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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工作担当作为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汇编20篇)

地球是我们的母亲,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同学们,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党员工作担当作为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起来阅读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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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理想信念方面问题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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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的永恒课题。当前,解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问题,要做到“三个注重”。

注重改造主观世界,增强认知能力,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自觉性。改造主观世界,重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解决认识问题,改进思想作风。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不强、党风不正、遵守或执行党纪不严的问题,着力解决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存在的问题,把“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

注重学习党史,增强对党的感情和信赖,坚定对共产党领导的信念。古人说:“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习近平同志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党的辉煌历史,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历史和人民之所以在艰苦探索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是因为党的崇高理想和实践顺应了历史、顺应了人民群众。我们学习党史,就要从党的历史中汲取开拓前进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增进对党的感情和信赖,进一步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念,进一步增强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注重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的信仰。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上入党是一时的事,思想上、行为上的真正“入党”却是一生的事,因为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只有通过严格的锻炼才能得来。党性的锤炼,只能是在实现党的伟大目标和任务中实现。要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锻造政治品格、坚定做人准则、激发信念精神,让坚强的党性成为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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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两学一做理想信念方面存在问题分析

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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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7个方面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和道德素质。

加强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帮助和引导党员干部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系统学习马列主义经典著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强化党性教育,严格党内生活。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坚持”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提升党性修养,防止出现党性观念淡薄、党性修养不足、拒腐防变意识不强等问题。严格入党教育考察,加强对党忠诚教育,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教育。

深化道德建设,树立核心价值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党员干部的精神家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高尚情操、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低级趣味,防止党员干部受各种错误价值观念的影响而心态失衡、道德失范、理想信念滑坡。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提炼和宣传阐释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色的核心价值理念,弘扬国土资源文化精神,加强道德品行教育。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跟踪研判,强化日常跟踪了解,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状况分析。探索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难点问题和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教育阐释。突出体现人文关怀,关心党员干部的个体需求,激发党员干部的内生动力。

搞好舆论引导,落实“守土有责”。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正确导向,牢牢把握主动权、主导权,帮助引导党员干部廓清思想迷雾,排除杂念干扰,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防止在重大原则是非问题上放松警惕、迷失自我。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守土有责”,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涉及意识形态的重大原则性问题,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责无旁贷承担起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散布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和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加强部属媒体管理。

推进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要把能否牢记宗旨意识、维护好群众权益作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试金石。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真正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基层锻炼。加强群众监督。

领导率先垂范,典型激励带动。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寻明胜、韦寿增和浙江地质七队等先进典型事迹的基础上,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示范效应,在更广层面、更大范围挖掘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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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班子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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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我们树立理想信念既要让全体党员从理论上清楚地认识到其科学性、必然性,更要让全体群众有获得感、有物质利益收获,让理想信念在不同的群体都生根发芽。

一是坚持共产主义这一远大理想。我们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接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最根本的还是我们党始终有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邓小平同志明确说:“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因此,我们每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原原本本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争取学得深一点、专一点、系统一点,坚持不懈,积少成多,逐步真正弄懂马克思主义,并用之来切实解释、解决现实问题,让我们的每一项政策都最大可能地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努力成为一名知行合一的共产主义者。

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个中期目标。我们党通过95年的接力奋斗,已经取得了从革命到建设、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其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建立在历史经验之上的信仰、是能够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信仰。因此,我们每名党员都应当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发展中国之路、振兴民族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科学的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优秀传承。

三是坚持以群众幸福作为出发点确立好短期目标。马克思明确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虽然理论上讲信仰并不意味着必然实现,但是在实用主义至上的当今中国,如何让群众相信我们的理想信念,是我们不能不面对的难题。这就要求我们以理想信念为指导,不回避现实问题,不回避疑点难点,在注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同时,为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教育、养老和环境等问题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用群众切实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认同我们的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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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政治意识方面存在问题

全文共 2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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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政治意识,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决定的,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增强政治意识,才能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幸福奉献终身。

重视讲政治,增强政治意识,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特有优势。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科学指南,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实现共产主义为远大理想,这就决定了讲政治是我们党的本质特性,也是党对党员、干部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为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经得起风浪考验”。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与一以贯之地坚持讲政治是分不开的。正是靠发挥讲政治的优势,我们党始终保持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着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而能够不断开拓前进,从胜利走向胜利。

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增强政治意识摆在首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按照党的性质和宗旨,围绕党的建设总目标和党的执政使命,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统一。政治领导是根本,是决定政治方向、实现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增强政治意识,严明政治纪律,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持党的纪律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强化政治意识,是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党章对党员标准作了具体的、明确的规定,重要的是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应当看到,目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依然存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在党不言党的问题,阳奉阴违、当“两面人”的问题,口无遮拦、乱评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问题,无视组织纪律、我行我素、搞团团伙伙的问题,等等。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党性意识,养成并坚守坚强党性,才能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700多万名党员、在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决不允许党员、干部不讲政治、自行其是,各搞一套、为所欲为。否则,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就无从谈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强化党的意识,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按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磨练自己、提高自己,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始终把党摆在心头正中,始终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

把准政治方向。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即政治方向,就是实现共产主义。我们现在做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事情,但不能忘记初衷,不能忘了最高奋斗目标。讲理想、讲党性,要大张旗鼓讲、理直气壮讲、坚持不懈讲,不能躲躲闪闪、含糊其辞。现在,确有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淡漠了,理想信念不敢讲,党性原则不敢讲,或者讲得越来越少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并为这种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奋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动摇或背离理想信念。在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上,共产党员要勇于担当,敢于亮剑,表明立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愿意甚至不敢坚持理想信念、党性原则,岂非咄咄怪事?如果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没有明确观点和立场,那就是政治上不合格,就没有做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资格。

站稳政治立场。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是根本。忠于党、忠于人民,是共产党员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起码的政治品格和最根本的政治要求。从目前党内现状看,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态度暧昧者大有人在。一些党员、干部口头上拥护中央,暗地里对中央决定说三道四,甚至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对中央决定不是坚决执行,而是态度模棱两可、行动拖沓懈怠,处处为自己留“余地”;一些领导干部对中央的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是认真研究落实,而是一门心思找“对策”,等等。面对复杂形势、艰巨任务和严峻考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与党同心,站稳立场、保持定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保持政治清醒。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多元思想文化、多种话语体系、多个舆论场相互交流交融交锋,主流意识形态与多样化社会思潮长期共存、相互激荡趋势日益显著。西方国家加紧实施“西化”“分化”图谋,不断变换花样输出“颜色革命”,企图动摇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敌对势力挖空心思散布各种有害信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企图抹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境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不断变换手法,制造思想混乱,与我争夺人心,企图侵蚀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破坏我们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对此,党员、干部头脑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让党的旗帜高高飘扬。

严守政治纪律。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大量事实表明,在政治纪律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是危险的。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来看,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一些人权力越大、位置越重要,越不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回事儿。遵守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对政治隐患就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全党必须讲政治,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消除隐患、杜绝后患。对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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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坚持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发言稿

全文共 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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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教育活动正轰轰烈烈、如火如荼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基础是“学”,关键在“做”。现就学习第二阶段“坚持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情况做如下分享:

坚持根本宗旨不动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实现人民的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是衡量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的最高标准。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奋斗历程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就是司法为民。周强院长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不管形势怎么变,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不能变”。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就是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通过履行职能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党员就是要履行好人民赋予的审判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要把学习作为终身追求。中国法官的道路,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院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大批的法律精英、审判能手。精英、能手的涌现关键在于学习。有一句名言:少儿学,则壮而有为;壮而学,则老而不衰;老而学,则死而不朽。说明了学习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是首要内容,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眼光和良好的政治修养,这都要来源于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不断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培为政之本;这样才能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这样才能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这样才能把自己锻造成一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勇于扛起担当的大旗。我们庆幸生活在改革开放这样一个如此美好的年代,二万五千里长征不需要我们走一步,革命的路上不需要我们抛头颅洒热血,枪林弹雨的时刻不需要我们的参与。每天一睁眼满眼的新事物,她令我们眼花缭乱,又令我们手舞足蹈。革命的大旗传到我们的手中,我们要做的就是借助改革开放的春风把革命的步伐向前推进。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强化担当意识谋事创业,与时代同呼吸,与人民共命运。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我们在品尝到了新事物带给我们欢乐的同时,也尝到了伴随着新事物出现的新困难,有困难有挑战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有克服困难、迎接挑战的决心和办法,不能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束手无策、无所作为。

永葆热情做有为之人。经营之圣稻盛和夫个性化的提出了“燃烧理论”。一般来说,物质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在自然状态下燃烧起来的,属自燃物质;二是靠近火就燃烧起来,属可燃性物质;三是接触到火也不会燃烧的,属不可燃烧物质。据此,这位经营之圣将人分为三种:自燃性的人、可燃性的人、不燃性的人。所谓燃性就是对事物的热情和担当,是一种自动自发的精神,是一种积极应对、乐观向上的精神。高处着眼,低处入手。作为一名坚定的普通党员,一名基层法院的立案法官,在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前提下,用自燃之热情,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问题,我们在立案环节认真查找症结何在,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参与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选择权,鼓励当事人选择速裁程序或者采取调解、和解、仲裁方式解决问题,防止在立案环节出现久拖不决的现象。依法保护群众诉权,防止在立案工作中出现该立不立的问题;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释明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为民便民措施,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尽可能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细微之处见真情,哪怕仅仅是为了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在收取、退领当事人诉讼费等小事上,都在为当事人算时间帐、经济帐,更多的环节和流程由立案人员承担,让人民群众真正从司法便民中得到实惠。

做有担当的法官党员:习总书记指出:要注重调动各方面推动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干部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盯住干、马上办。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引导领导干部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思想作风和担当精神。“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强调的都是一个“干”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说的就是学以致用的道理。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是党的教育所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和要求。所谓的“知”,就是要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内化于心,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所谓的“行”,就是要把“两学”由内而外化之于用权履职的实践。做到在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特别是一名基层法官党员,肩负着党和人民交付的重大职责,形势在发展,任务在变化,将所学到的本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向优秀的精英法官党员看齐,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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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查找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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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才能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但由于诸多原因,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现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与新时期党的要求不相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履行监督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是一至两人,有的只是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2.一些基层院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党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

3.一些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好。无论是监督院领导还是一般干警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监督机制不畅,对院领导班子监督比较薄弱,对普通干警的监督也难以严格认真,有时仅仅流于形式。同时,存在重视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事中监督,对重点的办案环节、办案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监督乏力。

二、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提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程度。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议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编制和人员福利待遇的发放收归上级检察院,建立由市级院纪检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上下一体化的大督察和违纪案件查办机制,发挥纪律的监督权威作用。

3.加强协作,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认真梳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拓宽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借助外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等外部监督,形成全方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八小时之外言行的倒逼机制。实行“阳光检务”,坚持办案、办公透明化,把检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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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组织生活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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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我党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各级领导班子都要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我国党员人数8779.3万,党员的社会成分、社会职业、知识水平趋于多样化,这既增强了党的阶级基础,又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也给党建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党内政治生活仍然不严格存在的问题,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实际上,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和普通党员的组织生活差异迥然,前者开展的有声有色,而后者生活会质量却不容乐观。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时间安排都是年初制定计划好的,程序也是非常正规和固定的,可谓是“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保障”。而在许多基层单位,普通党员的组织生活确是另外一番景象,呈现出以下几个不容忽视又十分突出的短板:

一是党员政治生活少。有些单位以业务工作为主,培训学习也主要是集中在专业知识方面,对于党员思想发展关注较少,党内政治生活也多是形式上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虎头蛇尾,草草了事,根本不注重实效,更别谈提高思想的目的。

二是党员积极性差。对于一些普通党员,只有在交党费和党员活动的时候,才认识到自己和别人的不同,除此之外,“泯然众人矣。”组织生活外工作不积极,组织生活中也是如此,带着一双耳朵却不张嘴,身体在会上,心思飞到会外。这样的人不追求进步,可也反映出一些党组织生活会的枯燥和乏味。党性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减退,甚至把参加组织生活当作一种“负担”,不想参加党组织生活。

三是组织制度约束力弱。在制度建设上,仅仅把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停留在原则性要求、一般性安排上,导致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健全;在制度执行上,仅仅把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造成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严格。有的单位党内组织生活组织随意,管理松散,临时通知,组织者准备不充分,对参加党组织也没有作要求,缺乏严肃性,缺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评价、考核等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基层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

四是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基层党委没有深刻认识和主动把握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下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清、日常监管不严、党建考核不力,制度防线松懈,致使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得不严不实,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各级党组织,不论层级高低、行业领域差别,都必须严格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着力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这样,我们就一定能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以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只有坚定不移的弥补党建制度上的短板,及时猛药去疴消除积弊,才能使党员组织生活重整行装,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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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

全文共 1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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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央纪委通报地级市市委书记被免,登上各大媒体,引起密集关注,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省委审时度势,迅速转发通知,传达学习,提出要求,体现了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市委陈俊卿书记学习后发表了《坚决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的文章。两份文件和陈书记的文章都意蕴深刻、字字千钧,要求明确、醍醐灌顶。通过学习思考,我对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深受启发。

一、强化认识,不能糊涂

李庆贵和新乡市纪委被通报的消息,能以如此“规格”上《新闻联播》,原因就在于:“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通报意在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全面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就要化作具体的责任担当。在其位,不负其责,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什么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什么叫第一责任人?其实就一句话,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书记的分内之事,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李庆贵被严肃问责,为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作出最新注解,同时也警示我们,落实“两个责任”,党委、纪委要在协同作战中各负其责,而不是各自为战。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必须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方向、履责目标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着眼于促进党委主体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和效果大提升。

二、勇于担当,不能含糊

责任已明确,关键在担当。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树立信心、转变观念,克服在抓监督上存在的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思想,认真解决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敢于对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缺位、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做到“零容忍”,切实杜绝纠而不正,边纠边犯的现象。如果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该亮剑的时候不亮剑,履行监督责任畏首畏尾,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必须承担监督失责失职的责任。从通报中可以看出,新乡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已被免职,新乡市纪委被通报批评,教训同样深刻。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作为一名县纪委书记要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应以舍我其谁的勇气担当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对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打“老虎”拍“苍蝇”,以反腐败实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善于监督,狠抓落实

通报中指出,新乡市纪委存在监督不力、不到位的问题。由此想到,作为一名县纪委书记,既要敢于监督,也要善于监督,要真正把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落实监督责任冲着纪律去,按照“纪律教育常抓常新、抓早抓小求实求新、从严执纪不折不扣”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试点。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树立全县“一盘棋”意识,牢牢抓住试点工作的主动权,通盘考虑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坚持查办案件与日常监督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格局和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纪律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要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一周一调度,紧排时间表,加快工作节奏,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与市纪委同步接轨,落到实处。要紧盯重点任务,善于发现问题。全县廉政巡查已经启动,我们将在巡查中注重由发现问题、收缴违纪款、突出案件查办,转向抓早抓小、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教育。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收送红包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决不让“四风”反弹。

四、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习近平总书记说:“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监督职责,是监督党员的党员、监督干部的干部,要履好职尽好责必须自身过得硬,要做到政治坚定、作风顽强、业务精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既要有敢于监督的勇气,更要有接受监督的底气。要自觉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来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抵制歪风邪气,时刻警醒自己,正确对待权力,增强党章党规意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总之,通过学习,我对“两个责任”的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对自己所应担当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领悟。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引以为戒,知责思为,勇于担当,以高度自觉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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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分享经济与传统经济在哪些方面存在区别资料

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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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以“共享经济”之名闯入日常生活的新事物越来越多了,普及速度也越来越快。网约出租车的管理规则尚在完善之中,共享单车迅即风靡一时,而今共享汽车又开始在北京、上海、重庆等多个城市试水。一轮又一轮的风口,似乎证明共享经济时代的到来势不可挡。

无论消费者是不是欢迎、能不能适应,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方兴未艾的商业模式,的确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场景。一方面,各种共享产品提升了生活便捷度。比如,通过对冗余资源的激活和共享,出行可以自定时间和路线,租房子时间可以更灵活,甚至学习知识也可以通过付费模式得到快速而精准的满足。而从发展规模、行业成熟度、治理挑战等角度来观察,共享经济的春天似乎还不会这么轻易到来。

从发展历史看,共享经济理念受热捧是基于两种优势:闲置资源的社会化再利用,用户需求的个性化配置。然而,共享经济新近才成为人类社会的宠儿,不是因为以前人们不知道共享可以优化资源配置,也并非没有尝试过共享模式,而是找不到很好的办法解决成本问题。

其实,共享是具有一定门槛的社会合作模式,需要一系列的配套设计。比如出租闲置的车位,看似可以轻易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难题,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简单:如何取得物业同意?有地锁怎么办?你回家时客户没离开怎么办?解决这些管理问题,成本恐怕已经远远高于利润。更不用说,共享经济需要社会信任机制作支撑,这还会增加治理层面的隐性成本。事实上,如何把共享和经济真正融合一起,形成既节约社会成本、又实现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仍是尚未解决好的问题。即便在房屋共享、知识共享等知晓度较高的领域,成熟的商业模式也并不多见。

而在行业成熟度比较高的共享模式中,一些现象也偏离了“通过激活社会存量资源来创新经济发展”的初衷。名曰共享经济,其实是资本市场的包装,往往多于盈利模式的创新;个性化服务的提升,也可能多于社会公共成本的节省。比如,最初的网约车,说好了是利用空闲私家车和空余座位减轻交通压力,结果却催生了不少专职网约车司机。到底是提升了资源利用率,还是增加了通行压力,这笔账并不那么好算。如今的共享汽车,也是走的类似模式,更多是通过增量服务释放了潜在需求。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共享经济光谱中的不同价值增量。倘若共享成色更浓一些,比如对顺风车、拼车、合租等优化闲置社会资源的方式,应该以宽容发展的原则,创造适应新业态发展的宽松环境,扶持它们形成站得住脚的盈利模式。而偏向提升服务水准的共享模式,则要相应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审慎研究行业准入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处理好其与传统经济的关系,最终在平衡中把握机遇、化解冲击。

通过共享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人类文明一贯的追求。共享经济真正的活力,不仅来自于互联网技术或者将社会潜在资源激活的商业模式,更源于对社会真实需求、美好期待的有效回应。采取市场化的手段,也应警惕纯粹的逐利彻底压倒了实现社会价值增量这个目标。抵御住资本套利的诱惑,致力于价值的共赢,共享经济才能行稳致远,真正迎来属于自己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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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理想信念方面的问题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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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委组织部要求,现就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查找解决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如下,各支部各单位请及时将查找出来的问题收集整理,以支部为单位分类梳理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送镇党政办。

一、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要围绕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地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党支部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地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农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高校、非公企业、社会组织 、窗口服务单位等不同领域,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民声通道”、“行风热线”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三、坚持边查边学边改

1.梳理问题清单。要找准找实问题,查摆问题要清楚、具体,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各党支部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层分类进行梳理,每个支部、党员在每个专题学习中都要列出问题清单。

2.建立整改台账。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基层党支部要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管理。党员个人查找出来的问题也要列出清单。

3.认真进行整改。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从基层和党员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每一件小事、实事做起。

4.实行整改通告制度。要通过板报、简报、党务公开栏和各类媒体公示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整改成效,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的过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各单位要及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层分类梳理汇总,并及时上报;注意发现典型,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请及时动态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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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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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内都是普通一员,应该和其他普通党员一样,编入一个支部和小组的活动。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倾听党员的意见要求,接受党员的批评帮助和监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加强自身思想的革命化。党员领导干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活动时,也应向党支部和党小组请假。

2.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因为这些同志长期在一块工作,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支部或小组会上谈,支部或小组也难以帮助解决。因此,需要党委(党组)单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等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提高觉悟,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

3.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以既便于管理,又便于这些同志参加为原则。

⑴凡就地安置仍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的关系已转至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并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⑵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小组或支部,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⑶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⑷退职干部党员和退休工人党员,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⑸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根据老同志的特点安排活动。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不宜过多。

4.长期病休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于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对于他们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⑴对于那些身体状况较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⑵对于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在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时,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要太长。

⑶对于休养地点距离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在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5.患精神病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患有精神病的党员,在其患病期间应保留其党籍。但由于这些党员不能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可以暂时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政治活动。当其病愈后,是正式党员的,应即恢复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经一定时间的考察,按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规定讨论其转正问题。

6.党员在“停薪留职”期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⑴外出有固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能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经单位批准“停薪留职”后,他们无论外出做工或经营,党组织仍要予以关心。要根据他们外出所承担任务的情况,采取多种方法,使他们在“停薪留职”期间能够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⑵外出无固定地点的党员,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汇报外出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返回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工作、学习等情况。党组织要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⑶就近做工的党员,党小组长要提前通知本单位党的组织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使他们能按时参加党的活动。

7.长期外出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8.易地安置的退(离)休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地区,由接收安置地区的党组织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9.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党员调动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11.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在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申请人入党之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3.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能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14.党员干部停职反省期间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干部经组织批准停职反省是为了把他的问题查清,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反省检查自己的问题。停职反省期间应照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5.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

党内在思想认识上有不同意见和争论是正常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对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领导人有意见,都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都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章赋予党员的基本权利,应当切实保障。党组织对于党员的不同意见应当持冷静的态度正确对待,坚持“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一方面,需要对不同意见作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对其中正确、合理的部分,应当积极采纳和接受;对错误的意见如属非原则问题,可以给予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属原则问题,则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批评,但不允许任意夸大,无限上纲。另一方面,对待思想认识上的是非,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上的不同认识一时解决不了,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和迫切性的问题外,一般不要匆忙下结论,可以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16.保留意见与坚持错误的区别

允许党员保留意见与党员坚持错误,是有原则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允许党员对党的决议、政策和党的工作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是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是正常的,声明保留自己的意见是允许的,符合党的组织原则。但是,保留必须以无条件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为前提。如果实践证明自己的意见是不对的,就应该放弃,不能借口保留意见,明知不对还固执己见,甚至坚持错误意见。坚持错误,是指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错误或违反了党的纪律经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帮助,仍不承认和不改正错误甚至继续犯错误的行为。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组织对于犯了错误而坚持不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17.对因故未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同意见的处理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还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如果他们对会议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其意见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可以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议,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如认为他们的意见是不正确或不可取的,应当向其说明。在未改变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之前,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但本人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陈述自己的不同意见。

18.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历来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犯一般错误的同志,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于错误性质较严重,必须给予处分的,要按照党的纪律和有关程序,该给什么处分给什么处分。但是,不论进行批评教育还是纪律处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和挽救同志,而不是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党内不搞惩办主义,反对残酷迫害,无情打击。党的历史经验证明,如果在党内滥用组织手段压制、打击、惩办同志,不但不能正确地维护党的纪律,反而会伤害同志,使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所以,对犯错误的同志,应当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惩戒为辅。要给犯错误的同志以改正错误的机会,使没有犯错误的同志引以为鉴。只要犯错误的同志愿意改正错误,就要满腔热情地帮助其改正,绝不能采取歧视和排斥态度。这样,既能够达到挽救犯错误的党员本人,又能达到教育其他党员和群众的目的。

19.党章第八条中提到的“其他特定组织”的问题

所谓“其他特定组织”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指定或临时组建的党组织。比如党员在外执行任务、帮助工作、度假、养病或出国援外、留学、考察等等,不能在原来支部、小组参加活动,有的需要在指定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有的需要在临时组建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这些都属于“其他特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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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参加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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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组织生活是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所谓基础性工作,就是指很重要,缺了它不行。不仅起不到教育、监督、约束作用,反而降低了党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如果党组织主要靠执政的权力吸引党内外人士,主要靠干部任用这个权力来影响党内外人士,则其后果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一个组织如果缺少活力,就无法对其成员产生吸引力,无法产生归属感和凝聚力、战斗力。因此,纵观基层组织生活存在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在于我们对基层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2.对基层党组织生活重视不够。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虽纳入了组织生活的内容,但着重检查记录,基本没有对组织生活质量、效果的测评考核。党建研究方面更注重研究时髦问题,没有重视研究如何有效开展组织生活这类基础性问题。不少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经费不能保证。在开展理论学习、党课方面,对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理论培训严重不足,上级党组织又往往没有提供理论宣讲服务,导致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空泛。

3.党内权力干预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现有的党内权力体制使得党内握有权力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客观上处于强势地位,并且在党内的强势程度与其所处党内权力体系的位阶高低、手里权力大小成正比,而一般党员和干部则相应处于权利弱势位置,很难对党内权力进行强而有力的制约与监督。在这样的权力结构特性下,党内同志之间的平等合作奋斗关系就会被扭曲成一定程度上的权力依附关系,出现以权力意志支配党内关系、处理党内事务的潜规则,党章制度的权威也就被权力意志权威所取代。而一旦下级对上级存在着权力依附关系,党内民主就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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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在组织生活方面问题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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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2、在“严以修身”、关心热爱来访群众方面不够仔细、耐心。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是做好管理工作的一个关键,但是,自己在工作中有时缺乏耐心,帮助他人,与他人谈心、交流、沟通的机会相比之下还是少了一些。

严以律己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研究专业少,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节,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没有做到真正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研究新情况、处理新问题。思想和工作存在主观性、局限性和片面性,站的不高,想的不远。

2、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没有树立牢固为老百姓服务的宗旨观;对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理解的不够深入透彻;没有坚定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认为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缺乏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有时把工作当成一种负担。

严以律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措施

1、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自己前进的方向。只有理论上清醒和坚定,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习不只是一般知识的积累,而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的大问题,理论水平提高了,看问题的能力也会提高,工作能力也同样会提高。只有刻苦学习政治理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真正做到率先垂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思想的解放,观的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求,蹲下来和群众对话,保持平和心态,做到 “有耐心、有爱心,又细心”,不过于急燥,始终要保持平等、公正的态度。

3、端正学习态度,自觉、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理论学习。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今后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随着形势的发展,只有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理论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使人信服。

通过以三严三实为镜,对自身的查摆剖析、整改完善,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创造更加优异的、让群众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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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目前国有企业薪酬体制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3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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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支付依据不够明晰。虽然现在许多国有企业的经营部门和机构框架已完全符合现代企业的结构,甚至做到了完全的自负盈亏,但是薪酬制度更多的还是与干部职工的行政级别直接关联。虽然企业章程和文件明确规定薪酬的分配要考虑干部职工的工龄、学历、职称等因素,但是对于如何将这些因素纳入到薪酬支付,以及每一因素与薪酬的关联有多大,并未有细化的规定,因此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国有企业认为,明确的按照职工的贡献和价值来支付薪酬,可能会伤害到老职工的感情,甚至对企业的稳定产生冲击,不利于内部的团结。因此,薪酬体系的革新整体上滞后于其他部门的变迁。

职工薪酬差距划分不合理。在市场化的背景下,为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吸引新的人才加入,国有企业纷纷开展了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等灵活多样的职工录用程序,且使薪酬标准尽量与市场水平相一致。这一办法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同时也引进了一批技术型人才。然而,许多国企的财务部门对于原有的职工薪酬并未作出市场化的调整,还是与级别、资历相捆绑,企业内部存在薪酬“双轨制”。原有职工的薪酬较之于市场偏高,而新入职的员工薪酬水平则与市场持平,甚至很多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聘任制员工工资远低于“老人”的薪酬水平。这样,很容易产生企业内部的矛盾,甚至造成反向的激励。要想获得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终身制职工与聘任制职工的差距必须加以调节。

薪酬未能与市场接轨。薪酬制度与市场经济对接方面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应当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特征来调节自身的薪酬结构,其薪酬的支付应该是动态的,在供求平衡点附近移动的。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大多还是按照自身的节奏来对薪资状况进行调整,甚至有些岗位的工资已经固化,造成自然垄断型企业的薪酬常年高于市场均衡水平。其二,不同的国有企业共用一套薪酬结构。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国企均将工资划分为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三项,而难以作出因地制宜的调节,容易造成企业薪资与所处的经济生态圈市场环境差异很大,更难以形成对职工的有效激励。

绩效考核制度有待加强。绩效考核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概念,到目前为止,已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了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但是,由于基层国企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没有随着考核制度的应用而发生改变,出于“一团和气”的考虑,绩效考核轮流坐庄或平均主义的情况十分普遍,使得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的结果自然不能反映企业内部的真实情况与每位员工的贡献多少,绩效工资就成为了轮流坐庄的结果,无法对职工形成有效的激励。在一些国企,绩效工资甚至是以几人名义领取,所有人平分,这种情况下,绩效考核沦为了职工领取补贴的程序。

分配科目复杂,薪酬体系臃肿。薪酬体系臃肿也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很多国企员工的收入既包含国家规定的薪资,又含有企业单独的福利政策,名目繁多,科目复杂,员工难以知道每项收入的缘由,只知道总的数字。这样,员工不能切实了解到某月工资总量上升或下调的原因,自然无从坚持或更正某一行为,薪酬模式的导向不明一方面造成了企业刚性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对员工的激励效度。

这一问题虽非国有企业所独有,但在国有企业之中却较为典型,具体原因如下:第一,许多国有企业都是由政府部门改制过来的,虽在结构上进行了调整,基本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但员工的思想意识与业务能力还没有跟进市场化的模式,薪资的安排也出现了行政化与市场化两种方向同时存在的问题。

第二,国有企业出于平衡各种关系的需要,在薪资安排上既要体现国家规定,又要表征行业特征;既要契合地区经济环境,又要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以此来表达对各方面的重视,这就直接增加了薪酬与福利的数目。

第三,盲目跟风,缺乏统筹。近年来,各种行业协会在企业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行业间的比较与沟通的机会也多了起来,少数国有企业在与私营或合资企业的交流过程中,发现较好的薪资激励方式,就直接引入到自身管理当中,没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这就直接造成了薪资划分的细碎,令员工不知其激励的目标所在。甚至还有部分空降的薪资制度因水土不服而在实施过程中夭折,造成了人力、物力与时间的浪费。除上所属问题与困境外,国有企业薪酬体制还存在着绩效工资主观分配,薪酬激励通道单一,“人情”观念等问题,亟待解决。

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趋势探究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非常重视国有企业现代薪酬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明确指出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根据宏观的经济环境与企业管理变迁,可以初步看出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的趋势。

市场将在薪酬的决定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今后,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将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形式存在,市场化的作用将贯穿于国有企业的整个发展过程,且渗透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之中。就薪酬体制而言,国资委更多的采取资本管理的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且其自身薪酬与相应级别公务员相同;国企管理者则作为职业经理人,按照市场上的均衡价格进行招聘,且采用市场化的管理方式;企业基层员工的招聘方式将会更加灵活多样,其薪资情况将按照市场行情与自身绩效进行分配,原有的薪酬完全由行政级别决定的问题将不复存在,职工的业绩、资历、品行等因素在薪酬决策中所占的比例随之逐渐加大。

在对薪酬体系进行市场化调整过程中,要注意先期的规划与设计,逐步开展改革,避免“一刀切”造成“老”职工的大量流失,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坚持做到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同时强化配套设施的建设,保证改革的平稳进行。

薪酬的支付制度将更加透明化。透明化的薪酬支付制度,一方面可以让每位职工的收入都被监督,避免激励发放主观性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又可以让每位职工都成为同事、领导收入的监督者,及时发现违规操作的现象。此外,国有企业较之于私营企业而言,承担的社会责任更为重大,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其行动也将成为市场上的“领袖”。公开的薪酬制度使得国企的神秘面纱被揭开,让社会公众不在单方面质疑国企职工收入,而是成为监督者,促进国企薪酬制度的不断完善;透明化的薪酬也有利于国资委制定关于国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增加国企管理层的发展紧迫感;透明化的指标也是与国际上的“阳光政府”等理念相契合的,有利于其他国家与我国国企展开合作。

薪酬体系设计多元化、科学化。薪酬体系的设计关乎到后续财务部门的操作与企业的整体发展,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薪酬制度细则制定随意性大、主观性强是过去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薪酬体系的参考作用较弱,不能发挥充分的激励作用与财务工作指导作用。此外,各地区、各行业的国有企业使用大同小异的体系设计,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未来的薪酬制度改革应当在体系设计上下功夫,提升测评指标的可量化程度,使薪酬支付的依据更为明晰,形成实现效益与薪酬总额的比例联动关系,从而鼓励员工为企业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积极性与创造性。收益分配方面,既要考虑长期收益,又要保证短期效益;既要满足个人基本需求,又要与国有资产收益相匹配。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让薪酬体系得到整个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认可,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促进作用。

建立起更为公正合理的绩效评估措施。在现代薪酬体系中,“大锅饭”、“轮流坐庄”将成为历史,每个人的薪资收入都将直接决定于其工作的成果与表现。出于公平、公正的目的,一个设计合理的绩效评估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编制考核细则,明确工作的重点方向,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程序,制定考核方法与考核计划,确保不遗漏每位员工的表现,也不会模糊评价。

第二,在有了指导性的考核标准后,还需要抓好绩效考核落实工作。将月度、年度考核与随机抽查结合起来,在客观的工作成果统计基础上,从上级、同级、下级三个层次展开对职工的调研,结合其自身的述职报告,确定对员工绩效的评估。

第三,绩效评估的结果与薪酬的发放应当尽量对应起来,对于一些非量化的、难以确定的绩效结果,要在薪酬确定时多方考量,坚持原则,做到有理有据。

最后,还要做好绩效评估的透明化工作,将薪资确定的原因、结果以文件或邮件的形式发放给被评价的对象,使其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与应当避免的行为,改进今后的工作。另外,还应疏通申述渠道,一旦员工对绩效评估的结果有所异议,可以第一时间将意见上达,并获得人力部门的充分重视,对评估结果或薪资情况进行检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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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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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定不移推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理想信念入脑入心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铸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1.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坚持不懈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推进宁夏红色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阐释和有效传播,加强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将台堡红军会师纪念馆、同心红军西征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

2.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系统学习与设置专题相结合,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读原著悟原理与辅导交流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发挥各级中心组在理论学习上的示范带头作用。拓宽学习讲坛、读书会、讨论会、报告会、网络课程等学习渠道,增强学习效果。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中心组成员的考核,在“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增加“学”的内容。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督学、学习情况通报等制度。坚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对中心组学习授课专家审核机制。

3.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深化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构建地区性“大党校”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将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多渠道、全覆盖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构建脱产培训与网络培训互补机制,借助“智慧宁夏”云平台,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建设,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每年培训处、科级干部和公务员3.5万人次左右。

4.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巡视工作安排,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预警处置、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建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四大平台”。依托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教育基地资源,确定一批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党员教育基地。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情况分析、监督和隐患排查机制,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高度重视网上舆论斗争,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加强舆论引导的新途径、新办法。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着力培养一大批新时期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审查把关,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课堂讲授纪律,坚决杜绝错误思想观点的传播和侵蚀。

二、强化党内纪律约束,严格监督执纪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加强党内监督,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明确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措施,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5.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政协、纪委,高级法院、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直属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中央驻宁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市、县,其党组织要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执行自治区党委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和制止搞小团伙、小圈子、乱接“天线”等不良现象,坚决反对搞人身依附,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坚决反对以单位划线、以地域划线,着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6.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的责任、各级纪委专责监督的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责任、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的责任、普通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逐步建立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各级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探索实践有效形式和办法,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责任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保持队伍纯洁,防止“灯下黑”。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强化对纪检监察机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泄露秘密、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突出问题。

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纪依法进行监督,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支持审计机关依纪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7.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强化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反映问题集中、群众评议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反映他人的问题,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制定对各市县、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经常性、有效性。

8.发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作用。全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的巡视监督,突出政治巡视,强化问题整改,实行巡视监督全覆盖。建立市、县党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探索开展地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市、县一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指导意见,解决无编制、无机构、无人员问题,扩大基层纪委监督覆盖面。加强对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9.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审查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认真落实纪律审查“一案双查”制度。建立完善市、县、乡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推广“村廉通”等做法,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完善市、县、乡党委、纪委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逐月对账销号,对反映集中、问题严重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加强对扶贫等涉农领域资金使用管理,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管好用好涉农资金。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推进干部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10.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按制度、规矩和程序选用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不断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办法,突出对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艰苦工作岗位检验和识别干部,注重提拔重用那些长期在贫困地区一线、实绩突出的干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和离任审计等制度规定,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加强选人、考察、决策各环节的监督,对选人用人失察的要追究责任。

11.进一步营造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探索实行干部实绩档案,定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各类优秀干部评选,完善优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办法,将评选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大奖励力度和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准确把握容错原则、标准和程序,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12.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打破条块、地域、行业界限,加强干部跨地域、跨部门、跨岗位交流,加大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制定具体办法,推动区、市、县机关公务员在部门内部轮岗、换岗。探索建立区、市、县同层级业务关联部门之间、区直部门和各市之间干部交流任职机制。有计划地安排区直部门年轻干部、后备干部,通过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方式,到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活力、优化干部结构。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对事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优秀人才,可通过竞争性选拔、直接引进、聘任、选举、考录等方式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积极引导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促进党政干部与企事业单位干部之间良性循环、互相补充;党政机关因工作需要,可采取调任、竞争性选拔、定向考录、公开招录的方式,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拔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

13.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按照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及自治区《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大力选拔敢抓敢管、担当有为的干部,注重使用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干部,坚决不用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的干部,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党内有关问责制度、规定的干部,坚持依纪依规追究到位。加强分析研判和管理监督,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在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14.进一步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用好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突出对领导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和关键岗位干部、“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住如实填报、深入核查、结果处理三个环节,重点抽查坚持“凡提必核”,随机抽查按10%比例开展。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处置工作。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集中开展倒查工作。建立完善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纪检、巡视、法检、审计、信访等方面信息,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畅通监督渠道,完善“12380”举报管理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持续推进“裸官”、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等专项整治。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使党内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1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取代党委(党组)的领导。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区、市、县和部门单位党政正职职责分工,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严格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及纠错纠偏制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追责机制的落实。建立上级党组织在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健全党内重要情况向党员通报、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决策等制度。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16.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支部党员大会除上党课外,主要听取讨论支部的工作报告,审议党员发展、奖励处分等;支部委员会主要是研究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党小组会主要是政治学习、讨论、党员之间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到所在支部(总支)参加“三会一课”,为普通党员做好表率。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普通党员也要根据党支部安排讲党课。探索利用新的通讯技术和新媒体,拓宽党员参与“三会一课”的途径和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将“三会一课”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健全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遇到重大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发生班子成员腐败、重大工作失误、受到上级党组织问责等情况时,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责成召开。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建立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整改承诺制、公示制,加强党员和群众对整改效果评议监督。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或除名。

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基层党组织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纠正。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网络化等活动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17.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基础地位和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好骨干队伍,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充分发挥农村、街道社区、高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推行“两个带头人”工程,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全部选派到位。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着力解决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问题。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做好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完善社区“联合党委”工作机制,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加强城市新型社区、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等区域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探索设立社区党群工作站。在城乡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党员要带头抵制日常生活和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使其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系)党务工作者,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掌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主导权。完善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管理体制,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健全完善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前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机制,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和党组织关系管理归属关系。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原则上区属大型企业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人兼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副书记,配备专职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可同时兼任工会主席。

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可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推动厅局机关党委与承担干部人事职能处室合署、负责人交叉任职。在机关窗口单位推行“一站式”服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做法,扎实推进“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活动。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建立考评结果与评先选优、干部选拨任用挂钩机制。垂直管理部门党组织要坚持“条主动、块为主”加强党建工作,上下联动配合地方党委共同完成好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发挥事业单位党组织在履行本单位职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实行“一肩挑”,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可设立专职党委(支部)副书记。明确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职责范围、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市县参照自治区设置方式,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加快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化平台和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逐渐实现园区党群活动阵地全覆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可同时兼任工会主席。依托民政、财政、司法、税务等部门和工商联,建立全区性社会组织行业党组织,党组织书记由业务主管单位党员分管领导兼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讨论分析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内部管理制度等发展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作为党内活动的重要内容,定期向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建立民办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向学校委派党组织书记和政府督导员制度。

18.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同业之间交流、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等原则,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县和乡镇党委为单位,每年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评定,同时列出成绩、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工作提升。坚持“抓两头、促中间”,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转化,促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整体提升。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对不能够、不及时按期换届的,对其上级党组织进行问责。坚持和落实“评星定格”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三建四关心”党内关怀机制。全面公开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建立健全星级评定督查考核制度,把开展创建活动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的一项主要内容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内容。

19.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重视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发挥各级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作用,探索建立从严开展党员教育培训长效化机制。广泛开展主题党日教育,每月确定1天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党员信息数据库,提升党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健全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流动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和双重评议考核制度及动态管理机制。流动党员凭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可编入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将离退休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成立专门机构或离退休党员党支部,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严格落实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规定,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规定作出处理,基层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定期检查抽查。制定出台相关办法,严格落实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等规定,对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要依规及时作出处理。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所在党组织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持续开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当好人民公仆。

20.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问题多发领域,跟踪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落实的评价和考核。建立党风政风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和新的作风问题典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党风政风好转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转变。

21.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式方法。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领导干部要确保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次数和时间。完善领导干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和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宗教界人士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党群联系链”,畅通代表反映民意诉求渠道。坚持下派“第一书记”属地管理原则,派出单位要落实好责任、项目、资金捆绑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健全完善机关单位联系贫困村、机关干部联系贫困户工作机制,区、市、县、乡按照不重复的原则确定联系点。结合脱贫攻坚、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下基层”活动成效,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推进群团改革,更好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2.围绕打造“两优环境”改进机关作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把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作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各级效能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根据评议对象的工作职责和性质进行分类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健全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机制,统筹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整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六、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继承和发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光荣传统,立足新的实际,着眼新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向“严实硬”转变。

23.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等方面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委员和其他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的要求和标准,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弘扬优良作风、保持廉洁自律的表率。认真落实自治区省级干部生活待遇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正确选人用人、推进反腐倡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等方面,向高标准看齐,从严做起、从自身做起。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家人。探索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

24.严格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制度,压实“抓书记、书记抓”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考核,通过督查督办、检查指导、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双报告”和市县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将每年六月份确定为“党建促进月”,集中开展党员评议评选、组织生活会等系列活动。加强检查考核,健全自上而下抓党建的问责机制,对不抓或抓不好党建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通报。年度目标效能考核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赋分比例,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5.继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依靠制度增强行为“硬约束”,通过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规范引领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协同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政法机关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鼓励各级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对一些成效明显的制度,结合新的情况继续深化;对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及时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定。

26.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规范的经费保障制度,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村级干部待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等保障性任务落实,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把党建工作经费、党员培训教育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要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同职级同待遇。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津贴。按照“六个中心”要求,加强村级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电教设备的更换升级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实际建好管好党组织网站,提高党建工作智慧化水平。健全贯通市、县、乡、村四级全域化服务网络,建好“四化一满意”服务群众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党务工作者职级评定体系,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考核办法,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贯彻本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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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务实担当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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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鱼失水则死,人失忠则凶。”忠诚,是做人立世的根本,是一种饱含信仰力量的品格。对于一名共产党员而言,忠诚即对党、国家和人民绝对忠实、绝对纯洁,是政治本色、政治品质和党性修养的突出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谈党员忠诚时曾经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唯有忠诚老实才能做到言行一致,将责任牢记于心,将党和人民放在首位,将一颗赤诚之心投入到党的事业发展中去。因此,我们每位共产党员都应时刻不忘誓词,身体力行,做一名对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共产党员。

用学习端正思想。近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每位党员都应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党员义务权利;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升政治理论思想素质。在学习中端正态度、通透心灵,增强对党的信赖,更加热爱党、拥护党,以最大的热忱绝对忠诚于党;在学习中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坚定一生跟党走的信念,始终忠实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进一步提升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用行动彰显忠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只有落实在行动上,才能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将标准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党坦诚老实言行一致,不做表里不一的“两面人”;要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心实意为人民办事,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严守党的纪律,在任何涉及纪律的问题上严于律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决维护组织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用自省换来进步。“要做一个好党员,就要与自己作斗争,经常以正确的意识去克服自己的不正确的意识。这个思想上的斗争和斗争中的胜利,就是自己思想意识上的进步。”合格的共产党员不是一时印象,而是长久的品质素养,这就需要我们共产党员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一日三省,始终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党的纪律审视自己的行为,善于发现问题并且总结经验教训,在否定之否定中不断进步发展。同时不断磨练坚定的意志和信念,要在和平时代经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不畏困苦,不畏磨难,毫不动摇地在这条道路上奉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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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在理想信念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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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必须和“三个抓好”结合起来,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促进自身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的提升,净化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一、抓好理论建设。思想理论建设是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根本。“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应首先树立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思想和决心。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地加强当得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

二、抓好党性教育。党性教育是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核心。我们党已经历经了91个春秋,在这91年里,取得了许多的成功经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应时刻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

三、抓好道德建设。道德建设是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基础。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闻名的礼仪之邦,自古至今人们都崇德尚文。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也是我们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想不屈的坚定自身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就应首先培养自身的道德观念。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始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是一门永不结业的必修课。共产党人只有始终不渝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念,才能明确奋斗目标和方向,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意志和献身精神,才能自觉履行党员的义务,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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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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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内容要“全面”,群体也要“全面”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受访专家看来,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

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衡量和评判我们党,基层党员干部如若行为不廉不端,对党的影响最大、危害最深。

张希贤分析,当前在基层,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甚至买官卖官、大肆敛财;有的干部执法不公不明、执法犯法,胡作为、乱作为、不作为;有的干部官官相护,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祸害老百姓;有的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和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正义公平;有的干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有的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污染项目……这些问题存在,不但损害了广大群众利益,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风气,甚至给社会稳定也带来隐患,损害到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中央下大力气解决基层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大势所趋。

2015年全国共查处的8万多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表明,百姓身边的“苍蝇”式腐败仍然不少,上山“打虎”不可放松,基层“拍蝇”同样不能松懈。

竹立家曾多次前往基层调研,他认为,出现基层贪腐案件,大体有五方面原因:其一,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分配运行不透明;其二,基层组织结构不够完善;其三,民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不高、监督平台较少;其四,“一把手”权力缺少制约;其五,依法行政的观念较差。

“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薄弱不无关系。”竹立家说。

“‘全面’是从严治党的基础。不仅内容要‘全面’,群体也要‘全面’。”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党内不仅有领导干部,更有广大的普通党员和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针对少数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也要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

在受访专家眼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终目的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中,将党的执政根基筑牢在基层一线,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腐败,从而让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加强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至关重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狠抓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同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至关重要。

一方面,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当前,有的地方、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经常表达抓好主体责任的意愿,但嘴上说得多、落实行动少;出现问题后,在处理上也往往失之于宽、松、软。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无数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是“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际明确了基层党组织同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辛鸣说。

习近平总书记在本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要求,进一步凸显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如果主体责任落不了地,光靠纪委反腐是不全面、不完整的。这也是从实践中得出的一条宝贵经验。治理基层腐败,需要依靠全体党员。

另一方面,管住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至关重要。

“基层的权力资源虽然不多,但在运行过程中,资源分配有时并不透明,一些干部手中的权力集聚效应明显。且有些地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容易出现‘一言堂’的情况。”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截至2016年1月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分7次实名曝光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1355人中,包括776名违纪违法的村(居)干部,比例超过一半。

张希贤分析指出,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平均每个县近千名科级干部(局长、书记、主任及副职),抓住200多万基层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中枢环节;全国57万个行政村和10万个城市、农村社区,抓住这些村与社区书记、村委会主任与社区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将为基层实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必要条件。”庄德水说。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点

本刊记者在基层调研时,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曾表示,对于如何将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与推进基层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怎样更好服务群众感到困惑。

面对困惑,如何前行?

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有效覆盖”、“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日前正式发布的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即是王岐山报告精神在三农领域的体现。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是基层的责任和使命。”辛鸣说。

受访专家认为,在贯彻落实层面,应抓住几个关键点:

其一,抓问题。竹立家表示,基层党组织要在现实层面找准问题,结合实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正如王岐山所指出的,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其二,建制度。辛鸣建议,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将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模式进行量化。可参照政府部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工作开列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百姓一目了然,规范和明确基层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和责任。

其三,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

“基层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2015年10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其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需要践行的高标准和底线。”辛鸣说,每一位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培养风清气正、廉洁向上的政治生态,才能更好地服务百姓,履行基层权力。

其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受访专家指出,在基层,各级干部尤其要把作风建设与推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要始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严”和“实”的精神为群众服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让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干部作风转变的实效。

“还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庄德水说,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已提出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问责势必会成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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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党员干部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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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下午,县节能办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先后学习了县委书记田一泓在全县“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岳书记《追赶超越关键在干》的理论文章。

县节能办党支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田书记的讲话内容,深刻领会讲话精神,逐项对照检查,从严自查自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活动阶段工作要求,把理论学习、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和节能项目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等业务工作相结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整改,确保集中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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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7.长期外出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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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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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6.党员在“停薪留职”期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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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外出有固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能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经单位批准“停薪留职”后,他们无论外出做工或经营,党组织仍要予以关心。要根据他们外出所承担任务的情况,采取多种方法,使他们在“停薪留职”期间能够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⑵外出无固定地点的党员,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汇报外出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返回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工作、学习等情况。党组织要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⑶就近做工的党员,党小组长要提前通知本单位党的组织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使他们能按时参加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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