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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精品20篇)

安全防火工作是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任务,快一起来看看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吧!本文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收集的一些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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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义诊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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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是第21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正阳县卫生计生委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参与疾病防控的积极性。

该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单位在县城东大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和义诊活动。此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4幅,展出宣传板面6块,发放宣传单、宣传页3500余份,义诊200余人。

此次活动,使群众更多的了解了结核病基本特征、防治知识和国家免费治疗政策,对提高结核病知晓率、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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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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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本周是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也是全国第三个网络安全宣传周。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从今年开始网络安全宣传周于每年9月第三周在全国各省区市统一举行。随着《烟台大学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发布,学校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也将在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逐次进行。

系列活动的开展将结合“文明烟大”建设,通过组织广大师生亲身参与,宣传倡导依法文明上网,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活动分为三个板块:宣传教育板块、知识技能板块、网络建设板块。宣传教育板块,包括举办网络安全讲座、培训,发放《网络安全小常识》《如何应对常见网络安全风险》,集中播放公益广告视频等活动;各学生班级、学生组织通过组织“网络安全与文明烟大”活动,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学会利用互联网”教育、防电信诈骗教育。知识技能板块,举办烟台大学网络安全技能大赛,组织参加教育部指导的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和省教育厅、团省委主办的第五届山东省大学生网络安全技能大赛,通过比赛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激发广大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兴趣,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期间还将开展“无手机日”活动,让广大学生切实体验无移动互联网是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倡导合理利用移动互联网。网络建设板块,学校将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优秀网站评选活动,以实际行动维护校园网络安全;召开网络安全工作座谈会,成立烟台大学新媒体联盟,创新媒体宣传联动方式,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便利网络信息共享,丰富学校“微平台”建设。

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总体国家安全观。烟台大学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必将增强全校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网络素养,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打造校园网络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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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街道关于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简报2024年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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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世界环境日。为进一步提高控烟履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营造全面控烟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30日,太平、胜利、建南一、红杉一品、义宾街等社区分别开展了戒烟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材料、公众咨询等形式开展,让更多的居民们了解了吸烟和吸二手烟的危害。

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广大居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推进了公共场所控烟进程,进一步倡导了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居民健康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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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国际档案日期间开展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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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际档案日”即将到来之际,合江县档案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八个一活动”,开展国际档案日法治宣传

一是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培训、设咨询台、发放宣传单、上街游行、电子屏幕、宣传专栏等多形式宣传档案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治档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一次档案执法检查,对全县15个立档单位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执法检查与法治宣传相结合;

三是组织一次档案征文活动,动员全县档案专兼职人员参与国家档案局举办的“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征文活动,在征文活动中宣传;

四是开展一次爱国主义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在校学生参观爱教展厅展出的馆藏珍贵特色档案和史志资料;

五是开展一次档案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促学的方式,促进大家进一步学习档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

六是举办一次档案法治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档案法律知识水平,推动依法治档工作的开展。

七是进行一次集中走访宣传,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家中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提升档案工作的认知度。

八是编发一本档案法治宣传书。编制适用档案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开展档案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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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幼儿园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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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是我国第30个儿童预防接种日。为使幼儿家长了解并深深体会到“计划免疫是每个孩子都应享有的权利”。4月21日下午,茗馨幼儿园的孩子和家长们参加了江北疾控中心、江北区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一场以“信任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说到给孩子接种疫苗,许多家长表示心里没底,担心孩子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防病不成反致病,尤其是近年来接连曝光的多起“问题疫苗”事件,更让疫苗遭遇了信任危机。加之一些接种点总是向家长推销收费疫苗、进口疫苗,导致家长对预防接种产生抵触情绪。本次活动对计划免疫是一次正面积极的宣传,消除了家长的疑虑。

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此次的宣传活动不仅有各类预防接种方面图文并茂的展板和“接种疫苗保障健康”、“接种疫苗,家长有责”、“让宝宝远离春季传染病”等20余种宣传资料,更是针对幼儿的年龄特征让家长和幼儿一起参加有奖问答。

通过这次与家长、幼儿的互动活动,专家们的权威解释等让家长们对预防接种有了更加科学的认识,“小不点”们对预防接种也消除了心里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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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幼儿园开展“3.3爱耳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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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是第十七个全国“爱耳日”。群英幼儿园结合“爱耳日”,有目的、有计划的在全园开展了“爱护耳朵,珍爱听力,快乐成长”主题活动,通过让家长与幼儿共同收集有关“爱耳日”的信息与资料,进一步了解用耳、护耳的科学方法;通过生动有趣的集体教学活动,了解人类耳朵的作用,进一步感受如何保护自己的耳朵。

当天下午,幼儿园的青年志愿者幼师们还来到位于西区第九大街的开封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志愿者为孩子们送去了小毛巾、纸抽等礼物,送去了群英幼儿园的一片关爱,微薄之力,温暖在心。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们也热情地带领大家参观了新校园、新教室,所到之处每一个学生都和志愿者们主动、大方地打招呼,孩子们的勇敢、乐观、活泼和灿烂如花的笑容深深地感动着志愿者们。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将此类志愿活动延续下去,伸出关爱之手,奉献真诚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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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全文共 4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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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决定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采购疫苗,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疫苗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疫苗费用以及储存、运输费用。疫苗费用按照采购价格收取,储存、运输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收取。收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三、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于冷链运输时间长、需要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加贴温度控制标签的要求。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的相关规范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四、将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在销售疫苗时,应当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销售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接种单位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七、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八、将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国家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九、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疫苗质量问题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情况时,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体系技术规范。

“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本条例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如实记录疫苗的流通、使用信息,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十二、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三、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预防接种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发生特别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其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

“(一)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

“(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十五、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

“(一)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进记录的;

“(三)未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

“(四)医疗卫生人员在接种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的;

“(五)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的。”

十六、将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三)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

“(四)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五)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进行登记、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的。”

十七、将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十八、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存、运输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将第六十八条改为第七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一、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七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疫苗生产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三、删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二条中的“疫苗批发企业”。

二十四、将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并将其中的“第八十七条”修改为“第八十六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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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牙日宣传活动”倡议书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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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家长朋友们:

第27个全国爱牙日到来了,今年爱牙日的主题是:保护牙齿健康每一天。据调查我国学龄前儿童的龋齿与牙周疾病情况严重,并且有随年龄增长而呈逐渐上升趋势,在中国6岁儿童约有9成患龋齿,12岁以下儿童每人平均有4.2颗蛀牙如何预防龋牙已经成为当前倍加关注的话题,牙齿的健康直接影响着我们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保护牙齿、保持口腔卫生至关重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此,中心幼儿园向广大家长朋友和孩子们提出以下倡议:

1、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每次刷完牙后,要用清水将牙刷毛冲净甩干,将牙刷头向上放入口杯中,让其充分干燥,防止细菌在牙刷毛上繁殖, 选择适合牙刷,刷牙每次不少于3分钟,每三个月至少换一次牙刷。

2、饭后漱口,清除口腔内的杂物;睡前不吃东西,特别是少吃含酸或碱性物质多的食物,以防对牙齿造成腐蚀。

3、不同年龄段,可给不同牙齿做窝沟封闭,使用对人体无害的材料涂布在牙齿的点隙窝沟上,保护牙齿不受细菌及代谢产物侵蚀,形成有效的保护屏障,预防龋病发生的有效方法。 5、定期检查口腔,早期治疗口腔疾病。牙齿出现问题如有痛感、牙龈颜色不正常、有出血现象时要到正规牙医店就诊。

6、科学用氟,预防龋病。坚持和正确使用含氟牙膏,用保健牙刷和含氟牙膏刷牙有利于保证口腔健康。

7、科学饮食,增加有关营养物质、限制蔗糖摄入频率。 每天清洁口腔能使我们的牙齿更白更漂亮,健康的牙齿会让我们的笑容更加灿烂,全民健康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投入到爱牙、护牙的行动中来吧!

道滘镇中心幼儿园宣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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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社区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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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也是第27个世界无烟日,为宣传吸烟有害健康,西一社区开展了以“减少烟草消费,挽救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社区工作人员还有楼道小组长等志愿者一起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是人类健康所面临的最大且又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也是按其生产说明使用却导致高达50%吸食者死亡的唯一消费品。为了做好宣传工作,社区在各个苑的宣传橱窗内都张贴了宣传海报,倡议居民减少烟草消费。大家还在各个小区大门以及社区内主要道路的路口,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吸烟的种种危害,倡导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很多居民都表示今后要控制抽烟,并且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对推动我们社区控烟工作,创造无烟、洁净、健康的生活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对维护广大居民的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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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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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中国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携手抗艾,重在预防”。

11月29日,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在“十三五”时期,要针对艾滋病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推进联合国2030年终结艾滋病流行可持续发展议程,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青年学生和老年人健康受威胁

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法定传染病报告显示,今年1月-8月艾滋病新发病例34401例,死亡8817例。来自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数据显示,在青年学生艾滋病疫情当中,近5年我国15岁-24岁青年学生HIV感染者年均增长率已经达到35%。

今年6月29日,北京市发布的《2015年度卫生与人群健康报告》显示,2015年,47.81%的新增感染者及病人在25岁至34岁的年龄段;其次为15岁至24岁年龄段,占比达到21.2%。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新发布的报告中指出,在2015年,50岁以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达到580万人这一历史新高。在中国的一些地方,老年HIV感染者的数量也在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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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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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宣传母乳喂养,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增强市民对母乳喂养的重要性认识,提高纯母乳喂养率,并促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母乳喂养。下面请看语文迷网为大家带来的母乳喂养周活动方案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简报一:

8月1-7日是第25个世界母乳喂养周,今年的主题是“支持母乳喂养:贴近母亲”。8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北京市卫生局在京共同举办2013年世界母乳喂养周主题宣传活动,旨在促进社会和公众对母乳喂养重要性的正确认识和支持母乳喂养。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司长张世琨在讲话中指出,母乳喂养是婴儿出生伊始就享有的权利,对于促进儿童健康至关重要。母乳喂养的好处有6个方面:一是母乳含有婴儿生长发育所需的全部营养成分,是6个月内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二是母乳含有丰富的免疫物质,能提高抵抗力,减少感染性疾病的发生,也有利于预防成年期慢性病的发生;三是母乳含有婴儿脑神经细胞发育所需物质,有利于智力发展;四是与母乳代用品相比,经济方便;五是能促进母亲的产后恢复,降低母亲患乳腺癌和卵巢癌的风险;六是增进母子情感。总之,母乳喂养有利于婴儿和母亲的健康,有利于家庭与社会的和谐,有利于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已成为国际共识。

张世琨强调,今年世界母乳喂养周主题核心理念是从社会的各个方面来关注、关心、支持母乳喂养。一是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母乳喂养科学知识,让新妈妈们了解母乳喂养的好处,主动参与母乳喂养;二是医疗保健机构要给新妈妈们上好第一堂课,为母乳喂养提供技术咨询,并在医院管理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产后早接触、早开奶、母婴同室、降低剖宫产率等;三是家庭和社区应为产妇提供母乳喂养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支持,树立母乳喂养信心;四是工作场所应提供必要的哺乳条件,力争使工作中的新妈妈能够继续哺乳孩子至2岁或以上; 五是政府应加大《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力度,禁止母乳代用品的广告宣传,杜绝奶粉商在医院的推销活动。

针对今年主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群众对母乳喂养和持续哺乳相关知识的认识;二是开展同伴咨询活动;三是对母乳喂养支持者进行培训,使其更好地服务母亲和婴儿;四是让分娩后的妇女在社区仍然能够获得支持和帮助;五是落实《促进成功母乳喂养十项措施》,促进纯母乳喂养。国际组织代表,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等有关单位代表,北京市区县卫生局相关同志和妇幼保健院院长,孕产妇代表以及新闻媒体约100余人参加了活动。会议介绍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国内国际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等,社会各方代表分享了经验和体会。

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简报二:

日前,北京市卫生局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京共同举办第22个世界母乳喂养周主题(支持母乳喂养:贴近母亲)宣传活动,旨在促进社会和公众对母乳喂养重要性的正确认识和支持母乳喂养。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等有关单位代表,北京市区县卫生局相关同志和妇幼保健院院长,孕产妇代表以及新闻媒体约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司长张世琨在讲话中指出,母乳喂养是婴儿出生伊始就享有的权利,对于促进儿童健康至关重要。母乳喂养的好处有6个方面:一是母乳含有婴儿生长发育所需的全部营养成分,是6个月内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二是母乳含有丰富的免疫物质,能提高抵抗力,减少感染性疾病的发生,也有利于预防成年期慢性病的发生;三是母乳含有婴儿脑神经细胞发育所需物质,有利于智力发展;四是与母乳代用品相比,经济方便;五是能促进母亲的产后恢复,降低母亲患乳腺癌和卵巢癌的风险;六是增进母子情感。总之,母乳喂养有利于婴儿和母亲的健康,有利于家庭与社会的和谐,有利于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已成为国际共识。

张世琨强调,今年世界母乳喂养周主题核心理念是从社会的各个方面来关注、关心、支持母乳喂养。一是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母乳喂养科学知识,让新妈妈们了解母乳喂养的好处,主动参与母乳喂养;二是医疗保健机构要给新妈妈们上好第一堂课,为母乳喂养提供技术咨询,并在医院管理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产后早接触、早开奶、母婴同室、降低剖宫产率等;三是家庭和社区应为产妇提供母乳喂养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支持,树立母乳喂养信心;四是工作场所应提供必要的哺乳条件,力争使工作中的新妈妈能够继续哺乳孩子至2岁或以上; 五是政府应加大《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力度,禁止母乳代用品的广告宣传,杜绝奶粉商在医院的推销活动。

针对今年主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群众对母乳喂养和持续哺乳相关知识的认识;二是开展同伴咨询活动;三是对母乳喂养支持者进行培训,使其更好地服务母亲和婴儿;四是让分娩后的妇女在社区仍然能够获得支持和帮助;五是落实《促进成功母乳喂养十项措施》,促进纯母乳喂养。

北京市卫生局郭积勇副局长回顾并总结了近年工作情况:北京市自1992年开展爱婴医院创建活动,全国首批21家爱婴医院中,北京市有6家。1996年北京市18个区县全部一次通过爱婴区县评审,1997年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爱婴省市的评审,成为爱婴城市。目前北京市有爱婴医院100余家。

近年来,北京市禀承“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将爱婴医院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从政策制定、督导检查、技能培训、健康教育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基本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母乳喂养的良好氛围。郭积勇呼吁广大医务工作者、社会各界朋友们通过宣传母乳喂养,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增强市民对母乳喂养的重要性认识,提高纯母乳喂养率,并促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母乳喂养。也希望我们的准妈妈、新妈妈们增强母乳喂养的信心,为哺育健康的下一代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简报三:

8月10日,市妇幼保健所举办母乳喂养知识专题讲座,向准妈妈们传授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拉开了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系列活动序幕。

市妇幼保健所群体保健科科长吴榴娣告诉记者,母乳是婴儿成长唯一最自然、最安全、最完整的天然食物,江阴每年有2万多名新生儿出生,虽然母乳喂养率达到90%,但纯母乳喂养并不是很高。《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目标是,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要达到50%以上。为多层面、多渠道促进哺乳期女职工坚持母乳喂养,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国家、省市多部门联合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母乳喂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爱婴医院和休息哺乳场所建设管理等举措,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充分的母乳喂养支持。

职场妈妈该如何坚持母乳喂养呢?据介绍,职场妈妈外出或者上班后,应鼓励继续坚持母乳喂养,每天哺乳不少于3次。出门时可以挤出母乳,以保持母乳的分泌量,母乳食用前用温水加热至40℃左右即可喂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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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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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湖南省道县在敦颐广场举办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安全套7200余支、健康小礼品27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

活动以“预防艾滋病”为主题,医务人员和志愿者免费发放《预防艾滋病知识手册》《艾滋病防治知识折页》《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安全套、小礼品,向群众介绍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告诉群众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但可以预防;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传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正确使用避孕套不仅能避孕,还能减少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及早治疗并治愈性病可减少感染艾滋病的危险;共用注射器吸毒是传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注射,使用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血液和血液制品;关心、帮助和不歧视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重要方面;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医务人员和志愿者现场向群众介绍预防艾滋病的方法和措施:要遵守法律和道德、洁爱自身、反对婚前性行为、反对乱性;不搞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不以任何方式吸毒,远离毒品;不使用未经检验的血液制品,减少不必要的输血;不去消毒不严格的医疗机构打针、拔牙、针灸、美容或手术;不共用牙刷、剃须(刮脸)刀;避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沾上伤者的血液;根据国外经验正确使用安全套有助于避免感染艾滋病;患有性病后应及时、积极进行治疗,否则已存病灶会增加艾滋病感染的危险。

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智英、道县卫生计生委主任欧阳英等领导出席活动;道县卫生计生委、人民医院、疾控中心、湘南肾病专科医院等单位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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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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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12月也是全国法律援助宣传月,根据“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主题,天山街社区在三楼会议室组织辖区居民进行法治宣传。

法制宣传活动中,社区书记陈新华对辖区居民讲解了关于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各项政策,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会议、新源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活动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大力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有效地将法律带进了社区,送到了居民身边,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辖区内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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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第22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策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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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号)及省、市、县相关要求,为全面做好第**个“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

二、活动主旨

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增强防范意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降低传播风险,有效遏制疫情。

三、实施单位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四、活动时间

20**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31日。

五、活动内容

(一)在活动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板墙报、宣传栏、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二)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县城所在地民营医疗机构于3月24日上午9:00在县城上南街集中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宣传横幅、展板及宣传资料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三)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结合《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千所学校活动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407号),积极针对辖区学校师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意识。

(四)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应结合《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千村万户活动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83号),重点针对农村留守人群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要求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及活动影像资料,并在活动前后须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问卷调查。具体要求是:

1、3月21日至22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制定本级“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县疾控中心结防科。

2、3月22日开展活动前结核病防治知识问卷调查(随机抽取活动村总人数的0.5%)。

3、 3月24日至3月30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围绕宣传主题,在乡村利用板墙报、宣传展板、标语、横幅、村民大会、坝坝电影、发放宣传资料、咨询、讲座、义诊等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安排专家进行现场咨询和义诊,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增强结核病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降低传播风险,有效遏制疫情流行。

4、3月31日开展活动后结核病防治知识问卷调查(随机抽取活动村总人数的0.5%)。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普及知识、动员社会参与在结核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宣传先行先导的意识,抓住“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有利契机,认真做好结核病防治宣传动员的组织工作。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在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同时,针对各类重点人群,加强防控措施宣传及政策法规宣传。要创新结核病宣传形式,提高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的能力。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前后,掀起结核病防治宣传高潮。

(二)加强法制宣传,依法防控结核病

2014 年是《传染病防治法》修订10周年,为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开展防控工作的意识,推进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医疗保障、疫情报告、规范诊疗等方面的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结核病防治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大众和医务人员了解和深入理解结核病防治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开展防控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统筹协调,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以及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等宣传平台,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县疾控中心要积极指导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肺结核患者早期发现和规范诊治,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

(四)加强资料收集,及时总结评估

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及时总结评估,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书面报告(含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县疾控中心结核病科。要求活动要有计划或实施方案,有总结,有照片、讲稿或课件等资料,志愿者宣传要有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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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10.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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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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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2日世界防灾减灾日即将到来之即,东兴社区组织辖区志愿者开展以“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为主题的上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拿着“公众防灾应急手册”、“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向沿街商户、过路群众进行发放。对防灾减灾了解不深的居民,志愿者们还会耐心地对他们进行讲解,并教导他们如何开展预防、自救、互救等技能,增强辖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社区主要向居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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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乡镇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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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1日是第24个世界人口日,望牛墩镇根据省、市的要求,进行了精心组织和部署,广泛开展了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题的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引起社会各界对人口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继续重视,为我镇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集中宣传活动。

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板等形式营造氛围;利用各级人口学校等宣传服务阵地,广泛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晚婚晚育、关爱女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知识。

二是主题鲜明,特出亮点。

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及生殖保健知识,发放各类人口计生宣传品,开展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解答和咨询;积极开展免费义诊、查孕查病查环优质服务活动,免费发放避孕药品、药具和生殖健康用品。

三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悬挂横幅。在镇中心广场、滨江公园和各村(社区)小公园等,悬挂以“纪念7.11世界人口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普及生殖健康服务”、“让家庭健康和谐”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

2.设立咨询台。镇计生办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优生优育、生殖健康、计生政策、人口政策、药具咨询等多类咨询台,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回答她们有关生殖保健、知情选择等方面的问题。

3.短信宣传。望牛墩镇计生办通过OA向辖区内计生家庭成员群发了公益宣传短信,希望继续关注人口问题,感谢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支持计划生育工作,为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4.派发免费小折页。为了丰富宣传手段,满足工作和群众需求,我镇组织编印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系列宣传资料,向群众发放了计划生育宣传折页。向群众宣传的主要内容有:《青春期保健》、《孕产期保健》、《避孕期保健》及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程序、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等。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悬挂横幅标语25条、设立咨询台1处,发放宣传折页及宣传品8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0多人次。这一活动宣传了各种计生优惠政策,宣传了婚育新风、宣传了关爱女孩等,深得群众的称赞。同时呼吁全社会关注提高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提升家庭健康、教育、文明等各项素质,满足个体、家庭的物质情感需求与社会和谐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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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月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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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普法办在州电视台开展以案说法短片展播,在《伊犁晚报》“每周说法”栏目中开设“依法治州建设平安伊犁”专栏,邀请自治区法治宣讲团成员做了题为《公共权力制约与行政许可法治化》的专题讲座。

喀什地区普法办组织地区工商、质监、民宗等40个单位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等方式向各族群众宣传《宪法》、“一反两讲”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万余份,宣传单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昌吉回族自治州普法办联合各等单位举办了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自治区公安厅以“公安大讲堂”活动为平台,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邀请法治宣讲团成员为全区1万多公安民警深刻讲解了自治区提出的“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这一重大方针。

结合2013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自治区人社厅、水利厅、文化厅、测绘局等19个部门、企事业单位也围绕《宪法》和《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普法读本进行了专题辅导。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隋云雁报道:在今年4月我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疆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区”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普法办在州电视台开展以案说法短片展播,在《伊犁晚报》“每周说法”栏目中开设“依法治州建设平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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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爱眼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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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2个全国“爱眼日”,响应省卫计委号召,6月6日,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举办了主题为“目浴阳光,预防近视”的爱眼日义诊活动

6日上午9点,在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眼科楼前,医护人员已经投入工作当中,为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详细讲解眼科知识,现场检查眼睛、测量视力,测量眼压等。

据了解,每年的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设立全国爱眼日的目的就是为了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提高青少年眼部健康水平,预防眼疾,全国爱眼日活动期间,全国各地会组织医疗机构、防盲治盲工作者和眼科医务人员大力开展义诊、咨询、专题讲座等,为群众提供眼保健服务,充分利用学校和家庭等场所,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降低青少年近视率。而今年的主题为“目浴阳光,预防近视”,旨在提高全民对眼部疾病的认识,唤起对眼部健康的关注,指导患者科学就医,让青少年远离近视障碍。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作为省卫计委直属三级医院,眼科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防盲治盲为一体的综合性眼病防治专科,拥有独立的眼科楼、病区和手术室。科室设备精良、技术力量雄厚,尤其是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具有手术时间短,损伤小,痛苦少等优点,该技术已达国内先进水平。自医院眼科成立以来,全院上下一直重视对眼部常见病,多发病的宣传及诊疗工作,除眼科日常诊疗外,每年会针对社区人群、偏远地区人群、家庭贫困人群及福利院、养老院进行专项义诊活动,得到了广大患者及各大单位的一致好评。

本次举行的第22个“爱眼日”活动也是该院举办的第9个“爱眼日”活动。青少年近视防治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青少年近视控制效果直接关系到综合国民素质的提高。国内外的循证证据表明,坚持适度的户外活动、让眼睛经常沐浴在大自然光线下可以有效降低青少年近视发生率。

在义诊现场,市民刘女士表示:“如今因为不恰当的使用眼睛等原因导致近视的小孩子数不胜数,也让很多家长感到揪心,不知道如何是好。如果可以从身边每一个家庭宣传再到进入学校进行宣传,从小孩子做起,对控制和预防近视的发生率很有帮助。”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刘是表示:“为什么要沐浴阳光,通过大量研究发现,尤其是还没有形成近视的青少年,也就是学龄前儿童,或者是小学阶段,就是眼球发育最敏感的关键时期,如果每天能够坚持两个小时的户外运动,就可以明显预防近视的发生和减缓近视的发生。预防近视必须从小抓起,家长在培养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的同时,还应该合理管控孩子的用眼时间。发现问题尽早就医。如果不管不顾,随着近视度数的增加,各种并发症发生几率也相应增大,如近视眼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白内障等。这些并发症轻则影响人的视觉功能,严重者可失明致盲。建议平时要教育孩子注意用眼卫生,不要老让孩子窝在家里看电视、玩游戏,多带孩子进行户外运动,眼睛也要‘放放假’。此外,最好定期带孩子到专业的眼科医院进行眼部检查,尽早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展。”

“目浴阳光,预防近视”,预防眼病,治疗眼病,宣传眼部保健知识,要全民参与,共同携手,为近视的防控和治疗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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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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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延吉交通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作为延吉交通的参与者、管理者等群体,他们怎么理解“交通安全日”,他们眼中最讨厌的交通陋习又是哪些?记者走上街头,逐一进行采访。

公交车司机郑师傅每天驾驶着公交车穿梭在延吉的大街小巷之中,通过广播他知道每年的12月2号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他对于交通陋习很有感触。郑师傅告诉记者,出租车在公交站点靠活、私家车将车停到站点附近,最让他头疼,郑师傅说:“你就看这11路站点和15路站点,私家车都给占满了,11路没招就点停大道儿边。车到这边没地方停就调头走吧,发车走了,没地方停车往哪里停。”

由于车辆的增加,每天固定几个时段,延吉市区内多个路段就会出现车辆拥堵的情况。交警在路面上的疏导,多少缓解了拥堵状况。可在交警眼中,其实很多拥堵可以避免,只要行车人能够做到文明开车、文明出行。延吉市交警大队河北中队中队长崔东海解说:“像四中很多时候为什么堵,我们有时候在那发现有逆向行驶的,有闯红灯的,造成路口交通拥堵。现在,延吉市普遍存在的一些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停车的现象特别多。就像我们现在在延边医院治理,天天拖也天天有停车的。很多司机路口允许停车,他也不按正规要求停车,都是斜着停的车,那个现象特别严重。”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从主题上也不难看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需要的力量不是一个人,更不是一个部门。它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交通管理者共同协作完成。作为全州最专业的交通媒体,延边人民广播电台交通文艺广播也深知这一点,并一直在与交通参与者、交通管理者一起,为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努力着。延边人民广播电台交通文艺广播主持人慕韬说:“今年的12月2日是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期我们搭建了交通安全方面的建言献策的平台,把一些好的交通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反映给交通的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今年交通日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我觉得作为交通媒体的工作者,我们的责任很重,我们也希望能够和交通管理者、交通参与者一道,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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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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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我县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暨“双创”宣传一条街活动

活动通过在县城人民路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双创”的意义,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突出了 “清洁家园、共享健康” 的主题。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还在活动现场开展了义诊活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文妞、副县长王修利、县总工会主席刘卫东现场察看了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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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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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6个“7.11世界人口日”的到来,宏伟社区计生协于7月8日开展以

“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为主题的世界人口日宣传服务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计生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计生新政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就目前居民普遍关注的计生热点问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问题进行详细的现场解答。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余份、避孕药具30余盒。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居民提供了了解计生政策的知识平台,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了良好的人口计生服务氛围,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支持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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