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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精品20篇)

人们习惯上都把立夏当作是温度明显升高,炎暑将临,雷雨增多,农作物进入旺季生长的一个重要节气。下面是关于立夏的内容资料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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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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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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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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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4月24日上午,歙县桂林镇卫生院、镇计生办联合在桂林镇卫生院开展了“4.25预防接种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紧密围绕“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这一宣传主题,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重点对计划免疫的程序、各种疾病的预防和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宣传。

此外,还向大家介绍了接种后可能发生的反应,如一般反应、异常反应以及严重反应的鉴别和处理。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份,接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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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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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20句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欢迎阅读。

1、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2、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3、遵章守法,善待生命

4、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5、安全自觉,平安是福

6、安全监管,消灾积德

7、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8、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9、弘扬安全文化,凝聚安全共识

10、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1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2、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13、重安全人人把关,保安全人人有责

14、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15、严格执行安全规章,落实员工安全责任

16、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提高员工责任意识

17、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18、抓“三违”防微杜渐,重安全责任为天

19、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安全事故

20、培养安全习惯,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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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消费者权益日的英语日记

全文共 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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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cialist market-oriented economy in our country is developing rapidly, just like a truck running at a high speed. But the general public is surprised to find that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seriously hampering the expansion of our marker economy. Consumers have to be very careful in purchasing goods and services they need; otherwise they will fall into the traps set by the illegal manufacturers who make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There is no doubt that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are extremely harmful. In the first place, they endanger people’s health, giving rise to a lot of injury accidents. For instance, inferior-quality medicines not only aggravate a patient’s condition, but also tend to threaten his life and, what’s worse, to result in his death. Secondly,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are usually sold on the cheap. In many cases they interfere with the normal economic order in our country, affecting the market of many high-quality goods. This in a great degree, hinders the development of our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nd harms the interests of our state. Therefore, we can say that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are a dangerous “tumor” in our healthy economy, which must be cut away as soon possible.

In my opinion, several strong measures should be adopted to fight against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 On the one hand, those who make them must be severely punished by the law. On the other hand, due to the growing complexity of the market, consumers are often faced with deceptive practices. Although there are laws designed to protect consumers, there is not a sufficient number of law enforcers to cover all the abuses of the marketplace. Hence, consumers should learn to discern between true and false. Only in this way can they defend their own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消费者权益日的英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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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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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 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1960年,成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

现在,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宣传《消法》,认真履行《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广大消费者中广泛征集,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和领导研究,依据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确定2010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服务”。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涵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架之一的市场主体---企业要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真心、真情、善待消费者,真正把消费者当作“上帝”,树立没有消费者就没有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源泉的理念;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生产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

其次,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蹉商,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要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引导业内相关企业认真处理消费纠纷。

其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标准,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强化消费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历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倡导低碳、绿色消费;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稳定、物价平稳,增强消费者消费能力与信心。

其四,广大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学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其五,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广大消费者,并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去。

其六,各级消委(协)组织要在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中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要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调解消费纠纷;二要加强社会监督,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三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信、健康、文明消费;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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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母亲节活动宣传标语大全

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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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恩生活从感谢母亲开始!

2、五月康乃馨,爱心献母亲——母亲节快乐

3、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4、母亲,人生的第一任老师。

5、父恩比山高,母恩比海深

6、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报母恩

7、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自已。

8、没有无私的,自我牺牲的母爱的帮助,孩子的心灵将是一片荒漠

9、感觉父母之恩,回报父母之恩。

10、感激不需要惊天动地,只需要你的一句问候,一声呼唤,一丝感慨。

11、一棵大树,春天倚着它幻想;夏天倚着它繁茂;秋天倚着它成熟;冬天倚着它沉思,这棵大树就是妈妈

12、山,没有母亲的爱高;海,没有母亲的爱深;天,没有母亲的爱广阔;地,没有母亲的爱包容; 太阳,没有母亲的爱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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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

2、妈妈,今天是母亲节我想对你说:“妈妈我爱您。”

3、岁月给母亲带来忧愁,但未使她的爱减去半分。

4、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5、父恩比山高,母恩比海深。

6、梦中萦怀的母亲--你是我至上的阳光。

7、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8、母亲的温暖永远难忘记,母亲,我日夜思念你。

9、母亲的心是儿女的天堂。

10、母亲不仅仅属于家庭,而且还属于世界。

11、慈母泪,有化学分析不了的高贵而深厚的爱存在其中。

12、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我衷心祝福我的妈妈节日快乐!道一声你辛苦了!

13、母亲呵!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地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14、女子本弱,为母则强。

15、千里试问平安否?且把思念遥相寄。

16、献给最伟大的母亲,哺育之恩永铭在心。

17、妈妈有如月亮,放出温柔的亮光,吸引星星孩子回家。

18、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19、 妈妈是一盏明灯,引领迷途的孩子规航。

20、妈妈是孩子人生旅途的避风港。

21、母亲的恩情,点点滴滴常驻我心。

22、 爱子心无尽,归家喜及辰。寒衣针线密,家信墨痕新。

——《岁暮到家》蒋士铨

23、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诗经》

24、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三字经》

25、I want to wish you a happy Mothers Day. 祝福您母亲节快乐。

26、Thank you for everything over the years, mom. 妈妈,谢谢您这些年来所做的一切。

27、When I was sick, you always stood by me. 当我生病时,您总是陪伴着我。

28、On this day we honor you, dear mother. 亲爱的妈妈,我们向您致敬。

29、Having you for a mom is more fun than watching TV or bouncing on the bed.

有您当妈妈,比看电视或跳弹簧床好玩多了。

30、Take good care of yourself. We all love you, mom.

请好好地照顾自己。我们都爱您,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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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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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1993年的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有如下重大突破:

(一)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此为我国民事诉讼基本的举证原则。2013年新消法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六个月内,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推给了经营者。此举将有利破解消费者”维权难“这一症结,以后消费者用牛拉着豪车维权或者怒砸豪车这样的报道一定会减少很多。

(二)、2013年新消法第25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除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订立合同以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消费者想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才可以撤销或解除。

现在新消法突破了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直接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制度。

(三)、2013年新消法第44条中有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该条突破了民法中合同的相对性,赋予消费者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在无法找到生产者或服务者时,可直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权利,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只可向合同的相对方---经营者或商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的框架。

(四)、2013年新消法第 55条惩罚性赔偿。根据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依据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的,消费者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的三倍,即退一赔三。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低于五百元的,最低赔偿额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有缺陷,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受害人除了依法要求赔偿外,还可以要求二倍以下赔偿。

此外新消法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29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18条)等方面做了突破性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是否存在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新消法调整的范围不明确。消法第2条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对生活的消费理解不一。比如对购买商品房、接受教育和医疗服务,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建议将上述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明确到消法领域。

(二)、消费者的主体资格是否限定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单位是否适用消法,没有确切规定,实践中易产生歧义。

(三)、知假买假未做规定,按照现行的法律,买到假货,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对于知假买假的问题,是否也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并没有明确规定。

(四)、消法第55条的五百元赔偿,不利于法律的稳定性。物价一直上涨,明确赔偿限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不如参照民事诉讼法162条以上年度年均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标准为小额诉讼的规定,以某客观数据的百分比确定赔偿数额。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没有突破性进展。发生争议之后还是以下几种方式:当事人的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鉴于以往消费者维权可能经济、时间成本过高,建议参照有些国家建立灵活的行政仲裁制度、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问题。政府部门今后执法和监察的一些建议。

(一)、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普通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采用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特别强调一下和解的重要作用。和解是消费者争取权利、维护权利的过程,同时也是经营者自我纠错和妥协的过程。学会妥协是个大智慧。和解是个谈判的过程,从大的方面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巴以和谈,韩朝问题的六方会谈,祖国大陆和台湾的和谈,和解谈判无处不在。用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是好办法之一。

另外,还可以考虑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督促有权机关对经营者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可以帮助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

去法院诉讼是最后解决纠纷和问题的方式。

(二)、建议政府部门今后的执法和监察中: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多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等的意见,依照法定的程序执法和监察,多听取社情民意。

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将抽查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

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消费者组织加大对轻微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调解力度。争取把纠纷化解在起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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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宣传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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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_年_月_日至_月_日,我参加了___培训班。两天的培训,紧张而充实,让我收获颇丰,现我将此次培训的学习心得小结如下:

一、新时期给工作提出更多新的难题。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这种发展趋势可以简单概括为: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及信息网络化。当今时代又被称为“信息时代”,大洋彼岸发生的事情只要几秒钟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使我们的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所谓机遇,就是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工作得到发展和进步;所谓挑战,就是各种科技手段的迅猛发展增加了工作的难度,给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二、新时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保密与交流的界限划分越来越不清楚。“应该保住的保住,应该交流的交流”是工作的原则之一。不能为了保密,就不公开、不交流。保密是暂时的、相对的,公开、交流是绝对的、永恒的。经济全球化使得保密与交流的界限难以掌握,这无形中增大了工作的难度。二是信息安全面临巨大挑战。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为此,国家保密局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如《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网的规定》等等,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问题。

三、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何时候均不容忽视。然而,在平时的工作中,部份涉密人员、甚至极少数领导干部保密意识有所淡化,保密麻痹思想滋长,认为“周边无战事”,可以“刀枪入室,马放南山”了,孰不知当今世界并不安宁,缓和中蕴藏着动荡和危机,特别在科技、经济领域,没有销烟的斗争无处不在,

无时不有。因此,要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经常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利用各种时机敲“警钟”,使全体人员认清:保守国家机密不仅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更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的大事。同时,要经常利用失泄密的典型案例,进行保密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忧患意识,绷紧有密必保这根“弦”。

四、加强保密技能学习,养好良好工作习惯。广大工作者和涉密人员要不断学习保密知识,严格按章办事,熟知和掌握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清退、销毁、归档等操作规程,熟悉并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保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区分工作用和个人用的优盘和计算机,杜绝混用,在工作中接触的涉密电子文件,要及时清理,该归档的要及时归档,不能私自留存,离岗及调任时要对自己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理,有关部门应监督其登记、交接,不留隐患。

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新时期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所以,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树立“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意识,杜绝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小事、细事、微事往往就能决定工作的成败。就是要在脑子里绷紧一根弦,在舌头上加上一把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切实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入手、从身边事入手,严守纪律,守住秘密。篇3:学习保密知识心得体会

学习保密知识心得体会

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 肖锋涛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全国信息化建设中,把信息安全工作提上了战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尤其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更深刻理解了加强公安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

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被广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也问题很多,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势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工作的重要性,把工作做的更好,为我局公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当本部门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向其他计算机或网络传送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六是对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应由市局有关部门进行。确需外部技术人员解决或外送维修的,必须在维修前清理硬盘存储的数据,事后要进行检查。凡属绝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存储秘密信息的软盘,迎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七是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操作人员,要明确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同时要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注重对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迎用,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迎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和

知识结构都亟待更新,适迎新的形势,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重视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确保专业知识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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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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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福建省食药监局了解到,2015年全省“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于9月1日启动,至10月31日结束。

“安全用药月”期间,将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一是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二是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三是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四是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与此同时,省级层面还将开展“微科普”宣传、“科普惠老”宣教、“安全用药校园行”、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现场咨询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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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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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

平安的学习氛围,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3月16日下午,学校聘请了朱王堡镇派出所所长曹万勇在我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懂法活动。我通过倾听学习,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 关爱学生

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认真履行义务和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

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

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 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

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 错误性质严重

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当然,法制教育对学生而言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

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 生活的学校 家庭 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

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 自救 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

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 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

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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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反思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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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减少因学生上学、放学行走在路上时导致的交通事故,巡逻大队深入辖区交道镇阳光幼儿园开展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幼儿学生文明出行、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

2016年12月2日上午,巡逻大队民警走进交道镇阳光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该校100余名师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讲课中,民警告诉同学们: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放生,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骑乘摩托车的不得有三人同骑,骑乘摩托车必须要戴好安全头盔。平常没有做到的,通过今天的学习告诉家长,督促家长做到;二是步行上下学的同学要遵从走路牢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路段紧靠路右边行走;三是小车接送学生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四是乘坐校车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同时监督家长不要酒后驾驶、不要超员、超速,遵守交通法规;五是要做一个文明出行的好学生。

随后,民警给幼儿学生讲解了校车安全带的使用方法,应急门的位置以及在校车行驶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并叮嘱幼儿学生有序上下校车,过马路注意过往车辆。

通过本次宣传,学校领导纷纷表示,希望巡逻大队多到学校指导道路交通安全,从根本上解决因学生上学、放学在道路上行走时带来的交通事故,真正做到“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巡逻大队还将继续走进学校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以提升广大学生及群众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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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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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该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5]76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活动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候六海任总指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成军才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和信访股,分管法规信访副局长罗方彪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法规信访股股长、地环股股长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活动的具体事项。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安排为一周,采取纸媒宣传、电视宣传、定点宣传、网络宣传、短信宣传等多形式宣传,深入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作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深入宣传和解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活动共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读本共2000余本,发送短信3000余条。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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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开展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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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上午,“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礼堂举行。本次活动由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海南省地质局、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联合主办。

在活动上,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廖正伟表示,地球是人类共同的母亲,是我们每一个人美好的家园,随着人口的迅速增加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资源的重要性更加突显。资源的需求在不断上升,地球资源总量是有限的。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发展新常态,实现经济社会和持续发展就更加的要求我们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节约资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这次的宣传目的在于让更多的公众,尤其是社会青年要积极主动的投入到保护资源环境实际行动中来,发挥青年人在保护环境的作用,从而带动社会共同关注,珍惜地球资源,改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廖正伟说。

据介绍,通过开展第46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要提高人们对国土资源的关注和认识,并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让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走进生活。要转变发展方式,落实在行动中,善待地球,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学生王盈盈说:“地球只有一个,它的承受力是有限的,虽然我国是资源大国,但事实上,我国多种资源面临短缺,并且,人均资源量远低于世界水平,在人均资源量少,资源储存并不优越的条件下,要转变发展方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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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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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09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00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主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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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4·23世界读书日活动宣传口号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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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开展第十六个“4·23”世界读书活动!

2、开展读书活动、丰富文化生活!

3、为中华崛起而读书!

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5、读书明理、走向文明!

6、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

7、书籍是人类的终身伴侣!

8、人人读书、争创学习型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等)!

9、全民学习、终身学习!

11、掀起全民读书新热潮!

12、开展读书活动、深化社区教育!

13、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营造学习型社会!

1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5、祝盐城市“4·23”世界读书日读书活动圆满成功!

16、“与书为伴,让心灵驻足,传承文明,创造知识时代”。

17、“知人知理知事,读人读理读书”。

18、“与经典同行,绘人生底色;与博览同行,拓广阔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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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街道社区世界读书日宣传活动通讯稿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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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19个“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繁荣街道新风社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一系列的“送书、送学”活动

一是开展“送字典进校园”活动。4月22日上午,社区工作者为文化小学一年级的同学们送来了“学生规范字典”,培养学生们正确书写汉字,弘扬中华民族文化。

二是开展“为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送书”活动。4月22日下午,新风社区与辖区文化小学相关负责人为辖区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送去了他们喜爱的图书。并教导他们把看过的书籍与其他同学互换,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拓展了留守儿童的知识面,丰富他们的课外生活,加深孩子们之间的友谊,更使孩子们感受到来自朋友和社会的关心。

三是开展“送书籍进机关”活动。新风社区针对街道领导每天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到社区图书室读书这一现象,将一些“世界名著、伟人传记、群众路线”等方面的书籍送到机关给领导阅读学习,并希望他们在看完后每人亲手写一篇简短的读后感,从而带动整个街道及社区的读书、写作热情。

今后,社区还将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送书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逐步形成“终身学习成为习惯、快乐阅读成为风尚”的良好氛围,为创造和谐文明社区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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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6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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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育龄人群安全避孕意识,普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知识,日前,八一桥街道计生办在大士院南区社区坪前开展“9.26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计生干部向居民宣传计生政策法规知识、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政策、免费避孕药具品种、使用方法及适应人群、辖区内免费避孕药具领取地点等,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避孕知识、健康保健相关问题。此次活动接待群众咨询百余人次,发放环保袋100余个,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余份。

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育龄群众安全避孕意识,加深了对药具知识和避孕知识的正确了解,也得到了育龄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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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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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3.15期间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宣传纪念活动,下面我就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成员单位有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防疫、公安、农机等部门,各部门要联合开展这次活动,执法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协同作战,也希望全社会的广大消费者都行动起来,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做好现场咨询,座谈会,集中拉网检查、宣传等各环节的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在活动期间,以参加宣传活动的名义搞变相推销和展销商品,各单位也不得以拉赞助等形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进行集资,宣传企业、个人商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报道3.15活动,在3.15前后,集中时间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主动采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打假维权、企业自律等有关消费者方面的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全力出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方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全力出击,严厉打击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配合好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XX年3.15专题晚会的宣传和值班工作,对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要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安排一定数量的执勤人员,以便及时处理晚会现场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

四是突出主题搞好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就要保证我们每个人的消费利益不受损害。各部门各行业要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同志们,消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事关各行各业能否有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事关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的大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击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建立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愿天天都是3.15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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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地球一小时活动宣传标语推荐

全文共 1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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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小时"是一个活动更是一个节能理念,不论是在工作地点或居家用电,都需要我们长期的努力和支持,时时提醒自己,关掉不必要的电灯,拔掉不需要的电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活动标语,供大家参考。

1、地球熄灯一小时 “3.27”我们一起行动

2、关上灯 你也是绿色之星

3、节约,节能,节节相关;环境,环保,环环相扣

4、低碳低碳 低调节俭 选择低碳 绿色相伴

5、倡导低碳生活 呵护生态家园 共享碧水蓝天

6、低碳生活一小步 品德时尚一大步

7、节能是一种美德 环保是一种时尚

8、树立“低碳”理念 创建绿色家园

9、节能 有限资源无限循环

10、低碳让生活更时尚 节约让生活更美丽

11、倡导低碳生活 让地球不再叹息

12、为了地球的明天 请奉献您的一小时

13、节约好比燕衔泥,浪费犹如河缺口,能源连着你我他,低碳生活靠大家

14、节能低碳意义大,行动落实靠大家,关灯节水多步行,绿水青天笑脸迎

15、关注地球一小时,参与环保低碳行动。

16、树立“低碳”理念,倡导低碳生活,呵护生态家园 ,共享碧水蓝天。

17、节能是一种美德,环保是一种时尚,低碳让生活更时尚, 节约让生活更美丽。

18、为了地球的明天 请奉献您的一小时,让万物感受你的爱,让烛光表达你的心。

19、家园需要你的呵护,地球需要你的关爱,让你我他的爱共聚地球,蓝天碧水将永驻家园。

20、为了地球的明天,请奉献您的一小时!

21、地球熄灯一小时宣传标语:低碳环保,从熄灯一小时开始!

22、我们都是地球人,共同参与一小时。

23、节能是一种美德,环保是一种时尚,低碳让生活更时尚,节约让生活更美丽。

24、熄灯一小时,低碳我先行。

25、熄灭手中灯,点燃心中火,让低碳布满地球。

26、倡导低碳生活关灯一小时。

27、熄灯一小时,让地球母亲做短暂休息。

环保建议

绿色出行

“地球一小时”的目的不是为了节省电,而是为了使公众认识到保护地球的重要性,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在平常的生活中,就养成环保的好习惯。按照全球2007年资源消费和排放二氧化碳的平均水平计算,人类需要1.5个地球才能满足需要。每个人的一小步,是地球的一大步:

参考WWF“Topten节能上品”,购买节能家电;

选择自行车和公共交通作为出行工具;

用完电器拔插头;

使用保温能力更强的节能门窗;

让衣服自然晾干;

自带购物袋,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空调温度设置合理,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

只有在需要烧热水的时候才接通饮水机电源;

冰箱内存放总容积80%的食物。

回收垃圾

垃圾只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贝,你能帮忙在源头上合理处理垃圾:

家中备有分类垃圾桶,将厨余和其他垃圾分开放;

将易拉罐、汽水瓶收集起来,一次卖给废物回收者;

收集雨水,用来清洁和浇花。废轮胎可以做枕头。

保护森林

森林是地球之肺,身处钢筋水泥森林大都市的我们,一样能保护千里之外的大森林。

你可以:

无纸化办公,用电子贺卡代替纸制贺卡;

拒绝接受传单、折页或其他形式的广告;

在线阅读报刊,获取新闻,使用电子对账单;

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

购买具有FSC认证的家具;

以种植树木的方式庆祝节日纪念日。

珍惜淡水

虽然地球是被水覆盖的蓝色星球,但中国是世界上人均占水量最贫乏的国家之一,节水,“点滴”之间,比如:

一水多用:用洗脸水洗脚,淘米水浇花,洗衣水拖地;

挑战手指灵活度:洗脸刷牙时不长流水,尝试随时关闭水龙头;

使用节水型马桶、水龙头;

使用中水清洁车辆,尝试选择植物蜡无水洗车;

外出、开会时,自带水杯;

使用无磷洗涤剂;

不向河道、湖泊里扔垃圾,集中回收废旧电池。

保护动物

自1970年以来,地球生命力指数下降了30%,热带物种的种群数量正在急剧下降。不适合野生动植物生存的星球,也将不再适合人类生存,你可以做到:

不要把垃圾随意丢弃,野生动物容易误食;

不在野外打猎或捕鱼,这很愚蠢,也不光彩;

在远处安静欣赏野生动植物,而不是去触触摸和饲养它们;

不要食用野生动物,特别是濒危野生动物;

不买象牙,虎皮,穿戴动物皮毛不是奢侈而是残忍;

旅游时不要随意采集野花野草;

不要购买野生动物做宠物,让他们活在自己的家园;

乐活生活

LOHAS,即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

地球一小时中国区活动推广大使李冰冰

地球一小时中国区活动推广大使李冰冰

以健康及自给自足的形态生活,健康、可持续的生活方式。乐活生活已经席卷全球:

购买当季本地生产的蔬菜水果,可以避免过多的农药、化肥和运送成本;

尽量选择有机食品和素食;

不抽烟,尽量不吸二手烟;

支持社会慈善事业,进行旧物捐赠;

减少制造垃圾,也实行垃圾分类与回收;

少乘车,多运动;少吹空调,多亲近自然;

办一个与众不同的低碳婚礼;

购买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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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义诊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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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洪雅县止戈镇卫生院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该镇开展了以“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为主题的结核病防治义诊活动。在活动现场拉宣传横幅“3﹒24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同时为群众义诊、测血压、测血糖。据统计,发放肺结核防治健康宣传资料300余份,开展健康咨询90余人,免费测血压50余人,免费测血糖40余人。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肯定,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让国家的结核病防治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为该镇完成今年结核病防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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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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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1日是第27个“世界人口日”,为进一步倡导优生优育,关爱女性幸福,提高妇幼健康知识普及率。7月4日,施秉县卫计局、施秉县计生协、施秉县人民医院、施秉县妇计中心联合在县城人流密集地开展第27个“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为主题,采取发放资料、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免费义诊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生优育、妇幼健康等咨询义诊服务。活动现场,各位医生一对一地为前来咨询的女性朋友讲解妇科疾病预防及治疗知识,教育她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与饮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心理健康。同时提醒计划生育二孩的高龄妇女在备孕二胎前,夫妻双方应到医院进行一次全面的二胎优生评估检查,必要时应听从医生的建议,进行专业、科学的干预与治疗,确保夫妻双方在身体条件上做好充分准备下怀孕,生育健康聪明的宝宝。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妇女传授了丰富的女性生殖健康知识,提高了妇女对常见妇科疾病的认识及预防能力,为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性幸福,弘扬婚育新风营造了良好氛围。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妇幼健康知识宣传资料3000册,二孩政策宣传折页2000份,宣传围裙1000条,避孕药具500盒,张贴标语10幅,解答群众咨询80余人次,免费义诊6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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