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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小说作文【推荐20篇】

《到灯塔去》小说以到灯塔去为贯穿全书的中心线索,写了拉姆齐一家人和几位客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一段生活经历。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带来的小说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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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小说之五:《亵渎》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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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指数 ★★★

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故事一气呵成,精彩至极,当时我是连续几个通宵追着看完的,欲罢不能,我觉得亵渎绝对是当年网络玄幻的颠峰之作!当然你要是站在专家教授们的角度看问题,或者是硬要拿比较冷僻的国外玄幻和它比的话,他就是一快餐而已,但此书在龙珠的心目中绝对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上剩大作,没有看过的书友,可以闲时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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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看的经典小说

全文共 2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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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那么一些小说被人奉为经典,百看不厌,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那些好看的经典的小说,希望大家会喜欢!

好看的经典的小说

1、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九】《黑道风云二十年》

事先声明本人对于泛黑的书一般都不是很喜欢,不过二狗的这本《风云二十年》确实是真真实实的呈现了一个我们平常所接触不到的社会,不是接触不到,其实他们也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我们没有去触碰而已。谁知道呢,说不定某天你就被某XX会给XXOO了。

扯远了,本书讲的是同生活在我们社会中灰色地带的魑魅魍魉,其实说是魑魅魍魉,他们也只不过是生活在平凡社会的一些平凡人而已,他们也有家庭的无奈和痛苦,同样也有对生活迷惘和憧憬。

就我个人觉得所谓中国黑X会,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黑X会,黑相对所谓的白也只不过是它比它多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手法基本相同。

在现今的社会许多我们看不见的龌蹉都在不停的发生,但并不意味着它的不存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纯以黑为生的人,就算你站在了这个领域上是最顶端者,他也只不过是社会混口饱饭的人,他今日不知明日事。说不得那天自己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本书从各个层面描写了形形色色的黑道中人。文字朴实老练,但也就平淡描述,没有突出每个故事的特点。所以,很好,但不是最好,之所以给出两颗半星还是因为对龙珠启迪比较大的。

2、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十】《盗墓笔记》

小编是此书脑残粉,所以我打了这么多星,因为我已陷入深坑出不来了。

《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所著的盗墓题材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群盗墓贼挖到了一部战国帛书的残篇,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他们几乎全部身亡。50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他们在占墓中遇到了一系列诡异事件。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

2015年,《盗墓笔记》由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改编成为网络剧。

3、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一】 《英雄志》

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

这本书也可以算为一本巅峰的武侠,鲜明的人物形象,跌宕的剧情,以及读后的回味和思考,会深深的烙在读者的脑海。也有些黑色幽默,不乏人性的思考,或者写本作品的作者就是冲着向武侠经典致敬而写就的这本网络经典文学。在龙珠的心目中本书值得大家深入去细细的品味。

4、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二】《悟空传》

这是一本老书了,今何在的这本经典至今我还记忆犹新,那时二十出头第一次接触此等可以称之为诡异的文字,随着深入的阅读给龙珠的内心带来了非常巨大的震撼和反思,它的很多经典台词到如今还记忆犹新,仿似昨日。“若天压我,劈开那天,若地拘我,踏碎那地,我等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虽然只是短短的十万字,可是比那些什么西红柿、土豆、神机、烽火之流的动则几百万字都内涵许多。

5、经典指数 ★★★☆ 【十大经典之三】《紫川》

紫川是一本优秀的网络奇幻小说,作者老猪。《紫川》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细腻动人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独特奇妙的世界。将一群不同性格的人物,一个个展现在读者面前。谱写了一曲既壮烈,又凄婉的悲歌。

阴谋与爱情。背叛与忠诚。懦弱与勇气。亵渎与尊严。

虽死无悔的兄弟,望断肝肠的恋人,扑朔迷离的身世,力挽狂澜的绝境……

一次次生离死别,一幕幕弯刀见血,一代代绝世名将,一处处惨烈沙场……

天纵之才的紫川秀,忠贞不二的斯特林,重义冷血的帝林,风华绝代的流风霜,婉娈可爱的紫川宁,老谋深算的紫川参星,雄才伟略的魔神皇,气度雍容的云浅雪,擎天一柱的哥应星,公忠勇毅的林枫,武功盖世的左加明王……

一个个如流星般璀璨的名字,将你带入《紫川》这个史诗般波澜壮阔的时空

不读紫川,会少很多乐趣和意义

6、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四】《搜神记》 《蛮荒记》

无论线索,情节,转折,人物刻画都被分析的头头是道。

雨师妾和拓拔野,蚩尤和晏紫苏的感情,有时甚至能让人落泪。

有些碉堡的时刻甚至让人忍不住叫出声来。

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尽数登场,不仅有英雄游侠、妖女灵兽、奇门异术,作品对亲情、友情、爱情及恢宏的战斗场面的描述亦丝毫不逊于古今之大家 。

文笔在网络小说中也实数顶尖。

可惜,野狐公子后来没出第三部,太遗憾了

7、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五】《亵渎》

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故事一气呵成,精彩至极,当时我是连续几个通宵追着看完的,欲罢不能,我觉得亵渎绝对是当年网络玄幻的颠峰之作!当然你要是站在专家教授们的角度看问题,或者是硬要拿比较冷僻的国外玄幻和它比的话,他就是一快餐而已,但此书在龙珠的心目中绝对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上剩大作,没有看过的书友,可以闲时翻阅。

8、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六】《诛仙》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柔肠百转冷如霜

这部小说见证了中国网络小说的一个巅峰。无数人为奉为经典中的经典,书是好书,就是不想过多评价,如果不是一个烂尾的结局的话,这本经典之作,在撸主的心目中位置应该还能更高。

9、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七】《龙枪编年史》

从某种意义来讲《龙枪系列》不算是网文,只不过龙珠是从网络接触到这本玄幻大作,其实这本经典大作也是今年才开始追,确实很好看啊。

它真实的刻画了每一个主角的内心世界。里面没有完美的英雄。这一群人只是拥有不凡能力的普通人,他们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神力的海克力士,更不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基里斯 。他们会自私,会害怕,就像每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平凡人一样。这里的英雄不过是努力试着寻求自己内心安定的流浪者。在龙枪的世界中,我们可以看见所谓的善良与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善良有可能是懦弱,有可能是逃避的,邪恶有可能是温情的,有可能是人性的,这本玄幻大作一一诠释了人之常情的善与恶。

鉴于还没有看完这本大作,龙珠就已经惊为天人了,在本人的心目中龙枪系列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给的评分是四星半。

10、经典指数 ★★★☆【十大经典之八】《阿里布达年代》

男女交合,是为王道;女女淫媾,是为圣道;男男搞基,是为邪道;至于现在的你……就是所谓的惨无人道!

罗森的书,森然大气,包罗万象,风趣搞笑,绝对值得一看。很多人奉《风姿》为罗森经典之最,但龙珠始终觉得这本《阿里布达年代》才是本人心目中的至经典,最大的看点是对魔法世界丰富的想象,情节跌宕起伏,读者难以猜测,引人入胜,小说中到处充满了幽默和搞笑,能让读者在轻松中消遣无聊的时光。小说的男主角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他智慧,叛逆,高傲,但外表上xia贱、卑鄙、蔑视一切,可这一切都无法掩饰其内心深处的纯真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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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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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的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欺负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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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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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暑假,我读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一书,感受异常深刻。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之间的天伦之爱。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是那么的普通、那么的平凡,但它们却包含着深刻的做人道理,人与人之间真诚的爱。

我最喜欢书中“卖炭人和绅士”的故事。里面写出了人与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贫富之分,也没有职务高低之别,不能因为职业和权力不一样而去贬低别人的等级,故事中的诺琵斯的父亲就是一个不因为自我富有而去欺负穷人的绅士,他以自我的言行教育孩子。故事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仅有你去尊重别人,别人就会尊重你。

最近我看到了一则新闻:慈溪育才中学“育才班”遇尴尬,十七名贵州山区学生遭遇本地学生家长团体抵制的报道,我感到很失望,也很难过。这些家长不就是在歧视山区的孩子吗?表现出人与人是不平等的,理解教育也是不平等的,这样割断了城市孩子与农村孩子情感和爱的交流,使青年一代在思想上留下阴影,社会能和谐吗?这是人格的侮辱、是傲慢与偏见的表现,这对山区的孩子心灵上会造成多大的打击与伤害,他们又怎样应对自我的孩子呢?冷酷换不了真情,私利者失去了道义,必然会遭到人们的谴责,他们与“绅士”相比显得多么的渺小。

爱,就像空气,充满了每个角落,每一天都在我们身旁。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和谐,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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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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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之前是看文字,这次是听书,前80回是企鹅有声,讲的声情并茂,能引人入盛,听久了,她的口音变化都能知道是谁在说话,后40回没更新,便听了语音朗读,这就真是机械式阅读了,没有感情,所有文字都在一个调上,所以,除了声音受影响,文字也说是高鹗所写,没前80回精彩有深度,总体来讲,此书讲的是一个世道一个家族的盛衰历程,人情小说,依感情和才气为背景描诉各类人的性情世故,宝玉黛玉是冥冥中的注定,心有灵犀的一对情人,终不能成眷属缘于黛玉体弱多病,即使才情,但在大家族的环境里,别说古代,世代也是不允许有这样的媳妇,起码对繁衍后代和兴旺后族不会有好的影响,因此被上辈人拒之,这便是他们的悲剧之源。

佩服贾母对几代人传承起了好的带头作用,因之总被称为老祖宗,王熙凤精致漂亮,奈何书读太少,欠胸怀,心狠手辣。个人喜乐宝钗和探春,有女子的才气和胸襟。府里的丫鬟袭人、晴文、鸳鸯、紫娟等也有她们独特的个性魅力,讨人喜欢,整部书里以女人为主,男人也就贾政算是正面又正派的一个人了。历史书历史故事,又何尝不是现世的重复?多读多品多思,总会有数不尽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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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儿童小说推荐:懒惰的王子

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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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小说能够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儿童小说推荐:懒惰王子,欢迎大家阅读!

从前有个国王,他只有一个王子,却非常懒惰。国王担心懒惰的王子治理不好国家,不能给臣民们带来幸福。于是他把王子赶出了皇宫,让他去外面学会勤劳,不然就不许他回家。

懒惰的王子不知道去那才能学习勤劳,他只好到处乱走,不知不觉他走进了一片森林,在森林里他迷了路,转来转去转到了天黑,他也没走出森林。

就在他又饥又饿,瘫坐在一棵大树下休息时。一位老婆婆突然出现在了他面前,吓了他差点惊叫出声。可他拼命地忍住了,他认为在老人面前大喊大叫是非常失礼的。所以他忍着强烈的吃惊叫了一声:“婆婆好!”

这位很老很老的老婆婆,点了点头,脸上皱皱巴巴的褶子随着她的动作来回滚动,有点像一波一波的海浪。她问道:“哦!我可怜的孩子,你看起来非常糟糕!”

“哎!我是个很糟糕的王子,因为懒惰被父亲赶出了皇宫去学习勤劳,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学到勤劳,如今又在森林里迷了路,我想我只能在这森林里等死了。”王子悲伤地说。

“哦!原来是这样子呀!那么……我来教你勤劳如何?”老婆婆问道。

“愿意。”王子兴奋地大叫,高兴的差点去亲老婆婆的脸。

“那好……”老婆婆说,“请随我来吧!”说着带着王子走进森林,俩人走了很久来到了森林深处的一座小木屋里。

懒惰的王子并不知道,这个老婆婆是个巫婆,她是专门害人的。你瞧她的小木屋里全都是小毛驴,那都是她骗来的人变的。王子也不例外,他一踏进小木屋的院子,就被变成了小毛驴。老婆婆给他的眼睛上蒙上黑布,让他没日没夜的拉磨,十分辛苦。

有一天,懒惰王子正在拉磨,突然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问道:“请问有人在家吗?”

王子听了很紧张,心想这人如果被老婆婆发现一定会把她变成小毛驴的。于是他紧张的大叫:“快跑!别进来……”可他发出的声音只是驴叫。接着他就听见了老婆婆拄着拐杖在屋子里走动的声音。他害怕老婆婆再去害人,猛然挣脱了栓在他脖子上的绳索,驮起女孩撒腿就跑。

跑了很久很久,他感觉没有危险了,才放下了女孩。女孩摸着他的毛茸茸的耳朵说:“小毛驴,我迷路了,你能托我回家吗?”

王子点点头,可是又摇摇头,因为他不知道女孩的家在哪。就在王子犯愁的时候,老婆婆追了上来,她一挥手把女孩变成了驴,这一下到好,王子和女孩都变成了毛驴,可以一起聊天了。

他们很亲密的样子让老婆婆又妒又恨。她气呼呼的向王子一挥手,王子就变回了人的模样,这样他和女孩就不能聊天了。

他很悲伤,求老婆婆把他变成驴,老婆婆对王子说:“我只给你一次机会,帮我做三件事,我就把她变成人,让你们在一起。”

“嗯!好!”王子答道。

“你瞧你身边的大树了吗?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一个时辰之内把它砍倒,现在开始。”说完老婆婆牵着小毛驴走到一边休息。”

懒惰的王子,瞅着粗壮的大树,犯起了愁。他没有斧子没有锯怎么才能把树砍到呀?他抱着大树使劲的推呀推,大树纹丝没动。反而惹得一群蜜蜂哈哈大笑,说他真笨,一人之力怎么能推倒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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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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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

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

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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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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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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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沈石溪动物小说有感作文200字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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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任瑜我读过很多本沈石溪动物小说,有《红飘带狮王》、《熊猫妞妞》、《66号警犬》、《导盲犬迪克》等等,他的小说中,以细腻的笔锋,描绘出动物的神态,思想,每一种动物,在他笔下都和人类一样,有情感、有爱心、有愤怒。

沈石溪的小说,经常有写到狗,里面的狗狗都是威风凛凛地,可是,我家的金毛小七,确是十分二的狗。我们玩篮球,它就和我们抢球,我们扫地,它就来抢扫把。沈石溪说,狗不会抛弃主人,十分忠心,可是,和现实中的小七一比,我会怀疑他写的是不是真的,因为小七只要是一有机会就会不顾一切地往外跑,而且,越叫它,它跑得越快,越远,要费很大劲才能把它找回来。我怀疑它的忠心!

所以,突然有一种感想:小说就是小说,和事实还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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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快乐的事小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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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件快乐的事。其中,使我最快乐的一件事是--第一次种瓜。

有一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见弟弟在喊:“咱们种的瓜长瓜了,不信你自己看看去。”我放下手中的笔,飞快的跑过去。一看,呵,好大的瓜呀!我和弟弟看着那篮球一样的瓜,高兴的连蹦带跳不亦乐乎。

由此,使我想到春天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阳光明媚,花儿、草儿再阳光下争先恐后的吮吸着阳光。花从中开的那些娇艳的小花都在阳光下争奇斗艳。我和几个小伙伴在一起商量在我家门前那块空地上种什么?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决定在那块空地上种瓜。

等到第二天早晨起来,我们高高兴兴的集合在这块长满野草的空地上,动起手来。首先我们拔草,草真难拔呀!它的跟深深的扎进了干硬的土里,废好大的劲才能拔起来 。我们坚持不懈的干,那些讨厌的草,终于被我们消灭了。然后挖坑,坑好难挖。里面都是些砖头片瓦。我们只好用手来挖,一不小心,瓦片还能划破手。我们废了就牛二虎之力才把坑挖好。接着是浇水。最后是放籽,籽是好放,可是籽的多少我们却不知道。我们有去问种过瓜的人,问清楚了之后,我们把籽放下,埋好。

接着是浇水,我们浇水时水总是流出来,好半天才弄好。

我们干的满头大汗,这活虽然累,但是我们想到丰收的果实,只觉得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一样开心,一样快乐。

随着时间的迁移,我们种的瓜发芽了,爬蔓了,开花了,结果了。在瓜发芽、开花、结果的日子里,我有空就来给它施肥、浇水、锄草。每来看它,都带着一个美好的愿望--早日看到丰收的果实,看到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果实。

慢慢的,慢慢的,瓜秧长大了,结瓜了,我盼望已久的愿望实现了。今天,我和弟弟抬着自己丰收的果实,心理特别高兴,特别快乐。

这就是我感到最快乐的一件事--第一次种瓜。现在想来要得到丰收的果实,必须付出艰难的劳动。学习也是一样,难道不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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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名脑瘫女孩,两部励志小说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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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本是一个焕发着青春光彩的年龄,安徽六安脑瘫女孩胡卉媛却用一根脚趾“书写”着她别样的青春。她从小没上过学,靠自学认识很多字,并爱上了文学。2014年初,她决定把自己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精神写进小说。因四肢丧失了运动功能,只能用唯一能动的左脚趾敲击电脑键盘,一字一句艰难完成了她的第一部作品——7万余字的励志小说《圈里圈外》。

胡卉媛说,“青春属于每一个年轻人,我把自己对于青春的感悟写进小说里,希望与大家一起分享。”

素材点拨:这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女孩,以顽强的毅力书写着青春的风采,这种不屈服于命运、勇于抗争的执着追求,令人点赞。这个素材还可与同类素材相联系,如轮椅上书写人生的史铁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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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真正的传奇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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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一道人影从树丛中冲出来,喊道。

李二狗愤怒地说你是谁,竟敢坏我狗爷爷的好事!

神秘人说:你还狗爷爷,你在我面前连细菌都不如,还自称是狗,还真狂妄!

李二狗说:你说什么,竟敢骂我,既然你存心找死,那就别怪我不客气,接招吧!

神秘人说:难道你不觉得这句台词应该是我说吗?

李二狗根本没在意神秘人所说的话,而是把一个无比巨大的火球抛出去,大喊道:能死在我的必杀技怒焰·龙火手里,传出去,你也值得去炫耀了,去死吧,哈哈!

神秘人没在意李二狗的话,只是在火球飞来之时,他并没有惊慌,而是冷笑一声,便被火球砸到了。

一阵硝烟过去,李二狗并没有看到神秘人的尸体,只看到一个无比巨大的机甲出现在他的面前出现,他嘴巴颤抖着说:这个机甲怎么会跟镰皇的机甲如此之像。

神秘人冷笑说道:李二狗,你可真是没什么眼力,我这个机甲无数人见了都得吓得屁滚尿流,没想到火龙帮的人竟会如此地勇敢,我很敬佩你不怕死的勇气,好了话说完了,你给我去死吧!

虽然话说得很普通,却让李二狗感到了无数的寒意。李二狗害怕的同时,神秘人发出了一个如月牙般锋利的一刃。即将击中李二狗之时,一道人影挡住了这一击。

那道人影微笑对神秘人说:镰皇老兄,对待我一个手下何必如此动怒呢。

镰皇略感好笑对那道人影说:炎龙,不是我动怒,而是你这个手下活该,如果火龙帮再多几个像他这样个人,那火龙帮早就被毁了,你可要小心啊!

炎龙笑着说:那就多谢镰皇兄提醒了,我会多注意的,送客。

镰皇也笑着说:那就后会有期了!

诺飞对镰皇说:镰皇先生,你很厉害吗?

镰皇说:我也没有多厉害,我只是实力强。

诺飞对镰皇说:难道实力强不是强吗?

镰皇笑着说:如果实力强就算是真的强,那以我的实力,就不会只排在这个世界的第四名了,诺飞,虽然你来自异世界,但是无论你身在何处,你都一定要时时刻刻的必须记住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因为你的实力而满足,否则无论你的实力再怎么强,也一定会败在对方的手里知道了吗!

诺飞说:前辈,谢谢您的指点,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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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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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是充满快乐的!一起坐在地上玩丢手绢是多么有趣,把芭比娃娃放在桌子上开启茶欢会是多么欢快,和伙伴们一起捉迷藏是多么令人难忘!这些美好的回忆都一直在我的百宝箱里存放着,如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让我对童年又有了另一种不一样的理解。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故事十分让人同情。他的童年在姥爷家那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受到许多打击而被深深震撼。他看到了姥爷、舅舅们丑恶的一面,他们因为家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彼此殴打谩骂。他尝到了被柳条抽打的痛苦,甚至被打到昏过去。在这里,阿廖沙过的是一种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生活。但他却在这样的生活中,积极的寻找着正能量。

善良的姥姥总是给阿廖沙带来温暖。她给他讲故事,让他感到温暖;她的舞姿和歌声给阿廖沙带来无比快乐;她在维护他时,是如此的勇敢。她深爱着阿廖沙,也深爱着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一个人,即使那些人做了许多不正确的事情。她的善良像冬日的暖阳,温暖着阿廖沙,也在阿廖沙灰色的童年生活中放出灿烂的光芒。他是阿廖沙不幸生活中的正能量。

朴实的茨冈是忠实的朋友。他勤劳仗义,在老爷鞭打阿廖沙的时候,每次都用胳膊挡着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他的胳膊会被抽得又红又肿,像红薯一样,但他每次都会这么做。他就是朴实可爱的、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他也是阿廖沙悲惨生活中的正能量。

这些正能量是高尔基先生真正想传达给我们的,他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处在多么糟糕的环境中,只要我们不失去生活的动力,只要我们善于发现正能量,我们的生活还是充满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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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奇幻小侠小说人物介绍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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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童:四年级学生。聪明伶俐,古灵精怪,正义感强,喜欢阅读历史方面的书籍,同学们眼中的异类。在一次夏令营活动中,无意碰触了时空之门,置身北宋初年的历史朝代中,意外结实李少年的杨六郎、杨排风等伙伴。兵器:弹弓、踏火轮。

穆童妈妈:略。

穆童爸爸:略。

杨枫:穆童的同桌。天性柔弱胆子小,学习成绩不错,事事与穆童作对,而且喜欢给老师打小报告,后来因为穆童智斗歹徒的英勇表现,对其渐生崇拜。

宠物卡卡:穆童梦境里出现的神兽白虎,穿越到大宋后变成了活灵活现的宠物兽,侍奉穆童为主人。

小虎:穆童的铁杆小伙伴。模样憨厚,胆小怕事,但又到处争强好胜,外号“包子”。

杨六郎:聪明睿智、胸怀抱负。喜欢研究奇门遁甲之术,在行军布阵方面有独特天赋,深得杨业喜爱,与穆童是并肩作战的小伙伴。12岁。兵器:杨家枪。

杨七郎:生性鲁莽、暴躁、勇敢、直率。多次危险之中对穆童施以援手,具有自我牺牲精神。11岁,兵器:双截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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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说梦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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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机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拥有了智慧,善于把握机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说中语言带给我许多,但最重要的是梦与希望。

小说的语言带给人们许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悟,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带给人们不一样的心情,而小说中语言带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充满新奇的小说梦。

[我的小说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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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夏至未至小说番外结局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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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是郭敬明写的一部小说,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正在热播,不过郭敬明的小说结局一般都很悲惨,那么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呢?傅小司立夏结局在一起了吗?据说夏至未至还有大团圆的番外也被网友扒出

电视剧《夏至未至》里,傅小司结局注定悲剧,这样的结局令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然而,有网友透露,在《夏至未至》傅小司番外中,会有另一种结局,而且这个结局相对比较圆满幸福,更受观众所喜爱。在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中,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傅小司后悔没有找立夏留下终身遗憾?原著中,傅小司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立夏,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两人终于碰面……“小司,过了这一夜我就身为人妻了。”刚刚还紧紧抓住立夏的手突然松开了。那是一种绝望更是一种无奈。

傅小司将头深深埋在两膝间,似有似无的抽噎声一下一下的撞击着她的身心再也忍受不了了。

“别走,求求你,好不好!”

“小司,别闹了今天是我的新婚之夜。你该祝福我。”

“立夏,我已经失去了陆之昂。我不想再失去你。如果连你也要离开我,我觉得再没什么好让我留恋``````”很长的沉默。

“``````祝福你,再见。或许再也不见”傅小司站起身,回头。落寞的身影,沉重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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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说迷老妈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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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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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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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我感触很深。它以萧红小时候的角度来写,写出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这本书的语言看似平淡,其实隐藏了人世间的心酸苦涩,细嚼起来无不浸在其中。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她愚笨无知,竟认为婆婆打媳妇是应该的。因为小团圆媳妇不怕羞,太大方,长得又高,吃饭吃三碗,她就要教训小团圆媳妇。她把小团圆媳妇打伤了,打病了,就请来跳大神的跳跳大神,赔了五十吊钱给云游真人医一医,直到把媳妇折磨而死为止。

这让我想到弟弟出生前发生的事。在弟弟出生前几天,奶奶在老家请了个算命先生,说是正月初六初七是个大吉日,这个吉时生的孩子会又聪明又勇敢。奶奶信以为真,还特地上庙里祭拜了一番。初五晚上,妈妈突然感到肚子很疼,很胀,爸爸正准备送妈妈去医院,奶奶连忙劝住,说等到明天再上医院,那个日子吉利,生出来的孩子聪明。可是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破了,吓得爸爸连忙叫救护车送妈妈去医院。手术过后,医生告诉我们,幸亏来得及时,不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流光了,那弟弟可就危险了。

奶奶希望弟弟能健康聪明又活泼,可是却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地相信算命先生的话,就像书中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直到媳妇被活活折磨死了,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的无知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恨。

《呼兰河传》这本书,虽然反映了当时社会崇尚迷信的风气,斥责当时人们冷漠的生活态度。但它又是一本难得的散文叙事大作,像一首叙事诗,讲述着作者在童年难以忘怀的往事。

《呼兰河传》不仅是一首诗,还是一首悲喜交加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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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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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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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骆驼祥子全文阅读:小说主要内容介绍

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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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要内容: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

从祥子力图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命运,最后失败以至于堕落的故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骆驼祥子》问世后,被译成十几国文字,产生较大影响。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大兵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是这个社会让原本对生活充满美好幻想且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

祥子本来生活在农村,18岁的时候,不幸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城里来做工了。生活迫使他当了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不吸烟,不赌钱,咬牙苦干了3年,终于凑足了100块钱,用96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这使他几乎激动得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他幻想着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祥子每天放胆地跑,对于什么时候出车也不大考虑,兵荒马乱的时候,他照样出去拉车。有一天,为了多赚一点儿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但是在抄便道的途中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这些日子,他随着兵们跑。每天得扛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还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他的心中仿佛忘记了任何事情,只知道跑和睡觉。他恨透了那些乱兵。他自食其力的理想第一次破灭了。

一天夜里,远处响起了炮声,军营一片混乱,祥子趁势混出了军营,并且顺手牵走了部队丢下的3匹骆驼。天亮时,他来到一个村子,仅以35元大洋就把3匹骆驼卖给了一个老头儿。一次,祥子突然病倒了,在一家小店里躺了3天,在说梦话或胡话时道出了他与3匹骆驼的关系,从此,他得了“骆驼祥子”的绰号。祥子病好以后,刻不容缓地想去打扮打扮。他剃了头,换了衣服鞋子,吃了一顿饱饭,便进城向原来租车的人和车厂走去。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是快70岁的人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库兵,开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前清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民国以后,开了这个车厂子。他这儿的车的租金比别人贵,但拉他车的光棍可以住在这儿。

刘四爷只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儿叫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但因为相貌和性格,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刘四爷很喜欢祥子的勤快,虎妞更喜爱这个傻大个儿的憨厚可靠,称祥子傻骆驼。祥子回到人和车厂以后,受到了虎妞的热情款待。祥子把30元钱交给刘四爷保管,希望攒满后再买车。

祥子没有轻易忘记自己的车被抢的事。一想起这事,他心中就觉得发怵。他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为此,他更加拼命地挣钱,甚至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祥子在杨先生家拉包月,受了气,只待了四天就离开了杨家。

心事忡忡的祥子回到车厂已经是晚上11点多。刘四爷离开家走亲戚去了。涂脂抹粉,带着几分媚态的虎妞看见祥子,忙招呼他到自己的屋里去。桌上摆着酒菜。虎妞热情地劝祥子喝酒。三盅酒下肚,迷迷糊糊的祥子突然觉得这时的虎妞真漂亮,不知咋地,便和她睡在一起了。醒后的祥子感到疑惑、羞愧、难过,并且觉得有点危险。他决定离开人和车厂,跟刘四爷一刀两断。

在西安门,祥子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曹先生正需要一个车夫,祥子便高兴地来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和曹太太待人非常和气,祥子在这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温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去买了一个闷葫芦罐,把挣下的钱一点儿一点儿往里放,准备将来第二次买车。

一天晚上,虎妞突然出现在祥子面前,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有啦!”祥子听后惊呆了,脑子里乱哄哄的。虎妞临走时,把祥子存在刘四爷那里的30元钱还给他,要他腊月二十七——她父亲生日那天去给刘四爷拜寿,讨老头子喜欢,再设法让刘四爷招他为女婿。这天晚上,祥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觉得像掉进了陷阱,手脚全被夹子夹住,没法儿跑。

祥子一次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在地的老马和他的孙儿小马。老马是一个有自己车的车夫,他的悲惨遭遇给祥子最大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他隐约地感到即使自己买上车仍然没有好日子过。

祭灶那天晚上,铺户与人家开始祭灶,看光炮影之中夹杂着密密的小雪,热闹中带出点阴森的气象,街上的人都急于回家去祭神。大约9点,祥子拉着曹先生由西城回家,一个侦探骑自行车尾随他们。曹先生吩咐祥子把车拉到他好朋友左先生家,又叫祥子坐汽车回家把太太少爷送出来。祥子刚到曹宅要按门铃时,便被那侦探抓住。原来这侦探姓孙,是当初抓祥子的乱兵排长,他奉命跟踪得罪了教育当局的曹先生。孙侦探告诉祥子说,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硬逼着祥子拿出闷葫芦罐,把他所有的钱都拿走了。祥子第二次买车的希望成了幻景,他带着哭音说:“我招谁惹谁了?!”

不久,曹先生一家离开了北平。第二天祥子只得回到人和车厂。虎妞看见祥子回来,非常高兴。刘四爷的生日很热闹,但他想到自己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加上收的寿礼不多,他指桑骂槐,把不满倾泻在祥子和虎妞身上。他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臭拉车的。更害怕祥子以女婿的身份继承他的产业。要祥子滚蛋。虎妞并不买父亲的账,撕破了脸公开了自己和祥子的关系,并说决心跟祥子走。

和父亲大闹了一场后的虎妞,和祥子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房子成了亲。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并没有真怀孕。祥子感到受了骗,十分讨厌虎妞。虎妞打算把自己的400多元体已钱用完以后,再向父亲屈服,承受老头子的产业。祥子认为这样做不体面,说什么也不干,坚决要出去拉车。虎妞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正月十七那天,祥子又开始拉车,凭的是拉“整天儿”。拉过几个较长的买卖,他觉出点以前未曾有过的毛病,腿肚子直发紧,胯骨轴儿发酸,汗拍嗒拍嗒的从鼻尖上、脸上一个劲儿往下滴嗒,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他本想收车不拉了,可是简直没有回家的勇气。他感到家里的不是个老婆,而是个吸人血的妖精。

如今的“人和车厂”已变为“仁和车厂”。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自己带着钱享福去了。虎妞听到这消息后,非常失望,她看清了自己的将来只能作一辈子车夫的老婆,大哭一场后,给祥子100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干活儿。祥子病倒了。这场大病不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而且虎妞手中的钱也用完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的产期到了,由于她年岁大、不爱活动、爱吃零食,胎儿过大,又是头胎,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被迫卖掉了车。这样,他到城里来几年的努力全部落了空。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祥子从内心喜欢这个为了养活弟弟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又苦于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看着眼已哭肿的小福子,祥子狠心地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祥子又在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拉上了包月。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祥子染上了淋病。

病过之后,祥子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身量还是那么高,可是那股正气没有了,他不再要强了。刮风下雨他不出车,身上有点酸痛,一歇就是两三天。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对车座儿,他绝不客气,讲到哪里拉到哪里,一步也不多走。在巡警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儿头”。

冬天的一个黄昏,祥子在鼓楼前街拉着一位客人向京城跑。后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刘四爷。他把刘四爷赶下了车,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祥子没有办法,又找到曹先生家里,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给他拿主意。曹先生要祥子回他这儿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帮忙,还同意让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住,祥子心里充满了一线希望和光明。祥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因不堪娼妓的非人生活上吊死了。

祥子在街上失魂落魄,终于完全堕落。他吃、喝、嫖、赌,还染上淋病,而且变得又懒惰又滑头,还做出卖朋友的事。他没有回到曹先生家,最后靠给做红白喜事的人打杂来维持生计,祥子走到了自己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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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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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美丽的世间“爱”究竟是什么?在这本书里爱又是怎样去体现的呢?它又带给了我们什么教育的结晶呢?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时,这些问题便如潮水般向我涌来。带着这些未知的疑问我走进了《爱的教育》去探求我想要的答案。

这是一本以日记形式撰写的小说,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虽然比较短小,但是每一个个小故事都讲述着那父母与孩子间美好的爱、那老师与学生的情感、那朋友之间的纯真友谊……这一切的一切永远都离不开一个字——爱。

我把这本书捧在手上,在阳光温暖的陪伴下打开了这本书,一页一页的仔细阅读起来。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书里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都是那么的频繁,才读了几篇我就有些厌倦了,也许因为它是名着我才肯继续读下去。谁知我越读越着迷,越读越感动,也许这就是“爱”的魔力吧,这一篇篇虽然语句普通,但是深刻的故事,是让我从心底说出的赞叹,赞叹故事中人与人之间那美好的“爱”,赞叹作者能写出一本这样棒的一本的书,真是让我刻骨铭心。

在这所有的故事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一个名叫“栖身"的故事。它讲述的是小说的主人安利柯和他的姐姐无意中得知他们的爸爸妈妈最近没钱了,我本以为他们只会用要父母一些钱,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什么都不要了,衣服,零花钱,文具,日用品……能不要的不要,能少要少要。这还不够,他们尽量找出东西来换钱,给家长尽量减轻家庭负担。读到这,我心里便很不是滋味,同样是小学生,同样有着一颗爱父母的心,我为何就很少想过钱这个问题。现在的孩子家家都有钱,可是却很少有想一想假设家里没钱了时怎么办,也许想也会想,可是也不会像他们一样这样的省吃俭用去得钱。我真佩服他们啊!这只是父母与孩子间美好的爱而已。还有很多故事是讲述朋友与师生间的爱和人与人之间的爱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读完这本书,我花费了很多时间,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它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爱就像花蜜,蜜蜂不能缺少它,正如我们不能缺少爱一样。只要我们热爱生活,关爱他人,世界就将因为爱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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