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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大战的历史典故【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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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起之秀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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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

范豫章谓王荆州,“卿风流逸望,真后来之秀。”

释义 “秀”,优秀的意思,表示后辈中的优秀者。这则成语也称 “后起之秀”。

故事 东晋时,王忱(chen)在少年时代就显露出才气,很受亲友的 推祟。他的舅父范宁,是当时著名的经学家,对王忱也很器重,有著 名文士拜访,他总让王忱到场接待。 有一次,王忱去看望舅舅,遇到了比他早出名的张玄。舅舅要他 俩交谈交谈。张玄早就听说王忱志趣不凡,很想与他谈谈。他年龄比 王忱要大,自然希望王忱先给自己打招呼,就端正地坐着等候。不 料,王忱见张玄这等模样,看不上眼.也默默坐着,一言不发。张玄见 他这样,自己又放不下架子,对坐了一会,怏怏不乐地离去。 事后,范宁责备王忱说:“张玄是吴中的优秀人才,你为什么不 好好与他谈谈?’’ 王忱傲慢地回答说:“他要是真心想和我来往,完全可以来找我 谈谈嘛。” 范宁听了这话,倒反而称赞起外甥来了:“你这样风流俊逸,真 是后来的优秀人才。” ” 玉忱笑着回答说:“没有您这样的舅舅,哪来我这样的外甥?”

高力士常被人看作一生的污点,也是高力士在戏台上被人描绘成丑角的主要原因,那就是他是否给李白脱过靴,并因此而陷害李白。

《唐才子传》描绘过一个生动的故事,说的是李白曾经骑着一头驴路过华阴县,冲撞了华阴县长官,县令喝问:你是谁啊?李白回答说:“曾令龙巾拭吐,御手调羹,贵妃捧砚,力士脱靴。天子门前,尚容走马,华阴县里,不得骑驴?”(《唐才子传》卷二)皇帝用他的手巾给我擦呕吐物,亲自为我调过羹汤,贵妃为我捧过砚台,高力士给我脱过靴子,天子门前我都被特许骑马,怎么到你这华阴县就不让骑驴了?县令听了吓得赶紧行礼:原来是李翰林。李白大笑而去。

故事很生动,但是这事儿是真是假呢?

记载高力士脱靴之事的主要有三条史料,分别是《唐国史补》《酉阳杂俎》和《旧唐书》。故事都大同小异,说李白在当翰林待诏的时候,经常喝酒,唐玄宗有一次召见李白,让他写诗,李白趁着酒兴,大笔一挥,写得兴致盎然,然后有点得意忘形了,举起脚来对高力士说:“脱靴!”高力士当然十分不愿意,可是想到这是皇帝喜欢的诗人,于是也就蹲下来给他脱了。后面的故事呢?三条史料都说唐玄宗一见李白这个做派,很不高兴,觉得李白举止轻佻,李白因此而失宠。

这三条史料内容相近,结果也类似,应该是有共同的史源。

其实我对此表示高度怀疑:李白不过是翰林待诏,这在当时仅是个供皇帝消遣的职位,他即便是醉了,是否就有胆量让高力士脱靴?李白看似性格狂放不羁,实际上是很小心翼翼的人,从他对待其他官僚的态度就能看出来,所以我认为他没有这个胆量。

另外,范传正给李白撰写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记述此事时说:“他日泛白莲池,公不在宴。皇欢既洽,召公作序。时公已被酒于翰苑中,仍命高将军扶以登舟,优宠如是。”他指出那一次李白的确喝醉了,皇帝命令高力士把他扶上船,没提到脱靴一事。这是墓碑,要比其他人的记述更可靠。

明人钟泰华《文苑四史》也对脱靴故事表示怀疑,认为所谓脱靴“恐出自稗官小说”,不可信。

既然脱靴之事尚且存疑,那么与此相关的所谓高力士陷害李白就是无稽之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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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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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五十步笑百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梁惠王好驱使百姓与邻国打仗。有一次梁惠王召见孟子,问道:“我在位,对于国家的治理,可以说是尽心尽意的了。河内(今河南省黄河北岸)常年发生灾荒,收成不好,我就把那里的一部分老百姓迁移到收成较好的河东去,并把收成较好的河东地区的一部分粮食运到河内来,让河内发生灾荒地区的老百姓不致于饿死。有时河东遇上灾年,粮食歉收,我也是这样,把其他地方的粮食调运到河东来,解决老百姓的无米之炊。我也看到邻国当政者的作法,没有哪一个像我这样尽心尽意替自己的老百姓着想的。然而,邻国的百姓没有减少,而我的百姓也没有增多,这是什么原因呢?”

孟子回答说:“大王喜欢打仗,我就用打仗来打个比方吧。战场上,两军对垒,战斗一打响,战鼓擂得咚咚地响,作战双方短兵相接,各自向对方奋勇刺杀。经过一场激烈拼杀后,胜方向前穷追猛杀,败方就有人丢盔弃甲,拖着兵器逃跑。那逃跑的士兵中有的跑得快,跑了一百步停下来了;有的跑得慢,跑了五十步停下来了。这时,跑得慢的士兵却为自己只跑了五十步就嘲笑那些跑了一百步的士兵是胆小表,您认为这种嘲笑是对的吗?”

梁惠王说:“不对,他们只不过没有跑到一百步罢了,但是这也是临阵脱逃啊!”

孟子说:“大王如果明白了这其中的道理,那么就无须再希望您的国家的老百姓比邻国多了。”

这篇寓言故事说明:看事物应当看到事物的本质与全局,不能只看表面和局部。邻国国君不管灾荒年间老百姓的生活,是不爱百姓的国君。梁惠王常调动百姓去打仗,致使民不聊生,仍然是不爱百姓的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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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明朝刘伯温求雨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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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在统一战争中,依靠了一批英勇善战的将领争城夺地:又吸收了一些谋士,帮他出谋划策。在这些谋士中,刘基是最著名的一个。

刘基又叫刘伯温,本来是元朝的官员,因为对元朝的政治腐败不满意,常常写点文章,讽刺时事,后来,被解职回到他的家乡青田(在今浙江)。朱元璋的军队打到浙东的时候,把刘基请了出来,当他的谋士。在打败陈友谅、张士诚的战争中,刘基出了不少计策。由于他足智多谋,得到明太祖的信任。明太祖把他比做西汉初年的张良。

刘基不但谋略好,而且精通天文。在古代,往往把天文现象跟人间的吉凶扯在一起。刘基对天下形势观察仔细,考虑问题周到,他的预见往往比较准确。但是大家都认为这跟他精通天文有关。民间传说把刘伯温看作一个“未卜先知”的人物。

朱元璋当吴王的时候,江南发生了一场旱灾。刘基掌管天文,朱元璋问他为什么发生大旱,怎样才能求上天下雨。刘基说:“天一直不下雨,因为牢狱里关押的人有冤枉。”

朱元璋信了刘基的话,派他去查牢监里关的犯人。刘基一查,果然有不少冤案。他向朱元璋奏明后,平反了冤案,把错抓的人放了。

求雨和平反本来是毫不相干的两码事。刘基也不可能有求雨的法术。不过他懂得天文,可能观测到气象要发生变化,就借这个机会劝谏朱元璋平反冤案。果然不出几天,乌云密布,接着就下了一场透雨。刘基趁朱元璋高兴的时候,又劝他制定法律,依法办事,防止错杀无辜的人。

明太祖即位以后,叫刘基做御史中丞,负责司法工作。刘基严格执法。有一次,丞相李善长的一个亲信犯了法。李善长是明王朝开国功臣,又是明太祖的同乡,势力很大。但是刘基不顾李善长的阻挠,奏明明太祖,把那个亲信杀了。这件事当然招来了李善长的怨恨。

正巧这一年,京城又逢到大旱,明太祖十分着急。刘基乘机跟明太祖说:“战争中的死亡将士,他们的妻子需要抚恤;一些在筑城中死亡的工匠,尸骨还暴露在田野上,没人收埋。

把这些事办了,说不定能下雨。”

明太祖一心求雨,当然很快批准了刘基的要求,抚恤了将士妻子,掩埋了工匠的尸骨。刘基虽然办了一件好事,但是靠这种办法劝谏,毕竟靠不住。这一次,他的预测不准,过了十天,还是烈日当空,一滴雨也没下。

这可使明太祖生了气,再加上李善长在旁边说坏话,叫刘基不能不害怕。这时候,他妻子在家乡得病死去。刘基请个假回老家了。

其实,明太祖对刘基是特别器重的。有一次,明太祖要拜刘基为丞相。刘基连忙推辞说:“选丞相好比挑栋梁。要挑个大木材,如果用小木头当梁柱,房屋就有倒坍的危险。”

后来,明太祖撤了丞相李善长的职,又想请刘基出来当丞相。刘基说:“我性子褊急,容不得坏人:再说年纪大了,也担当不了这样重任。天下有的是人材,希望陛下好好物色。”

刘基回到青田,过着隐居生活,从来不跟人谈起他过去的功劳。青田县令一再求见,都被刘基婉言拒绝。有一次,县令换上便服,装扮个乡下人去拜访刘基。刘基正在洗脚,见来了陌生人,连忙穿了鞋子,把来人请进屋,热情地留饭。

刘基请教来人姓名,县令只好实说:“我是青田知县,特来拜见先生。”刘基大吃一惊,连忙起身作揖,自称是治下的普通百姓。打那以后,再也不跟县令见面了。

刘基住在家乡,仍旧很关心明朝的政事。有一次,明太祖派人到青田向刘基问天象吉凶。刘基说:“冬天刚下过严霜冻雪:接下来便是阳春季节。现在国家已经安定,希望陛下施政稍为宽和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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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克己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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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克己奉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历史典故:克己奉公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祭遵传》。

【释义】克己:约束自己;奉公:以公事为重。克制自己的私心,以公事为重。比喻一个人对己要求严格,一心为公。

【历史典故】

祭遵,字弟孙,东汉初年颍陽人。祭遵虽然出身豪门,但生活非常俭朴。他从小就喜欢读书,知书达理,贤孝博学。

公元24年,刘秀攻打颍陽一带时,祭遵前去投奔,刘秀便将其收到帐下。刘秀发现祭遵为人正派,做事讲究原则,便任命他为军市令,负责军营的法令,管理军纪。祭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大家所称道。

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把这名小侍从处以死刑。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有人劝谏刘秀说:“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对,这样号令三军才有威信,保证以后再也没人敢以身试法了。”

刘秀听了觉得有理,笑着说:“这个侍从死得太妙了,他一个该死的人让我看到了我的营帐中的两个贤人。”于是,他不但没有降罪于祭遵,还提升他为刺奸将军。后来,祭遵因屡立战功,又被封为征虏将军,颍陽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做事谨慎,克己奉公,常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了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俭朴,家中也没有多少私人财产,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只要用牛车装载自己的尸体和棺木,拉到洛陽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成长心语】

“克己”,便是要对自己有要求,有一个时刻不能松懈的标尺。贪、嗔、痴,这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诱惑,但不同的人在诱惑面前的表现却大不一样。克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人,这应是我们对自己的最起码的要求。“奉公”,是一种为自己所在的团体贡献力量的义务,是一种维护自己所在团体的公平与公正的义务。以法律和法规为行事的准则,以共同利益为行为的目标,以众人的幸福为己任,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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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鸣惊人历史典故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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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楚庄王即位已经三年,白天打猎,晚上喝酒,对国家大事全不放在心上。他知道大臣们对他不满意,就下了一道命令:“谁要是敢劝谏,就判他的死罪!”

有个名叫伍举的大臣对庄王说:“我有个谜请大王猜猜。”庄王说:“你说吧。”伍举说:“楚国有一只大鸟,身披五彩,可是一停三年,不飞也不叫,这是什么鸟?”

楚庄王说:“这不是普通的鸟,这种鸟不飞则已,一飞将要冲天,不鸣则已,一鸣将要惊人。你去吧,我已经明白了。”

从那天开始,楚庄王振作起来,认真治理国家,楚国也渐渐强大起来。最后,这个一鸣惊人的楚庄王成了春秋五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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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唐玄宗亲试李泌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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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28年,京城长安举行了一次全国神童选拔,唐玄宗李隆基亲自登台观看。城楼下设有高坐,供神童们登台答辩。只见一位叫员俶的九岁孩子率先登台,舌战群童,击败了所有的对手。

唐玄宗非常高兴,将员俶叫到身边问:“还有比你更聪明的孩子吗?”员俶回答说他的表弟李泌年方七岁,才学比自己更高。玄宗立刻派人飞马把李泌接来。这时玄宗正与燕公张说对弈,便让张说以象棋为题,试试李泌的才学。张说出句道:“方若棋盘,圆若棋子,动若棋生,静若棋死。”

李泌稍假思索即对:“方若行义,圆若用智,动若骋材,静若得意。”

玄宗听后觉得答得别致,寓意深刻,连忙把李泌抱在怀里说:“因为你年纪还小,如果七岁封官,不利于才智的发展。”接着又嘱咐李泌的父母要用心教子,使其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后来,李泌确实不负众望,大展经纶,成为肃宗、代宗、德宗三个朝代实际上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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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王羲之写字换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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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马共天下”的东晋时期,王氏是高级的士族。王导、王敦家族的子弟,都当上了大小的官员,他们大多数是庸庸碌碌的官僚,但在他们当中,也出了一个我国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家。他就是王羲之(羲音xī)。

王羲之从小喜爱写字。据说他平时走路的时候,也随时用手指比划着练字,日子一久,连衣服都划破了。经过勤学苦练,王羲之的书法就达到很高的水平。

因为他出身士族,加上他的才华出众,朝廷中的公卿大臣都推荐他做官。他做过刺史,也当过右军将军(人们也称他王右军)。后来又在会稽郡做官。他不爱住在繁华的京城,见到会稽的风景秀丽,非常喜爱,一有空,就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游览山水。有一次,王羲之和他的朋友在会稽郡山阴的兰亭举行宴会。大家一面喝酒,一面写诗。最后由王羲之当场挥笔,写了一篇文章纪念这次宴会,这就是有名的《兰亭集序》。那幅由王羲之亲笔书写的《兰亭集序》,历来被认为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珍品,可惜它的真迹已经失传了。

王羲之的书法越来越有名。当时的人都把他写的字当宝贝看待。据说有一次,他到他门生家里去,门生很热情地接待他。他坐在一个新的几案旁,看到几案的面又光滑又干净,引起了他写字的兴趣,叫门生拿笔墨来。

那个门生高兴得不得了,马上把笔墨拿来给王羲之。王羲之在几案上写了几行字,留作纪念,就回去了。

过了几天,那个门生有事出门去了。他的父亲进书房收拾,一看新几案给墨迹弄脏了,就用刀把字刮掉。等门生回来,几案上的字迹已经不见了。门生为这件事懊恼了好几天。

又有一次,王羲之到一个村子去。有个老婆婆拎了一篮子六角形的竹扇在集上叫卖。那种竹扇很简陋,没有什么装饰,引不起过路人的兴趣,看样子卖不出去了,老婆婆十分着急。

王羲之看到这情形,很同情那老婆婆,就上前跟她说:“你这竹扇上没画没字,当然卖不出去。我给你题上字,怎么样?”

老婆婆不认识王羲之,见他这样热心,也就把竹扇交给他写了。

王羲之提起笔来,在每把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五个字,就还给老婆婆。老婆婆不识字,觉得他写得很潦草,很不高兴。

王羲之安慰她说:“别急。你只告诉买扇的人,说上面是王右军写的字。”

王羲之一离开,老婆婆就照他的话做了。集上的人一看真是王右军的书法,都抢着买。一箩竹扇马上就卖完了。

许多艺术家都有各自的爱好,有的爱种花,有的爱养鸟。但是王羲之却有他特殊的癖好。不管哪里有好鹅,他都有兴趣去看,或者把它买回来玩赏。

山阴地方有一个道士,他想要王羲之给他写一卷《道德经》。可是他知道王羲之是不肯轻易替人抄写经书的。后来,他打听到王羲之喜欢白鹅,就特地养了一批品种好的鹅。

王羲之听说道士家有好鹅,真的跑去看了。当他走近那道士屋旁,正见到河里有一群鹅在水面上悠闲地浮游着,一身雪白的羽毛,映衬着高高的红顶,实在逗人喜爱。

王羲之在河边看着看看,简直舍不得离开,就派人去找道士,要求把这群鹅卖给他。

那道士笑着说:“既然王公这样喜爱,就用不到破费,我把这群鹅全部送您好了。不过我有一个要求,就是请您替我写一卷经。”

王羲之毫不犹豫地给道士抄写了一卷经,那群鹅就被王羲之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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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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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代,国与国之间攻伐不断,为了使各国遵守信约,国与国之间通常都要将太子交给对方作为人质。

魏国的太子要被送往赵国去当人质,魏王派大臣庞恭随行。庞恭担心自己长年不在国内,会有人陷害自己,于是临行前,对魏王说:“现在假如有一个人说市集上有只老虎,大王相信吗?”

魏王道:“不相信。”

庞恭说:“如果有第二个人说市集上出现了老虎,而且正在伤人,大王相信吗?”

魏王道:“这样的话,我就有些将信将疑了。”

庞恭又说:“如果有第三个人说市集上出现了老虎,大王相信吗?”

魏王道:“那我应该就会相信了。”

庞恭说:“市集上不会有老虎,这是很明显的,可是经过三个人的谣传,就好像真的有老虎了。现在赵国的国都邯郸距魏国的国都大梁之间的距离,比市集离大王远多了,在背后议论我的人也一定不止三个,希望大王听到关于我的传言的时候,一定要明察,这样我才能放心地陪太子去赵国。”

魏王听了庞恭的话,知道了他的担心,安慰他说:“你放心去吧,这一切我都知道。”

于是,庞恭告别了魏王,陪着太子到赵国的都城邯郸去了。

果然不出所料,他们刚到邯郸不久,便有诬陷庞恭的谣言传到了魏王的耳朵里。等到庞恭陪同太子回到魏国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魏王的信任,此后再也没有见过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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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抱佛脚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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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bào fó jiǎo

【出处】垂老抱佛脚,教妻读《黄经》。 唐·孟郊《读经》

【解释】比喻平时没联系,临时慌忙恳求,后比喻平时没准备,临时慌忙应付。

【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慌忙应付

【结构】动宾式

【近义词】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反义词】防患未然

【同韵词】累世通好、饮噉醉饱、兔头獐脑、金银财宝、钉是钉,铆是铆、遗黎故老、江翻海倒、忘年交好、一鳞一爪、锦衣绣袄、......

【年代】古代

【英文】claspBuddhasfeet-professdevotiononlywhenintrouble

【其它使用】

◎ 事到临头,你只好去抱佛脚了。

◎ 这种画风所要求的写实功力,使得画家们临时抱佛脚地日夜练着基本功。

典故

当时,有一个信仰佛教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事事都主张以慈悲为怀,就连犯死罪的人也可以尽量免除一死,于是才朝廷上便作了一个规定,凡是犯了死罪要被杀头的人,只要走进寺庙,抱住佛脚真心实意地忏悔,并且把头发剃光,留下来当和尚,就可免罪,不再追究。后来人们便用抱佛脚来比喻平时没有准备临时慌忙应付的人和事。

典故二

宋朝时期,王安石与客人闲谈,偶然谈到佛经,他感慨地说:“投老欲依僧”,表示想与和尚去做伴。旁人加上一句“急来抱佛脚”。王安石不悦,那人说古诗对谚语,如改成对联则成为“老欲依僧,急来抱佛”,头脚相对。

[历史典故: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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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管庄子刺虎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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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两个人,一个叫管庄子,另一个是管与。

管庄子是远近闻名的勇敢的猎手,他常常一个人猎杀虎豹豺狼,无所畏惧。

一次,管庄子来到一座山前,见有两只老虎在那里争吃人肉,正在拼命厮打着。

它们时而举起前腿互相猛扑,时而互相咬住脖颈不放,两虎的咆哮声震撼着山林。

管庄子举起锋利的猎叉,正要上前刺杀这两只老虎,与他同行的管与连忙拉住他,说:

“老兄且慢!”

管庄子说:“还等什么?现在两只老虎正在厮打,我得乘它们不备刺杀它们。不然的话,这两只老虎一会儿平静下来,重新和好,我还对付得了吗?”

管与说:“最好的时机还没到。你想,老虎是凶猛的野兽;人肉,是老虎最美的食物,老虎很喜欢吃人肉,现在两只老虎都抢着吃人肉,它们为争夺这块食物正疯狂搏斗,不最后见一个高低,它们不会罢休,一定会争得你死我活。

两虎真的动怒拼打,弱些的肯定会被咬死,而强些的那只虎也会被咬伤,伤痕累累。

等到它们死的死了,伤的伤了,你再行动,只需要轻而易举地将受伤的老虎刺死,这两只老虎就都属于你了。这不是做了一件事就能获得双倍好处吗?”

管庄子恍然大悟。原来管与给管庄子出的是一个只需付出刺杀一只伤残老虎的代价,却能收到杀死两只老虎的主意。这真是一个好主意!果然,两个人很轻松地就把两只老虎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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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长征中的六次会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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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虽然结束了,但中国革命的道路却没有结束,在红军战士们的顽强拼搏和努力下,中国革命的未来更加光明,更加充满希望。

回首长征,有许多重要的事件,使红军领导人带领着红军战士一步步转危为安。六次会师就是红军队伍的希望。

有人说:“会师是革命力量的汇聚,一部红军长征史,就是一部红军会师史。”

是的,万里长征路上,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共同的战略目标和理想信念,使长征路上的各支队伍不畏艰险,奋勇向前。

一次次的会师,是一次次力量的融合,涌现出各路红军大团结的局面,为粉碎蒋介石的阴谋,为中国革命转危为安,也为中国工农红军成功实现北上抗日的目的,打下了基矗木黄会师长征的序幕,是由红六军团西征开始的。

1934年8月7日,红六军团九千七百多人由江西出发,开始西征。经过近八十天的艰苦转战,十月二十四日,红六军团主力到达了贵州印江县的木黄,与贺龙、关向应领导的红三军(不久恢复红二军团的番号)胜利会师。

此后,成立了以贺龙和任弼时为领导的总指挥部。

这是长征路上的第一次会师。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都万分喜悦,为了成功和同志相会而兴高采烈。随后,两支部队向湘西进军。

此时,中央红军正在准备战略转移。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的进攻,有效地牵制了敌人的兵力,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对中央红军的战略转移起到了配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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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鸿门宴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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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攻破秦都咸阳,随后,项羽的40万大军也到了。刘邦的十万军队驻扎在灞上,项羽的军队驻扎在新丰鸿门。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见项羽势力强大,想巴结他,就告密说:“刘邦一心想称王关中,派人守住函谷关不让你进来,使子婴当宰相,然后就可以占有秦宫室所有的珍宝。”项羽听后,非常愤怒,准备第二天歼灭刘邦的军队。

刘邦得知消息后,十分恐惧,他的军队怎么能抵挡项羽的进攻呢?他请张良出主意,张良说:“我认识项羽的叔父项伯,通过他给项羽说情,然后,明天一大早,你亲自去鸿门向项羽谢罪,或许可以缓和一下紧张气氛。”

第二天一大早,刘邦带着百余骑来到鸿门,亲自向项羽解释和谢罪。项羽大摆酒宴接待。项羽的谋士范增极力主张在宴席上杀掉刘邦,以绝后患,但项羽不置可否。在宴席上,范增三次暗示项羽动手,项羽都默然不答。范增见机会难得,私下叫来将军项庄,希望他利用宴会舞剑的机会,杀死刘邦。项庄遵照范增的吩咐,舞剑时,多次想杀刘邦,但都被项伯挺身挡住。正在情况十分危急的时刻,刘邦的参乘樊哙(kuài)闯进了宴会,他当面指责项羽不讲信义,想诛杀有功的人。项羽觉得自己理屈,最终放弃了杀掉刘邦的想法。

鸿门宴上,双方剑拔弩张,各怀鬼胎,杀机四伏,稍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导致双方厮杀火并。

含义及用法:后用“鸿门宴”比喻暗藏阴谋,不怀好意的邀请;又用“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典故表示言行表面上虽有名目,实则另有所图。

注:参乘,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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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孝顺的历史典故:闵损芦衣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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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阅读古代名人孝顺历史典故,有利于学习中国历史文化和优秀传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闵损芦衣救母的历史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闵子的简介

闵子(公元前536--公元前487),名闵损,字子骞,尊称闵子,世以字行。生于鲁国萧邑,孔子高徒,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回并称,为七十二贤之一。

闵子为人所称道,主要是他的孝,作为二十四孝子之一,孔子称赞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元朝编撰的《二十四孝图》中,闵子骞排在第三,是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先贤人物。

1074年,济南太守李肃之在墓前建祠祭祀,由苏辙撰文、苏轼书写《齐州闵子祠记》的石碑,叙述了修建祠堂的经过。到明代,经历城人刘敕发集,捐资重修了闵子骞墓和祠,并在殿后修起了“讲学堂”的东西厢房“斋”和“芦花馆”。

闵损芦衣救母的故事

周朝的鲁国,有个姓闵名损,字子骞的人。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幸过世了。父亲娶了后妻,后妻又连续 生了两个弟弟。

人都有私心,因为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后母对待孩子就有很大的差别,平时对子骞很不好。

严冬,后母给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穿着保暖的棉花做的棉衣,两个小孩子就算是在户外玩耍小脸也是红扑扑的,可怜的子骞却裹在件单薄的芦花做成的衣服里。

数九寒天,寒风刺骨,子骞经常被冻得四肢僵硬,脸色发紫。

在一个严寒的冬天,子骞的父亲外出办事,要子骞驾车。冰天雪地,子骞身上芦苇做的衣服哪里能抵挡住冬天的严寒?双手被冻僵了,嘴唇冻紫了。一阵寒风吹过,子骞剧烈抖动的身体实在没法抓紧缰绳,一失手,驾车的辔鞍就掉了,这导致了马车发生很大的震动 。

坐在后面的父亲身体猛晃,很是生气,心想:这么大了连马车都驾不好,便要下车教训。正要斥骂时,突然发现子骞脸色发紫,浑身颤抖,很是奇怪,便上前拉开子骞的衣襟,顿时脸色大变,眼睛湿润。原来,子骞的“棉衣”里全都是一丝丝的芦苇絮,没有一片棉花的影子。

这样寒冷的天气,怎么能忍受的了呢?让孩子在三九天里受这样的冷冻这样的苦,是自己没有做到作父亲的责任啊!父亲更没想到,同床共枕的妻子竟然这样恶劣,居然对一个孩子都如此狠毒。当即决定把妻子赶出门去。

子骞听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含泪抱着父亲说:“母亲在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寒冷,可是如果母亲不在了,家里的三个孩子都要受凉挨饿了”, 他的这番话使父亲非常地感动,于是就不再赶他的后母了。

看到闵子骞一点都不怀恨于心,并为自己劝解,后母深受感动,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相当的后悔,此后把子骞当成自己的小孩一样爱护。这便是著名的二十四孝中的芦衣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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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韩寿偷香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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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韩寿偷香”是男女私会的代名词,那么这里面有什么典故呢?这是小编准备的韩寿偷香历史典故,快来看看吧。

西晋的头号重臣贾充,有一个叫贾午的小女儿。贾充在家中宴请属下官员的时候,贾午从幕帐之后偷看,忽然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帅哥,英姿飒爽,眉目俊秀,当下颇为心动。回到内室后她向丫鬟们打听那小帅哥是谁,可巧有个丫头知道那人叫韩寿,是自己以前的主人。贾午“发大感想”,做梦都梦见韩寿。这个丫鬟就前往韩寿家,做起了女说客。她对韩寿说自己的女主人如何如何艳丽动人,又如何如何对韩寿一往情深,韩寿又如何如何“潇洒帅哥,淑女好俅”。韩寿听了以后,情绪非常激动,觉得要是不采取行动,妄称了“帅哥”二字。当下这个丫鬟就来往于贾午和韩寿之间,将偷情措施安排妥当。韩寿虽然是帅哥,但也是运动健将,敏捷过人。到了晚上,韩寿就到贾府,翻墙而过,在丫鬟的指引下,到贾午卧室之内,做起情爱之事。家里上上下下,都毫无察觉,只有贾充眼光比较敏锐,发现小女儿“悦畅异于往日”,不过也猜不透其中缘故。

事情被察觉起源于一种外国香料。当时西域向晋朝皇帝进贡一种奇特的香料,涂在人身上,一个月香味都不会散去。皇上视为奇宝,只将它赏赐过贾充和另一个高级官员两人而已。贾午也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只有用在自己情郎身上才不算糟蹋,就将它私下送给了韩寿。韩寿少年心性,当即把它用将起来。韩寿浑身香喷喷地上班,引起了上司贾充的警惕。贾充提鼻子一闻,觉得这是西域香料的味儿。贾充的脑筋马上高度开动,联想到家里的香料,联想到女儿“异于往日”的悦畅,联想到韩寿的那张小白脸……贾充回家后马上展开了调查,发现自己的院墙有些问题。他把贾午身边的丫鬟捉来一通恫吓拷问,发现了自己女儿的小秘密。这件事情以喜剧结尾结束:贾充安排了女儿和韩寿的婚事。

得到爱情的不止荀粲与韩寿。那个掉进茅坑的王戎,他的妻子就喜欢用“卿”来称呼他。“卿”在古代,是上对下表示亲近的称呼,丈夫对妻子可以用“卿”,妻子对丈夫则应该用敬语。王戎对妻子的习惯不满意,说你这么乱叫不符合礼法。王夫人做出了动人的回答:“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就是说:我亲你爱你,才叫你“卿”,我不叫你“卿”,谁还有资格叫你“卿”?王戎对这样热情似火的回答,估计早已酥倒,哪里还有反对的气力?

《世说新语·惑溺篇》记述了“韩寿偷香”的故事。

韩寿是三国时魏司徒韩暨的曾孙,家世既好,年少风流,才如曹子建,貌似郑子都,走在街衢,妇女多暗暗瞩目。贾充聘他来做属官,每次会集宾客,他女儿都从窗格子中张望,见到韩寿,就喜欢上了,心里常常想念着,并且在咏唱中表露出来。后来她的婢女到韩寿家里去,把这些情况一一说了出来,并说贾女艳丽夺目。韩寿听说了,意动神摇,就托这个婢女暗中传递音信,到了约定的日期就到贾女那里过夜。韩寿跳墙进去,贾家没有人知道。

此后,贾充发觉女儿越发用心修饰打扮,心情欢畅,不同平常。后来贾充会见下属时,闻到韩寿身上有一般异香,这是外国的贡品,一旦沾到身上,几个月香味也不会消散。贾充思量着晋武帝只把这种香赏赐给自己和陈骞,其余人家没有这种香,就怀疑韩寿和女儿私通,但是围墙重叠严密,门户严紧高大,韩寿从哪里进来的呢?于是借口有小偷,派人修理围墙。派去的人回来说:“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两样,只有东北角好像有人跨过的痕迹,可是围墙很高,不是一般人能跨过的。”贾充就把女儿身边的婢女叫来审查讯问,婢女把情况说了出来。贾充秘而不宣,把女儿嫁给了韩寿。

贾女偷香的风流韵事被后人津津乐道,成为男女私会的代名词。古称“相如窃玉、韩寿偷香、张敞画眉、沈约瘦腰”为风流四事。每每人称“韩寿偷香”,其实偷香的是贾女,“贾女偷香”称为“韩寿偷香”多是男性文人以风流自况的方便说法。

在这个故事中,贾女痴情、大胆、主动。她的这一大胆违礼行为被他的父亲承认。贾充身为廷尉,曾为朝廷制定法令,但对女儿的败德行为竟无一句责备的话,就可看出魏晋时期的社会风气确实比较开放,而这些都是儒家礼教崩溃以后的现象,在礼法严峻的汉代,这些现象是少见的。当然,也不排除他有家丑不可外扬的顾忌,再说韩寿有才有貌,择这样的乘龙快婿也不丢份儿,这桩婚事也是门当户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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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率性书生江湖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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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是在仕与隐之外,文人可选的第三条路。这条路有点不尴不尬。虽然可以标榜“身在江湖,心存魏阙”,表达一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决心,可说到底,心里面还是意难平。

那时,陆游的学生戴复古年纪还不大,走上江湖路的时间也不长,就已经承受了很多磨难。

戴复古带着诗卷入京,不料京城中像他这样的人太多,挤挤挨挨等着被赏识,他又改道跑去前线投军,想在部队里找个幕僚当当,也算是书生的曲线救国,还是未果。

正在这前景一半儿黯淡的时候,他游历到江西武宁,当地一位富家翁相中了他,要招他当上门女婿。老人家想得很好,这书生气质不俗、才华又高,除了有点儿穷,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想必比骄纵的公子哥儿更会疼老婆,他读过那么多圣贤书,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

戴复古对这飞来的好事一口答应,和富家翁的女儿皆大欢喜地成了亲。谁也不会想到,他其实早已在老家娶妻生子。答应婚事的时候,不知他心里是否有过为难与挣扎。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戴复古,这实在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

他出生在乡下一个穷书生家。老爸是那种坚持站在主流之外的人,一辈子因钟情于诗歌而不愿出仕,宁愿布衣终身,哪怕穷困潦倒也不后悔。老爸临死时,想的不是妻孤子幼以后怎么生活,却只怕没人继承他写诗的衣钵。

可以告慰老爸的是,儿子很争气。戴复古刚刚成年,就卷起包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了,游历,拜师,死求活求地拜在陆游门下。他的确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名声传扬。于是,他更不把科举一事放在眼里了,但江湖路上走得久了,也会觉得艰辛。

人总是要吃饭要养家的,选择别人不走的路是一回事,希望能在这条上走得舒服稳当,甚至比另一条路上的人们更出色,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能继承岳父家业,过有钱又有闲、不虞将来、尽情风雅的日子,为什么不呢?不走主流的路,并不意味着戴复古就不会面临其他诱惑。也许就是这样一念间,他忘了家乡的妻与子。

事情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三年之后,戴复古不干了,说: “我在老家有老婆,对不起,我必须走了。”

岳父家待他很好,新妻子温柔贤淑,又通文学,很有共同语言。一切都很美好,他却受不了,是良心责备,还是思乡情切?又或者,嫌现在的生活还不够如意?不得而知。这个时候,最可怜的就是那被他欺骗又被抛弃的女人。名分忽然落空,非妻非妾,站在这尴尬的位置上,她甚至无法做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她哭过,求过,之后忽然冷静下来,温婉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她安抚暴怒的老父,替这个很快就不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打点行装,然后在花园里摆下酒席,为他饯行。

她也是多才的,而多才的女人性情多半刚烈。要走的男人,她任使尽千般计也挽留不住。她不肯放手,却也只能放手。“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绝望中,藏着最后的期翼,拿生命作赌注,这是女人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后的豪赌。

他放下酒杯,挥挥衣袖,还是走了,也带走了她生存的理由。于是,她举身赴清池,让后人忍不住为她不值,对他不屑。

戴复古是这样一类男人:有些才华,自视甚高,很愿意为前途放低身段,可又没有一狠到底的决心,不能忍受出卖自己必然的代价,也就无能去博取更大的利益。他左右算计,透着股小家子气,脏了身子,不得功成名就,只剩下个怀才不遇的外壳,骗不长眼的小女子怜惜。

江湖流落,听起来有多潦倒就有多浪漫。一些年轻人就是这样被所谓的江湖,被那风尘中的诗意吸引,被自己心灵深处动荡不安的渴望驱使,行走在飘泊的路上。

戴复古大概也是那种人:听从心灵的呼唤,多过于头脑里的理性。而心灵,本身就是一锅煮得过沸的粥,热气腾腾,糊里糊涂。他总是跟着感觉走,而从不进行人生规划,成本核算。他当时留下来,很可能并没有多少正常人的算计,只是因为那老先生对他很好,那姑娘笑起来真美,他走了这么久也的确好累。而他想要离开时,也并不曾清点得失,打理后路,就单纯地感觉不对了,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生活了。这样的人处理事情很不现实,但绝情起来比老于世故的人更无回转余地。因为你没法跟他摆条件讲道理,权衡利益的事,他拎不清,也懒得拎清。

千了这么一回混事后,戴复古没留在老家多久,又四方云游去了。

戴复古的家乡浙江台州历代文风炽盛,重儒学,家家以科举为荣,仅南宋年间,考中进士的就有五百多人,甚至有所谓的“进士村”。偏偏,就出了他和他老爸这两个异类。吾乡自古不产诗人。戴复古说,所以,他要成为有史以来家乡第一个以诗闻名全国的人。

这个理想也没什么不对,甚至很是浪漫。只是,越浪漫的理想,在现实里实现时,要让人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他布衣奔波江湖四十余年,日子当然也不好过。最难熬的时候,家乡的田园就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

第一个十年,戴复古回家后发现结发之妻已病逝,他都未能亲自送葬,他的两个儿子则由亲戚抚养。他忍不住哭: “求名求利两茫茫,千里归来赋悼亡。”众人以为他知道悔改了,才不,过不了多久,他就又跑了,一跑就是20年。他还说自己是只鸟,只习惯五湖四海。

他说:“湖海三年客,妻孥四壁居。饥寒应不免,疾病又何如。”他又说: “三年寄百书,几书到我屋。昨夜梦中归,及见老妻哭。”句句都是辛酸血泪,简直让人以为是有人拿刀动枪地逼着,不许他回家。

其实还是放不下嘛。这时节,他已经渡过了事业的艰难期,正在渐人佳境。他诗名远播,高官时贤,人人争与结交。诗友们同气相投,俨然成派,就是后来文学史上所说的“江湖诗派”。

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形容“剩女”是“越嫁不掉,就越嫁不掉”。天下没有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在单身与出嫁二者之间,左右为难,即不想嫁得鸡肋,又不能单得快乐的女人。戴复古这样的江湖诗人,存在同样的问题:“越回不去,就越回不去。”没有真回不去家园的书生,有的只是尘世中矛盾的心。

七十多岁的时候,戴复古第三次流窜了出去,游山玩水,呼月唤友,日日以诗文唱和,忙得不亦乐乎。儿子怕他在路上出事,好说歹说把他接回了家。当年拜在陆游门下的毛头小子如今成了赫赫然的海内名家,也有后生万里来拜了。戴复古回首人生,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些率性而为的真性情抑或是荒唐事,仿佛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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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曹植七步成诗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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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占了荆州,杀了关羽,怕刘备报复,就派使者给曹操送了封信,表示愿意归顺曹操,并且劝曹操顺应天命,趁早即位称帝。

曹操接到这封信,就随手递给他的心腹大臣看。他微笑着说:“孙权这小子,是想把我放在炉火上烤哩。”

自从汉献帝迁都许都以来,朝廷大权和兵权全掌握在曹操手里。曹操要废掉汉献帝,自己称帝,还不容易?可是他考虑到汉室虽然衰落,还有个正统的名义,怕自己做了皇帝,还有人心里不服。所以他认为孙权劝他称帝,是成心要让他为难。

他沉思一下,又说:“如果真有天命的话,我就做个周文王吧!”意思就是让他的儿子来做皇帝。

这件事过了不久,曹操旧病发作,请医服药都没有用,终于死在洛阳。这一年,他六十六岁。

曹操死后,太子曹丕继承他做了魏王和丞相,掌握朝廷大权。曹丕即魏王位以后,有人告发他的弟弟、临淄侯曹植经常喝酒骂人,还把他派去的使者扣押起来。曹丕立即派人赶到临淄,把曹植逮住了押回邺城审问。

原来,曹丕和曹植都是曹操的妻子卞(音biàn)后生的。曹操不但是个政治家、军事家,又是个文学家,兄弟俩也擅长诗文,文学史上把他们父子合称为“三曹”。曹植从小聪明非凡,十几岁时候,就读了不少书,能写很出色的文章。有一次,曹操看了曹植的文章,有点怀疑,问曹植说:“这是你请人代写的吗?”

曹植跪下来说:“儿出口成文,下笔成章。怎么会叫人代写呢。父王不相信,可以面试。”

曹操试了曹植几次,觉得他果然才华出众,因此对他特别宠爱,多次想把他封为王太子,只是因为有些大臣反对,才决定不下来。

曹丕怕自己地位不稳,想方设法讨曹操欢喜。有一次,曹操出外打仗,曹丕、曹植都去送行。临别的时候,曹植当场念了一段颂扬曹操功德的文章,大家听了十分赞赏。

有人在曹丕耳边小声说:“大王要离开了,你只要表示伤心就是了。”曹丕果然抹着眼泪向曹操告别,曹操很受感动,也掉下了泪。

这件事使曹操觉得曹丕文才虽然不如曹植,但是心地老实,对他有感情。再加上左右侍从替曹丕说好话的人不少,曹操宠爱曹植的心渐渐变了。

曹植是个不注意小节的人。有一次,他竟在王宫里坐着车马,私自打开王宫外门出去。这件事可违犯了宫里的规矩。

曹操听了这件事,大为恼火,把管宫门的官员办了死罪。

又有一次,曹操派曹植带兵出征。曹丕得到消息,事先送酒食去,跟曹植一起喝酒,让曹植喝得酩酊大醉。正在这时候,曹操派人找曹植去,连催几次,曹植还没醒来。曹操只好把派曹植出征的事取消了。

打这以后,曹操就打消了把曹植立为太子的念头。

曹丕做了魏王以后,仍旧忌恨曹植。这一回,就抓住机会把曹植抓起来,要处曹植死罪。

他母亲卞太后知道了,着急得了不得,连忙在曹丕面前,给曹植求情,要他看在同胞兄弟份上,宽恕曹植。

曹丕不能不听母亲的话,再说,为了一点小事杀了兄弟,自己也不体面,就只把曹植的临淄侯爵位撤了,降为一个比较低的爵位。

据说,曹丕把曹植召来以后,为了要惩罚他一下,要他在走完七步的时间里做出一首诗。如果做得出,就免他一死。

曹植略略思索一下,就迈开步子,走一步,念一句,随口就念出了一首诗:

“煮豆燃豆萁(音qí,豆茎),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曹丕听了,觉得自己对弟弟也逼得太狠,心里感到惭愧,就免去曹植的死罪。

曹丕做了魏王,不像他父亲那样怕人家议论。就在这一年秋天,由他的亲信联名上书,劝汉献帝让位给魏王。

汉献帝做了三十多年的挂名皇帝,接到大臣上书,就宣布让位,改称山阳公。曹丕的亲信大臣还隆重举行一个“推位让国”的禅让仪式,表示汉朝的皇权是献帝自愿让的。

公元220年,曹丕称帝,建立魏朝,就是魏文帝。到这时候,东汉王朝才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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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发生在河南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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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远在新石器时代,中原人民就创造了著名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发生在河南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发生在河南的历史典故

1.成语典故--断臂求法

其典故出自《景德传灯录》;讲述的是,禅宗二祖慧可大师求法于达摩祖师的故事;慧可历尽千辛万苦,追随达摩到长江边,并最终想方设法渡过长江,追随达摩到达少林寺。达摩在嵩山五乳峰上的洞里面壁坐禅,慧可合十侍立其后,精心照料,形影不离。

面对慧可的此番行为,达摩只顾面壁打坐,根本不予理睬,更谈不上有什么教诲。达摩离开面壁洞,走下五乳峰,回到少林寺料理日常的佛事活动时,慧可亦跟随其后。

时值寒冬,达摩在洞内坐禅,慧可依旧站立在洞外,合十以待。半夜时分,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地压了下来。很快,大雪淹没了慧可的双膝,慧可浑身上下好似披了一条厚厚的雪毯,但是他仍然双手合十,兀立不动,虔诚地站在雪地里。

第二天一早,达摩开定了,走到洞口一看,慧可似雪人般在雪地里站着。达摩顿生怜悯之心,终于开口问道:“汝久立雪中,当求何事?”

慧可回答道:“惟愿和尚慈悲,开甘露门,广度群品(意思是向佛祖求法)。”

达摩道:“诸佛所开示的无上妙道,须长时间精进勤苦地修行,行常人所不能行,忍常人所不能忍,方可证得。岂能是小德小智、轻心慢心的人所能证得?若以小德小智、轻心慢心来希求一乘大法,只能是痴人说梦,徒自勤苦,不会有结果的。”

听了达摩的教诲,为了表达自己求法的诚意和决心,慧可毫不犹豫地抽出随身携带的戒刀,“咔嚓”一下砍断了自己的左臂。随后,慧可放下手里的戒刀,弯腰拿起自己鲜血淋漓的左臂,围绕达摩面壁洞转了一圈后,仍侍立于被鲜血染红的雪中。

达摩被慧可的虔诚举动所感动,说:“诸佛最初求道的时候,都是不惜生命,为法忘躯。而今你为了求法,也效法诸佛,砍断自己的手臂,这样求法,必定能成;于是传衣钵、法器予他,并为其取法名慧可。”

2.成语典故--紫气东来

其典故出自出自《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传说老子过函谷关之前,关令尹喜见有紫气从东而来,知道将有圣人过关。果然老子骑着青牛而来。旧时比喻吉祥的征兆。

3.成语典故--中流砥柱

其典故出自出自《晏子春秋·内篇谏下》;传说上古时代,黄河三门峡河道狭窄处有一座山矗立在黄河的急流中,影响河水的通行,大禹治水时把两边的河道凿宽,这样这座砥柱山就像一根柱子一样立在急流之中。三门峡分人门、神门及鬼门,其中鬼门最险,而砥柱却巍然屹立在急流中。

4.成语典故--愚公移山

传说古时候有两座大山,一座叫太行山,一座叫王屋山。那里的北山住着一位老人名叫愚公,快90岁了。他每次出门,都因被这两座大山阻隔,要绕很大的圈子,才能到南方去。

一天,他把全家人召集起来,说:“我准备与你们一起,用毕生的精力来搬掉太行山和王屋山,修一条通向南方的大道。你们说好吗!”

大家都表示赞成,但愚公的老伴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大家的力量加起来,还不能搬移一座小山,又怎能把太行、王屋两座大山搬掉呢?再说,把那些挖出来的泥土和石块放到哪里去呢?”

讨论下来大家认为,可以把挖出来的泥土和石块扔到东方的海边和北方最远的地方。

第二天一早,愚公带着儿孙们开始挖山。虽然一家人每天挖不了多少,但他们还是坚持挖。直到换季节的时候,才回家一次。

有个名叫智叟的老人得知这件事后,特地来劝愚公说:“你这样做太不聪明了,凭你这有限的精力,又怎能把这两座山挖平呢?”愚公回答说:“你这个人太顽固了,简直无法开导,即使我死了,还有我的儿子在这里。儿子死了,还有孙子,孙子又生孩子,孩子又生儿子。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而山却不会再增高,为什么挖不平呢?”

当时山神见愚公他们挖山不止,便向上帝报告了这件事。上帝被愚公的精神感动,派了两个大力神下凡,把两座山背走。从此,这里不再有高山阻隔了。

5.成语典故--铁面无私

包拯做了几任地方官,每到一个地方,都取消了一些苛捐杂税,清理了一些冤案。后来,他被调到京城做谏官,也提出不少好的建议。宋仁宗正想整顿一下开封的秩序,才把包拯调任权知开封府。由于包拯一生做官清廉,不但生前得到人们的赞扬,在他死后,人们也把他当作清官的典型,尊称他“包公”,或者叫他“包青天”、“包龙图”民间流传着许多包公铁面无私、打击权贵的故事,还编成包公办案的戏曲和小说。虽然其中大都是虚构的传说,但是也反映了人们对清官的敬慕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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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潘金莲与西门庆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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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原本在一大户人家中做婢女,主人看她颇有姿色,欲染指于她,但她始终不从,还向主人的夫人告状,因此惹恼了主人。主人抱着“得不到就毁了她”的心态,故意把她嫁给身形丑陋的武大郎,不但不要聘金,还奉送嫁妆,潘金莲就这么嫁给了武大郎。

时年22岁的潘金莲并不甘愿嫁给武大而白白糟蹋了一生,因此在见到高大壮硕又是打虎英雄的年轻小叔武松时十分倾心,以言辞试探引诱,但武松乃有义之人,断然拒斥。潘金莲恼羞成怒,向武大郎诬告遭武松调戏,武大郎不信,而武松为免破坏兄嫂和谐,隐忍不言并搬离武大家。

一日,潘金莲在门前收拾帘子时,手上叉竿一滑,不小心打到从门前经过的西门庆,西门庆定神一看惊为天人。西门庆发现武大郎家隔壁刚好就是他认识的王婆家,后来便时常借故到王婆家兜转。西门庆请托王婆帮他物色女人,王婆知道他看上潘金莲,因为贪爱西门庆的钱财,所以答应帮忙撮合。

某日,王婆请潘金莲到他家中帮忙缝纫,打扮得光鲜亮丽的西门庆此时依计又来串门。西门庆不时以花言巧语讨潘金莲欢心,王婆见潘金莲已经上勾,故意出门买酒,制造他们二人独处的机会。西门庆此时更加大胆,在一次肌肤挑逗后,郎有情妹有意的二人便在王婆房里云雨。完事后,王婆故意闯入,一方面指责潘金莲偷汉子,要求潘金莲日后必须时时赴约与西门庆幽会,不然就要向潘金莲的丈夫武大郎揭发,另一方面趁此机会向西门庆催索酬谢,以免西门庆过河拆桥。

纸终究包不住火,一名叫郓哥的少年因受了王婆的气,愤而向武大郎告发潘金莲通奸之事,于是武大郎伙同郓哥前往捉奸,不料竟打不过西门庆,武大还反而遭西门庆踢中心窝受伤。武大郎由于先天身形缺陷,所以性格软弱,委屈求全,只要求潘金莲略尽人妻之责,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威胁潘金莲如果不答应,他就要把丑事告诉他刚烈火爆的弟弟武松,让武松来制裁奸夫淫妇。

潘金莲和西门庆、王婆商量,王婆提议杀人灭口,藉武大郎养伤的机会用毒杀武大郎。由家开药铺的西门庆提供砒霜,潘金莲掺入汤药中给武大郎服下,王婆帮忙收拾善后,武大郎就在三人通力合作下这么一命呜呼。西门庆企图用钱打点负责验尸的团头何九叔,何九叔知道问题严重,但暂且不发。后来武松造访武大家,赫然发现哥哥武大竟然猝死,哀恸之余也留下帮忙料理后事。某夜,似乎有武大郎冤魂向武松诉苦,武松大疑,前往验尸的何九叔家质问详情。得知始末的武松怒不可遏,隔日清晨即向官府告状,但县吏惧于西门庆的势力,推说证据不足,难以办案。武松火大,干脆自己把潘金莲和王婆抓来审问,并召集邻里见证。潘金莲在武松的威逼下一五一十地全招了,结果当场就被武松揪倒在地,开胸剖肚,掏出心肝五脏祭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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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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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传到了周厉王时期。周厉王统治着一国的臣民,心眼却连普通人也不如,而且为人残忍而凶暴,老百姓都觉得不能忍受。召公劝说周厉王说:天下人都不能再忍受暴行了。周厉王听后大怒,成天害怕别人背后说自己的坏话,甚至为此吃不下饭,睡不了觉。最后想了一个法子,专门成立一个部门,用于监督百姓。凡看到、听到有人说他什么就要捉拿入狱。

渐渐的说周厉王不好的人少了,诸侯来朝拜周天子的也少了。到周厉王三十四年,周厉王更加严酷无情。百姓没有人敢说话,大家见面之时拿眼睛互相看看,都害怕因此遭受厄运。周厉王看到这种情况,还挺高兴的,对召公说;“你看我,多有能耐,我能管住别人的嘴巴,不说我坏话。”召公说:“你看到的都是表面现象。你这样害怕老百姓说话,就像人类害怕洪水一样。人们把洪水堵起来,洪水越积越多,最后会冲垮堤坝,给人类带来巨大的伤害。你这样防着百姓。而且堵住他们的口。将来的危害会大于洪水冲破堤坝带来的灾害。”

原文: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

——《史记·周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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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著名的历史典故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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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师:借鉴。不要忘记过去的经验教训,可以作为以后工作的借鉴。

[语出]  西汉·刘向《战国策·赵策一》:“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

[近义]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例句]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奢淫谄慢,鲜不夷戮,~也。”

[成语故事]

鲍元前379年,齐国公子因齐即位,自称为王,他就是齐威王。

齐威王,刚临政那几年,不问国事,饮酒作乐,国家日渐衰败,人民生活困难。

有一天,一位姓邹名忌的人前来叩门,自称懂得弹琴,知道威王爱好音乐,特来拜见。

威王召他进来,取琴给他。邹忌只是抚摸着琴弦,并不弹奏。威王问:“先生为何只是抚摸而不弹,是琴不好么?”

邹忌放开琴,严肃地说:“小臣懂得琴理,至于弹琴,那是乐工们的事。”于是邹忌大谈了一通琴理。威王听得不耐烦,打断他的话,说:“先生既懂得琴理,必定善于演奏,愿先生试弹一曲听听。”

邹忌(zōu jì)回答说:“小臣以研究琴理为业,当然善于演奏;大王的职责是治理国家,岂不善于国事么?今大王身居王位而不治理国家,与小臣抚摸琴弦而不弹奏有什么不同?小臣只抚弦而不弹奏,不能满足大王的意愿,大王身居王位而不问政事,恐怕不能满足百姓们的意愿吧!”

威王大为震惊,说:“先生用弹琴的道理劝说我,我懂得先生的用意了!”于是将邹忌留下和他谈论国家大事。

邹忌劝威王节制饮酒,远离女色,讲求实际,区别忠奸,爱护人民,整顿军备,经营霸王的事业。

“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威王心悦诚服,立即拜邹忌为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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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南郡杀鹅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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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晋朝的时候,社会上盛行斗鹅。

当时,有一个叫桓南郡的小孩子,他那时年纪不大,不太懂事,却也参与到了这一活动当中来。

他养了一只鹅,平时经常和他家里的叔伯兄弟们斗。但是,每一次都鹅,桓南郡的那只鹅总是输给别人,很少获胜。

桓南郡心里便忿忿不平,很不甘心。他要想一个办法报复一下。

这天晚上,他拿了一把尖刀,悄悄地摸到鹅栏,将叔伯兄弟们养的鹅全部都杀掉了,然后,就溜回了自己的房间。

天才蒙蒙亮,一个家人去喂鹅,发现鹅全部都被杀死了,就大叫起来:

"家里出了妖怪了,妖怪把鹅全部都给杀死了!”

有人把鹅全部被杀死的情况告诉了桓南郡的父亲,他的父亲说道:

“胡说!不会有什么妖怪,大概是因为南郡因为自己斗鹅失败了,一气之下,就把所有的鹅都杀了。”

于是,他派人把南郡叫过来一问,桓南郡不得不承认了是这样的。

父亲告诫桓南郡说:“斗鹅,只不过是一种大家之间的小消遣罢了,输赢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你失败了,说明你养的鹅比较恶劣,没有别人的好。你应该选择优良的品种,精心驯养,用光明正大的手段去谋求以后的胜利。怎么可以暗中把别人的鹅全部都杀掉呢?在这种小事上面就采用这样不光明正大的卑劣手段,是玷污一个人的品格的。你以后千万千万不可以再这样啊!”

桓南郡默默地点了点头,把父亲的话牢牢地记在了自己的心上,也深深地记得了这个教训。

后来,他注意改正,努力鞭策自己,终于成为了一个很有名望和道德修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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