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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时事政治:军民融合综合立法即将进入新征程(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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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政治有信念做心中有党的党员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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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今天由我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要内容来上党课。这里,我结合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谈谈自己对“讲政治、有信念”的理解和体会

一、共产党员为什么要讲政治、有信念

(一)讲政治、有信念是成为合格共产党员的首要前提,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其中提出,“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讲政治、有信念”排在“四讲四有”的首位,凸显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崇高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由此可见, “讲政治、有信念”是成为合格共产党员的首要前提。

(二)讲政治、有信念是中国共产党赢得政权的根本缘由

1.讲政治是中国共产党赢得政权的法宝,中国共产党无论在建党初期、在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时期、以及现在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始终把讲政治放在思想工作的首位。

“支部建在连上”。——这句话同志们都晓得吧。1927年9月,毛泽东同志率秋收起义余部挺进井冈山途中,有感于南昌、秋收起义相继失败,“这是缺乏革命中心力量招致革命失败的血的教训”。遂确定在江西永新三湾村改编部队,实行“支部建在连上”:在连队设党支部,在优秀士兵中发展党员,在班排设党小组,在连以上设并担任党组织书记。就在部队建起严整的党组织体系,为党全面建设和掌握部队提供了可靠组织保证。后来,毛泽东等在领导党代表“工农武装割据”斗争中,深切体会到“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经过实践总结,“支部建在连上”逐渐完善,遂纳入1929年底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并形成定制,成为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延续至今。

2.有信念是一个人的精神内核,是支撑人坚定事业信心的动力源泉。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以自己的光辉人生践行了对理想信念的坚守。1936年,毛泽东在与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一次谈话中说,他曾在北京读了很多关于俄国情况的书,热心地搜寻那时候能找到的为数不多的共产主义书籍。毛泽东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对历史的正确解释之后,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就没有动摇过。

1986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天津时讲道,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多次批评那种认为共产主义虚无飘渺的观念。他指出:共产主义决不是“土豆烧牛肉”那么简单,不可能唾手可得、一蹴而就,但我们不能因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就认为那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就不去做一个忠诚的共产党员。当今社会确实存在注重眼前利益,利益和价值观念多元分化的现象。在长期稳定、比较富足的社会条件下,怎样引导人们看得更远、树立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培养创造未来的激情和信心,更是一个重要和深刻的课题。革命理想高于天,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而这个最高理想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持续奋斗的。

(三)讲政治、有信念是中国共产党得以长期执政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之初,西方国家期望中国会很快“演变”成一个西式国家,“中国式资本主义”等论调应声而起。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来,无论是捷克的天鹅绒革命、格鲁吉亚的玫瑰革命,还是东欧剧变 、前苏联解体,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治局势稳定、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

许多问题,在西方那里找不到解决方案,中国却摸索出一套理念和办法。美国《洛杉矶时报》用《以乘坐时速180英里的中国子弹头列车迎接猴年》为题,描绘自己在中国乘坐高铁的所见所闻。文章说,在中国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令人兴奋不已的成就很快就会因下一个的出现而被人淡忘。“中国速度”和“中国效率”的背后,正是这个国家独特的治理之道。

当今世界最强大的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上任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致力推动美国经济社会发展,包括修复桥梁、隧道和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但进展差强人意。其在感慨中国速度时,如此总结:优化美国政治形态,仅靠政党轮换,甚至换掉一位总统是不够的,必须改变整个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确立“改革路线图”、按下“法治快进键”、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在思想上,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供了一种不同于西方的价值标准。在国内治理中,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和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统一于实践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全球治理中,强调正确的“义利观”,以合作取代对抗、以共赢取代独占,从“欢迎世界各国搭乘中国发展的快车”到世界上的事情要“各国共同商量着办”,中国提出了改进完善国际秩序的另一种可能。

历史学家汤因比曾这样期望:如果中国能够在社会和经济的战略选择方面开辟出一条新路,那么它也会证明自己有能力给全世界提供中国和世界都需要的礼物。

二、共产党员如何讲政治,有信念

(一)必须坚定“三个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沿着正确的中国道路奋勇前进。”

坚定道路自信。社会主义在各国的实践千差万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是传统的,也不是外来的,更不是西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中国国情,遵循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开辟的道路。

坚定理论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改革开放30多年成功实践的理论结晶,体现了中国创造,构建了中国话语,比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根本任务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论,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崭新视野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上与时俱进,实现了新的历史性飞跃,创造了世人惊叹的中国奇迹。

坚定制度自信。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最终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中国人民掌握自己命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坚强保障体现在: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我们坚定制度自信,既毫不动摇坚持又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更系统完备、更成熟定型、更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有信念首先需要牢固树立和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中国共产党更加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的领导核心。尤其是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

要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中央要求的全力去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决不允许出现与中央要求不一致的言行,也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增强大局意识,就是要树立大局观,要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大局,始终心有大局,始终站在党和国家的全局的立场上来想问题、做决策、看工作,自觉在大局下行动,自觉为维护大局、服从大局作贡献。

增强看齐意识,就是要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经常地、全面地、具体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这就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坚持做到“五个必须”。讲政治、有信念需要坚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四)要把好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作为共产党员,讲政治、有信念,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总开关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精神之钙,理想信念教育也向来是党的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

在革命年代,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理想信念的坚定,是需要我们终身学习的。但是,随着近些年来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深化,各种社会思潮暗流涌动,一些错误思想,比如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质疑改革开放、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等,也对一些党员干部产生了冲击。

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面对这些错误的思想和挑战,共产党员一定要敢于亮剑,给予坚决的抵制。这就需要我们毫不动摇、矢志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

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一定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结合。共产党人要立足中国的实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世界观决定着一个人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同时,世界观也决定着人生观和价值观。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强调只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旗帜鲜明、毫不含糊、敢于亮剑;从诸多的矛盾当中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自觉地按客观规律办事。这就是我们强调的科学发展观,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就共产党员而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首先就要做到对党忠诚。必须心中有党,牢牢地把握政治方向,明确组织意识,时刻铭记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铭记自己是党的人,不忘自己对党对人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相信党,依靠党,服从党组织的安排,并且自觉维护党组织的团结统一。“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个“心中有党”当然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无论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都要能够经得起风浪的考验。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偏了,要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决杜绝党中央所禁止的行为。

(五)加强党性教育,做到正心修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的。怎样做到讲政治、有信念?党性教育作为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其中的一个关键所在。周恩来同志曾经说过,每一个党员从加入共产党起就应该准备改造思想,一直改造到老。这从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到建设再到改革这样的历程中都是有所体现的。

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加强思想教育和思想领导放在党的建设的突出地位,成功地解决了中国共产党遇到的一系列难题。《古田会议决议》(别称《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的第一部分“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中就明确提出,教育党员,使党员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强调党员不但要在组织上入了党,还要在思想上入党。因此,党的建设最早就包括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三大建设;后来又发展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我们看到,在各个历史时期,思想建设始终是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这是毛泽东同志在井冈山时发现的党的建设的一条规律。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性教育始终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1985年11月,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就发出了关于整党的一个部署通知,首次提出了从严治党的论述。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1989年6月,邓小平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强调,要聚精会神抓党的建设。十八大以来,我们从八项规定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非常重视党性教育。无论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还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共产党员要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五)树立宗旨观念,甘当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毕生追求的信念。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民本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员更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理念。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一切迷惘迟疑的观点,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一切贪图私利的行为,一切无所作为的作风,都是与此格格不入的。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总书记再次强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党的一切工作必须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念,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焦裕禄同志是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毕生的学习榜样。沈浩同志在小岗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把全村的108户跑了两遍,彻底摸清了小岗的家底,做了大量的工作;2009年,他牺牲在工作一线。习近平同志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加强党性锻炼,把人民群众的宗旨意识、党性意识、群众观念和优良作风转化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

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所指出的那样,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各级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立足教体工作讲政治、有信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毛泽东主席指出“欲文明其精神,先自野蛮其体魄。”2013年11月,习近平在湘西十八洞考察时强调三件事要做实:一是发展生产要实事求是,二是要有基本公共保障,三是下一代要接受教育。同志们,作为一名教育和体育工作中,我们所做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作为教体系统的党员同志,我们要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真正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高做好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本领,确把握“讲政治、有信念”的现实要求,不断坚定“三个自信”,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持做到“五个必须”,把好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加强党性教育,做到正心修身,树立宗旨观念,甘当人民公仆。要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努力提高思想素养,提高工作水平,爱岗敬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讲政治、有信念”,做合格党员。要对标先辈先进,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和灵魂摆进去。要通过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等活动,对身边的、基层的先进典型多发现、多总结、多弘扬,引导全县教体系统的党员见贤思齐,更加自觉地投入到“四大教育工程”和教育精准脱贫工程中去。以更强的信心、更大的干劲、更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泸溪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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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教师政治学习心得

全文共 4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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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一)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二)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

(三)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五)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

(六)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团结亿万人民共同奋斗的正确道路。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六、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文化舞台,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二)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

(三)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规范有序运行。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四)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增强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繁荣文化市场。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营造有利于高素质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造就一批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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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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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机关单位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中总离不开政治理论学习,无论是单位组织的,或是省市区统一部署要求的,还是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现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几年来,随着学习的深入、年龄经验阅历的增长,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态度和理解都有了很大的转变,学得越多、理解得越深,越发感觉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对我们年轻干部而言。

政治理论学习是年轻干部认知党的理论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到建设再到改革,党的理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原理同具体实践相结合中不断发展变化,发展成为符合中国国情、适应现实要求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理论成果,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年轻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和接受党性教育锻炼有限,对党的理论认知很多仅限于书本理论层面,缺乏实践方面的感性认识,容易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就学习而学习,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方式单一,不善于对理论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历史意义进行把握,不善于学习认识党的理论发展过程和轨迹,不利于增强自身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当今世界正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个人追求越发多元化,思想冲击对年轻人的影响异常明显。年轻干部如果缺乏对过去的了解和认识,就缺少了对现实认识的根基,没有对党的强烈认同,容易造成精神信念的弱化,对发展的方向认识不清,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国家的发展和党的建设。因此,年轻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做到真学、真信,在学习中不断认知党的发展和党的理论的发展。

政治理论学习是年轻干部加强理论知识储备的客观需要。党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指引和实践的推动。实际工作中,党的理论具体为发展的政策,干部作为党和国家的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落实者,不仅要有干事的热情、态度,更要有适合的工作方法。这种方法不仅要在实践中行得通,而且是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并在过程中反思完善政策,增强政策的可行性,推动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工作中,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储备,亦不能对政策有深入细致的认识,造成发展理念与当前形势不对应,发展思路与当前形势不对路。这也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干部的成熟与否,首先在于其政治和思想的成熟与否,而对政治理论的掌握尤为重要,理论的学习运用是思想形成的根基。因此,干部往往是级别越高,政治理论水平也越高。作为年轻干部,未来的工作发展道路漫长,无论今后在什么样的位置,从事什么样工作,对其政治理论的要求必不可少,所以要从现在做起,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理论知识的储备,打好基础以备将来以用。

政治理论学习是年轻干部成长进步的牢固基础。年轻干部都渴望在工作中不断成长进步,以更好地发挥自身才能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年轻干部进步快,不仅是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政治上必然也比较成熟,得到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他们往往注重自身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改善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群众观。政治理论学习是一个终身持续的过程,所以,年轻干部不仅要学,更要在学的过程中形成习惯,才能受益终身。许多违犯党纪国法的干部,正是不重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思想得不到正确理论的引导,才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导致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中出了问题。因此,政治理论学习的良好习惯,不仅能使我们净化思想、坚定立场、掌握政策,使我们在年轻时不断进步成长,更能保证我们未来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前进。

总之,年轻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只在口头、流于表面,对理论学习不假思索“想当然”地归为“枯燥无味”,而不用心去学习、去思考,去理解其中实际含义,为学习而学习;而是要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理解领会,培养形成自己的工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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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春节政治学习的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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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对于教书育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纲要》第一章就提出了,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的根本要求。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实际“教与学”的过程当中,可以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这样既充分的发挥了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又充分调动了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此增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提高。为了更好的对学生进行思想、专业、生活辅导,可以将以往的重教的方式改变为引导式的教育。突出个性化、亲情化的辅导,在学生中建立导师制。每个班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位教师负责。导师制使老师与学生建立了亦师亦友的关系,从而拉

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在潜移默化中实现育人的目的。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学生面临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学习环境的复杂多样,学习、生活、就业压力的日益增加,由此引发的心理问题明显增多。为了帮助学生健康的成长,可以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中心。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长、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以此增强学生抗压能力、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

《纲要》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大班额。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推动普通高中多样

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纲要》第十七章讲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心,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时代在前进,教育在发展。高等教育即将要进入到一个新的转折期和上升期,也正是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教育者素质的不断提高。同时,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教育的目的主要在于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格和性格,其次在于发展智能、培养人才。

作为教育工作者,自我要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走进学生心灵深处,公平地对待、赏识他们,不断的为他们提供成功机会,让他们逐渐的实现人生的价值。把学生引出误区、走出困境、重树自尊,走向健康成长的道路,这才能真正的达到教育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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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的起点,新的征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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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开始了,新的一年,也意味着新的起点,必须开一个好头。

我是属兔的,当然希望能“兔”飞猛进啦!在这新的起点上,我们必须要明确今年的目标!在步向终点的路途中,让自己活得更精彩!

在新的一年里,我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当老师批评我,骂我笨、傻的时候,我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就当老师在鼓励我好好学习;当同学嘲笑我的时候,我不会跟他们斤斤计较,把他们当做无知的小朋友。

在新的起点眺望,如果想在终点获得硕果累累,就听我说几句吧!毕竟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这个学期上完课,我们就上初中了,很多同学都不以为然的说:“怕什么?还有几个月,先玩玩再说。”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玩了今天又想明天,还有多少天可以让你挥霍?是玩重要还是你的前途重要?在今年的起点上,我希望大家能好好考虑一下。在这小学最后一个学期里,要好好表现,好好珍惜这段时光,考上自己理想的初中。不要老是依赖父母,原因是:父母辛辛苦苦赚钱回来养家糊口,你啥都不用干还要父母供你吃穿。现在不好好学习,父母为了你能上个好初中,不惜钱财让你进入好的初中。结果你因成绩比不过别人、各方面也不好,灰溜溜的跑回家时,你不是浪费了父母的血汗钱、又抛弃自己的前途吗?你不会愧疚吗?小学不打好基础就会落个以上的下场了!

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希望所有人都能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奋斗,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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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新篇征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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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春风吹满地,中国人民真牛气……”。迄今四十年,改革开放一直在深深影响着我们们中国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通过党的改革开放,我们不再渺小、不再被外国人戏称为“东亚病夫”,而如今中国一日千里,相比过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生在蚌埠的我,便见证了改革开放给蚌埠带来的利好发展机遇并创造的无穷财富。

淮河在中国的版图上添上了一道横,使蚌埠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城市变得不再平凡。改革开放四十年,也是马车拉来的蚌埠市发展力最为快速增长的四十年。四十年前,没有宽广的大路、没有林立的大楼、没有高铁、没有大型的便利超市、更没有现在的扫码支付、人脸支付等。蚌埠人民止步在拥挤的二马路,从二十平米的“蜗壳”出发,坐上一辆辆破烂不堪的三轮车,费力地绕过喧闹的菜市场,漫步在杂草丛生的淮河岸边,近观污浊的、漂满黑色垃圾袋的淮河……

“过去吃饭,吃上玉米面和成的粗饼就已经算很好了。”爷爷说,“只有平时过个节,才勉强开开荤,我们不舍得吃那点鸡肉,都分给孩子们吃,自己只能闻着香味竭力控制住想吃的馋虫,再说过中秋的时候,甚至把一块小月饼切成三份给他们……”爷爷每每打开那些尘封的记忆,心中不免感慨万分,他略带浑浊的眼里充满了对现在幸福生活的满足感。这便是四十年前蚌埠一角人家的真实写照。而现在,吃饭不仅算不上什么问题,而且讲究营养搭配,多吃粗粮已成为人们健康饮食的必需品,那些过去难以下咽的玉米面馍馍之类的杂粮,现在都堂而皇之地登上了我们的餐桌,变成了时尚的营养佳品。在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化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只需轻点几下手机屏幕,就会有外卖小哥带着许多直接刺激人味蕾的美食直送家门。四十年前的粮票、肉票在当今微信支付宝的风靡气势下,只能算得上缅怀过去的纪念品和古董。

过去的光彩大市场一直称霸着蚌埠的市场贸易,人们紧打紧凑地为了衣食住行到各种小商铺去排队买生活必需品。而现在,中国进步了,即便足不出户,通过手机淘宝也可以让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快速便捷地送到你的手里,随之光彩大市场的光辉也渐渐黯淡下去,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人们更倾向于去百大、万达等世贸中心等这些高大上的营业场所去消费、去购物,享受着前所未有的优质生活。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我们蚌埠市又规划了要工业强市的发展方向,通过我们长三角的优势地理位置,配套发展我们的重工业,同时做好保护我们家园环境的重大举措,从而带动和发展我们的旅游业,坚决打出我们卫生文明城市的优质名片。

在改革开放的力量下蚌埠的面貌已经焕然一新。从过去的柴油公交到如今的国产汽车、现行的环保型新能源公共汽车再到配备豪华的私家车;从过去的筒子楼到如今鳞次栉比的豪华公寓、洋房别墅;从过去一群人挤成一群看电视,到如今买票有秩序进入电影院看4D电影,建立自己的私人家庭影院……

蚌埠啊!从1978年——那注定不平凡的一年起,就一直蓬勃地发展着,进步着,这并不是一朝一夕的努力的结果,而是靠着党呕心沥血的正确指导和千千万万的人民百姓共同奋斗日日夜夜而汇聚成的,他们每个人可能只是一位工人、一位农民甚至一位园丁,而我们却要永远记住他们所给祖国带来的改变。正是我们党好的方针、政策的指引,每个人甘于奉献的精神,才会使我们的祖国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改革开放,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要让国家实现现代化、人民富裕、国家富强。这虽然看上去十分困难,可相比过去外国侵略者对我们所造成的伤害,对于我们如今的中国,就连美国都不得不敬畏三分。东方沉睡的雄狮睡醒了,中国人民的确站了起来,而且是强大地张开了双臂,挥舞着有力的拳头来保护自己的美丽家园。

一言以蔽之,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必由之路,通过改革,我们能生活在新时代,见证到祖国的辉煌成就,体验到祖国的新变化。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我们当代的新青年不应当更有抱负,有作为,而能为了祖国以后更加茁壮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必生力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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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发言稿

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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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理想的旗帜”,“对马克思主义 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坚定理想信念,是我们践行“三严三实”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是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支柱。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定“三个自信”。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也反复告诫全党,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最关键在于坚定“三个自信”,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作为在赣南工作的同志,要深刻理解“三个自信”,切实增强“三个自信”,自觉围绕“四个全面”谋划工作,自觉围绕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加快苏区振兴发展来推进工作。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对党绝对忠诚,是我们党对党员的根本政治要求。要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兴党,时刻以共产党员

准严格要求自己,决不能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强化宗旨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赣南这片红土地,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形成地、苏区干部好作风的主要发源地。作为赣南的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增强宗旨意识。要深入群众,多接地气。特别是要牢记习总书记“决不能让老区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的深情嘱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让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要深入一线,特别是深入企业一线,诚心诚意为企业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把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落实到具体行动和执政成效上。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实干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当前,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已经三周年,政策落实已进入攻坚期,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要按照“谋事要实、创业 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比如,招商引资工作,要务求实效,引进的项目要好、要实,确保项目招得来、落得下、留得住,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更要立足实际,深入研判形势,采取务实管用举措,稳定工业经济增长和外贸出口增长,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经济持续健康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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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在政治合格方面的党性分析

全文共 3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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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不是一种物质,他是属于精神层面的范畴;不是虚无,是受到外界影响下的思维与力量。在我看来,信念大多数人都会有,有了信仰信念才有了方向,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要把这种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

一、做合格党员,要遵章守规不动摇。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这是维护党的旗帜崇高性纯洁性之最根本要求。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

二、做合格党员,要理论实践相结合。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政治上的坚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诸多方面,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认认真真学原文、悟原理,既要见思想,更要见行动。学习系列讲话,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真正做到思想上有进步,工作上有创新。

三、做合格党员,要自觉实践理想信念。我们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十八大系列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不仅将文件读透,精神领悟透。更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个人的努力融入到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伟大实践之中。坚定理想信念,必须立足现实,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身,首先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在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实践理想信念,从一项一项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

学习党章党规、十八大系列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目的在于运用,党员干部尤其要熟练掌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做出更多更好的,符合实际需要的理论性创造。“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夸夸其谈,纸上谈兵解决不了问题。也许有人会认为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要求不高,以为随随便便就可以达到。这实在是一种误解。只在实际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联系群众,使我们在将理论学习得到的知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事业中步子迈的更大,走的更稳。

在政治合格方面的党性分析三:

按照机关党委部署,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从语用司工作实际出发,语用司在一季度开展了三次专题学习讨论和一次专题党课。具体总结发言如下:

一、先行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支部建设

1月份的专题学习会上,支部班子便制定了语用司党支部年度党建学习计划,重点要求围绕“两学一做”内容开展每月一次的例行学习。要求全司党员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每月一次的党支部学习活动、纪检例会上结合实际工作谈学习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的体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掌握廉政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支持”,做到常年学习不间断。

2月底,我司党支部启动了语用司全体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将学习范围扩大到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和中国语文报刊协会。支部领导对学习内容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对专题学习的形式和意义进行了强调,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先学一步,扩大学习范围,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要战略性思考、系统性谋划、创造性操作,紧紧围绕党章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反复学,围绕“一个梦想、四个全面、五大理念”,抓住做合格党员的关键,干事创业要敢作为、勤作为、善作为。同时对参加扩大学习的学会、协会提出进一步要求,一是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整改。二是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的作用,参与司内工作的讨论,加快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一个攻坚、两个平台、三个阵地”的重点工作。三是要采取专题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深化学习再讨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参会的学会、协会提出积极开展二次学习要求,按计划不折不扣完成学习计划,做好学习总结。支委会带领全体同志对党章总纲部分内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学习,全体同志重温了入党誓词。

二、围绕中心,迅速落实,深化专题学习

3月的专题学习会上,党支部通报了机关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我司具体实施方案,在前两个月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和袁贵仁同志、王立英同志近期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进行第一季度“讲政治、有信念”专题学习。对《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讨论,并部署了自学和撰写学习心得任务。支部书记、司长姚喜双同志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两会精神,联系语言文字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其中关于教育与语言文字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新要求。支部副书记、副司长彭兴颀同志要求支部严格按照机关党委和我司制定的时间表,在引导、强化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学的基础上,结合语言文字业务工作认真开展相关专题的集中学习。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地学,要积极参与到支部的学习讨论,学思践悟,及时撰写学习总结、心得体会。

三、深入基层,创新形式,拓展党课外延

4月7日,我司在沧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暨“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研讨会”。教育部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家勤,北京市教工委书记韩俊兰、京津冀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李奕、闫国梁、韩爱丽,沧州市领导赵国权、贾发林、李丽华等参加活动。

上午,语用司党支部一行来到河北沧县姜庄子村齐越先生的墓地,近距离感受老一辈无产阶级播音艺术家不畏艰难险阻,为党的播音事业奋斗终生的光荣历程。我司和当地干部群众、学校师生一起,缅怀齐越先生事迹,为松柏培土浇水,青少年学生创作朗诵诗歌、献系白花,表达对先生的崇敬和追思。随后,全体人员来到沧州师范学院,姚喜双、方明和齐虹,给干部师生上了一堂以“弘扬齐越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生动党课,共同追忆齐越先生教书育人、播音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感人故事,学习他用自己的一生践行“延安精神”,扎根人民群众,心系祖国,品德高尚,一身正气,在事业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严于律己、刻苦钻研的齐越精神。王家勤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语用司的党建活动,内容丰富,具有重要意义,在教育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走在前列。他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坚持学做结合、以学促做,“学”得深入,“做”得扎实,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希望在教育部语用司的帮助下,即将成立齐越艺术研究中心能真正建设好发展好,并表示教育部将为沧州师范学院、为河北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好工作,做好服务。

下午,语用司一行来到沧州第十四中学,调研考察沧州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随后在沧州市召开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研讨会。语用司党支部书记、司长姚喜双指出,这次党课、研讨、调研等系列活动是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把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一次生动的实践,京津冀语言文字协同发展要围绕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研讨会上,京津冀三地达成了11个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项目,并决定研究整理相关资料,弘扬齐越精神,建立沧州市齐越艺术研究中心,并将其建设成为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活动期间,党支部宣传委员张艳同志恰好在延安学习,她不仅通过微信新媒体全程网络参加学习教育,还按照支部领导指示,结合齐越同志在延安工作时期的事迹和语文文字工作,学习延安精神。本次活动贯穿延沧两地,是我司党课活动的一次创新之举,得到了各级媒体的大力宣传和关注,社会反响热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4月8日的新闻和报纸摘要栏目中用时36秒专门介绍了此次活动;沧州日报头版发布专题新闻报道;腾讯网、河北新闻网、今日渤海网、沧州市政府等门户网站也第一时间转载相关报道。参加学习教育的同志表示,这样的党课形式新颖、事迹感人、内容充实,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大家深受教育,也鼓舞了干劲,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为党的事业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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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运输局讲政治有信念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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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上午,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在主持市委常委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讨论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准确把握“讲政治、有信念”的深刻内涵,对党绝对忠诚,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引领和带动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政协主席臧献甫、市委副书记王东峰出席。

中央党校党史研究部主任谢春涛围绕“讲政治、有信念,作坚守信仰的表率”这一主题,就党员领导干部“为什么要重视理想信念”“应该信什么”“怎样才能真正做到有理想、有信念”,作了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的辅导讲解。

市委常委围绕主题进行讨论发言。大家表示,讲政治、有信念,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对共产党员第一位的要求。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要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信仰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要求自己、磨炼自己、提高自己,切实拧紧把牢“总开关”,努力当标杆、作表率,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

黄兴国结合自己的学习,从“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政治定力、永葆政治本色”“牢记宗旨意识、恪守公仆本色”三个方面,谈了认识和体会

黄兴国说,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先进政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常补精神之“钙”,带头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在坚守信仰、坚定信念上作表率、立标杆。政治上的坚定、信念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当代中国最现实、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与学习党章党规贯通起来,与推进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要深入系统、持之以恒学,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带着问题学,要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把履职尽责的实际摆进去,在党章党规中找答案,在系列讲话中求真知,廓清模糊认识,提高思想觉悟,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努力做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的模范践行者。

黄兴国说,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治党治国的骨干力量,担负着重要的领导责任,更要有自觉的政治意识、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强的政治定力。增强政治定力,首要的是绝对忠诚。要把绝对忠诚作为第一品质、第一素质、第一要求,转化为政治上的绝对坚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定力,前提是要有坚强的党性。要把强化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主动接受党性教育,自觉砥砺品行修养。增强政治定力,关键是要提高政治鉴别力,要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态度明朗,敢于亮剑、挺身而出,始终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黄兴国说,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的责任与义务。要心甘情愿把自己交给党和人民,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真正做到心系群众、热爱群众、服务群众。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把群众当作亲人,把民生视为家事,以百姓之心为心,努力成为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的贴心人。为民服务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实打实的行动,我们干得好不好,老百姓心里有杆秤。要切实把群众呼声、群众诉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做人民的好公仆,用实际行动践行入党时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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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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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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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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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务局讲政治有信念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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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山亭区商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最新指示和要求,紧抓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推动区商务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序深入开展。

一是紧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局坚持班子成员领学,全体党员自学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实践。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区委的安排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学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实效性。

二是真学实做,增强“四个意识”。突出商务工作实际,做实规定动作,“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在解决问题中深化学习、检验实效。抓住“做”这个关键,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真效果。

三是坚持“四结合”,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立足岗位职能,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坚持学党章与定理想相结合,促讲政治、有信念;坚持学党规与明标准相结合,促讲规矩、有纪律;坚持学思想与正身心相结合,促讲道德、有品行;坚持学理论与重实践相结合,促讲奉献、有作为,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促进商务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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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领导干部春季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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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总书记提出中国梦。“何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最伟大的中国梦。”

他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孙中山先生的夙愿,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夙愿,也是近代以来中国人的夙愿。我们说的中国梦,就是这个民族夙愿的生动表述。

中国梦凝结着无数仁人志士的不懈努力,寄托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承载着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

中国梦发端并贯穿于100多年的持续奋斗。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旧的制度推翻了,中国向何处去?中国人苦苦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最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为此,中华民族在近代以后遭受了深重的苦难,付出了巨大牺牲。但是中国人民从不屈服,不断奋起抗争,终于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历史经验,不断艰辛探索,终于找到了一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且取得了成功。找到一条正确道路是多么不容易,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总书记说,我们现在比历史的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目标,我们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有信心、都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因为当代中国,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生产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

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历史任务光荣而艰巨,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不懈地为之共同努力。总书记指出,展望未来,全党同志把蓝图变成现实,还将走很长的路。我们还必须为之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它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

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每一个人的历史命运都是和整个国家的前途命运和这个民族的前途命运密切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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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两会教育热点之八:高考综合改革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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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会上,上海市委书记韩正用三个词形容该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严而又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足见高考改革敏感度之高、政治性之强。

韩正说,上海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三年磨一剑”,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改革的关键是更加符合教育的规律、符合人的成长规律,真正体现制度公正、机会公平、运行透明。中国教改看上海,上海高考改革能否“初战告捷”,全国都拭目以待。

今年,上海、浙江基于“两依据一参考”新录取模式将要实施,山东等五省要推出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诸多因素综合起来,将使高考比较高概率地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上讨论最热点的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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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三上册第一单元作文综合叙述描写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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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她和她的那个他也在坚持着一场恋爱拉力赛;你说,小萱,我明天就要做手术了。我的执着依然执着讨厌自己所处的这个&ldquo。香烟爱上火柴就注定被伤害--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 老鼠对猫说我爱你,猫说你走开.老鼠流泪走开.谁也没看见老鼠走后,猫也流了一滴泪,其实有一种爱叫做放弃. 如果你是我眼中的一滴泪,那我永远都不会哭,因为我怕失去你.在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有谁不懂得珍惜谁.绑不住我的心,就不要说我花心.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终于相信人生就像一场灿烂的烟火时而璀璨时而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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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政治合格的标准

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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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有信念,应当成为每一个共产党员一生的坚守。在全党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讲四有”把“讲政治、有信念”作为首要标准,凸显了坚定政治信念对共产党人的极端重要性。

讲政治、有信念,要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坚持政治信仰不变。理想如灯,信念是帆。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本。我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共产主义确立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彭德怀、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南征北战、流血牺牲;和平建设时期,雷锋、焦裕禄、王进喜、孔繁森等先进典型,为了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无私忘我,默默奉献,靠的是什么?就是对理想信念的虔诚而执着、至信而笃行。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就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重点把握好“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三个问题,通过真学、学深、悟透,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层层立标杆、上下做示范,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经受住考验,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讲政治、有信念,要对党绝对忠诚,坚定政治立场不移。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每个党员在入党时,都庄严宣誓对党忠诚、永不叛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必须对党高度信赖,做到热爱党、拥护党、永远跟党走。”可以说,对党忠诚既是党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也是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政治素养,

坚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才能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才能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才能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党员领导干部如果立场不稳,能力不但无足轻重,甚至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只有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才能自觉明辨是非,增强政治定力,做到“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

讲政治、有信念,要时刻保持高度清醒,确保政治方向不偏。我党历经95年的风雨走到今天,其历程并非一帆风顺,有关键之际的绝处逢生,也有挫折之后的毅然奋起,更有磨难面前的百折不挠,之所以能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就是因为共产党人时刻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清醒,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当前,在我党面临“四大考验”、面对“四大危险”的现实环境下,我们既面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理想滑坡、信念动摇、方向迷失等问题的现实挑战,也担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使命和责任。具体到我市来讲,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湘潭,都需要我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毫不动摇或背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切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为了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始终向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凝心聚力谋发展、群策群力共奋进,真正做到看得齐、跟得上、立得稳、行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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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起点新征程作文800字高二大全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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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首是春,俯首是秋,岁月的四季扯出了车轮,车轮载着每一个充满新奇而刺激的起点,待我们发掘,新的起点如一串晶莹剔透的珍珠,组成我们璀璨的人生。

新的起点是石,磨出星星之火!新的起点是火,照亮前进的路!新的起点是路,到达成功的彼岸!

世间万物,惹人注目,但是,最耀眼的是一颗颗闪耀在漆黑的天空中的新的起点的是,是它的存在,我们的天空才能点缀,我们前进的路有了方向,我们空鹿的心灵中才有慰藉!

丑小鸭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才能变为人人喜爱的白天鹅,享受阳光的沐浴,人们的赞许、幸福的生活。为什么?这是一个发人深思的疑问。是因为它的人生是新的起点建造的。它从小就受到排挤、嘲笑,然而它选择了离开这“温暖”的家,到外面开拓不一样的人生,它先后到沼泽地,农夫家,老太婆家等等,受到残酷的待遇,它逃出生天,直到到一个湖中,成为一只洁白的羽毛,惹人喜爱的白天鹅后,享受一切挫折后的奖品。丑小鸭每一次的新的起点是厄运的开头,它磨练了顽强的意志,在每一次苦难的来结便结束,迎接新的起点。

很多人也许会耻笑丑小鸭,只是它的命运不好,注定它经历苦难,才能梦想成真。

但是否考虑过,它要是遇到挫折垂头丧气,自寻短见,不勇敢挑战并克服,它能享受幸福的生活吗?它孤苦伶仃,没有人可以与他分担痛苦,那种感觉是多么无助,是它的坚强、拼搏才铸造了缤纷多彩的人生。

也许人生遇到许多新的起点,你一遇到挫折就放弃,舍弃这来之不易的起点,等于摧毁了一次成功的机会,假若你成功地挑战一个起点,胜利,你千万别停留于此,应该仰首挺胸往前走。因为你的一个胜利不代表你永远胜利,你陶醉于荣誉,鲜花的簇拥,可能足以令你的人生前途黑暗,毁于一旦,居里夫人曾经说过:“荣誉就像玩具,只能玩玩而已。”而在新的起点中失败了,千万别灰心丧气,因为胜利就在前方,跌倒了,站起来还是一条好汉,抱着希望去迎接新的挑战,正因为新的起点艰难险阻,充满荆棘,但只要你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地前进,相信会以为的收获,享受挑战的过程是滋味无穷的!

新的起点是花,今天你是无名的,明天你是含苞待放,后天你是鲜艳夺目的,给人一种经过拼搏后的喜悦,灿烂的笑容,新的希望,青年的活力!

拥有新的起点人生不一般,把握新的起点的人生多姿多彩,战胜新的起点的人生辉煌无限!

让我们用新的起点点缀人生,蜕变成一个令人刮目相看的新生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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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政协讲政治有信念发言稿

全文共 1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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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大局意识,就是要树立大局观,要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大局,始终心有大局,始终站在党和国家的全局的立场上来想问题、做决策、看工作,自觉在大局下行动,自觉为维护大局、服从大局作贡献。

要切实增强看齐意识,就是要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经常地、全面地、具体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这就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这里,需要强调一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

牢固增强和树立“四种意识”要与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这“五个必须”有机结合起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议题。

(二)要把好总开关,补足精神上的钙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代表着人们对世界、人生和价值追求的趋向,因此具有总开关、总闸门的作用。

领导干部讲政治、有信念,就是要竖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总开关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精神之钙,理想信念教育也向来是党的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为什么是首要问题?这是由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所决定的。在革命年代,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理想信念的坚定,是需要我们终身学习的。但是,随着近些年来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深化,各种社会思潮暗流涌动,一些错误思想,比如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质疑改革开放、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等,也对一些党员干部产生了冲击。

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面对这些错误的思想和挑战,共产党员一定要敢于亮剑,给予坚决的抵制。这就需要我们毫不动摇、矢志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

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一定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结合。共产党人要立足中国的实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世界观决定着一个人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同时,世界观也决定着人生观和价值观。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强调只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旗帜鲜明、毫不含糊、敢于亮剑;从诸多的矛盾当中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自觉地按客观规律办事。这就是我们强调的科学发展观,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在树立世界观方面,党的历届的领导人也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毛泽东在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的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就通过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成功指导了中国的革命实践,取得了政权。同样,邓小平同志也正是在领会和把握了历史辩证法的精神基础上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

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否正确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言,同样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中国共产党漫长的奋斗历程当中,许多革命家都是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典范。周恩来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就坚定地表达了“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是在这种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下,周恩来后来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波澜壮阔的革命中。这种爱国主义情怀是我们共产党人学习的榜样。

在中国共产党执政时期,也有大量的例子。任长霞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作自己言行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看似平凡的岗位上实现了崇高的价值追求。孔繁森为人民而活着,为人民而奋斗,在他看来,一个人爱的最高精神是爱别人,一个共产党员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多么振聋发聩的一句话!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疾苦放在心上,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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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一次综合实践活动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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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太好了!”同学们欢呼雀跃起来。咦!是什么事让同学们如此的高兴呢?原来是我们终于可以去综合实践基地了。

同学们都早早地赶到学校,搭着大巴车来到了综合实践基地。车门刚一打开,同学们就争先恐后地跑了下去。队伍刚刚站好,我们就看见一个英俊潇洒、皮肤黝黑黝黑、穿着迷彩服的小伙子迈着矫健有力的步伐精神抖擞地向我们走过来。他是谁呢?原来他就是我们的教官——邓教官。第一眼见到教官时我以为教官很严厉,我想:完了,这下没好日子过了。但经过几次观察,我才发现教官竟然如此的温柔。刚开始时我有点想妈妈,情绪很低落,一整天闷闷不乐的,于是老师和教官来安慰我,我这才渐渐开心起来。休息的时候,同学们讲小话,但教官并没有批评我们,反而温柔地说:“请不要说话,这次原谅你们,下一次表现好点。”还有一次,我们用陶瓷泥捏人的时候,把水洒得到处都是,许多陶瓷泥都被我们弄成了泥浆,手上的泥浆粉弄得满地都是,这时教官并没有责骂我们,而是告诉我们下次注意点。

下午是游戏比赛,教官把我们分成了两队,一队叫男神队,一队叫女神队。游戏名字叫做两人三足,规则是双方各派出两人,把一根绳子绑在两个人的腿上,谁走得快,就算胜利。比赛开始了,男神队和女神队互不相让,有的走着走着就摔了一跤;有的一个人跑一个人走,弄得走的那个人只好跳着走;还有的刚走几步绳子就松了,弄得大家哈哈大笑。后来因为我们男神队太大意了,所以男神队就败给了女神队。

第二天,我们来到了一个教室。这时,一位老师抱着两个大箱子也走了进来。她把手一松,只听见“砰”的一声,箱子就稳稳地落在了地上。老师告诉我们箱子里放的是多米诺骨牌,并教我们怎样玩。然后,老师叫我们用它来一场比赛,规则是先把这些方块竖起来,推倒第一块骨牌,后面的骨牌就跟着倒下,只要有一个没有倒下,就算挑战失败。当我摆了两百多块的时候,骨牌被一个调皮的同学给推了一下,一阵清脆悦耳的撞击声后,骨牌竟然全倒了,没有一块是站着的。这时,正巧被老师看见了,直夸我摆得好,我听后高兴得又蹦又跳。再看看别的同学,只见有的同学刚摆好就胸有成竹地去找老师,可是他一推,仍有一个没倒,怪不好意思的;有的摆好了,一推也全倒了,但是老师没看见,留下点小遗憾;有的摆到一半,一阵风吹来,摆好的就被风给吹倒了,急得那个同学都快哭了。

第三天,教官还教我们唱了歌,带我们去参观了科学创意馆。

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三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我们念念不舍地告别邓教官和综合实践基地。生活需要实践,生活源于磨练。我喜欢这次实践活动,虽然很累,但也很快乐,因为它让我得到了很多独自生活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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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基层党组织民主化进程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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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民主化进程,落实“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结合实际,要注重做到三个“严格落实”。

一是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民主决策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活动的核心。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在决定支部工作计划、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时,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作出最终决定,不搞一言堂。特别要对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督,切实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阳光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二是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提高班子成员整体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民主生活会要真正解决基层党组织班子及成员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克服形式主义,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基层党组织的生活会,形成良好工作机制。

三是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断改进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内容、组织形式。把“三会一课”与“学习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严守组织规矩,强化党员教育,不断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和潜在活力,增强党员学习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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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存于政治丛林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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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王健林都要拿出一定时间阅读党政报刊。

企业家如何在商业冒险中处理与政府、官员的关系,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王健林说,他处理官商关系的秘诀是“亲近政府、远离政治”。

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王健林对政治也倾注关心。

2008年,万达集团将总部从大连搬至北京,位于大连市中心的万达大厦大部分楼层已经卖给当地企业,只保留了两层:28楼万达地产大连项目办公区,以及 13楼的万达集团党建基地。基地“留守人员”于丹是13楼的党建基地办公区维护者。整层楼面积有1300多平方米,共划出4个30平米左右的房间,陈列万 达集团过去20多年的历史,尤其是各种党政建设成果,包括数百张集团党员培训时的照片,以及王健林和国家领导人的合影。

按照其他楼层卖出去的价格来算,这层楼大概价值近4000万元。“你能想像到吗?价值这么多钱的一层楼只是陈列了各种照片和政府发放的奖状,说明董事长对党政发展的重视。”于丹说。

在靠近北京的河北廊坊,集团总部之前投资7亿元成立了专门的万达学院,占地面积300亩左右。这名负责人说,学员宿舍标准就达到三星级以上,每年培训党员和员工80万人次,培训内容包括政府政策解读等方面。“这种手笔全国没有第二家。”

另一位已离职的万达总部员工表示,这个基地很好地体现了王健林及万达集团与政府间良好融洽的关系,“了解政策,紧紧跟随党的步伐,搞好政商关系,是万达发展的基础。”这名员工透露,王健林几乎每天都要拿出一定时间阅读党政报刊,研究政策方针。

考虑到王健林的昔日经历,很难确认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还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情。不过,在离开森林进入社会丛林之后,王健林始终得以高度的敏感对待 与政府相关的事务。这将成为他在财富积累和企业发展之外必须面对的最重要的考验。林业工作者之子王健林离开森林后,仍然生活在一个新的丛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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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政治合格方面分析

全文共 2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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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关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依然存在。因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从各级机关抓起、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机关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

一、充分认识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马克思主义政党以最富有革命精神和革命品格的工人阶级优秀分子为基本组成。历史业已证明,这样的一支有理想有纪律的队伍,有着其他任何政党都不具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是,如果个人专断,有令不行,言行不一等不良作风在党内盛行,那么这个党最终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毫无力量可言。应该承认,当前党的凝聚力有所削弱,党的战斗力有所下降,是与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分不开的。所以,习近平同志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是让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公信力和话语权的重要途径。毛泽东同志曾将群众比喻为土地、先生和水,将党比喻为种子、学生和鱼。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党的公信力和话语权的根本保障。如果党内特权现象不断发展,最终沦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就会失去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必然失去公信力。在丧失了公信力的同时,也就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话语权。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生命力和勃勃生机的重要途径。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的一个优良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勃勃生机的政治密码。可以说,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当下的关键问题是,谁拿起这个武器,就往往被认为是“很傻很天真”,对个人没有任何好处。因此,构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保护和激励机制,让广大普通党员干部站出来,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于永葆党的生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清醒认识现今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的同志崇尚表扬与自我表扬,不愿自我剖析,在开展自我批评时浮光掠影,说远不说近,说人不说己;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摘刺”的处世哲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喜欢打“太极”,好人主义盛行,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不闻“炮声”,认为自我批评没“面子”,批评领导丢“帽子”,批评同级失“选票”,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

二是民主决策流于形式。表现在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很多领域、很多时候,设计了民主决策,但讨论不充分,民主发扬不够,先定调后讨论等现象十分普遍。甚至有的领导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把集体讨论当形式,搞个人专断、“家长制”,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三是党内生活制度成摆设。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机关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此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一些党员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变成了“特殊党员”。

总之,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有没有严格的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是严肃党内生活必须解决好自我批评不够的问题。没有自我批评或者自我批评不深刻,思想就打不开、灵魂就很难触及,批评别人没有底气,别人批评自己更无法接受。要通过自我批评带动批评的开展,做到“真”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洗涤思想、去除污垢;“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批评,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于律己。真正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锐利武器。

二是必须解决好领导班子内民主不够的问题。在党内生活中,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广大党员干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带动作用。因此,要在领导班子建设中积极发展党内民主,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当然,也要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自由主义倾向。

三是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强化内部监督,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是推进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创新。在继续坚持和发扬传统政治生活方式的同时,还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党内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比如,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等,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形式,使其更富有时代气息、更有效率、更容易被人接受,以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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