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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主题读书笔记合集2篇 作文(汇集20篇)

巴黎圣母院,一座闻名世界的古教堂,一座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一座阴森恐怖的教堂,她所为我展示的,是一种叫做命运的实景,和一种叫做爱的幻象。今天开学吧给你们整理推荐了一些关于小说的主题读书笔记合集2篇 作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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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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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不少课外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毛流浪记》。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由于残酷的战争,制造了孤独的三毛,炮火毁掉了他的家园,枪杆夺取了他的父母,三毛是个可怜的孩子,但我相信三毛一定会找到一个温暖的家。

三毛是个善良的、助人为乐的孩子。三毛帮助被欺负小朋友,扶起被人推倒的老爷爷,还把自己的饼分给老爷爷吃。还不顾危险,救起落水的小男孩。帮助比他更可怜的人……

三毛是个好学、能干、坚强的孩子。他在流浪生活中,做报贩、擦皮鞋、当学徒,受尽苦难却始终不屈不饶,没有失去求生的勇气。我很佩服三毛奋斗的精神和挣扎的勇气,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要好好珍惜这样的机会,好好学习,报答社会,为我们祖国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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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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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深深地吸引了我。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他吃尽了苦头,幼年不幸丧父,受尽外祖父的虐待。然而就在这样可怕的环境中,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如一盏明灯,照亮高尔基孤独的人生,使他在黑暗中获得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一遍遍地阅读,从书中真真切切地明白了,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有一个充满童真、快乐与幸福的童年。

外婆的童年 苦中有涩

假期里,我终于可以去临安的外婆家住上几天。像往常一样,吃过晚饭,我们就在房前的空地上乘凉聊天。

聊着聊着,我好奇地问外婆:“外婆,你小时候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呀!”不料,外婆听了我的话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原来外婆出生在60年代,那正是我们新中国最艰难的时期。外婆说到小时候的事,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个字饿。那时村里过的是集体生活,虽然家家户户到按人头分到了口粮,可这粮食根本不够一家人吃饱肚子的。家里的大人因为要下地干活挣工分,还能吃上一碗干饭,小孩子就只能喝粥,有时把番薯、野菜当饭吃。有几年遇上自然灾害,外婆说她还吃过谷糠。后来,太外婆生病躺床上了,10岁的外婆只能放下她心爱的书本,拿起柴刀去当了放牛娃,开始为家里挣工分赚钱了。从此,外婆白天不管刮风下雨都上山放牛、砍柴,回到家还没歇上一口气,就开始干起家务活,烧饭、洗衣、做鞋、补衣。村里的大人们说起外婆这个小家伙,都会竖起大拇指夸她真能干。10岁的外婆就这样还没好好享受她的童年生活,就已经用她稚嫩的肩膀顶起了半个家。

妈妈的童年 又酸又甜

妈妈的童年生活我早就耳熟能详,要知道在我上幼儿园时,这些事情就已经被她天天当睡前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

在妈妈的故事里,她既没有好玩的玩具,也没有好吃的零食,可她却拥有一群亲密的小伙伴。每天,村子里的孩子放学回家,一丢下书包就满村子的呼朋唤友。不管男孩女孩,冲出家门就往田野里跑,开始一天最盼望的游戏时间。没玩具,自己做:几根细竹竿一绑,糊上捡来的旧报纸,自制的风筝完成了。大家扯着风筝在田野里狂奔,没人在意风筝能不能飞上天,玩得开心就好。没有零食吃,自己找:别人田里的番薯挖了去烧烤,路边满地的嫩草茎和新叶芽揪了就敢往嘴里塞,颇有当年神农氏勇尝百草的架势。用老妈的话说,只要是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凡是抓得到的都是他们的玩具。别看每个孩子在大人眼皮底下老老实实的,一转身去了田地里简直个个都是混世魔王附体。说实话,妈妈小时候生活条件不算好,可妈妈的童年生活却精彩的让我羡慕不已。

我的童年 甜甜蜜蜜

作为出生在二十一世纪的00后一代,我的童年生活无疑是幸福和快乐的。新中国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建设,现在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好。

我刚一出生,就成了全家人的小宝贝,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都围着我一个人转。我简直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生活。你只要一走进我的房间里,就能看到大大的书架上摆满妈妈精心给我挑选的各种童书,角落里堆着满满几箱由爸爸给我张罗的心仪玩具。说真的,从小到大,只要是我想吃的、想玩的,爸爸妈妈总是尽可能地满足我的愿望。平时周末一有空闲,爸妈还会约上三五好友来一场说走就走的短途旅行。进入小学后,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了。我不仅在学校里学习到丰富的文化知识,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等活动,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我想全校老师这么用心良苦的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就是为了我们都能健康成长,都能有一个幸福难忘的金色童年。

和高尔基相比,和外婆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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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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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就知道狼是一种凶残、狡滑的夜行动物,但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温馨和有梦想的。

在广阔的孕玛尔草原,有一只失去丈夫的母狼紫岚,为了肚子里的小狼崽,冒着生命危险去养鹿声偷了一只小鹿崽,但给狗给发现穷追不舍。后来产下了四只小狼崽,并安全回到了洞内。紫岚尽心尽力的培养小狼,想让他们继承王位。但悲剧只是降临,老大被鹰吃了,老二被夹死老三也意外死了,另一只老四是母狼,不能当王,于是希望放在下下代。紫岚自己身亡前与吃掉老大的鹰同归于尽。

也许你会觉得这太不可能,但是现实生活也是这样,不要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架、斗嘴,比起那种小事,妈妈的爱大多了。

《狼王梦》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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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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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蝉在地下待四年才能钻出地面,蟋蟀善于建窝、管理窝巢;蜘蛛很会织网、捉虫子;螳螂用心理战术让对方害怕……这本书让我们身临其境一般,足不出户就能感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当我看《昆虫记》时,一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但是我却没有这种作风,相反我做任何事情都总是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很少做完再检查。

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刚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被妈妈叫我背课文。我根本不会背,妈妈就让我重新背。我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就去睡觉,结果第二天起来就只记得几个字,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细微观察。我觉得无论是谁,阅读一下《昆虫记》,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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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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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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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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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著名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伤心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起,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出去打天下,不应该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起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不过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起,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马上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不过,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但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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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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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小巴掌童话》这本书。里面的每一则故事都是意义深刻的.。我最喜欢的是其中《池塘里的狼尾巴》和《楼下的朋友》这两篇小故事。

《池塘里的狼尾巴》主要说的是大灰狼不怀好意,想吃掉小兔子,结果差点被火烤焦。可他还不悔改,又去欺负小乌鸦,被乌鸦姥姥的用智慧骗进了烂泥里,只剩下一根狼尾巴露在水面上的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坏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们要用智慧去战胜坏人!

《楼下的朋友》主要说的是小鼹鼠想和兔子、乌龟、刺猬一起造飞船,结果兔子他们认为小鼹鼠太小,帮不上什么忙而拒绝了他。可是在紧要关头,是聪明的小鼹鼠帮他们解了围的事。小朋友,永远不要因为利益而拒绝善意的朋友,因为他们的情谊是最宝贵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浓浓的爱:父爱、母爱、友爱,贯穿其中。这个童话还教我们怎样去爱,怎样接受爱。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简单唯美,让我印象深刻,读了还想读。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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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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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笑日记之会唱歌的猫》,主要讲的是笑猫的孩子二丫遇见了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那个老人总是起早贪黑地卖报,这种精神深深打动了二丫,二丫决定用自己的声音替聋哑老人卖报。

于是,二丫找到了八哥,八哥是一个会说话的鸟。二丫向八哥学习说话技巧,终于有一天,她会说话了。她马上来到聋哑老人身旁,默默地喊道:“卖报了!早报、晚报,品种齐全啊!”大家都很奇怪,这个老人没开口,怎么能发出声音呢?这时,老人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一抬头,看到一只猫正在树杈上说话。老人很奇怪,虽然他听不到声音,但他好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看到这么多人,二丫在树上瑟瑟发抖。笑猫看见了,赶紧爬到树上,把二丫放到自己背上,冲着大家微笑。大家的目光转向了笑猫,二丫好像听见“快看哪,快看哪,那只猫竟然会笑!”笑猫飞快地带着二丫从树上跑下来,回到家里。

过了几天,二丫在外边散步,看见有一个医院,二丫有些奇怪,因为她听到《雪绒花》的歌声在医院飘荡,于是叫来了爸爸笑猫。笑猫来到医院,找到了歌声的源头,他们来到一个病房里,病房旁边刚好有一个柜子,他们藏到柜子里,发现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躺在病床上,身旁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依依。这时他们发现,那个女人是个植物人,依依是植物人的女儿。二丫决定学依依唱歌,每天都来这里,给她妈妈唱歌。终于有一天,依依在唱歌时,发现妈妈眼角上出现了泪花,依依赶紧唱歌,希望妈妈能从睡梦中苏醒。妈妈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依依非常高兴,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一只猫在默默地帮助自己,不听地唱歌给妈妈听,帮助妈妈醒来……

二丫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我,帮助了两个人,却不让别人发现,做好事不留名。她就像一个天使,把温暖洒向人间。以后,我一定要向二丫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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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千寻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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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是选自于杨红樱的《笑日记》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的是笑猫的儿子胖头整天无所事事,他们来到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胖头学会了钢琴,可胖头遇见了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小男孩,他仿佛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走进了这个小男孩,用音乐让他变得快乐,胖头也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感动的地方是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想给了小男孩,他愿意都在孩子的身边,一直陪伴着他让他快乐,同时自己也快乐,他的父母也都赞成他这么做,这样胖头才能放心的永远陪在孩子身边。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了启发,胖头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这个孩子,我们也要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社会的上面,我们只有现在好好读书,以后长大了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如果你真正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现在就好好读书,天天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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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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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非常好看,在阅览室里逛了许久,终于看到了它。我并没有急着看简介,而是立刻抱着好奇开始了阅读。也许是我的性格急躁,在一阵子的平静里,开始对此书产生了烦感。但想到它被融入激流三部曲中,打消了念头,一门心思钻进去。

这里,仿佛现实的平静是虚假的,因为它有邪恶的历史,孕育着结局的悲剧。

高潮部分出现了!三弟高觉慧是高府中最早的觉醒者,因其觉醒之早,故称“慧”吧!大哥高觉新并未觉悟,二哥高觉民已有了由“民”自主的觉悟。高府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地觉醒。

”并没有昔日的温馨,仿佛一座城堡,城堡中的人受着束缚,每个人的一生是秩序的安排,命中注定。旧秩序、旧道学是绳子紧紧捆住每个人。有些人虐来顺受,有些人因遭受不起而自杀,却从未想过反抗。但三弟觉慧并没有遭到束缚,他对高家旧秩序不存任何幻想,他敢于宣传新思想,抨击旧道学、旧秩序。

更可怕的是,那些高府底层一些人竟被这些封建家族制度的绳子活活害死。

巴金所要表达的内容与鲁迅的《狂人日记》和老舍的《骆驼祥子》一样,20世纪30-50年代的文学创作者们的顾虑。还有《西游记》中大家熟知的孙悟空大闹天空曲折表现对封建秩序的反抗精神,还有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那一时代的悲剧,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

家--荒谬的词,充满了讽刺,却又真正地表现封建家族高家的悲剧。

在文字中,我看见的是作者歇思里底的呐喊,那轰轰烈烈的沉默中孕育着的是每个人物必然的悲剧。封建的传统束缚了多少春夏秋冬,是时候超越了,不要让它再残害人命,不要再让它影响我们了,新的传统将要到来。黎明前的黑暗是漫长的,但却点燃了先行者的激情。波澜背后,必然是湛蓝的天空。

读完书后,我思索着这本著作的成功之处,巴金将每个人的心理捉摸的透彻,背地里的勾心斗角以及因为姨妈们一场麻将,两方不合,而拆散了两个忠情的孩子,使双方生不如死。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读者,加强了可读性。还有巴金本身的写作能力:文辞绚丽、细腻感人。著就《家》这部惊世文作,1982年获意大利“但丁国际奖”,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描写封建家庭最成功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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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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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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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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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第一次读这本书,是6年级的时候了。一开始,我不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着读着,就觉得,鲁滨逊的生活充满了艰险,他在岛上的28年生活,也同样,有着不一般的经历。

鲁滨逊在1632年出生于英国北部约克城的一个富商家庭,全名叫做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小妹妹。大哥服兵役多年,当上了英国一个步兵团的中校。后来,大哥的部队跟西班牙军队在刻尔克附近发生激战,大哥就这样阵亡在战场上。至于他的二哥,从鲁滨逊开始记事的时候就没什么印象,只听说他下落不明。只知道他和大哥都留下了后代,就是鲁滨逊的两个小侄。鲁滨逊渐渐长大,成为了一名令人尊敬的法官。可是,他的脑子里却充满的航海旅游的念头。

一天,鲁滨逊和他的父亲说了自己的梦想,父亲听到后,伤心地流泪了,但是,鲁滨逊还是很想去海上航行,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拒绝。1651年9月1日,鲁滨逊从赫尔海港上船出发了。船刚驶出港口就碰到的可怕的风浪。8年后,鲁滨逊伦敦出发,船上一共有14个人。12天后,鲁滨逊踏上的船,遭遇了长达10天的飓风,不久,他们又遭遇了另外一次狂风恶浪。突然有一个人喊道:“陆地!陆地!”他们刚要跑出船去,却发现船又突然搁浅在一片沙滩上面再也动弹不得。大副靠了大家的帮助把小艇放在大船的旁边。他们全都上了小艇,把小艇解开。听凭上帝和海浪支配他们未来的命运。没过多久,巨浪向他们压来,小艇上的人东一个西一个,都来不及喊一声“上帝啊!”就都被海涛吞没了。那时,就只剩下了鲁滨逊一个人,其余的人全都没海浪吞没了。鲁滨逊在一个荒岛上“建”起了自己的“家”。

25年后,鲁滨逊救起了一个逃亡的俘虏,也就是“星期五”。渐渐地,鲁滨逊已经习惯的荒岛上的生活,也救起了一个又一个俘虏,其中有一个,还是星期五的父亲。1686年12月19日,鲁滨逊离开了生活了28年2月9天的荒岛。拜读这部小说后,我对鲁滨逊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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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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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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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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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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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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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宽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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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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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好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比如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和店员,看到那张一百万英镑之前和之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到前对他不理不睬,很轻视。当看到那一百万英镑后,对他点头哈腰,把亲王定做的衣服给他,还愿意等他无限期的付钱。我最后想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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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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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傅雷家书》,我有着满满的感动、感慨,收获颇多。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一封又一封的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同时,也表达了傅雷在做人做事方面的价值观,是我们年轻人提高自我修养的优秀读物。

读着这本书,我感触最深的是书信中流露出的细腻而深刻的爱子之情。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父母对儿女之爱,自然而又沉甸甸。在一封信中,傅雷这样表达他对孩子的思念之深:“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

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这段话表达出的感情真切、自然,读到人的心坎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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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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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弟子规》的书,《弟子规》被称为我国的国学,是我国清代非常流行的一种启蒙课本,用三字一句的方式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其中有几句是这样写的: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叫你,应该及时答应,不要拖延;父母要求你做的事,要认真去做,不要拖拉偷懒”。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同龄孩子非常贪玩,不听父母的话,做事拖拉,学习不肯用功。

“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自己穿着和饮食不如人,你也用不着心里难过悲伤。”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孩子们有了攀比心理,我觉得父母赚钱不容易,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要做到知足常乐。

“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什么人都必须互相关心爱护,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我们小学生不管成绩好坏、家庭条件如何,从小就要养成谦虚谨慎、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优秀品格,团结一致,长大了才能为国家做贡献。”

《弟子规》这本书上的好句很多,意义也非常深刻,值得我学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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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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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柳切子是窗边的小豆豆的作者,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豆豆是个性格比较调皮的孩子,书中通过小豆豆的每一件有趣的事说他好奥朋友秦明。朔子。太荣君。高桥君等,这几个好朋友的美好事情,小豆豆全部写在书上了。

这本书形象的记录小豆豆的成长琐事,小豆豆在别的学校里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老师都感觉对小豆豆灰心失望了,小豆豆转入巴学园,初见校长,校长是一个有爱心。耐心的好老师,坐在那里听小豆豆滔滔不绝的说了两个小时,小豆豆对校长充满了信任感,从那个时候就建立了起来,来到巴学园,对一切充满了好奇的小豆豆,教室对小豆豆来说也是新奇的,那火车般得教室,深深的吸引了小豆豆。当小豆豆看见高桥君虽然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可是高桥君却有一颗乐观向上的精神,看了书中的高桥君,深深的打动了我,我要学习高桥君那种乐观向上的精神,努力的学习,不怕困难,我想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孩子还如此的坚强,我一定能做的比他更好。泰明有小儿麻痹症,他走路一瘸一拐的形象好像浮现在我眼前,可是这样的孩子也在巴学园里愉快的生活。巴学园里到处充满了爱心,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通过对几个孩子的描述,还是小豆豆在巴学园得生活,在巴学园里吃饭对孩子来说都变的那样新奇,吃海的味道,山的味道,爱心的校长每次都和孩子一块来分享这种快乐。对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豆豆来说一切都变的那样新奇。故事记述了小林宗校长是多一个有爱心,热爱和平的好校长,小豆豆通过这本书献给以逝小林宗校长。

《窗边的小豆豆》不禁给全世界的读者无数的笑声和感动,而且还是一本现代的教科书,书中的人物深深的打动着我,小林宗的爱心,小豆豆的顽皮,还有巴学园里的每个孩子都深深的打动着我,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巴学园这样的学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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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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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美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荒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了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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