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推荐20篇)

人们习惯上都把立夏当作是温度明显升高,炎暑将临,雷雨增多,农作物进入旺季生长的一个重要节气。下面是关于立夏的内容资料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浏览

1670

作文

355

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728 字

+ 加入清单

同志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把“健康·维权”确定为XX消费年的主题,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捍卫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是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围绕“健康·维权”消费年主题,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第28个爱牙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66 字

+ 加入清单

9月19日下午15:00—17:00,棠下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携手棠德南小学,在校园里面针对社区的青少年儿童开展了一场“保护牙齿,远离蛀牙”的外展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小朋友知道国际爱牙日,通过知识小宣传和游戏摊位的贯穿带领,增强他们保护牙齿的意识。

活动设置的摊位有“圈题来做答”“我们的约定”“分豆豆”等等,开展的过程中,每个小朋友都能体验到摊位的游戏,以挑战游戏来获得印章,累积印章数,最后可以兑换相对应的奖品。活动期间,小朋友们都很活泼,很积极地参与到摊位游戏中,兑换到奖品,都很开心,留下了很多可爱的笑容。

游戏最后,社工给每一位小朋友发了一张很可爱的温馨小提示,上面是有关保护牙齿的一个绕口令,以此让他们知道如何正确刷牙,如何去保护自己的牙齿,他们也很乖巧地给社工做了回应,做出了爱护牙齿的承诺,在欢乐的氛围中结束了爱牙日的活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2:2024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义诊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

近日,洪雅县止戈镇卫生院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该镇开展了以“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为主题的结核病防治义诊活动。在活动现场拉宣传横幅“3﹒24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同时为群众义诊、测血压、测血糖。据统计,发放肺结核防治健康宣传资料300余份,开展健康咨询90余人,免费测血压50余人,免费测血糖40余人。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肯定,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让国家的结核病防治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为该镇完成今年结核病防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开展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5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提高公众对肝炎的认知,尤其是高危人群,促进医务工作者和政府对肝炎的重视,在2015年“7.28世界肝炎日”来临之际,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7月28日我中心开展了“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当日,我中心在富丽花园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挂起了巨大横幅“抗击肝炎,预防先行---疫苗接种好,铸就健康路”,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印制多种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认真宣传,向参加宣传义诊活动的人群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细致地向人民群众宣传肝炎病防治知识,肝炎不可怕,重在预防,及时接种疫苗。得了肝炎要及时治疗,母亲怀孕要进行阻断,防止传染给胎儿等。宣传人员详细地解答大家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条幅标语口号大全

全文共 579 字

+ 加入清单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0.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7.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9.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0.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5:2024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

全文共 1286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我镇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积极制定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宣传活动方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的消防宣传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消防法》,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力求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单位的积极性,从自身做起,从单位做起,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增强消防法律、法规意识和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的积极性,走消防工作社会化道路,力争开创我镇消防工作的崭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是开展好消防宣传工作的根本保障。为确保今年我镇“119消防日”社会化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按通知要求,成立了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镇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中心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企业办、城建所、中小学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好“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负责对各单位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方案的贯彻落实,总结经验和成果,并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项宣传活动的落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组织人员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协作,保证领导、人员、工作到位,为宣传活动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我镇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向极为重视,在各种大小会议上都进行了大力宣传,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尤为突出重点。结合“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 的主题,围绕消防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全镇居民发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在镇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悬挂消防安全标语,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咨询活动。通过宣传,使他们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并对防火常识,如何开展自防自救作了宣传,为全面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方案的有效落实

按照上级有关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宣传活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由分管副镇长亲自带队,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宣传活动,并进行了监督检查。在11月9日举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扩大消防宣传面,提高镇民的消防意识。同时开展消防器材展示和灭火演示活动,举行简单的灭火演示和灭火器材操作,以增强群众对灭火的感性认识。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活动,利用各单位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悬挂条幅一周)。宣传小组深入到一至二个重点防火村寨,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以营造全镇范围内良好的消防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增强了我镇人民的消防意识,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相应地进行了整改,消除了隐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形成严格制度,有专人负责,常抓不懈;

2.对安全消防工作的安排、布置、督促、检查应有所记录、归档;

3.安全消防工作的硬件设施有待加强。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531 字

+ 加入清单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

平安的学习氛围,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3月16日下午,学校聘请了朱王堡镇派出所所长曹万勇在我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懂法活动。我通过倾听学习,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 关爱学生

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认真履行义务和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

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

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 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

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 错误性质严重

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当然,法制教育对学生而言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

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 生活的学校 家庭 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

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 自救 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

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 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

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禁毒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50 字

+ 加入清单

我社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好6月全国禁毒工作现场会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拟召开“6.26”全市禁毒工作表彰大会的要求,按照市、区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金惠社区于2016年6月2日,上午10:30在金惠社区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禁毒宣传月”安排部署会。

参会人员有:社区党委成员、社区各部部长、各村(居)书记、主任、派出所民警。

会上、党委书记梅军传达了云禁毒(2016)13号文件精神并对“禁毒宣传月”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各村(居)要以禁毒宣传“八进”活动为重点开展“百万禁毒志愿者进千万家庭”活动;二是社区工会、妇联、团委、文体、宣传、禁毒办、辖区派出所也相应的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三是各村(居)在6月期间势必组织辖区志愿者、党员、青少年,开展“全民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掀起新一轮全民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热潮,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最后,党委书记梅军就以上工作提出了要求:1、社区各部门、辖区各村(居)、单位、辖区派出所要高度重视禁毒宣传月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投入保障,创新宣传形式,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确保禁毒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2、社区各部门、辖区各村(居)、单位、辖区派出所在开展活动中的工作亮点和涌现的典型人物及事迹要及时联系新闻媒体报道。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义诊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07 字

+ 加入清单

在2016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来临之际,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这样一个宣传主题,旨在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履行相关职责;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尽可能地发现更多的结核病患者,并让每一位结核病患者都能够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获得治愈,从而达到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对公众危害的最终目的。

为了让结核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提高人民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动员全社会参与和关注结核病控制工作,沈阳市胸科医院举办了"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义诊宣传暨健康促进大型活动"。沈阳市卫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都英杰,同济大学教授(国家卫计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防痨协会常务理事)肖和平到会并讲话。

活动包含结核病防治知识进社区,即为沈阳市大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结核病防治知识进校园,即肖和平教授为沈阳大学师生讲授结核病防治知识,让全体师生不断增强自我保健意识,远离疾病;结核病防治知识惠百姓,即为百姓发放小纸巾,让市民了解,肺结核主要通过咳嗽、打喷嚏等经呼吸道进行传播,作为文明城市中的一员,我们不应该随意吐痰,遵守文明道德,倡导文明卫生的健康生活方式。

活动共计发放和张贴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画及宣传单2万余份,宣传小册1500余份,现场接受居民咨询200余人,大大提高了群众对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的知晓率和自我防护意识,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9:315消费者权益日征文

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祥和与欢乐。但“315就”不一样了,它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在一起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不仅仅是3月15日一天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当今的社会,每天都是“315”。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好,对社会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应该经常注意身边有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有,就可以选择不买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让这个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件事情。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让我们记住“315”,记住这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4年国际志愿者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37 字

+ 加入清单

12月5日电 12月5日是第三十一个国际志愿者日。多地举办活动,“点亮”志愿精神。

5日上午,一场别出心裁的公益控烟快闪活动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和陆家嘴金融城上演。快闪以劝阻公共场合吸烟的剧情迅速聚集了人气。此次快闪旨在积极响应《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动员广大青少年投身志愿公益。

5日,在四川成都武侯区文化馆门外广场,一棵绿色的“心愿树”上挂着来自贫困地区老人和儿童的100个心愿,市民只要扫码认领即可献出爱心。这是“四川志愿·携手圆梦”志愿服务展示活动的一幕。

福建省福州市在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社区也举办了志愿服务示范社区风采展,多个志愿组织开展现场志愿服务活动。福建中医药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摊位前坐满了市民,在校大学生无偿提供推拿、量血压、拔罐等服务。

5日,江西龙虎山景区女子消防志愿服务队走进景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游客宣讲消防安全常识,并免费发放消防安全宣传册。广西红十字会联合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宁铁路局、南宁市红十字会等单位举行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走进火车站,帮助乘客拿行李,为乘客提供指引服务,同时宣传无偿献血、防艾、急救、防灾等知识。北京市大兴区启动“一起来,志愿兴”志愿新城创建一周年主题活动。目前该创建活动已实现常住人口中每6个人就有1个志愿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67 字

+ 加入清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1993年的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有如下重大突破:

(一)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此为我国民事诉讼基本的举证原则。2013年新消法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六个月内,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推给了经营者。此举将有利破解消费者”维权难“这一症结,以后消费者用牛拉着豪车维权或者怒砸豪车这样的报道一定会减少很多。

(二)、2013年新消法第25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除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订立合同以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消费者想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才可以撤销或解除。

现在新消法突破了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直接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制度。

(三)、2013年新消法第44条中有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该条突破了民法中合同的相对性,赋予消费者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在无法找到生产者或服务者时,可直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权利,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只可向合同的相对方---经营者或商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的框架。

(四)、2013年新消法第 55条惩罚性赔偿。根据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依据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的,消费者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的三倍,即退一赔三。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低于五百元的,最低赔偿额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有缺陷,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受害人除了依法要求赔偿外,还可以要求二倍以下赔偿。

此外新消法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29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18条)等方面做了突破性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是否存在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新消法调整的范围不明确。消法第2条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对生活的消费理解不一。比如对购买商品房、接受教育和医疗服务,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建议将上述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明确到消法领域。

(二)、消费者的主体资格是否限定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单位是否适用消法,没有确切规定,实践中易产生歧义。

(三)、知假买假未做规定,按照现行的法律,买到假货,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对于知假买假的问题,是否也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并没有明确规定。

(四)、消法第55条的五百元赔偿,不利于法律的稳定性。物价一直上涨,明确赔偿限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不如参照民事诉讼法162条以上年度年均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标准为小额诉讼的规定,以某客观数据的百分比确定赔偿数额。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没有突破性进展。发生争议之后还是以下几种方式:当事人的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鉴于以往消费者维权可能经济、时间成本过高,建议参照有些国家建立灵活的行政仲裁制度、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问题。政府部门今后执法和监察的一些建议。

(一)、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普通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采用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特别强调一下和解的重要作用。和解是消费者争取权利、维护权利的过程,同时也是经营者自我纠错和妥协的过程。学会妥协是个大智慧。和解是个谈判的过程,从大的方面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巴以和谈,韩朝问题的六方会谈,祖国大陆和台湾的和谈,和解谈判无处不在。用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是好办法之一。

另外,还可以考虑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督促有权机关对经营者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可以帮助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

去法院诉讼是最后解决纠纷和问题的方式。

(二)、建议政府部门今后的执法和监察中: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多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等的意见,依照法定的程序执法和监察,多听取社情民意。

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将抽查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

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消费者组织加大对轻微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调解力度。争取把纠纷化解在起诉之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8 字

+ 加入清单

20XX年的7月28日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第四个“世界肝炎日”。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病毒性肝炎的认识,普及肝炎防控知识,共同防治艾滋病和肝炎,塘沽疾控中心艾防科与疾控科于7月25日上午联合开展了主题为“战胜肝炎从我做起相互关“艾”共享生命”的世界肝炎日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得到了中心领导的支持,宣传活动地点选择来往群众较多的大梁子渡口附近,并在活动现场悬挂主题横幅、摆放展板和宣传材料。宣传地点的交通便利,加之前期的宣传准备充足和群众对防治肝炎和艾滋的需求,使得本次宣传活动掀起了一番小高潮,吸引过往群众纷纷驻足咨询。宣传人员以专业的知识一一解答,传播疾病防治知识,号召大家共同战胜疾病,维护健康。

活动过程中发放肝炎及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500余份、宣传折扇100把、安全套200余只、宣传袋100余个。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我们呼吁公众科学认知肝炎,并积极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治艾滋,对提高大众对肝炎、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将继续组织开展肝炎、艾滋病的防治宣传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社区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

按照江北区团委发《[2015]79号关于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锦绣嘉陵社区于2015年12月15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青少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宣传活动。

在锦绣嘉陵社区会议室,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专章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积极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2024举办世界红十字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61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是世界红十字日,也是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通过50周年纪念日,省卫生计生委、省红十字会在兰州市金轮广场联合举办宣传纪念活动

在活动现场,主办方和志愿者们向群众宣传介绍世界红十字日的起源与发展,讲解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7项基本原则的意义。同时,围绕挽救生命应急救护,关爱生命倡导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和人体器官志愿捐献等内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医疗专家们为群众开展义诊和免费测量血压、血糖等服务。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工作人员结合日常生活实际,现场演示讲解心肺复苏和创伤救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实用救护技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举行《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79 字

+ 加入清单

2017年6月1日,红河县公安局联合红河县委宣传部、红河县工信局等部门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展板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使《网络安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的维权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网络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具有重要的里程碑式的意义,通过系统、严密的顶层设计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信息安全,大到企业,小到个人,我们都是互联网长城中的一砖一瓦,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恪守自责与法规,才能真正构建安全的用网环境,继续在保障网民安全上网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1258 字

+ 加入清单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09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00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主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计划

全文共 958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人民群众,让全体人民群众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制定本2011年度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心和区教育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能力,为加快依法治校、建设法制校园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平安郊区、和谐校园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办好实事,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综合治理责任意识,更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白海萍

副组长:张慧琴

组 员: 宿舍负责人、各班主任、校警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将周一( 12月05日)升旗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由人民群众发出活动倡议;活动小组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意见。

2、教师的宣传工作。通过法律培训、配发资料,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教师进行法制知识宣传。

3.、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班级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

4、人民群众法律知识宣传。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班、队会,在我校人民群众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政教处做好优秀主题班会的评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五)留存资料,建立档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全省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系列活动简报

全文共 333 字

+ 加入清单

今日上午,山西省“满城尽飘红丝带”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在滨河体育中心正式启动,旨在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

今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在活动启动仪式上,我省为前期招募的“红丝带”志愿车队正式授旗,志愿车队现场宣誓:踊跃参与,积极宣传,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携手共抗艾滋。志愿车队将悬挂红丝带标识,深入到旅客、司机、市民、建筑工人等人群,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红丝带标识和健康礼包等形式进行宣传。

同日,除滨河体育中心主会场外,太原市还另设了富力城社区、地矿社区、老军营社区、朝阳街精品大厦等8个宣传点,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艾滋病常识,号召大家行动起来,关注健康,关注艾滋,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关艾抗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2024年街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全文共 816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本年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基地、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中心小学网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14周(xx)

2、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15、16(xx)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电子屏上滚动宣传法制标语,布置一期法制宣传橱窗。——14周(xx)

4、请法制副校长盛群同志来校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5或16周(xx)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16周(xx)

6、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15周(xx)

7、依托少校大队部,组织各中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出一期班级黑板报,并参与评比(xx)

8、精心制作法制宣传小报,开展“小手拉大手——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xx)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校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本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报送我校“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信息。

学校安全办 少先大队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全文共 330 字

+ 加入清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了,同学们是不是也会有很多想要说的呢?在生活中,大家一定多多少少的经历过或者是看到过,听说过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事吧!

对于购买商品,每位消费者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但再雪亮的眼睛也有眼花的时候,这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使社会上诞生了一大堆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品,例如:假药、假奶粉等等,这些假冒伪劣商品不但威胁着我们的消费者,同时也威胁着我们的社会文明。

有多少病人服用了假药,不仅没有摆脱疾病缠身的痛苦,反而病情越来越重;又有多少婴儿吃了假奶粉之后,而导致变成了大头婴儿。我想这些人都是无辜的,那些赚着黑心钱的不法分子看到消费者受罪,难道很高兴,心情很舒畅吗?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营造一个令好的消费市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