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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读书笔记作文5篇 作文怎么写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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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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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挪威汉学家伊丽沙白·艾笛访华,提到有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本来打算颁给老舍。当时的华人作家里译作最多的作家,连瑞典文的版本也 有。她说,“”开始后,谣传他已经死了,而死人是不能拿这个奖的。于是川端康成拿了诺奖,那个我们中国人至今念念不忘的一个奖。

1966年8月,他和其他28人被红卫兵押到北京文庙“斗争”,跪在焚烧京戏服装和道具的火堆前被毒打三小时。8月24日夜,老舍在北京西城太平湖投水自杀。他的尸体火化后,不准留下骨灰。

我想起李政道曾说,一个人的成就并不只关注他在哪里做的研究,许多人的研究都是在国外做的。然而这到底是说明国内没有软件环境,还是没有硬件 条件?那一场浩劫刚刚开始,这个“人民艺术家”便选择了投河。他笔下夹缝中生存的小人物的命运让人心酸,而他自己以为即将到来的美好社会却毁了曾经的愿 望。

他心里有一个小小世界,装着自己的理想。然而他的理想太纯粹,与那个正在萌发躁动的国家的步伐不合。也许这就是旧式知识分子与革命的关系—— 矛盾,徘徊,恐慌,却又心怀希望。他们以为新时代终于到来了,终于不必再在战火纷飞的夹缝中偷生。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自由地、无拘束地写作了,所以他们愿意 歌颂新生活,让往事变成革命的炮灰吧?? 然而革命却远不止是三大战役打下南京一路把国民党赶到台湾就算了事。正如思想无法被改造,文化也是无法被革命的。它深植于个体和群体的人精神 和物质两个层面,烧杀抢砸的红卫兵根本无法摆脱社会对他们的影响——过去的那个社会和现在的时代。过去的时代教会他们温良恭简让,而现在的时代鼓动他们起 来造反。有时候我看一些并不主流的记录片和书,所幸其中许多角度都相当客观冷静。那是个陌生的时代,许多事情在今天看来根本无法理解——也许正是因为这样 我一直对俄国zheng府有些讨厌——然而它们真实地发生了。一次读完一本书我想,作一个不厚道的比较,德国的纳粹当时也是由青年人的狂热开始,他们的行为可以将 人类文明毁灭重新倒退到奴隶时代,所有的人都为最高贵的雅利安人种服务,为他们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利流血。而他们可以毁灭任何他们认为是不适合的东西——文 明,人种,良知。我们中国当时有多少青年人?加起来一定有德国意大利纳粹兵的好几倍。当时的那个口号,赤遍地球,解放全人类——再进一步,就是自高自大导 致的暴力和极权。那么我们——他们——与纳粹又有什么两样?

老舍的儿子舒乙后来写,自杀前的一天他把儿子、女儿找来说:欧洲历史上的“文化革命”,实际上,对文化和文物的破坏都是极为严重的。我不会把 小瓶小罐和字画收起来,它们不是革命的对象;我本人也不是革命的对象。破“四旧”,斗这砸那,是谁给这些孩子这么大的权力?他说:又要死人啦,特别是烈性 的人和清白的人。说到这里,他说了两个在前几次运动中由于不堪污辱而一头扎进什刹海的例子。

那是知识分子对文化革命最基本最初始的态度。每个人听到都会这样子想,但又有多少人如冯友兰、郭沫若等转而吹捧“”。我们无权指责他们的态 度,那是一场政治风暴,或者说远超越了政治的含义,上升到了普通生活中。文化本是与政治相异的,而政治又是文化的基础之一。文化为具体的社会具体的意识形 态服务,于是它们扭曲成了郭沫若晚年恶心的打油诗和吹捧着自以为不需要吃饭就能够实现共产主义的酸文人们。老舍作了一个最符合传统道德的选择。从太史公的 时代人们就明白受辱是要去死的,你不死一定是有别的企图。 如今只见指责当年暴行的人,那么施暴者又在哪里?我无法理解,因为我是九零后,代表人物是脑残的杀犸特家族等等。与长者议论,那些在“”晚期 出生的人,我说,以后这样的事情不大可能发生了吧?你知道,思想一旦解放了,倒行逆施就很难了;况且如今的世界你想封闭消息也不太可能。他们说不出原因, 只是说,都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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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皇帝的新装二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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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看了《皇帝新装》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

这本书介绍了一位愚蠢的国王,他非常爱穿漂亮的衣服。来了两个骗子,说能做出世上最美丽的衣服,愚蠢的人看不见国王穿上了这种衣服。国王信以为真,给两个骗子许多钱财。两个骗子装模作样地做衣服,其实什么也没做。后来,皇帝穿上他们做的“衣服”在大街上游行,一个小男孩揭穿了骗局,皇帝出尽了洋相。

故事中的皇帝太愚蠢,爱虚荣,整天想着穿华丽的衣服,什么事也不管。骗子太狡猾,利用皇帝的弱点骗取钱财。大臣们也太虚伪,为了讨好皇帝不敢说真话。只有小男孩最勇敢,大胆地揭穿骗子的骗局,他是最诚实,最聪明的人。

由此,我也想到了自己,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该有虚荣心。在学习上更来不得半点虚假。只有勇敢地面对自己的缺点,不断地改正,才能取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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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格林童话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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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也称《儿童与家庭童话集》,是我最喜欢的名著了,它讲述了“善良的人最终是会有好报的”这样一个道理,使我深有同感。

《森林里的三个小矮人》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因为继母的狠毒,在寒冷的冬天被赶出来采草买并且只给她一块又干又硬的面包,三个小矮人向她乞讨,善良的女孩把自己的面包分给他们一半,从而得到了他们的祝福:一天比一天美丽;每说一句话,嘴里就掉出一枚金币;将来会成为王子的妻子。她那个丑陋、邪恶、自私的姐姐听说后,也到森林里去碰运气,但她没有和小矮人打招呼,也没有把她好吃的面包分给他们,更没有帮他们扫雪。结果受到了诅咒:一天比一天难看;每说一句话,嘴里就蹦出一只蛤蟆;不得好死。最后,女孩和王子结婚了,姐姐和继母死去,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呵呵,说来也奇怪,只要童话看到这里结束了,我就会产生一种巨大的满足感。合上书,幻想着就觉得好幸福。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一直很好并且一只传送下去,绵延不绝。

善,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陌生的。或许真的是“善有善报”吧?每个善良的女孩最终都会找到自己的那一份幸福,然后和“王子”过着平静而又快乐的生活。我真的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真诚的善心,然后一直延伸下去,将它发扬光大,使人与人之间不再有隔膜、彼此不再生疏,每个人都会应为帮助别人而开心、快乐!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善良的。在《森林里的三个小矮人》中,她那个邪恶的母亲和姐姐最终因为贪婪而死去,这是不是就是人们所说的“恶有恶报”呢?因为他们利用了人们的善良、纯真而为所欲为,甚至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来诈骗钱财,真是太可恶了!

就像这次玉树地震了,很多人在经历过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对玉树的这次地震感到反感:一地震就要捐款,又要平白无故的花钱。还有的网友直接说,20年举办奥运会是四川地震,20年举办世博会是青海地震,20年举办青奥会是那里地震呢?话是这样说没错啦!可是他更应该考虑到受灾人民的不幸,如果是发生在他的身上,眼看着亲人在眼前倒下然后死去,他会这样说吗?我们应该多学习童话故事里那些善良的人们,面对他人的不幸,我们予以同情和帮助,让他人感受到:我们住在同一个地球上,就应该相亲相爱,把他人当作一个好朋友,当朋友遇到困难危险的时候,我们应该为朋友两肋插刀,尽我们最大努力去帮助他,去营造出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的社会气氛,不是吗?

希望大家都能以善良的一面对待别人,让世界成为我们的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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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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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总是布满坎坷、挫折。可是,对于那些坚强勇敢的人,挫折就是一块垫脚石;可对于那些胆小懦弱的人,挫折就是一把尖刀。

在这个寒假里,有一次我静静地坐在窗前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眼角不禁划过一本书,而这本书正是被誉为“无与伦比的杰作”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美国著名聋盲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代表作。书中完整的展现了海伦·凯勒那悲惨、坚强、勇敢而又成功的一生。

我静静的坐在窗前,深深的回忆这篇伟大的著作:海伦·凯勒出生时,本是一个健康的婴儿,却在一岁零个月大时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视觉和听觉。以前那个乖巧可爱的她变了,因对于外界的恐惧而变得狂躁不安,脾气越来越暴躁。直到莎莉文老师的到来。她不仅忍受了海伦的脾气,反而让海伦走上了属于她的成功之路。她教海伦识字,教她学会说话……海伦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同时也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意志,最终顺利从哈佛大学毕业。

我终于受不了诱惑,再次捧起了这本书。轻轻一翻,有一句话直入我的眼帘,“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的这一句话融含了她多么强烈的愿望啊,她为自己安排了这充满幻想的三天:“第一天,我要好好看人,这些年,人们的善良、温厚、热情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具有了意义。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床,我要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我想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那变化无穷的万古千年。第三天,最后一个清晨,我将再次去欣赏黎明,我相信对于那些真正看得见的人来说,每天的黎明一定是一个永远的重复,可我会找到其中的不同,我相信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

当我看到海伦的这番话时,我又不禁质问我自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又会怎么做呢?如果我也像海伦一样只看到过19个月的太阳,往后的日子里都要被无边的黑暗所缠绕,我现在又是什么样呢?我又会不会有她那种顽强的毅力去考哈佛呢?我的情况要比她好的太多了,我能看见每天太阳的日出日落,我能看见这五彩的大千世界,我能听见鸟儿的欢歌,我能在书香满溢的校园里聆听知识,拥有友谊,可就是这样的我,还远远不如聋哑的海伦。这到底是为什么?我想,答案只有一个—毅力。我没有海伦的那种毅力、我没有她的不屈不挠、我没有她对这五彩斑斓的热爱。可是这种问题仅仅发生在我的身上吗,我想不是的,现在的绝大多数人都像我一样,完全依赖着这完美幸福的生活,我们永远不会思考,如果我们只有三天的光明,我们会怎样做。

轻轻合上这本书,回味着书中的点滴,在这寒冷的寒假里,就像有一股温暖的春风拂过我的心灵,给予我希望。在书中我看到了一的健康向上,自由乐观的海伦·凯乐。尽管她的命运比别人曲折,但她没有向命运低头。放眼过去,我们更应该展望未来,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我们更应该珍惜我们所学的知识,在书中也无不体现了是知识改变了她的一生,我们应该努力,尽可能多的吸收知识,从而增大我们的知识面,丰富充实我们的生活。假如我们每个人都像海伦那样对知识的渴求看作是人生的渴求,每天怀揣着希望、乐观、善待的渴望去学习、生活。我们又会开出怎样靓丽的花朵。

如果因为畏惧困难而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实在是不可饶恕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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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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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在家闲来无事就把以前在大学买的书整理一下发现有好多书自己竟然没有好好的读完都是听老师说要看什么书自己去买来了结果随便翻几页就扔在那里。心里实在有点过意不去就决定在这个假期里好好弥补一下。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哲学启蒙书她用深入浅出的文字想我们每个读者展示了哲学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从苏菲在信箱中取出的一封写着:“你是谁?”的信开始在艾伯特的指点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哲学有了初步了解。她对文艺复兴时期的认识包括达芬奇的绘画、莎士比亚的戏剧、古登堡的印刷机……涉及艺术、科学、建筑、数学等许多方面。至于近现代艾伯特的“哲学函授课”包含了康德、黑格尔、弗洛伊德乃至于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看这样一部作品让我看到了全人类的文明。在苏菲的所到之处到处都凝结着文明的精华。看过之后我已经不仅仅是学到了一些东西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震撼。

“我思故我在”

可读完全书的我却很茫然我存在吗?不过是在这个时段、在这个特定的空间的相对存在罢了。试问多年以后一切都归于湮灭之中我会存在?渺小的我会存在过或曾经存在过?真不敢相信“恐惧”竟是我读完书后的第一感觉。我不知道他人读此书的过程当中是否会有这荒谬的感觉。这是我真实而自觉荒谬的心灵体验。讫今为止《苏菲的世界》是让我感觉最奇特的书真的在以往没有任何一本书会这样让我沉迷其间而深感“恐惧”读后对这“恐惧”深感荒谬。要解决这种恐惧这中荒谬就只有通过自己的思考通过思考来更加清楚的认识这个世界这大概也是作者的最终目的吧

我原本以为哲学是一门不切实际的学问但当我读完全书后才发现哲学其实是最贴近现实生活的哲学是“关于天底下每个人都关心的一些问题的学科”。哲学所要解决的都是还没有科学方法可以证明的问题——诸如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秩序与自由等。我认为哲学不是科学因为它没有什么精确的公式来计算、来衡量。哲学是对未知事物或不确切认识的事物的假设性解释是追求真理的开路先锋。在我们的这个世界仅有科学而无哲学仅有事实而无洞察力和价值观是不能使我们免于浩劫和绝望的。科学给予我们知识然而只有哲学才给予我们智慧。

心里面想的还有很多但不知道怎么来更加明白的表达也许只有我们自己亲身读了此书后才能和我一样感受到《苏菲的世界》带给我们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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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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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的感受颇多,特别是鲁滨孙的行为与动作描写,心理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很好的刻画出了鲁滨孙那高大、坚强的人物形象和品德,从而使读者们更加感觉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一个栩栩如生的生存者。在读完了这本书时,鲁滨孙他那光辉的形象一直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一个漂流的故事,要从一艘翻了的小船说起。有一艘船不幸翻了,船上的人几乎都丧命了,可是一个叫鲁滨孙的水手在这一场灾难中幸运的活了下来,他找到了一个四面为海的小岛,开始了他的生存之旅。在这场生存的过程中,他从一个迷茫的求生者,逐渐成为了“探险者”,就在28年之后,他成功的逃离了这一座孤岛。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中,他仍然临危不乱,沉着冷静的解决了困难,他靠着自己生存的信念,最终克服了困难。

在这一场与孤岛抗争的时期中,鲁滨孙有在抗争中胜利的时候,也有失败的时候。可是他最终战胜了战争,他完全征服了这一个强大的“巨人”。鲁滨孙在这座小岛上并不孤单,因为在这一座岛上还有他的动物好朋友—猫,他曾丢失的老猫神奇地回来了,还带回了三只小猫,可是后来猫越来越多,鲁滨孙越来越烦,只能将它们都赶走。后来食人的野人来了,常常在小岛上开起血淋淋的“人肉宴”。这些野人常常将自己同伴当成食物吃,鲁滨孙想救下几个野人,所以他发起了进攻,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将他命名为“星期五”,他教会了他英文,从此他们两个成为了好朋友,这了是他第一个在岛上结交的朋友,他不再孤单。28年后,他把“星期五”带回了英格兰。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在“星期五”生命受到了食人族的迫害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救下了他。

整整28年,要是平常人,在岛上可能一个星期都活不下来,鲁滨孙的坚持、乐观、冷静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他在没有别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动手为自己创造出了一个世外桃园,精神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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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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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柜里有一本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整理出版,并立即引起读者关注的书--《傅雷家书》。直至今日,不少家长还把它作为家庭必备之书,从中寻找家庭教育的最佳方法。

通过《傅雷家书》,我们不难发现,傅雷对儿子傅聪几乎投入了自己的全部情感。无论傅聪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学习的日子,只要儿子不在身边,他便把给儿子写信和读儿子的信当成十分重要的事情。记得傅雷曾在信中神情地写道:我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我时时刻刻,随处给你敲响警钟,做一面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在演奏姿态方面。我做父亲的只想做你的影子,要随时随地帮助你、保护你傅雷确实做到了这些。

他不顾工作的疲劳和身体的病痛,不间断地把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写给儿子,更从儿子的来信中捕捉儿子的喜怒哀乐,体会他对艺术的理解程度,关注他在艺术生活中的心路历程。然后,再将自己的感受、反思后的心德一字一句地写下来寄给远方的儿子。他不时提醒和要求儿子总结演奏中的得失成败,他说:人越有名,不骄傲别人也会有骄傲之感,这也是常情,故我们自己更要谦和有礼。一个人有才也会有另一个危机,就是容易自以为是地钻牛角尖,所以才气越高越要提防了艺术家特别需要苦思冥想,老在人堆里,会缺少反省的机会。

当傅聪在国外遇到低潮时,这个严厉的父亲又以极其温柔体贴的话写道:这些味道我都尝过,孩子,耐着性子,消沉的时间无论谁都会遇到慢慢你会养成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能够从客观现实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他还以自身的感情经历谈了恋爱、婚姻与事业的关系,犹如在与知己朋友谈心。

今天,我们读《傅雷家书》依然很有必要,因为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傅雷都如一面镜子。在他面前,我们不仅可以学会怎样做父亲,更重要的是,他也教会我们首先怎样做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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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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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工的少平,被亲戚羞辱,驱赶出门之后,他的内心很受感触,:“少平想起他做活的那家人,对他的情义。他第一次深深地感受到,人和人之间的友爱并不在于是否是亲戚。是的,小时候,我们常常把亲戚这两个字,看得多么美好和重要,一旦长大成人,开始独立生活,我们便很快知道,亲戚,常常是庸俗的。互相设法沾光,沾不成光就翻白眼,甚至你生活中,最大的困难,也常常是亲戚造成的。生活,同样会告诉你,亲戚往往不如朋友朋友对你真诚。

见鬼去吧,亲戚......”四娃子对这段话,深有体会,尤其是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清楚地知道一句话:穷人没有个富亲戚。但是达官贵人们朋友却是多于牛毛。是啊,贵人门前,络绎不绝,踩塌门槛,穷人门前,门可罗雀,死气沉沉。那些在小时候,说起哪个富豪亲戚时,那种无知的自豪,到逐渐长大,才明白,亲戚,往往是现实而陌生的。

亲戚,这个只因为有点亲属血缘关系绑定出来的衍生物,如若你是贫穷人家,去走动富豪亲戚,人家会觉得你是否有求人家,外人看来,你是否攀附人家。富豪亲戚,又不想落得富得出油,吝啬不愿帮扶的话语,况且,所交之友都是达官贵人,一个农民贫困潦倒,经常上门,也难免出洋相,坏了家风,索性也走的疏远些。穷人这边却自以为是地,以为亲戚念及情义,会互相帮扶,可以沾光,直到碰到一鼻子灰,恼羞成怒,反而破口大骂,亲戚的种种不仁不义,似乎亲戚不帮忙就该天打雷劈。

那些无知的孩子啊,长大之后,有事需要帮忙的,也是找那些玩的交心的朋友,亲戚,此刻,显得异常的陌生。四娃子,小时候每年元宵上演的黄梅戏:“没钱叫三斤狗,有钱叫三伯公,”那个时候,不懂的`什么意思,慢慢长大,才明白,这叫世态炎凉,叫现实,也叫弱肉强食的社会。可是这些东西,从远古时代到至今,这些微妙的“规定”在每个人心里自觉地遵守起来。

怀有大志的人们,立志一定要出人头地,风风光光地让贵族亲戚看得起,殊不知,这些也是自己和自己斗气的做法罢了,只要活的舒服自在,过好自己的光景,无须去和别人对比,四娃子一个朋友对她说过一句话,“我立志出人头地,并不是因为我虚荣,而是我不想被虚荣者心态的人说。

娃子,这个坎坎坷坷,一路走来的农村乡娃,都说农村家的娃早当家,是的,她的心智,比那些城市中的同学,要成熟高一个leve,她清楚地知道,很多生意在应酬里红灯酒绿,很多交情要在聚会里觥筹交错,很多关系要在黑暗中大礼相送。她都明白,却学不会这些功夫,更或者说,还没有那个能力。平凡,不代表平庸,简单不代表随便,在她的世界,不想随泼逐流,只有你需求的东西越简单,你的世界才越平和。而平静来自内心,无须向外而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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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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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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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再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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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寄小读者(之二)》主要写了冰心老奶奶拿着手中的书盖上了一只小老鼠,狗虎儿扑上去,将老鼠捕获,冰心老奶奶后改悔的一举一动。

读了冰心老奶奶这篇短文,不禁想起那年爸爸带我去餐厅吃饭发生的一件事。那天,我和爸爸去外面吃饭,我在院内玩,看见了一个服务员上鸡笼里抓了一只鸡,那只鸡知道已大祸临头,便拼命挣扎,服务员恼怒了,堵住了那只鼻孔,一会便死了,我两三滴同情的眼泪流了下来,多么残忍的手段呀!天灾人祸,都是人类应有的惩罚!假如你是鸡,你会怎么想?会想什么?难道会想:我让人吃了吧!动物不管你人间世事,只管人杀不杀它,吃不吃它。才不会想别的呢!人们养动物为什么?两个结果:吃、卖。

可怜的动物呀!为你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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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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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好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比如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和店员,看到那张一百万英镑之前和之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到前对他不理不睬,很轻视。当看到那一百万英镑后,对他点头哈腰,把亲王定做的衣服给他,还愿意等他无限期的付钱。我最后想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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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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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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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妮日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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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有一本心爱得日记本,这本日记本是安妮得最好朋友,安妮给自己得好朋友取名为“基蒂”。

对13岁得安妮来讲,这本日记本就像打开一扇门,它通向成长,通向无限得希望。

安妮说过:“没有日记,也就无我。”然而,安妮不再有机会回味这一切了,因为,同时拉开得是战争得序幕,随着警报得拉响,噩梦就开始了。而她面对死亡得阴影,她得心灵一直是和平与真挚得。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得生活看作是有趣得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得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得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得梦想,安妮我最大得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世界得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得内心,是善良而美好得。”

让我们为他孩子气得顽皮、倔强、焦躁、苦恼感到理解和同情;我们更为这样一个年仅十四五岁得孩子对自己得严格要求,身处逆境却不屈服、不沮丧,反而勤奋学习、怀抱理想得顽强性格感到钦佩。他在日记中记载得战争给人们带来得恐惧,犹太人得悲惨遭遇时法西斯罪行得铁证。

特别令我感动得是,安妮见到理想被粉碎,人性得丑恶暴露无遗,世界正在变成荒漠得可怕现实,感到无比痛苦得同时,她还是会坚持自己得信念和理想,不屈服于失败,反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

从日记本看出,安妮有文学天赋,假如不是因为黑暗得势力扼杀了这个生命,那从此世界上就有一位出色得作家了。

啊!我为安妮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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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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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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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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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杨红樱阿姨写的书,我最喜欢的是《蓝色的兔耳朵草》。他讲的是在一座蓝山上长着一种可以治耳朵聋的草,笑猫知道山上有很多野兽,可是为了虎皮猫笑猫还是上了那座山。

他遇到了山蜘蛛、母老虎、公花豹湖怪,这些凶猛的怪兽被笑猫和虎皮猫的故事敢动了。笑猫采来的草,被几只小白兔吃了,笑猫只好每天对虎皮猫说话。

有一天,虎皮猫听到了声音,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可以折服一切,我们要有一颗爱的心对待身边的人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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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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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一本观察昆虫的日记,里面有会发光的萤火虫、爱咬的螽斯、会杂技的蜣螂等等许多观察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会杂技的蜣螂。

会杂技的蜣螂主要讲蜣螂用牙齿收集食物,把收集到的食物堆成一堆,自己爬到食物上面,用后腿不断搓动,搓成一个小圆球。再用后腿牢牢抓住圆球,头俯向下面,屁股翘上来,前脚蹬地向后倒退着走,就像杂技演员表演一样。它把卵放在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里,蜣螂出生了就把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吃掉,爬出来。

我感受到作者法布尔先生观察的很认真,很细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生命,都要细心的留意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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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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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斯特·甘在孩童期间,以及回国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阿甘由一个普通甚至说是弱智的问题儿童,成长为一个众人崇敬的百万富翁,一位了不起的成功人士。一个人们眼中的蠢材到一个人人称赞的人才,联系人才学所讲,似乎我们也能从阿甘身上找到一些理由。

在人才学的第五章中,提到了先天素质这一定义,就人才学来说,先天素质与后天习得素质是相对的概念,即是人在出生时,通过遗传以及由于胎儿发育期间受到各种因素的刺激已经形成的综合特征,主要包括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智力素质。从在这个角度看来,阿甘在先天素质这一块便落后于常人。在智力素质这块,阿甘从遗传那得到的是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连规定的正常上学的智商都没达到,而被学校拒收。此外,生理条件上,阿甘天生腿残疾,使之不得套上脚撑,套上脚撑的阿甘成为同伴眼中的笑话,阿甘被排斥、嘲笑、甚至欺辱。不过我们总说老天是公平的,它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阿甘正验证了这句话。在影片中,阿甘因为同伴的欺负而开发了自己的潜能,他的一双“飞毛腿”,奔跑如风,这使得他顺利的获得上大学的机会,并成功的获得学士学位。另外就是他在乒乓球上的天赋,偶然的接触乒乓球使得阿甘又走上了一条光辉灿烂的路途。不过,这些种.种都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最重要的是上帝赐予了阿甘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也许是应为低智商,也许是基因问题。无论如何,就是这样的简单而又纯洁的大脑,帮助阿甘走上成功的道路。还有就是阿甘的不同的气质,气质影响着人的性格和情绪,阿甘就是一个温和、淳朴、乐于助人、毫无心眼的性格,好心有好报,阿甘也因此得到了许多帮助。综上看来,阿甘在生理与智力的缺陷是一块巨大的绊脚石,不过同时,这块绊脚石也成为阿甘成功的垫脚石。

先天素质的缺陷阻碍着阿甘,但是我们能借鉴一些“环境决定论”的内容,来分析阿甘的成功。“环境决定论”与“遗传决定论”相反,强调人才主要取决于后天环境特别是教育因素的影响。在《阿甘正传》中,阿甘的妈妈正是典型。阿甘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你和别人是一样的,要他自强不息,为了应对别人说阿甘是傻子的话,她告诉阿甘“做傻事的才是傻瓜”。在影片中,阿甘的妈妈让阿甘套脚撑,让阿甘进入学校学习,也确实让阿甘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所以后来我们经常在影片中听到阿甘说“妈妈说……”这样的话,可以看得出,妈妈对阿甘产生了多大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将阿甘与珍妮进行比较,我们便能了解教育有多大影响。http://i1766.com在先天上,珍妮四肢健全,漂亮可爱,头脑聪明,但就是因为生活在变态父亲的虐待中,童年的阴影使得珍妮最后走上滥交,吸毒以致于葬送生命。假若珍妮能在正常环境中成长,相信会是不同的结局。母亲是阿甘人生中导师,她教会阿甘什么是自尊,什么是自爱,教会阿甘不屈不卑。除了母亲,珍妮也是阿甘的福星。在同学们都不给阿甘座位的时候,珍妮主动让阿甘坐在自己旁边,与阿甘打招呼,和阿甘一起玩耍,在同伴欺负阿甘时,珍妮高呼:阿甘,跑,快跑。让阿甘在奔跑的道路上驰骋。珍妮给了阿甘友谊和爱情,给了阿甘幸福。除了母亲和珍妮,例如小时欺负阿甘的同学,若不是他们的欺辱,阿甘又怎会开发自己奔跑的天赋;例如巴布、丹中尉等等,他们都有意无意的促成了阿甘的成功。个人认为,在阿甘的人生中,外部环境对阿甘起着主要影响。

除了先天素质和环境的影响,阿甘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也不能忽视。阿甘的行为有着自己的善恶标准,他跟珍妮告白,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信守与巴布的承诺,回去做起了捕虾船的活;他莫名的奔跑,只是因为想跑,想便去做;他不怕危险,救起了许多的受伤战士(包括丹中尉)……阿甘用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行为,去描绘自己的人生的蓝图。所以,阿甘自己的能动性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各种不同的逆境中,阿甘并没有抱怨任何人,只是自己默默的努力,最终,危机成为转机。阿甘的成功是先天素质(即天赋)、后天环境以及自己的主观努力的综合结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是一个阿甘,我们各自有着或多或少的毛病,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以及自己都还没发现的潜能,只要能够将天赋合理运用,同时借助外力,那么我们也能够成功,能够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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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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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充满幽默的女孩,一个既调皮又善良的女孩。一年级的时候,她因为淘气而被退学。之后,她又有了新的学校——巴学园。巴学园是个与众不同的学校,教室都是一节节废弃的电车车厢。她就是在这“电车教室”学习,才会有这么多好朋友的。她和大家一起品尝了“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还一起光着身子游泳,一起霞营。点点滴滴都记录了她在巴学园的真实、快乐的时光。而她,就是小豆豆。

其实小豆豆的名字不叫“小豆豆”,而是叫“彻子”。后来,大人们都叫她“小淘淘”,因为她太淘气了。久而久之,她就听成了“小豆豆”。于是在她的作业本上总是会出现“小豆豆”的名字。在巴学园,小豆豆就像一只飞翔的小鸟,在自由的天空中歌唱。小豆豆和任何一个孩子都是朋友,她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她们每天吃完饭都会去散步,在散步的过程中,她们还拥抱大自然,了解大自然。学习、游戏都一起进行。她们 在小林校长的带领下度过了一段美好又欢乐的时光。

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令我哈哈大笑。一会儿让我泪流满面,一会又让我感概不己。我觉得我都快成书里的小豆豆了。把她的不幸与欢乐都放在了自己的心里。我从一开始就在想,它到底要告诉我什么?可当我完全化在书中的时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成了1+1=2。它的道理一个一个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而这些都是能触动我一生的道理。

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人生最可贵的东西——做人。也尝到了“天上人间”所拥有的无比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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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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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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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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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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