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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发冲冠的历史典故(经典20篇)

导语:《纪昌学射》是一则寓言故事,故事中人物个性鲜明,好学的纪昌在名师飞卫的指导下,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射箭高手。通过这则寓言表达了在良师的引导下,要刻苦学习,有恒心,有毅力,终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本文是小编为同学们收集整理的一些怒发冲冠的历史典故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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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红楼梦》中人名拾趣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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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人物众多,曹雪芹起名很注意人物的性格化,用字奇,字面广,有的用的是鸟名,有的是花名,有的是宝珠玉器的名字,丰富多彩,富贵高雅。许多人物的名或字,或几个人的名字合起来,都是大有深意的。有的暗示了人物的命运,有的则是对情节发展的某种隐喻,有的概括了人物性格的某些特点,有的是对人物行事为人的绝妙讽刺,有的是人物故事的某种暗示等等。

四大家族的故事一开始是通过甄士隐贾雨村冷子兴刘姥姥由远及近,从外到里去讲述的,不管贾家还是江南的甄家,这四个人讲述的故事都是“真(甄)假(贾)难⑴(冷)留(刘)”,意味着四大家族一败涂地的悲惨下场。

再如宝玉、黛玉、宝钗和妙玉,这是书中的四个主要人物,他们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曹雪芹的起名,可谓煞费苦心。钗、黛都和妇女妆扮有关,它们代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封建少女。“宝玉”二字,一分为二,“宝”字和“钗”相连,成了宝钗:“玉”字则和“黛”字相连,成了黛玉。这种设计,在相当程度上,概括了《红楼梦》中的情节:宝玉本钟情于黛玉,结果却与宝钗联姻。妙玉和宝玉,在思想性格上有极其相似之处,故两人都有一个“玉”字,妙玉成了宝玉的一面镜子。

《红楼梦》中的人名大量地使用了谐音。例如甄士隐和贾雨村可以理解成“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类似现代小说或电视剧中出现的“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之类的免责声明。贾政是“假正(经)”,是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而贾宝玉则是“假宝玉”,是一块具有反叛精神的“真顽石”。贾链的名字则更直接暴露了其本质“假廉”,是个不知廉耻的荒淫之徒。王熙凤是“枉”为(言语、秉性)“犀”利“锋”快的女人。另外,有人将“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姐妹的首字理解成“原应叹息”,感叹四人短暂的青春年华,也有人将这四个字理解成“原因探析”,大概是探析封建社会衰败直至灭亡的原因吧!至于上文中提到的“妙玉”是庙中的玉石,表明了她的身份,原是出家人。秦可卿则是“情可钦(亲)”,冯渊是“逢冤”,袭人是“戏”子(蒋玉函)的“人”。平儿是“瓶儿(摆设)”,秦钟也是个“情种”,卜世人就是“不是人”,詹光就是“沾光”,地名“青埂峰”则是“情根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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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步兵酒厨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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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期,曹操手下有一个文才出众的书记官,他有个儿子叫阮籍,后来成为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阮籍是历史上少见的不拘礼法,活得洒脱自在的人。

阮籍生于司马氏政权取代曹魏的乱世,亲眼目睹了政治斗争的残酷。当时的许多文人名士各为对立的政治集团所利用,一旦政治斗争激烈时,这些人就纷纷成为刀下之鬼。

血的事实使阮籍决定采取一种新的生存方式:绝不轻易地为任何一个政治集团所争取,尽量躲避官职的任命。而躲避的最适当方式就是纵酒沉醉。

但阮籍躲得并不彻底,在司马氏政权比较稳定之后,他有时心血来潮,也会要个官做做。

有一次,阮籍突然提出愿意担任北军的步兵校尉。正好此官空缺,司马昭便立刻答应了。其实,阮籍要担任这一职务的重要原因是听说步兵兵营的厨师擅长酿酒,而且打听到厨中还存有许多美酒。

求得此官后,阮籍每天喝得醉熏熏的,根本不去管事。古代的官员贪杯的不少,但像阮籍那样纯粹为了步兵酒厨里的那些美酒来做官,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典出《三国志·魏书引注》。

后来,“步兵酒厨”这一典故,用来借指饮酒消极避世;以“步兵厨”等指美酒或酿酒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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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孟婆汤与奈何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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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有一条路叫黄泉路.有一条河叫忘川.河上有一座桥叫奈何桥.走过奈何桥有一个土台叫望乡台.望乡台边有个老妇人在卖孟婆汤.忘川边有一块石头叫三生石.孟婆汤让你忘了一切.三生石记载着你的前世今生.我们走过奈何桥.在望乡台上看最后一眼人间.喝杯忘川水煮."今生有缘无份"又何必强求?

"孟婆汤"是一个中国的古老传说,这在澜子家一本古书上记载着。在那个传说中人是生生世世轮回反复的。这一世的终结不过是下一世的起点。生生世世循环的人无法拥有往世的记忆,只因为每个人在转世投胎之前都会在奈何桥上喝下忘记前程往事的孟婆汤。所以,走在奈何桥上时,是一个人最后拥有今世记忆的时候。这一刻,很多人还执着于前世未了的意愿,却又深深明白这些意愿终将无法实现,就会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这也是这座连接各世轮回的桥命名为奈何桥的原因。

据说,孟婆生于西汉时代,自小研读儒家书籍,长大后,开始念诵佛经。

她还在世时,从不回忆过去,也绝不想未来,只是一心一意地劝人不要杀生,要吃素。一直到她八十一岁,依然是处女之身。她只知道自己姓孟,于是人称她为“孟婆老奶”。

后来,孟婆老奶入山修行,直到后汉。因为当时世人有知前世因者,往往泄露天机,因此,上天特命孟婆老奶为幽冥之神,并为她造筑醧忘台。

在《阎王经》中说,鬼魂在各殿受过刑罚后,依序解送至下一殿,最后转押至第十殿,交付给转轮王。

第十殿掌管鬼魂投生,凡被送到这里来准备投生的鬼魂,都会先被押到由孟婆神所掌管的醧忘台下灌饮迷汤,让鬼魂们忘却前生。

相传孟婆汤的做法,先取在十殿判定要发往各地做人的鬼魂,再加入采自俗世的药材,调合成如酒一般的汤,分成甘、苦、辛、酸、咸五种口味。

凡是预备投生的鬼魂都得饮下孟婆的迷魂汤,如有刁钻狡猾、不肯喝的鬼魂,它的脚底下立刻就会出现钩刀绊住双脚,并有尖锐铜管刺穿喉咙,强迫性的灌下,没有任何鬼魂可以幸免。

孟婆在阴间开有一家孟婆店,而她所住的地方就叫孟婆庄。在清人沈起风的《谐锋》卷八中有一关于孟婆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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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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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薪尝胆比喻刻苦激励自身;坚定报仇雪耻的意志。下面小编就收集了2016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希望各位读者喜欢。

我们都背过一段话:“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这是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故事,这二人之间的深仇大恨,要从他们的父辈谈起。

勾践的爹和夫差的爹互相攻伐,结怨已久。不想勾践他爹不争气,先死了。夫差他爹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地兴师伐越。结果被勾践杀死。弥留之际,夫差他爹感觉十分窝囊,就跟儿子夫差说了四个字:“必毋忘越”。

就这么四个字,诸侯之间正常的权利角逐变成了世仇。吴越之间,烽火不断。

自此,吴王夫差日夜练兵,誓要报杀父之仇。勾践听到消息,冷笑一声,要来个先发制人。

这时候,勾践手下重要的谋士范蠡说话了。范蠡说:“发起战争是逆德之事,是谋之下策,我们得占领道德制高点,这场战争不能打。”

年轻气盛,又刚刚尝到胜利果实的勾践怎么听得懂这种高谈阔论。潇洒地说了声:“吾意已决”,结局就是窝囊地败了。

夫差把勾践围在夫椒,勾践又死皮赖脸地向范蠡求策。范蠡说:“你现在几近覆灭,就死皮赖脸地去求,先活命再说。”

越王不是项羽那种英雄,他放得下身段。委曲求全,颜面尊严都不要了。

夫差手下伍子胥不放他。伍子胥知道,勾践是个有能力和野心的人,再加上他手下的两名贤臣—种、范蠡,如果今天不灭了他,以后必然后悔。

伍子胥这样想没用,因为夫差不信他这一套。可能在夫差心里,他是个判决生死的神,他享受这种居高临下的快感,他不愿意永绝后患。

勾践三番两次地求,终于活了下来。

胜利与失败,一线之隔。这次胜利了,下一次可能就是覆灭。勾践和夫差最失败的决定,都是在成功之后做的。

这一次,勾践不死,那他就很难再死了。

勾践回到越国,卧薪尝胆,等着一雪前耻。凡是一个王该做的,他都做了。在吴国上遭受的耻辱,如烙印一般深入骨髓。勾践时时不忘,不断抚慰士兵,招兵买马。仇恨让他盲目,幸好手下有良臣。

大夫逢告诫他:“现在国家刚刚殷实起来,你搞这种动作,不是引火烧身么。吴国和齐、晋、楚、越关系都不好,德少功多,骄横狂妄。我们联合其他国家,并和吴国交好。让其它三国和吴国斗。我么坐收渔翁之利才行。”

勾践莽撞,但他听劝。对于臣子的计策,他的答案往往是“善”。而夫差,被胜利迷惑了双眼,从此泥足深陷。

当夫差要打齐国的时候,伍子胥说:“齐国对吴国来说,无非是疥廯,真正的心腹之患,是越国啊。要打也是先打越。”

夫差又是不听,伍子胥以死相逼,夫差才改变心意。

可怜的伍子胥,每一次的进谏,都做好了抛头颅洒热血的准备。他不想输,可是王弱了,凭一己之力又怎么挽的回败局。聪明如他,或许在此刻,就已经看到了吴国的未来,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越国君臣一心,又有良策。种说:“我看夫差越来越嘚瑟。我们向他借粮食,试探一下他对越国的态度。”

雕虫小技,在吴国却激起了波澜。伍子胥坚决不借。夫差却沉浸在胜利者的喜悦当中,随手就借了。伍子胥绝望了,佞人趁机谗害忠良。夫差刺伍子胥宝剑,令他自刎。

伍子胥大笑:“我辅佐你父亲称霸,又拥你为王。当初你想和我平分吴国,我都没要。今天,你反而因为谗言杀害我。以后,就挖出我的眼睛,挂于东门之上,我要亲眼看到越军进入都城。”

伍子胥便以这种悲壮且悲剧的方式离开了。君君臣臣,他一定懂得,自己不过是君主的一枚棋子,如果要怨,只能怨自己选错了主。但怨完之后,他还是要站在自己的棋位上,看着自家山河破灭,看着王国之耻洒遍全身,自己却不躲不藏。

越国高兴了,不仅除了伍子胥,他们还确定了,夫差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这就代表了,自己还有充足的时间去发展。

终于,在等着夫差举全国之力外出会盟时,越王兴兵,直奔夫差老巢。吴国只剩下一帮老弱病残,怎么抵挡的了越国兵威。可吴国终究是吴国,勾践知道自己并没有全胜的把握,就和吴国讲和了。

再过四年,越过又伐吴,经过三年的鏖战,终于把夫差围困在姑苏山上。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数年之后,这个场景再次上演。但是,这次放下尊严,委身求生的是吴王夫差。而越王勾践,听了范蠡的建议:“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吴王卒。

《史记》花了大量篇幅描写这块,大体是说,勾践起了恻隐之心,想放过吴王,最后实在不忍心,反而是范蠡代替他进行的审判。可是我觉得这是作者对胜利者的粉饰。勾践是个狠心的人,称霸之后,开国功臣都不放过,更何况赐予他无尽屈辱的夫差。

我想,当夫差跪在勾践面前时,勾践一定是狞笑着,抽出宝剑,一剑刺入他心头。一剑不够,再来一剑,直到那血水,冲淡了嘴中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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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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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过昭关是一个古老的中国故事,伍子胥乃楚国大夫伍奢次子。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正当齐国逐渐强大的时候,楚国走下坡路了。公元前年,楚灵王的兄弟公子弃疾乘灵王率兵伐徐的机会夺取了王位,这就是楚平王。

楚平王开始时改变了灵王的一些做法,还颇得人心。但不久,他也骄奢淫逸起来,而且宠信一个专门会拍马屁的大臣费无极,将国家越搞越乱。

当时,楚、秦两国联姻。秦哀公将自己的妹子孟嬴嫁给楚平王的长子太子建。费无极奉命去秦国迎亲,回来的路上,他发现孟嬴十分漂亮,为了讨好平王,他用了个掉包计:在随同陪嫁的侍女中选了一个女子冒充孟嬴,送到太子建那里去成婚,而将真孟嬴偷偷送给了平王。当然,平王这件抢儿媳为己有的丑事不可能一直隐瞒下去的。当它终于被太子建知道以后,费无极又给平王出主意设计废掉太子。他让平王先召太子建的老师伍奢到郢都,要他承认与太子建合谋造反。伍奢是个耿直的人,他坚决拒绝了。平王就想杀掉伍奢,然后再杀太子。费无极怕伍奢的两个儿子伍尚、伍员不服,留下后患,就又出主意让平王命伍奢写信将他们骗到郢都来一起杀掉。

再说伍奢不得已只得写信叫两个儿子去郢都。大儿子伍尚是个书呆子,明知此去凶多吉少,认为父命不能违抗,还是去了;小儿子伍员,字子胥,生得人高膀粗,具有过人的文才武略,他马上识破了平王的阴谋,连夜出走了。伍尚一到郢都,就被平王将他连同父亲伍奢一起杀害了。怕伍子胥将来会替父兄报仇,平王又下令在全国悬挂榜文和伍子胥的图像捉拿他。榜文上说:“凡能捕获伍子胥献给楚王的,赏粟米五万石,让他当上大夫的官;凡窝藏、收留、放跑伍子胥的,全家处斩!”楚王还命令全国各处关津渡口,对来往行人,严加盘查。

再说伍子胥离家后,与太子建逃到了宋国。但不久宋国发生内乱,伍子胥又同太子建一起跑到郑国。郑定公很客气地将他们留了下来。但太子建却私下与晋顷公联络,企图联晋灭郑。不久,事情败露,太子建被郑国所杀。于是,伍子胥只好带了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离郑国投奔吴国。一路上,他背着公子胜,历尽千辛万苦,一直向东走了数天,来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附近。这里是楚国的东部边界,出了昭关,就是大江,江那边就是吴国的地面了。

这天,伍子胥带着公子胜,正躲在离昭关六十里左右的一片森林里,遇到了一个名叫东皋公的老中医。东皋公同情伍子胥的不幸遭遇,将他带到了自己家里,要他不要擅自行动,待他连夜出去找个朋友想办法。

老中医走后,伍子胥在茅屋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这里呆下去,也不知道老人是否真有办法,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如果贸然出走,人生地不熟,万一碰到盘查,就更危险。他在茅屋里辗转反侧,又恐又愁;天微明时分,那老中医推门进来,不由得吃了一惊。他只见伍子胥的鬓发胡髭,一夜之间全部变白了。

那老人拿出一面镜子,让伍子胥一照,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我怎么变得这样苍老了?!”突然间,他放声哭了起来,“天啊,我大仇未报,难道就这样一事无成地完了吗?!”

东皋公安慰他说:“不要悲伤。这是件好事呢。你的鬓发变白了,就不易被人辨认出来了。我已找到了一个与你的相貌十分相像的朋友皇甫讷,让他扮作你,你扮作仆人,明天你就可以过昭关了。”

第二天,皇甫讷来了。东皋公让皇甫讷穿上伍子胥的衣服,让伍子胥换上仆人的衣服,并用中药汤将他的脸洗黑,同时也给公子胜换上农村小孩的服装。一切装束停当后,三人就连夜出发,待到天蒙蒙亮时,他们刚好赶到昭关。而这里关上的守军,也刚刚开关。

这时,只见守关士兵果然拿着伍子胥的画像在排队过关的人中一个个核对……忽然间,一个士兵叫了起来:“伍子胥!”于是,一伙士兵一拥而上,将皇甫讷捉住了。

伍子胥乘士兵们围住皇甫讷、关口混乱无人照管的机会,赶紧拉着公子胜随人群出了昭关……

再说皇甫讷被士兵捉住,解到守将越那里,他却大声申辩说:“我不是伍子胥。我是本地龙洞山下隐士皇甫讷,今天与老朋友东皋公约好出关去游玩的,为什么要抓我?”

东皋公经常给越看病,是越的朋友。于是,越就让士兵把东皋公请来。

东皋公一看,连忙笑着对越说:“将军搞错了。这个人不是伍子胥,是我的朋友。今天我们约好去关外玩的。我们还办好了过关文牒,您看……”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文牒。越接过来一看,上面确实写着东皋公和皇甫讷的名字。他只好下令放了皇甫讷,并向他们两人道歉。

伍子胥投奔吴国后,帮助吴王阖闾夺得了政权,又协助他发展生产,建造姑苏城,冶炼兵器,训练军队。吴国从此强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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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三百红军突然死亡之谜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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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0月7日,中央红军越过六盘山主峰,在青石嘴与国民党何炷国骑兵军第七师十九团展开了一场激战。林彪、左权遂指挥一纵兵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下山去,不到一个时辰战斗即告大捷,毙敌200余人,俘敌近百人,缴获战马150多匹。由此装备了一个侦察连,红军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支骑兵部队。

战斗结束,毛泽东站在六盘山一座巨石嵯峨的山头上,诗兴大发,纵情吟词一首《清平乐·六盘山》:“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可就在第二天黎明,毛泽东被紧急送来的一份报告惊呆了:耿湾镇夜间发生了一起红军命案,驻扎在镇外宿营地的红军将士一夜之间竟无声无息地突然死亡300多人!

报告称,三个营的指战员在昨天到达这里,宿营前还一个个生龙活虎,可睡下后就再也没有发出一点声息。如此集体死亡,其原因初步断定是食物中毒。

300多号人啊!这个数目对历尽千难万险由最初从江西出发的近9万人,到走出草地后剩下7000多人的中央红军来说,损失实在太大了!就在袭击敌人的骑兵团,而后在洪德县城突围脱险时也未死伤一卒一兵,怎么会在脱险后的耿湾宿营地,无任何交火迹象的情况下,如此奇怪地死了300多人。他们连敌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就被莫名其妙地从红军实力中一笔勾销了,而对方显然没有费一枪一弹就制造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惊天命案!

毛泽东扼腕顿足,无比愤怒,令保卫局即速查办谋害红军将士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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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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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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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琴俱亡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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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琴俱亡说的是睹物思人,无法分割的兄弟情谊。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人琴俱亡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伤逝》。

【释义】琴:古琴;俱:全,都;亡:死去,不存在。人去世了,琴的音调也不再美妙了。形容看到遗物,怀念死者的悲痛心情。

【历史典故】

王徽之是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他性格豪放超脱、不受约束,为人十分洒脱。他有个弟弟叫王献之,字子敬,不仅精通书法,而且擅长绘画,与父亲王羲之齐名,并称“二王”。

兄弟俩的感情非常好,他们常在晚上一起读书,边读边议。有一晚,两人一起读《高士传赞》,献之忽然拍案叫起来:“好!井丹这个人的品行真高洁啊!”井丹是东汉人,精通学问,不媚权贵,所以献之赞赏他。徽之听了就笑着说:“井丹还没有长卿那样傲世呢!”长卿就是汉代的司马相如,他曾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和跟他私奔的才女卓文君结合,这在当时社会里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徽之说他傲世。

当时有个术士说:“人的寿命快终结时,如果有活人愿意代替他死,把自己的余年给他,那么将死的人就可活下来。”徽之听说了此事,便说:“我的才德不如弟弟,就让我把余年给他,我先死好了。”术士摇摇头说:“代人去死,必须自己寿命较长才行。现在你能活的时日也不多了,怎么能代替他呢?”没多久,献之便去世了。

家人怕徽悲痛,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徽之一直很惦记弟弟,但始终没有消息。一天,他实在忍不住,便问家人:“子敬的病怎样了?为什么很久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是否出事了?”家人含含糊糊,欲言又止。徽之便明白了,悲哀地说:“子敬已经去了!是吗?”家人见再也瞒不下去了,便说了实话。

徽之听了居然一声不哭,只是下了病榻,吩咐仆人准备车辆去奔丧。到了献之家,他在灵床上坐了下来,命人把献之生前最喜爱的琴取来,想弹首曲子。但调了半天弦,都没调好。于是举起琴往地上一摔,悲痛地说:“子敬!子敬!如今人琴俱亡!”意思是说:“子敬啊子敬,你是人和琴同时死去了啊!”说罢,他便昏了过去。徽之因极度悲伤,没过多久就病情加重了,一个多月后,他也离世而去。

【成长心语】

睹物思人是一种最常见的怀念方式。当亲人离我们而去时,我们对他们的思念无以复加,对他们的思念无处宣泄,所以,我们只能回到当初共同生活的地方,或者是现在仍然充满他们气息的地方,悼念他们,悼念已经逝去的岁月,悼念曾经的幸福时光。在我们的眼中,他们曾经拥有的美好,也随着他们的离去而一并消失了,正如王徽之所说的“人琴俱亡”。但我们不能像王徽之一样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与他们之间深厚的情谊始终存在,因此,我们必须在他们离开后,将他们未能完成的人生,延续下去,这才是慰藉他们最好的方法。

[人琴俱亡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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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长征中的六次会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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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虽然结束了,但中国革命的道路却没有结束,在红军战士们的顽强拼搏和努力下,中国革命的未来更加光明,更加充满希望。

回首长征,有许多重要的事件,使红军领导人带领着红军战士一步步转危为安。六次会师就是红军队伍的希望。

有人说:“会师是革命力量的汇聚,一部红军长征史,就是一部红军会师史。”

是的,万里长征路上,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共同的战略目标和理想信念,使长征路上的各支队伍不畏艰险,奋勇向前。

一次次的会师,是一次次力量的融合,涌现出各路红军大团结的局面,为粉碎蒋介石的阴谋,为中国革命转危为安,也为中国工农红军成功实现北上抗日的目的,打下了基矗木黄会师长征的序幕,是由红六军团西征开始的。

1934年8月7日,红六军团九千七百多人由江西出发,开始西征。经过近八十天的艰苦转战,十月二十四日,红六军团主力到达了贵州印江县的木黄,与贺龙、关向应领导的红三军(不久恢复红二军团的番号)胜利会师。

此后,成立了以贺龙和任弼时为领导的总指挥部。

这是长征路上的第一次会师。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都万分喜悦,为了成功和同志相会而兴高采烈。随后,两支部队向湘西进军。

此时,中央红军正在准备战略转移。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的进攻,有效地牵制了敌人的兵力,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对中央红军的战略转移起到了配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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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八百老虎闹东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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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个青年叫王天亮,以打柴为生。一天他上山打柴,忽然看见一只老虎,伸着滴血的舌头,走到他面前,摇头摆尾似有所求。天亮问:"虎大哥,你若是有病,就把头点上三点;若不是,把尾摆上三摆。"老虎听了把头点了三点。天亮看后又问:"虎大哥,你若是病在嘴里,再把头点上三点;若不是病在嘴里,把尾摆上三摆。"老虎又把头点了三点。天亮奇怪地说:"虎大哥,你坐起来让我看看。"老虎听罢果真坐了起来。

天亮仔细往老虎嘴里察看,原来是一根骨刺扎进舌里,舌上肿了个疙瘩,有一只胡桃大,流着脓血。天亮轻轻把手伸进虎口,拔出了那根骨刺。接着他又从衣袋里掏出一个朱红瓷瓶,倒出一点祖传自制创伤灵药,敷到老虎伤口上。不一会儿,老虎的伤就好了。老虎很感激,对天亮说:"我们拜为兄弟吧!"天亮欣然答应。从此,天亮便按照虎大哥的意思,每天到南山湖边打柴。

那里山清水秀,林茂花繁,百鸟和鸣,犹如仙境一般。

有一次,天亮打完柴依着苍松坐在青石上休息,忽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枚大得出奇的鸟蛋。天亮见了如获至宝,把蛋揣进怀中,挑着柴喜滋滋地回家去了。

天亮十分珍爱这枚鸟蛋,用棉花把它包得厚厚的,晚上睡觉也放在被窝里紧紧贴在身边,盼望有朝一日孵出一只大鸟来。

过了不久,果真有一只壮实的小鸟儿"瞅瞅"地破壳而出。天亮母子把它看作掌上明珠,一日三餐,精心饲养,百般爱护。

日子一天天过去,鸟儿慢慢生出了金光夺目的羽毛。"啊!"天亮母子惊异地叫道,"原来它是一只美丽的凤凰啊!"

金凤凰渐渐长大了,天亮母子却一天天瘦下去。金凤凰忽然开口说话了:"妈妈和哥哥为我都瘦了,现在我的翅膀硬了,我要远飞了。三年后我来报答你们的大恩。"说罢,它泪如雨下,走到院中,振翼长鸣,凌空而去。

金凤凰栖息在湖边白雪山紫微蜂上。每年五月初一日出时,百鸟朝凤,和鸣如乐,响彻云霄,这一盛况很快传遍四方。

开封府尹之子听说此事,来找天亮,愿出银千两买金凤凰。天亮不从,公子大怒,哗啦啦拔出宝剑,指着天亮威逼道:"你若不从,立刻刺死你!"天亮斩钉截铁地说:"休想!"公子无可奈何,将天亮带回开封府关押在死囚牢中。

一晃三年已过,金凤凰化作一绝世美人来到天亮家中,向老母说明身世和来意。老母欣喜万分,感叹不已。天亮不在家,金凤姑娘就日夜操劳,侍奉老母,体贴入微,极尽孝道。有一天,老虎来探望天亮,当听说天亮被关在开封死囚牢中时,立即跑到高山顶上,向东吼了三声,东山来了两百只猛虎;向西吼了三声,西山来了两百只猛虎;向北吼了三声:北山来了两百只猛虎;向南吼了三声,南山来了两百只猛虎。虎王率领着这八百只猛虎,向开封疾驰而去,吭声震天撼地,卷起滚滚尘沙。

开封府尹听说虎群拥来,惊恐万状,急令四门紧闭,军士上城守卫。虎王率领八百只猛虎来到开封城下,见四门紧闭,顿时勃然大怒,一个号令,八百只猛虎伏地一声长吼,纵身跃起,全都跳上城墙,把那守城军士一个个吓得瘫在地上,面无人色。说也奇怪,这八百只猛虎竟无一去伤害军士和民众,一阵风都随着虎王奔向府尹大堂。霎时,大堂里里外外、房上房下都是猛虎。府尹一见,手麻脚软站立不稳,跪在地上似筛糠一般。

虎王走上堂来,痛斥府尹道:"你纵子行凶,为何害苦王天亮?身为父母官,不为百姓兴利除害,反而祸害一方,要你何用?"府尹听着,跪在地上连连求饶。虎王命他膝行至狱前,叩首请出恩人王天亮,然后横扫一尾,将府尹甩出三丈之外,又将府尹之子吞进了肚里。

虎王请王天亮骑上虎背,率领众虎归山。王天亮只听一阵风声怒吼,快如闪电,不觉回到了家里。金凤姑娘闻知,慌忙出来迎接。虎王见他们郎才女貌,恩爱无比,便做媒让他们结为美满夫妻。从此,王天亮一家三口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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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老骥伏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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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政治动荡,诸侯四起,天下大乱。其中以曹操最有远见,他想统一天下,重新建立安定的社会。

曹操自从“挟天子令诸侯”,许昌屯田以后,先后消灭了董卓、黄巾军、吕布、袁术、袁绍、刘表等地方势力,基本上统一了北方。

建安五年(即公元200年),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大败袁绍,从此,军威大振,曹操更加雄心勃勃。但是,袁绍的两个儿子投奔了乌桓,企图借助乌桓的力量卷土重来。乌桓的经济、文化较落后,当时尚处奴隶制时代。他们乘中原地区经常混战,常常侵袭汉朝的领土,北方人民的生命财产没有保障。对此,曹操决心征讨乌桓。

公元207年,即建安十二年,曹操亲自统帅大军北上远征乌桓。当时曹操已年过半百。古人认为,人到50岁,就进入衰老阶段。这点曹操心里也十分明白,但为了彻底消灭袁氏残余势力,真正统一北方,他胸怀宏志,人老心不老,仍然驰骋疆场。经过长达几个月的艰苦行军作战,曹操在白狼山一带与乌桓的20余万兵马进行了激烈的争战,彻底击败了乌桓,杀死了他们的头领,十几万人被迫投降。

曹操率领大军,凯旋而归。在返回的路上,曹操带着胜利的喜悦,想着自己已经是五十三岁的人,但历史的重任肩负在身,统一中原的大业尚未完成,他激情澎湃,赋诗一首: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

这首诗表现了曹操热爱自然、蔑视天命、老当益壮、志在千里的积极进取精神,抒发了他那变革现实、统一中原的豪情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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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军长征与茅台酒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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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6月16日,红军不战而占领了仁怀县城和茅台渡口。红军将士有幸享用了历史悠久的茅台酒。早在1915年,茅台酒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荣获金奖,从而扬名天下。但是,解放后,茅台酒定为国酒,却是因红军长征路过茅台,曾以茅台酒解乏、治伤,茅台酒支援了红军,加之品质上乘,为周恩来所钟爱。80年代以后,许多老红军在所写的回忆录中,对茅台酒仍然记忆犹新。

聂荣臻元帅回忆:“在茅台休息的时候,为了欣赏一下举世闻名的茅台酒,我和罗瑞卿同志叫警卫员去买些来尝尝。酒刚买来,敌机就来轰炸。于是,我们又赶紧转移。”

成访吾将军回忆到:“茅台镇是茅台酒的家乡,紧靠赤水河边,有好几个酒厂和作坊。政治部出了布告,不让人进入这些私人企业,门都关着。大家从门缝里看,见有一些很大的木桶和成排的水缸。酒香扑鼻而来,熏人欲醉。地主豪绅家都有很多大缸盛着茅台酒,有的还密封着,大概是多年的陈酒。我们有些人本来喜欢喝几杯,但军情紧急,不敢多饮,主要是弄来擦脚,恢复行路的疲劳,而茅台酒擦脚确有奇效,大家莫不称赞。”

曾三将军回忆:“在长征路上,我深深感到脚的重要。道理很简单:长征是要走路的,没有脚就不能行军,没有脚就不能战斗。大家不是听说过‘红军过茅台,用酒洗双脚’的故事吗?,这不是假的,因为用酒擦洗是最好的保护脚的办法。”

耿飚将军回忆:“这里是举世闻名的茅台酒的产地,到处是烧锅酒坊,空气中弥漫着一阵阵醇酒的酱香。尽管戎马倥偬,指战员还是向老乡买来茅台酒,会喝酒的组织品尝,不会喝的装在水壶里,行军中用来擦腿搓脚,舒筋活血。”

杨成武将军回忆到:“奉命转移到茅台镇,着名的茅台酒就产在这里。土豪家里坛坛罐罐都盛满了茅台酒。我们把从土豪家里没收来的财物、粮食和茅台酒,除部队留了一些外,全部分给了群众。这时候,我们指战员里会喝酒的,都喝足了瘾,不会喝的,也都装上一壶,留下来洗脚活血,舒舒筋骨。”

萧劲光将军回忆:“茅台镇很小,茅台酒却驰名中外。我们在茅台驻扎了三天,我和一些同志去参观了一家酒厂。有很大的酒池,还有一排排的酒桶。我们品尝了这种名酒,芳香甘甜,沁人心肺,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有些同志还买了些,用水壶装着,留在路上擦脚解乏。”

当时,国民党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污蔑红军在茅台酒的酿酒池里洗脚。时任国民参议员的黄炎培先生,嘲笑国民党反动派的无知,挥笔写下一首《茅台酒》:

喧传有客过茅台,

酿酒池里洗脚来。

是真是假吾不管,

天寒且饮三两杯。

1945年,应毛泽东主席的邀请,黄炎培等人去延安访问。他把这首诗抄给毛泽东、周恩来和陈毅看,受到大家赞扬。解放以后,黄炎培先生担任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1952年,黄炎培先生来到南京,上海市市长陈毅前去会晤,并设宴款待。席间,饮茅台酒。陈毅提起旧话,赞佩黄先生当年仗义执言,难能可贵,退席成诗两首:

金陵重逢饮茅台,

万里长征洗脚来。

深谢诗章传韵事,

雪压江南饮几杯。

金陵重逢饮茅台,

为有嘉宾冒雪来。

服务人民数十载,

共祝胜利饮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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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杜鹃啼血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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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很早以前,位于四川的蜀国有个国王,叫做望帝。望帝是个人人爱戴的好皇帝。他爱百姓也爱生产,经常带领四川人开垦荒地,种植五谷。辛苦了许多年,把蜀国建成为丰衣足食、锦绣一般的天府之国。

有一年,在湖北的荆州地方,有一个井里的大鳖成了精灵,幻成了人形。可是,他刚从井里来到人间便不知何故死了。奇怪的是,那死尸在哪里,哪里的河水就会向西流。于是,鳖精的尸体就随着西流水,从荆水沿着长江直往上浮,浮过了三峡,浮过了巴泸,最后到了岷江。当鳖精浮到岷山山下的时候,他突然活了过来,他便跑去朝拜望帝,自称叫做“鳖灵”。说来也巧,鳖灵正碰见望帝愁眉不展,嗟呼长叹,便忙问为什么如此惆怅。望帝见到鳖灵,非常喜欢他的聪明和诚恳,便告诉了他缘故。

杜鹃啼血

原来,有一大群被蜀人烧山开荒赶走的龙蛇鬼怪,不愿离开天府之国的宝地,更不情愿看到蜀人把自己的家园建成乐园,他们便使了妖术,把现在川西原来一带的大石,都运到夔峡、巫峡一带的山谷里,堆成崇山峻岭,砌成龙穴鬼窝,天天在那里兴风作浪,将万流归海的大水挡住了。结果,水流越来越大,水位越来越高,将老百姓的房屋、作物甚至生命,埋葬在无情的洪水里面。大片大片的梯田和平地,人们生活的地方,变成了又黑暗又污秽的海底。这种百姓遭殃受罪的情景已经很长时间了,可是谁也没有办法,望帝因而茶不思、饭不香,心中难受。

鳖灵听后,便对望帝说:“我有治水的本领,我也不怕什么龙蛇鬼怪,凭着我们的才智一定能战胜邪恶。”望帝大喜过望,便拜他做了丞相,令他去巫山除鬼怪,开河放水救民。

鳖灵领了圣旨,带了许多有本领的兵马和工匠,顺流来到巫山所在,和龙蛇斗了六天六夜,才把那些凶恶顽劣的龙蛇捉住,关在了滟澦堆下的上牢关里。接着,他又带领人们和鬼怪拼斗了九天九夜,才把那些邪恶狡猾的鬼怪捉住,关在了巫山峡的鬼门关里。然后,鳖灵着手把巫山一带的乱石高山,凿成了夔峡、巫峡、西陵陕等弯曲峡谷,终于将汇积在蜀国的滔天洪水,顺着七百里长的河道,引向东海去了。蜀国又成了人民康乐、物产丰饶的天府之国。

望帝是个爱才的国王,他见鳖灵为人民立了如此大的功劳,才能又高于自己,便选了一个好日子,举行了隆重的仪式,将王位让给了鳖灵,他自己隐居到西山去了。

鳖灵做了国王,便是“从帝”。他领导蜀人兴修水利,开垦田地,做了许多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百姓过着快乐的生活,望帝也在西山过着清心寡欲的日子。

可是,后来情况慢慢起了变化。丛帝有点居功自傲,变得独断专行,不大倾听臣民的意见,不大体恤老百姓的生活了。人们为此愁起来啦。

消息传到西山,望帝老王非常着急,常常食不好寝不安,半夜三更还在房里踱来踱去,想着劝导丛帝的办法。最后,他还是决定亲自走一趟,进宫去劝导丛帝。于是,第二天早晨,他便从西山动身进城去访丛帝。

这个消息很快就被老百姓知道了,大家都诚心诚意地期望丛帝能悔过反省,便一大群一大群地跟在望帝老王的后面,进宫请愿,结果,便连成了很长很长的一支队伍。

这一来,反而把事情弄僵了。丛帝远远地看见这种气势,心里起了疑惑,认为是老王要向他收回王位,带着老百姓来推翻他的。丛帝心中慌了,便急忙下令紧闭城门,不得让老王和那些老百姓进城。

望帝老王无法进城,他靠着城门痛哭了一阵,也只好无奈地回西山了。可是,望帝老王觉得自己有责任去帮助丛帝清醒过来,治理好天下,他一定要想办法进城去。他又想呀想呀,终于想到只有变成一只会飞的鸟儿,才能飞进城门,飞进宫中,飞到高树枝头,把爱民安天下的道理亲自告诉丛帝。于是,他便化为一只会飞会叫的杜鹃鸟了。

那杜鹃扑打着双翅飞呀飞,从西山飞进了城里,又飞进了高高宫墙的里面,飞到了皇帝御花园的楠木树上,高声叫着:“民贵呀!民贵呀!”

那丛帝原来也是个清明的皇帝,也是个受到四川百姓当成神仙祭祀的国王。他听了杜鹃的劝告,明白了老王的善意,知道多疑了,心中很是愧疚,以后,便更加体恤民情,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好皇帝。

可是,望帝已经变成了杜鹃鸟,他无法再变回原形了,而且,他也下定决心要劝诫以后的君王要爱民。于是,他化为的杜鹃鸟总是昼夜不停地对千百年来的帝王叫道:“民贵呀!民贵呀!”但是,以后的帝王没有几个听他的话,所以,他苦苦地叫,叫出了血,把嘴巴染红了,还是不甘心,仍然在苦口婆心地叫着“民贵”!

后代的人都为杜鹃的这种努力不息的精神所感动,所以,世世代代的四川人,都很郑重地传下了“不打杜鹃”的规矩,以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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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鲍叔牙荐管仲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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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叔牙和管仲是朋友,鲍叔牙是公子小白的师父,管仲是公子纠的师父。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鲍叔牙荐管仲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周平王在公元前年把国都迁到洛邑。从这一年起到公元前年周被秦消灭为止,历史上称为东周。东周又分为两个时代,一般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春秋,把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叫做战国。东周是个动荡的时期,周天子一天天丧失了权势和威力,称霸的诸侯国的权力大于天子。到后来周天子的国土只相当于一个很小的诸侯国了。

春秋初期,齐(都城临淄,在今山东淄博)是个大诸侯。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齐桓(huán)公在位。齐桓公即位七年后就开始称霸。他得力于管仲,管仲又叫管敬仲,名夷吾,字仲,治理国家的本事很大。齐桓公任命他为国相以后,齐国一天比一天强大。可是以前管仲却是齐桓公的死敌。这是怎么回事呢?那就不能不归功于鲍叔牙了。

原先,齐国的国君是齐桓公的哥哥齐襄公。齐襄公残暴荒唐,连他的两个兄弟都逃到别国去了。这两个兄弟是两个母亲生的。一个叫公子纠,逃到了鲁国(都城在今山东曲阜)姥姥家。一个叫公子小白,就是后来的齐桓公,逃到了莒(jǔ)国(都城在今山东莒县)的姥姥家。公子纠的师傅是管仲,公子小白的师傅是鲍叔牙。

管仲和鲍叔牙从小就是好朋友。他们分别在当纠、小白公子的师傅以前,合伙做过买卖。鲍叔牙本钱出得多,管仲家里穷,出的本钱少。赚了钱呢,管仲倒多拿一份。伙计不服,鲍叔牙说:“管仲家里难,等着钱用,多分点给他我乐意。”他们俩也一块儿打过仗。冲锋时,管仲排在鲍叔牙后头,退兵时,管仲跑在鲍叔牙前头。人家说管仲贪生怕死。鲍叔牙分辩说,管仲不贪生,不怕死,他的母亲老了,多病,不能不奉养母亲。还说:“他的勇敢天下少有。”管仲听了这些话就对人说:“唉,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却是鲍叔牙!”

公元前年,齐襄公被人杀死了。第二年春天,齐国的大臣派使者迎接公子纠回去做国君。鲁国的国君鲁庄公亲自派兵护送。管仲怕小白抢在前头,就带着几十辆兵车赶紧走。走到即墨(在今山东平度东南),听人说公子小白已经跑在头里了。管仲使劲地追,追了三十多里路才追上。管仲瞧见公子小白坐在车里,也不多说,偷偷地拿起弓箭,对准了公子小白,“嗖”地一箭射过去。公子小白大叫一声,口吐鲜血,倒在车子里。管仲一看,小白死了,急急忙忙带着人马逃跑。他想公子小白已经被射死,公子纠的君位稳坐了。

谁知道公子小白并没有死,只是咬破舌头,弄得满口的鲜血装死。鲍叔牙护着小白抄小道赶到都城临淄(zī),可是公子纠年龄比公子小白大,照理应该立公子纠。鲍叔牙硬是说服了大臣们,立公子小白为国君,就是齐桓公。齐桓公任命鲍叔牙做宰(最高助手),鲍叔牙推辞不做,说管仲才可以当这个官。

不久,鲁国的兵马送公子纠回到了齐国地界。齐国的鲍叔牙立即请齐桓公发兵抵抗,结果鲁庄公吃了败仗,又把公子纠和管仲带回鲁国。不料齐国的追兵追上门来打。鲁庄公没有法子,逼死了公子纠,拿住管仲。鲍叔牙关照齐国的使者对鲁庄公说:管仲射过齐桓公,齐桓公要报一箭之仇,亲手杀了他。鲁庄公只好把管仲装上囚车,押回齐国。管仲明白,自己能活着回去,全是鲍叔牙的主意。原来鲍叔牙要举荐管仲帮助齐桓公治理齐国,怕鲁国先杀管仲。等到管仲一回到齐国,鲍叔牙就亲自到城外迎接。

接着,鲍叔牙大力把管仲保举给齐桓公。齐桓公说:“他拿箭射我,要我的命,你还叫我用他吗?”

鲍叔牙说:“那会儿他是公子纠的师傅,管仲自然冒死帮着公子纠啦。管仲的本领比我强十倍。主公要是用他,他准能给您立大功。”

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立即拜管仲为相国。鲍叔牙反倒做了管仲的副手。

管仲当相国以后,发挥他的政治才能,大力实行改革,使齐国的国力迅速增强。七年后,齐桓公就称霸四方,不久齐桓公就成了春秋第一霸。他尊称管仲为仲父。鲍叔牙则一心为齐国着想,甘居管仲之下,历史上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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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军长征途中吃马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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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过草地的时候。草地上的泥沼非常多,稍微不小心就会陷下去,几秒钟就能把人吞没。当时大家都累得没有一丝力气,双腿发软,走着都能睡着。正当大家都想办法唱歌互相鼓劲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在身后不远处,一声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回过头的时候,战士们看到有一匹马,掉进了泥沼里,已经淹了半个身子了,眼瞅着一点点往下陷。那匹马还想挣扎着蹬腿,可是它越使劲,陷得越快,马背上的行李和物品也加快了它陷下去的速度。这匹可怜的马,它知道自己要永远留在草地了,眨了眨眼睛,流下了一行泪水,战士们看到这个场景,也禁不住哭了起来。

突然,有几个饿红了眼的战士拿着刀,朝那还没完全陷下去的马背上割肉。大家已经一星期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能吃的都吃了,皮带、鼓皮,甚至连羊毛褂子都被大家分着嚼烂了。人都饿昏了,革命还没完,吃了马肉就有力量走出去。反正这匹马要死了,为了革命,远处就有篝火,仿佛他们已经闻到了马肉的香味。这时,他们疯狂地在马背上用刀划、挖,鲜血淋漓,没有人能感觉到马在颤抖……

可是,有更多的战士,他们的肚子也饿得像打鼓一样。他们冲上来,去打那些割马肉的人,甚至还扇耳光。他们一边抚摸那矗立着鬃毛的马,一边含泪痛声骂道:“这帮没良心的,你们有没有人性啊?它从长征一开始就跟着我们,走了这么远,默默地给我们背东西,驮伤员,你们都忘了吗?饿疯了吗?”

他们并没有饿疯,也没有失去人性。只是,这饥饿的魔爪使许多铁骨铮铮的男子汉都倒下了。吃马肉,不是没良心,是没办法呀!

刹那间,泥水弥合了,马彻底淹没了。这一刻,大家谁也没有说话,没有吵闹,只是静静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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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管庄子刺虎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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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两个人,一个叫管庄子,另一个是管与。

管庄子是远近闻名的勇敢的猎手,他常常一个人猎杀虎豹豺狼,无所畏惧。

一次,管庄子来到一座山前,见有两只老虎在那里争吃人肉,正在拼命厮打着。

它们时而举起前腿互相猛扑,时而互相咬住脖颈不放,两虎的咆哮声震撼着山林。

管庄子举起锋利的猎叉,正要上前刺杀这两只老虎,与他同行的管与连忙拉住他,说:

“老兄且慢!”

管庄子说:“还等什么?现在两只老虎正在厮打,我得乘它们不备刺杀它们。不然的话,这两只老虎一会儿平静下来,重新和好,我还对付得了吗?”

管与说:“最好的时机还没到。你想,老虎是凶猛的野兽;人肉,是老虎最美的食物,老虎很喜欢吃人肉,现在两只老虎都抢着吃人肉,它们为争夺这块食物正疯狂搏斗,不最后见一个高低,它们不会罢休,一定会争得你死我活。

两虎真的动怒拼打,弱些的肯定会被咬死,而强些的那只虎也会被咬伤,伤痕累累。

等到它们死的死了,伤的伤了,你再行动,只需要轻而易举地将受伤的老虎刺死,这两只老虎就都属于你了。这不是做了一件事就能获得双倍好处吗?”

管庄子恍然大悟。原来管与给管庄子出的是一个只需付出刺杀一只伤残老虎的代价,却能收到杀死两只老虎的主意。这真是一个好主意!果然,两个人很轻松地就把两只老虎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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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纪晓岚的笔误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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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以礼名扬天下。清朝第一才子纪晓岚在参拜孔子墓时,为孔府题写了一副楹联,上联是“与国咸休安富尊荣公府第”,下联为“同天并老文章道德圣人家”。

此联对仗工稳,意蕴不凡,书法自然流畅,文字读来非常大气。孔家主人在欣赏之余,却又发现这副出自天下第一才子的联语中有两处明显的“硬伤”。一是“与国咸休安富尊荣公府第”中的“富”字上面缺一点;二是“同天并老文章道德圣人家”中的“章”字一竖直通“立”字。

纪晓岚从旁人读对联时的表情中,怀疑刚才所写的字里面可能出了点问题,低头仔细一看,果然有两个字笔误。他想,自己乃是全国知名大学士,又是当今圣上最宠的才子,无论如何也要将眼前这难堪的局面应付过去。纪晓岚不愧是大名士,脑筋一转,便伶牙利齿地主动向人们讲了起来。

他说是自己是有意这样写的,“富”字少上面一点,寓意是“富贵无头”,盼望孔府家的后人,沾了圣人的灵气,日子越过越好;“章”字一竖直通到上面,寓意孔老夫子的“文章通天”、无与伦比,永远是天下第一位的。

纪晓岚的这番解释,抬高了孔子的地位,表达了对孔子后人的祝福和对“圣人”文章道德的崇敬之情,孔家人当然十分高兴。随即请人将这副楹联刻成吊牌,与严嵩的墨迹匾额“圣府”一起,挂在孔府的大门前。

纪晓岚的“笔误”,使得那副“无头富贵、通天文章”的楹联从此誉满天下,并号称“天下第一奇联”。“富贵无头,文章通天”,多么醒目;“与国咸休”、“同天并老”,多么贴切!让人不得不佩服纪晓岚的文才。

也有人说,纪晓岚是故意“笔误”,因为两处“笔误”都刚好在第6个字,目的是想让后人在祭奠至圣先师的同时,也记住历史上还有一个纪大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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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历史典故的歇后语

全文共 1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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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了路知道回来。比喻发觉自己犯了错误,知道改正”。”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历史典故歇后语,供大家阅读!

关于历史典故的歇后语(一):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典故出自晋·苻朗《苻子·方外》,文载:“太公涓钓于隐溪,五十有六年矣,而未尝得一鱼。鲁连闻之,往而观其钓焉。太公涓跪石隐崖,不饵而钓,仰咏俛吟,及暮而释竿。”

今多比喻心甘情愿的落入别人的谋划。类似的故事有“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关于历史典故的歇后语(二):齐桓公的老马——迷途知返

迷途:迷失道路;返:回来。迷了路知道回来。比喻发觉自己犯了错误,知道改正。

【出处】: 《三国志·魏志·袁术传》:“以身试祸,岂不痛哉!若迷而知反,尚可以免。”

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在中国文学史上是非常有名的。虽然其家世代为官,但他八岁丧父,十二岁丧母,家境非常贫寒。而陶渊明人穷志不短,勤奋读书。后来,他在叔父的引荐下成为彭泽(今属江西)县令。然而,陶渊明本性热爱自然,上任没几天便思念故土,想辞官归去。他觉得,出来当官只是为了糊口,可衣食无忧之后却由于所做之事违反了内心本意,非常痛苦。不久,陶渊明的妹妹在武昌(今河北鄂城)去世。他想立刻去吊唁,于是辞去了官职。就这样,陶渊明仅当了八十多天的官就又过上了田园生活。又据记载,陶渊明是因不肯屈从于郡里派来的一个盛气凌人的督邮,才交出官印,隐居田园的。陶渊明隐居后,便写下了《归去来兮辞》,也就是成语迷途知返的出处。在这篇赋的序中,他总结了自己走过的生活道路,认识到过去虽已无可挽回,但未来的事还来得及弥补。意思是出来当官已错,现在归隐还来得及。自己确实迷失了道路,好在虽迷了路但还知道回来。他的许多田园诗正是在此之后创作出来的。

关于历史典故的歇后语(三):赵括打仗——纸上谈兵

纸上谈兵[zhǐ shàng tán bīng]:在纸面上谈论打仗。比喻空谈理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比喻空谈不能成为现实。

纸上谈兵”出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战国时期,赵国大将赵奢曾以少胜多,大败入侵的秦军,被赵惠文王提拔为上卿。他有一个儿子叫赵括,从小熟读兵书,张口爱谈军事,别人往往说不过他。因此很骄傲,自以为天下无敌。然而赵奢却很替他担忧,认为他不过是纸上谈兵,并且说:“将来赵国不用他为将罢、如果用他为将,他一定会使赵军遭受失败。”果然,公元前259年,秦军又来犯,赵军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县附近)坚持抗敌。那时赵奢已经去世。廉颇负责指挥全军,他年纪虽高,打仗仍然很有办法,使得秦军无法取胜。秦国知道拖下去于己不利,就施行了反间计,派人到赵国散布“秦军最害怕赵奢的儿子赵括”的话。赵王上当受骗,派赵括替代了廉颇。赵括自认为很会打仗,死搬兵书上的条文,到长平后完全改变了廉颇的作战方案,结果四十多万赵军尽被歼灭,他自己也被秦军箭射身亡。

关于历史典故的歇后语(四):鲁班皱眉头——别具匠心

别:独特的;具:具有;匠心:巧妙的心思。常指文学艺术上或其他方面具有创造性的与众不同的巧妙构思。也作“独具匠心”、“匠心独运”。

[语出] 唐·王士源《孟浩然集序》:“文不按古;匠心独妙。”

关于历史典故的歇后语(五):陈胜扯旗——揭竿而起。

陈胜字涉,阳城人,秦二世元年(前209)被征屯戌渔阳,与阳夏人吴广在蕲县大泽乡斩木为兵,揭竿为旗,举起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大旗。在陈县(今淮阳)建立张楚政权,声势浩大,震撼暴秦。起义失败后,被车夫庄贾杀害,部将吕臣又斩庄贾,迁葬陈胜于芒砀山。西汉以陈胜首倡反秦之功,高祖时为涉置守冢30家,免其赋税杂役,以守护墓地,东汉后渐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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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成语金屋藏娇的历史典故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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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原指汉武帝刘彻要用金屋接纳阿娇作妇。后指特别宠爱某美貌女子;也特指纳妾。下面就由小编为你们带来2016成语金屋藏娇的历史典故精选,欢迎阅读。

汉武帝在中国历史上是赫赫有名;‘娇’就是指陈氏,汉武帝刘彻的原配妻子,大汉孝武陈皇后。

陈氏的小名叫‘阿娇’,父亲是堂邑侯陈午,堂邑侯府是汉朝开国功勋贵族之家;母亲是汉景帝刘启唯一的同母姐姐馆陶长公主刘嫖,是当时朝廷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陈阿娇自幼就深得其外祖母——汉景帝之母窦太后的宠爱。

汉景帝的嫔妃王美人王娡有子刘彘(后改名刘彻),排行第九(或者第十,有争议)。景帝有十四个儿子,其中宠妃栗姬生子最多且生育了皇长子——刘荣。景帝的薄皇后没有生育,汉景帝最初立庶出长子刘荣为太子。

馆陶长公主打算将女儿陈阿娇许配太子刘荣,以期日后成为皇后。她使人问栗姬的意思,谁知栗姬恼怒长公主经常向景帝进荐美女分宠,竟然断然拒绝。馆陶长公主震怒,遂起废太子之心。

一日,馆陶长公主抱着刘彻问:“彻儿长大了要讨媳妇吗?”胶东王刘彻说:“要啊。”长公主于是指着左右宫女侍女百多人问刘彻想要哪个,刘彻都说不要。最后长公主指着自己的女儿陈阿娇问:“那阿娇好不好呢?”刘彻于是就笑着回答说:“好啊!如果能娶阿娇做妻子,我会造一个金屋子给她住。”这就是成语金屋藏娇的由来。此典故载于 汉·班固《汉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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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国历史经典典故二:只要功夫深,铁杵磨绣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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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曾这样评论过大诗人李白写的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意思是说,李白要是提笔写诗,风雨都惊动了,诗写成之后,连鬼神都感动得哭泣。

那么,李白是不是天生就那么聪明?是不是他从小就懂得刻苦学习?都不是。李白小时候很贪玩,经常逃学。

有一天,李白在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妈妈正在磨一根很粗的铁棒,李白很奇怪,不明白老妈妈磨这根铁棒干什么,于是他就走上前很有礼貌地问:“老妈妈,您磨这根铁棒干什么呀?”老妈妈头也不抬,还在一个劲地磨:“我的绣花针丢了,我要把它磨成一根针!”李白一听吓了一跳,说:“这可太不容易了!”老妈妈抬起头来:“铁棒磨成针是不容易,可是,时间长了就可以磨成针了”。

铁杵磨成针,李白想到了做学问。只要肯下功夫,再难的事也做得到。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自己的学问就一定会有长进和建树。以后,李白再也不逃学了,他每天苦读诗书,终于成为中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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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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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姬发灭商建周后,将东方的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和周王室的子孙,又向各边远地区派出大批使者,以宣扬自己的文治武功,希望他们都归顺于周室。

于是,许多远方的小国和部族便派使者送来贡物,以示臣服。其中有一个部落送来一只叫做獒的狗。这只狗身上的毛呈黄褐色,身体较大,尾巴较长,四肢比较短,性格凶猛,善于搏斗。同时,它又很有灵性,在武王面前匍匐在地,好像是在行跪拜之礼一样。武王对此很是喜欢,便重赏了前来进献獒的使者,然后就高兴地逗起獒来。

召公知道这件事后,作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呈给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果沉湎于侮辱和捉弄别人,就会使自己丧失崇高的德行;如果沉湎于所喜爱的事物,就会使自己丧失积极进取的志向。周王朝的建立很不容易,不能让它立刻灭亡啊!读了这篇奏章,周武王觉得召公的话很有道理,颇受感动,想起了从前纣王荒淫无度,导致商朝灭亡的惨痛教训,就下令将贡物分别赏赐给各位功臣和各国的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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