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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书精品20篇

梅花是中国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梅以它的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给人以立志奋发的激励。在严寒中,梅开百花之先,独天下而春。下面是喜欢的一本书,请参考!为此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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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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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超级不喜欢,因为要看一些密密麻麻的字,使我头昏脑胀!但是,自从上了今天的作文课,才知道原来阅读那么重要,而且在看童话故事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藏有许多启示,像是放羊的孩子,让我学到不可以说谎骗人;还有白雪公主,让我知道不可以乱拿陌生人的东西。这些都是在书本上可以学习到的。

喜欢读书的人,常会沉浸在书本里,连旁边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以前我一拿起一本书,时常会觉得,为什么要读书?读书可以做什么?还会看到一半就睡着呢!

读书就像是前往成长的路线,读了一本书,就成长一步。下次我要多读书,让自己更有智慧!现在我觉得读书很有趣,不读书很空虚。现在读书还来得及,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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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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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别看它只是薄薄的一本,里面的知识可多呢。

书带领我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从高山到平原,从江河到大海四处游览;它带领我来到长江大桥,看到一列火车鸣着汽笛从桥上呼啸而过;一叶扁舟在滚滚波浪的满面上行驶;大桥像一条钢铁飞龙卧在江上,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壮丽。

我想:工人叔叔的本领真大!书带我坐上轮船,轮船驶进了大海。我一眼望见辽阔的大海,碧绿的海水,海鸥在天空中飞翔。我坐上潜水艇进入海底,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五光十色的珊瑚,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面,有的像菊花,有的像树枝,美丽极了!书又带我来到重庆红岩,带进关押小萝卜头的监狱。我看到大脑袋的小萝卜头,穿着妈妈给他改小的囚衣,正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地上写着、算着,他多用功啊!书又把我带进幸福的校园,带到首都天安门城楼……

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我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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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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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就是想看书,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一看到书,总会被吸引。

有一次,我一个人去书店转的时候,发现了一本书,它就《月亮与六便士》。它好似一把无形的大手,一下捉住了我的好奇心,月亮的六便士有多大呢?于是,我就把它买回家看。从这次以后,我的好奇心就一次又一次被捉住,所以每次从书店回家时,手中最少都有一本书。

到现在,我看了很多书了,也买了好多书,它们是:《我是猫》、《月亮与六便士》、《名人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但我还是感觉不够,总想方设法多看几本书,多买几本书。我爸说:“你要继续这样下去,就要把书店买光了!”可我不管,我就想看书!

我喜欢书,很爱看书。我希望长大后能写出好多书,把所有的书店都摆满,让喜欢看书的孩子永远都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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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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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我房间的架上有很多书,其中一本《名校日记》书,我现在最喜欢看了。

在这本书里有“自满是学习的天敌”“医院门口”“小吃店里”“智救青蛙”“救救天鹅”“街头”等短文特别精采,情节丝丝相扣引人入胜。

这些文章写得真实生动,文笔流畅。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越看越爱看。尤其是短文里的好词,好句,好段子,对我的作文质量提高帮助很大。我也会不断的阅读其他好书,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只要我持之以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的书写能力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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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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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河南农大附小 二年级崔又千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它总能在我需要时为我指明一条光亮的大道。在我左右为难时帮我播下智慧的种子。书,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我可是个“小书虫”,津津有味填满肚子。我最爱“吃”的一本书要数《神话故事》了。当我看到“嫦娥奔月”时,我为嫦娥姐姐伤心难过;当我读到“女娲造人”时,我为女娲妈妈竖起过大拇指……那些神奇的故事被我尽收眼底,翻到感人的故事,我为它流过热泪;翻到幸福的故事,我为它激动不已。当我沉迷在《神话故事》里时,九十头大象都拉不回来。上次我如饥似渴的读“八仙过海”,爸爸喊我吃饭我都听不见,因为满脑子都是故事里的情景……可见,我一拿起有趣的书来,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古人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现代信候讲得妙,“读书是输入,写作是输出。没有输入,何谈输出?”读书,对我来说,永远是最幸福快乐的事。尤其是我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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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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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读,我的死党们都会说我是一个十足的书呆子,那是因为我不仅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而且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阅读状态。

但是,如果问他们我最喜欢看什么书的话,他们的答案将会五花八门。张三说是武侠小说;李四猜是古典名着;王五想是侦探类;陈六认为是奇闻趣事;刘七觉得是科学奥秘。总之,很多种答案,然而,他们都说错了,我最喜欢的,是生活这一本长篇小说。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的第二位老师,那么我觉得,生活这本书就占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每一页都能让我明白一些道理。

那一年,学校组织军训,我们在基地里面熬了四天。受尽了教官们的折磨,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相互鼓励下,我们都坚持了下来,并且在演练考试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一页,让我明白了不历经风雨怎能见彩虹。

六年级下册,是所有人在小学所度过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辛苦了六年就看毕业考的那一天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双优,可我的语文一者为良,这让我很苦脑。为了使语文进步,我上了补习班,买了语文培训作业,双休日我只休息一天。最终,我语文以94的成绩为优。这一章,让我懂得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今年八月,我想换一部好点的手机,可我又不想让父母出钱,我想我长大了应该自己挣钱,于是,我来到了鱼市场称了六次鱼,每一次完工时都是又累又渴又饿又痛,我有好几次不想干了,在同行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最终我得到了了743元的工资,我揣着这笔钱买了一部还不错的手机,还有剩下的钱。这一篇,让我晓得了钱来得不容易以及坚持就是胜利,更明白了男儿当自强。

总而言之,我认为生活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竟然白开水是最质优价廉的水,生活这本书则是最无忧就连的书。如果说知识是金字塔的尖顶,生活这本书则是塔身和地基。它陪伴着我每一天,它教会了我所有课堂上以及其他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越教越多,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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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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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阅读课外,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

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

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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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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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著名的名著之一。中写出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十八年的奇遇,场景描写得十分好,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书中鲁宾逊遇到的各种事,都被作者用一支普通的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给我的阅读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历险。

鲁滨逊原本是一艘船上的大副,在一次事故中,船不幸触礁了,全船只有鲁滨逊一个人生存了下来。

他制作了一艘小木船,把船上的粮食、工具、制作帐篷的帆布竿从船上一一运了下来,并把他们放入帐篷里,以备以后不时之需,他还养了一只山羊,作为食物的来源,还养了猫和狗来把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的寂寞和恐惧减少了一些。之后,他还用工具打了一个山洞,在里面做了家具。

有一次,他决心做一艘大木船,可以载着自己和食物一直漂流到城市。于是,他便开始做起了大船。他用一把小小的工具,在山上找了一颗巨大的树,一点一点地劈,过了两个月,鲁滨逊终于把树砍倒,他自己也开始有一点要放弃的心理,因为这棵树太大了。可是,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压倒了这种心理,继续做下去。又过了两个月,他把树中间变成空心的。又是两个月过去了,他终于精雕细琢出一艘十分美丽的船。可就在他享受着自己劳动成果喜悦的时侯,一件事却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的逃生梦又一次粉碎了。船太大,没有方法推到海里。这让我都十分气愤,可鲁滨逊却十分乐观,认为自己并没有荒废时间,而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后来,在第十八年被一艘英国船解救了,从荒岛中逃了出来。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面对困难不畏惧。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必定会世世代代陪伴所以世界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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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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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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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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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书就是我的智慧的翅膀;书也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更是我知识的源泉。

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每天陪着我读带有插图和拼音的书。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又迷上了一个奇妙的童话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带有历史性的书,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等。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三国演义》,我突然感到口干舌燥,可是我又不忍心放下读到一半的书。于是,我决定拿着书去厨房,妈妈看着我说:“女儿,先把书放下。”可是我只管看书哪里听得到,妈妈看我没听到,只好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走向厨房,便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我刚准备伸手去倒水,可谁知,《三国演义》刚刚看到精彩处,我便缩回了手。我站在那里把精彩处看完后我才感到腿脚发麻,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心里想:咦?我不是在书房看书吗?怎么会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使我迷惑不解。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站在厨房门口好长时间了,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怎么会在这里吗?”妈妈笑着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小脑袋说:“你还知道呀,我叫你,你怎么也听不见呀?”我仰起头想了想,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说:“嘻嘻,刚才看得太入迷。”我和妈妈这时都笑了。

怎么样?我这名副其实小书迷把你们逗笑了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这样一个每天沉静在书的海洋中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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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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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郭敬明的一本畅销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这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十八篇郭敬明所创作的散文。这本书写的是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2001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上偶尔出现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没有声音。2001年“我”过了18岁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一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打的旋律。“我”悄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马上又摇了摇头,笑了。

当我读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让我看到了我经历的青春,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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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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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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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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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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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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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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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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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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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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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有很多很多,像一颗颗在天上闪亮的星星,它门都给我带来了快乐、知识,让我快乐茁壮的成长,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阅读世界》。

那是我5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的一本书,当我翻到第一页时,看到的是关于新年的,像新年的传说……还有一个小传说,那可是我怎么看也不烦的小知识,同学们你们知道最年长的寿星有多少岁吗?花甲重开,又加三七岁月,古稀双庆,更多一度春秋,小朋友们你们猜是少?嘿嘿,对了,就是141岁,因为花甲是指60岁,重开是指2个60岁,三七岁是21岁,所以就是141岁,古稀是70岁,双庆就是2个70岁,更多一度春秋是1岁,当然也是141岁,两个都等于141岁所以中国长寿就是141岁,还有咱们家家都吃团圆饭——饺子,还有饺子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故事。

这本书现在还在我的书柜和脑子里,每当我看到新书,我都会再看一看,就像尖刀了久违的朋友,那样亲切,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理想,书像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我求知的门,也带我的走向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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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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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有许许多多英雄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是历史上最为出色最为精彩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刻画了200多个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勇人物。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

《三国演义》讲了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有张飞、关羽、和刘备的桃园三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的草船借箭和赤壁之战,这些故事就生动地描绘出了他们聪明、团结等。

书中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刘备,他放弃做王的尊严,三顾茅庐来找诸葛亮做他得军师,这让我很钦佩他。

看完《三国演义》,我觉得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描绘地活灵活现,比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以及曹操的奸等。

这本书把一个个人物都刻画地活灵活现,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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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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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他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故事大概是说汤姆是个只会玩不知道上学好处的孩子,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去玩,最后发生了一连串的冒险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汤姆很有冒险的精神,遇到困难也不会紧张,冷静地度过难关。有一次,汤姆的学校户外教学他跑进山洞探险出不来,大家以为汤姆死了就为他办丧礼,后来汤姆拿走宝藏逃出山洞并阻止了自己的丧礼。

要是我像汤姆困在山洞的时候,我希望像汤姆一样先冷静下来,观察四周的环境,慢慢的寻找山洞的出口,这样逃出山洞的机会会比较高,说不一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所以聪明的人遇到困难是不一定能解决事情,反而遇到事情要先冷静下来,灵机应变,才能解决问题,汤姆就是最好的例子。以后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先不要紧张,想想解决的方法,并给自己多一点勇气,相信成功是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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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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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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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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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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