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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文的一篇(实用20篇)

导语:我认为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对于大家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会有较大帮助。下面网为您提供一些撰写新闻稿件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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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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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孩子都是最可爱,最需要呵护的.但是每天总能听到一些不太好的消息,总会有一些孩子因为意外的情况而受到伤害.在造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案例当中,溺水、交通事故和猝死是排列前三位的.

在涉及到儿童的交通事故当中,每五起事故就会有一起造成死亡!这些事故都是由于同学们在上放学的路上不注意走斑马线,不注意看红绿灯,总是追逐打闹,甚至在马路上玩耍.往往看似简单的小事情就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可怕的恶果.

很多的孩子特别愿意把一些东西往嘴里放,例如硬币,笔盖,哨子等,这些东西特别容易卡住气管和食道,而吞进去容易拿出去难,要经过手术等复杂的技术才能将异物取出.

中小学生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未来的建设者,更是父母们的依靠,如果成为马路的牺牲者,随之倒下的,还有父母家人,如果他们倒下了,一个家庭如何继续持续! 如何避免,关键在于自己,如果思想观念到位,安全骑车深入心中,和依法深入此惨烈之事!因此,让我们永远牢记:

安全,从我做起,从大家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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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闻写作方法[论文]

全文共 2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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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方法浅论

应该说,新闻业务论文写作是新闻工作者从事业务理论研究的一门必修课。近年来,随着我国职称制度的恢复和发展,写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业务论文,又成为对新闻从业人员业务考评的一个必需的“要件”。

一、新闻写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1、了解你的受众

写作与编辑要把网络读者的需求与习惯放在心上。网络使用性研究表明读者往往只是浏览网站而不是专心地阅读。他们也往往比印刷品的读者或电视观众更活跃,搜寻信息而不是被动地接收你提供的东西。

考虑一下你的目标受众。因为你的读者正在网上获取他们的新闻,极有可能的是他们比电视观众或报纸读者对与网络有关的故事感兴趣,因此重视这样的故事是有意义的。另一方面,你的网站具有抵达全球的潜力,所以要考虑到你想把它做得可以让地方、国家或者全世界的受众都看得懂,写作和编辑要把这一点放在心上。

2、先思考——而且要思考得与众不同

在你开始报道和写一个故事的时候,考虑一下讲述故事最好的方法是什么,是否通过使用音频、录像、可点击的插图、文本、链接等方式——或一些组合。与音频、录像和互动设备的厂商进行合作。定一个计划并让它指导你新闻采集与生产的全过程,而并非只是报道一个故事,然后添加各种各样的元素。寻找可用到网上的故事—

—这些故事你能够讲得与其他媒介不同或者更好。

3、做好你的新闻收集工作

正如印刷品记者与电视记者采访的方式不同(因为他们在寻找不同的事物),所以网络新闻记者必须专为自身需要做好采访与信息收集工作。

印刷品记者倾向于寻找信息。电视记者倾向于寻找镜头上的情感、尖利的声音和与文字相伴的画面。网络新闻记者必须不断地以不同的要素和不同的要素如何完成与相互补充的方式进行思考:寻找与文字相配的影像、与音频、录像相配的文字、引进互动性的资料等。

记住照片在拍得或取得窄时看起来更好,流体录像在背景素朴、最小聚焦的情况下更容易观看。如果有人说那将会成为有力度的剪辑时,就尽可能把采访录制下来。寻找会成为有趣谈话嘉宾的名人。并且一直关注运用互动工具进行更有效传递的信息。

4、写得活泼而且紧凑

为网络写作应该是一个处于广播与印刷品之间的交叉口——比印刷品更紧凑和有力,但比广播写作文字性更强而且更细致。积极地写作,而不要被动地写作。努力用生动的散文,依赖有力度的动词和鲜明的名词。在你的文章中注入区别性的声音以助于把它和网上的多数内容进行区分。运用幽默。试着以活泼轻快的风格或态度来写作。网上对话风格发挥的作用尤其好。网络受众更易于接受非常规的写作风格。

同时,不要忘记传统的写作规则应用于网络这一点。不幸的是,

大多数网络新闻网站的写作水平参差不齐。故事遭受被动词、乱加从句的冗长句、混合的比喻和陈词滥调的困扰。这是由快节奏新闻采集、短期配备人员与无经验的记者造成的。这也是一个大错误。读者注意到粗心的文章,他们是并不会谅解的。他们将中止阅读故事并且不会回来看更多的内容。与地方报纸读者不同,网络读者有可选择的事物。

二、掌握新闻写作的基本技巧

1、如何发现新闻。没有的写是我们及一些通讯员,甚至记者常遇到的头疼问题。所以善于用新闻的眼光去发现新闻,是写出通讯报道的关键。

(1)“变废为宝”选角度。联保贷款推行多年了,再写就无新意了,成为新闻写作的废物。但如何变

(2)“吹糠见米“。举齐鲁晚报例子。

(3)“大海捞针”挖新闻

2、消息的写作技巧。在这里,主要介绍一下消息的写作,这是目前适用最广泛的一种新闻写作方式。对我们农村信用社的新闻报道来说,也是最常用的文体。因为通讯较消息篇幅长、覆盖面大,象我们这样的单位,一般很难被新闻单位采用。

(1)消息的构成:标题、导语、主题。(通常还可分为背景、结尾,这里所说的,已经包含在主题内)。

标题:也就是新闻的题目,象人的脸面一样重要。标题制作贵在醒目、得体、生动形象,能够吸引读者,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一

篇报道,读者拿起来之后要先看标题,然后再决定看还是不看。新闻标题的结构方式、写法很多。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在标题撰写上必须下功夫。新闻界有“三分之一时间写标题、三分之一时间写导语、三分之一时间写主题”这一说法。

导语:导语往往是新闻事件的高度概括,使读者看过导语后,不用看下文,就能了解消息的主要内容,这种结构形式的特点避免了消息写作中把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淹没在大量一般性事件各,突出了“新”字。陈述性导语。按事实发生的时间顺序来写,又叫“编年史式”,这种形式使消息情节步步推进,事件的高潮在后面出现,有引人入胜的效果。描写型导语。就是对消息中某一有意义的特殊场面作简洁而有特点的描写。评论型导语。就是在叙述事实的同时,立即对事情作出评价,提示其事物的现实意义。如写我们支持贫困学子上大学时,可以这样写:浮来农信社在做好当前支农工作的同时,筹措资金设立“专项贷款”重点扶持“金榜题名”的贫困农家学生顺利入学。(这是事实,然后再加以评论)此举,让浮来山镇考取大中专院校的考生及其家长们吃了“定心丸”。设问式导语。设问式导语就是在消息开头即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然后加经解答,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想。如我们在推得联保贷款,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导语可以这样写:贷款像存款一样方便?对莒县农民来说,原来似乎不可能,如今已梦想成真。引语型导语。就是将消息中主要人物有新意、有特色、个性化的语言放在导语中,给人以强烈印象。如“凡是农民的正当需求,我们必须满足供应。”农

信社主任马德勤说的这句话,代表了农信社对全县百万农民的庄严承诺。

务实宣传,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心、准确站位全局,勇于担当、奋力先行,务实宣传,就是要注重以人为本、着眼民生民心,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务实宣传,就是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发展要,与时俱进、创新创造;务实宣传,就是要切实转变作风、坚持关键在做,真抓实干、求实求效。务实宣传,体现了尊重事实、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的精神,理应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闻宣传的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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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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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问:“我是怎样来的呢?”“是妈妈生的。”“妈妈是怎样来的呢?”“是妈妈的妈妈生的。”

是呀,没有母亲,何来生命?

每个人都有母亲,每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都是无私的。

有这么一个故事,在某医院,一个新的生命即将诞生,多么令人兴奋激动呀,然而医生的一句话改变了这一美好的局面――“难产,救孩子还是救母亲?”家人茫然了,两者同亲呀。孩子是一个幼小的生命,若他没有了母亲,当他看到别的孩子依偎在母亲的怀抱里时,该多么伤心母亲,年轻的生命,满载希望,可他又多么爱孩子……“快点,不然一个也活不了!”医生在督促,就在这危急的时刻,手术台上的母亲发出了虚弱而有力的声音“救孩子!”……到这里,人们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寥寥三个字,却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与无私呀,这话恐怕只有母亲才能说出。

的确,在我们的一生中,母亲无微不至地关心我们。天气冷了,母亲给我们加衣服心情不好,妈妈过来劝导不论何时何地,母亲都在为着我们。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去年,广西某地。一位年轻的母亲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去坐缆车,由于缆车质量不过关,钢索断了,一头栽向深深的谷底。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在那生死永别的瞬间,母亲拼尽全身力气将儿子托举起来。二十多名游客遇难了,唯一那个被母亲用双手托举起来的叫张子昊的小孩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一位母亲在生死关头,将孩子推向生,自己却走向死,也许,这就是母爱的真谛。现在青年歌手韩红志愿抚养张子昊已经快两年了,在韩**的关怀下,张子昊健康成长着。

不必再说什么,这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试问,有谁能说母亲不是最伟大的人?有谁能否认生命不是在母爱中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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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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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的晚上,我看了《新闻大求真》这个节目。里面说了这些内容:不要爬窗台,以免发生坠落事件;不要玩违禁玩具、臭屁弹、bb槍,免得伤到人;荡秋千不要荡的太高......节目里还

做了好多实验,给我们演示了做这些危险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看到这些画面,我真的感觉很恐怖,有时都闭上眼睛不敢看了。看了这个节目后,我想起了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危险行为。

有一次,我在公园里悠闲的散步。突然,几颗“子弹”从我的耳朵旁刮了过去,往一片枇杷叶飞过去,害得我吓了一跳,险些摔倒。过了一会儿,我才从惊吓中走出来,我走到砒杷叶旁边,定睛一看,那片枇杷叶被打了好几个窟窿,犹如一个受了重伤的病人,那时我真的觉得我非常的幸运。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杭州看妹妹。爸爸在前面开车,我和妈妈坐在后排忘记系安全带了,结果在上高速时,有一辆车子从旁边飞速地超过去,爸爸连忙刹了一下车,我和妈妈的身体一下子往前倾斜了。妈妈倒没事,我的鼻子却被撞得火辣辣的疼,还

流了一些鼻血。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做危险的动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大家好好的保护生命、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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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闻大求真2024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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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18点整,甘堰土家族乡宜冲桥中学分班组织收看了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播出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节目。

收看节目后,孩子们知道了防止发生溺水事故,一定要牢记游泳安全要点,必须做到:1.不在水边危险区域玩耍;不到洼地(沼泽地)捕鱼捉虾。2.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3.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如山塘、水库、水坑、水池等处游泳。同时也知道了防溺水自救及救援办法。

此次安全教育专题节目通过提出问题、模拟演示、学生分辨是非、专家解答等环节,给所有学生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为孩子们的安全又增添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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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观新闻大求真有感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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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中无时无刻都存在着危险隐患,据联合国儿童慈善基金会在世界预防儿童受伤报告中提到,全世界每一天就会有2270个孩子因为小小的疏忽永远的离开世界,所以,我们要了解好安全知识,在遇到危险时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自己。

节目中,工作人员通过和小学生的一些互动游戏,向我们介绍了踩踏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预防的方法。在逃离楼房下楼梯时,我们如果不小心跌落在地上,我们要用手护住头部,保持侧卧双手抱头,蜷缩膝盖至胸前,不要侧卧和仰卧,这样既可以护着你的头部,又可以使胸腔保持呼吸。通过了栏目组的介绍,我对踩踏事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安全最重要,如果没有了性命,又怎么能学习和生活呢?我们一定要重视安全,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了解更多的逃命方法,使我们能在紧急情况下随机应变,学会自救。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记得去年妈妈在瑞丰大厦上班时,突然,一阵浓烟透过窗户飘了进来,紧接着,楼道里想起了警报声。所有的人急忙往楼道跑去,大家有秩序的一个挨着一个下楼,有的女同事脱掉了高跟鞋,有的人还拿起了湿毛巾捂住了口鼻。妈妈跟着人群一起跑到了楼下,还好有惊无险,原来是三楼的食堂着火了。很快,消防车就赶来了,将火扑灭了。

危险无处不在,但只要我们沉着冷静,用正确的方法去采取措施,就能把危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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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如何选取新闻写作的角度

全文共 2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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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总是与事物的某种变动相联系的,我们就要有较强的捕捉新闻的能力,小编收集了如何选取新闻写作角度,欢迎阅读。

一、新闻角度是寻找、透视、挖掘和表现新闻事实的立足点与窗口

选择新闻角度的目的,就是要把事实的新闻价值更加充分、更加突出地挖掘和显示出来,更好地起到新闻报道吸引人、感染人、教育人的作用。

从新闻写作的实践来看,新闻角度一般分为挖掘角度和表现角度,前者以采访为主,后者则是偏重写作采集,二者互相关联,互为补充,进而使角度变得独特和鲜活起来。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专兼职通讯员要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善于把握正确的方向。

要善于把握正确的方向就要善于找好新闻的由头。什么是新闻的由头呢?顾名思义,由者,缘故也。由头,用一句通俗的话说,也就是写作的引子或者理由。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客观报道。新闻由头,就是你手中的素材是否值得写、你写的事件或人物是否有根据、稿件是否具有新闻价值的基本依据。

新闻由头是新闻事实中最敏感、最突出、最新鲜的部分,不仅是新闻的基本因素,而且是决定新闻价值的重要因素。新闻由头有两性:较强的时效性,引出新闻主题的重要性。

新闻由头有两个作用:第一个作用:强调所写事件或人物的新闻价值。即告诉读者和听众稿件中的事件或者人物为什么现在成了新闻,你报道的这个新闻的来源和获得的途径。

第二个作用:翻新旧闻,拯救想报道却过了时效的事件和人物。现实中,我们任何人都不是先知先觉,哪里有新闻,拥有现代传播技术和庞大采编队伍的专业媒体都不可能把所有的新闻捕捉到手,就别说我们这些非专业人士了,不可能预知新闻。事实是,许多新闻被我们发现时,它早就成旧闻了;有时,新闻事件是逐渐显现的,这期间或许还有个过程,当我们发现时,没准就不可避免地成了“旧闻”,那么,如何让这些旧闻成为新闻呢?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去找一个读者想了解的新闻由头。新闻由头是使“旧闻”成为新闻的桥梁。

找新闻由头,要立足于新闻的变动。一、寻找时间上的最近处。在寻找“新闻由头”时,要从时间的最近处着笔,这点似乎大家还能掌握,都能把最近的时间写在开始,新闻要时间新没错,但时效性并不是新闻的惟一要求,并不等于就有了新闻由头,同时还应特别强调内容新。是否是新闻由头则要从内容上判断,应该是内容上的最新点。

二、挖掘内容上的最新点。

新闻总是与事物的某种变动相联系的,我们就要有较强的捕捉新闻的能力,新闻事件一经发生,就要紧紧抓住它,以第一时间迅速发播出去。在挖掘内容新上找新闻由头,除了注意具有典型性的新闻事实以外,还应当注意那些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新闻事实。抓住这样的新闻事实进行报道,能够更多地引起人们的兴趣,给人以知识,给人以启迪。如果新闻已离发生有很长一段时间时,就得下功夫捕捉与之相连的渐变过程中的新情况,采取以“新”带“旧”,由近及远的办法,把旧闻变成新闻。如果能在过时的事件中从内容新上寻找“新闻由头”,也能够写出好的报道来。这就需要我们独具慧眼,发现已知新闻事实的变动。

在我们在平时的采访中,时常遇到“迟到”的新闻。就是说,等发现是好新闻时,事实已经发生过一段时间了。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我们可以学习不少老新闻工作者的做法,善于从事实的变动中挖掘“新闻由头”,这样不但能把“死”新闻救活,而且还能写出很好的新闻。从发现事实上的新变动中找新闻由头,要处理好新变动与旧闻事实之间的关系,即:旧闻确实有值得重新报道的价值;新变动是在旧新闻事实基础上的变动,它们之间有紧密和必然的联系,新变动的“新”,应是新闻媒体当前所急需报道的内容。

其实,在我们平时的采访中,只要你处处留心,做有心人,就不难发现隐藏在身边的新闻,然后,在采访中多问、多记、多观察就不难给这个新闻找个发布的由头。

寻找新闻由头应注意的问题。现场观察后写成的新闻由头要有新内容。不要把那些与要报道的事实无联系的事来作为新闻由头。所谓“了解到”式由头,就是作者把自己到某个部门、某个单位去了解情况的事作为新闻由头。几月几日了解到与新闻发生的时间无关,因此不能作为新闻五要素的。如果说这种方法值得推广的话,那么,记者和通讯员无须再紧张了,可以不急不忙,随便什么时候到什么单位去采访,都可以写出“新鲜”的新闻来,甚至还可以写出“昨日”新闻来。然而,这种方法也不是就不能用。在某件事报道的时机与记者或通讯员去了解这件事的时间相吻合时,是可行的。慎用“截至”式由头。有的通讯员写稿时找不到好的新闻由头,而以写稿时的时间为准,采用“从某年某月某日截至到某年某月某日”的程式作为新闻由头。这便是“截至”式由头。要慎重对待截取的时间。不用“马虎眼”由头。凡有“最近、前不久、日前”等“马虎眼”一类词儿的导语,均称“马虎眼”由头。用这种“马虎眼”的词儿,只能剥弱消息的时效性。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愚弄读者的做法。因此,我们要坚决摈弃“马虎眼”的由头。实践证明,采访中只要耐心地寻觅,由头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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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闻发布会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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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在新田镇中心小学四(3)班教室里,召开了本班第一届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名称叫“新闻天下”。

发布会的主持人有4位,分别是邱嘉萍、徐心源、钟子钰和黄欣怡。虽然我不是主持人,但我是徐心源主持人的助理,也能帮点忙。

我们的发布会结束后会进行投票,票数最高的人就能获得一项奖——“最佳新闻发言人”奖!每一位发布者都有奖品,不过等级不同奖品不同而已。

由于时间不够,邱嘉萍、徐心源和薛圆圆(助理)来我家讨论,剩下的主持人及助理去了钟子钰家讨论。讨论了一会儿,徐心源又提出去薛圆圆家讨论,除了我,大家都同意了。因为我根本不用想就知道奶奶不让我去,结果,和我想的一样。

于是,她们丢下我去了薛圆圆家,这让我很生气,但我只能忍了,叹!

第二天,也就是2018年4月13日,我们班的发布会召开了。

主持人上场,念完台词下场后,发言人就上来发布新闻。这样一个接一个发布完,就开始评奖了。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我总在憧憬着下次我一定也能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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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新闻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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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随着一声枪响,“女子800m”的比赛拉开了帷幕。

她瘦瘦的,小小的,在那么多的比赛选手中,甚至有些不起眼,让人想不到的是,她那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那么大的能量。

她开始起跑了。第一圈时,所有人都不相上下。但到了第二圈,有的人逐渐放慢了脚步,而她依旧在坚持着,用着第一圈的速度跑着。场外的同学们为她加油,她的步伐似乎坚定了,她的体力似乎更加充沛了,迈出去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有精神。

最后一圈,也是这场比赛最为关键的一圈,她的速度比之前更快了,似一支离弦的箭?不不不,更似一只的猎豹,正以光速,朝她的猎物奔去,而她的猎物——那顶绚烂夺目的桂冠,与她近在咫尺。一个,两个,三个……为她加油助威的人群,目睹着她将一个个对手甩之于后,也目睹着,她不遗余力地朝着那顶桂冠奔去。

“哇,她赢了!”她以三分零二秒的好成绩,摘夺了那顶桂冠。

随之而来的,是同学们的拥簇与欢呼。这是胜利之后的喜悦,是坚持之后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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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闻写作的基础

全文共 4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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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是由新闻作品的基本特征决定的。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如果新闻不能坚持真实性,新闻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时新性是时间性与新鲜性的合称。新闻写作不但要讲究时间性,还要给人以新鲜感。小编收集了新闻写作的基础,欢迎阅读。

(一) 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

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是由新闻作品的基本特征决定的。

1、坚持真实性

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如果新闻不能坚持真实性,新闻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

新闻真实性的具体要求

构成新闻的基本要素要准确无误;新闻反映的事实的环境条件、过程和细节,任务的语言甚至动作都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各种材料,如数字、史料、背景材料等,都必须准确,新闻中涉及到任务的思想认识和心理活动等,都必须是当事人所述。

注意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地辩证结合

整体不是个体的简单相加,宏观也并非微观的简单放大。微观科学固然是客观科学的前提,但宏观科学更是微观科学的指导和保证。在很多情况下,单就某一事实而言是绝对真实的,但是,把它放到全局、大背景下进行考察,就失去了原来意义上的真实性。以点代面、用一个侧面否定另一个侧面、片面性、绝对化等都会造成新闻的“总体失实”。

加强作风建设,消除“客里空”影响

“客里空”是苏联剧作家考涅楚克的剧作《前线》中一个惯于捕风捉影、弄虚作假的前线记者的名字。后来成未记者浮夸作风的代名词。1947年《晋绥日报》开展了长达四个月的“反‘客里空’运动”,新中国成立后,新闻界也曾多次以“客里空”为戒,端正作风。但“客里空”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具体表现在:为了追求生动感人,“合理想象”(Reasonable Imagination)增加许多不真实的细节;“合理预言”,加大提前量;夸大其词,胡编乱造;见风使舵,强扭角度。

提高记者素质,增强辨别能力

有时记者本意并不想造假,但由于素质上的欠缺,或粗枝大叶,或真假不辨也会造成失实。

2、坚持时新性

时新性是时间性与新鲜性的合称。新闻写作不但要讲究时间性,还要给人以新鲜感。

新闻姓“新”,时间性是新闻的本质特征之一。记者采访必须雷厉风行,随时处于待机状态,争取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在写作上则要坚持新鲜性:内容新(角度新、主题新),形式新(把最重要的信息放在新闻的最前面、寻找“最近点”)。

所谓“最近点”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一点”,即新闻所报道的“何时”要素是指新闻事件发展过程中的一点而不是指整段过程;二是“最近”,即新闻所选择的那一点时间应该尽可能是距离报道事件最近的,是事件发展过程的末端而不是前端。

3、坚持思想性

思想性也可称为指导性,即媒介通过具体的新闻报道,以影响、指导受众的思想、态度、情感和行为,最终把他们引导到一定的目标上去。坚持思想性并不是在新闻中贴上几句政治口号就能做到。必须:

寓思想性于信息传播之中

受众首先是为了寻求信息才接触媒介,继而接受媒介所要传播的思想;思想性是蕴含在事实之中的,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并不是外加的、主观的东西。

思想性应与针对性结合

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思想性应与深刻性结合

有了深刻性,但如果对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对问题的表述如“钝刀割肉”,毫无尖锐泼辣的锋芒,不能“言人之所不能言”,也会大大削弱思想性的分量。

4、坚持简明性

简明是一切题材的新闻作品的最显著的特征。简练也是最高级的写作技巧,对记者来说,更是语言文字方面的最基本的基本功。美国新闻学者巴克赫斯特说:“写新闻最容易犯的毛病是写得过于复杂。”为此他提出了一个“K

ISS(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原则”,要求“以最平实的预言,在最短的空间说完”。具体地说,简明性包含两层意思:

通俗明了

这是新闻作品写作上一个主要特征和主要要求。要达到这个要求,就要:排除“拦路虎”,消除生僻艰深的字句;控制句子长度,中国学者认为,中文句子平均每句以7—20字为宜。

简洁凝练

这是比“短”更高一个层次的要求。邓小平说:“可以不说的去掉,该说的就可以更突出。”

(二)新闻写作的一般规律及认识依据

1、新闻写作的一般规律

从新闻形成过程看,新闻写作的特殊规律,集中表现为:服从事实和事实的报道。真实性是新闻的第一生命,形式受制于事实,具体来说:

新闻写作服从事实和事实的报道规律

立脚点先服从事实,再是要服从事实的报道;

服从事实,报道实事求是,对新闻写作来讲,是根本,是立足点,也是衡量一篇新闻作品成败的基本标准;

新闻写作服从事实的报道,就是要全面把握新闻特性和新闻的传播需要,以事实为本,争取时效。

认识依据:

我们对新闻写作规律总的认识依据是:新闻写作服从事实和事实报道这一规律,归根结底,决定于新闻对事实的依存关系和能动作用。

首先,新闻源于事实、报道事实,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就是社会主义新闻学在新闻与事实关系上的基本观点;

其次,新闻虽由客观存在的事实构成,却不是事实原封不动的翻版,也不可能是“有闻必录”;

新闻写作服从事实和事实的报道规律,体现了新闻对于反映事实的客观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统一。

2、由新闻写作一般规律引申的问题

新闻事实与新闻真实的关系

注意的问题之一: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之二:不能不顾及宏观事实,在微观中顾及宏观。

?主观意愿与客观反映的关系

主观脱离客观的表现:合理想象、表述不当

3、新闻写作的具体要求

新、快、短、活

如何把新闻写短?

a. 直截了当,开门见山陈述事实

b. 空话少说

c. 一事一报

d. 语言准确、洗练

e. 善于删改

怎样把新闻写活?

a. 运用蒙太奇手法,把最重要、最精彩的内容放在最前面;

b. 运用断裂式行文,多分段;

c. 多写视觉新闻

小知识点

断裂式行文:即择取事实点面结合,跳跃式行文;段落简短,叙事简洁,讲究思想的递进和丰富;讲究逻辑衔接,省去铺垫过渡等等。

(三)新闻写作的特殊规律

新闻写作的特殊规律是“用事实说话”(Let the fact speak itself)。我国老一辈新闻工作者吴冷西说过:“新闻应该按新闻的规律办事——让事实说话。”这是对新闻写作基本规律的科学概括。

1、为什么要用事实说话?

“事实”是客观存在,“说话”是主观意图。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统一形成了新闻写作中的基本矛盾。“用事实说话”正是解决这对矛盾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具体地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

用事实说话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

人们认识客观世界总是从具体的事实开始的,没有人先从抽象的概念来认识世界。人们要认同记者所说的“话”也只能是从记者向人们所报道的事实中去理解、去分析。

用事实说话符合受众的接受心理

自尊是人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高层次的心理需求。自尊意味着人们不愿意事事听命于别人,每一个判断,都由别人替他做出。人人都愿意自己做出结论,自己做出判断。用事实说话,就满足了人们的这种自尊的要求。

新闻是一种无形的意见

胡乔木说:“我们人人都会发表有关的意见,新闻却是一种无形的意见。”所谓“无形的意见”西方又称为“无声的意见”(Silence opinion)。“无形”或“无声”是因为“从文字上看去,说话的人,只要客观地、忠实地、朴素地叙述他所见所闻的事实。但因为每个叙述总是根据着一定的观点,接受事实的读者也就会接受叙述中的观点。”(胡乔木)如果新闻不是“无形”或“无声”地发表意见,它就会与文告、广告无异了。

?在现代新闻战中,用事实说话是取得主动权的唯一可靠的武器

对于各种各样的诬蔑、诽谤,唯有用确凿的事实方能予以粉碎;对于各种各样的误解、疑虑,也只有用生动的事实才能消除。

2、不善于“用事实说话”的主要表现

直接在新闻中发表感想和议论

虽然新闻并不一概排斥恰如其分的议论,但事实的叙述必须是主要的和充分的,议论只能是画龙点睛。而不善于用事实说话者,则恰好颠倒了过来。大量的议论不但多余,而且空洞。

不交待消息来源

新闻中的“道理”,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去讲,都必须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事实不充分,“道理”也就成为了强词夺理。西方新闻学家强调,要想让读者理解记者在稿件中所要表达的道理,首先就要使读者相信稿件中报道的事实,为此,就要交待每一个事实的来源,做到有根有据。而现在很多新闻稿,不但不交待消息来源,而且还经常武断地说:“某某社区的居民们一致表示……”“获得了同学们的热烈赞扬……”这种写法曾经引起过许多外国朋友的反感。一位英国专家指出:两个以上的人不可能说完全相同的一长段话。记者用“广大群众说”这个提法,只不过是笨拙地借群众之口表达自己的意见。

不善于捕捉生动的细节

满足于铺陈廉价的形容词,却不会用生动的细节去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

小知识点

消息来源(source),指新闻信息的出处,或提供信息的人。交待新闻来源或暗示新闻来源,可使读者知道新闻事实是从哪里来的,这样能增加新闻的可信度、真实性、权威性。但此事经常被一些记者忽略,没有新闻来源的新闻司空见惯。

海外记者在处理消息来源问题上,一般的做法是:让新闻事件参与者、新闻事件目击者、新闻事件知情者作为消息来源,并在文中指出。有时,为了保护消息提供人,可用暗示,但不能没有来源。马克思在1848年6月25日巴黎工人起义时,因为交通阻隔,《新莱茵报》无法获得准确消息,只好以号外形式报道《巴黎消息》:“科伦6月24日晚10时。23日巴黎邮件没有收到。据到达这里的信差说,当他离开巴黎的时候,群众跟国民自卫军的厮杀已经开始了。在离城不远的地方,可听到猛烈的炮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5卷/129页)这就是马克思对待消息来源的做法。

3、怎样用事实说话?

“藏舌头”

“藏舌头”是西方新闻界对“用事实说话”的新闻表达方式的通常的说法,是一种形象的比喻。“舌头”是新闻记者要通过新闻作品表达的思想、主题,要说的“话”,但这个“话”并不直接说出来,而是通过精选的事实和对事实的安排,让读者(受众)自己去感觉出来的。“舌头”如何“藏”?可以注意以下方面:

把要表达的意思“藏”在幕后。

把要说的话“藏”在新闻角色的口中。

把倾向性“藏”在背景材料中

把倾向性“藏”在对通篇新闻事实的精心组织之中

用事实说话的具体技巧

如果说“藏舌头”的方法主要是为了达到自己的宣传目的的话,那么,这里的一些技巧则主要是增强新闻报道的可信度。这些方法都十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一般用第三人称叙述。这样可以减少记者站出来指手画脚地机会,容易做到客观公正;注明消息来源。对那些阐明事件的原因、预示事件发展趋势、解释事实之间内部联系的内容,一般要注明消息来源。特别是内幕新闻,不写明消息来源就无法使读者相信,甚至会以为是记者的瞎猜;对于有争议的、容易引起怀疑的事实,注明消息来源克增强新闻的可信性,同时也有利于读者对这些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对于那些一时得不到官方证实,又十分重要的新闻,几乎每句话都应注明消息来源。消息来源主要包括:新闻事件的参与者、新闻事件的目击者、新闻事件的知情者、权威人士、消息灵通人士等。

注意报道的平衡性。对有倾向性的报道,千万不能顾此失彼,损害了新闻报道的全面性、公正性。客观、公正、全面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用事实说话也要说全面、公正的话,不说片面的话。要既报喜也报忧,讲成绩也讲缺点。表扬时不要把成绩说得过满,批评时也不要一棍子打死,要讲出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报道有争议的问题,要如实报道各方面意见而不能偏袒一方。

再现现场。用记者亲眼所见到典型场景说明要说明的问题,也是用事实说话常用的方法。

捕捉细节。细节对于刻画人物来说,往往能生动真切地展现其个性特征、内心世界;对表现社会生活来说,以小见大,往往能说明能深刻地主题而又有很强的说服力。

通过对比。新旧对比、前后对比、横向对比,比数字、比现象,都是很有说服力的写法。

通过事实本身的逻辑说话。

通过别人的嘴说话。

通过背景材料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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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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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小的细节都可能造成危险,所以我们得十分的小心。

今天,我看了湖南卫视6点至6点半的《新闻大求真》,里面告诉了我们许多安全防范知识。使我印象的是根据上海滩的踩踏事件来做的游戏,让我知道了在踩踏事件中的自我保护动作,保护胸部,使呼吸正常,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下蹲一点使整个人重心稳定不摔倒。摔倒了也有办法保护自己,动作要领是双手抱头,整个人成曲线状。

《新闻大求真》里还讲了关于理时不仔细不注意导致的事故。这是一个三年级鲁贝贝同学的奇遇记,鲁贝贝在上学的路上,同学为了让他能上学不迟到,来了个跑步比赛,却被自己的爸爸开车撞飞了。

鲁贝贝知道交通事故教训后,十分遵守交通规则,常常用口哨提醒大家。有一次,他不小心把口哨吞下去。

取出口哨后,鲁贝贝去外公家做客。他们做炸鸡翅,外公不在时,鲁贝贝把冰冻鸡翅放进油锅中,被炸成了花脸。

最后个故事是鲁贝贝和弟弟豆豆玩捉谜藏,贝贝找不到弟弟就在二楼的栏杆上看,一不小心就摔了下去,昏迷不醒。

从鲁贝贝的四件事情中,我知道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远离热烫的东西,以免烫伤;不能在高处伸出头眺望,得十分小心,不名有生命危险。

在日常生活中,妈妈经常叮嘱我“食不言,寝不语”,特别是吃带有刺和骨头的食物时,不能讲话,否则也会造成危险。

从《新闻大求真》中我获得了许多关于自我保护和注意安全的事项,让我知道自我保护处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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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明镜周刊》是这样回顾张继科的一系列负面新闻的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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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队教练员对他屡次违反纪律的行为非常恼火,但还是重新给了他机会。但是重新回归的张继科并没有因此而变得谨慎,在2011年鹿特丹世乒赛上夺得单打冠军后,他在怒吼声中撕碎了自己的上衣,像个大猩猩一样的用拳头捶打自己的胸部;2013年巴黎世乒赛上,夺魁后的他向现场观众展示了他背后的新纹身,两只飞鹰的翅膀;去年在杜塞尔多夫举行的男子世界杯,取得冠军后的他踢坏了两块广告挡板,碎片一直飞到了观众席上,有部分球迷送上了嘘声,其他人则鼓掌欢呼。中国的媒体对此直截了当地表示“这是一个不可饶恕的行为”,中国乒乓球队总教练刘国梁更是表示:“我为他的举动而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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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3月31日“新闻大求真”观后感优秀篇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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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傍晚,我在湖南卫视观看了一档对中小学生十分有益的节目——《新闻大求真》。

从《新闻大求真》了解到,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是世界安全教育日。而今年的安全日的主题是——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

本期新闻大求真刚开头的时候,主持人姐姐做了一个游戏,让5位小朋友一个连一个的推大力士一诺哥哥,可是大力士一诺哥哥竟然纹丝不动。而在场专家的由此测量出5位小朋友共推出127KG的力。紧接着,主持人让5位小朋友一起往上冲,此时,大力士一诺哥哥没有顶住5位小朋友的力量,场上的专家测出这次5位小朋友推共产生627KG的力。这是一个人无法承受的力。所以,在踩踏事故中,一群人推的力会让人承受不住,然后摔倒,从而造成了踩踏事故。接着新闻大求真向我们介绍了在踩踏事故中保护自己的窍门以及成功活下来的方法。

之后,新闻大求真向我们介绍了一位同学——鲁贝贝。他上学时与同学追逐打闹,过马路时因闯红灯,被他爸爸开车撞到了,幸亏伤势不严重,并及时送往了医院救治;两个月后,他不闯红灯了,每天拿哨子吹来提醒人们是红灯,可是,这个小调皮,不慎将口哨吞入腹中,被街坊邻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之后,他去外公家,外公在院子里用油锅炸鸡翅。鲁贝贝趁外公不在时,私自将冻鸡翅放入油锅,油瞬间沸腾起来,溅到了鲁贝贝的脸上,被油烫伤脸部,幸亏及时送往医院,不然将毁容;又过了些日子,他与弟弟在玩捉迷藏,这个小淘气在二楼爬栏杆,不慎从二楼坠下,身受重伤。

据可靠消息称,每5起中小学生车祸案中,至少有一起发生死亡。近年来,吞入异物而送进医院抢救人数同比2013年增长了百分之十。不慎从楼上坠下而伤亡人数上千人了。

从上面的事例中我明白了:只有我们生活中不遵守交通规则才会发生车祸,在拥挤时你推我挤会发生踩踏事故。乱吃东西可能会卡住异物。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交通规则,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安全意识。才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2015年新闻大求真关于安全的观后感

2015年安全教育观后感600字

3月30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观后感

2015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观后感600字

小学生3月31日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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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新闻导语写作技巧

全文共 2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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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的长篇巨作是从元曲开始的,以前唐诗宋词还有唐宋八大家的散文等文学作品,都篇幅相对较短,且通篇精悍。元曲及明清小说的涌现,给文学创作带来了很多革命性的影响,其中的一个就是“虎头、猪肚、豹尾”理论的出现。所谓的“虎头、猪肚、豹尾”理论,就是指创作者通常在开篇与结尾上下大功夫,以求得开篇吸引眼球,结尾震憾人心的效果。而中间部分则写得比较随意,不仅不是很讲究字词的斟琢,而且故事情节的安排也比较散漫。这样安排,主要是与长篇曲牌及小说的篇幅过长的原因。红楼梦、西游记等名著的作者几乎是耗尽一生精力写一篇小说,但也还有“猪肚”出现,也许就是这个原因。

今天由于时间关系,我准备就新闻的导语写作,即“虎头”部分向大家汇报几种常用的写作技巧

1.一语破的法。好的新闻导语如何做到“抢耳”、“抢眼”,用最短的文字,一语破的,无疑会起到开门见山、立竿见影的效果。

1945年8月14日,美国杜鲁门总统宣布,日本已无条件投降。美联社在抢发这条爆炸性的新闻时,导语干脆利落:“日本投降了!”这条短而有千钧之力的导语,当时就被新闻界公认为“最佳导语”。

2.设置悬念法 在新闻导语上设置“悬念”,事情先不直说,吊起读者的胃口,“逼”得你不得不继续读下去。

1978年6月25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一篇报道,导语是这样写的:“国财贸大会上传说着这样一件事:上海服装进出口公司床上用品组的职工,‘救活’了两只鸳鸯,挽回了一大笔外汇。”为什么要“救活”鸳鸯?“救活”了两只什么样的鸳鸯?又怎样挽回了外汇?导语对此一概不说,你想知道就得往下读。

3.欲擒故纵法 先放开一步,再紧紧抓住,这样的导语写来必有“痛击一拳”之淋漓快感。

1982年10月14日,美联社发了一条讽刺美国经济的稿件,导语是这样写的:“就是在罗纳德·里根总统对全国说‘美国正在走向经济复苏’之前几个小时,他的儿子普雷斯科特·里根却在这里同失业者一道领救济金。”显然,前后两句自相“矛盾”。但读者是聪明的,知道连总统的儿子都在领救济金,谁还相信美国的经济开始好转了呢?4.化静为动法 一个事件性的新闻,用静态的记叙手法写,其导语往往比较枯燥、呆板、索然乏味,但若用动态的表现手法写,导语就会新颖有趣,活脱而有生气,所报道的新闻也就有了灵性,引人入胜。

1974年,我国在西安出土了秦始皇兵马俑,引起了国内外的强烈关注。当兵马俑复制品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巡回展出时,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记者罗娜·多布森发了一条消息,导语妙语惊人:“一支中国军队到达了布鲁塞尔。威武的士兵身穿紧身盔甲,随后行进的是军乐队和骑兵,最引入注目的是他们的身材。”

5.数字对比法 数字是枯燥的,但数字是最有说服力的。把新闻中的主要数字,或读者关注的数字,巧妙地运用到新闻导语中,回答读者的问题,就能提高新闻的价值,给读者留下难忘的印象。

平时听人说联合国会议多,文件多,然而联合国文件究竟如何多,恐怕谁也说不清。法新社1982年在联合国发的一条电讯稿导语对于这个问题回答得非常清楚:“如果把联合国去年在纽约和日内瓦印刷的全部文件首尾相连排列起来,总长度将达27万公里。”

6.速写勾画法 新闻一开头,若能先给“五要素”中的人物和地点,描述几笔,勾勒出一幅图画,使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那么,这条新闻的可读性就一定会大大增强。

1983年8月2日,光明日报发了一条人物消息,导语写得美极了:“一眨眼之间,他已在青藏高原奋战了27个春秋了。原来的满头青丝,现在已染上了祁连山的霜雪;脸上的皱纹,就像是风沙雕刻的痕迹。这是少数民族地区科技工作者代表座谈会上,高级地质师胡贤农给记者留下的深刻印象。”

7.巧用背景法 若在导语中巧妙地运用背景材料,用好了,导语就会有“脸面”,就会“满堂生辉”。

1994年10月19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笔者采写的关于“永州养蛇”的消息,导语就是以背景材料取胜的:“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在被贬至湖南永州任司马时,曾写下千古名篇《捕蛇者说》,使‘永州之野产异蛇’闻名遐迩。一千多年过去了,历代冒死捕蛇为抵租税的永州捕蛇者的新一代又悄然兴起了一股养蛇热,各乡各户竞办蛇场已成为永州农村的一大新鲜事。”

8.抑扬顿挫法 对报道对象的表现手法可多样化,或先抑后扬,或先扬后抑,一起一伏,峰回路转,使人读来耐人寻味。

美联社1979年3月28日发了一条关于我国河北任丘油田的稿子,导语是这样写的:“在这里,地面上燃料奇缺,农民不得不靠挖掘玉米根来生火取暖、煮饭。然而,在3200米的地下,地质学家们发现了大量石油和天然气。”

9.特写镜头法 导语写作可借鉴电影手法,采用一连串的特写镜头,牢牢吸引住读者。

湖北日报1981年发表了一篇歌颂老师的

消息,由于导语中用了一个“老师为学生送棉大衣”的特写,很感人“9月初的一天早晨,从钟祥县开往武汉的长途汽车就要起动了。考取了北京大学的农家子弟柯洪云欢欢喜喜地登上了汽车。这时,一位中年妇女急急忙忙地赶来,把一件棉大衣塞到了他手上。乘客们以为,这一定是这个学生的妈妈!可是,人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位妇女却是柯洪云的老师。” 10.欲擒故纵法 先写人之常情,以唤起读者的共鸣,然后急转直下,矛头直指问题,让人警醒,此所谓“欲擒故纵”。

“天下做女人的,谁不想当个健康孩子的母亲!然而,事与愿违的是,目前在我国,每出生1000名婴孩中,就有13个是缺陷儿,使得不知有多少这种孩子的妈妈为此泪水涟涟,痛心疾首。”1988年6月26日解放军报的这条消息导语,从妈妈的美好愿望,到“痛心疾首”,反差极大,写来深具人情味。

11.提问作答法 在导语中,把广大读者普遍关心的、感兴趣的、新闻报道里已经解决了的问题,先用疑问句式鲜明地提出来,而后用事实加以回答,使之更加引人注目,发人深思。

“8点上班的钟声响过之后,中央国家机关多少人迟到?”这是1987年6月15日新华社电讯《一些中央国家机关的情况表明需要加强劳动纪律》的导语,提出的问题非常敏感、突出,一开始就抓住了读者的心。

12.有意重复法 新闻导语最忌重复,颠三倒四地重复一句话,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版面,还会使读者云里雾里。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题材,有意识地重复一些关键词语,反而会收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

请看下面这条导语:“85秒!拳王泰森击败挑战者。85秒!历史上最短的拳王卫冕战。85秒!1300万美元尽入腰包。”(1989年7月21日新华社华盛顿电《泰森:85秒卫冕成功》) 特意重复使用了3个带感叹号的“85秒!”加深了读者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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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闻的定义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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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新闻稿件基本要素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大家的选题能力,即让大家能够独立判断出什么样的工作或事件能够作为新闻报道的素材。

首先,什么是新闻?历来说法不一。新闻定义的争鸣伴随着新闻学的研究,已走过一个多世纪的路程。国内外众多资深新闻学专家和新闻工作者,给新闻下了170多种定义。

无论中外古今,公众认知、理解的新闻就是某种见闻。如果我们以属加种差的形式来给新闻这一概念下定义的话,见闻就是新闻的属概念。找到了属概念,使用内涵定义法就可以根据不同的种差,给出不同的定义,如从性质、发生原因、种属关系、功用等方面就可以列出下面一组基本定义。

1.性质定义:新闻是新近、新鲜、新奇的见闻。性质定义反映的是新闻的基本特性,即新近、新鲜、新奇,用一个字来概括即“新”。

2.发生定义:新闻是通过对新近、新鲜、新奇事物的感知而获得的见闻。发生定义是立足于新闻产生的方式来给新闻下定义的。这种方式就是人的感知形式。

3.关系定义:新闻与过时、陈腐、平淡的旧闻相对,是新近、新鲜、新奇的见闻。关系定义突出的是新闻与旧闻的关系,要表明的是前者和后者同归“见闻”一“属”,是同属中的两个不同“种”类。

4.功用定义:新闻是能够满足受者喜新好奇心理的新见闻。功用定义所表述的则是新闻的最基本的社会功用,而不是作为某种特定工具的特殊功用。

可以说,上述一组基本定义具有最广泛的概括性,能够正确地定位新闻的外延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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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则新闻带给我的思索作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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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活取熊胆?”午后,我端着热茶,躺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享受着惬意的阳光带给我的片刻的慵懒。突然,电视上一则关于活取熊胆的新闻让我大惊失色!我揉揉眼睛,看起了具体报道。

河南的一家动物园里,愚昧的人们为了暴利正在摄取熊胆。一只黑熊正被囚禁在一个狭小的笼子里,它无辜的眼神让人不忍直视,它不知道厄运将要降临到它的头上。一只尖而锋利的针管瞬间无情地刺进它的体内,暗黄色的液体随后被抽出,贪婪的牟利者兴奋得满面红光,他们立刻将熊胆贩卖给制造商,制成各种保健品高额兜售,换取的是大把大把的现钞,供他们纵情享受、挥霍。

而那无辜的熊呢?被活取的痛苦是无法想像的,我看到当针管刺进身体的一刹那,黑熊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它的双爪不由自主地抓住了笼杆,它试图用另一种痛来抑制这种钻心的痛。但,它失败了,针管越扎越深,胆汁越来越多,贪婪的目光丝毫没有顾及黑熊的痛苦,黑熊抓得越来越紧,熊掌上的肉已深深嵌入笼杆,无法拔出。我分明看见黑熊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却再没光泽,而是愈发晦涩,透出一股绝望。

虽然,恶毒的牟利者已落入法网,锒铛入狱,但,黑熊的伤又有谁来买单?它的那双眼睛始终在我的眼前浮现,让我有一种钻心的痛!

曾几何时,我们嘴上念着要善待动物,却无视动物园里饲养员的忠告,给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们乱喂食、乱砸动物;餐桌上,将国家级保护动物烹饪成美味佳肴,大快朵颐,美其名曰“养生之道”……殊不知,这样的一种种陋习对动物来说是何等的不尊重,但却从未引起我们的正视。对动物来说,真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更是心灵的痛,换取的只是满足一些恶俗之辈空虚的“快乐”!

封建社会,孙中山因要破除女子缠足这一陋习而立志当上总统!今天,三寸金莲早已不再,太多的陋习已经消失,我们体验着新社会的美好!但愿,“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氛围也能被黑熊享受,被大自然中的动物们享受,这样,我们的身边一定又会多出许多温暖的故事!

正视陋习,从我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希望黑熊的眼睛不再灰暗,我希望动物们依旧萌态十足,快乐地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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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闻稿件应具备的几个基本要素

全文共 2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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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件基本要素之一:新闻事件具有能够满足读者好奇心的特征。

上学的时候,老师们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定义通俗点讲,就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是新闻”。老师讲完了,大家就在教室里哄堂大笑起来。现在想想,其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咬狗”式的新闻也很多。比如说,现在众多的媒体炒作、明星包装等等,你骂我,我骂你,似乎很热闹,但从实质意义上理解,与前面所说的“人咬狗是新闻”的调侃也差不了太多。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我们在这里不能分析得太深刻了,否则就有可能出政治问题了。但是,之所以提起这些,是因为它充分说明了新闻选题的侧重点,就是应该在“创新特征”上下功夫。你想报道的事件它必须得有点新意,能够满足读者的好奇心理。

在我们现实工作中,我们可以把新闻性理解成工作中的创新性,即我们所做的工作是独一无二的,是可以让大家感到眼前一亮的。比如说,人口计生委搞了一个性科学教育基地,这对于性观念保守的中国社会来说,就是一件具有很强创新特征的工作。围绕这样的一个选题做文章,就非常符合新闻事件能够满足读者好奇的特征。

在北京的各家媒体中,社会新闻这一块,这样的稿件是占了绝对多数的。但是,在我们结合工作搞报道的过程中,这样的稿件却是相对较少的。

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之二:新闻事件具有典型性特征。

典型报道对于非专业从事新闻工作的人来说,有一定的难度,但它却是我们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时必须掌握的。因此,对新闻的典型性特征,我就稍详细点讲。

具有典型性特征的新闻稿件是北京日报、京郊日报、中国人口报等我们所要面对主要媒体的重要刊载内容。这类稿件大约占上述报纸用稿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前段时间我和我们刘凤婷处长给咱们石景山区写的“让爱与阳光同在”一稿,就属于典型报道。2006年,全国上下都在开展关爱流动女孩行动,咱们石景山区和全市、全国的其它地方比,比他们搞得好,咱们就是典型,写咱们怎么开展关爱流动女孩行动的稿件,就属典型报道。因此,对典型报道可以简单作这样的理解:即典型报道就是百里挑一树典型。

大家都在做同样的工作,谁做得好,谁就是典型。如刚才我们说的关爱流动女孩行动,我们做的工作是全国都在做的,但我们做得比别人好,做得有特色,做得有成效,因此,我们石景山就是这方面工作的典型。

谁做了大家都想做但基本上都没做好的事情,谁就是典型。学雷锋做好事,拾金不昧,把工作当事业干,做出一番让大家刮目相看的工作业绩来,等等。这些都是大家想要做到的,但是真正做好这些看似简单的事情,却是十分地不容易,因此,谁做到了,谁就有可能就是典型。

谁做了与当前的宣传教育主题有着密切关联的事情,也可以作为特殊情况,成为一个特定时间段的典型。比如,当前全国人口计生系统都在学习中央的新“决定”,哪个单位哪个人在学习活动中有创新,有成效,谁就有可能成为这一较短时间内的典型。

把上述的一些典型的工作或事迹报道出去,就是通常意义上所称的典型报道。

典型报道的一个容易产生的错误理解,就是把一般的好人好事或者履行应尽的职责或任务当做新闻事件来报道。

比如某某某帮某老人解决了一个什么困难之类的。这种事迹是否是新闻,必须要看是否具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此类事件是否与当前的宣传主题有较强的关联;二是当事人做这件事是不是轻易就可以实现的。比如,近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连续播出了多位普通百姓学雷锋做好事的新闻,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与建立和谐社会、关心弱势群体有着密切联系。

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之三:新闻事件具有指导性特征。

与新闻事件的典型性特征相比,新闻事件的指导性特征既需要具有典型性特征,还要具有可推广、借鉴的特征。也就是说,指导性特征是建立在典型性特征之上,并高于典型性特征。

具有这一特征的稿件是党报党刊用稿率最多的,大约要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在中国人口报的头版、二版,更是占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但是在北青、北晚、法晚等以发行量为办报目标的报纸,这类稿件就只占不到百分之二十,而且这部分稿件还都是政府指令性稿件,不登不行。如果让报纸自行选择,他们可能一篇都不登。他们的选择只能是围绕事件的新闻性与焦点性来做。因此,下面我们就接着说一说

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之四:新闻事件具有焦点性特征。

任何优秀的新闻稿件,都肯定有焦点性特征的存在。焦点性特征明显的稿件,是所有新闻媒体所追寻的稿件。

比如说,两会中的《物权法》通过审议,很多报刊都用了专版、专刊来报道,就是因为它是大众眼里的焦点事件。还有一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非常精典的事件,充分说明了新闻事件焦点性特征的重要性,那就是在中央颁布新决定后,各级人口计生组织都利用当地新闻媒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新闻宣传工作,但很快大家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应邀来采访的记者对新决定的主要内容并不关心,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生育指标有没有放宽,富人超生有什么特殊处罚措施,等等。这种看似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出现,却是新闻的焦点性特征的强烈表现。因此,如果我们在新闻素材的选择上,能够敏锐地抓住新闻事件的焦点性特征,把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事件及时地报道出来,就一定能撰写出优秀的新闻稿件。

上述四个要素可以独立存在,即只要拥有其中一个要素,就是一篇完整意义的新闻稿件;也可以二个要素或三四个要素同时存在,同时存在的要素越多,新闻稿件的价值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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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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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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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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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闻联播观后感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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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完成最后一项作业-观后感作文.我开始思来想去,心想写什么好呢?后来我看了一下百草园这张报纸,决定写新闻联播.

新闻联播开始了,我怕自己记不住,于是把内容记到了一个小本子上.新闻联播讲了5个重点.

一:大家一起过新年.革命老区过新年,大家团团圆圆吃饺子,晚上放起岁岁余声的大炮.

二:让老百姓得实惠.解决实际的四大问题-水 电 路 粮食.全国投资1500多亿元.

三:送别著名教育家霍老师.胡锦涛,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送别霍老师.

四:大学生就业.让大学生找到好工作.

五:最可爱的人--清洁工.早上5点上班,晚上12点下班

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不仅完成了作业还了解了国家大事.我以后要多看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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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新闻发布会发言稿精选

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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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下午好:

首先让我代表山东展区组委会对各位领导、教授、专家、青年艺术家及各位朋友的光临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真诚的敬意!

我公司能争取到山东展区的承办权,离不开文化部领导和山东美协领导的支持和关爱。山东是艺术繁荣,经济昌盛的大省,历史文化悠久,有孔孟之乡的美称,特别是近几年山东的美术事业的发展及艺术品市场的空前活跃;从而获得有全国书画艺术看山东的美称;所以为我公司承办山东展区奠定基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强大文化建设的指示精神,包括这次政协会议,提到在山东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发展文化艺术是当前全国大趋势,我坚信这次活动一定能够圆满成功;但是成功离不开艺术界朋友的大力支持。

集文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承办本次提名展的意义在于推动艺术品市场走向成熟和理性;目前艺术品市场经过05高峰以后,进入一种冷凝状态,大部分画廊经营都有一定难度,当代名家作品已占画廊主要部分,成为画廊经营的主流,然而收藏家主要以艺术家的名利地位为收藏的标准,作品质量很难保证,忽视了对青年艺术家的关注,经营者大部分都急功近利,一旦市场有波动,就会出现空档,价格高的较难交流,而后面又没有替补队员,缺少高、中、低艺术品组合,然而以文化部文化艺术发展中心主办,诚信画廊承办的市场运营模式拉开序幕;通常的主流提名展是以理论家、领导共同提名,企业、画廊参入,而本次展览的主要目标是对准青年艺术家,以类似海选的形式,先报名参入再提名运作,去掉种种限定,宽进严出,打破常规,大范围吸纳青年艺术家的创作精品,复选、总评、挑选出有潜力、有创新的前卫青年艺术家,然而由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选出的50多家诚信画廊共同来进行运作和包装并且在五大展区巡回展出,集中出版,让作品直接进入市场进行交流,让收藏家看到艺术品市场的未来;这种运营模式更容易与世界接轨,从而达到艺术市场逐步走向成熟、走向理性。

目前我展区的组织筹备工作已在年前就全面展开,在各地媒体,报刊和网站进行征稿宣传,有关资料报表邮寄500多份,已经与各地50多位青年艺术家进行电话沟通交流,作品征集分国画、油画、书法、篆刻四大类,具体要求大家手中有一份表格请祥看;征集结束,首先在本展区进行预展、初评、公平、专业。通过专家共同观评初选120件送到北京总展区再进行复选、展览、出版,再评出各类奖项。整个流程即严谨又市场化。

集文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承办本次提名展的最终的目的是使青年艺术家的创作成果转化成效益,打造诚信画廊在艺术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和品牌。

本次首展我公司投入运作,并没有急着在短期内有什么收获,而以长期的投入探索发现新生资源,让青年艺术家的作品直接与市场进行零距离交流,以作品的质量和艺术创新为收藏依据;不去看其身份任何,让收藏家和画廊共同来享受新的资源;然而青年艺术家也非常需要这种运作模式,也为自己创作激情增加动力,任何人都需要基本的生活保障,艺术家也同样;一个艺术家其艺术创作得不到市场和藏家的认可,也就失去再创作的激情与动力。因为任何事物成功与否,都可能受情结环境的影响;早上醒来,听到满院的喜鹊在叫,我立刻联想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一定圆满成功,鹊声报喜啊;然而青年艺术家的创作灵感和持久的耐力,也需要激情,他的心血成果有人能欣赏和购买收藏;价值高,低不是主要,首先是一种自我满足和认可,这种认可就能增加继续创作的信心和勇气,情感和思想的意识形态对创作非常关键,艺术家一旦产生情绪和原创动力,那周围的一草一木都可能入画,佳作再不断成功。

我经营画廊刚好十年,有些情结的东西让我终生难忘,艺术家没有社会地位和市场影响的时候,让我们画廊看着给价,差不多就可,且是好作品;然而目前影响很大的艺术家,随便画几笔就是高价,当然他们的确很忙,社会公益事情太多,应酬也多,在中国这种艺术氛围中,也的确没有办法。当年500/尺可以送画做路费,现在一万多一尺的时候已经很难见一面了;价格低随便挑,一旦涨高只能拿钱买,给嘛?要嘛?已经不可能了,我谈的这些就是要注重对青年艺术家成长和关注。

本次展览选出的作品经过全国诚信画廊的精心打造和宣传,几年后肯定价值不诽;艺术家的地位也会不断提高,那么我们画廊自然就有可观回报,也进一步巩固了画廊业在艺术市场的主导地位和品牌。我坚信通过大家的努力中国艺术品市场会逐步走向正规化道路。坚信首届青年美术家提名展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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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新闻大求真安全教育日防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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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完新闻大求真安全教育日防溺水节目,我懂得了对于溺水者,除了积极自救外,还要积极进行陆上抢救:

(1)若溺者口鼻中有淤泥、杂草和呕吐物,首先应清除,保持上呼吸道的通畅;

(2)溺者若已喝了大量的水,救护者可一腿跪着,另一腿屈膝,将溺者腹部放在屈膝的大腿上,一手扶着溺者的头,将他的嘴向下,另一手压在背部,使水排出;

(3)若是溺者已昏迷,呼吸很弱或停止呼吸,做完上述处理外,要进行人工呼吸。可使溺者仰卧,救护者在身旁用一手捏住溺者的鼻子,另一手托着他的下颚,吸一口气,然后用嘴对着溺者的嘴将气吹入。吹完一口气后,离开溺者的嘴,同时松开捏鼻子的手,并用手压一下溺者的胸部,帮助他呼气。如此有规律地反复进行,每分钟约做14—20次,开始时可稍慢,以后可适当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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