来,原著中罗小贝的选择更独立,也是另一种圆满,“即便是分手,也是一种别样的成全,爱情不仅在于苦守,也在于放手,如果可能的话,更希望观众看到罗小贝洒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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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拓展:小说的解题方法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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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设问模式:

①找出体现小说主题的句子(或用自己的话概括作品的主题);结合全文主题,谈谈你对某一句话(某一个问题)的理解或看法;

②读了全文后,文章让你明白了什么道理(本文对你有何启迪,谈谈你的一点体会);

③把小说的题目××改成××,好不好,为什么?

④小说××为题,有主题思想、结构艺术、象征意蕴等多方面考虑,请选择某一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

⑤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和作者的情感取向;本文的主题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2)阅读突破点

①整体阅读,宏观感受,把握作品思想内容,就等于抓住了探究的精髓。

②注意标题和体裁。标题是文章的高度概括,有时就是小说线索,必须关注。

③抓关键性语句。作品中主要人物的语言、行动,以及作者的评述、诠释的一些关键语句。抓住“文眼”就把握了探究的方向,所以小说中一些内涵丰富的语句,如意蕴丰富的哲理句、意味深长的双关句、生动可感的修辞句、观点鲜明的议论抒情句以及结构上起到重要作用的语句。

④注意小说这一文体的特征,解读时紧扣三要素:人物、环境、情节。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剖析主题。

⑤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典型的社会环境描写)和作家的相关状况,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知人论世可以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

⑥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尤其情节的突转,人物与人物的对比,欲扬先抑或欲抑先扬等手法。

根据要求组织语言表达:小说通过描绘××故事情节,刻画了……暗示了……抒发了(呼吁)……

(3)答题技巧

解题常见失误: 文不对题,答非所问;模棱两可,心中无底;只图简单,答案缺漏;惟恐答漏,多多益善;语句不通,表意不明 。

解题常见对策:认真审题,找准对应;审清题意,规范答题;明确要求,力图全面;审准题干,分点作答;苦练内功,打牢基础。

(4)答题注意点

① 注意分析方法

要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要全面、深刻,避免以偏概全,要辩证统一;

要叙议结合,有理有据;

要充分具体、有深度,不含糊。

②注意思维整合。

要将作品思想内容、作品形象分析、作品结构、语言、表现手法和作者的观点态度整合起来,否则容易造成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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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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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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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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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秘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美国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热气球去冒险,不料来了一阵狂风,把这五名人吹到一个岛上。接着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五名战士凭着自己的毅力、智慧和双手战胜种种困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生活中也要克服困难,我就因为看到了这本书中战士的的精神后从而引导我在困难面前要迎任而上。那天,我把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又漂亮又崭新的自行车推出来准备骑自行车。我手握车把,一只脚踩着踏板,另一只脚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地上的脚一蹬,“扑通”我四脚朝天,这时我都要哭出来了,我想:好疼啊!我不骑了。当我到家看到《神秘岛》这本书,想起五位战士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凭着毅力生存下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难道我在这么一点点小困难面前就屈服了吗?想完我扶起自行车,继续骑了起来,最后我终于骑在自行车上如同如鱼得水。

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想起这五位战士,并不时打开看看,它激励着我走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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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镇与城市高一小说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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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子的记忆里,家乡的小镇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那里,没有仰断脖子的高楼,没有呛鼻的汽油味,也没有整日整日的喧闹声。其实,要说喧闹,这里也是有的,镇上文化广场这片巴掌大的地方,是这里唯一带有闹腾声音的地方,不过相比“喧嚣”,园子更喜欢称它为“热闹”。小镇上几百人每天晚上聚集在那里,跳舞,聊天,游戏,它像是个太阳能,聚集着宁静小镇的大部分能量。

园子是从小镇上走出去的姑娘,她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去了省城生活,她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不过凭借着多年来在城市的努力打拼,他们家的日子,过得也算是不错。园子每逢夏天就会回到小镇,找大姨家的姐姐玩,姐姐常带园子去镇上的商场闲逛,偶尔也会给园子买她最爱吃的棉花糖。每当园子回到小镇,总会有一些不认识的长辈向她打招呼,她起初有些不解,因为这事儿如果发生在城里,准是哪个拐卖犯向小孩儿们套近乎,可时间久了,园子觉得他们并无恶意,只是对她很热情而已,而这种热情,园子在城里从未体验过。 园子的表姐常常羡慕园子,常问她城里面的新鲜事,园子不以为意,认为自己没什么特别的,反而羡慕表姐的无忧生活。假期结束后,园子就要回到城里,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抱着表姐哭一阵,她搂着表姐的腰,直到公车来了也不舍得放手。

回到家的园子常常一个人趴在窗边眺望远处,她不经意的看到对面大厦里的情侣在争吵,马路上的摊贩推车走在漆黑的夜里,又或是喝醉酒的大叔瘫倒在路边。她每每看到这幅画面,心不由得沉闷了起来,在这个城市里,园子感受不到那份由心而发的喜悦。在这座城市里,除了图书馆、医院和咖啡厅,其余的一切场所都在躁动着,让人控制不住的深呼吸。园子心里想着,她常混迹于此,会不会也变成一个俗不可耐之人,她经常去逛街,身边的朋友交叠出现,他们肆无忌惮的发光发热,仅有的一腔热忱像是要把这所城市所吞没,可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园子明白,此处紧挨着自己的人,其实离自己很远。小镇一直在她心里安静的躺在哪里,无视身边所有的肮脏,圣洁的白成一片。

小镇的热情与城市的冷漠似乎显得格格不入,可城市的繁华与小镇的匮乏也是有所冲突,就是这样两个融不到一起的地方,园子在他们之间来回游走。其实,她心里明白,人们总是觉得远处的生活是美好的,就像表姐羡慕她的生活一般,她也向往着那个远离喧嚣的小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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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有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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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

《项链》这篇文章中的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不仅连累了自己的丈夫,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毁掉了自己的美好时光。

故事简介:罗瓦赛尔虽然长得漂亮,却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她穿得是那样的朴素。一次有人邀请他们夫妇俩去参加舞会,罗瓦赛尔不愿意穿着那样丑陋的衣服去参加舞会,于是用四百法郎订做了一件礼服,她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少了一条项链,便去找自己一个有钱的朋友福雷斯蒂埃借了一条项链,高兴的和丈夫一起去参加舞会……回到家以后,罗瓦赛尔发现项链不见了,焦急万分。他们找了许多珠宝店,终于发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找亲戚借了许多钱最后花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下了那条项链,为了还债,她付出了所有的青春。一次偶尔的机会她遇到了福雷斯蒂埃,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难,可福雷斯蒂埃惊讶的说,那条项链是假的,顶多只值五百法郎!

我们千万不能像罗瓦赛尔那样虚荣,不然就会和她一样,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而毁灭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读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有感5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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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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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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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萝球社小说结局

全文共 5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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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是由轻小说家苍山探著作轻小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清晨,长谷川家,院子。

加速,转身,运球……凑智花又一次晃过了长谷川昴。

轻松的三步上篮,漂亮的打板进球。

今天是智花第三次过昴了……

智花慢慢的捡起了球,回头一脸灿烂的看向昴……

昴还呆呆的保持着断球的姿势站在原地,出神了。

“呐~~昴教练……”智花试探性的问道。昴立马反应了过来,朝她勉强的笑了笑:“越来越厉害了啊!”

智花慌了一下:“啊~~啊!没、没有~~~”昴走到了客厅内,坐了下来,并抓起了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

智花放下篮球,也走了进去。她坐在了昴的旁边:“那个,昴教练……您今天心神不宁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了?”

昴抬起了原本低下的头:“嗯?”智花的脸刷就红了,并连忙摆手解释:“没什么,问问而已,您不想说就算了。”

昴温柔的笑了笑,伸手摸向智花的头……智花没有反抗,低着头像小猫一样的接受着。

昴眯起了眼睛……粉红色的短发,软软的,似乎还有点洗发水的味道,摸起来好舒服。

“智花很漂亮呢!”昴毫无征兆的说了一句。“啊?!啊~~~”智花的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头埋得更低了。

“其实我……”蚊子哼一样的声音从脸红的智花嘴里发出。“嗯?”昴停下了摸头的动作。

智花猛的把头抬起来,慌乱的眼神直视着昴:“其实我……”

“叮咚!”门铃响了,打断了智花的话。“我去开门。”昴起身离开了,很快的消失在了智花的视线中。

“八嘎~~”智花用几乎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嘀咕了一声。

转观长谷川这边……昴来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出乎意料的,是爱莉,香椎爱莉。

“昴教练,打扰您了!”爱莉在门口就鞠了一躬。

昴很大方的摆摆手:“没事!现在放假了,我很闲的。”

“进来吧!”昴帮爱莉摆好了拖鞋。

“不用了!”爱莉摇摇头,“只有一些话想说,说完我就走。”

昴笑笑,朝她点点头,表示可以开始了。爱莉双手放在胸前,支支吾吾的说:“昴教练,我……”

“嗯。”“我、我喜欢你。”这回轮到昴愣住了,大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什么?喜欢……我?

看着昴愣住了的样子,爱莉慌了,但还是坚定的问了一句:“这对我很重要……您喜欢我吗?昴教练!”

“我……”昴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后退,可能是潜意识中的逃避行为吧。

“对不起……”昴低下了头,“我有喜欢的人了。”

“诶?啊?!呃……我、我知道了。”爱莉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可她眼里淡淡的伤感怎么都挥之不去,可能昴的答案和她想象中不一样吧。

“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爱莉强装微笑,转过了身……

昴没有拦她,因为他知道,给爱莉留有希望是对她更大的伤害……她已经受过一次伤了,没有义务受第二次。

昴无力的站在门口,目送着爱莉的离开……

爱莉离开了,可门仍然没有关上。门口一下子显得空荡荡的,只剩昴一个人了……

昴身后的拐角,一个粉红色的身影晃过……

“咦?你要走了?”昴回到了房间,发现智花正在收拾她的包。

“嗯。”智花没有抬头……或者说,她怕昴看到她的眼睛,湿漉漉的眼睛。

“呵呵,今天这么早,以往的晨练都会持续半个小时的。”昴笑笑。

“忘了告诉您了,以后……我可能早晨不能来陪您晨练了,昴教练。”智花的语气意料之外的平静。

昴苦笑:“好吧,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陪着我的。”智花背起了包,向门口走去……

昴跟在了智花的后面,把她送到了门口。智花换着鞋子,昴突然说:“对了,刚才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的吗?”

智花的动作顿了一下,不过随即又连贯了起来:“没什么。”

“可我有话对你说。”昴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不过智花好像根本没在听的样子,“其实……”

“一直以来谢谢您的照顾了,昴教练。”智花直接打断了昴的话,说道。她朝昴深深的鞠了一躬……这样就好了。

“我走了。”智花转过身子……从头至尾,她都没让昴看她到的眼睛。或者说,她没有勇气再去看昴。

智花往前走了几步,却听见身后传来了平淡的声音:“你听到了对吧?”试探的话语,却是坚定的语气。

智花听到后,停下了脚步,头深深的埋了下去。“我说的就是你啊……”出乎意料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嗯?!”智花猛的抬起了头,眼中残留的泪花也溅了出来。

“我说的那个喜欢的人就是你啊……”昴重复了一遍,他知道那个小白痴听不懂的。

智花听到这句话后,足足愣了好久,不过最终还是明白了什么意思。

“切!”智花故作轻松的一撇嘴,似乎在撒气一般。不过最终,她还是把脸转了过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

智花眼里的泪终于忍不住了,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八嘎~~~”说着,就朝昴扑了过去。

“好了,好了。”昴温柔的摸了摸智花的头,“哭了就不好看了。”

“呜呜呜~~~~你管我!!”智花伸手抹了一把泪,笑了。

中午,长谷川家。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响起。

昴跑去开门……门一打开,看见三张灿烂的笑脸,外加一张苦脸。这四个……又是意料之外的人……

“阿昴~~~~”三沢真帆一下子扑了上来,搂住了昴的手臂,并把小脸在上面蹭了蹭。

昴摸了摸她的头:“好了,好了,小心以后嫁不出去啊!”真帆对昴灿烂的一笑,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

永冢纱季也凑了上来:“真帆啊,身为女孩子要检点一点。”她手上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好像装着好多东西。

真帆不服气的一撅嘴:“我只有对阿昴才会这样做嘛~~~有什么关系~~~~~”说完,还躲到昴的身后,对纱季做了个鬼脸。

纱季朝昴无奈的笑笑,昴也笑着摆摆手……没什么困扰的,我都习惯了。

“日向也要抱抱~~~”话音刚落,昴就感觉右腿一紧。低头看去,是日向,袴田日向。

她正抱着昴的腿,一脸幸福的样子。昴也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这小家伙。

好像还忽略了一个人,昴把视线从日向身上移了开来……还有一个,竹中夏阳。

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看向去心情超不爽的样子……昴笑笑,现在的小学生啊~~~啊!不对,他们现在也不算小学生了。

纱季甩了甩她那头水蓝色的长发,对昴说:“昴教练,我们今天中午想在你们家入伙,可以吗?”说完,还举了举手中满满当当的袋子。

昴点了点头,苦笑着……你都把食材买好了,我还能说不吗?反正最近几天爸妈都去出差了,我的伙食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本来想去葵家蹭饭来的,现在好了,午饭自己送上门来了~~~~

昴侧了下身子,让他们进去。夏阳毫不客气的换了鞋子走了进去,真帆一看,赶忙跟上去:“夏阳,你都不懂礼貌的吗?!”“吵死了你!”夏阳不耐烦的说道。

“哦~~~”日向看见他们俩进去,也一蹦一跳的走了进去。昴则在最后,和纱季肩并肩的走着:“夏阳今天怎么了?”纱季是女子篮球队中除了智花以外昴最谈得来的人。

“他呀……呵呵!向日向告白来的~~”纱季捂着嘴窃笑着。这种笑并不是对同伴的嘲笑,而是对他勇敢的欣赏……

“啊~~~我想我大概能猜到结果了。”昴看着夏阳那张憋屈的脸,耸了耸肩……日向可能不太了解夏阳向她表达的感情,所以夏阳才会失败的吧。咦?真是这样的话,也不算被甩啊!

“对了,近来你们怎么样?”

“还好,虽然大家上个月都从小学毕业了,不过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而且现在是放假嘛~~~大家一起玩的时间还是很多的。”

“还有……”

“那个啊……”

昴和纱季旁若无人的聊着天,不时两人还相视一笑。

“料理交给我,你去陪他们吧!”昴接过纱季手里的塑料袋,向厨房走去。

“对了!”昴突然一回头,“你顺便去帮我把智花叫醒吧!她现在正在我房间里睡觉。”

“哦?你们已经……”纱季腹黑的笑笑。昴急忙解释:“没有,智花她晨练之后可能累了,就想借我的床休息一下。”

纱季转身走向夏阳他们,在他们面前像宣布一样的张开双手说:“智花现在正在昴教练的床上睡着呢,我们去叫醒她吧!”

“好~~~”真帆第一个举起了手。“哦~~~~”日向也学着真帆举起了手。“哦……哦!”夏阳看着日向,脸红红的,有点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和她一样举起了手。

“走!”纱季大手一挥,就带头朝楼上走去……“咚!咚!咚!咚!”他们四个把楼梯踩得很响。

昴看着他们上楼的背影,无奈的笑笑……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不过算了,由他们去吧,他们也是有分寸的……

昴转过身子,开始专心的制作着料理……难得我来做东西给他们吃,可一定要好好表现啊!

时间随着厨房里“乒乒嘭嘭”的响声慢慢的流逝着,毫不懈怠。

“哦?下来了啊!”昴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五人……智花脸蛋红红的,果然纱季她们已经好好的玩过她了。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们听着智花说梦话,一直不忍心打断呢~~~”纱季捂着嘴窃笑,虽然在对昴说话,但眼睛却在看正在咬嘴唇的智花。

听到纱季的话后,智花的脸埋得更低了……昴看着眼前这副难得的光景,也大概明白了这些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笑了笑,昴就继续往客厅的桌子上端菜了。昴一边忙着,一边招呼着夏阳他们坐下来。

菜很快就上齐了……虽然这里一共有六个人,但是四个都是女生,而且那两个男生的饭量也不多,所以菜也并不是很多。

大家都端坐在餐桌前,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闭上了眼,享受着这几分钟的宁静。

突然,大家像事先商量好了一样,默契的睁开眼睛。

“干杯!”真帆活力四射的声音带动了其他人。“干杯!!”大家一起喊道。

“乒乒乓乓”的声音,六个玻璃杯陆续的撞在了一起……所有人的脸上都绽放着灿烂的笑容,大家都好久没这么聚在一起,这么一起开心的笑了。

“诶?忘了叫爱莉了!”真帆一拍大腿,露出了恍然大悟的样子。

昴的身体不自觉的轻微抖了一下,然后他看向智花。智花也正看着他,眼里充满了不安。他们想到了同一件事,早晨的事。

昴赶忙出来打圆场:“啊!我刚刚打电话叫她了!她说她有事,来不了了。”

“嗯?”纱季的眼里露出了疑惑的目光,可能是昴的语气中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慌乱吧。

“不信我打给你们看,她肯定不会再接的!”说着,昴掏出了手机,拨了爱莉的电话……

“嘟————嘟————”长长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着。它响了好久,真的没人接。

纱季和真帆的脸上都露出了惋惜的表情……而昴和智花听着这曾经听了无数遍的电话铃声,突然觉得它是那么的刺耳。

昴知道……智花知道……爱莉不接电话的真正原因……因为她手机上显示的是昴的号码。

智花握了握双拳,头又埋了下去。昴的脸上也只能维持住淡淡的笑容……爱莉,别怪我。

“滴滴!滴滴!”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怎么惊慌,因为这是收到短信的声音……就算是爱莉发的,自己遮挡的好一点也不会被真帆她们看到的吧。

昴低下头,看着手机屏幕。

出乎意料的,是葵。

昴不自觉的呼出一口气,心里也没有刚刚那么沉重了……只要不是爱莉,就好。

点开短信,是一封回信。

【回复/葵:傻瓜,我当然会支持你们两个的啦~~】

昴苦笑了一下,眼前不自觉的浮现出那个扎着紫色马尾辫的活泼影子……看来自己对不起的人不只有爱莉啊。不过,葵,谢了。

好了,现在不是消沉的时候,要振作。表达完对葵的感谢,昴又对自己暗示道。

“叭!叭!叭!”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拍拍手,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好咯!现在开始享用午餐吧!”

“我开动了!”一共六人整齐的声音。

饭菜是美味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在昴和夏阳总算知道了一件事。

小家碧玉也能风卷残云。

夜晚,长谷川家,卧室。

“昴教练,这就是您刚刚去学校拿的东西啊~~~”智花摊开了女仆装,吐了吐舌头,脸红红的说。

“嗯,对啊!还是想看看穿女仆装的你。”昴耸耸肩。

“您难道还真的有这种奇怪的癖好啊?”智花歪了一下头。

“呵呵。”昴只是笑笑,没有否认。

智花撅起嘴,看着昴。直到看的他不好意思了,昴才说:“好啦!让你穿女仆装是为了要做一些事啦!”

“啊……啊?”智花的脸立即又红了几分,声音也小了下去,“做、做点事?”

昴一点头:“对啊!你之前不是说我让你做什么都可以的吗?”

“我是这么说过没错,可是……”智花紧了紧手上的女仆装,头埋了下去。

“那就不要犹豫了,快点换衣服。我在院子里等你!”昴催促道。

“诶、诶?院子里?”智花抬起了头,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

昴朝她温柔的一笑:“对啊!我很想看穿着女仆装的你跳投啊!”

“跳投而已?”智花试探性的问道。

这回轮到昴茫然了:“对啊,要不然呢?”

“呃……”智花的脸又红了起来,为自己刚才的邪恶想法而娇羞不已。

“快点啦,我的小萝莉。”昴灿烂的一笑。

“知道啦!昴教练。”智花也笑了……笑的很灿烂,就像……就像Shining Gift一样,就像雨后绽放的鲜花一样。

时光飞逝,大半个世纪过去了。

夕阳下,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金色的阳光撒在了他们身上,好像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边。

坐在左边的老人问:“老头子,当初你是怎么看上我的呢?”她的语气很缓慢,生怕回答问题的人听不懂一样,或者生怕……

“因为……那时候的你是萝莉啊!”坐在右边的老人笑了笑,看向夕阳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

“是啊!那时你也还是个高中生呢!”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语气里充满了追忆和回味。

“对了,我能像那时候一样再叫你一次吗?”坐在左边的老人也把目光移到了远处的夕阳上。

她没有听到回答,不过她懂的……真的懂的。

“昴……教练。”她颤颤巍巍的说出了这三个字,不过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了。

人老了,早就忘记怎么哭了……她只是释然的笑笑。

她闭上了眼……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来陪你了,老头子……

这两颗相互镶嵌的生命齿轮在这一刻都停止了转动……前后不过差了十几秒。

夕阳的余晖仍旧铺在他们的身上,只不过,意义不同了。

金色的夕阳、两个金色的老人……

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

“说好的,永远在一起哦~~!”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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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老舍小说对京味的表现

全文共 8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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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关于 老舍小说对京味的表现,欢迎借鉴!

“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因此“京味”首先表现为取材的特色。另外,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扶幼的老“规矩”;性格懒散,苟安,谦和,温厚与懦弱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在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

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情感是复杂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地欣赏、陶醉,以致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及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无用而惋叹不已。

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独树一帜。老舍小说的幽默艺术与鲁迅、张天翼、钱钟书和林语堂等现代文学名家的幽默艺术互有异同.喜感因素和悲感因素相交织,构成了老舍小说幽默艺术的独特景观。含蕴丰富,独具一格的幽默感。老舍的幽默,是温暖的北平的幽默,简朴、利落、善良、生气勃勃。老舍小说的幽默风格是逐渐成熟的,早期是“为幽默而幽默”,《二马》显示出他的幽默风格趋于形成,《离婚》则标志着他幽默风格的成熟。老舍笔下的幽默以悲喜剧交融的形式,讽刺与抒情的渗透,获得了“笑中有所思”的 老舍的小说语言通俗易懂、京味十足,朴实、自然、不造作,被誉为"人民艺术家"和文艺界的劳动模范、杰出的语言大师、幽默大师,是当之无愧的,其作品便成了人们最好的精神食粮。下面是为您带来的“浅谈老舍小说的京味特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舍小说的京味表现一】

[摘要]记得我们在上高中的时候,语文课本里曾经节选过《茶馆》的一部分片段。我开始喜欢老舍文章中发自内心的幽默感。老舍小说所描写的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其中一个鲜明特色就是“京味”。老舍小说的“京味”风格,不仅包括小说的取材地域特色所描写的世态人情,习俗,也包括老舍对北京文化心理的揭示以及方言的纯熟运用。

这些“京味”风范,在老舍的小说中散发出来,构成了他艺术风格的重要方面,也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本人希望通过文本中老舍作品的“京味”风格进行详细的分析,了解何为“京味”?构成的因素是什么?作品是如何体现“京味”特色的?把这类问题渗透在作品中,用自己的阅读感受清晰地呈现出来。

[关键词]老舍 京味小说 幽默 艺术成就

老舍1988年生于北京,在大杂院里度过的童年使小说熟悉挣扎在底层社会的城市贫民。老舍从小就喜爱市井巷内的传统艺术,这些都是他后来写作平民生活的创作基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京话属于北京官话,流传于北京城区。有人把北京话,北京话口音浓重的普通话称为“京片子”。“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是人们所感受到的城市的文化意味。“京味小说”以老舍最具有代表性。我们将描写北京地域文化生活的文学作品,称为“京味文学”。老舍用京味的语言风格写尽北京市民的文化生活。

一、京味的构成因素

京味的构成因素是由乡土味,传统味,市井味三股因素互相融会的。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及独特的乡土气息。其中乡土味主要指地域特色,例如北京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楼,包括马路边的戏班子等。传统味是指其历史文化遗留的传统。北京市文明古国的故都,是名族历史的印记所体现出的,如礼节,幽默感,文化素养。

然而落后的方面也表现出了北京人思想的保守和传统的封闭性。市井是泛指下层市民,属于小城市中的小商贩,职员,匠人,搬运工等。他们生活环境简陋条件艰苦。这群劳动人民一面保持着朴素勤劳的美德,又受传统规范的禁锢。这三种形式从不同的程度表现出来的所谓“京味” 特征主要描写的属于这一阶层。

二、京味的主要体现并举例说明

老舍熟悉北京的风土人情,对民俗的了解,景物描写情景交融,使得小说透有的地方色彩,另外,老舍作品中的最大特点是文章的语言艺术风格。采用北京话口语,调动了艺术表现力。作为京味小说的文学语言,经过加工,形成了丰富的形象和感情色彩。

1、老舍作品中的京味首先体现为取材的特色。

老舍在其描绘北京的生活经验所呈现出的场景风致,文化情趣,生活百态,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例如长篇小说《骆驼祥子》描写的是北京下层市民的生活状况,以北京人祥子、虎妞等为描写对象,体现下层市民在旧北京文化下的生活艰难。中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虽然描写的是普通生活俗事,却都是真实生活写照。这些代表作故事全是发生在北京,有许多地方还是北京的真实地名,可以看出他对老市民各个角落的熟稔程度。老舍这样呈现出的故事创作,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散发着“京味”气息。

2、作品还体现在对北京文化结构的揭示。

北京长期作为皇都,形成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谦和,温厚等,这是北京人的气质。也是一种文化性格。老舍的描写,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的欣赏陶醉,又因这种美的丧失而产生的感伤情绪。这种沉痛批判和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比同时代许多主流派创作呈现出更复杂的审美特征。

3、主要体现在老舍文章的语言艺术上。

《骆驼祥子》是最鲜明突出的京味特色,骆驼祥子及其周围各种人物的描写被置于一个老舍所熟悉的北平下层社会中。从开篇对于北平洋车夫门派的引言,到虎妞筹办婚礼的民俗的交代,从对于北平景物的情景交融的描写到骆驼祥子拉车路线的详细叙述,都使小说透出北平特有的地方色彩。

小说写祥子在混乱的军营中顺手牵走几匹骆驼,卖得了一些钱而后走到北平城郊的时候,对故都那种平和、静谧的景物描写,很好地衬托了祥子此时的心情。在烈日与暴雨下拉车的檐子,对瞬间变化莫测的大自然的感受,既切合北平的自然地理情况,又与祥子这个特定人物的身份相一致,表现出作者对故乡了如指掌的熟谙和驾轻就熟的描写技巧。

4、举例说明

京味在小说语言上的主要体现:身为北京市民,身上的这种特有的北京特质,既是对现实的一种不满,又是对自我的嘲讽。所以这种幽默成为了一种变相的自我批判。语言描绘上,运用俗白的方言,鲜明地描写社会风情,朴实自然。这就是“京味”的重要表现。“我给你炒下的菜,你不回来吃,绕世界胡塞去舒服?”[老舍著,《老舍小说全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第59页。](《骆驼祥子》)这是多么典型的旧北京妇女!正符合着虎妞的身份与性格。

“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的,无精打采的低垂着。马路上一个水点也没有,干巴巴的发这些白光。便道上尘土飞起多高,与天上的灰气联接起来,结成一片毒恶的灰沙阵,烫着行人的脸。处处干燥,处处烫手,处处憋闷,整个老城像烧透的砖窑,使人喘不出气。”[老舍著,《老舍小说全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第87页。]

(《骆驼祥子》)这就是酷暑中的北京老城,老舍用这样俗白,生动的北京口语来形容描写,才能里外地裸露出它的真面目吧!“福海的个子可不小,所以很能吃呀!一顿糊搂上三大碗芝麻酱拌面,有时候还不很饱呢!就凭他这么个吃法,他再有我这么两份爸爸也不中用!”[老舍著,《我这一辈子》,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第173页。](《我这一辈子》)还有什么语言能如此维妙维肖地把这老北平下等巡警又当爹又当妈的复杂感情抒写出来呢!

从以上实例可以清楚地看出,老舍使用的北京白话口语之所以能对充分北京地域化了的艺术对象具有强大的表现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北京方言中最生动、最传神、最具地域色彩的部分,恰恰是北京话口语。北京话口语还吸收了文人语言、贵族语言、宫廷语言的诸多语汇和语法形式,这就使它成为汉语方言区普遍接受的一种方言口语。老舍在京味小说文学语言体系的建构上确实是功不可没的。所以,从三十年代起,老舍的京味语言就成为了人们评论老舍作品的中心话题。

三、老舍京味小说的成因

老舍的小说大都是以北京话写北京的,写北京的市民,北京的景物,北京的变迁,风俗习惯,人情世态。老舍先生对于北京城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所以我们看到作品中的“京味”深深打上了北京城的印记。小说以展现市民生活为焦点,无论是从创作内容还是从创作方式,都表现着各种景象,各色人物都活跃在老舍的笔端。而在这样一个别具特色的“京味”风格中,又展现着浓重的北京情节,纵观小说的地域特色,北京文化的心理揭示,和方言的熟练运用,形成了如此极具特色的“京味”。

首先文学创作的源泉来源于生活,老舍先生出生于老北京,一个贫民家庭,父亲是满清皇城的一名护军,老舍出生第二年,父亲战死,从此一家人靠母亲零售劳力来养活。这种家庭使得老舍从小性格内向,这一段贫民里艰辛的少年生活,使他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感情深厚,为他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生活基础。

因为从小就熟悉市民生活,喜爱流行于传统的市井模式,所以他的文学语言多是北京的方言土语。同时他的作品诙谐幽默、温情动人,这和年少时的生活体验有很大关系。其次是满族文化对老舍的影响。京味小说作者所描述的是明初以来的北京文化,在“成因”中政治历史因素显然占据很大的空间。

由于出生于清末的一个贫困旗人家庭,“八旗制度”限制了人身自由,于是他们用文学和曲艺来将精神生活艺术化。清王朝戏剧性的覆灭,使得贵族文化大量流于民间,又有满汉文化的融合。最后,“五四”运动使老舍精神上收到极大的影响,开阔了他的眼界。“五四”运动期间,他在关心国内形式的同时,大量阅读了文学巨著,这些国外巨著的创作态度和现实主义思想教育了他,因而朴素的民主主义思想进驻了他的思想。

由于时代民俗风情的浸润,在不同的人物个性中显示了相同的文化蕴含。同时反帝反封建的思想,拨开了他的心智。在新文学运动的激荡下,他开始运用白话写作,为他的文学的俗白和凝练创造了平台。

四、老舍对京味小说的艺术贡献

老舍是“京味”小说的代表作家,作品京味十足。北京文化孕育了老舍的创作,而老舍笔下的市民世界又是最能体现出北京文化的人文景观,甚至成为一种文化史的象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以“京味文学”奠定了自己重要的地位,同时也给后人的文学创作留下了深刻的思考和借鉴,更使得他对京味小说做出了重大的艺术贡献:

1、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

在他之前,中国虽然有些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是却没有多少京味特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作品数量还是质量都有开创之功。纵览北京低于文学的历史,是老舍第一个从文化的视角对北京社会做出了全面的审视,明确的提出了“北京文化”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绝妙的艺术概括和把握。老舍的“北京情结”诱导着他去不断地拓展着前辈作家所开掘的带有浓郁北京地域色彩的题材,并在这种题材的拓展中实现了京味小说“市民文学”的定位。

2、老舍对京味小说的主要贡献还表现在他对京味文学语言的形成方面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老舍作品语言的最大特点是,从人物对话到作家的叙述语言,包括陈述、说明、交代与描写,通通采用北京话口语,用北京话叙述北京的故事,描绘北京的风物,使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完全融为了一体。因而他的京味小说被称为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神韵上,无人超越。这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他的小说全景式地展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和市民生活,称为了北京文化的象征。

3、老舍还完成了对京味小说总体艺术风格的定位。

浓郁的北京平民化生活的世俗风味,又来自于其画面、人物、故事,风貌的明朗与朴拙,来自于作者对这些融和了北京地域风情和世俗风味艺术对象的温情和幽默态度,也来自于其传统的叙述方式和俗白的文学语言。总之,他是以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的“京味”。

老舍“京味”小说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他所描写的自然风光、世态人情、习俗时尚,运用的群众口语,都呈现出浓郁的“京味”。如今老北京传统的京味现在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当历史的脚步匆匆迈过,我们仍能在老舍先生的作品中怀念老北京逝去的一切。因为这些,使得“京味”在中国文学史上独树一帜。

【老舍小说的京味表现二】

摘 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与独特的艺术风格,丰富了中国文学的宝库。他以幽默的表达方式、“京味儿”的语言、浓郁的民族色彩,以及从内容到形式的雅俗共赏赢得了广大的读者。

关键词:老舍;幽默;京味儿;民族色彩

老舍(1899―1968),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我国“五四”以来新文学的开拓者之一,现代杰出的语言艺术家,享有世界声誉的爱国主义作家,人民艺术家。他与茅盾、巴金一起,并称“现代长篇小说的三大高峰”。其作品中幽默诙谐的语言、浓郁“北京味儿”以及所蕴涵的“民族色彩”,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

一、幽默的表达方式

老舍是有名的幽默大师,他以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刻画出众多的喜剧人物,为中国文学开创了一个新领域。不管哪一位读者,只要一翻开老舍的作品,就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幽默感扑面而来。它就像一个无所不在的精灵,在字里行间嬉戏着,在读者的脑海里跳跃着。幽默在他的创作个性与艺术风格中,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1.幽默的修辞手法

幽默形象仅赖于揭示事物内涵是不够的,同时还需辅之以其他艺术手法,老舍深谙个中奥妙,他善于运用各种修辞手法,来表现艺术效果。

幽默的比喻 在老舍所描写的众多人物形象中,我们很难找到相同的比喻和形容词。如《柳家大院》中他把小王媳妇的黄毛脑袋比喻成“像搁了陈了的窝窝头”。《骆驼祥子》中他比喻高妈说话 “象留声机片。是转着圆圈说的,把大家都说在里边,而没有起承转合的痕迹”等等。这些奇特的比喻让人忍禁不住,充满了浓郁的幽默色彩。

幽默的夸张 老舍善于运用夸张的方法来突出人物的性格,酿造幽默情趣。《老张的哲学》中的老张在别人家里吃白食,“照沙漠中的骆驼贮水一般,打算吃下一个礼拜的。”而孙八则是客人吃得越多,越喜欢。“不幸客人吃的肚子像秋瓜裂缝一命呜呼,孙八能格外高兴的去给客人买棺材”。《正红旗下》中描写大姐婆婆生气是“鸣炮一百零八响!”。这些夸张手法的运用,增强了幽默效果。

幽默的比拟 老舍还善于运用比拟手法。如《二马》中“拿破伦(狗名)一扫兴,跑到后花园对着几株干玫瑰撅上嘴!它心里说:不知道这群可笑的人们为什么全撅上嘴!想不透!人和狗一样,撅上嘴的时候更可笑!”。《老张的哲学》中 “孙八是个好人,傻好人,唯独他肯被老张骑着走”。各种修辞手法的运用,既显示了老舍的幽默才能,又为作品增添了新的特色。

2.幽默的人物语言

老舍擅长运用个性化的语言描写塑造人物,他把对黑暗社会的讽刺、批判与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对祖国的热爱联系起来,在微笑中蕴含着严肃和悲哀,形成自己独特的幽默风格。《我这一辈子》中“巡警和洋车是大城里头给苦人们安好的两条火车道。大字不识而什么手艺也没有的,只好去拉车。”“识几个字而好体面的,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只好去当巡警……” “六块钱饷粮,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什么人情公议儿,净剩也就是两块上下钱吧。”可“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借一位历经沧桑的老巡警之口,既不缺乏幽默,又让读者体会到人生的艰辛和无奈,令观众含泪而笑。

3. 幽默的情节结构

老舍幽默技巧不仅在语言表达,在情节结构方面也有所显现。《骆驼祥子》中,厂主小姐虎妞一味追求人力车夫祥子。可以说两人无论出身地位、兴趣爱好都相距甚远,缺乏爱情的基础。但颇有心计的虎妞为引诱祥子上钩,先是安排好一场谝局,然后谎称“我有啦!”逼祥子就范。新婚之夜,她见木已成舟,便说出自己秘密,告诉祥子是“裤腰上塞上了枕头”,使事情出现了异乎寻常的结果,耐人寻味。

二、“京味儿”的语言

老舍是“京味儿”小说的奠基人。一提起他,人们眼前仿佛就看到了老北京那四合小院,听到了那此起彼伏吆喝叫卖声以及北京那京腔、京韵的语言。他的作品好似在“北京城”里发酵的美酒一样,“京味”浓浓飘香。正像老舍说的:“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正是靠着这得天独厚的主客观条件,形成了他作品的 “京味儿”。

1. 俗白浅易的口语

老舍在北京口语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古典文学、民间文学和外国文学的营养,用普通人都能听得懂,说得出的话来写作,通俗易懂,明白晓畅。如《骆驼祥子》中对祥子的肖像描写:“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所有的语言,完全是口语里的大白话,但又是经过提炼、控制的大白话,符合普通话口语的习惯,使具有小学水平的人都可以毫不费力地阅读。

2.简洁准确的词语

老舍把简洁凝练作为其遣词艺术的追求目标:“写东西一定要求精练、含蓄。”(《人物、语言及其他》)即“话说得少,而意思包含得多”。“一个词就揭示出对象的特征”。《骆驼祥子》中描写六月十五那天天热的情景:拉车的小伙子们“见井就奔过去,赶不上新汲的水,就跟驴马同在水槽里大灌一气。”用“奔”不用“走”;用“灌”不用“喝”,可见其渴之甚,思水之切。通过人物缺水之苦和得水之乐的敏捷动作,映衬出天气的酷热难耐。言简意赅,准确凝练。

三、浓郁的民族色彩

1.深沉的民族情感

老舍的作品中从来不乏浓重而热烈的民族情感。《四世同堂》是一部堪称民族的痛史、愤史。这部由《惶惑》、《偷生》、《饥荒》三部长篇组成的百万字巨著,透过北平沦陷区的一个羊圈小胡同中各色人物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形象地描摹了日寇铁蹄下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心灵震撼和反抗斗争。

作者在讴歌他们英勇不屈斗争精神的同时,把北平市民因长期遭受封建文化思想毒害而形成的封闭自守、缺乏冒险精神和英雄气概等弱点展示在人们面前,对民族文化所造成的国民劣根性进行批判性的反省,及要改造这种弱点的痛苦而深沉的思考。祁老人的“息事宁人”,祁瑞宣的“为家尽孝”,常二爷、李四大爷等人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自我安慰……老舍用敏锐的眼光剖析了小羊圈胡同中多文化层次的人群。

2.坚韧的民族精神

老舍的作品中的民族精神,主要是通过他所认为的传统美德来表现的。《骆驼祥子》中的祥子,憨厚纯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理想百折不回,他身上充满了我们民族那种坚韧不拔,顽强向上的精神。

《四世同堂》中的祁老人,由开始的怯懦变得刚强,怒对敌寇,赶走冠小荷,责骂瑞丰。钱默吟也由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整日吟诗赏花的诗人,转变为与敌人殊死搏斗的民族战士。而信奉“和气生财”祁天佑的沉河自尽,与敌人同归于尽的钱仲石,以及在暴敌面前站着死去的小文夫妇,这些人身上所显现出的民族气节,充分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坚韧不屈、勇于自我牺牲的民族精神。

作为“语言大师”,老舍的小说幽默诙谐、“京味”十足、雅俗共赏。恰似一坛老洒,历久弥醇,芳香四溢。对老舍小说艺术风格的探讨,不仅使我们了解其作品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且对探索我国现代小说的民族化和个性化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老舍.《老舍选集》[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

[2] 老舍.骆驼祥子[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3] 冯燕庆.老舍作品的京味[M].北京:十月文艺出版,2000.

[4] 佟家桓.老舍小说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

[5] 孔庆东.老舍与国民精神[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艺术魅力。老舍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有成就的幽默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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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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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熙,一个看着也会让人觉得幸福的人,却怎么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角色描述

洛熙是寂寞的人。

寂寞而且缺乏安全感。他们向往幸福,然而又充满恐惧。

小时候被母亲遗弃在游乐场,在大雪中的长椅上乖乖地等候了母亲一整夜,全身冻僵被送往医院急救才捡回性命的洛熙,他童年时的人生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弃组成的。

洛熙是寂寞的,可是他害怕幸福。

在他看来,幸福是一种转瞬即逝的事物。每当感受到幸福,就是痛苦和被离弃的开始。他以为,只有不要太爱一个人,才不会被她伤害,而爱情本身却又不由自主地使他想要靠近她。

内心的孤独和恐惧,使他成为一个异常敏感,又患得患失的人。就像一只挣扎的飞蛾,又想不顾一切地飞向火光,又怕火光会将他焚烧。

泡沫之夏小说洛熙结局

泡沫之夏结局里,洛熙选择了一个人离开,远远地祝福着尹夏沫和欧辰。

结局尹夏沫跟欧辰在一起。小澄生病须要肾,欧辰要夏末结婚来换。夏末同意。他们结婚当天洛熙割腕自杀,但没死,一直活着。但小澄知道后死都不肯做手术。后来还是做了。但因为肾脏大多损坏,所以....本来夏末不同意以身相许,但后来还是承认了现实(有爱欧辰的因素)。后来夏末怀了他的孩子,欧辰很感动,但以为夏末不爱他,最终决定放她走,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去了机场,想让她跟洛熙幸福,但夏末这时发现自己深深的爱着欧辰,追到机场表白,欧辰很是感动。洛熙虽然离开了夏末,但平静而坦然。结局很美好,只是小澄有点遗憾,死了。 很可惜,不过我喜欢欧辰,但只要看过都会觉的洛熙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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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他来了请闭眼2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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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六点钟,橙黄的夕陽从玻璃透射进来。水晶灯下,两个男人各据长桌一端,正在用餐。

“你有什么打算?”谢晗问。

薄靳言抬眸看他一眼:“俄罗斯怎么样?”

谢晗想了想,点头:“我喜欢。 和毒品 的天堂。一起去。”

两人相视一笑,遥遥举起红酒杯:

“ToRussia.”

“ToRussia.”(敬俄罗斯。)

这时,熏鲑鱼头盘吃完了,仆人将主菜端了上来。谢晗为自己铺好餐巾,抬头笑望了薄靳言一眼。

薄靳言面前,是一份五成熟牛排,肉质红嫩,隐隐还有血丝。

他眼中迅速闪过讥讽的笑意,慢条斯理给自己铺好餐巾、拿起刀叉,动作优雅的开始切牛排。叉起第一块时,他瞥一眼谢晗,神色波澜不惊的吃了下去。

谢晗眼中笑意更深。

很快,一整份牛排就吃完了,沙拉和甜品端上来。

谢晗起身,理了理自己的西装,绕过长桌,走到薄靳言身旁:“我不吃这些,请允许我先离开准备一下,晚上我想带你参观庄园。一会儿会有佣人带你去房间。”

薄靳言正将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闻言头也不抬的答:“OK.”

谢晗转身刚要走,忽然间眼角余光一闪,便感觉到一股大力朝自己袭来。他心中一惊,抬手便挡——晚了!脖子上传来微凉的金属寒意。薄靳言已经站了起来,一只手牢牢揪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的餐叉死死抵在了他的咽喉处。

四目凝视,薄靳言的眼里没有半点笑意,只有冷酷的轻蔑。

半晌后。

“不要再做幼稚的考验。”他忽的松开他,放下叉子,坐下来,“我的耐性有限。”

谢晗的脖子被戳得隐隐有点疼,可他半点没生气,反而笑了:“OK,OK.我承认不是在考验你,只是很想看你吃红肉的样子。”

薄靳言没搭理他。

他扬了扬手,刚刚两人对峙的刹那,从窗外射在薄靳言身上的数个红点,也同时消失——那是远处各个方向的狙击手。

——

是夜,行动指挥室中。

已经临近子夜,但是没有人松懈。所有IT专家依旧神情紧绷的端坐着,FBI探员们和一名军方代表则对着地图,仔细部署兵力和攻击计划。

傅子遇到底伤重,被医生强行要求回房休息。简瑶则不肯,她怎么可能放心得下?靠在椅子里打了个盹儿,猛的惊醒,盯着显示屏,里头依旧是陌生的房间,陰暗的天花板。

那是薄靳言所处的庄园里的卧室,他明显还没睡,偶尔会翻个身喝口水,呼吸沉稳均匀。

与谢晗用完晚餐后,两人在庄园里又转了一圈,欣赏了谢晗的一些不堪入目的战利品,还有被他关在地下室的十多个活着的受害者,蔺漪陽也在其中,只是面容削瘦而惊恐。看到薄靳言,他明显非常意外紧张,但什么也不敢问。

谢晗当时说:“明天一起玩。”

薄靳言淡笑答:“好。”

两人一路简直可以用“相谈甚欢”来形容,无论对什么事,话都不必说太多,已是默契十足。到了薄靳言卧室门口,谢晗还亲自带他进去参观,得到他满意的微笑表情,才同样含笑道了声晚安离开。

不过薄靳言也真是淡定。都在这种环境下了,还不紧不慢的去洗了个澡,然后就一直在床 上躺着。

他能听到里,这边指挥中心对他说的话。但他却不可以讲话,因为这个房间里肯定有摄像头 和。

简瑶又盯着画面看了一会儿。虽然看不到他本人,但是能看到他的视野,这令她的心伴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始终紧绷着。

这时,旁边却有一名探员走了过来,在她身旁坐下——是负责整个行动指挥的中年白人。

简瑶朝他笑笑,他的神色极为真诚稳重:“Jenny小姐,我想向你的勇敢和聪慧表示敬意。身体还好吗?”

夜深人静,他的话令不少人都抬头看过来。简瑶微微一笑:“我还好,谢谢。其实我也想感谢你们,整个计划我已经知道了,你们投入非常大,也非常冒险。”

岂止是冒险?舆论、FBI、军方、犯罪心理专家……几乎全都配合薄靳言设这个局。为什么之前简瑶对于薄靳言的双重人格也会产生一丝怀疑,就是这个局太大了,大到令人无法不怀疑它的真实性。

可这位探员听到她的话,却笑了。他非常认真的说:“Simon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现在要对付的又是本世纪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尊敬他,并且没有理由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

夜色,更深了。

简瑶没想到,又有人来找自己。

是安岩。

这位天才年轻人大概多日操劳,清秀的面容看起来很是疲惫,眼睛里也有血丝。但那表情却依旧是淡淡的。他悄无声息的走到她身旁,把一个看起来像对讲机的东西,放到她面前。

“他可以听到你讲话,摁红色的键。”丢下这句话,他就转身,坐回自己椅子里。

简瑶有点发怔的盯着他的背影,再看看面前的通话设备,然后拿了起来。

“喂,靳言。”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话音刚落,坐在监视设备前的其他IT人士们,都露出了微笑,有人朝她看过来。

简瑶根本没注意其他人,只盯着画面。果然,过了一秒钟,就见薄靳言抬手,摸了摸自己的挺直的鼻梁。

那是示意听到了。

简瑶的心头一阵,有点欢喜,有点难过,但更多的,是无法言喻的牵肠挂肚。她静了一瞬,只低声说了最简单的两个字:“加油。”

旁人都没什么声响,画面中的薄靳言,也是静静不动。

片刻后,镜头骤然倾斜——他站了起来。

简瑶微怔,所有人也盯着画面,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见光线亮起,他打开了灯,然后一步步走向洗手间。

灯光柔白,洗手池上方的椭圆形镜子明光可鉴。简瑶的心弦微颤,便见薄靳言离那镜子越来越近。

站定,镜中映出男人清俊淡定的容颜,修长隽黑的眉目正湛湛的盯着……

盯着她。

他是……想要让她看到他啊。

简瑶下唇,望着他俊逸挺拔的模样。而他低头,不紧不慢的洗了把脸,再用毛巾擦干,最后双手撑在盥洗台上,盯着镜子,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

次日清晨。

简瑶到底体力不支,与薄靳言“打过招呼”后,紧绷的精神仿佛也松弛了不少,被探员送回病房睡觉。她叮嘱护士 第二天早晨叫醒自己。但天亮的时候,傅子遇却告诉护士 不用,让她好好睡一觉。

因为如果薄靳言在,怕是不想让她看到他冒险的吧!好好睡一觉,睡醒,他就回来了。

指挥室内。

负责行动指挥的探员、军官以及安岩等人,开始对表。

“5点20分。”探员沉声说,“Simon,15分钟后,我们会展开全面进攻,救援直升机会直接抵达你的位置,带你离开。”

画面那头,薄靳言已经起床 ,站在冬晨的暮霭里,从陽台俯瞰庄园里大片的绿地。他没有说话,只用修长手指敲了敲大理石扶手。

的确是有惊无险的计划,薄靳言只需将时间拖至这天色将明未明时分,剩下的,便是战斗。

薄靳言站了一会儿,低头看了看表:5点26分。他转身走进屋内,刚拿起杯水喝了一口,却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咚——”清脆而有节奏。

薄靳言长眸轻敛,而画面外监视的众人,也是心头一凛。

“要不要提前发动攻击?”有人低声问总指挥官。

指挥官没回答,眼睛紧盯着画面。

薄靳言只静默了几秒钟,就走过去,打开门。果不其然是谢晗,穿一身米白的运动服,倚在门边,淡笑望着他:“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打算去活动活动,你一定也有兴趣。”

薄靳言倏的笑了。

——

庄园顶层,瞭望台。

登上这里,视野更加开阔,庄园后整片绿地、山坡,还有森林,都一览无遗。而瞭望台边沿,架着两具狙击槍。

谢晗的五名贴身保护人员,站在离他们十余米远外的地方。而谢晗拿起其中一把狙击槍,对着地面瞄了瞄,转头看向薄靳言:“L115A3,我的最爱。”

薄靳言唇畔笑意加深,抓起另一把,眼睛凑过去,淡淡答:“也是我的。”同时眼角余光瞥向手表:5点32分,还有2分钟。

……

画面外,指挥官沉吟片刻,转头看向安岩:“他的安全系统是否已经全面侵入?”

安岩镜片后的双眼,露出极淡的笑意:“当然。”

“OK.”指挥官沉声下令,“计划不变,2分钟后发起进攻。猎人1号战斗机首先支援Simon.”

……

这些短促有力的对话,清晰落入薄靳言耳里。但他没有半点表情变化,只是盯着瞄准镜里地面的一根根绿草,忽然就想起了简瑶。

快了,我的女人。

就快回到你身边。

“挑你喜欢的。”谢晗轻笑的嗓音就在耳边。薄靳言从瞄准镜前移开目光,便见地面多了十多个衣衫褴褛的囚徒,从高空望去,就像黑色蚂蚁在挪动着。

显然,是谢晗从地窖里驱赶出来的“活靶子”。这是一场狩猎游戏,以活人为目标。而且以他的态度看,显然已经这么玩了很久。

薄靳言盯着那些“猎物”,唇角微勾:“噢……难度太低。”

谢晗的俊脸上笑意也更灿烂。

这时,忽然听到楼下数声槍响,间杂着男人们的笑声,然后就见那十多名“猎物”全都惊恐的奔跑起来。

“这样……是不是有趣一点?”谢晗望着薄靳言。

薄靳言看他一眼:“试试才知道。如果你不介意,我开第一槍。”

“当然不介意。”

薄靳言微弯下腰,双手握紧槍柄,眼睛再次移到瞄准镜前,同时扫一眼手表。

还有十秒钟。

既然安全系统已经被安岩侵入,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很近的位置。

他在心中倒数:“10、9、8……3、2、1!”

引擎声。

阵阵的、隐雷般的引擎声,带着呼啸的风声,忽然从瞭望台下方某个地方传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薄靳言手托狙击槍骤然转身,精准的锁定了谢晗的心脏。

然而谢晗的反应也是极快,在听到引擎声那一刻就察觉不对,立刻掏槍。

四目凝视,近距离,两个男人,两把槍。

薄靳言的槍头抵住谢晗的胸口,而谢晗的瞄准了他的额头。周围的贴身保镖们面无表情,反应却也奇快,全都掏槍对准了薄靳言一人,低声喝斥:“扔掉槍!”

一时僵持。而庄园里四处,竟传来而密集的槍声。

清晨明净的陽光里,薄靳言只冷冷盯着谢晗,表情如冰封般沉寂。而谢晗亦死死盯着他,在这一瞬间,他眼中闪过许多情绪,最终,嘴角浮现一丝讥讽的笑意。

“Ohshit!”他低骂了一声。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薄靳言耳朵里响起个沉厉的声音:“Simon趴下!”

话音刚落,薄靳言的身体同时下沉。而谢晗已扣动扳机,一槍打在狙击槍上,子弹极其凶险的擦过薄靳言的脖子,发出尖锐的破空声。与此同时,数排火力十足的机槍扫射,“突突突”无比密集落在瞭望台上。

烟火弥漫。

薄靳言只往下躲了一瞬就抬头,将瞭望台上的境况一览无遗——槍声响起时,那几名保镖全抬槍还击。然而他们如何是突施奇袭的武装直升机的对手?更何况地面和各个岗哨的火力,已经被海军陆战队控制。

顷刻之间,他们中槍倒地一片。而谢晗反应最快,也学薄靳言身形一矮,迅速窜到身后一张方桌旁。而他的右腿鲜血淋漓,竟是已中了一槍。

薄靳言哪有迟疑,抬槍就朝他射去!

薄靳言的反应速度和观察力虽然很好,但论单兵独斗,却不如真正浸~婬犯罪多年的谢晗。他冷冷一笑,身形往后隐得更深,举槍还击,一时互为牵制、无人占据上风。

然而谢晗深知,再不逃脱便来不及。他一抬头,环顾槍声硝烟四起的庄园,猛的站起来,完全不顾头顶还有架武装直升机,敏捷的朝下楼的通道跑去!

只要下了楼!他就可以搭乘专属电梯直至地下密室,通过地道逃出包皮围圈!

狡兔三窟,他永远为自己留了后路。只可惜这一次,竟错信了他!

然而今天,他的如意算盘终于落空了。

第二架武装直升机,骤然从楼舍背后拔起,巨大的旋风刮得他瞬间站立不稳,而黑洞洞的槍炮口,瞬间将他锁定。

而第一架直升机紧随其后,封住了他的后路。与此同时,瞭望台的门“哐当”一声被推开,数名陆战队员端着槍迅猛的跑了进来,一下子就将他包皮抄。

而他身后不远处,薄靳言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抬眸望着他。

大势已去,走投无路。

引擎声、风声、槍炮声,在庄园上方交 织成喧嚣的声浪。可这一刻,瞭望台上却显得格外的静,无数把槍对准了谢晗。众目睽睽之下,他却只是微微一笑。

那表情有些苍白,可又似乎很放松,眼睛里透着种异样的明亮。

“放下槍,蹲下!”一名FBI探员喝道。

他扔掉了槍,双手抱住头,却没像探员期望的那样蹲下,而是转身,步步往瞭望台边沿后退,同时望向了薄靳言。

薄靳言亦神色冷峻的望着他。

他忽然笑了,一边摇头一边笑。

“Simon,Simon,Simon——原来你什么都不明白。你沉沦 于拯救这些平庸的世人,你为他们耗费人生和时光。可是他们哪有一天懂过你?谁懂真正的你?你这么寂寞,却选了条最蠢的路活下去。”

他已经退到了瞭望台边沿,有人低声请示薄靳言是否开槍射击,薄靳言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

“Simon,今天我死在这里。而你的人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结束。”他似乎又恢复了平日轻快含笑的模样,“你没有赢,我们在地狱相见,我的……薄靳言。”

话音刚落,他突然就伸手,撑住了瞭望台边沿,眨眼间一跃而出,跳了下去!

所有人心神一凛,齐齐快步追过去。薄靳言也快步冲到边沿,却只见一个人影直直下坠,如同石块沉入水底,如同落叶飘向泥土里……

“嘭——”一声震天的巨响,火光骤起,那下坠的人竟变成了一个炽烈的火球,热烈的起浪瞬间自下而上,朝众人脸颊扑来!

所有人下意识都往后一躲,但又立刻探头——却只见楼舍下方,空空荡荡,仅余硝烟和一阵疾雨般的粉末,落在地面上。

没人出声。

谢晗身上,或者体内就埋有炸弹。正如薄靳言之前所料,他绝不可能被生擒,临死之前,他把自己炸成了灰烬。

身后的探员和陆战队员快速行动起来,薄靳言站在人流中,抬眸望去,太陽已经出来了,整个庄园披上金黄的霞光,远处的森林、河流、小镇也变得翠绿而明亮。而槍声间歇,遥远的地面上,有横七竖八的尸体,也有探员们正将受害者一个个救出。

他静静的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向凌空盘旋着的直升机。

直升机立刻调头,全速朝数百公里外,简瑶所在的医院飞去。

84V章防盗章欢迎购买,10月13日替换为字数更多的正文大结局

这是一具切割得非常整齐的尸体。

十五六岁的少年,赤条条躺在河畔草地上,脸色惨白,双眼紧闭。当然,他也永远不可能再睁眼了——他的、大、小腿肚位置,被人整整齐齐切了三大刀。花季男孩还在发育的、充满活力的,就这么成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尸块。

陶小桑蹲在离尸体半米远的地方,左手拿着袖珍笔记本,右手握着袖珍圆珠笔,正快速在本子上记录着尸体特征。她是如此全神贯注,周围人来来回回、喧嚣吵闹,仿佛都与她无关。她已经进入她和尸体的世界。

冷不丁背后有人问:“你是哪个分局的?”

陶小桑头也不回的答:“城西分局,我是新来的。”

过了几秒钟,她忽然反应过来——不对,这声音很耳熟啊!她把本子往口袋里胡 乱一塞,站起来就想跑——晚了!后领一紧,已经被人提了起来。

“陶、小、桑!”那人一字一句低吼出她的名字。陶小桑一回头,就看到李熏然淌着汗水的俊朗容颜,那乌黑漂亮的眼睛,正严厉的望着她。

“熏然哥哥熏然哥哥!”陶小桑满脸堆笑,讨好的抱住他的胳膊,“你先放我下来,别生气啊!”

周围还有其他警察,李熏然抬头四处看了看,见无人发觉,这才将她往后面空地上一丢,板着脸训道:“陶小桑,你敢动尸体?”

“我没有绝对没有!”陶小桑连忙摆手,“我是等法医鉴定完,才过来的。而且我只看,没有碰……”

她老老实实交代,李熏然的目光却落在她胸口的挂牌上,浓眉再次蹙起,一抬手,将那牌子扯了下来。只见上面写着“城西分局,陶小桑”,还贴了她的照片,甚至还有警员编号。他再拿起自己胸前别着的警官证一对比,乍一看还真分辨不出真假。

“这证件 哪儿来的?”他举着她的“假证”问。

陶小桑头垂得很低:“……我自己做的,打印啊、调色啊、再用鱼豆腐刻个章……”话没说完,她突然伸手,想要把“假证”抢回来。她动作是快,可是李熏然早有防备,手轻轻巧巧一偏,她就扑了个空,反倒是胳膊被他牢牢抓住。

“证件 还我!我花了好几天才做好的!”她在他怀里挣扎,而他沉着脸,不为所动,把她往警戒线外撵。

陶小桑眼睛一转,又换上软巴巴的语气:“不还也成。那你放我进去再看看!多少年才有一次的奇案大案啊,你就让我再看看吧!”

正说话间,迎面走来两个人,是刑警队长陈辰和另一名老刑警,都是看着她长大的。她立刻不挣扎了,服服帖帖偎在李熏然身边,朝他们点头微笑:“陈叔叔、张叔叔。”

陈队蹙眉说:“小桑怎么来了?你一个小姑娘来命案现场干什么?”

李熏然马上答道:“对不起陈队,她是来找我的,我马上送她走。”

虽然李熏然仗义的替她扛下了,可陶小桑还是不甘心就这么走啊!眼看就要被送出警戒线外了,她干脆大喊:“我发现了重要线索!让我留下!”

话音刚落,陈队两人全都停步,转头看着她。陶小桑喜上眉梢,李熏然再次皱眉:“别胡 闹,人命关天,赶紧走。”

小桑冲他翻了个白眼,理直气壮的说:“我没胡 闹。陈叔叔,尸体会说话,他已经告诉我们,凶手是什么人了!”

“让她说。”陈队忽然开口,神色严肃的走到她面前,“小桑,如果你真的有发现,我们洗耳恭听。”

陶小桑的脸色顿时也变得肃然而神圣,一挥手,挣脱李熏然的束缚,用力朝陈队点点头。而李熏然……暗叹了口气,退到了一边。

——

此时正值午后,陽光将小河照耀得波光粼粼,丛生的草地上亦是碎光点点。尸体就躺在这些漂亮的光芒的,比之前看起来更僵硬,尸斑也越来越多,看起来灿烂又狰狞。

陶小桑将手背在身后,目光深沉的望一眼尸体,这才看向陈队等人,不急不缓的开口:

“首先,他的脚掌、手掌,都有厚茧。请注意他手上茧的位置,不是拿笔、玩电脑造成的,城里孩子不会有这样的茧,而且他的肤色也晒得挺深,所以他应该是农村孩子。”

陈队和老张都点点头,这一点他们当然一早就发现了。陶小桑观察入微,倒叫他们刮目相看。李熏然虽然之前很反对她参与案子,此刻倒是安安静静听着。

陶小桑又说:“第二,现在是四月,学校都在上课,他却出现在这里。这里是城郊,附近都是市场、工厂。所以他很可能是初中辍学,就到城里打工来了。”

其他人依旧点头赞同。这时也有年轻刑警凑过来,问老张:“这是谁啊?分析得挺好。”

老张低声答:“看过局里的烈士纪念墙吗?她是陶成泽的女儿,现在在B市念大学。”

年轻刑警“啊”了一声,目光多了几分敬意,又问:“那她怎么没当警察?”

老张叹了口气:“老陶就留下这一个宝贝女儿,她妈妈不让。”

“……哦。”

……

这边,小桑已经讲得越来越投入:“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他身上的伤口。”她又在尸体面前蹲下,指着血肉模糊的横切面,“你们看,刀口多么工整,简直就像艺术品!普通人不会有这么精致的刀法。所以——”她用高深莫测的目光环顾一周,然后下了定论:“凶手是个外科医生!”

大伙儿全都一愣,陈队的眉头微微蹙起。

之前的年轻刑警用胳膊捅了李熏然一下:“听说她是你青梅竹马?你没告诉她?法医说了,这刀口根本不可能是人力造成的。”

所以现在刑警队的初步推测是——孩子很可能是被某种机器切割的,考虑附近都是工厂,有可能是误伤,也可能是蓄意杀人,最后弃尸在此。但无论如何,是扯不到小小的解剖刀的。

李熏然无奈的摇摇头:“她一向天马行空——而且她不喜欢法医学,嫌繁琐。”

可小桑没注意到,她精神奕奕的继续说道:“医生为什么要杀进城务工的青少年呢?你们看,这个男孩是不是长得挺好看的?虽然是黑了点,但是很秀气——我们要找的医生,很可能是个恋童癖,死者是他的病人,他*上了自己的病人,最后由*生恨杀了他。所以,凶手很可能是这一片区域的儿科医生,最好的儿科医生!”

大伙儿都沉默着,小桑讲完之后,就期盼的望着陈队,眼睛亮晶晶的。

陈队面无表情转头看向李熏然:“你还是送她走吧。”

李熏然:“是!”

小桑:“啊?”

——

这次,李熏然果断的将她丢出了警戒线外,而且外围的警察都得了命令,严防死守陶小桑又溜进来。小桑在包皮围圈外晃了一会儿,眼见潜入无望,拍拍,回家吃饭。

小桑家就住在警察大院里,不少人跟她打招呼:“小桑还没回学校呢?”

小桑中气十足的答:“这学期没课了,暑假再回去上班。”她今年大四,工作也找好,这学期回家乡实习 。说是实习 ,其实是挂了个单位,开个实习 信,几个月疯玩。不过今天早上听说发现了尸体,她的全部注意力就到这上面了。

一踏进家门,就见母亲坐在桌前摘菜,看到她皱眉:“怎么才回来?饭都凉了。”

小桑径直走进里屋:“我去跟熏然哥哥玩了。”

母亲眉头皱得更厉害:“你已经这么大了,不是小时候,又不是男女朋友,少呆在一起。”

小桑吐吐舌头——母亲不喜欢她跟任何“警察”的事沾边,包皮括李熏然。她索性装傻不答。窗户边的墙上,端端正正挂着父亲的遗像。她双手合十拜了拜:爸,你要保佑熏然哥哥、陈叔叔早点抓到凶手。当然,如果我也有份参与就更好了。

母亲走到门边,看到她的动作,目光变得柔和。小桑许完心愿,瞟见桌上放着一大袋水果——母亲昨天刚买了水果,放冰箱里还没吃完,这水果当然不是她买的。

她顿时狭促的笑了:“陈叔叔又送水果来了?”她说的陈队,就是陈辰大队长,父亲的老搭档。

母亲神色微窘:“嗯,他买给你的。”

小桑“嘿嘿”一笑,挽着母亲的手在沙发坐下:“妈,其实我觉得吧,陈叔叔挺好的,他*人死了也有好几年了,隔三差五就往我们家送东西,一把年纪了,看到你还会脸红……”

“小桑!”母亲脸上没了笑容,“不要胡说。”

“我没胡说。”小桑看着母亲的眼睛,倒没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妈,我已经这么大了,你不用考虑我,你可以再寻找幸福。”

母亲被她说得有点失神,沉默片刻,摸摸她的头发,柔声说:“小桑,我一辈子守着你爸就可以了。今后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

陶小桑听得一怔,转头看着墙上父亲的遗像,一时也没说话。是啊,如果换成她,将来能遇到个像父亲那样,顶天立地的好男人真爷们儿,就算生离死别,她也舍不得找别人的吧?

她正愣神,母亲又笑了:“倒是你,马上毕业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别整天看侦探小说,跟妈妈说说,有没有男孩子追你?”

陶小桑读的是外语学院,陰盛陽衰到令人扼腕叹息的地步,随便一个歪瓜裂枣的男孩,都能追到系花级别的女孩。母亲的话,令陶小桑脑海里浮现出上学期跟她表白的男孩的模样:三角眼、塌鼻子、厚嘴唇,嘴边还有颗黑黝黝的大痣……就这,还是全系仅存的单身男人,金贵得很!

呃……小桑一阵恶寒,非常坚决的看着母亲:“妈,女儿立业再成家,工作稳定了再谈恋*!”

——

下午,母亲照例午睡。小桑躲在房间里,把今天在凶案现场的笔记和照片整理好,藏到柜子里。最后又拿出父亲生前的笔记本,翻到关于凶杀案的经验记录。

第一条就是:要找到凶手,必须先深入了解受害人。

小桑读了几遍,顿觉浑身都是劲儿。抬头一看,窗外陽光正好,碧空万里。

如此明媚好春光 ,找什么男朋友?找凶手才是王道!

她把笔记本一收,拿着照相机笔记本手套等等“侦查工具”,又跑出门了。可是她这时没想到,几天后,真的让她撞见“嫌疑犯”了。

简瑶这一觉,睡了很久很久。

这是她被囚禁这些天来,第一个安稳觉。在没有骤然亮起的刺目灯光,没有迷离 的幻觉和谢晗的轻笑声。只有一室柔和宁静的灯光,陪伴她入睡。

但也不是特别安稳,在那漆黑无边的梦境里,她一直在一个人行走、寻找。她不知道在找什么,但心中的渴望,却那么清晰而强烈。直至她睁开眼,看到灿烂的陽光从窗户病床 上,满室金黄朦胧,她才明白,自己在找什么。

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她有些不可思议——上午十点了。心也紧紧提起来,立刻按下床 头的铃——尽管已逃脱险境,她却比以往更谨慎小心,召唤护士 或者探员过来,陪她去作战指挥室。

然后她起床 ,稍作洗漱。冬日天气清寒,凉水冲在脸上,带来冷冽的气息。简瑶定了定神,望着镜中脸色苍白的女人,心情没有半点轻松。

很快就有人来了,病房的门被推开,带来外头的一阵凉意。简瑶正背对着来人在洗脸,拿起毛巾擦了擦:“稍等一下,我马上好。带我去指挥室。”

那人在门口停了一瞬,“噔”一声门被他干脆的关上了,然后响起了脚步声。步伐略快,沉稳有力朝她走来。

简瑶整个身躯仿佛都倏的定住了。还没等她转身,腰间已经多了一双手。他从背后抱住了她,将她深深圈进怀里。

简瑶的呼吸在这一刹那停滞了,几乎是立刻转身,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

男人熟悉的气息将她包皮围。他的大衣上还沾染着外头的凉意,和陽光的气味,甚至还有硝火的味道。而墨黑的短发下,是他俊美而清冷的容颜。他定定的望着她,眼神澄澈幽黑。

简瑶的心几乎都要碎了,狂喜、心疼、柔肠百转千回,所有压抑忍耐了许多天的情绪,统统漫过心头。

“靳言……靳言……”她完全是下意识的低唤他的名字,在呼吸缠绕的距离里。仿佛这样,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归来,她的死里逃生,此刻的缱绻相拥。

薄靳言什么话也没说。一低头,吻住了她,将她所有气息和抽泣,都占据。

重新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室内静悄悄的。床 头的医用监护设备,屏幕上的数字图案还在不断闪动。门外传来稀疏的脚步声。

唯有两人相拥的身影,在陽光中投下安静的剪影。简瑶整个人被他紧扣在怀里,纠葛间,呼吸微微颤抖着,铺天盖地都是他清冷温 柔的气息。而她闭着眼,他却睁着,在索吻的同时,修长黑眸不放过她每一寸轮廓,沉默凝视。

他注意到她的衣领里,脖子上,还有红色的伤痕。而袖口里,那纤细白皙的手腕,亦有未褪的青紫痕迹。这令他动作一顿,暂时松开了她。简瑶睁开迷蒙的眼,依赖的望着他。他却已将她打横抱起,放到了病床 上。

“我睡够了。”她小声说。

“你需要休息。”薄靳言在床 边坐下,目光几乎不留痕迹的,快速滑过那些隐约露出的伤痕。最后又回到她脸上。

“嗯。”简瑶牵着他的手不放。

薄靳言也舍不得放,自然而然脱掉外套,在她身旁躺下。比起刚才那个有些急促的吻不同,这一次,他几乎是小心翼翼的把她抱进怀里。简瑶心头一酸,抬手擦了擦眼睛里的泪水。薄靳言将她的动作尽收眼底,低头吻去她的泪痕。

她没有去问谢晗、抓捕、营救……那些事,他也没兴趣说。外头走廊里脚步声越来越多,薄靳言直接起身,反锁了房门,而后两人继续这么安静的抱着。

清澈的陽光下,他紧扣她的十指,颀长的身躯覆盖包皮裹住她。然而沿着她的长发、她的额头、鼻子、嘴唇,还有脖子、每一根手指……一寸寸的吻。简瑶的眼眶始终是湿的,可脸上却挂着笑。在他一遍遍的触碰里,原本还有些惶然不定的心,慢慢的沉浸,再沉浸,沉浸到他固执而温 柔的*意里,沉浸到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他*她,她*他,什么都不用怕。一切黑暗无边,一切痛苦记忆,都会被他阻挡抹去。

——

傍晚的时候,傅子遇实在等不下去了。

薄靳言一下直升机,就没搭理任何人,风驰电掣的进了简瑶病房,然后再没出来过。这家伙刚经历了与谢晗的对决,甚至都没让医生检查一□体。而且FBI也等着见他。

探员把傅子遇的轮椅推到房间门口,敲了几下,没人应答。傅子遇让探员先走,自己拿钥匙,轻轻推开了门。

一室寂静,傅子遇微微一怔。

那两人就挤在一张狭窄的病床 上,安静的相对而卧。薄靳言高挑修长的身躯,几乎占据了大半张床 ,而简瑶就蜷在他怀里。

日落的余光清清浅浅,照在他俩相拥的身体上,像两端紧密相贴的圆弧,又像两个互相取暖的孩子。

傅子遇静静看了几秒钟,没出声,又缓缓带上门,退了出去。

转动轮椅,望着走廊窗外的海湾和晚霞,他不禁笑了。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急什么呢,就让他俩好好呆一会儿,不要任何人打扰。

——

傅子遇一出去,简瑶就被这模模糊糊的动静惊醒了。睁眼望去,才发觉两人竟这么抱着睡了一下午。

转头想要看向薄靳言,却正对上他隽黑清亮的眼眸。原来他也醒了。

简瑶动了动,把脸更近的贴到他的胸口。而薄靳言看到她温 柔的姿态,内心却又涌起那熟悉的、滞闷的感觉。

这感觉从她失踪第一天起,就一直伴随着他。那感觉很陌生,就像站在一面深黑而宁静的湖水前,却只能看到他一个人的倒影。薄靳言知道,这感觉还会伴随自己很长时间。这种感觉,叫心疼。

“他们是不是都在等你?”简瑶抬眸望着他,“你要不要先去处理下?”

薄靳言大手一收,将她搂得更紧,淡淡的答:“我的工作已经做完,我的人也救出来了。他们难道这点眼力都没有,看不出你对我有多重要?”

简瑶忍不住笑了。过了一会儿,伸手摸向他的脖子,低声问:“你的嗓子……还能恢复吗?”

薄靳言看她一眼,知道她是心疼了。于是他神色疏淡的说了个慌:“当然能。”

简瑶果然松了口气,谁知又听他说:“不过我不打算恢复。”

简瑶:“……为什么?”

他瞥她一眼:“你不认为这样的嗓音更有特色?”

——

一个月后,B市机场。

还有几天就是除夕,寒冷的郊区机场,也热闹得仿佛要过年一般。薄靳言搂着简瑶,目不斜视走在前面。傅子遇和安岩推着行李,慢悠悠跟在后头。而蔺漪陽和尹姿淇那对未婚夫妇,也在美国团 聚,这次没有跟他们一起回国。

一出接机口,就见到几个熟悉的面孔。简瑶心情一阵激动,立刻离开薄靳言的臂弯,快步迎了上去。

“妈妈!小萱!熏然!”她跟母亲和妹妹紧紧拥抱在一起,李熏然站在边上,英俊的脸映着灯光,温 柔而俊朗。

薄靳言几个也跟上前站定,熏然跟他们逐一拥抱一番,简短寒暄几句,一起看她们母女三人。

简瑶还算好的。经历了那么多风浪,再次见到以为要永别的母亲和妹妹,虽然掉了泪,但更多的是欣喜。可母亲和简萱却几乎哭成一团 ,上上下下看着她,怎么看怎么痛心。

母亲拉着她,问哪里受伤,失踪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问一句,简瑶就轻描淡写的答一句。但到底心里委屈,泪水也掉得更凶了。

薄靳言站得离她最近,看着她这些日子全是笑颜,今天却掉了这么多泪。那股熟悉的滞闷感又涌上心头。

不过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因为烦闷之余,又有种莫名的满足感。

他眼里只有简瑶,一旁的傅子遇和安岩却一副看好戏的姿态,瞄着他。因为傅子遇跟简萱多多少少也算熟了,电话里三两句话就套出来,简瑶妈妈对他傅子遇很中意,对薄靳言却没什么兴趣。

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薄靳言拜见未来岳母大人了。

然而薄靳言脑海里,怎么会有“岳母大人是否中意我”这个问题?

怎么可能不中意?

所以,等母女三人擦着泪松开彼此,看向他们后,他只从容一笑:“伯母,简萱,你们好。”

母女俩都微怔了一下。其实简瑶早跟她们讲过跟薄靳言恋*,但亲眼看到这个曾经清高又古怪的破案专家青年,将来会成为自己的女婿(姐夫),感觉还是有点不适应。

“大神姐夫好!”简萱最先乖巧改口。

薄靳言心里顿时异常愉悦,尽管什么也没说,俊脸上的笑容却更加璀璨优雅。

简母则立刻嗔怪的看一眼小女儿,再望向薄靳言,心里终究是叹了口气,点点头:“你好,多谢你照顾简瑶。你们都好好的,就好。”

傅子遇和安岩都有些讶然——这话等于是承认薄靳言的身份了,想不到这一关他竟然……直接通关?

所以果然低情商有低情商的运气么?遇到个女友这么温 柔体贴,连女友的妈妈都不给他们一点为难?

简瑶倒是微笑立在一旁,像是早料到母亲会接受他。

薄靳言则全然没在意众人的情绪起伏,继续理所当然又礼貌彬彬的对简母说:“我们非常相*,也非常合适,你完全不用担心。”

简母楞了一下:“……好、好。”

简瑶立刻扯了一下薄靳言的袖子,其他人则全都含笑不语。

——

聪明的女人,从不把矛盾留到必须直面的时候,才去解决。其实在回国之前,简瑶就已经跟妹妹商量,做了很久母亲的思想工作,基本已经给她做通了。

简母虽然不想让女儿找这样的男人,这次还遇了险。但瞎子也看得出来,简瑶有多*他,以她执拗的性子,绝不可能放弃他。再加上简瑶反复跟她保证,大对头已经死了,今后的罪犯都是小菜一碟,根本连他们的衣角都碰不到。简母到底心疼女儿,其实呢,也有种命中注定的感觉,最后还是同意了。

这晚,傅子遇和安岩各自回了B市的家。简瑶一家人、薄靳言、李熏然,则直接转机,回了潼市。

不过一抵达家乡,薄靳言才微微察觉自己失策——因为简瑶要回自己家过夜。

对于薄靳言这种高智商脑力劳动者来说,睡眠习惯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曾经,他习惯性的“笔直平躺睡眠姿势”,现在已经完全被“抱着简瑶入睡的姿势”取代。所以,如此悠闲假期,却竟然要一个人睡,他是不太喜欢的。

但他完全理解,简瑶这是人之常情,亲情天伦。简瑶也觉得很正常,微笑跟他说:“明天见。”

薄靳言面不改色的答:“我不习惯跟你分开睡。我想你也不会习惯——我可以去你家住。”将她的腰一搂,朝简母微笑点头:“走吧伯母。”

母女三人全怔住了,简瑶的脸颊更是微微一烫。

现在的年代,简母虽然思想开明,但他们到底没结婚,她咳嗽一声,看了眼简瑶。简瑶脸更热了,低声说:“妈你们先走前面,我跟他再说会儿话。”

简萱吃吃笑笑,挽着妈妈的手走前头去了。简瑶立刻瞪了他一眼:“不要在我妈面前乱讲!”

这晚,薄靳言还是自己回了别墅。但简瑶回到家,母亲理所当然问起婚事:“你们也……住到一起这么久了,结婚……有打算吗?”

简瑶的脸又是一红,答:“再过一两年吧。”

她才24岁,对结婚没那么热切。而且跟薄靳言在一起,什么时候结婚好像也不太重要。

在美国时,就有FBI探员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当时薄靳言非常坦然的答:“我已经在准备了。”搞的她面红耳赤。

但她记得很清楚,两人交往之初,薄靳言就极其有规划的开始准备、定婚戒了。所以她想,他所谓的“准备”,应该也还要些时间,一两年估计差不多。

——

除夕这天,薄靳言被邀请到简瑶的母亲和继父家做客。一家人中午高高兴兴吃了团 年饭,虽然以薄靳言的性格,与大家实在算不上“相谈甚欢”,但好歹也是一表人才文质彬彬,再加上有简瑶在旁适时“管教”“提点”,表现还算不错。

等吃完饭,简瑶把他送下楼,他却杵着不动,盯着她:“今晚去我家?”

简瑶的脸微微一红,点了点头。

她当然也是这么想的——除夕夜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对着空房子过。

两人回到别墅,自是缠绵亲昵了一番。尤其这段时间清闲无事,薄靳言自然也可以十分投入和享受。到了下午三四点钟,简瑶浑身都跟散了架一般,他的脸上却始终挂着愉悦的笑容,还不忘叹息道:“噢……这真是个美好的除夕。”

简瑶拿枕头砸他:“天都没黑呢!”

薄靳言却微笑望着她,眸色似乎有些深沉,但又湛湛分明:“去钓鱼吧。”

简瑶忍不住笑了。不过想到他许多年除夕啊、圣诞节,可能都是一个人过的,她心里就产生了很想要满足他的念头。既然……那方面已经满足了他,现在当然也要满足他的口腹之欲。

“好。”简瑶从床 上坐起来,“不过今天温 度这么低,怕是钓不到多少。”

他却慢条斯理的答:“一定能钓到。”

谁知到了水边,刚坐了一会儿,薄靳言就起身,淡淡的说:“我走一走。”

简瑶也没太在意——她早知道他对钓鱼兴趣全无,刚刚也根本就是坐在边上看书,两根钓竿都扔给她。

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远,周围安静下来。夕陽斜照在波光熠熠的水面,浮标静静躺在水面,一如她此刻宁静美好的心情。

不过鱼是当真少,钓了半天也只有两条小的。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虽然冷,天气倒是很好,银白的月亮已经挂在墨蓝的天空上。简瑶听到身后不远处的脚步声,头也不回的笑着说:“我看还是算了,回家看春晚吧。”

陪他看春晚,也是很有里程碑意义的啊。

“简瑶。”他却在她背后,轻唤了一声。

简瑶微怔了一下。这语气……似乎有些凝重深沉。她放下钓竿,起身回头,眼前的一幕叫她愣住了。

皎洁的月光下,薄靳言就站在距离她五六步远的一块绿色的山坡后。他不知何时换上了笔挺的黑西装、衬衣,还极难得的打了条亮色的领带,显得整个人挺拔清朗。

而他手里,是一捧鲜红的玫瑰。乌黑清亮的眼眸,牢牢的锁定了她。

简瑶的心怦怦直跳。而他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一脸笃定的样子。

而更加不容忽视的,是两人之间的草地上,一只硕大的乌龟,正是“沉默”无疑,正一步步向她爬过来。它的背上放着个黑色丝绒盒子,盒子里是一枚璀璨晶莹的钻戒。

然后薄靳言也跟在它身后,缓缓的向她走来。

简瑶凝视着他的双眼,浑身的皮肤,仿佛也慢慢变得起来。

谁知他刚走了两步,就停下脚步,低头扫了眼地面。简瑶也循着他的目光望去,不禁失笑——她面前是个小小的上坡,“沉默”卡在那里,爬不上来了。短小的四肢乱抖了几下,随即连同脑袋一起缩回壳里,罢工了。

薄靳言微蹙眉头,保持手持鲜花的姿势不动,非常干脆的抬起腿,轻轻一勾,就将沉默“踹”上了坡,言简意赅的下令:“继续爬。”

虽然他的动作已经很温 柔了,但简瑶还是哭笑不得,立刻上前两步,把沉默抱起来,佯怒:“你踢它干什么!”

薄靳言却已经迈着大步,走到她跟前。也不说话,只盯着她。简瑶抱着乌龟和戒指,即使低着头,也能感觉到他两道灼灼的目光盯在她脸上。

月光如水铺撒大地,原野间是草木和清雪的芬芳。而她的心,仿佛也随着这夜色,随着他幽沉的目光,沉沦 到某个无边无际的温 柔永恒的地方。

“嫁给我,简瑶。”

嫁给我,心*的简瑶。

我唯一的女人,令我怦然心动的女人。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

直至遇见你。

温 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

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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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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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五月

春天在跌跌撞撞中来到,又在毫无预兆中离开。今天的风有点大,阳光很清澈,抬头便可一眼看穿云层,春风兴奋的摇曳着开满花的蔷薇,香气四溢。春天是个多情的季节,每年的春天都差不多,但每年的春天也各不相同,这大概就是那种,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吧。

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的时间眨眼就没了。青春仿佛是按照写好的剧本一样一波三折的走到现在。

十年前的现在我还坐在初三的教室里准备中考,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少年?姑且这么认为吧,十六岁的我还算是个少年。那时候,有一帮纯真的朋友,在足球场上穿着同一样的球衣尽可能的宣泄着自己的青春岁月。

那时候的生活里简单而快乐,只有家、学校和足球场,在这个三个地方必然有一个能找得到我。那时候的网络聊天还处在成长阶段就像那时候的我们一样。那时候的早恋也仅仅是放学后故意拖着不走,留到最后的两个人隔着远远的位置脸红红的相视一笑,然后一起走出教室,背着夕阳慢慢回家。

那时候的约会还个是“集体性”的活动,两个人不好意思单独出来,便会约一大帮关系好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满世界逛,这样对爸妈撒谎成功率也会高很多。那个时候我通常是作为亲友团出现在这样的场景里,自己骑着车默默的跟在后面,多我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那时候还不懂得什么叫“存在感”,好友的一邀,就会挺身而出。

青春期里的感情几乎从来都没有完美的,那么对于我这样没有感情牵着的人是不是另一种完美呢?

我一直觉得青春期里的感情是不必太当真的,因为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她转身对你的一个微笑,也许是她顺便帮你打了一杯水,再或者是她给你讲解题目时认真的那一瞬间,在你的眼睛里心里产生了一个错觉,让你觉得你喜欢上她了,想跟她一起天长地久。然而却不知,过了一段时间,你发现原来的喜欢和爱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或许是另一个女孩一下子闯进了你刚刚打开的心里世界,也或许是她的一个小缺点让你忍无可忍。

有些感情不能叫喜欢,更不能叫爱,只能算作是欣赏,情窦初开的年纪,情感总是很容易发芽。

中学毕业,我们劳燕分飞,所幸的是都还在同一个城市,学校与学校之间也不过只是几条马路而已。就是这么点距离却彻底击败了初中的这几年建立起来的友谊。最初的一段时间,你们可能会经常的去看望彼此,随着学业的加重,新朋友的结交,而逐渐冷漠了。

再到大学,跨越了几个省的距离,从地球仪上看中国不过几厘米,但就是这几厘米足够你坐火车坐上一天一夜的。况且如果不是死死的铁哥们,谁会坐几天火车去看望一个关系一般的老同学呢?

工作了,一切的重心开始围绕着自己的生活打磨了,友谊也只是在老家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拿出来劝酒用的。

十年后的现在我坐在办公室里,为了生活中的车子和房子打拼着,看着窗外的树叶绿了有黄,黄了又绿,天空里的云彩来来去去,球场里的朋友从陌生到熟悉,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已经渐渐成形,生活没什么变动了,简单而知足。

人心是一个有固定容量的容器,有些新朋友的到来,就注定有一些老朋友离开,这很符合人的天性。一生中遇到的很多人都是从陌生到熟悉,然后再从熟悉到陌生,最后完全忘记。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昨天的时候,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点点消散,自己也不知不觉间老了。

逐渐长大成熟的我们对于感情的理解似乎更深了一些,开始计算对于这段感情的付出和收获,得到了自然高兴了,失去了就会不开心,这也就是为什么高中时候的友谊比初中的友谊更难建立,有更多的利益味道吧。

有些人可以活在彼此的世界里,有些人注定要放在心里,也有些人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失去。当你的心被更新的东西填充进来的时候,那些你忘的了的,忘不了的,活在心里的,忘记了的,到最后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无影无踪,就像她们从来不曾来过一样。

青春就是那些用现在的眼光看起来过去做的那么多很二逼的事情,直骂自己骂傻自己呆,却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原封不动的重新经历一回。

也许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间想起自己在十六岁的时候喜欢过的人,做过的一些二逼的事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甜蜜,害羞还是傻笑?

世界上,有多少人把自己喜欢的人硬生生的变成了朋友?有多少人把朋友变成了陌生人?又有多少人把陌生人变成了走一辈子的伴侣?怀念的青春里,总是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或重要或不重要的有自己的影子在里面。也可能是一些朋友说出了你想说的话,做了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也可能是你曾经幻想过你就是你的一个朋友。所以,怀念青春,不如说是怀念那个最初傻傻的自己。

青春的天空是透明的,青春里的情感是单纯的,就像那年五月的天空一样,干净清澈而整洁,从白云掠过的地方你看到了你喜欢过的女孩的笑脸,就像当初的那个回眸一笑一样,看着她笑着对你说再见……匆匆的十年转瞬而逝,这个五月和很多年前的一样温暖,只是我们都不在是从前的那个少年。

你喜欢过的人,喜欢过你的人,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没出现在你生命里的,都已经成为了往事,也仅仅成为了往事。那么,下一个十年,你会在哪里?又会经历着什么样的故事?

(原创作者:田超)

作者希腊爱琴海的文集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喜欢砌一杯简单的茶,端坐窗前,听着或舒缓或奔腾的音乐,翻着词,去想象词中或平凡或跌宕的故事,去触摸那字里行间或温雅或流泻的文字。

翻到晏几道,与晏对话。他与小颦一见倾心,却相守甚短。至或“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晏酒后追忆似水年华,谈年来踪迹,只有微雨,只有楼台高锁,只有伤心人独立。他洒脱,他细腻,却也难逃伤感、凄楚。于是“舞低杨柳楼新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贺铸,其貌不扬,却与诗词交欢。把酒窗前,坐望满城风絮,不知他闲情何事,也不知其伤心几许。但见“杨柳回塘,鸳鸯别浦,绿萍涨断莲舟路”。当年“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的豪侠之气置于何地,都为情困。

罢了,去寻“京华倦客”,看他怎样孤苦漂泊。周邦彦词中多是身世之感,“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这样的孤独使者怕是无暇顾及爱情吧。细翻来,全是望故乡渺藐之作。我在慢慢追寻他的每一次炙热的思乡之旅,“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江南人去路缈,信未通,愁已先到”。

或者尘世太累,总期盼着袭来一阵风,涤荡我忧郁的心头。那么,把心都交付给词吧!黄花瘦,西风紧,断壁残垣,蔓草封径。去寻心灵的一片桃花源,让干涸的心长满绿草,盛开鲜花。

是为感情惜败,还是为前途难耐。冲冲撞撞,喋喋不休。

我觉得人生不是炼狱,而是挖坟,埋葬自己的心。数落一弯伤心月,惊起数颗零乱星。为了那孤独的忘却,还是杳无音信的黎明。

我要离开了,如果没有爱上这片土地,那就伤感地为它吟上一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梦回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或者,可以高昂地唱喝:“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饮还无味。”

人生有多少不称意,无需太在意,如果能穿越疼痛,就让自己关在一片嘘唏之声。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七夕意味着情侣的相聚,在这里祝所有的情侣终成眷属,七夕快乐。

八月请善待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你总说我是个乐观的女孩,永远都是的那么阳光;你总说我是个善良的女孩,所有事都为着别人着想,好像你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别人而活;你总说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每天都做很多的白日梦,可是你却是坚信的女孩。

对啊,我是乐观我是善良我是爱做梦可是你有真正的了解我吗?我乐观,那是我不认输;我善良,那是我认为只要我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我好;我爱做梦,那是我给自己一个无法实现梦想的天堂。

我可以给别人一个安心的微笑,也可以给别人一个温暖的拥抱,也可以笑得没心没肺。在没有人的陪伴下我可以一个人走完那没有灯的道路,在没有鲜花与掌声的鼓励下我可以一个人坚强的奋斗,一个人也可以很幸福。

我又在口是心非了,其实我一个人很孤单寂寞有时候甚至是无助。特别是看到别人成帮结队聊得很嗨的时候,特别是遇到困难一个人面对的时候,那种心情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各种情绪都涌上心头。是的,我很孤单,我的朋友是别人的朋友,我爱的人是别人爱着的人。

七夕了,我却显得更孤单,有的朋友去约会的去约会了,有的也忙着和新的朋友聊天玩空间留言了。我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们的陪伴我是那样孤单,不过没有关系我也从没生她们的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已经很感谢你们曾留在我生命,谢谢曾经陪我走过一段路的人。

八月你好,请善待孤单的我。

七夕你好,请善待那些有爱情的人们。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作者浅唱浅青春的文集

乡村小屋

有的人喜爱宽敞的房子、高雅的别墅,然而,我只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我深深的喜欢它,因为这片天空是属于我的,因为在我孤独暗自伤心时,它给我一份心灵的宁静和安慰。 ——题记

在那不遥远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村庄,小桥流水的河岸上,树立着我心爱的小房。

这个小屋是我的,我可以在这里独自享受阳光的灿烂和温暖,独自享受寂静、落寞与迷惑……在这里有春天和煦的阳光和细雨,有夏天的鸟语和花香,有秋天的落叶和宁谧,有冬天的雪华与静寂。

在这个小屋里,我捕捉春夏秋冬。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春天的生机勃勃。一天天看着小草那柔嫩的身躯奋力的钻出厚实的土地,看着枯萎的树木又重新染绿!我喜欢坐在小屋里静静的手捧书本,细细地咀嚼书的味道,任柔和的春风肆意的掠过身体。看着柳絮在空中自由的飞,仿佛内心的不快也被带走了,心也随着柳絮飞得好高好高……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夏天的红红火火。四楼的高度,足以让我看到我最爱的蔚蓝的天,但同样看到狂风暴雨。从这里看到,天空一次又一次划过闪电,一次又一次落下雨点,整个城市都浸泡在水中,绿绿的叶子也湿湿的,眼前的一切茫然而透明。心情也自然开朗起来。有时,会有幸看到美丽的彩虹,内心便如彩虹般变得美丽而多姿。

在小屋里,我期待秋天的硕果累累。这个角度的秋天似乎什么也没有。没有累累的硕果;没有滚滚的麦浪;没有霜叶红于二月花;没有无边落叶萧萧下……却有无尽的愁。愁什么?我也说不清。或许是为曾经辉煌的绿叶黯然失色而感到惋惜吧。我唯能看到那飘飘摇摇的落叶,在空中为自己跳最后一曲舞步。虽然有着蝴蝶般的美丽姿态,然而它的生命却那样短暂,不禁使人感到悲凉与凄美,这时的心情总是朦胧的,有些问题便想不清,也不想弄清。

在小屋里,我看到冬天的银装素裹。坐在窗前,我看到顽皮的小雪花快乐的跳舞,然后晕晕的落到地面。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眼前的世界纯洁而清晰,不用分辨什么,也分辨不清。因为一切都平坦而雪白。却有几个顽皮的小孩跑来跑去,打破了这片宁谧与神圣。于是,自己也按耐不住,便走出小屋,踏一串深深的足迹,再按几个属于我的手印……

在这个小屋,我独自享受我所喜欢的一切,用各种语言和音符来形容多彩的四季。在这个小屋里,时时刻刻都有清新的气息,我每天都在它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幸福的成长,我永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

爸,您的爱我懂

爸,您的爱,我懂!

今天是父亲节,我一大早就戴着耳机单曲循环着《父亲》,更让我增添几许伤情!每一句歌词都心扉痛彻,声声入耳,字字痛心!莫名的感伤涌上心头,无声的敲打着键盘,欲言又止,无声的爱,该怎样去表达?

父爱沉重如山,这些年来,一直在为我们默默付出,用厚实的双手撑起我们的家!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们。

这些年来,您的爱一直在影响着我!从你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成熟,什么叫真爱……我一直以来都拿你当我的榜样!你为我们做的一切,是我无法企及的。

我自有意识起,您就给我灌输责任的思想!或许是出于对您的敬佩,我一直在努力的成长着,尽力做到最好!做一个您能够引以为豪的儿子!很遗憾,我曾经一度的让您失望再失望!做为儿子的我,这是我的严重失责,我没有做好一个儿子应该做的本分!让你操心了,对不起!

我曾经以为我很有孝心,一直努力工作,学习,在社会中独立!可惜,我错了!青春的叛逆,让我曾一度地迷失方向!我以为,青春,就该有青春的色彩,再不疯狂就老了!!!于是,我脱轨了。拿起包袱,远离了最初的轨道,抛弃了最初的原点!我不顾一切,所有的期盼,期望,一切一切美好的梦,都被残忍无情的我打碎了!碎得不堪入目,就像从天堂跌入地狱,所有的所有都化为泡影,我知道,您,心痛了,伤了,也累了…

那时候,我并不是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年轻特有的轻狂还是突破了最后一道防线!我逃跑了,在众目睽睽下,我大摇大摆的逃跑。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准备下一场战斗,就让我负伤累累,败得一塌涂地!

原来,脱离了轨道,远离了原点,跑出了你们的视线外,一个人的旅途竟是如此的崎岖,如此的难走!我伤了,累了,倦了,怠了…也从那时起,我变了!变得不再欢笑,不再乐观,不再开心,不再联系…沉默了,漠视了,淡然了…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孤独患者!

于是,从那时起,文字是我唯一的陪伴!落笔成伤,一道道感伤的文字刻在案上,留下一段段凄美的殇!是我抛弃了您对我的爱,那沉重如山、刻骨铭心、痛心彻扉的爱!

从小到大,我在你们的眼中,我一直在表现得很文静很沉默的孩子,我不去干坏事,却也及少去做好事。

在家里,我不喜欢热闹,像是与世隔绝,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看书,睡觉,玩自己的小发明!小时候的日子里,我对您的记忆很模糊!那时,您总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起床匆忙的去忙工作,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吃晚饭!您总是不会有定点的时间出现在我眼前!甚至乎一连几天都没见你人影!那时候我总在想,为什么我就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天天能看到爸爸!当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就及时有爸爸替我出头。那样,我该多开心!后来,我开始理解了,开始懂了…

尽管有时我做一些"特别"的事以此来引起您的注意力,甚至欺负弟弟妹妹,但更多的时候,我是表现的懂事!因为我知道,除了您,我就是家里"第二大男人".于是,我慢慢地学着接受与承担!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倾慕,又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尊重,您在我心中永远占据着不可比拟,无法言喻的重要位置!

从小到大,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所承受的屈辱与磨难。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我都会若有所思的思考着这一切,或许懂了,或许不懂。每次沉思过后,您都深深的影响了我,在心里都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暗暗地告诉自己,长大后一定也要像您一样,做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好男人!是您深刻的影响了我,是您悄无声息的魅力塑造了我的灵魂!

我一直都认为我很幸运,很幸福!我拥有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庭!虽然物质上不富裕,但是精神上却从不匮乏爱与幸福!我想,这也许就是平凡的幸福,一种简简单单的,平平淡淡的幸福。

我一直认为上帝做得很公平。世界上很少有两全其美的事物,即使是有,那也是上帝让人们心存希望的一丝灯火!所以,得失之间总得有个选择。这世间才会得以平衡与稳定!这也是您一直教导我的理念,得与失、取与舍之间,得有个合理的抉择!我一直都铭记于心,也一直以这个理念为基准,努力地成长着。

还记得两年前,我高中毕业了。我并不是像很多同学一样的解放,肆意地放松自己身心!然后玩够后等待着跨进梦寐以求的大学,而我面对的却是苦不堪言的,艰难的抉择!就业还是从学?在这个分水岭里,我迷茫了,完全失去了方向!对于一个刚考完高考的学生来说,这,无疑是道没得选又不得不选择的单选题目!哪个答案都对,又好像哪个都不对!我很为难。你说,我知道知道这对你来说有点残忍,可是你不得不在它们之间做个抉择,我给你时间,好好思考,想清楚再给我答复#…我刻意地看着你说话的表情,平静的语气,淡定表情。却让我的内心更加的翻云覆雨,境像万生!那时候我整天都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思考。内心挣扎了十几天,却想不出两全其美的答案,最后竟然糊里糊涂地选择了就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可笑!带点小小的遗憾却也很庆幸自己的选择!

去年,是我去同学学校最多次的一年。那时候,我每次都狠刻意地,深深地留住那些片段,在那里,我一个人安静的哭过,伤心过,思念过,那种痛,撕心裂肺。我也算是体验过几天的大学生活吧!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爸,您不给我这个选择题!我就顺理成章的上大学,现在的我也会是像他们一样吗?又或许,当初我一味地,死脑筋地坚持要读书,而不是就业,两年后现在的我,还会是以前的晴天男吗?而不是现在多愁善感的伤感男吗?我不敢想象,因为我狠害怕!看到天堂般的大学生活,也许我会像很多同学一样荒废了青春!而以我这样性格的人来说,我肯定会疯掉!思想包袱肯定会比现在更加地沉重!所以,虽然有些许遗憾没结束了学业。但,我更多的是庆幸!您当初是那么的及时,不偏不倚,给我出了道这样的选择题!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成长了!

在学习上的,您一直狠支持我,也狠尊重我。您很少会干涉我的学习,也很少给我施加压力!只是偶尔地鞭策一下!您的政策,总是不紧不松,让我在有限范围内又有一定的自由!还记得小时候刚上学,您给我买了个新书包,我开心了好久,好久,后来,我突然神经地对您们说,我读到六年级就不读了!或许那时太天真烂漫了吧!谁知后来,我居然是家里读了最多年的孩子!每次想起都不禁一笑!这么多年来,真心感谢您的爱!这无声无息却又沉重无比的爱!我该怎样报答?一生坚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从09年开始渐渐的觉得,只有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那一年,是我第一次看到您流眼泪,我知道,因为妹妹那些事,您的心真的伤了,伤得是那么的彻底,撕心裂肺!这泪,积蓄了十几年,那次,我想您一定流尽了!那一次,我们都泪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看着您伤心,我感觉到很无助也很无奈…

那时,我感觉天好像塌下来一样,黑压压的乌云,挥之不去,让我感觉到沉重的危机感!没了您的支撑,这个家快要散了一样!那时候,我读高二第一学期。也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变了。没人察觉到我的变化!也从那时起,种下了多愁善感的根!而家的责任感在我心里愈加强烈!我常常对自己说,该长大了!该承担了,不能再让您再次伤心了!

从那一年开始,我更加努力地逼迫着自己成长!想让自己能快点有能力去承担一切,于是,我的心思变了,变得不再努力学习。不再开朗乐观,心早已不在校园内!或许有些极端,有些恶虐,又或者是…我渴望着长大,不想再做个只会读书的小呆子!也不想别人认为自己没用处!渐渐地,这些自以为是的想法侵蚀着我的灵魂!也从那时起,我的性格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我的心逐渐远离人群,不再爱开玩笑,不再爱聊天,更不喜欢热闹的地方!那时,很多关心过我的同学都注意到我的变化,他们也曾对我说,你变了!!!!!而我确实是变了……只不过,爸,您没察觉到!因为,我在你面前得把自己伪装起来,不想您担心,更不想让您知道我的学习情况!如果让你知道我在辜负你的心意,我真不知道我该怎样去对您!爸,请原谅我当初的自以为是和不孝!

今年,我再次做了一个不得不选择的选择!在你们的再三坚持下,我不得不放下我当初脱离轨道的执着与信念!我知道,离开轨道的一年里,我得到了许多,但是同时失去了更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体验过,我尝试过,痛哭过,悲伤过,无助过…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如今还历历在目,我成长了,不再是是个天真幼稚的小孩!而失去的,却让我更加的痛心,不知道该怎样去弥补!过去的一年里,我的意外脱轨,让你们操碎了心。就像一面镜子,破碎了后,再粘回来已不是原来的镜子!我无法弥补这一年来我给你们带来的痛苦与忧虑!在过去的一年的青春岁月里,这是我唯一最感到后悔和痛心的遗憾!我以前在日志里说过,别让自己的青春留下斑点!可惜,这一次,我错了,刻下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我一直感觉愧对于您!因为,我还没尽到儿子的责任!我努力的想办法弥补过去!这一次,我很认真的做了选择!我重新回到了当初脱离轨道的地点,我告诉自己!一切都将回到远点,重新出发当我下定决心告诉您的时候,我知道,我现在能为您做的同时也为自己做的就只有这些了!我想,您当初知道我的决定后,您一定是非常开心的,似乎生活又燃起一丝丝的希望与期望!我努力地这样想,或许这样,我的心里会好过些……而事实证明,我现在的选择是对的!我重新获得了当初失去的东西,你们也重新有了美好的期待!我现在努力地潜行着,第一个目标我也快实现了,我想,那时您们会更加开心,快乐,期待的!我重新扬起了帆,努力的向着美好的彼岸前行。我想,我一定会实现的!

尊敬的爸爸,想说声爱你不容易!因为我还没真正的做到!也没勇气说出口!这些年来,总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您说,可是爱在心口难开,每一次想要说出口时,都哽咽了回去!也许,这就是父与子之间无声而密切的爱吧!

爸,您的爱,我懂!我现在很珍惜,可惜我不在你身边照顾您,只希望您一切安好!我只希望树欲静而风已止,子欲养而亲还在!那我此生足矣,何欲还求?

【落笔成殇,唯芯独醉】

2013.7.2

作者【落笔成殇,唯芯独醉】的文集

借倚春风,沉醉

果然是春色已浓了,漫山遍野的野花竞相开放,摇曳在风中。绿草葱茏,疏疏密密。山间田胧,翠****流。一眼望去,星星点点的各色花星罗棋布地点缀在春意无边的绿野上,俨然是一张天然的大幅地毯。

野草莓花开了,五片白色的花瓣托着花蕊,在低矮的地莓树上洁白如雪,远如纸片。金黄色油菜花正是繁茂时,白色的萝卜花、会变色的豌豆花也纷纷高踮花枝,摇曳生姿。贴在地面上的不知名的野花数不胜数,有紫的,蜷曲如团绒一朵;有白的,优雅如兰花纤指;有玫红的,细小如繁星点点,……姿态万千,争奇斗艳。

春意之中那些不抢人眼目的树也改头换面了。新生的嫩芽弯如细眉、凤眼。新生的细枝纤腰一束,在风间袅娜生姿。有些微微泛红的叶片,如红唇一点,含羞轻启。老树叶就高高地托举着那些新生的叶片,无声地垫在新叶之下,墨绿、葱绿、翠绿、碧绿、嫩绿……有层次的绿意渐变,相携相生。一树之上,不同程度的绿,不同大小的绿,不同年纪的绿巧妙地搭配在一起,浓淡相谐,老幼相间。也有微红的叶片点缀其间,让人难以分辨是花,是叶,还是蕾。怕是如喙的画笔也无法精妙地将它们这种细微的色彩变化与时日的长短精准地描绘下来。惟有自然这只神笔幻化奇迹,一丝不苟地以笔笔惊艳唤醒每双停驻观赏的眼睛。

阳光透过高矮不一的枝叶的缝隙,无数明亮的光斑闪烁其间。每一片都闪着光,亮着眼儿径直奔入眼底,仿佛叶片是呼扇着翅膀,轻轻悄悄地穿过这长长短短的距离钻入眼瞳里的。让每一次触目之时,都被晃了眼儿。

纵目远望绿树扶摇轻风,起伏如浪波。绿波绵延万里,与天相接。有些拔节的椿树类的植物则秀如翠竹,高耸挺拔。松树的针叶间拱出了许多淡黄的花朵,满树黄绿相间。零落的几颗桃树,错落有致的桃红点缀。翠竹,弯弯细梢,风中摇曳,妩媚多姿……不由想起“我看青山多妩媚,青山看我应如是。”伫立风间少许留连,然后借倚一阵春风,醺然沉醉。

下得山来,提一壶清凉的泉水,直把这清甜的天地甘霖带回家,好好润一润家中的茶叶、茶壶,继续沉醉于茶香氤氲,有如漫山雾起,白雾轻纱。

绿是一叶,红是一叶,高是一叶,低是一叶,满山无数叶片装点了春色无限。一壶茶水里,同样如此,绿是一叶,红是一叶,整是一叶,残是一叶,满壶众多叶片沸腾了香茗杯杯。如此静思如冥,远山近茶,山色悠远,茶氤飘浮,出入其间,渺如虚实相和。仿佛借一茶一泡,又挪移了一整面的青山绿水,对语三千,不问年华。它们由我的指尖触摸的温度再到唇齿间的留连,片片低语,叶叶缠绵,有如山风应和,林涛起伏。

虽说青山原不语,泉水本无声,春色亦默然,但在这春意盎然的时节里能借倚春风,如此低吟沉醉,谁说不是一件酣畅的事儿?

繁华的夜空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面对大山我无限惭愧,年华虚度空有一身疲倦,“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岁月易逝,一滴不剩。水滴中有一匹马儿一命归天。”

“这么多年来,遇到过多少次清朗的月色,有过多少次想一直走下去的念头,总是盼望着能有人和我在相同的感觉在清如流水的月色里,在香草芬芳的山路上,陪着我不停地走下去,走下去,让所有的事物都永远不会改变,永远没有结束的一刻。”

时间改变了一切被证实过的单纯,灯红酒绿的社会让一切模糊的轨迹变得清晰起来。终于知道什么才是永恒。除了那数不尽的星星,还有那扇永不被开启的屏风。屏风那边早已是神话下的号角,响着,却看不到。

“单纯与宽厚的灵魂在成长中逐渐变得复杂与锐利,在种种牵绊上不断地伤害着自己与别人,在腐烂的空气中发怒、哭喊,还要学着不后悔。”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岁月,早已被铸造在冰冷的铸铁内,只身保留着固执的冲动与呼唤,在箭猪般的生活中,没有听得懂的人。

一切闪着光的雨滴都是由阴沉的泪线注释着,每一个摇曳的脸谱都没有留下欢乐微笑的痕迹。在那轻风吹袭的山路上,在那光华四散的摇灯下,在完整而宁静的痛楚中发现,只身的冲动与呼唤遮住的屏风旁,环绕着死寂的另一种沉默,夹杂着种种放弃的念头。无论是生活,还是活生生的心脏。

慢慢地习惯在黑暗中点烟,摇晃着被烫伤的步调,和那不时狂吼的回响。在颤抖的笔尖上,不敢再铭刻自己的梦想。面对宁静的地平线,荒唐地写下满的关于春天的谎言。在贫困的烟头上,在疲倦的手指中,一切希望在低沉的乌云中吹散。

也许是一种借口,让人固执地独自留守布满尘埃的路口。看那洒满一地的黄叶,是否还写着关于春天的美好画面。当一切美好变成烟灰随风燃尽的时候,终究会有人明白,生命里可以停留的位置,是那缠绕成一圈圈的寂寞,还有那纯黑色的瞳孔里倒影出的空虚的剪影。明白这是至少还活着的感觉。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可以看到那美得似醉的黄昏,依然想对着这一切放声大喊,却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我再没有喊出口的理由。我再没有机会默立在落幕里等待黑暗的吞噬,甚至开始觉得在那能哭能喊的痛苦的年代是幸福的。

如今,我徘徊在这里,看每一段揪心的对白,沿着鸽子的哨音,希望能在迷途的倒影下看到白昼的方位。发现一切都来不及思考时,早已在准备追寻中结束。冰冷的房间比山中的草屋更寂静,让人感觉其中存在着某种过度的东西,也许是故事听多的原因,或许是心里作用,抑或是世界多了一个没有堵上的裂口,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止住它的狂流。灯光带着我的一部分死去了,而音乐带着我亟待爆发的另一部分活了下来。载着那忧伤的眼神,及那辛酸的泪水。

当呜咽的月亮吹起古老的音符,将一缕缕微风收入黑暗的掠夺中,沉默依然想成为生活的主旋律。在白色的寒光中,战栗的嘲笑声在雪白的墙壁来回飘荡,半透明的影子像一个孤零零的逃犯坚决要让一切发生在夜里的故事,结束在不属于任何一天的夜里。

渐,学会在每一个宁静的夜里,写下生活的诗,在始终诚实地遵守着一个没人共誓的诺言的同时,伴随着从没有饶恕过我的不能相容的世界,在没有选择的地方,倒下去。让所有充满信仰的烛光,埋葬在冗长的梦里。

[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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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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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在我们眼里爱是无私的、爱是处处扣人心弦的,所以我们要珍惜这种无私的爱,下面由我来讲一讲《爱的教育》里都讲了些什么。

这本书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的生活和学习。写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戒启发性的文章,以及十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的"每月故事"。每章每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在《爱的教育》中,我走入了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他们的爱里有宽容,有谦让,有亲情,有友谊。《爱的教育》在让我们明白了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

虽然,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教育。无论是父爱,母爱,友爱,还是师生之情,爱国之情,都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身边。像一米阳光,亲昵温柔地抚过你的身体;像一杯清水,时时滋润你的心窝;像一条没有尽头的田间小路,盛开野花,需要随时发现,随时采撷……爱,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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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谈谈小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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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我喜欢的一种文学形式。短篇小说是小说中的一种,以其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而出名。

以前,我看过一篇短篇小说《一厘米》,里面讲述了一位母亲陶影和他的儿子小也一起去寺庙参观的故事,由于一厘米的差别而展开故事情节,情节曲折而生动。

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以其钢铁般的精神克服了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小说通过对保尔柯察金成长经历的描述,生动地描述了以保尔柯察金为代表的一批进步青年历经千辛万苦的生活,战争的烽火以及战后建设的一系列磨难,终于成为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曲折过程。

试想一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沏一杯热腾腾的香茗,捧一本小说,坐在明亮的窗边细细品读一本自己喜爱的小说。这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呀!说实话,小说中大多数情节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其中的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能找到其原型,文学反映的正是现实生活。

我喜爱小说,因为通过阅读小说,我们可以开拓视野,丰富知识,还可以了解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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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护美狂医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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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唐天,懂抓鬼,能治病,道术通神,医术逆天,是美女就泡,是情敌就扁,大家最好别惹我,发飙起来捅破天。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护美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终于结束了。”

感知到高阶地底魔族全部被斩杀,剩下那些小喽罗魔族也不足为惧,唐天顿时深深呼吸一口气,放松下来。

他从微末之际崛起,一直到人间界无敌,再也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

或许仙界有无数能人,但是都无法下凡到人间界,所以他已人间无敌。

这个世界已经没什么东西能威胁到他了。

“对了,阴阳乾坤阵,必须永除后患才行。”唐天也想起了还没彻底解决问题,如果任由地底世界这样下去,恐怕百万年后,依然会出现无数强大的魔圣。

到时候后人估计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只有将阴阳乾坤阵彻底建造起来,永世镇压地底世界,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嗖嗖嗖!!

当即,唐天大手一抓,纯阴之石,纯阳之石,以及诸多从珍宝阁得到的大量珍稀材料都漂浮在半空当中,绽放出万丈光芒。

瞬息之间,从他身上涌出了红莲劫火,一下子就将这些材料全部融化。

此刻唐天简直就好像是画家一般,心随意动,将这些材料全部勾勒出一个巨大的阵法,几乎笼罩天地,凝成实质。

而这两颗纯阴之石和纯阳之石也是漂浮在半空当中,处在两端。

在他双手手印之下,顿时发出黑白两色的气流,当即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乾坤阵法,一下子就将整个地底世界覆盖起来。

轰隆隆~~

当即,这两团黑白气流瞬间就凝成了两条真龙,如同黑龙和白龙一般。

它们一条上升到天空,一条潜入大地,黑白气流互相交织在一起,如同巨大的磨盘一般,缓缓旋转,汲取地底世界的魔气,不断的磨灭。

而后这些气流交织在一起,居然化成了混沌气流,如同处在混沌深处一般。

“这!”

唐天深呼吸一口气,顿时精神大振,觉得这是比仙气都要高等的能量,这乃是混沌能量,是接近宇宙本质的能量。

仅仅是呼吸一口,他都觉得自己修为有了巨大的提升,似乎对时间法则有着更加深刻的领悟,进步神速。

“永镇地狱!”

唐天双眼散发出骇人的金光,双手结印,立即将这阴阳乾坤阵法打了下去,彻底融入黑暗海,汲取黑暗海无尽的黑暗气息。

当阴阳乾坤阵法形成的一刹那,整个天地都震动了,地底世界的黑暗魔气全部都被吞噬一空,进去这个阴阳磨盘当中。

魔气进去,然后阳气出来,似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循环,滋补整个世界。

而整个玄黄大世界也感知到这样巨大的变动,核心深处也同时升腾起一个巨大的能量漩涡,疯狂的汲取域外虚空的能量。

这就好像一个很久没有动的机器,此刻得到了巨大的能量补充,立即动了起来。

“不会吧,这个世界要晋升了?”

唐天就是一震,他感受到自己彻底驯服了地底世界的魔气之后,整个玄黄大世界似乎也得到了无上的好处。

这个世界的核心吞噬了磅礴的混沌能量,也让这个世界的空间开始扩大起来,朝着远处不断的扩张,永不停息。

如果有人在玄黄大世界高空的话,就会看到惊人的场景,无数的底壳在运动。

一座座大山在升高,一条条河流在变得宽敞,陆地也在千百倍的扩大,甚至连天地灵气都比之前浓郁了千百倍。

生长在这个世界的植物,也得到了极大的滋润,疯狂的生长,一株株树木都成长为千百年的树龄,有着数百米的高度。

一株株本来绝迹的灵药,此刻也恢复起来,似乎缩短了时间的限制,好像吹气球似的长大,顷刻之间,这就变成一个充满灵药,生机勃勃的世界。

可以说,现在的玄黄大世界不仅是空间面积扩大了千百倍,同时也成为了一个洞天福地,资源比之前好数百倍不止。

甚至它还在不断进化当中,有朝一日或许能超越中央大世界。

“嗯?这是世界核心?”

顿时,唐天的神识无限延伸进去,感受到整个世界生机勃勃,似乎这个世界每一寸泥土,每一株植物,都对他欢呼雀跃,前所未有的亲近。

他觉得似乎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

慢慢的,他的神识渗透进去这个世界的内部深处,当即就感受到一颗巨大的核心,如同太阳一般,散发着无止境的光芒。

正是这颗核心,维持了这个世界的稳定,他的神识进去其中,立即感受到一股浩瀚伟大的力量,无数法则之力都灌输进去他的灵魂。

“原来如此,没想到成为救世主,居然有这么大的好处。”

唐天十分兴奋,他感受到自己对时间法则的力量有着无比深刻的理解,甚至因为世界核心的帮助,他对于造物法则,推演天机,甚至世界法则都有了一丝领悟。

这对于他晋升到仙王境有着极大的好处,似乎已经铺就了一条平坦的道路。

或许这就是许许多多仙人想下凡的原因,如果能掌控一个大千世界,就相当于掌握了晋升到仙王的道路,好处无穷。

但是想掌握一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首先就必须得到大部分世界生灵的承认,这一点就难住了无数仙人。

而唐天正好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同时也镇压了地底魔族,机缘巧合之下,才有这样的奇遇,基本上是可遇而不可求。

“嗯?”

此刻,唐天心中一动,他感受到仙界之门对自己的呼唤,似乎快要将自己吸收进去仙界,但是他立即运转大封印术,强行将自己的修为压制下来。

这才隔绝了仙界对他的吸引。

嗖!

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后,唐天身形闪烁,很快就返回了天魔宗当中。

感知到唐天回来,苏慧琴,仲晓曼,陈嘉欣,麻生芽衣,夏雅容,陆雪,秋语蝶,安梦秋,庄雨竹和庄水蓉,安德莉亚,冷幽兰,勾慧玲等老婆也出来,一脸欣喜的看着唐天。

从刚才唐天的感悟当中,通过心灵感应,她们也知道了一二。

“老公,你回来。”苏慧琴等老婆含情脉脉的看着唐天。

唐天点点头。

“老公,那你什么时候飞升仙界?”苏慧琴等人很是紧张的看着唐天,如果现在唐天就飞升仙界的话,恐怕她们想见面就遥遥无期了。

“不急,难得晋升到地仙境,首先在人间界玩腻了,才飞升上去。”唐天微微一笑,他不会这么着急就飞升到仙界。

即使想飞升,也会和自己老婆们一起飞升。

听到这话,苏慧琴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不过难得打败了地底魔族,难道我们不应该做一些事情庆祝一下吗?”唐天一脸坏笑的看着苏慧琴等老婆。

“啊,流氓,快住手。”

“禽兽,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大白天就开始干这种事,你还要脸吗?”

“我都已经怀孕了,还不放过人家。”

苏慧琴等人都是尖叫一声,想阻止这个流氓。

“不是还有没怀孕的吗?这次一起怀孕。”

唐天扑了上去。

很快,房间当中就传来春意盎然的声音,有着勃勃生机,象征着小生命的诞生。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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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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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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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侦探推理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2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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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许多人的爱好,而比较伤脑筋的侦探推理小说更是许多读者的最爱,跟着小说的主角一步步拨开事件的迷雾直指真相,如果真相跟读者想的不一样,那会让读者更加的兴奋。下面就让小编带您去看看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有哪些?揭开迷雾背后的真相!

1、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死亡追踪

一桩普通的人口失踪案背后竟然隐藏着惊人的秘密,情sha?仇杀?还是另有目的。全市颇有影响的企业家离奇失踪,竟引出了一连串不为人知的案中案,每个案件都如寄生在腐烂尸体上的蛆虫,只有切掉腐烂的组织,才能摸清事情真相。爱和恨之间,如何平衡?情和仇之间,怎样化解?这样美丽的脸庞,原来底下的面目如此丑恶。谁想变脸,却不得不变脸,最难消受美人恩,只能如此……

2、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谜案追凶

秦泰是一个书香世家的子弟,从小却喜欢看破案的故事。他的母亲原来是医药世家,外公是一个著名的大夫。他的舅舅继承了他外公的本领,本可以扬名立万,却遇上了一件蹊跷事。这一事故导致秦泰的舅舅不能在行医,只好转行做了仵作。每次秦泰的舅舅来看秦泰,秦泰总是拉着他舅舅,要他将一些案例。长大之后的秦泰,不顾父亲的反对,成为了一个提刑司。专门为犯人重审冤假错案,也为地方上破解凶杀案。

3、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迷局II无人生还

孟冲的世界里有个寂静的罪犯。这是她警察父亲笔记上一个词。它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物,它没有影子,没有语音,根本不是一个实体,它只是一个想法。从小混迹在警局,她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罪犯,各种各样的理由,各种各样的手法,脑子里渐渐生出了这样一个罪犯,它完美无缺,无比高尚,俯视众人,它是孟冲心里最后障碍外的一个阴影,一直引诱着她。别让欲望支配了你,别让仇恨蒙蔽了你。我真的要写感情戏了,要是还有人看的话,请在留言上写下你好看的配对。

4、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藏戒

六个古老而奇怪的象形文字,一场离奇的死亡案,一串诡异的数字,那个夜晚究竟发生了什么?甲骨文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吗?2012世界末日真的会爆发吗?千百年前,西藏存在着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文明,那个文明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它与玛雅文明的消失有着惊人的相似,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传说中的古格密藏真的存在吗?

乌尔古力山地下洞穴究竟埋藏着什么?日本关东军为什么要把乌尔古力山定为“东方马其诺”总指挥部?为了揭开谜底,还原真相,主人公们开始了一段神秘之旅!他们攀登迄今为止无人登顶的神山——冈仁波齐,遭遇野狼、喜马拉雅雪人、恐怖冰虫、雪豹……他们又远赴热带丛林,深入玛雅金字塔内部,遭遇巨蟒、神秘部落袭击……历尽艰难险阻,主人公们能揭开笼罩在历史迷雾和死亡密码中的未知秘密吗?

5、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双龙侦探社

两个性格各异的年轻侦探苦心经营着一家破旧的侦探社,但二人拥有超强的推理能力和观察力,他们在破获一个个悬案的同时两人也被卷入了一个黑暗的神秘组织,真正的危险正在逼近,两个活宝能否抽丝剥茧化险为夷……还是被黑暗吞噬……本书情节紧凑,故事悬疑,环环相扣,对白幽默风趣,有些情节让人喷饭......

6、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鹰眼神探

他有一双利眼,他能识破谎言。亲情、爱情、友情的背叛尽在其中!有谁,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份情感?资深行为分析学、犯罪心理学研究者白奇带你操刀剖析连环杀手扭曲心理!《魔法威龙》,带给你不一样的魔法世界。白奇出品,必属精品。

7、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骨头汤

龙无畏,一名年轻警察。因无意中破译了一幅喷溅血点的临摹怀素古帖,发现了怀素帖中隐藏着的惊天秘密,由此打开了去往香格里拉藏区解开千年圣水谜团的刑侦悬疑探险历程。境外转轮邪教集团一直觊觎这千年圣水,亦寻踪而至。老陈、龙无畏、张茗雅以及老鬼层层破译“八句楚辞”密码的同时,在大香格里拉藏区与转轮邪教五大明王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8、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砂器

这是日本当代著名作家松本清张的长篇小说。被公认为“松本清张三大杰作”之一(其他两部为《零的焦点》与《点与线》)。凌晨四点,京滨-东北线首班电车即将从蒲田站发车,在发车前最后检查时,一具老人尸体在第七车厢轮下被发现。死者被人扼杀,继而遭受钝器击打,容貌尽毁……老人的身份、被杀的原因、凶手的动机……专案组费尽周折却铩羽而归,案件几成悬案。但探员今西和吉村始终不曾放弃,他们从一个个相关之人接二连三的“自然死亡”中,终于寻找出蛛丝马迹,一场纠结着无尽忧伤的人世悲欢徐徐展开……

9、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特别行动组探案录

借调的FBI探员、狙击队的神枪手还有其他几位身怀绝技的探员一起组成了-----特别行动组,专门负责侦办变态杀人案和连环凶杀案。看几人如何在破案中不断成长破茧成蝶。看几人如何处理工作之外的感情生活。菜鸟团队如何成为犯罪终结者,让我们拭目以待!!!

10、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诡域档案

六年前华夏国国家安全部优秀的侦察员、七局的副局长彭刚同志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离奇遇害,当时和他在一起的同志亲眼见到他就象是被人勒住了脖子一般,双手挥舞着,挣扎着,然后滚到了地上,便断了气,任凭战友怎么拉扯、阻止都无济于事,六年后几名侦察员相继失踪,而他们正在调查的案子透着十分的诡异,而且与六年前的案子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此部领导责成第五局组建了一支名为“诡域”神秘调查组(五局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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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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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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