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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小说岳西结局通用20篇

长隆欢乐世界里有各种好玩、惊险、刺激的游戏,足够挑战你的心跳。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作文,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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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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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的天空,波涛起伏的海面,一只小船摇摇晃晃的行驶着,一个老人站在船上,孤独地眺望着远方……

这是我和上书后久久不能忘怀的场景。书名为《老人与海》,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他是个失败者,但同时他又是个胜利者。

败在没有捕到一条有用的鱼,胜在遇到困难时的坚毅不屈。

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走向美好明天。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虽然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我们不可能像老人去一个苍茫的大海,不服输地和鲨鱼搏斗,但我们可以在摔倒后,珍藏那枚把我们绊倒的石头,然后带着它,负着伤,继续前行,同时等待天空中的云雾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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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欢乐的童年作文800字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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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最天真,最快乐的时候是童年。那是一个令人无法忘记的时光。我是一个从乡下来的孩子,自然我的童年也在乡村度过。我小时候特别调皮,如果用级别来区分,我可是楷模级。当然也不是长辈不打父母不教,而是我死倔死倔的,像头逃脱了缰绳的水牛,拉也拉不回。说起我的光辉事迹啊,。嘿嘿嘿!你懂的!

“放火?朋友你脑子发烧了吗?让我来摸摸。”“别弄,没坏!”我两手叉腰,眼睛望着那约七八亩的草地,脑子里想的是草地烧起来的样子。“你确定不怕被你爸把你摁在地上打?”“我很确定。再说了我爸去上海打工了,如果你怕,有啥事兄弟我替你挡着。”“好吧,从了你了。谁叫你是我好朋友呢!”我用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这才对嘛。”我从口袋中掏出了打火机,按下去,火苗从打火机的口中喷出。我“嘿嘿”一笑,蹲下去,点燃草后,站在一旁看着,一脸邪恶笑容。突然一阵风吹来,火烧旺了。我见事不妙,一脚踩上去,准备把火踩灭。可风越刮越大,火越烧越旺。我喊了一声:“跑!”他却在旁边问:“为什么要跑呀?”我上去就是一巴掌拍他脑袋,“不跑,想死呀?这火已经弄不灭了,这天气预报怎么不准了?还说下雨呢!”“你不是说烧完吗”?“我是闹着玩的,你还当真呀?”“你不早说。”跑出去之后的第二天我又来看这草地,草全烧没了,我不禁可惜道:“草全没了。”

我家有一棵栗子树,全村也只有我家有。我的那些同伴对这金黄的栗子是垂涎欲滴啊。可我奶奶把那棵栗子树当作孙子似的,看得比我还重。还好我奶奶一般起床起的晚,而我们又起的早。于是就给我们偷栗子的机会。前几年偷的一帆风顺,分赃均匀。可这次好不巧,我奶奶起早床,“那边那边,那边还有好多。”小伙伴指挥着我,我把竹竿这么一摇,七八个栗子就掉了下来。他熟练的将栗子放在蛇皮袋中,不一会已经有半袋了。这时我家那边传来了响声,我意识到我奶奶醒来了。“快跑,有什么事我替你挡着。”此时我就像一个英雄一样挡在他前面,“往那边走。”我用手指了一个方向,“可你这么办?”他问我,“我不怕打,快走。”我急忙叫,他提着袋子跑了。我看着他的背影,说了一句“脑子啊脑子,可怜。”其实我为他指的方向是我奶奶走的方向,“要苦了你了,兄弟,”我“奸诈”一笑。

我喜爱童年,因为它自由而快乐,可是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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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欢乐春节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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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猪年到了。到处都洋溢着喜庆满满的年味,总算可以在过年期间好好的放松放松。

窗外风不停地吹,一出门,就冷的都侵入了骨子里一般,但是这也阻止不了我们三口子,回老家的动力,为啥除夕都没过就这么早回老家啊?嘻,嘻!那都是老家的馒头节又到呀!回老家的路上,时不时一些人在树上挂灯笼,挂彩灯。

到了老家附近,在这儿感觉少了点年味,从前是烟雾缭绕的,如天庭一般,现在只是偶尔几户人家的烟囱中冒出一股烟,但回到哥哥家,我就肯定可以闻到那种年味的,一走近屋内,果然便如同进入仙境一般,堂哥一看见我就叫:“嘿!君君你来啦!”大伯笑着说:“你哥都做了几朵馒头“花”起来了。”说完指了指我身后的大竹扁,堂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只见堂哥捏下一块面团,不停地揉着面团,使面团成了个“面条”,又从两边向内绕,绕出了两个环形,最后用那最后用小刀在上面各切两刀,一朵“花”就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大家不停地在做馒头。不知不觉中,一块大面团就做完了,大伯从缸中抱出了一块大面团,大人们和堂哥一起揉面团,使面团更加软,我也一起出力,但是我与他们有很大的差别:他们揉的是大面团,我揉的是小面团,我的面团只有他们的一半;我是用了全身的力气,满脸通红,感觉都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而他们是十分的轻松,面不改色。就在我们做馒头、吃馒头中度过了一个充满年味的早晨。

馒头做好了,年货买好之后,就迎来了除夕。这一天晚饭就在外婆家解决了,这一晚也是“糗”事连天。大人们在厨房干着活,小孩们在客厅看着电视,一切都是其乐融融,而我的表弟却不愿意坐下好好看电视,偏偏要找我的麻烦。他总是偷偷摸摸地走到我的背后,蹑手蹑脚地举起手,用力地拍了我的背,迅速地跑走了,我眼珠一转,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我样气急败坏地追上他,同样举起手,一掌下来,但是在半空中停下,摸了摸他的头,他同样还是吓得哭了出来,可是因为我摸了摸他的头,几秒后又笑了出来,外公正好看见这一幕也不禁哈哈大笑。这天就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了。

新年可真让我感到惬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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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欢乐的中秋节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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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稍纵即逝,转眼间,2019已过去了一大半,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也如期而至。

早上我们换上新衣服,兴高采烈地回到奶奶家和家人团聚,伯伯一家也回来了,大人们都在为中午的丰盛大餐而忙得不可开交,奶奶择菜,婶婶洗菜,妈妈在切菜。我们都在外面尽情的玩耍,玩累了就跑到跑进屋子里,帮帮大人,擦桌子,搬椅子,尽管我们累得满头大汗,但却非常高兴。

中午饭菜都做好了,爸爸的亲朋好友也来和我们一家团聚,桌子上都是美味佳肴,我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爷爷奶奶看到我的样子,欣慰地笑了起来,屋里谈话声不断,使得中秋节欢乐的气氛更加浓郁。

吃完午饭,我们在外边儿玩儿起来跳绳,不一会儿屋外便充满了欢声笑语,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六旬的奶奶居然连跳了五六次,奶奶说她好久没有这么高兴了,每天都盼望着中秋节到来,因为我们这一大家子人好久没有团聚了。

下午四点多,我们要回自己的家了,我恋恋不舍的告别了爷爷奶奶,走在路上的时候,我发现有许多人还在工作着,比如开车的司机、快递员等等,我疑惑不解地问妈妈,妈妈这些人为什么大过节了还在工作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因为他们想多挣一些钱养活家里人呀,放弃陪伴家人的时间。

听了妈妈的解释之后,我感到自己无比幸福,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

晚上天色暗下来,天空中出现了一轮明月,圆得如同一个玉盘,月亮旁边是朵朵白云,在月光的照射下像一团团棉花糖,这让我不仅想起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中秋夜“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这时一个个烟花在天空中绽开,形成了一道美丽的彩虹,为节日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中秋节是万家团圆的日子,是一个欢乐祥和的日子,我喜欢中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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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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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中的福贵让我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他的一生是那么坎坷,他的父亲在他赌博赔光家产的时候离世,这无疑是一种双重打击。他的母亲在他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离世,他的儿子因为血被抽干离世,他的外孙吃豆子离世……最后,只剩下他与一头老黄牛为伴。这种种看起来是那么不可能同时发生,可全都真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活着》,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走进了福贵的人生。他生活在“全民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贫困时代,吃不上好饭好吃,为了供儿子上学,曾把女儿送给别人。我不禁扪心自问,现在的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还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那些劳苦百姓呢?在打仗时,老全被子弹打中,可见战争是多么残酷啊,你永远不知道死亡在何时何地等着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和运动”给福贵带来了无情的打击,但他仍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这一切。我认为,他是坚强的,是无谓的。

或许,从我的角度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因为在他的一生中,除了困难就是苦难。但是,如果从福贵自己的角度出发,他可能不会这么认为。也许,当他多年以后的某天,回味自己的一生时,他会感到幸福和快乐:他有着幸福的家庭,并与他们拥有美满的生活,尽管亲人们都已离他而去,但回忆仍是美好的。他不会忘记浴血奋战的日子,更不会忘记和亲人聚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他不会忘记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含着细微的如金子般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体现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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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有感4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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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华而不实》这篇文章。

《华而不实》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穷人,他自己不愿努力,却很要面子,于是他便攒钱每隔十星期去一次富人消费的地方,当这个穷人再次去装富人的时候,偶遇了一位贵族小姐,便卖弄起来自己,结果却被这位贵族小姐瞧不起的故事。

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笔名)创作,其书带有强烈的讽刺意义,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在这个故事中,欧·享利完美的展示了他所指责的对象。更让我惊讶的是这篇小说的结尾,因为不像其他作家一贯的美好结局,而是一个令人挽惜的结局。但是在仔细品读欧·享利的这篇小说的结局后,你也许就会觉得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合情合理的。因为故事中的主角是一个爱慕虚荣、要面子、而且还不肯自己努力的人,这种人是不配得到别人的恩惠和自己的幸福。

通过这篇文章使我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向往某种生活,就应该努力去争取,而不是把自己伪装成自己想要得到的那种生活。更要放下虚荣心,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这样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也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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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欢乐颂谭宗明结局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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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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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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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其中还有他的家人给他的信。所有内容都告诉我们,要心中充满爱,做一个有礼貌、懂礼仪、讲文明、懂得感恩的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心怀感激,报以微笑,当他也遇到困难时,真诚地去帮助他。

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感谢父母,是他们养育了我们,为我们遮挡一切风雨,保护着稚嫩的我们,是我们健康成长。父母为了我们,操碎了心,。我们有一点点不舒服,他们都会关心地问,深怕我们有任何闪失。父母,使我们第一个要感谢的人。

我们还应该感谢老师。老师每天为我们辛勤的教书,讲解知识,却无怨无悔;老师每天在一方讲台上,默默耕耘,却不求回报。老师为了我们,耗尽心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如果没有老师,就没有我们满分的成绩;如果没有老师,我们就不会懂得这么多知识。老师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伟大。我们也要感谢老师。

身边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去感谢的人,感恩别人并不难,别人劳累时,给他一张椅子;别人伤心时,好心地安慰他;别人摔倒时,主动去扶起……我们要知恩图报,而不是忘恩负义,心中充满爱,懂得感恩,世界就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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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月亮背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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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看着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然后他转身,我看着他开门。

我突然想喊住他,我怕他出了这道门,真的就与我从此老死不想往来。

我想冲过去抱住他的腰,把他留下。

我控制着自己,我死死握着拳头,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可是——

周突然转过身,他看着我,眼里有很深的悲哀,我看见他眼里隐隐的泪光——

离开我,他也是伤心的吧。

可能他真的对我动过情。

“歆蕤,对不起——”他轻轻的说,声音有些抖,有点哽。

我的心一下软了——

“我能抱抱你吗?最后一次?”他的嗓子有些暗哑,眼里也有朦胧的雾气。

我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淡淡的胡须,他曾经笑着告诉我:这个叫下午三点钟影子。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吧!

我恨自己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关心他。

我明显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我能抱抱你吗?”他的声音温柔的象天籁。

终于,我忍不住点点头。

他走过来,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想把他的样子印进脑海中,永远不要淡忘……

然后他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死死的、牢牢的、紧紧的、抱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似乎想把我嵌进怀中,与他融为一体。

我闻着他身上我无比熟悉的味道,我曾经迷恋不已,现在也爱不释手的味道。

然后他把我的下巴抬起来,用唇、温柔的吻去我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慢慢的吻。

我的心沉迷在他的吻里,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眼泪不断涌出,他也不断地吻去,然后他柔软的唇印上我的眼帘,轻轻的吸去我的泪。

我抽泣着……

他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有些心虚、摊在他怀里不敢动,我怕一动,就泄露了自己太过强烈的感情。

他慢慢吻我,温柔的撬开我的唇,深深的吻我……

然后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所有的思绪都乱了、思维也停止了。

我体会到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我应该在最后一个拥抱后,让他离开。可是我没有。我始终抗拒不了他,我终于还是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黑暗中、我们纠缠在一起,喘息、流汗、抵死缠绵……如同两只最原始的兽。

我们彼此需要,渴望最深的接触、饥渴得如同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般迫切。

在周的牵引下,我颤栗着体会到生命里第一次高潮……

一切结束。

我躺在黑暗中、躺在周的怀里,满足地喘息……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拍我,让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对我说:“歆蕤,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我喜极而泣……

陈淑桦还在吟唱“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只是已经没了幽怨、没有犹豫、多了一份坚定。

躺在周温暖的怀里——

我想我也宁愿流泪不愿意后悔吧!

房间里冷气很足,周小心的帮我把被子盖好,我们在音乐轻轻的流淌中入睡。

朦胧中,我听见周说:“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意识如游丝,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又睡着了。

太幸福了,幸福到所有思维都停止,只想酣睡。

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光透过浅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暖暖的,天空有着暧昧的晴朗。

心情出奇的好。

咦?周已经不在身边。

我看着空荡荡的床,心里涌上一阵失落,连带心也变得空荡荡的。

他竟等不到我醒就离开了……

我在床上躺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床,赤脚走到客厅,端起一杯冷水喝下去……

心也冰冰的!

突然有人从背后将我环住,把我抱起来,我一惊,手里的水倾数倒出,撒到地毯上……

一张脸凑猛然凑到我的面前。

是周!

他没有走!

穿戴整齐的周神清气爽地看着我,一脸坏坏的笑,为吓着我而得意洋洋……

我开心起来,刚才跌到谷地的心,突然又飘了起来。

我偷偷摸了摸心脏,大喜大悲心脏可会承受不了?

“放我下来,救救我的地毯,很名贵呢!”我望着那一小片水渍,心疼不已。

周没有理睬我,用一个吻堵住我的唇。

“我还没刷牙呢!”我转过脸抗议。

可是周根本不等我把话说完,继续吻我,直到吻得我意乱情迷起来。

然后他笑着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很黑、很诱人。

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放我下来吧,你不累啊?”我想表现一下自己的体贴,其实是想找毛巾来把地毯上的水渍弄干。

周根本不理会我,霸道地抱起我,将我抱进了厨房——

我一下呆住了,餐做桌上有雪白的豆浆、圆润的小龙包子、金黄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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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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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定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概率又有多大呢?

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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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独属于我的那份欢乐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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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在下雨哩,顽皮的我在露天的院子里淋着蒙蒙细雨。我用我那双被蒙蒙细雨模糊的眼睛打量着它————我们家的“小花狗”。它的毛很光滑,乌黑发亮,眼睛圆圆溜溜的,像两颗黑珍珠,后腿长,前腿短,爪子很尖,跑起路来又轻又快,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

这只令我着迷的“小花狗”是在我五岁时妈妈从邻居家抱回来的。每次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扒着纸箱伸出我那胖嘟嘟的小手逗它,一边逗它,心里也在期盼着它快快长大……时光匆匆一蹴而过不知不觉中我长大了,而它————那只毛茸茸的‘小花狗’也在无声无息之中长大了。渐渐地它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我们家的人出门小花狗都会默默地送我们一程,我们也会习惯性喊一声:“花花”回家吧!小花狗非常知性地望望我们,自己掉头撅着小尾巴颠颠地跑回家了。

前年夏天发生的一件事,令我记忆深刻:

前年我舅舅又把我们家抱回了一只可爱的秋田犬,我叫它“球球”,因为它特别能吃,胖胖的样子特可爱。它不同于小花狗有着奶牛样式的外衣,‘球球’的毛非常柔软,是白色和咖啡色相间的,真像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如果你轻轻地抚摸一下,就像摸到了婴儿的脸蛋一样那么的细腻光滑,特别舒服。他的耳朵真像两个黑色的三角形,如果不仔细看,还很难被发现。它还有一双萌萌的眼睛,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黑黑的鼻子。它的四肢强健有力,腿一蹬,可以跳出去很远呢。

“球球”刚到我家时,非常胆小。只敢缩在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一天天过去了,“球球”的胆子慢慢地变大了,也慢慢地熟悉了我们,也敢“明目张胆”地自己溜到街门口玩去了。

“球球”渐渐地也喜欢上了“花花”,像对自己的兄弟一样,处处由着它,陪着它嬉戏玩耍。有一次院子的大门忘关了,“花花”自己跑了出去,跑着跑着,它看见两只大黑狗,它竟然不知天高地厚跑过去要咬它们,两只大黑狗发出怒吼,要咬“花花”,把“花花”吓得嗷嗷直叫。“球球”冲过去把那两只大黑狗赶走,将“花花”带了回来。它们的行为超乎了我的想象,动物的友情竟也是这样真切。

是呀!世间并非只有人类有感情,其实动物也会有,只是我们体会不到而已。

时而大雨如注,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躲过整个雨季。水天相连,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带着水汽。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风里雨里曲折穿过迷宫式的长巷短巷,伫立在充满回忆的庭院,或漫步在小菜园旁的石子路上,任那欢快的雨花落在我的头上,肩膀上,落在我的心里……“花花”和‘球球’或坐在我的身旁,抬头“端详”着我,或或一前一后,追逐着嬉戏。

我望着露天院子里的天空,飘落下的一滴滴雨点就像放电影似的一幕幕唤起往事,唤起那欢快的日子,唤起我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我家的“花花”和“球球”,它俩是上天的礼物,带给我一份独属于我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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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愉此一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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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周耀华和柳愉生也是甜到令人掉牙,但两人也是相当的虐,从曝光的预告片中可以看到两人被抓到狱中,但是怎么回事呢?周耀华说过,无论如何都会保护柳愉生不让别人伤害他,剧中很多场面都是高能预警。

据悉,原著小说里面《愉此一生》的结局是好的。周耀华最后带着柳愉生出了国,甚至带着他见了家长,只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后来两人关系曝光,周耀华被逼离开柳愉生,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柳愉生。最终柳愉生和周耀华一起到了七十多岁,踏上了故土,两人真正的实现了白头偕老之约。

《愉此一生》小说故事结局选段

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不免心中不舍越重。

因为战争关系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人,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了,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原子弹轰动世界,日本军已经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的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的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

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

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

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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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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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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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津欢乐谷日记400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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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紧张而繁忙的暑假就要过去了,这个暑假几乎没有玩的时间,全都在忙着为小升初做准备,8月23日,我终于盼来了期盼已久的天津一日游--欢乐谷水上温泉。

早上,我们一家五口10点多就和我在天津的舅舅见了面,他是欢乐谷水上世界的总经理,我们六个人一起去欢乐谷水上世界玩。

刚进入水上世界,我还没有熟悉地形,于是就先转了一大圈。这个地方好大呀,有好多的娱乐设施,但好多都是温泉,只有四五个是我喜欢的冷水池。

渐渐的,我熟悉了这里,于是我就拉着我爸下了造浪池。我提出要玩溺水的游戏,就是我来装不会游泳,但我往深水区跑,我爸的任务就是在后面追我,要把我救上岸。我故意提出这个游戏害我爸,因为他不敢到深水区去。

正玩着,不幸的事来了,开始造浪了,而我正因为我爸没有救我装死呢,这下可糟糕了。惊恐的我,在水里打了好几个滚,一连咽下几口水,但感觉就像在真正的海上一样,和风雨战斗,气派极了!

浪渐渐停了,我从孤独的小鸭子又变成了活波快乐的小狗,欢欢喜喜的去了互动水屋。

为了满足我爸的愿望,我们去泡了温泉。其他的温泉我都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是“清清鱼池”。

这个温泉池里装了成千上万条按摩鱼,它们像一群尽职的“医生”在各个部位为我们按摩、去痒、涤污、杀菌,让人体毛孔畅通,排出体内垃圾和毒素,同时能更好的吸收温泉中的各种矿物质,加速人体新陈代谢,达到美容养颜,延年益寿的奇特功效。

转眼间已经四点多了,我不得不回家了,在我繁忙的暑假里的小插曲要放完了,这次的天津一日游,不仅让我见识了“按摩鱼”,也放松了我的心情。紧张中的快乐,总是最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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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欢乐谷一日游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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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大自然充满生机,然而今天又是一次同学们盼望已久的实践活动。

瞧啊,同学们一个个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全都议论纷纷,激动极了!

我们在一路的欢声笑语中,不知不觉地来到了欢乐谷。“孩子们,都去玩吧!”等教官一声令下,同学们便各自“奔流而去。”

听啊!欢乐谷里到处都回荡着“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我、包廷婷、杨欣雨和程铭浃乐是一个组的。我们分别在欢乐谷玩了许多游乐项目,如:令人毛骨悚然的幽灵古堡,奇异的幸运大转盘,刺激的加勒比风暴等。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还要属那耸入去霄的摩天轮了。

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排了很长的队。终于该到我们了,我们四个匆忙而又有秩序地上了摩天轮。

摩天轮缓慢地运行着,我从背包中拿出美味可口的零售,我们四个便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了。

才升到半空,那两个胆小如鼠的胆小鬼——程铭浃乐和包廷婷就开始了“行动”。包廷婷吓得迅速蹲下身子;而程铭浃乐的作法则是:弯下腰,拿出手机,用玩手机来压压惊。唉,恐高还来坐摩天轮干嘛呢?

摩天轮越升越高了,这时,我才发现,站在高空,远处的景物尽收眼底,高楼大厦变成了矮小的房屋,汽车变成了火柴盒,人们变成了蚂蚁,所有事物都变得很渺小。难怪,古人会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样豪迈的感觉。

啊!这次实践活动真让人难忘呀!那一幅幅美丽的画面时不时在我脑海里闪烁,因为,它们记录着我们美好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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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雪豹》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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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尽快突出日军的包围圈,周卫国把小分队分成两组进行突围,成败就在此刻,周卫国和特战队员们都怀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开始了突围!最终凭着战士们顽强的战斗,周卫国和特战队员成功突围出了敌人的包围圈,而日军指挥官还以为只是突围出了八路军的一小部分人,他们不知道就是周卫国的这股小分队牵制住了他们大量的军队。竹下俊这时也带领他的突击队增援大川军官,据大川提供,已突围出了两个八路小分队,而且这两个小分队很可能是八路军主力,竹下俊知道这一定是周卫国。

赶到突围地点后,竹下俊看着地上散落的子弹,推断出的确是周卫国,大惊失色的竹下俊,迅速带领他的特战队紧随其后,追击周卫国至阳村,到了阳村才发现,村内空无一人。竹下俊当即下令带领特战队带着电台寻找周卫国踪迹,让大川军官等候命令,一旦查到周卫国下落,立即来支援!

此时,刘志辉与朱子明已分头行动,准备救陈怡了,刘志辉化装成日军指挥官带领国军冲入竹下俊所在部,横扫日军,枪毙了宫本茂,而朱子明也成功救下陈怡,小林惠子为了履行自己答应竹下俊的诺言,和陈怡一起逃出了涞阳城!

成功突围出来的周卫国,赶紧发报给阳村指挥部,报告成功突围的消息,指挥部发来电报将在太丰境内接应特战队,不想,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后面已追上来,周卫国只得命令石头背着电台赶紧撤离,他带领特战队员阻止竹下俊的追兵!这时,周卫国猜测涞阳城防守薄弱,便命令刘三去救陈怡,他不知道,志辉和朱子明已经救了陈怡了!

成功救下陈怡以后,刘志辉和朱子明赶紧撤出涞阳城,在城门口遭到涞阳日伪军追兵,为掩护刘志辉与陈怡的撤退,朱子明和武勇强相继牺牲!

埋伏在半路的周卫国,看到是竹下俊带领的突击队追上来了,便用边打边撤的办法,把竹下俊一点点引入八路军的包围圈,在交战几次后,竹下俊终于发现,已经被周卫国包围。他命令士兵举了白旗。

已经很久没见面的两人,终于在战场上见面了,竹下俊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他整理了自己的行装,带着剑,跳出战壕,和周卫国一决高下,出乎周卫国的意料,竹下俊并没有和他比剑,在两人做好比武架势后,竹下俊硬生生砍掉了自己的右胳膊,这让周卫国很不解,竹下俊自知日本人对不起周卫国,也不想和自己的朋友兵刃相见,用这种方式来求得周卫国的原谅,挫的不是竹下俊,是发动这场战争的日本领导,他和所有的日本士兵都是牺牲者,最终竹下俊请求周卫国结束自己的生命,已了自己的心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竹下俊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对得起周卫国了。

周卫国亲手杀害了竹下俊,这也是他很不愿意做的事情,但他又是无可奈何的,他亲自火葬了竹下俊,亲自送竹下俊上路,血刃自己的朋友敌人,周卫国心里真的很伤悲!回想起和竹下俊的往事,让周卫国感慨万千!

汤炳权亲自送陈怡出了清源城,刘志辉便和陈怡惠子赶回了虎头山,救陈怡落空的刘三沮丧着脸回来给周卫国报告,可徐虎这时报告说陈怡回来了,刚刚还满脸阴霾的周卫国欣喜的跑出去,见到陈怡,两人终于幸福的抱在一起。得知朱子明在救助陈怡时不幸牺牲,周卫国满怀悲伤,虎头山全体战士在朱老大的坟前潸然泪下!

虎头山取得的胜利,让蒋委员长重视起来,为了收编虎头山的八路,蒋某不惜用封官进爵的方法来收买周卫国,周卫国不买他的帐,拒绝了收编。孙鑫璞也劝说周卫国投靠国军,而周卫国有自己的打算,不管投靠谁,只要不是为了破坏和平就好!1945年,日军终于宣布无条件投降了,大家围在收音机前收听着日本战败的消息,终于欢呼的抱在了一起,八年的抗战终于结束了,日本鬼子终于打跑了,这种激动是用鲜血等来的!

陈怡兴奋地要求周卫国履行当初许下的诺言,和自己结婚,周卫国露出了久违爽朗的笑容,和大家欢呼在一起!

作为抗战的攻城,周卫国有幸被派去东北接受侵华日军的投降,三兄弟临别时聚在一起,刘志辉希望周卫国投靠国民某党派,周卫国拒绝了刘志辉的好意,周卫国告诉刘志辉,不管将来国共发展到什么地步,都不希望志辉参与到破坏和平的战争中,否则与他划地绝交,将来在战场上相见也不会手软的!刘志辉谨遵刘远周卫国的教诲,告别两位兄长和嫂子,回到清源警备旅!

就要离开虎头山去接受日军的投降了,周卫国带领大家去坟前看望死去的战友。为了抗战胜利的这一天,这些战友们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周卫国带领大家向死去的战友深深地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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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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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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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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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一头平头,一双小小的眼睛下面有一个扁扁的鼻子。要提到他,真是让我感到哭笑不得。这不,他背着书包来上学了。

上课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异味。正准备搜索“360°”,没想到只搜索了“90°”就发现了“军情”:“妈呀”,一条长长的鼻涕从同桌里流出来,还差那么一点点,就要流过嘴里了。我看

着看着,差点呕吐了。我说:“上学的时候,你怎么不带纸呢?”他摸了上衣又摸裤子,两手一摊:“对不起,我忘了带了。”我小心地从口袋里拿出妈妈为我准备的餐巾纸放在他手里。说老实话,这

纸很精致,我都舍不得用呢。过了几分钟,我转头看时,他的居然把我给他的纸折成了小飞机,鼻子上还是老样子,我生气了。由于是在上课,所以我把火埋在肚子里,不敢发泄。终于下课了,我正准

备发火,同桌他说:“你有纸吗?”我的天哪!他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呢?我回答说:“没有。”一句简单的话使他傻笑起来,我无可奈何地又一次“送”给他纸。

又有一次,在画画课上,教师叫我们自己随便画。画着画着,他说他的橡皮没有带来,让我借给他用一用。我犹豫不决。想起有一回:我找他借橡皮

,我把橡皮刚碰到纸上,他就说:“哎呀,

用这么多,下次不借给你了。”这次,我到底借不借给他呢?看着他那可爱的脸蛋,心又软了,谁让我们是同桌呢?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等到下课我收拾东西让他还我橡皮,我呆住了:刚才

还是火柴盒大小的橡皮经他一折腾,现在和一截小拇指相差无几了。顿时,我哭笑不得。

就是他,每次考试在全年级都名列前矛。就是他,被全校通报“批评”,因为他把捡到的2000元钱还给了失主。就是他,身上脏兮兮的,因为老爱去疏通臭水沟。就是他……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他妈妈望子成龙,取了个名字叫汪成龙。你们说,他能成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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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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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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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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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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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欢乐的中秋节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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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我们放了三天假,第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回去看爷爷奶奶了,我们一大家子在一起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团圆饭,第二天我们才回来,回来刚好俱乐部有电影,妈妈带我去看了一场电影,电影是个喜剧片,非常好看。

第三天爸爸妈妈又带我去市里去玩了,中午请我吃的是自助烤肉,里面品种很多,想吃什么拿什么,直到吃饭为止,最让我高兴的是里面还有我最爱吃的冰激淋,冰激淋也有好多口味,可惜的是妈妈说天凉了不能吃太多,我只吃了一个混合装的冰激淋,这我已很知足了。

这个中秋节对我来说是个快乐的节日,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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