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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比喻句怎么写800字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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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是我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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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想说:书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四年级的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本名叫《格林童话》的书,我翻开来一看,竟然被里面的童话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装进了书包。到学校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马上就沉醉于其中。我想,我对书籍的兴趣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上课铃响了,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可我仍然陶醉在童话世界中,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接下来上课的时间里,我根本无心思听老师讲课,心里早就向着我的《格林童话》。

我就静静地等着下课,思想却早已和故事神合了。似乎这节课比往常都长。

下课的铃声终于打响,我又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教室里鸦雀无声,于是我抬起头来扫了一些。天哪!整个教室就剩我一人,怎么回事?原来这节是我向来最喜欢的体育课,我竟然……我快速的奔向操场,气喘吁吁的我自然少不了体育老师的一番责备和处罚,但我心中还是乐滋滋的。这大概就是宋濂所所的“以中有足乐者”吧。

放学后,回到家中,我躺在沙发上看起了那本《格林童话》,如贪食蛇般。爸妈下班回到家后,站在门口吃惊的望着我,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我主动地拿起书来阅读吧。妈妈乐呵呵地问我:“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家宝贝也开始主动看书了?”

我瞅了她一眼,只微微笑着,继续沉浸在我的世界里。

往后的日子里,我与书结为好朋友。并时常陪伴着它,它也时常陪伴着我。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换发了光彩,让我在往后的生活中少了几分悲伤,多了几分快乐,少了几分埋怨,多了几分豁达,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成熟!

感谢你,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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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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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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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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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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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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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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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向你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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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每当听到这首歌,我总能想起一本,而今天,我便向大家介绍这本书,它就是罗贯中先生笔下的《三国演义》。这本书仿佛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如同那冬天里的一团火焰,触动了我的心灵。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形象鲜明生动,有血有肉。整本书从黄巾起义开始,再到蜀、魏、吴三国鼎立,故事的最后,司马家族篡取曹魏政权,后奇袭成都,蜀国随之灭亡,再挥师南下,大破孙吴,统一了战火不休的天下,建立了晋朝。在书中的每一章,都有几个引人入胜的小故事,故事中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表现得淋漓尽致。鲁莽冲动的张飞、狡诈多疑的曹操、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让我即使看了多遍,仍感觉意犹未尽。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的片段了。一次曹刘交战,刘备失败,不得不先行撤退,为了保护自己的嫂嫂,关羽不得已被曹操收于帐下,即使曹操赐他侯位,赏下无数金银珠宝,他都不为所动,只有曹操将宝马赤兔赠与他,他才欣然收下,抚着长须说道:“如此,便能早日找到哥哥了。”曹操此时心里估计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吧。终于,多方打听消息后,他得知了刘备的下落,于是将侯印挂在柱子上,跨上赤兔马,带上两个嫂子出发了。由于没有曹操的通行令,一路上,他受到了曹军将领的阻挠,可他二话没说,横刀立马,连过五关,刀斩六将,终于突出重围,与刘备会和。

每每读到这个片段,我都被关羽的忠义感动得热血沸腾,大丈夫生于世上,不正应该如此么?我们中华民族,向来尊重忠义的人,而关羽也让我深刻明白了何为忠义。这使我想起了前几天正是南京大屠杀纪念日,想我泱泱华夏,竟在抗日战争中损失如此惨重,其中不光是因为敌人的凶残,还有许许多多的汉奸走狗不忠不义,卖国求荣,如果当时他们能有关羽身上的气节,日寇何至如此猖狂!

我希望大家都能去读一读《三国演义》这本书,书中蕴含了许多知识和道理,值得我们反复去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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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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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这句话,我觉得说得太恰当了,因为从小到大陪伴我的除了书还是书,一天不读书,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不知不觉间,读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了!

不知是不是天生的灵性,妈妈说我在婴孩时就与书有缘,特喜欢在书堆里爬,爬起来还特有精神,嘴里还时不时发出怪声,妈妈说怎么哄,我也不出来。有时,爬累了,还喜欢在书堆里睡上一大觉,你别说,还真奇怪,睡那么长时间,我连泡尿也不撒。妈妈现在回忆起来,还觉得很诧异呢!嘿嘿,可能我小时候就知道什么是“陶醉书海”了吧!

长大了,我开始正儿八经地读书了。起初,最吸引我的还足那些历史故事书,常常使我如醉如痴。有一次,我正在读《三国演义》,读着读着,仿佛进入故事中了。咦,我怎么变成曹操了,这不是那次赤壁大战吗?哼,这一次,我一定要让曹军胜。当黄盖带船来降时,我下令让大家一齐攻击来船。突然,敌方向我方发射了无数支箭,我正不解故事中有没有这个情节时,一支利箭向我的脑门径直飞来,幸亏我闪得快,双手利索地一接,来了个“空手套白狼”,转瞬间,我又把箭射了出去,以虎狼之势一箭刺穿了黄盖的心脏,只见他顷刻间倒了下去。此时,敌方士气大落。我方乘胜追击,夺帅旗,抢船只,终于赢了,我方将士齐声欢呼。可是,我却失望了,自言自语地说:“我的偶像诸葛亮可怎么办?多让他没面子呀!”说着说着,我终于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可对故事中的情节仍牵肠挂肚。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烈,妈妈经常因为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批评我,可我就是改不了。读书时,我真的很快乐,很满足。慢慢地,我拓展了阅读量,《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关于中国的历史让我留连忘返,《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侦探手段和方法让我折服,《水浒传》中的侠肝义胆之气让我振奋不已……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收获也越来越大。

昨天,书给了我知识;今天,书给了我信心和智慧;明天,我定要用书所给我的一切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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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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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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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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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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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是我的引路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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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生,好似早已命中注定,让来做我的引路人。

——题记

从幼小无知的孩童到今日活泼可爱的少年,我每时每刻都在成长。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有过坎坷和泥泞,也有过困惑和迷茫。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日子里,总有一位良师益友——书,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

小时候,我是一个热爱看童话故事的孩子,读过的童话故事数不胜数。我每看完一个童话,都会喜欢上故事里的主人公,憧憬着他们的幸福生活。同时,我也会因为喜欢而去学习故事里主人公的善良、勇敢和真诚,这些就像种子一样种在了我幼小的心灵上。

渐渐地我长大了,不再热衷于看童话故事了,阅读品位上了一个层次。

我爱上了读作文书,不再带着以前那种有任务的压迫感去阅读,而是带着一份愉快的心情读完整本书。

在读每一篇佳作时,我都感觉好像在与同龄人交流,一起分享童年趣事。在这个过程中,我变得开朗起来,写作水平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现在我是一名少年,不再局限于看这些小儿科的书了,开始看一些名著和随笔。

现在学校正在开展读书活动,每两周我都会阅读一本好的名著,如《童年》《培根随笔》《简·爱》……一本本名著让我大饱眼福。每看一本书时,我都会如同一只贪婪的饿狼一样扑上去,如饥似渴地汲取书里的精华。书引领着我走进了不一样的世界。在那里,我看到了人世间的冷暖,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休闲时,我也会看一些《意林》《读者》等这样的杂志。这些杂志里的一篇篇佳作,也让我如痴如醉。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手捧一杯香茗,摘抄上一段名人佳句,背诵出一篇佳文,已然觉得自己是一位女王,那可真能称得上一件乐事啊!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的引路人。它让我见多识广,想象力丰富,性格美好,人生充实。如果没有了书,我的人生或许会很迷茫;如果没有了书,我的灵魂可能永远也找不到所在之地;如果没有了书,我的每一天又是何等煎熬呢?

书,这位引路人,愿你能一直陪伴着我走下去,让我们生生世世都能做一对老友。有书相伴,我是幸福的。

有了书,即使我走的路是艰难的荆棘之路,我也不怕;有了书,我便拥有了全世界。一路兼程,我们风雨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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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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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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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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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书籍使人们的精神变得充实,使心灵变得高尚。因为有了书籍,人类的文明才得以传播和发扬。

从我小时候开始,书籍已经对我的生活产生了影响。《唐诗宋词三百首》使我领略到古代文人的喜怒哀乐;寓言故事“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使我惊叹于学者的不畏艰苦;格林童话,带我同卖火柴的小女孩共喜同悲。书籍充实了我幼小的心灵,给了我无比的欢乐。

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些小故事已不能满足我的精神需求,世界名着占据了我的书架。我在《水浒传》中感受无数好汉的豪情壮志,在《三国演义》中观其风起云涌,电光火石的战斗画面,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体会主人公不畏困难,坚毅顽强的品格。读一本书时,自己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跟随作者在曲折的情节中穿行。

慢慢地,书籍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我需要帮助时,书籍为我指点迷津;当我感到痛苦时,书籍为我抚平伤口。它让我在挫折时学会坚强,在争执时学会了宽容,在竞争时明白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它为我的生活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就因为读书,才有如此丰富的学识。作为国家主席,几十年来,他每天总坚持读书,哪怕有分分秒秒,也要用来看书学习。在他中南海的故居,简直是书的天地。书架上,办公桌上,茶几上,床边到处都是书。他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带着一箱子书。他不放弃一分一秒,即使在颠簸的列车上,他也全然不顾,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也是一有空闲就看起来。毛主席晚年重病在身,但仍不放弃阅读。正因为书籍,他成为一代伟人,不仅丰富了自己,也赢得了尊重。

古人曾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要懂得把握时间,我们有多少青春时光啊!我们要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读书要像蜜蜂采蜜,我们不能只学一处,而要博览群书,每一点知识都是成功的阶梯,知识越多,我们就能比别人站得高,看得远!

书籍是人一生的老师,它伴你成长,为你增长知识,解开疑问。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使我成长,使我变得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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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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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的日子,六年的小学生活,六年不同的经历,已匆匆流过。在六年的学习生涯中,我一直与为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与一个个知识巨人对话的同时,我也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书籍陪伴我走过了每一个岁月,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图画。它将什么也不知道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山峰;将我带进知识的宝库;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使我有了想像的翅膀;使我有了奋斗目标。

为了与书为友,我和本本书籍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和他们一起吮吸知识的甘露,也渐渐令我那知识缺乏的大脑日益充盈起来。我知道了日心说、大陆漂移说;了解了勇气号和机遇号;认识了玛丽·居里和爱迪生。在和书籍尽情遨游时,我逐渐感觉到自己的充实与成熟。

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一则则人生的哲理,使我学会了做人的基本。书,使我懂得了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书,如镜子般的万能,使我增长知识,使我茁壮成长。是他教会了我什么是人生。

与书为友,使我品味了李白的诗情画意,摘下了易安的黄花;看到了杜甫的眼泪,苏东坡的华发。

他也是最真挚的朋友,在孤独的时候,他能给予最温暖的安慰;在悲伤时,他也默默地替你分担。他使我离悲伤远去,使我从痛苦中解脱,使我得到快乐,得到幸福。所以“一盏孤灯伴,两册书卷陪”。

与书为友的日子,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

与书为友的日子,我同他,一起去寻觅恐龙的.踪迹;探索人生的秘密;感叹时光的流逝。和邓布利多去追逐那个轻浮儿诱人的妖妇;同哈利一起面对伏地魔的淫威;同赫敏到魔法的课堂上学习;同中天爷爷去感悟三国的往事……

与书为友,改变了我的学习生活,与书为友,使我变得更有书香气了,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世界真奇妙,与书为友,也使我的作文更上一层搂。

书,你是我学习的好伙伴,你是我学习路上的指明灯,你是我的良师益友,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我愿终生与你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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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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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生存是离不开金钱的,每天都需要消费,但这里面却有很多技巧。今天,我想向大家推荐一本———《马一仑的秘密财富王国之零花钱变身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作家蔡渊,由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理财专家王翔、顾冰、曾勇、陈婷联袂推荐。大家听到这些,都应该知道这本书是关于理财方面的书了吧。这本书以马一仑听老爸讲理财课,学会了许多理财知识,同时也让我们学会了理财知识。

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语言是那么生动有趣,故事是那么富含哲理。它在我眼前几乎已经不是一本书了,而是一位老者,他看着我,用那饱经风霜的声音在为我有声有色的诉说着一个个理财方面的知识,让我深深的被吸引住了!

这本书用讲故事的方式,使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很多理财知识。本书的开头就讲了一件“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故事:主人公马一仑的铁哥们儿刘鹏要过生日,正巧他的零花钱花光了,囊中羞涩的马一仑怎么给好朋友买礼物呢?他只好向老爸借,老爸趁机要求一仑听他的理财课,谁知误打误撞,越听越上瘾,最后,竟修的一身理财功夫。

读了这本书,我可是受益匪浅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理财等式、10%存钱法、利与弊、省钱小窍门、反季节购买。总之,生活中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一定要按照自家的经济条件来消费,不然,超出的部分没有人会替你买单的。要在生活中不断地摸索经验,不但要学会挣钱,还要学会花钱。

同学们,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我们的家长认为花钱不用教,天生就会的,以前,我还没有这本书的时候,我的零花钱都是随着性子花,到了月底就囊中羞涩,有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如何合理的掌控自己的零花钱,我希望同学们也能够合理的安排自己的零花钱。

踏上财富王国漫游之旅后,我才发现财富的世界可真是好玩!会吐钱币的存钱罐、总让妈妈头疼的购物清单、匪夷所思的高昂话剧演出票、奇怪的反季节购物现象、神奇的跳蚤市场。一切都大有学问呢!其实,财富王国离我们并不遥远,只要善于观察,只要善于挖掘,学会理财,里面满满当当的宝藏,全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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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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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上二年级了,要问我谁是我最好的伙伴,那可要数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一本本各种各样的图了!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捧着自己喜爱的书,在阳台的躺椅上乐悠悠的读故事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些色彩鲜艳的撕不破的书,任我玩弄,并通过这些书让我认识了红黄绿蓝等颜色色,认识了圆、方、角等各种形状,使我感受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

后来,绘本故事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个月我特别期待来自青岛老约翰绘本馆给我寄来的绘本故事书,包得结结实实的包裹里装着妈妈为我精心选购的各种故事书,到现在得有200多本了!这些书教我认知生命的过程、教我养成良好习惯、教我了解科学道理、教我注意生命安全……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读了《牙齿大街的新鲜事》,我知道原来在我们的牙齿里时时有细菌隐藏着,一不注意它们就出来捣乱,把我吃的糖果收藏起来,腐蚀牙齿搞破坏,所以我就养成了认真刷牙的好习惯;读了《爱心树》,我很伤心,不明白那个小男孩儿为什么会一直一直向大树索取而不奉献,他不懂得大树对他的爱,我长大了肯定不像他那样!恐龙系列书《我是霸王龙》、《永远永远爱你》和《你看起来好像很好吃》最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恐龙,对它们充满好奇,这套故事让我知道强大的恐龙不光知道欺小凌弱,也有爱,后来到恐龙馆看到它们最终难逃厄运,直至全部灭绝,我心里很难过,真希望可以再见到可爱的恐龙们;《圣诞老爸》这篇故事也非常让我着迷,看了这本书,每年我都对圣诞节充满期待,对圣诞老人满心感激,因为每一个圣诞节,都会收到我想要的圣诞礼物,这可太令人开心了!尽管现在我知道了,是爸爸妈妈假扮圣诞老人,但我还是很感激圣诞节,它让我知道爸爸妈妈那么真心的爱着我,想要给我惊喜!

妈妈说,我是喂“故事书”长大的孩子,我喜欢书,希望通过书学到的知识,做一个沉稳好学、健康向上的孩子,成为一个博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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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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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紧,没有时间发文章了。或许太忙,再忙,也不会抛弃文学。毕竟重要,对我来说,一个爱文学的人不一定要有什么文献,但一定要有坚持。多次比赛经验总结:""练习"为最者路径。"人的一生没有什么捷径可走,需得踏实。

冰心老人y次强调:读书好,多读,读好书。对后人启发深远,我也例不了外,但一个人要是投入书中,那真的就没有办法拔出来了。因为曾有所感,看书以至于忘记吃饭,这并不是恶劣,如果你叫上九头大象拉我吃饭,我一定是被书中磁铁吸住了,在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活拉或者活扯,否则我会休克。

我也喜欢朱自清先生的文章,那是身处其境了,感受颇深,我独爱他的"春",把自然绘得亲近,景色怡人,心中缓缓慢慢持静......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子却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这安静而和平的夜。乡下去,小路上,石桥边,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还有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他们的草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让人意境未觉......

告诫大家: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真的,对自己有用的。

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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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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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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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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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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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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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老师的教导指点下,我也渐渐的爱上了阅读。最近,我就读了几本好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有能七十二变的《西游记》、还有为民除害的《哪吒闹海》,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要数帮助百姓战胜邪 恶与困难的《哪吒闹海》了。

本书是一个中国神话故事。在书中哪吒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是百姓的小英雄,同样也是百姓的好朋友。这本书是在过年的时候我爸爸送给我的,当我爸爸把书拿到我面前时,我就知道我脑海里的知识海洋又要多一位成员了。在之后的时间里,我便天天读这本书,并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越读越入迷,到了最后我连玩游戏的时间也都用来读这本书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是它的中间部分,讲的是哪吒从刚开始不被百姓所接纳的怪物,到最后为百姓们战胜困难换来太平的经历。一天,正当百姓们有的在河岸钓鱼,有的在划船看风景,还有的在河边散步说话聊天……,突然,海面波涛汹涌,一个大浪袭来,害的不少无辜百姓们活活的被淹死。哪吒一看怒发冲冠,原来是东海龙王的儿子又来海上惹事、捣乱来了!哪吒心想也来捣乱也就算了还害了那么多百姓们,实在是不能忍!然后哪吒找来了两件法宝,分别是:风火轮和三尖枪。他带着风火轮和尖枪一下子跳进了海里,三太子见哪吒向他进攻拿起斧头就向哪吒扔了过去,哪吒一个转身扑向了三太子,一枪直接把三太子打 倒在地,三太子看情势不妙,很不甘的逃走了。后来,龙王知道了非常生气!就自己去对付哪吒。哪吒看龙王亲自来对付自己也毫不示弱,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坚强意志及过人本领,最终战胜了龙王,取得了胜利。从此以后,东海龙王家族成员再也不敢胡作非为,百姓们过上了太平幸福的生活。

那么同学们看了我对《哪吒闹海》的叙述,感觉这本书怎么样呢?我觉得哪吒不怕困难,乐观向上,乐与助人的精神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也确实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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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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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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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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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因梦想而伟大,人不能没有梦想,试想:你连想都不敢想的事,那你会去做吗? Life is great because of dreams. People cannot have no dreams. Imagine: Do you even dare to think about, then you will do it?

题记

最近,我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里其中几篇,获得了很多人生的感悟,于是便想向大家推荐这本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一些事例来启发、告诫读者在人生与梦想目标方面要有追求,要有高度。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文中讲述丘吉尔的演讲,在这个“成功秘诀”讲座上,丘吉尔只说了三句话:“成功的秘诀有三个:第一是决不放弃;第二是决不,决不放弃;第三是决不,决不,决不能放弃!”当然这仅仅是三句话,但他却用简短的文字诠释了如何才能成功。

想成功就不能放:想成功就不能放弃,放弃就一定不会成功;只要坚持到底,你的梦想就一定能成真!每当我不管是在学习方面还是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就快要懦弱退缩的时候就会想起我曾经读的这本书,那些让人倍加信心的话语就会让我一直坚持下去,最终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圆满做完这件事。

在人生的征途中,懒惰总是会一直侵蚀着你,让你奋进的脚步停滞不前,让你满怀希望的事业半途而废。就在初一时候,两次大考连续退了一百多名,成绩单上的分数更是让我目瞪口呆,那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快颓废了,渐渐也没了自信,导致成绩如同跳水一般落到了低谷。就当我快要绝望时让我想起书中的一句话:要是你再坚持一刻,熬过难关,也许你就尝到了奋斗的乐趣,分享到了成功的喜悦。这句话鼓舞了我,让我扬起自信的风帆,如同黑夜中一直指引我方向的那颗最闪亮星星!

《哈佛凌晨四点半》汇集了很多成功人士对于目标与梦想的追求与思考,当你每天夜里在窗台前奋斗的时候给予你走向成功的垫脚石,在你因困难而退缩的时候让你战胜自己!

勤奋如果不是抱有远大的目标就很难持之以恒,人生只是短暂的一瞬,生命的弓弦应紧绷不松,灯火阑珊,便是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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