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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类的作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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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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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宣传宪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起,我县开展宪法日暨“12.4法制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县四大家领导邱晓燕、张翠梅、任各、李志龙出席宪法日宣传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永寿》为主题,紧紧围绕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为宣传重点。活动从11月8日起至12月20日,将开展县级系列示范活动,法制文艺精品制作、征集和推荐活动,窗口单位宪法宣传活动,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公务员法律培训,干部理论知识考试,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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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六年级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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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时响起:要遵纪守法! 从我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女儿,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

上学后,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教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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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法制在我心中主题征文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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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的时候,我们学校观看了两部励志的微电影,让我难以忘怀。

这部片子都是讲了道德和法律,一个是偷钱一个是打架,打架的那个少年最后杀死了一个人,也被关进了冰冷的监狱。

法律是一根绳子,约束你的行为,让你同那些邪恶、落后、肮脏的思想彻底隔绝。法律在我心中。时代在飞速前进,科技在不断发展,所以便造成了有些学生不务正业,一放学就钻进网吧,几个小时不出去,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十分严重,老师叫,叫不的,家长管,管不了。可让人伤透了脑筋,管教和劝导是“治标不治本”的,所以这是就要用到法律,这一有效的武器。首先必须从网吧开始抓起,“未成年人不得进网吧”这一规定,已经在全国得到有效实施。看来只有让人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才能约束我们的行为,引领我们走上成功道路。

最常见的就是闯红灯了。随时随地都能看见闯红灯的人。“红灯停,绿灯行”。是连两岁小孩子都懂得的规矩。然而又有几个人遵守呢?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规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也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保护法》,他们老师有《教师法》,还有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规健全,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

法制在我们心里,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当我们都行为规范,行为好的时候,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永远伴随着我们。

法律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就会依照法律解决一些矛盾,化矛盾为友谊。如果法律在大家心中,那么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也是端正的,就没有了战争,有了和谐。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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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学校法制教育讲话稿

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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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 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 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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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法制在我身边征文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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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过这样一则新闻:法国一个青年因为吸一种香烟太贵,钱不久就花光了,于是,他就把所有东西变卖又去买烟,钱用完之后,他干脆去偷钱或变卖更贵重的东西,钱一到手他就直奔香烟店买烟。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他在抢盗一个珠宝店时,被警方抓获,锒铛入狱。在狱中,他十分后悔自己当初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可见,小错误不改习惯了也会酿成大错误。

有一次,我在路上遇到教过我们体育的官老师,我向她问好,“是你呀!”官老师说到,“昨天我看到你们班XXX同学闯红灯,差点就被撞到了。”官老师关切地说,“你们上下学一定要注意安全,闯红灯是很危险的,要遵守交通规则。”曾经,他也抓到过闯红灯的同学,这些同学不仅违法,有的还险些送了命。可还是很多人不屑一顾。后来,官老师因为受不了我们班学生太调皮而不教我们了,但是他给我们带来很多快乐,我们十分怀念。

遵纪守法,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也许你会说:“我才不会做偷窃这种的可耻的事呢!”大家都知道偷窃违法,却觉得离我们很遥远,但违法却离我们很近,比如说闯红灯,通常很多人都没有遵守,有的人为了赶时间,有的已习惯闯红灯,这不但触犯了交通法,也是不珍惜生命的表现。

法律就在身边,希望人人都能严以律己,遵守法律,珍惜生命,文明少年,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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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学校法制教育讲话稿

全文共 4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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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始终要把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1、车祸猛于虎

案例一:从去年以来,江苏连续发生几起恶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礼嘉车祸造成一对夫妻和一个胎儿死亡;南京车祸造成五人死亡6人受伤;最近栗阳一人死亡两人重伤。1月19日晚9点半左右,金坛四中夜自修结束,四名高一男生走出校门,步行上街吃夜宵,被一辆疾驶而来的小轿车撞倒,目前有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两人重伤,生命也处于垂危状态。据媒体报道,开小轿车的驾驶员属于严重醉酒驾车。

以上这些血淋淋的事实给我们在场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敲响了警钟: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敬畏生命、善待生命、珍视生命。只有做到“安全意识常记心头,居安思危人人重视”,才会避免悲剧的发生。鉴于此,我们要求每一位同学在假期里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无证驾车,不闯红灯,不喝酒行车,不戴耳机骑车;不在公路上闲逛,即使在公路上步行,也要注意来往车辆。

假如你和家人一起驾车外出,要监督驾驶员:一是不酒后驾车;二是不无证驾车;三是不超速行驶;四是不闯红灯;五是不追尾,要与前车保持适当距离;六是在高速公路上抛锚,要把车移至边上临时停车道,在车后50——100米处摆上红色警示标志,车里所有人员不能留在车里。

要提防五种“马路杀手”:喝酒驾车、疲劳驾车、行车避让、病车上路、新手驾车。

请各位千万牢记:安全隐患就像影子,时时刻刻跟在人的身后,稍不留意,就要出现意外,严重的要危及生命。所以,我们要时时留心,处处防范。

2、火灾夺人命

案例二:大约十年前,我校初中部有一个姓姜的同学,放学回家后,该同学点着蜡烛去察看一个存放在家里的装有液体的塑料桶时,突然从桶里窜出火苗,直扑这个同学的脸上,把该同学的脸部严重烧伤。经过医院抢救,保住了生命,脸上烧伤部分经过植皮后也痊愈,但是,他的脸被这场意想不到的大火毁了容,非常难看,惨不忍睹。

据统计,全世界平均每天要发生火灾1万多起,数百人丧生火灾。而绝大部分火灾都是都发生在冬季。为此,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要求人们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和技能,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消防部门设立了119火警报警电话。

我们在家里,要特别注意三方面的防火:

一是液化气炉灶的防火:使用液化气时,必须有人在场看管;不使用时,必须关闭总阀门;要定期检查塑料软管,防止老化漏气。当发现液本文来自小草网化气泄漏,要保持镇静,不能打电话,因为按键发出的微弱火花会引爆液化气;而要先关闭阀门,然后轻轻打开所有的门窗,再迅速离开现场报案。

二是电视机的防火:电视机的正常使用寿命是8——10年,随着电视机原部件的老化,由于使用时间过长或者使用不当,会造成自燃。这个时候应当先切断电源,然后使用泡沫灭火器对电视机喷射,千万不能用水浇火。如果用水浇,因显像管等零件热胀冷缩,会导致爆炸,炸伤在场的人员。

三、电热毯、取暖器等家用电器的火灾:电热毯不能整夜使用,在睡觉前使用,上床后要立即关闭;取暖器要放在房间中央,不能靠近床、沙发、衣柜等物,上面不能覆盖任何物件。

当火灾发生时,我们应当如何自救呢?注意一下四点:

首先,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资,火势大小等情况。

其次,选择与火源相反的通道脱离险地。遇到浓烟,要放低身体或者爬行,千万不能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

再次,如果火势凶猛,应当把身上衣服用水浇湿,或者用打湿的毛巾、衣服、被单等披上身上、捂住鼻子快速冲出火场;或者从房屋的窗口、阳台、自来水管等处逃生,一般楼层高的,不宜跳窗。

第四,若逃生通道全被大火切断,则应该退居室内,关闭门窗,并向门窗上浇水,同时向室外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二、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公民

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一个人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不自由了。遵纪守法,无尚光荣;违纪违法,无比可耻。

1、关于违纪、违法、犯罪的界限

(1)违纪行为: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礼嘉中学一日常规》、《礼嘉中学课间行为“十不准” 》等校纪校规。

(2)违法行为:违反《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旗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3) 犯罪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危害社会;第二,违反刑法;第三,应受刑罚处罚。

2、法律所禁止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这部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果某同学发生这些行为,就是是属于违法行为: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包括营业性网吧);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青少年学生重点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远离各种营业性网吧和非法开办的网吧。

案例三:2002年6月16日,两个不满15岁的少年由于对网吧老板不满,在凌晨放火,导致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25人烧死,12人烧伤,半数以上的人是学生。

网吧是社会闲杂人员的集散地,也是外地流窜犯的落脚点。据报道,自从有了网吧以来,在网吧里被打、被骗、被杀,以及网吧火灾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北京蓝极速纵火案就是一个恐怖的例子。听了这起触目惊心的案例,我想,喜欢到网吧上网的同学应该感到震惊了。

二是严禁利用手机、互联网辱骂、恶意攻击他人,散布虚假信息。

案例四:《扬子晚报》报道:《道听途说银行被劫600万, 常州一女网上传谣言被抓》。元月26日11时许,常州市百丈派出所民警网上巡查发现,一网民在常州某论坛发帖说:“听说百丈的农业银行被抢走600万元,特警都来了,抓了1个嫌犯,但有4个嫌犯逃走了……”当时有70余人跟帖,点击率达3000多次。

派出所立即进行核查,发现这一帖子中涉及银行劫案一事纯属谣言。考虑到临近年底,此谣言一旦大范围传播,必定会引起社会恐慌,为消除群众的恐惧心里,百丈所立即启动重大舆情导控预案,一方面跟帖澄清事实,一方面向上级汇报,调查此案。

经侦查,该网民姓韩,女,24岁,常州新北区龙虎塘人。当日下午6时许,韩某被抓获归案。经警方审查,韩某交代,自己平时经常在论坛上跟帖发帖闲聊,当日上午她在单位门口听到一过路人随口说了此事,于是就在网上散布此事,现在对此做法后悔莫及。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手机、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同样要遵守有关国家在互联网上发帖的有关要求。有的人以为用自己的手机、或者在自己家里发一些虚假的、不健康的、甚至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辱骂他人、侮辱他人人格的信息,别人不知道,这完全是一种错误观念。要知道,任何电脑都有IP地址,你的手机号码人家也知道是谁的。谁发出去的信息,谁负责;如果造成对他人或者社会的危害,发信息者同样需要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那种故意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诽谤罪,将承担法律责任。

有些同学,把老师的名字变成顺口溜,甚至写一些辱骂老师的语言,散布在同学的手机上或者网络上。或者写小纸条辱骂他人。有这样行为的同学,奉劝你赶快停止这样的错误行为,千万不要在悬崖的边缘越走越近,一旦触犯了法律这条红线,当法警找上门的时候,你就没有了退路。

三是远离色情、赌博、毒品等场所和物品。

不阅读色情的书籍、影视片、视频。

老板打来电话,向我汇报说抓到一个在小店里偷东西的学生,准备扭送派出所。然后我说:先由学校政教处协助处理,看其认识态度和表现,如果态度不端正,再送派出所也不迟。

现在,各单位商店为防止偷窃、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加强了人防、技防技术,保安人员、摄像头到处都是,一旦有人作案,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公安人员很快就会破案。所以,有的同学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去拿,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三,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指青少年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青少年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青少年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2、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青少年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青少年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青少年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当遭受暴力侵害的时候,能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目前,特别要提防被骗、被拐卖、被绑架;陷入中奖骗局和非法传销的陷阱。

4、加强青少年学生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

第一、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要急中生智,而不要鲁莽行事。

第二、要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本文来自小草网者政府主管部门的。不要盲目行事。有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作主张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这种以违法的手段来维权的做法是万万行不通的。

最后,希望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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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习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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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班举行了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这次班会就像一股清泉,洗涤了我们的心灵,净化了我们的思想,让我们明确了如何预防和纠正我们的不良行为,如何预防犯罪。

我们小学生的成长,离不开家、学校和社会的影响。社会这个大家庭,形形色色的东西鱼龙混杂,有的对我们身心大有益处,有的则对我们有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是非观念,必须让我们有所判断和选择。《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为我们作出了指引,特别是在预防我们人生错误上作出了明示。我曾读过一首诗“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其实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个十字路口,许多个选择,有时只是因为年少的无知,年少的冲动走上一条不归路,有时也只是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往往醒悟后,又追悔莫及。这都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我们生存在这个社会,言行就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所以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会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从现在开始学好法律,我们要以实际的行动证明,青少年不是枯萎的残花,而是灿烂的鲜花!我们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武器,以法律为保障,作一个知法懂法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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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制安全征文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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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们学校开展了安全教育报告会。滨州经济开发区小学部安全教育专题报告;“走近北川,珍爱生命。”我们很幸运能够请来北川的牛义斌校长亲自讲座。原来五彩滨纷的校园和鲜红的生命瞬间成了一片绝望和无助的撕肺声。

同学们如果我们遇到破坏性比较大的地震时我们一定要沉着冷静,听从指挥逃离现场,在逃离过程中要用衣服捂住口鼻逃跑千万不要慌乱,稍有不慎就会丧在无情的地震中。我要对北川受伤地同学说:“坚强吧!不要失去勇气,请记住我们永远支持你们,你们一定会胜利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万众一心、众志诚诚。”

我坚信明天的北川会更加美丽富饶的。加油吧,让我们动起来吧!的生命瞬间成了一片绝望和无助的撕肺声。我们也要遵守交通安全。我们中国出交通事故可以做满北京两间体育馆那么大。大约有十万人左右,在世界排名第一。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让我们为这个数字努力拼博而奋斗吧!相信我们会做的更好。

对了,我们还专门做了逃生演练。我们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从二楼大厅到下面迅速站队。怎样,快吧。我相信在地震面前一定会不甘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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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青少年法制教育片观后感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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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法制报告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做优秀学生,做合格公民。

结束之后我回过头来想想朱老师的精彩演讲,感到受益匪浅。不禁感慨:我们青少年正是犯罪的高发季节,如果我们稍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身不由已。只有懂得了法律我们才知道怎样不触犯法律,做一个可爱的地球人。

老师向同学们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教育同学们明辨是非,提醒同学们在违法犯罪面前要进行自我防范:服从学校老师的管理;交友慎重;凡事考虑后果,克服一时冲动,不过分争强好胜;自尊、自立、自强,珍惜学习机会;珍爱生命,做到学法懂法,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深知在学校的小范围之内连最起码的纪律遵守都做不到,何谈社会上的遵法,哪怕是犯一个小错误,都足以在一瞬间否认你!

我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会不久的未来见证你所得到和拥有的,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代价必定是你犯错时所必须付出的。

后悔这两个字写起来容易,但却是人生最难捱的痛苦。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警言应该时刻在我们的脑中闪现!

历史的长卷是由自己谱写的,不要让其沾上不光彩的污点,人生只有在光明的道路上才会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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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幼儿园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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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为进一步推进事业部及中心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员工服务行为,减少法律隐患和法律纠纷事件的发生,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本幼儿园利用晨会活动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并且进行了法制教育考试。在红旗下饶老师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例举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醒小朋友们,文明过马路,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等等。

本园还结合幼儿实际情况,将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渗透组织各班教师结合幼儿年龄特点从幼儿生活入手,从身边入手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指导,使幼儿对“法”有比较具体的认识,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并初步形成从小做起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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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法制教育观后感的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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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听到一个关于少年犯的故事,非常悲惨。曾以为那只是故事,离我很远很远。今天,在校领导的组织安排下,我们全校师生观看了法制教育片,才知道,故事里的事,离我们很近很近……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不是一个漂渺的概念。它如此真实,无处不在,触手可及!财产纠纷,故意伤害,过失杀人,侵权,遭遇假货维权……

法制教育片里的少年,也曾是祖国的花朵,也将是祖国未来的栋梁。然而,有些花儿枯了,有些栋梁朽了。为什么,为什么?说来让人扼腕长叹!那些拥有大好前程的少年,有的只是一语不合,便抄起刀子,举起拳头,狠狠地挥向朋友,同窗。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不共戴天之仇。仅仅因为话不投机,便闯下大祸,失去自己大好前程,真不值啊!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前一段时间闹得网上网下沸沸扬扬的药家鑫事件。药家鑫要是懂一点法律知识,以他的智商,是很容易在赔钱和偿命之间作出选择的。可惜,他枉为大学生,居然一点法律都不懂,唉!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做的,就是把握好今生今世,不去浪费自己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父母给的,我们没有理由伤害它!如果我们做了错事,失去了自由,甚至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那么,我们的父母,将是天底下最最伤心的人!我从网络上看到,药家鑫的妈妈已经患上了抑郁症,生不如死,多么可怜的母亲啊!

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一旦铸成大错,悔恨,自责,毫无用处。因为,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很多时候,犯罪只是一时冲动,如同法制教育片里的那些孩子。所以,当我们遇到矛盾,火冒三丈的时候,一定要抑制住自己的冲动。切记,冲动是魔鬼!

同学们,让我们自尊自爱,慎重交友,并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依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我祝愿,蓝天之下,所有的青少年,都能健康茁壮的成长!

我祝愿,阴暗肮脏的监狱里,永远都不会有青少年那稚嫩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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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制伴我行初二作文45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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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它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扎根,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模范人物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应该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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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制就在身边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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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词在我心里既严肃,有庄重,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没有了法律,社会会变成什麽样子。如果没有了交通法,车辆可以随心所欲的行驶,这样又会酿成多少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没有了《刑法》,又会有几个好人不会变成坏人。如果没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会有多少孩子无法上学呀!

法律这个词也有它可怕的一面。它可以把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撕成两半。那是多麽可怕的呀!可是那些人又有没有想过,法律的可怕是建立在人们的贪念和嫉妒上的,如果能够先想到法律的可怕而不是个人的贪念和嫉妒,就没有那麽多人犯法了。

爸爸、妈妈从小就教育我一定要守法、懂法、绝不犯法,因为这样才是遵记守法的好公民。而我也做到了,并且一直记住了这句话。

法律这个词,再好人身上是温暖的,但用在坏人身上就是冷酷无情的。所以做个守法的好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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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制在我心中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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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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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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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五五”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街道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现将“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街道根据镜法宣办字(、9)6号文件通知,及时召开了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并结合全辖区农村和社区的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街道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内容,对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周密布置,细致的安排。并要求街道、各村(居)委会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各单位,把“12.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大力宣传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街道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了依法治国及依法行政政策的普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切实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深入实际,我街道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制宣传主题,由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牵头,从11月25日——12月10日先后组织了6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11月25在两村一居中开展 “12、4”法制宣传栏竞赛评比活动,推出优胜作品参加区司法局评比活动。二是11月28日结合前期长街火灾事故,集中境内企业经营单位、矿山、工业园区、两村一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安全生产法及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到会人员30余人),进一步提高大家大法律意识。三是开展一次送法进家庭活动。11月底开始各村(居)结合每年一次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向群众发送“禁毒工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劳动法”等有关宣传资料1800余份。四是12月4日上午街道在荆峰路设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律服务咨询站,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街道除了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站,还深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家中,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向两村一居100余名残疾人、低保户、青少年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维权手册,将法律温暖送到弱势群体中。五是12月10日下午辖区中学20余名学生,组成红领巾法制宣传小分队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法规》。六是街道司法所12月4日向街道机关、两村一居干部发一条法制宣传手机短信。此外除了区司法局设有148法律服务热线,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也设置了法律咨询电话,形成了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一条龙的服务网络,这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街道开展依法治理,构建法治的新进程。

总之通过“12.4”法制宣传日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辖区广大村(居)群众工矿企业职工、中小学生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街道社会法治化管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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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4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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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济南高新区大正小学开展了以 “弘扬法治精神,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活动伊始,学校总务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老师们在重点章节做了摘记,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执教能力。该校全体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各班级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班队会、演讲会,利用升国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安排阅读讲解法制教育小故事,并开展以“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和法制教育知识答题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推进了学校法制学习教育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此次“12.4”法制宣传活动中,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得到加强,依法保护自己意识进一步提升,懂得了如何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安定,努力构建法治、平安、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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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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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即农历得九月初九,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也是温馨的“老人节”。为了表达对辖区老人的崇敬,社区居委会在10月17日上午在xx活动中心举办了“九九重阳节法制宣传活动大会”,以表达社区对老年人的尊敬和节日的问候。

社区居委会策划的这次重阳节法制宣传庆祝活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支部书记致贺词;二是镇关工委xx向老同志介绍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十分感谢老同志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老同志能多提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改进工作。三是老年协会会长总结一年来的老年工作;四是庆祝重阳节法制宣传文艺表演。文艺表演活动主要由社区老年协会和社区文艺队的成员结合法律知识自排自演,现场精彩的演出得到了观众们的一致称赞。

随着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社区也会增加对老年人的关心和关注,法制宣传将成为社区工作中不可轻视的一部分。

xx居民委员会

二0XX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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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制在我心中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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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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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制安全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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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什么事情都会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成长。有的青少年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接受他,不能调节好自己的情绪。于是,借酒消愁,吸食毒 品,做出一些损害自己的身体和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真令人害怕;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酒吧、迪士高、网吧等地方,乐而忘返,成为了逃学威龙。有的父母则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如果青少年长期如此,最终会走上不归之路,把光明的前途白白地断送。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向同学宣战,这样,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而且,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他就会怀恨在心,觉得不报此仇难解心头之很。于是,便处心积累想谋害老师。早恋,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如果掉进了早恋的陷阱中,遇到了一点点的挫折,放不开的话,那就会因爱成恨,这时的他,就像一只正在发怒的老虎,一举一动,都会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当中有许许多多形形式式的东西。有对青少年有用的,有对青少年有害的。如果青少年缺乏坚强的意志,去抵制不良的诱惑,那么,就很容易回成为不法分子的扯线娃娃。他们让你做一些错误的事情,卖毒 品、卖不良书刊、影碟……一些无良的奸商为了赚钱,不顾一切,向青少年推销黄色书刊、影碟等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害的东西,使青少年出现早熟现象,做出非法行为。有的青少年从电视上学到了一些不好的东西,觉得非常好奇,于是就想一试。这一试,有可能会引他们踏进警局的大门……

以上反映的,都是现实生活中促使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一个缀连着一个,与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都息息相关。培养良好的道德和健康的心理,锻炼坚强的意志对青少年的成长更是必不可少。试想,如果拥有良好的道德、健康的心理和坚强的意志,就可以很快地判断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不胡作非为;不会因为一点点的挫折而去做一些反常的事情;拒绝不良的诱惑,还能防止意外的发生。

我们青少年在成年人眼中就是那么的不良吗?各位同龄人,我们要以实际的行动证明,青少年不是枯萎的残花,而是灿烂的鲜花,是祖国的接班人,是祖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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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青少年法制教育片迷网青春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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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登录QQ时,许多好友都来向你问好,“嗨某某某”“作业写完了吗”云云;当你有一个百度账号,到贴吧和别人聊天时,网络表情、网络语言喷涌而至,“QUQ”“汗颜”“某某某,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元芳,你怎样看”等等。我想,此刻每家每户都有一台电脑,它能够为你供给资料,也能够让你娱乐放松。21世纪,是一个网络和信息时代。

网络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首先说起教室吧,此刻许多学校上课都使用多媒体和课件,而有些教师使用的课件就是从网络上下载的;有些时候,像我们学生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只要在百度上输入题目,答案就会立刻出现,回答者也会给你详尽的答案。而在办公间里,有些高层需要与客户联系,电话、E-mail等联络方式必须少不了。无论你在地球的哪一端,只要你有手机或电脑,再加上网络信号,QQ、MSN等等都能够联系上,它缩短了距离,也省下了使用长途电话的高额金钱,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而此刻的各位女士越来越懒,她们喜欢购物,却足不出户,因为有电脑和网络。淘宝、京东、凡客诚品等,只要输下几个关键词,许许多多的物品任你选择,既供给了便利,又省下了力气。

网络给人带来的益处越来越多,它也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随之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它,从而使网络得到飞速的发展。

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也是一样。有些家长反映,自我的孩子由于长期地上网,已经疯狂地迷上网络不能自拔,他们50%以上都是沉迷于游戏之中,从而荒废了学业。而有些新闻报道上,总有一两则关于网络交往带来负面影响的新闻,比如网络交友结果被人骗去大把财产等。适当的娱乐对人有益,但物极必反。

而我认为网络利大于弊感激网络,作为学生的我们,主要工作就是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查资料时,网络就会伸出双手帮忙你,你需要的解题步骤和资料应有尽有。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总之网络是把双刃剑,我们应扬长避短,更好地发展网络的用途,远离网络的弊端,做一个健康欢乐、合理利用网络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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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制在我心中

全文共 1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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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所说的规矩不就是法律吗?法律,总给人一种神秘、威严的感觉。有人认为法律很遥远:“我只要不犯法,法律就跟我没什么关系吧?”了解些法律后,透过有些看似拗口难懂的句子,细读后才发现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

法律法规,创造了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爸说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才知道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没有法律,那么必然会产生大乱。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得以才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犯错误,法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总是认为:只要不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腐蚀掉你的心灵。

近几年中国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少年暴力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失足少年也屡见不鲜,如前些时日震惊全国的母志鹏。母志鹏是一个来自北川中学的16岁少年。那天凌晨时,他拿起了锋利修长的刀,走进了斜对面的宿舍。深夜里,宿舍里的同学都已熟睡。母志鹏便把刀放在了一个同学的喉咙处狠狠地割了下去。杀死同学后,他并没有逃逸,而是来到了他的班级,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样一行字:“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老师,对不起这个同学,我又不认识人家,为什么把人家杀了呢?我很后悔!”随后,他便到附近的警察局自首。面对这个年仅16岁的少年,见多识广的警察们没有一位相信他竟是一位杀人犯。然而,这么一位年纪轻轻的少年却是确确实实地杀了人。而杀人的原因竟只是因为元旦期间回家时,在成绩优异的表兄弟面前受到了家长的数落。他告诉警察: “杀个人,就可以不上学了。”多么荒唐的一个理由啊。可是,为了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他竟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少年,也亲手毁掉了自己不胜美好的前途。对于这件事情,我很震惊,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16岁的少年,更因为他来自北川中学,那么一个经受过鲜血洗礼的学校。母志鹏是个经历过生离死别从死神手中逃走的幸运儿,他本应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的,然而因为一时的冲动他竟将两条生命又送回了死神的手中。

不仅只有母志鹏,还有许许多多的少年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亲手将自己一辈子送进了罪恶的苦海中。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会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呢?难道,他们的生命就真的那么没有价值吗?难道,他们就那样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吗?那些罪犯,他们的父母含辛茹苦的把他们养育成人,不知花了多少心血。但是就在那样一瞬间,那么一条如花的生命就消逝了,那些心血也就在那一瞬间化为灰烬。想起母志鹏,我就会替他的父母感到难过,他的父母要把这样一个孩子养大,岂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不知为他洒下了多少艰辛的汗水。但就是那么几秒钟,所有的艰辛全部白费了。然而,我更替母志鹏和被杀的少年感到可惜,他们才来到人间16年,还有似锦的前程在等待着他们,还有更多的美好时光在等他们享受,可是,他们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人间,只留下了一个遗憾。我们怎么忍心看着父母那渐渐老去的身躯因我们的离去而颤抖;我们怎么忍心看着父母那苍老的脸庞流泪;我们怎么忍心看着一条条如花的生命在一刹那间伴随着一声惨叫而消逝;我们更不忍心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因冲动而落入了罪恶的手中!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心中的法法力无边,当邪恶、贪婪试图靠近我们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左手的盾,保护着我们的灵魂免受侵蚀;当犯罪分子危害社会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右手的矛,去惩治和打击罪恶。“法”应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有些人之所以蜕化变质,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将法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才会堕落到无底的深渊。

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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