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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合集20篇)

议论文就是将你要讲的观点通过论证,例如举例子,或者列数字,将事情表达清楚,使其具有说服力。下面是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看看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同学们推荐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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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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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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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青年要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前进姿态,同亿万人民一道,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

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寄语新时代青年,为广大青年提出目标要求、指明前进方向,激励我们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经过无数苦难和辉煌、曲折和胜利、付出和收获,党领导人民一步步走到新时代,首先靠的是理想信念坚定。广大青年要从真理之光中受到启迪,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筑强大精神支柱,听党话、跟党走。要从历史实践中受到启示,充分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强大中国,坚定“四个自信”。要从远大目标中受到启发,自觉把个人的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立鸿鹄志,做奋斗者。

时代机遇只会眷顾有准备的人。只有练就过硬本领,才能击水中流,当好新时代弄潮儿。要抓牢学习这个成才之基,适应知识更新加快、科技变革加深的潮流,孜孜以求、终身学习。要抓牢辨析这个成长之要,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思潮,把握社会发展的本质和主流,培养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明辨是非本末,找准成长方向。要抓牢实践这个成功之本,善读无字之书,苦练有用之功,融入社会生活,接受岗位磨砺,在实践中求真知、长本领、成栋梁。

新时代是干出来的。实现强国目标,更要一代接一代苦干实干。要吃得了苦,懂得历经苦难取得的成功才弥足珍贵、辛勤劳动换来的幸福才值得自豪,愿意从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做起,不怕到条件艰苦的地方摸爬滚打,甘于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拼搏建功。要经得住挫折,积极面对成长道路上的困难和干事创业中的失败,坚守初衷,愈挫愈勇。要甘于奉献,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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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起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步履坚实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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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2015年1月1日,预算法正式施行;3月1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即将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明显加快。

立法工作改进创新、与时俱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

从一揽子修改保险法、证券法、政府采购法等,到一揽子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从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保障百姓餐桌安全,到修改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立法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与重点领域改革结合更加紧密,更加注重反映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

法治之关键,在于政府依法行政。当前,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法治政府“进行时”展现“加速度”。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率先落子、深入推进。截至目前,国务院重点围绕投资和生产领域,累计取消下放700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与此同时,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对取消、下放、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等进行公开。共有60个国务院部门集体“晒”权力清单,三分之一以上省份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禁止刑事被告人穿囚服出庭、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核验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先后在广东省深圳市、辽宁省沈阳市挂牌,到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先后在上海、北京启动试点,从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细数司法领域改革成果鼓舞人心。

“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行政管理模式从管制走向治理。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通过法治、德治、自治以及民主协商来治国理政。”中央党校副教育长韩庆祥说。

这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要论断——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是一个只争朝夕的时间表——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为治理体系的重构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路线图。”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其内在逻辑是:通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构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梦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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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期待——汇聚全面依法治国箴言良策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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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研讨班上系统阐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这一战略布局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将会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体现出来。”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常务副主任刘海涛说,“其中,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用制度的现代化为‘物’的现代化提供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有着重要的定位——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求“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3月1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报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开幕在即——此时的中国,正行进在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

两会前夕,境外媒体如此观察:“去年四中全会制定的法治政策和措施,哪些将率先从政党意志转化为国家法令,自然成为人们对今年全国两会的最大期待之一。”

“法治在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各类政策从主要依赖党的文件和政府法规,走向更高层级法律的保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赵国鸿寄语两会。

“我过去就主要围绕法律写提案、提建议,今年我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等准备了10多个提案。”曾经推动“酒驾入刑”的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施杰说。

今年人代会,一个引人注目的环节,是将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15年前——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法,对全国人大与国务院、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划分、立法程序、法的适用范围和备案审查作出了全面规范。

15年后——作为规范我国立法体制的一部基本法律,将要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备受关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无疑是这场变革的突破口之一!而立法先行,就必须加强和改进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张素荣认为,立法法的制定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的修正,将为消除现实立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提供有效解决途径。

2015年,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只剩下5年多时间。

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在加快——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强调,要抓紧编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中长期规划,以施工图方式明确190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

蓝图绘就,宏图即展。人们期待,即将开幕的全国两会,将为法治中国建设进一步作出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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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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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国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三)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

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

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围。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

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内地同香港和澳门、大陆同台湾的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各级党委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决定精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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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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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青年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习近平指出,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新时代中国青年要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前进姿态,同亿万人民一道,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每逢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都会通过各种形式寄语广大青年,为他们取得的成就和成绩点赞,激励他们不断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下,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为祖国各行各业的建设拼搏着、奋斗着,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上一道独具魅力的风景。特别是占有极大比例的青年干部,正是精力充沛、年富力强的年龄,更当将身上那股子热情和闯劲激发出来,演绎为搏击新时代、奋斗新时代的精神动力,昂扬而前行。

坚定理想信念,在“追求”中激励青春。说到青年,就想到青春。作为伴着《青春之歌》成长的人,自然对那份属于特殊年代的青春有着别样的感受,“林道静”在革命道路上的坎坷经历让人热血沸腾。一代青年,是否具有崇高的理想,是影响人生走向的关键。“林道静”时代的革命之路,与当今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从政治理想来说,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建设祖国、奉献青春。当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一代青年当踊跃投身革命事业,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真情奉献,在不断的追求中展现担当精神,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让青春更加朝气蓬勃,活力无限。

站稳人民立场,在“服务”中磨砺青春。在伴随我们从童年到青年的好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柯察金的话将青春定位得极高:“人的一生应当是这样度过的,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在当下,新时代的青年朋友们,在前行的途中站稳人民立场,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奉献在“为人民服务”之中。那样,青春也就无怨无悔了。

练就过硬本领,在“实干”中绽放青春。理想再高远,立场再坚定,如果没有过硬的本领,“实干”就无从谈起,“追求”也就苍白了。特别是那些奔赴到全国各地最基层的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们,就像当年的进步青年心向延安一样,满怀着对事业的憧憬与追求,倾一腔热血而奋斗。他们从大专院校走向社会,风尘仆仆地来到基层,与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老乡们共谋地方发展,共绘生活蓝图,就需要一套特殊的“本领”。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广大青年当义不容辞地用“实干”书写无悔的青春。

“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是一代青年茁壮成长的指路明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场”上,年轻人多彩的梦想在这里汇聚,跃动的火花在这里碰撞,澎湃的激情在这里交融,美好的憧憬在这里演绎……唯有以“奋斗”的姿态不断磨砺的青春才有灿烂的光华。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才能投身强国伟业,走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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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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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这为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方法路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等特点,同时,也要提防新的形式主义反对旧的形式主义,下大力气从根本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纪检监察工作一项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才能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作风保障。

仗纪检监察之剑,助力脱贫攻坚,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彻底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持续发力。2019年解决持续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深蒂固,依然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同时国内外国际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的经济风险挑战不断上升,新冠疫情叠加影响,对脱贫攻坚造成了巨大障碍,疾病意外、灾难事故等致贫返贫的风险因素依然存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主责机关,必须高度重视、持续发力,既要树立持久战的思维,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绝不能抱有“毕其功于一役”的侥幸心理;又要防止新的形式主义反对旧的形式主义,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清风正气的政治环境。

第二,彻底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创新监督、精准监督。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形色色,隐匿于各个环节,高调表态虚落实、空喊口号假扶贫、作秀造势走过场。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创新监督、精准监督,从小处入手、从细处着手,瞄准新问题,对症下药、靶向治疗,让基层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激发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热情,为决胜脱贫攻坚战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第三,彻底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多年来,研究部署靠开会发文,效果考察靠表格数据,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多层发文、层层开会等文山会海问题常困扰基层干部,打击了扶贫干部的积极性和干事热情。正人先正己,根除形式主义管理主义,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监督能力较强、忠诚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今年是脱贫攻坚最后一年,决胜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影响非凡、意义重大。然而,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拿出不根除问题决不收兵的志气,敢于较真碰硬的勇气,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的锐气,通过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的执纪执法、精准有力问责,为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让扶贫脱贫真正惠及百姓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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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4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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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宿迁”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律师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统一部署,我市于2015年7月启动了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能以务实的态度、积极的行动参与到教育活动中,顺利完成了各个环节教育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活动已经收尾,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省厅部署,完成规定动作

在6个月的教育活动中,我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要求,环环紧扣,稳步推进,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整个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的理念进一步树立。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厅文件下发后,我局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制定“两方案”,即《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全市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专题教育活动督导方案》;成立“两小组”,即全市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教育活动督导组”。二是周密部署安排。根据省厅实施意见,我们将活动分解为动员部署、学习教育、问题查摆、整改提高、总结表彰等5个环节,自7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活动领导小组对教育活动开展的每一个环节都做了周密部署,确定各环节具体时间,并先后召开1次动员部署会和3次组织推进会,研究教育活动有关事项,解决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报。三是配好学习资料。市局为全市律师和市、县(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配备了教育活动专用笔记本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摘编》书本等学习资料,便于各律师事务所学习。同时,明确了学习进度、学习记录等具体要求,保障教育活动成效。四是及时督导检查。督导组对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3次现场督促检查,印发专题《督导通报》3期,对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在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活动滞后的单位进行批评督导,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及效果的落实。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深入开展学习。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以学习的不断深入,推动认识的不断提高,促进思想的不断转变。一是加强政治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材料。学习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各律师事务所分别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20场次以上,学习时间40多小时。二是注重执业行为规范。重点学习了《宪法》、《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材料。三是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依法治国教育主题演讲比赛,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11月7日上午,我市组织“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主题演讲比赛决赛,来自市直和三县两区律师事务所的20名演讲选手参加比赛,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开展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主题征文活动,征集各律师事务所优秀论文14篇。目前,已将上述演讲内容和论文在市律协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认真查改问题。各律师事务所能按照市局教育活动时间进度表要求,结合财务整顿活动整改标准,对照党性教育、法治理念教育、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教育要求,围绕“三查三看”,通过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对外问卷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律所管理、律师执业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有的律师事务所将每名执业律师梳理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在合伙人会议上利用PPT形式进行条条审核,一一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有的律师事务所邀请当地机关党工委领导到所指导律所党建工作,对依法治国教育活动中发现的党性教育问题征求意见,以党建促所建。部分律师事务所在查改过程中,积极转变“重收费案件、轻法援案件”倾向,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督查,促进律师诚信执业。通过问题查摆,各律师事务所在收案结案登记、规范收费行为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得到进一步规范,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程度进一步增强。教育活动提出的“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律师队伍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律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律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初步实现。

二、结合队伍实际,深化行业管理

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我们紧紧围绕教育活动提出的实现“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律师队伍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律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律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抓好“四个结合”,加强队伍建设。

(一)教育活动与律师党建工作相结合。为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律师教育管理和发展律师党员工作。今年3月22日,市局党组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落实依法治国新要求,教育引导律师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建立健全党员律师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有计划地吸收业务骨干入党,计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有序、有活力的目标。4月3日,市局召开全市律师党建工作会议。5月30日,市局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暨财务管理专项整顿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围绕阵地建设、内容丰富、工作计划、评先奖励、人才培养等方面抓好“五个融合”,在每次教育活动督导中,将律师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督导内容,做到党建、所建同时推动。目前,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全市律师党建工作推进有序。

(二)教育活动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专项整顿相结合。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行为,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专项整顿活动。活动自7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一个月自查、一个月检查、一个月整改和建章立制。重点围绕“六查六看”开展,即查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看是否健全、合法、合规;查印章、函、收案收费登记薄,看是否私自收案收费;查财务凭证、税务发票,看是否偷税漏税;查标准收费执行,看是否低标准收费、多收少入;查卷宗登记薄,看卷宗是否及时归档;查卷宗内容,看归档材料是否齐全、规范。通过开展专项整顿,全面整顿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目前,市局检查组已完成市直律师事务所检查和三县两区律师事务所抽查,共查阅卷宗758本(其中市直所690本、县区所68本)。财务整顿活动与教育活动同步实施,相互促进。通过专项整顿,各律师事务所都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队伍形象进一步好转。对一名违规私自收案、收费的律师正在处理之中。

(三)教育活动与开展“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活动相结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宿迁市“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活动的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以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结合宿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际,以“德法同行·文明共创”为主题,将活动积极融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之中。积极组织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投身“德法同行”活动,积极打造“法润江苏”宿迁特色品牌,切实提升精神文明创建的法治效果。为开展“法润江苏�6�1德法同行”拥军行法律服务专题活动,组织律师围绕“增强官兵法律素质、预防涉军纠纷案件、促进依法治军”这一主题,最近,从全市又选调20多名资深律师,深入驻宿部队,对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进行面对面的咨询服务,现场解答官兵的提问,帮助官兵正确处理涉法问题,并赠送价值5000多元的法律书籍。

(四)教育活动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在教育活动中,我市律师受聘于市政府及各部门,县(区)政府及县(区)部门,以及乡镇成立的法律顾问,不完全统计达465人次。在市司法局的主导下,先后成立了“园区企业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台资企业法律服务团”、“巾帼律师服务团”、“反家暴律师服务团”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团”等团队。全市共有289名律师参与服务团队的组织,成为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查准找实问题,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活动,我们也发现了各律师事务所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轻视政治学习情况仍然存在。由于律师工作的特殊性,律师事务所集体学习时律师缺席情况较多。学习内容集中在法律规定、操作实务等专业知识,对政治理论、方针政策等学习兴趣不浓。有的律师缺乏主动提升的自觉性,少数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二是执业行为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虽然未发现律师存在违法会见法官、扰乱庭审秩序、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提供伪证、虚假诉讼等严重问题,但在风险告知、诉讼收费、合同签订、卷宗整理等细节方面存在不足,易引发纠纷、投诉。三是律所发展目标不明情况较为常见。部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缺乏创新精神,接受新生事物、拓展新业务的意愿不够强烈,发展上满足于现状,没有明确的远景规划,对现代化管理与分配模式不愿尝试,在专业化分工方面态度不积极,对新兴业务拓展信心不足。少数执业律师热衷于搞人际关系,对具体业务缺乏钻研精神,案件办理能力提升缓慢。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围绕存在问题,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查改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是检验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指标。我们将继续对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从严要求,把查改问题贯穿执业生涯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时刻警醒,常改常新。 二是注重制度约束。围绕教育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督促各律师事务所从保障律所长远发展、促进律师规范诚信执业角度出发,有效形成源头控制,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三是扩大教育成果。依法治国集中教育阶段已基本结束,积极成效已初步显现。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执业行为监管力度,继续按照教育活动有关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行业发展,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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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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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脱贫攻坚到了最后总攻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党,重心在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抓党建促脱贫,需“党建+产业兴旺”走出强村富民路。把产业发展高质量作为党建总领,张寨镇在陈油坊创新村“两委”牵头领办“沛县华运葡萄专业合作社”,注册了“陈油坊”葡萄商标,充分利用当地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建设成融生产示范、种植采摘、休闲观光为一体的葡萄专业村;在立寺创新引进轩瑞芦笋种植基地,开辟千亩芦笋园,提供多种特色岗位,并在轩瑞党员中心户顾玉军的带领下,免费发放周边农户种子和教授技术,带领周边数万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抓党建促脱贫,需“党建+生态宜居”绘制美丽乡村景。把落实“两山”理论作为党建样本,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划分“红色责任田”,党员全部包挂到户,全面落实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保护蓝天碧水净土,推进村内美化、硬化、绿化、亮化、垃圾分类、沼气发电、厕所改造,让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让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抓党建促脱贫,需“党建+乡风文明”铸塑淳朴乡愁魂。把推动文明传承作为党建底色,建设“百姓大舞台”、发展“党建+红色旅游项目”文化旅游产业,打响“十星文明户”、“文明家庭”、“身边好人”、“好邻居”、“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品牌。举办第九届“陈油坊葡萄节”暨首届“沛县葡萄丰收节”,进一步宣扬民俗文化。

抓党建促脱贫,需“党建+治理有效”织密乡村自治网。把提升治理能力作为党建功力,聚焦“四位一体”基层治理创新模式,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党员群众对村干部满意度达到90%以上。民主管理深入细致,持续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雪亮工程”建设,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成效明显。

抓党建促脱贫,需“党建+生活富裕”,托起全面小康梦。预计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到19600元,高于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30%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2万元。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到位,村内道路全面实现户户通通达率和硬化率均达到100%,一体化供水实现100%全覆盖。城乡一体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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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形势与政策论文:依法治国

全文共 3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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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中国,复兴中华文明。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形势政策论文:依法治国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一、四中全会的背景及主题

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简称。出席四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列席会议的有中纪委常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基层党代表和专家学者。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从十一届四中全会到现在已经召开了8次四中全会。全会议题以党建或经济为主题的各有3次,以人事为主题的有1次,本次全会研究依法治国这个主题。专门拿出一次全会来探讨、研究、部署依法治国的问题,这在1978年以来37次中全会中是第一次。它彰显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清醒看到了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等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须条件,这是我们长期以来所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同时,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巩固以往既有的改革和发展成果,通过改革逐步化解面临的问题,推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必须依法治国,这是历史的选择。四中全会公报通过以上介绍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简要地阐述了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了以下四个历史特性

1、探索“依法治国”道路的历史一贯性

中国共产党人从执政之初起,就想走出历史“周期律”,迈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一步。改革开放初期,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对“文革”十年浩劫教训的反思和警醒,邓小平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传递出鲜明的法治思维和主张。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2、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

四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首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历史基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的结果。邓小平说,要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体现了这一认识。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宪法所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实施宪法,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键,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一致关系的集中体现。依法执政表现在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这是依法执政的核心内涵,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严格守法,按照法治的要求处理好党与国家法的关系;二是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依法执政的第二个层面。通过党内法规来治党管党,这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特色和经验。党自身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五位一体性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是有机统一体,法律法规体系是法治体系存在的前提和运行的基础,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是法治体系的生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关键,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屏障,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核心。

4、总目标遵循原则的以人为本一统性

全会《决定》强调了实现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及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通过研读《决定》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以上五项原则遵循了对中国传统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以人为本思想,充分肯定了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充分强调了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障人民根本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彰显了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意义

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我们党确立的伟大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根本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中国,复兴中华文明。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攻克深层复杂难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通过良法善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最大福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党自身建设的目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长期执政具有根本意义。唯有依靠法治,以法治作为执政根本遵循,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通过以上我们对四中全会《决定》总论部分的学习,我们会深刻感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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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全面依法治国”:良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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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是中共党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法治和人治问题是每个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历史终结论”的提出者弗朗西斯·福山最近提出,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需要三个构成要素:强政府、法治和民主负责制。而且,三者之间有着严格的时间顺序。民主并不是第一位,强政府才是。尚未获得实施有效统治的能力就进行民主化的政府无一例外地都会遭受失败。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后发展国家,国家的良政善治无不依赖于法治。例如同样深受儒家影响的新加坡,国家治理的最大特征便是推崇法治精神。反观之,那些忽视法治、法治松弛的国家或地区,却常常与国乱民怨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中国正是在这样的渐进顺序上走着自己的现代化道路。中国曾经是开发国家制度的先行者,是创造韦伯式现代国家的第一个世界文明。然而,中国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现代法治进程也是充满坎坷。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实现执政党长期执政,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

四中全会以法治为主题,渗透着习近平等领导人对国家治理的深入思考。亲身经历了“文革”劫难的习近平等领导人,深知如果国家没有法治,人人都无安全感。

当今中国问题的最大症结便是法治权威不足。群体性事件、信访不信法、“塔西佗陷阱”等无不是由于法律权威不足所致。要想解决中国“成长中的烦恼”,依靠法治权威无疑是最现代、最文明、最有效的手段。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法治改革举措,许多都是涉及利益关系调整的“硬骨头”。法治领域的改革与政治改革密切相连,改革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特别需要自我革新的勇气。然而,法治改革关涉执政党能否长期执政,关涉良治社会能否顺利实现,关涉中国复兴能否到来,意义非凡,必须下死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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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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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运动来临之际,点赞中国青年在战疫中的担当精神,寄语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作为新时代的青年,要时刻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导和殷殷嘱托,要以“奋斗”姿态磨砺“无悔”青春。

坚定理想信念,在“追求”中激励青春。毛泽东说过:“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青春是朝气蓬勃的,是充满希望和追求的。作为新时代的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用行动不断追求无悔的青春。只有不断追求,才能在广阔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在浩瀚大海中乘风破浪。成长并非一帆风顺,困难总是重重,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和磨难,才能向阳而长,向阳“绽放”。

站稳人民立场,在“服务”中磨砺青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广大青年没有退缩,4.2万多名驰援湖北的医护人员中,有1.2万多名是“90后”;在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志愿者等方方面面的抗疫一线工作者中,都有“90后”“00后”的身影。他们心中有人民,以“服务”为宗旨,舍小家为大家,在服务中磨砺了青春,树起了新时代青年的榜样。作为新时代的青年,要向这些“逆行者”学习,学习他们心中始终有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练就过硬本领,在“实干”中绽放青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青年要想成长成才,就要从一线干起、从基层做起,用一点一滴的汗水,苦干实干。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青年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在脱贫攻坚和服务群众的一线积极作为,勇于领任务、挑担子、练胆子,竭尽全力为脱贫攻坚添砖加瓦,真抓实干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青年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不负韶华,

只争朝夕,为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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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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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的5月4日,为了驱逐黑暗、争取光明,为了祖国的独立和富强,一群意气风发的青年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最壮丽的青春之歌,绘就了一幅最宏伟的青春图画。如今,五四运动已作为光辉的一页载入了中华民族的史册。然而,五四运动绝不仅仅是一个历史事件,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伟大的五四运动的精神。在这种精神里,有着青年人关注国家命运的责任

五四运动告诉我们,青年人要有正义感、更要有责任感;五四精神昭示我们,青年人要有爱国心,更要有进取心。我们的青春应该是飞扬的,我们的人生应该是激情的。风雨会使我们变得强壮,挫折会使我们变得坚强。成熟的思想和高尚的品质,来自于风雨的洗礼和生活的磨砺,我们要面对山峰,去欣赏它的风光,面对未来去争创人生的辉煌,体现生命的价值。

这次疫情,我看到了身边同事朋友们的积极奉献,他们走在防控第一线,做着志愿者,他们不断地穿梭在街头巷闻,排查风险隐患,宣传防疫知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外,他们冒着风险,积极地为防控疫情做着无私的贡献。

通过这次疫情,我觉得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青春是美好的,也是短暂的,我们也要努力让它成为一次辉煌的闪现,不惧艰难困险,敢于拼搏。

正是因为这次疫情,让我更加感受到生命的可贵,也感受到了国家对于我们的默默付出,我为能够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而感到无比的幸运,中华民族是历经磨难、不屈不挠的伟大民族,中国人民是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人民,中国共产党是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伟大政党。经过了这次疫情的一战,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五四精神在当下的传承与发扬,为各位前辈用他们的青春为我们创造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家而感恩。

有人说,19世纪是英国人的世纪,20世纪是美国人的世纪,而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中国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建设,已取得了“乘长风,破万里浪”的迅猛发展,我们正处在两个一百年的的历史交汇期,这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挑战的时代,经此一役,我们要以更加饱满的斗志,以全新的面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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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全面依法治国论文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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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论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

摘 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和选择的治国之路。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概述

(一)依法治国涵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高度概括了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二)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此基础上深刻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几个方面

“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国家。当前我国所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实施好依法治国方略、走向法治国家,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实践问题。“依法治国”的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7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就。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法治实际出发,探索和研究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贯彻实施。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但在法治化进程中,人治的不良影响依然存在,滥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无疑会对我国法治的进程形成阻力。2014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得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党的领导放在核心位置,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最新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消除人治的不良影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实现和我国沿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前进。

(二)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我国的立法工作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传统法学立法观念占主导地位,立法权限划分方面的问题(权限划分不明、立法权限分配不合理等),授权立法方面的问题(授权对象极为混乱、授权法律规范存在问题等),地方立法方面的问题(地方立法质量不高、地方立法缺乏民主性、公开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我国法律的完善,而且阻碍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决定”中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因而我们发现立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必须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立法工作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科学立法,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三)依宪治国是我国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

因此,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没有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国将是纸上谈兵;同时完善健全的法治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没有科学系统的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就失去法律依据;最后,依法治国要切实做到以宪治国,充分发挥和保障宪法的权益,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内容。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决定》,领会和掌握《决定》的内容和精神才能做到。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思维,基于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新认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断,基于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落实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总抓手的新高度来把握,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纳入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范畴中来展开,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置放到维护国家治理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格局中来落实,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引领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有序社会、保证长治久安的具体实践中来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权力腐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死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腐败现象千变万化,腐败行为林林总总,但归根结底是公权力的腐败,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各法治国家要依法分权和治权。公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是权力寻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主体的腐败,而这些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所以各法治国家不仅要依法治权,而且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在我国,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维下反腐治权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 龙主编.依法治国方略实施问题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2] 党的十五大辅导读本[M].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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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2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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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期一周的时间里,中央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分管政法的领导同志和省级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近300政法领导干部,聚精会神听讲、敞开心扉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全国政法系统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专题研讨班。为什么要举办此次研讨班?政法领导干部学习研讨什么内容?学习研讨成果将如何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研讨班开班讲话中指出:“作为执法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在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肩负的责任尤为重大。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就是要明确历史方位、认清历史责任,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发挥关键作用。”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法治建设、司法改革也处在重要时刻。

“中组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党校在这个时候联合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目的就是用中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法工作理念,与时俱进地做好各项工作。”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以来,政法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有目共睹。但与党中央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无论是对法治建设重大意义、目标任务的认识,还是对法治理念、法治方式的把握和运用,一些政法领导干部还存在很多不足——法治观念淡薄,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执法不严和粗暴执法的现象同时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时有发生……

据介绍,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是今年政法系统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具体实践,也是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提升理念、推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重大举措。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研讨班举办得非常及时、必要。政法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特殊重要的责任,必须更加自觉地在提升政法工作理念、提高领导政法工作本领上下功夫,立好标杆、当好标兵,把学习研讨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高的站位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以更宽的视野审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好关键作用。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制约权力与维护人民群众权利、法与权、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依法办事与服务大局……这次研讨班对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深刻阐述,鲜明回答了政法工作走什么路、沿着什么方向前进、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等根本性问题。

“这些问题的深入学习和研讨,对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具有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重要意义。”学员们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通过学习研讨,大家进一步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司法规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通过一周的学习研讨,进一步认清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更加增强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进工作的主动性和坚定性,更加感受到肩负的重托和使命的光荣。”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黄关春深有体会地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很多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面临中国的基本国情,因此,必须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首要前提就是要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说。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工作的导向。

司法体制改革是研讨的重点问题之一。学员们表示,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190项重大改革措施,涉及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的达84项,任务非常繁重,如果不统一思想,各自抱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改革就寸步难行。必须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在更高层面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才能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

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深入人心

如何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如何有效防止冤假错案,怎样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怎样提高刑罚执行公信力……在研讨班创新开设的“学员论坛”上,学员们围绕政法工作中各方关注的突出问题展开热烈研讨。

早在开班前,为增强专题研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央政法委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带着问题学习研讨”。因此,学员们的研讨中,有了更多来自一线调研的体会和思考,也有了更多新的理念交流融合——

“大事要立法,地方应积极制定法规条例;重大创新要修法,避免突破法律办事;决策要依法,各部门应聘请法律顾问,依法行政;工作要合法,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确保案结事了。”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寇昉对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有了更深体会。

“坚持统筹使用好惩罚和教育改造两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刑罚的功能”,引发了云南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的深入思考。他说,单独强调刑罚报应观念和片面强调“教育万能”观念都不利于预防犯罪,必须打破围墙思维,改进传统管理方式,综合运用好惩罚与教育手段,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多位学员提出,对于政法机关而言,提升理念,最重要的就是要提升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理念一新天地宽。学员们纷纷表示,原来的一些旧观念、旧习惯束缚了执法司法工作,也导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的出现;现在通过学习研讨,有了新的理念作为行动的向导,自己对今后与时俱进做好执法司法工作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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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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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人民日报》公布2020珠峰高程测量登山队12名攻顶队员名单,珠峰峰顶岩石面海拔高程数据为8844.43米,他们在海拔6500米的前进营地召开攻顶动员会,准备登顶。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相较于登顶珠峰,决胜脱贫攻坚也正处于最关键、最艰难、最难攻的山顶,同样需要争分夺秒、费力吃劲、攻坚拔寨的总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各省区市要凝心聚力‘战’,啃下最后的硬骨头”。年轻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要做脱贫攻坚路上的“冲顶组员”,在脱贫攻坚最后冲顶征程中能够冲得上、扶得准、攻得好。

要咬定目标、矢志不移,坚守“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意志。登顶珠峰是每名攀登者的终极梦想,代表的不仅是个人追求,更是国家记忆,纵然千辛万苦,甚至危及生命,也将勇往无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念兹在兹、唯此为大,青年干部要坚守为人民服务的信仰,不仅是感同身受、也是国家目标,要展现冲顶的激情、责任、担当。攀登者们说,“山就在那边,我要用脚步去丈量,我要把国旗插在珠峰峰顶”。面对贫困,年轻干部要多一些“看着贫困就是难过,我就是放不下你,就是要改变你,就是要带你赶上队伍”的真情告白与执着表现。以解决实际困难为己任,用最坚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功成必定有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姿态冲向脱贫攻坚的“最高一米”,那里有胜利的“旗帜”——贫困户脱贫的笑容。

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练就“誓与天公试比高”的能力。攀登者冲顶要面对高原的低气压、缺氧、严寒、大风、雪崩等系列难题,没有一定的身体素质是不可能完成的,必须千锤百炼,练就钢筋铁骨的身躯。目前,决战脱贫攻坚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不是敲锣打鼓、喊喊口号,走走过场就能实现的,也不能“临时抱佛脚”“临上轿穿耳洞”就能过关的。年轻干部首先要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短板,不能遇到困难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焉了;要主动走出“深宅大院”“文山会海”,认清下乡不是“观光”,入户不是“串门”,通过实践掌握扶贫技能、增长攻坚才干,增加冲顶的底气。“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要主动深入到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基层基础弱的一线去强筋壮骨,练就“顺风耳”近听贫困户心声,练就“千里眼”远眺脱贫致富路,练就“金钢牙”咬碎“硬骨头”。

要因户制宜、精准扶贫,制定“决胜千里之外”的策略。攀登者面对线路、风速、气压、大风口等自然变化因素,必须按照实际条件制定详细的冲顶策略。贫有千种,困有百样。每个扶贫对象不一样,工作方法也不能生搬硬造。面对贫困户,年轻干部不能“聊政策头头是道,讲办法只言片语”,要开动脑筋、下大力气、做足功课,真正了解贫困户实际情况,正视贫困群众困难诉求;要把握精准扶贫这一制胜“法宝”,在精准识别、精细管理上下功夫,深刻理解总攻阶段的贫困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系统化思维找准穷根、把好穷脉、识清穷因,分清深度贫困户“习惯穷”“争当穷”“无奈穷”等思想顽疾;要深入研究脱贫攻坚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新问题,把脉关键点、找准切入点、分析共通点,确保下一步冲顶动作脑中有谱、心中有数,以发展的眼光、先进的技术,带领贫困户“抄近道”“走捷径”,早日把冲顶的“计划图”变为“成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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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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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青年节101周年到来之际,点赞中国青年在“战疫”中的担当精神,寄语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殷殷期望之心、浓浓关爱之情力透荧屏,是最温暖的节日礼物,为广大青年指明了奋斗的方向。

担当是青年最动人的亮色。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4.2万多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其中就有1.2万多名“90后”挺身而出、担当奉献。不论是“武汉的经历让我的青春更有意义”的青春告白,还是“穿上防护服,我就不是孩子了”的战疫宣言,中国青年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识和“越是艰难越向前”的勇气,冲在疫情防控最前沿,不畏艰险、冲锋在前、舍生忘死,用年轻的肩膀扛起了守护祖国、守护民族的责任。他们用最好的青春年华书写的抗疫故事将铭刻史册,彰显出青春最纯粹的本色。他们交出了青春的合格答卷,树起了新时代青年的榜样。

实干是青年最纯粹的本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新时代的青年既需要胸怀鸿鹄之志,牢固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理想,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又需要填海之功,把实现自我价值与推动事业发展紧密相连,敢于挑起攻坚克难的发展重担。正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青年要想成长成才,就要从一线干起、从基层做起,在最艰难困苦的地方磨练心性,到矛盾纠纷最重的地方去淬炼本领,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勇挑重担。避免“只说不做,眼高手低”的成长陷阱,用一点一滴的汗水,苦干实干,成为有理想、有学问、有才干的实干家,在新时代干出一番事业,淬炼青春本色。

奋斗是青年最靓丽的底色。99年来,党取得的所有成就,都凝聚着青年的热情和奉献,一代代青年作出了奋斗的榜样,扫除了前进路上的障碍。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青年更要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常思富民之计,善谋惠民之策,勤建便民之言,多办利民之事。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在脱贫攻坚和服务群众的一线积极作为,接受实战洗礼,经受前线考验,勇于领任务、挑担子、练胆子,竭尽全力为脱贫攻坚添砖加瓦,真抓实干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在脱贫攻坚的广阔天地里展现才干,让奋斗的青春在脱贫攻坚中绽放绚烂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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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认真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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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彰显了法治对现代中国的意义和执政党践行法治的决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比作“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充分说明了两者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程中的同等重要的作用。如果说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那么法治则是护佑改革活力的定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只有沿着法治道路,建设法治国家,才能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依法做好民族工作

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切实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法治精神引领,妥善解决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关系。实践中许多涉及民族关系的问题,有不少是由于不懂法造成的。要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以法治精神为依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和保障民族团结。

二是旗帜鲜明地用法律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合法权益。我国已进入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要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另一方面,对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要予以保障,对于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正常宗教信仰要予以尊重。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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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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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又逢五四青年节,“双节合庆”皆大欢喜!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青年祝贺节日快乐,并鼓励青年善始善终为国为民,作出更大贡献。青春是最美的风景,人人欣赏;青春是最好的诗歌,人人赞美。青年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充满激情与活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以“90后”为代表的青年一代挺身而出、担当奉献,同在一线英勇奋战的广大疫情防控人员一道,不畏艰险、冲锋在前、舍生忘死,彰显了青春的蓬勃力量,展现了新时代中国青年的精神风貌。热爱劳动的青春之花有信仰、有本领、有担当,才会绽放更多绚丽光彩。

劳动的青春最美丽,青年要有信仰,用辛勤劳动酝酿理想的芬芳。青年人要有坚定的理想,人生才不会迷失方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习近平在梁家河村做知青时生活十分清苦,但是,他白天参加集体劳动,晚上利用休息时间读书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写下了数十万字的读书笔记,为治国理政打下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年轻时有理想信念,就像有了桥梁和船舶,过河就有了“硬核条件”。在百年不遇的疫情防控过程中,青年党员以“两个维护”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以初心为恒心,以生命换使命,自觉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成为国为民的具体行动,与“病毒”斗争,也为实现人生梦想积累了宝贵财富。读书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渠道。任何时候不能忘记学习,尤其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原原本本抓实抓好。信仰之花,需要“时不我待”的耕耘,才能酝酿出理想的芬芳。

劳动的青春最美丽,青年要有勇气,用辛勤的劳动酝酿本领的芬芳。年轻人要有清醒的认识,才不会浮躁不安,才能“宁静致远”。“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青年是国家的前途,是民族的希望。青年党员要努力在为人民服务中茁壮成长、在艰苦奋斗中砥砺意志品质、在实践中增长工作本领。就要学会珍惜锻炼机会,不挑不拣,敢挑重担,把初心记在心里,把使命担在肩上,要有钉钉子精神,立足岗位做示范当先锋。北京大学的青年党员在抗疫一线,与广大医务工作者一起,不畏艰险,不怕牺牲,与时间赛跑,与病魔斗争,敢于担当,敢于胜利,“交出了合格答卷”。面对斗争,需要志气;面对困难,需要勇气。当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是最迫切的任务,两个目标要实现“双胜”,就不能有“等一等,歇一歇”的思想,而要有“成功不必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的坦荡胸怀。青年人应该学会坚强,“做事先立人,做人先立德”。坚强之花,需要“笃定前行”的执着,才能酝酿出本领的芬芳。

劳动的青春最美丽,青年要有责任,用辛勤劳动酝酿担当的芬芳。年轻人要学会尊重事实,形势越是严峻复杂,越能够专注以恒。“事业起于积微,功名需要寸累。”为人踏实厚重,是最踏实的放心。为人当如山,年轻就要懂得敬畏,不想着走“终南捷径”,思虑就会深远,行动就会谨慎。安于低调,拒绝奢华,就是为了积蓄力量、厚实质感,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更强大。笃定厚道,是人最了不起的品质。有人喜欢追求“一鸣惊人”,一时兴起就开始,一遇失败就结束。共产党员干事创业,笃定厚道,朝乾夕惕,“不破楼兰终不还”。在防疫、复工、脱贫等工作中,青年党员是最活跃的因素,既要冲锋陷阵,吃苦在前,让党旗在岗位高高飘扬,又要有“微小处见精神,细节处定乾坤”的责任意识,把手头工作看成是“最后一道工序”。“我先上,因为我是党员”“我先干,跟我上”“年轻气盛讲奉献,青春朝气只向前”……哪有什么英雄气概?那是平凡青春里最普通的情怀。“疫情防控我在前,脱贫攻坚我领先”,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事事都抓紧,件件有回音。听民声、问民计、解民忧,向“扶贫之花”黄文秀学习,“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依靠群众脱贫,帮助群众致富。责任之花,需要“用汗水浇灌”的努力,才能酝酿出担当的芬芳。

在党的领导下,各级团委要重视发挥青年人才的优势和能力,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用辛勤劳动酝酿最美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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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2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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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从法治道路方向、法制体系完善、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增强法治观念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当前在依法治国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理,理清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重视,对于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决定》全文从立法到执行,对整个司法领域进行了详解的规划,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其解读不能一蹴而就。《决定》对于司法领域的影响,会在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的脚步中逐渐体现出来,其精神内涵必然会在未来得到不断深化和发掘。《决定》中“依宪治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立案登记制度”等措施对法律人,尤其是律师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一、依宪治国

《决定》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出现在四中全会中,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对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态度,但是会议仅笼统的提出建立全国人大常委宪法监督制度,对于法律界人士长期呼吁建立的“违宪审查”、“宪法委员会”等制度并没有明确,在具体制度上如何依宪治国,有待进一步探讨。

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决定》要求要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建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意义重大,意味着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对于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至关重要。而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为当前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法治化程度,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最高院巡回法庭

《决定》提出,最高院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对于解决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司法地方保护的现象”,尤其是在行政诉讼和民商事案件中尤为突出。设立巡回法庭,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势头,还可以加强最高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指导,提升地方法院人员的审判专业水平,促进地方重大疑难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

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决定》还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概念受到普遍关注。公职律师不是四中全会公报提出的新概念。早在2012年10月出版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就介绍了包括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的情况。2012年以来,国家推行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为政府决策和公司重大经营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共同发展的律师队伍结构。其实,现在政府机构中已经有扮演公职律师的角色,即政府法制办的公务员,只不过在以后的法治建设中要求这一部分的公务员也取得律师证书。

公司律师相对与公职律师来说发展的更为迅速。自今年8月国务院取消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则取代长达30年之久的企业法律顾问。但现在,公司律师制度仍有很高门槛,只有部分省市进行有条件的公司律师试点。

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决定》强调,要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审判为中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制度,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障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这有利于通过程序性公正来实现实体公正,有效降低冤假错案发生的概率。

六、立案登记制度

会议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一改革对于保障人民诉权、加强司法的人权保障、减少信访案件数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按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对于报案、控告或举报,法院须进行双重审查:一是审查是否符合“管辖范围”,二是审查是否有“犯罪事实”或是否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因此刑事立案审查实际上变成了关于有否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责的“审判”了。按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3条规定:只有符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权”等四个条件的起诉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据此,关于应否受理民事起诉立案审查,肩负着审查原告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案件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等实质审理任务,近乎审判。按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2条规定,法院只能受理公民法人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不作为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不能受理对“国防外交行为”、“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奖惩任免决定”、“行政机关有终决权的行为”提起的诉讼。据此,法院的立案审查也肩负着更近乎审判的责任——审查判定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本身就是在判定行政机关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目前的法院受案,大致就是按照三大诉讼法操作的。这一制度的最大要害是“审查制”,就是立案前既要进行诉讼提起手续要素等程序审查,又要进行管辖权和受案范围等半程序半实体审查,还要进行是否构成犯罪并该追责、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完全实体审查,这实际上就把立案审查变成了过滤或筛选案件的一种审判程序。在这种审查制下,法院只要找到合乎三类理由之一的任何一个具体借口,就可以拒绝受理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诉告。事实上,很多本应由法院正常依法受理的诉告,就是因为法院出于自身利害考虑或因为党委政府干预,纷纷从法定的“诉讼案件”变成了“信访案件”,很多公民正因此被逼加入了“信访大军”特别是“京控大军”,当然也有一些案件因此变成了信访程序都难以泽及的沉冤。

因此,立案等级制和实施可以有限防止法院对案件进行事实审查,敞开法院的大门,只要程序性要件合法即可立案。另外,即使程序性要件不符合要求的,司法机关也不得直接予以拒绝,而是应先进行立案登记,通过简易程序来进行排查是否满足诉讼的实质性条件。

《决定》全文30余处提及“律师”,作为司法队伍中的一员,深深得感觉到,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上述司法制度的逐渐确立,社会法治程度越高,对于律师的执业要求必然相应提高,律师队伍面临着司法队伍专业化的挑战,急需提升专业技能、认清形势,积极应对挑战。同时,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全民法律观念的提升,政府法治程度的提升,新的法律工作岗位会出现,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必然会提升,这也为律师行业发展带来的巨大机遇。总之,四中全会的召开,预示着党和国家对于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泽所作为辽宁省司法队伍中的一员,全所上下必将认真领会学习全会精神,并将之付诸工作实践之中,为社会司法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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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绽放抗疫青春决胜全面小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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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回信时,充分肯定广大青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彰显了青春的蓬勃力量,交出了合格答卷”,深情称赞“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是好样的,是堪当大任的”,殷切嘱托新时代青年“迎难而上、勇挑重担,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其言谆谆、其情切切。新时代的青年人用事实和行动证明,他们没有“掉链子”、不是“娇滴滴的一代”,而是堪当大任,能够与人民齐开拓、同祖国共奋进的一代。

“少年心事当拏云,谁念幽寒坐呜呃”,用“理想信念”彰显青春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寄语青年:“青年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无坚不摧的前进动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都有自己的梦想,她时刻指引着我们青年一代在任何时刻都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勇于开拓,顽强拼搏。十九大号召青年以“奋斗的青春”谱人生华章,以“灵魂的归巢”追中国梦想,在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决战脱贫攻坚蹄疾步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新时代的青年唯有坚定理想、坚守初心,将激情青春融入伟大时代的生动实践中,才能“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只有坚定“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理想信念,才能迎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理想境界。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用“拼搏奋斗”收获青春成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青年要有所作为,就必须投身人民的伟大奋斗”。任何一个美好的愿望,想要变成现实,都需要我们付出不懈的努力和奋斗。七十一载春华秋实,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这离不开一代又一代中国青年的接续奋斗、凯歌前行。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在这万山红遍的新时代,要自觉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锤炼自己、提高自己,做到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奋斗姿态,主动投身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创新创业的大潮中去,立鸿鹄志、做奋斗者、当实干家,用奋斗把青春梦想耕种于祖国沃土,在火热的青春中成就事业华章,收获青春成长。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用“坚守奉献”诠释青春担当。正如李大钊先生所说,“青年之字典,无‘困难’之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作为新时代的青年,面对艰难险阻,唯有迎难而上,坚守奉献。在这次抗击疫情的斗争中,以“90后”为代表的青年一代挺身而出、坚守奉献,这些曾经父母眼中的孩子,已然长大,生逢其时,重任在肩,在自己所学领域中突破创新,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中国青年的精神风貌。在支援湖北的医护人员中,“90后”、甚至“00后”占整个队伍的三分之一左右,身为新一代的青年,他们在自身“努力后”“奋斗后”,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不管前路多艰,始终坚守奉献在抗疫的最前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青春的责任与担当。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基层青年工作者,唯有脚踏实地,把信仰与奋斗写在前行的征途上,经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扎根基层,建功田埂,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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