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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乡作文全文(热门20篇)

一缕绵绵的乡思,一股浓浓的情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思乡作文全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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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生作文我的思乡情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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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飘落一丝飞雪,用手去接,雪花触手即融,抬眼望向天空,灰蒙蒙的,心中不免添了几分落寞。忽而想起了那句“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首诗来形容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应该是再恰当不过了。

转眼已是春节,家家户户忙着走亲访友,爆竹声声,震耳欲聋。虽说有家人陪在我身边,但那种乡愁仍然不曾减退。“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想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时常想起家乡的那条弄堂,又长又深。小时候的自己总喜欢与小伙伴们在弄堂中穿梭,嬉笑声仿佛现在还回荡在耳边。还有夏日里老老少少在村头乘凉,我与姐妹们一起猜谜,追跑好像这一切尽在眼前,可是蓦然回首,转眼已是百年。

我不是巨蟹座,可是我这个人总爱回忆过去。有人说这是现实生活不如意,也许是因为太过孤独,可在旁人看起来似乎我过得很幸福,是我不懂得满足。他们也许并不懂,小时候虽然住得房子并不是最好,可是那里有我的伙伴,有我的老槐树,还有那清澈的河水,生活得有滋有味。刚来到城市时,我好像是一只被关在铁笼里的小鸟,想飞,却怎么也飞不出去。日子久了,我的棱角也磨平了,我开始学着适应,因为人总要学会长大,不是吗?有时候累了,眼前总会浮现家乡的影子,然后我咬紧牙关,重新振作。

“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只有我的流浪者,在孤独的路途上,时时微笑地想起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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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思乡怀远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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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想到你,我的故乡,久违的故乡啊!心情都沉重的再也提不起来。是我太过于多愁善感了,还是我对你的情总也舍不掉?忧伤,忧伤的薄沙的心像是经历了沧桑的疲惫不堪的枯心一样没有了生机,但是我不愿用它来审视你,我的故乡,它不属于你,于是我便在心情明朗的时候去搜寻关于你的记忆。

安静,是我对你的全部依恋。当我烦躁时,便想到了你曾经给我的那份安静自由的空间,在那里我可以自由自在,在那里我的心永远不会骚动,是你让它得到了安宁;当我孤独时,便想到了曾有你与我为伴,你静静地在我身边,没有言语,只要有你静静的陪伴,我便不再感到孤独;我知道如果我现在还在你身边的话,你一定会让我安静地睡一觉;当夜幕降临时,你的安静便铺上了一层更加神秘的色彩。于是我被故乡的安静融化了……

美丽,是我对你的全部记忆。当春天来临时,草长莺飞,你在无声息的孕育生命的果实,是你让我明白了,世上最伟大的美丽就是无私给予;当秋姑娘唱着甜美的颂歌翩翩起舞时,你就笑开了花,收获的季节属于我,也属于你,这时你就被赋予了成熟的美;当冬天银妆素裹时,你就沉睡了,可你的沉默不是消沉,不是颓废,而是在等待中积力量。于是我被故乡的美丽陶醉了……

热情,是我对你的全部赞扬。当我激情四射时,你便是我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源不断地向内心深处流淌。当我失意顿挫时,你那充满希望的眼睛在远方注视着我,仿佛在告诉我:“热情是你继续奋斗的资本,奋起吧!”于是我继续前进;当我身处异乡时,你的热情化作无声的语言静静地昭示我那颗凄凉的心,人说异乡的春天也比不上故乡冬天的温暖,我对此深有体会;于是我被故乡的热情柔化了……

我深爱的故乡啊!念不完的是乡思,斩不断的是乡情,你是我永远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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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国思乡作文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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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只在我梦萦,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没有谁能改变我的心,我的中国心,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在我心中重千斤,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心中一样亲……”——我的中国心

鸟恋旧林,鱼思故渊,胡马依北风,狐死必首丘。树高千丈,叶落归根。飘泊在外的游子,无时无刻不饱含着一种深情,绿叶对根的深情。爱国之情,人皆有之。而思乡的心更浓烈。我是一株蒲公英,我是圆明园陈列着的兔首,我是一株兰花。无论我是谁,爱国思乡的心一直在心中,从未更改。

我是一株蒲公英,一株因风四散的蒲公英。风儿将我送到了非洲的大草原,在那里我孤独无依,我离开了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我再也不能和哥哥姐姐们一起嬉戏了。在大草原的日子里,我被野草欺负,被灌木嘲笑,因为那里容不下一株来自东方的蒲公英。于是我后悔了,后悔跟着风飘散,原来外面的世界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精彩。夜深了,我还伫立在草原上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总觉得还是祖国土地上的月皎洁。远处飘扬着悠扬的笛声,伴着笛声,夹着丝丝的泪珠,我难得的睡着了。在梦里,我梦见了白居易在月光下吟唱:“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我梦见了席慕容,他对我说:“故乡是一只清远悠扬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时候响起。”我梦见了张明敏在长城上歌唱:“没有谁能改变我的心,我的中国心……”天亮了,漂泊在外的孤独更加强烈了,我毅然决定要回到祖国,回到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于是踏上归程。看到祖国了,我笑了,我流泪了,我终于回到了魂牵梦绕的“家”了。耳边不觉响起:“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袅袅炊烟,心中的歌……”

我曾经是圆明园陈列着的一个兔首,一个被八国联军掠夺的兔首。我亲眼看到八国联军侵华、火烧圆明园,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抢夺去,然而我却无能为力。我的痛似乱世穿空,我伤似惊涛拍岸。就这样,我和我的兄弟姐妹被这些没有人性的歹徒运到海外去了。从此我和我的祖国天隔一方。然而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我的祖国。我整日以泪洗面,以致脸色从金黄变成了暗黄。我被孤零零的放在私人场所,让那形形色色的外国人观摩。观看完了,灯光谢了,黑布也蒙上了我的双眼。身处异国的我已满目疮痍。但我心依然是中国心,依然是思念祖国的心,就像蝶儿念着花儿,禾苗念着春雨。渐渐地我累了,闭上了思念已久的双眼。我的心一刻也不停的呼唤,呼唤早日回归我那魂牵梦绕的祖国。梦的深处,响起了熟悉的旋律:“万水千山总是情,聚散也有天注定,但求山水共作证……”

我是一株兰花,一株失根的兰花。植根于五千年的华夏大地,却被无情的移植在海外,在那里,我枯萎了,因为汲取不到那巍巍五千年的文明源泉;在那里,我暗淡了,因为我无时无刻不牵挂那片土地,以致愁肠百结。异国的风更加凄冷,仿佛是那钢针,一下一下刺痛我归思的心。异国的雨不那么温润,却恰似寒雨无情的敲打我思国之心。终于有一天,一群南方的大雁从我头上飞过,于是我嘱托南归的大雁帮我向祖国母亲送去一份祝福,临飞之前,我又叫住它们,多添几份慰问。雁群飞远了,然而我却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久久伫立。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它们远去了。遥远的地方响彻天空的歌声,声声入耳:“远离家乡,不胜唏嘘,幻化成草泥,而我却像落叶归根陪在你身边……”

海天茫茫,风尘碌碌,酒阑灯灺人散后,良辰美景奈何天,洛阳秋风巴山夜雨,无不牵动游子的心。而那远离国外的中国人所表现出来的风雨同舟休戚相关的情谊正令人感动。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家乡人。只有远离祖国的人,没有国,何有我。没有乡,更何有我。国与乡是我一生的牵挂。

[爱国思乡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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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高法发布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自2月4日起正式实施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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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发布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该部司法解释将自2月4日正式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体现了我们党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杜万华表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呈现涉及范围广、案件数量大、增长速度快、新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等新特点,对我国民事审判和执行的立法和司法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民诉法修改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杜万华说,民诉法修改决定是自1992年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对民事诉讼法作出的第一次全面修改,共有60条,修改条文近100处,新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规定了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举证期限、行为保全、小额案件诉讼、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对民事诉讼原则、管辖制度、调解制度、证据制度、立案制度、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和涉外程序等均有重大修改完善。

“这次修改,有力地支持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极大地方便了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立法成果,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杜万华说。

据杜万华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民诉法修改决定通过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局、室、办共计17个部门参加,正式启动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杜万华说,自2013年1月至2014年年底,起草小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历时两年,先后经过全面论证、专题论证,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和建议,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国家机关和中国律师协会的意见,下发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征求意见。解释起草工作历时两年,召开专题论证会、座谈会共计150余次,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起草工作。

2014年12月,院长周强主持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过五次认真细致讨论,通过了《民诉法司法解释》。

据介绍,《民诉法司法解释》共分23章,共552条。《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是内容最为丰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参加起草部门最多、参加起草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最为广泛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杜万华说,《民诉法司法解释》的制定和实施,对确保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正确、统一、严格、有效实施,更加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加积极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司法公信,提高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关于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的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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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思乡的作文30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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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乡虽然没有名山大川,虽然并不富裕。但是我想故乡,我想要回家!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眼看到的是我的故乡——江西。我学的是当地的方言。唱的是当地的民歌、民谣。

而如今我离开了家乡,只有春节才能回家,而在家只能待半个月左右的时间。一年是多么漫长,而思念有是多么痛苦,我好想回故乡一趟,好想能够看到故乡的那些让我魂牵梦萦的亲人。

回想起过去的一幕幕往事,在故乡的生活是最快乐的,也是最充实,美好的!

想想以前暑假的时候虽然要割稻子;虽然会被太阳“烤”得面红耳赤,汗流浃背,但是我觉得这些并没有什么。反而觉得这是一种乐趣。也许这是因为我爱家乡吧!

是啊!十一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十一年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也在不知不觉中我与这片土地,与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新年到现在已有十多个月了,思念是斩不断理还乱的,常常会因此而流泪。

我想我的故乡,我想我故乡的亲人,我好想要回故乡,回到亲人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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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画龙点睛的全文总结法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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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法,一般是用议论或抒情的方式概括全文中心或对文中的人物、事件加以评论。《谁是最可爱的人》一文的结尾段就属于这种类型,这段文字兼用议论与抒情的方式结束全文,最后一句话点题:“你一定会深深地爱我们的战士,——他们确实是我们最可爱的人!”例文《春天的色彩》、《分房》的结尾也是这样的。

有时,用来总结全文的还可以是名言、警句或诗句,这样的结尾更是言简意赅,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如《驿路梨花》的末段“我望着这群充满朝气的哈尼小姑娘和那洁白的梨花,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话‘驿路梨花处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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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秀华的诗《我爱你》全文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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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我爱你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余秀华《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余秀华《在打谷场上赶鸡》

然后看见一群麻雀落下来,它们东张西望

在任何一粒谷面前停下来都不合适

它们的眼睛透明,有光

八哥也是成群结队的,慌慌张张

翅膀扑腾出明晃晃的风声

它们都离开以后,天空的蓝就矮了一些

在这鄂中深处的村庄里

天空逼着我们注视它的蓝

如同祖辈逼着我们注视内心的狭窄和虚无

也逼着我们深入九月的丰盈

我们被渺小安慰,也被渺小伤害

这样活着叫人放心

那么多的谷子从哪里而来

那样的金黄色从哪里来

我年复一年地被赠予,被掏出

当幸福和忧伤同呈一色,我乐于被如此搁下

不知道与谁相隔遥远

却与日子没有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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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思乡情优秀作文

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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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静静的坐在草坪上,看到足球场周围边上的那一排排树木摇拽着的绿叶,她们被那柔和的阳光照在身上,那阳光将他的影子印成一片片的斑驳,仿如水墨画。此时的我,在与风姑娘轻轻的商量着,问她可否将我那对家乡的思恋,带到家乡的上空。

这样的美

一场雨的来临,让家乡不知所措的进入了新的一年;一场雨的来临,让万物复苏了;一场雨的来临,让我不得不思念这座城市的夜晚。我的家乡虽然不大,不算繁华,但每一个来到这里的游客,对这里的印象却是很深的。

兴义,也许有很多人没听说过,但只要提到万峰林和贵州醇酒厂的春天,无人不知。在春天,迎春花在道路两旁的迎接,像是带着笑脸的女孩在欢迎大家的来临。柳树发芽了,有的更是长出了枝条,风一吹便好像在梳头发。各种花,争奇斗艳的,让人目不暇接,采撷几朵,不知不觉也已陶醉其中。鸟语花香,空气清新,像这样的春天是充满诗意的,诗人爱春,赞春,正是因为春景美,春天酝酿着不少大自然的诗。这样的美,怎么会让人不喜欢,不留恋?初夏,拥有美好回忆的季节其实我个人是比较偏爱夏季。7月,透蓝的天空,挂着火球似地太阳,炎热像一条鞭子,把行人都去感到树荫下。蝈蝈与蝉的叫声嘈杂的混在一起,春随落花而去,夏呢,也披着一身的绿叶从暖风中蹦跳的走了出来,故乡初夏的阳光,透着淡淡的暖意。夏天,最宜下棋在那荷塘月色下轻摇着扇子,是再美妙不过了。“宁静的夏天,天空中繁星点点。”在家乡,我时常抬头仰望星空,我将手抬起,仿佛星星在我指尖,我喜欢这种感觉。在小时候,我在夏天的回忆最多,夜晚捉蝉,白天到小河边看小朋友“咕咚”一声跳下去。这些回忆,是最美好的。秋高气爽可以说秋天在我的家乡是这样的一个季节,睡觉的时候,秋风时不时地吹过来,纱窗明明很脏,可是透过来的风还是那么纯,吹得枕头都凉了。在夜晚,有许多老年人和小孩都出来散步,跳舞。秋天,树木脱去了绿装,一片片叶子落下来,宛如漫天飞舞的蝴蝶,铺成一条条金色的小道儿。而枫树的叶子却是殷红的,像一团火在秋风中燃烧,一些鲜艳的花儿凋落了,可菊花却迎着朝霞,争妍开放。黄色的淡雅,白色的高洁,紫色的深沉,红色的热烈……绚丽多彩、千姿百态。虽然看似寂寞,荒凉但却预示着收获,它慷慨的将自己的果实毫无保留的献给人们,一个个红彤彤的苹果晶莹透亮,一颗颗红玛瑙似的山楂光彩夺目,一排排沉甸甸的稻穗金光闪闪。农民伯伯们满载着丰收的果实,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多么的怀念,在秋天时与小伙伴们一起在田里,偷已熟了的农作物。那个场面,让我原本思乡的感情味道便得更加深了。不一定要银装素裹才最美在我家乡兴义这个地方很少下雪,有时可能会羡慕那些被雪覆盖的景象。但是我还是认为不一定银装素裹才是最美的,虽然没有春天迷人的鸟语花香,没有夏天壮观的闪电雷鸣,没有秋天诱人的丰硕果实,可是它却可以散发那种出自然含蓄的美。对于家乡的冬天,我没有华丽的语言来描绘它。我只认为,它像一个性格乖戾的男孩,时而温顺伶俐,时而搞些恶作剧。他高兴时阳光普照,不高兴时乌云蔽日。让人琢磨不透。这就是我家乡的四季,在这四季中留下了我许多快乐的回忆,在我成长的14年中,我也明显的看见,它也在成长,我和它一起经历,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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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思乡爱国作文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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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株兰花,一株失根的兰花。植根于五千年的华夏大地,却被无情的移植在海外,在那里,我枯萎了,因为汲取不到那巍巍五千年的文明源泉;在那里,我暗淡了,因为我无时无刻不牵挂那片土地,以致愁肠百结。

异国的风更加凄冷,仿佛是那钢针,一下一下刺痛我归思的心。异国的雨不那么温润,却恰似寒雨无情的敲打我思国之心。

终于有一天,一群南方的大雁从我头上飞过,于是我嘱托南归的大雁帮我向祖国母亲送去一份祝福,临飞之前,我又叫住它们,多添几份慰问。雁群飞远了,然而我却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久久伫立。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它们远去了。

遥远的地方响彻天空的歌声,声声入耳:“远离家乡,不胜唏嘘,幻化成草泥,而我却像落叶归根陪在你身边……”

[爱国思想作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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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生思乡之情作文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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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有一条河,每当我有空闲,便会搬条小凳坐在岸边,看着鱼儿在蓝天白云间穿梭,在葱茏树林间嬉戏。有时河面上起了风,波浪便一层一层地向前涌动。先是一片碧绿色的浪,渐渐地碧绿之中升起星星点点细碎的日光。日光慢慢扩大,增多,汇集,最后聚在一起,碧绿色的浪变成天蓝色,并被镀上一层璀璨的金光。浪继续向前涌动,渐渐地,日光开始破裂,稀少,暗淡,复又变成树的颜色。那种景色,真是美不胜收,令人流连忘返。

有一年,家乡持续下了十多天的大雨,致使上游山洪暴发,冲下来许多种香菇或木耳的椴木。人们冒着风雨守在岸边,捞上来大量椴木。望着赖以生存的椴木,悲伤的心情依然没有得到缓解。这些椴木可是他们未来的希望啊!有的是借钱投入的,来年的收入和还债就靠它了。有的是前几年的血汗总投入,指望来年过上好日子。有的是靠着一把子力气,起早摸黑给别人打工换来的,那是孩子的学费和希望……根根椴木虽不能弥补所有人的损失,对于那些特别困难和需要交学费的来说,至少是一种坚持吧。于是大家商量着按困难程度的不同来分配。

在小镇的中心位置,有一家蛋糕店,生意特别兴隆。每回去,老板都是笑眯眯地问我要什么形状,不管要求如何,他都会尽量做到。有一次,因为走得匆忙,将钱包忘在了那里。包里装着800元钱,那是老师让我收的全班63人的英语资料费。我胆子小,怕去了老板不给我,急得偷偷抹眼泪。谁知第二天上学时,蛋糕店老板隔着很远就喊住我,从里屋拿出一个钱包说:“是你的吧?可别又弄丢了哦。”我愣了一下,夺过钱包就跑,等跑到学校,打开一看,钱一分不少。

一个冬日的阴沉下午,有人来电话说奶奶病了,我和妈妈忙赶过去将奶奶送入医院。待一切忙完,也是晚上10点多。可能是太晚,或许天空飘着雪花的缘故吧,路上几乎见不到行人,路过的车辆要么匆匆而过,要么拒载。为了我第二天上学,妈妈紧紧的攥着我的手,焦急的望着,盼着。正在我们心灰意冷的时候,一辆面包车嘎的一声停在了面前。在问清缘由后,司机立即让我们上车。到家后,妈妈再三感谢并希望提高乘车价格,司机只是按原价收取费用,微微一笑说道:“这没什么,应该的嘛!”

后来,我离开了故乡,搬到了现在的城市。这里有一条环绕整个城市的护城河。平日里走在河边,可以看见白云随着步伐在河中流动,欣赏“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美景。时常驻足河边,望着洒满点点金光的水面,自由穿梭的小鱼,总以为是家乡的那条小河。

点评:虽为一件小事,但作者却描述得有声有色,结尾处不可或缺的点晴之笔,较好地凸现了文章主题.本文取材真实生活,选材恰当,很有新意,段落分明,过渡自然,情趣盎然,可读性强.美中不足的是段落之间,没有什么相关联性,是读者读起来跨度太大,建议小作者写作时注意段落间的连贯性,并且要注意契合主题。

[初中思乡之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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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思乡的作文3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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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我的家乡,但是我们却要搬走了。

我的家乡在郑州市中原区桐树王村,听说这里要盖大坝了。我们好像要搬到非常远的地方了。

虽然我非常期待那新房子是不是非常的美丽,它的旁边是不是有非常多的好吃的和好玩的。

但是,我时时刻刻,除了学习的时候,都在想念我的家乡。虽然它还在这里,但又好像那么远。因为它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在地图上,它是那么的小,但在我心里却很大很大。

每当我想起我的家乡的时候,我都会哭,每次我都会想起我在家乡的美好趣事。

爷爷的屋顶有几只斗鸡和几条小金鱼,爷爷的斗鸡是我从个个鸡蛋养大的,每天我都会去看看那些鸡子和金鱼。它们就如同我的亲人和家人。

爷爷家的金鱼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去年我养的金鱼第一次生了小宝宝。它们一次生了四五百条鱼宝宝,我真的很高兴很开心。之后,我便马不停蹄地给鱼宝宝喂吃的东西,刚生出的鱼宝宝非常的小,大约有芝麻那么小。

家乡的每一样东西,每一样物品都像是我的家人一样。它们令我日夜思念。

我的心愿就是:永远不搬走,我真想时光倒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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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八月十五的思乡作文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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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的晚上,我和家人们坐在一起,赏着月亮吃着月饼,这场景好不令人舒心,今晚的月亮又大又圆,挂在幕布一样的空中,仿佛是玉盘,月亮旁边点缀着几颗星星,若有若无。

话说每年八月十五是传统的中秋佳节,这时,是一年秋季的中期,所以称为中秋节。听长辈说十五的月亮比其他几个月的满月更圆更亮,所以又叫元夕或八月节。在今晚,人们仰望天空和玉盘般的明月,自然会期盼一家团圆。远在他乡的游子,也借此来寄托自己对故乡,对亲人的思念之情。所以中秋又称团圆节。

在外辛苦打拼努力挣钱,或身在异国他乡的人们,在今晚也盼望着和家人一起望着月亮,心中的苦,心中的酸涩在这一刻迸发了,他们也想家啊!抬头望望天空只有一轮月亮,是那么孤独地悬挂在黑夜之中,在这个黑暗无垠的夜空中,它最亮,虽然没有星星的陪伴,但它的光辉并没有减少,依然是今晚的主角。不管天空有多黑,依然努力地去绽放,努力用自己的光辉照亮大地,从来都没有畏惧过黑暗,我不仅对它产生了敬畏之情。

月亮,今晚它跨过了长城,越过了黄河,看到了思乡的愁哀。爱家爱国,同时也想家想国。母亲望着月亮,期盼与儿女早日团圆;年迈的人望着月亮,回想着以往种种事迹。中秋是一个思乡的夜。

月亮还扮演着另一个角色,那就是人们思想的寄托啊,在某一个黑暗的角落也会洒满哀伤。

今晚的月亮明亮地夹杂着一丝的哀伤,它将永远留在我心中,伴我在人生的茫茫黑夜中寻找着方向,不断的前进,同时也忘不了自己的家,还有家中的老人,更不会忘了老人的牵挂。

中秋,思乡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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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浓郁的思乡情怀

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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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贺知章的这首著名的诗,相信我们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它是古人对乡愁的理解,是古人对久离家乡的.无奈与叹息。

其实不止这一首,古人对家乡怀念的名诗名句是很多的:“阳光万里道,不见一人归。惟有河边雁,秋来南向飞。”、“入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客从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等等。事实上,你一翻名诗集就会发现大多数名诗都是描写故乡与乡愁的。乡愁不用说,自然是饱含了思乡情怀,显示出诗人对家乡之渴望,也有不能回乡之无奈,诗人只能借归雁、春花、寒梅寄寓自己对家乡的深切愁思,使千年之后的我们读来仍能深感作者的思乡之苦。而诗人对家乡风光的描写却往往带着无限的喜悦与赞美,写出了家乡在诗人眼中的美好,更体现了诗人对家乡之热爱。

而现代人对家乡、乡愁的描写似乎少了许多,现代散文诗歌写乡思的基本上都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了。农民们进入城里打工基本上不愿再回去。我六岁从湖南来到北京,可现在连老家话都不会说了!年年回家被不认识的老乡当外乡人看待,被怀疑地问道:“你不是这儿人吧?”会不会是比唐朝诗人贺知章回乡更大的悲哀呢?

也许不会,因为有些人把自己的家乡已视之为粪土了!有一次,我坐公交车,听到后排两个人用流利的普通话聊天,有一个人竟说他也是湖南人!我顿觉十分亲切。可另一个人问他:“湖南怎么样呀?”他竟答:“三个字:脏、乱、差!”接着把湖南的负面消息说了一个遍,并以一句:“幸好我到了北京。”作为结尾。我的心都凉了,同时我也很好奇:古人的乡愁去哪儿了?对家乡的热爱去哪儿了?!

在强大的物质生活的感染下,我们的乡情已经淡漠了,家乡已不再是重要的精神支托,“哪里有钱,哪里就是我的家!”这样的想法已经在许多人心里生长了。所以,人们疯狂地向大城市、国外发展,并在那里扎根,不再想回故乡,乡愁也自然没有了:“买张机票我两小时就能回家,哪来的乡愁?”对家乡甚至国家的情感也自然消失了。

这时一件可怕的事情,它并不只在于我们会与先人的文化情感失去共鸣;更关键的是,它能消弱民族的凝聚力!屈原、烛之武、荆轲、李广、霍去病、岳飞……他们都是民族的义士,为了国家的安危去与敌人勇敢地斗争,为国家而死。正是因为有他们这样爱国之士,中国才能够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能屹立至今的传奇。而站在他们身后支持他们,给他们以勇气和动力的正是对家乡的热爱、对民族的热爱、对国家的热爱——都缘自于那小小的乡愁。

而今天,在伟大的中华民族历经风雨险阻终于站起来的时候,人们对故乡、国家的情感竟慢慢淡漠了?!

孟子说:“因忧患艰苦得以生存,因沉迷安乐最后灭亡。”而我要说:“因思乡爱国得以生存,因崇尚物欲最后消亡!”让我们爱自己的故乡,爱自己的祖国,爱我们身边的每一草每一木,每一山每一河,每一石每一土,找回那还未完全远去的乡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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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思乡的作文:怀念家乡

全文共 3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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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皎皎,生命的画笔在那片可爱的土地上描摹了美丽的童年.如今时光荏苒,那片久别的土地,可爱的家乡,你还好吗?小编收集了怀念家乡的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怀念家乡

我的童年是在家乡度过的。尤记得家乡的街车。虽然现在已经很难在家乡搜索到这种街车的身影了,但那凝聚着亲人之爱的街车却始终行驶在我心里。

家乡的街车是不同于现在满大街跑的那些人力车的。家乡的街车看起来有点像运输货物的大货车,但体积要小得多。没有后车门,只有一块可折叠的低矮的拦板,可方便乘客上下车。驾驶室和乘客舱是隔开的,只开着一个小窗口。乘客舱两边各有一拍软皮长椅。边上垂下两条粗绳,类似于公交车的扶手。

那时候,家乡还没有公交车,往来的人多半都乘坐这种街车。乡里的人大多熟识,在车上见着了,总有说不完的话。或是问起家里是否平安,或是撩起乡里最近发生的事儿,或是谈到谁家的孩子有了出息。街车俨然成了乡里人的聊天场所。逢年过节,人们更是会慷慨地拿出糖果和糕点,和同车的人分享,听几声祝福,得几个彩头。而孩子们也总是高兴地接过糖果,含在嘴里,眨巴着眼睛,似懂非懂地听大人们讲话,盼着能再得到一颗糖。

不过,街车也并非完全讨人喜欢。那震耳欲聋的发动机声和街车内壁硌背的铁条,就令人讨厌。但在那时,做在外婆怀里,被捂着耳朵的我却对此毫无感觉,反而觉得车跑得好快,坐得好舒服。知识,几年后,当我长大,当我也自然而然地为弟弟捂上耳朵,用手臂护着他的背部时,才发觉自己的粗心。

如今,因为嘈声太大的缘故,家乡的街车已经被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所取代。我多么怀念家乡的街车啊。

第二篇:怀念家乡

我老家旁本来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

小河就像一面镜子,把旁边的花草树木都倒影在清澈的河里。“叮咚——叮咚”,真像一曲无字的歌谣,我非常喜欢家乡的小河,可是现在小河被造成了马路,上面是路,下面是河,虽然河还在,但是河水变得很浑浊,不像以前的样子了。

曾记得春天的河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野花,还有几棵大柳树,细长的树枝随风摇摆,仿佛一位美丽的姑娘在河边梳头。村民们每天清晨都会从河里挑一桶水,给树、花浇水,在河里洗衣服。村民们是多么的喜欢这条小河啊。

夏天树木更加茂盛了,大家都坐在柳树下乘凉,小伙伴们玩了一整天,非常热,于是便一个个都跳进河里游泳,他们嬉戏、互相泼水,快乐极了!太阳照在河面,水面闪闪发光,像金色的丝带,很耀眼。伙伴们一头扎进水里,就像一群鸭子在水中玩耍,孩子们是多么喜欢小河啊!

到了秋天,大树、小野花都枯萎了,一片片的落叶像一只只金黄的蝴蝶,在空中飞舞。他们都飘到小河上,又像一条条小船,他们慢慢地驶向远方。花草树木是那么喜欢这条小河啊!

下了一夜的雪,大地都披上了银白色的大衣,把整个村子变成了白色的世界。河结了冰,大家往河里扔雪球,在小河旁打雪仗,堆雪人。大家脸上都露出了喜悦,我们是多么喜欢这条小河啊!

从前的小河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乐趣,我很怀念他,我多么希望能再次看到那条清澈的、美丽的小河啊!

第三篇:怀念家乡

我是东北人,初来南京,最不喜欢的就是南方的冬天。总觉得没有家乡的冬天那么有滋有味。

这冬若是在北方,那可就别具风味了。

说起家乡的冬天,那就不能不提起那满眼的冰雪。那冰雪给我们一种特殊的满足感——是的,没有雪,那还能叫冬天吗?当雪精灵飘然而至时,她们如羽毛般漫天飞舞,落在树上,房屋上,菜地上,河流上,更落在每个东北人的心上:又一个冬天来了!不到一顿饭的工夫。地上就积了一层。这时,孩子们就会欢叫着,冲出家门,跳跃奔跑在雪地里,似乎这美丽的冬天就是属于我们这些孩子的。小时侯,我总是和小伙伴一起堆雪人,打雪仗,那时力气小,堆一天也还是一堆雪,可我们仍会在雪里疯玩一天。渐渐长大了,有时我会静静地坐在窗台边,默默地看着雪簌簌地下着,看着雪慢慢地将山川大地装点成银色;有时也会走出屋子,仰起头感受雪花落在脸上的那种凉沁沁的感觉,伸出双手去接着那晶莹透剔的雪花,看着她在我手心慢慢融化。家乡的雪啊,那才叫够味!

说起家乡的冬天,还不能不提起那酸菜猪肉汤。取来酸菜,搞一点肥猪肉(那瘦肉我们是不要的,肥肉也不吃,只是借味),放一点调料,一锅北方最有特色的菜就做好了。若是从前,就是一家人围坐在火炕上,喝着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酸菜汤,那才叫舒坦。现在哪,如果是在老家,我想我们一家在这个冬天,一定是坐在温暖如春的屋子里,吃着妈妈做的酸菜汤,看着窗外美丽的雪景,聊着我们喜爱的话题呢!

可这南方的冬天,一没雪,二没那酸菜汤,再加上屋里又不供暖,坐在屋里瑟瑟发抖。

这样一想,我更怀念我的家乡了,还有那让我魂牵梦绕的冬天了!

第四篇:怀念家乡

漫漫繁雪下了一整夜,落雪宁静而且高贵,但却也亲和,这是今冬一首温文优雅的诗.踏着蓬松的雪地,往事披一身飘飘的裙衣轻快的向我跑来,而我并不躲闪,因为那是我在无数个月光特别抚媚的晚上用梦织成的怀念.

在那片空旷的土地上撒了一层豆子,上方一个簸箕用木棍支撑着,上面加了一块重砖,一条长绳远远的操控着木棍.只要贪馋的布谷鸟一光临大驾,用手一拉绳子,它就成了我们的囊中之物了.童年,伙伴们常常为了等一只鸟扒在雪地里好久,小手被冻的通红也不为之动摇,有时我们会认为或许这里的鸟都剩下聪明的老鸟了.偶尔老猫跑了进去躲藏,伙伴们也会假装中计,把它逮捕了.我们双手拽着它的前肢,让它身体垂下,戏逗它玩,看它还骗我们!受到惊吓的老猫会用后肢蹬开逃窜.最后受伤的还是我们!

春风淡淡,拂化了冻雪,淡淡的绿色亦是春天素色而多情的诗.

化雪之前,伙伴们通常聚在一起,几人小组进行"战役演习".满天飞弹,我们打的兴高采烈不亦乐乎,而拥有劣势阵地的"将士们"常常溃兵而逃.真可谓是天时不如地利.

匆满斗志的童心不时会安静一会,寻求"创造的快乐",一起合作,快乐畅想堆雪人,一张怪脸被我们变来变去,一会笑,一会哭,一会又成了花脸,还会变成一头"平脸牛",长出两只牛角!

雪化了,河上的冰化了,满地泥泞,天也格外冷.匆满斗志的童心依然活跃,因为这时是捕鱼的好时机,这可快活了老猫.因为我们捕的鱼都给它当午餐了,快乐的老猫因此跟着我们到处跑

田间,河岸上,一群孩子,一只老猫,满山一如翩翩衣裙的花儿,春天我们的童心更是生机勃勃.

月光皎皎,生命的画笔在那片可爱的土地上描摹了美丽的童年.如今时光荏苒,那片久别的土地,可爱的家乡,你还好吗?

第五篇:怀念家乡

我家住在北京,冬天的风冷冷的,清晨,我打看窗户,看见了许多人脱掉了秋装,穿上了冬装,突然一阵狂风像我的脸颊吹来,真是刺骨的痛,把窗户吹得直晃动,我不禁的打了个冷战,远远望去,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地上扑的全是雪,厚厚的,软软的;房上落的是雪,白皑皑的,又松又软;树上盖的是雪,积雪把树枝压弯了腰。太阳照在白雪山上,发出耀眼的光芒。天,虽然没有春天迷人的鸟语花香,没有夏天壮观的闪电雷鸣,没有秋天诱人的丰硕果实,但它也有献给大自然的含蓄的美,但是我仍然爱着冬天。

清晨,我穿上了那厚厚的羽绒服,来到楼下,我踩着洁白的雪,像巨大的轻软的羊毛毯子,踩在雪上不时的还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漫步来到楼下的小公园,做着呼吸的动作,感觉好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但这正是冬天独有的美,渐渐地我走到花园的中心,看见许多人都在躺在雪堆上,静静地感受着雪的优美,我大步的向前走,突然,雪渐渐地大了起来,吹得树叶不停的打着旋儿的飘了下来,又似乎不忍心的弹了几下,最终还是掉在了地上,我随着那片叶子追了过去,树叶还在继续向下落,拾起一片,很脆。那卷起的叶片,交杂的纹路都在告诉着人们:季节的沧桑。我想起刚才那些人,我写学着他们的样子,慢慢地躺在雪堆上,望着天空,有几片鹅毛般的大雪还不时的打在我的脸上,躺在雪堆上感觉凉飕飕的,不时的还吟诵着岑参写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我慢慢地朗诵这首诗歌,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过了一会儿我醒了,回头一看,这是谁的脚印的?

冬,荒凉贫瘠,但却埋藏着生命的种子,沉睡者绿色的希望。他有豪迈的性格,冷静的头脑,装阔的胸怀。或许它很冷酷,但红色的曙光,终由有天穹洒下,温暖的晨光必将在日出之地涌现。你会发现,他的冷酷中也有美好的东西。人生,总不会永远是春天,但只要努力拼搏,才能在冬天之后迎到遍地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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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作文素材关于表达思乡之情的诗句

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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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以下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表达思乡之情的诗句48句,欢迎大家阅读参考!谢谢!

1.倚月思乡月无言,但见繁星点点。

2.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唐·李商隐《无题》

3.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4.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

5.思悠悠,心易愁,泪难流。

6.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宋。黄庭坚《寄黄几复》

7.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诗经·小雅·采薇》

8.唯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唐。贺知章《回乡偶书二首》

9.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 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10.每逢佳节倍思亲。——唐·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11.沅江流水到辰阳,溪口逢君驿路长。远谪谁知望雷雨,明年春水共还乡。(www.lz13.cn)—— 唐·王昌龄《送吴十九往沅陵》

12.戍鼓断人行,秋边一雁声。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寄书长不达,况乃未休兵。——杜甫《夜忆舍弟》

13.滞雨 李商隐滞雨长安夜,残灯独客愁。故乡云水地,归梦不宜秋。

14.昨日草枯今日青,羁人又动故乡情。夜来有梦登归路,不到桐庐已及明。——唐·方干《思江南》

15.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赠汪伦》

16.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诗经·小雅·采薇》

17.唯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唐·贺知章《回乡偶书二首》

18.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南唐·李煜《浪淘沙令·帘外雨潺潺》

19.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北宋·黄庭坚《寄黄几复》

20.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南唐·李煜《清平乐·别来春半》

21.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唐·杜甫《赠卫八处士》

22.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孟郊《游子吟》

23.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唐·王建《十五夜望月寄杜郎中》

24.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两汉乐府·《悲歌》

25.独上江楼思渺然,月光如水水如天。——唐·赵瑕《江楼感怀》

26.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南唐·李煜《相见欢》

27.胡马依北风,越鸟朝南枝。——汉·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

28.杨柳青青着地垂,杨花漫漫搅天飞。柳条折尺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29.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唐·王维《送元二使安西》

30.逢人渐觉乡音异,却恨莺声似故山。——唐·司空图《漫书五首》

31.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唐·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32.去年花里逢君别,今日花开已一年。——唐·韦应物《寄李儋元锡》

33.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唐·李白《静夜思》

34.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楚辞·九歌《少司命》

35.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宋·苏轼《水调歌头》

36.故乡何处是,忘了除非醉。——宋·李清照《菩萨蛮·风柔日薄春犹早》

37.门外若无南北路,人间应免别离愁。——唐·杜牧《赠别》

38.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唐·宋之问《渡汉江》

39.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40.不应有恨,何时长向别时圆。——宋·苏轼《水调歌头》

41.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唐·王维《杂诗三首》

42.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唐·杜牧《赠别》

43.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隋·薛道衡《人日思归》

44.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

45.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宋·陆游《示儿》

46.稚子牵衣问,归来何太迟 共谁争岁月,赢得鬓边丝。

47.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汉《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

48.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 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苏轼《水调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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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思乡的词语和诗句

全文共 1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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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乡是以无法抚平的伤痛。对于远离家乡的人,家乡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描写思乡的词语诗句,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思乡的词语:

1、莼羹鲈脍——莼:莼菜;脍:比喻切得很细的肉。比喻怀念故乡的心情。

2、莼鲈之思——形容怀念故乡的心情。

3、归心似箭——意思是想回家的心情像射出的箭一样快。形容回家心切。

4、望穿秋水——秋水:比喻人的眼睛。眼睛都望穿了。形容对远地亲友的殷切盼望。

5、望眼欲穿——眼睛都要望穿了。形容盼望殷切。

6、魂牵梦萦——形容万分思念。

7、朝思暮想——朝:早晨;暮:晚上。从早到晚思念不已。形容非常想念或经常想着某一件事。

8、念念不忘——念念:一遍遍地思念。时刻思念;永不忘记。指对某物的思念之情从不改变。

9、日思夜想——表示日日夜夜的想念

10、北风之恋——形容对故土的怀念之情。

关于思乡的诗句:

1、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三更归梦三更后。____徐再思《水仙子·夜雨》

2、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____李觏《乡思》

3、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____张九龄《望月怀远》

4、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____高适《别董大二首》

5、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____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6、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____杜甫《月夜忆舍弟》

7、悠悠天宇旷,切切故乡情。____张九龄《西江夜行》

8、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____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

9、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____苏轼《水调歌头·丙辰中秋》

10、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____马戴《灞上秋居》

11、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____王安石《泊船瓜洲》

12、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____李白《春夜洛城闻笛 / 春夜洛阳城闻笛》

13、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____苏轼《少年游·南海归赠王定国侍人寓娘》

14、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____宋之问《渡汉江》

15、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____纳兰性德《长相思·山一程》

16、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____贺知章《回乡偶书二首·其一》

17、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____杜甫《春望》

18、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____李白《宣城见杜鹃花 / 子规》

19、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____贺知章《回乡偶书二首》

20、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____李白《月下独酌四首·其一》

21、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____李白《春夜洛城闻笛 / 春夜洛阳城闻笛》

22、唯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____贺知章《回乡偶书二首》

23、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____陆游《临安春雨初霁》

24、洛阳城里春光好,洛阳才子他乡老。____韦庄《菩萨蛮》

25、家在梦中何日到,春来江上几人还?____卢纶《长安春望》

26、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____崔颢《黄鹤楼 / 登黄鹤楼》

27、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____王建《十五夜望月寄杜郎中》

28、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____李白《渡荆门送别》

29、一年将尽夜,万里未归人。____戴叔伦《除夜宿石头驿》

30、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____白居易《望月有感》

31、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____范仲淹《渔家傲·秋思》

32、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____蒋捷《一剪梅·舟过吴江》

33、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____王维《杂诗三首·其二》

34、十年无梦得还家,独立青峰野水涯。____谢枋得《武夷山中》

35、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____李益《夜上受降城闻笛》

36、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____薛道衡《人日思归》

37、西北望乡何处是,东南见月几回圆。____白居易《八月十五日夜湓亭望月》

38、砧杵敲残深巷月,井梧摇落故园秋。____陆游《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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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秋夜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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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的站在窗前,轻轻的把窗子打开,品味着秋天的夜晚,小提琴在舒缓的演绎着《爱在深秋》的曲子,房间被音乐笼罩着,心情也被这音乐和夜色笼罩着。喜欢这样的夜晚,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这样想着遥远的和那些飘渺的记忆。漫天的星星依旧是那样调皮的眨着眼睛,月是半的,另一半好象在躲避着什么。远处的霓虹还在不知疲倦的闪烁着,和天上的星星交相辉映,不细看真的分不清哪是星星哪是灯火。看着城市的夜空,突然想到了故乡夜晚。所有的心事就这样的纠结到一起,思绪也被这种感觉牵绊着、铺展着……

20年前大山里的一个毛头小子,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自己决定了一件事情。第二天一早,在妈妈的叮嘱中,在爸爸慈爱的目光中,背着一个当时在家中最好的一个背包,也背全家人的嘱托。离开了那个给了他欢乐、给了他生命和给了他坚强的故乡。只身一人来到当时在他心中极其神秘和诱惑的这个城市。20年风风雨雨,20年转瞬即逝,忙忙碌碌的身影已经离开生他养他的故乡这样的久远。想当年的毛头小子也变成了如今的小毛头小子的父亲。想当年的梦想也在城市的洗礼中变的庸俗和无奈。只有想当年的背包还静静的躺在衣柜中,默默的见证着20年的风雨历程。一个山里的孩子决定把梦不在归还给大山的时候是悲哀的,一个山里的孩子决定到异乡去漂泊的时候也是痛苦的。故乡的水最甜,故乡的月最圆。而立之年的他突然意识到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前几天一朋友留言告诉他回故乡探亲,因为他们的故乡是一个地方。当时特想和朋友一起回到故乡去看一看。但由于有点事情并没有回去。当时只记得朋友就和他说一句话“回家”。是啊,“回家”虽然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却包含无限的挂念和无限的寄托。那种亲切感比任何时候都要明显。一想到回家,心情就如水草般柔软而细腻。就两个字,却永远不那样简单,这个世界上最简单也许是最复杂的。家,就是故乡的山,就是故乡的水,就是故乡的大红枣,就是故乡的梦还有梦中那些故乡的人。现实的故乡啊,我在彼岸,你为什么在此岸啊?

夜以深,风有点凉,慢慢的关上窗。远处的霓虹和星星还在诉说着回家的故事,月亮好像更亮一些。故乡的月也一定更亮了吧?故乡的山也还在等待它远方的孩子吗?远方的孩子一定会回去,因为故乡才是他的家。故乡犹如梦中的风筝,无论你走多远,亲情这根长线始终牵扯着你的灵魂,让故乡时刻在你的脑海中激情荡漾。

一首小诗,送给爹娘,送给故乡。

遥望着远方

那儿是我魂牵梦绕的故乡

涂抹不掉的记忆是那绿色田野还有高高的山岗

毛手毛脚的少年赶着羊儿把牧歌嘹亮

想着远方的故乡

想着故乡的爹娘

20年的风雨啊

我们天各一方

儿时的记忆还在

儿时的梦想还长

白发的老爸

等你的儿子回来吧

慈祥的老妈

孩子就要回到你的身旁

因为我是你的儿子

儿子就必须要依偎在娘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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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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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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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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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考优秀作文:借景思乡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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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林尽染,北雁南飞,啊!又是一年秋来到。洛阳城里人们行色匆匆,一阵秋风裹着寒意迎面扑来,片片黄叶翩翩起舞。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客居洛阳的诗人张籍漫步街头,眼望秋叶纷纷,思乡之情油然而生。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已近眼前,可是自己远离家乡,回乡的日子似乎遥遥无期……想着想着,一滴思乡的泪水不知不觉滚落下来,唉,那一缕乡愁……

就在这时,一个背着包袱的送信人正策马而过。张籍受到了启发,忙叫住送信人:“请等一等,也帮我带封家书。”张籍三步并作两步,回到家中铺开纸砚,提笔蘸墨,刚要下笔时却又停了下来。千言万语涌上心头,一时之间不知从何说起。思虑再三,终于写到:“年迈的父母大人身体还好吗?幼小的弟弟妹妹长大了吧?……我在外地一切都好,请不要担心……”可这短短的几页纸又怎能表达出张籍对家乡的思念和牵挂呢?无奈时间紧迫,只好匆匆收笔。张籍小心地把信封好,交给送信人。

正当送信人骑上马准备出发时,张籍又担心起来:这么匆忙写成的信会不会遗漏什么?他急忙拦住送信人,拆开信封,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发现想说的都写到了,才重新封好信封,递给早已等得着急的送信人。张籍不放心,又千叮咛万嘱咐送信人一定要亲手交到家人手里。送信人快马加鞭,尘土飞扬中传来一句话:“放心吧,我一定会送到!”望着送信人远去的背影,诗人仍然呆立不动。此时,诗人的心已随着送信人回到了故乡苏州,见到了日思夜想的父母亲人……

秋风掠过,黄叶飘飘。此时,诗人多么想借这阵阵秋风向家乡的亲人送去自己美好的祝福!唉,那一缕剪不断理还乱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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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写思乡的诗句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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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

今夜月明入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常恐秋节至,凉飚夺炎热。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满月飞明镜,归心折大刀。

未必素娥无怅恨,玉蟾清冷桂花孤。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忧愁不能寐,揽衣起徘徊。

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沈。

至今不会天中事,应是嫦娥掷与人。

昨风一吹无人会,今夜清光似往年。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

故乡秋忆月,异国夜惊潮。

何处关山家万里,夜来枨触客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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