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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大全高中(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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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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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说:“学了做人处事的道理,并在适当的时候印证练习,不也觉得高兴吗?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相聚,不也感到欢乐吗?别人不理解你,而你并不生气,不也是君子的风度吗?”短短的几句话,包含了做人、做事、交友、处世的道理。在论语中,孔子表达的“学”,不仅仅是读书学知识,而是泛指学习做人处事的道理。孔子一生热爱学习,并且乐此不疲,一向到了晚年还刻苦钻研十分深奥难懂的《周易》,故有“韦编三绝”的美传。

关于学习的态度:孔子认为,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这是关键。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即真正爱好它的人,为它而欢乐的人才能真正学好它。其次,学习要“默而识之,学而不厌”。即学习要有踏踏实实的精神,默默地记住学到的知识,努力学习而不满足。第三,是要专心致志,知难而进。

关于学习的方法。孔子在和弟子的交谈中多处提及学习方法问题,“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能够为师矣。”与此同时,孔子还异常强调学思结合,勇于实践。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读书而不思考就会感到迷惑,只是空想而不读书就会精神疲殆。要求人们把学习积累和钻研思考相结合,不能偏废。

关于学习的目的。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意思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啊。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

以上是我学习《论语》后的一点感受,经过这次学习我才明白自我的知识面是多么的狭窄,让我有一种“人生处处尽学问,世间人人是我师”的感觉。今后,我必须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本次学习,真的使我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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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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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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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百年孤独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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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去看布恩蒂亚家族呢?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

漫长的百年,几代人的智慧,有的聪明机智,有的求知若渴,勇敢坚强……他们虽孤僻,却有着自己坚毅的眼光,以独特的个人魅力吸引着美丽、个性的女性。其实谁也说不清这个命运多舛的家族到底有什么致命的弱点,但事实就是仅经过百余年,随着风雨袭来,这个家族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你若是仔细品味,你又会发现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叹息的地方。

但是又如同题目《百年孤独》一样,"孤独"成为了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家族的人,都笼罩着一种孤独,他们都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沉默寡言,却又可能为了一个目标疯狂的去努力,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渐渐的布恩蒂亚家族变的与世隔绝,疯狂至死。整个家族的第一位女性——乌苏娜为了改变家族孤独的局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可是最终,她失败了。每一个孩子都一步步重蹈覆辙,迈向了孤独的深渊。

深层次的说,布恩蒂亚家族百年来的兴衰荣辱,其实映照的是拉美历史的变迁。整个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命运急转直下对应的正是拉丁美洲的内战和殖民者的入侵。而家族内部的落后:成员之间的乱伦更是与拉美整体文化程度低下相关联。总是这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痛苦与血泪。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拉美人民从一开始的奋起反抗到最后的安于命运的安排,这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让人仿佛置身于情境之中。

其实在生活之中又何止书中的百年孤独,每个人都有孤独,每个人都会孤独,这与开朗活泼的外表无关。在现代化的都市之中,夜晚华灯初上,灯红酒绿,可无论外面多么喧嚣,总有人在某一时刻感到孤独,难以抗拒。你或者想着逃避,或者想着抵抗,无论用什么样的方式,是《百年孤独》里的疯狂,还是现实生活中的挣扎,无论何种方式,都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否我们在这重复的方式里失去了方式,丢失了真实的自我?

如果孤独不能避免,那就尝试去享受它吧。不去像布恩蒂亚家族一样抵抗孤独,最终只会体力不支,被孤独吞噬。谁也不想这样,到不如换一种方式,以骄傲的姿态俯视它,独自承受一切,承担自己的责任,毕竟总有一个人的时候,若是学会了适应孤独就再也不会害怕了。

去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候的挫败。孤独可以帮助我们认清自我,孤独是一场自我对话,可以听清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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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的教育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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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部经典名着——《爱的教育》,是意大利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德·亚米契斯的代表作。

《爱的教育》风靡世界,历久弥新……

一个小学生的世界活泼泼地呈现在我面前。作者通过一件件平凡、细微的事情,娓娓地记叙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之谊,展现出人们的善良与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

此书并不刻意讲究修辞与结构,语言也异常朴实、流畅,但它饱含了对社会中下层艰辛度日人民的关爱,对普通人纯真心灵的热忱赞颂,它洋溢着博大的人道精神和温馨的人性之美,使此书于细微处见真情,平凡中寓崇高;我阅毕全书,激荡于胸怀的感情与波澜久久难以平静。不妨说,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我的心扉。

我读完全书,觉得《感恩》这篇文章最感人;读完全文,我学到了许多。

全文语言巧妙,值得我去体会学习;更为我的语言积累下了丰富的底蕴——为我今后的语言道路铺了一块台阶。

本文教会了我感恩父母,感恩老师。老师其实是恨铁不成钢。老师是神圣的,因为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孩子,他是启发你的心灵,培养你的智慧的人,他在你的一生中差不多和你的父母一样重要。老师是亿万儿童心灵的智慧之父,他们得到极其微薄的报酬,却在培养未来一代的优秀国民而辛勤劳动着。永远要爱自己的老师,永远要以尊敬的口吻来称呼“老师”这两个字,因为世界上除了父母亲之外,“老师”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崇高、最亲切的称呼了。

全文阅毕,我像刚吃饱饭一样;此文沐浴了我的心灵,进化了我的灵魂。爱是阳光和雨露使我的人格更完整。

读完全书,我获得了精神食粮的满足。我体会到了人生哲学,收获了感恩的心,关爱他人,无私为他人奉献……

《爱的教育》交给了我做人的基本人伦常识与做人的基本道德品质

《爱的教育》整个文学创作的人道主义、博爱精神,流光溢彩,意蕴深远,使此书超越了时空,获得了普遍的、永恒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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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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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大约七八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从那时起便一直陪伴和鼓励着我,直到现在。

《悲惨世界》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冉阿让的人因为饥饿所以偷了一块面包,却被人家当场抓住,被判了五年苦役,其间因为思念姐姐和她的孩子,他企图越狱,共有四次,但不幸的是每一次都被抓住了,每一次都加刑,一共要坐十九年的监狱。十九年,最初却只是因为砸碎了一块玻璃,偷了一个面包

冉阿让感到很愤怒,他认为这个社会愧对了他,总有一天他要报复。在出狱的那天,冉阿让来到了迪涅城。他到处借宿却没有人肯接待他,最后他来到了迪涅城主教莫里哀先生的家中,莫里哀先生热情地接待了他,并请他在自己家中住宿一晚。

半夜,冉阿让忽然醒来,他想起了他痛苦的往昔。他决定偷走主教的东西来补偿自己的人生,冉阿让成功偷走东西后,立刻逃走了。

第二天,女仆发现东西被偷了,便马上告诉了主教,但主教并没有生气。过了一会儿,警察抓来了冉阿让,来到了主教的家中。主教不仅没有怪冉阿让,还把那些东西送给了他。冉阿让感到很吃惊,他说不出来现在是什么感觉,他逃也似的出了迪涅城。

后来受到主教感化的冉阿让决定弃恶从善,他来到了滨海蒙特勒伊城,化名马德兰,并发明了一种东西,成为了本市巨富,成为巨富后,冉阿让经常帮助穷苦的老百姓,被任命为市长。但是好景不长,不久,冉阿让从警察沙威口中得知,偷走主教东西和别人的苹果再次犯案的冉阿让已经捕获了。但他明明还在这里,难道说有人成了替死鬼?

于是冉阿让也关注了这次案件,知道了原来那个替死鬼叫商马第,他其实没有犯罪,他只是从地上捡的苹果枝罢了,并没有偷。如果要证明商马第的清白,他就必须要去自首。冉阿让只要一想到他又要变成监狱里时的样子,便觉得沮丧不已。但他的良知告诉他,他必须要去自首,只有这样才能使商马第不白白受罪。

最后,冉阿让还是决定去自首。虽然他犯了罪,但他的诚实和坦然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也感动了我。舍弃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自首,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我顿时被冉阿让的可贵的精神感动了。冉阿让的一生,在苦难中挣扎,却有着舍己为人的情操,雨果用这样的人物形象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有价值的人。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便想到了冉阿让那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情怀,他将在今后的岁月里一直陪伴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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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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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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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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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是呀,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位良师益友,为我们描述了一幅美丽的画卷。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的书籍是我国古典文学中“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长篇世态人情小说。它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立体复杂的生活画面,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林黛玉的《葬花词》让我流连忘返:“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和“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从中我感受到了林黛玉的悲伤,从“怜春”“恼春”中我感受到了她的纠结,她的思念,她的无奈。《红楼梦》中这样的经典诗词太多太多了,让人读起来爱不释手!

“刘姥姥醉卧怡红院”让我印象深刻。读第一遍时,我不禁哈哈大笑,觉得刘姥姥很土,连镜子都不知道是什么,我把这个想法告诉爸爸时,爸爸却说:“你只理解了文字的表面意思,却没有深深地去体会,你每读多一次想法就会更深入一层。”听了爸爸的话,我重新捧起书本,再次去感受这些优美的文字。当我第二遍读到:刘姥姥道:“阿弥陀佛!我还是小杯吃罢,把这大杯收着,我带回家去慢慢吃罢。”和刘姥姥一下子摸到那老婆子的脸冰凉挺硬的,倒把刘姥姥唬了一跳。猛想起:“常听说富贵人家有种穿衣镜,这别是我在镜子里头吗?”等到句子时,我再笑不出来了,总觉得心里仿佛装满了什么东西。当我读第三遍时,渐渐明白了:刘姥姥的代表的就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她的种.种看似可笑的行为,恰恰折射出了贾府也就是封建贵族的奢侈腐化。曹雪芹通过这一系列的描写,让社会各个层面的人物都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眼前了。一部《红楼梦》就是一幅鲜活的社会画卷!

让我们一起共读《红楼梦》吧,去品味古典名著的风采神韵,去体会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去与名家对话,去享受思想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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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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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观望着深蓝的夜空和天幕上偶尔出现的冷清烟火,觉得自己长大那么多,觉得自己离开童年已经走那么远。看高尔基的《童年》时,我读的是他的故事,震撼的是自己的心。

在高尔基那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那些吝啬、贪婪的人们利欲熏心勾心斗角。那些最黑暗的东西,他小小年纪却经历那么多。低沉,痛苦,无穷尽。可就算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还有掩饰不过的光明和温暖。再黑的屋子里点上一盏灯,也能照亮一切,人的心里也一样。就像他的外祖母哪样博大的胸怀和真诚的笑容,带给一个懵懂的孩子的不是力量,而是勇气、这样的一部小说,能使人们从冷酷无情中看到善良的体现,能从粗暴专横中看到人性的光芒。

在苦难中长大,苦难磨去他的棱角,却意外地给他勇敢和坚强的翅膀,给他爱和阳光。

高尔基的童年,怎样一段单纯可是却近乎残酷的时光里,怎样一种抬头和低头的姿势里,轰轰烈烈又平平淡淡,他就以这样顽强不屈的姿态或者,像一株素面朝天不拘一格的向日葵,不曾被束缚过的向日葵。

我看见高尔基幼小时候的时光在我的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一般温润平和的年华。

那些明亮的眼神和温和的笑容都留在他不断向后奔跑的记忆中,一切都成他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几年。他的童年如这般的坎坷悲苦,课高尔基却在这样的环境中炼就自己顽强的性格,在逆境中成长,我想这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学习的东西。

那段回不去的时间里有他的那些笑那些年少时光,那些痛那些伪装潇洒。那么小的年纪里他懂那么多,那些悲苦的岁月中,那些善良向上的人们就是高尔基生命中不灭的灯光,他们源源不断发出的光芒照耀着高尔基义无反顾地向成长奔去,不会恐惧不曾恐惧。

这个世界给我们太多东西当然注定会同时也夺走我们太多东西。我记得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为错过夕阳而哭泣,那么接下来你就要继续错过星星。高尔基没有错过星星,他以如此向上积极的姿态奋斗不息,他最终创造出自己的辉煌成就。

我惊异于高尔基竟然可以用那么淡然的语气讲述自己幼时的如此悲惨的遭遇,那笔调几乎是可以说是有些乐观的,带着一种让人向上的张力,带着一种让人不想放弃的希望。他写出的文字抽象为一幅色彩明丽的油画,直至人心底最纯粹的快乐和哀伤。

最是梦回在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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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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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怎么说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更何况幼时都读过,自然对此书有点印象—一群大多是农民的武林高手聚在一起,喊着“替天行道”的高亢口号。我想问他们:“天是哪个天,行的是哪个道?”招安前,说是为了保护朝廷,劫富济贫,欺负朝廷没警察,没枪,大肆破坏治安,社会秩序;招安后,到老实了点,替朝廷南征北战,平了辽国,方腊,立了战功。但是,本尿不到一壶的人们更是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落得一个疏导猕猴散的结局。

看水浒,不外乎看里面一百零八将的性格以及他们的“英雄事迹”:宋江的“忠”与“义”,李逵的“猛和孝”,鲁智深的“智和勇”,花宋的“帅”,吴用的“谋”……一百零八将,性格各不相同,作者将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鲜明,怪不得被称为四大名著之一。

再细说两人,一个是宋江,一个是鲁智深。先说这宋公民,外号及时雨,暂且不说,他的“忠”与“义”我是真的不理解。说是“忠”与朝廷,为了不使李逵以后造反,竟邀他一起喝了毒酒,真是够“义”气的!不知李逵泉下有知,估计会跳起来宰了宋江。为了不使“智取生辰纳”一事败露,一刀砍了老婆阎婆惜的狗头,显示出他的“义”,真是与朱元璋杀

人不眨眼一样一样儿的。

再讲鲁提辖,也不愧于那个法号—智深:智慧还真的挺深。他,也算是水浒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了,在三拳打死镇关西中,他明知道镇关西已断了气,可他还是叫骂着:“鸟!看你再装死,等老子下回再收拾你!”颇有一番放学后别走的架势。等:“吃瓜群众”们反应过来此人已死时,鲁智深早已溜之大吉,此时不跑,还待何时?这一情景,把我深深吸引了,这更体现出了他的智。论到“勇”,他绝对不一般。想那时李逵发现老母被大虫吃了时,也是愤怒到极点才用朴刀捅死老虎。武松更是,只因为糊里糊涂地上了岗,糊里糊涂的地喝到烂醉,又糊里糊涂地打死大虫,成为了所谓“打虎英雄”。而鲁智深倒好,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竟在乱军丛中一杖击碎了方腊的脑袋。要知道,方腊可是击败过无数梁山好汉的人,这人却轻轻松松,“取敌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真是堪比关羽,比关羽还关羽呀!文末他“悟道圆寂”的场景,更突出了他的传奇。一个平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花花和尚,还“看破红尘凡世,大彻大悟”,不能不说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

说到底,其实我也并不喜欢《水浒》里的某些人。但是,这本书的人物细致入微地描述以及对当朝社会的批判,却是世上的,怪不得,它在国内外知名度这么高,一些史学家也这么感兴趣。唉,世上再无施耐庵,人间再无《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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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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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颓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颓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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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稻草人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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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后,我想到了很多。

书中描写了好多人物形象:有调皮的猴子,温顺的老牛,也有善良的稻草人和奸诈的飞蛾。我最喜欢稻草人了!因为他尽职尽责、乐于助人。

稻草人虽说是农民亲手造出来的,可他努力保卫庄稼的精神实在让我倍感佩服。他不吃饭,不睡觉,不管烈日怎样暴晒,无论狂风肆意吹打,他总是直挺挺的站在那里,手里轻轻摇动着扇子,赶走前来破坏庄稼的敌人,无怨无悔地守卫着田地。

有一次,稻草人看到一只小蛾子落到了稻叶上,他马上认出了那是稻子的天敌,他努力的挥动扇子,想把它赶走,但他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最终还是由于距离远风小,没能将小蛾赶走。他痛苦极了,恨自己的没有能力。小蛾终于飞走了,但稻叶上却留下了小蛾的卵。主人来查看稻子的长势,但由于主人年迈眼花,没有看见致命的蛾卵。稻草人十分着急,他用力抖动着臂膀,想引领主人发现并铲除祸根,但主人并不知道发现他的苦衷。他彻底失望了。几天后,蛾子的幼虫将一大片稻子啃了个精光,稻草人难过得哭了。他为自己无能为力而感到惭愧,为农民伯伯的劳动成果被葬送而心痛!

这一情节,使我颇受感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稻草人的珍贵之处,他毕竟是一个不能走动的草扎人,可他已经尽力了,他的善良,他的忠于职守,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决心从现在起,学习稻草人的奉献精神,培养自己不求索取的品德,刻苦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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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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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自传体的小说,故事是由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去世,随母亲到外公家开始,阿廖沙到人间谋生为结尾,中间记叙在外公家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每个人物的形象都在这些事中鲜明地展现出来:慈爱的外婆,苛刻的外公……字里行间让读者感到怀念。使我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童年。

光阴匆匆飞逝,如同流水一般从指缝间流走,剩下的,是指尖凉凉的美妙的感觉和记忆里的那些点点滴滴。一眨眼,我已经十三岁。在这个充满欢笑和泪水的青涩岁月里,趁着阳光大把地洒下,我回首过去,回首我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每个人的童年都像一本书,上面是光阴留下的痕迹。书页有些泛黄,指尖拂过书面,已经有少许灰尘。小心翼翼地翻开书本,我便情不自禁地投入进去…

第一页,一个高大慈爱的背影旁边倚着一个瘦小的背影,两个背影在夕阳之下牵着手散步。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和牵着手在黄昏散步。外婆的手暖暖的,一把就握住我小小的手掌。这时,我的内心也是温暖的。

翻开第二页,我低着头,妈妈严厉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旁边是撒一地的饭菜,我的眼中似乎还有晶莹的泪水。小时候的我有些淘气。总是不经意地将东西打翻、弄脏。这自然也少不批评。于是,委屈的眼泪流进嘴里,咸咸的,我的内心也是咸咸的。

第三页,一张红红的奖状。小时候的我喜欢画画。这张红红的奖状,是我得到的第一张奖状。妈妈用白纸和鲜艳的蜡笔为我制作一张这样小小的奖状,这是妈妈给我的嘉奖。得到它,我的内心甜甜的。

第四页,一架高大的黑色钢琴。小时候,在天津,我喜欢上钢琴。黑色的外壳高大而华丽,白色黑色的琴键相称着,手指轻轻按下去,还会发出动听的声音。于是,妈妈也为我买一架钢琴。刚开始我还能认真练习曲子,可是到后来,越发觉得钢琴谱枯燥乏味,那些黑乎乎的蝌蚪文字让我眼花缭乱。妈妈开始训斥,老师不满地摇头。每次弹琴,心理不再是激动快乐,苦恼和委屈取而代之。窗外的蓝天白云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的视线,但是却只能闷在房间里弹着着闷闷的钢琴曲。

每个人的童年都充满各种各样的味道,与阿廖沙相比,我的童年明显地甜蜜许多。

童年的滋味像是各种各样的鹅卵石,铺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收进我的记忆深处。《童年》这本好书,也只有细细品味、好好珍惜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品味出其中独特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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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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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的《雷雨》不断被喻为“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漂亮的收获”它同鲁迅的《呼吁》郭沫若的《女神》一样是一部经典之作。因而我看了这部短剧的剧本固然它并没有华美的词语加以修饰但却以话剧独有的方式明晰的向我展现了一场两代人之间的家族矛盾。

周朴园和鲁侍萍之间的关系招致了最终一切种.种不幸的发作。当周朴园与一个真正门当户对的小姐周蘩漪结婚后这也并不是一个美妙的开端只不过是最终那场雷雨的迸发时添加了一根导前线直接点燃了那场大火。我以为周蘩漪是一个极具“雷雨”性格的人物她的行为没有一个是不极端的她有着最不容忍的恨及最严酷的爱。但也就是这样的极端性致使她的生命烧到最终化为乌有急促却充溢着“矛盾”。

周萍和鲁四凤的相恋我以为是对当时封建观念的一个挖苦明明是亲兄妹却由于上一代的过错错误地分离了。而最终成为这场悲剧的牺牲品。而周冲我觉得是一个最无辜的人物固然他充溢着不实在际的想法总是沉浸在本人理想的堡垒里对理想抱有许多神往但他却遭受了与四凤同样严酷的结果。当他真正领悟到理想的严酷随同他美丽的梦一个个的破碎时他的生活最珍贵的局部——情感的激荡最终死了。一个花季少年扼杀在理想的粗恶里。鲁贵不用细谈他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市井之徒满脑子都是金钱他从不有着对家庭的丁点义务感为了钱能够丢弃自尊和子女这令人发指。但鲁大海却是一个耿直的青年他勇于对周朴园对抗争论。这也应该是曹禺当时想传达的那种肉体——在强权面前所表现出的不畏惧不畏缩;同时这也是现今所受倡导的一种质量。

总而言之这部《雷雨》将这四代人之间的矛盾描写的淋漓尽致。经过这两代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分别细致地描画了多个不同性格的人物是一部胜利之作。或许我的感受还比拟浅薄但至少我对当时的社会有一个初步的理解也算是一种胜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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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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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简爱简小姐的心理变化读起,简小姐从小由于家庭的变故,被寄养在里德太太的家里,她成了外来人口,在这个贵族家庭,这个如丑小鸭一般的小姑娘处处受欺凌,但她从来不消沉,总会给他们以反击,为自己争取尊严的公平。只有家里的仆人贝茜称呼他为“简小姐”对他倍感呵护,这位朋友就是当初他所谓的伙计。

用一首悱恻哀怨的悲歌来描写简爱生活的艰辛吧:她的双脚疼痛,四肢无力,路远迢迢,山岭荒芜,天上没有月光,唯有苍凉暮色,就要笼罩可怜的孤儿的旅途,为何让她一人远离家乡,来到荒野茫茫,苍岩叠叠之处,人心险恶,唯有善良的天使,注视着可怜的古尔德脚步。夜晚的微风,从远处轻轻的吹来,万里无云,只有晶莹的闪光,上帝慈悲,赐福与人,给可怜的孤儿以安慰和希望。然而,这个可怜的孤儿从没有放弃过,为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力量。她和其他的贵族小姐一样的读书习字,最后教书,与期不一样的是,她的读书是不断的强大自己,而不是炫耀自己。

再后来,她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也长大。当她第一次面对自己的感情时,为着对爱情的神往,对感情的执着,他深深地爱上了温文和婉的罗切斯特先生,但是,上帝依然捉弄了他,让她的爱情也经历了崎岖和不堪,当罗切斯特先生双眼失明时,是执着让他不离不弃的留在他的身边。而当时的她,用他的话表达为:“你以为我平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了吗?我当你发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无法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无法离开你一样,虽然上帝没有这么做,可我们在精神上依然是平等的。”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平凡里透着伟大。

才觉得人生真的是因为有奋斗才有魅力的,他绝对不是偶然的恩惠,只有不断地向自己的目标看齐,才有实现它的可能。生命才会发光。不要因为自己的梦想卑微,不要因为自己当时的微不足道,也不要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自卑不堪,即使这个世界抛弃了你,只要自己不放弃自己,学会与寂寞共舞,永远不堕落下去,梦想总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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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海底两万里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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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爸爸给了我一本他小时候最爱看的书,名叫《海底两万里》,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今天已不足为奇,但在十九世纪没有潜水艇,甚至没有电灯的年代,成功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更令人惊奇的是小说发表二十五年后人类制造出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里写得差不多。

《海底两万里》讲得是从1866年,出现了巨大的海怪。阿尤纳斯教授和大家猜测后,觉得是一头独角鲸。教授还叫上了捕鲸之王—尼德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的活动。

结果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都成了“怪物”的俘虏!“怪物”原来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他们又认识了尼摩船长。随着故事的深入,情节开始跌宕起伏。

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尼摩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阿罗纳克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尼摩船长带着他们参观了万尼科罗群岛、波罗尔岛、珊瑚王国。

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教授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读海底两万里有感500字

《海底两万里》描绘的是人们在大海里的种种惊险奇遇。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壮观瑰丽的景色,即使没有去过海底的人看了这本书都会觉得身临其境。

故事看完了,可我的思绪却浮想联翩,随着凡尔纳的描写的海底风光和惊心动魄的故事展开了幻想的翅膀。就象书的结尾讲的那样:“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儿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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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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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长相思芳华茂盛,淡紫悠然的日子。无垠的雪地,红衣女子纤弱的背影横置于地,毫无生机;青丝乱散,却掩不住点点殷红,犹如傲雪之梅,似乎是极为熟悉的场景,却又陌生如在天边……泪是她诠释心情的唯一方式,伤心了哭,害怕了哭,生气了哭,高兴了也哭,感动了还是哭。说女人是水做的就是指她吧!母丧父病,家道中落,不得不投靠于贾。纵然是受姥姥的百般疼爱,在封建的背景下也算是寄人篱下。那个时代的女子有才有思想却更受束缚,她爱上了贾宝玉,从此总算有了精神寄托。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黛玉在我眼中一直是个爱哭、爱乱想的女子,她自幼丧母,失去母亲的教导,却仍然天真、单纯。或许当初她将自己的心事说出口,贾母会将她许配给宝玉吧。有时,我认为她就好像潇湘馆的竹子,虽外表柔弱,却又坚忍不拔的毅力。她,个性率直,从不阿谀奉承,甚至有些尖酸刻薄,这正是宝钗不及她的地方。宝玉一生痴痴傻傻、疯疯癫癫,最终遁入空门,黛玉整日哭啼、猜猜疑疑,最终香消玉殒。宝钗一生圆滑处世,最终独守空闺,王熙凤一生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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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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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讲述海伦·凯勒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讲述了海伦坎坷又成功的一生。

海伦是不幸的。她出生时健康美丽,在她十九个月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改变了她平凡却快乐的生活。这让她失去了听觉和视觉。这让她的世界变成了一个无声又黑暗的世界,与外界没了联系,这让她的性格变得古怪、无礼。这个世界好像对她十分冷漠且残酷。

但她又是幸运的。这时一位给了她对生活重新充满希望和信心的老师出现了——安妮·莎莉老师出现了。安妮老师教会了她写字、读书,虽然有许多困难,在老师的帮助下,付出了几十倍的努力,让她学会了学习。这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得以与人沟通。当她学会第一个字时,她明白了,知识是她的另一个世界,也是通往光明的路。

海伦总是用惊人的毅力去不断超越自己。终于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学习,成为第一个文学学士的盲聋人。她可能把学习、人生比作一座陡峭的山,虽然艰难但只能努力就能爬到山顶。每爬一步都收获一份喜悦,爬的越高也看的越广阔。

知识,成为她的另一双眼,安妮老师帮助海伦打开了美丽的世界。她帮助海伦深刻体会到“知识就是爱和光明,它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她懂得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用心去“听”音乐会。

海伦用她那艰难又快乐的一生,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遇到困难不要抱怨、积极进取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她,懂得用知识去开启另一双眼,那么世界将变的多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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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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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翻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被书的封面吸引了,封面的旁边写了许多标题,中间有一位女孩,扎着个小辫儿,呆呆的望着我。

这本书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的作品,还没翻到内容就看见“将本书献给已逝的小林宗作老师”。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会在前面写上这一句话了。原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文中的小豆豆是她,而巴学园就是她小时候的校园。

从这本书里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在这本书里既有欢乐也有泪水。小豆豆有很多朋友,但她也失去了2个好朋友。一个是泰明,读后感他在暑假时突然死去,而他又是小豆豆最要好的朋友,这种滋味可想而知。后来,她的另一个好朋友洛基又失踪了,其实洛基是一条狗,虽然曾咬伤过她的耳朵,但他俩的友情一直很深厚。

最后,在1945年她的学校巴学园即毁于战火之中,一个只创建了8年的学校就这样没了。况且这所学校倾注了小林宗作校长的很多心血,真为巴学园感到可惜!当我读到文章结尾时已经泪流满面了。相比之下,还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幸福啊,我们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应该好好珍惜。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原来友谊是那么的珍贵,我们并没有像他们一样保护友谊,而是为芝麻大点的小事而争论不休,闹的不愉快,动不动就把“绝交”挂在嘴边,甚至几天不理睬。在这一点上,我们真要向小豆豆学习,不要让友谊变的那么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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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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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我就拿到这本书,但我这个人非常的浮躁,持续几次也没有看完。

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姐、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她找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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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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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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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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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作者是路遥,他是一名当代作家。在这本书中,他用一种现代主义的笔法,勾勒出一幅宏伟的历史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的辅助教材。

平凡世界》描述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的巨大的变化与变迁,通过社会各层复杂的关系和矛盾纠纷,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等这些默默承受着巨大苦难的人们。最让人感动的,是孙氏兄弟不甘被命运所摆布,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身的价值。

孙少安,他从孩子的时候就成了大人。他今年才二十三岁,但他感觉到他已经度过了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没吃过几顿好饭,没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没度过一天快活的日子,但是他还是那么顽强地与命运斗争。

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地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地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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