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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小说作文(精彩20篇)

《到灯塔去》小说以到灯塔去为贯穿全书的中心线索,写了拉姆齐一家人和几位客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一段生活经历。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带来的小说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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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还不清的债的寓言故事作文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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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富翁,年纪大了,他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

他回顾一生,想想有什么未了之事,忽然想到在保险柜里,还有很多亲戚朋友的借据。这些钱已经借出多年,那些亲友依然贫困。

为让子孙避免日后的困扰,富翁决定在临终前,自己处理这批债务。

他约集了所有欠债的亲友,自己倚在床边的靠背上,床前摆着取暖的炭炉,炉火烧得正旺。

富翁手拿大叠借据,对欠债的亲友说:“我自知时日不多,也知道你们没有能力偿还欠我的钱。为了避免困扰,今天,你们只要真心说一句感激的话,我就把借据当面烧掉,从此两不相欠。”

从欠债最少的开始,第一个人说:“来世我愿做您的仆人,为您打扫庭院。”

富翁将那个人的借据放在炭炉里烧了。

接着,有人说:“来世我将变鸡变狗,为您日夜守候。”

富翁微笑着将那人的借据烧了。

还有人说:“来世我将做牛做马,为您耕田拉车。”

富翁含笑,把一张借据烧了。

又有人说:“来世我愿做您的儿孙,永远孝顺您。”

富翁开怀大笑,烧了借据。

他们一一说出内心感激的话,富翁也感到满意。到了最后,只剩下一个欠债最多的人,他诚惶诚恐地上前说:“来世,我一定要做您的爸爸。”

富翁听了非常生气,反问他:“你为什么不感谢我,反而骂我呢?”

“老爷,您有所不知,这世间一切的债都有还清之日,只有儿女的债是永远还不清的呀。”

富翁笑了,烧掉最后一张借据,在床上安然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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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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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讲的是小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经历的事情。他三岁的时候爸爸就死了,所以他跟妈妈会姥爷家生活。他姥爷脾气非常暴躁,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人。在家里,姥爷和两个舅舅经常为了家产争吵不休,只有姥姥非常善良宽容。就在这样困苦和不快乐的环境下,阿廖沙过完了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阿廖沙和姥姥。虽然阿廖沙有些淘气,有时也恶作剧,但是他是一个善良而且正直的孩子,他爱读书、能帮助穷人,也能对生活乐观。姥姥非常慈爱温和,很疼爱阿廖沙,经常给他讲故事。姥姥每天早上都会祈祷,希望家人幸福,而且她对其他人都非常宽容。我就讨厌的就是姥爷,他脾气暴躁,经常打人。非常小气,每日都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他还特别自私自利,最后把姥姥都赶出家门。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过。我很同情阿廖沙,我不能想象他能在这么艰难痛苦的环境中生活,并且还那么坚强。比起他,我现在的生活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和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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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十大经典小说之七:《龙枪编年史》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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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指数 ★★★★☆

从某种意义来讲《龙枪系列》不算是网文,只不过龙珠是从网络接触到这本玄幻大作,其实这本经典大作也是今年才开始追,确实很好看啊。

它真实的刻画了每一个主角的内心世界。里面没有完美的英雄。这一群人只是拥有不凡能力的普通人,他们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神力的海克力士,更不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基里斯 。他们会自私,会害怕,就像每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平凡人一样。这里的英雄不过是努力试着寻求自己内心安定的流浪者。在龙枪的世界中,我们可以看见所谓的善良与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善良有可能是懦弱,有可能是逃避的,邪恶有可能是温情的,有可能是人性的,这本玄幻大作一一诠释了人之常情的善与恶。

鉴于还没有看完这本大作,龙珠就已经惊为天人了,在本人的心目中龙枪系列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给的评分是四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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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如懿传的结局

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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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是2012年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流潋紫。《后宫如懿传》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2016年该小说被改编为电视剧,8月份开机拍摄  。2017年7月12日,《2017猫片 胡润原创文学IP价值榜》发布,《后宫·如懿传》位列78位

夜风沉缓地吹拂,空气中绵密的花香软软地缠上身来,与酒意一撞,皇帝更觉得心中沉突,整个人醺醺欲睡去。

总管太监李玉的步子迈得又快又稳,一壁轻声督促着抬轿的小太监们,“稳着点儿,别摔着了皇上。”

皇帝朦胧中扶着头,含糊地问:“到哪儿了?”

李玉含笑答道:“皇上,到西六宫的长街了。”

皇帝轻轻“哦”了一声,“是西六宫。李玉,朕仿佛有点儿醉了。”

李玉忙恭谨道:“皇上安心,您一早翻了惇贵人的牌子。奴才已经去通传了,这个时候惇贵人已经备下了醒酒的汤药在承干宫等着您了呢!”

皇帝“唔”了一声,缓缓道:“停下!”

李玉满心托异,却不敢多言,忙着甩手中拂尘,示意抬轿的太监们放落了桥辇。李玉凑上前,“皇上,这儿离承干宫还有一段路,还是让奴才们抬着您走吧。”

皇帝伸出手,李玉忙伸手扶住,皇帝道:“朕觉得酒劲儿上来了。李玉,你扶着朕走一会儿。”

李玉忙躬身道的声“是”,悄悄儿朝后脸一扬。后头跟着的四个小太监会意,变隔了十步之遥,轻悄跟在二人后头。李玉稳稳扶助皇帝的手臂缓缓往前。

皇帝不说话,李玉更不敢说话,也知道皇帝想去哪里,只好默然跟着。月色澄明如清波,温柔浮溢四周,连长街两侧的朱红高墙,也失了往日的沉严肃穆,显出几分娇柔。

皇帝抬头望着月亮,似乎是自言自语:“今儿的月亮真好。”

李玉忙笑:“皇帝是天子,今儿是您的万寿生辰,当然连月亮也要来助兴,格外高亮些。”

皇帝微微一笑:“是啊,今儿是朕的生辰,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人月团圆,都是好日子。”

李玉见皇帝凝神望月,嘴角仍带着笑意,不知怎的,心里一突,便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赶紧劝道:“皇上,时辰不早,您今儿高兴多喝了点酒,仔细被风扑着,伤了龙体。”

皇帝摇摇头:“酒酣耳热,朕不会凉着。”

李玉悄悄看了皇帝一眼,奓着胆子劝道:“皇上,颖妃娘娘在养心殿等着您哪!”

皇帝冷淡道:“让她等着。”

李玉暗暗吶罕,颖妃巴林氏蒙古贵女,入宫数载,颇得皇帝恩幸。便连皇贵妃魏氏所生的女儿七公主,也交由她扶养。尤其是乌拉那拉皇后过世之后,寻常嫔妃难得见皇帝一面,这位颖妃却常能陪皇帝说话,宠遇可见一斑。而今日皇帝这样抛弃下她不顾,却是从来未有之事。

李玉见皇帝信步往前,环视周遭一眼,忽地想起一事,心中没来由地一慌,脚下都有些踉跄了。

皇帝漫不经心地道:“叫跟着的人都退下,朕见了心烦。”

李玉不敢怠慢,忙回头扬了扬拂尘,四个小太监便躬身后退下去。

李玉上前扶住皇帝的手,皇帝慢悠悠走着,兀自说:“今儿是朕的生辰,朕真高兴。”

李玉忙接口:“高兴高兴。”

皇帝含着笑意,“朕有那么多阿哥、公主,一个个活泼泼的,又聪明又伶俐。”

李玉道:“更难得的是阿哥和公主们都有孝心,尤其是几位阿哥,特别出息。十一阿哥文采风流,写得一本好书法,今日为皇上献上《百寿图》,可真是十一阿哥的一片孝心;就是十五阿哥,虽然年纪小,可当真是志气,能把皇上的御诗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啧啧…真是能干。”

皇帝微瞇了眼,“那不是十五阿哥能干,是他的额娘太能干。”

魏氏身为贵皇妃,位同副后,主理六宫,又子女双全,若不是得了这心悸病身子虚弱很多,只怕也有封后的指望了。

李玉眼珠一转,只装作不懂,笑吟吟道:“可不是,皇上的万寿节都是皇贵妃撑着身子一首操持,不可谓不能干。”

皇帝轻嗤一声,带了几分嘲讽之意,“是啊。朕有那么多嫔妃,个个貌美如花,聪明能干。”

李玉不知皇帝何意,只赔笑说:“皇上的嫔妃们不仅貌美贤慧,而且今日万寿节都为皇上进歌献舞,当真才貌双全。”

皇帝闭上双眼,“可不是?个个都顺从着朕,体贴着朕。只有颖妃还直爽些。”

皇帝晃一晃头,脚步有些不稳,李玉急道:“皇上,皇上您当心着。”

皇帝摆了摆手,“顺从体贴自然是好,可朕怕啊,怕这顺从体贴下面是说不吃口的腌臜心思,污秽手段。朕想一想,就觉得恶心。”

李玉忙笑道:“皇上多虑了,后宫的小主们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哪怕真有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皇上圣明,也一早处置了。”

皇帝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所以,朕喜欢年轻的女人,心眼儿干净,清透,都说什么自然会说。哪怕有点儿小心思,也藏不住。”

李玉忙忙点头,“皇上说得是。”

皇帝缓步走着,李玉赔笑道:“皇上,再往前就是翊坤宫,旁边的宫里庆妃娘娘和诚贵人都在,再不然,还有几位贵人常在,也都住着。皇上要不要去坐一坐…”

皇帝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李玉,你跟了朕几十年,如今倒越发会当差了。”

李玉膝盖一软,连忙跪下,“皇上恕罪,皇上恕罪。”

皇帝轻哼一声,也不理会,径自向前去。李玉跪也不是,站也不是,眼见皇帝越走越远,他咬了咬牙,奢着胆子小跑着跟了上去。

四下里的甬道太过熟悉,连每一块引他向重华宫的青石板上的花纹,他都烂熟于心。皇帝怔忡地走着,越走越快。等到“翊坤宫”三个金漆大字清晰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皇帝才猛然剎住了脚步。酒意沉突涌上脑门,皇帝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激烈地跳着,脚步却凝在了那里。

恍惚还是帝后情睦的岁月,如懿初为皇后。过了那么长的时光,越过了那么多人,她终于走到和自己并肩的地方,成为自己的妻子,而非面容鲜妍而模糊的妾室中的一个。这是他许她的。在自己还是阿哥的时候,他太知道自己虽为帝裔,却出身寒微,连亲生父亲都隐隐看不起自己,对他避而不见。所以他有了熹贵妃这位养母,所以他拼命孝顺这位他带来荣耀家世的养母。他费尽心力用功读书,只为争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那个时候,他有出身名门贵族的嫡福晋富察氏,也有了大学士之女、温柔婉妹的高氏。那修高贵而美里的女子,那些深受家中宠爱的女子,他在欢好之后只觉得疏离。她们跟自己的心,到底是不一样的。只有如懿,那时她还叫青樱,是被自己的哥哥瞧不上,才被熹贵妃要来送给他做棋子的女人。连熹贵妃都说:“你可以不宠爱她,却一定要娶了她,善待她。”不错,青樱是可以作为她和三哥弘时争夺地位的一步好棋的。青樱,她也有显赫的出身,她是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侄女。这重身分,却在后来的日子,成了她的最大的尴尬。

因着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晚年凄凉,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败在当今太后手中,所以青樱入宫后的日子,很不好过。她被冷落了些年,直到那时,他才真正爱上青樱。因为那样的青樱,伴随他多年,深知彼此心性,又真正和自己一样,是富贵锦绣林中心底却依然孤寒之人。

所以他加倍地给予她荣耀,给予她皇后之位。

曾经,也有过琴瑟相谐。而最美好的最初的时光,都停留在了翊坤宫的岁月。

那时,她与他是多么年轻。人生还有无数明灿的可能,他们都真诚地相信,可以一起走到岁月苍老的那一日。

皇帝伸出手,爱惜地抚摸在翊坤宫的大门上。

触手扬起的轻灰令皇帝忍不住咳嗽。他仔细看去,才发觉门上红漆斑驳,连铜钉都长出了暗绿的铜锈。墙头恣意生长的野草,檐角细密的蛛网,都是那样陌生而寥落。

曾经恩深情重的翊坤宫,曾经住着天下之母的翊坤宫,竟也破败如此了么?

其实,也不过这些日子而已。

可以宫廷的冷落,他最清楚不过了。万人之上的他,坐拥天下的他,何尝不也是在年幼时受尽白眼,若不是乳母庇护,又有了熹贵妃的抚育,他何曾能有今日?

所以,他太清楚如懿的骄傲,太清楚该如何挫磨她的骄傲。

哪怕是皇后,也要屈膝在皇帝之下,俯首恭谨。

可是如懿,她有那样锐利的眼神。恰如她断发那一日,如此决绝而凄厉。

万事,终于不可再回转。

皇帝静静地伫立在门前,良久,只是默然。

月亮渐渐西斜,连月光也被夜露染上几分清寒之意。

李玉跪在皇帝身后不远处,连膝盖都麻得没有感觉了,只依稀觉得冷汗流了一层又一层,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样。

他是不该看见的,就好像,皇帝也不该过来这里。

翊坤宫,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地方;翊坤宫里的人,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人。可是偏偏,在这样普天同庆的万寿节里,在即将花好月圆的中秋夜前,皇帝却在翊坤宫的门前,迟迟徘徊,不愿离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夜露浸染了云鬓,李玉才觉得有些凉意。他犹豫了半日,终于咬着牙膝行到皇帝跟前。李玉拼命磕了两个头,方敢极低声地说话:“皇上,已经二更了。”

皇帝只是默默不动,仿佛整个人都定在了那里。

李玉眼见皇帝的袍角已被露水浸湿,心中更是惊惧,立刻俯首在地,“皇上,宫中人多口杂,万一…快中秋了,您要伤了龙体,太后和皇贵妃问起来,奴才胆当不起。”

他不敢再说下去,只是叩首不已。

片刻,皇地叹了口气。那叹息极轻微,像一阵轻风贴着墙根卷过,连李玉自己都疑心是否听错了。皇帝轻声呢喃:“人月两团员?呵,团圆?”

李玉吓得不敢抬头,终于听轻皇帝说了两个字,“回去。”他顿了顿,“将翊坤宫拾出来,给惇贵人住吧。”

他挣扎着站起来,也不顾膝头酸痛,忙扶着皇帝的手去了。

墙头的野草清幽幽地晃着,好像只有风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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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长篇励志小说推荐

全文共 4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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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所谓的精彩,就是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有不忍释卷,甚至是读不完就难以入睡,或者都舍不得读完的阅读体验。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长篇励志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都梁《血色浪漫》

都梁最有名的作品毫无疑问是《亮剑》,这部长篇小说也因为被拍成了同名电视剧,从而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相比较而言,他的长篇《血色浪漫》虽然也拍成过电视剧,但是影响力有限。从电视剧上来说,虽然大体忠于原著,但还算不上精彩。但回到原著本身,简单来说,这是我读过的最喜欢的青春小说。青春小说,似乎是80后作家的专属,韩寒、郭敬明,两面大旗在青春小说的概念里唱主角。我也曾一度迷过他们的小说,但随着年龄增大,对他们小说的感触就会越来越淡。再回头看,觉得最好的青春小说,都不是这些80后写的,我觉得是都梁的《血色浪漫》。这部小说写了一帮文革时期年轻人的成长及命运。从他们少不经事,写到历经沧桑,阅尽风尘。主角钟跃民号称是个“挎着菜刀的诗人”,热血,勇敢,不羁,而富有诗意。能温情似水的念诗,更能拎着菜刀上街上干架。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帮人有着特殊的青春,崇尚武力,冷兵器,上山下乡,参军,创业,命运被时代摇摆,爱恨纠葛。小说人物对白精彩、生动,情节紧凑,一波三折。当时读得手不释卷,还差点被其中几个感人桥段催下眼泪,真是使劲咬着牙挺着才不至于哭出来。

2、余华《兄弟》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之前就阅读完了他所有的作品,后面偶有新作上市,我也是第一时间关注的。说起余华,人们最多想到的《活着》。这部小说被认定为他的代表作,后来被张艺谋排成了电影,但是被禁了。也有人说,他的《在细雨中呼喊》才是他最好的作品。这些没有定论,但我认为,要论他的小说,最精彩的一部,肯定不是《活着》,而是《兄弟》。虽然这部作品饱受争议,但丝毫不妨碍我最它的偏爱。小说《兄弟》中以两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命运为主线,贯穿了从文革到改革开放以后,长达40年的叙事长度。其中对文革年代的动乱,以及对改革开放后群魔乱舞的社会百态,进行了深入刻画,笔法直接而奇崛,叙事简单而极富有感染力。我记得当时看的时候,不经意就被其中的人物对话逗笑,但又时常被其中的悲剧触动。我依旧记得当时阅读这本书的几个夜晚,读到动容时,总是长长的唏嘘,久久难以释怀,也根本舍不得读得太快。

3、天下霸唱《贼猫》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当然是已经很有名了,如今也被拍成了电影。这一系列的盗墓小说本身具有很高的热度,就不再推荐了。我要推荐的是他的另外一部长篇小说《贼猫》。这部小说相对《鬼吹灯》,其知名度并不高,但其精彩的程度却也不亚于前者。小说讲叙了一个清末年间的诡奇故事,其中唱主角的不是人,反倒是猫狗。这也是有别与其他小说的独特之处。小说以明清小说的章回体叙事,如说书般娓娓道来,情节布局之精巧、诡异,难以捉摸,堪称一绝。以盗墓为始,一套相猫辨狗的不传之秘为线索,穿插离奇、惊险、诡奇的人物经历,最后识破一场生死攸关的大阴谋。其中人和猫一同历险,多种奇猫异种悬念重重。其中筷子楼,闹宅童子,造畜,渡水葫芦猫等章节,看起来诡谲莫测,引人入胜,其民间传奇色彩浓重,都是听起来大为过瘾好故事。

4、姜戎《狼图腾》

说起来,这部小说算是热门已久了。在前几年的图书畅销榜上,这部小说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名次。到后来被拍成了同名电影,又更提高了知名度。尽管或许已经被熟知,但还是很想推荐这部小说。因为以草原狼为主题材的小说实在不多,能达到这样水平的就更是难得。姜戎在小说中讲了一系列人与狼的故事,他的叙事笔法稳健而准确,对于场景的再现,文字解构层次分明,缜密而具有调度性,很大程度上能带动读者的想象视觉。他所写的草原,人狼大战,尽管只限于文字当中,但却让人感觉到情景宛如亲见。追踪狼迹,狼群猎马,纵马套狼,这些桥段无一不写得扣人心弦,精彩纷呈。即便是最开头的,主人公骑马误入狼群,侥幸脱险的桥段,虽然没有真正拉开战幕,但对其惊险的细腻刻画,人、马和狼的惊心对峙,读来让人胆战心惊,冷汗暗流。小说展现了已经逝去的一片原始大草原,以及人狼在敌对中共存、共生的生态哲学。即便除去所有立意、思想、价值方面的成分,单就是小说情节,都尤为值得一读。

5、古龙《七种武器》系列

古龙作为武侠小说中的“个人风格化”代表,其小说的创作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体系和笔法。他优秀作品并不少,但要论哪部最精彩,“楚留香系列”和“陆小凤系列”其中渗透悬疑、推理小说的元素,情节诡奇,悬念重重,是足够精彩的。但我还是更推荐《七种武器》系列。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都是武林中或精巧,或霸道,或优雅的名器。但古龙借助它们写的却是另外一些形而上的武器:笑、自信、诚实、仇恨、相聚、勇气、不放弃。在他的这个系列里,武器不再只是某种道具,而已经化成了人心和风神。譬如他所表达的:一个女人的笑,其实就是一件武器。他在《离别钩》中强调的不是杀戮,而是“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这样的生活哲理。在这个系列里,冰刃只是外在的武器,而人心各种信念、信条才是内在的武器。他将整个系列的小说都上升到一种寓言式的武侠创作层次。这在武侠小说中,是尤为独特的一脉。因为独特,再加上古龙的才华,其中的情节跌宕,对人心描绘从各种“弱”角度的切入,构建了一个精彩而发人深思的江湖世界。

6、九把刀《杀手》系列

九把刀是个创作能力极强的作家。对于各种题材,形式,元素的把握都有其卓越而独到的地方,若论单一类型的小说创作,他都不见得是最优秀的,但论其创作的全能性,在同代作家当中,他却无可匹敌。看他的小说,驾驭多种截然不同的题材,运用多种截然不同的笔法,都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这种作家天生就是写作的材料,对文字的把控力万中选一。自从他的《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大热之后,声名更上一层楼。他精彩的小说并不少,我其中较为喜欢的有《功夫》、《少林寺第八铜人》,但首推的还是《杀手》系列。这个系列由12篇单元式的小说组合而成,其中人物,情节相互渗透,牵连,篇篇精彩。在《杀手,阳台上的波斯菊》中,我就感觉到他叙事的笔法和结构在致敬古龙。但他写出了自己的风味,把杀手的神秘、孤高、冷漠、脆弱放置到一个人心险恶,生死难料的环境里,又用其他普通人物的独特风韵,进行烘托、映衬,相互交融出一种别样的残酷现实和凄冷诗意。12个单篇风格都不尽相同,其中的杀手都性格迥异,其情节都满富趣味与深意,当时是整个系列不看完,绝不罢手。

7、沧月《七夜雪》

沧月的小说看得并不多,但对于这篇《七夜雪》印象深刻。这是她的首部长篇武侠小说,借着一个武侠的世界,讲叙了一段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其实这篇小说从文学角度上来说,能称得上优秀,但并未不见得有多独到。即便是在武侠小说里,能与之媲美的也还有很多。但我偏爱沧月在这篇小说里注入的灵性,诗意和情怀。他的章节以“第一夜”、“第二夜”这样的形式来命名。而全篇也是以七个雪夜为背景舒展开故事。他的小说笔法灵巧,有漫画的特质,精工场景,画面感极强。他写的人物对白也随性而不羁,有着一种小女生的小任性和小调皮。其内核其实与现代人更为贴合。所以他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武侠世界里,但各种人物的感情、际遇,更像是映射着现实。这篇小说中的人物性格塑造鲜明,各种唯美环境渲染到位,尤其是最后几个生死诀别,擦肩而过的桥段,写起来如诗如画,凄婉动人。整个小说读起来仿佛在看一场古风浓郁的电影,精彩,唯美,让人为之感动,心存遗憾。

8、凤歌《沧海》

凤歌的武侠“山海经”大系列是继金、古二人之后,能在武侠界称得上扛鼎之作的作品了。在他的首部大长篇《昆仑》当中,还能很明显的看出他借鉴金庸小说的痕迹,但是难掩其才华,到了些这部《沧海》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并在传统的武侠小说当中渗透了玄幻的元素,让这部小说既有着武侠的风骨,又有着玄幻的血肉。凤歌写小说,笔法严谨,可谓有板有眼,尤为讲究炼词造句。这种缜密类似金庸的笔法,单独看几段,几句,未见得有什么亮点,但从整体看,文字严密之间编织出的气象宏大,他人难以逾越。凤歌对于中国古典文化,有较深较杂的涉猎,他将这些奇趣的元素融入到小说当中,增添了不少精彩看点。这篇小说篇幅较长,但人物结构,江湖体系的设定较为清晰,各种神奇武功的描写,配合文采飞扬的语句,让整部小说读来可谓酣畅淋漓。

9、马里奥·普佐《教父》

这部小说作为美国出版史上的头号畅销书,讲叙了意大利黑手dang的故事,受到了各国读者普遍的热捧。早就1972年就被拍成了电影,此后马龙·白兰度饰演的教父形象深入人心。虽然是对黑帮人物进行塑造,但马龙·白兰度在影片中所展现出来的雍容,沉静,睿智以及内敛的大气,很大程度上涵盖了一个成熟,有担当,有智慧的优秀男人所应该具备的品质。在原著中的教父虽然是黑手dang的头目,但与其他黑帮看起来就面目狰狞的形象截然不同。教父处事冷静,擅于分析,勇敢果断,即便夺人性命,也不露杀气。这部小说经过翻译后,仍然散发着让人着迷的气质。整篇小说围绕教父的家族展开,权势之争,血雨腥风,其中的江湖不像是武侠世界中的快意恩仇,而是另一种隐忍,三思而后行的兵戈相见。阅读这部小说,不仅被精彩的描写而吸引,更多的是被教父这个深具魔力的人物所触动。

10、麦家《暗算》

麦家是写谍战题材小说的能手,这部《暗算》也曾经获得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除了深具文学的造诣之外,其所写的人物、情节皆引人入胜。小说分为了《听风者》、《看风者》、《捕风者》三部分,以七个人物的第一人称叙事,展示了几个不同特工的特异技能及悲剧宿命。此后梁朝伟主演的电影《听风者》便是选取了小说的部分内容进行二次加工创作。就原著而言,麦家的笔法诡秘,幽暗当中透着一种“处处是玄机”的神秘感。他构建小说的结构独特,以讲叙者的口吻与读者无限拉进距离,以无尽的悬念带着读者走进他所设置的情景当中,一旦进入,便无法自拔。这篇小说写得波澜起伏,却好似不动声色,叙述冷静而不刻意,关键的转折水到渠成,但出人意外。小说所展现出的叙事、推理能力让读者欲罢不能,不看到最终,如鲠在喉,必须要看完全篇方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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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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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所有书里最好的一本,乡村孩子朴实的六年级生活深深地感动着我们。其中调皮的秃鹤、温柔的纸月、敬业的蒋一轮老师、主人公桑桑、英俊的杜小康……这几个活生生的人物仿佛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上六年级的种种生活、学习经历:桑桑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秃鹤则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受别人的嘲笑,为了报复嘲笑他的人,他在做操时露出他的光头捣乱纪律从而使桑乔丢失了荣誉。纸月是个转学生,家境不好,所以暂住在桑家几天。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的生活由原来的富裕变成了贫困……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回想起自己的六年级时光,回忆起童年生活。书的扉页上就写着:守望童年,典藏永远,昨天,感动今天和明天。对于我们还处在童年的人来说,什么珍惜童年啊,不让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流失啊,对此根本就是不以为然。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假如有一天长大了,远离了小学时代,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所以把握住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它。

书中有许多人物的小学时光是悲惨的,读了以后使我又联想到现在,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衣、食、住、行样样都步入小康,而我们却不满足,整天向父母要零花钱,还要穿名牌,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呢?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从小要培养各种好习惯、好品质。

走好自己童年的道路,让稻草搭成的草房子永远立在记忆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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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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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阿廖沙的灰色童年后,我心中感慨颇多。我们的童年无一不是幸福的、欢乐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在地狱边缘苦苦挣扎的,在困难地抉择过后,也只能坚强地忍受,痛苦地挣扎,隐忍地蓄力,为的只是长大后化茧成蝶的那一瞬间。

对比之下,在舒适环境中安逸学习的我们,有什么资格抱怨命运的不公?如果阿廖沙在这种痛苦压迫之下还能成为一名伟大的作者,那么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像他学习呢?

阿廖沙三岁那年,一场灾难降临在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丧夫丧子之痛使坚强的阿廖沙母亲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在外祖父家住下后,阿廖沙幸福的生活被暴虐的外祖父狠狠打下句号。然而就在这种生活之下,阿廖沙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仁爱,在黑暗中走向了光明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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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神彩印记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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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就要灭亡,神彩印迹闪现,神选择的人就要觉醒,每个人的印迹都不同,平常我们都发现不了。等到世界灭亡时神彩印迹会降临人间,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则会被魔王选择,成为坠落者。所谓坠落,说明是被神抛弃的人,后而被魔王利用用来征服世界。而神印者则会阻止世界灭亡,每个神印者都会有非凡的能力来保护世界,唤醒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大家好,好久不见了呵呵,这次是十分热血的哦)

好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属性攻击了把?“嗯”十分整齐的回答,这问的人便是星宇,而回答的人便是我们的新人——梦琪他们。(我都说了会把一些人物给删了,所以现在只剩下梦琪,幽影,幽灵,星宇还有徐红)因为星宇把他们这些新人修炼了1个月,所以这些新兵也懂了自己身上背负的使命。“你们准备好了吗?”女神的声音传来,这次的声音十分严肃,没有一丝温柔在里面。“嗯”大家回答道“不要说恩,说是,我们准备好了”女神的声音再次传来。“是我们准备好了”大家回答道“既然这样那是时候让你们去经历下磨难了。”“是”大家再次回答道,到底是什么让以往的众人不一样呢。

“因为他们每个人都看到了自己的亲人死在魔王脚下,他们狠,但是未能为力,他们苦,但他们从来是坚强的。所以这次他们准备与魔族,血战一场。”当然这不肯能让魔族伤筋动骨,但是让他们历练下是正确的。“女神的话有点抽泣。但是有一种无可抗拒的庄严在里面。”之后“圣印联盟”(这是女神给星宇他们团队取的名字)返回了人间。离开是他们脚下的光环一现,红加蓝,绿,紫,犹紫,长虹。四种颜色的光环随着他们的离开也消失无影了。

“啊呜呜”一群的魔族战士超星宇他们这边来了。但是众人还没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竟然毫无反应。“冰火浪涛”吼声传来,打的并不是魔族战士,而是正在痛苦的众人。“你们醒醒把,一直那么悲伤有什么用,不如陪我与这该死的魔族战个痛快。”众人好像被叫醒了一般,恍恍惚惚的眼神变的坚定,变得明亮。“战个痛——”众人齐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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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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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题记

“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了我的身上。”一位网友这样评价这个故事。这是一个关于生活的故事,不是什么世界名著,也没有很多人知道,但却一次又一次的叩击我的灵魂,把我拉向一个无限的远方。

顾飞,一个在小城市里生长的普通高中的高二学生,会吉他,会作曲,会摄影,篮球打的超级好。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他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如一道坎,一道无法跨越的坎。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

蒋丞,一个被养父母退养回十八线小城市的高二学生,学霸,市状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高材生,会打架,会钢琴,会滑板,弹弓百发百中。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他两年后会凭借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自己酗酒、脾气差、陌生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蓦然踏入了他的世界。

幸运的是,命运让两个少年相遇了。《撒野》把他们的生活细节刻画得很细,日子似乎过得比较慢,我记得比较牢的场面:火车站,蒋丞认识了顾飞的妹妹顾淼。冰湖,顾飞看到打弹弓的蒋丞。篮球比赛,顾飞蒋丞赢得了比赛。顾飞瞒着蒋丞跟社会混混单挑,蒋丞拼着恐高症,也极力帮顾飞完成极度危险的“跨栏”。蒋丞的生父跳楼自杀,顾飞陪伴在蒋丞身边,安慰着他。蒋丞的亲哥找上门要钱,顾飞出面赶走。假期里,两个少年一起打工,完美合作,摄影赚钱。备战高考,蒋丞全力以赴,顾飞全程贴心照顾,比他晚睡比他早起,最后考完以后,发烧病倒。

蒋丞一模648分,二模656分,三模666分,高考662分,顾飞高考400多分,语文128分。《撒野》让我感觉到了烟火气,没有随随便便就能考满分的学霸,没有车祸,没有失忆,有的只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努力,备战高考时,蒋丞每天睁眼是背,闭眼还是背,明明擅长理科的他,和养父母赌气选择了文科,事实告诉我们,丞哥做到了。

坦然讲,我更喜欢丞哥,《撒野》里丞哥带给我的力量与勇气,同样也是不可计数的。笔者塑造出来的人物叫人动心,却不仅仅停留在动心。读过后爱的是他那些不留遗憾的勇敢,冲破壁垒时的热烈和不畏痛。而自己所希望从中得到的,也是这种不畏痛与砥砺前行的执着。

“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是读过《撒野》的人都知道的一句话,蒋丞和顾飞就像是千万种劫难之中迸出的那线光,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愿因其咬紧牙关去追,去狂奔。即便是流血淌泪又有何惧?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们亦当是平地。

有些事不是能只像解一道题那样去理解,一道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无论过程怎样,你要做的就是不断地找到通往正确答案的那条路。学霸能找到捷径,学渣绕点儿圈子,但最终都会到达终点,因为答案只有一个,除此之外的都叫做错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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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妄想症患者小说

全文共 3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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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妄想症是人的一种执念,执念过甚就会变成病症。下面是妄想症患者小说,欢迎阅读!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四十岁的老男人叫杰克,人们都说他有妄想症。

杰克感到痛苦和孤独,因为人们都不理解他。他确实有和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过,深夜和月亮踩着软绵绵的白云一起跳过舞。

花儿每天都在对他微笑,向他问候早安。

蚂蚁也曾乘着落叶随风一起和他共进晚餐,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个夜晚。

可是人们不相信,都说他不只有妄想症,还疯了,于是杰克被强制的关在了精神病院里。

杰克等啊等,最后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逃走了。

磅礴的大雨,可怕的雷声,让杰克慌不择路的一直奔跑。

他跑啊跑啊,跑啊跑啊,突然跌倒在了一棵枯树下。

“哦,天啊!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杰克哆哆嗦嗦的爬了起来。

雨水和雷声敲击着他的身体和灵魂。

杰克全身都湿透了,又累又饿,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往哪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杰克看见了一只狗向他走来。

“你好,请问你知道哪里有人家么?”杰克问。

那只狗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杰克追上去,挡在了它的前面。

“请你告诉我,我现在又累又饿,全身都湿透了,需要一个躲雨的地方。”杰克哑着嗓子请求它。

那只狗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杰克,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杰克。”杰克回答。

“你跟我来吧,我叫贝贝,前面就是我家主人的农场了。”说完贝贝不管杰克有没有跟上,自己就先走了。

杰克在后面远远的跟着贝贝,果然不到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农场。

杰克敲门:“有人吗?请问有人吗?”

门开了,是一个少女。

“哦,天哪,快请进。”少女说。

“谢谢。”

杰克进了屋,少女把他带到了壁炉前并且给了他毛巾。

“我叫朱莉,你叫什么名字?”朱莉问。

“杰克,我叫杰克,不过通常人们都叫我疯子杰克。”杰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朱莉端来了一盘吃的,是面包和奶酪。

“给你,一定饿了吧,这么大雨,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朱莉把盘子递给杰克。

杰克接过盘子说:“我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不知道怎么的,跑到了这里,幸好有你家的贝贝好心给我带路。”

说完指了指在壁炉另一边烘干毛发的贝贝。

“这么说,你真的是精神病人?”朱莉问。

杰克边吃边耸了耸肩,说“你觉得呢?”

朱莉摇了摇头。

“对了,家里就你吗?”杰克问朱莉。

朱莉说:“现在是的。”

“嗯?发生了什么事?”杰克疑惑。

朱莉说:“在不久前,我爸爸失踪了,农场现在就只剩下我了,不过,再过不久,连农场也要倒闭了。”

朱莉皱紧了眉头。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这里又怎么会倒闭呢?”杰克问。

“我爸爸叫格里,前不久爸爸说要去山里找找看有没有新的草地,结果到现在都没有回来。农场因为长期没有青草供应,奶牛们都快要卖完了。”

“那你没找过么?”杰克说。

“找了啊,找了好几天,就是找不到啊!”

说着朱莉就伤心的哭了起来。

杰克搁下盘子,走到了朱莉身旁,说:“不要伤心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告诉我。”

朱莉擦干了眼泪说:“那你能帮我找回爸爸么?农场需要我,我走不开。”

“你爸爸是在哪里失踪的?”杰克问。

朱莉走到一扇开着的窗户前,指了指“就是那里。”

借着外面的闪电,杰克看见了一片黑色的森林。

“等明天天亮雨停了,我就去帮你找,以此来报答你的收留之恩。”杰克说。

朱莉感激的点了点头。

“我可以带着贝贝么?”杰克问朱莉。

这时候贝贝开口了:“我才不要去呢,你这个肮脏的人类,谁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

说完又自顾自的趴着休息了。

朱莉走到贝贝的身旁,说:“贝贝,求你了,帮帮我吧!”

说着竟抱着贝贝哭了起来。

贝贝转过头来伸出舌头舔了舔朱莉的眼泪,说:“好吧,为了我的小主人,我就暂且相信你一次,要是路上敢耍花招,看我不咬死你。”

说完还恶狠狠的对着杰克龇牙。

第二天,雨停了。

朱莉准备了一大包吃的让杰克带上。

“求你,一定,一定要带回我的爸爸!”朱莉拉着杰克的手臂,眼睛里面充满了未落下的泪水。

杰克点了点头,说:“放心吧,我一定会的。”

一人一狗就这样在朱莉的注视下,走进了森林里。

杰克和贝贝一直走啊走,忽然在森林里的一棵树下捡到了一只褐色的皮鞋。

贝贝用鼻子嗅了嗅,说:“这上面有我家主人的气味,应该是他掉的。”

杰克四下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脚印。

“奇怪,怎么会没有脚印呢?”杰克疑惑。

贝贝也在四处嗅了嗅,没有再发现任何气味。

“再往里面走走吧,没准能找到另一只鞋子。”贝贝说着就先走到了前面。

杰克跟上。

不知道又走了多久,杰克带的粮食都吃得差不多了。

杰克有些疲惫的坐到了一堆掉落下地的枯叶上面,大口的喘气,说:“你家主人不会是遇难了吧?我们都找了这么久,也没见到第二只鞋子。”

贝贝继续四处搜寻,没搭理杰克。

杰克有些无聊的四下张望,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杰克大叫:“贝贝,贝贝!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贝贝也竖起了耳朵,然后朝着声源走去。

杰克紧跟在它的后面。

一人一狗最后停在了一个大洞旁边。

声音就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

“喂——”杰克朝着下面大喊了一声。

黑色深不见底的大洞下面,隔了一会儿终于传出来了另一个声音。

“救命,救救我,上面的人!”

“你是谁啊!”杰克再喊。

“我叫格里!”格里说。

“哦,天哪!”杰克简直不敢相信。

贝贝在一旁急的团团转。

“我是杰克,是你女儿让我来找你的,你先告诉我,要怎么才能将你救上来。”杰克对着洞里的格里说。

“用绳子或一根长一点的藤条把我拉上去就行了。”格里说。

杰克翻了一下包裹,正好有一节绳子,往下面放了放,不够,又接了一根藤条上去,这才把格里拉了上来。

不过,看这样子,明显不是朱莉的父亲格里。

“你,你,你明明就是一只青蛙啊!”杰克和贝贝大惊失色。

对,不错,而且还是一只三只腿的青蛙。

格里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我就是格里,朱莉的父亲,不过我这样子,是被女巫害的。”

“什么女巫?”杰克问。

格里边回忆边说:“那天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最后不小心闯进了一座房子,本来想问路的,却不知道那是个被‘诅咒’的房子,然后就被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女巫施了魔法,把我变成了一只瘸腿的青蛙,并且把我扔到了这个黑色的洞里。”

“那个女巫你还记得住在哪里吗?”杰克问。

格里想了想,说:“记得。”

“走,我们去找那个女巫,让她给你解开魔法。”杰克说。

格里一惊,说:“我们打不过她的,她会魔法啊。”

“这......”杰克迟疑了。

这个时候一直没说话的贝贝开口了:“主人,我知道这个森林的另一边还住着一个女巫,我们可以去请求她帮忙。”

然后一人一狗加上一只瘸腿的青蛙,往森林的另一边出发了。

不久后,杰克找到了这个女巫,她是穿着白色的斗篷的。

“您好,我叫杰克,我们是来请求您帮忙的。”

杰克说着就指了指格里。

“你是遇到了穿着黑色斗篷的邪恶女巫了吧?”善良的女巫问格里。

格里点了点头,说:“请您一定要救救我,我还有女儿在等着我回家打理我的农场。”

善良的女巫说:“邪恶女巫的魔法我解除不了。”

“啊?为什么?那该怎么办啊?”格里大急。

善良的女巫想了想说:“你们可以到月亮山上去找月亮仙子,她可以帮你们。”

“我们怎么去啊?月亮山在哪里啊?”杰克问。

善良的女巫说:“我马上用魔法把你们传送过去。”

说着,大家就原地消失了。

月亮山上。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善良的女巫向月亮仙子简单的讲述了一下格里的事情。

月亮仙子叹了口气,说:“没想到邪恶的女巫又开始做坏事了,这一次,绝对不能再放过她了。”

善良的女巫点了点头。

“格里,你带我去她的住所,我马上把你恢复成人的样子。”

说着月亮仙子就手挥了一下,格里瞬间就变了回来。

于是格里带着大家找到了那个邪恶的女巫,最后月亮仙子为了惩罚邪恶的女巫,就把她也变成了三只腿的青蛙。

......

朱莉和他的父亲终于团聚了,并且农场也找到了新的草地,贝贝留在了月亮山上,因为它本来就是月亮山上的一个小仙宠。

但是,杰克呢?

后来人们在那棵枯树下找到了杰克的尸体,原来一切都是杰克在弥留之际做的一个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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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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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中原本养尊处优的家庭主妇子君,一丝丝都未察觉婚姻发生变化,其丈夫在外有精神出轨,一日突然提出离婚。就此已当了15年全职太太的子君无法接受这个打击,还想用儿女去挽回丈夫,但是丈夫心意已决。就此子君则是重新回到社会进行打拼,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度过了离婚后最难一段时光,而她的艺术天赋被朋友发掘,制作的工艺品市场热销。但是唐晶并未察觉一向来对于子君是各种嫌弃的他,突然对子君有了别样的情感。

小说中,唐晶是和贺涵结婚,整个离开了香港回归了家庭。但是在剧中,唐晶则是与贺涵分手,却恋上了自己女友的闺蜜子君。最后结局则是,子君和贺涵在一起了,而子君的前夫陈俊生则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归属,就是由吴越饰演的凌玲,一开始并不接受他的冷佳清,也慢慢开始接受这段关系。所以这个结局是跟小说不同的,因为在小说结尾处子君是遇到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两人度过了一个阳光海岸的悠闲午后,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

不久翟有道回沪做生意,两人终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决定旅行结婚。经过一番波折,子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她的前半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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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

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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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蛇》,是李碧华著的小说。李碧华的《青蛇》以离经叛道、天马行空、颠覆传统的笔法,大胆演绎了史册传奇的荒唐真相。同名电影由著名导演徐克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主演。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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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少女和小偷的故事小说作文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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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小偷被人追赶,他跑进一个小巷,跳进一座老宅。老宅很大,很静,也很荒凉。正当他想该藏在什么地方时,一个柔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是谁呀,你找谁?”小偷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只见一个少女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呢。

“砰”院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小偷的脸都吓白了。

少女一把抓住小偷的手,拉着他来到门口,打开了门,一群人闯了进来。

“你看见一个小偷进来了吗?”

“没有呀”。

“我和我男朋友在院子里,没见到什么小偷呀”少女一脸天真的样子。

为首的男子仔细打量了少女,看她不像是在说谎。但他的目光却紧紧地盯着小偷。

“他是你男朋友?”

“那还有假?”少女说着,把身子靠在小偷身上。

那些人看没什么异样,就都走了。

“你,你为什么帮我?”小偷不解地望着少女。

“你一定由你自己的苦衷,谁都不是天生就想作小偷的”。

居然有人会为小偷辩护,小偷不禁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少女,她不像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你坐一会吧,他们估计还没走远”。少女居然邀请他坐一会。

“就你一个人在这?”

“是的,我家不在这儿,房子是我外祖父留下来的”。少女伤感地说。“我身体又不好,很少外出的,你能常来陪我吗?”

“好吧”小偷犹豫一下答应了。

以后的日子里,小偷没事就去老宅陪少女。他后来才知道她患的是尿毒症,虽然是早期,但那却是个令人心惊胆寒的绝症啊!他能作是只是抽时间陪她,给她讲外面的世界,小偷的出现让少女黑白的世界变得多彩起来,她每天都盼望他的出现。

这年情人节,小偷带着一朵玫瑰出现在少女面前,向她示爱。她虽然知道那天以后他再也没有偷过东西,但她却是身患绝症的人,怎么能接受他的爱呢。

每个情人节,小偷都会带来一朵玫瑰向她求爱。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小偷一天天地消瘦。

一天,小偷惊喜地告诉少女,她有救了,他为她找到了肾脏。

这年情人节前夕,少女换肾手术的准备工作已就绪。这时少女才知道,她要换的是小偷的肾,他瘦的那么快是因为他每天不仅要卖,而且还要干很多重活,为的是早日凑够她的手术费用。

换肾手术非常成功,少女身体接受了小偷的肾,可小偷却因身体太弱而没能下手术台……

以后的每个情人节,小偷墓前都会有一朵玫瑰,并附着字条:永远爱你的妻!

[少女和小偷的故事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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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醉玲珑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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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玲珑》是根据作者十四夜的同名小说改编,由新派系文化等公司出品的古装奇幻权谋剧,由唐丽君担任制片人,林玉芬执导,饶俊、十四夜、陈文娟、董欣如编剧,刘诗诗、陈伟霆和徐海乔等联袂主演。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稍微的介绍一下醉玲珑小说结局吧。

醉玲珑小说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凌凌和卿尘有了一个女儿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最后夜天凌带着卿尘离开,传位给夜天湛。

醉玲珑小说人物结局:

凤卿尘和元凌在一起了。

元湛为了凤卿尘放弃了跟元凌争皇位..

大皇子: 原太子 被废,封祺王领养了 他跟鸾飞的儿子。

四皇子: 夜天元凌 最终当坐上皇位 。

五皇子 :夜天汐 隐藏最深 间接害的凤卿尘流产,最后死掉了。

七皇子: 夜天元湛 答应凤卿尘视夜天元凌为兄 封王爷 ,最后夜天元凌把江山社计给了他和凤卿尘隐世了。

十一皇子 :夜天澈 在对抗突厥时 被箭射死了。

十二皇子: 夜天漓 依旧是个闲散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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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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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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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

全文共 6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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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  》是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刘震云。该书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和  《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以供参考。

××省有一个××县。××县城西街,有一家出名的饭铺叫“又一村”。该店出名,是因为店里的一道菜,叫“连骨熟肉”。“又一村”除了卖“连骨熟肉”,也卖杂碎汤、烧饼、凉菜、各种酒类等。杂碎汤、烧饼、凉菜等与别人家大体相似,独“连骨熟肉”,做得与众不同。别人家的肉在大锅里煮,煮到肉烂,一般会骨肉分离;“又一村”的肉煮透,也不离骨。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剩下骨头,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单说滋味,也与众不同,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凡是到该县去的人,大吃,就去“太平洋海鲜城”;小吃,就去县城西街“又一村”吃“连骨熟肉”。地道的吃法,是现买现吃;肉刚从锅里捞出来,扯肉烫手;就着烫肉喝酒,本来你能喝二两,现在你能喝半斤。

“又一村”一天煮两锅肉。中午出一锅,傍晚出一锅。大家惦着这肉,吃饭得在店前排队。按“又一村”的规矩,在店里吃饭才能买肉;不吃饭单买肉,得看吃饭者买过,能否剩下来。就算吃饭买肉,也不一定买得到,得看今天客人的多少,你排队是否靠前。外来的人常问:店家,肉卖得这么好,何不多煮几锅?店主老史说,不能累着自己。

老史今年六十岁了。卖肉之余,爱搓麻将。饭铺一天煮两锅肉,也有搓麻将的时间。但卖肉不能累着,搓麻将也不能累着,一个礼拜,老史只搓一回麻将。时间是固定的,周四,下午三点开始,搓到夜里十一点,八个钟头。牌友也是固定的,开酒厂的老布,批发烟酒的老王,开澡堂的老解。常年累月,时光换,人头不换,到头来算账,输赢相抵,各自输赢也差不多;就是在一起消磨个时光。

四人搓麻将就在“又一村”。周四下午,老史让饭店专门腾出一间包房;下午,让饭铺额外多炖出一脸盆“连骨熟肉”,备四人晚饭时吃。吃饭时也喝酒。酒是开酒厂的老布带来的,叫“一马平川”。吃过“连骨熟肉”,喝过“一马平川”,接着搓麻将。

周五这天,老史接到一个电话,他有一个姨妈,在东北辽阳去世了;姨妈的儿子也就是老史的表弟,让老史去奔丧。老史问表弟,姨妈临走时留下啥话没有;表弟说,半夜,心肌梗死,清晨发现,身子已经凉了,一句话也没留下。老史感叹之余,决定去东北辽阳奔丧。决定去奔丧并不是姨妈一句话没留下,姨妈要走了,最后再看她一眼,而是老史想起自己小时候。老史小的时候,姨夫在东北辽阳当兵,姨妈去随军,在辽阳当纺织女工,一晃五年没回来。老史八岁那年,姨夫和姨妈回来了,来老史家看老史的爹娘。老史他爹见小,看姨夫和姨妈在外面工作,便张口向他们借钱;姨夫还没说话,姨妈一口回绝;接着说:

“姐夫,不是不借给你,咱家的穷亲戚太多了,借给你一个人,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借给所有人,我也该卖裤子了。”

但吃晚饭的时候,姨妈把老史拉在身边,背着老史的爹娘,悄悄塞给老史两块钱。姨妈:

“你生下来的时候,我是第一个抱你的人,就是用这双手。”

当时的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块钱;那时人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这两块钱,老史一直没花,从小学二年级,放到小学六年级。从小学二年级到小学六年级,老史过得特别有底。到了小学六年级,老史看上一个女同学,才从两块钱里辟出两毛钱,买了一个花手绢送给她。老史至今还记得,手绢上印着两只蝴蝶,在花丛上飞。

从××县到东北辽阳有两千多公里。老史从老家辗转到辽阳,表弟接着,吊唁姨妈,诉说往事,都不在话下。待丧事办完,从辽阳回来,在北京转车,老史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年关。因为北京火车站人山人海,天南地北的人,都要回家过年。不留意是在平时,不留意间,一年又过去了。老史排了四个小时队,没有买到回老家的火车票。不但这天的票没有了,往后三天的票都没有了。因为这天是腊月二十七,大家都急着回去过年;离年关越近,大家越急着赶回去。老史这时感叹,姨妈死的不是时候。接着便想在车站附近找个小旅馆住下,干脆等过了年,大年初一再往回走;年前大家都赶着走光了,大年初一的火车,说不定就是空的;又想,平日在家都不着急,何必一个人在北京着急呢?何必被一个年关绊住腿脚呢?便离开火车站,信步往南,发现路东一条小巷里,有几家旅馆;巷里人来人往,口音天南地北,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老史拐进小巷,欲上前打问旅馆的价格,手机响了。老史接起,是老家开酒厂的老布打来的。老布在电话里说,今天晚上,想从“又一村”端走一盆“连骨熟肉”;老布的亲家,到老布家串亲来了,亲家指名道姓,要吃“连骨熟肉”。老史看了看表,已是下午六点;如是别的事,哪怕是借钱,老史都能一口答应,唯独“连骨熟肉”的事,老史不敢做主;因为这是“又一村”的规矩,门前有顾客排队,不能私自从后门端肉;现在是下午六点,正是排队的时候。老史踌躇间,老布:

“亲家不比别人,我现在就去‘又一村’找你。”

老史:

“你现在来‘又一村’,也找不到我。”

老布:

“为啥?”

老史:

“我人在北京。”

一听老史在北京,老布马上急了:

“这事儿大了。”

老史:

“不就一口肉嘛?不吃你亲家会死呀?”

老布:

“我说的不是肉的事,今天是礼拜三,明天,是咱牌局的日子呀。”

老史也恍然大悟,今天原来是礼拜三;周四下午三点,是老家四个朋友,固定搓麻将的时间。老史:

“买不上车票,回不去了。这个礼拜空一回吧。”

老布:

“空不得。一空,事儿更大了。”

老史:

“不就搓个麻将嘛,不搓麻将会死?”

老布:

“我不会死,老解会死。”

老史:

“啥意思?”

老布:

“老解这个月一直脑仁疼,前天去医院一检查,检查出来个脑瘤,过了年就要开刀;是良性是恶性,现在还不知道;如是良性还好说,如是恶性,老解就麻烦了。我怕呀,这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回搓麻将了。”

说完,老布挂了电话,连一开始说的“连骨熟肉”的事,也给忘了。老史挂上手机,也觉得事情大了。老布说的“老解”,也是老史四个固定的牌友之一,在县城南街,开了个洗澡堂子。平日打牌,老解牌品最差。赢了牌,得意忘形,嘴里吹口哨、唱戏;输了牌,摔牌,吐唾沫,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但去年冬天的一天,老史彻底认识了老解。那天傍晚,老史与老伴怄气,晚饭时多喝了几口酒;谁知越喝越气,越气越喝;一顿饭没吃完,喝得酩酊大醉。醉后,不愿在家待着,趔趔趄趄,走出家门。老伴正与他怄气,也没拦他。出得家门,才知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看着漫天的大雪,老史不知道往何处去。摇摇晃晃,从县城西街晃到南街,看到了老解的洗澡堂子。待进了洗澡堂子,一头扎到地上,就啥也不知道了。第二天一早醒来,见自个儿在澡堂的铺头上躺着,旁边坐着老解;铺头前,还围着两个澡堂搓背的,肩上搭着毛巾把。接着发现,自个儿胳膊上扎着针管,头顶上吊着药瓶。老史用另一只手指指药瓶:

“啥意思?”

铺头前一个搓背的说:

“昨天看你人事不醒,我们老板怕你出事,赶紧把医生叫来了。”

老史:

“喝口酒,能出啥事?”

另一个搓背的说:

“医生说,亏把他叫来了,你当时心跳一百多,再晚一会儿,说不定就过去了。”

老史还嘴硬:

“过去就过去,人生自古谁无死呀。”

老解在旁边摇头:

“那不行,你要死了,我们到哪儿搓麻将啊。”

老史当时心头一热。心头一热不是说老解救了他,而是关键时候,看出了一个人的品质。现在听说老解得了脑瘤,生死未卜,这场麻将,有可能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场麻将了,老史也觉得事情大了,也觉得自己必须赶回去。而且,必须在明天下午三点之前赶回去,才能不耽误正常的牌局。但车票已经没了,如何能坐上火车呢?老史从小巷又返回车站,到退票处去等退票。但年关大家都要回家,票还买不着,哪里会有退票的?老史去求车站的值班主任,说家里有重病号,看能否照顾一张车票。值班主任同情地看着老史,说像老史这种情况,他今天遇到三十多起了;但火车上座位就那么多,车票已经卖出去了,哪里能再找出座位呢?没票就是没票。老史又想在车站广场找黄牛买高价票,但年关头上,车站里里外外都是警察,一个黄牛也找不到。着急间,车站广场亮起了华灯,一天又过去了。也是急中生智,老史突然想出一个办法。他从提包里掏出一张纸,又掏出笔,在纸上描画出几个字:

我要申冤

接着把这张纸举到了头顶。

没等一分钟,四个警察冲上来,把老史当上访者捺到了地上。

负责把上访者老史遣送回老家的,是北京两个辅警,一个叫老董,一个叫老薛。所谓辅警,就是警察的帮手;不是警察,干着警察的事。火车上人山人海,已经没有座位;但把上访者送回老家,又不受人山人海的限制。越是年关,越不能让人上访。列车长在列车员休息车厢,给老史、老董和老薛腾出两个铺位。上访并不犯法,老董和老薛也没有难为老史;不但没难为老史,因怕老史路途上生变,反倒处处照顾老史。列车长腾出两个铺位,他们让老史自己住一个铺位,老董和老薛两个人倒挤在一个铺位上。火车开了,老史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也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盯着老史,老史盯着窗外。火车过了丰台,老董问老史:

“大哥,啥事呀,大年关的,跑到北京上访?”

老史看着窗外:

“说给你们也没用,说给你们,你们能解决呀?”

老董和老薛相互看了看,两个编外警察,确实什么都不能解决;既然什么都解决不了,两人开始劝解老史。老董:

“不管什么事,事情出在当地,就应该在当地解决。”

老薛:

“放心,世上没有化解不开的矛盾。”

说话间,到了吃饭时间,老董买了三个盒饭。老董:

“上访归上访,饭还是得吃。”

老史端起盒饭也吃。老董松了一口气:

“这就对了。”

吃过饭,老薛往纸杯里倒了一杯茶,递给老史:

“大哥,喝口茶。”

老史端起纸杯也喝。

吃过喝过,老史倒在铺头上睡觉。看老史睡觉,老董和老薛开始排班,一人仨小时,轮流看着老史。仨小时一折腾,仨小时一折腾,从晚上折腾到第二天早上,该老薛值班;老薛看着熟睡的老史,咂了几回嘴,也歪在铺头和老董一起睡着了。忽地醒来,车窗外的太阳已经升起老高。老薛惊出一身汗,慌忙往对面铺上看,见老史仍在铺上躺着,睁着眼睛想事,并没有逃跑。老薛大松一口气,翘起大拇指对老史说:

“大哥,仁义。”

从××市下了火车,又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下午两点,老董老薛押着老史,终于到了××县,到县公安局交接。县公安局的人常到县城西街的“又一村”吃“连骨熟肉”,与老史都认识。当日值班的警察叫老刘。老刘见老史被人押来,不解其意;又看北京的老董老薛的介绍信,更不解其意;摸着头问老史:

“老史,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呀?咋到北京告状了?咋叫人从北京遣送回来了?”

老史这时如实说:

“没告状,没告状。”

又说:

“在北京转车,买不上火车票,急着回来打麻将,只好用上了这一招。”

又说:

“玩呢。”

转身走了。老刘愣在那里。老董老薛也愣在那里。老董开始结巴:

“这叫什么事儿呀?有这么玩的吗?”

老薛拍了一下桌子:

“胆子也忒大了。”

指着门外问:

“这是什么人?”

老刘简明扼要,给老董和老薛作了介绍:这人叫史为民,二十多年前,在外地当过县长;后来因为一桩案件,听说还牵涉到一位妇女,老史可能是徇私舞弊,也可能是贪污腐化,被撤了职;当县长能贪污腐化,不当县长就剩个干工资,养不活一大家人,便从外地回到老家,在西街开了个饭铺;饭铺的名字叫“又一村”;“又一村”的“连骨熟肉”很出名;因为史为民的爷爷,早年在太原府当过厨子,留下这么一个绝活;“连骨熟肉”虽然好卖,但老史一天就煮两锅肉;他唯一的爱好是:打麻将;每个礼拜周四下午,雷打不动。

听过县公安局老刘的介绍,老董和老薛哭笑不得。一是因为又好气又好笑,想再见老史一回;二是听了“连骨熟肉”的来历,又听了老史的来历,对“又一村”饭馆也有些好奇,既然来到××县,也想吃一回“连骨熟肉”;两人走出公安局,来到大街上;打听着,来到“又一村”。听说找老史,一女服务员把两人带到一包房。包房里有四个人,麻将正打得热火朝天。老史居中坐着。老董当头喝道:

“老史,过分啊,为了打麻将,这么欺骗党和政府。”

老薛也喝道:

“不但欺骗党和政府,也骗了我们哥儿俩一路。“

老史打出一张牌,说:

“兄弟,话说反了,党和政府,还有你们,应该感谢麻将。”

老薛:

“啥意思?”

老史:

“本来我想上访,一想到打麻将,就改了主意。不然,趁你们在火车上睡着,我不早跑了?”

又说:

“我要跑了,你们哥俩儿身上,会担多大的责任?”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老董:

“别骗人了,上访,你也得有理由哇。”

老史停下手中的牌:

“二十多年前,在下当过县长,你们知道吗?”

老薛:

“刚听说。”

老史:

“当年撤我的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冤案;二十多年来,我该年年上访;但为了党和政府,我含冤负屈,在家煮肉;到头来,我不跟你们计较,你们倒认真了。”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开酒厂的老布,不耐烦地朝老董老薛挥挥手:

“闲言少叙,这儿忙正事呢。”

又不耐烦地催批发烟酒的老王:

“怎么那么肉哇,出牌,快点。”

老王犹豫间,打出一张牌:

“二饼。”

开澡堂子的老解大喜,忙将牌推倒:

“和了。”

接着嘴里唱起了戏。老王开始埋怨老布,两人吵得不可开交。老史兴奋得红光满面:

“痛快。”

老董老薛从打麻将的房间退出,来到“又一村”大堂,欲买“连骨熟肉”;这时发现,买“连骨熟肉”的队伍,已排出一里开外。刚进门时没留意,现在才知道“连骨熟肉”的厉害。接着往灶上看,灶上就炖着一锅肉,这时再去排队,哪里还买得着?老董上前与卖肉的说,他们二人,从北京慕名而来,能否照顾照顾,给卖上四两肉,让他们尝个鲜。卖肉的摇头,别说四两,一钱都不敢卖给他们;卖给插队的一钱,排队的人会把他打死。老董老薛摇头,出门离去,想另找饭馆吃饭;这时带老董老薛去找老史的女服务员又赶上喊他们:

“二位大叔留步。”

老董老薛站住。老董:

“啥意思?”

女服务员:

“俺老板说,你们在火车上请他吃过饭,现在他请你们吃饭。”

老董老薛相互看看,便随女服务员返回“又一村”。跟着女服务员进了一个包房,看到桌子上,搁着热气腾腾一脸盆“连骨熟肉”。一脸盆熟肉旁,竖着两瓶“一马平川”白酒。两人大喜。老薛:

“老史早年是个贪官,现在也改邪归正了。”

两人在桌前坐下,伸出手,开始撕“连骨熟肉”吃。一口肉到嘴,马上知道这“连骨熟肉”的好处。它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老董老薛平日酒量不大,就着热肉,也喝得口滑。一时三刻,一瓶酒就见了瓶底。喝完一瓶,老董打开第二瓶,这时老董问老薛:

“老薛,这次遣送,回去怎么向领导汇报呢?”

老薛:

“怕是不能如实说呀。如实说了,一趟遣送,不成了笑话?”

老董:

“成了笑话不说,也显得咱俩笨,两千多里过来,路上咋就没发现呢?说不定饭碗就丢了。”

老薛:

“一句话,正常遣送。”

又沉吟:

“路上经过教育,当事人表示,今后再不上访了。案子不复发,咱还能领到奖金。”

老董:

“既然让他悔过自新了,咱也得知道上访的案由;老史上访的案由,说个啥好哩?”

老薛:

“照实说,想翻县长的案。这事显得大,也严肃。”

老董:

“就是,一件严肃的事,可不能让它变成笑话。”

举起酒杯:

“干。”

老薛也举起酒杯,两人清脆地碰了一下,干了。

这时天彻底黑了。年关了,饭馆外开始有人放炮,也有人在放礼花。隔着窗户能看到,礼花在空中炸开,姹紫嫣红,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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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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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一回讲了在大荒山青埂峰下,有一块无才补天的顽石。凡心大炽,想要享受荣华富贵,虽然会瞬间乐极生悲,物换人非,打扫偷来是一场梦,万竟成空,但也愿意前往。他于是被带到了昌明隆盛之邦。在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磅有一株降珠草,因为每一天以甘露灌溉,降珠草得以久延光明。之后受天地精华,又得雨露滋养,得以脱去草胎木质,换成女人形体。在下凡前,对警幻仙子说,要用一生的眼泪还他。

曹雪芹在第一回就写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由来,为之后的事情做铺垫,也描述了林黛玉爱哭的性格,贾宝玉颇为乖巧的性格。用僧人的话说出了贾家一时的兴盛,繁荣的景象。而之后物换人非,万镜成空,最终衰落,败亡的结局。给人以暗喻,不禁让人伤感。

在一些大致相同的事件上,作为情节,也写得各有特色,别有一番滋味。比如;贾家每人住的小院,每个人的穿着,外貌,行为举止,神态等。让我眼前一亮。

红楼梦还成功刻画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方法有两种;一是经过人物的一句话,一个笑,一个动作,点出了人物的心理状态,心里想法。比如;黛玉去看宝钗,遇到宝玉却数落下人,心里却想说宝玉而不好明说出口,便用这种方式。点出他娇惯,心重的心里特点。

二是把人物的内心独白与作者的叙述融合在一齐,来解剖人物的特点。在宝玉遇到黛玉也来看宝钗,笑着让了座,并且听出黛玉再说自我时,笑了笑并没还嘴,指出宝玉心里有一丝不满,但也毫不介意。

这些心理描述生动地写出了人物的心机,情绪,让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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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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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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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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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考试的原因,《平凡世界》我没有认真去看,好的作品总发着金光,期末考试完后,我就打开这本厚厚的书开始阅读。

这本厚度大于1.5厘米的书总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给人一种读也读不完的感觉,可是读了一页,这情节就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这讲的是中国城市,乡村生活,孙少安、孙少平等人间发生的事,矛盾、挫折、爱情、欢乐,每个人的日常中的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选择都有所不同,高调、严谨、平凡,在这本书中,主人公孙少平选择了平凡。

这位主人公的出生十分平凡——农民,贫穷使他羞涩腼腆,但没有使他变得消极,经过一些磨练,他由一个羞涩的贫困少年变成了一个男子汉,在这之间,他也经历了许多波折,离乡打工,远离亲友去挖煤,田晓霞与他凄美的爱情,挖煤时的意外,这困难比我们所遇到的强几百倍,是我们无法挺住的,但他胜我们一筹,他挺住了。最后他童年时的玩伴,金波的妹妹向他表白,但他又拒绝了,他需要他自己的平凡生活。

一本名著,带来我们需要的知识,让我们好好理解每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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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著小说《红楼梦》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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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其情节曲折,内容丰富,任务都各自独具特色,更有王熙凤、贾宝玉其中新人物,尤其吸引读者眼球,已经成为经典的《红楼梦》,更是被导演成剧,把一个个硬生生的书本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荧幕上,让观众更深刻领会其核心内容。

说道《红楼梦》,不能不提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因为前世的恩怨,林黛玉从前世的绛珠仙草转世投胎,许下用一生的眼泪还与宝玉,以报当日滴水之恩,贾宝玉与林黛玉素日朝夕相处,早生情义,可黛玉心思敏感,寄居在荣国府,却由于她清高自居的个性,常常为小事伤心难过,她把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宝玉身上,她深爱着宝玉,最后的结局却以悲剧收场。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是多愁善感,反封建礼教的光彩照人的形象,贾宝玉则拥有十分叛逆的性格,他鄙视功名利禄,不远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与宝黛要求婚姻自主,在恋爱中背离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封建的道路上越走远走,最终导致两人的悲剧结局。

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她便是王熙凤,可谓是文中的一大亮点,他的阴毒人人皆知,作为荣府”总管“,她作弄权势,两面三刀,她用毒计害死贾瑞,她生性尖酸刻薄,最后害了全家,但毕竟她很能干,荣府上下大小事都得她说了算,又善于迎合贾母,深得老太太的喜爱,有因此遭到妒忌,她以她的狠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映象,是对封建社会的残酷的批判。

《红楼梦》中的任务有四宝多位,而且个个栩栩如生,就是那些着墨不多的次要人物也是写来如见其人,如闻其事,就拿刘姥姥来说吧。出生乡村的刘姥姥来到了贾家,凤姐导演了一幕闹剧,在贾母那里吃饭的时候,丫鬟只捡了一个鸽子蛋放在刘姥姥那里,刘姥姥不知羞耻的说:“老刘老刘,饭量大如牛。”体现老刘的那种直爽,体现了封建官僚与穷苦百姓的差距之大,讽刺了当时的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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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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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其中还有他的家人给他的信。所有内容都告诉我们,要心中充满爱,做一个有礼貌、懂礼仪、讲文明、懂得感恩的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心怀感激,报以微笑,当他也遇到困难时,真诚地去帮助他。

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感谢父母,是他们养育了我们,为我们遮挡一切风雨,保护着稚嫩的我们,是我们健康成长。父母为了我们,操碎了心,。我们有一点点不舒服,他们都会关心地问,深怕我们有任何闪失。父母,使我们第一个要感谢的人。

我们还应该感谢老师。老师每天为我们辛勤的教书,讲解知识,却无怨无悔;老师每天在一方讲台上,默默耕耘,却不求回报。老师为了我们,耗尽心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如果没有老师,就没有我们满分的成绩;如果没有老师,我们就不会懂得这么多知识。老师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伟大。我们也要感谢老师。

身边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去感谢的人,感恩别人并不难,别人劳累时,给他一张椅子;别人伤心时,好心地安慰他;别人摔倒时,主动去扶起……我们要知恩图报,而不是忘恩负义,心中充满爱,懂得感恩,世界就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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