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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作文【汇集20篇】

书法是世界上文字表现的艺术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提供的哈姆雷特读后感高中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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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第三册第五单元作文:读《哈姆雷特》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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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美好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奇怪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面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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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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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是呀,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位良师益友,为我们描述了一幅美丽的画卷。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的书籍是我国古典文学中“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长篇世态人情小说。它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立体复杂的生活画面,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林黛玉的《葬花词》让我流连忘返:“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和“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从中我感受到了林黛玉的悲伤,从“怜春”“恼春”中我感受到了她的纠结,她的思念,她的无奈。《红楼梦》中这样的经典诗词太多太多了,让人读起来爱不释手!

“刘姥姥醉卧怡红院”让我印象深刻。读第一遍时,我不禁哈哈大笑,觉得刘姥姥很土,连镜子都不知道是什么,我把这个想法告诉爸爸时,爸爸却说:“你只理解了文字的表面意思,却没有深深地去体会,你每读多一次想法就会更深入一层。”听了爸爸的话,我重新捧起书本,再次去感受这些优美的文字。当我第二遍读到:刘姥姥道:“阿弥陀佛!我还是小杯吃罢,把这大杯收着,我带回家去慢慢吃罢。”和刘姥姥一下子摸到那老婆子的脸冰凉挺硬的,倒把刘姥姥唬了一跳。猛想起:“常听说富贵人家有种穿衣镜,这别是我在镜子里头吗?”等到句子时,我再笑不出来了,总觉得心里仿佛装满了什么东西。当我读第三遍时,渐渐明白了:刘姥姥的代表的就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她的种.种看似可笑的行为,恰恰折射出了贾府也就是封建贵族的奢侈腐化。曹雪芹通过这一系列的描写,让社会各个层面的人物都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眼前了。一部《红楼梦》就是一幅鲜活的社会画卷!

让我们一起共读《红楼梦》吧,去品味古典名著的风采神韵,去体会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去与名家对话,去享受思想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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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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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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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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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少真实?从你的文章里流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一幕幕一直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的一个生活。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从未怀疑过这本书里面的假,当我不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从未把它当做真。我希望一段人生,在书里走过。我像是经历过一般,但那不是我的经历和想要。

人们都在努力,在一个社会的变化里,每一个人都在寻求自己的生活的道路。孙少安成为了富甲一方的老板,在这种稳定生活中,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他的弟弟的认可,孙少平是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没有人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吧!在哪个城市下,在他自己的努力下,在哪个煤矿下,他埋下了自己的汗水,和一个恋人。时间对他来说很久远了,可是他得到了什么?或许他余下的生活就是在这个煤矿下的工作了。我们这么做到底是向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进,当初读的书中,能给一个人多少支撑,在拒绝了所有的安逸之后,他为自己的生命做了怎样的决断?他让我知道了,人是在追求自己的想法时,慢慢安定下来的,哪我又该如何?

孙少平在自己的视野和身份之间出一种完全没有分清的态度。或许过去,现在还存在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年轻人,我们又该给他们什么样的态度?过了此书,也就是一种经历。终究是别人的人生,我们自己或许还是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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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阅读红楼梦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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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谢花飞花满天,魂消香殒有谁怜?”这是红楼女子的悲伤;“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红楼女子最真实的生活。

细读红楼不仅为红楼女子叹惜。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她们两个是红楼梦的主角,是大观园里的灵魂。

为报神瑛侍者,绛珠草用自己一生的眼泪来回报他。看似神话,曹雪芹硬是把它写活了。她没有薛宝钗的圆滑、招人喜欢。她冷傲、自负、多疑,却又才华横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个让贾宝玉似曾相识的女子,这个不慕荣利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却被冷漠残酷无情的封建制度扼杀了——或许在那个冷酷的世界里,这是一种的解脱。

许多年来,她遭受了多少骂名。所有的人,似乎都认为林妹妹的死是她一手造成的。孰不知,她也是封建制度的殉葬品。漂亮,有心计,有城府又会笼络人心。这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评价,难道在那个深宅大院里自保也是一种错吗?难道独守空房就应该是她一生的归宿?

查抄大观园,一记响亮的`耳光,震响天地:“我若是男儿身,早就出去了!”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心志!她精明干练,不墨守成规。

“元迎探惜”四春,只有她敢于反抗,也只有她活得最精彩。

欺上媚下的王熙凤,宁死不屈的鸳鸯,投井而去的金钏,刚强倔强的晴雯,性格豪爽的湘云,美丽动人的可卿,温柔贤惠的袭人,孤苦无依的妙玉,看破红尘的惜春——

一曲红楼之梦演尽人世间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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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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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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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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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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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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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有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国内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巨作,我仔细阅读一番后,果然名不虚传。

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当时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和封建制度下人物的悲惨命运。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上至朝廷下至市井的人情世故和社会风俗,并运用了相当多的篇幅描写贵族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游戏、读书与社交,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一部《红楼梦》,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缩影。看似繁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贾府,实则矛盾重重:家族统治者和叛逆青年之间的矛盾,主仆之间的矛盾,上层奴仆和下层奴仆之间的矛盾,统治者间不同派系的矛盾,嫡庶之间的矛盾……在全书中,贾宝玉挨打和抄检大观园是全书中所有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薛宝钗藏愚守拙,王熙凤机关算尽,李纨如“死灰槁木”一般,迎春是“有气的死人”,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每个人物都深入人心,令人回味。而这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贾宝玉和林黛玉。

贾宝玉衔玉而生,聪明灵秀,是贾家寄予厚望的人物。他的思想叛逆而前卫。在他心中,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蔑视假道学的夫子,不相信男尊女卑。他爱惜女孩子,认为女儿家都是水做的骨肉,清新可人,是钟灵毓秀所在。后来,贾府遭遇了一系列变故,历经革职抄家,祖母和元春逝世,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妙玉遭劫……特别是被偷梁换柱与宝钗结婚致使黛玉魂归离恨天,使贾宝玉遭到了极大的精神重创。生离死别,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人间冷暖,使他恍如身处水中月镜中花,时而癫狂,时而痴呆,时而清醒异常。在顿悟了一切后,贾宝玉最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悬崖撒手”而去。

林黛玉同样是一个优美的女性。她楚楚可怜,多才多艺,多愁善感,充满诗情画意。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敏感小性,不懂人情世故。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做最真实的自我。她执着于爱情,却又压抑着自己。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打压下,贾宝玉娶了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成就了“金玉良缘”。而她却苦恋无果,最终泪尽而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随着一纸抄家皇令的下达,赫赫扬扬的百年荣宁二府顷刻间大厦将倾。那些如水般清纯的女性也惨遭厄运。黛玉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惜春落发为尼……真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合上书页,书香犹在手中。走进红楼,感知一曲悲歌一段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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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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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凉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悲惨世界一书中:当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弃鄙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消弭了他重新做人,改过向善的信心。是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使我既感动又欣喜。然而欣喜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

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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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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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一句简单的法国谚语就说出了钱钟书想要表达的主题。

高中的时候我就看过《围城》,可是当时也仅仅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情节就放下不看了。记得那个时候语文课本上有一段《边城》的选段,讲边城的时候教师说了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他说:“在2000年左右的一年,《边城》被评为中国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围城》排行第二;而在亚洲,《围城》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边城》排行第二。”当时我一下子想到了这其中的简单原因——《围城》在国外的受欢迎程度要还是很值得肯定的!有时候我觉得我不是很喜欢看钱钟书的文章,尤其不喜欢长时间看。因为总觉得看看的书异常地耗费脑力!就像《围城》,很多时候我得在他那巧妙的比喻中先停顿一下才能够继续前行。于是,断断续续地不明白花了多少时间才第二次把这本书给看完。

《围城》的爱好者应当不止是一类人吧!我觉得从青年到中年甚至老年都有其爱好的理由。青年嘛,正值恋爱的时节,正好有着看这书中曲折的感情故事的心态。中年人嘛,自我的家庭刚刚运营没有多么长的时间,有时候看看这书中的家庭中曲折逗人又有点合乎情理的故事还是很值得他们深思一下,反思一下自我的生活的。至于老年人嘛,老夫老妻们似乎最为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就是这年轻一代的感情生活与家庭生活了,他们是资格最老的观众。

看书的时候有时候也能够看得我有点纠结。为什么纠结呢很简单,一个围城的故事似乎又让我觉得感情与婚姻是一个不好接触的区域。尽管,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以及国外那些童话传达给我们很多令人向往的感情故事,可是,这些完美的故事比起那种《围城》中的纠结故事来说的话又似乎是地税之余沧海了。有时候真害怕自我将来会成为那大海中悲催的一滴苦水。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而我,暂时站在城门口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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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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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那本厚重而又不厚实的泛着浓厚的油墨气息的千古佳文时,我再一次的,被震撼了!

论语》是记录孔子以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体散文。其内容,涉及政治、教育、礼乐、处世等等,是儒家文化基础所在。它不仅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东亚乃至欧洲也有重大影响,是中外人士研究中国文化的必读之作。

打开《论语》,我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空隧道,孔子留下了许多使我们对生活,对学习永久反思,并值得我们借鉴的文字。他的言行深及学习,孝道,德行,为政。使我惊叹不已!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孔子的快乐人生观!

其实,人这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如意的事情:《论语》中说到,有一天孔子的学生司马牛忧伤地说:别人都有兄弟,偏偏我没有。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夏就说:“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这代表了《论语》所倡导的一种价值观念:人首先要能够正确地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接受下来。每个人相对与他人都有不如他人的地方,或者某天不如意的事情“砰”地降临在你的身上。如去年的地震中的青海玉树人,特大山洪泥石流的甘肃舟曲人。他们(她们)有的瞬间失去了父母、儿女、兄妹等亲人;有的瞬间失去了熟悉的家园,这时要他们(她们)用怎么的心态来面对?!天灾,人们无法预见、有时又无法避免。在天灾已经发生时,只有去接受它。不要过分地纠缠在里面,整日呼天抢地,这只会加重你的苦痛,就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

然而,我们的第二个人生态度就是尽自己的可能、用自己的能力做事去弥补遇到的遗憾。灾害已发生、悲剧已上演、迅速地正确面对这些困苦,思考如何去减少损失、重新站起来。此时,支持我们站起来的是内心的淡定与坦然。《论语。宪问》中谈到“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如果你心怀很敞亮,内心很仁厚,你就有一种坦然的勇敢,去直面你的悲痛与遗憾。当一个不幸降临了,悲痛是难免的,而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过去,这样我们才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做更多有价值的事情,我们才会活的更有效率,更有好心情。

如何做人,是一个终生的课题。《论语》告诉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是一座思想的宝库。认真地研读,细心地体会,努力地实践。我们的境界必将得以提升,我们的人生一定会产生积极的变化。读《论语》令我受益匪浅。今后,我还要更加细读《论语》,细读这中华悠悠千年的智慧,读懂这其中的做人道理与处事方法,品尝这暖暖的心灵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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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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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红楼梦》,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厚厚的书册,密密麻麻如蝌蚪般的文字,散发着油墨的气息,让那时才初一的我产生了厌倦。也许是对这种密密麻麻的文字的排斥,我并没有把这本书读完。再读红楼时,我已是高中,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渐渐长大,对于爱情有了朦胧的见解。重新端起厚厚的书页时,发黄的书页上不再是蝌蚪样的文字,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幅幅真实动人的画……

起初,看到的是黛玉的孤傲,宝钗的圆滑,湘云的爽朗,王熙凤的泼辣……后来,看到了黛玉对爱情的纯真,对封建教条的不满。宝钗对婚姻反应的冷淡,是一个封建世俗的守卫者……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写的便是黛玉和宝钗。“可叹停机德”说宝钗是合乎封建道德标准的贤妻良母,“金簪雪里埋”描绘了宝玉出家,一人独守空闺的悲凉。“堪怜咏絮才”称黛玉有谢道韫咏絮之才,“玉带林中挂”黛玉泪枯而死,宝玉出家为僧。

黛玉和宝玉的爱情悲剧不仅是家庭悲剧,更是社会悲剧。王熙凤在得到贾母的态度后,用宝钗替代黛玉演了一处“偷梁换柱”。结果便是黛玉的死,宝玉的心灰意冷。

红楼里众多人物,独爱黛玉,她的孤傲,她的天真,她的才气,她对爱情的纯真,深深感染了我。她没有宝钗的机灵圆滑,没有王熙凤的权术,没有湘云的英朗直爽……一个多泪多伤的女子,即便出生便择定了家庭轨迹,即便出生便注定死的凄凉,她依旧敢爱敢恨,临死前的那句,“宝玉,你好……”更是悲凉。一首《葬花词》是她不愿受辱,不甘低头屈服,好强要胜的情绪宣释。“侬尽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意为现在别人笑我葬花痴傻,他年别人葬我可知我是谁么?暗含了自己命不如花,道尽了心中苦楚。这样一个格格不入,多泪多伤的女子是那样的凄美。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一抹降珠草,受神瑛侍者浇灌,又因浇灌过多故五内郁结。这也就是宝玉与黛玉悲惨爱情的写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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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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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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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读后感高中生如何写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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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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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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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本是一个温暖的代名词,巴金的《家》一书中,却构造了一个封建腐朽,最终步向没落的家庭。

浅读了一下“觉慧出走”一章,却发现短短两千多字,把所有人物不舍的情结和各自的性格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一章叙述了觉慧受不了家中封建的制度,由家里出发直到乘船离开的过程。例如文章开头第一句“天还没有亮,他就醒了,躺在床上,左思右想地挨到了天明”,觉慧也许是因为对城中熟识人的不舍,也许是因为对出走后到大城市生活的期待、或茫然,又或许是因为即将能逃离这个封建家庭的欣喜,竟早早就醒了,引发了我的深思。再如最后一段中“前面的幻景迷了他的眼睛,使他再没有时间去悲惜被他抛在后面的过去十八年的生活了”让我感受到了觉慧对新生活的希望,振奋起来。

文段中最感染我的,是他上船后所见到的景色——“他的眼睛所触到的,只是一片清莹的水,一些山影和一些树影。三个舟子在那里一面摇橹,一面唱山歌““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六区,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三次写到前方不停流动的绿水,巴金在这里寓情于景,象征着对封建主义的反抗,将会带来无限美好的前途与未来。觉慧为了实现自己青春的意义与价值,他离开了家,他反抗封建陋习,反抗封建宗法制度,这强烈的反抗精神,令我感受到无边的期待,其间似乎又夹杂着些许忧伤,觉慧的反抗能够让这个社会引起重视吗?能够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吗?但总的来说,这便应该是作者在《家》的序中所提到的那“一条路”了。

一个封建家庭的没落,伴随着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全新生活的崛起,所以,向着我们所找到的这一条征服生活的路,勇敢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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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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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尼玛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尼玛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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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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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戏剧对时代的反映

在莎士比亚的年代,正是英国戏剧盛行的时期,很多人以此为乐,也有很多人以此为生。通过戏剧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当时的社会情景,也在戏剧中让我们看到对社会的反映。正如书中所说的:“他们是这一个时代的缩影”(第二幕第二场当中);还有“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第三幕第二场当中)。因此在哈姆雷特的复仇中,就精心设计了一场《贡扎古之死》戏,让篡夺王位的叔父克劳狄斯看到了自己的毒恨之面。可见,戏剧在作者的心中有着崇高的地位,虽然在当代的许多人眼里,是不屑一顾,认为是低俗的东西。

那么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怎样的世代呢?

在故事当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心败坏、道德沦丧,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画面。篡夺王位的克劳狄斯用诡计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丧父不到二个月的王后乔特鲁德就改嫁于克劳狄斯,她的行为“使贞节蒙污,使美德得到了伪善的名称,从纯洁的恋情的额上取下娇艳的蔷薇,替它盖上一个烙印……”(第三幕第四场当中);原本以为叔父只让自己在他国调节心情,孰不知叔父要用毒辣的计谋想让自己首级分离;最后一场与雷欧提斯的比赛,却是一个充满阴险毒辣的计谋……

这真是一个悲观的世界。由此,也让我们看到人类历史的众多不幸:在古时该隐杀死了亲生兄弟亚伯。在新约时代,被施洗约翰谴责的希律王,不合理的娶了兄弟的妻子希罗底。在中国有“本为同跟生,相煎何太急”的兄弟之逼。在《现实一种》里面有兄弟之间和家庭之间的互相杀害,等等。让人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阴凉、恐惧!

在哈姆雷特的对话中,也让我们呼吸到这种世界气息的寒冷,

“哈姆雷特:丹麦是一所牢狱

罗森格兰兹:那么世界也是一所牢狱

哈姆雷特: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地牢;丹麦是其中最坏的一间”

那么在莎士比亚的年代,社会情景也是如此,虽然物质有许多的发展,艺术有卓越的成就。但在道德领域却充满着缺陷。所以,阿尼克斯特在《莎士比亚传记》中,记载着说:文艺复兴时代的道德状况不很令人满意,莎士比亚的作品对此有所反映:与充满人文主义气息的美好人物形象并列的,是形形色色的冒险家和恶棍”。

这些思想让我们想起了,中世纪清教徒的一些错误观念。比如修身、克欲,通过对自身的净化,可以达到美好的彼岸;也盼望在敬虔的时日里,迎接上主的莅临。

而基督教实行的是“信、望、爱”, 敬畏上帝,信靠耶稣;珍爱生命,爱护身心;盼望国度,等候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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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哈姆雷特读后感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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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悲剧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 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角色: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能力,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考虑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奇怪的是,为什么他可以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可以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因为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理解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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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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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我思想中的三国世界。《三国演义》这本名书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吧!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有勇无谋。但能让许多能人贤士辅佐的人却只有他们:曹操、刘备、孙权。

他们三人有一个相同的特点:看重人才。

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夫人而假装向曹操投降,曹操为留关羽为己所用而用金钱美女诱惑他。曹操知道关羽这人有情有义、这对他没有用,但他也要试一试。在关羽离开曹操而要返回刘备身边时,曹操并没有下令让人追杀关羽。曹操知道即使留不下他,也不能去杀他。其一,关羽是人才,曹操很欣赏他,也希望有像关羽这样的人为自己办事;其二,曹操想借“留关羽”这事来告诉能人之士“他的求贤若渴,和他怎样对待能人之士。

刘备的求贤之事,最着名的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为看看刘备是否诚心请他出山才多次为难刘备,刘备下定决心要请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不仅是因为刘备的诚心,而且是因为刘备仁德、礼贤下士、为人谦和。

孙权善于任用贤人,如:吕蒙,孙权知道吕蒙在沙场上屡建奇功、有用武之地,孙权知道吕蒙的才能不仅如此,倘若让他读书,他一定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好好读书”,果然,吕蒙的知识、见解有所提升,在沙场上善于用兵。

如果要我来评价他们三人谁谁最坏?就我个人而言,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中——没有、也没有最坏。倘若他们不在战争时代,他们可能会保卫国家。但他们偏偏在战争时代,曹操为了实现他的抱负而发动了战争;刘备为了维护汉朝的统治而建立了军队;孙权为了保护父兄留下来的祖业而训练军队、不受侵略。

之后,他们三人先后建立属于自己的帝国。但是,他们建立的帝国最后成司马家族的江山。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都意识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他们的后代子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魏国的最后一代君主魏元帝曹奂手中无实权,由司马炎控制;蜀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孝怀皇帝后主刘禅,刘备死后,刘禅依靠诸葛亮帮他处理朝政,诸葛亮等贤臣死后,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魏国分三路进攻,最终蜀国灭亡;吴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吴末帝孙皓,孙皓初立时,下令抚恤人民、开仓振贫、一时被誉为令主,但是,孙皓很快变得粗暴骄盈、暴虐治国、又好酒色,从而导致民心丧尽,西晋伐吴,吴国无力抵挡、最终吴国灭亡。

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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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的教育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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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有幸读到《爱的教育》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有100多个小节,我为了看完它,可没少花时间,这篇文章主要记叙了作者亚米契斯的日记,不过文章中的主人公是恩科利。这些日记以第一人称记叙了作者的校内生活,以第二人称从父母的角度写出了他的父母对他的教育,以第三人称记叙了一些少年英雄的故事。

主人公的日记连在一起,就成了这部在全世界流行的书,可他当年才是一个9岁的儿童啊!他只用了4年就写出了这部大作,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从小时候就写日记的习惯,虽然我们现在这样做未必能成为一个大作家,但总可以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不辜负父母呕心沥血的教育。

这本书虽然是作者的日记,是由许多小事情连接在一起的,但是一点也不显的是各不相关的,各小节之间都有一定关系。全文就像记叙作者4年来的生活琐事一样,把每天的事都写了出来,每天发生的事都像一根绳上的串联物,从不分开。

现在,我们已经有13岁了,作者在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这部大作《爱的教育》,而我们呢?到现在还没有一点成就。这全是因为作者很聪明吗?不是的,我们和他一样,是拥有同样智慧,但学习条件比他还好很多很多,全怪我们没有作者勤奋、认真,这个因素直接使他平步青云。他的作品现在已是人们很受欢迎的书,这部书被翻译成一百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流传,在意大利是小孩子必读的书。

一个豪不起眼的毛孩子也能创造奇迹,这并非神话,是发生在我们身旁的真实的事情,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什么呢?可以看出勤奋比聪明更好。俗话说:“勤能补茁,笨鸟先飞”。现在我们处在的是一个开放性的国家,现在国家正需要人才,我们只要有的才华,就不怕别人的考验,就像“死猪不怕开水烫”一样。除非你是一个假人才,是“狗肉包子上不了正席”。才不会被人罢职。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乘上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路上困难虽多,但我们一定能战胜它,成为祖国的新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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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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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从小聪明清秀,父母对她爱如珍宝。因母亲早亡,便被接到贾府抚养教育。后来她又死了父亲,从此过上虽无父母却娇生惯养的生活,因不愿与人交流而养成了孤傲的性格。元春省亲后,林黛玉入住潇湘馆,在大观园诗社里别号潇湘妃子,才华横溢。林黛玉与贾宝玉因从小结缘,从相识、相知慢慢发展成爱情。绛珠还泪的神话赋予了两人奇幻浪漫的色彩,并定下了悲剧基调。

林黛玉从小就饱受寄人篱下的辛酸,懂得谨言慎行,察言观色。况且贾府家大业大,势利之人与羡慕嫉妒者比比皆是,黛玉自己亦深深地了解这点,因而即使自己多病,也不敢向贾母多提要求,所以宝钗一段话、几两燕窝就让黛玉感恩在心,却又不免伤心自己没有双亲撑腰,亦无兄弟姊妹可以仰仗。置身于人影婆娑的大观园,她却是只身一人,能当做知己的也不过宝玉一人而已。但自从宝钗来到贾府之后,金玉之说让黛玉心里多感不忿,所以她只能冷言冷语地对待宝玉,无非是想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这样的黛玉让人心疼。

黛玉感花伤己,吟唱《葬花词》:“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宝玉听之不觉恸倒于山坡之上。黛玉之死不仅是因为宝玉娶了宝钗,也有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无奈和失望。她注定是不幸的,是封建社会的牺牲者。

喜欢她的孤傲冷艳,清高脱俗,才情满溢;喜欢她的一尘不染,率真纯净,多情婉转。一个款款而来的女子,为芸芸众生步入凡尘。她的清泪都源自那份纯净,所以喜欢她所有的娇嗔怒笑。

我们一直全力以赴追逐着现实的理想抱负,眼前有太多灯红酒绿,耳旁有太多喧嚣嘈杂,心里有太多浮躁不平。转过身去,总希望有一个不同于现实世界,宁静致远的世外桃源,没有名利的追逐;总希望有一张张笑靥如花,细语如丝的真挚面孔,真诚透彻。于是将心中那些隐着的但是蔓延灵魂深处的期望精彩地编织起来。因为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因为许多丢失了纯真的灵魂,也因为还有一个梦想的坚持。

所以说曹雪芹用黛玉那一双纯粹微蹙的眼睛,冷冷地看着这茫茫世界中的世事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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