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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写一篇作文(优秀20篇)

引导语:我们要感恩父母,因为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抚育我们长大成人,为我们构筑舒适温暖的家。接下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借书写一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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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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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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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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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向人借过无数本,还回去时,不是消失,就是破损,不是破损,也会被我折磨地不像一本书,没有经过我致命摧残的,完好如处的还一回去的,只有一本书,相知道为什么?那就来听听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吧!

说起来,这本书并不是十分特别,使我不忍心下手”,它是一本三年级下册以上的学生多有的书——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为什么我不肯摧磨它呢?因为它曾像一米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记得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我欢快地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到家,打开书包,正准备复习一下英语书中的几个不会的难点,却发现向来马虎”的我又犯病了,在这么紧要的关头,竟把英语书忘学校了,更没想到的是,老天爷真不给我面子,我赶到学校,保安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怕丢失东西,比须给班主任大个电话,打就打把,可没想到的是班主任老师有事,打了2个都没接,哎白跑了一趟。为了明天的期末考试,我只得另想它招了。

接着,我和妈妈又去了潘琳家,我敲响了门,叫了几声:琳琳,开门!”她听见了,立即开了门。我进了她家,支支吾吾地说:那个……那个……琳琳,我的……英语书给……忘在学校里了,你能不能……能不能把你的那个……那个英……英语书,借我……借我看……看一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几乎成了蚊子叫,但也总算凑足了一句话。她听了我用好几分钟才拼出来的几十个字的话来,好看的眉头绞在了一起,打了几个结,嘴巴紧闭,我的心像一只在东跑西撞的小鹿,生怕她会开口拒绝,她终于在沉思N分钟后开了金口。

她终于开金口了,说:没问题,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拿。”

后来,我成功地借到书。

再后来,我考了好成绩。

再后来,我知道她考差了。

再后来,我知道她也没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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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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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把书皮包在书上时,就会想起一些陈年旧事......

小时候,我常常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给我讲故事。现在我长大了,已经读过很多书了。如《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

每次读起书来,我常常废寝忘食,甚至应因为看书而被挨打。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被书店老板驱赶后再寻找机会偷偷溜进去;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图书馆关门只是后还是?还意犹未尽;为了看书,我常常看书到深夜仍然手不释卷。即便如此,我和书的缘分还是割舍不断。读了一些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关羽的重情重义、吕布的勇猛、刘备的仁义;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武松的勇猛、梁山的英雄好汉、吴用的机智;读了《幽默大王》我知道了怎么让自己幽默起来.....我读的书太多了,数也数不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无时无刻陪伴着我,这些年来,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书,你真是我这一辈子的知心朋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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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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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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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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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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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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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间,我爱春天芬芳的花,爱夏天欢唱的鸟,爱秋天飘香的果,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天那晶莹剔透的雪。

每当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我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与激动。那晶莹和洁白的雪,传说中每片雪花,都是一个精灵,带着上帝的祝福,飘飘扬扬,在这喧闹的城市显得纯洁而高贵。

银灰色的天空飘洒着雪,雪花飘飘,宛如银蝶翩翩起舞,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铺天盖地而来,天地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房屋,看不清树木,看不清山头,看见的只是重重叠叠被扯碎的棉絮,大片大片的雪花,玲珑剔透,洁白如玉,婀娜秀逸的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优美多姿的精灵,如轻歌曼舞的天使,美丽的雪花在北风粗犷的乐曲中,笑嘻嘻地摆弄六角形的身体,乐呵呵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慢悠悠地整理着小巧的衣裙—————飘扬的雪花像鹅毛,像银星;上下起舞,像玉屑,似柳絮,煞是美丽,小雪花在快乐的舞步中渐渐长大。曾聆听到小雪花的吟唱。梦中的吟唱。不久她便在黎明之时伴着晨光。而来,是不是要展示那颇让她自豪的杰作。数不清的冰花霜锦,说不尽的银枝玉叶,看不厌的珊瑚琉璃,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孩子们笑声追随着雪粒漫天飞舞,演绎了一出冰雪中纯真无邪的美丽童话,远望,飞雪弥漫,似烟非烟,似雾非雾,迷蒙一片。

雪虽然来得匆匆,去得匆匆,转眼即逝,但它那短暂而美妙的一生,却为人间带来了生活的不凡,平添了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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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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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我三年级时,曾经看过一本,书名叫《假话国历险记》,至今记忆犹新。朋友,你看过吗?如果没有,那就跟我一起来揭开它的面纱。不过你一定要相信,我下面说的每一句话都千真万确。废话不多讲了,我们赶快进入主题吧。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罗大里写的。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茉莉的孩子因为嗓门太大,处处受到别人的歧视,因此奔走他乡,没想到误打误撞进了假话国。这里黑白颠倒,面包叫墨水,绅士叫海盗,起床说晚安,睡前道你早,不服从就要坐大牢,这都是一个叫贾蒙利的海盗头子的杰作,因为他嫌海盗这个名声太难听。

在这里,小茉莉因为不愿说假话被多次抓进监狱,可他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同困难作斗争,义无反顾地坚持了下去。由于他的嗓门大,也做了一些不同凡响的事,例如他使劲一喊就把墙壁上的猫震活了;他放声歌唱时,竟把全国的玻璃都打碎了,把墙壁震得嗡嗡作响,还掉了一层漆。他用高亢的声音震跑了假话国的国王,震塌了“疯人院”,也解放了许多无罪的、敢说真话的人。

在反抗中,小茉莉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一起推翻了朝廷,夺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自由。

朋友们,想揭穿海盗的秘密吗?想助小茉莉一些臂之力吗?心动不如行动,赶快跟我一起出发吧,这本精彩绝伦的书一定会让你终生难忘。关于买书的作文关于读书的作文300字关于读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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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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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籍上,就像街的人扑在面包上”,我便是如此。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最美的夏天》这本书。一回到家,我便开始疯狂的看了起来,我的心情随着里面的人物起伏不定,里面的人物快乐我也快乐,里面的人物伤心我也伤心,当妈妈走上来叫我吃饭时,我问妈妈为什么不在下面叫我,而要上来叫我?妈妈回答说:“我都在下面叫了你好几遍了,结果你回都不回我一声,我才上来的。”“哦,原来如此啊。”我说完边走边翻开书继续看,谁知,在走楼梯的时候我一脚踩了个空,直接“飞”了下去,但是有了这次的教训之后,我还是不知悔改。在吃饭的时候,我吃鱼刺卡在喉咙里了,喝汤呛到了……于是,妈妈实在忍不住把我手里的书拿了过去说道:“你这个‘小书虫’,你给我好好吃饭,再不好好吃饭的话,我就把这本书撕破。”听了这话我便不再看书好好吃饭了,吃完了一大堆的饭菜,我就趁着妈妈洗碗的时候悄悄地把书拿走,继续疯狂地看了起来。

这就是我,一只“小书虫”这就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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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的味道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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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不错的,书籍却如生活中一剂并不苦口的良药,在不知不觉中滋养着每一位阅读者求知的心灵。

小时不识字,但有听故事的习惯。每晚梦前总会在小精灵的家乡或者国王的宫殿里逛一遭,公主们奇妙的经历令我如痴如醉,美好无比的童话世界也使我沉醉其中。这是我与书这位益友友情开始的地方。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书籍进入我的生活,我们的友情也日益深厚。连环画、小人书、卡片书……每逢无事可做的闲暇时分,我总把自己埋进书里。在书里见证了师徒四人艰难困险的取经之路,见证了富贵讲述自己活着的一生,也见证了数不尽的人物丰富多彩的人生路。我为他的一生悲哀,又替她的生活喜悦,因他们懂得了人家美好。这便是书籍的味道

书是香的,它足以比得上午夜馋人的饭菜香。它的油墨香随着密密麻麻的铅字永恒的印刻在纸上,使后来每一位读者都为之陶醉;它的内在香迷倒了一颗又一颗求知的心灵,让他们心甘情愿浸染满身书香,携着书卷气积极乐观的生活。

阅读,这位益友犹如一枝刚冒新芽不久的小花苞,在我的心田里滋养长大,逐渐开花,一丝一缕绽开花瓣,带着书籍的味道执着地芬芳,丝毫动摇不得。

当课业的浓云将我们彻底笼罩时,书籍便足以驱散浓云的烈阳;当思想染上疾病时,书籍便是治愈精神的良药;当生活的苦涩灌上心头时,书籍便是使一切褪尽的蜜糖。

书籍是做人之本,它总有无尽知识与道理在等待你去汲取,去渴望,去消化。它是良师益友,亦是精神大餐,授以知识,补以养分,赠以人生。

喜书之人,人生定精彩;爱书之人,世事多明了;嗜书之人,终生永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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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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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从前令我熟悉而陌生的字眼。自我有记忆以来,书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的生活。但对于以往的我,与其说看书时为了向家人老师交代,不如说我只是把看书当成是一道命令,一道不可抗拒的命令。 随着书的陪伴,我也渐渐的长大了,也渐渐的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记得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看似浅显易懂的道理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却是如此深奥,直至现在,我才能够真正明白它的含义。

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我能够在书中尽情欢舞,尽情疯狂,尽情释放。在书中,我可以喝大诗人李白杜甫讨论古诗的风格,和徐霞客一起游山玩水,一起登山爬顶,还可以和孙子一起讨论兵家常事……对于我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精彩不同的世界。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每一本不同的书都能够使人类大开眼界,了解其中之奥妙,使人类不断进取,不断开拓。

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终身知己。书带领我们走向不同的世界,读书可以提升你的个人修养,陶冶你的情操,释放你压抑已久的心灵。

从现在起,拿起你手中的书籍,抛下以往的一目十行,走马观花,一起同书中的主人公们畅谈欢乐。相信这样,你的明天将因为书籍而变得有所不同,更加美好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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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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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发生了许多令我怀念的故事,但是有一个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刻。

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跟往常没什么两样。我猜妈妈今天可能又会买一些食物,可我今天发现妈妈手上拿的是一大袋子的。晚上,妈妈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在我的床前,说:“来,今晚妈妈讲两个书上的故事给你听吧!”说完,我挑了两本书,名叫《盘古开天辟地》,另一本书名叫《猴子捞月》。

我静静地听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这时我感觉我的心像吃了蜜一样开心,又温馨又温暖,就好像我是全世界最最最幸福的人。真想要这欢乐的夜晚永远不要过去,要是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该有多好啊!

这是我与妈妈与书之间的故事,既甜蜜又温馨。妈妈用书来引导我做人要善良、大方、诚实守信,她还让我领略了书中的道理与知识。

她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一个孩子渐渐地长大了,也就意味着他(她)的生活中会遇到艰辛与坎坷,所以每个孩子同样长大但也会有着不一样的结果,因为这就是书给人带来的结果。”

我怀念小时候与书在一起的旧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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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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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老师的教导指点下,我也渐渐的爱上了阅读。最近,我就读了几本好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有能七十二变的《西游记》、还有为民除害的《哪吒闹海》,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要数帮助百姓战胜邪 恶与困难的《哪吒闹海》了。

本书是一个中国神话故事。在书中哪吒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是百姓的小英雄,同样也是百姓的好朋友。这本书是在过年的时候我爸爸送给我的,当我爸爸把书拿到我面前时,我就知道我脑海里的知识海洋又要多一位成员了。在之后的时间里,我便天天读这本书,并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越读越入迷,到了最后我连玩游戏的时间也都用来读这本书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是它的中间部分,讲的是哪吒从刚开始不被百姓所接纳的怪物,到最后为百姓们战胜困难换来太平的经历。一天,正当百姓们有的在河岸钓鱼,有的在划船看风景,还有的在河边散步说话聊天……,突然,海面波涛汹涌,一个大浪袭来,害的不少无辜百姓们活活的被淹死。哪吒一看怒发冲冠,原来是东海龙王的儿子又来海上惹事、捣乱来了!哪吒心想也来捣乱也就算了还害了那么多百姓们,实在是不能忍!然后哪吒找来了两件法宝,分别是:风火轮和三尖枪。他带着风火轮和尖枪一下子跳进了海里,三太子见哪吒向他进攻拿起斧头就向哪吒扔了过去,哪吒一个转身扑向了三太子,一枪直接把三太子打 倒在地,三太子看情势不妙,很不甘的逃走了。后来,龙王知道了非常生气!就自己去对付哪吒。哪吒看龙王亲自来对付自己也毫不示弱,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坚强意志及过人本领,最终战胜了龙王,取得了胜利。从此以后,东海龙王家族成员再也不敢胡作非为,百姓们过上了太平幸福的生活。

那么同学们看了我对《哪吒闹海》的叙述,感觉这本书怎么样呢?我觉得哪吒不怕困难,乐观向上,乐与助人的精神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也确实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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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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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本音乐。天空中的候鸟从南方啁啾,一路唱着歌,唱着绿树。温暖的春风把河水冻住了,河水流向远方,生机勃勃,生机勃勃。水一流走,就成了“丁丁冬冬”的乐章,太美了,太动人了。一阵风吹来,树叶摇头;萨沙武贾西奇。太有节奏感了,太美了……啊,是一种天然的乐器。

春天是一本艺术书。转向田野和蓝天,啊,那些绿色的种子已经开始发芽,整个田野充满了绿色的希望。春女用春雨再次沐浴蓝天,天空变得干净。白云变淡了,像晶莹的‘超级雪花’。我不知道谁在这洗涤过的天空中划了一笔。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镜像,那么不可思议。

春天是一本童话书。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池塘里一群快乐的小鱼正在讨论以后去海边看风景。过了一会儿,他们排成一行,浮上水面。领头的鱼先跳到水里,然后漂亮地翻了个身,跳进了水里。然后,十几条小鱼围了过来,短短几秒钟就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也有几条大胆的鱼跃出水面四处看看,看看绿树红花。只有勇敢的人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这是春小姐告诉我们的。

春天仍然是一本爱的书。大地母亲毫无保留地给小树和小草提供养分。小树变绿了,草发芽了。老师还带我们去了这个春田,教我们关于春天的知识,和我们一起玩游戏。我们笑得很开心,老师也笑了。

啊,春天,你真的是一本永远不会老,永远不会完,永远受人喜爱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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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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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座通向知识天堂的彩虹桥,似一个神秘的花园。书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如鲜花一般装点着我的生活。回想起来,我和书之间还真有挺多故事呢。

我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才7岁。“真无聊!”我望着一堆不知看了多少遍的图画书,缓缓地走向书柜,我的视线像红外线一样在书架上的那些无聊的书中扫来扫去,最终,我的目光停留在《狼王梦》上。我拿着它在心里想:这本书没多少图画,肯定没意思。谁知,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如饥似渴地读着,那如饿狼一般的视线在精彩的字里行间贪婪地跳跃着。读了就一会儿。我便为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感到无奈,真想替它大哭一场,可不管是惧怕、担忧、惊讶还是气愤,都远远比不过我对结局的期待。我一直读着,直到太阳落山也没有察觉。从此,我爱上了动物小说。

我渐渐扩大阅读范围,从多图少字的故事书到足有4厘米厚的文学作品,可我最爱的还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能把家里目前拥有38本沈石溪动物小说全部用自己的话讲得精彩至极,我还展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把狼王梦编下去。

而且,看书对我的作文大有提高呢。

那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自由作文,我心里暗喜,感觉自己有了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我对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有很深切的感悟,可它们对命题作文没什么用,这下好了,我可以放心大胆地把自己的观念写出来了,我要写一篇关于狼的作文,我要改正人类对狼的误解、歧视和偏见,一天里,灵感像泉水一样往外冒,就这样,《狼孩春草和母狼紫凤》新鲜出炉,我把狼令人感动的精神和猎人残忍的行为做出鲜明对比,让人类知道与恶魔画等号的狼也是有情感的。这篇作文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好评。

同学有时会问我:“我也像你一样多看书,为什么我作文却写不好?”我问他:“你喜欢看吗?”他说不喜欢,都是妈妈自己做主买来的。我便明白他为什么写不好了。选书,首先要自己感兴趣,然后用心去读才能获取知识;如果喜欢看,它会带给你许多启示,如果不喜欢,看多少遍它也不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感悟。我认为,读书不但要读的多,还要想的多,读一本书时,我会思考,还会与同学谈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时想不明白,会查工具书,证实观点的真伪。不仅要读的多,还要写的多,我每个月最少写2篇作文交给妈妈。而且还要读的深、读的专。

有很多人看书是为了写好作文,但要记住,书不仅是提高作文的工具,更是一个会陪伴你一生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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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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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个不断前进、不断成长的历程。一眨眼的功夫,我已站在青春的门槛前。回首往事,有辛酸的眼泪,有成功的喜悦,还有那痛苦的呻吟。

我爱,书也爱我。从小我就在父母的影响下,阅读各种书籍。在书海中,我搏击风浪,获取知识;我极目远眺,享受知识。记得有一次,我在阅读《三字经》时,绞尽脑汁,也难以理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去请教高人——老爸。老爸笑着回答,说:“孩子,人在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性情也很相近。但各自学习生活环境的不同,于是每个人的习性就产生了差异。”我似懂非懂,双手合什着,说:“佛曰我本善良。”逗得爸妈哈哈大笑。

渐渐地,由于我的阅读量与来越大,家里的藏书早已不能满足我逐渐增大的胃口。于是,我将我的视野延伸到书店。就这样,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本又一本的书,知识面也宽广起来。在同学面前我夸夸其谈,在亲朋好友面前我尽力施展口才。每当看到同学们如痴如醉地听我大谈特谈,听到亲友们异口同声地对我称赞时,我就更爱读书了。其实,我就像那一只小鱼,在书的海洋中自由探索,收获的只有那沧海一粟而已。

在成长的历程中,书伴随我走过了十几度春秋,正因为有了书,我的成长道路才更加绚丽多彩。书就是我终生的伴侣,我深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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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本有魔力的书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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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陈思

一天中午,小明在卧室里看,妈妈做了一顿美味的饭菜,真是香极了!爸爸问:“可以吃了吗?”妈妈说:“小明还没来呢,要不,你去叫他吃饭。”爸爸放下筷子叫小明吃饭!

爸爸打开门看见小明的双腿翘得高高的,两手托着下巴,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小明嘴里好还说着:“好看,好看,这书真有趣!”

爸爸说:“小明,吃饭了!”小明站起来,摸着发麻的双腿,嘴里不住地叫:“别动我的书,别动我的书!”小明恋恋不舍地走出了卧室,爸爸想:这是什么书,让儿子吃饭都不想去,我一定要看看这是什么书?爸爸低下头一看,哦,原来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爸爸不由自主地看了看,不料,爸爸被那本《父与子》吸引住了。

小明出来了,可是爸爸还没来,妈妈问小明:“小明,爸爸呢?”小明回答道:“爸爸好像在卧室里吧!”“小明,你去叫爸爸吃饭。”妈妈说。

小明打开门说:“爸爸,你不让我看,自己还看了起来,不行,我也要看。”于是,小明和爸爸趴在地上看了起来,他们头挨着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

妈妈受不了了,她打开门走了进来,看见父子俩津津有味地在看书,妈妈大声说:“这本书这么好看吗,连午饭都不吃了?我要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书!”

最后,妈妈也被吸引住了!可惜了妈妈做的午饭!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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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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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提高的阶梯,书籍是我们知识的源泉。如果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减少很多乐趣。每个人都有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

《笑猫日记》共有十四本,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的第一面写着:“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忙下,渐渐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期望小白在那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噩梦……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她会成为和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吗?”

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却道明了全书的七万三千字的主题——小白的选择。小白在樱花巷接连换了好几个主人,对他们都不满意:有的太懒,像只寄生虫一样,吃着他的爷爷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有的太狠心,在小白到他们家时,把自我以前的爱犬给扔了……

之后,小白遇见了阿贝哥,决定去他家生活一段时间。过了几天,小白明白了阿贝哥的秘密,十分气愤。在一个晚上,当阿贝哥再次和阿贝嫂吵架时,小白跳上去咬住了阿贝哥的手。没过几天,小白又遇上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小白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一位女主人。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境宝典”。相信你会在幽默好玩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让我们一齐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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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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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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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相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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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在每一段旅程中,我可以遇见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和不同的片段。在这些旅程中,我会找到一些新的发现。

我在《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中遇见了机智勇敢和知恩图报的美德。当戴安娜的妹妹生病的时候,安妮用她的聪明才智救下了病重的小妹妹;当安妮的成绩落后其他同学的时候,她会努力追上去,最后,竟然成了班上的第一名;当抚养安妮长大的玛丽拉生病的时候,她毅然放弃了学业,回到绿山墙农舍,做了一名乡村教师;

我在《秘密花园》这本书中遇见了友情和幸福。玛丽、科林和迪肯在荒废已久的花园里种花、聊天和野餐,让花园恢复了以前生机勃勃的样子。他们在这个花园里收获了满满的友情。科林的爸爸,也就是玛丽的姨父得知科林的病好了以后,就赶忙从外面回来。他意外地发现科林变成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小男孩。他决定留在科林身边,和他幸福地生活在这个花园里。

我在《笨狼的故事》这本书中遇见了快乐和有趣。笨狼家的沙发靠背上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笨狼家的面包形状是笨狼的头;笨狼妈妈的平底锅上也长出了2个尖尖的耳朵。当我伤心的时候,我一看这本书,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划上休止符,只会越走越远,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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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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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们读过的有许许多多,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等等。其中很多文学作品都特别的优秀。今天,我也要向您推荐一本好书,它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从小时候看的绘本、白话文版到现在看的文言文版,令我最着迷的还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文言文版。原版书籍初读时虽有些生涩,但贵在它的情节描写十分详尽,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尤其是大量的语言、外貌、动作描写更是令人叹为观止。比喻、拟人、古诗的引用在文中作者也是信手拈来。

《三国演义》是一本明清时期的小说,他的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中有很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如三英战吕布、连环计、三顾茅庐、草船借箭、赤壁之战等等。拜读过后,虽时隔已久,但各种惊心动魄的场面仍让我历历在目。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属“三英战吕布”:吕布率领大军,打的曹操节节败退。再一次对阵时,吕布又连败好几位将领,面对如此勇猛的吕布,战士们胆战心惊,最后还是由刘、关、张三兄弟联手上阵,与其大战了百十回合,最终才打得吕布驾着赤兔马仓皇逃窜。

成王败寇!关羽的忠义、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刘备的不耻下问……我为书中的英雄们时而肃然起敬,时而抚事叹息;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又是悲伤至极……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三国演义》,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后,您是否也喜欢上了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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